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什么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什么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什么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核心提示:国际(International Day for Protecting Consumers' Rights) 定于每年的3月15日,最先由国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一、历史由来

1962年3月15日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315标志

肯尼迪提出的这四项权利,以后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同时,选择这样一天作为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为了扩大宣传,促进各国消费者组织的合作和交往,在国际范围内引起重视,推动保护消费者的活动。

从1983年以来,每年3月15日,全球各地的消费者组织都举行大规模的活动,宣传消费者的权利,显示消费者的强大力量。其中包括发布新闻公报、向公众介绍消费者组织的活动;告诉人们消费者组织将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做哪些工作;通过报纸、刊物、电台和电视节目进行宣传,在学校发放宣传材料或消费者刊物。组织的演说,努力提高消费者的保护意识。有的国家的消费者组织在这一天向公众征集消费权益歌,有的组织演讲比赛、保护消费者知识竞赛或进行一年最严重的损害消费者利益事件的评定活动;奖励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作出贡献的人;举办各种展览;举办消费教育讲座;有些国家的消费者组织还开展对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检查;举行集会、演出、现场宣传咨询投诉和义务服务等活动。

我国自1987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全国各地消费者组织都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隆重的纪念活动,运用各种形式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成果,促进全社会都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3 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宣传活动已成为具有广泛社会影响、意义深远的社会性活动。

二、节日宗旨

⑴向消费者提供信息,对消费者进行教育,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⑵处理消费者投诉,帮助消费者挽回损失。

⑶搜集消费者的意见并向企业反馈。

⑷大造舆论,宣传消费者的权利,形成舆论压力,以改善消费者的地位。

⑸参与国家或政府有关消费者法律和政策的制定,并要求政府建立消费者行政体系,处理消费者问题。

⑹成立消费者团体,确立消费者主权。

⑺加强消费者国际团体及合作。

三、中国

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4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全体性社会团体。它的宗旨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广大消费者合理、科学消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1987年9月,中国消费者协会被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接受为正式成员。从这一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及地方各级协会也都要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大规模的宣传活动,运用各种方式介绍消费知识和有关法律知识,宣传消费者的权利;唤醒、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消费者合法

权益保护工作。

2000年3.15 标志的,中国消费者协会推出3.15标志。它是中消协推出的一种信誉认证,是对所有行业,商品、服务质量上乘,接受消费者协会调节的骨干企业的认可和证明。任何产品申请使用3.15标志,都必须经过严格的考察审核程序,从而确保3.15标志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3.15标志以中国消费者协会会徽图形为上方图形,同时加注3.15 字样。此标志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对优质商品或服务的一种认可和证明,二是使企业履行做出的承诺:即发生小额消费者权益争议时,消费者与经营者双方协商不成,经经营者自愿接受消费者协会的调节意见,以避免小额争议久拖不决。

中国消费者协会推出3.15标志的目的有四:一是便于更有效地解决小额消费者权益争议,从而使消费者协会能更好的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能;二是对优质商品及服务的一种证明,便于消费者择优购买;三是通过使用便于识别的统一标识,帮助广大消费者正确选择商品和服务,行之有效地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安全、健康

消费;四是有利于扶优限劣,增强企业竞争力。

四、2013年中国迎来第31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2013年3月15日,中国将迎来第31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2012年中国第30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为:消费与安全。中消协杨红灿介绍年主题是说:一是提高企业的意识和水平,促使其生产安全的产品,提供安全的服务,预防和减少安全隐患,确保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人身权和财产权不受到损害;二是增强节约资源和环保意识,保障环境安全,维护消费者的长远利益;三是要特别注重对老人、儿童、农民等弱势群体的保护,采取措施,保障他们的安全权益;四是树立科学、合理的消费观念,使消费行为符合安全消费的要求,通过消费者的选择推动行业规范发展,更好地保障消费者安全权益。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策划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策划 一、活动的主题、目的和意义 为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更好地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宣传2020年全国消协组织“诚信?维权”年主题,促动市场经济良性发展,保护知名企业健康成长,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营造一个公平、公正、诚信经营的消费环境,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展开本次活动。 二、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承办单位:四川质量报社生活周刊 三、活动时间及地点 活动时间:3月15日(全天)。 活动地点:市体育中心北半场。 四、活动的策划、步骤及方法 (一)活动的策划: 1.由主办单位确定本次活动方案; 2.活动前期拟于3月12—14日,在媒体上(华西都市报、天府早报等)发布为期三天的公益广告,突出今年年主题“诚信?维权”,为 3.15现场活动造势; 3.在活动前期,组织相关媒体对省消委会主要领导实行专访,突出宣传年主题、今年的消费维权重点和今年省消委会的主要工作;

