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养老金制度的改革及启示

法国养老金制度的改革及启示
法国养老金制度的改革及启示

法国养老金制度的改革及启示法国是典型的西方福利国家,拥有覆盖面广、保障水平较高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与英国等其他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法国的养老保险制度起步相对较晚,但发展却十分迅速。近20多年来,法国的养老金制度改革一波三折,尤其是2010年在金融危机背景下萨科齐政府关于退休年龄的改革,引发多次罢工骚乱乃至冲突,令世人瞩目。因此研究法国养老金制度的改革,总结其经验教训,对于我国养老金制度的改革以及完善具有重大的意义。

一、法国养老金制度的现状。

法国的养老金制度最早起源于17世纪路易十四时期的年金制度,此后养老金制度基本上是遵循不同人群不同制度相互分割补缺的模式。目前,法国社会保障制度共包括四大类:普遍类(涵盖一般领薪者、学生和个人投保者)、农业类(面向从事农业的领薪者和非领薪者)、非领薪者类(实业家、企业家、商人、手工业者和自由职业者)和特殊类(公务员和国有企业的雇员),涉及疾病、生育、工伤和职业病、残疾、养老、死亡、孤寡、失业及家庭补助和社会救助等各个方面,全国有99%的人口被纳入社会保障制度中。

法国各种养老保险制度之间都存在一定的差异。除了多行业的基础系统外,还有各行业的增补系统,各种制度高达500多种,其中仅适用于公共部门职员(如政府公务员、地铁公司职员)的制度就有近100种。这种“碎片化”的制度安排使得不同制度下的人群相互攀比待遇,导致福利过度扩张,还加剧了管理成本,不利于社会公平,

加剧了社会群体的对立。

二、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法国养老金制度面临的挑战。

目前,世界上多数国家的养老金制度都以“现收现付制”为主体,这种养老金制度要想顺利地运行下去,就意味着正在工作的人要缴纳足够的养老保险金来供养退休者。但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人口结构发生变化,生活和医疗条件的改善,使得西方人预期寿命不断延长。与此同时,人口出生率持续下降,老年人在人口中所占的比重不断增加,养老基金的收入不断减少,养老金的支出却不断增加,“现收现付制”的养老金制度普遍面临财政压力。

美国中央情报局2008年发布的《世界概况》显示,法国的人均预期寿命位列世界第11,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4岁,高于欧盟平均水平的82岁、英国的81。3岁和德国的82。11岁,在欧洲大国中预期寿命最长。与此同时,法国的退休年龄为60岁(男女相同)。相比之下,德国男性和女性的退休年龄都是65岁,英国在2010年已将女性退休年龄延长到和男性一样的65岁。但由于法国社保开支的标准较高,同时收费较低,其公共开支的负担特别沉重。改革前,法国退休人员超过1500万人,大部分人每月领取1400欧元到1600欧元退休金,其中1/10退休人员的退休金靠国家举债。法国养老金体系的赤字,2008年为56亿欧元,2009年为82亿欧元。根据预测,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到2015年,养老金体系的赤字将达到400亿欧元,2020年将达到500亿欧元,2050年赤字将突破1000亿欧元。摆在法国人面

前的只有两个选项:要么晚退休,要么少拿养老金。相比较而言,前者更容易得到实施和执行。

同时,在后金融危机时代和欧洲国家主权债务危机的双重背景下,削减庞大财政赤字与国债、压缩庞大的养老金开支,对法国政府来说是必须要做的事情。法国沉重的养老金负担已经成为制约其经济增长的一大包袱;同时,其赋税水平的提高,对其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也形成了制约。因此,对法国政府来说,即使国内抗议压力再大,养老金改革也势在必行。

三、2010年萨科齐政府养老金改革法案的内容和改革历程。

(一)改革内容。

2010年6月,法国政府对外发布了一份详细的养老金改革法案。内容包括三个主要方面:第一,法国法定退休年龄和领取全额退休金的法定年龄将分别延后两年,即法定退休年龄由目前的60岁逐步上调到62岁,养老保险未缴够年限者领取全额退休金的年龄将由目前的65岁逐步上调到67岁;其次,将交纳养老保险金的年限从2012年的41年上调到2020年的41。5年;最后,公共部门养老保险金缴纳比例将从7。85%提高至10。55%,向私营部门看齐。总体来说,延长养老保险金缴费年限、提高退休年龄是法国养老金改革的主要举措。

