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 评估报告评审指南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 评估报告评审指南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 评估报告评审指南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指导和规范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制定本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经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监测、现场检查等方式,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以及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效果评估等报告的评审工作。其他情形可参照执行。地方可结合实际制定细则。

二、组织评审机制

(一)组织评审部门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评审。直辖市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组织评审。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组织评审。

(二)组织评审方式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组织

评审部门)应当本着科学、合理、高效的原则,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可以因地制宜,采取以下方式组织评审。

1.组织专家评审;或

2.指定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评审;或

3.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三)组织评审的经费

组织评审的经费应当分别列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预算。

三、评审依据及有关原则

(一)依据

主要是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地下水质量标准》《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等。

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未明确规定的内容,专家依据专业知识判定。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相关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活动开展环境监管和环境监测的相关记录,可作为评审依据。

(二)有关原则

1.整体性原则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是长流程管理,涉及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等环节,后一环节工作往往需要以前一环节工作为基础和依据。各环节工作又涉及多个步骤,同样是环环相扣,某个步骤的失误和不规范,均可能导致结论出现错误。因此,要从整体上把握,而不是孤立审查本环节的报告,必要时,可以对前一环节报告是否能够满足本环节工作的要求进行评审。如:评审风险评估报告时,应当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数据是否能够满足风险评估的要求进行评审,对数据不满足要求的应该开展补充调查。

2.实事求是原则

土壤污染具有复杂性和隐蔽性,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具有不确定性。风险管控、修复、效果评估等后续环节工作的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现未调查出的、未风险管控的或者未修复的污染(包括污染物或者污染区域),组织评审的部门既要注意强化相关环节工作质量监督,落实从业机构和人员对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责任,又要做到实事求是,健全尽职免责机制。

(三)相关报告的重新评审

1.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通过评审后,发现存在未查明的污染(包括污染物或污染区域),组织评审的部门可要求补充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重新评审。

2.土壤污染状况风险评估报告

土壤污染状况风险评估报告评审通过后,采取风险管控措施

或编制修复方案时,变更风险评估报告中确定的相关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以及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重新评审的,申请人应当重新申请对风险评估报告进行评审。

四、评审程序及时限

(一)申请

1.申请人

(1)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土地使用权人;

(2)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的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

(3)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且可以安全利用的建设用地地块的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

(4)依法组织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的地方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和单位。

2.申请材料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申请表(可参考附1);

(2)申请评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用于评审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及相关检测报告、水文地质调查报告;

申请评审土壤污染状况风险评估报告的:用于评审的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

申请评审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的:用于评审的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

相关检测报告,风险管控/修复方案,风险管控/修复施工方案,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资料。

(3)申请人及报告出具单位承诺书(见附2、3)。

(4)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相关资料。

(二)受理

组织评审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申请是否属于受理范围、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等进行审核,于5个工作日内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申请材料不完整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

不予受理的,应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三)组织评审

组织评审的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如需开展抽样检测鉴定等工作的,其时间不计算在内。

五、关于专家评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的,总体要求如下。

(一)专家审查的形式

一般为会议审查,并结合必要的现场踏勘。

(二)建立专家库

设区的市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治专家库,专家评审原则上从专家库抽取或选取专家。评审涉及行业管理的,可以邀请专家库以外的行业专家。与评审项目各方有利益相关的专家应主动回避。

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1.熟悉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特

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掌握关于评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的法律要求;熟悉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政策、标准和规范。涉及到地下水受到污染的,应当熟悉地下水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规范;2.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坚持科学、客观、公正、高效、廉洁的评审原则,身体健康,能够承担专家审查任务;3.在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修复涉及的专业或行业中有较深造诣,熟悉其专业或者行业的国内外情况及动态;4.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取得相关行业职业资格证书,且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5年以上,在相关领域有突出专业特长或管理经验的专业技术职称可适当放宽;5.无犯罪记录。

(三)专家组成

1.关于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

原则上人数应不少于5人,复杂或高风险场地的报告可适当增加专家组人数。优先选择具有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经验的专家。建设用地土壤污染涉及相关工业企业的,至少有1名熟悉相关工艺流程的行业专家;涉及到地下水受到污染的,至少有1名熟悉地下水污染防治的专家。

专家组长原则上应有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从业经验。

2.关于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评审

原则上人数应不少于5人,复杂或高风险场地的报告可适当增加专家组人数。优先选择熟悉场地概念模型构建、健康风险评估以及具有土壤污染风险评估经验的专家。涉及到地下水受到污染的,至少有1名熟悉地下水污染防治的专家。

专家组长原则上应有3年及以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

相关经验。

3.关于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或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

原则上人数应不少于5人,复杂或高风险场地的报告可适当增加专家组人数。优先选择熟悉相关风险管控或修复工艺技术以及具有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或修复及效果评估从业经验的专家。涉及到地下水受到污染的,至少有1名熟悉地下水污染防治的专家。

专家组长原则上应有3年及以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或效果评估相关经验。

(四)专家及专家组意见

评审组织部门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应提前将需要评审的报告及相关资料送达专家组所有成员。

专家组成员应按照评审意见的内容要求,独立出具个人审查意见,对其出具的个人审查意见负责;对报告质量进行个人评分(按照百分制)。

经专家会审后,专家组综合形成评审意见,并由专家组所有成员签字确认,专家组对其出具的评审意见负责;在专家个人评分的基础上,去掉最高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作为报告质量的分值。

六、关于第三方机构评审

第三方专业机构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在国内注册的法人单位,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社会信誉良好,无违法记录;3.具有承担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规划、政策研究和咨询的工作经

