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注册流程级注意事项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注册流程级注意事项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注册流程级注意事项

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

系统的登录与注册

系统网址:1. (联通用户)http://114.255.93.220;2. (电信用户)http://211.103.186.220 。必须使用IE8浏览器,进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的登录页面。首次使用的用户建议将该网址添加到网页收藏夹。

基层单位注册

确定未注册过账号的监测单位,可在系统登录页面进行新用户注册。点击“基层注册”进入基层单位注册页面:

注册注意事项:

1、注册时先勾选所属应用,建议“药品”、“器械”两个同时勾选;

2、单位名称必须填写单位全称:如**市**县**乡医院(卫生院、所);

3、所属地区选择方法:广西——柳州市——具体城区、县;

4、上级单位会根据所属地区自动生成,无需修改;

5、单位类别如选择了“医疗机构”,还需选择医院等级,请按实际情况填写;

6、联系人及电话:必须填写表格录入人的姓名及手机号码(不是上报人的);

7、单位邮箱不能填写QQ邮箱,如没有单位邮箱的请注册一个新的邮箱;

8、通信地址填写本单位地址;

9、带*项目必须填写完整,请填写真实信息,填写信息完整审核无误后点击“提

交”,即跳出该对话框。

请记录并妥善保管好您的登录用户名,此即为你单位登录监测系统的账

号,注册完毕后经柳州市中心审核后即可使用,系统初始密码为“111111”。如遗忘系统中用户名,可致电或QQ跟我中心人员联系查询。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总结

★★★资料分享大全-分享无极限★★★ 提高认识强化督导 努力促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再上新台阶 ##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各位领导: 今年以来,我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局的正确领导和帮助支持下,不断加大措施、健全组织、完善制度、强化督导,促进了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为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做出了积极努力。我们的具体做法是: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发挥行政管理部门的组织协调作用。 我县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起步较晚,监测中心成立时间较短暂,2004年才真正将ADR 监测工作纳入管理渠道。由于对开展这项工作的目的意义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制度不健全,致使监测工作一直发展缓慢,成效不大。今年8月份市局召开全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专题会议之后,我们通过认真学习会议精神,不断提高了对做好ADR监测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并从中找出了过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差距。 为积极推动全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健康、快速发展,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县卫生局不断加强工作上的相互沟通和协调,做到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并一起研究制定措施,深入贯彻落实全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会议精神,真正发挥行政主管部门的组织协调作用,积极提高号召力、切实加大督导力,形成上下有合力,从而使我县ADR监测工作有了新的、较大的起步。 二、健全组织,完善制度,为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我们根据市局和市ADR监测中心的工作部署和领导要求,为确保全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健康顺利开展,通过不断加强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设施投入,促进了全县ADR监测工作正常运转。在具体工作中,坚持做到“四个确保”: 一是加快监测网络建设,确保各级重视,层层有人抓。为更好地适应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需要,我们在驻城建立了8个县级监测站,分别由驻城6个医疗机构、医药公司和仁和堂连锁有限公司组成,在12个乡镇卫生院建立了乡级监测点,同时要求在各村级医疗机构也建立监测点。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人员分别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卫生局负责同志及有关人员组成,各监测站、点也分别配备了一名负责同志和业务人员具体抓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县、乡、村****监测网络初步形成,并将不断得到完善。 二是不断健全制度,确保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运转有序。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县卫生局联合制定下发了《##县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实施方案》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工作保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各监测站、点也分别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县卫生局还把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纳入了对所辖各个医疗机构年终工作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也把该项工作列入了自己的工作管理考核目标重点抓,共同促进了全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发展轨道。 三是改善办公条件,确保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报送准确及时。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办公经费非常紧张的情况下,仍拿出部分资金为监测中心新购置电脑一台,用于监测报告的汇总、上报等工作。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对用于监测工作的车辆,局办公室优先派车,保证工作人员对新的或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情况进行及时调查、核实,及时上报,保证对一般药品不良反应情况按时上报。 四是加强教育培训,确保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大力开展。针对我县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

医院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药品管理,做好上市后药品的安全监测工作,保证病人用药安全,特制定我院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 一、药品不良反应定义 上市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包括副作用、毒性作用、后遗效应、过敏反应、继发反应、特异性遗传素质反应、药物依赖性、致癌作用、致突变作用、致畸作用等。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领导小组,负责全院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监测、报告及评估工作。 (二)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在各药品使用相关科室设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联络员,负责本科室药品不良反应信息掌握,及时认真地填写并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

