公务用车审批单

公务用车审批单
公务用车审批单

公司机关部室公务用车审批单

存备注:此单为机关部室公出至沈阳及以远地区用车审批单,出车前必须交车队;

公司机关部室公务用车审批单

存备注:此单为机关部室公出至沈阳及以远地区用车审批单,出车前必须交车队;

公司机关部室公务用车审批单

备注:1、此单为机关部室公出至抚顺市内用车审批单,出车前必须提前一天交办公室小车队;

2、必须由部室领导签字后方可生效。

公司机关部室公务用车审批单

备注:1、此单为机关部室公出至抚顺市内用车审批单,出车前必须提前一天交办公室小车队;

2、必须由部室领导签字后方可生效。

公务车维修流程新版

南方中集公务车保养及维护流程 根据公司精益改善要求,我部将公务车维修流程进行优化及升级,详细流程如下: 一、 组织结构及说明 1、 公务车保养及维修组织结构图 2、 组织结构图说明 A. 报修组任务:主要负责车辆保养、维修前期项目认定工作; B. 维修组任务:主要负责确认保养、维修过程中维修商提供商品及服务质 量与效果,确保车辆维修后正常使用; C. 总务文员任务:主要负责流程中各环节是否附合公司及部门要求,参与 现场确认并保存所有文件; D. 总务主任任务:审核保养、维修全过程; E. 行政部经理任务:审批与控制保养、维修过程及所有费用消耗。

二、 车辆日常保养流程 1、 流程图 2、 流程说明 A. 车辆责任人根据车辆行驶状态及公里数合理安排保养时间,不影响公务车辆 整体服务; B. 车辆经报修组确认后,保养过程中需二家以上服务商报价,并将报价内容交 总务主任、行政经理审核审批; C. 车辆保养过程中,维修组需全程现场跟踪过程,总务文员根据车辆情况进行

抽查保养流程; 三、 车辆机械故障维修流程 1、 流程图 2、 流程说明 A. 车辆驾驶员发现车辆故障需及时将情况汇总通知车辆责任人,不可隐藏、退 避或漏报,出现以上情况按责任失误处理; B. 维修车辆进入修理厂后,维修组需全程跟踪维修过程; C. 深圳地区内车辆行驶中发生突发性故障,需选择部门指定维修商进行处理,

并及时通知报修组、维修组,回程后补填维修申请单; D.深圳地区外车辆行驶中发生突发性故障,需就近维修需通知报修组、维修组 及总务主任,回程后补填维修申请单; E.总务文员需每周对车辆进行抽查维修过程; F.维修过程中,维修项目超出申请单范围需重新进行审批流程; G.超出申请单范围维修,中止进入报销流程; H.收车报销单内需提供更换配件、保养材料等相关资料(包含出厂证明、合格 证等)原件或复印件。 I.维修中坚决杜绝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经举报或发现使用对维修组相关责任人 进行处罚及责任处理。

公务车维修项目的方案.doc

(一)总论 1.1、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石岩街道公务用车维修管理系统。 1.2、项目建设单位 宝安区石岩街道办。 1.3、编制依据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 《石岩街道办事处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建设背景 为进一步完善街道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对石岩街道办的公务车辆维修进行管理,加强车辆维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节约财政资金,促进廉政建设。 根据《宝安区2013年微观反腐败重点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加强街道的公务用车维修的规范化管理和监管,对公务用车维修管理

的整个权利运行过程进行电子监察。公务车辆维修管理监察主要是通过对石岩街道车辆维修管理权利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对公务车辆维修过程中的审核、维修报价监督、分级审批、复核等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管。 2011年之前,街道办的车辆维修管理工作主要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因为缺乏其他部门的监督和专业人员的审核,所以容易产生定价不合理、财政资金浪费以及滋生腐败等现象。为进一步完善街道办工务车辆管理制度,加强车辆维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节约财政资金,促进廉政建设,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石岩审计办从2011年5月9日起开展车辆维修费用审核工作,对报价在2000元以上的车辆维修项目实时审核。在此基础上,建立石岩街道公车运行管理系统,实现对公车的管理、使用、维修等运营情况进行统一管理。 2.2、项目指导思想 根据《宝安区2013年微观反腐重点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我街道负责的“五个一”工作中的重点工作为开发公务车辆维修管理系统,实现维修数据的全面监控、预警分析、领导决策提供有力支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质量、节省开支原则;严格管理、提高效率原则;优质服务、强化监督原则。 2.3、项目建设必要性 运用信息技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检查,已经成为街道监察新的工作方式。石岩街道公务用车维修管理系统建设可进一步拓展监察的范围,将监察工作向微观领域延伸的需要,对公车使用过程的微观监察,实现实时监控、预警提醒和信息服务,从而达到: 1、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提高办事效率; 2、改善行政管理,提高服务水平; 3、推动微观监察,预防腐败;

