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专用章样式

发票专用章样式

发票打印格式调试步骤

税控发票开票软件发票格式调试方法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发票管理】-【打印格式设计】-【发票打印格式设计】”菜单项[图1],便弹出发票设计窗口[图2]。 图1 发票打印格式设计

图2 发票打印格式模板列表窗口 【第二步】选中列表中您持有的发票打印格式模板[图3],如果您有多个票种,一个票种一个票种的调试。例如,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打印模板,然后点击工具条中的【查看】按钮,便弹出系统已设定好的测试票样窗口[图4]。这是一张专 门用作调试打印格式的测试发票。 图3 选则测试票种

图4 发票打印测试票样窗口 【第三步】点击【页面】[图5],弹出“页面边距设置”框[图6]。点击“预设”出的倒△,出来打印机名称,选择打印发票的打印机。如果您打发票的打印机是默认打印机此处不用动,“预设”即可。手动输入“左边距”和“上边距”的数值,点【应用】,然后【退出】。[“左边距”和“上边距”的数值如何设置见下 文中的“附录”]。 图5 页面设置

图6 页面边距设置 【第四步】将A4白纸横向折叠成发票一样长度,如果有和发票一样大小的凭证打印纸更好。将纸紧靠打印机挡板左边放进打印机,让打印机完全吃纸。有的企业打印机放纸、放发票没有完全吃进,导致打印出框或压线。然后点【打印】-【直接打印】,[图7]打出测试的发票文字。 图7 打印测试发票 【第五步】测试发票的文字打在白纸上后,和电脑上的发票对照,查看文字是否

打全,打完整。有的打印机如映美的可能“密码区”右边不全,税额不完整,需要往左调试挡板。[挡板往左见“附录”]。确认文字完整后,拿一联发票,将发票放在刚打的白纸上面,左边和上边对齐,查看文字是否在发票框里,像图7那样,在框里且不压线。如果不在框里就要再行修改【页面边距设置】中的“左边距”和“上边距”。[修改规则见“附录”]。修改后再次打印到白纸上和发票叠起来比对。直至调整的文字完整且都在框里不压线。此过程可能费时费纸,请耐心。调好后便可开具正式发票。 附录: 1.“左边距”和“上边距”数值 边距的范围为-300到600,发票上一个汉字大约60的距离。不一样的电脑,不一样的打印机,数值不一样,就是一样的电脑打印机,数值也不一样。需要多次用白纸实际调试。没有固定数值。经过多次安装,现给出参考数值,【-180,-20】。可先使用参考数值,再用白纸多次调试到适合您的正确数值。 2.“左边距”和“上边距”数值规则 如果打在白纸上的文字相对于左边和上边对齐的发票向右偏,则将“左边距”缩小,反之增大。比如“左边距”数值是0时,文字偏右两个汉字距离,就把“左边距”数值改为负数,一个汉字距离大约是60,便把“左边距”数值改成-120试试。 如果打在白纸上的文字相对于左边和上边对齐的发票向上偏,则将“上边距”增大,反之缩小。比如“上边距”数值是0时,文字偏上一个汉字距离,就把“上边距”数值改为60试试。 开始如果差距很大可成百成十的改动数值,差不多了,可5个3个的稍微改动数值。 3.挡板调试 左右也可以调试打印机的挡板,特别是如果发票打印不完整,可左移挡板。调好数值后,挡板也不要轻易改动位置。

财务专用发票章使用大全

财务专用发票章使用大全, 涵盖8大方面39个问题! 一.发票专用章的样式问题 1、最新的发票专用章是什么样式的,是否有文件公告?谢谢! 发布日期:2013-07-30 发布机关: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答:纳税人可以参阅《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号)文件的相关规定。 2、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加盖财务章或发票专用章。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发现有些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加盖了发票专用章。但存在以下两种情况:一是专用章是圆形的中间有税号;二是椭圆形的中间无税号。对此类发票如何处理?是否认定为取得不符合规定发票?可否抵扣?谢谢! 发布日期:2014-04-15 发布机关: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答:您好: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号)规定: 一、发票专用章式样发票专用章的形状为椭圆形,长轴为40mm、短轴为30mm、边宽1mm,印色为红色。发票专用章中央刊纳税人识别号;外刊纳税人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如名称字数过多,可使用规范化简称;下刊“发票专用章”字样。使用多枚发票专用章的纳税人,应在每枚发票专用章正下方刊顺序编码,如“(1)、(2)……”字样。发票专用章所刊汉字,应当使用简化字,字体为仿宋体;“发票专用章”字样字高4.6mm、字宽3mm;纳税人名称字高4.2mm、字宽根据名称字数确定;纳税人识别号数字为Arial体,数字字高为3.7mm,字宽1.3mm。 二、发票专用章启用时间发票专用章自2011年2月1日起启用。旧式发票专用

