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审计规范第4号—函证(2006)

06.审计规范第4号—函证(2006)
06.审计规范第4号—函证(2006)

文件类别:制度标准

/ 质量控制制度 文件编码:信管审字[2006]5号

文件撰写:审计风险管理委员会 撰写日期:2006 / 8

文件修改: 修改日期:

文件核准:总裁办 颁布日期:2006 / 10

审计规范第4号—函证

一、制订依据

1-1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

1-2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

1- 3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4号——审计抽样和其他选取测试项目的方

二、基本概念

2-1 函证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了获取影响财务报表或相关披露认定的项目的信息,通

过直接 来自第三方对有关信息和现存状况的声明,获取和评价审计证据的过程。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 – 3条)

2-2 本审计规范中函证的类别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贷款函证、往来函证、存货函证、税务函证、律师函证等。

2-3 函证涉及的账户认定层次或其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投资、应收票据、银行存款、往来款项、由其他单位代为保管、加工或销售的存货、投资、委托贷款、借款、保证抵押或质押、或有事项及重大或异常的交易等。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7.8 9条)2-4 寄回信封是指被函询单位按照询证函中地址函复、事务所收到回函的信封。

三、测试要求

3-1基本要求

(1)、实施函证测试所获取的回函必须是被接受函证人直接向审计人员回复,不得委托被审计单位的相关人员接受后转交审计人员,回函应当指定由审计人员

收取。

(2)、重大项目函证的回函可以由审计人员直接到被函证方取回。

(3)、重大审计项目的银行存款余额应全部函证,如果项目负责人依据审计计划、重要性原则及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等决定对部分银行存款不做函证的必须

在底稿中清楚记录职业判断过程及相关原因,并设计替代审计程序。(4)、对于主要供应商、交易频繁、重大或异常交易等重要的明细帐户,如余额为零,该账户也应函证。银行存款账户余额即使是零但未销户的,也应函证。(5)、已销户的银行存款账户应取证销户证据,获取相关证据后可以不函证。(6)、对提请函询单位寄回函证的信封,审计人员应完整填写会计师事务所地址、收件人姓名及业务部与邮政编码。

(7)、审计人员应当亲自控制函证的寄发。

3-2 技术要求

3-2-1 函证方式

(1)如果是以邮寄方式发信函的,必须采用挂号信的形式。

(2)如果审计人员亲自前往被函讯单位实施函证的,应当提请被审计单位出具单位介绍信,并复印。对被函讯单位的接待人员应当了解其业务工号,并予以记录。

3-2-2函证样本的确定

(1)样本总体较小,且各个余额之间差异明显的,主要选取金额较大的项目。(2)账龄较长的项目、如具备函证条件的,则应当选取。

(3)交易频繁但期末余额较小的项目,如主要供应商、销售客户等。

(4)重大关联方交易、重大或异常的交易项目。

(5)对账户数量多、各个余额之间的差异不明显的,应当对样本总体实施分层,分层可以采用以下的方法确定:

①算样本总体的平均值。

②以第一次计算出的平均值为基础,进行分层得出子样本总体。

③对分出的子样本总体再次计算平均值,确定再次分层前的基础。

④对子样本进行再次分层。

上述方法可多次使用,直到符合具体审计计划规定的要求。

(6)对账龄较长的项目,如审计人员认为函证无明显效果的,应当实施替代程序,且该替代程序的测试结果应当与尚未证实的余额之间有逻辑关系。

(7)对交易项目金额实施函证的,可以从明细账户中确定。对交易数量实施函证的,应当从保管或销售发货记录中确定。

(8)对交易合同、担保事项本身或其中某一条款实施函证的,可以在函证中说明合同约定情况。

3-2-3 函证地址的判断

(1)确定发函样本后,应获取被函证单位的确切地址(由被审计单位提供)。

(2)属于供货、销货单位的企业,应将对方地址与收到、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中的对方单位名称、地址进行核对。

(3)如果注册地、经营地不一致的,应以经营地的地址为发函地址。如无法取得有效证据证明的,应当提请被审计单位提供书面说明作为相应证据。3-2-4 函证测试后获取的回函比例的控制要求

(1)重大审计项目的函证复函确认金额应达到未审账面余额的70 %,一般被审计单位的函证复函金额应达到未审账面余额的50 %(以金额计)。(2)如函证复函确认金额低于未审账面余额70 %(50%)的,应当实施替代性测试程序,替代审计测试程序包括所实施的总体分析程序、实质性细节测试与内部控制测试程序等,测试结果应与应证明的对象(客户余额)之间具有逻辑关系,并取证必要的审计证据。

(3)复函及替代测试金额合计数占未审余额的比例与上述要求应相符合(70%/ 50%),如低于上述控制要求的,应充分说明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过程与收集的相关依据。

四、获取审计证据要求

4-1、以邮寄方式实施函证的

(1)邮局出具的挂号信收条必须归入工作底稿。

(2)被函讯单位寄回的函证的信封均必须收集归入底稿当中。

(3)对实施以核对被函讯单位出具的增值税发票核对函证地址的,应当记录所核对的发票编号或复印取证,形成工作底稿。

4-2审计人员实施函证测试程序获取回函时,如因时间关系,在工作底稿送审时不能获取函证原件的而采用传真方式(电子邮件)获取的,则传出单位

的电话号码应保留在传真件上(电子邮件应打印出来),但此种传真件(电

子邮件)只能作为辅助性证据,在出具报告时应获取函证原件。并将该原

件与传真件对应归入底稿当中。应当由项目负责人负责落实对原件的催收。

4-3审计人员亲自前往函证的,应由被审计单位开具介绍信,注明前往某地某处进行函证。到达函证地后,取得接待证明。如无法取得接待证明,应当

记录被函证单位的地址、时间与接待人员的工号,应请被审计单位陪同人

员在介绍信复印件上签字,以证明检查过程的真实性。

4-4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证据,应当提请被审计单位加盖公章,实际提供人签名(或提供部门的公章)、说明提供日期与提供地点,以形成司法采信的法律

证据。

五、底稿的编制要求

5-1必须编制发函与结果汇总表,不得在被审计单位提供明细表中以“√”予以替代。

5-2汇总表中的索引号与每张回函的索引号一一对应。

5-3审计人员对所获取的审计证据应作认真审核,在该证据中标注出与所审核的会计记录相关的部分(包括颜色标识、线条标识、图形标识、审计标识)。

出师表

两汉:诸葛亮

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

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若无兴德之言,则责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臣不胜受恩感激。

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

审计学第3章练习题..

