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翻译理论

功能翻译理论

功能对等翻译理论是,奈达理论的核心概念是“功能对等”。所谓“功能对等”,就是说翻译时不求文字表面的死板对应,而要在两种语言间达成功能上对等。

功能翻译论翻译出来的译本是有一定功能的;翻译目的论根据翻译目的来确定译文。译文的翻译策略、语言风格等,需要根据目的来确定。

相关内容:

1、第一,努力创造出既符合原文语义又体现原文文化特色的译作。然而两种语言代表着两种完全不同的文化,文化可能有类似的因素,但不可能完全相同。因此,完全展现原文文化内涵的完美的翻译作品是不可能存在的,译者只能最大限度地再现源语文化。

2、第二,如果意义和文化不能同时兼顾,译者只有舍弃形式对等,通过在译文中改变原文的形式达到再现原文语义和文化的目的。

3、第三,如果形式的改变仍然不足以表达原文的语义和文化,可以采用“重创”这一翻译技巧来解决文化差异,使源语和目的语达到意义上的对等。

功能翻译理论是何时产生的?

功能翻译理论是以目的论(skopos theory)为核心,强调问题和翻译功能的一种流派。

它的出现反映了翻译的全面转向:从原来站主导地位的语言学流派的注重形式的翻译观转向更加注重功能和社会文化因素的翻译观。这种转向得益于交际理论、行为理论、话语语言学、语篇学说以及文学研究中趋向于接受理论的一系列研究活动。

功能翻译理论的形成大体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以卡瑟琳娜·莱斯(Katharina Reiss) 在1971年出版的《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一书为标志。第二个阶段是赖斯的学生汉斯·弗米尔(Hans Vermeer)创立的功能翻译理论的核心理论。

扩展资料

产生背景

20世纪六七十年代,德国译学界深受结构主义语言学的影响,形成了以扭伯特卡德为代表的莱比锡学派和以威尔斯为代表的萨尔派。前者立足于转换生成语法,在翻译中严格区分不变的认知因素和可变的认知因素;后者是奈达学说的追随者,主张建立翻译科学。

“对等”成为了翻译研究的中心,各种借鉴语言学理论的翻译对等论应运而生,但大都不过是对等形式的重新组合。这种语言学科学研究愈演愈烈,后来致使翻译沦为了语言学的附属品,极大地束缚了这一学科的发展,同时理论和实践的严重脱节也令越来越多的译者感到了不满,功能派翻译理论就是这时兴起并逐步深化。

功能翻译论和翻译目的论的区别:

1、功能翻译论翻译出来的译本是有一定功能的;翻译目的论根据翻译目的来确定译文。译文的翻译策略、语言风格等,需要根据目的来确定。

2、功能翻译论译本与原文本应保持一定的联系,而保持什么样的联系则是由希望或要求译本实现的功能(即翻译的目的)所决定的;翻译目的论译文必须能做到逻辑自洽。不论原文是否逻辑自洽,译文必须能做到这一点。

3、功能翻译论翻译必须化解客观存在的语言和文化的障碍。翻译目的论译文不能脱离原文。虽然译者有权利修改原文,但这种修改不能脱离原文,必须以原文为基础,不能靠凭空想象,胡乱修改和添加。

扩展资料:

20世纪70年代,功能派翻译理论兴起于德国。其发展经过了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凯瑟琳娜·莱斯首次把功能范畴引入翻译批评,将语言功能,语篇类型和翻译策略相联系,发展了以源文与译文功能关系为基础的翻译批评模式,从而提出了功能派理论思想的雏形。

莱斯认为理想的翻译应该是综合性交际翻译,即在概念性内容,语言形式和交际功能方面都与原文对等,但在实践中应该优先考虑的是译本的功能特征。

第二阶段:汉斯·弗米尔(Vermeer)提出了目的论,将翻译研究从原文中心论的束缚中摆脱出来。该理论认为翻译是以原文为基础的有目的和有结果的行为,这一行为必须经过协商来完成,翻译必须遵循一系列法则,其中目的法则居于首位。也就是说,译文取决于翻译的目的。费米尔认为,翻译中的最高法则应该是“目的法则”。也就是说,翻译的目的不同,翻译时所采取的策略、方法也不同。

换言之,翻译的目的决定了翻译的策略和方法。对于中西翻译史上的归化、异化之争,乃至近二三十年译界广泛讨论的形式对等与动态对等,“目的论”都做出了很好的解释。翻译中到底是采取归化还是异化,都取决于翻译的目的。

第三阶段:贾斯塔·霍茨—曼塔里借鉴交际和行为理论,提出翻译行为理论,进一步发展了功能派翻译理论该理论将翻译视作受目的驱使的,

以翻译结果为导向的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作用。该理论和目的论有颇多共同之处,弗米尔后来也将二者融合。

第四阶段:克里斯汀娜·诺德全面总结和完善功能派理论。克里斯汀娜·诺德首次用英语系统阐述了翻译中的文本分析所需考虑的内外因素,以及如何在原文功能的基础上制定切合翻译目的的翻译策略。克里斯汀娜·诺德对功能派各学说进行了梳理,并且提出译者应该遵循“功能加忠诚”的指导原则,从而完善了该理论。