增值税专用发票模板

Nationally Uniform Invoice Supervision Seal Special V AT Invoice of Henan 4100114140This page shall not be used as voucher for reimbursement and tax deduction. No. 03365740 Made under the Supervision of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Taxation Date of issuing: May. 10, 2013 Buye r Name: Post and Telecommunications Printing Factory of Henan Taxpayer's registration number: 410105169952066 Address and phone number: No.21,Jingwu Road, Zhengzhou City 65723700 Name and A/C No. of opening bank: ICBC, Zhengzhou Administrative Region Sub-Branch 1702029109021008414 Password area Name of goods or taxable labor services Specification and Model Unit Quantity Unit Price Amount Tax rate Tax amount Isopropanol AR 2500ml Bottle 160 49.572649573 ¥7931.62 17% ¥1348.38 Isopropanol AR 2500ml Bottle 160 49.572649573 ¥7931.62 17% ¥1348.38 Isopropanol AR 2500ml Bottle 160 49.572649573 ¥7931.62 17% ¥1348.38 Isopropanol AR 2500ml Bottle 160 49.572649573 ¥7931.62 17% ¥1348.38 Total ¥31726.48 ¥5393.52 Total price and tax (capital) (In Words) RMB Thirty-seven thousand one hundred and twenty YUAN (In Figures) ¥37120.00 Seller Name: Henan Xire Electric Power and Chemical Material Co., Ltd. Taxpayer's registration number: 41010572413854X Address and phone number: No.4(No.7), Est Shangcheng Rd, Zhengzhou City 66328404 Name and A/C No. of opening bank: Bank of China, Shangda Sub-Branch 254601819246 Remarks Cashier: Double-checked by: Drawer:Seller (seal):Henan Xire Electric Power and Chemical Material Co., Ltd. 1 / 3

发票盖章十大注意事项

发票盖章十大注意事项 一、发票可以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吗? 不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 二、发票既盖了发票专用章,又盖了财务专用章,是否可以? 不可以。发票上只需盖发票专用章就够了。 三、发票上的发票专用章盖反了(字朝下),发票还有效吗?发票有效。 四、发票上盖了发票专用章,但是盖的不清晰,怎么办? 可以在旁边补盖一个清晰的章,或者将发票作废/冲红。(深圳这边,不能补盖,只能作废后重新开具) 五、发票上的发票专用章盖错了,怎么处理? 发票应作废/冲红。 六、发票如未按规定加盖发票专用章,会有什么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三十五条规定,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七、盖的发票专用章名称和销售方名称不一致,该发票是否一定有问题? 不一定。如果是经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单位,其为代征税款的商户代开的普通发票,应加盖受托代征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此时发票专用章名称与实际销售方(商户)名称不一致,是正常的。 八、发票的记账联要不要盖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二十八条: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因此,发票的记账联无需盖章。 九、代开的发票怎么盖章?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收款方加盖发票专用章,不需要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代开普通发票,必须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不需要加盖收款方发票专用章。 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对盖章有什么特殊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79号)的规定,《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当在发票联加盖发票专用章,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章。

关于2011年更换发票新专用章的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号 成文日期:2011-01-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的规定,现就发票专用 章的式样公告如下: 一、发票专用章式样 发票专用章的形状为椭圆形,长轴为40mm、短轴为30mm、边宽1mm,印色为红色。 发票专用章中央刊纳税人识别号;外刊纳税人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如名称字数过多,可使用规范化简称;下刊“发票专用章”字样。使用多枚发票专用章的纳税人,应在每枚发票专用章正下方刊顺序编码,如“(1)、(2)……”字样。 发票专用章所刊汉字,应当使用简化字,字体为仿宋体;“发票专用章”字样字高4.6mm、字宽3mm;纳税人名称字高4.2mm、字宽根据名称字数确定;纳税人识别号数字为Arial体,数字字高为3.7mm,字宽1.3mm。 二、发票专用章启用时间 发票专用章自2011年2月1日起启用。旧式发票专用章可以使用至2011年12月31日。 本公告发布之前印制的套印旧式发票专用章的发票,可继续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附件:《发票专用章》样章

