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开展“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监管套利空转套利

【--银行开展“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监管套利空转套利
【--银行开展“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监管套利空转套利

【**银行开展“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监管套利空转套利

**银行**分行开展“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为落实《**银监分局办公室转发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业“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济银监办发〔2017〕3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根据**银监分局及**分行通知要求和统一安排,分行决定在全行开展“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以下简称“三套利”)专项治理工作。通过开展“三套利”专项治理,促使我行进一步防控风险,缩短企业融资链条,降低企业债务杠杆,切实查纠偏离服务实体经济的业务与行为,使资金真正投向实体经济,不断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现将具体方案汇报如下:

一、组织保障(一)分行领导小组济宁分行成立“三套利”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行长组员:***副行长、***副行长、***行长助理为确保“三套利”专项治理工作在分行落地并得以有效执行,分行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小组。

组长:***副行长组员:分行本部各部门负责人、各支行行长。

(二)分行各单位职责合规部作为总牵头部门,主要承担以下四项职责:一是牵头制定分行整体自查方案,协调推进整个“三套利”自查工作;

二是跟进自查情况,及时了解并督促各单位自查工作进度,掌握各单位自查发现问题,并及时将自查和迎接监管检查的情况向上级分行汇报;

三是汇总撰写“三套利”自查和整改问责报告,按要求报送**银监分局。

风险管理部负责从全面风险管理角度,审视行内“三套利”行为,规避监管指标、监管政策所带来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

办公室牵头组织“三套利”问题责任追究。

分行各部门主要承担以下职责:一是负责本部门及本条线的自查,认真挖掘本条线存在的内控缺陷问题,找准根源性问题,真实、准确、全面反映自查发现问题;

二是撰写本条线自查报告、填报相关工作附表报送合规部;

三是做好与上级分行对口条线部门的沟通,就本次自查工作及时取得**分行的专业指导和支持;

四是作为整改责任主体对本次自查发现问题及2014-2016年内外部检查发现的问题一并开展源头性整改。

各支行应按照《“三套利”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分工表》(附表1)内容全面开展自查,各支行一把手应对本行自查工作负总责,自查工作应深入、全面,切忌走过场,及时将自查情况报送分行对口管理部门及合规部。

二、总体安排(一)制定工作方案(合规部牵头,部门配合)2017年4月11日至2017年4月14日。分行合规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制定全行自查工作方案,报行领导审批后印发全行启动自查工作。

(二)全面自查(合规部总督办,各单位自查)分行部门开展本部门及本条线自查,为确保自查工作落到实处,防止走过场、敷于表面,分行合规部将对各单位的自查工作进行实时调度,调取各单位抽样样本清单,现场督导自查情况,及时掌握自查进度、了解自查发现问题。

(三)自查总结上报(合规部牵头,部门配合)各机构自查报告及相关工作附表须经一把手签字报送合规部,合规部牵头汇总撰写全行整治“三套利”自查工作报告及相关工作附

表,经行领导审批后,报送至**分行及**银监分局。

(四)整改问责(合规部、办公室牵头,部门配合)各单位应坚持边查边改和立行立改原则,将整改问责工作全程贯穿于本次自查全过程。

合规部牵头,组织做好本行问题整改。各条线部门应及时将问题及整改结果报送分行合规部及**分行对口条线部门,便于开展源头性整改。对于本次自查发现的问题,将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机构、人员进行处罚。

三、检查内容和重点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本次自查工作,全面覆盖2016年末有余额(存量)的各类业务(必要时可以上溯或下延),从制度建设、合规管理、风险管理、流程和系统控制、“三套利”突出领域、整改问责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

本次“三套利”自查专项治理工作同时也是对我行前期内外部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再核查,对前三年内外部检查发现所有问题的整改质效进行验收。因此,自查过程中,要充分利用2014年以来外部监管检查、总行检查和分行自查的检查成果,自查问题范围既包括2014年以来内外部检查发现问题,也包括本次自查新发现问题。

(一)监管套利 1.规避监管指标套利(1)规避信用风险指标。

是否存在通过各类资管计划(包括券商、基金、信托、保险、期货等)违规转让等方式实现不良资产非洁净出表或虚假出表,人为调节监管指标;

是否违反监管规定或会计准则,通过调整贷款分类、重组贷款、虚假盘活、过桥贷款、以贷收贷、平移贷款等掩盖不良,降低信用风险指标或调整拨备充足率指标;

是否存在低估抵债资产的损失程度或抵债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足的情况;

是否存在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债权资产总额超过规定上限的情况;

是否存在同业融入资金余额占比负债总额超过三分之一的情况。

(2)规避资本充足指标。

是否存在同业业务、票据业务、理财业务未按照“穿透性”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准确进行会计核算、风险计量并足额计提资本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违规提供同业增信,或通过借助券商、基金、信托、保险、期货等通道方,设立定向资管计划、有限合伙股权理财融资等模式;

是否通过卖出回购或以表内资产设立附回购协议的财产权信托等模式,将金融资产违规出表或转换资产形态以达到调节监管指标的目的;

转贴现卖出票据、卖断附带追索权的票据业务是否按照规定计提资本;

是否存在以拆分时段买入返售相同票据资产,减少风险资产占用;

是否存在利用第三方机构,将票据资产转为资管计划,以投资替代贴现,随意调节会计报表并减少资本计提;

是否存在考察期末时点将风险权重相对较高的同业资金缴存央行,期末立即转回,人为调节会计报表和资产风险权重,虚增资本充足率及收益调节的情况;

是否存在将不符合小微企业条件客户人为调整为小微企业,致使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量不准确。

(3)规避流动性风险指标。

是否存在利用票据业务,以票吸存虚增存贷款规模;

是否存在通过同业业务倒存,将同业存款变为一般性存款;

是否存在协助同业机构违规将同业存款变为一般性存款等;

是否存在违规开展资金池理财业务,理财产品期限严重错配,通过滚动发售、混合运作、分离定价,发行分级理财产品或理财产品与代销产品之间相互交易,调节流动性,隐匿流动性风险;

是否通过将非标资产人为调整按照标准资产核算,影响流动性指标;

是否将理财资金转为一般性存款。

(4)规避其他类指标。

是否通过理财业务与自营业务之间相互交易,规避信贷规模控制或将自营资产出表或减低信用风险加权资产;

是否通过违规办理同业代理转贴现业务,隐匿信贷资产规模;

表外理财业务违规通过人为调整将非标准化转为标准化,突破非标监管指标;

是否存在利用“卖断+买入返售+到期买断”、“假买断、假卖断”、附加回购承诺等交易模式,调节信贷指标;

是否存在倒换业务类型,提增中间业务收入等;

是否存在多头开户、多头借款、多头互保突破集团客户集中度要求;

是否存在通过重分类债券投资调整利润,债券投资未准确估值或提足拨备;