功能翻译论和翻译目的论最终要达成的目标是一致的,两者在发展过程中,也是相互交织、促进的。

翻译要考虑目标读者的知识、价值观、社会环境、文化环境等,这些都会影响到翻译策略的选择。同样的原文本,翻译时究竟是保留原文风格还是采用不同的风格?一些敏感信息或不可译信息究竟如何处理?这些都需要考虑译文需要承担的功能,其实也就是目的。

浅谈功能翻译理论

浅谈功能翻译理论 摘要:功能翻译理论对汉蒙翻译工作具有较高的普适性。因此,为了进一步 提升翻译工作质量,为相关工作者提供一定的参考借鉴,本文首先详细介绍了功 能翻译理论的主要内容,再阐述功能翻译理论的实际应用,进一步探究了功能翻 译理论的创新和局限性。 关键词:功能;翻译;理论 引言:功能翻译语言学的一些理论成果得益于语言交际理论、行为理论、话 语语言学、话语理论分析技术等一系列语言翻译问题研究和方法活动而带来的重 要学术成果,这些功能语言理论研究活动与结果往往都更加趋向于可接受语言理论。证明我们的翻译工作已从过去偏重主导研究学科地位的语言学范式的研究方 法向更强调语言形式特征和语言文化功能对等的语言翻译观理论范式研究方法过渡。于是,我们的翻译工作更强调和注重语用功能和语言学社会文化因素。 一、功能翻译理论的形成过程和主要理论 功能翻译理论是以“目的论”(skopos theory)为核心,强调问题和翻译 功能的一种流派,它出现于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以1971年莱斯的《翻译批 评的可能性与限制》一书的出版为标志。其中,费米尔的“目的论”是其主导理论。由弗米尔所创立出来的翻译目的论已完全摆脱了以翻译源语法为理论中心的 对等语言理论模式的种种束缚,认为翻译起源问题也不能简单地靠语言学研究来 去解决。翻译活动不是一对一的语言转换活动,因为将翻译过程发生时的生活环 境置于有一定历史背景的世界文化框架中,不同时代的社会文化中有着不同时期 的传统习俗观念和主流价值观。在弗米尔后,霍斯曼塔里进一步研究发展成了功 能性翻译过程理论。她认为用语言信息的传递行为来实现指代文本、图片、声音、肢体语言动作等的各种语言跨文化功能的功能转换,将文本翻译功能视为是一种 用来实现一个特定功能目的过程的一系列复杂社会活动。她研究的行为理论主要 强调三个理论方面:翻译活动过程中参与者的社会行为,参与者自身的翻译角色

功能翻译理论

功能翻译理论于二十世纪中期兴于德国,以赖斯,弗米尔,曼塔里和诺德为代表,对当代翻译界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事实上,纵观历史,可以发现,功能翻译理论在很早的时候就有源头了。西塞罗翻译《圣经》的时候就注意到逐字翻译会是译文显得笨拙,如果作适当的语序和措辞方面的变动,就会有更好的效果。奈达提出“功能对能”或“动态对等”理论,强调翻译的目的,译者和译文接受者的作用以及翻译过程的文化意涵,实现了翻译理论上的一大飞跃。厄廷格将翻译解释为一种语码转换的过程。威尔斯认为翻译是要实现语篇转换。到此为止,翻译理论都是原文至上的。一九七一年赖斯提出,理想的翻译是“目标语语篇和原语语篇在思想内容,语言形式以及交际功能等方面实现对等”,从而创立了基于原语语篇和目标语语篇功能关系的翻译批评模式。而后赖斯的学生弗米尔提出著名的目的论,认为翻译(包括口译)是一种语言的和非语言的交际符号从一种语言转换成另一种人类行为。这里的行为指的是带有目的或意图的行为。翻译目的决定翻译策略。原文的功能在于想翻译接受者只提供信息。翻译再也没有必要格地再现原文,译者只需要根据译文接受者的需要提供相应的信息即可。这就意味着译者在整个翻译活动过程中有了更大的处理原文

的自由。曼塔里则借用行为理论,特别强调翻译过程是一种行为,注重对行为的参与者(行为发起者,译者,译文使用者,信息接受者等)和环境条件(时间,地点,媒介等)进行分析。这有助于我们对翻译的过程进行深层次的剖析。当然,弗米尔的目的论容易让译者感到激进而拥有过多的自由,结果反而对翻译没有好处,为了平衡目的论,诺德后来提出功能加忠诚理论。所谓忠诚是指译者,原文作者,译文接受者及翻译发起者之间的人际关系。忠诚原则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译者的自由度。当翻译活动的涉及者出现冲突的时候,译者有责任协调各方关系,平衡各方利益,实现对各方的忠诚。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忠诚与忠实是不同的。翻译研究中的忠实指的是译者不能背叛原文。 [摘要]功能翻译理论派以德国功能翻译理论为其主流。其中,费米尔的“目的论”是功能翻译理论的主导理论。纽马克和奈达也把翻译研究与语言功能结合起来,从文本功能的角度探讨翻译,打破了传统语言学研究的框架,开拓了翻译研究的视野。

功能派翻译理论介绍(中英文版)

