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审批政策解读

药包材药用辅料关联审评审批政策解读(一)

2017年05月22日发布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6年8月9日发布《关于药包材药用辅料与药品关联审评审批有关事项的公告》(2016年第134号)、2016年11月23日发布《关于发布药包材药用辅料申报资料要求(试行)的通告》(2016年第155号)。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药包材、药用辅料与药品注册申请进行关联申报有何要求?

在药物临床试验申请阶段,境内外上市制剂中未使用过的药包材、药用辅料,应进行关联申报或由药品注册申请人按照2016年第155号通告要求一并提交全部研究资料;其他药包材、药用辅料,药品注册申请人应至少在药品注册申报资料中提供相关药包材、药用辅料的生产企业信息、产品基本信息、质量标准和检验报告书等相关资料。

未在药物临床试验申请阶段进行关联申报或一并提交全部研究资料的,相关药包材、药用辅料生产企业均应在药品上市申请阶段进行关联申报或由药品注册申请人按照2016年第155号通告要求一并提交全部研究资料。

二、药包材、药用辅料是否可以与药品补充申请进行关联申报?

药品注册申请人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4提出第1项、第6项、第10项补充申请事项,或依据《药品技术转让注册管理规定》(国食药监注〔2009〕518号)提出第12项补充申请时,相关药包材、药用辅料可与上述补充申请进行关联申报。

三、2016年第155号通告附件1药用辅料申报资料项目“3.5 生产工艺的开发”有何

要求?

药用辅料生产企业应根据辅料性质、研发情况和历史沿革以及在制剂中的功能,尽可能提供详细资料供审评使用。未能提供详细资料的,应说明理由和依据。

四、药包材、药用辅料关联申报资料流转有何要求?

药品及其关联申报的药包材、药用辅料的申请人在同一省份内的,相应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将药品及关联申报的药包材、药用辅料的申报资料同步寄送至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药品审评中心;不在同一省份内的,药品注册申请人应及时关注药包材、药用辅料关联申报的进展,确保申报资料同步寄送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药品审评中心。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药品审评中心对药品注册申请及其关联申报的药包材、药用辅料的申报资料进行汇总,收齐所有申报资料后,启动技术审评。

五、药包材、药用辅料批准证明文件载明信息变更后,是否需要提交补充申请?

药包材、药用辅料已批准信息发生变更的,不单独进行补充申请审评审批,不核发补充申请批件。药包材、药用辅料生产企业应主动开展相应的研究工作,及时通知相关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企业应对涉及到的药品进行变更研究,保障药品质量。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正在组织制定药包材、药用辅料变更管理的相关规定。

六、不得继续使用的药包材、药用辅料有哪些?

国家公布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药包材、药用辅料,不得继续在原药品中使用。

七、药包材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材料是否进行关联申报?

药包材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材料,不纳入关联审评审批的范围。例如需要继续加工成型的药用玻璃管、橡胶及弹性体、塑料粒料,以及各种助剂、添加剂、填充剂等。

八、生物制品研发生产过程中使用的佐剂是否进行关联申报?

生物制品研发生产过程中使用的佐剂,应符合生物制品注册管理的相关要求,不纳入关联审评审批的范围。

九、与药品共线配套生产的药包材有何要求?

对于注射剂、滴眼剂等药品注册申请,与药品共线配套生产的塑料袋、瓶等包装材料,由药品注册申请人按照2016年第155号通告的相关规定一并提交研究资料,完成审评后不核发核准编号。上述与药品共线配套生产的塑料袋、瓶等包装材料,仅供本企业生产的药品使用。

十、2016年第134号公告发布之前已受理的进口辅料注册申请有何要求?

2016年第134号公告发布之前已受理的进口辅料注册申请,在取得临床试验批件后提出申报上市申请时,申请人应继续按原规定提出上市申请。

十一、2016年第134号公告附件1中规定的不纳入关联审评审批的药用辅料有哪些?

(一)矫味剂(甜味剂):如蔗糖、单糖浆、甘露醇、山梨醇、糖精钠、阿司帕坦、三氯蔗糖、甜菊糖苷、葡萄糖、木糖醇、麦芽糖醇等。该类品种仅限于在制剂中作为矫味剂(甜

味剂)使用。

(二)香精、香料:如桔子香精、香蕉香精、香兰素等。执行食品标准的,应符合现行版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306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精》及GB 2993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料通则》等相关要求。

(三)色素(着色剂):如氧化铁、植物炭黑、胭脂虫红等。执行食品标准的,应符合现行版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相关要求。

(四)pH调节剂(包括注射剂中使用的pH调节剂):如苹果酸、富马酸、醋酸、醋酸钠、枸橼酸(钠、钾盐)、酒石酸、氢氧化钠、浓氨溶液、盐酸、硫酸、磷酸、乳酸、磷酸二氢钾、磷酸氢二钾、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钠等。

(五)仅作为辅料使用、制备工艺简单、理化性质稳定的无机盐类(包括注射剂中使用的无机盐类):如碳酸钙、碳酸钠、氯化钾、氯化钙、氯化镁、磷酸钙、磷酸氢钙、硫酸钙、碳酸氢钠等。