验;4.具有3名及以上长期(10年及以上)从事环境保护管理、政策、规划、技术咨询工作经验的高级职称研究人员;5.承担审查任务合同期内及结束后2年内不得承接或参与申请人及报告出具单位委托的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项目。

不组织专家评审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应当对报告质量进行评分(按照百分制)。

七、关于评审意见

评审应当就以下问题给出明确意见和结论。

(一)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1.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程序与方法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2.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是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地块基本信息、污染物含量是否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等内容。污染物含量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还应当包括污染类型、污染来源以及地下水是否受到污染等内容。

3.污染物含量是否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结论。一般存在3种情况:土壤污染物超过风险管控标准;未超过,且无需进一步补充调查;无法得出结论,需要进一步补充调查。

(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

1.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数据是否能够满足风险评估的要求。一般存在2种情况:满足;不满足,需要进一步补充调查。

2.土壤污染风险评估程序和方法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3.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是否包括以下内容:主要污染物状

况;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范围;暴露情景与公众健康风险;风险管控、修复的目标和基本要求等。

4.是否需要实施风险管控、修复。一般存在3种情况:风险不可接受,需要采取风险管控、修复措施;风险可接受,且不需要进一步补充调查,不需要采取风险管控、修复措施;风险不确定,需要进一步补充调查,并再次进行风险评估和评审。

5.风险管控、修复的目标和基本要求等是否科学合理。

(三)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

1.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效果评估程序与方法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2.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是否包括以下内容:是否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且可以安全利用等内容。

3.是否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且可以安全利用。一般存在3种情况: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不可以安全利用;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且可以安全利用;不确定,需要进一步补充调查,并再次进行效果评估。

八、评审后的管理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将评审意见告知申请人。

(一)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表明污染物含量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

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并将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报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

依据对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的评审意见,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时将需要实施风险管控、修复的地块纳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三)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

依据对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的评审意见,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时将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且可以安全利用的地块移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档案、信息管理

组织评审的部门应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存申请材料、评审意见等相关材料,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申请人应当在评审前将相关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上传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平台。依据评审意见,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的报告,申请人应当在评审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将修改完善后的相关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上传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平台。

组织评审的部门应当将报告的评审意见上传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平台。

(五)报告质量信息公开

组织评审的部门应当将评分信息上传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平台(专家个人评分、专家组评分或者第三方机构评分),并在评审部门官网予以公开,公开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名称、报告名称、报告出具单位及报告质量分值。

九、主体责任

从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修复效果评估等活动的单位,对其出具的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按照约定对风险管控、修复、后期管理等活动结果负责。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

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申请表

经度:_____° 纬度:_____°

□项目中心□其他(简要说明)

申请日期:年月日

申请人承诺书

本单位(或个人)郑重承诺:

我单位(或本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为报告出具单位提供的相应资料、全部数据及内容真实有效,绝不弄虚作假。

如有违反,愿意为提供虚假资料和信息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申请个人):(签名)

年月日

报告出具单位承诺书

本单位郑重承诺:

我单位对xxxxxx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本报告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

姓名:身份证号:负责篇章:签名:本报告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包括:

姓名:身份证号:负责篇章:签名:

姓名:身份证号:负责篇章:签名:

姓名:身份证号:负责篇章:签名:如出具虚假报告,愿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

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

附件 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工作,制定本技术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规定的疑似污染地块对人体健康风险的土壤环境初步调查、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其他情形的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可参照本指南执行。 指南不适用于含有放射性污染的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 二、原则规定 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工作应当依据《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25.1)、《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25.2)、《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和《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并符合本指南相关要求。 三、调查评估程序 —2—

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一般程序包括初步调查、详细调查、风险评估三个阶段。由于土壤污染的复杂性和隐蔽性,一次性调查不能满足本阶段调查要求的,则需要继续补充调查直至满足要求。 初步调查:包括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信息整理及分析、初步采样布点方案制定、现场采样、样品检测、数据分析与评估、调查报告编制等。初步调查表明,土壤中污染物含量未超过国家或地方有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筛选值)的,则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即低于可接受水平),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超过国家或地方有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筛选值)的,则对人体健康可能存在风险(即可能超过可接受水平),应当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初步调查无法确定是否超过国家或地方有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筛选值)的,则应当补充调查,收集信息,进一步进行判别。 详细调查:包括详细调查采样布点方案制定、水文地质调查、 —3—

企业安全生产危险辨识风险评价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

职业安全健康风险评价标准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D=LxExC) D:危险性分值 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E:人体暴露在这种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 C: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职业安全健康风险评价标准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D=L×E×C)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 安全监察部刘庆章 第一讲基本概念 在讲座之前我先介绍南方电网已在二00七年十一月推出了《安全生产风险体系》要求全网要在三年风推进,体系的特色就是通过全员参与、动态持续的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强化风险意识,形成以人为本的安全价值观,科学管理、严谨的过程控制和PDCA循环模式,按标准做事。体系由9个管理单元、51个管理要素、159个管理节点和480条管理子标准组成 体系的9个单元 ?安全管理 ?风险控制与评估 ?应急与事故管理 ?作业环境、生产用具

?生产管理 ?职业健康系统 ?能力要求与培训 ?检查与审核。 安全风险体系要解决什么问题 ?就是要解决安全生产“管什么、怎么管,做什么、怎么做”的问题,能有效推动安全生产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体系化方向发展。 ?安全管理风险控制离不开危险源辨识。 ?安全权是指企业员工免于职业危害(职业病和职业伤亡)的权利。通过以下八个方面体现: ? 1)职业安全卫生培训、教育的权利; ? 2)安全防护权利; ? 3)接受职业健康、职业病诊疗、康复服务的权利; ? 4)知情权; ? 5)危害、危害后果,防护条件的权利; ? 6)要求改善工作条件,拒绝违章操作、冒险作业的权利;

