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县交通运输系统机关党建工作

制度汇编

**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5月编印

**县交通运输系统机关党建工作制度

目录

1.党建工作制度 (3)

2.党政联席会议事制度 (3)

3.**县交通运输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6)

4.**县交通运输局民主生活会制度 (9)

5.党务公开制度 (10)

6.党内情况通报和反映制度 (11)

7.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11)

8.民主监督制度 (13)

9.“三会一课”制度 (14)

10.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5)

11.民主生活会制度 (17)

12.党员学习制度 (18)

13.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19)

14.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 (23)

15.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24)

16.党组书记向党员报告工作制度 (25)

17.党员公示制度 (26)

18.党费收缴制度 (27)

19.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28)

1.党建工作制度

一、落实领导职责。将党建工作列入本单位工作大局通盘考虑,制定出领导干部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党组书记负责直接抓党的建设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二、健全工作机构。局党务工作由局党总支具体负责,确保党务工作有专人负责。

三、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党建工作规划,明确党建工作目标和努力方向。同时,结合本单位工作特点和党员队伍现状,分年度制定党建工作具体计划,明确党建工作目标、任务、措施、责任人和时限。

四、建立专题议事制度。每季度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针对本单位党的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五、逐步完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和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民主监督制度等,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民主化、公开化、规范化。

六、党总支以及各党支部委员换届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2.党政联席会议事制度

为促进各项行政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坚持和

健全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政联席会议的集体领导作用,进一步明确议事范围、规范议事和决策程序,加强责任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1.会议的范围与召集

(1)局党政联席会由局长、副局长及其他班子成员和办公室主任组成。局党政联席会的组成人员无特殊情况,必须参加党政联席会,并享有相应的表态、表决权。

(2)党政联席会由局长(党组书记)召集召开。特殊情况下,受局长委托也可由其他班子成员召集召开。

(3)研究部门工作有关问题时,相关部门负责人可列席党政联席会,并向党政联席会报告有关情况。

(4)党政联席会原则上每半个月召开一次。办公室为党政联席会的议题收集、记录整理、决定或纪要拟制等工作的责任部门。

2.议事范围

(1)传达贯彻中央及省市重要工作批示及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研究确定落实方案。

(2)研究确定全局性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3)审议下属单位的工作计划和重大的行政事宜。

(4)研究和审定局机关各类规章制度的确立和实施方案。

(5)研究和审定工作人员培训、教育及其有关职称评定工作方案。

(6)研究和确定局机关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工作方案。

(7)审定局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8)研究确定机关违纪工作人员行政处分有关事宜。

(9)研究和审定工作人员交流和分流工作方案及其相关措施。

(10)研究和确定局系统大宗经费开支及大型活动的实施方案。

(11)研究和确定后勤保障有关工作。

(12)“三重一大”决策议事范围。

(13)其他需提交党政联席会研究的事项。

3.议事规则

(1)党政联席会遵循民主决策的原则,民主集中制的决策程序,形成党政联席会的决议。

(2)凡报请党政联席会讨论的问题或议题,会前由办公室收集整理;会中由列席会议的股室负责人或分管局领导介绍情况、提出意见,然后交会议讨论,民主决策,在统一大多数意见之后形成决议。

(3)党政联席会研讨问题时,应顾全大局,服从全局,站在全局利益角度思考问题,不得偏袒。

(4)党政联席会按一事一议的程序进行。议事中按照提出问题——会议讨论——民主决策——形成决议的程序进行。会议结束时由主持会议的局长向会议通报本次会议形成的几项决议内容,核对无误后方可宣布散会。

(5)列席人员在向会议报告情况并由会议作出决议后即可退会。

(6)对提交党政联席会研讨的问题出现意见分歧时,按照组织原则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会议决议。持不同意见的同志可保留个人意见,但执行中必须严格与会议决议保持一致。

(7)与会人员在研讨问题时应充分发表个人意见,明确表明对议题的态度,为形成会议决议提供参考意见。

(8)严守保密规则。对没有传达要求的议定事项,未经局

长委托,任何与会人员不得向外透露。参会人员违背上款规定泄密,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要追求相关人员责任。

4.会议决定及其执行

(1)党政联席会上形成的决议,由办公室整理书面记录,并实施督办督查。根据会议精神和工作需要下发会议纪要或通报。

(2)执行中对出现意外情况一时难以落实的决定事项,督查部门应汇同经办部门及时向相关领导报告情况和提出处理建议或意见。

(3)贯彻落实会议决定中发生误传、走样或拒不执行决议等情况时,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责任监督

纪检组应加强执行本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

3.**县交通运输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为增强交通运输系统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确保重大事项的决策正确,降低风险,根据中央、省、市、县“三重一大”决策运行机制,结合我局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一、“三重一大”范围