4.协助省工商局消保处在3月13日召开315纪念活动新闻通报会。在会上通报省消委会的“2020年消费投诉十大热点”和315纪念活动 情况。 (二)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1.主办单位向相关企业发出组织活动的通知; 2.由主办单位负责审查参加活动企业的产品广告,宣传资料内容,杜绝假冒伪劣产品进场; 3.由承办单位负责活动的组织和筹备工作; 4.活动开幕仪式拟邀请省人民政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消委 等相关领导参加并讲话; 5.现场设消费者咨询、消费者投诉、房产家装、it、食品、家电 建材、日用百货、汽车等专区,散发相关宣传资料和实行商品销售;在 现场展开消费知识宣传,并设置消费警示、消费小知识、消费指导等 宣传牌; 6.由省消费向参加活动的企业颁发“二0一一年消费维权定点联 系企业”证书、铜牌; 7.在现场散发刊有参展企业的特刊及年主题宣传资料; 8.为活跃现场气氛,将在开幕式后实行文艺表演(节目内容待定); 9.在现场设立医疗救护(防疫)站、消费咨询台等; 10.组织治安、消防、防疫、医疗等部门入场展开相关工作.

2018保护消费者权益知识竞赛试题

2018 保护消费者权益知识竞赛试题 2018保护消费者权益知识竞赛试题 一、选择题(不定项选择) 1.中消协确定2018 年消费维权年主题: A.网络诚信消费无忧 B.新消费我做主 C.携手共治畅享消费 D.品质消费美好生活 2.《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于( )起实施。 A.2017 年3月30日 B.2017 年3月15日 C.2017年7月1日

D.2017 年10 月 1 日 3.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消费争议,消费者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 A. 分析、审理 B. 调查、调解 C.行政处罚 D.仲裁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指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谁的责任?() A. 全社会 B. 各级政府 C.各级消费者协会 D.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5.消费者为()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A. 生产 B. 生活 C. 生产和生活 D. 个人 6.经营者发行单用途预付卡(含其他预收款凭证)的, 单张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 A. 一千元 B. 二千元 C. 五千元 D. 三千元 7.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倍。不足()百元的,为()百元。 A. 二五五 B. 三五五 8.经营者以发行单用途预付卡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消费者有权自付款之日起()日内无理由要求退款,经营者可以扣除其为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已经产生的合理费用。 A.七 B. 十 C. 十五 9.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主题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主题 消费者权益日的正式名称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成立的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最早提出消费者保护思想的,是1756年英国王室法庭首席法官曼斯菲德。他针对当时法律所奉行的“小心选购,出门不换”主义,提出了“买受人付给完整价金,应获得完美商品”的意见,从而第一个明确阐述了消费者保护的思想。以后,这一思想为各国广泛接受,并据此制定了各种消费者保护法律。 xxx年,全世界第一个消费者组织在美国成立,1936年,建立了全美的消费者联盟。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种反映消费者利益和要求的组织,在一些发达国家相继出现。在此基础上,1960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由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比利时和荷兰五个国家的消费者组织发起成立,在荷兰登记,总部设在荷兰海牙,亚太地区分部设在马来西亚的槟榔屿。之后,消费者运动更加活跃,许多发展中,有些国家也建立了消费者组织,使消费者运动成为一种全球性的社会现象,全世界已有90多个国家共300 多个消费者组织在开展活动。 消费者权益正式提出是在20世纪60年代。1962年3月

15日,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有关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寻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4项权利,即安全消费的权利、消费时被告知基本事实的权利、选择的权利和呼吁的权利。 随着消费者权利保护工作的开展,肯尼迪提出的四项权利和国际消费者协会确定的另外四项权利,即满足基本需求的权利、公正解决纠纷的权利、掌握消费基本知识的权利和在健康环境中生活工作的权利,一并成为全世界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八条准则。 1983年,国际消费者协会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自此以后,每年3月15日,世界各地的消费者及有关组织都要举行各种活动,推动保护消费者权益运动进一步发展。 1985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了《保护消费者准则》,提出了保护消费者若干项权益的一般原则: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不受危害;促进和保护消费者的经济利益;使消费者得到充分信息;使消费者能够按照个人愿望和需要作出选择;消费者教育;提供有效的消费者赔偿办法;组织消费者团体或者组织的自由。此后,这些权利逐渐被世界所公认,许多国家又根据其经济文化发展水平,作了补充和发展,如增加了接受消费者教育的权利等。 xxx年12月26日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中国消费者协会

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作文5篇

2020消费者权益日的作文篇一 翻开日历,今天是3月15日,是消费者的节日.说到节日,人们首先可能想到的是祥和与欢乐.但“315就”不一样了,它是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它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重视,促进各个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的合作和交往,更好的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1983年国际消费者在一起组织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不仅仅是3月15日一天我们要保护自己的权益.在当今的社会,每天都是“315”.随着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好,对社会的要求越来越多,我们应该经常注意身边有没有假冒伪劣产品,如果有,就可以选择不买或者向有关部门投诉,让这个有关部门来解决这件事情. 对于我们学生来说,打假有三. 一:打消假上课 所谓的假上课就是上课不认真听讲,开小差,在座位上窃窃私语的人.这帮人的学习成绩老是被记在倒数记分榜中,而且在上课“开小会”的同学,很容易影响到别人,导致别人的学习效率逐步下滑.就是因为上课不认真听讲,不知道学习的重点,因而没有好成绩.所以,只有在课堂上认真听讲,学会活学活用,并且做好作业,才能取得好成绩.

