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骨干教师评选标准

滁州市骨干教师评选标准
滁州市骨干教师评选标准

滁州市骨干教师评选标准

2015年04月29日09:32:19 来源:滁州市教育局网访问量:227次

“滁州市骨干教师”是我市为在教育教学、教育科研工作中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教师设立的一种荣誉称号。滁州市骨干教师应是在全市本学科范围内有一定影响力的学习型、反思型的教师,并在全市本学科范围内起着龙头、示范作用。

一、参评资格

(一)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教研员应具备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具有中学一级教师职务;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应具备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具有小学高级教师职务。

(三)年龄在50周岁及其以下(1965年4月以后出生)。

(四)参加教师继续教育并合格。

(五)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思想政治方面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人民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政策。

(二)自觉遵守《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严于律己,品德言行堪称师表。不从事有偿家教。

(三)坚持实施素质教育,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促进全体学生身心全面协调发展。在所带班级不以考试分数排名。

(四)热爱本职工作,勤奋努力,勇挑重担,开拓进取,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无私的奉献精神。

(五)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热爱集体,团结同志,在教师中享有很高的威望。

三、教育教学方面

(一)教育教学实绩

【教师】

在近6年的工作中,有较显著的教育教学效果和实绩,具备下列2条(农村教师1条)。

1. 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大奖赛或优质课评比中获奖: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1次;省级三等奖或市级二等奖2次;县(市、区)一等奖1次(农村教师)。

2. 所培养的学生在参加市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科技评奖及汇演、汇展、体育比赛等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省一等奖1人次;省二等奖或市一等奖2人次(农村教师1人次);省三等奖或市二等奖3人次(农村教师2人次)。

3. 因教育教学工作突出,被评为县(市、区)级及其以上优秀教师、模范教师、教坛新星、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4. 在省、市组织的学业水平考试中,所任学科人均分在同类学校前三分之一。

5. 关心爱护残疾学生,能针对残疾学生的身心特点制定教育教学计划,并有独到的做法和成功的经验,使残疾学生在文化知识、思想品德、应变技能和缺陷矫正等方面都有明显进步,受到市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表彰(需附表彰证书和相关材料)。

6. 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中,所任班级中级工合格率在85%以上;或取得相应专业高级工证书或其他系列中级以上职称。

7. 受聘担任市级职业技能鉴定中级工考评员,并承担中级工鉴定工作2次以上(须提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验印的考评员证书和文件证明)。

8. 承担全省职业学校对口升学考试命题一次以上(需附省厅相关部门证明和命题试卷)。

9.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所培养的学生在参加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

竞赛或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获省级一等奖1人次或二等奖2人次或团体二等奖以上;市级一等奖(农村教师二等奖)2人次或团体一等奖(农村教师二等奖)。

【教研员】

熟悉本地区课程改革的情况,对解决本学科教学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有一定的见解;在课程改革中勇于创新,教学研究成绩明显。总结的教育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在本地区得到推广,对课程改革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二)教育教学能力

【教师】

有较明显的教育教学特色,在全市本学科范围内有一定的影响。

1. 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并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专业知识,能提供1篇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实践意义的教育叙事或1篇对本学科有一定见解的论文(2500字以上)。

2. 能正确领会所教学科课程标准,全面准确把握教材,在教育教学中勇于创新,熟悉教育对象,精心备课,教学设计水平较高。参选者须提交上一学年由学校验证的原始备课笔记,同时提交2课时最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教学设计,须附设计思路、教学反思。

3. 能优化课堂教学结构,选用恰当的教学手段,能熟练使用相关教具,有效地调动全体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课题教学满意度高。

4. 近6年来,在县(市、区)及其以上范围内上过1节示范课或观摩课,每个学年度都能在学校为教师上1节公开课(均需提供开课通知、教学设计及评价意见)。

【教研员】

具有系统的教育科学研究理论基础,有良好的现代教育理论功底,掌握本学科现代科学前沿知识及改革趋势;主持一项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立项的教育科研课题成果明显已结题(需附结题报告或阶段性成果报告等)。

参评者须提交上一学年度原始听课记录、教学质量评估材料,同时提交1篇反映本学科前沿动态的综述报告(2500字以上),以及近6年来开展教学研究与教育科研主要工作情况总结1篇(包括工作任务、起止时间、目标与成果、担任角色)。

四、教研科研方面

有一定的教科研能力,近6年来具备下列1条(教研员具备2条):

(一)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不含增刊、论文集,下同)上发表教学论文1篇(教研员2篇且必备)或在市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2篇(农村教师)。

(二)参加市教研部门组织的论文、课件、教学设计、教育叙事等作品评比(交流)中,获一等奖2次或二等奖3次。

(三)应邀在市及县(市、区)的教学研究活动中作专题研究报告1次(需提供相关材料)。

(四)受聘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材、教学参考书的编写1次(需提供本人编写的教材或教参)。

(五)从事艺术和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其本人在教育、体育、文化等部门主办的汇演、会展或比赛中,获省三等奖或市一等奖1次(农村教师二等奖1次)。

