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公司有关法律问题

融资租赁公司有关法律问题
融资租赁公司有关法律问题

2005年10月,甲融资租赁公司(下称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份融资租赁合同。该合同约定:甲公司按乙公司要求,从国外购进一套玻璃生产线设备租赁给乙公司使用;租赁期限10年,从设备交付时起算;年租金400万元(每季支付100万元),从设备交付时起算;租期届满后,租赁设备归乙公司所有。为了保证乙公司履行融资租赁合同规定的义务,丙公司所属酌职能部门A在征得丙公司的口头同意后,与甲公司订立了保证合同,约定在乙公司不履行融资租赁合同规定的义务时,由丙公司的职能部门承担保证责任,甲公司订立合同时,知道A是丙公司的职能部门。

甲公司依约将采购的设备交付给乙公司使用;乙公司依约开始向甲公司支付租金。

合同履行期间,甲公司获悉;乙公司在融资租赁合同洽谈期间所提交的会计报表严重不实;隐瞒了逾期未还银行巨额贷款的事实。甲公司随即与乙公司协商,并达成了进一步加强担保责任的协议,即:乙公司将其所有的一栋厂房作抵押,作为其履行融资租赁合同项下义务的担保。为此,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了书面抵押合同,乙公司将用于抵押的厂房的所有权证书交甲公司收存。

尽管如此,乙公司还是继续停止向甲公司支付租金。经甲公司多次催告,乙公司一直未支付租金。甲公司调查的情况显示:乙公司实际已处于资不抵债的境地。

合同履行期间,承租物经过一段时期的维修,乙公司认为,既然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那么相应维修费应该由甲公司承担。

要求:

根据本题所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在乙公司停止支付租金后,可否以乙公司存在欺诈行为为由撤销融资租赁合同?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是否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并说明理由。

(3)A职能部门和丙公司是否应当向甲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甲公司的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并说明理由。

(4)如果乙公司破产,乙公司用于抵押的厂房是否属于破产财产?并说明理由。

(5)如果乙公司破产,乙公司向甲公司租赁的设备是否属于破产财产?并说明理由。

(6)乙公司认为维修费应该由甲公司承担的观点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甲公司在乙公司停止支付租金后,不能以乙公司存在欺诈行为为由撤销融资租赁合同。根据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这里甲公司在得知受到欺诈后,没有提出撤销合同,而是与乙公司协商后,同意继续履行合同,实质上就是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因此,甲公司不能撤销融资租赁合同。

(2)甲公司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根据规定,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在本题

中,乙公司停止向甲公司支付租金,经甲公司多次催告,乙公司一直未支付租金,因此,甲公司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3)A职能部门和丙公司可以不向甲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根据规定,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证人为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债权人自行承担。该题中,债权人甲公司的损失应该自行承担。

(4)乙公司用于抵押的厂房属于破产财产。根据规定,当事人以厂房设定抵押时,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在本题中,乙公司以厂房向甲公司设定形押时,未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未生效。因此,如果乙公司破产,乙公司用于抵押的厂房属于破产财产。

(5)如果乙公司破产,乙公司向甲公司租赁的设备不属于破产财产。根据规定,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在本题中,融资租赁合同尚未履行完毕,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有出租人(甲公司)。

(6)乙公司认为维修费应该由甲公司承担的观点是不正确的。根据规定,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因此,维修费应该由承租人乙公司承担。

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制度

XXX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租赁业务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租赁业务管理,科学、有序地开展租赁业务,保证资产的安全性、盈利性、流动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开展租赁业务,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宗旨性原则。立足于园区,服务于国有企业及优质民营企业,为社会发展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 2、安全性原则。开展租赁业务,必须坚持做好风险的预防、化解工作,以确保资金的安全; 3、合规性原则。租赁业务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业务开展须按照公司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 4、效益性原则。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 第二章租赁业务的职能划分 第三条公司设立租赁业务部、风险控制部、法务合规部、资产管理部、财务部等机构,实行“审、放、查”相分离的原则,建立租赁项目调查、立项、审核、审批、决策、监督、检查的经营管理体制。 第四条各部门、机构的工作职责为:

1、租赁业务部主要职责:负责租赁业务的开拓和项目签约的各项准备工作,具体包括租赁项目的受理与初审,调查分析与谈判,撰写租赁项目调查报告,初步拟定租赁方案,调整租赁方案并报批,租金催收及贷后回访等相关事务。 2、风险控制部主要职责:负责对租赁业务部提交的租赁项目相关事实、风险性及租赁方案等进行复审,参与现场调查,撰写风险评估报告,组织项目评审,对租赁项目进行风险分类管理等相关事务。 3、法务合规部主要职责:参与租赁项目的合规性尽职调查,负责对租赁项目合规性进行审查;负责拟定全套法务文件和相关合同协议,督促、定期检查合同及文件的执行情况;负责风险资产处理过程的法律事务。 4、资产管理部主要职责: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拟定公司中长期融资规划;对融资活动、融资项目进行策划、论证与评估;负责组织实施融资的具体工作;对融资活动进行动态跟踪管理,保证融资活动安全、合法、有效进行;负责定期检查租赁标的物,有效管理风险资产等。 5、财务部主要职责:做好资金管理,对审批通过的项目办理放款,对租金回收情况及时反馈给租赁业务部、资产管理部及风险控制部。 第三章租赁期限、种类、费率 第五条租赁业务系指出租人将租赁财产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