?7)批评、检举、控告的权利; ?8)要求并获得健康损害赔偿,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步骤的示意图

污染场地风险调查与风险评估

污染场地风险调查与风险评估 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 卿工--189-3394-6343 一、场地环境评价的内容、程序 场地环境评价包含三个不同但又逐级递进的阶段。场地环境评价是否需要从一个阶段进入到下一个阶段,主要取决于场地污染状况和以及相关方的要求。场地环境评价的三个阶段为: -第一阶段——场地环境的污染识别; -第二阶段——场地环境是否污染的确认--采样与分析; -第三阶段——场地环境污染风险评估与治理措施。 场地环境评价第一阶段的目的主要是识别场地环境污染的潜在可能。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评价主要通过会谈、场地访问,对过去和现在场地使用情况、特别是污染活动的有关信息进行收集与分析,来识别和判断场地环境污染的可能性。如果第一阶段评价结果显示该场地可能已受污染,那么在第二阶段评价中将在疑似污染的地块进行采样分析,以确认场地是否存在污染。一旦确定场地已经受到污染,则将在第三阶段全面、详细评价污染程度及污染范围,并提出治理目标和推荐治理方案,场地环境评价编制程序见图1-1。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图1-1场地环境评价编制流程 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 《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09年) 《关于切实做好企业搬迁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办〔2004〕47号)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

《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2005〕27号) 《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环发〔2008〕48号) 《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1.1 2.2相关标准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T15618-199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T15618-2009)(修订)(征求意见稿第四版) 《场地污染源调查与评价别标准》(GB5085-2007)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 《地表水质量标准》(GB3838-2002) 《场地污染源调查与评价别标准》(GB5085-2007) 1.2 2.3相关技术导则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4) 《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4) 《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4) 《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25.4-2014) 《污染场地术语》(HJ682-2014) 《场地环境评价导则》(京环发〔2007〕8号) 1.3 2.4相关技术规范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 《地下水污染地质调查评价规范》(DD2008-01) 挥发性与有机物 《水文地质钻探规程》(DZ-T0148-1994)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指导和规范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制定本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经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监测、现场检查等方式,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以及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效果评估等报告的评审工作。其他情形可参照执行。地方可结合实际制定细则。 二、组织评审机制 (一)组织评审部门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评审。直辖市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组织评审。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组织评审。 (二)组织评审方式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组织评审部门)应当本着科学、合理、高效的原则,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可以因地制宜,采取以下方式组织评审。 1.组织专家评审;或 2.指定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评审;或 3.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三)组织评审的经费 组织评审的经费应当分别列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预算。 三、评审依据及有关原则 (一)依据 主要是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地下水质量标准》《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等。 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未明确规定的内容,

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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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某某市是我国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上游经济中心、国家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西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在某某三峡库移民、成立直辖市的大好机遇下,工业、城市建设得到迅猛发展,城市人口不断增加,城市规模不断扩大,某某主城区内原有企业已严重影响城市发展。 根据某某市总体发展规划,主城区工业实行“退二进三”的发展战略要求,在“十五”期间已有许多企业通过关闭、破产、异地迁建等途径陆续迁出主城区。“十一五”期间在“十五”基础上搬迁某某主城区剩余数十家工业企业。根据城市发展规划,搬迁企业原址拟作为城市建设用地,按土地所在区位置,分别规划为居住区、商业区、城市公共建设区等 某某主城区原有企业建成时间早,因历史原因,各企业虽通过环境保护技术改造等,但“跑、冒、滴、漏”等造成生产场地土壤不同程度的污染。对企业搬迁后作为城市建设用地可能给人体健康造成危害,企业原有污染使土地的利用途径受到影响,做好搬迁企业原有场址是否受到污染,受污染后场址的修复显得极为重要。某某市环境保护局抽出专项目资金,拟对某某市搬迁企业原厂址进行风险评估,对搬迁企业场地的作用提出科学化的建议与意见,为政府有关部门对场地开发利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某某某某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厂”)是机械部大型重点骨干企业,专业从事各类透平压缩机、离心制冷机和

各类风机生产的高新技术企业。为了振兴某某机械制造业,使之成为某某的支柱产业,也为了加速推进某某主城区城市建设发展,遵循“退二进三”和“退城进园”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产业化的优势,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某某厂决定整体搬迁至南岸区茶园新区。 由于某某厂在现厂址进行了四十多年的生产活动,产生的污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可能对场地造成污染。而某某厂搬迁后场址将作为城市建设用地,为保障人群健康,作好场区污染环境风险评估工作十分必要。 我院受某某市环境保护局委托,在对某某厂历史发展状况、各个历史时期厂区布置、主要产品、原辅材料使用和存储情况、生产工艺、污染物排放及处理等情况调查基础上,识别和判断场地土壤污染的可能性,初步分析公司生产环节上可能存在的排污点、污染因子、污染途径、污染范围及程度,于2007年5月编制了《某某某某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场地污染环境风险评估大纲》,某某市环境保护局于2007年5月组织专家对评价大纲进行了评估。我院按照场地污染环境风险评估大纲及评审专家组意见,委托某某市环境监测站对场地土壤进行了现场监测。 根据《某某某某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场地污染环境风险评估大纲》,在对某某厂现有场地土壤监测,进一步对某某厂原有、现在生产情况、污染排放、治理情况调查基础上,完成了企业场地污染环境风险评估。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材料提交清单、专家个人意见表