发票专用章 发票专用章尺寸规定: 一、形状为椭圆形,尺寸为40×30(mm); 二、边宽1mm; 三、中间为税号, 18位阿拉伯数字字高3.7mm,字宽1.3mm,18位阿拉伯数字总宽度26mm(字体为Arial); 四、税号上方环排中文文字高为4.2mm,环排角度(夹角)210-260度,字与边线内侧的距离0.5mm(字体为仿宋体); 五、税号下横排“发票专用章”文字字高4.6mm,字宽3mm,延章中心线到下横排字顶端距离4.2mm(字体为仿宋体); 六、发票专用章下横排号码字高2.2mm,字宽1.7mm,延章中心线到下横排号码顶端距离10mm(字体为Arial),不需编号时可省去此横排号码:

如何调试打印机和发票格式

怎么调试打印机和发票格式一、打开软件,如下图操作:注意机动车选最下面机动车销售发票调试 二、在点击查看后如下图操作:

注解:步骤3“-”表示向左移动,“170”数值越大向左移动的越多步骤4“-”表示向上移动,“20”数值越大向上移动的越多,但要注意的是不带“-”,“20”数值越大向下移动的越多。 三、调整打印机挡板调,刻度通常为“10、15、20”,如图: 四:完成以上步骤,把A4白纸放入打印机就点打印选择直接打印。如图:

五、将打印出来的白纸放在领回来的空白发票上面做对比,如图: 如对比出来的出现偏差,继续步骤二,改数值,向左偏了就把数值改小,反之改大,向上偏了把数值改小或改成正数,反之改大,直到对比出来的结果跟图所示就可以了。 下面付常见打印机格式数据,然需用白纸打印出来对比下。打印机型号票种刻度左边距上边距 映美发票1号增值税普票15 -160 -35 映美fp312k 增值税普票15 -170 -50 增值税普票15 -150 -40 映美fp312k 增值税普票20 -190 -40 映美FP-530KⅡ+ 增值税专票15 -150 -40 映美FP-530KⅡ+ 增值税普票15 -160 -40 映美FP-530K+ 增值税普票10 -160 5 映美FP-530K+ 货运专票10 -160 5

映美fp-538k 增值税普票20 -195 -35 映美fp-570k 增值税专票10 -200 -40 映美FP-570KII 增值税普票13 -160 -40 映美fp-620k 增值税普票15 -160 -35 映美fp-630k 增值税普票15 -160 -35(-43) 映美fp-630k+ 增值税普票左边一刻度-200 -15 (后进纸) 得实DS-620II 增值税普票10 -210 0 得实DS-1120 增值税普票10 -240 0 左边打不完,需要前面加字得实DS-660 增值税普票20 -190 -40 得实DS-660 货运专票20 -190 -30 得实670 增值税专票15 -130 -30 得实670 增值税普票15 -140 -30 得实640 增值税专票20 -205 -40 DS-670 增值税专票20 -185 -30 得实DS-1830 增值税普票10 -125 -41 DS-570 增值税普票15 -190 0 得实600 增值税普票20 -185 -25 专票一样 得实AR-520 增值税普票20 -190 -30 得实AR-570 增值税普票15 -150 -30 Epson LQ-610K 增值税专票10 -160 18 Epson LQ-615K 增值税普票10 -160 18

发票可以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吗

1.发票可以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吗? 答: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 2.发票既盖了财务专用章,又盖了发票专用章,是否可以? 答:不可以,发票上只需盖发票专用章。 3.发票上盖了发票专用章,但是盖的不清晰,怎么办? 答:可以在旁边补盖一个清晰的章,或者将发票作废/冲。 4.发票上的发票专用章盖反了(字朝下),发票还有效吗? 答:发票有效。 5.发票若未按规定加盖发票专用章,会有什么影响?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三十五条规定,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6.发票的记账联要不要盖章?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二十八条: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因此,发票的记账联无需盖章。 7.盖的发票专用章名称和销售方名称不一致,该发票是否一定有问题? 答:不一定。如果是经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单位,其为代征税款的商户代开的普通发票,应加盖受托代征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此时发票专用章名称与实际销售方(商户)名称不一致,是正常的。 8.代开的发票怎么盖章? 答: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收款方加盖发票专用章,不需要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代开普通发票,必须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不需要加盖收款方发票专用章。 9.《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对盖章有什么特殊规定?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79号)的规定,《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当在发票联加盖发票专用章,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章。 10.发票上的发票专用章盖错了,怎么处理? 答:发票应作废/冲红。