1.重大事项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

(2)党的建设、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等事项。

(3)全县交通运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和调整。

(4)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5)年度预算的制定和调整。

(6)局内部机构设置、调整等事项。

2.重要干部任免

(1)股级干部任免。

(2)科级干部推荐,优秀后备干部选拔、推荐。

3.重要项目安排

(1)建设、修缮、改造等基本建设工程项目。

(2)大宗物品采购,大宗资产的使用安排。

(3)其他需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安排。

4.大额度资金使用

原则上,重大开支由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决定。

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

局“三重一大”事项主要采取党政联席会议形式决策。依照有关规定,“三重一大”事项在提交会议决策之前,要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进行论证,广泛征求意见。

1.议事规则

党政联席会议事范围和规则,参照我局《党政联席会议事》执行。

2.决策程序

(1)确定议题。党政联席会议题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根据副职或机关各股室、下属单位的建议,确定研究议题。

(2)准备材料。会议所需文件、材料由局分管领导组织相关股室(单位)提前准备。

(3)酝酿意见。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提前一天通知与会人员,会议材料会前送达。与会人员要认真熟悉材料,酝酿意见,做好发言准备。

(4)充分讨论。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议题由局分管领导或相关股室(单位)负责人汇报,与会人员就议题发表明确的意见。主持人应在充分听取意见后表明自己的意见。

(5)逐项表决。一次会议有多项议题应实行逐项表决。根据不同内容,表决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

(6)作出决策。会议参考表决结果,由主持人宣布最后决定。

(7)形成纪要。会议应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重大问题应形成会议纪要,经主持人审核签发。

3.管理与监督

(1)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会前应以电话和书面形式,将会议时间、内容报送纪检组,接受纪检组的监督。

(2)经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重大问题,应严格按照会议决策组织实施。

三、责任追究

凡属下列情况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不良影响的,根据其事实、性质及情节,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人的责任:(1)不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又不通报的。

(2)未向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

(3)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纠正的。

(4)其他违反本制度而造成失误的。

4.**县交通运输局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实施党内监督,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经局党组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1.民主生活会是党组成员之间讨论工作、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组织生活方式,是加强班子建设和党的建设的重要措施。民主生活会由党组书记主持,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召开。

2.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可根据上级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应根据本部门工作实际,就班子和个人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思想、作风等方面的情况作思想沟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协调工作的目的。

3.民主生活会要本着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既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又不能不负责任地伤害同志,要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

4.民主生活会的方案,应提前10天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民主生活会召开日期和主题,应提前7天通知应到会人员,使其做好充分准备。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同志,会前要向主持人说明原因,并履行请假手续,但一次会议请假人数不能超过3人。

5.民主生活会要严格按照确定确定主题与制定方案、组织学习、征求并反馈意见、撰写发言提纲、开展交心谈心活

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通报情况、材料处理等步骤进行。

6.对民主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制定改进措施。对问题较多的成员,要做好工作,帮助其提高认识,改正错误。个别问题严重的,要按规定采取必要的组织、纪律措施。

7.民主生活会要有专人记录。民主生活会后15天内将会议综合情况报告、原始记录、梳理后的意见、建议及整改方案报上级党组织。

5.党务公开制度

一、除涉及党的机密不宜公开或党员有较大异议暂缓公开外,党务一律向群众公开。

二、党的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目标为固定公开内容;党员缴纳党费、参与活动情况、党员民主评议结果等为定期公开内容;新党员发展公示、后备干部推荐情况、党员尽义务等为随时公开内容。

三、党组织书记为党务公开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公开及时准确,同时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结合起来,及时解答群众的疑问和要求。

四、要设立党务公开检举意见箱,及时了解群众反映和接受群众的检举。同时把党务公开是否规范、及时作为年度考核的内容,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6.党内情况通报和反映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党支部民主集中制工作制度,就党组听取党内情况反映和向党内通报有关重要工作事项,作如下规定:

一、党组要经常听取党员干部的意见,及时研究和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员对党组决定的重大事项和内部事务要有必要的了解和参与。

二、党组班子及成员的民主制度、工作作风、重大问题决定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应定期或不定期地通过党支部或党小组反馈情况,了解信息,加强民主监督。

三、党组决定的重大问题,一般情况可向党支部或全体党员通报结果或征求意见。党组民主生活会和党组成员个人述职征求意见、自查的问题、梳理的意见及整改的措施等,除另有规定的情况外,应向局内全体党员通报。

四、党组党内情况反映和通报制度,结合党组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活动,一般情况半年进行一次。并由党组书记明确专人负责,作好记录。