(二)改革历程。

与欧盟其他国家相比,法国的养老金制度改革阻力更大、更难改。

浅谈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发展趋势

浅谈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发展趋势 2010-3-31 13:36 任舸【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 摘要:文章简要肯定了近年来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所取得成绩,指出了目前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的诸多问题,从全面推进多层次养老制度体系建设、扩大非缴费型和基本养老覆盖范围、重新界定政府在养老保险体制中的职能和建立城乡有别的养老保障模式等方面对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趋势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发展趋势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真正发展是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经过近30年的发展和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制度设计不断完善,管理服务不断细化,对保障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改革深化和经济社会发展,我国经济结构不合理、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就业压力逐年增加和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等深层次问题逐步显现出来;伴随市场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程度的提高,养老保障的任务越来越重,社会化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政府管理的压力越来越大,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障制度面临着诸多问题和严峻挑战。 一、目前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问题分析 (一)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层次缺失 我国养老金制度模式从1993年提出实施多层次养老保险模式。但作为养老保险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企业年金养老制度推进缓慢,覆盖率小,大部分城镇职工依然仅有基本养老保险。而且,我国政策规定企业只有加入了基本养老保障之后,才允许按政策规定设立企业年金。所以,只有少部分经济效益较好的能源、金融和通讯的企业设立企业年金,而经济效益差的企业一般只有基本养老金保障,形成企业年金缺位。 (二)基本养老金制度覆盖率低 2006年我国就业人口为76990万人,其中城市就业人数为28310万人,城市就业人口比例为36.77%.数据显示,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理论覆盖率从2001年的38.8%增长到2006年的42.8%,覆盖率仍不足50%.显示我国社会养老保障的有效覆盖面较狭窄。 (三)养老保险基金“所有者缺位” 当前,我国个人帐户中的养老基金实质上是缴费人的资本或劳动收入的一部分,所以,从经济学上产权明晰这一原则出发,理应成立一个代表缴费人利益的组织来对这部分基金进行管理。而我国目前的情况却是由政府代管,政府成为养老基金的托管人。所以,我国目前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际上就处于“所有者缺位”继而“所有权悬空”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发生融资困难和基金被挪用的情况,也就不足为奇了。 (四)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亟待健全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城乡之间在经济发展水平、收入水平、经济结构等诸多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所以在使我国城市和农村之间形成了不同养老保障制度。与城镇相比,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低,保障项目少,社会救助仍是农村社会保障的主体内容,作为现代社会保障核心

境外私人养老金发展情况

境外私人养老金发展情况 OECD养老金专题报告统计了OECD国家及部分非OECD国家和地区私人养老金(包括第二支柱职业养老金和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不包含第一支柱公共养老金1)的发展情况,最新报告于2018年10月发布,数据截至2017年底。ICI统计了美国私人养老金市场的发展情况,最新报告于2019年3月发布,数据截至2018年底。我们根据两份报告,整理了OECD国家私人养老金市场与美国私人养老金市场发展情况摘要,具体如下: 一、OECD国家私人养老金概况(2017年末)2 1、OECD国家私人养老金总规模43.4万亿美元,美国占比超过六成 截至2017年底,OECD国家私人养老金规模达到历史最高的43.4万亿美元。其中,美国私人养老金规模最大,为28.2万亿美元,占OECD国家的64.9%。其次为英国,规模2.9万亿美元,占比6.7%。加拿大排名第三,规模为2.6万亿美元,占比6.1%。 从私人养老金占本国GDP比例来看,OECD国家私人养老金占本国GDP的比例简单平均为50.7%,加权平均为133.6%。其中,丹麦的私人养老金占GDP的比例最高,达到208.4%。私人养老金规模排名前三的美国、英国、加拿大三国该比例分别为145.3%、105.3%和154.7%。 2、大部分OECD国家都建立了个人养老金 36个OECD国家中,至少有24个OECD国家的养老金体系都 1第一支柱养老金,如中国的基本养老金 2数据来源于OECD官网。

建立了个人养老金3。其中,智利、匈牙利、爱沙尼亚、立陶宛、斯洛文尼亚、捷克仅有个人养老金,拉脱维亚、波兰和墨西哥的个人养老金占比都在85%以上,这些国家都分布在东欧和南美洲。 3、资产配置中股票投资平均占比26.1% 在2017年OECD国家私人养老金的资产配置中,股票占比26.1%,票据和债券占比43.9%,现金和存款占比7.5%,其他类资产4占比22.5%。 其中股票投资比例最高的是波兰,达到85.2%;票据和债券配置比例最高的国家是捷克,为76.9%;而法国投资于现金和存款的比例占到34.5%,是所有OECD国家中最高的。其他资产投资比例超过50%的国家有瑞典(70.7%)、英国(56.7%)和日本(51.1%)。 美国私人养老金投向其他类资产的比例较高,达43.1%,其次是权益资产,占比32.9%,高于固定收益类的21.6%,现金和存款的投资比例只有2.4%。 4、2017年OECD国家私人养老金投资基本取得正收益,加权平均收益率达6.6% 在提供数据的OECD国家中,波兰私人养老金的实际投资收益最高,达14.5%,这比第二名美国的收益率7.5%高出近一半。主要和波兰股票投资比例最高相关。取得负收益的国家是捷克和爱沙尼亚,分别为-1.8%和-0.1%。 长期来看,近5年OECD国家养老金平均实际投资收益率(实 3仅24个国家提供了相关数据。 4“其他”类别资产包括CIS、贷款、土地及楼宇、未分配保险合约、对冲基金、私人股本基金、结构性产品、其他共同基金(即未投资于股票、票据及债券或现金及存款)及其他投资。

中国的养老保险事业,从1951年政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开始,便和新中国相伴相随

