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控制室的设置规范

消防控制室的设置规范

消防控制室是指用于监控和控制建筑物或场所内消防设施的中央控制室。其设置的规范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首先,消防控制室的位置应选择在建筑物或场所内部,便于对消防设施进行监控和操作。应尽量避免设置在易受火灾威胁的区域或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位置。

其次,消防控制室应具备良好的通风和照明条件,以确保工作人员能够在舒适和安全的环境下工作。同时,消防控制室应设有消防报警装置,以及备用照明和通讯设备,以应对突发状况。

消防控制室应装有消防设备监控系统,可以实时监测和记录消防设备的状态和工作情况。该系统应包括火灾报警系统、烟雾探测器、喷淋系统、消防水泵等设备的监控和控制功能。

消防控制室应设有火灾告警系统,当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发出警报并启动相关的灭火设备。同时,消防控制室还应设置用于指挥和协调灭火行动的通讯设备,与外部各个岗位进行及时的联络和信息交流。

此外,消防控制室还应设有消防预案和相关文件的存储区域,以便工作人员随时查阅和参考。应定期对这些预案和文件进行更新和修订,并确保其与实际情况相符合。

消防控制室还应设置监控和记录设备,对消防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记录。如消防水压力、消防泵运行状态、防烟控制

系统、喷淋设备等,这些监控和记录设备应能够提供实时的数据和报警信息。

最后,消防控制室的进出口应设有门禁系统,并设置只允许授权人员进入。控制室内的防火门应保持关闭状态,以确保消防控制室的安全。

总之,消防控制室是保障建筑物或场所内消防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其合理的设置规范能够提高消防设备的运行效率,提升灭火行动的效果,降低火灾事故的危害。因此,在设计和建设消防控制室时应严格遵守以上规范,确保其功能的有效发挥。

消防控制室的设置规定

消防控制室的设置规定 消防控制室是火灾扑救时的信息、指挥中心,也是建筑物内防火、灭火设施的显示控制中心,因此在建筑物中的地位十分重要。为了保证消防控制室发挥应有的作用,便于消防人员扑救时联系工作,及时有效地扑灭火灾,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结合建筑内消防控制室的设置状况,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消防控制室的适用条件 仅有火灾报警系统且无消防联动控制功能时,可设消防值班室,消防值班室可与经常有人值班的部门合并设置;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或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等具有联动控制功能时,应设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根据实际情况,可独立设置,也可以与保安监控室合用,并保证专人24小时值班。 二、消防控制室的位置选择 消防控制室是保障建筑物安全的重要部位之一,应设在交通便利和火灾不易延烧的部位,具体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消防控制室应设在建筑物的首层,并应设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二)消防控制室应设在内部和外部的消防人员能容易找到并可以接近的房间部位,且宜靠近消防施救面一侧。 (三)消防控制室不应设在厕所、锅炉房、浴室、汽车库、变压器等的隔壁和上、下层相对应的房间,且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和1.5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开。

三、消防控制室的面积要求 (一)根据建设规模的大小,应保证有容纳消防控制设备和值班、操作、维修工作所必要的空间,消防控制室内设备的布置应满足《火灾自动报报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的要求,独立设置的消防控制室面积应满足以下要求: 1.多层建筑和内部装修的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的建筑面积应不小于12平方米。 2.二类高层建筑和一类高层住宅楼的消防控制室的建筑面积应不小于15平方米。 3.一类高层建筑的消防控制室的建筑面积应不小于18平方米。 (二)当消防控制室与保安监控室合用时,消防控制室的面积除上述规定外,还应加上保安监控设备安装、人员值班等所需要的面积之和。 四、消防系统的管理、维护要求 (一)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应配备消防管理、维修及值班人员,且人员必须经公安消防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二)消防控制室应在显要位置悬挂操作规程和值班员职责,配备统一的值班记录表和使用图表,值班人员应熟悉工作业务,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三)建筑局部内部装修的区域报警系统信息应并入整幢建筑的消防控制室,以便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四)消防系统的使用单位对系统应定期检查和试验,保证连续正常运行,不得随意中断。 五、其他要求 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内需要新设置的消防控制室按照此规定执行,原消防控制室有条件的可参照此规定逐步进行整改。