融资租赁合同法律问题

融资租赁合同法律问题 一、融资租赁合同主体的法律问题 传统租赁是以实物流转为主要特征的,而融资租赁是以实物、技术流转为前置继而进行货币流转为主要特征的。因此,按照我国金融机构管理规定,从事以融资金融手段进行租赁经营业务的企业为非银行金融机构。此类企业在取得工商注册登记后必需取得《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如果以外汇从事融资租赁经营活动的,还要取得《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中国人民银行于1984年10月17日颁布的《关于金融机构设置或撤并管理的暂行规定》中即明确规定,租赁公司属于金融机构,应当取得《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1991年2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布《关于金融机构办理年检和重新登记注册问题的通知》【银发(1991)38号】中又明确规定,金融租赁公司经验收合格给予换发《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经营外汇业务的换发《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1994年8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金融机构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融资租赁公司属于金融机构;第四条规定:金融租赁属于金融业务;第六条规定:法人型金融机构要取得《金融法人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证者一律不得经营金融业务;第二十一条规定:经批准开业的金融机构,凭工商营业执照领取《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经营

外汇业务的另按规定申领《经济外汇业务许可证》,办妥以上手续始得营业;2000年6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对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司作了专门规定,上述的规定中始终体现我国对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融资租赁公司采取法律上严格管制措施,对其主体资格作了严格的限定,其特征之一就是许可证资格准入制。 我国允许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始于上个世纪80年代初,宗旨为利用外资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引进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到80年代中期,我国形成了中外合资融资租赁公司(至今为止约近50家)为主体,从事以国际货物买卖为前置的国际融资租赁业务,国内银行也设置了专门从事国内融资租赁业务的机构,形成了一定的行业规模,但由于行政部门之间政策上的协调和沟通不够,管理上的衔接性和统一性不足,出现了政出多门,各执一端的现象。加上立法上的滞后,导致融资租赁合同出现争议后,司法机关不能形成整体和统一的司法评价。例如,中外合资融资租赁公司由国家外经贸部批准成立,批准成立后既持批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工商营业执照,规避了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在未取得《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金融租赁业务,在未取得《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外汇金融租赁业务,对这类企业,发生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而诉讼人民法院时,必然要涉及主体资格被审查的情形。如认定其主体资格合法,就否定了中国人民银行的

XX融资租赁系统建设方案书v1.0

XX融资租赁系统建设方案书 YY网络2015.3.3 一、项目概况 1、行业背景介绍 融资租赁是一种为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等难题有效的工具,是一种创新的资产金融服务。融资租赁市场是连接和服务货币、设备、资本市场的新兴市场。租赁行业涉及金融、法律、会计、资产管理、产品设计等多个方面,交易囊括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第三方的保证合同等多个合同,行业对人才要求较高。 2004年到2014年,是中国汽车产业的“黄金十年”,但汽车金融的发展却远落后于汽车行业的发展速度。2015年开启了“新十年”,以信贷业务、融资租赁为代表的汽车金融产品进入快速发展期。据统计,截至2014年底,全国融资租赁企业已达到2100家,市场规模超过了3万亿元。融资租赁政策环境明显改善。 2、行业IT建设背景 行业领先的融资租赁系统从业务起始的租赁报价开始到客户档案建立、租赁车辆建立、租赁案件成立、客服作业、租金管理作业、租赁车辆回库、出售、客户关系维护管理,一直到车辆残值及市价分析与相关报表统计分析。实现以运营管理为基础,以决策分析为核心的企业管理模式。使得决策层和运营层紧密结合,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增加企业经济效益。 基于网络化、流程化业务管理,审批痕迹保留。全面实现无纸化办公,移动办公。实现车辆、合同、客户全程跟踪,实时监控。系统还可以融合长租、短租、半日租、日租、跑一趟、会员租车、大客户租车、以租代售、加盟等不同的租赁模式,根据用户需求任意组合及二次开发。 页脚内容1