表,保持与药剂科的密切联系。每季度由各科室将本科室监测的不良反应报告表交于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由药剂科将每季度的报告情况上报。 (三)药剂科内设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分析小组,药师接到临床医师填写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后,必须立即到病人床前询问情况、查阅病历,与医师一起共同进行因果关系评价,提出对药品不良反应的处理意见。填报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由药剂科专人负责存档、上报。 (四)药剂科负责提供对本院全体医务人员进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咨询指导,组织对临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中的问题进行讨论、解答。对某些药物在使用中可能出现严重药品不良反应的信息及时提供给临床医师以便做好防范措施。药剂科具体承办对临床上报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进行收集整理、分析鉴别,向临床医师提供药品不良反应处理意见,负责汇总本院药品不良反应资料,向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另外负责转发上级下发的药品不良反应信息材料。

药物不良反应报告的判断

药物不良反应报告的判断、评价及 药物不良反应(Adverse Drug Reactions,ADRs)监测,在欧洲国家也习惯称为“上市后药物监测(Postmarketing Drug Surveillance,PMDS)”,以1964年英国黄卡制度(Yellow card system)的问世而宣告诞生。ADRs监测有志愿报告体系(SPontaneous Reporting system,SRS)、集中(或强化)监测体系(intensivereporting system)等多种方式。由于SRS一直是ADRs监测的主要方式,近年来,似乎已约定俗成,ADRs监测一般指的即是SRS。SRS主要目标是尽早获得药物安生性问题的信号,为药政管理提供依据以及向卫生专业人员传递信息。 药品不良反应常成为医疗、科学、道德、商业与诉讼的焦点。法律判决依据的事实。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的不确切性,常使得问题的讨论难以为继。 ADR报告的获得过程可分析如下:(1) 不良反应事件的发生和发现;(2) 把事件的发生归因于药物,这一判断很多源于经验,通常考虑的是时间上有联系,以及没有混杂因素等; (3) 把归咎于药物的不良事件以可疑的ADR的名义向卫生行政部门或制药公司报告。而报告的只占实际发生的不良反应事件的极少部分。 为了减少漏报,提高检测的灵敏性,一般都提倡“有疑即报”,即不必在肯定了药物与不良事件的因果关系后再报告。 监测方法的优劣,不但要看其灵敏性,还要看其特异性。70年代后期以来,为了提高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特异性,许多专家探讨、研究了各种因果判断方法,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对厂方报告ADR时的一种要求。这一倾向曾使人们以为应用这些方法能测定具体病人或个例报告的因果关系,能解决不确定性问题。现在已逐渐认识到这是一种偏向,但“因果”方法也并非一无是处,它们可以告诉初报者如何考虑这是一起ADR,该收集哪些资料,该从哪些方面描述。 为了更准确、更有质量地报告ADR,系统地了解药物不良反应判断的思路十分必要。而为了高屋建瓴,从战略角度全面地了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作用与地位,探讨药物警戒中的信号问题就十分必需。 1 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归因判断 1.1 因果性质的标准——ADR判断时的考虑因素 ①与现有资料要有一致性(或生物学合理性) 即从已有的文献资料中其他类型信息的观点看因果联系的合理性。其他类型信息是指其他人体研究的数据,其他有关问题研究的数据,动物实验的数据以及科学的病理生理学理论。如果某项发现能为已有的资料和理论所解释,一般就会更令人信服。 ②以往的经验,即是否已有该药反应的报道、评述等——联系的一贯性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使用操作规程

目的:为确保本公司生产的所有药品发生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经调查处理后的数据及时准确的上报,特制定本操作规程文件。 范围:适用于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数据填报操作。 职责:药品不良反应监督专员执行本操作规程,质量部经理负责监督管理。 内容: 1.法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1号) 第十三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药品生产企业应当设立专门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或者指定机构并配备专(兼)职人员,承担本单位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 第十五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获知或者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不良反应,应当通过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报告;不具备在线报告条件的,应当通过纸质报表报所在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由所在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代为在线报告。 报告内容应当真实、完整、准确。 2.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发生后的上报时间: 2.1一般药品不良反应:应在发生后30日内报告; 2.2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在15日内报告; 2.3死亡病例须立即报告,其中死亡群体事件调查表先电话或即时通讯等方式联系市中心,经组织核查为真实后,按照要求再进行在线填报; 2.4有随访信息的,应当及时报告。