(六)口服制剂印字使用的无苯油墨。

上述药用辅料,现行版《中国药典》已收载的,应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要求;现行版《中国药典》未收载的,应符合国家食品标准或现行版USP/NF、EP、BP、JP药典标准要求;其他辅料,应符合药用要求。

药品注册申请人在药品注册申请时,应至少在药品注册申报资料中提供药用辅料的生产企业信息、产品基本信息、生产工艺信息、产品质量标准、检验报告书等相关资料。上述辅料完成关联审评后不核发核准编号。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将根据工作需要对不纳入关联审评审批范围的药用辅料进行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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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江西江钨硬质合金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西江钨硬质合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管理和信息披露等事项,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的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三)关联股东及董事回避的原则; (四)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管理、信息披露等事项,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一条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二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之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本办法所指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五)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

持有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等。 如果公司与前款第(二)项所列法人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而形成第(二)项所述情形的,不因此构成关联关系,但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董事属于本办法第六条第(二)项所列情形者除外。 第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办法第五条第(一)项所列法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条第(一)项、第(二)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五)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自然人,包括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 第四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自然人,视同为公司的关联人: (一)因与公司或者其关联人签署的协议或者作出的安排,在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或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具有本办法第五条或者第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二)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本办法第五条或者第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第五条关联关系主要是指在财务和经营决策中,有能力对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方式或途径,主要包括关联人与公司之间存在的股权关系、人事关系、管理关系及商业利益关系。 第六条公司应结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从关联人对公司进行控制或影响的具体方式、途径及程度对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加以判断。 第三章关联交易 第一条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药包材药用辅料关联审评审批政策解读(一)

药包材药用辅料关联审评审批政策解读(一) 2017年05月22日发布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6年8月9日发布《关于药包材药用辅料与药品关联审评审批有关事项的公告》(2016年第134号)、2016年11月23日发布《关于发布药包材药用辅料申报资料要求(试行)的通告》(2016年第155号)。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药包材、药用辅料与药品注册申请进行关联申报有何要求? 在药物临床试验申请阶段,境内外上市制剂中未使用过的药包材、药用辅料,应进行关联申报或由药品注册申请人按照2016年第155号通告要求一并提交全部研究资料;其他药包材、药用辅料,药品注册申请人应至少在药品注册申报资料中提供相关药包材、药用辅料的生产企业信息、产品基本信息、质量标准和检验报告书等相关资料。 未在药物临床试验申请阶段进行关联申报或一并提交全部研究资料的,相关药包材、药用辅料生产企业均应在药品上市申请阶段进行关联申报或由药品注册申请人按照2016年第155号通告要求一并提交全部研究资料。 二、药包材、药用辅料是否可以与药品补充申请进行关联申报? 药品注册申请人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4提出第1项、第6项、第10项补充申请事项,或依据《药品技术转让注册管理规定》(国食药监注〔2009〕518号)提出第12项补充申请时,相关药包材、药用辅料可与上述补充申请进行关联申报。 三、2016年第155号通告附件1药用辅料申报资料项目“3.5 生产工艺的开发”有何要求? 药用辅料生产企业应根据辅料性质、研发情况和历史沿革以及在制剂中的功能,尽可能提供详细资料供审评使用。未能提供详细资料的,应说明理由和依据。 四、药包材、药用辅料关联申报资料流转有何要求? 药品及其关联申报的药包材、药用辅料的申请人在同一省份内的,相应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将药品及关联申报的药包材、药用辅料的申报资料同步寄送至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药品审评中心;不在同一省份内的,药品注册申请人应及时关注药包材、药用辅料关联申报的进展,确保申报资料同步寄送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药品审评中心。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药品审评中心对药品注册申请及其关联申报的药包材、药用辅料的申报资料进行汇总,收齐所有申报资料后,启动技术审评。 五、药包材、药用辅料批准证明文件载明信息变更后,是否需要提交补充申请?

