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浅析

我国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浅析

顶层制度设计

2017年9月22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了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意见》,对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作出全面部署。《意见》指出,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国防科技工业改革,形成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构建一体化的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

《意见》提出,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要坚持国家主导、市场运作,健全完善政策,打破行业壁垒,推动公平竞争,实现优胜劣汰,加快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坚持问题导向、务求实效,围绕“军转民”、“民参军”、军民两用技术产业化、军民资源互通共享等重点领域,突出解决深层次和重点、难点问题,向更广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发展;坚持协同推进、成熟先行,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作用,调动军工集团公司、军队科研单位和中科院、高等院校以及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其他民口单位等多方面积极性,形成各方密切合作、协同推进的强大合力,注重政策统筹协调,有序推进,成熟一项、落实一项。

相关部门已在加快推动军民融合。2017年1月22 日,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成立,《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十三五”规划》等政策文件相继出台。国防科工局发布《2017年国防科工局军民融合专项行动计划》,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意见》,印发并组织实施《“十三五”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规划》,强化顶层设计,推动重点区域军民融合率先突破;按照“同等能力同等对待”的原则,深化能力结构调整;落实国家关于部分区域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部署,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围绕已签订局省战略合作协议,推动落实一批重点事项和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军工企业“三供一业”移交,开展军工周边安全控制范围划定试点。与陕西等军工重点省份签订军民融合战略合作协议,抓好局省战略合作。深化民参军,推动军工开放发展,编制发布2017

年度《民参军技术与产品推荐目录》。支持民营企业承担投资项目,落实《国防科工局关于非国有企业申报军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支持具备条件、自身有意愿的民营企业承担军工能力建设项目。深化国有军工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改革。

完善政策环境,编制《涉军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军工事项审查申报指南》。深入推进军工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组织3家首批试点单位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

配合发展改革委遴选第二批试点单位,并组织实施;继续推进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加快军工资产证券化进程。加强军民科技协同创新。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编制《建立国防科技协同创新机制的意见》。发布“十三五”第二批国防特色学科名单,支持相关高校开展国防基础研究和军工特需人才培养。围绕国防特色学科体系中的学科方向设立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支持开展国防科技创新研究。现状和问题

总体上看,我国军民融合产业呈现出发展速度较快、但整体水平不高、产业融合问题较多的局面。2016年实现军民融合产值361亿元,科技贡献率达85%以上,军民融合发展速度较快。在政府的扶持鼓励下,目前全国2093家单位获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军工企业、民口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各占1/3。虽然我国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进步显著,但由于军民融合起步较晚,相关产业发展还存在诸多问题,目前军民融合度在40%上下,正处于军民融合发展初期向中期迈进、由初步融合向深度融合推进的阶段。与发达国家军民融合产业的发展程度相比,存在较大差距。

军工产业市场开放程度偏低,准入门槛较高。私营企业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需要取得军工四证,取证过程由文件审查和现场审核组成,军方是最终用户,起主导审查作用,最终进入装备承制单位目录的周期一般为2~3年。实际上具备四证远远不够,各领域、各部门甚至在军工企业层面都设置

了相应的门槛,国防工业管理部门、军队、部分军工集团各自认证范围不兼容、不通用。即使就军方而言,装备研制生产也尚未实现集中统管。

军民渠道信息不对称,信息资源整体开放不足。我国装备采购运行机制仍带有计划经济体制痕迹,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绝大部分还是由国有军工企业完成,并受制于保密等诸多因素,军民间未建立权威、畅通的信息交互机制。国有军工企业在专属领域深耕多年,建立了完整的信息获取渠道,而民营企业对市场、产品需求信息掌握不足或滞后,需求导向模糊,或通过非制度化渠道如私人关系获得信息,成本很高。军工集团分工明确、市场垄断,长期缺乏竞争,以订单和标准采购等方式解决技术难题,民营企业难以通过技术转让获得市场准入,且装备采购部门不了解民营企业科研生产能力,积极性不高,招标过程邀标不全导致竞争不足。目前军工行业的利润主要来源于前两个“三分之一”。除少数单位外,与军工不相关的民品大部分利润较低甚至亏损。预计到“十三五”末,通过大力发展军工高技术产业,军工高技术产业产值比例有望大幅提高,军工集团产业结构得到整体优化。有关部门还将继续推动军工开放,进一步简化军工准入政策,重点建立军民供需信息对接机制,实现军工服务技术资源整体开放。

