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核算指引手册

会计核算指引手册
会计核算指引手册

会计核算指引手册

XXXX有限公司会计核算指引手册

(试行)

XXXX有限公司

2009年1月28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部、分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参股公司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使其具有可比性和可集成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引手册。

第二条本指引手册适用于公司总部、分公司、。各全资、控股公司应遵照执行,参股公司可以比照执行。

第三条本指引手册中各项核算规定,分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参股公司可依据自身业务开展的特点进行充实,充实的制度报经公司总部审批后执行。

第四条公司总部、分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参股公司的财务人员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会计电算化管理指引手册》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会计核算应当以公司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公司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会计核算应当以公司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第七条会计核算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

第八条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九条各项资产在取得时按照实际成本计量。

第十条会计核算,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客观性原则,即要求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相关性原则,即要求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3(一贯性原则,即要求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4(可比性原则,即要求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5(及时性原则,即要求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6(明晰性原则,即要求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应用。

7(权责发生制原则,即要求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8(配比性原则,即要求在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9(历史成本原则,即要求各项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如果发生后续成本支出,应当按照本指引手册规定增加原资产账面价值或计入当期费用。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规定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者外,一律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10(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即要求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或几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

11(谨慎性原则,即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

12(重要性原则,即要求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对资产、负债、损益等有重大影响,并进而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据以作

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充分、准确地披露;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至于误导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做出正确判断的前提下,可适当简化处理。

13(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即要求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第十一条公司总部、分公司、、各全资、控股及执行本指引手册的参股公司应严格按照本指引手册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本手册规定的一级、二级会计科目,一般不做修改,对于各运营板块根据实际情况确需增加的,应上报XXXX公司总部审批后增加;三级、四级明细会计科目在不违反统一会计核算要求的前提下,各运营板块可以根据需要自行设定。本指引手册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不得随意变更。

第二章资产

1001 现金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的库存现金。

二、财务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收支现金,超过库存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及时交存银行,并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现金的各项收支业务。

(一)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二)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坐支)。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并定期向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

三、现金收支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从银行提取现金,根据审核无误的付款凭证开具支票,提取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将现金存入银行,根据银行退回的进账单,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支付职工出差等所需的现金,按支出凭证所记载的金额,借记“其它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出差人员交回的差旅费剩余款项并结算时,按实际收回的现金,借记本科目,按应报销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按实际借出的现金,贷记“其它应收款”科目。

(三)其他原因收到的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设置“现金日记账”,出纳人员根据记账凭证,每日终了,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支出的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现金核对,做到账实相符。

五、结算现金收支、财产清查等发现的有待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属于现金短缺,应按实际短缺的金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现金溢余,按实际溢余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待查明原因后作如下处理:

(一)如为现金短缺,属于应由责任人赔偿的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现金短缺款(××个人)”或“现金”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

产损溢”科目;属于应由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保险赔款”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根据管理权限,经批准后处理,借记“管理费用—其它”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

(二)如为现金溢余,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应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应付现金溢余(××个人或单位)”或“现金”科目;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溢余,根据管理权限,经批准后,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其他收入”科目。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

1002 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存入银行的各种存款。如有存入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也在本科目核算。公司的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保证金存款等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财务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支付结算办法,正确地进行银行存款收支业务的结算,并按照本指引手册规定核算银行存款的各项收支业务。

三、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银行存款记账凭证的填制日期和依据:

(一)采用支票方式。公司收到支票时,应在收到支票的当日填制进账单连同支票送交银行,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和有关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公司对外付出支票时,应根据审核无误付款凭证填制支票,支票存根作为原始凭证附在记账凭证后。

(二)以现金存入银行,应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交款回单及时编制记账凭证。向银行提取现金,根据审核无误的提现申请开具支票,提取现金。

(三)采用银行汇票方式。公司收到银行汇票时,应当将汇票、解讫通知和进账单送交银行,根据银行退回的进账单和有关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公司对外付款时,应在收到银行签发的银行汇票后,根据“银行汇票申请书(存根)”联编制记账凭证。如有多余款项或因汇票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退款时,应根据银行的多余款收账通知编制记账凭证。

(四)采用商业汇票方式。其中:(1)公司收到商业承兑汇票时,将要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连同填制的邮划或电划委托收款凭证,一并送交银行办理转账,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据以编制记账凭证;公司对外付款,在收到银行的付款通知时编制记账凭证。(2)公司收到银行承兑汇票时,将要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连同填制的邮划或电划委托记账凭证,一并送交银行办理转账,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据以编制记账凭证。公司对外付款,在收到银行的付款通知时编制记账凭证。

公司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时,应按规定填制贴现凭证,连同汇票一并送交银行,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据以编制记账凭证。

(五)发生的存款利息,根据银行通知及时编制记账凭证。

五、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记账凭证,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及时进行处理。

六、发生外币业务时,应采用业务发生时的汇率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账。

七、公司财务人员应加强对银行存款的管理,并定期对银行存款进行检查。

八、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实际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

1009 其他货币资金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的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等各种其他货币资金。

二、银行本票存款,是指为取得银行本票按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编制记账凭证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再根据审核无误的付款凭证向银行提交“银行本票申请书”,并将款项交存银行,取得银行本票后,将银行盖章退回的申请书存根联作为记账凭证的附件。公司使用银行本票后,根据发票账单等有关凭证,借记“材料物资”、“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因本票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要求退款时,应当填制进账单(一式两联),连同本票一并送交银行,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

进账单第一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银行汇票存款,是指公司为取得银行汇票按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公司在填送“银行汇票申请书”并将款项交存银行,取得银行汇票后,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申请书存根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公司使用银行汇票后,根据发票账单等有关凭证,借记“材料物资”、“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如有多余款或因汇票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退回款项,根据开户行转来的银行汇票第四联(多余款收账通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信用卡存款,是指为取得信用卡按照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信用卡开户名称应为单位,不得使用个人姓名)。编制记账凭证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再根据审核无误的付款凭证按规定填制申请表,连同支票和有关资料一并送交发卡银行,将银行盖章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作为记账凭证的附件。用信用卡购物或支付有关费用,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信用卡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向其账户续存资金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五、保证金存款,包括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和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存款。

1.信用证保证金存款是指为取得信用证按规定存入银行的保证金。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应按规定向银行提交开证申请书、信用证申请人承诺书和购销合同。编制记账凭证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再根据审核无误的付款凭证向银行交纳保证金,将银行盖章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作为记账凭证的附件。根据开证行交来的信用证来单通知书及有关单据列明的金额,借记“材料物资”、“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和“银行存款”科目。

