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现状及对策

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现状

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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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现状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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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月日

摘要

2015年,我国军民融合工作全面提速,向深度融合的方向大步迈进。军地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各项政策红利逐步释放,军民结合产业发展态势良好,国防科技创新能力有所提升。但是当前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需要关注的问题:军工科研院所深入改革,典型军民结合产业良性发展,军民融合协同创新模式构建,民参军渠道畅通等。预计2016年,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将是国家及地方国防科技工业“十三五”规划编制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类利好政策将会继续推出,军工行业改革将稳步开展,民技参军、民资参军、民智参军的深度将加大,军民融合将迎来新一轮发展高潮

目录

第1章引言 (4)

第2章我国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现状和环境分析 (5)

军民融合工作继续扎实推进 (5)

针对军民融合的专题调研工作延续开展。 (5)

(5)

(5)

政策法规建设将不断完善 (6)

典型军民结合产业趋于理性发展 (6)

民用核能 (6)

民用航天 (6)

民用航空 (6)

民用船舶 (7)

军工电子 (7)

民爆行业 (7)

军工行业改革将稳步开展 (7)

第3章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中的问题 (9)

关注军工科研院所改革问题 (9)

关注重点军民结合产业发展问题 (9)

关注军民融合协同创新问题 (9)

关注民参军体制机制等问题 (10)

第4章应采取的对策建议 (11)

通过法治方式推动军民深度融合 (11)

稳步推进军工科研院所改制 (11)

促进重点军民结合产业升级 (11)

尽快建立健全协同创新机制 (12)

继续推动民参军相关制度改革 (12)

第1章引言

2013年3月11日,在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解放军代表团全体会议时,习主席指出,要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努力实现富国和强军的统一。他还强调,“要进一步做好军民融合式发展这篇大文章。”

围绕在新的起点上推进统筹建设,习主席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这是对党处理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关系历史经验的总结和运用,为新形势下统筹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作为时代科技的制高点,高新技术产业引领发展潮流,是军民深度融合的重点。进一步推进军民融合向深度发展,还需要我们充分发挥市场经济的基础作用,在完善市场经济条件下推进。我们要抓紧转变国防科技成果消机保密理念,尽快转化为民用科技成果,使其在经济建设中迅速转化为国防综合实力。同时,要勇于打破利益藩蓠和垄断,我国目前有13万家民营高新技术企业,只有500多家民营企业进入了军工行业,很多高新技术企业在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产业方面都不输于传统军工企业,有的技术水平甚至还领先。如果不能出台相应的政策,从信息沟通、税收优惠、融资投资、风险补偿等等方面进行评估和监督,就很难使其融合、深入发展。

融合式发展不仅是要引导国家经济社会资源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同时也要最大限度地发挥国防建设对国民经济的积极作用。实现利益共享,追求双赢乃至多赢,这是军民融合式发展题中应有之义。军地结合产业受到“热捧”。用军工行业拉动经济增长、促进政府转型,成为不少地方政府的共同选择。截至目前,在北京、陕西、湖北、湖南、四川等地,已有24个国家级军民结合产业基地。专家认为,发展高技术的军工产业,通过航空、航天、船舶、核能和电子等产业的带动,逐步完成产业结构的升级,进而提高信息化时代的国家核心竞争力,这是利国利军利民之举。

自2014开始年,军民融合工作全面开展,总体上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重要场合强调要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军地相关部门主动作为,加快了融合步伐。展望2016年,军民融合各项利好政策将会进一步出台并落实,为推进军民资源共享、军民结合产业发展、军民用技术双向转移、国防科技工业改革、协同创新等营造较好的发展环境,逐步形成全军全民大融合的发展态势。

第2章我国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现状和环境分析

军民融合工作继续扎实推进

2014年,国家高层对军民融合保持高度关注,习近平主席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解放军代表团全体会议上以及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时,都强调要坚定不移走军民融合式创新之路。预计2015年,中央及各相关领导将继续关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并将其作为国家及地方国防科技工业“十三五”规划编制的重要内容之一,军民融合相关工作将扎实推进。