二:拒绝假成绩 现在的大部分家长都很看重孩子的分数,都是以分数来说话.如果考不好就要挨打挨骂,于是孩子会想尽一切办法来考好分数.他们会讨好周围的同学,让他们在考试时拉自己一把.有的人甚至会去偷考卷,偷试题,把上面的问题弄懂,在考试的时候就能大显身手了.虽然考出来的成绩很好,但这不是自己的真正实力.考试只是看看自己最近一阶段学习的知识点有没有掌握而已.并不是对自己的恐吓.如果成绩不理想的,就要再把学的知识补一补喽! 三:不要假作业 在校内,有些同学的作业是别人帮他做的,有的甚至是逼迫别人帮他做.这种行为是极其可耻的.作业只是对课堂上学的东西及时进行巩固,大家不要把它当做一种负担.如果你们的老师布置得太多,你可以告诉他,这样两头都轻松了. 让我们记住“315”,记住这个让人难以忘怀的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2020消费者权益日的作文篇二

最新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口号大全

最新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口号大全 1898年,全世界第一个消费者组织在美国成立,1936年,建立了全美的消费者联盟。下面有整理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口号大全,欢迎阅读! 1. 公平正义,消费和谐 2. 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3. 敢于善于维权坚决打击不法经营行为 4. 净化农村消费市场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5. 全面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6. 宣传贯彻好《消费与责任》年主题 7. 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 8. 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9. 普及和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10. 诚信守法经营优化消费环境 11. 推动消费维权,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发展 12. 团结一致,抵御假冒伪劣商品 13. 提升服务质量,拉动消费需求 14.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15. 全社会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16. 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7. 法律规定经营者必须提供和使用信誉卡 18.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为了隆重纪念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贯彻落实中消协提出的“消费与安全”年主题,按照省、市消协和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精心策划,认真组织,积极创新,开展了声势浩大、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纪念宣传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 结汇报如下: 19.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责任

20. 推动消费维权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发展 毒品是全球性的灾难,也是全人类共同的敌人,目前,世界范围内日益严重的毒品潮,不仅严重危害人类的健康,败坏社会风气,而且.直接导致和诱发各种犯罪,威胁着全球 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下面有整理的2020年国际禁毒日主题活动标语,欢迎阅读! 21. 优化农村市场环境促进农村消费需求 22.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23. 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24. 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25. 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维权活动突出主题,广泛宣传。中国知名品牌协会要求做到电视上有图像、广播中有 声音、报纸上有文章,网络上有内容,力求宣传的广泛性和实效性。 26. 构建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27. 维护农村消费者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以下是由为大家收集整理出来的315国 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通知,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然而,新法案实施之后,政府将在南非全国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令广大消费者,尤 其是居住在边远、贫困地区的民众了解法案的规定与执行情况。国家司法行政的改革配合 普通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高,势必对“灰色进口”产品供应商带来冲击。 28. 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29. 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30. 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31. 维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32. 维护消费者权益是良好企业的社会责任 33. 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34. 积极关注民生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35. 企业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议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适用范围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议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适用范围 单位消费应成为消法保护对象 记者陈丽平 2013-05-23 05:52:00 来源:( 2013-05-22 )法制日报人大立法 □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前不久初次审议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对这一有关消法适用范围的规定,没有作出修改。 审议中,一些常委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消法适用范围过窄,应当予以扩大,单位消费行为也应成为消法的保护对象。 应对“生活消费需要”进行定义 “应当如何定义‘生活消费需要’?”范徐丽泰委员提出这样的疑问。她说,我们买的东西都是我们需要的。 据介绍,这一立法的本意是,投资性和生产性消费行为另有法律规范,这些不算“生活消费需要”。 范徐丽泰建议,可考虑对“生活消费需要”进行定义,比如说消费者包括什么人、不包括什么人,要写得准确、清楚、详细。 消费者不应当仅限定为自然人