中国的养老保险事业,从1951年政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开始,便和新中国相伴相随。但长期实行的是“企业养老保险”,新老企业负担畸轻畸重、苦乐不均。进入80年代中期,我国的养老保险事业进入建国以来最活跃、改革力度最大的时期。其几次改革举措在养老保险史上留下了重重的一笔。到1998年底,新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包括了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全国有8475.8万企业职工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占企业职工总数的80.7%。有2727.3万企业离退休人员参加了离退休费社会统筹,占企业离退休人数的98.5%。全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为1459亿元,支付全国离退休退职费总额为2073.7亿元。 社会统筹——均衡企业负担 1984年,我国开始了以退休费用社会统筹为主要内容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对企业按照工资总额的同一比例征收养老保险费,使退休人员多的老企业从沉重的负担中解脱出来。1991年,国务院颁布《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将社会统筹确定为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从而使企业从各自负担退休人员的“自我保险”变为社会互济、共担风险的保险。到目前为止,全国己全部实行了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其中,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包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立了省级调剂金制度。 三方负担——权利和义务的体现 1991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确定改变养老保险完全由国家、企业包下来的办法,实行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负担,职工个人也要缴纳一定的费用。个人按本人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缴费的费率从1991年标准工资的3%到1997年的不得低于缴费工资的4%,最终达到本人缴费工资的8%。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财政建立社会保险后备基金,在必要时给予补贴。实行三方负担,不仅扭转了国家包揽过多、企业负担过重、个人自我保护意识薄弱的现状,缓解了国家和企业双方负担的压力。更重要的是转变了人们的观念,增强了个人的参与意识,使参保者个人始终关注着养老问题。 三个层次——责任的重新定位 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之初,实行的是单—的退休金制度。职工退休后按月领取本人工资75%~90%的退休金,这是职工退休后生活的唯—来源。随着向市场经济的过渡,国家、企业、个人三者责任开始了重新定位,从而产生养老保险的三个层次,即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政府统一组织,基本保险建立基金。实行社会互济,待遇水平以满足基本需求为标准。目前基本养老金的替代率为60%。补充保险的建立是在国家政策规范下,由用人单位具体实施,重在使离退休人员的生活随着经济与社会发展得到不断的改善,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和地区发展水平及企业经济效益的差异。个人储蓄性保险由劳动者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依赖商业保险类机构进行的自愿性养老储蓄。 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公平与效率的体现 1992年前后,当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工作基本完成后,各地不约而同地把下一个改革的目标转向了养老金支付方法的改革。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首次提出“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以求在公平的前提下更好地体现效率,突出激励机制。1997年7月,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

最新浅谈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

浅谈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 一、我国养老社会保险的制度变迁 1、我国养老社会保险制度建立 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是人类文明与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和成果。1951年原政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标志着我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但在之后的三十余年里,由于受到国家经济体制等因素的制约,我国现收现付制的养老保险制度没有什么变化,直到1984年我国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垒面启动。 2、养老社会保险制度的初步改革 1984年我国城市经济休制改革全面启动,在国营企业的市场化改革展开的过程中,传统的养老社会保险制度的缺陷显现出来。随着企业更新职工队伍,企业退休人员骤然增多,企业养老金负担迅速增长,由于实质上的企业保险,企业之间负担轻重不一的矛盾十分突出。传统的养老社会保险制度在80年代首先开始进行了还原养老社会保险基本职能的养老社会统筹的工作,1986年国务院颁发的77号文件,建立了市一级层次上的国有企业养老金的社会统筹机制。在社会统筹机制内,养老金资金由人口结构年轻的国有企业向人口结构老龄化的国有企业的转移,实际上构成传统养老社会保险制度的再保险机制。传统养老社会保险制度在部分企业层面上的支付危机在这样的社会统筹机制的设置上在一定时期内解决了。1990年,劳动部又开始进行养老社会保险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的试点工作,提出养老社会保险基本养老金由两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按职工退休时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第二部分按职工本人缴费年限和指数化月平均缴

费额计发。随后,地方各级政府又建立了专职的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归属劳动部监管。1991年为扩大传统养老社会保险的缴费基础,国务院在《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中要求国营企业的所有职工(包括固定工与合同工)都要以标准工资的3%为起征点向该计划缴费。《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确立了我国养老社会保险由国家、企业、个人三个层次构成的基本模式,初步确定我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逐步建立国家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在这个多层次的养老社会保险体制中,基本养老保险是核心,由国家立法,在全国统一强制实施,适用于城镇各类职工。第二个层次是单位依靠自己的经济力量举办的,体现不同单位在经济条件上的差别性的养老保障。第三个层次是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个人根据经济能力和不同需求自愿参加,国家在政策上给予适当引导,在储蓄利率上给予相应的优惠。 3、新型养老社会保险制度的构建 4 新型养老社会保险制度的完善 2000年,中央政府组织专门力量研究提出了完善养老社会保险制度的试点方案,并于2001年7月起在辽宁省进行试点,目前已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吉林和黑龙江两省。中央政府提出修改和完善养老社会保险制度,最直接的动因是拯救养老社会保险制度。从1998年起,中国养老社会保险制度面临两方面的巨大压力:其一,养老基金收不抵支,养老金拖欠十分严重。其二,个人账户有账无钱,是空账,个人账户取舍问题再次引人关注。放弃它,统账结台的制度设计落空;保留它,需要财力支撑。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国务院制定了《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核心内容包括两个方面:调整和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坚