针对军民融合的专题调研工作延续开展。

2014年,围绕军民融合工作国家相关部门领导进行了密集的专题调研。7月2日至5日,马凯副总理先后到洛阳、武汉等地调研,考察军工及民口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6月29日至7月1日,许达哲副部长在黑龙江省开展调研;9月1日至5日,万钢部长等相关领导在湖北就“军民融合式科技创新发展”进行专题视察。所有调研的核心议题均指向军民融合。预计2015年,在调研基础上,相关部门将深入分析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全面研究并落实军民融合的战略部署。

借助各类公开性活动扎实推进具体工作的落实。

2014年,围绕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这篇大文章,军地双方主动作为,积极开展各类活动。5月26日,总装备部、工信部、国防科工局、全国工商联联合举办了首届“民营企业高科技成果展览暨军民融合高层论坛”,160余家民营企业参展。10月16日,第二届中国(绵阳)科技城国际科技博览会举行,在军民融合创新发展论坛上,分享并探讨了“军民融合”成功经验和发展新途径。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4年10月底,全国性的军民融合相关论坛、学术交流、座谈会各类学术会议15余次。预计2015年,针对军民融合的相关活动将继续举行,切实推动具体工作的落实。

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将取得新突破。

2014年,国家军民结合公共服务平台运行良好,为社会各界提供了高质量的服务。总装备部正在建设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站,计划做两套系统:对于涉密信息,将在涉密系统中通过分级分类进行定向发布;对于非涉密的采购需求、公开招标、军品配套要求等将在互联网上公开发布,并提升平台互动功能,目前已取得了阶段性进展。预计2015年初,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站将进入运行阶段,与军民结合公共服务平台形成顺畅的交互机制,共同助力军民融合。

政策法规建设将不断完善

2014年4月,为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促进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指导意见》。该文件针对军工开放、民参军、军民资源共享、军民科技成果转化、军民结合产业、公共服务体系等提出了针对性意见,是对前期军民融合相关政策的进一步细化,利于军民融合向纵深发展。5月,针对民参军,总装备部、国防科工局和国家保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吸纳优势民营企业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的措施意见》,提出了改进工作的八项主要措施,为优秀民企参军构建起协调顺畅、简明规范、高效有序、安全保密的准入管理制度打下良好基础。10月9日,国防科工局组织召开的座谈会,讨论《国防科技工业全面深化改革总体方案(征求意见稿)》和《关于推进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建议(征求意见稿)》,并提出意见建议。预计2015年,在强军战略和深化改革的推动下,相关部门将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运用法治方式推动军民融合,针对军品采购定价制度、合同管理的相关细则以及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若干政策建议有望年初出台。

典型军民结合产业趋于理性发展

国家和地方政府借助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有利时机,加速军工先进技术、产品向产业化发展。特别是在一些传统的军工大省以及民用高技术水平较高的地区,军民结合产业尤其是具有核、航天、航空、船舶、兵器等军工特色的传统优势产业,在国家及地方一系列政策引导下,保持了稳速发展态势。

民用核能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民用核能体系,相关技术不断提升。我国三代核电在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基础上,通过消化、吸收、再创新,部分技术已达到世界领先水平,核电设备制造国产率得到提高,如中广核位於阳江的机组国产化率最高可达85%。预计2015年,在采取国际最高安全标准的前提下,设备国产化率进一步提升,开发海外市场力度将加大,国内东部沿海地区新的核电项目建设也将提速。

民用航天

航天技术应用已辐射到新材料、新能源、精密制造等民用领域,民用航天产值已占到航天总产值半壁江山。其中,北斗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核心技术取得较大突破,部分芯片的主要指标已接近国际水平。北斗产业园也逐步覆盖全国各大区域,基本形成了基础产品、应用终端、系统应用、运营服务相对完整的产业链。预计2015年,航天军民两用技术发展将持续加快,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卫星应用向业务服务型转变的趋势凸显。