功能派翻译理论介绍(其中中文内容来源于百度百科) 20世纪70年代,功能派翻译理论兴起于德国。其发展经过了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凯瑟琳娜·莱斯首次把功能范畴引入翻译批评,将语言功能,语篇类型和翻译策略相联系,发展了以源文与译文功能关系为基础的翻译批评模式,从而提出了功能派理论思想的雏形。莱斯认为理想的翻译应该是综合性交际翻译,即在概念性内容,语言形式和交际功能方面都与原文对等,但在实践中应该优先考虑的是译本的功能特征。 第二阶段:汉斯·弗米尔(Vermeer)提出了目的论,将翻译研究从原文中心论的束缚中摆脱出来。该理论认为翻译是以原文为基础的有目的和有结果的行为,这一行为必须经过协商来完成,翻译必须遵循一系列法则,其中目的法则居于首位。也就是说,译文取决于翻译的目的。此外,翻译还须遵循“语内连贯法则”和“语际连贯法则”。前者指译文必须内部连贯,在译文接受者看来是可理解的,后者指译文与原文之间也应该有连贯性。这三条原则提出后,评判翻译的标准不再是“对等”,而是译本实现预期目标的充分性。弗米尔还提出了翻译委任的概念,即应该由译者来决定是否,何时,怎样完成翻译任务。也就是说,译者应该根据不同的翻译目的采用相应的翻译策略,而且有权根据翻译目的决定原文的哪些内容可以保留,哪些需要调整或修改。 弗米尔认为,翻译中的最高法则应该是“目的法则”。也就是说,翻译的目的不同,翻译时所采取的策略、方法也不同。换言之,翻译的目的决定了翻译的策略和方法。 第三阶段:贾斯塔·霍茨—曼塔里借鉴交际和行为理论,提出翻译行为理论,进一步发展了功能派翻译理论。该理论将翻译视作受目的驱使的,以翻译结果为导向的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作用。该理论和目的论有颇多共同之处,弗米尔后来也将二者融合。 第四阶段:克里斯汀娜·诺德全面总结和完善功能派理论。克里斯汀娜·诺德首次用英语系统阐述了翻译中的文本分析所需考虑的内外因素,以及如何在原文功能的基础上制定切合翻译目的的翻译策略。克里斯汀娜·诺德对功能派各学说进行了梳理,并且提出译者应该遵循“功能加忠诚”的指导原则,从而完善了该理论。 目的论认为,所有翻译活动遵循的首要原则是“目的原则”,即翻译应能在译

功能翻译理论

功能翻译理论(functional translation theory)简述 功能翻译理论(functional translation theory)诞生在20世纪70年代的德国,形成这一理论有三个杰出贡献者:Katharine Reiss, Hans J. Vermeer and Christiane Nord。 根据杂志上发表的论文、学术会议上宣读的论文、学术报告和出版的专著,功能翻译理论(functional translation theory)的要点简述如下:1、分析概念段(conceptual paragraph,具有明确主题意义一个或多个自然段)和句子的修辞功能,使修辞功能的形式重现,从形式的等同中求得功能的等值,意义的等值,这种翻译叫做功能翻译。翻译应该是在修辞功能等值的前提下,遵守“信、达、X”规范;文体不同,翻译的目的不一样,X不一样。(张梅岗,《中国科技翻译》,1994,(3);刘重德,《三湘译论》,湖南出版社,1995;周笃宝,《中国翻译》,2000,(2)) 2、功能翻译理论(functional translation theory)强调修辞形式等同和功能等值的一致性,修辞是手段,是形式;功能是修辞产生的结果或达到的目的,是内容的总和。修辞包括概念段内和句内的修辞,即语言语境的修辞,也包括情景语境、文化语境、语用语境的修辞。(《科技英语修辞》,1998)换句话说,在概念段和句子中,语义、语法和语用三者合为一体表达修辞功能。 3、功能是靠结构(structures)来体现的,任何一种语言都是由四种符号元素(词、词标识、词序和语调)构成。语言结构(constructions)的认知图式与其他认知领域的认知图式类似,由简单到复杂,由具体

(完整word版)功能翻译理论目的论

方梦之主编:《译学词典》,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第29页 功能翻译理论 functionalist translation theory 又称“功能目的论"(Skopos theory)。1971年,德国的莱斯(K。 Reiss)首先提出“把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特殊目的”作为翻译评价的新模式。1984年她在与费米尔(H。 J. Vermeer)合写的General Foundation of Translation Theory一书中声称:译者在整个翻译过程中的参照系不应是“对等”翻译理论所注重的原文及其功能,而应是译文在译语文化环境中所预期达到的一种或若钟交际功能.20世纪90年代初,德国学者克利斯蒂安·诺德(Christiane Nord)进一步拓展了译文功能理论。她强调译文与原文的联系,但这种联系的质量与数量由译文的预期功能确定。这就是说,根据译文语境,原文中的哪些内容或成分可以保留,哪些需调整或改写,该由译文的预期功能确定。 功能目的理论的两项基本原则是:1. 翻译各方面的交互作用受翻译目的所决定;2。目的随接受对象的不同而变化。按照这两项原则,译者可以为了达到目的而采用任何他自己认为适当的翻译策略.换句话说,目的决定方式(The end justifies the means)。 作为受文化制约的语言符号,原文语篇和译文语篇受到各自交际环境的影响,译文功能与原文功能可相似或保持一致,也可能完全不同。根据不同的语境因素和预期功能,选择最佳的处理方法,这是功能翻译理论比以对等为基础的翻译理论或极端功能主义的翻译理论更为优越之处。翻译功能理论指导下的翻译方法表现出较大的灵活性,较高的科学性和易操作性。Toury 把“功能目的论"看作是“译文文本中心论”的翻版。