是否为违规交易场所提供承销、开户、托管、资产划转、代理买卖、投资咨询、保险等服务;是否存在本行自营资金购买本行理财产品现象。

2.规避监管政策违规套利(1)违反宏观调控政策套利。

重点检查银行业金融机构是否贯彻落实国家行业调控政策和信贷调控政策。信贷资金是否借道建筑业或其他行业投向房地产和“两高一剩”行业领域;

是否通过同业业务和理财业务或拆分为小额贷款等方式,向房地产和“两高一剩”等行业领域提供融资;

是否通过同业非标投资、理财投资等方式,继续对“僵尸企业”以及环保排放不达标、严重污染环境且整改无望的落后企业提供授信;

是否违反落实新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有关要求,通过产业基金、委托贷款等方式提供融资放大政府性债务,通过产业基金等进行非标资产投资等;

是否发放虚假用途的贷款用于股票或理财投资;

是否人为调整企业标准形态,完成小微企业贷款“三个不低于”目标。

(2)违反风险管理政策套利。

是否放松风险管理或授信条件,以形式审查替代实质审查,为不符合条件的客户办理授信业务;

是否放松信用证结算管理使企业挪用信用证结算回款,套取银行信用;

是否给予企业进出口两端双重融资或开立与业务周期严重错配的信用证;

是否开展三方或以上交易对手之间的买入返售或卖出回购业务;

是否使用不符合监管规定的金融资产办理买入返售(卖出回购)业务;

是否规避自营贷款尽职调查、风险审查和风险管理要求,通过非标准化债权同业投资业务和理财产品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投资提供授信融资;

是否存在银行名义上代销主动管理类信托产品,实际主导相关项目选择、尽职调查、审批以及贷后管理,并与信托公司签订隐性回购条款的情形。

(3)利用不正当竞争套利。

是否依据虚假的合同、增值税发票、银行进账单、他项权证以及审计报告等办理授信业务;是否向不符合固定资产贷款标准的企业和项目改为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是否与企业签订债权债务抵销协议,为企业在会计报表中抵销金融资产和负债提供便利;是否与中介合作,离行离柜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票据贴现非法牟利;

是否通过票据业务为他行隐匿、消减信贷规模提供“通道”;

是否通过签订“阴阳合同”或抽屉协议等行为为非保本理财提供保本承诺;

是否存在将本行票据业务完全授信给第三方非金融机构办理。

(4)增加企业融资成本套利。

是否强制设定条款或协商约定将部分贷款转为存款;

是否以存款作为审批和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

是否要求客户接受不合理中间业务或其他金融服务收取费用;

是否将利息分解为费用收取,变相提高利率;

是否在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时强制捆绑搭售理财、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

是否笼统将贷款利率上浮至最高限额;

是否将经营成本以费用形式转嫁给客户;

是否对小微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

是否对小微企业及其增信机构严格执行限制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

是否承担抵押登记费。

(二)空转套利 1.信贷“空转” 是否存在以虚增存款和中间业务收入为目的为企业组合办理表内外融资业务,拉长融资链条、造成资金低效空转、增加企业负担的现象;

是否存在以本行表内表外融资违规置换他行表内表外融资等方式,用于企业举新债还旧债,资金未被真正用于生产经营的现象;

多头过度授信集团企业及个人信用贷款领域,是否存在信贷资金被挪用于委托贷款、理财、信托、证券市场等现象;

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搭桥贷款”,套取银行资金进行民间借贷及投向高利率行业的现象。2.票据“空转” 是否存在循环开立无真实贸易背景的承兑汇票并办理贴现,套取保证金,虚增存款和中间业务收入的情况;

是否存在通过组合运用卖断、买入返售、买断转贴等方式,将票据在资产负债表内转移出去逃避信贷规模管控、赚取买卖差价的行为;

是否存在借助跨业合作通道,通过信托、券商等“通道”模式,运用理财资金投资票据资产的行为;

是否存在违规办理不与交易对手面签、不见票据、不出资金、不背书的票据转贴现“清单交易”业务;

是否存在违规配合客户办理无风险敞口、无真实贸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进行套利导致资金在银行体系空转。

3.理财“空转” 是否存在以理财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现象;

是否存在非银机构利用委外资金进一步加杠杆、加久期、加风险等现象;

是否存在理财资金为各类监管套利提供支持的情况;

是否存在利用同业理财购买本行同业存单现象;

简述本行理财资金委外规模(主要指购买券商、保险、基金、信托、期货等各类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以及主动管理和非主动管理的规模情况,并列明简要交易结构。

4.同业“空转” (1)同业资金空转。是否存在通过同业存放、卖出回购等方式吸收同业资金,对接投资理财产品、资管计划等,放大杠杆、赚取利差的现象;

是否存在通过同业投资等渠道充当他行资金管理“通道”,赚取费用,而不承担风险兜底责任的现象(信托公司开展的风险管理责任划分清晰的事务管理类信托除外);

是否存在通过同业绕道,虚增资产负债规模、少计资本、掩盖风险等现象。

(2)同业存单空转。是否通过大量发行同业存单,甚至通过自发自购、同业存单互换等方式来进行同业理财投资、委外投资、债市投资,导致期限错配,加剧流动性风险隐患;

延长资金链条,使得资金空转套利,脱实向虚。

(三)关联套利 1.违规向关联方授信、转移资产或提供其他服务(1)违反或规避限制性政策规定。

是否存在以降低定价标准、贷款贴息、腾挪收益、显性或隐性承诺等方式变相优化关联交

易条件的情况;

是否存在向关联方的融资行为提供显性或隐性担保的情况;

是否存在通过掩盖或不尽职审查关联关系、少计关联方与商业银行的交易、以不合格风险缓释因素计算对关联方授信风险敞口、“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重大关联交易审批的情况;

是否存在借道其他银行、信托、证券等同业机构向关联方间接提供授信资金,规避向已发生授信损失的关联方授信的情况;

是否存在通过投资关联方设立的基金、合伙企业等,违规转移信贷资产,并规避关联交易审批的情况;

是否通过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调节收益及本行资产负债表等行为。

(2)违反或规避关联授信集中度控制。

向关联方所在集团统一授信是否覆盖全部关联企业,是否存在通过掩盖或不尽职审查关联方的关联关系,规避关联授信集中度控制的情况;

是否存在未按“穿透原则”认定关联方和关联方所在集团授信或未真实反映风险敞口,规避关联授信集中度控制的情况。

(3)违反或规避股权管理规定。

是否存在通过掩盖关联关系、股权代持、股权转让等方式,违规超比例持有商业银行股权、变更持股或股份总额5%以上股东的情况;

在增资扩股、引入战投、员工持股、股权激励等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股权定价偏低、“低买高卖”等违规向关联方、高管层等输送利益的情况;

是否存在以股权提供质押反担保等变相接受本行股权作为质押提供授信的情况;

