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客服部预约分诊接待登记表

医院客服部预约分诊接待登记表

客服部——各部预约分诊接待登记表

挂号分诊处上报人:日期:年月日

客服部主任:导医组组长:统计室:

医院转诊制度

医院转诊制度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医院转诊制度 1.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员,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报请院长或主管业务副院长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2.各省、市、自治区级医院病员(包括门诊病员)需转外地医院治疗时,应由所在医院科主任提出,经院长或业务副院长同意,报请省、市、自治区卫生厅批准办理手续。急性、麻风病、病、截瘫病人,不得转外省市。 3.病员转院,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较重病人转院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病员转院时,应将病历摘要随病员转去。病员在转入医院出院时,应写小结,交病案室,退回转出医院。转入疗养院的病员只带病历摘要。 4.病员转科须经转入科会诊同意。转科前,由经治医师开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通知住院处登记,按联系的时间转科。转出科需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向值班人员交代有关情况。转入科写转入记录,并通知住院处和营养室。 转诊制度

1.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2.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应邀医师一般要在两天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 3.急诊会诊:被邀请的人员,必须随请随到。 4.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5.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要有人参加。6.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应邀医院应指派科主任或主治医师前往会诊。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必要时,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7.科内、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中,要详细检查,发扬技术民主,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分时段预约诊疗服务制度

分时段预约诊疗服务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XXXX医院 分时段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规范我院预约挂号服务,推进文明有序挂号就诊,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门诊部全面协调医院门诊预约诊疗工作,负责预约挂号服务的监督和管理,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加强门诊预约挂号管理,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全面做好预约门诊工作。 二、预约挂号适用于初诊、复诊患者。预约挂号方式包括现场预约、电话预约、网络预约三种方式。预约挂号需提前两天预约。预约挂号范围包括专家门诊、专科门诊和普通门诊、出院复诊。 三、本着“预约优先”的原则,我院挂号以预约挂号为主,当班挂号为辅。预约挂号采取实名制,患者预约、就诊均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实名身份信息和证件,接待人员必须做好预约就诊人员相关信息和就诊需求登记,安排好预约就诊相关工作。患者取消预约号须提前通知挂号室,如爽约将取消预约挂号资格。 四、为方便患者,导诊预约台具体办理预约挂号手续、登记联络、领取预约就诊号、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预约工作人员每天下午16点00前将预约就诊患者需求整理后报门诊部并通知挂号室,准备好相应专科(专家)预约号,加盖预约专用章。 六、预约患者就诊当天(10点前)到导诊预约台通报本人有关信息和就诊需求,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提供相应专科(专家)预约号,到预约

窗口挂号,指导患者就诊。过时未到的预约患者,工作人员主动与患者联系,提示预约作废,请患者按正常秩序就诊或另行预约。 七、导诊人员根据预约号按顺序优先安排患者就诊。 八、医院通过门诊公示牌等方式公示专家门诊和专科门诊信息,预约挂号须知、预约流程及预约方式。 九、为保障预约门诊工作的有序开展,各科室和医生严格按要求出门诊,不得随意停诊和换人。若因故需停诊或换人,科室安排好替诊医生并在前一天下午16点前告知门诊部。 十、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修订部门:门诊部 修订时间:2018年3月

开展预约双向转诊制度及服务流程

开展预约双向转诊制度及服务流程 与各基层医院建立预约双向转诊制度,目的是为本市居民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有利于加强中心医院与各基层医疗机构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的双向转诊网络,为新医疗制度即大病进医院、小病进社区、合理分流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医院职责: l、承担基层医院宣教任务,负责向各基础医院和社区居民推荐医院专家,承担社区医疗顾问责任。 2、接诊基层医院转诊的患者,需详细了解转诊病人情况,使转诊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治。 3、基层医院急重症患者转我院,须保证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相关科室医务人员不应延误及推诿病人。 4、根据病情,医院认定确能转回当地的病人,转出科室把关,由组长医师以上的负责这项工作,以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5、定期与基层医院进行联系,及时总结双向转诊工作中的问题和经验,随时完善基层医院双向转诊工作。

6、结合转诊病人的治疗中常见的问题与相关基层医院医务人员进行交流。 二、各基层医院职责 1、负责向转诊病人针对性推荐专家。 2、基层医院医生要认真填写转诊单。 3、接诊由中心医院转回的病人,并及时与中心医院医生联系,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4、有责任随时反馈医院专家的服务情况、医疗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双向转诊的医疗水平。 5、与医院联合对基层医生、社区居民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 三、上、下转诊条件 (一)上转条件: 1、临床各科急危重症,基层医院难以实施有效的救治病例。 2、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3、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4、疾病诊治超出本医院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 5、需要到上一级医疗机构做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的病例。

