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区别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区别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区别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只能是一个自然人;有合法的企业名称;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合伙企业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且都承担无限责任;有书面合伙协议;有实缴的出资;由企业名称;有生产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出资符合公司法要求;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非其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财产权转移手续证明;发起人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公司董事、监事等文件以及聘用证明;公司住所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设立条件

设立程序

申请、受理、审查、登记

提交申请书、合伙协议、合伙人身份证明;经批准的批准文件;审核;发营业执照。

订立发起

人协议;订立公司章程;设立审批;出资验资;确立公司组织机构;设立登记;签发出资证明书。

解散原因

投资人决定解散;投资人死亡或宣布死亡,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合伙人不满法定人数30日;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被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股东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

清算

清算人的产生;指定清算人;合伙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通知与公告;偿企业注销;宣告破解散的决议;成立清算清产债;责任消产。组;办理清算组备案;灭制度;注销登清算公告;办理国税、记程序。地税完税证明。制作清算分配方案;制作清算报

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报股东确认。

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大会确认,公司财产支付的先后顺序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在支付完上述费用后,余额股东按照持有股份比例分配。如果不够支付前面所述的费用,应当向人民法院宣告破产。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他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事务管理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股东会、监事会、董事股东会、监事会、董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会等各司其职。事会等各司其职。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每个股东以其认购的合伙人共同承担。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责任。召开股东会比较方便,股东会的权限较大,董事经常是由股东自己兼任的,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上,程度较低。召开股东会比较困难,股东会的议事程序也比较复杂,所以股东会的权限有所限制,董事会的权限较大,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上,程度也比较高。

债务偿清

投资者承担。

董事会权限大小和两权分离程度

所有权和经营权所有权属于合伙均属于投资人。人;经营权由委托人执行,合伙人可以监督。

总结的企业、法人、公司、合伙的区别

区分一些名词 一、法人、企业、公司、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区别 名称含义特征类型成立条件 法人 法人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依法独立 享有民事权乐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1、是社会组织 2、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 3、独立享有民事权乐和承担民事义务 1、企业法人 2、机关法人 3、事业单位法人 4、社会团体法人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 和场所 企业 企业是指盈利为目的,运用各种生产要素(土地、劳动 力、资本、技术和企业家才能等),向市场提供商品或服 务,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法人或其他社 会经济组织。 1、盈利为目的 2、运用各种生产要素向市场提供商品或服务 3、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 4、法人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 1、独资企业 2、合伙企业 3、公司 公司 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全部资本由股东出资,以营利 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1、有限责任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 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 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 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1、普通合伙 2、有限合伙 二、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 区别合伙企业公司 成立的基础不同 合伙企业是以合伙协议为基础而成立的,当然,合伙协议的约定 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公司以章程为基础而成立 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不同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之间就是靠人合关系成立的,具体说就是靠人 与人之间的信任基础来成立的,所以合伙人之间依附性关系比较强, 信用度也要求得比较高。 公司,特别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间是典型的资合关系,虽然有 限责任公司具有一点人合性,但由于有限责任制度的存在,资合的色彩 更重。 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同普通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公司的股东是以自己的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出资方式有所不同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公司的股东不能以劳务出资 注册资本的要求不同设立合伙企业没有最低资本限额的规定 而设立公司却有资本最低限额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额为3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法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额是500万元。 三、分公司、子公司的区别 区别分公司子公司 含义 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分公司是总公司 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 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 公司所拥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 法律地位 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 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重要区 别。 特征 ①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 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②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③分公司不是公司,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 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④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 业务执行机关。 ⑤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隶属公司的名称。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所谓实际控制是指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一切重大 事项拥有实际上的决定权,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 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是基于股权的占有或控制协议。 3、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虽然子公司处于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地位, 但法律上,子公司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公司企业,它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 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 独立承担。 上级公司的管理方式 分公司其人事、业务、财产受隶属公司直接控制,在隶属公司的 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一般不是采取直接控制,更多地是采用间接控制方式, 即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和投资决策来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区别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区别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区别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只能是一个自然人;有合法的企业名称;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合伙企业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且都承担无限责任;有书面合伙协议;有实缴的出资;由企业名称;有生产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出资符合公司法要求;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非其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财产权转移手续证明;发起人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公司董事、监事等文件以及聘用证明;公司住所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设立条件 设立程序