功能派翻译理论

功能派翻译理论 一·主要观点: 1.理想的翻译应该在概念性内容、语言形式和交际功能方面都与原文对等 2·翻译是以原文为基础的、有目的和有结果的行为,这一行为必须经过协商来完成;翻译必须遵循一系列法则,其中目的法则居于首位,即是说译文取决于翻译的目的。此外,翻译还应遵循“语内连贯法则”(the intratextual coherence rule)和“语际连贯法则”(the intertextual coherence rule),前者指译文必须内部连贯,在译入语接受者看来是可理解的,后者指译文与原文之间也应该有连贯性,有时称作“忠实法则”(the fidelity rule)。 3·将翻译视作受目的驱使的、以翻译结果为导向的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作用把翻译看作包括文本、图片、声音、肢体语言等复合信息传递物(message-transmitter compounds)在不同文化之间的迁移,用“翻译行为”(translatorial action)来代替翻译(translation) 将翻译分为工具翻译(instrumental translation)和纪实翻译(documentary translation),工具翻译的目的是在译语文化中实现新的交际功能,而纪实翻译是对作者和源语文本的读者之间的交际所做的记录 二·代表人物,代表作及突出观点: 1. 凯瑟林娜?赖斯(Kantharina Reiss)的翻译标准的功能分类说(the Functional Category of Translation Criticism) 1971年凯瑟林娜?赖斯在《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Possibilities and Limitations in Translation Criticism)中首次提出翻译功能论(functional approach),把“功能类型”这个概念引入翻译理论,并将文本功能列为翻译批评的一个标准。她提出翻译应有具体的翻译要求(translation brief) 和基于原语和译语功能关系的功能批评模式,有时因特殊需要,要求译文与原文具有不同的功能。理想的翻译应该是:原文本与目标文本在内容、语言形式和交际功能等几个层面与原文建立起对等关系。这本《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也被认为是德国功能学派翻译理论形成的起点。值得强调的是她的这种理论观仍是建立在以原文作为中心的“等值”基础之上的,其实质指的是寻求译文与原文的功能对等。 2. 汉斯?费米尔(HansVermeer)的翻译目的论(Skopostheorie) 赖斯的学生费米尔则进一步打破了对等理论的局限,摆脱了以原语为中心的等值论的束缚,提出以文本目的为翻译活动的第一准则,创立了功能派的奠基理论——目的论。目的论的核心概念是:翻译方法和翻译策略必须由译文预期目的或功能决定。费米尔根据行为理论提出翻译(包括口译、笔译)是一种人类的行为活动,并且具有人类行为活动的一般共性——这是一种受特定背景影响的有目的的活动。费米尔提出“翻译是一种人类行为”,而“任何行为都具有目的”,“翻译是一种目的性行为”。因此,翻译是“在目的语情景中为某种目的及目的受众而生产的语篇”。

功能翻译理论

功能翻译理论 功能对等翻译理论是,奈达理论的核心概念是“功能对等”。所谓“功能对等”,就是说翻译时不求文字表面的死板对应,而要在两种语言间达成功能上对等。 功能翻译论翻译出来的译本是有一定功能的;翻译目的论根据翻译目的来确定译文。译文的翻译策略、语言风格等,需要根据目的来确定。 相关内容: 1、第一,努力创造出既符合原文语义又体现原文文化特色的译作。然而两种语言代表着两种完全不同的文化,文化可能有类似的因素,但不可能完全相同。因此,完全展现原文文化内涵的完美的翻译作品是不可能存在的,译者只能最大限度地再现源语文化。

2、第二,如果意义和文化不能同时兼顾,译者只有舍弃形式对等,通过在译文中改变原文的形式达到再现原文语义和文化的目的。 3、第三,如果形式的改变仍然不足以表达原文的语义和文化,可以采用“重创”这一翻译技巧来解决文化差异,使源语和目的语达到意义上的对等。 功能翻译理论是何时产生的? 功能翻译理论是以目的论(skopos theory)为核心,强调问题和翻译功能的一种流派。 它的出现反映了翻译的全面转向:从原来站主导地位的语言学流派的注重形式的翻译观转向更加注重功能和社会文化因素的翻译观。这种转向得益于交际理论、行为理论、话语语言学、语篇学说以及文学研究中趋向于接受理论的一系列研究活动。 功能翻译理论的形成大体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以卡瑟琳娜·莱斯(Katharina Reiss) 在1971年出版的《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一书为标志。第二个阶段是赖斯的学生汉斯·弗米尔(Hans Vermeer)创立的功能翻译理论的核心理论。