(六)近6年来,主持或参与县(市、区)及其以上教育部门立项的教科研课题研究成果明显并已结题(须附结题报告和成果获奖证书等)。

五、注重交流学习

积极承担和参与各类示范课或观摩活动,在各级教研部门组织的教学研讨活动,主动发表观点、总结教学案例、叙事等(提供相关材料)。

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要求

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要求 一、现场围蔽 1.工地设置高不低于2M或1.8M围板或围墙; 2.围墙采用砌砖18墙、墙脚埋深50CM、墙柱间距3M; 3.围蔽稳固、整洁、美观; 4.沿工地四周连续围蔽。 二、封闭管理 1.施工现场进出口有大门; 2.大门宽度不小于5M、门面平整; 3.设企业标志,主大门右侧外墙挂设施工标牌,工地主要出入口必须设置“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牌和现场平面布置图)。工地设有安全文明标语、宣传栏,施工危险区域或夜间施工均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各类标牌整齐规范; 4.设门卫和门卫制度; 5.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佩戴平安卡。 三、施工现场 1出入口、宿舍、材料堆放场、加工场、仓库地面、工地内外通道地面硬地化处理;2确保消防通道畅通;3出入口设洗车槽、沉淀池、高压冲洗水枪等冲洗设备;4有连续排水设施、排水畅通;5泥浆、污水、废水不外溢、经处理排入下水道或河道;6无积水;7设置吸烟区;8施工现场危险区域应设置警示牌。 四、材料堆放 1建筑材料、构件、料具按总平面布局堆放;2材料挂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3堆放整齐;4材料、杂物堆放在工地围档必须留有安全距离;5建筑垃圾及时清理、设置垃圾池集中堆放;6做到工完场地清;7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存放,落实专人管理,设禁火标志。 五、预拌混凝土的使用 1按县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工地必须使用搅拌混凝土

六、安全防护 建筑工程脚手架外侧采用符合有关标准的密目式安全网实施全封闭,封闭高度高出作业面1.5米以上,施工现场“三宝”(即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使用规范到位,“四口”(即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等临边有防护措施。建筑施工临街面及人行通道有符合规定的安全棚。脚手架、模板、龙门架、井字架、塔吊、外用电梯、卸料平台及其他垂直运输设施的搭设和拆除有设计和验收资料,使用过程中有检查记录。验收合格的要挂上验收合格牌、限载牌。 七、现场工人宿舍 1建筑工地宿舍净高不低于2.4M;2走道宽度不小于0.9M;3每间房不超过16人;4有宿舍管理制度、责任人;5床铺不超两层,严禁通铺;6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内设置有门锁,生活用品专柜,保证每人一个;7男女分居;8宿舍内要有降温通风设备;9不在在建建筑物内住宿;10根据“施工现场消防管理规定”配置足够消防器材 八、现场防火 1有消防制度、措施、灭火器材;2配置消防水源(高层建筑),满足消防要求;3有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九、厕所 1厕所内墙裙铺贴高1.5M白瓷片;2便槽内底部和旁侧贴白瓷片;3设置便槽自动冲洗设施;4设置洗手槽;5落实专人清洁;6定期喷药,无异味;7地面清洁;8设加盖化粪池 十、厨房 1统一设置一个厨房;2远离厕所30M以上;3内墙2m 以下和灶台、工作台、售饭窗台铺贴白瓷片;4有厨房卫生制度、落实责任人;5厨房环境卫生洁净;6炊事人员穿戴白衣帽及袖套;7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炊事人员有健康证,经过食品安全培训;8生熟食分开存

浙江省特级教师评选暂行办法

浙江省特级教师评选暂行办法 [ 作者:象山教育… 来源:象山教育信息网点击数:286 更新时间:2004-6-10 15:22:00 ] 第一条为了鼓励我省广大中小学教师长期从事教育事业,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的社会地位,表彰奖励在中小学教育教学中有特殊贡献的教师,根据《特级教师评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特级教师是国家为表彰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教师而特设的一种既具先进性、又有专业性的称号。特级教师应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育教学的专家。 第三条特级教师评选的范围,包括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师范学校、盲聋哑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教学研究机构、校外教育机构的教师。 第四条特级教师的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息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党的方针、政策。 (二)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一贯模范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面向全体学生,热爱、尊重、了解和严格要求学生,循循善诱、海人不倦,为学生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劳动、学会生活、学会健体、学会审美打下扎实基础,使学生得到全面和谐地发展。 (三)、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坚持对学生实施素质教育,善于用正确的政治观点教育学生,并根据中小学生认知特点和。动理发展规律,由低到高、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地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 (四)、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善于团结协作,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具有全局观念;坚持原则,严于律己,作风正派,道德高尚,品德富行堪为师生表率。 (五)、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任中小学高级教师或中专局级讲师职务三年及以上。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较系统地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本学科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并能用以指导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培养教师或进行教育教学研究。 (六)、精通业务,严谨治学。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目的明确,教学环节安排科学,教学艺术精湛,教学中能努力并较好地使用普通话,教学效果显著,能在县(市、区服以上范围内起教学示范作用,并得到同行专家的公认;在培养学生创造能力,发展学生智力,指导优秀生以及教育后进生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安全文明工地标准及要求 (1)