申请、受理、审查、登记 提交申请书、合伙协议、合伙人身份证明;经批准的批准文件;审核;发营业执照。 订立发起 人协议;订立公司章程;设立审批;出资验资;确立公司组织机构;设立登记;签发出资证明书。 解散原因 投资人决定解散;投资人死亡或宣布死亡,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合伙人不满法定人数30日;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被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股东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 清算 清算人的产生;指定清算人;合伙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通知与公告;偿企业注销;宣告破解散的决议;成立清算清产债;责任消产。组;办理清算组备案;灭制度;注销登清算公告;办理国税、记程序。地税完税证明。制作清算分配方案;制作清算报

企业性质的分类

企业性质的分类 : 标准企业性质分类如下: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私营企业、个体户、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国有独资公司: 是指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4、个人独资企业: 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5、合伙企业: 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6、个体工商户: 是指生产资料属于私人所有,主要以个人劳动为基础,劳动所得归个体劳动者自已支配的一种经济形式。 个体工商户有个人经营、家庭经营与个人合伙经营三种组织形式。

由于个体工商户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所以个体工商户不具备法人资格。 7、外商投资企业: 是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以各种方式在中国境内投资,并依法律设立的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分为: 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中外合资企业。 8、私营企业: 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用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9、另外还有以前登记的企业,现在已不能登记这种性质的企业: 全民所有制企业: 指生产资料归全体人民所有,由国家作为代表行使所有权,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以营得为目的的企业。 集体所有制企业: 指生产资料或财产归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劳动群众共同劳动,实行按劳分配为主、适当分红为辅、提取一定公共积累企业。

个人独资,一人有限公司,有限合伙,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有限公司的区别 从字面上理解,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似乎非常相近。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 公司,它有狭义与广义之分,广义上的一人公司不仅包括形式上的一人公司也包括实质上的一人公司,即公司的真正股东只有一人,其余股东仅为持有最低股份的挂名股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有:1)比普通有限公司更高的最低资本额标准(10万)和更严格的出资缴纳要求;2)设立限制,一个自然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也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3)法律规定了特别的公司透明要求;4)法律规定了更简易的管理方式;5)强调了会计审计的要求;6)规定了财产独立、举证责任倒置的法律规则。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企业财产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这类企业,由一个自然人独自出资,一般资本数额较少,企业规模较小,承受风险能力较差。其在组织上的设立、终止条件和程序比较简易,经营管理上出资人依法享有独立的经营自主权,所得利润归出资人独立享有,同时出资人要独立的承担无限责任。 但是以上两者在法律实质上却存在很大的差别,两者的区别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 (1)法律形态不同在法律形式上,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法定的民事主体,具有法人资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虽然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但在法律形式上不具有法人的资格。 (2)主体性质不同根据《公司法》第58条的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而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条的规定,“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但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举证责任倒置)。意思就是说,当公司财产和个人财产不能区分时,个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可以看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主体与个人独资企业的范围并不相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主体只能是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由此可以得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主体的范围比个人独资企业更为广泛。 (3)注册资本的要求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公司制企业的含义和特点》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公司制企业的 含义和特点》 企业组织形式有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公司制企业。个人独资企业 含义。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全部债务由投资者个人承担的经营实体。 优点:创立容易、固定成本低、不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 缺点:(1)需要业主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当企业的损失超过业主最初对企业的投资时,需要用业主个人的其他财产偿债;(2)难以从外部获得大量资金用于经营;(3)所有权的转移比较困难;(4)企业的寿命有限,将随着业主的死亡而自动消亡。合伙企业含义:合伙企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合伙经营的企业,通常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特点。①除业主不止一人外,合伙企业的优点和缺点与个人独资企业类似。②合伙企业法规定每个合伙人对企业债务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一个合伙人没有能力偿还其应分担的债务,其他合伙人须承担连带责任,即有责任替其偿还债务。 ③合伙人转让其所有权时需要取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有时甚至还需要修改合伙协议。注意:由于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存在着共同缺陷,所以一些企业尽管在刚成立时都以独资或合伙的形式出现,但是在发展到某一阶段后都将转换成公司的形式。