扩展资料 产生背景 20世纪六七十年代,德国译学界深受结构主义语言学的影响,形成了以扭伯特卡德为代表的莱比锡学派和以威尔斯为代表的萨尔派。前者立足于转换生成语法,在翻译中严格区分不变的认知因素和可变的认知因素;后者是奈达学说的追随者,主张建立翻译科学。 “对等”成为了翻译研究的中心,各种借鉴语言学理论的翻译对等论应运而生,但大都不过是对等形式的重新组合。这种语言学科学研究愈演愈烈,后来致使翻译沦为了语言学的附属品,极大地束缚了这一学科的发展,同时理论和实践的严重脱节也令越来越多的译者感到了不满,功能派翻译理论就是这时兴起并逐步深化。 功能翻译论和翻译目的论的区别:

德国功能翻译理论

浅谈德国功能翻译理论 功能翻译理论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诞生于德国。它在继承传统翻译理论合理成分的基础上,又提出了若干具有很强可操作性和实践意义的理论。如“目的论”“功能加忠诚”论等。本文旨在对功能翻译理论的发展、主要核心理论和其对现代翻译实践产生的影响进行深入浅出的论述。 功能翻译理论目的论翻译行为理论 一、德国功能翻译理论的创立与形成 德国功能翻译理论出现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莱斯(katharina reiss)是功能翻译理论的奠基人。该理论以莱斯(katharina reiss)的《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一书的出版为标志。按照功能翻译理论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克里斯蒂安-诺德(christiane nord)的观点,德国的功能翻译理论经过了两代翻译理论家的发展。 第一代的主要代表人物分别为k.赖斯(katharina reiss)、h.j.弗米尔(hansj.vermeer)和j.h.曼塔利(justa holz manttari)。赖斯在《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一书中,把功能的范畴引入了翻译批评,将文本按不同功能分类,使译者对交际功能的语言标记和功能翻译的组成单位感觉更敏锐,帮助译者为特定的翻译目的将对等标准明确为恰当的形式,即她所谓的“综合性翻译(integral communicative performance。h.j.弗米尔(hansj.vermeer)在功能翻译理论的创立中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他创立了功能翻译理论的核心理论:翻译目的论(skopos theory)。他认为,翻译策略必

须根据翻译要达到的目的决定,原文只起到提供信息的作用,因为翻译不仅仅是一个语言过程。因此,必须探寻其他方法。而j.h. 曼塔莉(justa holz manttari)则将功能翻译理论继续向前推进了一步,她借鉴交际理论与行为理论中的概念,提出“翻译行为”(translational action),区别了“翻译(transla-tion)”和“翻译行为(translational action)”两个概念。把翻译看成目标驱动、结果导向的人们间的互动,关注翻译的过程,将翻译过程看作信息传送的过程。 第二代的发展以克里斯蒂安-诺德(christiane nord)为领军人物,还包括margretammann,paul kussmau,lhanshoning,kupsch-losre-i,t heidrun witte等。 二、德国功能翻译理论的核心理论 1.赖斯的功能主义翻译批评理论(translation criticism) 赖斯的功能主义翻译批评理论(translation criticism)即文本类型理论。在《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一书中,她把功能的范畴引入了翻译批评。她认为,理想的目的语文本应该是译文的目的在概念内容、语言形式和交际功能上同源语文本是等同的。即她所谓的“综合性翻译(integral communicative performance)”。 2.弗米尔的目的论(skopos theorie) 弗米尔是赖斯的学生,他于1978年发表的《普通翻译理论框架》(“framework fo ra general translation theory”)一书中首次提出了目的论。在他的目的论理论框架下,译文所意旨的接受者—

功能翻译理论

功能翻译理论 《功能翻译理论》是一种新兴的翻译理论,它与传统的翻译理论有很大的不同,因此产生了很多可讨论的话题。《功能翻译理论》最 早是芬兰语言学家乔斯卡梅里埃尔在1960年发表的著作《翻译研究:从技术性翻译到概念翻译》中提出的。梅里埃尔认为,翻译并不是一种字面上的表达,而是将原作的意思准确地传达到目标语言中的一种艺术形式。因此,解决翻译问题的重点不在于简单的字面翻译,而是要确保受译文的读者能够准确地理解原作的定义和意义。《功能翻译 理论》重新定义了翻译的定义,从机械性翻译升级到有意义的翻译,这也被称为“功能翻译”。 《功能翻译理论》主要分为三个层次:语用学派、功能学派和功能定位主义。语用学派重视翻译中的语用问题,认为翻译应该考虑读者的理解能力,并以此来保证翻译的目的性。功能学派强调的是翻译的功能,认为翻译的主要功能是传播原文的意义,并试图准确地表达原文的内容。功能定位主义则把重点放在文本的准确表达上,认为翻译应当尽量准确地传达原文的内容。 《功能翻译理论》强调一个重要的概念即读者对译文的理解。它认为,翻译应该根据读者的文化背景、智力水平和语言能力等因素来确定翻译风格,在传达原文的意思的同时又能给读者留下良好的体验。因此,有意义的翻译需要在表达原文的同时考虑到读者的理解能力,表达应简单明了,而且能让读者得到有价值的内容。 《功能翻译理论》也提出了一个新的概念语种模式。它认为,一