门诊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制度及管理规范

门诊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制度及管理规范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规范我院预约挂号服务,推进文明有序挂号就诊,根据国家卫生部“三好一满意”和省卫生厅便民惠民50条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湖北省实施114统一预约诊疗服务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制定门诊预约制度及管理规范: 一、直属门诊部全面协调医院门诊预约诊疗工作,负责预约挂号服务的监督和管理,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加强门诊预约挂号管理,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全面做好预约门诊工作。 二、预约挂号适用于初诊、复诊患者。预约挂号采取三种方式包括(1)现场预约:白天工作时段(8:00-16:00)由导医台负责接待登记;(2)电话预约;(3)114网络预约平台语音服务热线。预约挂号需提前两天预约,截止时间为就诊前一日下午17:00。预约挂号范围包括专家门诊、专科门诊和普通门诊。 三、本着“预约优先”的原则,我院挂号以预约挂号为主,当班挂号为辅。预约挂号采取实名制,患者预约、就诊均应

提供真实、有效的实名身份信息和证件(身份证、医保卡),接待人员必须做好预约就诊人员相关信息(身份证、医保卡号,电话联系方式)和就诊需求登记,安排好预约就诊相关工作。患者取消预约号须提前通知挂号室,如爽约将取消预约挂号资格。对预约患者挂号,应核对患者身份信息(身份证、医保卡)及挂号凭证。 四、为方便患者,导医预约台具体办理预约挂号手续、登记联络、领取预约就诊号、提供咨询等服务。并将每天现场预约和电话预约的资料交挂号室汇总。 五、预约工作人员(挂号室负责指派)每天下午16:30后,登录114网络预约平台下载预约清单,将预约就诊患者需求整理后报门诊部并通知挂号室,准备好相应专科(专家)预约号,加盖预约专用章。 六、预约患者就诊当天(10点前)到导诊预约台通报本人有关信息和就诊需求,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提供相应专科(专家)预约号,到预约窗口挂号,指导患者就诊。过时未到的预约患者,工作人员主动与患者联系,提示预约作废,请患者按正常秩序就诊或另行预约。

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制度

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规范我院预约挂号服务,推进文明有序挂号就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现制定门诊预约制度如下: 一、门诊部全面协调医院门诊预约诊疗工作,负责预约挂号服务的监督和管理,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加强门诊预约挂号管理,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全面做好预约门诊工作。 二、预约挂号适用于初诊、复诊患者。预约挂号方式包括现场预约、电话预约二种方式。预约挂号需提前两天预约,截止时间为就诊前一日下午14:00。预约挂号范围包括专家门诊、专科门诊和普通门诊。 三、本着“预约优先”的原则,我院挂号以预约挂号为主,当班挂号为辅。预约挂号采取实名制,患者预约、就诊均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实名身份信息和证件,接待人员必须做好预约就诊人员相关信息和就诊需求登记,安排好预约就诊相关工作。患者取消预约号须提前通知挂号室,如爽约将取消预约挂号资格。 四、为方便患者,导诊预约台具体办理预约挂号手续、登记联络、领取预约就诊号、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预约工作人员每天下午16点30前将预约就诊患者需求整理后报门诊部并通知挂号室,准备好相应专科(专家)

预约号,加盖预约专用章。 六、预约患者就诊当天(10点前)到导诊预约台通报本人有关信息和就诊需求,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提供相应专科(专家)预约号,到预约窗口挂号,指导患者就诊。过时未到的预约患者,工作人员主动与患者联系,提示预约作废,请患者按正常秩序就诊或另行预约。 七、导诊人员根据预约号按顺序优先安排患者就诊。 八、医院通过网络、门诊公示牌等方式公示专家门诊和专科门诊信息,预约挂号须知、预约流程及预约方式。 九、为保障预约门诊工作的有序开展,各科室和医生严格按要求出门诊,不得随意停诊和换人。若因故需停诊或换人,科室安排好替诊医生并在前一天下午16点前告知门诊部。 十、我院转诊工作由医疗服务部负责,与门诊部及预约工作人员做好衔接工作,确保双向转诊工作得以落实。 十一、本制度从2011年6月XX日起执行。 预约诊疗须知及流程 各位病友: 为了方便患者诊疗、缓解上午挂号拥挤、住院难等现象,我院将推出现场预约及电话预约诊疗制度,实施方法如下: 1、预约电话。电话预约和现场预约需提前两天,预约时间为正常工作日期间,即:周一至周五