3.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登入地址: 电信用户: 联通用户: 也可百度搜索‘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链接点击进入; 如下图: 填写用户名、密码及验证码,点击“登入”系统; 4.报告表的上报与填写: 4.1登录系统后查看首页,页面左侧显示的是所有功能树,中间显示的是公告通知和预警信息,下面显示的是提醒信息等; 首次报告:个例不良反应上报,使用此功能模块。 严重跟踪报告:对本企业已上报的严重报告表进行跟踪 操作时,使用此功能模块; 报告表检索:查看本企业已上报的报告表时,使用此功 能模块; 已报告列表:查找本企业上报的所有报告表时,使用此 功能模块; 报告查重:在此功能模块;可以查找重复报告; 暂存报告:想查找在填报时由系统自动暂存或者人工手 动暂存的报告时,使用此功能模块; 补充材料管理:可以查看到本级要求下级补充资料的报告表与上级单位要求本级补充资料的报告表; 修改申请管理:对已经上报的报告表进行修改,需要向上级单位进行申请,上级单位过后会在“修改申请管理”模块里进行修改;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体系运行(修订版)【新版】

目的:确保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有效开展,有效控制药品风险,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组织机构及运行体系。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 责任人:药品不良反应办公室、质量保证部、后勤部、销售公司、科研中心 内容: 1.组织机构简图 2. 体系运行 2.1 信息采集途径 2.1.1 信息采集途径包括被动收集:销售人员、400热线投诉电话,和主动收集:上市前和上市后的临床研究、文献检索、国内外政府网站。 2.1.2 信息采集技巧:第一时间了解:判断事情的严重性。是否停药?是否上报?是否召回? 第一时间控制:控制医生态度,控制患者情绪; 第一时间反馈:及时反馈至ADR管理员或药品不良反应办公室主任; 长期应对准备:掌握我公司产品主要不良反应及质量特性等,并具有一定的ADR判断能力,若不能独立解答患者疑问,切忌给予医疗服务建议,药品不良反应办公室给予支持。 信息收集要全:因其他原因不能全面收集ADR信息,至少收集以上四要素及时反馈至ADR管理员处,协助做好相关沟通工作。 2.2 单个病例管理 2.2.1 单个病例处理流程:收集(多渠道)→报告公司关联性评价→随访→上报ADR监测系统→纳入公司不良反应病例数据库。 2.2.2 出现药品不良反应及出现其他情况均应报告,即使没有伴随具体的不良事件,如: ·说明书已知一般不良反应、严重不良反应和新的不良反应 ·因药品停用而发生的事件 ·超适应症用药 ·孕妇暴露

·药品无效 ·用药错误 ·死亡结局 ·出现未预期的治疗/临床益处 2.2.3 临床试验安全性信息报告 临床试验定义:任何在人体(病人或健康志愿者)进行的药物系统性研究,以证实或揭示试验药物的作用、不良反应或试验药物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其目的是确定试验药物的疗效与安全性。 临床试验类别:I、Ⅱ、Ⅲ、IV期临床试验、生物等效性试验、重点监测、一致性评价、临床有效性试验及其他安全与疗效对比研究等。 上报流程: 研究者上报所有不良事件;申办方上报严重不良事件(时限:死亡和危及生命为7天,其他情况15天),以电话、传真或EMS邮寄的形式向CFDA注册司、BFDA注册处及卫计委提交首次报告,及时提交随访报告,并将收集的所有不良事件报告1个工作日内反馈至公司不良反应办公室;不良反应办公室按法规时限要求上报上市后临床研究不良反应,上市前不良反应长期保存,待产品上市后纳入不良反应数据库并带入PSUR中。 2.2.4 个例不良反应/事件评价、上报 2.2.4.1 不良反应/事件类型: 依据《药品不良反应和监测管理办法》对一般的、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的定义,对比说明书中不良反应描述,确定不良反应/事件的类型。 2.2.4.2 不良反应/事件关联性评价: 从时间相关性、药理作用/同类药物反应、去激发、再激发、剂量等方面对不良事件与药品之间关系进行评定。同时考虑的其他因素:原患疾病、相互作用、伴随药物、伴发疾病。时间相关性:用药前、用药过程中或延迟发生不良反应的可能。 2.2.4.3 药理作用/同类药物反应:不良事件发生时间是否与药理/毒理反应一致,同类药物的不良反应。 去激发:停药观察,去激发是否为阳性 再激发:去激发后再次给药观察,再激发是否为阳性。 给药剂量:规定给药剂量与实际给药剂量是否一致。 原患疾病:分析不良事件是否为原患疾病的症状,或治疗适应症的自然进程。 药物相互作用:协同作用、拮抗作用、配伍禁忌。 伴随药物/伴发疾病:是否导致不良事件的发生。 其他因素:是否存在其他风险因素,如吸烟史、饮酒史、过敏史、家族病史及不良反应病史等。