3、目的与意义 通过系统严格把好租前、租中、租后三个“关口”,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建立风险管理体系,提升综合业务水平。 助力XX融资租赁的发展,加快信息化建设,利用先进的工具和手段,规范业务流程,提高内控水平;利用信息化平台,构建先进风险控制与预警体系规避风险,加快公司发展;利用信息化平台和手段,增强内部协同,提高工作效率,提升资金管理与运作水平,提高盈利能力。 二、业务场景分析 1、长期租赁 长期租赁业务是指XX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根据客户对车辆的长期需求而购进具有相对通用性的用车租给承租方,合同期限内承租方拥有车辆的使用权。合同结束后,承租方可以选择续租车辆、留购车辆或退租车辆。负责客户租车期间的维修、保养、保险、年检等车辆相关工作,提供管家式用车服务。 2、融资租赁 承租人向具有融资租赁资质的XX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出特定的车辆需求,由XX租赁为承租人购买指定车辆,并将该车辆出租给承租人,由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占有、使用并按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期限届满,租金付讫后,承租人即可获得该车辆产权的交易行为。 3、售后回租 承租企业将其拥有所有权的车以资产账面净值出售给XX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再以融资租赁方式从XX租赁租入该批车辆。XX租赁在法律上享有车辆的所有权,但实质上车辆的风险及车辆创造的相关收益由承租企业承担或享有。 页脚内容2

融资租赁操作流程

2012融资租赁业务操作流程一、流程图

二、业务准备 1、经销商获得陕汽认定,具备融资租赁业务办理资格及授信额度。 2、金融服务部安排经销商签订相应合作协议。 3、经销商按业务要求在陕重汽指定银行开立共管账户(山重租赁为中信银行西安分行)。 三、山重租赁业务流程简述 (一)客户调查 经销商在山重IT系统立项,山重信审人员、陕汽金融专员在经销商配合下对客户进行调查,并安排客户预签业务相关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等相关合同)。 客户调查模式: 1、经销商负责对客户进行家访,经销商需用数码照相机对当事人、房产、承租人提供的申请资料的原件及承租人的重要资产进行拍照。家访照片要求如下: (1)所有照片的尺寸设置为640*480,上报资料原件拍摄。 (2)参与人照片。合同面签照片中需包括承租人(或法人客户实际控制人)、担保方、经销商业务员,要求在面签合同时进行拍照。 (3)承租人(或实际控制人)、担保方的房产照片。照片要求包括房屋内景、外景。 (4)承租人(或实际控制人)、担保方的身份证明材料、资产证明材料、运输合同等的照片。包括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证、房产证明、收入证明、资产证明、运输合同等。 2、融资金额单笔200万(含)或累计300万(含)以内时,金融专员及山重业务人员原则上不进行现场审核;超标准时经销商须配合金融专员及山重信审人员做现场复审。 3、经销商须对客户实行“三访五审”的调查措施。 “三访”:对客户住宅、工作单位、业务场地的实地走访。 “五审”:审核客户购车意向的确定性;审核客户信息与实际情况的相符性;审核客户资料的真实性;复核对客户风险的防控性;最终审核客户的综合情况。 4、时间控制:客户调查时间一般应控制在3个工作日之内。 (二)业务上报 经销商推荐优质客户,按照《租赁业务资料清单》将客户资料收集齐备后,方可提报订单。 1、经销商对客户进行初审后,将订单通过陕汽整车系统以《融资租赁业务审批表》(附件1)形式提报至办事处,办事处审核后提报至金融服务部。办事处对承租人的运营状况作出前瞻性判断,从行业角度辨识承租人融资购车的可行性。 2、同时经销商在山重IT系统将客户相关资料上传至系统,并将客户资料(附件2)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陕汽金融专员。 (三)业务审批 1、审批模式:

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 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融资租赁业务管理,科学、有序地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确保资金的安全性、盈利性、流动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宗旨性原则。立足于**市,服务于优质的国有及民营企业,为社会发展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 (二)安全性原则。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必须坚持做好风险的预防、化解工作,以确保资金的安全; (三)合规性原则。融资租赁业务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业务开展须按照公司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 (四)效益性原则。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 第二章融资租赁业务的职能划分 第三条公司设立业务部、风险控制部、综合管理部、资金财务部等机构,实行“审、放、查”相互分离的原则,建立融资租赁项目申请、立项、审核、评审、决策的经营管理体制。

第四条各部门、机构的工作职责 (一)业务部主要职责:负责融资租赁业务的开拓和项目签约的各项准备工作,具体包括融资租赁项目的受理与立项、调查分析与谈判、撰写租赁项目尽职调查报告、初步拟定租赁方案、调整租赁方案并报批、租金催收及租后管理等相关事务。 (二)风险控制部主要职责:负责对业务部提交的融资租赁项目相关事实、风险性及融资租赁方案等进行复审、参与现场调查、撰写风险评估报告、组织项目评审、对融资租赁项目进行风险分类管理。参与租赁项目的合规性尽职调查、负责对租赁项目合规性进行审查;负责拟定全套法务文件和相关合同协议,督促、定期检查合同及文件的执行情况;负责风险资产处理过程的法律事务。 (三)综合管理部主要职责:做好业务会议记录及各项决议、对公司各部门工作进行进度跟踪并绩效考核、对业务档案进行装订和保管。对租赁物采购、安装、保养、大修、保险、使用等状态进行全程跟踪,并根据融资租赁合同进行管理。对租赁物进行保值分析,开拓租赁物处置渠道,对依法收回的租赁物进行处置。 (四)资金财务部主要职责:做好资金管理,对审批通过的项目办理放款,对租金回收情况及时反馈给业务部、风险控制部;负责组织实施融资的具体工作;对融资活动