2.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存款是指为取得银行承兑汇票按规定存入银行的保证金。公司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时,向银行存入的保证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六、本科目应设置“外埠存款”、“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信用卡”、“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等明细科目,并按银行汇票或本票、信用证的收款公司等设置明细账。“信用卡”明细科目中按开出信用卡的银行和信用卡种类设置明细账。

七、公司财务人员应加强其他货币资金的管理,及时办理结算,对于逾期尚未办理结算的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等,应按规定及时转回,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公司财务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其他货币资金的各项收支业务。

八、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实际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1101 短期投资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持有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一年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委托贷款等。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类别设置二级科目:“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委托贷款”进行明细核算。在各二级明细科目下分别设置三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短期投资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购入的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作为短期投资的,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本科目(××股票、债券、基金),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如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单独核算,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后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股票、债券、基金),按应领取的现金股利、利息等,借记“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委托贷款按照实际贷出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购入的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在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在期末按债券票面利率计算债券利息时,借记“应收利息”或“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

收益”科目。收到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利息”或“应收股利”科目。

(三)出售股票、债券、基金或到期收回债券本息,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出售或收回短期投资的成本,贷记本科目(××股票、债券、基金),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收回委托贷款时,按照实际收到的本息合计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款本金贷记本科目,贷款利息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持有的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短期投资的成本,及委托贷款的贷款本金金额。

1102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1111 应收票据

一、本科目核算因销售商品、提供仓储、装卸、管道运输服务等而应收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二、公司财务人员应在收到商业汇票时,按应收票据的票面价值入账;带息应收票据,应在月末计提利息,计提的利息增加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

三、应收票据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因销售商品、提供仓储、装卸、管道运输服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按应收票据的面值,借记本科目,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二)收到应收票据以抵偿应收账款时,按应收票据面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如为带息应收票据,应于月末时,按应收票据的票面价值和确定的利率计提利息,计提的利息增加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三)公司持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应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贴现凭证第四联收账通知,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即减去贴现息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贴现息部分,借记“财务费用”科目,按应收票据的票面余额,贷记本科目。如为带息应收票据,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四)公司将持有的应收票据背书转让时,按应计入取得物资成本的价值,借记“材料物资”、“库存商品”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

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如有差额,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五)应收票据到期,应分别情况处理:

1.收回应收票据,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财务费用”科目(末计提利息部分)。

2.因付款人无力支付票款,收到银行退回的商业承兑汇票、委托收款凭证、本付票款通知书或拒绝付款证明等,按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3.到期不能收回的带息应收票据,转入“应收账款”科目核算后,期末不再计提利息,其所包含的利息,在有关备查簿中进行登记,待实际收到时再冲减收到当期的财务费用。

四、公司应当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每一应收票据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额、票面利率、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背书转让日、贴现日期、贴现率和贴现净额、未计提的利息,以及收款日期和收回金额、退票情况等资料,应收票据到期结清票款或退票后,应当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持有的商业汇票的票面价值和应计利息。

1121 应收股利

一、本科目核算因股权投资而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及利润。

二、购入股票,如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按实际成本(即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借记“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应领取的现金股利,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对外长期股权投资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分派利润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等科目。收到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应按被投资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收回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1122 应收利息

1131 应收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因销售商品、提供仓储、装卸、管道运输服务等,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服务单位收取的款项。其他不属于应收账款核算范围的代收手续费、销售行为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公司发生应收账款时,按应收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收回应收账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财务人员应定期对应收账款进行全面检查,并合理计提坏账准备。对于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应当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必须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经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经批准作为坏账损失的应收账款,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已确认并转销的坏账损失,如果以后又收回,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应按购货单位或接受服务的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

1133 其他应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包括周转金、各种押金、借款、赔款、罚款、应收的代理港杂费、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以及单位之间非业务往来款等。

二、公司发生各种其他应收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各种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财务人员应定期对其他应收款进行检查,预计其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并计提坏账准备。公司对于不能收回的其他应收款应当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对确实无法收回的,按照管理权限,经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经批准作为坏账的其他应收款,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

已确认并转销的坏账损失,如果以后又收回,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本科目应按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分类,并按不同的债务人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1141 坏账准备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提取的坏账准备。

二、公司应当每年对应收款项、其它应收款进行全面检查,预计各项应收款项可能发生

的坏账,计提坏账准备。公司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

三、计提坏账准备实行个别确认法。

在确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时,应当根据以往的经验、债务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的情况,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合理地估计。除有确凿证据表明该项应收款项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外(如债务公司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

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等,以及应收款项逾期3 年以上),下列各种情况一般不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一)当年发生的应收款项。

(二)计划对应收款项进行重组。

(三)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款项。

(四)其他已逾期,但无确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提取坏账准备时,借记“管理费用??计提的坏账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本期应提取的坏账准备大于其账面余额的,应按其差额提取;应提数小于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本科目,贷记“管理费用??计提的坏账准备”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已提取的坏账准备。

1151 预付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商的款项,包括预付货款、预付工程款、预付大型设备款等。

二、公司预付的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所购货物或进行工程结算时,根据发票账单等列明应计入购入物资成本的金额及工程结算金额,借记“库存商品”、“在建工程”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金额,贷记本科目。补付的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退回多付的款项或全额退回预付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公司应当每年末对预付账款进行全面检查。

四、本科目应按供应商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实际预付的款项。

1161 应收补贴款

一、本科目核算应收的各项补贴款。

二、本科目应按应收补贴款的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收到的补贴款。

1201 材料物资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日常购入用于能耗的的燃料油及用于修理、修配的石棉垫、化学品、安监材料、零星工程材料等物资的采购成本。公司购入的在建工程所需要的材料、机器设备等,在“工程物资”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本科目在各二级明细科目下分别设置三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二、公司购入物资的采购成本由下列各项组成:

(一)买价。

(二)运杂费(包括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等,不包括按规定根据运输费的一定比例计算的可抵扣的增值税额)。

(三)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

(四)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包括挑选整理中发生的人工费支出和必要的损耗,并减去回收的下脚废料价值)。

(五)购入物资负担的税金(如关税等)和其他费用。购入物资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其增值税进项税额,计入所购物资的成本。

三、材料物资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根据发票账单支付物资价款和运杂费时,按应计入材料采购成本的金额及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现金”、“应付账款”等科目。