安全文明工地标准及要求 第一章总则 1.1 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企业的施工现场管理,全面施行施工现场标准化,有效地促进企业的各项基础管理,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制订本《标准》。 1.2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法令、条例和有关操作规程编制的。 1.3 施工企业的各主管部门考核企业的基础管理工作、现场管理水平,评选文明施工企业、文明工地等都应以本《标准》为考核依据。 1.4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在天津市境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工地。 第二章评定办法及等级划分 2.1 评定办法 2.1.1 “文明工地" 评定要以《标准》为依据,按各分项标准评分、汇总。 2.1.2 本《标准》按“三清、六好、一保证" 分为十个分项。各分项检查实行百分制。评定等级时,按表中要求换算为标准分,汇总后,以综合标准分为准。 2.1.3 检查时采取观感、实测、查阅有关资料询问等方法。 2.1.4 项目减分最多以应得分为度。 2.1.5 评分时如遇缺项,按下列公式计算: 分项得分=该分项实查各项目得分之和/该分项实查各项目应得分之和*100 综合标准分=实查各分项实得标准分之和/实查各分项应得标准分之和*100 2.2 “文明工地”等级划分 2.2.1 “文明工地”以综合标准分为依据,可评为“文明工地”、“局级文明工地”、“市级文明工地”、“不合格工地”四个等级。 2.2.2 “文明工地”:综合标准分在70分以上(含70分)且工程质量好、安全生产好两个分项得分均在70分(含70分)以上者。 2.2.3 “局级文明工地”:综合标准分在85分(含85分)以上的“文明工地”。 2.2.4 “市级文明工地”:建筑面积在三千平方米以上或造价在120 万元以上,综合标准分在90 分( 含90 分) 以上的“文明工地”。 2.2.5 “不合格工地”:综合标准分在70 分以下或工程质量好、安全生产好两个分项中的

湖北省特级教师评选条件

附件1: 湖北省特级教师评选条件 “特级教师”是国家为了表彰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教师而设置的一种既具先进性、又有专业性的称号。特级教师应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 一、教师评选推荐特级教师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方针,一贯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师德高尚,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勤奋努力,与其他教师团结互助,对学生关心爱护,坚持家访,寓德育于学科教学和其它学校教育管理过程之中;坚持实事求是、科学严谨的学风,言行堪称师生表率。上述内容在过去5年的年度考核中应有明确记载,在师德档案中有具体体现。 3、对所从事的专业具有坚实、系统、广博的知识,熟练掌握教育理论和科学的教学方法;了解本学科教育教学现状和发展趋势;对本学科教学的指导思想、目的、任务有深刻的理解;小学、初中、高中(含高中学段,下同)教师应分别精通相应学段各年级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近5年教学工作量每学年在400课时以上(不包括早、晚自习、讲座等);申报对象为学校领导的,其教学工作量每学年应不低于200课时。 4、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努力探索、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并形成自己的风格。教学效果好、质量高,并为广大师生所公认。对教育

教学思想、内容和方法有深入研究,对本学科或本学科某一阶段的教学,有独到见解或有专长,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勇于探索、创新,并在以下5个条件中至少有3个方面的成果: (1)长期的(至少3年)、大面积的(每学期至少1个班)学生学科学习质量提高和学生全面发展的成果事实; (2)能在县(市、区)以上范围内起教学示范作用,在“课内比教学”活动中成绩突出,获得县级以上“比教学”活动奖励,并得到同行专家的公认; (3)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过本学科领域内有较高水平的论文; (4)能根据学科特点有机地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并取得明显成效; (5)在教育教学某一方面取得特殊成就,获市、州级以上表彰和奖励; 5、具有培养、指导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的能力,做到有明确的培养对象和培养目标,有具体的培养步骤和途径,使所带教师教学能力明显提高,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做出显著贡献。 6、小学、幼儿园教师具备专科以上学历,初中、高中、中职、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具备本科以上学历;担任中学高级教师(中学)、高级讲师(中职、教师进修学校)或小学高级教师(小学、幼儿园)职务5年以上。 7、城镇中小学教师,应有在乡村中小学或城镇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在附件7主要学习及社会经历中填写)。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特级教师单列名额推荐人选须有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学岗位十年以上的教学经历,在公开发表教研论文条件上可

江苏省文明工地标准

江苏省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评审暂行办法 (2003 年7月2日江苏省建设厅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 第一条为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规范省级文明工地的申报与评审行为,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展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 ( 以下简称省级文明工地)的申报和评审活动, 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省级文明工地评审的管理工作由省建设厅、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省建设工会共同负责。由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组织实施。 第四条省级文明工地评审工作实行现场考核与审定分离的原则。现场考核聘请建筑安全、劳动保护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考核组进行;审定工作组织省建筑施工文明工地审定委员会进行。 第五条省级文明工地申报工程范围如下: (一)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为 8000 平方米以上; (二)住宅工程建筑面积为 4000 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只20000 平方米以上; (三)安装工程造价为 800 万元以上; (四)市政工程造价为 1000 万元以上; (五)建筑装饰工程造价为 300 万元以上; (六)桩基工程造价为 200 万元以上。 第六条申报省级文明工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申报工程范围; (二)已获得工程所在地设区的市市级文明工地称号; (三) 主体工程量完成 70%以上。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程,不得申报省级文明工地: (一)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 (二)使用国家、省主管部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属淘汰设备设施的; (三)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四)违反建筑法律法规,被有关主管部门处罚的。 第八条省级文明工地申报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施工企业向工程所在地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推荐意见,汇总后统一向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申报。 省级文明工地由总承包单位申请。实行专业分包的工程分包工程量达总包工程量的 30% 以上的,分包单位可作为参建单位申报。住宅小区工程由总包单位或者建设单位统一申报。但一个工地只能申报一次。 第九条省级文明工地的现场考核实行百分评分制。评分标准分现场安全考核、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以及安全基本知识三部分,分别占总分的55%、35%、l0%, 具体评分标准附后。安全基本知识主要考核项目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知识的掌握程度,试题从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制定的题库中随机抽取。