养老金制度建模

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研究 摘要 本文针对我国企业退休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的问题,根据2005年颁发的《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建立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模型,即缴存的养老保险金E与得到的养老保险金F保持一致;和对养老金替代率讨论模型uε =±。分析了在该政策背景下,当已知基金收益率和缴费率时,各个因素对基 58.5% 金收支平衡的影响。 在问题一中首先采用国家统计局发布的GDP增长率对2011-2035年GDP进行预测,然后根据已知的GDP和平均工资对二者关系进行拟合得到关系式,最后根据GDP的预测值计算出平均工资的预测值。 对于题二计算出各年龄段职工工资与该企业平均工资之比,再使用加权平均得出缴费指数参考值。 针对问题三根据一个职工他所交的养老保险金和他退休后总共领取到的养老金的差值来计算其缺口,最后找到该职工领取养老金到多少岁时,达到收支平衡。 问题四为了保证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不仅实现当期收支平衡,而且还要在未来长时期内保持收支平衡,并要达到目标替代率,结合我国国情实际,从就业年龄,退休年龄,养老金替代率,工资增长率等影响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的各相关变量作了定量和定性分析讨论,得到了既要达到目标替代率,又要维持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提高就业年龄, 根据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定支出的原则进行测算, 推迟职工的就业年龄有利于减少养老金负担,缓解就业压力。 (2)提高退休年龄,退休年龄是决定养老金负担水平的一个基本因素,在平均预期寿命和保障水平一定的情况下,提高退休年龄,不仅可以缩短平均享用养老金年限,降低养老金支付总负担,而且还可以相对延长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期限,增加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从双向有利于实现养老基金收支的平衡。 (3)缩短养老金替代率降低时间,在假定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可以保证基金在2050年之前不出现赤字,可更好的维系养老金收支平衡,并达到养老金目标替代率。 (4)降低工资增长率,工资增长率对职工领取的保险费额的影响幅度远远超过对其所缴纳的保险费额的影响幅度,从而使E与F的正差额变小,即使积累或结余变少。因此,降低工资增长率可以缓解养老金支付负担,维持收支平衡。 关键词:最小二乘法拟合加权平均收支平衡曲线拟合替代率

法国社会保障制度

法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有着显着的特征,即全民性、民主性、互助性和一致性。法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可以称得上是“从摇篮到坟墓”的社会保障制度,其完备复杂,覆盖面广。 法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对缩小贫富差距,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它对国民经济的增长、国内消费及投资、储蓄、失业的影响日渐显现。尤其是近年来,随着社会保障水平的日益提高,法国经济增长的速度却日趋缓慢,就业机会严重不足,财政赤字不断扩大,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性、稳定性和持久性面临越来越大的挑战。社会福利“综合症”已成为萨科齐上台后面临的重大改革课题之一。 第一,社会福利支出过大,企业和政府的财政负担加重。 二战后,法国的社会福利支出随着经济的发展而逐年增加。到20世纪90年代法国每年向社会保障机构交纳的各种社会保障基金之和,相当于企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的60.9%,其中雇主占42.63%,职工占18.27%。2004年法国的社会保障亏空高达150亿欧元。为了满足规模不断扩大的福利开支,法国政府不得不增加社会保障税。其结果是导致企业活力和竞争力的下降,形成法国社会保障水平虽然高,但并未形成有效积累,进而对投资产生积极作用的局面。目前,法国企业承担的社会保障费已达9.8%,而且随着社会保障水平的提高,企业的缴费负担仍有上升的可能,这势必打击法国企业的投资积极性和雇佣年轻人的热情。 此外,庞大的社会福利计划使消费在国民收入中所占比重过大,影响了经济增

长速度。由于福利开支与工资水平的增长超过生产率的增幅,使法国的产品成本率上升,服务质量下降,削弱了本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近年来,法国的国内生产总值已经从世界第7位跌落到第17位。实行多年的福利主义经济政策不仅造成政府开支过大和巨额的财政赤字,而且导致国内投资大幅度下降、劳动力成本增高、资金外流,最终给经济增长造成负面影响。 第二,过高的社会福利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社会惰性。 这突出表现在很多法国人、特别是年轻人变得越来越懒惰。因为在支付过高的社会福利和社会救济的环境中,加上可以领取高额失业救济金,许多失业者宁愿失业也不愿接受工资水平相对较低的工作。在萨科齐执政前,法国法律规定了每周35小时工作制和累进税率。过高的累进税率,造成分配上的平均主义,挫伤了人们追求收入的积极性。 法国社会的现实,基本上处于“富者更富”的状态,据统计,从2004年至2007年期间,法国人财富一直处于增长状态,但增长的比例却差距很大。 正因为如此,靠出卖劳动力为生的底层社会财富增长最慢。而这次退休制度改革,却将重负主要放在劳工阶层身上,怎么可能不引发强烈的抗争呢? 各国解决财政危机主要是通过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减少支出或者发放债券和货币。但是法国作为欧盟的成员国,要严格遵守欧盟内关于通货膨胀的指标,所以萨科奇政府就只能通过延长退休年龄,提高全额养老金的领取年龄来减少财政支出缓解一下财政危机。 他在社会保障制度方面的主张包括延长工作时间,改革特殊退休金,实现退休