(二)材料物资已经收到,但尚未办理结算手续的,可暂不作会计分录;待办理结算手续后,再按应计入材料采购成本的金额及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现金”、“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科目。

(三)收到已经预付货款的物资后,按应计入材料采购成本的金额及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按发票账单上注明的应付金额,贷记“预付账款”科目。

(四)应向供应公司、外部运输机构等收回的物资短缺或其他应冲减材料采购成本的赔偿款项,应根据有关的索赔凭证,借记“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因遭受意外灾害发生的损失和尚待查明原因的途中损耗,先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查明原因后再作处理。

(五)月度终了,对于尚未收到发票账单的收料凭证,应根据销货方提供的增值税等票据复印件、或者材料采购入库验收单等原始单据进行暂估入账,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等科目。在下月月初按原额红字冲回暂估分录。收到增值税发票原件进行账务处理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等科目。

四、购入材料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按购入材料物资按应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科目。

五、本科目应按材料物资的大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六、本科目的期末余额为在库的材料物资,及已经收到发票账单付款或已开出银行汇票,但物资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物资。

1202 物资采购

1211 原材料

1221 包装物

1231 低值易耗品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库存的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

低值易耗品是指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各种用具、物品,按照使用状态,分为“在库低值易耗品”和“在用低值易耗品”。

二、对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将其全部价值摊入有关的成本费用。

三、购入并已验收入库的低值易耗品,借记“低值易耗品——在库低值易耗品”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领用时,借记“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科目,贷记“低值易耗品——在库低值易耗品”科目;同时进行低值易耗品的摊销,借记有关成本费用科目,贷记“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科目。

四、在用低值易耗品,以及使用部门退回仓库的低值易耗品,财务人员应当加强实物管理,并在备查簿上进行登记。

五、本科目应按低值易耗品的保管部门、类别、品种规格进行数量和金额的明细核算。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库存未用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

七、每年末对在库及领用的低值易耗品进行盘点。

1232 材料成本差异

1241自制半成品

1243 库存商品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库存的各种商品的实际成本。包括寄存在外库的燃料油、柴油、石

脑油、汽油等。

二、公司购入库存商品的采购成本由下列各项组成

(一)买价。

(二)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

(三)购入商品负担的税金(如关税等)和其他费用。购入商品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其增值税进项税额,计入所购物资的成本。

三、库存商品的相关会计核算

(一)购入的商品验收入库后,按商品进价及相关采购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销售商品结转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低标号汽油进行调油操作时,将加入的添加剂成本(或外加工成本)及低标号汽油成本合计金额借记“库存商品——××#汽油(高标号汽油)”明细科目,贷记“库存商品——××#汽油(低标号汽油)”、“银行存款”等明细科目。

(四)月度终了,对于尚未收到发票账单的库存商品,应根据采购入库验收单等原始单据进行暂估入账,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等科目。在下月月初按原额红字冲回暂估分录。收到增值税发票原件进行账务处理时,借记本科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应付账款”等科目。

三、销售商品按加权平均法结转发出商品的成本

四、清查盘点中发现的库存商品盘盈,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清查盘点中发现的库存商品盘亏和毁损,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并按规定结转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五、本科目应按库存商品的种类、品种和规格设置明细账。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各种库存商品的实际成本。

1244 商品进销差价

1251 委托加工物资

1261 委托代销商品

1271 受托代销商品

1281 存货跌价准备

1291 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1301 待摊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 年以内(包括,年)的各项费用,如代维费、消防服务费、财产保险费、顾问费、码头管架占用费、网络服务费等。超过1 年以上摊销的其他费用,应当在“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预付代维费、消防服务费、财产保险费、顾问费、码头管架占用费、网络服务费等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摊销时,应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费用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各种已支出但尚未摊销的金额。

1401 长期股权投资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打算长期持有的股票及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二、公司对外进行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

三、本科目设置以下二级明细科目:“股票投资”、“其他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明细核

算。

四、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直接投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出资金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并按照出资比例确定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

(二)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票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手续费、佣金、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长期股票投资

的初始投资成本,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后的差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五、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的账务处理。

(一)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应当保持不变。

(二) 股权持有期内应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确认投资收益。公司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应享有的部分,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或本科目。实际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利”科目。

六、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的账务处理。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投资最初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以后根据投资单位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七、本科目应按被投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八、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持有的长期股票投资及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

1402 长期债权投资

1421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1431 委托贷款

1501 固定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固定资产的原价。固定资产是指为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

二、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与核算。未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具、器具等,作为低值易耗品核算。

会计核算指引手册

会计核算指引手册 XXXX有限公司会计核算指引手册 (试行) XXXX有限公司 2009年1月28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部、分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参股公司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使其具有可比性和可集成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引手册。 第二条本指引手册适用于公司总部、分公司、。各全资、控股公司应遵照执行, 参股公司可以比照执行。 第三条本指引手册中各项核算规定,分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参股公司可依据自身业务开展的特点进行充实,充实的制度报经公司总部审批后执行。 第四条公司总部、分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参股公司的财务人员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会计电算化管理指引手册》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会计核算应当以公司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公司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会计核算应当以公司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第七条会计核算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 第八条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九条各项资产在取得时按照实际成本计量。

第十条会计核算,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客观性原则,即要求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相关性原则,即要求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3(一贯性原则,即要求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4(可比性原则,即要求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5(及时性原则,即要求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6(明晰性原则,即要求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应用。 7(权责发生制原则,即要求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8(配比性原则,即要求在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9(历史成本原则,即要求各项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如果发生后续成本支出,应当按照本指引手册规定增加原资产账面价值或计入当期费用。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规定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者外,一律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10(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即要求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 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或几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

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会[2016]22号

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会[2016]22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会计处理,促进《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贯彻落实,我们制定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 2016年12月3日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等有关规定,现对增值税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下: 一、会计科目及专栏设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 1

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其中: 1.“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而支付或负担的、准予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2.“销项税额抵减”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因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3.“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当月已交纳的应交增值税额; 4.“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分别记录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转出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额; 5.“减免税款”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减免的增值税额; 2

关于执行《中国中铁会计核算手册》的通知草稿0330

中铁六财…2011?号 转发股份公司《关于印发<中国中铁会计核算手 册>的通知》的通知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 现将股份公司《关于印发<中国中铁会计核算手册>的通知》(中铁股份财【2011】2号)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并将相关核算强调如下: 一、研究开发支出。 1、各单位研究支出应当于发生时通过“研发支出---费用化”科目归集,并于资产负债表日结转至当期“管理费用”。开发阶段根据研发费用资本化原则和研发费用归集原则,计入“研发支出---资本化”或“研发支出---费用化”,其中费用化的研发支出应于资产负债表日结转至当期“管理费用”;