消控室的布置及要求

消控室的布置及要求 第一章设置要求及原则 一、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需要联动控制消防设备的建筑(群)应设置消防控制室。(8.1.7) 二、封闭段长度超过1000m的隧道宜设置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的建筑防火要求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1.7条和第8.1.8条的规定。(12.4.5) 三、设置两个及以上消防控制室的保护对象,或己设置两个及以上集中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应采用控制中心报警系统。(3.2.1) 四、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3.2.4) 1 有两个及以上消防控制室时,应确定一个主消防控制室。 2 主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所有火灾报警信号和联动控制状态信号,并应能控制重要的消防设备;各分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之间可互相传输、显示状态信息,但不应互相控制。 第二章独立建造 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8.1.7) 第三章附设建造 一、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内首层或地下一层,并宜布置在靠外墙部位;(8.1.7) 二、建筑高度大于250m的民用建筑,消防控制室应设置在建筑的首层。(第二十三条) 三、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灭火设备室、消防水泵房和通风空气调节机房、变配电室等,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消防控制室和其他设备房开向建筑内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6.2.7) 四、附设在汽车库、修车库内的消防控制室、自动灭火系统的设备室、消防水泵房和排烟、通风空气调节机房等,应采用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 1.50h的不燃性楼板相互隔开或与相邻部位分隔。(5.1.9) 五、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可能影响消防控制设备正常工作的房间附近;(8.1.7) 六、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8.1.7) 七、当消防控制室与其他控制室合用时,消防设备在室内应占有独立的区域,且相互间不会产生干扰;(8.3.4-3) 第四章其他要求 一、消防控制室内的设备构成及其对建筑消防设施的控制与显示功能以及向远程监控系统传输相关信息的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和《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的规定。(8.1.7) 二、消防水泵房和消防控制室应采取防水淹的技术措施。(8.1.8) 三、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和排烟风机房的消防用电设备及消防电梯等的供电,应在其配电线路的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10.1.8) 四、避难间(层)及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等发生火灾时仍需工作、值守的区域应同时设置备用照明、疏散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3.8.1)

消防控制室的设置规范

消防控制室的设置规范 消防控制室是指为了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而设立的一个专门负责消防安全监控、指挥调度和应急处置的场所。为了保障消防控制室的正常运行和提高工作效率,需要遵守一定的设置规范。以下是消防控制室的设置规范: 一、选址规范 1. 消防控制室应选择离消防设施和重要区域较近的位置,便于监控和指挥调度。 2. 避免控制室设置在易受损的区域,如地下室、容易发生火灾的区域等。 3. 控制室应远离噪声源和振动源,保证操作人员的工作环境舒适。 二、结构布局规范 1. 控制室的进出口应设置防火门,并保证畅通。 2. 控制室内应设置消防器材、应急照明设备等,便于及时处置火灾。 3. 控制室内应设置空调设备,保证室温和湿度适宜。 4. 控制室应具备监控屏幕、指挥调度台、告警器等设备,以及备用电源供应装置,确保在断电等紧急情况下仍能正常运行。 三、电气设备规范 1. 控制室的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采用防火、防爆等特殊要求的设备。 2. 控制室内的电缆线路应采用防火、低烟无卤等耐火电缆。 3. 电气设备的电源应采用双电源供应,确保供电的可靠性和稳

定性。 四、通风、排烟设备规范 1. 控制室应安装通风设备,保证室内空气清新、充足,防止因缺氧而影响操作人员的工作。 2. 控制室应设置排烟装置,防止火灾时烟雾积聚,影响人员逃生和救援工作。 五、消防设备规范 1. 控制室应设有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等,以备突发火灾时的应急处置。 2. 控制室应安装烟感探测器、报警装置等消防监控设备,及时发现火灾,做出相应处置。 六、人员数量和布局规范 1. 控制室内的人员数量应根据需要合理配置,不过多也不过少。 2. 控制室的布局应合理,要保证操作人员的工作场所宽敞,设备和仪器设备摆放有序,方便操作和应急处置。 七、操作人员培训规范 1. 控制室的操作人员应接受相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了解掌握消防监控和指挥调度的基本原理和操作技能。 2. 操作人员应定期参加演练和考核,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总之,消防控制室的设置规范是为了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和反应速度。只有遵守这些规范,才能有效地监控和控制火灾,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消防控制室相关规范要求