关于新式发票专用章使用的通知

关于新式发票专用章使用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将现行使用的发票专用章的式样进出明确规定,并制定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7号《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自2011年2月1日期起,在全国范围内启用新版发票专用章,旧式发票专用章可以使用至2011年12月31日。我部按照上述通知要求,对我公司对外经济业务接收的发票上印章类型做出如下要求: 1.发票专用章式样: ①发票专用章的形状为椭圆形,长轴为40mm、短轴为30mm、边宽1mm,印色为红色。 ②发票专用章中央刊纳税人识别号;外刊纳税人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如名称字数 过多,可使用规范化简称;下刊“发票专用章”字样。使用多枚发票专用章的纳税人,应在每枚发票专用章正下方刊顺序编码,如“(1)、(2)……”字样。 ③发票专用章所刊汉字,应当使用简化字,字体为仿宋体;“发票专用章”字样字高 4.6mm、字宽3mm;纳税人名称字高4.2mm、字宽根据名称字数确定;纳税人识别 号数字为Arial体,数字字高为3.7mm,字宽1.3mm。 2.发票专用章启用时间: 发票专用章自2011年2月1日起启用。旧式发票专用章可以使用至2011年12月31日。本公告发布之前印制的套印旧式发票专用章的发票,可继续使用。 3.发票专用章的使用: 凡是需要取得发票的经济业务,销货方发票盖章处必须加盖标准的“发票专用章”,不得再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等其他章,如已经取得加盖“财务专用章”和“公章”等其他章的发票,一律到销货方进行更换发票。否则,涉及经济业务将不予受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带清单的 清单要用什么纸打印呢

增值税专用发票带清单的,清单要用什么纸打印呢? 清单多数使用A4纸打印,如果公司有特殊需求可以采用其他多联打印纸 企胜防伪税控接口系统--专为企业财务解决手工录入开票的所有疑难问题!帮助您实现清单导入批量开票,自动拆分/合并订单,自动调整6分钱误差、智能自动匹配商品税收分类编码!企胜防伪税控接口系统可以将已开票的所有数据信息查询导出Excel表格!方便企业财务统计、分析使用! 发票清单快速导入,批量自动开票--效果展示: 航天开票系统: 航天Excel快速导入清单开票--效果视频: http://www.keeshine.com/Video/Show_47_276.html 百旺开票系统:

百旺(望)Excel清单导入开票--效果视频: http://www.keeshine.com/Video/Show_47_278.html ERP金税接口:当企业有使用到了ERP系统、单独进销存、单独财务系统或企业自主开发系统,企胜防伪税控接口都可以帮助您实现系统对接,这样可以直接将企业的业务系统数据传送到开票系统完成开票!开完发票之后还可以根据企业的需求将开票的结果信息返写到ERP系统中!具体ERP系统对接详情可咨询企胜线上客服或企胜400热线!

航天ERP系统对接快速导入清单开票--效果视频: http://www.keeshine.com/Video/Show_47_277.html 百旺ERP系统对接快速导入清单开票--效果视频: http://www.keeshine.com/Video/Show_47_279.html API集成接口:在很多企业使用ERP系统想更加方便实现快速开票的情况下,企胜防伪税控接口系统还提供API集成的方式,也就是将我们的企胜防伪税控接口系统集成到企业的ERP系统中,这样在开票的时候财务只需执行ERP系统和开票系统即可,我们的企胜防伪税控接口系统处于隐藏式的工作!具体API集成实施详情可咨询企胜线上客服或企胜400热线! 企胜防伪税控接口系统--安装说明: http://www.keeshine.com/Video/Show_47_280.html 下载地址:

发票章样本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1年第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的规定,现就发票专用章的式样公告如下: 一、发票专用章式样 发票专用章的形状为椭圆形,长轴为40mm、短轴为30mm、边宽1mm,印色为红色。 发票专用章中央刊纳税人识别号;外刊纳税人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如名称字数过多,可使用规范化简称;下刊“发票专用章”字样。使用多枚发票专用章的纳税人,应在每枚发票专用章正下方刊顺序编码,如“(1)、(2)……”字样。 发票专用章所刊汉字,应当使用简化字,字体为仿宋体;“发票专用章”字样字高4.6mm、字宽3mm;纳税人名称字高4.2mm、字宽根据名称字数确定;纳税人识别号数字为Arial体,数字字高为3.7mm,字宽1.3mm。 二、发票专用章启用时间 发票专用章自2011年2月1日起启用。旧式发票专用章可以使用至2011年12月31日。 本公告发布之前印制的套印旧式发票专用章的发票,可继续使用。 附件:《发票专用章》样章

发票专用章 发票专用章尺寸规定: 一、形状为椭圆形,尺寸为40×30(mm); 二、边宽1mm; 三、中间为税号, 18位阿拉伯数字字高3.7mm,字宽1.3mm,18位阿拉伯数字总宽度26mm(字体为Arial); 四、税号上方环排中文文字高为4.2mm,环排角度(夹角)210-260度,字与边线内侧的距离0.5mm(字体为仿宋体); 五、税号下横排“发票专用章”文字字高4.6mm,字宽3mm,延章中心线到下横排字顶端距离4.2mm(字体为仿宋体); 六、发票专用章下横排号码字高2.2mm,字宽1.7mm,延章中心线到下横排号码顶端距离10mm(字体为A rial),不需编号时可省去此横排号码: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隐藏在发票专用章里的大风险,财务人员必须知道的六个问题(老会计人的经验)

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隐藏在发票专用章里的大风险,财务人员必须知道的六个问题(老会计人的经验) 自2011年2月1日起实施的《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关于发票专用章,你了解多少? 1哪些联次需要盖章?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通常需要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但是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比较特殊,除需要在发票联上加盖印章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册登记联加盖开票单位印章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813号)规定,需要在注册登记联上加盖发票专用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79号)规定,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章。 2有不需要盖章的发票吗? 有部分发票是不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的,比如:目前在上海范围试点税控收款机卷式发票,该类发票上已打印纳税人名称(即收款单位名称)、纳税识别号,为方便纳税人开具操作,该类发票开具时不加盖发票专用章。 再如:根据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的规定,鉴于营改增试点尚处于过渡期内,且汽车客票调整改革方案正在拟定之中,因此在汽车客票调整改革到位之前,暂不加盖发票专用章。 3财政票据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吗? 发票专用章是在税务部门备案的,用以开具发票的专用印章,发票外的其他票据不能加盖发票专用章,财政票据可以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章或收费专用章。 4代开发票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的规定,代开普通发票必须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不需要加盖收款方发票专用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的规定,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收款方应在代开专用发票备注栏上,加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1年第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专用章 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的规定,现就发票专用章的式样公告如下: ?一、发票专用章式样 ?发票专用章的形状为椭圆形,长轴为40mm、短轴为30mm、边宽1mm,印色为红色。 ?发票专用章中央刊纳税人识别号;外刊纳税人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如名称字数过多,可使用规范化简称;下刊“发票专用章”字样。使用多枚发票专用章的纳税人,应在每枚发票专用章正下方刊顺序编码,如“(1)、(2)……”字样。?发票专用章所刊汉字,应当使用简化字,字体为仿宋体;“发票专用章”字样字高4.6mm、字宽3mm;纳税人名称字高 4.2mm、字宽根据名称字数确定;纳税人识别号数字为Arial 体,数字字高为3.7mm,字宽1.3mm。 ?二、发票专用章启用时间 ?发票专用章自2011年2月1日起启用。旧式发票专用章可以使用至2011年12月31日。

?本公告发布之前印制的套印旧式发票专用章的发票,可继续使用。 ? ?附件:《发票专用章》样章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11年1月27日印发? ?校对:征管和科技发展司 ?相关附件如下: 《发票专用章》样章.DOC 《发票专用章》样章 发票专用章 发票专用章尺寸规定:

一、形状为椭圆形,尺寸为40×30(mm); 二、边宽1mm; 三、中间为税号, 18位阿拉伯数字字高3.7mm,字宽1.3mm,18位阿拉伯数字总宽度26mm(字体为Arial); 四、税号上方环排中文文字高为4.2mm,环排角度(夹角)210-260度,字与边线内侧的距离0.5mm(字体为仿宋体); 五、税号下横排“发票专用章”文字字高4.6mm,字宽3mm,延章中心线到下横排字顶端距离4.2mm(字体为仿宋体); 六、发票专用章下横排号码字高2.2mm,字宽1.7mm,延章中心线到下横排号码顶端距离10mm(字体为Arial),不需编号时可省去此横排号码:

增值税专用最新发票管理规范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管理 第三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管理 第四章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管理 第五章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管理 第六章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操作管理办法 第七章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 第八章附则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不得使用。 第二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管理 第二条专用发票领购簿的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以下简称领购簿)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以申请领购专用发票的凭证,是记录纳税人领购、使用和注销专用发票情况的账簿。 1.领购簿的格式和内容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实行计算机管理专用发票发售工作的,其领购簿的格式由省级国税局确定。 2.领购簿由省级国税局负责印制。 3.领购簿的核发。对经国税局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以下程序核发领购簿: (1)县(市)级国税局负责审批纳税人填报的《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申请书》。 (2)专用发票管理部门负责核发领购簿,税务局核发时应进行以下审核工作: ①审核纳税人《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申请书》。 ②审核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专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③审核经办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工作证); ④审核纳税人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上述证件经审核无误后,专用发票发售部门方可填发领购簿,并依法编写领购簿号码。 (3)纳税人需要变更领购专用发票种类、数量限额和办税人员的,应提出书面申请,

经国税局审批后,由专用发票管理部门变更领购簿中的相关内容。对需要变更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收缴旧的领购簿,重新核发领购簿。 4.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的纳税义务的,税务机关应在注销税务登记前,缴销领购簿。纳税人违反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被国税局处以停止使用专用发票的,专用发票管理部门应暂扣或缴销领购簿。 第三条专用发票的购买一般由县(市)级国税局专用发票管理部门购买,特殊情况经地(市)级国税局批准可委托下属税务所发售。购买专用发票实行验旧供新制度。纳税人在领购专用发票时,应向国税局提交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存根联,并申报专用发票领购、使用、结存情况和税款缴纳情况。国税局审核无误后方可发售新的专用发票。 1.验旧。 (1)检验纳税人是否按规定领购和使用专用发票。 (2)检验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与纳税申报是否相符,有无异常情况。 (3)根据验旧情况登记领购簿。 2.供新。 (1)审核办税人员出示的领购簿和身份证等证件,检查与《纳税人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台账》的有关内容是否相符。 (2)审核纳税人填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单》。 (3)对证件资料齐备、手续齐全而又无违反专用发票管理规定行为的,发售机关可发售专用发票,并按规定价格收取专用发票工本费。 第三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管理 第四条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领购使用专用发票: (一)会计核算不健全,即不能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者。 (二)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者。 上述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内容,由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分局确定。 (三)有以下行为,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者: 1.私自印制专用发票; 2.向个人或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买取专用发票; 3.借用他人专用发票; 4.向他人提供专用发票; 5.未按本规定第五条的要求开具专用发票;

2017发票专用章新规定 2017国家税务总局发票专用章最新规定

2017发票专用章新规定 2017国家税务总 局发票专用章最新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省税务机关)确定。 第三条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留存备查;发票联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记账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 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发票管理情况以及纳税人经营业务需要,增减除发票联以外的其他联次,并确定其用途。 第四条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经济活动以及发票管理需要,确定发票的具体内容。

第五条用票单位可以书面向税务机关要求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税务机关依据《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确认印有该单位名称发票的种类和数量。 第二章发票的印制 第六条发票准印证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监制,省税务机关核发。 税务机关应当对印制发票企业实施监督管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取消其印制发票的资格。 第七条全国统一的发票防伪措施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省税务机关可以根据需要增加本地区的发票防伪措施,并向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发票防伪专用品应当按照规定专库保管,不得丢失。次品、废品应当在税务机关监督下集中销毁。 第八条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是税务机关管理发票的法定标志,其形状、规格、内容、印色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第九条全国范围内发票换版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发票换版由省税务机关确定。 发票换版时,应当进行公告。 第十条监制发票的税务机关根据需要下达发票印制通知书,被指定的印制企业必须按照要求印制。 发票印制通知书应当载明印制发票企业名称、用票单位名称、发票名称、发票代码、种类、联次、规格、印色、印