附件4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材料提交清单 项目名称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A类文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阶段材料 序号文件名收集情况是否上传系统备注1初步调查报告(含水文地质调查内容)*□有□无※□是□否 2初步调查报告公示信息□有□无※□是□否 3初步调查检测报告*□有□无※□是□否 4详细调查报告(含水文地质调查内容)*□有□无※□是□否 5详细调查报告公示信息□有□无※□是□否 6详细调查检测报告*□有□无※□是□否 7地块边界文件□有□无※□是□否 8地块边界图片□有□无※□是□否 9地块规划相关材料□有□无※□是□否 10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专家意见□有□无□是□否 B类文件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阶段材料 序号文件名收集情况是否上传系统备注 11风险评估报告*□有□无※□是□否 12风险评估报告公示信息□有□无※□是□否 13土壤污染状况风险评估报告评审专家意见□有□无□是□否

C类文件风险管控效果评估、修复效果评估阶段材料 序号文件名收集情况是否上传系统备注14风险管控方案*□有□无※□是□否 15风险管控设计方案□有□无□是□否 16风险管控施工方案□有□无□是□否 17风险管控竣工报告□有□无□是□否 18风险管控监理报告□有□无□是□否 19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有□无※□是□否 20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公示信息*□有□无※□是□否 21治理与修复工程方案*□有□无※□是□否 22治理与修复工程设计方案□有□无□是□否 23治理与修复工程施工方案□有□无□是□否 24治理与修复工程竣工报告□有□无□是□否 25治理与修复工程监理报告□有□无□是□否 26治理与修复效果评估报告*□有□无※□是□否 27治理与修复效果评估报告公示信息*□有□无※□是□否D类文件申报通用材料 2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 复治理效果评估评审申请表* □有□无□是□否 29申请人承诺书*□有□无□是□否 30报告出具单位承诺书*□有□无□是□否 注:1.标注有“*”号的必须提交纸质材料 2.标注有“※”号需上传“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 3.走到后一阶段的地块需连同前一段阶段资料一并提交

施工现场危险源安全风险评价及控制措施

编号:SM-ZD-46964 施工现场危险源安全风险评价及控制措施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施工现场危险源安全风险评价及控 制措施 简介:该方案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危险源及辨识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危险源,是指建设施工活动中可能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及物质损坏、环境破坏等意外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包括管理者和作业人员等的不安全意识、情绪和行为;机具、材料、施工设施及辅助设施等的不安全状态;环境、气候、季节及地质条件等的不安全因素,以及这些因素间的相互影响和作用。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常见的单危险源以及导致的事故主要有:物体打击;高空坠落;坍塌;起重伤害;机具伤害;车辆伤害;触电;火灾;爆炸;雷击;中毒;窒息;气象灾害及地质灾害等。以上危险源或事故,既单独出现,又相互影响,互为因果。同一个危险源对于不同地域、不同环境、不同建设条件、不同建设者、不同作业技术水平、不同工程建设阶段出现的概率及导致的事故风险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详细调查、修复(含风险管控)效果评估、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大纲

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编制大纲 2、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编制大纲 3、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大纲 4、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含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编制大纲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编制大纲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概况 1.1项目背景和来由 1.2编制目的和原则 1.3调查范围 1.4编制依据 1.5调查方法 1.6技术路线 2地块概况 2.1地块地理位置 2.2区域环境概况 2.3周边敏感目标 2.4地块现状和历史 2.5相邻地块现状和历史 2.6地块利用规划 3污染识别 3.1调查区域内污染源分布及环境影响分析 3.2调查区域周边污染源分布及环境影响分析 3.3现场踏勘与人员访谈 3.4地块前期监测资料 3.5地块概念模型 3.6污染识别结论 4布点与采样 4.1采样点设置 4.2样品采集 4.3样品保存与流转 4.4样品分析方案 4.5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5调查结果分析与评价 5.1筛选标准 5.2检测结果分析与评价 5.3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区域划定 6初步调查结论与建议 7附件(地块权属信息、现场踏勘照片、人员访谈记录表、现场记录照片、现场采样记录单、监测井建设记录、实验室检测报告(加盖CMA章)、质量控制结果、样品追踪监管记录等)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编制大纲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前言 2概述 2.1调查目的和原则 2.2调查范围 2.3调查依据 2.4调查方法 3地块概况 3.1区域环境状况 3.2敏感目标 3.3地块现状和历史 3.4相邻地块使用现状和历史 3.5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总结 4现场采样和实验室分析 4.1工作计划 4.2现场探测方法和程序 4.3采样方法和程序 4.4实验室分析 4.5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5结果和评价 5.1地块的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