第三章审计证据 一、单项选择题 1、为了帮助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形成总体结论而设计和实施分析程序的阶段是()。 A、初步业务活动 B、实质性程序 C、风险评估程序 D、总体复核阶段 2、在下列情况下,注册会计师一定要使用分析程序的是()。 A、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重大错报风险 B、用作实质性程序,识别重大错报 C、执行控制测试,测试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D、对舞弊等特别风险实施的程序 3、下面有关分析程序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过程中,分析程序是必须执行的程序 B、实质性分析程序是细节测试的一种补充,注册会计师仅仅依靠实质性分析程序难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C、在对同一认定实施细节测试的同时,可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 D、分析程序的资料主要涉及财务信息,但注册会计师视需要也可以利用非财务信息 4、下列关于“函证的内容”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所有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应当对银行存款(包括零余额账户和在本期内注销的账户)、借款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实施函证程序 B、根据审计重要性原则,有充分证据表明应收账款对财务报表不重要,此时可以考虑不对该应收账款实施函证程序 C、如果认为函证很可能无效,注册会计师行决定不对应收账款实施函证程序 D、如果认为函证很可能无效,注册会计师当实施替代审计程序 5、下列有关函证的说法正确的是()。 A、在受托代销时,函证能为计价认定提供证据 B、根据应付账款明细账进行函证能更有效地实现完整性目标 C、函证的截止日通常为资产负债表日 D、无论如何都应该对应收账款实施函证 6、下列有关审计程序的种类说法中错误的是()。 A、检查可以为存在提供可靠的审计证据,但不一定能够为权利和义务或计价和分摊等认定提供可靠的审计证据 B、函证只能对账户余额进行询证 C、重新计算可通过手工方式或电子方式进行

云南省注会《审计》:应收账款函证程序试题

云南省注会《审计》:应收账款函证程序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 1、下列哪项是局域网的服务器? A:a.将局域网上各节点连接起来的电缆。 B:b.为局域网的用户存储程序和数据文件的设备。 C:c.将局域网与其他网络连接起来的设备。 D:d.专门为局域网的一个用户使用的工作站。 2、根据审计准则,下列哪项是舞弊报告的必备信息 A:审计意见表达的目的,范围,结论以及最佳时机; B:原则,条件,原因与影响; C:背景资料,审计结果以及建议; D:审计结果,结论,建议以及修正措施。 3、对于内部审计师在注意到某些舞弊征兆之后的责任,以下哪项是最好的描述?A:扩展审计工作来确定是否有理由进行调查。 B:将情况报告给审计委员会,申请经费以便聘请外部专家来帮助调查可能存在的舞弊。 C:咨询外部法律顾问,决定如何采取行动。 D:向最高管理层报告舞弊的可能性,并询问他们希望审计活动怎样继续。 4、慈善组织的审计委员会怀疑它的一位高级经理可能收受了一些大额捐赠并将它们存在其他账户,或者以另一个组织的名义索取捐赠。在检查这些不当行为的存在性时,以下审计程序中最适当的是 A:运用通用审计软件抽取尚未收到的已抵押捐赠的样本,并向捐赠者函证总额。B:抽取过去三年中所有大捐赠者,并对其它捐赠者进行统计抽样,然后函证他们向该组织和其附属组织捐赠的总额。 C:对现金收入进行发现抽样,并向捐赠者函证金额,调查差异。 D:运用分析性检查程序对本组织与其他类似组织同期收到的捐赠相比较,如果差异很小,对现金收入进行详查并追踪至银行对账单。 5、如果即时采购政策成功减少了某制造公司的库存总成本,那么最有可能发生以下哪种成本变化组合? A:采购成本增加,缺货成本降低 B:采购成本增加,质量成本降低 C:缺货成本增加,储存成本降低 D:质量成本增加,订货成本降低 6、平行模拟是一种适合于以下哪项的审计方法 A:测试文件上合法的签名; B:总结应收账款确认的结果; C:计算加速折旧费用的数额; D:扫描总分类账文件,以检查非正常交易。 7、某政府承包商的审计师发现了舞弊行为。该公司有专门负责调查舞弊的部门。审计师与高层管理人员和舞弊专门调查部门进行了沟通,此后调查工作就转给了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指南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 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 的基本要求》应用指南 (2010年11月1日修订) 一、财务报表审计 (一)审计范围(参见本准则第十八条) 1.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发表审计意见,这样的意见普遍适用于所有财务报表审计。但是,审计意见不是对被审计单位未来生存能力或管理层经营效率、效果提供的保证。此外,适用的法律法规可能要求注册会计师对其他特定事项(如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管理层报告与财务报表的一致性)发表意见。虽然审计准则及应用指南可能从这些事项与形成财务报表审计意见相关的角度提出一些要求并提供指引,但是当注册会计师负有额外责任对这些事项发表意见时,注册会计师还需要执行进一步工作。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参见本准则第十九条) 2.法律法规可能规定了管理层和治理层(如适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责任。尽管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对这些责任的范围或表述方式的规定可能不尽相同,但注册会计师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的前提是相同的,即管理层和治理层(如适用)已认可并理解其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如适用);