公务车维修项目方案

公务车维修项目方 案 1

(一)总论 1.1、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石岩街道公务用车维修管理系统。 1.2、项目建设单位 宝安区石岩街道办。 1.3、编制依据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 《石岩街道办事处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建设背景 为进一步完善街道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对石岩街道办的公务车辆维修进行管理,加强车辆维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节约财政资金,促进廉政建设。

根据《宝安区微观反腐败重点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加强街道的公务用车维修的规范化管理和监管,对公务用车维修管理的整个权利运行过程进行电子监察。公务车辆维修管理监察主要是经过对石岩街道车辆维修管理权利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对公务车辆维修过程中的审核、维修报价监督、分级审批、复核等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管。 之前,街道办的车辆维修管理工作主要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因为缺乏其它部门的监督和专业人员的审核,因此容易产生定价不合理、财政资金浪费以及滋生腐败等现象。为进一步完善街道办工务车辆管理制度,加强车辆维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节约财政资金,促进廉政建设,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石岩审计办从5月9日起开展车辆维修费用审核工作,对报价在元以上的车辆维修项目实时审核。在此基础上,建立石岩街道公车运行管理系统,实现对公车的管理、使用、维修等运营情况进行统一管理。 2.2、项目指导思想 根据《宝安区微观反腐重点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我街道负责的“五个一”工作中的重点工作为开发公务车辆维修管理系统,实现维修数据的全面监控、预警分析、领导决策提供有力支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质量、节省开支原则;严

公司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总务部支配的所有车辆及相关人员。、 二、车辆使用管理 1、职责 1.1 总务部负责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 保证公司车辆的有效使用。 2、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2.1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公司员工因公务外出或接送客户,可申请用车。 2.2 公务车辆使用流程 2.2.1 员工申请用车时,应到总务部填写《派车单》,然后经分管副总经理签字后,由总务部安排车辆及驾驶员。 2.2.3 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在收到《派车单》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派车单上的时间按时出车,并填写好派车单的相关数据。 2.2.4 驾驶员及公务车辆申请人员在停车等候过程中,车辆需熄火,不得出现停车开空调现象。公务办理完毕后,应及时返回公司,不得办理私人事务。 2.2.5 公务车辆驾驶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将填好的派车单及时上交总务部 审核,审核无误后由总务部存档。 2.2.6公司公务车驾驶人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 三、车辆用油管理 1、职责 1.1 总务部负责对公务车辆的用油进行统计、监督、控制。 2、车辆油卡管理 2.1 公司所有车车辆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 2.2 公司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随时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经总务部批准。 2.3 车辆加油卡办理后,总务部应按车牌号与油卡号码进行备案登记,每月进行核对。油卡一经备案,不允许变更,如遇到特殊情况(比如油卡损坏),不能正常加油时,应报告总务部,及时更换或使用备用油卡加油。 2.4 禁止车辆间互换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车辆的油卡加油,如遇特殊情况,应经总务部同意。 2.5 总务部应根据车辆需要办理备用油卡,在车辆所配油卡金额不足时备用,车辆在使用备用油卡时应做好备用卡使用记录,便于月底数据统计。 2.6 特别注意事项:《车辆用油统计表》中的现金加油与备用卡加油应详细记录日期与备用卡号。

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通知-精品文案范文

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通知 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继续实行定点维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过政府采购确定车辆定点维修单位 二、明确车辆定点维修的实施范围 各单位自2012年3月1日起,所有纳入区和街道、乡(镇)、管委会财政预算管理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应纳入区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单位的机动车辆,一律要求到此次重新公布的定点维修厂家维修。各单位按“自主选择,就近维修”的原则,可在定点厂家中任意选择一到两家,作为本单位公务用车的定点维修单位。为便于管理,原则上不要同时在几个定点维修公司修车。各基本建设项目指挥部和区委、区政府批准设立的其他非常设性临时机构的公务车辆维修,一律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各单位机动车辆不按规定实行定点维修的,财政不负担其车辆维修费用开支,区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各街道、乡(镇)财政所和有关单位财务部门不得报销车辆维修费用。 三、车辆定点维修管理程序及费用结算 (一)各单位车辆定点维修,按岳政办发 ]2号文件中原有程序送修。需进4S店维修的车辆,经单位申报在单位车管领导严加控管后签署意见,并经财政驻厂监理审批方可送修。 (二)车辆维修费用原则上按月结算,一辆车月维修费用在100元以下的可两个月结算一次。车辆定点维修厂家将《区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委托单》和《区公务车辆定点维修结算明细表》电脑单送驻厂监理员进行初审后,再送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会同监理员进行终审。定点维修公司凭终审后的资料和含税发票与各单位直接结算维修费用。 (三)费用结算原则。一是终审原则:每台车辆修理费用结算以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终审确定的金额为准。二是有效原则:车辆送修单位在维修完毕后,在收到《区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情况反馈单》5个工