股东质押本行股权,是否存在高估股权价值,套取信贷资金、放大股权风险的情况。是否存在通过控制关联子公司并为子公司提供资金等方式间接控制本行或他行股权。

2.违反或规避并表管理规定。

是否存在未将商业银行具有实质控制权的机构,或借道理财、代销、同业等渠道通过复杂交易结构设立且商业银行具有实质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合伙企业、合伙制基金等被投资机构,或业务、风险、损失等对商业银行集团造成重大影响的被投资机构等纳入并表范围,规避资本、会计或风险并表监管的情况,并表处理是否全面合规;

是否存在借道相关附属机构,利用内部交易转移资产,调节业务规模以及不良、拨备、资本等监管指标的情况;

是否存在利用境内外附属机构变相投资非上市企业股权、投资性房地产,或规避房地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等限制性领域授信政策的情况;

同一或关联客户是否借道银行集团各附属机构,特别是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通过复杂交易结构和安排进行融资,形成不正当利益输送,侵害其他投资者或客户权益,或规避监管政策限制、关联集中度控制等情况;

是否通过购买QDII产品等投资国内房地产企业在境外发行的债券。

四、检查覆盖面此次自查要全覆盖体制、机制、系统、流程、人员及业务,自查业务的时间范围为2016年12月末有余额的各类业务,业务抽样比例不低于50%,必要时可以上溯下延。

五、报告要求(一)自查方案合规部根据**分行及监管部门要求,结合我行自身实际情况牵头统一制定自查方案并下发全辖,同时报备**分行及**银监分局。

(二)自查报告 1.各单位于2017年5月12日前将经本单位“一把手”签字确认的自查报告(格式见附件2)及相关工作附表(格式见附件3)报送分行合规部,由合规部统一汇总形成全行自查报告及自查附表,经分管行长审批后报送**分行合规部及**银监分局。各支行在向合规部报送的同时,应将自查发现问题报送分行对口条线部门。

2.自查报告要求:一是事实清楚,叙述准确;

二是报告应包括自查组织实施、内部规章与合规机制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自查发现主要问题、问题存在的原因、整改和问责工作情况、对监管工作的建议、下一步工作措施等七个方面,其中“内部规章与合规机制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部分,应针对方案的自查内容详细描述我行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禁止简单的回答“是”或“否”,或简单地罗列自查内容;

三是自查对发现案件线索的,要及时报告分行;

四是对自查发现的重大违规问题,应及时报告合规部及纪检监察部,由分行统一向总行、监管部门专题报送。五是各条线管理部门对自查发现且超出条线处罚权限的问题,应第一时间移交纪检监察部。

3.各单位应认真填报相关工作附表,不得随意更改附表格式及相关内容。

(三)自查、整改和责任追究情况报告2017年10月31日前,各单位再次梳理自查问题、更新整改问责结果,向合规部报送整改情况报告。合规部统一汇总分析,牵头撰写全行自查、整改和责任追究情况报告,并报送**银监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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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实施细则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下称承兑业务)的管理,规范我行承兑汇票业务行为,控制承兑风险,维护我行资产安全,根据《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和本行有关管理制度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承兑,是指由出票人申请,经过本行审查同意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第三条承兑业务必须按照?统一授信、审贷分离、分级审批、责权分明?的原则办理。 第四条本行下属支行要遵循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原则,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视同贷款进行管理,进行签发前的调查、审查和签发后的跟踪管理工作,并按签发额度,按贷款审批程序进行审批(保证金100%的除外)。 第五条为防范承兑业务风险,本行及各支行都要建立、健全承兑汇票的管理制度,包括办理承兑的申请、调查、审查、办理、签发后的跟踪管理、承兑台帐、承兑报表、承兑档案等。 第六条银行承兑汇票会计处理手续,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会计核算手续》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建立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检查制度和业务管理考核制度。由公司业务部及其它相关检查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承兑汇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对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实施细则; 2、是否建立了银行承兑汇票管理责任制,每个岗位、环节的人员是否明确了个人的职责; 3、支行办理此项业务中存在的其他问题。 第八条根据承兑申请人的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要坚决停办该项业务: 1、承兑申请人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其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造成本行垫款的;

2、未以商品交易为基础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的; 3、以非法手段骗取承兑的,如:关联企业套取信用,是指合同交易当事人存在关联关系,签订合同的目的不是为了生产经营,也没有真正的贸易发生(表现为没有和合同一致的增值税票或其他能证明交易确实履行的单据等,而是为了通过虚拟的贸易合同办理承兑汇票后,进行贴现,然后用于申请人、关联人的生产经营); 4、出票人用承兑汇票贴现的; 5、以本行授信缴保证金、偿还承兑汇票差额的(指在本行取得贷款、临时贷款后在很短的时间内直接或间接先转到本行其他帐户或转到其他行的申请人或关系人帐户,再转回保证金帐户或偿还承兑差额); 6、其他违规行为。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限制办理该项业务: 1、以非生产经营中的现金流缴纳保证金的(如:借款作保证金,是指承兑申请人向他行、他社、他人、信用担保公司、他公司借款后转入承兑申请人保证金帐户); 2、以非生产经营中的现金流偿还保证金差额的; 3、关联企业为承兑申请人担保的; 4、合同交易双方为集团客户成员的或关联人的; 5、其他有可能影响承兑申请人正常承付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情况。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逐步压缩规模至退出承兑业务: 1、生产经营规模小,生产经营中的现金流量小,还需要靠筹资来 缴纳保证金或偿还保证金差额的; 2、生产周期较长,存货周转较慢(长于 6 个月)的; 3、销售收入逐年减少,利润率逐渐降低的; 4、生产和经营主要在异地,各种风险难以有效控制的; 5、企业固定资产较少、净资产较少,租赁经营的; 6、在本地同行业的竞争中处于劣势、且市场份额逐步减小的; 7、其他可能影响到期承付的; 8、业务合作期间出现违约、作假行为的。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支行,要责令其停办该项业务: 1、无真实贸易背