(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3)向注册会计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允许注册会计师接触与编制财务报表相关的所有信息,向注册会计师提供审计所需的其他信息,允许注册会计师在获取审计证据时不受限制地接触其认为必要的内部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3.管理层和治理层(如适用)在编制财务报表时需要: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 (2)据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财务报表; (3)在财务报表中对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作出恰当的说明。 编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根据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运用判断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士于政策。 4.财务报表可以按照某一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旨在满足下列需求之一: (1)大财务报表使用者共同的财务信息需求(即通用目的财务报表的目标); (2)财务报表特定使用者的财务信息需求(即特殊目的财务报表的目标)。 5.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通常指会计准则(财务报告准则)和法律法规的规定。此外,其他文件可能对如何应用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提供指引。在这种情况下,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可能还包括下列文件: (1)与会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判决和职业道德要求; (2)准则制定机构发布的具有不同权威性的会计解释; (3)准则制定机构针对新出现的会计问题发布的具有不同权威性的意见; (4)得到广泛认可和普遍使用的一般惯例或行业惯例。 如果会计准则与提供指引的文件存在冲突,或者构成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的文

函证的内容

函证的内容 【内容导航】: (一)函证的对象 (二)函证的范围 (三)函证的时间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审计》科目第三章审计证据第三节函证的内容。 【知识点】:函证的内容 (一)函证的对象 1.函证银行存款、借款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依据审计准则原文) 2.函证应收账款(依据审计准则原文) 3.函证的其他内容 1.函证银行存款(包括零余额账户和在本期内注销的账户)、借款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依据审计准则原文) 注册会计师应当对银行存款(包括零余额账户和在本期内注销的账户)、借款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实施函证程序,除非有充分证据表明某一银行存款、借款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对财务报表不重要且与之相关的重大错报风险很低。如果不对这些项目实施函证程序,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说明理由。

2.函证应收账款(依据审计准则原文) 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应收账款实施函证程序,除非有充分证据表明应收账款对财务报表不重要,或函证很可能无效。 如果认为函证很可能无效,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替代审计程序,获取相关、可靠的审计证据。 如果不对应收账款函证,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说明理由。 3.函证的其他内容 注册会计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对以下财务报表项目实施函证: (1)交易性金融资产; (2)应收票据; (3)其他应收款; (4)预付账款; (5)由其他单位代为保管、加工或销售的存货; (6)长期股权投资; (7)应付账款; (8)预收账款; (9)保证、抵押或质押;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与舞弊相关的责任》应用指南2019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 号——财务报表审计中与舞弊相关的责任》应 用指南 (2019 年3 月29 日修订) 一、舞弊的特征(参见本准则第四条) 1.舞弊,无论是编制虚假财务报告还是侵占资产,均涉及实施舞弊的动机或压力、机会以及借口,例如: (1)如果管理层为实现预期利润目标或财务结果(可能是不现实的)而承受来自被审计单位内部或外部的压力,则可能存在编制虚假财务报告的动机或压力,在未能实现财务目标可能对管理层产生严重后果的情况下尤其如此。类似地,被审计单位的人员也可能由于入不敷出等原因而产生侵占资产的动机; (2)如果被审计单位的人员可以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如处于重要职位或知悉内部控制特定缺陷,则可能存在实施舞弊的机会; (3)某些人员可能有能力为实施的舞弊行为寻找貌似合理的借口。某些人员持有某种态度,或具有某种特点或道德观,使其故意实施不诚实的行为。然而,即使是诚实的人,在对其施加足够压力的情况下,也可能实施舞弊。 2.编制虚假财务报告涉及为欺骗财务报表使用者而作出的故意错报(包括对财务报表金额或披露的遗漏)。这可能是由于管理层通过操纵利润来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被审计单位业绩和盈利能力的看法而造成的。此类利润操纵可能从一些小的行为,或对假设的不恰

当调整和对管理层判断的不恰当改变开始。压力和动机可能使这些行为上升到编制虚假财务报告的程度。由于承受迎合市场预期的压力或追求以业绩为基础的个人报酬最大化,管理层可能故意通过编制存在重大错报的财务报表而导致虚假财务报告。在某些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可能有动机大幅降低利润以降低税负,或虚增利润以向银行融资。 3.管理层可能通过以下方式编制虚假财务报告: (1)对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记录或支持性文件进行操纵、弄虚作假(包括伪造)或篡改; (2)在财务报表中错误表达或故意漏记事项、交易或其他重要信息; (3)故意地错误使用与金额、分类或列报相关的会计原则。 4.编制虚假财务报告通常涉及管理层凌驾于控制之上,而这些控制却看似有效运行。管理层通过凌驾于控制之上实施舞弊的手段主要包括故意: (1)作出虚假会计分录,特别是在临近会计期末时,从而操纵经营成果或实现其他目的; (2)不恰当地调整对账户余额作出估计时使用的假设和判断; (3)在财务报表中漏记、提前或推迟确认报告期内发生的事项和交易; (4)遗漏、掩盖或歪曲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要求的披露或为实现公允反映所需的披露; (5)隐瞒可能影响财务报表金额的事实; (6)构造复杂交易,以歪曲财务状况或经营成果; (7)篡改与重大和异常交易相关的记录和条款。