民用航空

我国民航产业在世界经济复苏艰难、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2014年,C919大飞机、ARJ21涡扇支线飞机项目不断取得新进展,充分带动了相关产业发展,但不可否认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与国际发达国家仍存在较大差距。在通用航空领域,我国虽然尚处起步阶段,但发展势头较猛,全国已建成140多个通用航空产业园。预计2015年,国家将在航空动力、材料等方面继续加大研发投入,C919大型客机或将完成总装并首飞,通航产业规模将保持低速增长。

民用船舶

2014年,船舶工业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我国船舶出口额、主营业务收入整体上保持增长。尤其是海洋工程装备行业增长加快,接单占比保持全球第一,其中,上半年新签各类海洋工程装备81艘(座),占世界市场份额提高到32%,居全球第一。技术水平也不断提升,4月,我国自主研发的迄今下潜最深、国产化率最高的无人遥控潜水器系统“海马号”通过了海上验收。预计2015年,船舶行业继续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经济效益以及船舶出口将延续增长态势。

军工电子

虽然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已居全球前列,但国防工业部分关键技术领域,如芯片等核心元器件距离国际领先水平差距依然非常大。在未来装备信息化趋势下,通信、探测识别、精确制导等将成为重要的发展趋势。预计2015年,将持续加大军事信息化建设投入,进一步提升军工服务器、电脑CPU等核心功能器件的国产化替代进程。

民爆行业

在国民经济稳步发展、能源需求持续旺盛、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规模不断加大的拉动下,2014年民爆行业总体保持稳步增长的态势,上半年,行业累计实现经营总收入亿元,同比增长%。同时,产品结构得到不断优化,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预计2015年,下游的基建行业将继续拉动民爆行业发展,东部沿海地区向中西部地区转移步伐也将加快,产业布局将日趋合理。

军工行业改革将稳步开展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我国经济及资本市场产生了重大影响,2014年也因此被称为深化改革元年。6月28日,首届中国军工产融年会举行,来自国家相关部委、科研院所、军工集团、民口配套企业、投资机构等200余家单位参加,探讨如何通过资本市场更好地推动军工行业改革。7月,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制定印发了《集团公司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4-2015年工

作要点》,大力推进“无禁区”改革。同时,军工行业中被认为科技实力最为雄厚、具有最优质的资产的科研院所改制试点方案已上报有关部门。10月13日,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明确披露,旗下科研院所已经完成了“一所两制”改革,将成立四大科技产业控股公司作为平台公司,方便科研院所资产注入上市公司。

预计2015年,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与军工行业相关的配套政策,如国防科技工业改革总体方案、军工科研院所分类改革方案等将陆续出台,军工行业将迎来新的改革高潮。

第3章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中的问题

关注军工科研院所改革问题

军工科研院所改制已是大势所趋,从目前正在论证实施的军工科研院所改制情况看,还存在诸多难点。一是目标的清晰界定。正在论证实施的改革方案,主要参照地方事业单位改革模式,简单地对军工科研院所按照统一分类的原则和标准进行分类,院所的改革目标和规划尚未从根本上全面论证清楚并加以界定。二是院所的分类。军工科研院所经过多年的建设发展与调整,许多单位已与最初定位有了很大不同,综合型院所明显增多,职能任务可能涉及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先期技术开发、演示验证、型号研制和试验鉴定、技术基础等一个或多个领域,很难按照统一分类的原则和标准将其简单地划分为公益一类、二类或企业。而且未来院所应划为哪一类,由国家还是院所自身来定也有待进一步科学论证。三是相关配套政策跟进。院所改制后科研任务管理如何调整,国防基础研究任务如何保证,军工技改资产如何管理,事业费取消或大幅度减少后如何扶持和激励人才,等等,都需要有一整套新的系统完善的配套政策。目前军工院所改革论证中大家观望多、取舍难。