消防控制室相关规范要求 消防控制室是指专门负责监控和控制消防系统设备的管理中心,其设置和规范是确保消防设备正常运行,保护人员财产安全的重要 保障措施。根据国内相关法规,以下是消防控制室相关规范要求。 一、消防控制室建设规范 1.消防控制室应设在建筑物地下室或上层建筑,具备良好的自 然采光和通风条件,防止水浸、盗窃和火灾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2.消防控制室面积要符合工作人员数量的需要,并且根据相关 法律要求设有更衣室、洗手间、卫生间等附属设施。 3.消防控制室内应设置货车直达通道,方便消防设备进出,保 证设备运作的连续性。 4.为方便设备操作、管理和监测,消防控制室应配备相应数目 的计算机、监控屏幕、调度信号装置、通讯设备等必要的硬件设备 和软件系统。 二、消防控制室人员规范 1.消防控制室必须由专职人员进行值班和驻守。 2.消防控制室专职人员应受过专业培训,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技能和操作流程,并经过熟练考核后再行上岗。 3.消防控制室应按照每班不少于两人的原则进行值班,保证信 息的实时传输和及时响应。 三、消防控制室装备规范

1.消防控制室装备的设备必须与建筑物内安装的消防设备相匹配,能够实现远程监测、控制和预警。 2.消防控制室内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必须是经过正规验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维护保养及时,并经过安全测试和备用设备更替。 3.为做好消防控制室的应急处置工作,在设备故障或停电等紧急情况下,需要备有应急发电等备份供电设备,并进行定时检查和维护。 四、消防控制室管理规范 1.消防控制室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标准,避免在工作中违规行为的出现。 2.消防控制室应加强日常巡视和记录,及时排查问题并督促维修,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3.消防控制室应建立健全信息实时上传和分享机制,保证消防设备和人员之间的信息互通。 消防控制室是保障消防设备正常运行,保护人员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通过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建设规范、人员规范、装备规范和管理规范等相关要求,可以有效降低火灾事故发生的概率,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消防控制室的设置规范

消防控制室的设置规范 消防控制室是指用于监控和控制建筑物或场所内消防设施的中央控制室。其设置的规范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首先,消防控制室的位置应选择在建筑物或场所内部,便于对消防设施进行监控和操作。应尽量避免设置在易受火灾威胁的区域或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位置。 其次,消防控制室应具备良好的通风和照明条件,以确保工作人员能够在舒适和安全的环境下工作。同时,消防控制室应设有消防报警装置,以及备用照明和通讯设备,以应对突发状况。 消防控制室应装有消防设备监控系统,可以实时监测和记录消防设备的状态和工作情况。该系统应包括火灾报警系统、烟雾探测器、喷淋系统、消防水泵等设备的监控和控制功能。 消防控制室应设有火灾告警系统,当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发出警报并启动相关的灭火设备。同时,消防控制室还应设置用于指挥和协调灭火行动的通讯设备,与外部各个岗位进行及时的联络和信息交流。 此外,消防控制室还应设有消防预案和相关文件的存储区域,以便工作人员随时查阅和参考。应定期对这些预案和文件进行更新和修订,并确保其与实际情况相符合。 消防控制室还应设置监控和记录设备,对消防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记录。如消防水压力、消防泵运行状态、防烟控制

系统、喷淋设备等,这些监控和记录设备应能够提供实时的数据和报警信息。 最后,消防控制室的进出口应设有门禁系统,并设置只允许授权人员进入。控制室内的防火门应保持关闭状态,以确保消防控制室的安全。 总之,消防控制室是保障建筑物或场所内消防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其合理的设置规范能够提高消防设备的运行效率,提升灭火行动的效果,降低火灾事故的危害。因此,在设计和建设消防控制室时应严格遵守以上规范,确保其功能的有效发挥。