郑功成委员说,本法适用范围为“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实际是将消费者限定为自然人,将消费行为限定在生活消费,这样规定显然损害了法律的完整性。 “本法适用范围应该拓宽一些。”郑功成举例说,比如单位也是消费者,单位购买一批电脑有问题,但按照本法规定就不能说单位是消费者。 郑功成建议删除“为生活消费需要”,只要是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无论是法人还是自然人,都应该受本法的保护。 王乃坤委员也认为,一些非营利组织和单位的非营利消费、非生活消费也应纳入本法调整范围。 “什么是消费者?这在整个法律中没有作出明确界定。”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蒋省三说,在20年前制定这部法律时对此不作说明可以理解,因为那时候强调的是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分离,购买生产资料可能成为资本家,购买生活资料就是劳动者。在今天,我们有必要把什么是消费者加以明确界定,不然的话整个法律保护的对象是什么、保护的范围是什么就不清楚了。 蒋省三认为,生产者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是合约的关系,而不是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划分关系,也不是资本和劳动的关系。作为甲方,他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作为乙方,通过市场交易接受商品或服务,这构成一个合约关系。乙方不论是自然人、法人,都是消费者,他购买的任何商品或服务都是消费行为。如果有个工商户购买了大量的电器,部分用于工厂,那就不在本法保护之列吗?这是值得研究的问题。 “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建立,用合约的方式理解和界定消费品的提供者和接受者,是制定本法的关键,是非常重要的问题。”蒋省三强调。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汇总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汇总 历年消费者权益日主题 1997年讲诚信反欺诈1998年为了农村消费者1999年安全健康消费 2017年明明白白消费2017年绿色消费2017年科学消费 2017年营造,放心,消费环境2017年诚信·维权2017年健康·维权2017年消费与环境2017年消费和谐2017年消费与责任 2017年消费与发展2017年消费与服务2017年为消费者提供公平的金融服务 2017年消费与安全2017年让消费者更有力量2017年-- 主题介绍 2017年主题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协组织的法定职能作用,中国消费者协会将2017年宣传主题确定为“消费与发展”。 “消费与发展”年主题的主要涵义 中国消费者协会历年活动主题(1997--2017) “消费与发展”年主题,体现了消费与发展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促进关系。依据我国经济发展和消费维权状况,2017年“消费与发展”年主题突出了以下主要涵义: 一是强调“消费”,消费是社会再生产过程的重要环节。没有消费

也就没有生产,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是社会再生产过程的有机组成部分。消费由生产决定,又反作用于生产,是拉动经济2017年主题 增长的最终动力。通过调整经济结构、净化消费市场环境,增加消费信心,拉动消费需求。积极发挥“消费”对推进生产发展的能动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是强调“发展”,发展在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发展是第一要务,是提高生活收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改善消费质量的重要途径,也是消费维权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好消费维权和消费引导工作,推进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是强调“维权”,维权是扩内需促发展的重要手段。保护消费者权益,是构建和谐社会,提高消费水平,促进经济发展的基础。只有维护了消费者权益,市场经济才能更加体现公平正义,经济社会才能又好又快发展。维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以消费维权为手段,督促社会各方特别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构建和谐社会,扩大消费市场,促进经济发展。 “消费与发展”年主题的主旨是:宣传消费政策,推进消费维权,提高消费信心,构建消费和谐,促进经济发展。 2017年主题 消费与服务,并将围绕这一年主题开展消费教育、消费咨询及宣

衡东县消费者委员会主要职责

、 衡东县消费者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特制定衡东县消费者委员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 第二条衡东县消费者委员会,是由县直机关有关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各乡镇消费者分会以及消费者代表组成,经衡东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以下简称本会。 第三条衡东县消费者委员会的宗旨是:对商品和服务依法进行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促进商品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第四条衡东县消费者委员会积极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消费者享有的九项权利。认真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经营者应尽的十项义务的履行情况。 第五条衡东县消费者委员会接受衡东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衡东县民政局、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衡阳市消费者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衡东县消费者委员会的住所为衡东县工商局四楼。 第二章职责 第七条衡东县消费者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履行

以下职能: (一)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方针、政策,开展消费教育,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二)组织或参与有关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开展对商品比较试验; (三)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四)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五)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 (六)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 (七)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八)研究探讨消费领域中的问题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理论,组织参加有关消费方面的学术活动,参加国内外有关的消费者委员会组织的交往活动; (九)组织消费者和有关部门开展“消费者满意单位”、“消费者满意商品”的评议、推荐工作;通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情况; (十)指导、协调、督促乡镇消费者分会的工作; (十一)组织消费者开展对商品、服务质量的评议活动; (十二)向广大消费者发布有关消费活动的警示信息。 第三章委员 第八条委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对本会的业务开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方案正式版

Some problems that have appeared or can be expected to come up with a solution to the problem, and through the record of the terms, effective supervision and implementation.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方案正式版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方案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方案资料适用于某些已经出现的或者可以预期的问题,不足,缺陷,需求等,所提出的一个解决问题的方案,并通过明文或条款的记录,加以有效的监督与执行,确保能达到预期的效果。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一、活动名称:××市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 二、活动主题:消费与服务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系列宣传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市政府分管领导为主任,县、区政府、市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名单附后)。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消协,具体负责活动的协调组织工作。 四、活动安排、活动内容。

从1月12日至3月28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组织筹划阶段(1月12日至2月12日)拟定活动方案,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召开政府消费维权工作组委会暨市消协常务理事会,研究确定系列宣传活动的主要内容,并明确各相关单位的责任和任务。 第二阶段为活动实施阶段(2月23日至3月20日) 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1、组织消费者代表参与有关部门对食品加工企业、超市的检查。 2、开展“诚信承诺企业”入盟和“一会两站”发展工作。