关于收取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规定

关于业务收款及收取银行承兑汇票的 管理规定 为规范应收账款及银行票据管理,提高资金周转效率,保证资产质量安全,促进公司良性发展,现对所有业务收款及收取银行承兑汇票做如下管理规定。 一、业务收款。 1、所有业务收款,正常情况下只接受对方转账或现金交易。 2、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接受商业承兑汇票。 3、所有业务在与客户签订合同时,至少一式两份,一份交由财务备案,在收款方式上如无特殊说明,一律视为现金,不得收取银行承兑汇票。 二、银行承兑汇票的收取。 特殊情况收取银行承兑汇票时,须遵守如下管理规定: 1、各业务员或相关经办人提出申请,填写《收取银行承兑汇票申请表》,经财务经理、分管副总、总经理确认后方可接受。 2、银票以票面金额1.50%的利率由经办人向客户收取费用,如未能按时收回的,则相关费用从经办人业务费及工资中扣除。具体费用明细按月出表,财务专人管理,按月通知相关人,及时结算。 3、银行承兑汇票的直接前手(即客户单位)须在承兑汇票上背书。 4、交纳承兑汇票的单位,必须保证交纳承兑汇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必须保证承兑汇票能够贴现和到期承付。 5、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开户行原则上应为信誉良好的商业银行,如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 6、收取银行承兑汇票时,财务必须认真鉴定银行承兑汇票的真实性,并对银行承兑汇票记载的各要素进行严格审查,对要素齐全、符合要求的银行承兑汇票给交票单位开具收款收据,并在收据上注明交票单位的名称、银行承兑汇票号码,并由交票单位在收据上签字。对不能辨别真伪,记载要素不全、不符合要求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律不得收取。 三、票据管理。 1、财务对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要视同现金管理,指定专人,设定专门账簿进行登记。 2、对收到的承兑汇票,经审查无误后,出纳员应及时开具收款收据并登记入账,妥善保管。 3、分管会计不定期进行账、票的检查、核对工作,保证账票相符,如有不符的,要查明情况,及时处理。 4、出纳员要认真仔细地登记并完善承兑汇票收取、承兑、贴现、退回的相应台账。 四、票据的使用、贴现和提示付款。 1、根据公司筹资计划确实需向银行申请贴现时,出纳员根据银行要求及时提供各种资料,同时登记入账。 2、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起十日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到开户银行办理托收手续,并及时登记台账。 3、付款人因故拒付时应及时通知财务经理,由财务经理联系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处理,必要时要通知总经理。

银行承兑汇票套利和融资方式完全版

银行承兑汇票套利和融资方式 银行承兑汇票套利,是指由于当前市场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率与存款利率倒挂,出现存款利率高于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利率的情况时,企业利用该利差获得利润的行为就称之为银行承兑汇票套利。举个例子,A企业对B企业有应付货款1000万,A即使有全额存款,也不愿意以现金支付(好处是可以继续存银行获得利息收入),而会通过开具承兑汇票由持票人B企业在银行贴现。具体操作为: A企业存入1000万元的全额保证金,开出面额1000万元、期限六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由B企业到银行办理买方付息贴现业务。A 企业1000万元的保证金存款在银行按1.65‰计息,同时1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按1.3‰支付利息,除去支付的贴现利息和开票手续费,A企业就可以获利1.6万元。 计算过程: A企业存入半年银行存款利息:1000万×1.65‰×6=9.9万; A企业支付半年付息贴现利息:1000万×1.3‰×6=7.8万 A企业支付半年开票手续费:1000万×万分之五=0.5万 A企业获利:9.9万-7.8万-0.5万=1.6万。 银行承兑汇票套利形成的原因: (一)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利率大幅下降,为银行承兑汇票套利创造了条件。 一方面,自从央行实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以来,各家银行的资金头寸由紧张转为宽松,在金融市场资金充裕的情况下,银行间争夺银行承兑汇票市场的竞争更加激烈,加之经济下滑造成票源紧张,引发银行承兑汇票供求的失衡直接导致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利率的不断下降,据了解,在当前银行承兑汇票市场上,浙江、广东等经济大省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利率已经降至1.2‰左右,远远低于当前半年期定期存款的月利率。另一方面,由于股票市场及房地产市场的相对低迷,资金回流现象突出,各家银行存款增势依然不减,银行资金营运压力增大,同时,加之当前的国内国际经济形势,企业贷款需求减少,而国家和地方政府在一定程度上希望和鼓励银行放贷。对银行来说,一方面要完成贷款任务,另一方面要控制风险,因此银行都愿意选择风险相对较低,且能带来一定收益的贴现业务。 (二)企业和银行的双赢,直接推动了银行承兑汇票套利行为。 当贴现利率低于存款利率时,企业通过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可获得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协议样本

编号:YB-HT-027512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协议样本 The agreement stipulates mutual obligations and rights that must be performed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编订:Yunbo Design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协议样本 编号:()______字第______号 贴现申请人(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贴现人(下称乙方):中国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行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经营周转需要,以其持有的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____________张向乙方申请贴现,双方就贴现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汇票内容(见附件三)。 二、申请贴现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元。 三、本协议项下贴现资金只能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甲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本协议项下贴现资金,乙方有权对挪用部分每日按挪用金额的万分之________计收利息,并停止对其办理商业汇票贴现业务。 四、贴现期限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票据到期日止,承兑人在异地的,另加3天划款日期。 五、贴现利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甲方声明和保证 1.甲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且已在乙方开立往来账户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所有进行经营活动必要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已得到充分和合法授权签署和履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处理流程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处理流程 客户通过信贷部门出票申请审核后,由信贷部门将出票电子信息发到核心系统,客户持由放款中心审批后的放款通知书进行柜面业务操作,核对放款通知书相关要素及审批人审批意见,按照记载的保证金比例在出票时冻结保证金,打印银行承兑汇票(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无论期限长短一律采用一对一的方式,即每签发一笔银行承兑汇票对应一个保证金账户)。交易代码135001 银行承兑汇票到期转款135003 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系统在到期日处理时自动将应付持票人票款从出票人保证金户、存款结算账户或从垫款科目扣款转入应解汇款,在持票人提示付款时将款项从“应解汇款”转出向持票人兑付。若系统自动转款不成功,或持票人持票到期当天要求承兑,而系统尚未实现自动转款,需将票款从保证金户、存款结算账户或垫款科目扣款转入应解汇款。 银行承兑汇票注销135004 收回到期已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或汇票到期未使用、未到期未使用退回的银行承兑汇票,按有关规定对汇票予以注销。

注意:注销是指已付款、到期未用退回。付款注销是信用社收回到期已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的注销。未用退回是出票人对未来使用已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申请注销。 银行承兑汇票挂失解挂135005 票据最后持有人在票据丧失、被盗或灭失后来,可以直接向承兑信用社申请挂失,挂失3天内应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程序后,将通知付款人止付。失票也可以不向承兑人申请挂失而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程序。 银行承兑汇票挂失应向申请挂失人收取一定金额的手续费工。手续费是通过公共交易手工收取,不与本交易关联。 汇票状态为为挂失时,不能够对于该汇票进行注销,但对可以在汇票到期日日终,由系统自动转款。 票据持有人直接向信用社申请挂失后,应于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程序,挂失后13日内向信用社未收到人民法院的挂失上传通知书,可执行本交易对挂失汇票解挂。

关于开展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调研报告

关于开展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调研报告 一、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发展现状 截止XX年8月末,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余额66309万元。XX年1-8月累计办理111715万元,其中差额68190万元,全额质押43525万元。根据XX-XX年8月期间的数据比较分析,银行承兑汇票余额及累计发生额均呈现大幅下降趋势,反映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严重萎缩,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XX年 XX年 XX年 XX年 XX年 XX年8月 余额 172183 115480 35319 50698 87184

