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练习题

物权法练习题
物权法练习题

物权法试题2

一、单项选择题

1.甲租住乙的房屋,后邻居丙施工时将沙土堆放在甲租住的房屋门前,给甲的生活造成了极大不便。甲要求丙挪走沙土,丙以甲并非房屋所有人为由不予理踩。下列说确的是()A.甲并非该房屋的所有人,应当由房主乙来主权利

B.甲虽然并非所有人,但是其基于合法占有,可以提起占有之诉

C.甲应当首先要求乙向丙主权利

D.因为房屋并不在乙的控制之下,所以乙没有义务向丙主权利

2.下列属于法定动产物权的是( )

A.别除权B.留置权

C.地役权D.国有土地使用权

3.下列物权的保护方法不能以自力救济的方式行使的是( )。

A.排除妨碍请求权B.且确认物权的请求权

C.返还原物请求权D.消除危险请求权

4.下列不属于物权客体的有( )。

A.金星B.专利权C.水D.尸体

5.1991年某准备出卖自己的房屋。郝某表示愿意购买,双方于1992年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某也听说了某卖房的事,找到某要求将房子卖给他,并许诺多出1万元。某碍于某是熟人,就另行与某订立了合同,并办理了

房屋过户。郝某得知后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如何判决?( )

A.房屋归郝某,某向某承担违约责任

B.房屋归某,某向郝某承担违约责任

C.房屋产权登记有误,应重新登记给郝某

D.以上说法都不对

6.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归( )所有。

A.发现人B.土地使用权人

C.国家D.发现人和土地使用权人

7.王、两家同住村。王家有于王达,家有女美,两人正在恋爱。两家为子女结婚住房问题议定由家出钱,王家出工,在王家已经有的三间平房上加盖上房三间作为新人成亲之用,双方对上房三间的归属未作约定。上房三间盖成后,王达和美因性情不合解除恋爱关系。为此,王、两家反目成仇,并对房屋所有权属发生争议。根据民法原理,上房三间的所有权应归谁?( )

A.王家因附合而取得所有权,但应返还家所出之钱

B.王家因加工而取得所有权,但应返还家所出之钱

C.家因出钱而取得所有权,但应给王家适当补偿

D.王家和家因合作建房而成为房屋的共有人

8.某宾馆为了8月8日的开业庆典,于8月7日向电视台租借一台摄像机。庆典之日,工作人员不慎摔坏撮俾机,宾馆遂决定按原价买下,以抵偿电视台的损失,遂于8月9日通过向电视台负责人表明此意,对方表示了同意。8月15日,宾馆依约定向电视台支付了价款。摄像机所有权何时转移?( )

A.8月7日B.8月8日

C.8月9日D.8月15日

9.下列哪个属于无主物?( )

A.混合物B.抛弃物

C.遗失物D.附合物

10.甲、乙、丙、丁共有一轮船,甲占该船70%份额。现甲欲将该船作抵押向某银行贷款500万元。如各共有人事先对此未作约定,则甲的抵押行为( )。

A.无须经任何人同意

B.须经乙、丙、丁一致同意

C.须经乙、丙、丁中份额最大的一人同意

D.须经乙、丙、丁中的两人同意

11.甲于1990年与乙结婚,1991年以个人名义向其弟借款10万元购买商品房一套,夫妻共同居住。2003年,甲乙离婚。甲向其弟所借的钱,离婚时应如何处理?( ) A.由甲偿还B.由乙偿还

C.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D.主要由甲偿还

12.1999年,某和某共同出资购买了两辆货车搞运输,并各负责一辆的运营。2000年,某开车滚下山崖,货车严重毁损。某要求某分担损失,某抗辩说虽然车是两人一起买的,但实际上各负责一辆,故该损失应当由某一个人承担。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某和某是共有关系

B.某和某各负责一辆车,该车的利润、损失等也应由一人负担

C.损失应当由两人分担

D.两人之间如果约定有各自所有的份额,那么应按份额承担损失

13.原告与被告合伙筹建一个工厂,由于双方都没有投入资金,故约定经营的盈余与亏损分别按照50%的比例分配和承担,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该厂建成后,实质的工作一直主要由原告方来完成。一年后双方产生分歧欲解散合伙,但对财产分割产生争议。原告方主自己承担了大部分工作,应该多分。被告则主按照约定平均分配。则( )。

A.双方虽然没有书面协议,但是双方对约定没有争议,且按约定实施了一年之久,应当认订约定有效

B.虽然原来存在约定,但是由于原告付出了更多的劳动,对合伙财产应当多分虽然双方有口头伪约定,但是由于没有签

C.订书面协议,对双方并无约束力

D.以上说法均不对

14.依照民法理论,下列不属于用益物权的是( )。

A.土地承包经营权B.地役权

C.典权D.留置权

15.某村村民周某和林某为了土地耕作的方便,于2003年6月双方互换了5亩耕地,并签订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协议,在发包方处进行了备案。互换1年后,周某认为林某的土地没有自己原来的土地肥沃,于是要求解除合同,换回土地。则( ).

A.村民的承包经营权受到法律保护,应当换回

B.双方达成的协议不受法律保护,应当换回

C.双方达成的协议有效,不应换回

D.以上说法均不对

16.有关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下列说确的是( )。

A.仅限于招标、投标方式

B.应当签订出让合同

C.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出让合同生效时设立

D.是无偿的

17.下列有关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土地承包经营权仍然存在

B.转包期不应超过承包经营期限

C.转包期可以由转包合同自由确定

D.转包不同于转让,转包后承包人仍旧是承包经营合同的主体

18.按照我国法律,关于质押与留置权的下列说确的是( )。

A.两者都可以以动产权利为标的

B.留置权是法定的,而质押是约定的

C.留置权与质押并存时,留置权优先

D.留置权与质押并存时,效力相同

19.方某向某借款1万元,某要求其提供担保,方某说;“我有一部手提电脑被某租去用了,就以它作质押吧,但租金不作质押。”同窟,遂付款.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A.某实际占有电脑时质押合同才生效

B.如某书面同意,则质押合同生效

C.如某收到关于质押的书面通知,则质押合同生效

D.如质押合同生效,则某有权收取电脑租金

20.王星为做生意,向朋友某借钱10万,由朋友郭某提供价值7万元的房屋一间做抵押,为了省下登记费用,王星经某同意没有办理房屋某。但因为某用不着电脑,所以仍旧放在王星处。一年后,王星生意亏损无力还债,某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和质权。本案中抵押权和质权的效力如何?( )

A.抵押权和质权都有效

B.抵押权有效,质权无效

C.抵押权和质权都无效’

D.抵押权无效,质权有效

21.甲将房屋一间做抵押向乙借款20000元。抵押期间,知情人丙向甲表示愿以30000元购买甲的房屋,甲也想将抵押的房屋出卖。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甲有权将该房屋出卖;但须事先告知抵押权人乙

B.甲可以将该房屋出卖,不必征得抵押权人乙的同意

C.甲可以将该房屋卖给丙,但应征得抵押权人乙的同意

D.甲无权将该房屋出卖,因为房屋上已设置了抵押权

22.下列财产中,不舶质押的财产包括( )。

A.笔记本电脑B.船舶

C.房屋D.商标专用权

23.根据《物权法),质押财产的孽息( )。

A.由所有人收取,归所有人所有

B.由质权人收取,归质权人所有

C.由所有人收取,归质权人所有

D.由质权人收取,归所有人所有

24.有关抵押合同的说确的是( )。

A.只能采用书面形式

B.既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

C.当事人可以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在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