关于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倡议书

关于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倡议书 315马上就要到了,让我们再次呼吁商家们诚信经营,不欺骗消费者吧。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倡议书,欢迎阅读。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倡议书(1)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朋友、各位同仁: 大家好! 刚才聆听了各级领导的重要讲话。展望我县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的美好前景,很受鼓舞。作为我县经济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营者应当从增强自律、规范经营出发,以营造使消费者满意、放心的消费环境以构建和谐平罗为己任,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文明经营、优质服务,为开创我县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上新台阶做出应有的贡献。为此,特向全县各经营单位、生产企业的同仁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做自觉遵纪守法的经营者和生产者,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生产、经营者的十项义务,自觉维护消费者享有的九项权利。 二、不断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坚决做到不生产、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以饱满的热情为消费者

服务。树立经营者、生产者良好的企业形象,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优良的服务。 三、以诚兴商,便民利民 以诚经商、以诚兴商,杜绝一切违反诚信和安全消费的经营原则,决不对消费者进行带有虚假的或诱导性的产品和服务宣传,决不做不履行产品和服务承诺的经营行为,保证做到诚信经营、便民利民。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三包规定,做好售后服务工作。认真解决好消费者有关商品质量方面的投诉,努力做到让消费者满意,为消费者排忧解难。 四、自觉接受消费者的监督,听取消费者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和服务质量,不断完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规章制度,让消费者选购商品时满意,使用时放心。做到质量放心,价格放心,售后放心、计量放心,以完全开放式的姿态,为创造和谐的消费环境和经营环境而努力。 五、坚决树立关注民生、回报社会的企业意识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作为经营者,我们必须继承中华民族兴邦兴国方能兴业的优良传统,肩负起社会进步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用诚信经营和回报全社会为我们营造的市场经营环境。以全县经济的和谐发展,以消费环境的和谐,公开作为企业创造可持续发展和长期经营战略的基石。 最后,让我们携起手来,贯彻平罗县消费者协会第四届代表大会的精神,把全县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推向新的台阶,为广大消费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点

目录 前言 (3)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介绍 (4) 二、投诉处理篇 (4) (一)假货、旧货、质量问题 (4) (二)食品安全、人身伤害问题 (5) (三)高期望、威胁类问题 (5) (四)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类问题 (7) 三、敏感客户咨询篇 (7) (一)常见敏感客户咨询处理原则 (7) (二)服务忌语 (9) 四、沟通原则 (9) (一)外呼总原则 (9) (二)沟通中三不原则 (10) (三)挖掘客户质疑的依据 (10)

前言 尊敬的POP商家,大家好,为了确保我们的服务保持始终如一的高品质服务,确保在3.15前后的敏感周期内,用户在服务过程中的不满和问题能够直接、高效率的获得升级、跟进和解决,特此发布此版内容,要求所有POP商家店铺负责人以及服务人员在工作中保持高度敏感。 严格禁止商家出现以下但不限于以下违规行为: 1、出售假冒商品 2、出售未报关进口商品 3、盗用他人账户 4、商品含有假冒材质成分 5、虚假宣传 6、发布违禁信息 7、泄露他人信息 8、虚假交易 9、描述不符 10、违背承诺 以下为正常服务处理中,遇到有投诉倾向的客户或客户认为商家存在出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情况下应急处理办法: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介绍 1993年10月31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通过了中国第一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出台时隔20年之后,2013年10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修改的决定,并于2014年3月15日施行。 今后消费者在网购、电话购物、基本的存贷业务、银行卡业务、旅游等属于人们日常生活消费范畴的活动中发生纠纷争议,都可以用新《消保法》来解决。 【注意】各店铺负责人平时应注重对于服务人员的新消法知识进行培训,另2017年3月15日之前商家售后支持部会提供相关知识培训课程,请随时关注京东大学在线培训课程。 二、投诉处理篇 (一)假货、旧货、质量问题 1、客户反馈假旧货问题的处理总原则 (1)表达信心:我们店铺商品都是正品/真品,京东商品都是正品/真品 (2)表示我们很重视客户反映的此类问题,主动探索用户是如何判断出商品涉及假旧货(如气味、鞋开胶等)的,具体操作如下: ①主动询问涉及的商品编号,登录商品页面与客户核对信息:商品型号,商品特征,例如:颜色,容量,规格等特有信息 ②详细了解并记录客户判定的依据 (3)如商品属于质量问题(如能正常使用突然不能用了、商品有灰尘、缺少附件说明书等),引导客户走售后流程处理 (4)如客户不同意走售后流程或无法解释客户所描述的假旧货的点,应立即升级主管或经理处理(需准确记录客户反馈的事实、客户姓名,联系方式,时间,回电时效),及时解决客户问题 (5)对于客户提出商品为假旧货或要求几倍赔偿等情况,应及时电话录音;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策划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策划 XX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很快就要到来了,应届毕业生策划书网的小编特地为您准备了关于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方案,供您参考阅读。 一、活动名称:“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二、活动时间:XX年3月11日12点开始 三、活动地点:**市总工会大厦门前 四、具体内容: (一)纪念活动仪式: 主要议题有:市工商局领导讲话、市政府领导讲话、诚信单位代表宣读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倡议书、公布“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公布“消费者投诉十大案例”、介绍各行政执法部门xx年案件查处情况及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宣布3.15咨询活动开始等。 参加人员:区、市两级党委、政府、人大有关领导,工商、质监、卫生、药品监督、环保等部门的领导及工作人员,企业及个体经营者代表(**区工商局组织并确定人数)。参会单位和经营者代表整队入场。 (二)3.15宣传咨询活动: 各有关执法部门依照市消协的统一安排设立咨询台,并选派懂法律法规、懂政策、业务素质好的人员参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展示有关假冒伪劣商