消防控制室设置要求【最新版】

消防控制室设置要求 一、消防控制室设置要求 1. 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 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内首层或地下一层,并宜布置在靠外墙部位。 3. 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可能影响消防控制设备正常工作的房间附近。 4. 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5. 消防控制室内的设备构成及其对建筑消防设施的控制与显示功能以及向远程监控系统传输相关信息的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和《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 25506的规定。 6. 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消防控制室和其他设备房开向建筑内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7. 消防控制室等重要房间,其顶棚和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地面及其他装修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二、消防控制室内设备的布置 1. 设备面盘前的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 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 2m。 2. 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设备面盘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 3. 设备面盘后的维修距离不宜小于1m。 4. 设备面盘的排列长度大于4m时,其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 的通道。 5. 与建筑其他弱电系统合用的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应集中设置,并应与其他设备间有明显间隔。 三、供配电

1.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和排烟风机房的消防用电设备及消防电梯等的供电,应在其配电线路的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 2.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通信设备等的电源,宜由 UPS 电源装置或消防设备应急电源供电。 3. 消防控制室内的电气和电子设备的金属外壳、机柜、机架和金属管、槽等,应采用等电位连接。 4. 由消防控制室接地板引至各消防电子设备的专用接地线应选用铜芯绝缘导线,其线芯截面面积不应小于 4m㎡。 5. 消防控制室接地板与建筑接地体之间,应采用线芯截面面积不小于 25m㎡的铜芯绝缘导线连接。 6. 消防控制室内严禁穿过与消防设施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路。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时间和人员要求 1. 实行每日24h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初级技能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消防控制室设置标准和管理要求

消防控制室设置标准和管理要求 (各消防控制室按此标准进行设置完善) 一.消防控制室的设置标准: ㈠独立设置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控制室,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一层并与其它部位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隔墙和不低于1.5小时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隔墙上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并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㈡消防控制室的入口处应设置明显标志; ㈢控制器的电源不能用插头连接,应用压线端子,与消防控制室无关的电气线路和管路严禁穿越; ㈣消防控制室室内照明不低于200lx,事故照明应能保证正常工作; ㈤消防控制室应设置不需总机接转的外线电话; ㈥消防控制室的应在明显位置张贴下列制度、图表:①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②火灾报警处置程序;③重要电话号码表。包括公安、供水、供电、供气、医疗救护等公共应急救援服务机构的报警服务电话号码,本单位主要负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的电话号码,多业主单位的值班人员电话号码。④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岗位职责。 ㈦消防控制室内应备有下列档案资料:①建设图纸。包括建筑总平面图、各层建筑平面图(标明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变配电室等内容)、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消防设施系统图等。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编码地址对象表;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④建筑消防设施登记表;⑤消防控制室和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⑥值班操作人员名单及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⑦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的使用说明、操作手册。 ㈧消防控制室应配备下列应急器材、工具:①强光手电(人手1个);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话机(不少于2具)、对讲机(人手1个);③消防水泵房、变配电房、排烟风机房、电梯机房、管道井等消防设备用房和有关部门的钥匙;④灭火器(4㎏的ABC干粉,不少于4具);⑤消防扳手、消防斧、手动报警按钮复位工具一批;⑥一次性防烟防毒面罩等个人防护用具;⑦配备空气呼吸器2-8具,供义务消防队使用。 ㈨消防控制室内宜设置档案柜、工具柜、办公桌、办公椅、两个登记本(一是值班日志;二是器材设施维护保养记录本)、配备外线电话一部用于拨打110报警。 二.消防控制室的管理要求: ㈠应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持有消防控制室操作职业资格证书; ㈡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系统和其他联动控制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不得将应处于自动状态的设在手动状态; ㈢应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开关处于自动位置(通电状态)。

消防控制室的设置规范

消防控制室的设置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消防控制室的一般要求、资料和管理要求、控制和显示要求、图形显示装置的信息记录要求、信息传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GB50116中规定的集中火灾报警系统、控制中心报警系统中的消防控制室或消防控制中心。亦适用于未设置消防控制室但设置本标准涉及的自动消防系统的建筑。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25201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B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3一般要求 3.1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电话总机、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消防电源监控器等设备,或具有相应功能的组合设备。