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机构及工作职责

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机构 1、药物不良反应监测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相关科室专家: 联系电话: 联系人: 2、各科室不良反应监测员:各科大组长及护士长 二、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小组任务 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小组任务是对我院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进行业务技术指导,收集、整理、分类、保管与评价不良反应病例报告资料,反馈不良反应信息,并在药品安全性方面负责向药品监测管理部门咨询。 三、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小组工作职责 1、向本院医护人员宣传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重要意义并解释有关问题。 2、密切关注本院药品不良反应动向,并督促医护人员认真填写不良反应报告表,特别注意新药不良反应的发生,不论轻、重度,只要认为可疑都应及时报告。

3、负责指导和督促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员的工作。 4、不定期对本院严重或疑难药物不良反应病例进行因果关系评价,因果关系评价会聘请相关科室专家参加。 四、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员工作职责 1、负责本科室药品不良反应病历的收集工作。 2、督促主管医生护士正确填写不良反应报告表,报告表中各项应无漏项,合格后送交药剂科临床药学室。 3、应本着“可疑就报”的原则,及时向临床药学室通报本科室药品不良反应情况,每年每个科室向临床药学室报告本科室药物不良反应报告表≧10份,若有漏报,按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给予处罚。 五、药物不良反应专家组工作职责 1、负责评价本院收集的不良反应病例。 2、对药物不良反应工作进行业务、技术指导。 六、临床药学组工作职责 1、负责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收集、整理、分类、保管、评价上报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 3、负责药品不良反应信息交流与反馈工作。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监测管理办法考试题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考试题 (时间60分钟) 姓名:部门:时间:成绩: 一、填空 1.国家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药品生产、__、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报告所发现的药品不良反应。 2. 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___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 3.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是指药品不良反应的__、、评价和控制的过程。 4.从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工作人员应当具有__、__、流行病学或者统计学等相关专业知识,具备科学分析评价药品不良反应的能力。 5.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获知或者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不良反应,应当通过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报告, 报告内容应当__、完整、准确。 6.新的药品不良反应,是指药品___的不良反应。说明书中已有描述,但不良反应发生的性质、程度、后果或者频率与说明书描述不一致或者更严重,按照新的药品不良反应处理。 7.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应当及时对死亡病例进行分析、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_____和卫生部。 8.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获知或者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不良反应,应当通过国家药品______报告;不具备在线报告条件的,应当通过纸质报表报所在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由所在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代为在线报告。 9.药品经营企业发现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应当立即告知药品生产企业,同时迅速开展自查,必要时应当__的销售,并协助药品生产企业采取相关控制措施。 10.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主动收集药品不良反应,获知或者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后应当详细记录、分析和处理,填写______并报告。 二、不定性选择题 1.《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已于2010年12月13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_____起施行。( ) A. 2011年7月1日 B. 2011年9月1日 C. 2012年7月1日 D. 2012年10月1日 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管理工作,除通报全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情况以外还要履行其他主要职责__。( ) A与卫生部共同制定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管理规定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B与卫生部联合组织开展全国范围内影响较大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并发布相关信息; C对已确认发生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或者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药品依法采取紧急控制措施,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并向社会公布; D组织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开展情况,并与卫生部联合组织检查医疗机构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开展情况。 3. 进口药品自首次获准进口之日起__年内,报告该进口药品的所有不良反应;满__年的,报告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 ) A. 1, 1 B. 3, 3 C 5, 5 D 8, 8 4. 药品经营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____。( ) A无专职或者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 B未按照要求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或者群体不良事件报告、调查、评价和处理的; C不配合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或者群体不良事件相关调查工作的。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管理程序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药品不良反应(ADR)监察报告。 2.职责 综合部:负责收集、整理ADR的信息,并进行分析、评估、分类。 负责组织讨论ADR处理方案(措施),以及方案(措施)的制订,提交审批。 负责ADR处理方案(措施)的具体实施、跟踪、监督、检查及所有资料的收集、 整理、建档。并将ADR报告给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质量部:负责组织对B型ADR进行生产过程及质量检验、质量监督管理方面的调查。 3.内容 3.1.定义 3.1.1.药品不良反应(简称ADR) 药品不良反应主要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药品不良反应包括药品引起的副作用、毒性反应、后遗反应、过敏反应、特异质反应、致畸、致癌、致突变作用以及对生育力的影响等。根据药物不良反应的临床表现与药物药理作用的关系,一般将药品不良反应分为A型和B型。 3.1.2.A型药品不良反应 是指由于药物的药理作用增强所引起的不良反应,其程度轻重与用药剂量有关,一般容易预测,发生率较高而死亡率较低。 3.1.3.B型药品不良反应 是指与药物常规药理作用无关的异常反应,通常难以预测在具体病人身上是否会出现,在药物研究阶段的常规毒理学试验中难以发现,一般与用药剂量无关,发生率较低但死亡率较高。 3.2.范围 3.2.1.所有危及生命、致残直到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的不良反应。 3.2.2.新药投产使用发生的各种不良反应。 3.2.3.疑为药品所引致的突变、癌变、畸形。 3.2. 4.各种类型的过敏反应。 3.2.5.非麻醉药品产品的药物依赖性。 3.2.6.疑为药品间相互作用导致的不良反应。 3.2.7.其它一切意外的不良反应。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