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D.抵押合同自登记时生效

25.下列抵押无效的是( )。

A.甲以其与乙共同共有的财产设定抵押,未经乙的同意

B.甲以其与乙共有的财产设定抵押,乙知道但未表示反对

C.甲乙分别占有一套房屋的一半,甲以其所有的部分设定抵押,未经乙的同意

D.甲乙分别占有一套房屋的一半,甲以其所有的部分设定抵押,乙知道但未表示反对26.甲有一套房屋,其将该房屋抵押给乙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不久之后,甲又将房屋抵押给了丙,但一直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后来,甲擅自将房屋转让给丁,并办理了过户登记。下列说确的有( )。

A.甲与丙之间的抵押合同没有生效

B.乙不得对该房屋行使抵押权

C.不经乙的同意,甲可以把房屋转让给丁

D.丙不得对房屋行使抵押权

27.甲遗失一部相机,乙拾得后放在办公桌抽屈,并贴了招领启事。丙盗走该相机,卖给了不知情的丁,丁出质于戊。对此,下列哪种说法不正确()

A.乙对相机的占有属于无主占有

B.丙对相机的占有属于他主占有

C.丁对相机的占有属于自主占有

D.戊对相机的占有属于直接占有

28.下列物权中,属于担保物权的有( )

A.留置权

B.典权

C.土地承包权

D.国有土地使用权

29.甲向法院主其对乙的房屋享有居住权。甲就此详细询问了律师。律师给出的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甲有权对乙的设立居住权的房屋行使占有和使用权

B.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对于住房附属的树木及果实等自然孳息,甲享有收取的权利C.甲使用乙的设立居住权的房屋不需要支付对价

D.甲使用乙的设立居住权的房屋不需要支付必要费用

30.甲欠乙人民币20万元,以自己的一辆汽车作为抵押担保。乙死后,其继承人丁放弃继承该20万元的继承权,则下列说确的是:( )

A.丁可以单独保留抵押权

B.丁不能单独保留抵押权

C.丁不能放弃该债权

D.以上都是错误的

二、简答题

1、简述物权法的调整对象。

2、简述物权客体的围和特征。

3、简述物权变动的基本形态。

4.简述共有的概念、特征。

5.简述最高额抵押的特征。

三、案例分析

1.1995年10月31日,被告为装修富利达地下商贸城,与原告汇通支行签订了两份借款合同,约定:汇通支行分别借给富利达公司人民币610万元、美元100万元,借款期限分别为4个月、5个月。双方同时签订了两份抵押合同,约定:富利达公司以其对富利达地下商贸城拥有的管理权和出租权分别为这两笔借款进行抵押担保。汇通支行于签约当日分三次向富利达公司发放了人民币610万元和美元100万元的贷款。这笔借款到期后,汇通支行仅收回利息人民币113 562.60元和美元11 248.84元。至1997年9月20日,富利达公司欠汇通支行借款本金人民币610万元、美元100万元,利息人民币1 726 128.3元、美元146 860.28元。汇通支行因此提起诉讼。

请问:(1)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是否有效?

(2)试结合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分析本案双方当事人合同所设抵押权的效力。

2.甲因为要调往外地工作,欲将家里的财产变卖,甲的朋友乙知道后同甲商量,要求甲

把彩电卖给他。双方协定的价格是1 500元。6月1日,乙将钱交给甲以后,乙将电视装上车欲将电视拉走。甲想起自己还有一个月才走,就问乙能否借

用一个月?乙同意。7月1日,乙将电视拉回家,到家后,当他接通电源,电视机不显示图像,乙认为甲的电视机在卖给他之前就坏了,就把电视机又给甲送回来,要求甲把钱退给他。甲请来修理电视机的技术人员检查,认为是搬运不当显像管损坏。乙坚决不要电视机了,要求甲退钱。如果甲一定要将电视卖给他,那就退给他电视的修理费将近500元。试根据民法理论分析以下问题:

(1)甲交付电视机是采用的什么样的交付方式?

(2)电视机的所有权是否已经转移?如果是,何时转移?

(3)甲是否应当承担电视的修瑾费用或者收回电视?

(4)结合民法理论,结合本题谈谈动产的交付问题。

3.2003年6月,某同仇某签订了为期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仇某的一套两室一厅的住房居住.2004年5月,双方房屋租赁合同即将届满时,某提出续签一年合同的请求.仇某因自己的儿子要结婚,需要住房,拒绝了某的请求。但是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某仍然居住在该房屋中,对仇某提出腾还房屋的请求不予理睬。仇某无奈,于2004午7月12日趁某外出之际,扭开门锁,将某的物品从房中搬出。某闻讯后急忙赶回予以阻止,双方发生纠纷。某起诉到法院,以仇某私闻民宅为由要求其赔偿损失。仇某则以某侵犯其所有权为由提起反诉,请求法院判令某腾房。

请问:本案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4.三与四是同村相邻邻居关系,三居西,四居东。1986年3月,该村几户村民协商在村一街道上建造房屋,王五首先从街道最东头开始建造5间瓦房,然后由三在其西边建造房屋,其他村民按顺序向西建造。按本村建房的习惯,最东头一家拥有东山墙和西山墙,其他住户均是有西山墙无东山墙.由于建造烟囱等取暖做饭设备需要依附山墙,而三的邻居已经要求在三家的西山墙建烟囱,因此在建房过程中,三与王五商量在王五的西山墙建造一烟道由三使用,王五表示同意,由三出资在山墙上建了烟囱等。烟囱建成后一直由三使用。1986年6月,王五刚建成房屋就将该房屋以2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在外打工的四,双方签订了买卖房屋的契约,房屋井未过户,王五和四均未使用该房。2003年,

四准备不再出去打工,遂修缮房屋,因为该地天气寒冷,村民每家每户都有建造烟囱的习惯,遂在西间房屋建造了一铺火炕,也要使用该烟囱。故要求三停止使用该烟囱,三家人多势众,不仅予以拒绝,还砍坏了四家长过双方院墙的枣树,双方因此酿成纠纷。四无奈,又在东山墙建了新的烟囱使用,但心里一直愤愤不平,咽不下这口气。随后,四以该烟囱归其所有为由诉到法院,要求三停止使用该烟囱。审理中,三辩称该烟囱应归其所有,其应该拥有使用的权利,并向法庭提供了多名邻居的证言以及自己一直在使用烟囱的证据。四则提供了房屋和东、西山墙为自己所有的房产证明,房产证明上的所有人仍标注为王五。据试根据民法理论和相关法律分析:

(1)烟囱应归谁所有?由谁使用?

(2)设若房屋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三能

否要求使用西山墙的烟囱?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3)三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物权法2答案

单选答案:

1.答案:B 2.答案:B 3.答案:B 4.答案:A 5. 答案:B 6. 答案:C 7. 答案:A 8. 答案:C 9. 答案:B 10.答案:A 11. 答案:C 1

2. 答案:B 1

3. 答案:A 1

4. 答案:D 1

5. 答案:C 1

6. 答案:B 1

7. 答案:C 1

8. 答案:B 1

9. 答案:C 20. 答案:C 21. 答案:C 22.答案:C 23. 答案:D 24. 答案:A 25. 答案:A 26. 答案:D 27. 答案:B 28. 答案:A。 29.答案:D。 30.答案:B。

简答题答案:

1、答案:物权法的调整对象是人对于物的支配关系,这种支配关系具体表现为人对于物的归属和利用关系。首先,物权法调整的是物权法律关系,即人基于对于物的支配所产生的人与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其次,物权法律关系的容是人对于物的支配关系,具体表现为人对于物的归属和利用关系。

2.答案:物权法律关系的客体就是物。即指凡是存在于人身之外,能够为人力所支配和控制,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财产。作为物权客体的物,其特征表现为:(1)物权的客体必须是单一物,即在形态上能单独、个别存在的物。(2)物权的客体必须是独立物,即在物理上、观念上或法律上能与其他物相区别的物。(3)物权的客体必须是有体物,即具有一定的物质形体,能为人们所感觉的物。(4)物权的客体必须为特定物,即具有单独的特征,不能以其他物代替的物。不过,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物权客体的这些特征也都有了新的变化。