2、为研发项目购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时,应直接计入相关资产科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其在研发项目期间的折旧和摊销额自投入使用时逐期计入“研发支出---资本化”或“研发支出---费用化”; 3、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应按资本化的研发支出的余额,转入无形资产; 4、对于同一项无形资产在开发过程中达到资本化条件之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支出不再进行调整。 二、安全生产费用。 企业实际发生的安全生产费用支出通过专项储备进行核算,同时按实际支出数计提安全生产费。 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部、承担建筑施工业务的工程指挥部、公司本部和公司派出履行管理职能的指挥部发生与建筑工施工业务相关的安全生产费用通过“专项储备”核算,期末视本会计主体的性质和有关情况,结转(计提)进入施工成本或管理费用。 三、固定资产折旧。严格按照手册规定的折旧方法、折旧标准执行。各单位现行折旧方法和折旧标准与手册不一致的,从2011年1月1日起按照手册执行,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应作为会计估计变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差错更正》处理。

碧桂园集团酒店板块财务会计核算指引(32)页

碧桂园集团酒店板块财务会计核算指引 现根据集团财务部已下发的会计核算规范,结合酒店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酒店板块财务会计核算指引,有关酒店业务的财务会计核算工作必须按照本指引执行。有关NC系统的具体操作请参照用友的操作指引。 第一章财务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 一、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权责发生制要求凡是当期已经实 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成本费用,无论款项是否收付,均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成本费用进行确认,计入利润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成本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成本费用。 二、为了保证各种财务管理报表正确从总账模块中取数,各酒店会计 在编制会计凭证时必须严格执行以下处理规范: 1、必须按照各会计科目性质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以科目余额方向 作为发生数的记录方向,如应收账款、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所得税费用等的发生额在借方记载,冲减时在借方以负数记载,结算或结转时在贷方记载;如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的发生额在贷方记载,冲减时也在贷方以负数记载,结转时在借方记载。

2、结账后发现上月凭证所记的科目或金额有误(影响以前年度损益 的除外),更正时必须采用“红字更正法”处理,以便统计实际发生额时可以直接从明细帐的累计发生额中取数。 3、除宿舍管理处、洗衣房、职厨外其他部门发生的以下的费用支出 统一在“管理费用”科目进行核算: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无形资产摊销、食堂收支、辞退福利、开办费摊销。 4、部门辅助核算规范 ⑴酒店各部门支出的总体核算原则是按发生的目的、性质来界定入 账科目,一般以部门属性来判断每一项支出应计入那个损益科目,具体如下: ①支出在“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的部门:前厅部、管家部(不 含洗衣房)、餐饮部、夜总会(俱乐部)、康乐部、温泉部、拓展培训部、月饼工厂、工程部。 ②支出在“销售费用”科目核算的部门:销售部、公关部(公关策划部)、美工部。 ③支出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的部门:总办办公室、宾客关系部、 大堂副理组、人力资源部办公室、财务部、收银部、采购部、仓库、保安部。 ⑵宿舍管理处、洗衣房、职厨的支出必须先在“应付职工薪酬—职 工福利—宿舍开支”、“其他应收款—洗衣房支出”、“其他应收款—食堂收支”科目进行汇集后,再按合理标准在各受益部门进行分摊并计入对应的成本费用科目。

最新增值税会计核算办法

最新增值税会计核算方法 一、科目设置: 1.二级科目的设置: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确反映增值税的发生、缴纳、待抵扣进项税额和检查调整情况,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和“增值税检查调整”四个二级明细科目。 2.三级科目的设置:为准确反映增值税的销项、进项、已交、退税、出口退税、进项转出等情况,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二级明细科目下,设置9个三级明细科目,包括:(1)“进项税额”;(2)“已交税金”;(3)“减免税款”;(4)“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5)“转出未交增值税”;(6)“销项税额”;(7)“出口退税”;(8)“进项税额转出”;(9)“转出多交增值税”。 二.明细科目的核算内容及账务处理: 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和当月实际已缴纳的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贷方发生额,反映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缴纳的增值税额、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多交的增值税额、出口货物退税。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抵扣的增值税,尚未抵扣的增值税,可以抵顶以后各期的销项税额;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缴纳的增值税,月终应将尚未缴纳的增值税转至“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结转后本二级明细科目无余额。本科目的九个三级明细科目的核算内容及账务处理为: (1)“进项税额”的帐务处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企业购进货物或接受劳务而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①企业在国内采购货物: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经营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贷:应付帐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 购入货物发生的退货,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②企业接受投资转入的货物: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原材料等科目 贷:实收资本等科目 ③企业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原材料等科目 贷:资本公积 ④企业接受应税劳务: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其他业务支出、制造费用、委托加工材料、加工商品、经营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

会计科目核算指引

会计核算指引 一、目的 为了规范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的提供信息,根据2006 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指引。 二、基本原则 (一)确认、计量和报告应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并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重要性原则、谨慎性原则和及时性原则,确保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的信息真实、可靠、完整、相关、明晰及可比。 (二)财务人员应按本指引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或合并会计科目。对不存在的交易或者事项,可不设置相关科目。 (三)对于明细科目,在不违反统一会计核算要求的前提下,财务人员可以根据需要自行确定。 三、会计科目 顺序号科目编码科目名称 一、资产类 1 1001 库存现金 2 1002 银行存款 3 1122 应收账款 4 1123 预付账款 5 1231 其他应收款

6 1412 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 7 1501 待摊费用 8 152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9 1524 长期股权投资 10 1601 固定资产 11 1602 累计折旧 12 1606 固定资产清理 13 1701 无形资产 14 1801 长期待摊费用 15 1811 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负债类 16 2202 应付账款 17 2203 预收账款 18 2211 应付职工薪酬 19 2221 应交税费 20 2231 应付利润 21 2241 其他应付款 22 2401 预提费用 23 2901 递延所得税负债 二、所有者权益类 24 4001 实收资本 25 4002 资本公积 26 4101 盈余公积 27 4102 一般风险准备 28 4103 本年利润 29 4104 利润分配 四、损益类 30 6001 基金管理费收入 31 6002 企业年金管理费收入 32 6003 专户理财管理费收入 33 6004 社保基金管理费收入 34 6011 利息收入 35 6021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36 6022 销售服务费 37 6023 增值服务费 38 6051 其他业务收入 39 6061 汇兑损益 40 6111 投资收益