公司制企业含义。是指由两个以上投资人(自然人或法人)依法出资组建,有独立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企业。出资者按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优点。(1)容易转让所有权。(2)有限债务责任。(3)公司制企业可以无限存续,一个公司在最初的所有者和经营者退出后仍然可以继续存在。(4)公司制企业融资渠道较多,更容易筹集所需资金。 缺点。(1)组建公司的成本高。(2)存在代理问题。(3)双重课税。 第二篇。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1、请问一个自然人投资的有限公司,是按照独资、合伙企业向地税缴纳个人所得税,还是按照企业所得税有关规定向国税缴纳企业所得税。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您公司如果是按照《公司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有关规定向国税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欢迎您再次提问。 2、人独资企业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在国税交还是在地税交呢。 问题补充。难道不是这个吗。个人独资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

个人独资 合伙企业 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 区别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的常见区别 |Return| 一、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不是法人,但是法律确认它能以自己的名义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承认它有一定的独立的能力。我国2000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个人独资企业法》是调整个人独资企业经济关系的基本法律。 1、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我国对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在立法上采取了准则主义,即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设立条件,企业即可直接办理工商登记,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必须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不能成为个人独资的企业的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个人独资企业必须与其责任形式相符合,不能使用“有限责任”、“有限”、“公司”等字样。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法律没有限定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额金额,由投资人在设立时予以申报。投资人的申报金额原则上应当与企业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可以是个人资产出资,也可以是家庭共有财产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生产经营场所包括企业的住所和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处所。住所是企业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是企业的法定地址。 2、个人独资企业的限制条件 (1)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一般规模较小,设立手续简单,经营灵活,所以,从有利于个人独资企业发展出发,法律上除作必要的限制外,条件规定得比较宽松。对于投资人的范围,除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外,没有其他限制性规定。 (2)投资人须是中国公民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必须具有中国国籍,对于外国自然人只能根据《外商独资企业法》成立外商独资企业。根据法律规定,应当认定具有台湾、香港、澳门地区身份的自然人,也不能成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投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个人独资企业的显著特征是个人所有制企业,投资人的投资以及企业所得收益均归个人所有,投资人享有企业财产所有权,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同时,投资人也是企业的负责人和代表人,享有企业的经营权和管理权。当然,他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个人独资企业不是法人,它的民事权利与义务由投资人即企业的主人享有和承担,并且投资人还要以自己的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虽然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公司相似,但两者之间差异在于:(1)一人公司有最低设立资本门槛,而个人独资企业没有此要求,个人独资企业仅允许由自然人设立,而一人公司还

企业类型说明

企业类型说明 企业类型说明 内资企业 1、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2、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合资) 公司股东在两个以上,均为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性公司除外) 3、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公司股东在两个以上,除外商投资企业股东(外商投资性公司除外)外,还有国内自然人或法人股东 4、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公司股东为一个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性公司除外) 5、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股东在两个以上,公司全体股东含有国有出资低于50%。如果出资比例各为50%,以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作为判断依据 6、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公司股东在两个以上,公司全体股东含有国有出资超过50%。如果出资比例各为50%,以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作为判断依据 7、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公司股东为一个自然人股东 8、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股东为一个法人股东,该法人股东是由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企业。如果出资比例各为50%,以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作为判断依据 9、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股东为一个法人股东,该法人股东是由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企业。如果出资比例各为50%,以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作为判断依据 10、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上述有限责任公司类型未包括的其他类型 11、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资) 公司已上市,公司股东中含有外商投资企业 12、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已上市,公司全部股份中国有股份低于50%,如果出资比例各为50%,以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作为判断依据 13、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公司已上市,公司全部股份中国有股份超过50%,如果出资比例各为50%,以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作为判断依据 14、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上述已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类型未包括的其他类型 15、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资) 公司未上市,公司股东中含有外商投资企业 16、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未上市,公司全部股份中国有股份低于50%,如果出资比例各为50%,以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作为判断依据 17、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公司未上市,公司全部股份中国有股份超过50%,如果出资比例各为50%,以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作为判断依据 18、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上述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类型未包括的其他类型 19、全民所有制 全民所有制企业是指企业财产属于全民所有的,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 20、集体所有制 集体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归集体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经济组织 21、普通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完整word版)私营企业各种组织形式之间的区别