66309 累放额 351368 331956 164118 160276 159042 101715 二、造成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严重萎缩的主要原因 ㈠客户使用意愿不高。有很多客户的下游企业不接受承兑汇票,原因如下:目前信贷规模紧张,贴现利率持续升高,导致贴现较难,我行贴现业务量也呈逐年减少趋势,仅有少部分支行办理贴现业务;纸质承兑汇票安全性、流通性较差。在日常交易中,由于传统承兑汇票是纸质的,存在保存携带安全性较差,还存在克隆、变造以及丢失、损毁等各种风险,企业缺乏辨别票据真伪的专业知识,背书转让要求严格、流转交易不便,导致一些交纳全额保证金的企业一般不愿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而宁愿使用网上银行等现金交易方式。由于流通性降低,导致部分客户不再接受银行承兑汇票。 ㈡现有信贷流程控制等因素影响了业务办理效率。系统上线后,一笔业务的全部流程都要在系统中登记,由于业务流程长,不能满足业务时效要求。例如,一笔全额承兑业务,

系统中的流程需受理、调查经办、调查主责任人、审查经办、法律审查、会计部门费率审查、审查主责任人、审批环节、登记合同、发放凭证、会计流程出凭证等多个环节,每个环节都需进系统操作,较系统上线前的先签各种纸质资料然后给客户出票,最后客户经理在系统中录入业务的模式,效率降低很多,据反映有时客户拿到票需要1天时间;差额承兑还要增加评级、授信等环节,流程耗时长,使票据融资快捷方便的优势难以充分发挥。 ㈢现有产品难以满足客户的特殊要求。如三方差额承兑,据支行反映很多客户有此方面的业务需求,但我行目前尚不能开展此项业务。 ㈣现有经办人员业务素质等其他因素。基层网点人员对承兑业务了解不足,不能抓住、引导客户联动客户部门营销业务;由于业务合同金额小、散,一定程度上影响前台人员受理热情;全额承兑业务由于企业自身资金不足,难以满足我行保证金比例要求,无法与我行合作。 三、几点建议 ㈠大力推广电子承兑汇票。电子承兑汇票已经过中国人民银行充分的论证,在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工商银行已开展,其对于杜绝伪造、变造票据案件,降低企业结算成本、提升结算效率、控制融资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XX年10月28日,我国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正式上线,我行系统

银行承兑合同(标准版)范本

Both parties jointly acknowledg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reach an agreed resul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承兑合同

编号:FS-DY-20536 银行承兑合同 银行承兑汇票是商业汇票的一种。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对出票人签发的商业汇票进行承兑是银行基于对出票人资信的认可而给予的信用支持。以下银行承兑合同范本由应届毕业生合同范本网站为大家整理提供。 编号: 银行承兑汇票的内容: 收款人全称____付款人全称____ 开户银行_____开户银行_____ 帐 号_____帐 号_____ 汇票号码_____汇票金额(大写)__

签发日期___年__月__日 到期日期___年__月__日 以上汇票经承兑银行承兑,承兑申请人(下称申请人)愿遵守《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以及下列条款: 一、申请人于汇票到期日前将应付票款足额交存承兑银行。 二、承兑手续费按票面金额千分之()计划,在银行承兑时一次付清。 三、承兑汇票如发生任何交易纠纷,均由收付双方自行处理,票款于到期前仍按第一条办理。 四、承兑汇票到期日,承兑银行凭票无条件支付票款。如到期日之前申请人不能足额交付票款时,承兑银行对不足支付票款转作承兑申请逾期贷款,并按照有关规定计收罚息。 五、承兑汇票款付清后,本协议自动失效。本协议第一、二联分别由承兑银行信贷部门和承兑申请人存执,协议副本由承兑银行会计部门存查。 承兑申请人___(盖章)承兑银行___(盖章) 订立承兑协议日期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办理银行汇票及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不再适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办理银行汇票及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1.2002年11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 2.银发〔2002〕364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使符合条件的城市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能够签发银行汇票,开办商业汇票的承兑、贴现业务,进一步规范和推行支付结算业务代理制,增强中小金融机构结算功能,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为充分满足企业经营发展对银行信用的合理要求,培育和发展票据市场,人民银行决定取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开办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01〕346号)中规定的“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实行总量控制,其承兑总量不得超过其上年末各项存款余额的5%”承兑风险控制指标,并不再以此指标对商业银行进行考核。各商业银行应根据风险控制的要求,建立健全授信和内控管理制度。 二、取消国有商业银行之间的规定代理,对跨行的支付结算业务一律实行约定代理,由代理行与被代理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业务代理办法》(银发〔2000〕176号)发布的有关规定签订代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鉴于支付结算代理业务收费不涉及客户,为便于各银行根据各自的经营成本和市场需要自由参与市场竞争,代理业务收费不再执行《支付结算业务代理办法》规定的统一标准,代理手续费标准由代理行与被代理行自行商定。由人民银行代理兑付商业银行签发银行汇票的,手续费标准由1‰调整为0.3‰,同时人民银行对各商业银行签发银行汇票移存的汇票款不再计付利息。调整后的手续费标准自2003年1月1日起执行。 对商业银行跨行银行承兑汇票的查询、查复,也一律实行委托他行代理查询方式。代理行和被代理行应签订书面代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收费标准。 三、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开办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由其总行批准。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批准其分支机构开办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应向人民银行有权营业管理部、分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报备。 凡申请签发由中国人民银行代理兑付跨系统银行汇票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应经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审核后,由各商业银行总行按季汇总上报人民银行总行批准。 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申请签发银行汇票,应经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审查并签署意见,报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审核后,上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 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开办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应由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审查,报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批准。 经批准开办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城市商业银行总行,其下属分支机构申请开办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由其总行负责审批。 开办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的审批,由中国人民银行结算管理部门负责。 四、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使用的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凭证,由其总行组织订货和管理;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使用的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凭证,由中国人民银行管辖分行、营业管理部、