利用HIS开展ADR 监测 利用医院信息系统(hospital information system,HIS)开展ADR 监测是提高药品安全性监测与评价工作质量和效果的有效途径。各大医院目前使用的医院信息系统通常有电子病案系统、药物管理系统、门诊系统、病房系统、药房收费系统、医疗设备管理系统等等,有的还与医学影像存档及通信系统PACS、实验室信息系统LIS、放射信息系统RIS 等相连,构成医院电子化信息系统。 江西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余超等2016年发表在《中国药物警戒》上的调研研究表明,对黑龙江、上海、重庆、甘肃、云南、江西6 个省份的34 家三级医院的进行需求调研,76.47%(26/34)的医院主要以手工方式上报ADR 报告,且未建院内ADR 监测系统。85.29% 的院内HIS 系统可进行二次开发。 1.将合理用药监测系统与HIS 挂接,监测医嘱及处方中的不良反应,对医生处方时不合理用药起到提醒作用,从而使临床用药做到安全、有效、经济; 2.基于HIS 建立肝酶升高药品不良反应自动监测系统,对发生肝功能损害的住院患者进行监测,监测、分析肝酶升高与ADR 之间的关联性; 3.将中药不良反应监测集成到HIS 中,将多种不良反应预警算法集成到分析当中,能够生成更加智能化的预警报告,有利于提早发现药品的不良反应; 4.基于HIS 建立药物警戒体系,监测药物购入到患者使用及用药后ADR 上报的全过程,显著提高了不良反应监测效果,并有效减少了由药品质量问题和不合理用药带来的危害等。 ADR主动监测程序 近年来,各个国家都在积极开展ADR监测工作,以此保证公众用药安全,减少药害事故的发生。但是,上报的ADR数量却远远低于实际发生的ADR数量(国际医学科学组织委员会推荐数量),导致药品ADR信息不能完全反馈到ADR监测中心,评价中心无法对药品ADR进行准确的评价,造成同样的不良反应会继续发生在患者身上。为减少ADR的漏报、不报现象,在自愿上报和强制上报的基础上,美国、加拿大、德国、澳大利亚等国积极开展了ADR自动监测的研究,取得较好的效果。 安徽省立医院药剂科耿魁魁等报道了构建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ADR)主动监测体系,基于医院信息系统(HIS)、利用信息提取技术,设计开发ADR主动监测程序,主动监测临床发生的不良反应,第一时间反馈到ADR监测组,及