土壤风险评估技术

1,对比场地评估技术 污染场地风险评估分为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和生态风险评估。污染场地健康风险评估是指 针对特定土地利用方式下的场地条件,评价场地上一种或多种污染物质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可能性的技术方法;污染场地生态风险评估是评价场地污染物对植物、动物和特定区域的生 态系统影响的可能性及影响大小。 污染场地健康风险评估考虑到多种污染物可能同时存在于场地不同的介质之中,如土壤、 空气、水、食物和尘埃等,通过分析与受体相关的多种暴露途径,实现对多介质的健康风险 评估;以可接受健康风险水平为出发点,提出保护人体健康的土壤修复目标值风险评估工作程序内容: “危害识别”、“暴露评估”、“毒性评估”、“风险表征”和“确定土壤修复目标值”五部分内容。 “暴露评估”就以下技术内容进行了规定: (1)典型用地方式下,土壤污染的暴露情景、主要暴露途径和敏感人群;(2)室内和室外空气中来自土壤(地下水)的污染物的浓度预测模型; (3)主要暴露途径的风险评估模型及模型参数的取值方法。 (4)人体暴露量的计算。 “毒性评估”部分规定了污染物的毒理性质参数取值、确定污染物理化性质参数取值和确定污染物的地下水环境标准值。 “风险表征”部分规定了污染物的致癌和非致癌风险计算方法、进行风险的空间表征、基于 致癌和非致癌风险的土壤修复限值的计算、不确定性分析等内容。 “确定土壤修复限值”部分则基于可接受的风险,计算关注污染物基于场地所有可能暴露途 径致癌风险的修复目标值和非致癌风险的修复目标值。 2, 从土壤污染现状与潜在风险的不同角度,采用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评估与生态风险评估相结合的方法对污染土壤进行评估,把传统的化学指标与生态毒理指标结合起来,更能够准确地衡量土壤的污染程度。 (1)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评估。土壤污染程度采用单项污染指数和内梅罗污染指数进行评价,根据《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中对土壤的等级划分,采用内梅罗污染指数划定污染等级。 (2)生态风险评估。目前,中国尚无测定土壤样品中重金属等污染物生态毒性的标准分析方法。 污染土壤的分级结合污染场地的再利用要求,提出将土壤的污染程度分为三个等级。 1级:土壤基本无污染或轻度污染,土壤不必处理可以利用(非农业用途) 。判别方法:急毒性与遗传毒性都在3级以下,同时污染物浓度达到轻度污染以下。 2级:土壤中度污染或轻度污染,需作适当处理或可选择性利用。判别方法:急毒性与遗传毒性都在2~3级之间,同时污染物浓度也在中度污染以下。 3级:土壤为重度污染,必须处理后方可利用。在未处理前,该污染场地应作为红线

安全风险评价和控制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评价和控制管理制度 1.目的 识别企业在生产(管理)、服务、活动过程中能够控制 与可能施加影响的危害,评价和确定一级风险、二级风险和重大 风险,以确定一般危害和重大危害,作为制定安全标准化目标的基础与依据,并进行有效控制。 2.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内容 3.1评价组织及职责 (1)本公司成立风险评价小组 组长为本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副组长为分管安全生 产的副总经理和安全办主任,成员为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安全办成员。 (2)职责 组长:直接负责风险评价工作。组织制定风险评价程 序;审批《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 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风险评价工作。负责风险评价 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组织进行风险评价定期评审; 成员:对各单位上报的《工作危害分析(JHA记录表》、 《安全检查(SCL分析记录表》进行调查、核实、补充完善,确定公司的重大危害和重大风险并编制《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和重大隐患项目治理方案;负责相关方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

3.2风险管理 (1)危害识别 1)在进行危害识别时,应充分考虑: ①火灾和爆炸;一切可能造成时间或事故的活动或行 为 ②冲击与撞击;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 ③中毒、窒息、触电及辐射(电磁辐射、同位素辐射); ④暴露于化学性危害因素和物理性危害因素的工作环 境; ⑤人机工程因素(比如工作环境条件或位置的舒适度、重复性工作、照明不足等); ⑥设备的腐蚀、焊接缺陷等; ⑦有毒有害物料、气体的泄漏; ⑧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 和服务:包括水、气、声、渣、废物等污染物排放或处置以及能源、资源和原材料的消耗。 2)同时还应考虑: ①人员、原材料、机械设备与作业环境; ②直接与间接危险; ③三种状态:正常、异常及紧急状态; ④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及将来。 (2)人的不安全行为: 违反安全规则或安全常识,使事故有可能发生的行类

场地环境调查、风险评估与土壤修复XX与工作流程

场地环境调查、风险评估与土壤修复XX与工作流程 一、工作内容简介 (1)场地环境调查 场地环境调查指采用系统的调查方法,确定场地是否被污染及污 染程度和范围的过程。 《 * 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 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场地环境调查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阶段,原则上不进行现场采样分析。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场地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场地的环境状况可接受,调查活动可结束。 第二阶段:是以采样和分析为主的污染证实阶段,若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表明场地内或周围区域存在可能的污染源,如化工厂、农药厂、冶炼厂、加油站、化学品储罐、固体废物处理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或活动; 以及由于资料缺失等原因造成无法排除场地 内外存在污染源时,作为潜在污染场地进行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 确定污染物种类、浓度(程度)和空间分布。

根据初步采样分析结果,如果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国家和地方等相关标准以及清洁对照点浓度(有土壤环境背景的无机物),并且经过不确定性分析确认不需要进一步调查后,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工作可以结束,否则认为可能存在环境风险,须进行详细调查。标准中没有涉及到的污染物,可根据专业知识和经验综合判断。详细采样分析是在初步采样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采样和分析,确定场地污染程度和范围。 第三阶段:若需要进行风险评估或污染修复时,则要进行第三阶段场地环境调查。第三阶段以补充采样和测试为主,获得满足风险评估及土壤和地下水修复所需的参数。本阶段的调查工作可单独进行,也可在第二阶段调查过程中同时开展。 (2)场地环境调查 在场地环境调查的基础上,分析污染场地土壤和地下水中污染物对人群的主要暴露途径,评估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致癌风险或危害水平。 如计算得到的场地风险结果未超过可接受水平,则结束风险评估工作,如场地风险结果超过可接受水平,则计算土壤、地下水中关注污染物的风险控制值。 风险控制值是指根据标准规定的用地方式、暴露情景和可接受风险水平,采用标准确定的风险评估方法和场地调查获得相关数据,计算获得的土壤中污染物的含量限制和地下水中污染物的浓度限值。 (3)土壤修复