3、答案:物权变动基本形态包括:(1)物权的发生。物权与特定主体相结合,也就是物权的取得。(2)物权的变更。广义的物权变更是指主体、客体和容的变更。狭义的物权变更是指物权客体和容的变更。(3)物权的消灭。即物权的丧失。

4.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共同享有对某项所有权。换言之,是指多个权利主体对一物共同享有所有权。例如,两个人共同所有一间房屋,三人共同所有一台机器。共有主体称为共有人,客体称为共有财产或共有物。各共有人之间因财产共有形成的权利义务,称为共有关系。

共有的法律特征

(1)共有的主体不是一个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或法人。但是,多数人花骨所有一物,并不是说共有是多个所有权,在法律上,共有财产只有一个所有权,而由多人享有。

(2)共有的客体即共有物是特定的,它可以是独立物,也可以是集合物(如共同继承的遗产)。共有物在共有关系续期间不能分割,不能中各个共有人分别对某一部分共有物享有所有权。每个共有人的权利及于整个共有财产,因此共有不是分别所有。

(3)在容方面,共有人对共有物按照各自的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或者平等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每个共有人对共有物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受其他共有人的侵犯。在行使共有财产的权利,特别是共有财产时,必须由全体共有人协商,按全体共有人意志行事。

5.答案:最高额抵押权,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以抵押财产对一定期

间将要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的,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特殊抵押权。其法律特征表现为:

(1)最高额抵押权为在一定围连续发生的不特定债权提供担保的抵押权;

(2)最高额抵押权不从属于特定债权。其仅从属于在一定期限不断引发债权的基础法律关系

(3)最高额抵押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为担保;

(4)最高额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的从属性具有特殊性。表现为最高额抵押权可以与各个具

体的债权相分离而独立存在,并不随各具体债权的转让而转让,某一具体债权的消灭,并不意味着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全部债权的消灭,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也并不是某一特定债权。

案例分析答案:

1.(1)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是有效的。按照《物权法》第15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意思表示真实、自愿、合法,合同有效成立。

(2)本题涉及物权法定原则。物权法定原则,是指物权的种类、容应当由法律明确规定,而不能由法律之外的其他规性文件确定,或当事人通过合同任意设定。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我国《物权法》第180条和第184条分别从正面和反面规定了抵押财产的围。本案当事人所设抵押权以对商贸城拥有的管理权和抵押权为担保,并不属于《物权法》所明确规定的可以抵押的财产围。但是根据第180条第1款第7项,“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也可以进行抵押,本案中,对商贸城拥有的“管理权和出租权”能够为当事人带来实际的财产收益,当事人又协商一致、意思表示真实合法,其所设立的抵押权应认定为有效。

2.(1)占有改定。

(2)已经移转。移转时间为6月1日。

(3)甲无须承担修理费用或收回电视。

(4)本题涉及民法中动产的所有权移转问题。《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动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物权法》第27条规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在法律上,交付是指将物或所有权凭证移转给他人的行为。简言之,交付意味着占有的移转。由于在交付之前,当事人之间存在着移转所有权的协议,因而财产一经交付,便发生移转所有权的效果。应该指出,因交付而发生所有权的移转,要求交付行为完全符合合同的约定,否则不能视为已交付,不导致所有权移转。接受标的物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继续按合同约定履行交付义务或追究其违约责任。财产已经交付,但是当事人约定财产所有权转移附有条件的,在所附条件未成就前,财产所有权也不移转。

交付分为现实的交付和观念的交付两种情况。所谓现实的交付就是指动产物权的出让人将动产的占有实际移转给受让人,由受让人直接占有该动产。所谓观念交付,是指在特殊情况下,法律允许当事人通过特别的约定,并不现实地交付动产,而是采用一种变通的交付方法,来代替实际交付。观念交付又分为简易交付、占有改定和指示交付三种情况。《物权法》第25~27条分别进行了规定。所谓占有改定是指转让人和受让人在转让动产物权时,如果转让人希望继续占有该动产,当事人双方可以订立合同,特别约定由转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而受让人因此取得对标的物的间接占有以代替标的物的实际交付。所谓简易交付是指出让人在转让动产物权之前,受让人已经通过委托、:租赁、使用借贷等方法而实际占有了动产,则从移转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生效之时起,视为交付。所谓指示交付是指在转让动产物权时,如果该动产已经由第三人占有,转让人可以将其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转让给受让人,以代替物的实际交付。本题中甲卖电视给乙,双方约定由甲借用电视一个月,属于占有改定。甲和乙根据口头协议构成了买卖电视机的法律关系,从6月1日乙付钱,双方达成协议时电视机的所有权就移转了。只不过采用的并非实际交付的方法。既然电视机的财产权已经转移,

电视机毁损或灭失的风险也应当由所有权人承担。因此,乙在运输期间不慎将电视机损坏,应由他自己负责。甲无须承担电视的修理费用,也没有义务收回电视。

3.本题考查对物权的保护。《物权法》第34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即权利人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本案中,租赁合同已经届满,双方又并未达成续签合同的协议,此时,某继续住在该房中,并拒不搬走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无权占有,侵犯了仇某的所有权,仇某有权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本案中仇某的行为属于自力救济,但是其方式不当,应当赔偿由此给某造成的损失。

4.(1)烟囱应归王五所有,由三使用。根据物权的公示原则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的移转是要式行为,必须经过登记才能移转。因此本题中,虽然王五和四订立了房屋买卖契约,但是由于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所以房屋的所有权仍归属于王五,而烟囱属于房屋的附属物,东、西山墙以及烟囱也属于王五。王五与三有约定,建造烟囱让三使用。这是所有人对自己财产的合法处分,且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是有效的,而且此约定也一直没有终止,因此该烟囱应当由三使用。

(2)能。本题涉及相邻关系的处理问题。相邻关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邻各方应当给予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简单地讲,即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因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相邻关系的设立旨在维护正常的生产和生活,对相邻的另一方提出的是提供便利的最低要求。

本题中三和四是相互毗邻的邻居,如果房屋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那么房屋和东、西山墙以及烟囱的所有权应当归属于四。根据题意,当地天气寒冷,建造烟囱取暖是当地村民的习惯,也就是说,建造烟囱取暖使用是基本的生活需要,四已经在东边的山墙上建了一个烟囱使用,而三使用西山墙上的烟囱并不会给四的权利造成损害,因此符合相邻关系的要件。因此,应当允许三使用西山墙的烟囱。

(3)三应当赔偿砍树给四造成的损失。

三砍坏四枣树的行为损害了四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通则》第106条的规定,应当赔偿相应的损失。三在使用烟囱的过程中,应当注意合理的限度,给四造成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物权法习题及参考答案

物权法试题及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物权是()。A.请求权B抗辩权C支配权D对人权 答案: C 2、不能作为物权客体的是()。A煤气B行为C,水杯D 电视 答案:B 3、下列权利中,属于用益物权范围的是()。A典权B抵押权C留置权D质权 答案:A4下列权利中,属于自物权范围的是()。A地役权B地上权C质权D 所有权 答案:D5如果对他物权进行分类,可将他物权区分为()。A有权与准物权B 主物权与从物权C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D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答案:C6下列权利中,属于主物权的是()。A地上权B抵押权C质权D留置权 答案:A7下列权利中,不属于物权的是()。A抵押权B地役权C所有权D商标权 答案:D8 (B)是物权中最完整、最充分的权利。A用益物权B所有权C担保物权D准物权 答案:B 9、下列对物权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A.物权是绝对权B.物权是对世权 C.物权是对人权C.物权是支配权。 答案:

C 10、下列能够成为物权客体的为()。 A.电子; B.电力; C.xx; D.人身 答案: B 11、公司破产,其拖欠的债务有: 工人的工资,设有抵押的银行债权,未设定抵押的普通债权,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对于破产财产,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公司的财产应当首先偿还工资 B、甲公司的财产应当首先偿还银行债权 C、甲公司的财产应当首先偿还未设定抵押的普通债权 D、甲公司的财产应当不分先后时偿还工资和银行债权 答案: A 12、甲有祖传珍贵玉器一件,乙丙均欲购买之。甲先与乙达成协议,以5万元价格出售之,双方约定,次日交货付款。丙知晓后,当晚即携款至甲处,欲以6万元价格购买之。甲欣然应允,并即交货付款。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与丙之买卖合同无效

《物权法》期末考试重点整理

物权法期末重点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特征1、直接支配性。(绝对性)“直接”:物权人无须他人意思或行为介入即可实现支配。 2、享受利益性。包括享受物的用益价值或交换价值。 3、排他性。(对世性) 一物一权原则即物权标的物特定原则. 物权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含义:一个物权的标的物应以一物为原则,一物之上只能成立一个所有权,一物之上不能设立两个以上内容相冲突的物权。 一物一权原则的内容1、物权的客体为独立的、特定的物。物的一部分或物的构成部分,不成为物权的客体。2、一个所有权的客体仅为一个独立物一物之上只能设定一个所有权。3、同一物之上可以并存数个不得相互矛盾的物权所有权与其他物权可以同时并存;同一物之上可以设定数个担保物权;用益物权可与担保物权同时并存 物权的客体——物 物权法:物权法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调整人对物的支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物权法的调整对象:物权关系。是人对于物的支配关系。是人基于对于物的支配而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人对于物的归属和利用关系。 特点:私法、财产法、强行法、固有法。作用:确定物的归属,定分止争;促进对物有效利用。保障交易的安全。 物权的效力:①优先效力:同一个物上有多数物权存在或该物亦为债权给付标的物时,先成立物权有优先后成立物权的效力,物权有优先债权的效力,基于物权的直接支配性而发生 物权之间的效力:①一般原则:先成立的物权的效力要优先于后成立的物权。例外情况:限制物权的效力优先于所有权。物权对于债权的优先效力 ②物权与债权并存时,物权优先于债权。例外情况:买卖不破租赁物上请求权:物权人在其权利的实现上遇到某种妨害时有权请求造成妨害事由发生的人排除此等妨害,称物上请求权,亦称物权请求权。是基于物权产生的请求权。物权法为保护物权而特别设定。 种类1、理论上:返还请求权:对于无权占有或侵夺其物权客体者,可请求返还。 妨害除去请求权:对于占有侵夺或占有扣留之外的其他妨害物权情形,物权人得请求妨害人排除。 妨害的形态:对物的实体的侵害;可量物的侵入;不可量物的侵害;无权使用他人之物;妨碍所有权的行使;土地登记的错误、遗漏或不实。等等 妨害防止请求权:对于物权有妨害之虞者,得请求消除该危险 与债权请求权的不同:1、不同的功能和目的。 物:排除物权受侵害的事实或可能,恢复或者保障物权的圆满状态。债:弥补受害人已经遭受的损害。 2、过错要件上的不同物:采取的是严格责任,不以过错为要件。债:原则上要求加害人具有过错。 3、后果举证上的不同。物:并不要求证明实际损害的存在。债:必须证明已经遭受了损害。 4、时效适用上的不同。 物权的类型: 物权法定原则的含义:是物权法的一项基本原则。物权法定原则又称物权法定主义,是指物权只能依法律规定设立,不允许依当事人的意思自由创设。 物权法定原则的内容:1、物权以民法或其他法律所规定者为限。2、物权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创设。不得创设民法或其他法律所不承认的新的物权类型,即“类型强制”。不得创设与物权法定内容相悖的内容,即“类型固定” 物权的学理分类:自物权与他物权、所有权与定限物权、不动产物权、动产物权与权利物权、意定物权与法定物权、登记物权与不登记物权 我国物权法的分类 所有权:国家、集体和私人所有权、业主的

《物权法》期末考试试卷与答案

《物权法》期末考试试卷及答案 一、单选题 1.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 ( ) 。 A. 所有权 B.用益物权 C.担保物权D准物权 2.相邻关系是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因不动产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而发生的权利义 务关系,因此,相邻关系的客体是 ( ) 。 A.不动产 B.对不动产所有的权利 C.对不动产所负的义务 D.不动产权利人行使其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过程中所体现的权益 3.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各项有关共有关系的表述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是() 。 A.按份共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共有份额,无需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B.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处分,必须征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C.按份共有人将份额出让给共有人以外的第三人时,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D.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才能确定份额,分割共有财产 4.甲、乙、丙了人分别出资修建了一栋三层小楼。建楼前三人约定建成后甲、乙、丙分别住一楼、二楼、三楼,但对楼房的所有权的归属未明确约定。楼房建成 后,因对楼房的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如果三人不能协商解决,该楼房的所有权( ) 。 A. 三人共同共有 B.三人按份共有 C. 三人区分所有 D.甲拥有所有权,乙、丙拥有使用权 5.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 等农村土地,依照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入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 6.孙某有一辆汽车,估价 20 万元, 6 月 1 日向李某借款 l0 万元。订立了汽车抵押合同并于当天办理抵押登记。 6 月 2 日,向赵某借款 10 万元,又以该汽车抵押并办理了登记。后孙某不能还款,变卖汽车得款 l6 万元。关于抵押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 A. 赵某优先得到实现 B.他们处于同一顺序 C. 李某优先得到实现 D.二者协商处理 7.甲公司向银行贷款,并以所持乙上市公司股份用于质押。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是 ( ) 。

物权法练习题

物权法试题2 一、单项选择题 1.甲租住乙的房屋,后邻居丙施工时将沙土堆放在甲租住的房屋门前,给甲的生活造成了极大不便。甲要求丙挪走沙土,丙以甲并非房屋所有人为由不予理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并非该房屋的所有人,应当由房主乙来主张权利 B.甲虽然并非所有人,但是其基于合法占有,可以提起占有之诉 C.甲应当首先要求乙向丙主张权利 D.因为房屋并不在乙的控制之下,所以乙没有义务向丙主张权利 2.下列属于法定动产物权的是( ) A.别除权B.留置权 C.地役权D.国有土地使用权 3.下列物权的保护方法不能以自力救济的方式行使的是( )。 A.排除妨碍请求权B.且确认物权的请求权 C.返还原物请求权D.消除危险请求权 4.下列不属于物权客体的有( )。 A.金星B.专利权C.水D.尸体 5.1991年张某准备出卖自己的房屋。郝某表示愿意购买,双方于1992年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刘某也听说了张某卖房的事,找到张某要求将房子卖给他,并许诺多出1万元。张某碍于刘某是熟人,就另行与刘某订立了合同,并办理了 房屋过户。郝某得知后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如何判决( ) A.房屋归郝某,张某向刘某承担违约责任 B.房屋归刘某,张某向郝某承担违约责任 C.房屋产权登记有误,应重新登记给郝某 D.以上说法都不对 6.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归( )所有。 A.发现人B.土地使用权人 C.国家D.发现人和土地使用权人 7.王、潘两家同住李村。王家有于王达,潘家有女潘美,两人正在恋爱。两家为子女结婚住房问题议定由潘家出钱,王家出工,在王家已经有的三间平房上加盖上房三间作为新人成亲之用,双方对上房三间的归属未作约定。上房三间盖成后,王达和潘美因性情不合解除恋爱关系。为此,王、潘两家反目成仇,并对房屋所有权属发生争议。根据民法原理,上房三间的所有权应归谁( ) A.王家因附合而取得所有权,但应返还潘家所出之钱 B.王家因加工而取得所有权,但应返还潘家所出之钱 C.潘家因出钱而取得所有权,但应给王家适当补偿 D.王家和潘家因合作建房而成为房屋的共有人 8.某宾馆为了8月8日的开业庆典,于8月7日向电视台租借一台摄像机。庆典之日,工作人员不慎摔坏撮俾机,宾馆遂决定按原价买下,以抵偿电视台的损失,遂于8月9日通过电话向电视台负责人表明此意,对方表示了同意。8月15日,宾馆依约定向电视台支付了价款。摄像机所有权何时转移( ) A.8月7日B.8月8日 C.8月9日D.8月15日 9.下列哪个属于无主物( )