医院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

天衢卫生院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为了加强药品管理,做好药品的安全监测工作,保证病人用药的有效和安全,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 2、医院设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领导小组,由业务副院长任组长,医务科长、药剂科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临床和药剂人员组成。由医务科负责宣传、组织和实施,药剂科负责分析、处理和保存报告档案。 3、医院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各科室负责人作为本科室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联络员,负责本科室药品不良反应信息掌握,及时督促和帮助临床医生认真地填写并上报《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保持与药剂科的密切联系。药剂科具体承办对临床上报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进行收集整理、分析鉴别,向临床医师提供药品不良反应处理意见,医务科负责汇总本院药品不良反应资料,通过网络向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报告,另外负责转发上级下发的药品不良反应信息材料。 4、药剂科内设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分析小组,药师接到临床医师填写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后,必须立即到病人床前询问情况、查阅病历,与医师一起共同进行因果关系评价,提出对药品不良反应的处理意见。填报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由药剂科专人负责存档。 5、医务科和药剂科负责提供对本院全体医务人员进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咨询指导,组织临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中的问题进行讨论、解答。对某些药物在使用中可能出现严重药品不良反应的信息及时提供给临床医师以便做好防范措

施。 6、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范围:⑴有危及生命,致残直至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的不良反应。⑵新药使用后发生的各种不良反应。⑶疑为药品所致的突变、癌变、畸形。⑷各种类型的过敏反应。⑸非麻醉药品产生的药物依赖性。⑹疑为药品间相互作用导致的不良反应。⑺其它一切意外的不良反应。“可疑即报”是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普遍报告原则。 7、发现或者获知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15日内报告,其中死亡病例须立即报告;其他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30日内报告。有随访信息的,应当及时报告。除一般的病例外,其余病例报告时均要求向医务科呈报药品说明书和病例摘要,死亡病例还需呈报死亡小结。 8、医护人员获知或者发现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后,应当立即报告医院药剂科和医务科,经分析确认后由医务科通过电话或者传真等方式报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同时填写《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基本信息表》(见附表2),对每一病例还应当及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通过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报告。 9、医院发现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后应当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积极救治患者,迅速开展临床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暂停药品的使用等紧急措施。 10、医务科、药剂科应当对本院收集到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资料进行分析和评价,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防止药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 11、药品不良反应上报程序: 患者主诉或护士发现药品不良反应(或疑似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经治医师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 第 81 号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已于2010年12月13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陈竺 二○一一年五月四日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药品的上市后监管,规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及时、有效控制药品风险,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监测以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药品生产企业(包括进口药品的境外制药厂商)、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报告所发现的药品不良反应。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地方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与实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有关的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技术工作。 第五条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报告药品不良反应。 第二章职责 第六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管理工作,并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与卫生部共同制定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管理规定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与卫生部联合组织开展全国范围内影响较大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并发布相关信息; (三)对已确认发生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或者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药品依法采取紧急控制措施,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并向社会公布; (四)通报全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情况; (五)组织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开展情况,并与卫生部联合组织检查医疗机构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开展情况。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管理工作,并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根据本办法与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共同制定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重要意义和如何上报药品不良反应-贵州省人民医院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重要意义和如何上报药品不良反应 药品是一种具有生理活性的化学物质,任何药品都具有两重性,即:一方面可以防病治病,促进病人生理、生化功能的恢复;另一方面可以引起生理、生化机能的紊乱或组织结构变化等危害机体的不良反应。药品不良反应(Adervse reaction,ADR)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或意外的有害反应。由于药品的以上特性,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意义重大。做好ADR监测工作的意义如下: 1. ADR监测能弥补药品上市前研究的不足,为上市后再评价提供服务 药品上市前的临床研究病例少(Ⅰ期临床试验20~30例,Ⅱ期临床试验100例,Ⅲ期临床试验300例以上)、研究局限性(试验对象年龄范围窄、用药条件控制较严)、研究时间短(一般只有几个月)研究目的单纯(观察指标只限于试验所规定的内容)。因而,上市后的再评价是确保用药安全性的重要工作。 2. ADR监测能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有助于提高医护人员、药师和患者自身对药品不良反应的认识和警惕,注意用药的安全性问题,从而提高合理用药的水平。 3. 为遴选、整顿和淘汰药品提供依据,为药品上市后风险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药品上市后再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药品有效性、药品不良反应和药物经济学研究。药品不良反应作为药品上市后再评价工作的组成部分,ADR报告和监测工作在对药品安全性评价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4. ADR报告监测有利于及时发现重大药害事件,防止药害事件的蔓延和扩大,保障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 这是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在功能上的重要外延,通过ADR监测工作可以发现任何与药品安全性相关的问题(如质量问题、假药问题、不合理用药问题等),这是国家政府部门进行上市后药品安全信号发现和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国家ADR监测中心对收集的药品不良反应信息进行分析、评价、研究,及时发布信息及采取措施,避免同类药害事件的重复发生,以保护更多人的用药安全和健康利益。 5. 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法律法规条款 为了做好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在《药品管理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药品召回管理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明确提出“国家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GSP)