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报告模板

重庆市汇凯钢结构建筑有限公司场地污染环境风险评估报告

目录

前言 重庆市是我国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上游经济中心、国家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西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在重庆三峡库移民、成立直辖市的大好机遇下,工业、城市建设得到迅猛发展,城市人口不断增加,城市规模不断扩大,重庆主城区内原有企业已严重影响城市发展。 根据重庆市总体发展规划,主城区工业实行“退二进三”的发展战略要求,在“十五”期间已有许多企业通过关闭、破产、异地迁建等途径陆续迁出主城区。“十一五”期间在“十五”基础上搬迁重庆主城区剩余数十家工业企业。根据城市发展规划,搬迁企业原址拟作为城市建设用地,按土地所在区位置,分别规划为居住区、商业区、城市公共建设区等 重庆主城区原有企业建成时间早,因历史原因,各企业虽通过环境保护技术改造等,但“跑、冒、滴、漏”等造成生产场地土壤不同程度的污染。对企业搬迁后作为城市建设用地可能给人体健康造成危害,企业原有污染使土地的利用途径受到影响,做好搬迁企业原有场址是否受到污染,受污染后场址的修复显得极为重要。重庆市环境保护局抽出专项目资金,拟对重庆市搬迁企业原厂址进行风险评估,对搬迁企业场地的作用提出科学化的建议与意见,为政府有关部门对场地开发利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重庆汇凯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凯厂”)是机械部大型重点骨干企业,专业从事各类透平压缩机、离心制冷机和

各类风机生产的高新技术企业。为了振兴重庆机械制造业,使之成为重庆的支柱产业,也为了加速推进重庆主城区城市建设发展,遵循“退二进三”和“退城进园”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产业化的优势,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汇凯厂决定整体搬迁至南岸区茶园新区。 由于汇凯厂在现厂址进行了四十多年的生产活动,产生的污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可能对场地造成污染。而汇凯厂搬迁后场址将作为城市建设用地,为保障人群健康,作好场区污染环境风险评估工作十分必要。 我院受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委托,在对汇凯厂历史发展状况、各个历史时期厂区布置、主要产品、原辅材料使用和存储情况、生产工艺、污染物排放及处理等情况调查基础上,识别和判断场地土壤污染的可能性,初步分析公司生产环节上可能存在的排污点、污染因子、污染途径、污染范围及程度,于2007年5月编制了《重庆汇凯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场地污染环境风险评估大纲》,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于2007年5月组织专家对评价大纲进行了评估。我院按照场地污染环境风险评估大纲及评审专家组意见,委托重庆市环境监测站对场地土壤进行了现场监测。 根据《重庆汇凯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场地污染环境风险评估大纲》,在对汇凯厂现有场地土壤监测,进一步对汇凯厂原有、现在生产情况、污染排放、治理情况调查基础上,完成了企业场地污染环境风险评估。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

附件4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农用地 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试行)(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为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关于2017年底前发布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环境保护部土壤环境管理司组织标准编制单位,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农用地筛选值和管制值》)。现说明如下: 一、标准起草过程 2006年,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启动《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制订工作。2009年,环境保护部向社会公开征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修订意见,结合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成果和数据分析,编制单位于2015年完成了《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2015年1月,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印发《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环办函〔2015〕69号)第一次征求意见;8月,印发《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环办函〔2015〕1320号)再次征求意见;10月,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召开了《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专家审议会,原则通过审

议;12月29日,环境保护部部长专题会审议了《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送审稿)》,要求第三次征求意见。2016年3月10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印发《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三次征求意见稿)》(环办科技函〔2016〕455号)第三次征求意见。 2016年5月28日,国务院发布《土十条》。环境保护部土壤环境管理司根据《土十条》的要求,进一步对《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订完善。经反复研究讨论,多次召开专家研讨会听取意见,形成《农用地筛选值和管制值》。 二、发达国家和地区农用地土壤标准概况 多数国家和地区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主要针对建设用地,少数国家和地区针对农用地。针对农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保护目标有的是人体健康,有的是生态环境(如土壤生物),有的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有的是作物生长(防止减产)。在制定方法上,以保护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为目标的,主要基于人体健康风险评估方法和生态风险评估方法制定(如加拿大);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保护目标的,主要基于有关土壤/作物数据,利用统计方法制定(如德国)。 三、标准的定位和保护目标 根据《土十条》要求,我国现阶段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农用地分类

安全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 通过安全风险评估及风险管理,减少安全风险的影响,以合理有效的管理行为获得最大安全保障。为做好本项目安全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组织机构及相应职责 成立安全风险评估与管理领导小组,明确人员职责。 组长:胡振潮 副组长:李国英杨彦岭戈红雷于浩利杜鹏毅 梁辛酉李卫兵 组员:王瑶孙延峰李子强吴海香闫培隆 杨志杰刘世杰孟伟钟亚军 组长负责安全风险评估的全面领导工作。 副组长负责指导组织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风险评估报告等相关资料的搜集和编制以及施工中的动态风险管理工作。 组员负责制定计划和策略,确定风险评估对象及目标、风险等级标准和接受准则,提出风险识别和评价方法,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风险评估报告等相关资料;具体落实本制度规定的相关内容,积极开展安全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组员有权要求其他相关部门参与配合安全评估与管理工作。 第二条风险评估与管理原则 1、隧道风险评估应主要对造成人员伤亡、环境破坏、财产损