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的规范

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的规范 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的规范 售网点销售,仅占公司全部销售量的1.9%.可见,蓝田股份利用集团公司分摊不合理的高额广告费用支出的方法,虚增了利润。⑤通过股权转让,资产置换等方式来美化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我国2000年修订的《非货币性交易会计准则》中规定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入账,同时规定只对发生补价的非货币性交易确认收益,并且收益的大小不会超过补价金额。尽管新准则对上市公司利用“数字游戏”来粉饰经营业绩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它并不能最大程度地防止资产重组中不公平的关联交易的发生。例如,由于我国缺少对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程序和方法的统一规定,股权转让过程中定价方式的合理性和真实性仍令人质疑。另外,一些上市公司还通过向下属公司注入资金,增持股份或转让股权,减少持股比例,运用长期投资中成本法与权益法核算上的差异来实现报表中利润反映的操纵目标。⑥采用托管经营的手段来操纵利润【3】.由于法规制度尚未对资产托管经营形成有效的规范,导致一些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之间进行的托管经营有很大的随意性,成为调节利润的一种手段。具体表现形式是:上市公司将不良资产委托给母公司经营,定额收取回报,在避免不良资产亏损的同时,凭空获得一块利润;母公司将稳定、获利能力高的资产以较低的托管费用委托上市公司经营,虚构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等。⑦通过资金往来粉饰会计报表。在我国,企业之间相互拆借资金是有关法规所不允许的,但从实际情况看,上市公司同关联公司之间进行资金拆借的现象比比皆是,一些上市公司往往就利用计收资金占用费来粉饰会计报表。通常,一些上市公司将募集到的资金借给母公司使用,由母公司向上市公司支付一定的资金占用费。如浦东不锈在1998年中期实现的利润2837.04万元中,应收母公司的资金占用费就高达559.73万元(母公司报告期期末上市公司的款项为2916.52万元)。也有公司通过向那些不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被投资公司拆借资金以收取资金占用费来粉饰会计报表的情况。3、不充分披露的动机和危害 3.1关联方交易的动机关联方交易的动机与目的具体表现为:①粉饰业绩。为了取得配股资格,避免被ST、PT、摘牌下市,实现预定的盈利指标,以及其他经济和政治原因,上市公司往往通过有利的转让价格和虚假销售来实现收入的增长或成本的降低,提高特定关联企业的利润率和竞争力;或是通过资产重组等方式,以低价将优质资产转让给关联企业,剥离其不良资产,增强其获利能力,改善其财务状况。②降低税负。利用关联交易避税,一方面是利用不同企业、不同地区税率及免税条件的差异,将利润转移到税率低或可以免税的关联企业;另一方面是将盈利企业的利润转移到亏损企业,从而实现整个集团的税负最小化。尽管我国在税制改革以后,国内企业之间税率差别变小,但是,不同地区不同企业的税收政策仍然不同,如特区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与一般企业在税率的免税优惠上,仍存在相当大的差别。企业集团经常通过在关联企业间人为地抬高或降低交易价格来调节各关联企业的成本和利润,以达到其减轻税负,使各关联企业的共同体获取最大利润的目的。③转移资金。许多国家在国内资金和外汇相对短缺的情况下,大都采取一些闲置资金转移的措施。此

药包材和药用辅料关联审评审批申报资料要求(征求意见稿)

附件 药包材和药用辅料关联审评审批申报资料 要求 (仅适用于新申报的药包材和药用辅料) 第一部分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系统的资料要求 品种名称:XXXXX 申请人:XXXXX 制剂应用情况:□境内外均未使用 □境外使用尚未在境内制剂应用 □境内制剂中已应用 拟用制剂给药途径:□注射□口服□吸入□眼用□局部及舌下□透皮□其他 承诺

一、目录 1企业基本信息 1.1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生产地址 1.2企业证明性文件 1.3研究资料保存地址 2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系统(以下简称包装系统)的基本信息 2.1包装系统名称、类型 2.2包装组件 2.3配方 2.4基本特性 2.5境内外批准及使用信息 2.6国家标准以及境内外药典收载情况3生产信息 3.1生产工艺的开发 3.2生产工艺和过程控制 3.3物料控制 3.4关键步骤和中间体的控制 3.5工艺验证和评价 4包装系统的质量控制 4.1质量标准 4.2分析方法的验证 4.3质量标准制定依据 5批检验报告 6稳定性 6.1稳定性总结 6.2稳定性数据 6.3包装及选择依据 7安全性研究

二、申报资料正文及撰写要求 1企业基本信息 1.1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生产地址 提供企业的名称、注册地址、生产地址。 注册地址、生产地址应精确至生产车间、生产线、经纬度。 1.2企业证明性文件 境内药品包装系统生产企业需提交以下证明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设置或者确定的包装系统或者药品检验机 构出具的洁净室(区)洁净度检验报告书。 境外药品包装系统生产企业应授权中国代表机构提交以下证明文件(参照 进口药品注册有关规定): (1)生产者合法生产资格证明文件、公证文件及其中文译文。 (2)产品生产厂商委托中国境内代理机构注册的授权文书、公证文件及其中文译文。中国境内代理机构的工商执照或者注册产品生产厂商常驻中国境内办 事机构的《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登记证》。 (3)产品在国外的生产、销售、应用情况综述及在中国注册需特别说明的 理由。 1.3研究资料保存地址 提供研究资料保存地址,应精确至门牌号。如研究资料有多个保存地址的, 都应提交。 2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系统(以下简称包装系统)的基本信息 2.1包装系统名称、类型 提供包装系统的中英文通用名、化学名。包装系统名称应与品种质量标准中的名称一致。应当参照已批准的包装系统名称或国家标准命名原则对产品进行命 2.2包装组件

数据挖掘实验三报告

实验三:基于Weka 进行关联规则挖掘 实验步骤 1.利用Weka对数据集contact-lenses.arff进行Apriori关联规则挖掘。要求: 描述数据集;解释Apriori 算法及流程;解释Weka 中有关Apriori 的参数;解释输出结果 Apriori 算法: 1、发现频繁项集,过程为 (1)扫描 (2)计数 (3)比较 (4)产生频繁项集 (5)连接、剪枝,产生候选项集 (6)重复步骤(1)~(5)直到不能发现更大的频集 2、产生关联规则 (1)对于每个频繁项集L,产生L的所有非空子集; (2)对于L的每个非空子集S,如果 P(L)/P(S)≧min_conf(最小置信度阈值) 则输出规则“S=>L-S” Weka 中有关Apriori 的参数:

1. car 如果设为真,则会挖掘类关联规则而不是全局关联规则。 2. classindex 类属性索引。如果设置为-1,最后的属性被当做类属性。 3.delta 以此数值为迭代递减单位。不断减小支持度直至达到最小支持度或产生了满足数量要求的规则。 4. lowerBoundMinSupport 最小支持度下界。 5. metricType 度量类型。设置对规则进行排序的度量依据。可以是:置信度(类关联规则只能用置信度挖掘),提升度(lift),杠杆率(leverage),确信度(conviction)。 在Weka中设置了几个类似置信度(confidence)的度量来衡量规则的关联程度,它们分别是: a)Lift :P(A,B)/(P(A)P(B)) Lift=1时表示A和B独立。这个数越大(>1),越表明A和B存在于一个购物篮中不是偶然现象,有较强的关联度. b)Leverage :P(A,B)-P(A)P(B) Leverage=0时A和B独立,Leverage越大A和B的关系越密切

数据库表和数据库关系的实现

第五讲数据库表和数据库关系的实现 5.1数据类型 定义数据表的字段、声明程序中的变量时,都需要为他们设置一个数据类型。目的是指定该字段或变量所存放的数据类型,以及需要多少空间。 5.1.1整型:可以用来存放整数数据的字段或变量。有bigint、int、smallint、 两种类型,这两种类型完全相同,一般建议使用numeric。 使用numeric或decimal时,必须指明精确度(即全部有效位数)与小数点位数,例如:numeric(5,2)表示精度为5,总共位数为5位,其中3位整数及2位小数。若不指定,则默认值为numeric(18,0)。精确度可指定的范围为1~38, 取其“近似值”。例如:23456646677799变成 2.3E+13,此类数据类型有float 和real两种。注意:使用float和real类型,若数值的位数超过其有效位数的限

其中varchar及text的实际存储长度会依数据量而调整。如:varchar(10)表示最多可存储10字节,但若只填入5个字符,那么只会占用5字节。char与varchar 最多只能存储8000个字符,若数据超过此长度,请改用text类型。 在使用char及varchar时必须指定字符长度,例如char(50)、varchar(50); 的数据与字符串类型相当类似,Unicode字符串的一个字符是用2个字节存储,而一般字符串是一个字符用1个字节存储。此类数据类型有nchar、nvarchar、ntext。 在使用nchar及nvarchar时必须指定字符长度,例如nchar(50)、nvarchar 据多用16进制表示,而且要加上0x字头)。此类数据类型有binary、varbinary 与image,其特性分别相当于字符串类型的char、varchar、text。image类型还可以用来存放word文件、excel电子表格、以及位图、GIF和JPEG文件。 使用binary及varbinary时须指定字符长度,例如binary(50)、varbinary(30);若未指定,默认值为1。Image类型则不必指定长度。

《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及其指南、讲解2008.doc

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关联方及其交易的信息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企业财务报表中应当披露所有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相关信息。对外提供合并财务报表的,对于已经包括在合并范围内各企业之间的交易不予披露,但应当披露与合并范围外各关联方的关系及其交易。 第二章关联方 第三条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第四条下列各方构成企业的关联方: (一)该企业的母公司。 (二)该企业的子公司。 (三)与该企业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四)对该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 (五)对该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六)该企业的合营企业。 (七)该企业的联营企业。 (八)该企业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主要投资者个人,是指能够控制、共同控制一个企业或者对一个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个人投资

者。 (九)该企业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关键管理人员,是指有权力并负责计划、指挥和控制企业活动的人员。与主要投资者个人或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指在处理与企业的交易时可能影响该个人或受该个人影响的家庭成员。 (十)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第五条仅与企业存在下列关系的各方,不构成企业的关联方: (一)与该企业发生日常往来的资金提供者、公用事业部门、政府部门和机构。 (二)与该企业发生大量交易而存在经济依存关系的单个客户、供应商、特许商、经销商或代理商。 (三)与该企业共同控制合营企业的合营者。 第六条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 第三章关联方交易 第七条关联方交易,是指关联方之间转移资源、劳务或义务的行为,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 第八条关联方交易的类型通常包括下列各项: (一)购买或销售商品。 (二)购买或销售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三)提供或接受劳务。 (四)担保。 (五)提供资金(贷款或股权投资)。 (六)租赁。 (七)代理。 (八)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九)许可协议。 (十)代表企业或由企业代表另一方进行债务结算。