文件名称: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编码: 起草部门:质管中心版本号:分发部门: 起草人:日期:年月日行政[]运营[] 财务[]质管[]审核人:日期:年月日 物流[]电商[]批准人:日期:年月日 执行日期:编写(修订)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不良反应报 告和监测管理办法》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 1目的 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保证该项工作有序、按时、准确完 成。 2依据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及公司 相关制度。 3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经营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处理、跟踪。 4职责 运营中心、质管中心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要求 5.1.1公司各部门在经营过程中获知或者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不良反应, 应当及时向质管中心报告,由质管员通过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 报告;报告内容应当真实、完整、准确。 5.1.2公司各部门应当配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不良反 应监测机构对药品不良反应或者群体不良事件的调查,并提供调查所需的 资料。

5.1.3质管中心质管员应当建立并保存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档案,记录的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包装规格;客户名称、负责人、投诉人姓名和联系电话;使用不良反应药品的患者(姓名和联系方式、患者名称、年龄);药品不良反应的临床表现与过程;患者的用药情况等。 5.1.4质管中心质管员应当对收集到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资料进行 分析和评价,并及时上报质量负责人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防止药品不良反 应的重复发生。质管中心调查处理方法如下: (1)调查产品的购销渠道,核实物流在途情况、往来单位仓储情况,初步的临床用药情况并记录; (2)核查该产品的购、销、存记录,冷链药品的还应核实在途在库的温湿度监测情况,作为调查的凭证; (3)对于确定为公司销售的药品产生不良反应的,应及时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需要召回的及时下达召回通知按照《药品召回管理制度》执行;(4)对于超出公司质管中心调查处理能力范畴的应及时报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并协助其进行相关调查处理。 5.2基础术语 5.2.1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 5.2.2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是指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现、报告、评价和控制的过程。 5.2.3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因使用药品引起以下损害情形之一的反应:(1)导致死亡;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试卷与答案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培训测试题 单位:姓名:分数: 一、填空题:(每题5分,共30分) (1)ADR报告类型分为、、和四类。 (2)药品不良反应的特点有、、及可塑性、可控性。(3)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要本着的原则。(4)怀疑药品的通用名称,药品生产企业名称,药品的生产批号应()()()。生产批号应认真(),必要时要进行()。 (5)国内有无类似不良反应一栏填报,以为准。 (6)国家对药品不良反应实行定期报告制度。严重或罕见的药品不良反应必须报告,必要时可以报告。 二、选择题:(可以多选或单选)(每题2分,共50分) A类1、药品严重不良反应是指因服用药品引起以下损害情形之一的反应() A引起死亡 B 致癌、致畸、致出生缺陷 C 对生命有危险并能够致人体永久的或显著的伤残 D 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 E 导致住院或住院时间延长 2.代理经营进口药品单位或办事处,对所代理经营的进口药品制剂的不良反应,要进行 A、不断地监测整理 B、不间断地追踪、监测,并按规定报告 C、按法定要求报告 D、按法规定期归纳 E、不断地追踪收集 3、新的药品不良反应是指药品说明书中()的不良反应。 A 已经载明 B 未载明C不能判定 4.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专业机构的人员应由() A、医学技术人员担任 B、药学技术人员担任 C、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D、护理技术人员担任 E、医学、药学及有关专业的技术人员组成 5、新的或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进行调查、核实,并于()报至市药品不良反应监 测中心,死亡病例须(),也可直接向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A及时报告 B 发现之日起10日内 C 15个工作日内 6..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实行的是() A、定期通报 B、定期公布药品再评价结果 C、不定期通报 D、不定期通报,并公布药品再评价结果 E、公布药品再评价结果 B类:A、药品不良反应B、严重、罕见的药品不良反应 C、可疑不良反应 D、禁忌症 E、监测统计资料 7、需按季度向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专业机构集中报告的是() 8、怀疑而未确定的不良反应是 9、不得随意向国内外机构、组织、学术团体或个人提供和引入未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药品不良反应的() 10、上市五年以上的药品,主要报告药品引起的() A、药品不良反应 B、报告制度 C、越级报告 D、监测管理制度 E、监测统计资料 11、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根据《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建立相应的() 12、国家实行药品不良反应的医.学() 13、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是() 14、对严重或罕见的药品不良反应须随时报告,必要时可以() A、15个工作日内 B、10个工作日内 C、72小时 D、罕见药品不良反应 E、药品不良反应 15、药品生产和使用单位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省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专业机构报告的是() 16、药品使用单位发现的罕见的不良反应病例,应向省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专业机构报告,必须在()