安徽省特级教师评审标准

安徽省特级教师评审标准(2021.5) “特级教师”是国家为了表彰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教师而特设的一种既具有先进性、又具专业性的称号。特级教师应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为做好评选工作,确保评审质量,根据原国家教委、原人事部、财政部颁发的《特级教师评选规定》,制定本标准。 一、参评资格 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2、从事所申报学科(专业)的教龄15年以上,并具有相应系列的高级教师职务,且任现职3年以上(原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任现职5年以上)。特别优秀的评选对象,可不受资历限制。 3、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并取得继续教育证书,其中担任校(园长)的应完成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并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计划接受提高培训。 4、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思想政治方面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于律己,品德言行堪称师表。 2、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实施素质教育,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促进全体学生全面发展。 3、热爱本职工作,勤奋努力,勇挑重担,开拓进取,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无私的奉献精神。 4、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热爱集体,团结同志,在教师中享有较高的威望。 5、任教以来,因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受到市厅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三、教育教学方面 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在当地教育界享有较高的声望,具备下列条件: 1、教育教学(教研)实绩。 经验丰富,业绩突出,获得省级“教坛新星”称号或获得市级“学科带头人”(农村学校教师市级“骨干教师”)称号。 教师须担任过班主任(含团队辅导员、年级组长等)工作,在培养优秀班集体、学生思想教育、道德与法制教育,关心全体学生健康成长等方面成绩显著。 校长须兼一门学科的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达到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一以上,在学校办学、行政管理、学校治理等方面富有特色,业绩突出。 教研员须熟悉本地区课程实施的情况,对解决本学科教学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有独到的见解;在课程建设中勇于创新,教学研究成绩卓著。总结的教育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在本地区得到推广,对课程改革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2、教育教学(教研)能力。 [教师] (1)对所教学科(专业)具有扎实的、系统的基础理论知识、良好的专业技能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能自觉更新教育教学观念,近5年多次开设市、县(区)及以上高水平公开课、示范课或讲座。(2015-2020) (2)正确领会所教学科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精神,能创造性地使用教科书,熟悉教育对象,精心备课,教学设计水平高。参选者须提交上一学年由学校验证的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目录 1 目的 (1) 2 内容..................................................... 1-19 3 引用文件 (19) 自购地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工地标准

1目的 1.1背景 在目前集团公司背景下,打造一套安全文明施工的规范既能展现公司形象,同时也为高质量、高品质的施工做保障。再以此为蓝本,根据工程的工程量、造价等实际情况,形成内部规范,统一标准。 1.2安全文明施工的概念 安全施工是指建设安装单位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确保人身、设备、交通、机械等安全活动,也就是说各项施工必须是在符合安全要求的条件下进行。安全施工是安全与施工的统一。 1.3安全文明施工的意义 1.3.1确保施工安全,减少人员伤亡。 1.3.2规范施工程序,保证工程质量。 1.3.3增加施工队伍信心,提高工作效率。 1.3.4提升产业园运营中心形象,提高服务形象。 1.3.5提高产业园运营中心盈利能力,增加产业园运营中心的经济效益。 2内容 2.1 施工区域 2.1.1围墙 工地必须沿四周连续设置封闭围墙,围墙高度不低于2m,砌体围墙厚度不应小于24cm,提倡使用金属结构围墙和植物围墙等绿色环保围墙,做到兼顾、稳定、整洁和美观。大门侧的围墙显要处应设置五牌一图。围墙周边应设降尘或冲洗用水管、水头。内容风格可以体现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企业形象。

铁皮围墙适合工期较短使用。 实心砖围墙适合工期较长繁华地段。 顺丰自购地自建项目这些工地的围墙总体风格要求为以浅灰色为基调,与周边环境色调相一致;围墙可与花坛、花台、树丛、竹林、山石、雕塑、水景等相结合,形成具有自然情趣的绿化带或景观带。人文历史区域及主要干道还应注意与当地文化政府要求相符。 2.1.2 施工大门及周边