论审计取证中的函证方法

论审计取证中的函证方法 张英 (陕西煤化府谷能源开发公司陕西府谷 719400) 【摘要】函证是审计人员获取审计证据的重要方法之一。本文从函证决策、设计询证函、实施函证、整理和分析函证结果等四个方面重点论述了函证的实施步骤与要点。另外,本文对函证的对象与条件也作了简要的介绍。 【关键词】函证;函证决策;函证结果 函证是审计人员为证明被审计单位会计资料的所载事项而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发函询证,函证要求与被审计单位有经济业务联系的第三方就函件所列经济业务和相关金额,确定被审计单位纪录的正确性。从实质上讲,函证属于书面查询的一种,其特殊性在于用收发函的方式完成,所取得审计证据的证明力更强。 一、适用对象与条件 审计人员经常运用函证进行审计取证的事项主要包括: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短期投资、代销代存资产、应付账款、应付票据、财产担保、财产抵押、租赁资产、长期投资、债权和股票、重大异常的交易等。 函证主要用于印证被审计单位应收、应付款项的发生额和余额,作为认证被 审计单位债权债务的必要手段;也用于验证被审计单位委托外单位保管的财物、含混不清的外来凭证、某些购销业务、存款借款的种类余额、实物资产的归属以及未决法律诉讼案件等。通过函证,审计人员取得的是书面证据。 二、实施步骤与要点 函证可以采用两种方式进行:一是积极函证(又称肯定式函证);二是消极函证(又称否定式函证)。积极函证要求被函证单位对函证事项无论与事实是否相符都给予复函,如无复函,一般要再次发函催询。积极函证的手续较麻烦,主要运用于长期拖欠、金额较大、余额长期不变的审计事项,以及引起审计人员怀疑的事项。消极函证只有在被函证单位对函证事项有异议时才给予复函。如确认相符,被函证单位则不复函。如审计人员发函后经过一定时间未收到答复,则认为函证事项相符。消极函证主要适用于金额较小、情况正常的一般审计事项。消极函证的手续较为简单,但函证效果和所取得的审计证据证明力不如积极函证。 审计人员采用函证收集审计证据的实施步骤和要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函证决策 在这一过程中,审计人员主要是决策两方面的问题:一是确定是否实施函证; 二是确定函证的内容、范围、时间和方式。 (1)确定是否实施函证。审计人员应充分考虑审计事项的重要性水平、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的评估水平、实施替代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能否将审计风险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等因素,确定是否实施函证。 审计人员在进行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审计时,一般情况下,应对上述函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3号——分析程序》应用指南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3号 ——分析程序》应用指南 (2010年11月1 日修订) 一、分析程序的定义(参见本准则第三条) 1.在实施分析程序时,注册会计师需要考虑将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信息与下列信息进行比较: (1)以前期间的可比信息; (2)被审计单位的预期结果,如预算或预测等,或注册会计师的预期数据,如折旧的估计值; (3)可比的行业信息,例如,将被审计单位的应收账款周转率(销售收入/应收账款)与行业平均水平或与同行业中规模相近的其他单位的可比信息进行比较。 2.在实施分析程序时,还需要考虑下列关系: (1)财务信息要素之间的关系(根据被审计单位的经验,预期这种关系符合某种可预测的规律,如毛利率); (2)财务信息和相关非财务信息之间的关系,如工资成本与员工人数的关系等。 3.注册会计师可以使用各种不同的方法实施分析程序。这些方法包括从简单的比较到使用高级统计技术的复杂分析。分析程序可以应用到合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以及财务信息的单个要素。在实务中,可使用的方法主要有趋势分析法、比率分析法、合理性测试法和回归分析法。 二、实质性分析程序(参见本准则第五条) 4.注册会计师在认定层次实施的实质性程序可以是细节测试、实质性分析程序,或两者的结合。在确定实施何种审计程序(包括是否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时,注册会计师需要判断各种可供使用的审计程序在将认定层次的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时的预期效果和效率。 5.注册会计师可以向管理层询问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所需信息的可获得性和可靠性,以及被审计单位实施这种程序的结果。如果注册会计师确信管理层编

制的分析数据是适当的,则使用管理层编制的这种数据可能是有效的。 (一)实质性分析程序对于特定认定的适用性(参见本准则第五条第(一)项) 6.实质性分析程序通常更适用于在一段时期内存在预期关系的大量交易。分析程序的运用建立在这种预期的基础上,即数据之间的关系存在且在没有反证的情况下继续存在。然而,某一分析程序的适用性,取决于注册会计师评价该分析程序在发现某一错报单独或连同其他错报可能引起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时的有效性。 7.在某些情况下,不复杂的预测模型也可以用于实施有效的分析程序。例如,如果被审计单位在某一会计期间对既定数量的员工支付固定工资,注册会计师可利用这一数据非常准确地估计出该期间的员工工资总额,从而获取有关该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审计证据,并降低对工资成本实施细节测试的必要性。一些广泛认同的行业比率(如不同类型零售企业的毛利率)通常可以有效地运用于实质性分析程序,为已记录金额的合理性提供支持性证据。 8.不同类型的分析程序提供不同程度的保证。例如,根据租金水平、公寓数量和空臵率,可以测算出一幢公寓大楼的总租金收人。如果这些基础数据得到恰当的核实,上述分析程序能提供具有说服力的证据,从而可能无需利用细节测试再作进一步验证。相比之下,通过计算和比较毛利率,对于某项收人数据的确认,可以提供说服力相对较弱的审计证据,但如果结合实施其他审计程序,则可以提供有用的佐证。 9.对特定实质性分析程序适用性的确定,受到认定的性质和注册会计师对重大错报风险评估的影响。例如,如果针对销售订单处理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对与应收账款相关的认定,注册会计师可能更多地依赖细节测试,而非实质性分析程序。 10.在针对同一认定实施细节测试时,特定的实质性分析程序也可能视为是适当的。例如,注册会计师在对应收账款余额的计价认定获取审计证据时,除了对期后收到的现金实施细节测试外,也可以对应收账款的账龄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以确定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 付公共部门实体的特殊考虑 11.在企业财务报表审计中、传统上考虑的各财务报表项目之间的关系,在

审计程序(函证、分析程序)