3.2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能监控并显示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并应具有向城市消防远程监控中心(以下简称监控中心)传输这些信息的功能。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见附录A。 3.3消防控制室内应保存 4.1规定的资料和附录B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并可具有向监控中心传输消防安全管理信息的功能。 3.4具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消防控制室时,应确定主消防控制室和分消防控制室。主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设备应对系统内共用的消防设备进行控制,并显示其状态信息;主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设备应能显示各分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状态信息,并可对分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设备及其控制的消防系统和设备进行控制;各分消防控制室内的控制和显示装置之间可以互相传输、显示状态信息,但不应互相控制。 3.5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为符合国家市场准入制度的产品。消防控制室的设计、建设和运行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6消防设备组成系统时,各设备之间应满足系统兼容性要求。 4资料和管理要求 4.1消防控制室资料 消防控制室内应保存下列纸质和电子档案资料: a)建(构)筑物竣工后的总平面布局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建筑消防设施系统图及安全出口布置图、重点部位位置图等; b)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应急灭火预案、应急疏散预案等;

消防控制室的设置规范

消防控制室的设置要求 消防控制室是设有火灾自动报警控制设备和消防控制设备,用于接收、显示、处理火灾报警信号,控制相关消防设施的专门处所。 设置场所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8.1.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3.4.1)1、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需要联动控制的消防设备的建筑(群) 应设置消防控制室。 2、具有消防联动功能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中应设置消防 控制室。 平面布置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8.1.7,8.1.8,6.2.7) 1、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内首层或地下一层,并宜布置在靠外墙部位。 3、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可能影响消防控制设备正常工作的房间附近。 4、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5、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灭火设备室、消防水泵房和通风空气调节机房、变配电室等,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 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6、消防控制室开向建筑内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7、消防控制室应采取防水淹的技术措施。 设置要求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3.4.4-3.4.8、6.9.1-6.9.2) 1、消防控制室应有相应的竣工图纸、各分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值班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及值班记录等文件资料。 2、消防控制室送、回风管的穿墙处应设防火阀。 3、消防控制室内严禁穿过与消防设施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路。 4、消防控制室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影响消防控制室设备工作的设备用房附近。 5、消防控制室内设备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备面盘前的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 2)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设备面盘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

(完整版)消防控制室相关规范要求

(完整版)消防控制室相关规范要求 消防控制室相关规范要求(附管理制度) 一、《建设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 6.2.7 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灭火设备室、消防水泵房和通风空气调节机房、变配 电室等,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设置在丁、戊类厂房内的通风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防火隔墙和0.50h 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通风、空气调节机房和变配电室开向建筑内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消防控制室和其 他设备房开向建筑内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2013 3.4消防控制室 3.4.1 具有消防联动功能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中应设置消防控制室。 3.4.2 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 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 系统控制装置、消防电源监控器等设备或具有相应功能的组合设备。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能显示本规范附录A 规定的建筑物内设置的全部消防系统及相关设备的动态信息和本规范附录B 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并应为远程监控系统预留接口,同时应具有向远程监控系统传输本规范附录 A 和附录 B 规定的有关信息的功能。 3.4.3 消防控制室应设有用于火灾报警的外线电话。 3.4.4 消防控制室应有相应的竣工图纸、各分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

系统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值班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及值班记录等文件资料。 3.4.5 消防控制室送、回风管的穿墙处应设防火阀。 3.4.6 消防控制室内严禁穿过与消防设施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路。 3.4.7 消防控制室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影响消防控制室设备工作的设备用房 附近。 3.4.8 消防控制室内设备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备面盘前的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 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 2m。 2 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设备面盘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 3m。 3 设备面盘后的维修距离不宜小于 1m。 4 设备面盘的排列长度大于 4m 时,其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 1m 的通道。 5 与建筑其他弱电系统合用的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应集中设置,并应与其他设备间有 明显间隔。 3.4.9 消防控制室的显示与控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 25506 的有关规定。 3.4.10 消防控制室的信息记录、信息传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 25506 的有关规定。 6.1.1 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或有人值班的房间和场 所 6.1.1条文说明:区域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若受建筑用房面积的限制,可以不设置消防 值班室,火灾报警控制器可设置在有人值班的房间(如保卫部门值班室、配电室、传达室等),但该值班室应昼夜有人值班,并且应由消防、保卫部门直接领导管理。 三、《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