数据挖掘关联规则实验报告

实验七关联规则 1. 实验目标 ?使用SSAS进行关联规则挖掘实验 2. 实验要求 (1)按“实验内容”完成操作,并记录实验步骤; (2)回答“问题讨论”中的思考题,并写出本次实验的心得体会; (3)完成实验报告。 3. 实验内容 生成市场篮方案。Adventure Works 的市场部希望改进公司的网站以促进越区销售。在更新网站之前,需要根据客户的在线购物篮中已有的其他产品创建一个可预测客户购买需求的数据挖掘模型。这些预测还有助于市场部将可能被集中购买的项统一放置在网站的一个位置上。通过实验,创建关联规则模型,可预测可能出现在购物篮中的其他项或客户想要放入购物篮的项。 4. 实验步骤 (1) 创建市场篮挖掘模型结构 1.在Business Intelligence Development Studio 的解决方案资源管理器中,右键单击“挖掘 结构”,再选择“新建挖掘结构”。 此时,系统将打开数据挖掘向导。 2.在“欢迎使用数据挖掘向导”页上,单击“下一步”。 3.在“选择定义方法”页上,确保已选中“从现有关系数据库或数据仓库”,再单击“下一步”。 4.在“选择数据挖掘技术”页的“您要使用何种数据挖掘技术”下,选中“Microsoft 关联规 则”,再单击“下一步”。 “选择数据源视图”页随即显示。默认情况下,“可用数据源视图”下的Adventure Works DW 为选中状态。 5.单击“下一步”。

6.在“指定表类型”页上,选中vAssocSeqOrders表旁的“事例”复选框,选中 vAssocSeqLineItems表旁边的“嵌套”复选框,再单击“下一步”(注意先在视图中建立两 个表之间的关联)。 7.在“指定定型数据”页上,依次清除CustomerKey旁边的“键”复选框和LineNumber旁 边的“键”和“输入”复选框。 8.选中Model列旁边的“键”和“可预测”复选框。然后,系统也将自动选中“输入”复选框。 9.单击“下一步”。 10.在“指定列的内容和数据类型”页上,单击“下一步”。 11.在“完成向导”页的“挖掘结构名称”中,键入Association。 12.在“挖掘模型名称”中,键入Association,再单击“完成”。 (2) 调整关联模型的参数和处理关联模型 在处理上一个任务中与“关联”挖掘结构一起创建的初始挖掘模型之前,必须更改以下两个参数的默认值:Support和Probability。Support定义规则被视为有效前必须存在的事例百分比。Probability定义关联被视为有效前必须存在的可能性。 调整关联模型的参数步骤如下: 1.打开数据挖掘设计器的“挖掘模型”选项卡。 2.右键单击设计器网格中的“关联”列,然后选择“设置算法参数”。 系统将打开“算法参数”对话框。 3.在“算法参数”对话框的“值”列中,设置以下参数: MINIMUM_PROBABILITY = MINIMUM_SUPPORT = 4.单击“确定”。 处理关联模型步骤如下: 1.在Business Intelligence Development Studio 的“挖掘模型”菜单上,选择“处理挖掘结构和 所有模型”。 系统将打开“处理挖掘结构- 关联”对话框。 2.单击“运行”。 系统将打开“处理进度”对话框,以显示有关模型处理的信息。模型处理可能需要一些时间,具体时间取决于您的计算机。 3.处理完成之后,在“处理进度”和“处理挖掘结构- 关联”对话框中,单击“关闭”。

建设项目关联审批各环节所需资料

工程建设各环节所需材料明细 一、立项环节 (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所需资料(环保) 1、Ⅰ类项目: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 (1)《环境影响登记表》一式两份 (2)工商局核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一份(复印件)。已领工商执照的,提交其复印件;属申办分支机构的,提交上级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Ⅱ类项目:编写《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表》一式三份;投资额1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还应同时提交项目可行性报告或生产经营简要可行性分析复印件一份。 (2)《环境影响报告表》一式五份; (3)《环境技术评估意见》一式五份; (4)项目平面布置图; (5)已办理立项的项目还须交有关部门的立项批文. 3、Ⅲ类项目: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 (1)《环境影响报告书》(市环保局审批的项目须送6本环境影响报告书,省环保局审批的项目须送12本环境影响报告书); (2)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意见; (3)已办理立项的项目还须交有关部门的立项批文; (4)除端州区以外的建设项目还须交当地环保部门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初审意见。 (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审批所需资料(规划)

1、申请书(一份); 2、建设项目规划用地许可申请表(一式二份); 3、现状电子地形图(一份) 4、建设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5、大型建设项目或对城市布局、周边环境有特殊要求及一定影响的建设项目还需有选址论证意见; 6、其他认为必要的材料。 (三)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材料(国土): 1、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用地预审的请示文件; 2、《用地预审申请表》; 3、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复印件(项目建议书与可行研究报告合一的一般性工程项目除外); 4、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中应当包含土地利用的章节,内容包括规划选址情况(含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用地总规模(含项目平面布局图)和用地类型、补充耕地等资金落实情况等; 5、项目选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确认意见; 6、标有申报项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或土地利用规划文本提到该项目的部分; 7、最新1:10000土地利用现状变更图(图上标出拟用地的范围); 8、其他根据相关规定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数据库的创建与表间关系的各种操作