军民条块分割,资金支持不同。国有军工企业不仅可以优先

获得政府的军品订货,而且可以得到政府在技术改造和产品开发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和技术支持。产业扶持对国企和民企还有较为严格的区别,民营企业即使能力具备,也未必能直接承担军方的大中型科研项目。而军选民用装备的采购模式为“三自一参与”,即企业自筹资金、自主研制、自主开发,军方参与,这意味着军方前期投入和科研费很少甚至没有。此外,军品技术要求高、质量要求严、后续保障时间长,且装备需求有限,对于追求规模化生产、最大化效益的民品制造商来说,军品订单得不到固定资金支持以及需求较少是重大问题,民营企业只有在具备明显技术优势和成本控制优势条件下,才有机会参与到军工科研项目的竞争中。思考与建议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军民融合的战略机遇期,也是军民融合由初步融合向深度融合推进的过渡阶段,要深入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着眼解决制约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发展的瓶颈,发挥供给方的主动性,以能力建设带动军民融合的现实需求和潜在需求,以改革驱动激发军民融合创新活力,催生新质力量和增长点,加快形成军工产业的新技术、新产品和新业态,形成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发展的新需求。

实行“多证合一”的市场准入制度。为真正简化程序、降低民参军门槛、加快吸纳优势民营企业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选择将保密资格认证和质量体系认证与装备承

制单位资格审查脱钩,质量体系审核不再作为资格审查的前置性条件,以及承担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必备条件。装备承制单位根据承制装备涉密情况,自行按照程序申请保密认证,同时企业可在国家认可的第三方军工产品质量体系认证机构内自行选择申请认证,由认证机构出具认证证明。最后,将许可证与之结合,通过联合审查、共同办理,简化“民参军”门槛,为民营企业进入提供“一站式”的高效便捷服务,提高私营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加强信息互通,完善军地需求对接,推动民用高端产业和国防尖端武器装备并行发展。为此要建立和完善军民信息互通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军民融合载体的作用,同时加快国防知识产权的转移和转化,积极拓展科技成果交流和转化渠道。一方面,将军工的创新成果深度融合于经济社会各领域,在优势军品技术的基础上,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对技术进行二次开发利用,使民口企业充分利用军工领域的先进技术成果,推动民用技术升级,并真正实现产业技术的自主可控,提升全社会的创新力和生产力,使军工科技成果为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发挥有力的引领带动作用。另一方面,以国防建设需求为牵引,积极构建对接洽谈平台,将军用产品的高技术诉求与企业研发生产有效对接,将军事需求科学转化为工程化描述,并及时向“参军”民口企业公布相关需求信息,充分调动民口企业积极性并发挥民企的能力优势,

及时将民用技术、民间资源最大限度应用于军工领域和军事系统,降低国防建设成本,提高资源使用效能,推动民用高端产业和国防尖端武器装备齐头并进。完善军民需求对接、推动国防科技军民融合产业深入发展也是加快工业转型升级、建设制造强国的有力抓手。要大力发展核能、航天、航空等典型军民融合产业,调整优化船舶产业结构;加快发展特种化工、电子信息、智能制造、环保、新材料、新能源等国民经济亟需的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助推“中国制造2025”实施,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拓展军民融合领域融资渠道。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为此,构建国家军民融合金融支持体系的一个重要内核,是尊重市场规律,实现金融创新与军民融合发展的有机结合。以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为例,通常需要经历培育、发展、升级等多个阶段,不同发展阶段面临的技术特征、风险特征和投入需求也各不相同。因此,运用多种金融支持手段,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作用,是实现科技创新链条与金融市场链条形成合力的根本保证。

当前可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重点突破:一是以军民融合实体经济需求为导向,以提高直接融资产品数量和资产规模为重点,积极发展股票市场、债券市场、金融衍生品等资本市场。一方面,适度放宽军工企业发债条件,增加企业债

券用于国防科技、军民两用技术和产品领域的规模;另一方面,支持创新能力强、融合潜力大的中小微企业通过上市融资、发行债券,或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券等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二是搭建方便快捷的军民融合投融资平台,通过推进各类金融机构大数据基础支撑平台建设,建立覆盖国际、国内的军民融合项目库,支持具备条件的金融机构谨慎稳妥开展综合经营。三是积极引导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天使投资基金健康发展,加快完善中小微企业股权市场,根据研发、设计、应用的阶段特征和需求,建立完善的军民融合金融支持体系和产品,增强服务中小微企业的能力。本文节选自《舰船知识》2018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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