中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中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个人账户制度设计欠合理,既不够公平,也缺乏效率 目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设计欠合理,权利与义务不对等,效率与公平未能有效结合。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各方面: 1.养老保险“统账结合”(指统筹部分进入个人账户的基金与个人所缴的基金的结合)的个人账户制度在结构上欠合理,即个人账户“统账”不分,不能体现个人账户的法律主体地位。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在制定养老保险政策时,必须制定责权明确,产权明晰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政府、企业和个人本是三个不同的经济利益主体,个人账户中的“统账”不分既不能理顺职工个人与企业和政府之间的法律关系,也不能理顺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法律关系,还不能理顺企业集团内部不同经济利益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严格来讲,企业按比例上缴的养老保险费应属于社会统筹基金,是一种公共财产;而个人账户应属于个人基金,是一种私人财产,这两种基金应严格区别开来,不能混淆。可是,目前,个人缴费比例是 5%,而个人账户的建账(或提取)比例为11%(即按本人缴费工资的11%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这样,个人账户增加了6个百分点,而社会统筹账户少收6个百分点。可见这样的个人账户不是一个正规的个人账户,而是一个公私混合账户,这里的“个人”就有一点名不符实。 2.按照现行“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规定执行的结果是一定比例的统筹基金(单位按比例划入个人账户的基金)与个人账户基金结合形成的个人账户不但不能体现参保个人独立的经济法人地位,而且,一旦因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而在社会保障部门未按规定记足个人账户时,个人有权提出申诉,企业和政府就成了被告,形成被动的局面。不仅如此,由于企业全额缴费与企业欠缴(即由于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没有分开核算,所欠缴部分是统筹基金还是个人基金并不清楚)在记账上是一个样(即都按11%比例记账),从而形成了企业多缴或欠缴养老保险费在计算职工待遇上不受影响。因为,现行政策没有因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而扣职工个人账户的严格规定。这造成了吃社会统筹的“大锅饭”的现象。 3.从目前制度实际运行情况看,无论企业多缴费还是职工个人多缴费,按政策规定账户规模都为1l%,不能扩大,所以,企业和职工个人都不愿意多缴费,尤其是个人。实际上,个人账户只是计算待遇的一种方法,且目前为“空账”,不是一个实实在在的资本账户,这就会导致企业与职工产生信任危机,不利于基金征缴。 (二)养老保险制度总体设计不够合理,既损害了公平,也损害了效率 首先是制度分割,覆盖面窄。由于国家在设计养老保险制度方案时,没有把机关、事业单位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范围,因此,在城镇三大社会系统组织中的三类人群的养老保险制度各不一样。机关公务员及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仍实行由国家财政统包。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虽然实行了社会统筹,个人缴费,但在具体政策和业务操作上,与企业的养老保险制度相比存在很大的差异性:(1)基本政策不统一,包括实施范围、缴费工资基数(双基数)、缴费比例。(2)与企业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衔接。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只处在社会统筹阶段,个人缴费未与计发待遇挂钩,还没有建立职工个人账户,人员流动频繁,而基金无法转移。(3)养老金计发办法与企业不一致,养老金调整也不一样。(4)退休审批权与业务经办相分离。即退休审批权在人事部门,而业务经办和养老金发放在社会保障部门等。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也存在着统筹层次低、覆盖面不高,待遇不统一等现象。部分股份制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以及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仍游离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外。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没有充分发挥社会保险的“大数法则”在全社会分担风险的功能,存在着制度起点上的不公平,阻碍了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影响了经济的发展和效率的提高。