关注重点军民结合产业发展问题

随着军民融合程度不断加深,军民结合产业覆盖的范围也在不断扩大,既包括传统的“四民”(民用核能、民用航天、民用航空、民用船舶),也包括利用国防科技优势发展的、与军工技术同源或工艺相近的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安防产品等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不同产业的发展思路和发展路径不能一概而论,部分产业在发展过程中由于缺乏规范管理、合理引导,致使产生重复建设、同质化竞争等众多问题。如船舶工业在快速发展过程中就积累了一些深层次的问题,表现在创新能力不强、结构性矛盾突出、产能过剩矛盾加剧等;卫星导航与位置服务产业尽管发展空间巨大,园区建设异军突起,但大多园区同质化现象较为突出,地理位置分散,行业排名前10位的企业市场占有率不足全国6%,且绝大多数为小微企业,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产业集群式发展;通用航空产业,随着低空空域的逐步开放,地方政府及民间资本对通

航领域的投资热情高涨,全国各地纷纷上马通用航空项目,通航产业园遍地开花,但是依然缺乏规划,同样出现了产品结构雷同、投资单一、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低、产业集中度较低等问题,产业集群建设和市场发展环境都远未成熟。

关注军民融合协同创新问题

协同创新作为一种高效的创新组织模式,对于提高科技创新效率发挥重要作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特别指出“要健全国防工业体系,完善国防科技协同创新体制”。但是由于技术创新主体、自主创新层次、军民通用标准等的不协同,我国国防科技协同创新的体系还未完全建立。首先,我国军民科研任务管理缺乏顶层统筹,尚未在国家层面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领导体制。民口科研管理机构有科技部、教育部、工信部、发改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等;军口科研管理机构有总装备部、工信部、国防科工局、发改委等。现行的科研管理体制在国家层面存在的多头分散、政出多门等现象,无法实现军、民科技创新活动的统筹协调。其次,军民分割、行业分割、自我封闭等现象依然不同程度的存在,各类创新主体之间存在一定的组织壁垒,不利于政产学研协同攻关局面的建立。此外,国防重大科技难题的研发投入方面,由于受国防特殊性要求、知识产权制度等的影响,尚未建立起政府、军方、企业、社会资本协同投入的多元化国防科技投资模式;信息交互方面,具备较强专业水平、权威性和公信力的服务平台相对较少,特别是体现军与民特质的要素融合平台更加缺乏,信息交流不畅通、不对称较为突出,相关主体对接不畅。多种因素交互,致使科研生产重复、浪费现象严重,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的格局难以形成,影响了国防研发能力和产业技术水平的提高,大大降低了创新效率。

关注民参军体制机制等问题

民营企业参与军品科研生产尽管取得了不小进展,但由于受诸多因素影响,民参军过程依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管理体制上,准入程序严格,民企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所需资质的审查论证及管理涉及到政府和军方多个部门,虽然《关于加快吸纳优势民营企业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的措施意见》今年已出台,但是申请流程长、牵涉部门多等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而且在“四证”办好后,企业在后期维护上也要投入较大的人力和物力;在机制上,面临信息不对称、交流机制不畅等问题,尤其是民企获取军方需求信息难度较大,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多数民企参与程度还不是太深,长期以来基本只能承担三级以外的配套任务,很难从军方或总承单位及时获取技术产品的需求信息,导致自身技术产品与军方需求不能很好的对接;在政策上,军民用标准、投融资、知识产权等政策一定程度上已不能适应当前形势,亟待更新完善。受上述多重因素不同程度的制约,目前民参军的深度和广度尚显不够。