学科实验报告 班级2010级金融姓名陈光伟学科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验名称数据库的创建与表间关系的各种操作 实验工具Visual foxpro 6.0 实验目的1、掌握数据库结构的创建方式 2、表间的关联关系 实验步骤一、建立数据库。 1、在项目管理器中建立数据库。首先选择数据库,然后单击“新建”建立数据库,出现的界面提示用户输入数据库的名称,按要求输入后单击“保存”则完成数据库的建立,并打开i“数据库设计器”。 2、从“新建”对话框建立数据库。单击工具栏上的“新建”按钮或者选择菜单“文件——新建”打开“新建”对话框,首先在“文件类型”组框中选择“数据库”,然后单击“新建文件”建立数据库,后面的操作和步骤与1相同。 3、用命令交互建立数据库。命令是create database【databasename ▏?】 二、表间关系的各种操作。 1、创建索引文件。可以再创建数据表时建立其结构复合索引文件,但是也可以先建立好数据表,以后再创建或修改索引文件。 2、索引的操作。A、打开与关闭。要使用索引,必须先要打开索引。一旦数据表文件关闭所有相应的索引文件也就自动关闭了。B、确定主控索引。可以使用命令确定当前主控索引。命令格式1:set order to 【tag】<索引标识>【ascending| desceding】命令格式2:use<表文件名>order【tag】<索引标识>【ascending | esceding】C、删除索引标识。要删除结构复合索引文件中的索引标识,应当打开数据表文件,并打开其表设计器对话框。在“索引”页面中选定要删除的索引标识后,单击“删除”按钮删除。 3、创建关联。在创建数据表之间的关联时,把当前数据表叫做父表,而把要关联的表叫做子表。必须保证两个要建立关系的数据表中存在能够建立联系的同类字段;同时要求每个数据表事先分别以该字段建立了索引。A、建立表间的一对一的关系。在“数据库设计器”窗口中选择M表中的字段,并按住左键拖到关联表H中对应字段上,放开鼠标左键。这是可以看到在两个表之间的相关字段上产生了一条连线,表明两个表之间已经建立了“一对一”关系。B、建立表间一对多的关系。将M表的名称字段MC设定为主索引,或者候选索引;H表中的JG字段已经设置成普通索引。在“数据库设计器”窗口中将MC字段拖到关联表中对应字段JG上,放开鼠标左键。这时可以看到在两个表之间的相关字段上产生了一条显然与“一对一”关联不同形式的连线,表明两个表之间已经建立了“一对多”关系。 4、调整或删除关联。A、删除关联。在数据库设计器对话框窗口中,首先必须用鼠标左键单击关联线,该连线变粗了说明它已被选中。如果要删除可敲【del】。也可以单击鼠标右键在弹出对话框窗口中单击“删除关联”选项。B、编辑关联。在数据库设计器对话框窗口中,首先必须用鼠标左键单击关联线,该连线变粗了说明已被选中。在主菜单“数据库”选项的下拉菜单中的“编辑关系”选项,也可以单击鼠标右键在弹出对话框窗口中单击“编辑关系”选项。 5、设置数据表之间的参照完整性。在对数据库表建立关联关系后,就可以设置两个相关数据表之间操作的有效性原则。这些规则可以控制相关表中的记录的插入、删除或修改。

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问题探讨

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问题探讨 摘要 关联方交易是一种特殊的交易形式,已为社会广泛关注。关联交易是经济生活中不可回避的一种经济现象。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全面推进和资本市场的发展,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对公司信息披露、公司行为、公司治理结构产生的影响越来越深刻,其信息披露问题引起了广大投资者的广泛关注。通过分析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在关联关系及其交易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揭示了不充分披露关联交易信息的危害,进一步从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制定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加大关联交易审计力度等方面提出了规X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及其信息披露的建议。正当的关联交易无可厚非,但不正当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负面影响,必须引起重视。 关键词:关联方关系;交易;信息披露

目录 前言 (6) 1.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 1.1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原则 (7) 1.2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的现有规X (7) 1.2.1新旧准则比较 (7) 1.2.2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的国际比较 (8) 1.3不充分披露的动机和危害 (9) 1.3.1关联方交易的动机与目的的具体表现 (9) 1.3.2信息披露不充分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带来危害的主要表现··10 2.我国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披露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2.1 我国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披露的总体状态 (10) 2.2 我国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披露存在的问题 (10) 2.2.1利用政策法规的不完善,掩饰非正常关联交易 (11) 2.2.2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 确·····························112.2.3 对关联交易的内容披露 含糊不清 (11) 2.2.4通过关联企业分摊费用、向上市公司转移利润 (11) 2.2.5采用托管经营的手段来操纵利润 (12) 2.3 我国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披露不规X的原因 (12) 2.3.1 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过于集中 (12) 2.3.2 公司内部法人治理结构不理想 (12) 2.3.3 公司的外部治理结构有缺陷 (13) 2.3.4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缺陷 (13) 2.3.4.1 我国现行立法层次低,法律效力低 (13) 2.3.4.2 我国现有规X体系不和谐,存在诸多法律冲突 (14)

企业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准备政策解读.doc

企业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准备政策解读 一、关联申报主体 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年度内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的,在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附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 企业年度内未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但符合42号公告第五条规定需要报送国别报告的,只填报《报告企业信息表》和国别报告的6张表。 企业年度内未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且不符合国别报告报送条件的,可以不进行关联申报. 二、关联申报期限 企业需在2017年5月31日前,就2016年度的关联业务往来进行关联申报,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 三、关联关系判定标准 企业与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具有下列关系之一的,构成关联关系: (一)股权控制: 一方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双方