种语言的特征为一种特殊的文化模式,这一模式可以用来揭示原文的背景信息,并从中发现原文的更深层的含义,从而更好地传达原文的情意。 《功能翻译理论》的出现改变了翻译的范式,它让翻译不再局限于技术性翻译,而是向着有意义的翻译发展,它强调读者的理解能力,强化了翻译的定位思维,从而保证翻译的准确性和读者的体验感。此外,它也为翻译的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激发了更多的翻译理论研究。 综上所述,《功能翻译理论》是一个视角不同、范式不同的翻译理论,它改变了翻译与传统翻译,保证翻译的准确性和读者的体验感,也为翻译的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

功能对等翻译理论

功能对等翻译理论 功能对等翻译理论又被称为语义对等理论,是翻译学中的一种理论观点,旨在实现源语言文本和目标语言文本之间的“功能 对等”。 功能对等翻译理论的提出者是奥奓·威达,他认为翻译的目的 是将源语言和目标语言的信息功能转化得一致。威达认为,语言的主要作用是传递信息,因此翻译的目标就是要实现信息的等值转换,即源语言文本和目标语言文本的信息功能相当。他主张翻译应该从功能角度进行,既要保留源语言文本的信息功能,又要适应目标语言读者的需求和习惯。因此,威达认为翻译不应该只注重语言形式的转换,而是要注重语言的功能。 功能对等翻译理论的核心观点是“同义等效”和“规范等效”。同 义等效是指在翻译过程中,要尽可能保持原文的意义和信息,在目标语言中用与之相当的语言形式来表达。这种等效主要体现在语义、范畴和情感等方面。规范等效是指要根据目标语言的规范和习惯,适当调整原文的表达方式,使之更符合目标语言的习惯和读者的理解需要。 功能对等翻译理论主张翻译工作应该注重传递和交流信息,而不仅仅是语言形式的变换。因此,翻译策略应该以功能为导向,根据源语言的功能需求和目标语言的读者需求来选择合适的翻译方法。这种方法要求翻译者具备深厚的语言文化背景知识和跨文化交流的能力,以便在保持信息功能等效的前提下,更好地传递文化背景和情感内涵。

功能对等翻译理论的提出对翻译学科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它不仅拓宽了翻译的研究视野,使翻译不再局限于语言形式的转换,还提出了一种新的翻译方法和策略,使翻译工作更加科学化和规范化。同时,它也为翻译实践提供了一种有益的指导,帮助翻译者更好地完成翻译任务。 然而,功能对等翻译理论也存在一些限制。首先,由于每种语言都有其独特的语言体系和文化背景,因此实现完全的功能对等几乎是不可能的。其次,功能对等翻译理论在实践中需要翻译者有很高的语言和文化素养,而这对于许多翻译者来说可能是一个挑战。最后,功能对等翻译理论相对较为抽象,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实践来探索其具体运用的方法和策略。 综上所述,功能对等翻译理论是翻译学中的重要理论观点之一,其核心观点是实现源语言和目标语言文本的信息功能对等。该理论主张翻译要从功能角度进行,既要保留原文的意义和信息,又要适应目标语言读者的需求和习惯。尽管该理论存在一些限制,但它对翻译学科的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并为翻译实践提供了有益的指导。

功能翻译理论

功能翻译理论 “功能翻译理论”是20世纪80年代末在德国大学翻译专业正式提出的一种新的译文理论。它与传统的翻译理论相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强调功能性的翻译原则,以满足读者的需求为出发点,通过识别本地文化惯例和社会价值观,从而探索出新的翻译方法。 “功能翻译理论”有着多种定义,其基本思想可以概括为“翻译是一种有效的、有意义的活动,它的目的是通过满足读者的需求,来实现传达的最佳效果”。也就是说,译者应该以读者的需求为出发点,以让读者理解为目的,以准确表达译者思想为核心,在生动表达的基础上,运用各种翻译手段和策略,通过分析文章信息,来达到最佳翻译效果。 此外,功能翻译理论也特别强调用语言表达文化信息的重要性,认为每种文字都是一个国家、社会、文化或语言背景的复合体。每种文字在表达同一内容时,其表达方式、语体使用及表述特点都受到独立文化背景的影响,因此,翻译者应该充分了解本地文化惯例和社会价值观,对源文本进行分析,选择恰当的译文,从而尽可能准确地传达原文的涵义。 进一步的,功能翻译理论也推崇“事实优先”原则,重视原文的内容信息,同时也强调读者的体验信息,使翻译更加灵活。认为“事实”和“体验”双方至关重要,翻译本质上是一种沟通活动,只有在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源文本,并以最贴近原文的方式表达出来的情况下,翻译才能达到最佳效果。

由此可见,“功能翻译理论”不仅反映了传统翻译理论的精神,而且也在理论上增强了翻译理论的实用性,使翻译更加值得信任和推崇。除此之外,它还给翻译实践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引导翻译者更好地理解源文本,用更准确和有效的方式将之翻译出来。 总之,“功能翻译理论”是一种具有创新性的翻译理论,它提出了以满足读者需求为原则,并充分考虑本地文化和社会价值体系的翻译原则,对翻译实践与翻译理论的发展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它也为翻译者提供了理论上的指导,有助于完善翻译理论的研究,使翻译更加准确有效地发挥它的作用。