国家税务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与尺寸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尊敬的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7号)精神,现就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重新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7号公告精神,新式样发票专用章2011年2月1日起启用。现使用的旧式样发票专用章可以使用至2011年12月31日。 二、纳税人在2011年12月底前,依照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7号公告中规定的发票专用章式样及要求,按照公安部门规定办理印章准刻手续到公安部门指定的印章刻制单位刻制新式样发票专用章。 三、从即日起,主管国税机关对持新式样发票专用章办理领购发票的纳税人,要在发票领购簿留存发票专用章印模。对纳税人未刻制新式样发票专用章的,自2012年1月1日起不得领购发票。 四、我局2011年1月26日下发“自2011年2月日起,开具发票一律在发票联加盖带有税务登记号的发票专用章”的通知第四条中,有关发票专用章式样问题,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7号公告执行。 七、新式样发票专用章式样:

发票专用章尺寸规定: 一、形状为椭圆形,尺寸为40×30(mm); 二、边宽1mm; 三、中间为税号, 18位阿拉伯数字字高3.7mm,字宽 1.3mm,18位阿拉伯数字总宽度26mm(字体为Arial); 四、税号上方环排中文文字高为4.2mm,环排角度(夹角)210-260度,字与边线内侧的距离0.5mm(字体为仿宋体); 五、税号下横排“发票专用章”文字字高4.6mm,字宽3mm,延章中心线到下横排字顶端距离 4.2mm(字体为仿宋体); 六、发票专用章下横排号码字高2.2mm,字宽1.7mm,延章中心线到下横排号码顶端距离10mm(字体为Arial),不需编号时可省去此横排号码。 国家税务局 2011年2月16日

正式文件_关于发票专用章有关问题的通知

新疆联通〔 2011〕 194号 关于发票专用章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地、州、市分公司: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发票专用章有关问题的公告》(2011第2号)要求,现就各分公司发票专用章的刻制、保管、使用及相关票据的领用、保管及开具要求通知如下: 一、发票专用章的刻制 发票专用章各分公司限刻一枚,由各分公司严格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7号)规定的样式负责刻制。 二、发票专用章保管 发票专用章由各分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保管。 三、发票专用章使用 (一)使用范围: 1、财务部门对外开具的各类发票。 急件

2、各营业网点对用户开具的月度通信费用发票;向代理商开具的各类销售发票;向用户开具的终端销售发票(非合约计划)。 (二)使用人员 1、财务部对外开具的发票由财务部发票专用章保管员加盖发票专用章。 2、营业网点使用的发票由地市市场部门发票管理人员会同财务部发票专用章保管员一同加盖。 四、加盖发票专用章后的发票的领用、保管与使用 (一)领用 1、加盖发票专用章后的发票由地市分公司市场部门统一领用保管。 2、各县分公司根据需要由专人向地市分公司市场部门申请登记领取。 3、各营业网点(包括自办点、合作点及代办点)根据需要由专人向各县分公司申请登记领取。 (二)保管 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领取后,各领取单位应由专人负责保管,领取单位必须提供保管发票所需的安全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三)使用 各营业网点要严格区分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和普通票据的使用范围: 1、凡是用户要求开具的月度或定期的费用帐单,可以