直接或者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 如果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其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以上,则其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 两个以上具有夫妻、直系血亲、兄弟姐妹以及其他抚养、赡养关系的自然人共同持股同一企业,在判定关联关系时持股比例合并计算。 (二)资金借贷控制: 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本条第(一)项规定,但双方之间借贷资金总额占任一方实收资本比例达到50%以上,或者一方全部借贷资金总额的10%以上由另一方担保(与独立金融机构之间的借贷或者担保除外)。 借贷资金总额占实收资本比例=年度加权平均借贷资金/年度加权平均实收资本,其中: 年度加权平均借贷资金=Σn i笔借入或者贷出资金账面金额×i笔借入或者贷出资金年度实际占用天数/365 年度加权平均实收资本=i笔实收资本账面金额×i笔实收资本年度实际占用天数/365 (三)特许权控制: 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本条第(一)项规定,但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方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等特许权才能正常进行.

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的规范doc12(1)

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的规范 关联方交易是一种特殊的交易形式,已为社会广泛关注。通过分析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在关联关系及其交易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揭示了不充分披露关联交易信息的危害,进一步从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制定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加大关联交易审计力度等方面提出了规范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及其信息披露的建议。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一直是市场关注的热点问题,关联方交易在各国的公司运作中都广泛存在。我国上市公司由于大部分是由原有的国有企业改制而成,上市公司与控股公司及其所属公司之间普遍存在千丝万缕的关联关系及其关联交易,利用关联交易来调节上市公司的业绩已是不争的事实。1997年5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同年7月,中国证监会首次要求上市公司在中报中按照该准则详细披露关联交易事项,这对我国证券市场会计信息披露的完善是一大进步。 1、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特点 关联方交易是指在关联方之间发生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关联方交易是一种独特的交易形式,具体表现在 ①关联方之间进行交易在定价政策、结算方式及其支付手段等方面均可通过内部协商来进行选择,具有很大的灵活性,方式与过程往往比一般的市场交易简单直接,因而可以节约交易成本,提高企业的营运效益和盈利能力,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1].

②关联方交易的双方尽管在法律上是平等的,但在事实上却不平等。在我国上市公司中,普遍存在着国家股和法人股等非流通股占主体地位,股权集中度过高,而社会公众股等流通股比重偏小且过于分散等缺陷,从而削弱了中小股东对不公平关联方交易进行监督制约的能力。关联方在利己动机的诱导下,往往滥用对公司的控股权,使关联方交易违背了等价有偿的商业条款,导致不公平、不公正的关联方交易的发生,进而损害了公司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③上市公司与其母公司、兄弟公司、子公司之间关联交易涉及范围广、交易频繁、复杂、交易金额大,这在以往上市公司公布的年度财务报告中得到了反映[2].如中科健(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销售给关联方产品共计129112万元,占该公司年度销售额的89.36%;向关联方采购货物金额为35488万元,占年度购货额的24.01%. 2、存在的几个问题 2.1关联方交易披露的要素《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中要求:在企业与关联方发生交易的情况下,企业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关联方关系的性质,交易类型及其交易要素。这些要素一般包括: ①交易的金额或相应比例;②未结算项目的金额或相应比例,在披露时要求记录累计

药包材关联审评审批解答

1. 辅料是美国生产的,没有在国内注册过,具体该如何操作?提交什么材料?多久可以获得批文? 答:按照《总局关于药包材药用辅料与药品关联审评审批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2016年第134号)中第二条规定,在药品注册申请时对药包材、药用辅料实行关联审评审批。也就是说,国家总局不再单独受理药用辅料的申报,只有使用该药用辅料的药品进行注册申报时,按照“公告”中规定的实施关联审评的药用辅料范围进行审评审批,对于境内上市或未上市制剂使用的药用辅料,未获得批准证明文件或核准编号的,应按照“公告”第三条规定,对于符合申报要求的药用辅料,应按总局发布的“药包材及药用辅料申报资料要求”进行资料填报,并按“公告”中药包材、药用辅料与药品关联审评审批程序(试行)进行申报。药品生产申请获得批准后,关联申报的药用辅料不再核发批文,而是由总局药审中心给予核准编号。 2. 在关联审评审批实施的过渡期内,新的药物制剂在申请时,采用的是已获得注册证的药包材和药用辅料,若按照DMF资料要求准备所有材料,是否可以优先审评? 答:在目前实施的药包材药用辅料与药品关联审评审批管理制度中,尚未规定对药用辅料进行DMF资料备案相关管理要求,因此目前国家药品监管机构不单独接受药用辅料DMF申报资料。“公告”已由国家总局于2016年8月10日正式发布实施。“公告”实施后,目前已经上市的药品使用的药用辅料,如果已获得批准文号,在其他同类制剂中使用时,如果在“公告”中规定的实施联审评的药用辅料范围内,特别是高风险制剂用辅料以及国家总局根据需要特别要求监管的药用辅料,仍需进行关联审评;如果不在“公告”中规定的实施关联审评的药用辅料范围,则无需进行关联审评。(本期回答问题专家为国家药典委员会业务综合处副处长洪小栩) 3. 已注册药品更换药包材(供应商)、增加备选药包材(供应商)如何申报?如何审评? 答:总局关于药包材药用辅料与药品关联审评审批有关事项的公告(2016年第134号)中第五条,明确了药品的药物临床试验申请或生产申请,应按照公告要求报送资料。已上市的药品变更(更换或增加备选)药包材,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要求,应递交药品的补充申请,而补充申请是否适用于发布的关联审评公告范围,待官方解读。具体的变更申报要求,可以参照CDE发布的《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中对于变更药包材Ⅰ、Ⅱ类以及Ⅲ类变更的不同情况开展研究验证工作,并比关联审评公告内容附件1中关于高风险药包材和非高风险药包材的分类,综合考虑企业变更药包材的风险等级和变更分类要求。总体上,变更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应能对保证产品质量和稳定性起到有益的作用,或至少不降低其保护作用,药物和包装材料与容器之间不得发生不良相互作用。 4.原进口包材在进口注册证到期后,原用户用何文件支持继续使用?是否包材生产企业进行资料备案申报即可? 答:此问题中描述的进口包材注册证有效期已届满的情况,可以参照总局关于药包材药用辅料与药品关联审评审批有关事项的公告(2016年第134号)中第五条的规定。药包材注册证在2017年12月31日前到期,有效期延续至2017年