河南省特级教师评选办法

河南省特级教师评选办法(节选)第四条特级教师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一贯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当地教育界有较高的声望;任现职以来,获得市地级一次或县级两次以上劳动模范或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 (二)业务条件 任中小学高级教师或高级讲师3年以上。长期在教学第一线工作,精通业务,治学严谨。具有指导中小学一级以上教师的水平和能力,并在指导、培训、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 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教法灵活,注意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任现职以来在县级以上组织的公开课、观摩课、优质课教学中获得优秀奖励;在教学经验等方面撰写的论文参加市地级以上组织的学术会议交流并且获得过奖励。 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的人员,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过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或专著。 从事班主任工作或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在班主任工作或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有突出的专长和丰富的经验,对差生转化和大面积提高学生思想政治水平和道德修养方面有独到见解,并经实践证明有显著效果。 第五条学校领导(含正、副校长,正、副支部书记,市地、县市区中小学教研室主任)评选特级教师,必须属于教师编制,在教学第一线工作不少于10年,现仍兼任教学工作,并在学校管理方面有显著成绩。市地向省推荐的特级教师人选中,学校领导所占比例不得超过20%。 第六条教研人员评选特级教师,在中小学校从事教学工作不少于5年。任教研员以

湖南省特级教师评选实施细则

湖南省特级教师评选实施细则 评选特级教师,对提高中小学教师地位,树立榜样,激发广大中小学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为了进一步做好特级教师评选工作,根据原国家教委、人事部、财政部颁发的《特级教师评选规定》(教人[1993]38号),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特级教师”是国家为了表彰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教师而设立的一种既具先进性、又有专业性的称号。特级教师应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特级教师是教师的荣誉称号,不属于职务系列,但又有别于劳动模范、优秀教师等称号。评选特级教师,要从政治思想表现、师德、教育、教学、教研和培训指导教师等方面综合衡量,从严要求。评选特级教师总的指导思想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实际出发,坚持标准,宁缺勿滥。评选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评选条件和程序,切实保证特级教师评选的质量。 二、评选对象 1、普通中小学、中等师范学校、各类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和幼儿园的专任教师。 2 、原系教学水平较高的教师,长期从事中小学、中等师范、特殊教育和幼儿教育工作,领导教育教学工作有特长的校长和幼儿园园长。- 3、直接为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服务的省(市,县)教学研究机构、少年宫、电教(仪器)站的专职教师、教研人员。 4、评选的重点是教学第一线的专任教师。 三、评选条件 特级教师分为专任教师、校长(园长)和教研人员三种类别,分别应符合以下各项条

件: (一) 专任教师类 1、思想政治表现与师穗 ⑴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共产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⑵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认真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自觉实施素质教育。 ⑶热爱本职工作,勤奋努力,勇挑重担,开拓进取,具有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 ⑷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热爱集体,团结同志,在教师中享有威望。 ⑸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抵制各种歪风邪气。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品德言行堪称楷模。 2、教学 ⑴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理论基础,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专业知识,能正确解决本学科教学中的问题。治学严谨,教学基本功过硬,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 ⑵正确领会所教学科教学大纲精神,深入钻研教材,熟悉教育对象,精心备课,教学方案完整、规范,设计合理。 ⑶课堂教学目标明确,能抓住关键,把握重点,突破难点,教学手段运用得当,教学方法独具一格,能有效地调动全体学生学习积极性。 ⑷作业设计科学,份量适当,照顾两头,注重实效。作业处理认真细致,反馈及时。课外辅导经常,并认真组织多种形式的课外活动,因材施教,注重发展学生的个性

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

1.1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 1.1.1功能区域基本要求 1.1.1.1主出入口大门 1、施工现场主出入口大门采用有门柱式的双开大门,规格:门宽≥6000mm,高度≥2500mm,门扇等分,其中一扇设1600mm×800mm人行小门。 2、材质:大门采用金属角钢做框,做除锈处理,双面包镀锌铁皮。 3、门柱截面积建议采用800mm×800mm,高度3200mm,其中柱帽高200mm。 4、大门图案及文字要求: (1)颜色:大门底色采用灰色;字体采用白色;LOGO采用红色。 (2)文字组合及其它:字高为500mm,LOGO尺寸为600mm×600mm,二者底端对齐,线下字样字高为200mm,整体文字组合在大门居中布置。 1.1.1.2次出入口大门 1、次出入口大门包括施工区次出入口大门和生活区、办公区大门。 2、大门的尺寸、形式需满足现场使用功能和当地政府要求,且美观、大方,在此不作统一规定。 3、在场地规划阶段,施工单位须将次出入口大门的样式图纸呈报项目部,审批

合格后方可制作安装。 1.1.1.3现场围挡 1、工程施工现场周边须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 2、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2.5m的封闭围挡;一般路段的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m的封闭围挡;使用的材料应保证围挡稳固、整齐、美观,不得使用石棉瓦、安全网等,具体形式和尺寸须满足当地政府要求和营销需求。 3、施工作业区与现场道路间应相互分开,隔离措施应采用定制隔离网或以脚手架钢管搭设隔架并外挂密目网,高度均不低于 1.5m。各区应有明显的标志牌,生活区进入施工作业区的入口处要悬挂安全警示标志。 4、材料堆放区周围使用金属围挡,或以脚手架钢管搭设隔架挂网与周围隔离,高度1.2m~1.5m,并加标识注明。 5、各标段之间的隔离建议采用硬性隔离(彩钢板、砖墙等形式)进行分离,标段楼栋作业区隔离建议采用钢管架外挂密目网的方式,高度均不低于1.8m。 1.1.1.4门卫室 1、入口处必须设置坚固、美观的门卫室,门卫室应悬挂经项目部批准的“施工现场车辆管理和人员参观管理办法及门卫岗位制度”。并配备办公桌椅、登记本(访客借用安全帽记录)、值班表、紧急联络电话表及警钟系统等,门卫人员要统一着装并佩戴执勤袖标。