企业各种组织形式之间的区别 大中小企业组织结构形式: (一)企业法人:公司制企业,非公司制企业。 公司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二)自然人性质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 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 (1)出资人不同。公司的出资人可以为两人以上,出资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对出资人出资的行为能力也不加限制,只要具备权利能力的任何人,都可以作为公司的股东;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仅限于一个自然人,而且该自然人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法律地位不同。公司是法人企业,可拥有独立于股东的公司财产,并独自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个人独资企业在法律上被称为自然人企业,没有法人资格,这是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根本区别。

(3)出资人享有的权利不同。公司股东作为公司的出资人,享有的仅仅是股权,其出资的财产一旦投入公司就不能由股东直接支配和使用,只能通过股权的持有来控制公司,即公司的所有权与经营权是分离的;个人独资企业的企业主对其出资的财产不仅拥有所有权,而且可以直接支配并自主决定如何使用,即在个人独资企业中,所有权和经营权是合一的。 (4)出资人承担的风险不同。公司股东仅以其出资献策产为限对公司经营风险承担有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的企业主则对企业经营的一切风险承担无限责任。 公司与合伙企业的区别 (1)成立基础不同。公司成立的基础是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不仅对内具有拘束力,而且对外也有法律效力,具有公示作用和依据作用;合伙企业成立的基础是合伙人之间签订的合伙协议,是合伙为之间的合意,法律对此的干预较少。 (2)法律地位不同。公司是法人企业,具有法人资格;合伙企业是自然人企业,没有法人资格,这是二者的主要区别。 (3)法律性质不同。公司是资本的联合,各股东的平等是