数据挖掘实验报告-关联规则挖掘

数据挖掘实验报告(二)关联规则挖掘 姓名:李圣杰 班级:计算机1304 学号:1311610602

一、实验目的 1. 1.掌握关联规则挖掘的Apriori算法; 2.将Apriori算法用具体的编程语言实现。 二、实验设备 PC一台,dev-c++5.11 三、实验内容 根据下列的Apriori算法进行编程:

四、实验步骤 1.编制程序。 2.调试程序。可采用下面的数据库D作为原始数据调试程序,得到的候选1项集、2项集、3项集分别为C1、C2、C3,得到的频繁1项集、2项集、3项集分别为L1、L2、L3。

代码 #include #include #define D 4 //事务的个数 #define MinSupCount 2 //最小事务支持度数 void main() { char a[4][5]={ {'A','C','D'}, {'B','C','E'}, {'A','B','C','E'}, {'B','E'} }; char b[20],d[100],t,b2[100][10],b21[100 ][10]; int i,j,k,x=0,flag=1,c[20]={0},x1=0,i1 =0,j1,counter=0,c1[100]={0},flag1= 1,j2,u=0,c2[100]={0},n[20],v=1; int count[100],temp; for(i=0;i=MinSupCount) { d[x1]=b[k]; count[x1]=c[k]; x1++; } } //对选出的项集中的元素进行排序 for(i=0;i

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探析

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探析 一、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概述 (一)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的内涵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 易的披露》(以下简称《准则》)第四条对“关联方”的定义为:在企业财务和经营决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就将其 视为关联方;如果两方和多方同受一方控制,也视为关联方。一般而言,上市公司关联方 交易即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通过与关联方转移资产、劳务或是债权债务进而节约企业经营 成本、实现公司利润最大化的经济活动行为。从理论上讲,关联方交易属于中性经济范畴,它既不属于单纯的市场行为,也不属于内幕交易的范畴(樊超纲,2019)。关联方交易目 的在于降低企业成本,通过内部的行政力量执行相关合同或有关协议,提高企业的市场竞 争力。 关联方交易相比其他交易具有较大的优势。首先,交易活动具有灵活性,交易双 方在价格商定以及付款方式上可以通过内部协商的方式确定,交易方式和交易过程比一般 的市场交易简单直接;其次,有可能通过关联方交易的发生,借助自主定价的方式减轻企 业预测的财务负担的增加——如国家税收或是关税政策的变动。关联方交易本身的特殊性 以及其独具的优势,使得其一直是市场关注的热点。 (二)我国关于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的规定对于关联方交易的发生, 新会计准则认为,关键要看关联方之间是否有发生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收 取价款。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主要有:如果关联方为企业,应该在会计报表附 注中定期披露总公司和子公司的企业性质、名称、法人、注册资本以及企业主营业务等信息——无论双方是否发生关联方交易;当关联方企业股东所持股份或权益发生变化时,应 该及时予以披露,促进信息的透明化、合法化;及时说明发生关联交易双方的关系、关联 方交易的类型、交易金额、相关定价政策等交易信息;在不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或是阅读 者准确理解的情况下,可以合并披露,否则应该分别关联方以及交易类型予以披露;企业 应该给出确凿的证据,及时证明关联方交易的公平、公开。 由此不难看出,新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关联方、关联方交易及其信息披露都相关 做了比较全面的规定。然而,现实经济活动的潜在复杂性导致了关联方交易不规范。关联 方交易不规范是我国当前证券市场发展中的一个显著问题,这种不规范既损害了中小股东 的利益,又阻碍了整个证券市场的健康、良性发展。 二、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现状 在披露关联方交易及其相关信息时,各上市公司所持的标准不同,从而导致在信 息披露质量上存在较大差距。分析当前我国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过程中出现的诸 多问题,很大一部分是由于上市公司对待关联方关系、交易及其信息披露的不积极心态造 成的。当前我国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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