品(有关资料、展品由各部门自行解决);有关企业展示名优商品(不得搞展销活动)、或诚信经营的做法。 (三)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各有关执法部门将拟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品种、名称、数量、案值等报送至市工商局市场经济检查大队(电话:6224046),各单位自行装车,3月14日由市工商局市场经检大队统一组织销毁。 (四)几点要求: 1、参加3.15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在3.15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服从指挥,开展工作,严禁各行其是。 现场活动总指挥:*** 场地布置、划分联系人:****; 记者现场采访协调人:*** 2、着装要求:正式参加3.15活动的工商干部着冬装、穿大衣(不带毛领)、戴大沿帽。其他人员可着便装。 3、3.15活动(包含3.15晚会)期间,各工商局、所要加强值班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费者投诉及时得到解决。 4、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或与市消协联系(电话:00000) 五、具体分工 (一)市局合同消保科负责: 1、制定3.15系列活动的实施方案。 2、召开相关理事单位(工商、质监、卫生、药监、环保、农

2016年商场消费者权益保护日315活动策划方案

小编为为大家推荐的315活动策划方案,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315活动策划方案(1) 一、活动的主题、目的和意义 《产品质量法》为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更好地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等法律法规,宣传****年全国消协组织“诚信维权”年主题,促进市场经济良性发展,保护知名企业健康成长,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营造一个公平、公正、诚信经营的消费环境,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开展本次活动。 二、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承办单位:四川质量报社生活周刊 三、活动时间及地点 活动时间:3月15日(全天)。 活动地点:市体育中心北半场。 四、活动的策划、步骤及方法 (一)活动的策划: 1.由主办单位确定本次活动方案; 2.活动前期拟于3月12—14日,在媒体上(华西都市报、天府早报等)发布为期三天的公益广告,突出今年年主题“诚信维权”,为 3.15现场活动造势; 3.在活动前期,组织有关媒体对省消委会主要领导进行专访,突出宣传年主题、今年的消费维权重点和今年省消委会的主要工作; 4.协助省工商局消保处在3月13日召开315纪念活动新闻通报会。在会上通报省消委会的“****年消费投诉十大热点”和315纪念活动情况。 (二)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1.主办单位向相关企业发出组织活动的通知; 2.由主办单位负责审查参加活动企业的产品广告,宣传资料内容,杜绝假冒伪劣产品进场; 3.由承办单位负责活动的组织和筹备工作; 4.活动开幕仪式拟邀请省人民政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消委等有关领导参加并讲话; 5.现场设消费者咨询、消费者投诉、房产家装、IT、食品、家电建材、日用百货、汽车等专区,散发相关宣传资料和进行商品销售; 在现场开展消费知识宣传,并设置消费警示、消费小知识、消费指导等宣传牌; 6.由省消费向参加活动的企业颁发“二00四年消费维权定点联系企业”证书、铜牌; 7.在现场散发刊有参展企业的特刊及年主题宣传资料; 8.为活跃现场气氛,将在开幕式后进行文艺表演(节目内容待定); 9.在现场设立医疗救护(防疫)站、消费咨询台等; 10.组织治安、消防、防疫、医疗等部门入场开展相关工作。 315活动策划方案(2)

315活动宣传标语 消费者权益日315消费者日活动

315 活动宣传标语_消费者权益 日】315 消费者日活动 1、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创建理想成长平台。 2、安全消费,和谐消费 3、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消费放心环境 4、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5、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6、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7、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8、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 应诚信经营, 守法经营。 9、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 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 10、科学合理安全文明消费。 11、全面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12、宣传贯彻好《消费与安全》年主题。 13、确保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人身权和财产权不 受到损害。 14、安全权是消费者的一项重要权利。 15、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提供安全的商品和服务, 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6、扩大消费是经济发展的需要