使用加盖发票专用章发票。 2、向代理商销售的各类有价卡和终端可以使用加盖发票专用章发票。 3、向用户销售的各类非合约计划的终端可以使用加盖发票专用章发票(含合约计划中非零元购及部分的机价款)。 4、除此之外的各类缴费及合约计划销售均不得使用加盖发票专用章发票,而应继续使用现行的空白发票。 5、加盖发票专用章发票在各营业网点原则上应由专人负责开具,不得将专用发票分发到每个营业人员手上使用。 五、营业日戳的使用 使用加盖发票专用章发票后,各营业网点原有的营业日戳应继续使用。各营业网点开具的加盖发票专用章发票必须同时加盖营业日戳。各类缴费收据继续执行现行规定,只加盖营业日戳即可。 六、时间要求 各分公司务必在月底前完成发票专用章的刻制和使用,2011年5月1日后原则上不得再向用户开具没有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 二○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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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excel移动发票打印模板 篇一:凭证模板对照表 当用户有对凭证有改动要求的时候,我们可以用uFow 改动现有的模板,在改动以前最好保存原有的模板。windows2000模板路径:c:\winnt\system32\uFcomsql\里面的相应模板 windowsxp98模板路径: c:\windows\system32\uFcomsql\里面的相应模板u8.61软件的模板路径: c:\windows\system32\uFcomsql\glrep\zh-cn里面的相应模板 u8.71软件的模板路径:产品安装路径下,如: d:\u8soft\ufcomsql\glrep\zh-cn里面的相应模板u8非连续 金额式凭证u8fpzjetd.rep 数量外币式凭证u8fpzwbtd.rep u8连续 金额式凭证u8pzjetd.r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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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凭证标题年月日出差摘要全级会计科目一级会计科目末级会计科目借方金额贷方金额原币汇率数量单价附单据数记账人 @23复合人@24出纳@25制单人@26核算单位@27币种/单位@28@29 @30 *#15 #16 (老版本有时为凭证号)制单日期(有些版本为凭证号)凭证号大写合计金额借方合计贷方合计

更换发票专用章的通知及流程

关于更换发票专用章的提醒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号)的规定,2011年2月1日起,全国开始启用新版的发票专用章式样。 发票专用章的形状为椭圆形,长轴为40mm、短轴为30mm、边宽1mm,印色为红色。 发票专用章中央刊纳税人识别号;外刊纳税人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如名称字数过多,可使用规范化简称;下刊“发票专用章”字样。使用多枚发票专用章的纳税人,应在每枚发票专用章正下方刊顺序编码,如“(1)、(2)……”字样。 旧式发票专用章可以使用至2011年12月31日。2011年1月21日前印制的套印旧式发票专用章的发票,可继续使用。 请各位纳税人尽早向公安部门申请刻制新版发票专用章,以免后期因办理人员过多导致无法及时取得新版发票专用章,影响发票的使用。 特此提醒。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发票专用章刻制从2010年9月6日起已移至公安局刻制,公安局核准窗口受理咨询电话: 厦门市公安局:2262451 同安公安局:7306838 集美公安局:6077549

刻制发票专用章所需材料: 1、“厦门市公安局网络公章刻制申请表”2份;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份;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2份;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以上材料全部盖公章) 以上材料最好原件也都带去,以及法人私章也带去,一次性解决。 地址:厦门旧的文化宫一楼大厅(厦门市公安局)电话:2262451 地址:新华路45-47号在公园旁(中山)新华路口站/中山公园站刻章费用:228元回墨/280元刻铜 一个星期后拿旧章去换新章。

新版发票专用章盖章方法

新版发票专用章盖章方法 新?发票管理办法?实施后,都需要加盖新版的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和旧版的发票专用章都已经退出发票的舞台。关于发票专用章,你可能还有不知道的事。 1哪些联次需要盖章?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通常需要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但是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比较特殊,除需要在发票联上加盖印章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册登记联加盖开票单位印章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813号)规定,需要在注册登记联上加盖发票专用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79号)规定,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章。 2是否有不需要盖章的发票? 有部分发票是不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的,比如:目前在上海范围试点税控收款机卷式发票,该类发票上已打印纳税人名称(即收款单位名称)、纳税识别号,为方便纳税人开具操作,该类发票开具时不加盖发票专用章。 3财政票据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吗?

发票专用章是在税务部门备案的,用以开具发票的专用印章,发票外的其他票据不能加盖发票专用章,财政票据可以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章或收费专用章。 4代开发票是否盖发票专用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的规定,代开普通发票必须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不需要加盖收款方发票专用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规定,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收款方应在代开专用发票备注栏上,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不需要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 5所有发票印章都是统一规格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号)明确规定了发票专用章式的样式和规格,一般发票上加盖的发票章都必须是规定规格的。但是,也有特殊情况,比如我们常见的出租车专用发票等套印发票专用章的发票,由于发票规格小,不适合加盖7号公告规定规格的发票专用章,可以套印样式相同但是规格缩小的发票专用章,具体的规格可以参考各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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