航运企业会计核算手册范本

第一部分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航运企业会计核算方法 (3) 第一章总则 (3) 1.1目的和依据 (3) 1.2适用范围 (3) 第二章要紧业务会计处理 (3) 2.1存货业务会计处理 (3) 2.1.1 存货分类 (3) 2.1.2 存货计价方法 (3) 2.1.3 船存燃油会计处理 (4) 2.1.4 待转燃油会计处理 (4) 2.2固定资产会计处理 (5) 2.2.1 固定资产分类 (5) 2.2.2 购建船舶 (5) 2.2.3 融资租赁租入固定资产 (5) 2.2.4 折旧年限及残值率 (8)

2.3期末未完航次收入与成本 (9) 2.3.1 应收可能未完航次收入 (9) 2.3.2 应付可能未完航次成本 (9) 2.3.3 已完航次未达支出 (9) 2.4航运销售会计处理 (10) 2.4.1 航运企业收入种类 (10) 2.4.2 航运企业收入确认原则 (10) 2.4.3 年末未完航次确认 (12) 第三章成本费用会计处理 (12) 3.1 营运成本、费用的构成 (12) 3.2 航运业务成本的计算对象、计算单位与计算期13 3.2.1 成本计算对象 (13) 3.2.2 成本计算单位 (13) 3.2.3 成本计算期 (14) 3.3 营业成本项目构成 (14) 3.3.1 船舶运行成本 (14)

3.3.2 船舶固定费用 (16) 3.3.3 船舶共同费用 (18) 3.3.4 船舶租费、舱(箱)位租费 (18) 3.3.5 集装箱固定费用 (19) 3.4 运输业务成本的计算 (20) 3.4.1 运输业务成本计算的原则 (20) 3.4.2 分配性费用的计算方法 (20) 3.4.3 运输总成本和单位成本计算 (23) 第四章信息披露 (24) 要紧会计事项分录 (25)

会计核算手册(流程格式)3

目 录前言 第一章经营活动 材料采购入库 1.1.1.经营性原材料入库 1.1.1.1.普通采购材料入库 1.1.1. 2.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 1.1.1.3.未结算暂估入库 1.1.1.4.原材料盘盈 1.1.1.5.原材料盘亏 1.1. 2.非经营材料采购入库 材料领用出库 1.2.1.用于基本生产活动 1.2.2.用于车间消耗 1.2.3.用于在建工程 1.2.4.用于公司日常消耗等非生产用途 采购结算 1.3.1.银行现汇形式支付 1.3. 2.现金支付零星材料款 1.3.3.银行承兑汇票等其他形式支付

成本归集、分配及产品入库1.4.1.生产成本归集 1.4.1.1.基本生产成本 1.4.1. 2.辅助生产成本 1.4. 2.制造费用归集、分配及结转1.4.2.1.制造费用归集 1.4. 2.2.制造费用分配及结转 1.4.3.成本结转、产品入库 1.4.4.库存商品后续计量 1.4.4.1.库存商品盘盈 1.4.4. 2.库存商品盘亏 1.4.5.主营业务收入及成本结转1.4.5.1.产成品销售 1.4.5. 2.外购品销售 1.4.6.其他业务收入及成本结转1.4.6.1.销售原材料、废料 1.4.7.应收款项回收 期间费用 1.5.1.管理费用

5.1.1.职工薪酬:1.5.1.2.福利费 1.5.1.3.折旧费 1.5.1.4.水电费 1.5.1.5.办公费 1.5.1.6.差旅费 1.5.1.7.通讯费 1.5.1.8.业务招待费1.5.1.9.印花税 1.5.1.10.房产税 1.5.1.11.车船使用税1.5.1.1 2.土地使用税1.5.1.1 3.诉讼费 1.5.1.14.招聘费用 1.5.1.15.职工教育经费1.5.1.16.无形资产摊销1.5.1.17.中介及咨询费1.5.1.18.物料消耗 1.5.1.19.存货损失

2020年(财务知识)财务核算指引

(财务知识)财务核算指引

联想集团有限X公司二○○○财年财务核算指引 一、引言 1.制定目的 为适应联想集团有限X公司(简称X公司)新财年的业务发展需要,同时为满足X公司业绩公布信息内容的需要,规范X公司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运营核算,特制定本指引。2.适用范围 集团X公司权益所占比例超过50%之上(不含50%)的被投资主体遵照执行;50%以下(包含50%)的被投资主体参照执行。 3.制定基础 于不违反国内关联财会规定的前提下,充分考虑香港《标准会计准则》的要求。于前者无规定时,参阅国际会计惯例执行。 4.制定原则 本指引旨于对集团各子X公司的财务核算作出有效的规范,但本指引仅对特定或重大的内容作出说明,不能泛及全部,没有涉及的内容,请各子X公司于不违背本指引的前提下,做出适当的规范,规范内容请报送集团财务部备案。对于涉及重大事项,指引无法作出解释的,请及时和集团财务部沟通,共同建立规范有效的核算运作规则。 二、会计核算基本原则 1.客观性原则 客观性原则是指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及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合法凭证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情况和运营成果,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资料可靠。 2.及时性原则 及时性原则指会计核算工作要讲求时效,会计处理要及时进行,以便会计信息的及时利用。

3.权责发生制原则 权责发生制原则指收入和费用的确认应当以收入和费用的实际发生和影响作为确认计量的标准,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反之,即使款项已经于当期收付,也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4.配比原则 配比原则是指营业收入和和其相对应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对应,入帐期间应该相互壹致。5.稳健性原则 稳健性原则指会计处理于需要会计人员对处理方法提供职业判断时,于不影响合理选择的前提下,以尽可能选用壹种不虚增利润和夸大所有者权益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进行会计处理,要求合理核算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 6.重要性原则 重要性原则是指于会计核算过程中对经济业务或会计事项应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如某项资产价值达到总资产的5%时,壹般则认为其具有重要性,应当将其作为具有重要性的会计事项处理,又如于进行现金收付时,无论其金额大小,由于其性质可能会对企业造成重大影响,也应当将其作为具有重要性的会计事项处理。 7.壹贯性原则 壹贯性原则是指采用的会计程序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壹致,于壹般情况下不得随意变更。 三、财务报表编制的政策界限 1.正确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的界限 1.1收益性支出:是指该支出的发生是为了取得本期收益,即仅和本期收益的取得有关的各项支出;