17、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18、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责任 19、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20、化解消费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21、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22、健康,科学,文明消费,依法维权人人有责。 23、金融品牌服务,舞动精彩生活。 24、金融品牌服务团,维护您金融权益。 25、紧紧围绕年主题大力宣传“消费与发展”。 26、经营者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第一责任人。 27、开展家电下乡,切实保护农民消费者的利益。 28、科学文明,健康消费。 29、科学消费从小抓起,依法维权从我做起。 30、扩大内需,拉动消费,促进发展,维护稳定。 31、绿色消费,低碳生活,健康成长。 32、落实“三包”规定,维护合法权益。 33、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经济发展服务。 34、梦寻青春校园,心泊维权驿站。 35、民以食为天,严把食品质量关。 36、嫩肩也担道义,童心更铸维权。 37、农民奔小康,《消法》来护航。 38、努力提高全社会安全,健康,文明消费意识。 39、强化消费维权理念,为和谐社会建设服务。 40、切实做好消费维权工作,为扩大内需保增长服务。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 案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为了迎接和纪念第XXX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更好地宣传贯彻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充分宣传“携手共治畅享消费” 年主题,XX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将在全区组织开展隆重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会上通报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1.组织举办“携手共治畅享消费20XX年‘3·15’国际消费 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3·15”当天,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与呼和浩特工商局、呼和浩特市消费者协 会将在维多利国际广场举行大型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同时举办“月月3·15”活动启动仪式。 2.联合主办“3·15消费维权电视特别节目”。20XX年,自 治区消费者协会将与各盟市消费者协会联合首次举办“3·15消费维权电视特别节目”,通过电视特别节目的影响力进一步推动消 费环境健康发展。X月X日晚20点,特别节目将在各盟市广播电视台、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消费维权网站、正北方网、新浪网等媒 体同时播出。 3.继续开展X月份“消费维权宣传月”和“万家企业诚信承

诺联盟”活动。针对社会上存在的大量不讲诚信损害消费者权益 行为,紧紧围绕“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采取以案说法、 专家访谈、跟踪暗访等多种形式开展集中的系列宣传活动,弘扬 社会诚信,公开揭露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4.总结和研究《消法》实施一年来的成效和典型案例,动员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以进一步扩大《消法》的认知度,促进全社会落实法律规定的各项责任义务。 5.强化年主题重点监督工作和投诉工作的宣传报道,加强与 广大消费者、社会有关方面的沟通互动,反映消费者诉求,争取 社会支持,谋求良好效果,促进行业自律和消费环境进一步好转。 6.20XX年X月X日,自治区工商局将在八楼会议室组织相关 部门和相关处室召开新《消法》实施一周年座谈会。 7.20XX年,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将加强和推动 消费维权配套法规、规章的完善工作。积极与当地人大、政府联系,推动《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由来和意义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由来和意义2012-03-12 核心提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International Day for Protecting Consumers' Rights)(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定于每年的公历3月15日,最先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2012年3月15日,农历2月23日,星期四为2012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消费者投诉电话:12315(直接拨打即可,无需加任何区号)。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International Day for Protecting Consumers' Rights)在每年公历的3月15日,是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的,其目的是为了扩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更加广泛的重视,以及促进各个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的合作与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由来 选择3月15日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与美国前总统肯尼迪有关。1962年3月15日,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有关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安全消费的权利、消费时被告知基本事实的权利、选择的权利和呼吁的权利。 随着消费者权利保护工作的开展,肯尼迪提出的四项权利和国际消费者协会确定的另外四项权利,即满足基本需求的权利、公正解决纠纷的权利、掌握消费基本知识的权利和在健康环境中生活工作的权利,一并成为全世界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八条准则。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意义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设立和宣传有力地促进了世界消费者权利保护工作的开展。各国纷纷出台各种保护消费者权利的措施,包括制定相关法律、加强质量检验和设立专门机构等。但目前世界各国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仍不断出现,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依然任重道远。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影响 从1983年以来,每年3月15日,全球各地的消费者组织都举行大规模的活动,宣传消费者的权利,显示消费者的强大力量。其中包括发布新闻公报、向公众介绍消费者组织的活动;告诉人们消费者组织将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做哪些工作;通过报纸、刊物、电台和电视节目进行宣传,在学校发放宣传材料或消费者刊物。组织消费者权利的演说,努力提高消费者的保护意识。有的国家的消费者组织在这一天向公众征集"消费权益歌",有的组织演讲比赛、保护消费者知识竞赛或进行"一年最严重的损害消费者利益事件"的评定活动;奖励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作出贡献的人;举办各种展览;举办消费教育讲座;有些国家的消费者组织还开展对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举行集会、演出、现场宣传咨询投诉和义务服务等活动。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运动 消费者运动,指的是在近、现代商品经济条件下,消费者为争取社会公正,维护自身权益,同损害消费者利益行为进行斗争的一种有组织的社会运动。起初,在欧美一些较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一些企业无视消费者利益,生产和推销劣质产品,使消费者利益受到损害。如美国就曾出现过在食品、药品中加入许多有害物质,损害消费者的健康乃至生命。当时,芝加哥的肉类食品加工业的卫生状况也非常令人担忧。正是因为如此,有人提出对食品、药品进行检验的主张。在这种情况下,广大消费者逐渐形成共同意识,要与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进行斗争,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也认识到凭个别消费者的力量无法对抗有组织的企业者,必须团结才能产生力量。于是,消费者运动便应运而生。1898年,全世界第一个消费者组织在美国成立,1936年,建立了全美的消费者联盟。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种反映消费者利益和要求的组织,在一些发达国家相继出现。在此基础上,1960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上的领导讲话稿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上的领导讲话稿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上的领导讲话稿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促进我市市场经济发展,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市人民政府决定在3.15期间组织各有关部门,围绕营造放心消费环境这一主题,开展大规模的宣传纪念活动,下面我就这次活动讲几点意见。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活动由市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牵头,成员单位有经贸委、质量技术监督、粮食、农牧、药品监督、卫生、城建、电信、防疫、公安、农机等部门,各部门要联合开展这次活动,执法单位要抽调精兵强将,协同作战,也希望全社会的广大消费者都行动起来,形成合力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配合做好现场咨询,座谈会,集中拉网检查、宣传等各环节的工作,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得在活动期间,以参加宣传活动的名义搞变相推销和展销商品,各单位也不得以拉赞助等形式,向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进行集资,宣传企业、个人商品,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宣传报道3.15活动,在3.15前后,集中时间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内容,主动采编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行业管理部门、打假维权、企业自律等有关消费者方面的信息,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三是全力出击,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要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方案,各检查组要认真负责,全力出击,严厉打击市场中的经济违法违章行为。同时要配合好国家工商总局、中央电视台XX年3.15专题晚会的宣传和值班工作,对12315消费者投诉电话、12358价格举报电话要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要亲自挂帅坐镇指挥,安排一定数量的执勤人员,以便及时处理晚会现场转办的申诉举报案件。四是突出主题搞好活动。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就要保证我们每个人的消费利益不受损害。各部门各行业要协调配合,齐心协力,努力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同时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消费行为和消费方式。 同志们,消费涉及千家万户,涉及每个人,事关各行各业能否有一个放心的消费环境事关影响我们的生命安全的大事。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打击欺诈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为建立我市良好的经济秩序,改善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做出应有贡献。 愿天天都是3.15 谢谢大家!