7.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发扬党内民主,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党外监督,充分发挥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现对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规定如下:

一、征求意见的事项

凡是涉及重大问题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审批的事项在研究决定之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具体征求意见的事项主要包括:

1.机关各项规章制度;

2.局机关党政工作计划;

3.局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4.副科级初始人选推荐、中层干部干部任免、干部考核等;

5.干部职工的晋级晋职、评优选先;

6.局重大的经费开支、财务预决算、基建项目;

7.政务公开工作;

8.机关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9.其他需要征求意见的问题。

二、征求意见的形式

坚持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干部职工干事业的思想,让干部职工参与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的制定,参与决策,实现由被动接受管理向主动参与管理的转化。

1.沟通信息渠道,采取个别谈心、召开征求意见会、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干部职工对交通运输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尤其是在局重大决定形成之前,要几上几下,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充分采纳合理化建议,使决策更具有科学性。

2.定期召开离退休干部职工代表座谈会,使他们的建议和经验得到借鉴和发扬。

3.适时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审议工作计划、规章制度等重要文件。

4.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制度,通过召开各种会议、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及时公布政务、财务活动中的重要事项。

三、对群众意见的处理

1.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对其中合理合法的意见要积极采纳,对其中不合法、不合理或暂时不

能实现的意见和建议,要落实专人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以求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2.重大问题研究决策后,要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再次征求群众意见;如果群众有不同意见,则还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如果群众没有不同意见,待公示期满后才能实施。

3、在实施过程中,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违规违纪者要及时查处。

8.民主监督制度

为规范和约束全体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的行为,更好发挥党员、党组织的作用,制定民主监督制度。

一、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经常深入基层,主动征求群众意见。

二、制定群众举报制度、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由专人负责。

三、制定信访制度。认真处理好人民群众对党组织、党员的检举、控告,做好来信来访工作。

四、按照《党章》规定,定期召开各种党内会议,向党员干部通报工作情况,虚心听取广大党员的批评及意见,认真执行会议的各项决议。

五、定期召开群众座谈会。

六、对于群众在评议、举报、座谈对话中提出的意见,党组织要定期研究、认真归纳整理,对号入座,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并要把党组织处理群众意见的情况及时向群众反馈。

七、对积极负责地行使监督权利的党内外群众,要表扬

和鼓励,对压制民主、打击报复的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9.“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按照党章要求,基层党组织必须坚持好“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

1、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2、党员大会由党组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召开。

3、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是:听取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犯错误党员的处分和处置不合格的党员;选举支部委员会;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等。

4、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开好民主生活会,听取党员思想、作风和廉洁勤政、学习、工作情况汇报;围绕一个时期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向组织表明自己的政治立场,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党员大会的议题应事先通知党员。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对讨论决议事项,应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形成决议。

二、党支部委员会

1、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遇到重大问题可以随时召开。

2、党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

3、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内容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

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研究支部工作计划和总结;分析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党员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听取支部委员工作汇报;讨论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对党员的奖惩等。

4、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

的原则,建立并完善各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凡属重大问题,都应集体讨论决定,并做好记录。

5、党支部会必须有应到会人员半数以上方能举行。会后要及时将会议情况向未参加会议的成员通报。

三、党课

每半年上一次党课,党组书记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内容根据上级党委部署或自行确定。要结合中心工作,结合本部门工作任务,结合党员思想实际进行。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授课方式,积极采用现代化手段,强化党课效果。

同时,建立使用好“三簿一册”,即支部会议记录簿、党员大会(党小组会议)记录簿、党课记录簿和党员登记册,确定专人进行记录和保管,记录内容要分门别类、具体翔实,载明会议时间、地点、与会人员、会议议题和所作决议等,做到党员的各种活动情况、作出的决议都有据可查。

10.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党组织依据党员标准,组织党员和群众对每个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进行综合评议,促使党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一种必要形式。

一、评议时间安排在年终,与总结工作一并进行。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对象为全体共产党员,评议时召集

全体党员和部分群众代表参加。

三、评议时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要求,对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权利、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和鉴定。评议的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四、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程序是:(1)动员教育;(2)党员自评和群众评议;(3)汇总并分析研究评议情况;(4)向上级报告评议结果及党支部意见;(5)使用评议结果进行评先选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对基本合格党员要制定改进措施。

五、评议结果在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的同时要通报本人。要坚持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正确区分政策界限,不能简单地“以票取人”。对民主评议中不合格票超过50%的,一般应初步认定为不合格党员。对初步认定的不合格党员,在认真调查核实,广泛听取基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区分一时一事表现与长期一贯表现,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调查、谈话、审批、宣布和教育转化。对存在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暂缓作出结论。提出的处置意见,提交支部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表决。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党员,指定专人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促其转化。对不合格党员,根据具体情况和本人态度,采取限期改正、劝退和除名等方式予以处置。