增值税会计核算指引

增值税会计核算指引 一.科目设置: 1.二级科目的设置: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确反映增值税的发生、缴纳、待抵扣进项税额和检查调整情况,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和“增值税检查调整”四个二级明细科目。 2.三级科目的设置:为准确反映增值税的销项、进项、已交、退税、出口退税、进项转出等情况,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二级明细科目下,设置9 个三级明细科目,包括:(1)“进项税额”;(2)“已交税金”;(3)“减免税款”;(4)“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5)“转出未交增值税”;(6)“销项税额”;(7)“出口退税”;(8)“进项税额转出”;(9)“转出多交增值税”。 二.明细科目的核算内容及账务处理: 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和当月实际已缴纳的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贷方发生额,反映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缴纳的增值税额、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多交的增值税额、出口货物退税。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抵扣的增值税,尚未抵扣的增值税,可以抵顶以后各期的销项税额; 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缴纳的增值税,月终应将尚未缴纳的增值税转至“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结转后本二级明细科目无余额。本科目的九个三级明细科目的核算内容及账务处理为: (1)“进项税额”的帐务处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企业购进货物或接受劳务而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①企业在国内采购货物: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经营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贷:应付帐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 购入货物发生的退货,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碧桂园集团酒店板块财务会计核算指引

碧桂园集团酒店板块财务会计核算指引

碧桂园集团酒店板块财务会计核算指引 现根据集团财务部已下发的会计核算规范,结合酒店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酒店板块财务会计核算指引,有关酒店业务的财务会计核算工作必须按照本指引执行。有关NC系统的具体操作请参照用友的操作指引。 第一章财务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 一、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权责发生制要求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 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成本费用,无论款项是否收付,均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成本费用进行确认,计入利润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成本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成本费用。 二、为了保证各种财务管理报表正确从总账模块中取数,各酒店会计在编制会计 凭证时必须严格执行以下处理规范: 1、必须按照各会计科目性质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以科目余额方向作为发生数 的记录方向,如应收账款、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所得税费用等的发生额在借方记载,冲减时在借方以负数记载,结算或结转时在贷方记载;如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的发生额在贷方记载,冲减时也在贷方以负数记载,结转时在借方记载。 2、结账后发现上月凭证所记的科目或金额有误(影响以前年度损益的除外), 更正时必须采用“红字更正法”处理,以便统计实际发生额时可以直接从明细帐的累计发生额中取数。 3、除宿舍管理处、洗衣房、职厨外其他部门发生的以下的费用支出统一在“管 理费用”科目进行核算: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无形资产摊销、食堂收支、辞退福利、开办费摊销。 4、部门辅助核算规范 ⑴酒店各部门支出的总体核算原则是按发生的目的、性质来界定入账科目,一 般以部门属性来判断每一项支出应计入那个损益科目,具体如下: ①支出在“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的部门:前厅部、管家部(不含洗衣房)、

增值税会计核算

增值税会计核算业务培训 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 (1)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2)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从2017.7.1起,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收到预收款时,增值税纳税义务尚未发生,但需要预缴增值税)。 新增的核算科目介绍: 1、 1125待结算销项税额 ?核算内容:本科目用于核算各单位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已确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将于以后期间向购买方收取的金额相当于销项税额的款项。期末根据流动性在报表中填列于其他流

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 ?新增原因:依据财政部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2016年12月3日)),纳税人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待转销项税额”科目,用于核算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己确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相对应的,新增其借方科目“待结算销项税额",用于核算将于以后期间向购买方收取的金额相当于销项税额的款项。期末根据流动性在报表中填列于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 2、1126待结算进项税额 ?核算内容:本科目用于核算各单位预付分包单位款项或与分包单位进行工程价款结算但未收到进项发票,金额相当于进项税额的款项。期末根据流动性在报表中填列于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 ?新增原因:在各单位已预付分包单位款项或与分包单位进行价款结算之后,尽管未收到进项发票,但包含进项税额的债权债务实质上已经确认,因此应用含税价确认,对应的未收到进项发票的款项在该科目下予以确认。 3、应收账款-预收账款增值税科目 ?新增二级明细科目预收账款增值税。 ?核算内容:本科目为收到业主的预付账款,未取得业主计价

工程施工会计核算手册

公司工程施工会计核算手册(初稿) 为加强企业工程施工业务的会计核算工作,根据国家对企业建筑工程会计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本着规范和高效的管理目标,特制定本工程施工会计业务核算手册。 一、工程施工会计核算对象 工程施工的核算对象,即会计对施工项目归集成本费用的核算范围。, 1、建筑工程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安装工程指与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相配套的电气、给排水、通信、电梯等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二、 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一)会计科目 1、在科目编码2202应付账款科目下,设置了220201应付工程款、220202应付生产款、220204应付机械费三个二级科目。220201应付工程款科目下又设置了应付建筑工程款、应付安装工程款、应付安装设备款、应付工程材料款、应付工程待待摊支出、应付不需要安装设备款三级科目。 2、在科目编码2221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了222101应交增值税、222102应交消费税、222103应交营业税(2016年5月1日建筑业营改增后,此科目不用)、222104应交所得税、222105应交个人所得税、222108应交城建税、222112应交教育费附加、222113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222117应交印花税、222118应交水利建设专项基金等二级科目。 3、在科目编码5401工程施工科目下设置了540101合同成本和540102合同毛利两个二级明细科目。540101科目下设置了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用五个三级明细科目,以项目辅助核算。 并在此基础上分设相关明细科目,以下科目表中的三级及以下科目为原则设置,可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作增删 会计科目名称及编码

管道燃气企业会计核算指引知识讲解

管道燃气企业会计核算指引 2015-07-14 | 阅:转:| 分享 管道燃气企业会计核算指引 管道燃气企业是指从事燃气管线设计、施工、管理、天然气利用及销售等全方位服务的企业。 管道燃气的业务主要包括:天然气管网设计和建设、用户燃气管线报装、管道天然气和压缩天然气等的销售、燃气灶具的销售或代销、室内燃气管线改造、通气前管道检测和为客户办理燃气IC卡等业务。 燃气是指用于生产、生活的天然气、人工煤气、液化石油气等气体燃料的总称。 一、城市管道燃气和压缩天然气供应企业会计核算要求 1、销售收入核算要求 (1)对实行定额结算的用户,在收到天然气价款和取得索取价款凭证后,确认收入的实现。 (2)对实行预收款结算的非居民用户,收到预收款时,计入“预收账款”科目,待该用户下次购气时,确认前次收入;预收价款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在收妥价款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3)对实行预收款结算的居民用户,在收到预收款当的当月确认收入的实现。 (4)在每年年底进行财务决算时,根据收入与成本相配比的原则,对年度购进和销售总气量进行对比,当购、销气量差额超过+/-4%(计量表的误差在运转时+/-4%为合理范围)时,将购气量超过销售气量4%的差额部分确认为销售收入;购气量少于销售气量4%的差额转入“预收账款”。 (5)对室内燃气管道改造、通气前管道检测和为客户办理燃气IC卡等燃气相关业务,纳入“其他业务收入”核算。 2、压缩天然气生产成本核算要求 (1)成本构成 压缩天然气生产成本是指压缩天气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使用的管道天然气成本、固定资产