获取审计证据的审计程序 一、审计程序按目的分类(注意,有些概念请先掌握) (一)获取审计证据的总体审计程序(理解掌握) 按实施审计程序获取审计证据的目的划分,审计程序可以分为风险评估程序、控制测试(必要时或决定测试时)和实质性程序三种,审计准则将审计程序的这三种分类称之为总体审计程序。 1.风险评估程序(第六章展开) 2.控制测试(必要时或决定测试时) (展开) 3.实质性程序(展开) (二)风险评估程序 1.含义 风险评估程序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了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程序。 2.目的 风险评估程序的目的是为了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 3.内容 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下列风险评估程序,以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询问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和内部其他相关人员、分析程序、观察和检查。 (三)控制测试 1.含义 控制测试是为了获取关于控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认定层次重大错报的有效性而实施的测试,其目的是测试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控制测试是必要的 (1)在评估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时,预期控制的运行是有效的,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控制测试以支持评估结果; (2)仅实施实质性程序不足以提供有关认定层次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控制测试,以获取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性的审计证据。 (四)实质性程序 1.含义 实质性程序是指注册会计师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直接用以发现认定层次重大错报的审计程序,包括对某类交易、账户余额或披露的细节测试以及实质性分析程序。 2.实质性程序类别 (1)细节测试是对某类交易、账户余额或披露的具体细节进行测试,目的在于直接识别财务报表认定是否存在错报。细节测试被用于获取与某些认定相关的审计证据,如存在、

审计程序(函证、分析程序)

获取审计证据得审计程序 一、审计程序按目得分类(注意,有些概念请先掌握) (一)获取审计证据得总体审计程序(理解掌握) 按实施审计程序获取审计证据得目得划分,审计程序可以分为风险评估程序、控制测试(必要时或决定测试时)与实质性程序三种,审计准则将审计程序得这三种分类称之为总体审计程序。 1。风险评估程序(第六章展开) 2.控制测试(必要时或决定测试时) (展开) 3。实质性程序(展开) (二)风险评估程序 1。含义 风险评估程序就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了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得程序。 2。目得 风险评估程序得目得就是为了识别与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 3.内容 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下列风险评估程序,以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询问被审计单位管理层与内部其她相关人员、分析程序、观察与检查。 (三)控制测试 1。含义 控制测试就是为了获取关于控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认定层次重大错报得有效性而实施得测试,其目得就是测试控制运行得有效性. 2。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控制测试就是必要得 (1)在评估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时,预期控制得运行就是有效得,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控制测试以支持评估结果; (2)仅实施实质性程序不足以提供有关认定层次得充分、适当得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控制测试,以获取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性得审计证据。 (四)实质性程序 1.含义 实质性程序就是指注册会计师针对评估得重大错报风险实施得直接用以发现认定层次重大错报得审计程序,包括对某类交易、账户余额或披露得细节测试以及实质性分析程序。 2.实质性程序类别 (1)细节测试就是对某类交易、账户余额或披露得具体细节进行测试,目得在于直接识别财务报表认定就是否存在错报。细节测试被用于获取与某些认定相关得审计证据,如存在、

知识点 应付账款审计

第三编各类交易和账户余额的审计——第十章采购与付款循环审计考情分析 本章内容难度不大,很容易理解,只需要按照课程中讲解的内容进行掌握即可。 目录 01应付账款审计 02一般费用的审计程序 知识点应付账款审计 1.应付账款函证 2.应付账款入账的检查 3.寻找未入账负债的测试 4.应付账款的其他检查程序 应付账款是企业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经营活动而应付给供应商的款项。注册会计师应结合赊购交易进行应付账款的审计。 对应付账款的风险考虑 对于一般以营利为导向的企业而言,采购与付款交易的重大错报风险常见的情况下是通过低估费用和应付账款,高估利润、粉饰财务状况。 但某些企业可能为平滑各年度利润,在经营情况和预算完成情况较好的年度倾向于高估费用,则高估费用和负债可能是其相关年度审计时需要应对的重大错报风险。 PART 01 应付账款的函证 1.应付账款函证的目的 ●主要是针对应付账款的完整性进行考虑 ●特殊情况下也会考虑大额且长期挂账的应付账款的存在性 2.应付账款函证的对象 ●获取适当的供应商相关清单,例如本期采购量清单、所有现存供应商名单或应付账款明细账。 ●询问该清单是否完整并考虑该清单是否应包括预计负债等附加项目。 3.应付账款函证的控制 注册会计师应根据审计准则的规定对询证函保持控制,包括确定需要确认或填列的信息、选择适当的被询证者、设计询证函,包括正确填列被询证者的姓名和地址,以及被询证者直接向注册会计师回函的地址等信息,必要时再次向被询证者寄发询证函等。 4.对回函的检查 询证函余额与已记录金额相比较,如存在差异,检查支持性文件。评价已记录金额是否适当。

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6号—关联方

附件6: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6号 ——关联方 在某些情况下,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性质可能导致关联方交易比非关联方交易具有更高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例如,关联方可能通过复杂的关系和组织结构增加关联方交易的复杂程度,或者关联方交易不按照正常的市场交易条款和条件进行。此外,关联方关系也为管理层的串通舞弊、隐瞒或者操纵行为提供了更多的机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3号——关联方》要求注册会计师识别、评估和应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本问题解答旨在指导注册会计师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有效地识别、评估和应对由于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以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 一、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可能导致哪些重大错报风险? 答: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可能导致五类重大错报风险,具体包括:(一)超出被审计单位正常经营过程的重大关联方交易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 超出正常经营过程的重大交易,特别是临近会计期末发生的、在作出“实质重于形式”判断方面存在困难的重大交易,为被审计单位编制虚假财务报告提供了机会。如果被审计单位从事超出正常经营过程的重大交易,并且关联方作为交易的一方直接影响交易,或通过中间