第4章应采取的对策建议

通过法治方式推动军民深度融合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明确讲到“加强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法治保障”。未来要积极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军民深度融合。首先,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统一思想,科学把握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战略目标和重点,切实形成合力。其次,相关机构协同,主动作为,建立健全法规制度。通过全面梳理军民融合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认真分析制约军民融合的体制性障碍和政策性问题,在找准突破口和切入点的基础上紧密围绕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抓好军民融合相关法制建设,出台针对性地的意见和建议,如改进技术

保密制度、军民技术统一标准等,确保高层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得到落实。

稳步推进军工科研院所改制

在研究和推进军工科研院所改革的过程中,可借鉴和学习美国和俄罗斯的成功经验,将基础性、共性技术研发机构与企业分开,但始终要保证一支强大的国防科研“国家队”。首先国家需针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型号研制等不同阶段科研特点,对军工科研院所进行科学分类和界定,然后明晰改革思路和方案。对于从事基础性、战略性、前沿性科学研究和共性技术研究的军工科研院所,继续作为国家行政事业单位,统归政府直接管理,并由国家建立稳定的科研支持机制,专门从事该类国防科研。而应用型的工程类、工艺类军工院所走市场道路,进行转企改制。其中,以先期技术开发、演示验证和型号研制为主的科研任务,统一划归为转制企业或军工企业进行管理;而以应用研究为主的科研任务,根据不同情况由国家相关单位和企业分别或共同管理,促进产研结合。在明晰思路的基础上,再选定部分针对性科研院所进行先行试点。

促进重点军民结合产业升级

首先,国家需要加强全国军民结合产业发展的统筹规划,对重点发展产业进行全国一盘棋式的规划管理。然后,针对军民通用性强、市场前景广阔的高新技术产业,出台规范管理的相关政策加以支持,引导并加速其成长和推广应用。此外,对于重点关注产业,未来还要围绕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夯实基础,着力核心关键技术研发和市场培育,增强国际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如船舶工业重在创新驱动,大力发展高技术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航空工业重在加快培育和发展通用飞机、民用直升机、大型飞

机等,解决动力、材料发展等滞后问题;航天工业重在推动国家空间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军民用卫星的统筹;核工业重在解决核动力关键软件自动化、后处理、核安全等瓶颈问题,大力发展民用核材料产业;军事电子工业重在突破芯片、关键电子元器件、基础软件、服务器等核心技术,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国产化替代水平。

尽快建立健全协同创新机制

建立军民融合协同创新机制,首先必须结合实际,在国家层面强化统筹规划,在科技研发活动及生产制造活动之间建立有效的衔接网络,实现从基础研究到产业发展创新链路合理有序的全过程管理。其次,国家在政策上也要积极鼓励协同创新。如完善知识产权激励制度,强化知识产权的运用和保护,使得民口科研生产单位能“放心”参军、“全心”合作。再次,提高主体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学习借鉴美国国防部高级研究计划局DARPA科研模式,成立专门部门,全世界、全领域、全方位扫描高端技术和人才,建立森严的项目决策体制和宽容失败的管理理念。此外,协同创新过程中要高效利用好国防科研投入,提高关键技术的自主创新能力,重点突破关键原材料、核心元器件、军用动力、先进制造工艺、计算机基础软件等技术瓶颈。

继续推动民参军相关制度改革

首先,加大前期政策的落实,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其次,深入贯彻新一届政府机构职能转变的思路与要求,政府在许可申请指导和军品市场监管方面加大力度,努力营造适度竞争、规范有序并充满活力的军品市场环境,全力推进军品市场有序开放。第三,在“四证”申请办理方面,探索合并、简化的可行性,审查机制上进一步优化相关程序。一是建立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与军队装备管理部门联合审查制度,审查论证结果双方予以认可。同时,加强二者的沟通协调,探索解决双重认证的问题。二是采取“多证联审”,划分审查论证机构责任区域,赋予部分有能力的中介组织承担审查认证职能,减少现有审查机构的工作量和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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