亳州市名师评选标准

54 2014年亳州市名师评选标准 市教坛新星评审标准 一、参评资格 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2.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不含40周岁),任教五年以上。 4.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并取得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二、师德修养 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无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三、教育教学教研 近五年以来,教育教学教研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 1.教师须担任过班主任(含辅导员、年级组长)工作,在培养优秀班集体、学生思想教育、关心全体学生的成长等方面成绩显著。 2.胜任教学工作并在同层次学校班级教学评比中所带班级学生成绩突出。 3.参选者需提交本学年度由学校验证的原始教学设计。 4.参选者均须参加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专业知识能力考核。 5.在县级以上(含县级)教研部门组织的论文、优质课评比 - 1 -

或教育科研成果评比中,获得县级二等奖以上2次(其中一等奖1次)或市级三等奖以上2次(其中二等奖及以上1次)。 四、申报人员品德言行必须堪称师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推荐申报 1.近三年因病、因事累计离开本岗位半年以上,不能履行教师职责的; 2.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 3.搞有偿家教,或参与销售、组织学生集体订购教辅用书,或违反相关规定向学生乱收费的。 4.师德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市骨干教师评审标准 一、参评资格 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2.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具备相应系列的中级教师职务,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具备二级教师职务(原小学一级)。 3.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并取得继续教育合格证,其中担任校(园)长的应完成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并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计划接受提高培训。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取得市级“教坛新星”称号,经考核合格。 二、师德修养 - 2 -

《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DBJ13-81-2006)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DBJ13—81—2006 建设部备案号:JI0796—2006 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Construction standard of securitied and civilized building site 2006—05—15发布2006—07—01实施 福建省建设厅发布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Construction standard of securitied and civilized building site DBJ13—81—2006 建设部备案号:JI0796—2006 组织单位:福建省建筑业协会建筑安全专业委员会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第三建筑公司 批准部门:福建省建设厅 施行时间:2006年7月1日 2006年福州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批准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的通知 闽建科[2006]22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 为统一我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进一步促进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水平,由各省建筑业协会建筑安全专业委员会组织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第三建筑公司编制的《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经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J13—81—2006,自2006年7月1日起实施。在施行中,有什么问题和意见请函告我厅科学技术处。 该标准由省建设厅负责管理,省工程建设科学技术标准化协会组织出版发行。 福建省建设厅 二00六年五月十五日

关于同意《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地方标准备案的函 建标标备便[2006]61号 福建省建设厅: 你厅“关于报送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备案的函”收悉。经研究,同意所报的《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一项地方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其备案号为J10796—2006。 该项标准的备案公告,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二00六年五月十九日

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

附件一: 江西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 (试行)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提高农村教师素质”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化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应该是中小学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的领头人,是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的中坚力量。 第二条评选范围 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评选范围是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师范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教学研究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的教师。特级教师不参加评选,教学研究机构、校外教育机构教师的评选名额不超过指标的10%,正职校级领导不超过5%,副职校级领导不超过15%。 第三条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 2、治学严谨,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3、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教学、科研和育人工作

成绩显著; 4、学科带头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骨干教师年龄不 超过50周岁; 5、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以上(含本级,下同)学历,并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6、教学研究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的参评人员要按岗位职责出满勤,坚持参加教学、上示范课和公开课等教学教研活动。 (二)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应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教育教学成绩突出。遵循教育规律,关心学生全面成长,育人成绩突出;学科教学同行公认,在市级以上范围有一定影响;所上示范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效果好,获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教学工作量饱满,周课时量不少于8节(校级领导不少于4节); 2、具有较强的教研能力。对本学科的教育教学有独到的见解。近5年来主持完成一项市级以上科研课题或作为骨干成员(排名前三)参与一项以上省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并结题或有阶段性成果;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本人独撰(或第一、第二作者)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 3、在关爱学生、帮助青年教师成长方面起示范作用。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在提高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 1.总则 1.1为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工作,促进施工现场管理,创建文明工地,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制定本标准。 1.2本标准使用于我公司各项目部的施工现场和非施工现场的作业区、仓库等生产作业场所,是公司文明施工(生产)的最基本要求,各项目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1.3各项目部可根据具体情况,在本项目部的一些场所的特定时间段内对本标准的某些内容进行裁减,但该裁减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经公司主管部门审核、工程主管副总批准备案。 1.4当国家法律法规;行政或行业管理规定;国家、(所在地)地方、行业标准(规范)另有规定的或高于本标准要求的,执行其规定。 1.5执行本标准要坚持硬件建设和软件管理并重的原则,避免重硬件投入、轻制度建立和有制度不执行的工作方法。 2.管理和职责 2.1项目经理或是文明施工工作的责任人,对本项目部或部门的文明施工工作负责。 2.2公司安全生产部是文明施工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文明施工工作的规划、管理和监督工作。 2.3项目经理应以每个施工现场和生产作业场所为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本标准,制定和组织实施文明施工工作计划(或方案)。 2.3.1各部门须建立文明施工工作组织机构、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层层分解工作目标; 2.3.2制定岗位责任、目标考核管理制度,定期对各级人员的岗位责任履