机构间接影响交易,或配合管理层从事该项交易,则很可能表明存在舞弊风险因素。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当将识别出的、超出被审计单位正常经营过程的重大关联方交易导致的风险确定为特别风险。 (二)存在具有支配性影响的关联方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 管理层由一个或少数几个人支配且缺乏补偿性控制是一项舞弊风险因素,而关联方借助对被审计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实施控制和重大影响的能力,通常能够对被审计单位或管理层施加支配性影响。关联方施加的支配性影响可能表现在下列方面: 1.关联方否决管理层或治理层作出的重大经营决策; 2.重大交易需经关联方的最终批准; 3.对关联方提出的业务建议,管理层和治理层未曾或很少进行讨论; 4.对涉及关联方(或与关联方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的交易,管理层和治理层极少进行独立复核和批准。 此外,如果关联方在被审计单位的设立和日后管理中均发挥主导作用,也可能表明存在支配性影响。 如果存在能够对被审计单位或管理层施加支配性影响的关联方,并出现其他风险因素,可能表明被审计单位存在由于舞弊导致的特别风险。例如,异常频繁变更高级管理人员或专业顾问,可能表明被审计单位为关联方谋取利益而从事虚假的交易。 (三)管理层未能识别出或未向注册会计师披露的关联方关系或重大关联方交易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 在某些情况下,管理层未能识别出或未向注册会计师披露某些关联方关系或重大关联方交易可能是无意的,例如,管理层对《企业会

2020注册会计师 审计 第15讲_函证(1)

第三节 函证 知识点4:函证决策应考虑的因素★★ (一)评估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 越高 1.评估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水平 ,注册会计师对通过实质性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的 越高 相关性和可靠性的要求 。 函证程序的运用对于提供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可能是有效的。 2.评估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水平越低,注册会计师需要从实质性程序中获取的审计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的要求越低。 【审计实务】事务所的A注册会计师在2018年度已对被审计单位的银行借款及其条款进行了函证。如果注册会计师实施的其他工作(包括必要时进行的控制测试)表明借款的条款没有改变,并且这些工作使得未偿还借款余额发生重大错报风险被评估为低水平时,注册会计师实施的实质性程序可能只限于测试还款的详细情况,2019年审计工作中则不必再次向债权人直接函证这笔借款的余额和条款。 3.如果认为某项风险属于 ,注册会计师需要考虑是否通过函证特定事项以降低检查 特别风险 风险。 例如,如果被审计单位从事了异常的或复杂的、容易导致较高重大错报风险的交易,除检查被审计单位持有的文件凭证外,注册会计师可能还需考虑是否向交易对方函证交易的真实性和详细条款。 (二)函证程序针对的认定 针对不同的认定,函证的证明力是不同的。 存在、权利和义务 1.在函证应收账款时函证可能为 认定提供相关可靠的审计证据,但是不能为准确性、计价与分摊认定(应收账款涉及的坏账准备计提)提供证据。 完整性认定 2.在函证应付账款的 时,向被审计单位主要供应商函证,即使记录显示应付金额为零。 (三)实施除函证以外的其他审计程序 针对同一项认定可以从不同来源获取审计证据或获取不同性质的审计证据。 除上述三个因素外,注册会计师还可以考虑下列因素,以确定是否选择函证程序作为实质性程序: 1.被询证者对函证事项的了解; 2.预期被询证者回复询证函的能力或意愿; 3.预期被询证者的客观性。 知识点5:函证程序的具体内容★★★ (一)函证对象 1.银行存款、借款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

审计准则-1504号应用指南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 键审计事项》应用指南 (2017年2月28日发布) 一、本准则的范围(参见本准则第三条) 1.重要程度可以表述为某一事项在具体情形下的相对重要性。某一事项的重要程度是由注册会计师结合具体情形判断的。重要程度可以结合定量因素和定性因素来考虑,例如,相对规模、所涉及对象的性质、对所涉及对象的影响,以及预期使用者所表现出来的兴趣。判断某一事项的重要程度,需要对事实和情况作出客观分析,包括分析与治理层沟通的性质和范围。 2.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1 号——与治理层的沟通》的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与治理层进行双向沟通,其中可能就某些事项进行的沟通最为充分,财务报表使用者对这些事项感兴趣,并且呼吁增加这些沟通的透明度。例如,使用者对了解注册会计师在对财务报表整体形成审计意见时作出的重大判断尤其感兴趣,因为这些判断通常与管理层在编制财务报表时作出的重大判断领域相关。 3.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可能有助于加强注册会计师与治理层就这些事项进行的沟通,同时还可能提高管理层和治理层对审计报告中提及的财务报表披露的关注程度。 4.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221 号——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的规定,就审计而言,注册会计师针对财务报表使用者作出下列假定是合理的: (1)拥有经营、经济活动和会计方面的适当知识,并有意愿认真研究财务报表中的信息; (2)理解财务报表是在运用重要性水平基础上编制、列报和审计的;