失、工程经济损失、工期延误等风险事件进行评估; 2、风险评估是风险管理的基础和重要工作内容,风险管理是风险评估的目的,均应随着项目建设各阶段的推进而动态地进行; 3、隧道风险评估与管理目标为安全风险、环境风险、工期风险等; 4、隧道风险评估与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流程: 第三条风险评估 1、确定风险的来源并分类,建立适合的风险指标体系。风险识别应提出风险指标和风险清单等结果。风险识别方法可采用核对表法、专家调查法、头脑风暴法和层次分析法等。 2、风险估计和评价应建立合理、通用、简洁和可操作的风险评价模型,并按下列基本程序进: (1)对初始风险进行估计,分别确定各风险因素对目标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风险概率难以取得时,可采用风险频率代替; (2)分析各风险因素对目标风险的影响程度; (3)评价初始风险等级; (4)根据评价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处理方案和措施;

场地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

场地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

场地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 目录 第一章总论 (5) 1.1项目背景 (5) 1.2编制目的 (5) 1.3编制原则 (5) 1.4编制依据 (5) 1.4.1 法律法规 (5) 1.4.2 技术导则、标准及规范 (5) 1.4.3 其他相关文件 (5) 1.5评价范围 (5) 1.6工作任务 (5) 1.7评价标准 (5) 1.8评价技术路线 (5) 第二章场地概况及未来规划 (5) 2.1场地地理位置 (5) 2.2区域自然环境概况 (5) 2.2.1 地形地貌 (5) 2.2.2 水文地质分布概况 (6) 2.2.3 气象气候 (6) 2.3水文地质勘探 (6) 2.3.1 场区地层分布特征 (6) 2.3.2 地下水分布特征 (6) 2.4场地土地利用状况及未来用地规划 (6) 2.4.1 场地土地利用历史回顾及现状 (6) 2.4.2 场地未来用地规划 (6) 第三章场地污染调查与识别 (7) 3.1场地基本现状 (7) 3.2场地功能区划及其现状 (7) 3.2.1 联合厂房(机械加工) (7) 3.2.2热处理车间 (7) 3.2.3电镀车间 (7) 3.2.4油库 (7) 3.2.5 联合库房 (7)

3.2.7 模锻、下料车间 (7) 3.2.8 污水处理车间 (7) 3.2.9 渣场 (8) 3.2.10 办公区 (8) 3.2.11生活区 (8) 3.3场地相关有毒有害化学品毒性分析 (8) 3.3.1 石油类物质 (8) 3.3.2铬、铜、锌等重金属 (8) 3.3.3氰化物 (8) 3.4场地污染识别结论 (8) 第四章场地污染物调查 (9) 4.1现场采样总体方案 (9) 4.2场地样品采集方法 (9) 4.2.1 土孔钻探方法 (9) 4.2.2 采样方法 (9) 4.2.3 样品的保存及流转 (9) 4.3质量管理与质量控制 (9) 4.3.1 采样现场质量控制与管理 (10) 4.3.2 样品采集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10) 4.3.3 样品保存与运输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10) 4.3.4 实验室分析质量控制 (10) 4.4采样点布设和样品采集 (10) 4.4.1 一期样点布设原则和方法 (10) 4.4.2 二期样点布设原则和方法 (11) 4.4.3 土壤及样品的采集 (11) 4.4.4样品分析与测试 (11) 第五章场地污染物监测结果与分析 (11) 5.1监测结果分析方法 (11) 5.2一期样品监测结果分析 (11) 5.3二期样品监测结果分析 (11) 5.4污染物整体分布特点分析 (11) 5.4.1 石油烃类 (12) 5.4.2 铬 (12) 5.5场地污染物监测的主要结论 (12) 第六章场地风险评估 (12) 6.1风险评估一般程序和原则 (12) 6.2场地关注污染物确定 (13) 6.3暴露评估 (13) 6.3.1 暴露情景分析 (13) 6.3.2暴露途径分析 (13) 6.3.3暴露评估参数确定 (13)

土壤与地下水调查修复总结

场地调查与地下水调查修复治理技术 导则总结 一、适用范围 1.本标准规定了场地环境监测、场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污染 场地土壤修复技术方案编制开展污染场地人体健康风险评估的原则、程序、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 2.本标准适用于场地环境调查、风险评估,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 方案的制定,污染场地土壤和地下水风险控制值的确定,以及污染场地土壤修复工程环境监理、工程验收、回顾性评估过程的环境监测。为污染场地环境管理提供基础数据和信息。 3.本标准不适用于场地放射性及致疾病性生物污染监测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HJ25.1-2014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 HJ25.2-2014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 HJ25.-2014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 HJ25.4-2014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 GB0137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T 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156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T14848《地下水质量标准》 HJ/T16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166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08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GB455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002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HJ/T20 《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 HJ/T91 《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 HJ/T194《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 HJ/T298 《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 GB15618-199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HJ682-2014《污染场地术语》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评价技术规定》 《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 《关于修订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土壤环境治理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三、定义和术语 1.场地:某一块范围内的土壤、地下水、地表水以及地块内所有构 筑物、设施和生物的总和。 2.污染场地:对潜在污染场地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后,确认污染危 害超过人体健康或生态环境可接受风险水平的场地,又称污染地块。

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

关于发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工作,我部制定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现予发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 环境保护部 2017年12月14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7年12月15日印发