折旧、水电费、人工费、油料费等支出。 (2)成本项目 根据成本构成内容,设置直接材料费、直接人工费、机械使用费、QHSE费用、其他直接费用等成本项目。 直接材料费是指生产过程中直接使用的管道天然气,直接耗用于压缩天然气生产和运输设备、设施等的燃料费、水电费等。 直接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压缩天然气生产和运输的人员的工资薪酬、社会保险费和劳动保护费等。 机械使用费是指压缩天然气生产和运输设备按规定提取的折旧费、发生的修理费等。 QHSE费用是指按规定提取或分摊费用以及施工过程中实际发生的除劳动保护费外的其他费用,如质量、健康、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费用。 其他直接费用是指除上述费用外的、直接用于压缩天然气生产的费用,包括运输费用、养路费、财产保险费等费用。 (3)压缩天燃气业务成本使用“生产成本”科目进行核算,并按成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3、管道燃气供应业务成本核算要求 城市管道燃气供应成本即从上游企业购入的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天然气等气体能源所发生的成本费用,包括燃气购买价款、运输费用以及其他可以归属于采购成本的费用。 天然气压缩完成即实现销售收入时,按照实际发生的“生产成本”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二、城市燃气用户报装业务会计核算要求 对用户报装工程成本,以用户规划红线或者中低压调压箱为分界线,分界线以外部分的施工成本费用,在工程完工后确认为燃气经营企业的固定资产;分界线以内部分即报装业务,根据城市燃气用户报装合同对所对建管线产权的不同约定,区别以下两种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燃气管线产权未明确界定的 (1)燃气管线产权未明确界定,并且城市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承担安全运营和维护责任的,根据国家燃气

会计核算手册

Xx公司会计核算方法 (一)、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会计核算的原则,资产、负债、收入、利润及成本费用核算的差不多要求,以及财会部门对价格、税务、会计档案治理的内容、范围,财务报告的要求等。 本标准作为财务会计工作指导。 (二)、会计核算原则 1、公司会计核算的会计期间为月份、季度、年度。月份、季度、 年度的起讫日期采纳公历日期。 2、公司的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做到记录 准确,内容完整,方法正确,手续齐备,符合时限。 3、公司的记账原则是权责发生制原则。 4、公司的收入和费用计算按照相互配比的原则。 5、公司的各项财产物资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6、公司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保持一致。如有必要变更,应 当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阻碍数,以及累积阻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讲明。 7、公司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发生涉及外币的业务

时,按发生的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市场汇率的中间价折合本位币记账,并于年中、年末将货币性外币账户的余额按期末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市场汇率中间价调整折合人民币金额,调整后折合的人民币余额与原账面余额之差作为汇兑损益,并按规定计入“长期待摊费用”、“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 8、公司采纳借贷复式记账法。 9、公司的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 限。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或几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 10、公司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早或延后。(三)、财务治理的基础工作 1、严格原始记录治理,健全财务核算资料。 凡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产量、质量、工时、设备利用、存货的收发、领退、转移以及各类资产的盘盈、盘亏、损毁等环节,原始凭证必须完整,确保原始记录的及时、准确、真实。 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合法、合规的原始凭证或汇总的原始凭证。 2、为保障股东权益不受侵犯,并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将逐

企业会计的基本核算手册

水运企业会计核算方法 第一章总讲明 一、为了统一规范水运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企业的会计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水运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水运企业会计核算方法》(以下简称“本方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从事内河、海洋旅客、物资运输业务的水上运输企业(以下简称“航运企业”)和从事旅客接送、物资装卸、堆存及相关港务治理业务的港口、码头企业(以下简称“港口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执行本方法。 三、本方法中使用的术语,其定义分不如下: 1.运输业务,是指利用船舶等浮运工具提供水上旅客与物资运送的劳务。 2.航次租船业务,是指船舶所有人向租船人出租船舶一个或数个航次运输的业务,属于运输经营方式的一种。 3.定期租船业务,是指船舶所有人向租船人出租船舶一定期间运输的业务,属于运输经营方式的一种。

4.光租船业务,是指船舶所有人将“光船”出租给租船人使用的业务,属于资产租赁性质。 5.港口装卸业务,是指利用装卸机械在码头泊位或锚地上对船舶或车辆进行装货与卸货的劳务。 6.港口堆存业务,是指利用港口库、场设施对临时不能出港的物资进行收存保管的劳务。 7.港务治理业务,是指对港口基础性设施(包括港口的水域设施、系船设施、港口交通和配套设施)进行维护和治理的劳务。 8.航次,是指船舶在营运中完成的一个完整的运输生产过程的周期。一般从船舶在终点港卸货或下客完毕时起,经装货或上客后,驶至新的终点港卸货或下客完毕时止,作为一个航次。 9.客运量,是指航运企业在一定期间船舶实际运送的旅客人数,以“人”为计算单位。 10.旅客周转量,是指航运企业在一定期间船舶实际运送的每位旅客与该旅客运送距离的乘积之和,以“人公里”为计算单位。

财税〔2016〕36号《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会〔2016〕22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会计处理,促进《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贯彻落实,我们制定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 2016年12月3日 附件: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等有关规定,现对增值税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下: 一、会计科目及专栏设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其中: 1.“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而支付或负担的、准予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2.“销项税额抵减”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因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3.“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当月已交纳的应交增值税额; 4.“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分别记录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转出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额;