(3)认可建立在对估计和判断的应用以及对未来事项的考虑的基础上的会计计量具有固有不确定性; (4)依据财务报表中的信息作出合理的经济决策。 由于审计报告后附已审计财务报表,通常认为审计报告使用者与财务报表预期使用者相同。 (一)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意见及审计报告其他要素之间的关系(参见本准则第五条、第十二条和第十五条) 5.《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1 号——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及其应用指南就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作出规定并提供指引。沟通关键审计事项并不代替管理层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在财务报表中作出的披露或为实现财务报表的公允反映而需要作出的披露。《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及其应用指南规范了注册会计师认为财务报表披露在恰当性或充分性方面存在重大错报的情形。 6.当注册会计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发表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时,在“形成保留(否定)意见的基础”部分描述导致非无保留意见的事项有助于预期使用者了解并识别存在的这些事项。因此,将这些事项与“关键审计事项”部分描述的其他关键审计事项区分开来单独沟通,能够使其在审计报告中得以适当地突出显示(参见本准则第十五条)。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应用指南》的附录列示了当注册会计师发表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其他关键审计事项时,“关键审计事项”部分的引言如何受到影响。本指南第 58 段列示了当注册会计师确定除审计报告“形成保留(否定)意见的基础”部分或“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部分说明的事项外,不存在其他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时,“关键审计事项”部分如何进行说明。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应用指南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应用指南 (2017年2月28日修订) 一、本准则的范围(参见本准则第一条) 1.《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及其应用指南规范了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的责任,并明确在该准则及其应用指南适用时,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可能被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并解释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就其性质而言属于关键审计事项。 二、持续经营假设(参见本准则第二条) 对公共部门实体的特殊考虑 2.在公共部门实体,管理层同样需要运用持续经营假设。例如,《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列报》规范了有关公共部门实体持续经营能力的问题。持续经营风险可能主要源于以下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公共部门实体以营利为基础经营、政府的支持可能减少或撤销或者使公共部门实体私有化。可能导致对公共部门实体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包括公共部门实体缺乏继续存在所需的资金或出台影响公共部门实体所提供服务的政策。 三、风险评估程序和相关活动 (一)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参见本准则第九条) 3.以下是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的示例。这些示例并不能涵盖所有事项或情况,也不意味着存在其中一个或多个项目就一定表明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财务方面: (1)净资产为负或营运资金出现负数; (2)定期借款即将到期,但预期不能展期或偿还,或过度依赖短期借款为长期资产筹资; (3)存在债权人撤销财务支持的迹象; (4)历史财务报表或预测性财务报表表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 (5)关键财务比率不佳; (6)发生重大经营亏损或用以产生现金流量的资产的价值出现大幅下跌; (7)拖欠或停止发放股利; (8)在到期日无法偿还债务; (9)无法履行借款合同的条款; (10)与供应商由赊购变为货到付款; (11)无法获得开发必要的新产品或进行其他必要的投资所需的资金。 经营方面:

应收账款函证审计程序的应用(一)

应收账款函证审计程序的应用(一) 企业虚增利润的常用手法是多记收入,在会计入账平衡的制约下,收入多记必然对应的是应收账款的高估,从而使资产总额增加,提高净资产收益率和短期偿债能力指标。为了确定应收账款的存在性和可靠性,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对债务人进行函证。 应收账款函证就是直接发函给被审单位的债务人,要求核实被审单位应收账款的记录是否正确的一种方法。函证的目的是证实应收账款账户余额的真实性、正确性,防止或发现被审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销售业务中发生的差错或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行为。通过函证可以有效地证明债务人的存在和被审单位记录的可靠性。由于函证所取得的是外部证据,证明力较强,这有助于实现与管理当局的“存在或发生”认定、“权利与义务”认定、“完整性”认定以及“估价或分摊”认定相关的审计目标。因此审计人员应把函证作为应收账款审计的一项必要程序。在具体运用应收账款函证审计程序时,可以分六个步骤进行。 一是严格控制函证过程。为了加强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保证函证的可靠性,应做到确保询证函上的名称、地址、金额与函证账户的有关资料一致;函证资料寄出之前,应妥善保管;要求被询证者将回函直接寄给审计小组,如果被询证者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回函:审计人员除了直接接收外,还应要求被询证者寄回询证函原件;询证函寄出要由审计人员亲自办理;对于因无法投递而退回的信函,要进行分析、研究、处理,查明是由于被函证者地址迁移、差错而致信函无法投递,

还是这笔应收账款本来就是一笔假账。 二是合理确定函证的范围和对象。审计人员应考虑成本效益原则,对函证的范围和对象应根据职业判断做出选择。在确定函证范围时应考虑的因素主要包括:(1)应收账款在全部资产中的重要性。如果应收账款在资产总额中所占比重较大,应相应扩大函证范围;反之,缩小函证范围。(2)被审单位内部控制的强弱。若内部控制较混乱,则相应扩大函证范围;反之,可以相应减少函证数量。(3)以前期间函证的结果。若以前期间函证时发现重大差异或有未曾回函的账户,应扩大本期函证范围,并把有问题的账户选为本期函证的样本。 另外,审计人员应选择大额或账龄较长项目、与债务人发生纠纷项目、关联方(包括持股不少于5%以上股东)项目、主要客户(包括关系密切的客户)项目、交易频繁但期末余额较小甚至余额为零项目以及非正常的项目等作为函证对象。 三是科学选择函证方式。函证方式分为肯定式函证和否定式函证两种。肯定式函证,又称正面式、积极式函证,就是向债务人发出询证函,要求他证实所函证的欠款是否正确,无论对错都要求复函。一般来说,相关的内部控制无效时,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评估为高水平;预计差错率较高;个别账户的欠款金额较大;有理由相信欠款存在争议、差错等情况应选择肯定式函证方式。否定式函证,又称反面式、消极式函证。它也是向债务人发出询证函,但所函证的款项相符时不必回函,只有在所函证的款项不符时才要求债务人向审计人员复函。一般来说,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持续经营》应用指南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 持续经营》应用指南 (2017年2月28日修订) 一、本准则的范围(参见本准则第一条) 1.《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及其应用指南规范了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的责任,并明确在该准则及其应用指南适用时,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可能被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并解释可能导致对被审计 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就其性质而言属于关键审计事项。 二、持续经营假设(参见本准则第二条) 对公共部门实体的特殊考虑 2.在公共部门实体,管理层同样需要运用持续经营假设。例如,《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列报》规范了有关公共部门实体持续经营能力的问题。持续经营风险可能主要源于以下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公共部门实体以营利为基础经营、政府的支持可能减少或撤销或者使公共部门实体私有化。可能导致对公共部门实体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包括公共部门实体缺乏继续存在所需的资金或出台影响公共部门实体所提供服务的政策。 三、风险评估程序和相关活动 (一)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参见本准则第九条)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 3.以下是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的示例。这些示例并不能涵盖所有事项或情况,也不意味着存在其中一个或多个项目就一定表明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财务方面: (1)净资产为负或营运资金出现负数; (2)定期借款即将到期,但预期不能展期或偿还,或过度依赖短期借款为长期资产筹资; (3)存在债权人撤销财务支持的迹象; (4)历史财务报表或预测性财务报表表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 (5)关键财务比率不佳; (6)发生重大经营亏损或用以产生现金流量的资产的价值出现 大幅下跌; (7)拖欠或停止发放股利; (8)在到期日无法偿还债务; (9)无法履行借款合同的条款; (10)与供应商由赊购变为货到付款; (11)无法获得开发必要的新产品或进行其他必要的投资所需的资金。 经营方面: (1)管理层计划清算被审计单位或终止运营; (2)关键管理人员离职且无人替代; (3)失去主要市场、关键客户、特许权、执照或主要供应商;