附件 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 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工作,制定本技术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规定的疑似污染地块对人体健康风险的土壤环境初步调查、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其他情形的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可参照本指南执行。 指南不适用于含有放射性污染的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 二、原则规定 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工作应当依据《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25.1)、《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25.2)、《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和《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并符合本指南相关要求。 三、调查评估程序 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一般程序包括初步调查、详细调查、风险评估三个阶段。由于土壤污染的复杂性和隐蔽性,一次性调查不能满足本阶段调查要求的,则需要继续补充调查直至满足要求。 初步调查:包括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信息整理及分析、初步采样布点方案制定、现场采样、样品检测、数据分析与评估、调查报告编制等。初步调查表明,土壤中污染物含量未超过国家或地方有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筛选值)的,则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即低于可接受水平),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超过国家或地方有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筛选值)的,则对人体健康可能存在风险(即可能超过可接受水平),应当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初步调查无法确定是否超过国家或地方有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筛选值)的,则应当补充调查,收集信息,进一步进行判别。 详细调查:包括详细调查采样布点方案制定、水文地质调查、现场采样、样品检测、数据分析与评估、调查报告编制等。详细调查应当进一步确定土壤污染物的空间分布状况及其范围,以及对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污染的影响情况,分析污染物在该地块的迁移与归宿等,为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或者治理与修复等提供支撑。详细调查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的,或需要进一步精细测算治理与修复范围时,则应当补充调查,收集更多信息。

《水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及预警(专科)》18年6月作业考核1

《水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及预警(专科)》18年6月作业考核-0001 试卷总分:76 得分:0 一、单选题 (共 19 道试题,共 38 分) 1.剂量是指给予机体的或机体接触的外来()的数量。 A.化学物 B.物理量 C.生物量 D.物质 正确答案:A 2.安全饮用水指的是一个人()饮用,也不会对健康产生明显危害的饮用水。 A.50年 B.30年 C.60年 D.终身 正确答案:D 3.用于描述和评估某一个体未来发生某种特定疾病或因为某种特定疾病导致死亡的()。 A.机会 B.确定 C.希望 D.可能性 正确答案:D 4.()指生物有效剂量和与之产生的疾病的联结关系。 A.潜在剂量 B.生物效应 C.内部剂量 D.实用剂量 正确答案:B 5.除丰水年不缺水以外,其他年份仍然经常缺水的称为()。 A.中度缺水 B.不常缺水 C.经常缺水 D.严重缺水 正确答案:B 6.()是根据污染物的生物学和化学资料,通过筛选饮用水中的污染物判定是否对饮用人群

健康产生危害。 A.暴露评估 B.危害鉴别 C.不确定性分析 D.风险管理 正确答案:B 7.保证率供水水源保证率不低于90%为基本安全()。 A.不安全 B.一般安全 C.安全 D.基本安全 正确答案:D 8.饮用水中碳、氢、氧、氨、钙、钾、磷、硫、镁、钠、氯等11种属于()。 A.常量无机物质 B.生物微量元素 C.有机物 D.放射性元素 正确答案:A 9.农村饮水安全是指农村居民能够获得并且在经济上负担得起符合()的足够的饮用水。 A.地方标准 B.行业标准 C.国家卫生标准 D.水质标准 正确答案:C 10.风险是可使未来管理过程遭遇损失的不确定性,是指发生不幸事件的()。 A.机会 B.机率 C.希望 D.确定 正确答案:B 11.水量不低于20~40升为基本安全为()。 A.不安全 B.一般安全 C.安全

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

哈拉沟煤矿安全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对生产系统和作业活动过程中潜在危险源及其安全风险进行辨识和评估,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减少和控制安全隐患,实现人、机、环、管最佳匹配,超前预控各类风险,保证安全生产,依据《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规范》(AQ/T 1093—2011),《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煤安监行管〔2017〕5号)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我矿各单位、部门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实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开展的依据,明确了各单位在安全风险管理中的职责;应用本规定可明确安全风险评估的工作要点、工作方向,使安全风险评估更具可操作性。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风险,仅指生产活动及职业健康管理中的安全风险;本办法中的安全风险评估包含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及管控责任落实的全部过程。本办法适用于实施、应用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的单位(包括承包商施工队伍)。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成立矿风险评估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成员:矿领导、科队长、科队技术人员、员工代表 下设安全管理办公室安管办体系组(以下简称体系组)具体负责矿风险评估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区队及机关科室风险评估小组 组长:各单位一把手 副组长:安全风险体系负责人 成员:队干部、内审员、班组长、急救员、消防员、工作经验丰富的老员工,力争全员参与(风险评估小组人数不得低于本单位人数的30%) 第六条职责 (一)矿风险领导小组要对各单位危险源辨识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全面落实好员工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开展好危险源辨识、评估的教育培训工作。 (二)矿风险领导小组负责对各单位上报的新增危险源辨识、分级分类、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的制定结果进行审核。 (三)安管办体系组是矿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矿安全风险管理制度的制定,指导部门及区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负责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分类方法的培训,在危险源辨识过程中给予相应指导;在生产过程中负责督促各单位对危险源进行完善和补充。 (四)矿各基层区队要认真梳理本单位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作业环境开展好岗位、设备故障、区域安全风险辨识及评估工作,全面制定管控措施并落实执行;负责本单位岗位员工班前、作业前、作业中危险源辨识工作;在执行新的工作任务、编制新规程、措施前组织有关岗位员工开展好岗位风险辨识工作,开展好持续风险评估工作。 (五)矿各业务部门要针对四个专项开展好危险源辨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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