企业性质分类

企业性质分类 一、企业性质的分类 关于公司、企业的种类,我国公司法、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律及有关法规有相关规定;企业法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即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联营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及其他企业;公司种类又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其中有限责任公司又分为国有独资公司和非国有独资公司;从广义上讲,国有公司以出资情况来加以区分,可以分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和国有参股公司; 二、各自的含义和区别 1.国有企业: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资产的投入主体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就是国有企业 2.集体所有制企业:部分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是公有制形式之一;我国最早是在农业、手工业、商业和服务业中实行社会主义改造,而建立起的集体所有制经济;它的特点是:第一,生产资料属于集体经济成员共同所有,共同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成员根据他对集体经济的贡献来分配其经营成果;第二,它的公有化程度低于全民所有制,范围较小;第三,集体经济单位之间存在着差别;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也在发生变化,出现了许多新的联合体;经营管理上已经不限于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统一生产经营、成果实行单一按劳分配的形式,而是实行了集体所有分散经营、各负盈亏等多种形式; 3.联营企业:联营具有法人型联营、合伙型联营和合同型联营三种形式;"企业之间或各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组成新的经济实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法人条件的,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业称为联营企业; 4. 三资企业:通常把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三类外商投资企业统称为三资企业; 它是经我国有关部门批准,遵守我国有关法规规定,从事某种经营活动,由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国外投资方与我国投资方共同经营或独立经营,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改革开放以来,三资企业已经成为我国企业系统一个组成部分,办好三资企业,对吸引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扩大出口渠道都具有重要意义; 5.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他们之间主要的区别在于资金的组成结构上;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比较(精选可编辑)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比较(精 选可编辑)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都是以个人或家庭为单位的经济组织形式,它们在许多方面存在相似之处,但也有一些显著的区别。以下是对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一些比较: 1.法律形式: 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以自然人为主体的经济组织,不具备法人资格。投资者对企业的债务负有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签订合伙协议而组成的经济组织。合伙企业具有法人资格,投资者对企业的债务负有有限责任。 2.投资规模: 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规模通常较小,资金来源较为单一,一般为个人储蓄或家庭财产。 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投资规模可能较大,因为合伙企业可以汇集多人的资金和资源。但每个投资者的出资比例不同,所承担的风险也不同。 3.管理方式: 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管理通常由投资者本人或雇佣少数员工进行。投资者对企业的决策具有绝对的控制权。 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管理通常由各合伙人共同参与,共同制定和执行企业决策。各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通常在合伙协议中规定。 4.运营风险: 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运营风险主要集中在投资者身上。如果企业破产或发生其他损失,投资者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运营风险由所有合伙人共同承担。每个合伙人在企业中的出资比例不同,承担的风险也相应不同。 5.税收优惠: 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在税收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一些国家对个人独资企业实行较低的税率或税收优惠政策。 合伙企业:在税收方面,合伙企业与公司型企业类似,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如果符合相关规定)。但在某些情况下,合伙企业可能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6.企业存续期: 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存续期通常没有明确限制,但受到自然人寿命和企业经营状况的影响。一般来说,投资者可以在其生前自由经营和管理企业。 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通常在合伙协议中规定。一般而言,合伙企业的存续期较个人独资企业更长,因为可以有多位合伙人共同经营和管 理。 7.规模扩张: 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在规模扩张方面相对较为困难。由于资金和资源的限制,企业的扩张能力受到一定限制。 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在规模扩张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通过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加入,可以增加企业的资金和资源,扩大企业的规模。 综上所述,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在多个方面存在显著的差异,这些差异对投资者的经营和管理方式有着不同的影响。在选择合适的企业形式时,投资者需要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经营需求以及目标市场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财务管理》预习知识点:企业的组织形式