公务用车平台管理办法

公务用车平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务车辆的使用和管理,充分利用车辆资源,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节省车辆费用开支,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平台内公务车辆采取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定点维修、刷卡加油、定点保险的管理方式。 第二章驾驶员管理 第三条平台所有司机上班时间不出车时,司机必须在单位等候工作,若临时有事离开须向相关领导说明去向和时间。 第四条值班司机为全天候值班,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保持手机畅通,服从调配、热情服务,司机值班期间应随时待命(值班时间:8:30至次日8:30),听从平台的指示,因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需自行调班并报告值班主任,避免差错和影响工作。 第五条司机值班期间出车回来后要及时向相关领导报告,以便管理人员随时掌握车辆的调派情况。如外出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并说明原因。 第三章车辆调度 第六条公务车辆用于保障公务活动的正常运转。车辆调度遵循先急后缓、同方向拼车、合理安排、优先保障领导公务的原则。 第七条各部门用车需填写《派车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由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统一安排。

第八条各部门用车安排调度不开的,依用车申请先后顺序安排先申请部门用车,后申请部门根据工作实际自行解决,且不得耽误工作。 第九条驾驶员出车前要认真、如实填写《出车登记表》,作为车辆管理的重要书面凭据,然后领取车钥匙;返回到公司在确认车辆没有问题后,要及时完善《出车登记表》(注明返回时间),并交回车钥匙。 第四章车辆维修和保养 第十条平台所有公务车辆均实行定点保养维修,须进修理厂维修的车辆由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安排修理。 第十一条车辆需要维修时,驾驶员应在指定维修点先进行车辆维修鉴定,确定概算费用,按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后,再进行车辆的维修,维修(保养)审批程序:驾驶员填写《公务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平台负责人审批—主管领导审批—修理厂维修(保养)—验收人验收。 第十二条车辆维修(保养)时应严格按照《公务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中所列内容进行维修(保养)。在实际维修(保养)过程中发现超出所列范围的事项时,驾驶员应告知平台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经审批后方可维修;维修完毕后,应及时按要求补办新增维修项目审批程序。否则,对超出《公务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范围的维修事项费用不予报销。 第五章车辆费用管理 第十三条平台所有车辆全部实行刷卡加油,一车一卡;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根据车辆状况核定公里油耗标准,实行单车能耗核算,建立油耗考核制度,定期对公务用车油耗情况进行公示。 第十四条公务车辆禁止现金加油,费用报销必须经平台负责人签字。

(完整版)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管理办法(2015麻七自用修订版)

国有企业公务车管理办法 (2015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务车使用和管理,充分利用车辆资源,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节省车辆费用开支,确保用车安全,结合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职能部室,公务车包括公司所辖所有公务用车。 第三条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全部公务车的统一管理及调度,负责年度公务车相关费用预算提报。 第四条经理办公室指定车辆管理员负责车辆调度、车辆维修保养、费用控制、人员驾照查验、交通安全教育等工作。 第五条公司公务车辆采取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定点维修、刷卡加油、定点保险的管理方式。 第二章公务车购置 第六条公务车选购原则

(一)适用原则:选购的公务车能适应公司工作需要。 (二)经济原则:选购公务车应考虑公司的经济承付能力,贯彻勤俭节约的精神,选购经济实用、物美价廉的车辆。 (三)耐用原则:选购时要特别注意公务车的质量和技术性能,尽量选购适应性强、安全可靠、经济耐用的车辆。 第七条公务车采购依照公司固定资产采购流程办理。 第三章公务车档案管理 第八条公务车档案包括车辆证件、重要手续资料、公务车卡片及技术档案。 第九条车辆管理员负责妥善保管车辆证件、重要手续资料(如保险单、纳税缴费记录等)。 第十条新车购进后,车辆管理员负责建立《公务车登记卡片》(见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第十一条车辆管理员负责建立、更新和保管公务车技术档案资料,包括: (一)车辆运行基本情况记录。 (二)车辆牌照变更、改装、改造等情况记录。 (三)车辆维护保养和维修记录。 (四)车辆保险记录。 (五)车辆使用费记录。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合理调派公务用车,规范车辆管理,加强车辆维修保养,消除安全隐患,节约开支,确保行车安全和公司资源的有效利用。 二、范围 (一)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公务用车的管理职责及管理内容与要求等。 (二)本办法适用于浙江XX公司有限公司总部、生产厂区的公务用车管理。 三、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四、术语与定义 (一)公务车:公务车是指公司或单位为了执行公务而专门配备的车辆。 (二)车辆管理部门:是指公司总经办和生产厂区综合管理部。 五、职责 (一)总经办 1. 负责公司公务用车的归口管理工作。 (二)生产厂区综合管理部 1. 负责生产厂区公务用车管理,并指派专人负责维护保养。 2. 负责公司车辆出入的监督检查。 (三)司机 1. 无条件服从车辆管理部门的调派。 2. 司机必须随时携带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 3. 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驾车,并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4. 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车辆