融资租赁法律实务中应注意问题

《国际融资租赁公约》规定,融资租赁交易关系指包括以下特点的交易:承租人指定设备并选择供应商,并不是主要依赖出租人的技能和判断;出租人取得的设备与一租赁协议相联系,并且供应商知道这一租赁协议业已或将要在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订立;租赁协议规定的应付租金的计算特别考虑到了摊提设备的全部或大部分成本。笔者主要就以下问题进行初步探讨。 一、融资租赁流程 (一)项目的沟通 1、融资租赁公司寻找承租人,进行市场开发,或者承租人向融资租赁公司提出融资租赁申请; 2、融资租赁公司与承租人进行初步洽谈,达成合作意向; 3、出租人和承租人对双方的资信状况进行互相审查。 (二)项目审查和评估 1、融资租赁项目开始前,融资租赁公司都要对承租人的资信状况进行审查,一般情况下,需要承租人提供如下材料: (1)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 (3)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预测项目的经济效益、提供租金来源和支付计划(4)企业验资报告 (5)企业资产抵押担保情况说明 (6)经国家规定的审批单位批准并纳入计划融资租赁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文件 (7)具有法人资格和相应实力的经济实体的担保承诺书或履约保函 (8)公司章程、已经批准的项目实施的相关决议性文件 (9)关于提供资料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的承诺函 (10)出租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2、租赁公司对项目进行评估,决定是否进行本次融资租赁交易 (三)项目前期策划 融资租赁公司根据承租企业的不同需要和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融资租赁方式,同时确定租期以及租金支付方式。融资租赁方案应当本着经济、效率和便捷的原则,充分考虑双方的利益和实际需要,在出租人提供专业性建议的前提下,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确定。 (四)买卖合同的签订 1、租赁公司、承租人与出卖人进行谈判 实务中,确定出卖人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1)由承租人委托租赁公司选择设备,商定价格;

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合同范文

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合同范文 这篇《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合同范文》是WTT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以下信息仅供参考!!! 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合同 目录 (1)总则 (2)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 (3)出资 (4)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5)董事及董事会 (6)经营管理机构 (7)劳动管理 (8)税务、财务、会计、审计 (9)利润分配 (10)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 (11)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12)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合资经营_____合同 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企业法》)及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按照平等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国共同出资建立合资企业,特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如下: 甲方:乙方: _____(以下简称甲1方)_____(以下简称乙1方) 法定地址:_____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法定代表:_____ _____(以下简称甲2方)_____(以下简称乙2方) 法定地址:_____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法定代表:__

___ _____(以下简称乙3方)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 第二条甲1方、甲2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甲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乙1方、乙2方、乙3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乙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 第三条合资企业的名称为_____,英文名称为______(以下称“合资公司”)。 法定地址:_____ 第四条合资公司为中国的法人,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条例、规定并受其管辖和保护。 第五条合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各方对合资公司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按照各自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融资租赁项目操作流程(史上最全整理版)

融资租赁项目操作流程(史上最全整理版) 前海融资租赁俱乐部 一、项目初审 1.1向企业介绍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的特征和优势。 1.2调查项目是否符合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的要求。为了减少不必要的谈判,节省前期费用,承租人或出卖人首先要了解可以采取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的原则。 1.3由准备承租的企业填写《租赁项目登记表》(或《承租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代替项目可研报告),租赁公司根据表内项目,按照项目评估条件对项目进行初步的定性和定量评估。 二、项目评估 2.1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取得项目论证第一手资料。 2.2在租赁公司内部正式立项对,由市场人员撰写租赁项目评估暨申请报告。 2.3将评估报告交市场部主管、项目(独立)审查部门评审,决定项目取舍。 2.4将项目归档立案,以备今后对项目的进程和风险检测进行对比、控制和调整。 三、商务谈判 3.1谈判原则。商务谈判的条件一定要和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的条件对应,并且不能脱离租赁本质特征。要求承租人对供货商的选择务必货比三家,特别在售后服务方面对供货商要有严格的要求。租赁公司以商务谈判为主,企业以技术谈判为主双方在供货合同上签字,作为企业认可商务条件的依据。 3.2询价、比价。根据承租人的需要和双方共同掌握的供应商资料,向有关厂商发送询价单。对供货商的资信情况做充分的了解和调查,确定可能的合作对象。对拟合作的设备厂商至少要有三家在技术、价格、性能、科技含量、备件供应、售后服务和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选定最优厂商。 3.3商务谈判。租赁公司根据项目条件和企业协调制定基本的商务条件和谈判方案。租赁公司办理内部购置租赁物件申请文件。由评估小组对上述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审批,选择合适的厂商,进行实地商务考察(如有必要),租赁三方当事人进行商务谈判。办理购货合同审批手续,申领购货合同号。如果租赁物件是从国外进口时,应由租赁公司向国家商务部申领进口许可证。 四、租赁谈判