功能翻译理论

功能翻译理论 功能翻译理论是翻译学中的一个重要分支,致力于探讨翻译过程中的功能转移和转换规律。本文将对功能翻译理论进行详细解读,并探讨其在翻译实践中的应用。 一、功能翻译理论的基本概念 1.1 功能翻译的含义与特点 功能翻译是指在翻译过程中,通过适当转变和调整,使得源语言文本和目标语言文本在达到相同功能的基础上,更好地适应目标语言的文化背景、语言习惯和表达方式。 功能翻译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注重信息传递:功能翻译强调源语言和目标语言之间的信息一致性和逻辑连贯性,尽可能确保翻译结果能够准确传达源语言中的信息。 (2)注重语言表达:功能翻译注重目标语言的表达方式和语言习惯,避免使用源语言中的表达方式和结构。 (3)注重文化融入:功能翻译要求译文能够适应目标语言的文化背景,使得读者能够理解和接受译文的内容和形式。 1.2 功能转移与功能转换 功能转移是指在翻译过程中,根据目标语言的特点和需要,将源语言文本中的某种功能转移到目标语言文本中,以便更好地满足目标语言读者的需求。 功能转换是指在翻译过程中,将源语言文本中的某种功能转变为目标语言文本中的另一种功能,以便更好地实现翻译的目的。

二、功能翻译理论的主要流派 2.1 功能对等理论 功能对等理论强调翻译过程中的功能等值转移,即在翻译过程中,要求译文能够承担与源语言文本相同的功能。该理论认为,在不同语言文化背景下,信息传递的方式和表达方式可能有所不同,但功能是共通的,应该追求等值转移。 2.2 功能转移理论 功能转移理论认为在翻译过程中,需要进行功能的转移和调整,以适应目标语言的需要。该理论强调在翻译过程中,应该注重翻译结果的实用性和可读性,以满足读者的需求。 2.3 功能转换理论 功能转换理论认为在翻译过程中,可以对源语言文本中的功能进行转换,以达到更好的翻译效果。该理论强调翻译的灵活性和创造性,提倡在翻译过程中发挥译者的主观能动性。 三、功能翻译理论在翻译实践中的应用 功能翻译理论在翻译实践中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以下 是几个典型的应用场景: 3.1 文学翻译 在文学翻译过程中,功能翻译理论能够帮助译者准确把握作品的语境和文化内涵,确保译文能够传达原作的情感和意义。 3.2 科技翻译 在科技翻译中,功能翻译理论能够帮助译者转换和调整专业术语和句式,使得译文更符合目标语言的表达方式和语言习惯。 3.3 法律翻译 在法律翻译中,功能翻译理论能够帮助译者将源语言文本中的法律条款和概念转移到目标语言的法律体系中,确保译文的法律效力和准确性。

功能翻译理论

功能翻译理论 一、功能派翻译理论提出的背景 二、功能派主要理论 1、卡塔琳娜·莱思的文本类型理论 2、斯·威密尔的翻译目的论 3、贾斯特·霍斯-曼特瑞的翻译行为理论 4.诺德的“功能加忠诚”的翻译观 三.对功能派理论的评价 四、对功能主义目的论在中国研究现状的分析及反思 1、反思之一:功能主义目的论研究现状分析 2、反思之二:功能主义目的论“中国化”的途径 五、结语:对国内功能主义目的论今后研究的展望 功能翻译理论 功能主义翻译理论于20世纪70年代出现在德国。它既继承了传统翻译论的合理成分,又突破了其束缚,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和实践意义,为整个翻译界提供了一条新的研究发展思路。 一、功能派翻译理论提出的背景 翻译早在公元前就已成为人们争论不休的话题。从罗马帝国的翻译家们对“词对词”翻译与“意义对意义”翻译展开辩论至今,翻译理论领域可以说是“百花齐放, 百家争鸣”。 功能派翻译理论虽然直到20 世纪70 年代在德国才首先产生,可综观历史,翻译的功能观却在翻译实践中早有所表现。无论中外,翻译的标准往往更多强调的是译文与原文本字面上的严格忠实,因此在翻译的意图、目的和译本所起到的实际效果之间往往会产生一定的距离,这样翻译活动的执行者就常常处于一种两难的境地。然而,从20 世纪50年代起,西方翻译理论基本上被圈定在语言范围之内,翻译理论家没有认识到翻译的本质,它不仅是纯语言方面的转换,而且还是建立在语言形式上不同文化间的交流。随着翻译实践和理论研究的发展,语言学派也逐渐意识到其内在的弱点。此时, 以新的视角重新审视翻译活动成为一种必然,功能派翻译理论就是这样一种尝试。 二、功能派主要理论 功能主义理论将翻译定义,从翻译即把原语文本一一对应地转换为目的语的观点中解放出来,扩展到翻译行为,把翻译研究纳入跨文化交际研究,指出翻译涉及跨文化的一切语言符号与非语言符号的转换。功能派理论中对等原则的位置与语言学派大相径庭。对等原则是语言学派翻译理论的基础,而功能派只将其视作特定情况下采用的原则。功能主义理论是以目的论为主导的翻译标准多元化的理论体系,更符合翻译实践。 目的论是功能派翻译理论中最重要的理论,20世纪80年代由德国两位著名的翻译理论家弗米尔(Hans J.Vermeer)和莱思(Katherina Reiss)创立。翻译目的论有三个重要原则:目的性原则、连贯性原则与忠实性原则。其中,目的性原则是翻译目的论的首要原则。目的性原则认为,翻译过程中,译者应该考虑到译文接受者的文化背景,译文期待以及译文的交际目的。因此,翻译目的决定着翻译策略及翻译手段。连贯性原则要求译文应该有可读性和可接受性,译文应该与译文读者的交际情景及文化背景相一致,使译文读者对翻译结果容易接受和理解。忠实原则要求译文应忠实于原文,要充分表达原文的意义,但忠实原则又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对等原则”,忠实反对严格按照原文进行翻译,认为翻译效果可以优于原文。德国素有研究功能翻译理论的传统,卡塔琳娜·莱思( Katharina Reiss ) 、汉斯·威密尔( Hans. Vermeer ) 、贾斯特·霍斯-曼特瑞( Justa Holz Manttari ) 、诺德( Christiane Nord )为其代表人物,他们为功能派的创立和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1、卡塔琳娜·莱思( Katharina Reiss )的文本类型理论(Text typology)