物权法重点知识整理

物权法重点知识整理 第一章物 一、物的分类和区分意义。 1、动产与不动产。 按照物是否能够移动和移动是否损害物及其价值,分为动产和不动产。动产是能够移动并且不至于损害价值的物。如桌子、电视机等。不动产是指性质上不能移动或虽可移动但移动就会损害价值的物。土地、附着于土地的建筑物及其他定着物、建筑物的固定附属设备为不动产。 分类的意义:在于明确动产和不动产的不同法律地位不同: (1)流通性有区别。不动产中流通物的种类较少。动产的大多数都是流通物或限制流通物,禁止流通物的比例比较小。 (2)物权变动的法定要件不同。不动产物权的变动,以向国家行政主管机关登记为要件,否则不受法律保护。动产物权的变动,一般以物的交付为要件,甚至可以合同成立为要件。 (3)纠纷管辖方面有差异。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动产纠纷的管辖,可以是原告就被告,也可以是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 (4)可否设定用益物权不同。不动产可以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用益物权。动产没有这个功能。 (5)能否发生相邻权、地役权不同。不动产能够发生相邻权和地役权关 系,动产则不能。 2、特定物与种类物 根据物是否独具特征以及是否有相同物可以替代,分为特定物和种类物。具有独立特征、无可替代或被权利人从一类物中指定的物,是特定物。种类物是以品种、质量、规格 或度量衡确定,不需具体指定的物。 分类的意义: (1)可担当客体不同。有的法律关系只能以特定物作为客体,如租赁关系。有的则只能以种类物为客体,如金钱借贷关系。 (2)所有权转移的条件不同。种类物的转让,一般以物的交付时间为所有权转移时间。特定物的转让,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既得以物的交付为所有权转移的标志,也得由当事人约定,确定所有权转移时间。 物灭失之后的责任不同。 (3)特定物在未交付对方之前灭失的,免除义务人实际交付原物的义务,由有 过失的义务人或第三人承担损失。因不可抗力造成灭失的,在法律没有另外规定的情况下,义务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种类物在未交付前灭失的,义务人仍应交付同等种类物。 3、主物与从物 根据两物之间客观存在的主、从关系,有主物与从物的区分。主物是指独立存在,

2020年电大期末考试物权法机考题库

物权法题库 物权法题库 判断题1、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林地的最高承包期限高于草地和耕地(×) 2、我国物权法采取物权法定主义。(√) 3、我国物权变动以不动产登记,动产交付为原则。(√) 4、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乃至地下分别设立。(√) 5、小张工作回家后看到一排种植在土地上的树木,这些树木也是物权的客体。(×) 6、主物与从物的关系以“从随主”为原则。(√) 7、埋藏物属于天然孳息。(×) 8、同一标的物上可以设立两个以上的物权。(×) 9、土地上若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再设定地役权。(×) 10、一个标的物上仅能存在一个抵押权。(×) 11 先成立的动产抵押权如果未经登记,其效力将落后于后其成立但已经登记的抵押权。(√)12海商法上的海事优先权优先于船舶抵押权。(√) 13买卖不破租赁突破了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原则。(√) 14 甲将物借用于乙,被乙的债权人丙认为是乙的财产而扣押,此时甲可以对丙主张所有权。(√) 15抵押权人并无物权请求权。(×) 16留置权以留置权人对于留置物之占有为其成立与存续要件。(√) 17 物权请求权可以类推适用债权的规定。(√) 18 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是定限物权的再分类。(√) 19 基于事实行为取得物权称为继受取得,基于他人既存的权利而取得物权称为原始取得。(×) 20 物权的排他性与物权公示原则无关。(×)

21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22 登记机构进行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 23 即使根据公示生效主义,在履行公示方法之前,物权也可以发生变动。(×) 24 占有不是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 25 简易交付是一种现实交付。(×) 26 返还请求权也可以作为交付对象。(√) 27 债权让与是物权行为。(×) 28 物权行为可以如下区分:单方物权行为和双方物权行为,不动产物权行为和动产物权行为。(√) 29 土地在物理形式上并非独立物而不可成立物权。(×) 30 所有权制度为私法秩序的根本,所有权人于法律限制的范围内对所有物享有完全的支配权。(√) 31 所有权观念和制度的变迁经历了个人的所有权-社会所有权-个人与社会向调和的所有权。(√) 32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所以对国家所有权的保护要大于对集体所有权和私人所有权的保护(×) 33《物权法》规定的所有权的权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能。(√) 34 所有权的物权请求权,包括:所有物的返还请求权、所有物的排除妨害请求权、所有权的妨害预防请求权。(√) 35 动产所有权的转让取得应以交付为准,交付包括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观念交付包括简易交付、占有改定和指示交付。(√) 36 添附是动产所有权产生的一种重要方式。所谓添附,是指不同所有人的物结合在一起而形成不可分离的物或者具有新物性质的物。主要有附合、混合和加工三种形式。(√) 37 占有人经过取得时效取得占有物的所有权必须是善意的。(×) 38 占有时效的中断的原因包括占有人自行中止占有、占有人变为不以所有的意思而占有、占有被侵夺而不能回复,但不包括占有性质的变更。(×)

物权法复习习题及参考答案

欢迎阅读中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课程考试(专科)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物权法 一、填空题: 1.债权法注重保护经济生活动的安全,物权法注重保护经济生活_____的安全。 2.物权法的特征是:强行法规性、__________和公共性。 3.物权为支配权,债权为______权。 4.物权为 5. 6. 7. 8._____ 9. 10. 11. 权的 12. 13. 14. 15. 16. 17. 选举与解任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权利,该权利属于_______权。 19.在通行权成立的情形中,与公共道路无适宜联络,且绝对不同公路的土地叫做______。 20.相邻方因土地被越界而享有相应权利包括:____________权和损害赔偿请求权。 21.土地与公共道路如不相通时,土地所有人或利用人有权通行周围的他人土地以至公路,该土地所有人享有的是_______权。 22.对于拾得人能否取得所拾遗失物的所有权,我国立法采______主义。 23.不同所有人的10升酒精与10升水混合后,_____的所有人取得混合物的所有权。

24.不变更共有物的性质而增加其效用或价值的行为,称为__________行为。 25.按份共有的建筑物倒塌或共有动物致伤他人者,按份共有人须承担______责任。 26.按份共有中各共有人的应有部分,应依据法律规定或约定,无规定或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时,推定为______。 27.用益物权剔除了身份因素,可以转让和继承,具有彻底的__________权性质。 28.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已称将永佃权修改为________权。 29.基地使用权无限期但有地租的,使用权人放弃其权利,应支付其后____年地租才为有效。 30. 31. 32. 33.通过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为担称做____________。 45.归属质权,又称_____,指质权人通过取得质权标的物所有权,以充抵其债权的质权。 46.动产质权是权利人占有债务人或__________移交的动产的担保物权。 47.质权区分为占有质权、收益质权、归属质权是以__________为标准的。 48.留置权标的物的范围,包括:留置动产本身、从物、_____、代位物。 49.留置权成立条件具备后,债权人同意延缓清偿期限时,留置权__________。