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专项治理工作要点

一、指导原则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会要切实负责同业、理财(资管)等通道类业务的发展规划和风险管 控工作。各机构要制定符合经济、金融发展实际和本机构风险管理能力的目标和规模,对本机构通道类业务近年的发展情况进行梳理和总结,检查是否存在过激或与本行风险管控能力不相适应的发展战略及规划。通道类业务发展速度和规模过高且风险管理能力明显跟不上要求的机构,应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计划。 (二)对于交叉性金融产品,总体原则是资金来源于谁,谁就要承担管理责任,出了风险就要 追究谁的责任;相应监管机构也要承担监管责任。 (三)对于资金来源于自身的资产管理计划,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承担起风险管控的主体责 任,不能将项目调查、风险审查、投后检查等自身风险管理职责转交给“通道机构”。 (四)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防范外部风险冲击方面,要管好自己的员工、自己的业务和自己的 资金。尤其是要建立银行体系与资本市场、债券市场、保险市场、外汇市场之间的防火墙,不得为各类债券或票据发行提供担保。禁止将非持牌金融机构列为同业合作交易对手。 二、监管套利 监管套利是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违反监管制度或监管指标要求来获取收益的套利行为。 (一)规避监管指标套利 ? 规避信用风险指标。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1)是否存在通过各类资管计划(包括券商、基金、信托、保险、期货等)违规转让等方式实现不 良资产非洁净出表或虚假出表,人为调节监管指标; (2)是否违反监管规定或会计准则,通过调整贷款分类、重组贷款、虚假盘活、过桥贷款、 以贷收贷、平移贷款等掩盖不良,降低信用风险指标或调整拨备充足率指标; (3)是否存在低估抵债资产的损失程度或抵债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足的情况; (4)是否存在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债权资产总额超过规定上限的情况; (5)是否存在同业融入资金余额占比负债总额超过三分之一的情况。 2.规避资本充足指标。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是否存在同业业务、票据业务、理财业务未按照“穿透性”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 则,准确进行会计核算、风险计量并足额计提资本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违规提供同业增信,或通过借助券商、基金、信托、保险、期货等通道方,设立定向资管计划、有限合伙股权理财融资等模式;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操作步骤

电子银承要求收付款方都开有网银,并开通电子票据功能,如果去贴现,那你公司在贴现 行必须有网银并开通电子票据功能,当收到电子票据时就可以向银行申请办理贴现,其他 具体操作与纸质的贴现一样,就是将纸质票据换成电子票据了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是指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背书人依法将电子票据交付被背书人的 行为。电子银行承兑汇票通过电子化的手段完成票据流转,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背书人 通过网上银行、银行柜台或其他电子终端登录,录入背书申请信息(包括票据信息、 背书人信息、被背书人信息),使用背书人的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名; 提醒: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背书流转,在被背书人发起回复之前,背书人和被背书人均可操作票据,背书人可撤销背书申请,被背书人可回复(签收或驳回)背书申请。此时,系统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处理:如背书人先撤销背书申请,则该背书申请 已撤销,被背书人不能再进行背书回复操作;如被背书人先发起背书回复,则该背书 申请按照被背书人的意思已签收或驳回,电子银行承兑背书人不能再撤销该背书申请。签收电子银行承兑汇票 1.进入企业网银,票据业务 2.左手边菜单:电子商业汇票 -- 待处理业务 3.选择机构名称、账号、待处理类型选择待签收票据 -- 确定 4.显示出待签收的电子商业汇票 -- 提示收票签收 5.打印汇票,可以忽略因为浪费纸,其实把票号记下来就好了 6.签收 -- 输入密码 -- 确定 -- 确定 -- 返回 7.打印明细,票量不多的话同样可以忽略 签收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一级授权 1.同上第一步 2.左手边菜单:提示收票 -- 提示收票签收指令批复 3.签收然后输入密码再确定确定 贴现(对方贴现) 1.票据业务,左手边菜单:贴现

现代货币银行学教程

第一章货币与货币制度 货币产生:简单的或偶然的价值形式、扩大的价值形式、一般价值形式、货币形式货币的本质:是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的特殊商品。 货币的职能:价值尺度、流通手段、贮藏手段、支付手段、世界货币 货币流通必要量=(商品价格总额—赊销商品价格总额+到期支付总额—相互抵销的支付总)/ 货币流通速度 货币制度的演变:银本位制、金银复本位制(平行本位制、双本位制、跛行本位制)、金本位制(金币、金块、金汇兑)、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货币层次的划分: 狭义的货币供应量M1=流通中的现金+商业银行体系的支票存款,交换媒介和支付手段广义的货币M2=M1+商业银行的定期存款和储蓄存款,增加了贮藏手段扩大的M3=M2+其他金融机构的储蓄存款+定期存款 M4=M3+其他短期流动资产(如国库券、银行承兑汇票、商业票据等) 第二章信用 信用是一种借贷行为,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为以偿还和付息为条件的商品或货币的单方面的价值转让。 信用的基本形式:商业信用、银行信用、国家信用、消费信用、租赁信用(经营性、融资性、服务租赁)、国际信用等 信用工具:商业票据、支票、银行票据、股票、债券、利息的本质: 1、西方古典经济学家的利息理论 威廉·配第(1633-1687)与约翰·洛克(1632-1704)“利息报酬说”达德利·诺思(1644-1691)“资本租金说”约瑟夫·马西(?-1784)“利息源于利润说”亚当·斯密(1723-1790)“利息剩余价值说”2、近现代西方学者的利息理论纳骚·西尼尔“节欲论” 约翰·克拉克“边际生产力说”欧文·费雪“人性不耐说” 约翰·梅纳德·凯恩斯“流动性偏好说”3、马克思利息理论“剥削论”利率的结构:1、利率的期限结构分析的三个主要理论:(收益率曲线) 预期理论Expectation Theory也叫无偏预期理论Unbiased-expectation Theory,它认为任何证券的利率都同短期证券的预期利率有关。无法解释收益率曲线一般都是向上倾斜的。市场分割理论Segmented Market Theory,将不同期限的证券完全分割开,认为它们是完全独立的市场。无法解释不同期限的利率有着相同的波动这一现象。 流动性偏好理论Liquidity Perference Theory,是对预期理论进行修正而提出的。认为短期债券的流动性比长期债券高。2、利率的风险结构利率与风险呈正比例关系,它受以下因素影响:税收及费用、违约风险、流动性风险。 利率决定的理论分析: 1、古典学派的储蓄投资理论 由储蓄和投资的相互作用决定的,认为利息所得完全是由技术水平、劳动供给、资本和自然资源等真实因素决定的,而不受货币因素影响,也被称为真实的利率理论2、凯恩思学派的流动性偏好理论是一种货币理论,认为利率不是由储蓄和投资的相互作用决定的,而是由货币量的供求关系决定的。货币的需求是一个内生变量,取决于人们的流动性偏好,利息是对放弃流动性的补偿。人们流动性偏好的动机有三个:交易动机、谨慎动机和投机动机。其中交易和谨慎动机带来的货币需求与利率没有直接关系,它是收入的函数,有与收入成正比;而投机带来的货币需求则与利率成反比,因为利率越高人们持有货币进行投机的机会成本也就越高。流动性偏好理论中还有一种特殊的极端情况,就是流动性陷阱。“流动性陷阱”产生的原因就是人们会认为利率只有可能上升而不会继续下降,因此他们将只持有货币,对货币的需求就会无限大。而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是货币供给增加,也不会导致利率的下降。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管理规定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管理规定归属体系:鹏润投资(国美电 器)有限公司――财务系统分册 文件编号:鹏润-财-资金005 撰写单位:鹏润投资(国美电器)财务中心 版本:第一版 生效日期:2004年4月1日 机密等级:□机密■一般 合计页数:23页正文页数:8页 附件个数:11个 制订本规定。 范围: 2.1适用范围:本职责适用于国美电器总部财务中心;各分部财务部。 2.2发布范围:国美电器各中心、各部门;各分部。 名词解释 无 职责 4.1总部财务中心资金管理部负责全国承兑情况的管理; 4.2分部财务部负责各分部承兑的管理。 作业内容 5.1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管理原则 ,外勤出纳负责承兑的办理以及同银行之间的单据往来,结算出纳负责承兑额度的管理, 外勤出纳就承兑办理的相关事宜负有向结算出纳汇报的义务,且外勤出纳和结算出纳负责相 关日常银行授信业务的监督及管理工作由各分部结算主管理负责并承担其相关责任,结算主 管负有向财务经理直接汇报相关银行授信业务管理的义务; ;