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实施办法

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实 施办法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XX市中心医院 药品不良反应(ADR)监测实施办法 一、ADR监测人员组成 一、ADR监测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XX(医务科) 成员:XXX 2、ADR监测办公室: 组长:XX 成员:XX 3、各科ADR监测员: 二、报告内容 一、ADR,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所有不良反应,包括一般的、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但不包括治疗失败、药物过量、药物滥用、不依从用药和用药差错的情况。根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准确、及时地报告ADR是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法定义务。对于加强药品的上市后监管,指导临床合理用药,及时、有效控制药品风险,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2、ADR监测重点:对新药监测期内的药品和首次进口5年内的药品,应当开展重点监测,重点关注抗菌药物类,解热镇痛类,心血管疾病用药,镇静催眠药,激素类,生物生化制剂,中药制剂等。 三、ADR报告程序

一、各科室医护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及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及时上报给药剂科ADR监测办公室,并对药品不良反应的相关性因素做初步分析。其中新的或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于发现之日起15日内报告,死亡病例须立即报告,其它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30日内报告。 2、ADR监测办公室指定专人将各临床科室上报的ADR报表进行汇总、整理,及时通过国家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网站进行上报。 四、职责 一、ADR监测领导小组:制定本院ADR监测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召开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会议,组织全院ADR监测员进行有关药品不良反应知识的培训;听取药剂科ADR监测员对全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情况的汇报;对疑难药品不良反应组织专家进行分析和等级评定;研究减少药品不良反应和更好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措施。 2、ADR监测办公室:定期收集各临床科室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对各临床科室ADR 监测员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基本知识的培训;向医院不良反应领导小组汇报全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情况;网上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及时报道ADR信息及资料,并提供药品不良反应咨询服务。 3、各临床科室ADR监测员:宣传药品不良反应基本知识;及时发现药品不良反应;督促填写、收集本科室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 4、医师应将患者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如实记入病历中。 五、措施 各级医护人员向监测办公室提供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一经审核采纳,按照报告表质量及数量,将作为“药品不良反应填报先进个人”候选人推荐给州级药监管理部门。药品不良反应填报突出的科室和个人将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优选条件。 对发生严重药品不良反应,而不在病历中如实记载的,报质控科按相关管理制度处理。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81号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已于2010年12月13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陈竺 二○一一年五月四日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药品的上市后监管,规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及时、有效控制药品风险,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监测以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药品生产企业(包括进口药品的境外制药厂商)、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报告所发现的药品不良反应。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地方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与实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有关的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技术工作。 第五条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报告药品不良反应。 第二章职责 第六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管理工作,并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与卫生部共同制定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管理规定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与卫生部联合组织开展全国范围内影响较大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调查

和处理,并发布相关信息; (三)对已确认发生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或者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药品依法采取紧急控制措施,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并向社会公布; (四)通报全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情况; (五)组织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开展情况,并与卫生部联合组织检查医疗机构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开展情况。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管理工作,并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根据本办法与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共同制定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管理规定,并监督实施; (二)与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联合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影响较大的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并发布相关信息; (三)对已确认发生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或者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药品依法采取紧急控制措施,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并向社会公布; (四)通报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情况; (五)组织检查本行政区域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开展情况,并与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联合组织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开展情况; (六)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宣传、培训工作。 第八条设区的市级、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管理工作;与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联合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调查,并采取必要控制措施;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宣传、培训工作。 第九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的监督管理,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对已确认的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或者药品群体不良事件采取相关的紧急控制措施。 第十条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负责全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技术工作,并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承担国家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资料的收集、评价、反馈和上报,以及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的建设和维护; (二)制定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对地方各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进行技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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