融资租赁公司风控管理制度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一、项目初审 1.公司业务部根据人员和业务量的实际情况,确定第一调查人和第二调查人。第一调查人为项目负责人,负主要调查责任,第二调查人协办。 2.项目初审主要是通过资料审核和实地调查,获取租赁项目、项目承担企业及反担保人真实、全面的信息,通过综合分析、比较、评价,形成最后综合性的评定和结论,即《项目调查报告》。 3.资料审核是项目初审的开始阶段,是对申请租赁企业提供的资料、信息进行搜集、整理和审核,以确定这些信息的有效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对上述资料,信息审核过程中需要进一步明确、补充、核实之处以及发现的漏洞、疑点即是下一步进行实地调查的重点。 资料审核要点: (1)按"清单"要求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有效,要求提供的文件是否为原件,复印件是否和原件一致,复印材料是否加盖公章。各种文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应年检的是否已办理手续; (2)各有关文件的相关内容要核对一致,逻辑关系要正确,通过对企业成立批文、合同、章程、董事会决议、验资报告、立项批文、可行性研究报告、资信等级、环保及市场准入等具体文件的审核,了解借款人(担保申请人)和反担保人是否具备资格,是否合法。 (3)财务报表是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审计报告,是否有保留意见报告,初步分析财务状况,记录疑点,以便实地调查核实。

(4)对反担保人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审核与以上三项基本相同,重点是审核反担保人提供的反担保措施是否符合《担保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如房地产、土地)及有关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抵押物、质物的权属(权力凭证)是否明晰。 二、实地调查 项目初审过程中,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与协办人(至少双人下户)应到借款人和反担保人及有关部门进行实地调查,实地调查至少要进行一次,公司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参与调查。进行调查前,要列出调查提纲,明确调查目标,以保证调查的质量和效率。 实地调查要点: 1.访问企业,会见有关当事人,了解企业和项目背景、市场竞争范围、销售和利润、资源的供应等情况;弄清借款用途和还款来源;考察企业管理团队的整体素质(文化程度、主要经历、技术专长、经营决策、市场开拓、遵纪守法等方面),了解主要领导人的信用状况和能力。 2.对需要进一步核实的材料,要求企业提供原件核对; 3.考察主要生产、经营场所,通过走、看、问,判断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印证有关资料记载和有关当事人介绍的情况; 4.对财务报表的调查审核,通过采用抽查大项的方式,审核企业是否做到了账表、账账、账证、账证、账实四相符,核实资产、负债、权益是否有虚假; 5.察看抵押物、质物。以房地产抵押的,要察看、了解抵押物的面积、

论汽车融资租赁的几个法律问题_项金发

第18卷第5期2002年10月 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原名《法学学刊》) JOUR NAL OF HU NAN POLITICAL-LEGAL CADRE COLLEGE Vol.18NO.5 Oct.2002论汽车融资租赁的几个法律问题 项金发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江西南昌 330043) 摘 要:汽车融资租赁是近几年迅速发展起来的融资租赁的一种,在汽车融资租赁中存在不少法律问题。本文从汽车融资租赁出租人主体资格,融资租赁汽车致人损害责任承担,融资租赁汽车承租人肇事构成犯罪受害人能否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以及融资租赁汽车能否拍卖抵债等四个方面,从法律角度进行了探讨,提出了作者的一些浅显的见解。 关键词:汽车融资租赁;问题;探讨 中图分类号:D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5173(2002)05-0037-03 汽车融资租赁是在一般汽车租赁基础上迅速发展起来的租赁业务,在《合同法》颁布施行前,我国的《经济合同法》只规定了租赁合同,没有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由于汽车融资租赁不仅是一种新型的租赁合同,而且它与以一般租赁物为标的的融资租赁不同,笔者长期担任两家大型的融资租赁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在办理这方面法律顾问业务时,遇到了不少有关汽车融资租赁的法律问题,下面笔者就常见的汽车融资租赁的几个法律问题作点粗浅探讨,以求教于同仁。 一、汽车融资租赁出租人主体资格问题 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期,我国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行政规章明确规定,只有经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融资主体资格的租赁公司才有权从事汽车融资租赁专营业务,否则,不能成为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1996年5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也明确规定“出租人不具有从事融资租赁经营范围的”融资租赁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合同。该《规定》同时还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所涉及的项目应当报经有关部门批准而未经批准的,应认定融资租赁合同不生效。”这里所涉及的项目应当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实际就是融资租赁类似于金融机构从事金融业务应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从以往的相关规定来看,汽车融资租赁出租人主体资格是必须具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专营融资租赁业务的汽车租赁公司,否则汽车融资租赁合同不生效。例如无融资出租人主体资格的一方与承租人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就应认定为无效合同。然而,笔者对此有不同看法,笔者认为,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方不需要有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专营融资租赁业务资格,凡经批准的汽车租赁公司,就可以从事汽车融资租赁业务。首先,从现有的各种汽车租赁公司实际从事的经营项目来看,虽然批准成立的均为一般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但绝大部分都在从事汽车融资租赁业务,而且融资租赁的汽车数量很多,受到汽车承租人的欢迎。1999年10月1日生效的《合同法》,确立了订立合同自由原则,只要所签订的合同不违法,不损害他人和公众利益均认定为有效。新《合同法》明确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排除了“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对于无效事由的规定,防止无效事由扩大,体现了减少无效合同的立法 37 ①收稿日期 2002-07-14 作者简介 项金发(1962—),男,江西省靖安县人,江西公安专科学校法律学系副主任、副教授。