《财务管理》预习知识点:企业的组织形式 《财务管理》预习知识点:企业的组织形式 导读: 典型的企业组织形式有三种: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公司制企业。学习《财务管理》第一章预习知识点“企业的组织形式”,同步练习第一章章节习题,助力通关。就跟随店铺一起去了解下吧,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店铺! 典型的企业组织形式有三种: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公司制企业。 1.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全部债务由投资者个人承担的经营实体。投资者个人承担的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具有创立容易、经营管理灵活自由、不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等优点。 但对于个人独资企业业主而言:(1)需要业主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当企业的损失超过业主最初对企业的投资时,需要用业主个人的其他财产偿债;(2)难以从外部获得大量资金用于经营;(3)个人独资企业所有权的转移比较困难;(4)企业的生命有限,将随着业主的死亡而自动消亡。 2.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合伙经营的企业,通常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3.公司制企业 公司(或称公司制企业)是指由两个以上投资人(自然人或法人)依法出资组建,有独立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企业。出资者按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是经政府注册的盈利性法人组织,并且独立于所有者和经营者。根据中国现行的公司法,其主要形式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1)公司设立时对股东人数要求不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有2个以上股东,最多不得超过50个;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3个或3个以上发起人,多者不限。(2)股东的`股权表现形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权益总额不作等额划分,股东的股权是通过投资人所拥有的比例来表示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权益总额平均划分为相等的股份,股东的股权是用持有多少股份来表示的。(3)股份转让限制不同。有限责任公司不发行股票,对股东只发放一张出资证明书,股东转让出资需要由股东会或董事会讨论通过;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股票,股票可以自由转让和交易。 公司制企业的优点:(1)容易转让所有权。(2)有限债务责任。(3)公司制企业可以无限存续,一个公司在最初的所有者和经营者退出后仍然可以继续存在。(4)公司制企业融资渠道较多,更容易筹集所需资金。 公司制企业的缺点:(1)组建公司的成本高。(2)存在代理问题。所有者成为委托人,经营者成为代理人,代理人可能为了自身利益而伤害委托人利益。(3)双重课税。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其利润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利润分配给股东后,股东还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以上三种形式的企业组织中,个人独资企业占企业总数的比重很大,但是绝大部分的商业资金是由公司制企业控制的。因此,财务管理通常把公司理财作为讨论的重点。除非特别指明,本教材讨论的财务管理均指公司财务管理。 考点练习:单选题 1.根据合伙企业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合伙企业特点的是( )。 A.每个合伙人对企业债务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较难从外部获得大量资金用于经营 C.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订立合伙协议设立 D.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正确答案】:D 【试题解析】:合伙企业的特点有:(1)投资人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组成;(2)每个合伙人对企业债务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企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比较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均为自然人,对企业债务都承担无限责任;二者的区别是: 1. 投资人人数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人数仅为一人,合伙企业为二人以上; 2. 财产归属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归出资人一人所有,合伙企业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共有; 3. 责任承担有所不同个人独资企业仅由出资人一人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企业则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3、合伙企业的优缺点 合伙组织形式与个人独资企业和公司相比,合伙有其他经济体无法代替的优势,同时也有自身的不足,这需要经营者根据自己的目的和取舍进行选择; 1合伙企业的资本来源比独资企业广泛,它可以充分发挥企业和合伙人个人的力量,这样可以增强企业经营实力,使得其规模相对扩大;但相对于公司而言,合伙企业的资金来源和企业信用能力有限,不能发行股票和债券,这使得合伙企业的规模不可能太大; 2由于合伙人共同承担合伙企业的经营风险和责任,因此,合伙企业的风险和责任相对于独资企业要分散一些;但与公司股东的责任相比,合伙人之间的连带责任使合伙人需要对其合伙人的经营行为负责,更加重了合伙人的风险; 3法律对于合伙企业不作为一个统一的纳税单位征收所得税,因此,合伙人只需将从合伙企业分得的利润与其他个人收入汇总缴纳一次所得税即可; 4由于法律对合伙关系的干预和限制较少,因此,合伙企业在经营管理上具有较大的自主性和灵活性,每个合伙人都有权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这点与股东对公司的管理权利不同; 5由于合伙企业具有浓重的人合性,任何一个合伙人破产、死亡或退伙都有可能导致合伙企业解散,因而其存续期限不可能很长; 它的优势在于: 1个人投资,设立容易;因为是一个人投资,个人决策即可设立,无须与其他人在一起按照议事程序制定章程,申请、登记也比较简便; 2规模较小,灵活多样;个人独资企业为一人出资,一般都规模较小,或者说,绝大多数是小规模的经营,能适应市场迅速多样的变化,以多样化的经营适应市场多样的需要; 3个人经营,效率较高;个人独资企业往往是所有者与经营者集于一体,业主自行决定经营事项,效率高、行动快,这种运营方式使个人独资企业更易于贴近市场,更富于竞争力; 4吸纳劳动力,扩大就业;个人独资企业点多、面广、数量大,可以吸纳一大批人就业,服务于社会,也为自己谋利;5有利于扩大社会投资;举办个人独资企业,从事生产经营,就是将社会闲散资金转入投资领域,这种投资的数额会随着个人独资企业所发挥的作用和企业素质的提高而有所变化; 6有利于适应产品、服务创新的需要;个人独资企业规模小,又比较灵活,在市场竞争中以创新求生存,用创新来满足社会的多样化需要,争取市场空间;同时,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现代生产工具日趋小型化,也使个人独资企业这种企业形式在产品和服务方面增添了发展的机会,这对国民经济发展也同样是需要的; 上面是从个人独资企业的优势方面进行的分析,与此同时也应当注意到个人独资企业的一些局限性: 1在经营管理知识和能力上的局限性;个人独资企业的所有权及经营管理权都集中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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