消防控制室建设标准

消防控制室建设标准 消防控制室建设标准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人们对于城市公共安全的需求越来越高。在各大城市的建设中,消防控制室是维护城市消防安全的核心环节之一。因此,在建设消防控制室的时候,需要遵循一定的标准和规定,以确保消防控制室的安全可靠和有效运作。本文将介绍消防控制室的建设标准。 一、消防控制室的基本要求 消防控制室作为城市消防部门的联络和调度中心,它的建设应该满足以下四个方面的基本要求: 1.位置选址 消防控制室的选址应选在能够全面管控所负责区域的地点。一般情况下,消防控制室应该选在市中心或是组团之外;同时,该位置应该能够顺畅地到达消防区域内的重点位置和路段。此外,消防控制室应该是有地下层或是具有室外空间的大楼,不要建在地下,以确保通风和消防通道的通畅。 2.建筑面积 消防控制室的建筑面积应该大于40平方米,以满足消防 设备和工作人员工作能够舒适地开展。此外,消防控制室的建筑面积还应根据每个消防区域的大小和负责范围的复杂度,进行适量的增加。

3.布局 消防控制室的布局应该合理、科学和简单,以便于工作人员平时的培训和紧急事态的处理。消防控制室应该布置、分类和标示较为清晰,并设有防水、防火、防爆等设施的消防设备等保障工具和设备。 4.环境条件 消防控制室的环境条件应该满足人居环境标准,消防控制室的空气清洁度应该比市政供应的空气清洁度高,同时具备良好透气性、保湿性、保持温度等特点。消防控制室还应该具有防水、防火、防盗、防暴等基本功能。 二、消防控制室设施和设备要求 1.设施和设备的选择 消防控制室的设施和设备应该选择功能齐全、性能稳定、安全可靠的高品质设备和工具。消防控制室的设施和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加强对消防控制室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以保证设施和设备的稳定运行。 2.通讯和信息交换设备 消防控制室应配备通讯设备和信息交换设备,包括电话、广播、语音交换系统、数据处理设备等,以方便和数据、信息交流、处理和保存。同时,还应设置长时间自动备份系统,确保数据有备无患。 3.火灾报警设备

消防工程施工方案消防控制室的布置和操作规范

消防工程施工方案消防控制室的布置和操作 规范 消防工程施工方案 消防控制室的布置和操作规范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消防工程在建筑行业中扮演着越来 越重要的角色。消防控制室作为消防工程的核心部分,其布置和操作 规范对于消防工程的有效运行至关重要。本文将详细介绍消防控制室 的布置和操作规范,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消防控制室的布置 1. 布置位置 消防控制室应位于建筑物的显著位置,便于管理和操作。一般而言,消防控制室应位于建筑物的主要入口处或中央位置,以便于监控整个 建筑物的消防系统。 2. 视觉布置 消防控制室应设置大型电子显示屏,显示消防系统的各项参数和报 警信息,并配备相应的音响设备,以便及时发出报警声音。此外,消 防控制室的布置还应考虑到操作人员的视野范围,确保能够清晰地监 控建筑物的各个区域。 3. 设备布置

消防控制室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工具,如消防水泵、消防喷淋 系统、灭火器等。同时,还应设置消防系统的监控设备,如监控摄像头、烟雾探测器等,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火灾风险。 4. 人员布置 消防控制室的布置还需考虑到人员的工作环境和舒适度。应提供符 合人体工程学的座椅和工作台,以减轻操作人员的疲劳感。此外,还 应设置空调系统,确保消防控制室的温度和湿度适宜。 二、消防控制室的操作规范 1. 操作程序 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应熟悉消防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流程,并 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操作。在平时的工作中,应保持控制室的整洁,确保操作台桌面上只有必要的文件和图表,并定期进行清理和整理。 2. 报警处理 一旦接收到火灾报警信号,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首先,应核实报警信息的真实性,确认是否有火灾风险。如确定存在火灾, 应立即启动相应的灭火设备,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疏散。 3. 参数监控