某融资租赁企业运营方案计划(正规版)

商用车融资租赁及后市场服务 ――运营方案

2018 年 1?背景 2?商业模式............ .:......................................... 3.业务推进模式........ : ....................................... ::5- 4?信审模式.. (7) 5.盈利模式................................................ : ....... ::8 6?风控模式.. (9) 7.人员及房租成本 (11) 8.作业流程................................................... ::12? 9:市场竞争优势.................................................. ::/14 10.营收预测...................................................... ::1£ 11:收益分析表.................................................. .21 -

1.背景 2017年国内商用车销量416万辆,商用车产销增速明显高于上年,产销再次回到400万辆以上水平,同比增长13.81%和13.95%, 增速比上年分别高出5.8%和8.2%。2017年,商用车产销量的快速拉升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货车产销量的快速增长。 2017年,货车销量达363.27万辆,同比增长16.9% 2017年1-12月全国货车销量统计表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货车当中,东风、重汽领衔销售增 量排行年销量均增加近10万辆 根据企业销售数据显示,商用车前十家生产企业2017年12月份共销售26.05万辆,占比64%。其中,福田和东风销售优势明显,销量分别为5.38万和4.40万辆。 一般来说,重型货车销售价在25-35元/辆,中型货车销售价在 15-20万元/辆,轻型货车销售价在7-15万元/辆,微型货车销售价在 3-7万元/辆。

XX融资租赁公司与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签订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 签订时间: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甲方:XX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下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乙方: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为促进西南地区投融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加快西南地区的融资租赁业务顺利推进,针对双方对金融业务多年的专业运作经验,为拓展双方发展空间,主动把握市场先机。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诚信、合作、发展、共赢的原则,就西南地区关于金融业务合作事宜达成如下意见,签订本框架协议。 一、合作地域范围 双方以中国西南地区,主要包括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重庆市为重点合作区域,若涉及到其他区域的项目合作,乙方仅限于辅助、协作工作。 二、合作业务领域 1、以甲方的经营范围为主的融资租赁业务,包括不限于以甲方为载体的通道类投融资业务。 2、其他相关业务领域。 三、权利和义务

1、合作期间内,经甲方同意并书面授权下,乙方有权利使用甲方公司品牌及其相关信息在合作区域范围内的宣传和使用。 2、甲方有义务在合作期内,定期和不定期的就相关的政策法规、行业动向、创新模式、业务实操等方面对乙方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实地培训和远程培训。 3、合作期间,乙方在着手开展所涉项目的相关工作中,甲方须根据乙方在尽职调查、方案制定、投资及投后管理等各个阶段所需专业人员时,应及时抽调相关专业人员与乙方一起筹划、商议并配合乙方和项目方沟通、洽谈,以推动项目落地,如因甲方的配合工作不及时或不到位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额承担。 4、甲方承诺在中国西南地区范围内所有涉及到甲方经营范围内的项目,均由乙方负责衔接和执行,经营范围以外的项目合作,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乙方提交的项目。 5、乙方有责任和义务提供丰富且优质的项目资源来参与双方的合作,并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监督。 6、为提高工作效率和项目落地成功率,双方约定增加《业务衔接流程》、《融资要素表》、《项目会议记录函》、《项目进度总表》、《项目进度明细表》等工作文件辅以项目的顺利推进。 7、在项目运作过程中遭遇的法律、政策、市场等风险,双方应根据协议约定共同应对,并积极协调予以解决。

融资租赁财务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 (1) 第三章会计政策 (3) 第四章会计报告制度 (4) 第五章资金管理制度 (6) 第六章存货管理 (8) 第七章固定资产管理 (8) 第八章收入管理制度 (9) 第九章成本费用管理 (10) 第十章利润及利润分配管理 (12) 第十一章财产清查制度 (13) 第十二章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3) 第十三章附则 (14)