行情况和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管理和控制。 2.3.3接受公司的监督检查,落实和执行公司的指示和意见。不断总结工作经验,积极认真进行各部门之间的经验交流和学习,提高本部门文明施工工作的水平。 2.3.4制定和落实教育制度,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和定期进行文明施工教育并记录教育内容和情况。 3.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 3.1 工程开工前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审批施工总平面图,该图应区别于投标文件中的施工总平面图,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并包含以下基本内容,当内容较多时,可分为多张图绘制: a.施工现场生产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的分区范围,隔离、围护设施的布置。 b.拟建建筑的位置、平面轮廓、边坡及开挖边线。 c.围墙及出入口位置。 d.施工临时道路,临时供水排水管线。 e.临时供电线路及变配电设施位置。 f.施工、办公、生活临时设施位置。 g.物料堆放位置、绿化位置 3.2施工总平面图是文明施工工作计划(或方案)的重要内容,布置应科学合理,各功能分区应有标识,视觉上能明显区分。施工总平面图经审批后,施工现场应按施工总平面图进行布置,如有变更,须经过审批人批准。 4.现场围墙 4.1施工现场围墙,满足企业CI识别系统和工程所在地地方政府的要求。 4.2围墙应由专人负责管理,确保围墙整洁、完好、安全。禁止围墙的内侧堆放泥土、砂石等散装物料及架管等,大雨大风后应检查围墙的稳定性,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项目经理进行处理。

特级教师评选办法

河南省特级教师评选办法 第一条为了鼓励广大中小学教师长期从事教育事业,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的社会地位,表彰在中小学教育教学中有特殊贡献的教师,根据国家教委、人事部、财政部颁发的《特级教师评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特级教师是国家为了表彰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教师而特设的一种既具先进性、又有专业性的称号。特级教师应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 第三条评选特级教师的范围为: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师范学校、盲聋哑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中小学教学研究机构、与中小学教育有关的校外教育机构的教 第四条特级教师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一贯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当地教育界有较高的声望;任现职以来,获得市地级一次或县级两次以上劳动模范或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 (二)业务条件 任中小学高级教师或高级讲师3年以上。长期在教学第一线工作,精通业务,治学严谨。具有指导中小学一级以上教师的水平和能力,并在指导、培训、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 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教法灵活,注意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任现职以来在县级以上组织的公开课、观摩课、优质课教学中获得优秀奖励;在教学经验等方面撰写的论文参加市地级以上组织的学术会议交流并且获得过奖励。 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的人员,任现职以来公开发布或正式出版过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或专著。 从事班主任工作或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在班主任工作或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有突出的专长和丰富的经验,对差生转化和大面积提高学生思想政治水平和道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特级教师的通知.doc

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评选特级教师的通知 冀教师〔2013〕33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定州、辛集市教育局: 根据原国家教委、人事部、财政部颁发的《特级教师评选规定》,经省政府批准,决定于2013年评选一批特级教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特级教师的评选范围是:在教育教学和教育科学研究一线做出显著成绩的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特教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在职教师和教育研究人员。 二、评选时间 2013年特级教师评选工作10月份开始,12月底结束。 三、评选推荐名额 2013年河北省特级教师分配评选推荐名额160名。 四、评选条件 特级教师是国家为了表彰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教师而特设的一种既具先进性又具专业性的荣誉称号。特级教师是师德的表 谢谢观赏

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参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崇高的师德修养。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具有强烈的敬业意识和甘于奉献精神;遵循教育规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3、关心、爱护、尊重、帮助学生,对学生全面负责,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与全体学生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真正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4、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行为文明,作风正派,为人师表。 5、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凡有组织或者参与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擅自在校外办学或者在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兼课、兼职,或者利用教育教学职务之便强迫、动员、诱导受教育者接受各种形式的有偿辅导者,一票否决。 (二)文化修养和业务能力。 1、模范执行《教师专业标准》(幼儿园、小学、中学),教师专业水平受到同行、家长和社会的广泛认同。 2、有过硬的教学基本功,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理论谢谢观赏