养老保险国际比较及其借鉴

内容提要本文通过对国外养老保险的主要做法比较分析,从养老保险制度构建的目标、养老保险筹资模式、养老保险体系和养老保险管理方式等四个方面进行了具体比较分析,认为国外养老保险的做法对我国的启示有:养老保险理念是构建一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宗旨、构建适应本国国情的养老保险体系是一国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关键、养老保险筹资模式的选择是一国养老保险制度构建的核心,养老保险管理方式是一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实现手段和保障。 一、国外养老保险的主要做法(一)德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德国养老保险的目标在于养老金应是以保障退休者(及其配偶)的生计,维持其购买力。德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三大支柱是法定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私人养老保险。法定养老保险的覆盖面较广,既包括一般的年老养老金,也包括职业康复待遇、职业能力或就业能力丧失养老金及遗嘱养老金。原则上讲,所有雇员都是法定养老保险的义务参保人。法定养老保险资金主要来源于雇主和雇员缴费,费率采取根据实际需要一年一定的办法,1997年缴费比例为工资的20.3%,由雇主和雇员各负担一半,当雇员月收入低于某一限额时,由雇主单独支付。此外,法定养老保险每年还获得国家补贴,约占当年养老保险总支出的五分之一。德国曾对养老保险基金采取部分积累模式,但是由于这种资金运转方式难以承受经济波动期尤其是大规模经济危机所带来的巨大贬值压力,同时,对于人口众多、经济持续发展亟需资金的国家来说,储备大量资金是难以承受的。因此,德国于1957年改变了资金运转方式,由部分积累式改为现收现付式。另外,德国的公务员不参加养老保险,实行退休制度,养老金由财政预算安排。养老金根据退休者退休时的工资和工龄长短计算,但最高不超过退休前最后一个月工资的75%(徐瑞娥,2002)。(二)美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美国的社会养老保险起始于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时期,1935年颁布了<社会保障法)。后来,经过数次补充和修改,扩展成了一个包括老年和残障者在内的综合性社会保障制度。美国社会保障法规定,凡交纳社会保险税的年满65岁的公民都可享受养老退休金,62-65岁退休者只能享受部分养老退休金。此外,对于参加保险的因伤残退休者和其未成年的子女、配偶也给予一定的保险费。美国的养老保险费是强制性的,每月在投保者工薪中(雇主与雇员分担)扣除。每人都有一张个人社会保险卡,保险卡上注明应缴纳款项,一般为工薪的7%,全美90%以上的公民都参加了这一保险。对于未投保的老人,在1974年前,由联邦政府按全国统一标准发放。由于美国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是一种现收现付制的,缴费者投入的社保税中大部分被发放给现在已经退休的工人,而剩下的部分则被用于购买特种国债,因此该基金是一种非累积型的。其良好的运转需要依靠两个条件,一个是实际工资的不断增长,另一个是劳动人口的增长。根据相关学者的研究,如果时间是无限的,在自由变化的缴费率下(设定一个上限),除非人口增长率和实际工资增长率之和永远小于利率,此即所谓“艾伦条件”(Aaron condition),现收现付制才能够在代际之间进行帕累托有效配置,否则,基金制一般都不是帕累托有效的改进。然而,由于美国经济增长速度比较缓慢(从而实际工资增长也变得非常缓慢),现收现付制的运转基础发生了变化。[!--empirenews.page--] (三)英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英国的养老金包括基本养老金和附加养老金两部分。凡是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公民都可得到基本养老金,而附加养老金只有平时按规定金额交纳社会保险金的公民退休后方可得到。附加养老金的多寡由公民交纳的社会保险金时间的长短决定。交纳保险金的时间越长,附加养老金就越多。对于延期退休者(男性65—70岁,女性60—65岁),本人不再交纳保险金,雇主代他交纳。如果丈夫已经退休,而依赖其收人生活的妻子还不到退休年龄,丈夫可以领取较多的养老金。在英国,年满65岁的男性,年满 60岁的女性即可退休并有资格享受养老金待遇。公务员年满60岁即可退休,年满65岁的,强制其退休。(四)日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日本的养老金制度具有多层次、多部门、多基础的特点,比较复杂。日本的养老保险属于公共年金范畴,是一种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行的社会保险。日本养老金的经费由雇主、雇员、国家三方负担。在企业中,劳资双方每月各交工资的一定

2020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2020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 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根据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需要,遵循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公平 与效率相结合、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逐步建立起独 立于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 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单位工资总额的20% ,具体比例由试点省(市)人民政府确定,因退休人员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确需超过工资总额20%的,应报劳动保障部、财政部 审批。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 ,由单 位代扣。个人工资超过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做实个人账户的起步比例为3% ,以后每年提高一定比例,逐步达到8%。有条件的试点省(市)可 以适当提高起步比例。个人账户储存额只能用于本人养老,不得提前支取。参保人员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中的储存余额可以继承。 他强调,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改革的重要性,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推动,扎实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 (二)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 本方案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 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 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本方案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 年的人员,按照合理 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 老金。具体标准由各试点省(市)人民政府确定,并报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备案。 本方案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 年的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养老金并轨制度

养老金并轨制度 最新国务院发布的养老保险金的改革方案,废除了以前的养老金双轨制,开始实行,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个人共同负担,个人缴纳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8%,单位缴纳比例为单位工资总额20%。参保人员未领足139个月即死亡,家属可继承余额。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改革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保障制度,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改革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既体现国民收入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要求,又体现工作人员之间贡献大小差别,建立待遇与缴费挂钩机制,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提高单位和职工参保缴费的积极性。 (二)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按照国家规定切实履行缴费义务,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形成责任共担、统筹互济的养老保险筹资和分配机制。

(三)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合理确定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水平,切实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四)改革前与改革后待遇水平相衔接。立足增量改革,实现平稳过渡。对改革前已退休人员,保持现有待遇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对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通过建立新机制,实现待遇的合理衔接;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通过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 (五)解决突出矛盾与保证可持续发展相促进。统筹规划、合理安排、量力而行,准确把握改革的节奏和力度,先行解决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统一的突出矛盾,再结合养老保险顶层设计,坚持精算平衡,逐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 本决定适用于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

法国养老体系和养老市场报告

法国养老体系和养老市场报告(上) 一、法国人口结构分布的基本情况 在欧洲联盟成员国之中,法国是一个人口自然增长率较高的国家。 根据法国国家统计及经济研究所(INSEE)发布的最新统计数字显示,截止到2013年1月1日止,法国本土总共有6370万居民,海外省总共有190万居民,再加上马约特(自2011年3月底以来成为海外省)的20万居民,法国全国人口达到6580万人,比上一年增加了30万,增幅为0.47%。 2012年,平均每个法国育龄的妇女生育2.01个小孩,连续5年保持稳定状态,在欧盟国家位居第二,仅次于爱尔兰。但仍低于维持人口规模正常更迭所需的2.1标准水平。在全球发达国家中,法国是唯一没有因金融危机而大幅降低生育率的国家。 2012年,法国男性的人均预期寿命为78.4岁,与前几年相比基本上保持稳定状态;法国女性的人均预期寿命则减少了两个月,降至84.8岁。 2012年,法国育龄妇女生育头胎的平均年龄继续延后,达到30.1岁,在10年之中延长了一岁,比八十年代更是推后了两年之多。