第一章总则 1、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制定本制度。 2、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3、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3.1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3.2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3.3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4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3.5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4 、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 1 、财务部门的职能 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1.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1.3、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1.4、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1.5、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1.6、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1.7、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2、财务部门的岗位职责 公司财务部由财务经理、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 2.1财务经理的岗位职责 2.1.1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与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要随时检查各项制度在本公司的执行情况,发现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给予制止,并及时书面报告公司董事会. 2.1.2审核本公司的会计原始凭证是否符合会计工作规范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

融资租赁法律法规

融资租赁相关法律法规简录 一、融资租赁有关的法律、司法解释及司法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四章融资租赁合同) 第十四章融资租赁合同 第二百三十七条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三十八条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 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百三十九条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承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 第二百四十条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可以约定,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的,出租人应当协助。 第二百四十一条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变更与承租人有关的合同内容。 第二百四十二条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第二百四十三条融资租赁合同的租金,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根据购买租赁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确定。 第二百四十四条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 第二百四十五条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 第二百四十六条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第二百四十七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 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第二百四十八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第二百四十九条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的,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部分返还。 第二百五十条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三章第四节民用航空器租赁) 第四节民用航空器租赁 第二十六条民用航空器租赁合同,包括融资租赁合同和其他租赁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第二十七条民用航空器的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按照承租人对供货方和民用航空器的选择,购得民用航空器,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定期交纳租金? 第二十八条融资租赁期间,出租人依法享有民用航空器所有权,承租人依法享有民用航空器的占有?使用?收益权? 第二十九条融资租赁期间,出租人不得干扰承租人依法占有?使用民用航空器;承租人应当

设备租赁方案

个案:一家体检公司的融资租赁路 医疗行业的快速发展,催生出大量医疗企业的融资租赁需求。 红象金融研究员了解到,一家全国性的体检公司,目前正在寻求进行融资租赁。 这一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该体检公司旗下的11家体检门店,是第一承租人;体检公司是第二承租人。 资金的用途是购买0.35T医用MRI磁共振成像系统设备Supernova C5,共11台,租赁的本金为2024万元人民币,租赁期限5年。设备厂商对此次租赁提供回购担保。 对融资租赁公司来说,是否推进这个项目,一个最重要的就是需要保证体检公司有能力按时偿还租金;即使没有能力,设备供应厂商也有回购的能力和意愿。 所以,融资租赁公司最先考察的是承租人的现金流。 此项目的第一承租人是11家体检门店,对应的设备是0.35T医用MRI磁共振成像系统设备Supernova C5,融资租赁公司对这一设备的盈利情况进行了分析。

据了解,0.35T医用MRI磁共振成像系统设备Supernova C5,对于神经系统、脊柱、关节、肿瘤、血管、肝、胰、胆道系统、泌尿系统疾病等有重要诊断价值。 该设备体检目前市场价300元/人/次,运行成本(电费、胶片等)不足50元/人/次,运营利润高,法定8年报废,设计10年报废,投资回收期平均不到3年。 此外,融资租赁公司对该体检公司旗下11家门店进行财务、股权分析,发现老门店的年利润和经营净现金流,是足以覆盖本案租金支付要求的。 新门店(近一年内设立)年利润及经营净现金流,不足以覆盖本案租金,但考虑到其仍在市场拓展和投资投入阶段,待门店未来经营稳定,随着利润和现金流情况转好,覆盖40万/年(每台设备的一年利息)的融资租赁费用应无问题。 第二承租人是该体检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认为,假设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不变、投资成本维持历年增长趋势,同时假设其未2014-2015年新开门店数维持在2013年32家水平(此后下降到8家)、门店平均收入增长率为20%(2011-2013年为36%)的情况下,2014-2019的自由现金流是足以覆盖本项目的租金需求。 然后,融资租赁公司还考察了担保人的情况。融资租赁公司认为,从保证人的生产和技术能力来看,其具备设备回购后的翻新、甚至型号升级能力,且具有有二手设备的销售能力和营销渠道。

融资租赁咨询服务协议

咨询服务协议 本协议于2013年[ 3 ]月[ 1 ]日由以下双方在[上海]签署: 甲方:X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Z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鉴于,甲方拟拓展机动车融资租赁业务,愿意聘请乙方提供相关咨询服务,乙方愿意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咨询服务相关事宜达成本补充协议(以下称“本协议”),以兹遵守。 1.咨询服务 乙方同意为甲方拓展机动车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对甲方开展机动车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方案设计; (2)协助甲方制定机动车融资租赁业务的促销和拓展方案; (3)协助联络意向开展机动车融资租赁业务的合作伙伴; (4)提供机动车融资租赁业务的咨询意见。 2.咨询服务方式 乙方可以电话、邮件、书面等合理形式向甲方提供咨询服务。 3. 咨询费用 甲、乙双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咨询服务情况【每月】结算咨询费用。