物权法期末考试试卷及答案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权法》期末考试试卷及答案 一、单选题 1. 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 A. 所有权 B.用益物权 C. 担保物权D 准物权 2. 相邻关系是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因不动产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相邻关系的客体是()0 A. 不动产 B. 对不动产所有的权利 C. 对不动产所负的义务 D. 不动产权利人行使其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过程中所体现的权益 3.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各项有关共有关系的表述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是()0 A. 按份共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共有份额,无需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B.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处分,必须征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C. 按份共有人将份额出让给共有人以外的第三人时,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D. 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才能确定份额,分割共有财产 4. 甲、乙、丙了人分别出资修建了一栋三层小楼。建楼前三人约定建成后甲、乙、丙分别住一楼、二楼、三楼,但对楼房的所有权的归属未明确约定。楼房建成后,因对楼房的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如果三人不能协商解决,该楼房的所有权 ()0 A. 三人共同共有 B. 三人按份共有 C.三人区分所有 D. 甲拥有所有权,乙、丙拥有使用权 5.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等农村土地,依照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入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 A. 耕地 B.林地 C. 荒地 D. 草地 6. 孙某有一辆汽车,估价20万元,6月1日向李某借款10万元。订立了汽车抵押合同并于当天办理抵押登记。6月2日,向赵某借款10万元,又以该汽车抵押并办理了登记。后孙某不能还款,变卖汽车得款16万元。关于抵押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赵某优先得到实现 B.他们处于同一顺序 C.李某优先得到实现 D.二者协商处理 7. 甲公司向银行贷款,并以所持乙上市公司股份用于质押。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是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A. 借款合同签订之日 B. 质押合同签订之日 C. 向证券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出质登记之日 D. 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 8. 甲遗失一部相机,乙拾得的后放在办公桌的抽屉内,并张贴了招领启事。丙盗 走该相机,卖给了不知情的丁,丁出质于戊,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0 A. 乙对相机的占有属于无权占有 B. 丙对相机的占有属于他主占有

物权法重点知识

物权法重点知识 Revised by BLUE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2,2020.

物权法重点知识整理 第一章物 一、物的分类和区分意义。 1、动产与不动产。 按照物是否能够移动和移动是否损害物及其价值,分为动产和不动产。动产是能够移动并且不至于损害价值的物。如桌子、电视机等。不动产是指性质上不能移动或虽可移动但移动就会损害价值的物。土地、附着于土地的建筑物及其他定着物、建筑物的固定附属设备为不动产。 分类的意义:在于明确动产和不动产的不同法律地位不同: (1)流通性有区别。不动产中流通物的种类较少。动产的大多数都是流通物或限制流 通物,禁止流通物的比例比较小。 (2)物权变动的法定要件不同。不动产物权的变动,以向国家行政主管机关登记为要件,否则不受法律保护。动产物权的变动,一般以物的交付为要件,甚至可以合同成立为要件。 (3)纠纷管辖方面有差异。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动产纠纷的管辖,可以是原告就被告,也可以是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 (4)可否设定用益物权不同。不动产可以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用益物权。动产没有这个功能。 (5)能否发生相邻权、地役权不同。不动产能够发生相邻权和地役权关 系,动产则不能。 2、特定物与种类物 根据物是否独具特征以及是否有相同物可以替代,分为特定物和种类物。具有独立特征、无可替代或被权利人从一类物中指定的物,是特定物。种类物是以品种、质量、规格 或度量衡确定,不需具体指定的物。 分类的意义: (1)可担当客体不同。有的法律关系只能以特定物作为客体,如租赁关系。有的则只能以种类物为客体,如金钱借贷关系。 (2)所有权转移的条件不同。种类物的转让,一般以物的交付时间为所有权转移时间。特定物的转让,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既得以物的交付为所有权转移的标志,也得由当事人约定,确定所有权转移时间。 物灭失之后的责任不同。 (3)特定物在未交付对方之前灭失的,免除义务人实际交付原物的义务,由有 过失的义务人或第三人承担损失。因不可抗力造成灭失的,在法律没有另外规定的情况下,义务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种类物在未交付前灭失的,义务人仍应交付同等种类物。 3、主物与从物 根据两物之间客观存在的主、从关系,有主物与从物的区分。主物是指独立存在,在与其他物结合使用中有主要效用的物。从物是在两个独立物结合使用中处于附属地位、起辅助和配合作用的物。也叫“附属物”。 分类的意义是:在法律或合同没有相反规定时,主物所有权转移时,从物所有权也随之转移。 4、可分物与不可分物 按照物的性质或者法律地位是否可以分割,有可分物和不可分物。可分物是可以分割并且不因分割而损害其效益或改变其性质的物。如油、米、布等。不可分物是指按照物的性质不能分割,否则会改变其效益或性质的物。 区分的意义主要是:

物权法五套试题及答案汇编

试卷一 一、判断题(正确的在括号内打",错的打X。每题1分,共10分) ()1、同一物的所有权可以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因此,在同一物上可以并存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所有权。 ()2、通过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物权属于物权的原始取得方式。 ()3、出质人与质权人可以在质押合同中约定,在债务履行期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 () 4 、以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而设立的物权是用益物权,例如地上权、典权、抵押权 等。 ()5、在不妨碍地役权行使的限度内,地役权人应允许供役地人使用设置物。 ()6、公民不得通过出让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7、物权的客体可以是特定物,也可以是种类物。 ()8、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9、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等额享有。 ()10、质权是移转质物的占有的担保物权,质权以占有标的物为成立要件。 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每题 1 分,共10分) 1、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A、物权是绝对权B物权是对世权C、物权是对人权D、物权是支配权 2、对他人所有的财产享有的进行有限支配的物权是() A、所有权B他物权C用益权D从物权 3、以下属于物权原始取得的是() A、买卖B互易C继承D征用 4、甲出差前将家中一台彩电交邻居已保管,在出差期间,已将彩电卖给丙,丙认为彩电为已所有,便以合理价格购得,对此() A、甲不得向丙请求返还彩电B甲可要求丙返还彩电 C、甲可要求已与丙共同承担赔偿责任D甲可要求丙赔偿损失 5、甲购买乙的一辆二手车,但双方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甲付款购车后,驾驶该车到某汽车 空调配件经销部丙处,购买汽车空调配件并安装。安装好并付清款项后,甲驾车离开。途中,因空调泵线圈短路引起电源线起火造成火灾,该车被全部烧毁。经有关部门认定丙作为汽车空调提供者对火灾负有间接责任。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和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未生效,因为双方没有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B、甲取得该车的所有权,因为动产所有权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 C、甲不能向丙请求损害赔偿,因为其不是该车的所有权人 D、甲不可以向丙请求损害赔偿,因为该车转让没有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6、下列发生抛弃效力的是() A. 将患传染病的牛弃于人迹罕至的深山之中 B.将得狂犬病的狗丢在大街上 C将房屋闲置D将土地搁荒 7、甲在处理家中旧物时,将一件旧棉袄当作垃圾扔掉,没有发现妻子藏在口袋中的3000 元国库券。乙发现后,将其据为已有。甲妻发现后,与甲一同找到乙索要国库券,乙拒不归还。下列说

物权法8-11章题库

物权法题库 第8~11章用益物权 一、填空题 1.用益物权是权利人对他人之物享有的使用和收益权。用益物权是建立在所有权这个母权之上的一种他物权,是基于所有权的性而产生。 2.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 和的权利。 3.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国家实行自然资源,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这一规定在民法理论上称之为。 5.1996年村民王某承包了村里的一块耕地,2013年王某全家迁入设区市成为非农业户口, 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 6.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 7.物权法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地等农村土地,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 8.物权法规定,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自己的不动产为。 9.物权法规定,地役权自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 10.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11.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以上成员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 府。 二、单项选择题 1.甲乙签订合同,将甲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于乙,但双方未办理登记。后甲又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于善意的第三人丙并登记,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乙不得以其设立在先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对抗丙设立在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B.乙以其设立在先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对抗丙设立在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C.甲无权流转承包地 D.乙不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2.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获得的( )承包经营权,依照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入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 A.耕地 B.林地 C.荒地 D.草地 3.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时设立。 A.村委会通过 B.政府部门批准 C.土地承包合同生效 D.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 4.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草地的承包期为()年。 A.30-50 B.30 C.50 D.30-70