消防控制室标准化建设要求

一、消防控制室硬件设置要求 1、外线; 2、消防控制室设置在建筑首层(de)靠外墙部位,或设置在地下一层,并应设置直通室外(de)安全出口; 3、消防控制室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火灾事故应急照明不得低于正常照度. 4、设置在建筑内(de)消防控制室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de)隔墙和1.50h(de)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墙上(de)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5、消防控制室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入口处应设置明显(de)标志. 6、配备强光手电2个以上,灭火战斗服、头盔、战斗靴2套以上,防毒面具2个以上,消防斧2把. 7、配备办公桌椅和档案柜. 二、消控室制度上墙内容 1、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 2、消防安全组织结构图 3、消防系统操作规程 4、消防控制人员值班制度 5、单位防火巡查制度 6、单位防火检查制度 7、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8、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值班图板 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编码对应表(如显示器能显示具体报警信息可不设) 10、禁烟标识 三、消防控制室消控主机应具备(de)控制功能和显示功能

消防控制室标准化建设要求 (一)消防控制室主机控制功能 1、应能控制火灾声和(或)光报警器启动和停止; 2、应能手动控制喷淋泵(de)启、停,并显示其动作反馈信号; 3、应能手动控制消防水泵(de)启、停,并显示其动作反馈信号; 4、应能控制防排烟系统风机和电动排烟防火阀、电控挡烟垂壁、电动防火阀、常闭送风口、排烟阀(口)、电动排烟窗(de)动作,并显示其反馈信号; 5、应能关闭防火卷帘和常开防火门,并显示其反馈信号; 6、应能控制所有电梯全部回降首层,非消防电梯应开门停用,消防电梯应开门待用,并显示反馈信号及消防电梯运行时所在(de)楼层; 8、应能分别通过手动和按照预设控制逻辑自动控制选择广播分区、启动或停止应急广播,并在扬声器进行应急广播时自动对广播内容进行录音; 9、应能手动控制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de)主电工作状态和应急工作状态(de)转换. (二)消控主机显示功能 1、显示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信号阀、水泵、消防水池及水箱水位、有压气体管道,以及电源和备用动力等是否处于正常状态(de)反馈信号和动作反馈信号,并应能控制水泵、电磁阀、电动阀(de)操作; 2、显示火灾报警信号、监管报警信号、反馈信号、屏蔽信号、故障信号,以及上述动作信号(de)部位和时间等信息; 3、显示保护区内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探测器、火灾显示盘、手动火灾报警按钮(de)正常工作状态、火灾报警状态、屏蔽状态及故障状态,以及动作信号(de)部位和时间等信息;

消防控制室设置要求及注意事项

消防控制室设置要求及注意事项2017消防控制室设置要求及注意事项 消防控制室设置条件 具有消防联动功能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中应设置消防控制室。如仅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且无消防联动控制功能,那可只设消防值班室,消防值班室可与有人值班的部门合并,比如保安值班室。 消防控制室设置的十大要求 一、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二、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内首层或地下一层,并宜布置在靠外墙部位。 三、消防控制室的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四、消防水泵房和消防控制室应采取防水淹的技术措施。 五、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消防控制室开向建筑内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六、消防控制室应有相应的竣工图纸、各分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值班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及值班记录等文件资料。 七、消防控制室送、回风管的穿墙处应设防火阀。 八、消防控制室内严禁穿过与消防设施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路。 九、消防控制室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影响消防控制室设备工作的设备用房附近。

十、消防控制室内设备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设备面盘前的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 ②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设备面盘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 3m。 ③设备面盘后的维修距离不宜小于1m。 ④设备面盘的排列长度大于4m时,其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 的通道。 ⑤与建筑其他弱电系统合用的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应集中设置,并应与其他设备间有明显间隔。 消防控制室位置的选择 1、一般设于建筑物的首层,且有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也可以设在地下一层,但要满足通往室外安全出入口不应大于20m。 2、应远离强电磁干扰场所,不应设置在变压器房、配电室的楼上、楼下或隔壁。 3、不应设在厕所、浴室或其他潮湿、易积水场所的正下方或贴邻。 消防控制室面积、尺寸的确定 要确定控制室的面积尺寸,先要知道控制室里面要安装什么。在讨论如何确定控制室面积尺寸之前,先来介绍一下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分类和各自的应用。火灾报警控制器按其结构形式可分为台式、柜式与壁挂式三种类型: 1、壁挂式火灾报警控制器:其连接探测器回路数相对较少,控制功能较简单;一般用于区域报警系统。 2、台式火灾报警控制器:其连接探测器回路较多,联动控制较复杂,操作使用方便,一般常用于集中报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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