2019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主题活动总结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主题活动总结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宗旨是向消费者提供信息,对消费者进行教育,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下面是出国为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主题活动总结”,仅供参考,希望您喜欢!请点击出国查看。 为了隆重纪念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贯彻落实中消协提出的“消费与安全”年主题,按照省、市消协和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精心策划,认真组织,积极创新,开展了声势浩大、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纪念宣传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为做好xx年“3.15”纪念活动,县政府成立了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领导组,县政府副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与此同时,印发了《关于开展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通知》,并以县政府办公室政办秘[xx]30号文件下发到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同时为了纪念活动开展的更加隆重热烈,按照省、市消协和县政府的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县消协制定了《xx县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下发到各常务理事单位及消协分会、消协投诉站。 3月9日下午,xx县xx年3.15活动领导组会议暨消协三届七次常务理事会在县工商局会议室召开,县委常委、县3.15活动领导组成员、消协常务理事、分会长、新闻媒体计70余人出席了会议。会上,对xx年“3·15”活动进行具体部署和安排。与会人员围绕做

好今年“3·15”系列活动以及筹备情况认真发言、讨论,提出了多项意见和建议,副县长要求各单位按照政办秘[XX]30号和县消协[XX]02号文件精神要求,切实做好今年的“3·15”活动,各单位会后要按照会议要求和部署尽快落实到位,领导要亲自抓,做到谋划好、准备好、安排好、落实好,要把今年我县3.15宣传活动开展的多种多样有声有色。 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 一是由副县长在“3.15”期间发表电视讲话,工商局局长、消协会长接受3.15电视专访,同时,开展热点问题点评、编印3.15活动宣传册、宣传展板等,广泛宣传“消费与安全”年主题; 二是县消协、工商、质监部门牵头组织一批诚信生产经营单位实行让利销售,让消费者能够购买到质优价廉的商品,享受节日气氛; 三是3月14日-15日,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物价局、品尚多超市等17家单位在县电视台打字幕,宣传“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宣传口号; 四是3月15日上午,组织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共40余家在xx广场进行集中宣传活动,围绕法律法规、消费维权、咨询投诉、名特优新产品展示、消费信息和消费知识的讲解、假冒伪劣商品集中曝光等宣传,同时县医院、中医院设立专家义诊台,为消费者义诊; 五是县委等领导亲临活动现场巡视并对参加活动的同志表示亲切慰问,同时参加了启动仪式并观看了文艺演出; 六是xx消协分会同步开展多种形式的街头宣传纪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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