二、法国是一个人口老龄化问 法国在欧盟成员国中人口老龄化问题较为突出。法国早在1985年便成为一个老龄化国家,目前退休总人数超过1500万,在全国人口总数之中所占比重已高达23.8%。法国人口老龄化问题体现在65岁以上人口数量的大幅度增长,目前法国本土6370万人口中,65岁以上老人所占的比重高达19.1%之多,75岁以上老人的总数也已升至560万,与10年前相比增加了三分之一左右。预计到2015年,法国80岁以上的老人将达200万;2020年,将进一步扩大到400万。 法国国家统计及经济研究所预计,到2050年1月1日法国60岁以上人口与20至59岁人口的比率为7比10。人口快速老化的背景,促使法国政府高度重视养老问题,法国退休老人因而过得舒适安逸。 三、法国养老保险体系的发展历程 法国退休后生活风险的社会化分摊可以追溯到19世纪初的工人互助组织,但是制度化的养老保险是从19世纪中期公共部门养老金制度而起步的,1946年法国政府颁布了《社会保障法》,开始将养老保险的受益对象扩大到全体公民。 法国养老保险体系具有高福利性质,目前已经形成一个全面覆盖、差别分类的普惠型养老保险制度。根据社会上不同行业和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沿革与改革现状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沿革与改革现状 1.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历史沿革 (1)养老保险制度的初创期(1950~1957) 标志着中国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的是1951年2月26日政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此条例对城镇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从实施范围、实施内容、待遇标准等方面做出了各种具体的规定。 (2)养老保险制度的扩充、发展期(1958~1966) ①国务院在1958年2月9日和3月7日分别颁布了《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关于工人、职员退职处理的暂行规定》,至此,养老保险从劳动保险条例中脱离出来,成为了独立的、统一的企业、机关的养老保险制度。 ②为了解决城镇集体经济中从业人员及他们的退休养老问题,1966年4月20日发布了《关于轻、手工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社员退休统筹暂行办法》和《关于轻、手工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社员退职暂行办法》,建立了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的退休统筹制度。 ③在1958年、1959年,国务院还颁布了有关军人的退休管理的规定,在制度方面进一步完善了养老保险体系。 (3)养老保险制度的停滞、倒退期(1967~1977) ①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使养老保险的组织管理机构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原有的退休、退休制度也近似于瘫痪,造成了实际上的干部、职工的终身制。 ②1969年2月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国营企业财务工作中几项制度的改革意见》(草案),使原有的养老保险制度失去了社会统筹的功能,职工的退休养老成了其所在单位内部的事务,使社会保险退化为企业保险、社会保障倒退为企业保障。 (4)养老保险制度的恢复期(1978~1986) 1978年6月2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这标志着养老保险制度从此进入了制度恢复期,但同时也将1958年统一起来的企业和机关退休、退职制度重新分化为两个分离的制度。 (5)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发展期(1986~) ①从体制上对传统养老保险制度革命的标志是1986年7月12日国务院颁布的《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 ②1991年6月26日,为扩大传统养老保险的缴费基础,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了养老保险制度的社会统筹,意味着现代养老保险制度将从此得以确立。 ③1993年10月15日,国务院颁布《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筹问题的批复》,确立了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 ④1995年3月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进一步确立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 ⑤1997年7月16日,国务院根据两年来各地方的实践,颁发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提出了“七统一”。 ⑥1998年3月成立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全国的社会保险体制进行统一的管理。

分析丹麦的养老体系

丹麦的养老社会保障体系 丹麦的养老社会保障体系 丹麦位于波罗的海和北海之间,全国面积为4.3万平方公里,共设立14个行政区、 2个特区和279个市县。全国人口539万人,其中老年人口约80万人,占总 人口的1 5.6%。面对人口老龄化,丹麦政府实施了一系列养老惠老措施。 1、以养老金制度为核心构筑养老保障体系 丹麦的养老金保障体系在欧盟中排名第一。作为丹麦福利政策的核心,丹麦的养老 金制度包括政府养老金制度、劳动力市场补充养老金制度和综合养老金制度三类。政府 养老金制属于国家性质,包括基本养老金、附加养老金、单身老人特殊追加津贴以及其 他情况下申请的个人补贴等;劳动力市场补充养老金制度属于集体性质,是由劳资双方 每月按时交纳的一种基金,其比例是雇主交纳三分之二,雇员交纳三分之一;第三类为 综合养老金制度,包括私人养老基金、养老保险等。丹麦政府养老金制度规定,年满

67岁的丹麦公民均可享受国家提供的政府公立养老金安度晚年,单身老人每人每年领 取105396丹麦克朗,其中基本养老52524丹麦克朗,附加养老金52875丹麦克朗;婚 配、同居老人每人每年领取77196丹麦克朗,其中基本养老金52524丹麦克朗,附加 养老金24672丹麦克朗。劳动力市场补充养老金制度和综合养老金制度,通过劳工市 场附加养老金、特别养老金储蓄、预储养老金受益者的劳工市场附加养老金、劳工市场 养老金和个人养老金储蓄等一系列计划来实现。丹麦的养老金制度,保障了丹麦老年人 优裕的晚年生活,也是整个社会对生活充满乐观的心态。丹麦人近年来在幸福指数排行 榜中一直名列世界第一,无不与其老有所养、没有后顾之忧有很大关系。 2、以养老保险制度维护社会保障体系的稳定 丹麦的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于1891年,经过一百多年的运行,已日臻完善。目前丹 麦养老保险分为法定和自愿两大类。法定养老保险包括国家养老保险、丹麦劳动市场补 充养老保险和特别养老保险。国家养老保险的标准由国家确定,并由国家财政支出。丹