上市XX公司会计核算手册

XXXXXXXXXX公司会计核算手册

目录 第一章总论 (1) 第一节目的 (1) 第二节使用指南 (1) 第三节手册维护 (2) 第二章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4) 第一节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4) 一、会计年度 (4) 二、记账本位币 (4) 三、会计计量所运用的计量基础 (4) 四、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4) 第二节基本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4) 五、应收款项及坏账准备 (4) 六、存货 (5) 七、长期股权投资 (5) 八、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 (6) 九、无形资产 (7) 十、长期待摊费用 (7) 十一、收入确认 (7) 十二、借款费用 (8) 十三、维修及保养支出 (8) 十四、研究及开发费用 (8) 十五、资产减值准备 (9) 十六、所得税 (9) 十七、外币业务 (9) 十八、预计负债及或有负债 (9) 十九、关联方 (10) 二十、股利分配 (10) 二十一、合并会计报表 (10) 二十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11) 第三章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 (11) 第一节科目及代码 (11) 第二节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15) 一、资产类科目 (15) 二、负债类科目 (36) 三、共同类 (47) 四、所有者权益类 (49) 五、成本类科目 (54) 六、损益类科目 (56) 第四章公司财务报表 (63) 第一节财务会计报告体系 (63) 第二节财务报表编制 (69) 一、资产负债表 (69) 二、利润表 (70) 三、现金流量表 (71) 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74) 第五章主要业务的内部会计控制 (76) 第一节会计基础工作 (76) 一、会计基础工作要求 (76) 二、会计工作交接 (80) 三、会计档案管理 (82)

会计核算手册-在建工程

会计核算手册-在建工程 一、在建工程科目设置 支出。 二、会计处理方式 2.1工程预付款 工程预付款,指根据合同规定,预付一定比例的采购价款、或工程价款,但对方没有开具发票。基建工程付款时需提供合同、工程进度结算书、监理公司的监理报告、收款收据,但基建工程通常不使用该科目,因为基建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应提供与进度款一致的发票,入工程结算款科目,不做为预付款处理。 A、如支付正在正益集团新厂区工程进度款100万,但没有开具发票,仅开具收款收据 借:在建工程-工程预付款-(募投项目-新厂区厂房建设项目)-正益集团 100 贷:银行存款-农业银行募投专户 100 如果系采购设备的,则按合同进度分期支付设备款时,虽无发票和收款收据的,,则也计入该科目。 2.2工程借支款 工程借支款指,根据合同尚未达到付款进度,但由于供应商或承建商资金缺乏,需要公

司提供资金资助才能按约完程项目的。需要对方与公司签订借款合同。支付时记入本科目如某公司按规定尚未达到付款进度,公司决定向其提供80万借款,并签订借款合同。 借:在建工程-工程借支款-某公司-项目 80 贷:银行存款 80 2.3工程结算款 工程结算款,指根据合同要求,达到工程进度,需支付工程进度款,对方开具了发票,此时计入本科目。 借:在建工程-工程结算款-XX工程项目-XX公司----------(发票金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收票据(发票金额) 或者进度款已经支付,并通过工程预付款科目核算,后面收到对方寄来的相应发票,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借:在建工程-工程结算款-XX工程项目-XX公司----------(发票金额) 贷:在建工程-工程预付款-XX工程项目-XX公司----------(发票金额) 或者设备采购合同,收到设备发票,但尚未安装签收完毕时。 借:在建工程-工程结算款-XX工程项目-XX公司----------(发票金额) 贷:在建工程-工程预付款-XX工程项目-XX公司----------(发票金额) 2.4领用存货 指工程项目领用原材料,主要指从“原材料”科目核算的物料中领用,如果直接报销方式耗用材料的;不计入本科目核算。 借:在建工程-领用存货-XX项目 贷:原材料 如果直接用发票报销方式的 借:在建工程-待摊支出-XX工程项目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2.5领用工程物质 指领用归入“工程物质”科目核算的物料(通常会在系统中设置专门的工程物质仓库来对应管理工程物质)。 借:在建工程-领用工程物质-XX工程项目 借:工程物质-工程仓库物质 2.6工程部分决算 指单个供应商负责的基建项目已完工,但整体工程尚未完工;如厂房的轻钢屋面已完工,但厂房室内名外墙尚未完成,故厂房作为整体项目是未工的。 借:在建工程-工程部分决算-XX工程项目 贷:在建工程-工程结算款-XX工程项目-XX供应商 2.7资本化利息 指专门借款资本化利息或普通借款用于工程项目支出的部分利息资本化。 借:在建工程-资本化借款利息-XX工程项目 贷:长期借款-借款利息 贷:应付利息 2.8待摊支出 指为工程而发生的各类费用,如差旅费、保险费、办公费及其他费用 借:在建工程-待摊支出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基金公司会计核算手册

会计核算手册 2014 年 产业基金

一、总述 (一)本制度统一规定本公司相关经济业务会计核算方法,根据各经济业务运行时点,规范会计核算分录、所需原始凭证、审核要点等,以使得会计核算标准化。 (二)本制度依据会计准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制定。 (三)本制度由财务中心负责指导产业编制,每年度产业根据实际业务状况进行更新维护,报送财务中心统一归整,并发布与各子、分公司会计遵照执行。 (四)本制度涉及会计科目核算内容遵循产业的《会计科目说明书》规定执行。 (五)财务部会计必须严格遵照该核算手册进行日常会计核算工作,需真实反映经济业务。 (六)每笔经济业务会计分录、原始凭证、审核要点等必须经过制单人、审核人审核,并且实行职责分离。

二、主营业务类型 (七)基金公司主营业务介绍 基金公司主营业务类型有:长期股权投资业务、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其他金融产品投资,由于目前公司基金为产业基金,主要涉及长期股权投资业务,所以本手册主要针对长期股权投资业务进行说明。 7.1 长期股权投资业务概述:长期股权投资业务,主要是进行对外长期股权投资,并享受被投资企业的经营成果,并在退出投资时获取相应投资收益。 三、各经济业务会计核算明细 (八)长期股权投资业务会计核算明细 长期股权投资业务描述:对外投资获取相应股份。 8.1初始计量: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以初始投资成本入账。 经济业务时点:投资决策委员会或合伙人会议做出决议,签订股份受转合同并支付相应款项。 会计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公司(投资成本) 交易费用(交易的费用) 贷:银行存款 原始凭证:投资决策委员会或合伙人会议决议、合同、银行单据、付款申请单。 审核要点:投资金额及所持股份是否与合同、银行单据一致。 8.2后续计量 1)能够对被投资企业实施控制,或者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后续计量不调整账面价值。 2)对被投资单位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核算。后续计量,根据能够享有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的份额相应调整账面价值。盈亏(净利润)调整,对应“投资收益”,其他权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调整,对应“损益平准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