,本公司内部关联公司之间相互开立承兑汇票必须由总部资金管理部统一下达“承兑调拔单”,出票单位方可办理; 5.2分部结算出纳和外勤出纳的职责(本职责仅明确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部分,其余事项仍遵照公司原有规定执行) A、负责管理办理银行承兑所需的各类资料,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协议、购销合同等; B、严格按照公司相关文件及制度规定进行编制、管理及报送与银行承兑汇票相关的各类报表,包括:分部银行承兑汇票承办明细表(见附件7.1)、银行承兑日报表(见附件7.2)、银行承兑明细表(已解付、未解付)(见附件7.3)、银行承兑排款解付表明细表(日历式)(见附件7.4)、银行承兑额度“对帐函”(见附件7.5)及“调节表”(见附件7.6); 注:有结算出纳的分部由结算出纳负责管理,无结算出纳的分部由现金出纳负责管理。 A、根据结算出纳出具的由结算主管签字确认的“分部银行承兑汇票承办明细表”(见附件7.1)进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不得多办或漏办; B、负责及时到银行索取本部所有银行帐户的回单。 5.3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授权的管理 ,为不影响各分部承兑汇票业务的办理,将各分部在当地银行办理授信业务(承兑汇票)的签署权授权给当地的总经理办理; ,确保签署的所有协议、合同等文件时必须确保本部与收款单位具备正常的贸易背景及付款条件,不得以任何形式签署空白承兑协议和购销合同及其他相关资料; ,“授信合同”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5.4全额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 ,方可允许使用全额承兑付款。对欲办理全额承兑的分部,必须事先向总部资金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分部全额银行承兑汇票申请表(见附件7.8),列明承办银行、付款日期、付款金额、付款厂家、汇票期限,经办人、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字后上报总部审批。总部财务中心资金管理部根据全国承兑整体使用情况统筹安排后予以批复,未经批复擅自操作的,视为违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5银行承兑汇票额度使用的管理 ,均由结算出纳进行管理,所有需要加盖公章或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盖章的协议及合同,必根据办理承兑汇票需要,随办随签(盖),不得备签(盖)空白协议及合同; ,按总部每日、每周的排款限额规定事先确定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款项的票面金额和到期解付日期,制订“分部银行承兑汇票承办明细表”,由结算主管签字确认后,连同办理承兑汇票所需的空白协议及购销合同一并交予外勤出纳; 承兑排款解付计划应遵循以下原则及规定: A、在事先确定银行承兑汇票解付日期时,同一天内办理数笔相同期限的汇票应将到期解付日期适当错开,如:同一天办理四个月期限的承兑汇票有三笔,可将到期日分别排在四个月零三天、四个月零五天等,这样可以缓解到期解付时由于同一天到期汇票过多所导致的资金需求压力。 B、为了在可控的范围内使资金风险处于安全水平,现根据各分部的销售及资金情况对日均承兑的排款计划相关指标规定如下:

关于加强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通知[2001]346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开办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的通知 银发[2001]346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改进金融服务,加强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管理,防范支付风险,现将开办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办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准入条件 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县(市)联社(以下简称银行)需要开办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必须符合《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令[2001]第5号)、比照《银行汇票准入、退出管理规定》(银发2000[176]号)中第三条的银行汇票业务的准入条件,其中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县(币)联社,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资产质量、流动性等主要资产负债指标必须符合规定。其中短期资产流动性比例达到25%以上,各项贷款与各项存款之比不超过75%,拆入资金比例不超过4%。 (二)具有较强的支付能力,按时足额缴纳存款准备金,超额准备金(备付金)比例不低于3%。 二、开办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申请 申请开办银行承兑汇票的银行,应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文件和资料,并需列明以下内容: (一)申请报告,应写明本行业务经营情况、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配备情况、内部管理状况等内容; (二)统一授权投信以及对该项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的规定; (三)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操作程序及内部岗位职责。

三、开办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审批 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办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应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其分支机构开办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由其总行批准,并就开办业务品种及其属性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管辖行报备;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县(市)联社开办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应经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审查并签署意见,报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审批。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不得开办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四、银行汇票专用章的刻制和票据凭证的订购 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使用的汇票专用章,由其总行组织刻制;股份制商业银行使用的汇票专用章,由其总行统一向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申请刻制;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县(币)联社使用的汇票专用章,由管辖地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统一向人民银行总行申请刻制。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使用的银行承兑汇票凭证,由其总行组织订货和管理;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县(市)联社使用的银行承兑汇票凭证,由管辖地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负责组织订货和管理。 五、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风险管理 经批准开办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银行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的有关规定,建立授权授信制度,进一步完善承兑授权管理,明确承兑汇票业务的受理条件、程序;承兑银行要按照信贷原则要求承兑申请人提供承兑担保,对承兑申请人申请的承兑额度必须纳入统一授信额度的范围内心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实行总量控制,其承兑总量不得超过其上年末各项存款余额的5%;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开户单位需要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通过其具(市)联社办理;人民银行应督促各银行完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建立风险防范制度,对其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进行监督检查。 六、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退出 开办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机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取消其承兑商业汇票的