CPA审计实务中的函证及替代审计程序

遇到经济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668021714.html, CPA审计实务中的函证及替代审计程序 函证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了获取影响财务报表或相关披露认定的项目的信息,通过直接来自第三方对有关信息和现存状况的声明,获取和评价审计证据的过程。 一、运用误区 (一)函证及其替代审计程序仅在银行存款、借款、往来账款的审计中运用 日常审计实务中,由于对银行存款、借款、往来账款的审计中运用函证及其替代审计程序比较频繁,从而使一些注册会计师误认为函证及其替代审计程序仅在对这些账户余额审计时采用,忽视了在审计如其他单位代为保管或加工或销售的存货、保证或抵押或质押、或有事项、重大或异常的交易等其他账户余额和其他信息时的运用。 (二)询证函不是由注册会计师直接发出和回收

根据审计准则规定,询证函由注册会计师直接发出并由接受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回收。但是,一些注册会计师为了图方便或为了省事,往往将询证函的发送和回收交由被审计单位办理,这就可能使回函的可靠性受到严重影响。 (三)认为简单抽凭就是替代审计程序,而缺乏必要的专业判断 在审计时,一些注册会计师往往不能针对具体的账户实施专门的抽凭测试,而是随便抽凭,如审计应收账款时,仅是在各个应收账款明细账户中随便抽查几笔会计分录,或者即使是在同一账户中抽凭,但仍是没有章法,没有目标,抽凭量极少,表面看实施了替代审计程序,实际上仅是一般性的抽凭,有的甚至就是简单的抄录会计凭证,复印几份原始凭证,根本没有履行规范的抽凭测试程序,缺乏必要的专业判断,从而不能证明每一具体账户余额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正确性。 (四)对债权账面余额的认定不考虑可回收性 一些注册会计师认为,债权能不能正常回收是被审计单位的责任,审计只是负责确认账面数据的正确性,所以,许多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被审计单位的债权账项时,根本不考虑被审计单位债权的可回收性,往往仅凭回函证明或替代审计的结果就作出余额可以确认的审计

应付账款审计

难点专题讲座——应付账款审计 一)应付账款的审计目标 (1)确定应付账款的发生和偿还记录是否完整; (二)应付账款的实质性测试程序 1、获取或编制应付账款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报表数、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相符。(机械准确性) 2、进行分析性复核。(总体合理性) (1)比较本期期末与上期期末余额,分析波动原因; (2)分析长期挂账的应付账款,要求被审计单位做出解释,判断是否缺乏偿债能力或利用应付账款隐瞒利润; 注释:缺乏偿债能力,如果金额巨大,考虑持续经营能力;隐瞒利润,是虚构了购货业务,以虚增当期成本,隐瞒了利润。 (3)计算应付账款对存货的比率、应付账款对流动负债的比率,并与以前年度比较,分析整体合理性; (4)根据存货、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的增减变动幅度判断应付账款变动的合理性。利用相关信息来进行判断。 例:假如存货有较大增加变化,而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变化不大,如果应付账款变动较小,就要考虑,是本年对新增存货都付现了,还是有舞弊或错误的行为。

3、函证应付账款。(真实性、所有权、估价) (1)一般情况下,应付账款不需要函证, (2)而应收账款却必须进行函证。 函证方式——最好(但不是必须)采用积极形式,并具体说明应付金额。注册会计师必须对函证过程进行控制,要求债权人直接回函。对未回函的,应考虑是否再次函证。 替代审计程序: 如果存在未回函的重大项目,注册会计师应采用替代审计程序。比如,可以检查决算日后应付账款明细账及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核实其是否已支付,同时检查该笔债务的相关凭证资料(购货业务的原始凭证),核实交易事项的真实性。 注册会计师进行应收账款函证与应付账款函证的区别: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 应用指南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 ——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应用指南 (2010年11月1日修订) 一、被审计单位会计实务的质量(参见本准则第十五条) 1. 管理层需要对财务报表中的金额和披露作出大量判断。 2.《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1号—与治理层的沟通》及其应用指南包含对会计实务质量方面的讨论。在考虑被审计单位会计实务的质量时,注册会计师可能注意到管理层判断中可能存在的偏向。注册会计师可能认为缺乏中立性产生的累积影响,连同未更正错报的影响,导致财务报表整体存在重大错报。管理层缺乏中立性可能影响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存在重大错报的评价。缺乏中立性的迹象包括下列情形: (1) 管理层对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期间提请其注意的错报进行选择性更正。例如,如果更正某一错报将增加盈利,则对该错报予以更正,反之如果更正某一错报将减少盈利,则对该错报不予更正; (2) 管理层在作出会计估计时可能存在偏向。 3.《中国注册会汁师审计准则第1321号—审计会计估计(包括公允价值会计估计)和相关披露》涉及管理层在作出会计估计时可能存在的偏向。在得出某项会计估计是否合理的结论时,可能存在管理层偏向的迹象本身并不构成错报。然而,这些迹象可能影响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的评价。 二、披露重大交易和事项对财务报表所传递信息的影响(参见本准则第十六条第(五)项) 4. 按照通用目的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通常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对于通用目的财务报表,注册会计师需要评价财务报表是否作出充分披露,以使财务报表预期使用者能够理解重大交易和事项对被审计单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三、对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的说明(参见本准则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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