六、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进一步提高党员素质,纯洁党的组织,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

11.民主生活会制度

民主生活会是领导班子、党支部成员、党小组成员之间讨论工作,畅谈思想、交换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组织生活方式,是加强班子建设和党的建设的重要措施。

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

二、民主生活会的方案,提前10天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会议日期和主题,须提前10天通知应到会人员,使其做好充分准备。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同志,会前要向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说明原因,并履行请假手续,但一次会议请假者不能超过2人。民主生活会要认真按照确定主题与制定方案、组织学习、征求并反馈意见、撰写发言提纲、开展谈心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通报情况、材料处置等9个步骤进行。

三、民主生活会主要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就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的情况,以及领导成员之间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上的问题交换意思,沟通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协调工作的目的。

四、民主生活会要本着团结——批评——团结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既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又不能不负责任地伤害同志,要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达到团结一致。

五、对民主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制定改进措施。对问题较多的成员,要做好工作,帮助其提高认识,改正错误。个别问题严重的,要按规定程序采取必要的组织、纪律措施。

六、民主生活会要有专人记录。民主生活会后15天内,将民主生活会的综合情况报告、原始记录、梳理后的群众意

见及整改方案报上级党组织。

12.党员学习制度

为规范党员的理论学习,制定本制度。

一、制定年度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学习计划,做到学习内容明确,学习时间保证。集中学习计划由党支部制定下发,每月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一次,学习时要做好记录,讨论时要踊跃发言,个人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制定自学计划,并落实到位。

二、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学习要有重点,要结合实际,在提高自身素质上下功夫。在学习形式、方法上要灵活多样,结合工作实际经常组织学习心得体会交流。个人自学,要认真做好读书笔记,讲求实效,不拘形式。

三、除坚持统一规定的学习内容外,可以利用一定的时间,结合形势与任务及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参观、观看录像、调研等活动;在抓好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还要加强业务知识、科技文化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技能。

四、全体党员干部要从“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高度增强对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重要性的认识,带头自觉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全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五、建立学习考勤和奖惩制度。每次学习都要认真进行考勤,除特殊情况外,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都必须按时参加由支部组织的学习及活动,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参

加学习的,必须由本人向党支部书记请假,事后必须进行补课。学习制度执行情况将与年终目标考核挂勾。

13.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一、抓学习,提高素质

重点抓好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用先进理论武装干部职工的头脑。同时,加强时事形势和经济、科技、法律等专业知识的学习,以适应形势和工作的需要。学习要坚持制度,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保证效果。局领导班子要坚持规定的学习制度,为全局的学习作出表率。

(一)严格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季度集中学习一次。根据实际情况和上级要求,确定学习内容,认真组织学习,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提高依法行政、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并建立学习笔记本,记录集中学习讨论的情况。

(二)坚持个人自学制度。根据统一计划,结合个人实际,制订自学计划,并建立自学笔记。个人的学习计划由局负责人审定并督促落实。股室学习计划由分管局长审定。

(三)坚持情况通报制度。每季度对各股室集中学习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重点检查学习记录,并将检查情况在全局通报。

(四)坚持报告会制度。围绕全局的中心工作,每半年举办一次专题报告会或讲座,邀请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或专家讲课。

(五)坚持学习交流制度。在自学的基础上,全局每半年

组织一次学习交流会或座谈会,交流心得体会,座谈读书收获。

(六)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调研制度。班子成员每年要抽出不少于一周的时间到基层或农村开展调查研究,每年至少写一篇有分析、有见解、对工作有指导意义的调查报告。同时,要善于总结、及时发现、大力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并及时向局机关支部汇报,为指导面上工作提供有益借鉴。

(七)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谈心制度。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年分别与本单位不少于4名党员和1名入党积极分子及群众进行谈心。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与所分管股室、经办机构负责人之间、党组书记和每个党员之间,要普遍谈心。

二、抓思想教育,增强团结

要坚持不懈地抓好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同时,不失时机地抓好形势政策教育,使干部职工始终保持健康向上的精神状态。当前,要突出抓好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教育。

(一)加强思想品德教育。通过教育,进一步增强团结意识和大局观念,消除各种不健康思想。

1、要严于律己,宽以等人,善于听取不同意见,不允许搞亲亲疏疏,不允许搞老乡、同学、老同事之类的小圈子。要对全局负责,特别在人的问题上,对分管的和不分管的股室要一视同仁。

2、要自觉克服自由主义。反对当面不说、背后乱说;反对挑拨离间,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努力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

3、要健全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局领导班子及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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