银行结构存款套利

银行半年报背后猫腻:有办法让不良贷款隐身 银行们出半年报,看似风马牛不相及的贸易商林总却在其中找到了一条“掘金密道”。林总自称利用银行缺存款,拿着1000万本金在两家银行间周转,半个月无风险套利了逾13万元。最后林总本金和收益全部到手,而某家银行却因林总的周转,在账面上多出了整整5000万存款。 报表季里,和林总一样忙得不可开交的,还有分管着某银行分行信贷管理业务的赵某。为了能够压低账面上的不良率、控制报表里头的房地产类、平台类贷款不超过总行要求的“限额”,他必须找资产管理公司或同业来代持,让资产暂时“消失”,待6月30日一过,再通过某种回购设计把这些资产背回来。 让报表数据平滑,让不良贷款“可控”,银行业报里的小动作微调年年有,这似乎也算是行业里公开的秘密。 明明只有1000万的林总是怎么“贡献”出5000万存款的?赵某又是如何让一批贷款从报表里匿迹的?《第一财经日报》为你揭秘银行半年报背后的那些“猫腻”。 银行主动营销的“套利” 林总的故事还得从他收到的一条手机短信开始。 “尊敬的客户,我行目前保本保收益的结构性存款收益率4.6%,现阶段市 场贴现利率维持在年化4.1%左右,收益空间能保证在50BP左右。我行可将结构性存款质押开立银票供您贴现,银票面额可以是结构性存款金额加上到期收益。”林总把手机推到记者面前,发件人是他有多年业务关系的一家股份制银行(下称“A银行”)支行长。 彼时正是6月中旬。一方面,对银行而言,“6·30”月末大考近在眼前。本报记者曾在采访中听闻,自从有了存款偏离度指标,原本基层银行的年末、季末拉存款冲时点的冲动虽然得到遏制,但个别仍缺存款的银行,也会把冲时点行为提早和拉长,不再是等到月末最后几天开始行动,也正是因此,自6月中旬开始,A银行的存款和市场“贴现”利率之间,就产生了倒挂。另一方面,对林总而言,6月股市大跌让他有另觅稳赚不赔生财之道的冲动,用他的话说,那条短信算是“撞在了枪口上”。 林总很快从股市撤出了1000万现金,去A银行找了那名支行长。这单业务的具体做法是,林总在这家支行存下1000万半年期的结构性存款,年化收益4.6%。为了让林总能够套出资金,A银行再给林总开具半年期银行承兑汇票(下称“银票”)。

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付款方式的空调采购合同样式

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付款方式的空调采购 合同样式 篇一:承兑汇票购销合同模板 篇一:承兑购销合同(此份为准) 购销合同 需方(甲):晋江市星发经编织造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供方(乙):合同编号: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拟定以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二、质量标准:按国际iso9001为标准。 三、供货方式:有供方单位负责送货到需方指定仓库,。 四、运输方式:汽运,运费由供方自理。 五、验收及质量异议方法:按需方验收标准验收,如发现问题向供方提出异议,经双方确认自行协商解决。 六、结算方式:以六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七、违约责任:如有其它异议,由双方面议解决,如双方未能协商解决,则按国家《合同法》执行。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方各执一份,签章后生效,货款两清时本合同自动失效。九、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金额以增值税发票为准。篇二:购销合同样板工控产品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sqydXX-6-5 签订地点:西安

签定时间: XX 年 06 月 05 日 买卖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同意 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供方:陕西盛秦仪达电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需方:石家庄菲斯特自控设备有限公司 一、产品规格、数量和价格: 1二、产品执行技术标准:保修及维修日期,标准按照生产厂商提供标准。 。 三、交货地点、方式及费用负担: 1、交货地点 2、运输:运输。供方代办托运及保险费。费用由 3、交货时间为合同生效后 15天,若需方对供方产品有特殊要求的,供方应当在需方提供相关确认文件后 20 天内交货。但需方未能按约定付款,供方有权拒绝交货,需方未能及时提供相应文件的,供方有权延期交货。 4、货到交货地点需方负责卸货。 四、验收标准、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 1、按生产厂商产品出厂标准验收,货到交货地点由需方验收; 2、有试验要求的,在试验结果出来并证明合格后,方

关于银行承兑汇票的说明

关于承兑汇票的说明 致各业务同仁: 为了各位能对承兑汇票有个比较清晰的认识,作此以下几点说明: 1、我司收承兑限银行名称:四大国有银行(中国工商银 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民生 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 招商银行、华夏银行(需跟客户提前确认沟通,如承 兑汇票到我们手上发现不是我们规定的这几家银行, 可拒收退票)。 2、地方性银行承兑不收,因为厦门市银行不接收地方性 银行贴现。且地方性小银行的票点要比股份银行的高 30%--40%。 3、承兑汇票,小额的散票不收(单张票面金额50万以下 的承兑汇票不收),目前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率如下:100 万以下月息12‰、100万—500万月息9‰—9.5‰、 500万以上月息8.5‰--9‰(限公司规定可以接收的 银行),贴现价格不稳定,还会上涨。 4、承兑汇票背书转让原则上二手以上的拒收,承兑汇票 背面盖一家公司的背书章为一手,两个公司的背书章 为二手,以此类推。 5、承兑汇票背书转让多手的不收,预防二查票(银行贴

现麻烦、甚至有些银行不接收二查票)。如:A—B(查 询一次)、B—C、C—D(或再查询一次)、到我们终端 客户手上要处理就麻烦了。 6、承兑汇票背书多手的,每背书一手客户都有赚票点, 如:A—B(赚一次)、B—C(赚一次)、C—D(再一次)、假如D客户就是我司,那我们要承担的点数就更高了,相当于收承兑汇票的价格也就高了建议两手以上的票 拒收。 7、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的手续繁琐,时间要求比较长,除 公司目前批准可接收银行承兑汇票的部门除外,一般 不接收银行承兑汇票,如有需要必须提前与财务沟通。 8、建议:收客户承兑汇票前,最好能提前了解一下当前 的市场价格(可致电财务让财务配合咨询),好跟客户 谈价格,保证我们收票的利益。 2011年07月29日

银行常用票据样本

常用票据样本及讲明 一、银行汇票。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银行,由银行签发给汇款人持往异地办理转账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为了方便申请人的使用,银行汇票还专门设置了实际结算金额栏,在交易过程中,可依照实际需要在出票金额以内填写实际结算金额,受到法律爱护。其票样如图1-1、1-2所示,银行进账单如图1-3所示。 图1-1 银行汇票

图1-2 银行汇票背面 图1-3 进账单 银行汇票的账务处理方法是:收款单位应依照银行的收账通知和有关的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应在收到银行签发的银行汇票后,依照“银行汇票托付书”(存根)联编制付款凭证。如有多余款项或因汇票超过付款期等缘故而退款时,应依照银行的多余款收账通知编制收款凭证。 采纳银行汇票结算方式,应注意下列问题: ①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为一个月,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经出具证明后,仍能够请求出票银行付款。银行汇票见票即付。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行的银行汇票丧

失,失票人能够向银行申请挂失,或者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诉讼。但未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行的银行汇票丧失不得挂失。 ②银行汇票一律记名,能够背书转让。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背书是一种票据行为,是转让票据权利的重要方式,它的产生是票据成为流通证券的一个标志。 ③银行汇票的汇款金额起点为500元。 二、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是收款人或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承兑是汇票中所特有的,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款项的票据。商业汇票适用于同城或异地在银行开立存款科目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订有购销合同的商品交易的款项结算(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 采纳商业汇票结算方式,应注意下列问题: ①采纳商业汇票结算方式时,承兑人即付款人员有到期无条件支付票款的责任。 ②对信用不行的客户应慎用或不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 ③商业汇票一律记名。同意背书转让,但背书应连续。 ④商业汇票的承兑期限由交易双方商定,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 付款人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付款人拒绝承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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