物权法知识点(终审稿)

物权法知识点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第一章物权与物权法 第一节物权 一、概念:物权是自然人、法人或是其它组织直接支配不动产或动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二、物权的特征: 1、直接支配性:物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人对物的(直接支配)的关系; 2、绝对性:物权是一种绝对权,义务主体为权利主体以外的不特定的任何人; 3、客体具有特定性:客体应为特定的、独立的有形物。 三、物权的种类: 1)完全物权与定限物权(支配效力范围); 2)主物权与从物权(是否有独立性); 3)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标的物种类); 4)登记物权与不登记物权(物权的变动是否经登记为标准); 5)本权与占有(是否有物权的实质内容) 第二节:物权法 一、概念 广义:调整财产归属和支配关系的所有法律规范 狭义:2007年3月16日颁布的《物权法》 二、基本特征:财产(归属)法、私法、强行法、即是实体法又是程序法(登记制度、质押制度)

第二章物权的客体 1、概念:物权法的物是指既能被人们所感知,又能被人们所控制的物; 2、物的特征: (1)非人格化,《民法》上的物必须是人体以及人体之外的物;(2)原则上应该是有体物,就是指占有一定的空间,并且能被人们所感知的物;(3)可供支配性,能掌握、控制、交付;(4)独立性。 3、国家所有权: (1)只能归国家所有的物:矿藏、水流、海域、无线电频谱资源、城市的土地、国防资源 (2)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铁路、公路、电力设施、电信设施和油气管道等基础设施、文物、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野生动植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3)除法律规定的属于集体所有的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物权法练习题1汇编

物权法试题1 一、单项选择题 1对当事人创设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物权类型的法律行为之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无效B .有效C. 生效,但不生物权效力D .如法无明文禁止,则有效 2、陈平是某村村民,有房屋三间。大学毕业后,陈平留在省城工作,很少回家,便委托表 弟陈进替自己代管房屋。半年后,陈进因做生意资金周转不灵,便擅自将陈平的房屋以3 万元的价格卖给同村的王林,但没有办理房产登记。不久后,陈平得知自己的房屋被卖。以 下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A. 陈平只能要求陈进返还3万元房款 B ?陈平有权要求王林返还三间房屋 C.陈进与王林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D .陈进与王林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3、甲有一套别墅,甲的下列何种行为不能体现物权的性质?() A. 甲将此房做抵押进行贷款 B.甲制止欲侵占此房的乙 C.甲居住于此房的行为 D .甲出卖此房后要求买主支付房款的行为 4、2004年2月,甲因妻子生病急需用钱,向乙借款5万元,期限二年,并以自己所有的一 辆小轿车设定了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2005年4月,乙向丙购买了一批价值4万元的原材料,但 因没有资金周转,便决定将自己对甲的5万元债权全部转让给丙,作为合同款。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哪一项?() A.乙必须将抵押权也一并转让给丙 B ?乙不必将抵押权一并转让给丙 C.乙可单独将抵押权转让给其他人 D .以上说法都不对 5、某酒店为8月8日的开业典礼,于8月7日向租赁公司租借一台摄像机,开业典礼当日, 酒店工作人员不慎摔坏该摄像机,酒店遂决定将其买下,并于8月9日致电租赁公司负责人 表明上述意思,对方同意。8月15日。酒店依约向租赁公司支付了价款。请问摄像机的所 有权于何时转移?() A. 8月7日B . 8月8日C . 8月9日D . 8月15日6、甲、乙二人结婚已有十年,甲为一机关单位干部,乙为个体户,乙的经营收入用于家庭 消费和储蓄。一次乙驾车送货时发生车祸,造成货物损失13万元,债主找甲要账。甲有存 款14万元,是其多年的工资收入以及二年前继承其父亲财产所得。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A. 乙的债务是个人债务,依《婚姻法》的规定,应由乙自己承担,甲没有还债义务 B. 甲的14万元虽然是个人财 产,但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故甲有义务偿还乙所负债务 C. 应按乙的经营收入用于家庭消费的比例,确定甲在该债务中所应承担的适当份额 D. 14万元存款是夫妻共同财产,乙所欠债务是共同债务,甲有义务偿还

你应了解物权法的几个知识点

你应了解物权法的几个知识点 全国人大审议并高票通过的《物权法》将从今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共5编19章247条,涉及公私财产平等保护、住宅建筑用地70年后自动续期、不动产统一登记等。这部万众瞩目的法律对我们的生活将产生哪些重大影响?本文结合《物权法》条文,就老百性关心和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解读,以期读者有所收益。 一、什么是物权? 物权的概念以法律形式加以界定还是首次。《物权法》第二条第三款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物权法》对物权的法律属性规定了四项基本原则和制度:即一是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种类及其内容由本法和其他有关物权的法律规定;二是物权公示原则:公示就是对物权所有人对其所享有的物权信息公开表示;三是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原则:动产或不动产,既是物权的支配物,又是债权的标的物,优先保护物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四是不动产的登记制度。通俗地讲,大到房屋、车子,小到一针一线都属于物权的范围,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非法破坏、哄抢、私分和截留。 二、不动产物权采取登记公示制度对老百姓会有什么好处? 此次出台的《物权法》明确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当事人之间订立的不动产物权的合同效力。此外,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同时,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15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 有了严格的物权登记规定,开发商想要“一房多卖”基本没戏,而购房者在产权登记的保护下,无疑将大大地避免私有财产受到侵害。而另一个细节就是,物权法中规定,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额的比例收取,具体收费标准将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规定。 三、70年后,老百姓的房子怎么办? 建设用地使用权问题一直是购房者关注的话题,特别是近两年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办的讨论日益热烈。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最高期限,住宅用地为70年,工业和综合用地均为50年,商业用地则为40年;而对于到期后的各类型物业该怎么办却没有规定。 作为“保护个人私有财产不受侵害”的一个重要体现,施行的物权法做出了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尽管物权法中并没有对续期的

物权法练习题一

物权法课程学习练习题一 一、填空题 1、根据设立目的的不同,可以将他物权分成和两种。 2、根据物权的权利主体是否为财产所有人,可以将物权分成和。 3、根据物权是否从属于其他权利,可以将物权分 成和。 4、动产物权的变动以为公示方式;不动产物权的变动以在国家主管机 关为公示方式。 5、和两个原则,是针对物权变动而设立的。 二、不定项选择题 1、下列判断不正确的是( ) A、债权一般是有期限的,物权则具有永续性 B、主物与从物须为同一主体所有,方能成立主物权与从物权的关系 C、所有权是物权中最完整、最充分的物权,所以,在效力上要优先于限制物权 D、典权是我国所特有的物权类型 2、甲乙订立借款合同一份,作如下约定:甲借乙10万元,甲将其所有的空闲院落一处作担保;乙有权使用、收益;10年后,甲归还本金,乙归还该院落;如甲无力还款,则该院落由乙任意处置。对他们之间的法律关系的认识,正确的是( ) A、不动产作抵押而又移转占有,供抵押权人使用收益,不符合担保法规定的担保类型,该担保无效 B、该合同中约定如果甲无力还款,则该院落听由乙任意处置,构成“流质”条款,该约定无效,乙只能通过拍卖等方式保障其权利 C、可以认定其间成立典权法律关系 D、这份借款合同实际上包含一个担保合同作为从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则担保合同也随之无效。 3、某甲委托某乙购买某品牌电视机。乙至百货公司购买时,正值该品牌电视机举行有奖销售。乙选购了一款电视机并按照规定得到3张抽奖券,但未把这3张抽奖券交给甲。后来开奖,奖券中的一张中了头奖,可得手机一部。这部手机应当( ) A、归某甲所有 B、归某乙所有 C、归某甲所有,但应适当奖励某乙