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制度的改革

011高教社杯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承诺书 我们仔细阅读了中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的竞赛规则. 我们完全明白,在竞赛开始后参赛队员不能以任何方式(包括电话、电子邮 件、网上咨询等)与队外的任何人(包括指导教师)研究、讨论与赛题有关的问 题。 我们知道,抄袭别人的成果是违反竞赛规则的, 如果引用别人的成果或其他 公开的资料(包括网上查到的资料),必须按照规定的参考文献的表述方式在正 文引用处和参考文献中明确列出。 我们郑重承诺,严格遵守竞赛规则,以保证竞赛的公正、公平性。如有违反 竞赛规则的行为,我们将受到严肃处理。 我们参赛选择的题号是(从A/B/C/D中选择一项填写): 我们的参赛报名号为(如果赛区设置报名号的话): 所属学校(请填写完整的全名):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 参赛队员 (打印并签名) :1. 2. 3. 指导教师或指导教师组负责人 (打印并签名): 日期:年月日赛区评阅编号(由赛区组委会评阅前进行编号):

2011高教社杯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编号专用页 赛区评阅编号(由赛区组委会评阅前进行编号): 全国统一编号(由赛区组委会送交全国前编号):全国评阅编号(由全国组委会评阅前进行编号):

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制度的改革 摘要: 本文研究的是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制度的改革问题,通过对问题背景及附件资料进行深入的分析,采用数据拟合、求平均值、图表等方法建立了相应的数学模型,得出各个问题较合理的结果。 对于问题一,先对未来中国经济发展和工资增长采取了经济预测,再采用多项式拟合的方法预测出从2011到2035年山东省的年平均工资(见表一)。 对于问题二,在已知的基础上,结合问题一的结论和附件2可以求出2009年该企业各年龄段职工工资与该企业平均工资之比(见表三),又根据职工缴费指数的参考值和养老金的计算办法,考虑某职工自2000年起分别从30岁,40岁开始缴养老保险,一直到退休(55岁,60岁,65岁),建立了模型一,根据模型一计算出在这6种不同的情况下的养老金的替代率为25.56%、30.67%、34.92%、15.36%、20.45%、25.60%。 对于问题三,是在问题二的基础上,可以得出该职工30~55岁、30~60岁、30~65岁各年龄段缴纳的总金额分别为155940元、287268元、509676元; 再得出该职工从退休到75岁死亡,这段时间内每年领取的养老保险金额分别为:11004元、24804元、60552元; 最后得该职工缴存的养老保险金与领取的养老保险金的差额(见表五、六、七); 对于问题四,是在深入分析前三个问题的基础,给出了提高养老金增值率、采用多层次的企业养老统筹体系、深化改革等方案措施来实现既要达到目标替代率又要实现收支平衡的目的 经检验,各问题解决的结果较合理,所采取的错施对我国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制度的改革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国外未来养老金形式的发展趋势及其启示

国外未来养老金形式的发展趋势及其启示 一、引言 人口老龄化和低出生率以及人类自身寿命的增长和退休年龄的提早等人口结构变化,再加上现收现付制缺乏养老资金的增值渠道,直接导致在现收现付制下巨额养老金难以支付的结果,迫使各国进行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同时,民众思想观念的改变,西方政治界、经济界的学者和政府首脑的认同,特别是拉美各国代表和英国养老金制度改革的成功,世界银行多次的权威推荐以及基金制本身所表现出来的如养老金财产化和自愿选择的一些优点,增加了养老保险向基金制改革的可能性。(注:蒋岳祥,《国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原因与方法浅析》,已投稿。)将现收现付的社会保障制度私有化,对于民众、西方政治家和国家首脑几年前还不敢想象的事,如今却得到了越来越多社会各阶层、特别是政界的支持,各种改革方案如雨后春笋般地出现。世界各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使得原有现收现付制下的养老金发放和领取形式发生了巨大变化。探讨未来养老金形式的变化和发展趋势,有利于我们把握国际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对我国社会保

障制度的完善和改革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二、各国养老金制度改革和养老基金管理发展趋势 1.各国养老金制度改革发展趋势 养老保险制度按受益形式的不同可划分为两种:一种是规定受益制,另一种是规定缴费制。规定受益制(DefinedBenefit)是指,养老金项目的主办者做出承诺,按照特定公式决定参加者的养老金的受益,只要参加者按规定缴费和缴足一定的年限,参加者就可以得到一笔年金(Annuity),或进行一次性(Lump-Sum)支付的制度。它通常是现收现付制支付养老金的形式。规定缴费制(DefinedContribution)是指,养老金项目主办者,为每个参加者设立养老金个人账户,参加者可以在主办者规定的限额比例内向基金账户缴费,在参加者退休有资格领取养老金时,按照其账户的资金情况向其发放养老金的制度。它通常是基金制支付兑现养老金的形式,而且个人账户多余的资金可作为财产,继承给相应的受益人。(注:MonikaQueisser,TheSecond-GenerationPensionReformsinL atinAmerica,AgeingWorkingPaper5.4,Qrgan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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