浙江省特级教师评选暂行办法

浙江省特级教师评选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鼓励我省广大中小学教师长期从事教育事业,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的社会地位,表彰奖励在中小学教育教学中有特殊贡献的教师,根据《特级教师评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特级教师是国家为表彰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教师而特设的一种既具先进性、又有专业性的称号。特级教师应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育教学的专家。 第三条特级教师评选的范围,包括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师范学校、盲聋哑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教学研究机构、校外教育机构的教师。 第四条特级教师的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息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党的方针、政策。 (二)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一贯模范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面向全体学生,热爱、尊重、了解和严格要求学生,循循善诱、海人不倦,为学生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劳动、学会生活、学会健体、学会审美打下扎实基础,使学生得到全面和谐地发展。 (三)、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坚持对学生实施素质教育,善于用正确的政治观点教育学生,并根据中小学生认知特点和。动理发展规律,由低到高、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地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 (四)、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善于团结协作,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具有全局观念;坚持原则,严于律己,作风正派,道德高尚,品德富行堪为师生表率。 (五)、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任中小学高级教师或中专局级讲师职务三年及以上。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较系统地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本学科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并能用以指导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培养教师或进行教育教学研究。 (六)、精通业务,严谨治学。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目的明确,教学环节安排科学,教学艺术精湛,教学中能努力并较好地使用普通话,教学效果显著,能在县(市、区服以上范围内起教学示范作用,并得到同行专家的公认;在培养学生创造能力,发展学生智力,指导优秀生以及教育后进生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能根据学科特点有机地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并取得明显成效。 (七)、掌握教育科研的基本知识和方法,科研意识强,具有很强的教育科学研究能力,勇于改革和创新;积极承担并有效地完成教育教学研究成教材建设工作,写出本学科具有较 高水平的经验总结、科研报告、教材或论著。教育教学研究成绩卓著,在本县(市、区)教育界有很高的知名度,获得过县(市、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 (八)、具有培养、指导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的能力,做到有明确的培养对象和培养目标,有具体的培养步获和途径,使所带教师教学能力明显提高,为中小学教师队伍

文明工地标准

文明工地标准要求 一、现场牌、图标识文明标准: ⑴现场设置“六牌一图”,即工程简介牌、施工标牌、创优规划牌、安全生产措施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措施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⑵工程简介牌内容: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主要工程数量、建设单位名称、设计单位名称、监理单位名称、施工单位名称,开工日期、竣工日期等。 ⑶施工标牌:主要内容是介绍项目经理部有关情况,项目部组织机构设置,包括各主要负责人姓名、质量检查工程师、安全员、治安保卫负责人及应急联系电话等。 ⑷创优规划牌:主要内容是创优目标,创优组织技术措施等。 ⑸安全生产措施牌:主要内容是确保安全生产采取的措施,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要求等 ⑹消防保卫牌:主要内容是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安全保卫、门卫管理等措施及规定和要求,消防紧急措施等。 ⑺文明施工措施牌:主要内容包括施工现场生活设施、生产设施、卫生条件、环保措施、劳动竞赛等方面的布置要求及采取的措施等。 ⑻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主要内容是展示施工现场总体布置情况,标明项目部和各施工队驻地位置,主要建筑物的位置及名称,施工道路及消防保卫设施位置等。 ⑼以上图牌内容书写字体美观、正规、排放整齐有序。工程简介牌、创优规划牌、安全措施牌、施工标牌、施工现场平面示意图、施工形象进度图排成一列,位于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建设单位有特殊要求的,要遵守其相关规定。 二、文明工地标准: ⑴、班子坚强。项目班子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的方针,重视创建文明工地工作,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工作勤奋,团结协作,廉洁奉公,作风民主,群众威信高,组织能力强。党组织的核心、堡垒作用发挥好,执行上级各项规定、制度认真,落实措施有力。 ⑵、队伍过硬。思想过硬,日常学习教育落实,施工人员爱工地、讲道德、吃苦奉献思想树得牢;技术过硬,结合施工狠抓业务技术培训,施工人员能够熟练掌握本岗位的操作技能;作风纪律过硬,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施工人员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能打硬仗,无违法犯罪。 ⑶、现场整洁。生活现场布置合理,设施齐全,伙房、澡堂、厕所干净卫生,宿舍整齐划一,会议室、图书室和娱乐体育活动场所布置有序;施工现场管理规范,标牌齐全,规格统一,机械设备、物资材料管理符合贯标要求,场地经常整理,保持清洁。

甘肃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与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 甘肃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评选与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甘政发〔2012〕121号)要求,加强全省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在岗的专任教师。 校(园)长参加评选,须近5年连续兼任本学科课堂教学工作,课时量应不少于该学科周课时标准时数的三分之一,参评人数须控制在分配名额的40%以内。 第三条评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公开、公平、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程序进行评选。 第四条甘肃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同时评选,每两年评选一次。中小学学科带头人从当届骨干教师中择优遴选产生。已评为甘肃省陇原名师、特级教师、学科带

头人、骨干教师的人员不再参加评选。 第二章评选条件 第五条参加甘肃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的教师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治学严谨,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10年以上。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教学、科研和育人工作成绩显著。 (三)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参评教师年龄,自评选通知发出当月计算,男55岁及以下,女50岁及以下。 (四)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和学历,具有一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五)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方法科学有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社会反映良好,近五年来教学业绩在当地教育质量测评中获得优秀(根据所教班级综合考评、学科质量测评成绩等确定,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材料)。 (六)已获得省级农村骨干教师、省(市)级教学能手、市级学科带头人、市级骨干教师等荣誉称号。 第六条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同时,骨干教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当中的3项;学科带头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当中的4项。 (一)近十年来获省级及以上优质课竞赛一、二等奖1次;或市州优质课竞赛一、二等奖2次以上;或在市州及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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