甲方于【每月10日】前根据乙方提供的咨询服务结算上一月度的咨询服务费,并在结算后【】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甲方的结算单作为本协议之附件。乙方应于收到咨询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相应发票。 4. 服务期限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的咨询服务的期限为【 1 】年,期限届满后双方均无异议的,经协商一致可以延期。 5. 违约 任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6.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一致后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2)本协议附件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X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Z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从东星航空案透析飞机融资租赁的法律问题

从东星航空案透析飞机融资租赁的法律问题摘要:融资租赁是中国航空公司引进飞机最普遍采用的一种模式。结合东星航空采用飞机融资租赁致使公司由盛到衰的实例,分析飞机融资租赁合同的基本结构和主要内容。由融资租赁的金融性质和本身具有的三重功能所决定.各航空公司尤其是中小航空公司采用融资租赁方式引进飞机具有一定的必然性。但是受制于融资租赁合同严格的履约要求和不可中途解约的特点。航空公司也同时承担着被追究违约法律责任导致经营失败的风险。 关键词:飞机融资租赁;东星航空公司;融资租赁合同;风险 现代民用飞机价格昂贵,所以以融资租赁方式获得飞机就成为所有航空公司所普遍采用的一种方式。融资租赁在给航空公司带来资金便利的同时,也因其特有的法律关系使航空公司面临着一定的法律风险。曾经名噪一时的武汉东星航空公司由盛到衰的整个过程都与飞机的融资租赁紧密相联,集中体现了这种飞机获得方式的益处与风险,下文将以东星公司为例来透视飞机融资租赁中的一些问题。 一、东星航空案始末 东星航空是由武汉东星国旅有限公司等股东共同投资组建的华中及中南地区第一家民营航空公司,2005年6月获得民航总局批准筹建,随后在5个月内筹建完成。2005年11月,东星航空与美国通用电气商业航空服务公司(以下简称GECAS)及其旗下的另外五家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合同标的是出租方按东星指定购买的10架全新空客A320/319飞机。此次融资租赁交易在航空业界创造了多个第一:它是GEcAs在全球范围内对新成立航空公司的最大订单,也是其进入中国以来的单笔最大订单;此外,它还是在没有银行为航空公司支付租金担保的情况下提供的飞机融资。对于东星来说此次融资租赁交易更是意义非凡,它使民营航空突破了中国民营航空公司经营飞机架次的局限,率先实现了民营航空的规模化经营。在东星以前国内虽然已经有春秋等民营航空公司,但其经营的飞机数量还局限在1—2架的规模。2006年5月东星凭借融资租赁先期交付的飞机进行了首航,随即在多条热点航线上开始了商业运营。在随后不到两年的时间里,由于经济形势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东星航空的经营成本大幅上升,资金周转开始出现困难。继而从2008年7月,东星开始欠缴GECAS等公司的飞机租金。飞机出租人在多次催要租金无果的情况下于2009年3月10日向武汉市中级

融资租赁方案

公司经营融资租赁业务方案 一、融资租赁概况 融资租赁又称设备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或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它的具体内容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租赁物件所有权即转归承租人所有。 到目前为止,我国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机构有三类: 第一类是由银监会审批和监管的融资租赁公司,即金融租赁公司。该类公司根据2006年中国银监会颁布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设立,可从事吸收股东1年期(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等,性质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因此监管严格、审批难度大,截至2012年9月末银监会审批的金融租赁公司已有20家; 第二类是由商务部审批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是在我国境内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以及外商独资的形式设立的融资租赁公司,该类公司依据《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设立。自1981年以来,已累计批准外资融资租赁公司200多家; 第三类是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2004年底开始审批的内资融资租赁试点单位,该类公司依据《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设立。至2012年8月底,已累计批准9批,共80家。 二、公司经营范围、主营业务的设计 (一)公司的经营范围 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公司可以经营以下业务: 1、直接租赁、回租、转租赁、委托租赁等融资租赁业务; 2、经营性租赁; 3、接受有关租赁当事人的租赁保证金; 4、租赁物品的买卖;

融资租赁合同样书(标准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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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融资租赁合同样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融资租赁合同。 第一条合同说明 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和委托,按照乙方提供的租赁财产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金额等要求,购进第二条规定的租赁物件出租给乙方,并由乙方承租。 第二条租赁财产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金额 第三条租赁财产的交货、验收、交货地点和使用地点 1.租赁财产由供货方直接运交承租人所指定的交货地点向承租人交货。 2.租赁财产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天内检查租赁物件,并将签收盖章后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在天内乙方未按前项规定向甲方交付验收收据的,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良好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的品质、规格、数量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属于卖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接货后天内从商检部门取得商检证明并立即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根据与供货方签订的购货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协助乙方对外进行交涉,办理索赔等事宜。 第四条租赁期限 第五条租金金额、支付日期和方式 第六条租金的担保 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支付双方商定的保证金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归还乙方或规定为抵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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