管理部门。 第二章管理内容与要求 六、公务车管理 (一)总经办负责公务用车归口管理,负责对公务用车的配置和车辆数进行有效控制。由总经办负责牵头,组织财务部、物资供应部及生产厂区综合管理部等相关部门对公务用车数量进行核定,报分管副总、总经理审批后生效。因工作需要需新增车辆的,应按规定填写好《新增公务车申请表》(附录3),说明新增公务用车理由,新增公车数量在核定范围内,经分管副总签字同意,报财务副总、总经理批准。 (二)杭州总部公务用车由总经办管理,生产厂区公务用车由生产厂区综合管理部管理,并指派专人负责保养。 (三)车辆原则上由专职司机驾驶,特殊情况下需由他人驾驶时,应经特殊批准,且该驾驶人应负相应责任。专职司机应每隔半月实施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持机体寿命,确保行车安全,并在《车辆履历本》上记录保养的情况。(四)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统一由车辆管理部门保管。 (五)为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便于车辆管理部门统筹安排,各部门需要使用车辆时,原则上应提前一天通过OA平台公务用车审批流程填妥《公务用车申请》(附件1)(特殊情况除外),无《公务用车申请》者,司机可拒绝出车。(六)杭州市范围外公务外出时,公司不安排车辆接送,特殊情况另定。享受车辆费用补助的员工,杭州市内因公办事原则上不再安排派车。(杭州市范围是指杭州市辖各区、县级市) (七)出车时若载有货物出公司的,同时还需填写《物资出门单》一式两联,经有效核准盖章后,一联留档备查,一联交于门卫或前台。 (八)出车前应特别注意安全检查,应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否则不得出车。 (九)未经批准不得公车私用。 (十)司机将《派车单》定期交主管审核并核对实际里程,所载里程数原则上应与车辆里程表相符,明显不符的数应由司机负责承担差数里程的汽油费。(十一)公务车油费按实际使用情况由公司打入至公务车油卡,原则上持卡

国有企业公务车交通补贴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公务车交通补贴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公务自备车交通补贴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员工自备公务用车补贴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2条公务自备车,指车辆由个人购置,产权属个人,用于本人驾车上下班和公司需求的办事车辆,公司提供公务车 定额补贴。 第3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行政外勤,财务出纳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特别申请。 第4条公务自备车交通补贴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第二章补贴标准 第5条根据职位高低设立月度补贴标准具体如下: 第6条本补贴标准除包含正常行车费用补贴以外,还包含了车体广告费、私车公用折旧费、修理费、保险费、车检费 等补贴。 第三章交通补贴申请程序 第7条须提交材料:车辆补贴申请/审批表、本人驾驶证及复印

件、车辆行驶证及复印件。 第8条申请人携以上材料,经部门主管、分管领导同意并签字后提交至人力资源部审批,呈报总裁批准。 第9条签批后的“车辆补贴申请表”、驾驶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等材料交由人力资源部归档保存,“车辆补贴申 请表”复印件交财务部备案。 第10条享受公务自备车交通补贴的人员在职位发生变化时,应重新办理申请程序,以次月起享受新的补贴标准。 第四章交通补贴发放程序 第11条公务自备车交通补贴按月发放,每月由人力资源部造册,递交财务部审核,由财务部发放。 第12条享受补贴人员领取补贴时应向财务部递交同等金额的有效票据,如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修理费、抢修 拖车费等,且票面上开具客户名称应为本公司名称,个 人名称无效。 第五章长途出差管理程序 第13条长途出差是指到武汉市以外的周边城市出差,以上海、苏州、无锡、南京等地为参照区域。 第14条长途出差应以执行专项任务为必要条件,填写“自备车长途出差申请表”,经部门主管、分管领导同意并签 字,报人力资源部核定补贴标准并备案,否则不予补 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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