功能翻译理论

功能翻译理论 功能翻译理论 翻译功能派持功能翻译理论。“翻译的功能主义’就是指专注于文本的一种或多种功能的研究”(Nord,2001:1),它是对此研究方法产生的多种理论而使用的一个广义术语。其中,德国功能翻译理论的“目的论”(skoposthoery)是该学派的主导理论。除此之外,还包括认同功能翻译理论以及受德国“目的论”启发的学者。代表性的如,英国学者纽马克,美国学者奈达。二者均把翻译研究与语言功能结合起来,并提出针对不同功能文本应采取不同的翻译方法。 (一)德国功能翻译理论 德国功能翻译理论是翻译功能派的主流,它出现于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以1971年莱斯的《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一书的出版为标志。其中,费米尔的“目的论”(skoposthoery)是其主导理论。费米尔明确指出,所有的翻译都是指向其预定的对象的,翻译本身就是“为的语目的和的语环境中的的语对象创造出的语背景中的文本” (Nord,2001:12)。作为有目的的交际行为,整个翻译的过程是由它要达到的目的来决定的,即“目的决定手段”(Nord,2001:124)。原文文本在翻译中只起“提供信息”的作用,译者在翻译中完全可以根据译文预期的交际功能,为适应新的交际环境,结合译文读者的社会文化背景知识,对译文的期待以及交际需要等,采取适合翻译目的的具体翻译策略和手法,在不必拘泥于原文功能的情况下更加有效地实现译文的交际功能。 同时,费米尔提出了翻译过程应遵循的三大规则:目的规则(skopos rule)、连贯规则(coherence rule )和忠实规则(fidelity rule )。目的规则指译文要达到的交际目的。连贯规则反映文本内关系,即译文能否被接受者所理解,具有可读性,并在译语文化及其译文的交际环境中有意义。忠实规则反映的是文本间关系原文本和目标文本。译

功能对等翻译理论

功能对等翻译理论 功能对等翻译理论是语言学家尼德霍夫在20世纪80年代提出的一种翻译理论。该理论主张,语言间的翻译不是简单的词汇转换,而是要在语言A和语言B之间建立一种功能对等的关系。功能对等翻译的目标是要保持原文的意义、语体和功能在目标语言中的完整性和对应关系。 功能对等翻译理论的核心观点是语言是一种社会交际活动,翻译是一种跨语言和跨文化的交际行为。因此,翻译不能只是简单地把原文的内容转换成目标语言的形式,而应该根据翻译的目的和与受众的关系,选择合适的翻译策略,以达到原文和译文之间的功能对等。 功能对等翻译理论的基本原则是首先要理解原文的意义、语体和功能,然后根据目标语言中相应的意义、语体和功能特点,选择合适的翻译方法和策略。根据双语对等原则,译者需要在原译文字之间保持一种等价、相对的对立关系。这意味着译者要在语义、语境、语体和功能方面进行精确的分析和转换,以确保译文能够传达出与原文相应的意思和功能。 功能对等翻译理论主张,翻译是一种动态的、非机械的过程。译者需要根据原文和译文的语境和功能要求,灵活运用不同的翻译技巧和策略。在某些情况下,译者可以采取直译、逐字逐句的方法,以保持原文的原汁原味。在其他情况下,译者可以选择意译、加工和改写的方法,以使译文更符合目标语言和受众的特点和需求。

功能对等翻译理论的实现需要译者具备广泛的语言和文化背景知识,以及良好的跨文化交际能力。译者需要不断学习和积累各种语言和文化的知识,以提高翻译质量和效果。同时,译者还需要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分析能力,以确保译文能够准确地传达出原文的意思和功能。 总之,功能对等翻译理论强调翻译是一种跨语言和跨文化的交际行为,要求译者在翻译过程中保持原文和译文之间的功能对等关系。该理论为翻译实践提供了一种有益的指导,帮助译者在理解、处理和传达原文信息时,更好地理解和适应目标语言和受众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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