物权法习题(含答案)

第十二章物权概述 名词解释题: 1物权 2物权请求权 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 甲有4匹马要卖掉,便对乙说:“你先牵回去试用一个月,满意的话你就买下,价款5 000元。”乙牵回了4匹马,未付款。设马在试用期生下了一匹小马,该小马应归谁所有?()(司考) A甲B乙 C甲和乙D甲或乙 下列物权的保护方法不能以自力救济的方式行使的是()。(司考) A排除妨碍请求权B确认物权的请求权 C返还原物请求权D消除危险请求权 (二)多项选择题 下列权利属于绝对权的有()。(考研) A地役权B永佃权 C相邻关系D撤销权 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有()。 A建造房屋B接受赠与 C买卖合同D生产 简答题 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特征比较。 案例分析题 1 1995年10月31日,被告为装修富利达地下商贸城,与原告汇通支行签订了两份借款合同,约定:汇通支行分别借给富利达公司人民币610万元、美元100万元,借款期限分别为4个月、5个月。双方同时签订了两份抵押合同,约定:富利达公司以其对富利达地下商贸城拥有的管理权和出租权分别为这两笔借款进行抵押担保。汇通支行于签约当日分三次向富利达公司发放了人民币610万元和美元100万元的贷款。这笔借款到期后,汇通支行仅收回利息人民币113 56260元和美元11 24884元。至1997年9月20日,富利达公司欠汇通支行借款本金人民币610万元、美元100万元,利息人民币1 726 1283元、美元146 86028元。汇通支行因此提起诉讼。 请问:(1)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是否有效? (2)试结合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分析本案双方当事人合同所设抵押权的效力。

参考答案 名词解释题: 1物权一词最早起源于罗马法,但直到1900年才由《德国民法典》第一次在法律上予以正式确认。其作为一个法律范畴,是由法律确认的主体对物依法所享有的支配权利。换言之,是指权利人在法定的范围内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物权与债权一起,共同构成民法中最基本的权利形式。具体说来,包括以下三方面: (1)物权不仅是人对物的关系,也是人与人的关系。 (2)物权本质上是一种支配权,是权利人对物直接支配,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 (3)物权是排他性的权利。 2物权请求权是指权利人为恢复物权的圆满状态或者防止侵害的发生,请求义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物权请求权是依附于物权的独立请求权,在物权受到侵害或者有遭受侵害可能导致物权人不能圆满支配其物权时行使,包括返还原物、消除危险、排除妨害、恢复原状。物权请求权是一种基于物权而产生的、保护物权的请求权,也是物权法为保护物权而特别设定的一种方法。 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 答案:A 本题考查标的物孳息的归属。本案中标的物尚未交付,所有权仍归甲,所以依法小马仍应归甲所有。 答案:B 物权的自力救济,是物权人在其物权受到侵害后,直接请求侵害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A、C、D三项都可以由物权人自力行使。而B项确认物权的请求权则必须通过法院进行。 (二)多项选择题 答案:AB 绝对权是指义务人不确定,权利人无须义务人实施一定的积极行为即可实现的权利。 答案:ABCD 建造房屋和生产为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方式;接受赠与和买卖合同为所有权的继受取得方式。 简答题 传统民法将他物权划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指以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包括地役权、地上权等。担保物权是指以担保债权,即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的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区别在于: 第一,支配的价值不同。用益物权以追求物的使用价值为内容,标的物必须具有使用价值。而担保物权以标的物的价值和优先受偿为内容,故标的物必须具有交换价值。 第二,存续期间不同。用益物权往往有明确的存续期间,此种存续期间或是法定的,或是约定的。而担保物权以债权的存在为前提,在债权实现之时,担保物权则归于消灭。

《物权法》期末考试试卷及答案

物权法》期末考试试卷及答案 一、单选题 1. 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 ( ) 。 A. 所有权 B. 用益物权 C. 担保物权 D 准物权 2. 相邻关系是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因不动产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相邻关系的客体是 ( ) 。 A. 不动产 B. 对不动产所有的权利 C. 对不动产所负的义务 D. 不动产权利人行使其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过程中所体现的权益 3.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各项有关共有关系的表述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是 ( ) 。 A. 按份共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共有份额,无需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B.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处分,必须征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C. 按份共有人将份额出让给共有人以外的第三人时,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D. 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才能确定份额,分割共有财产 4. 甲、乙、丙了人分别出资修建了一栋三层小楼。建楼前三人约定建成后甲、乙、丙分别住一楼、二楼、三楼,但对楼房的所有权的归属未明确约定。楼房建成后,因对楼房的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如果三人不能协商解决,该楼房的所有权 ( ) 。 A. 三人共同共有 B. 三人按份共有 C. 三人区分所有 D. 甲拥有所有权,乙、丙拥有使用权 5.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 ) 等农村土地,依照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入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 A. 耕地 B. 林地 C. 荒地 D. 草地 6. 孙某有一辆汽车,估价 20万元, 6月 1日向李某借款 l0 万元。订立了汽车抵押合同并于当天办理抵押登记。 6月 2 日,向赵某借款 10 万元,又以该汽车抵押并办理了登记。后孙某不能还款,变卖汽车得款 l6 万元。关于抵押板,下列说法正确的 是 ( ) 。 A. 赵某优先得到实现 B. 他们处于同一顺序 C.李某优先得到实现 D.二者协商处理 7. 甲公司向银行贷款,并以所持乙上市公司股份用于质押。根据《物权法》的规定: 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是 ( ) 。

物权法知识点

物权法 第一章物权概述 A掌握 一、物权的概念:指由法律确认的主体对物依法所享有的支配权 利。即指权利人在法定的范围内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斥他 人干涉的权利。 二、物权的特征:(与债权区别) 1、物权权利主体是特定的,而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物权是绝对权或对世权,债权属于相对权或对人权。 注意:债权的相对性不是绝对的 2、物权内容是直接支配一定物,并排斥他人干涉; (1)物权是支配权,债权是请求权; (2)物权具有排他性。 3、在权利设定上的区别; (1)物权设定时必须公示,债权不具有公示性; (2)物权的设立采法定主义,债权主要由当事人自由确定。 4、标的区别 物权的标的是物,债权的标的因债权的种类不同而各不相同,主要是行为,间接涉及物 5、在期限上的区别 债权都是有期限限制的权利,物权尤其是所有权来说,法律上并无期限限制。 6、效力 物权具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效力,而债权原则上不具有追及和优先的效力。

7、在保护方法上的区别 ——物权人享有物上请求权,即请求他人返还原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的权利;债权一般只宜采取损害赔偿的方式。

三、物权的种类 1、自物权(所有权)与他物权(定限物权)——对标的物的支配 范围为标准 2、用益物权(使用价值)与担保物权(交换价值) 3、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以物权的客体为标准 4、有期限物权与无期限物权——存续期间为依据 5、民法上的物权与特别法上的物权——法律依据 6、主物权和从物权——独立性为依据(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 下,“从随主”。) 7、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民法规定的物权种类 四、物权的基本原则 1、物权法定主义(种类、内容、效力、公示方法) 2、一物一权原则(客体只为独立的特定的物、一个所有权的客体 只为一个独立物——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例外、一个物的某一部分不能成立单个的所有权) 3、公示、公信原则(公示:动产采用占有(交付)推定,不动产 采用登记形式。公示原则只适用于以法律行为变动物权的情 况,因事实行为而发生物权变动,不适用公示原则。如建造或拆除房屋,继承或遗赠。公信:旨在于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维护社会交易秩序。) B框架 ?第一节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物权的分类 ?第三节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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