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制度和流程

泗阳县人民医院 门诊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制度和规范流程为进一步提高我院门诊服务质量和患者满意度,规范我院预约挂号服务,推进文明有序挂号就诊,根据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及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现制定门诊预约诊疗工作制度如下: 一、医务科负责全面协调医院门诊预约诊疗工作,门诊部负责预约挂号服务的监督和管理,安排专人负责预约诊疗的具体工作。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加强门诊预约挂号管理,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全面做好门诊预约诊疗工作。 二、预约挂号适用于初诊、复诊和社区转诊的患者。预约挂号方式包括现场预约、电话预约两种方式。预约挂号需提前两天预约,截止时间为就诊前一日下午1 5 : 0 0。出院复诊患者实行中长期预约。 三、预约诊疗范围包括专家门诊、专科门诊、普通门诊和出院复诊。 四、本着“预约优先”的原则,我院挂号实行“预约挂号为主,当班挂号为辅”。预约挂号采取实名制,患者预约、就诊时均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实名身份信息和证件,接待人员必须做好预约就诊人员相关信息和就诊需求登记,安排好预约就诊相关工作。患者取消预约号须提前通知挂号处,如爽约两次及以上将取消预约挂号资格。 四、为方便患者,门诊导诊预约台安排专人负责具体办理预约挂号手续、登记联络、领取预约就诊号、合理安排分时段诊疗、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预约登记工作人员每天下午1 6点3 0前将预约就诊患者需求整理后报门诊部并通知挂号处及相关科室,准备好相应专科(专家)预约号,加盖预约专用章。 六、预约患者在就诊当天(1 0点前)到门诊导诊预约台通报本人有关信息和就诊需求,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提供相应专科(专家)预约号,到预约窗口挂号,指导患者就诊。过时未到的预约患者,工作人员主动与患者联系,提示预约作废,请患者按正常秩序就诊或另行预约。 七、分诊人员根据预约号按顺序优先安排患者就诊或检查。 八、医院通过网站、门诊公示牌、门诊大厅电子屏等方式公示专家门诊和专科门诊信息、预约挂号须知、预约流程及预约方式。 九、为保障预约门诊工作的有序开展,各科室医生严格按要求出门诊,不得随意停诊和换人。若因故需停诊或换人,科室需安排好替诊医生,并在前一天下午1 6点前告知门诊导诊预约台工作人员。(电话:85226500) 十、检验科、CT室、彩超室、核磁共振室、动态心电等检查根据患者病情和治疗需要实行分时间段预约,减少患者排队等候时间。 十、我院转诊工作由事业发展部负责,事业发展部要与门诊部及预约工作人员做好衔接工作 确保双向转诊工作得以有效落实。 十一、本制度从2 0 1 5年8月1日起执行。 门诊部 2015年08月01日修订

(完整版)医院预约诊疗工作制度

医院预约诊疗工作制度 为了提高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规范我院预约诊疗服务,推进文明有序就诊。由客户服务中心全面协调医院门诊预约诊疗服务,实行预约统一号池管理及预约号源的动态调整。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全面做好预约诊疗工作。特修定本制度: 一、提供无节假日全预约诊疗服务,适用于初诊、复诊患者。 二、专家门诊,专科门诊及普通门诊均采用实名制分时段预约,根据患者的就诊需求和预约号源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预约时间。 三、预约方式 (一) 电话预约:可拨打全市统一预约热线96166,提供24小时预约。(二) 现场预约:正常上班时间至门诊各楼层分诊台或客户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台现场预约。 (三) 自助服务机自助预约:至门诊各楼层预约自助机预约。 (四) 网络预约:通过厦门市民健康信息网进行网络预约。 四、预约要求采用实名制免费预约,需要患者提供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有效的联系电话,自行与医生预约无效。 五、预约规范流程 (一) 工作人员根据患者提供的信息,录入预约信息系统,预约成功后患者即收到预约成功提示短信。 (二) 预约成功者就诊当日按具体预约时间至少提前10分钟到相关门诊分诊台凭患者本人医保卡或本院出售的市民健康卡,按序领取预约号并候诊,预约号最长保留15分钟,否则需重新排队取号。 (三)若因特殊原因需延迟就诊时间的,根据号源的实际情况予以重新预约,或征求医生的意见进行补号处理。 六、出诊医生管理要求 (一) 为了保障预约服务工作有序开展,门诊出诊医生严格按要求出诊,不得随意停诊。 (二) 因故需停诊 1.至少在停诊前一天书面向客户服务中心报备。

2. 客户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提前告之患者变动情况,取得患者的理解,并在叫号系统显示屏上滚动停诊通知。 七、预约号源管理 (一) 因预约号资源有限,预约成功后如不能按时就诊,请最少于就诊前一天拨打预约电话取消预约。 (二) 一月内连续三次预约成功无故爽约者,按照厦门市统一门诊预约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建立双向转诊患者预约绿色通道,提供优先预约服务。 九、对出院复诊患者、慢性病患者实行中长期预约服务。 十、根据患者预约需求,医院将适时调整预约号源,逐步提高门诊预约比例,引导患者通过预约就诊。按照预约优先的管理原则,逐步做到预约患者优先安排就诊。 十一、做好导分诊工作,加强工作人员的服务能力的培训,做好预约诊疗咨询服务,科学合理安排各诊疗科室的分诊工作。 十二、医院定期更新门诊诊疗科室的信息,通过网络和宣传栏等方式公布诊疗信息、医务人员的专业特长和出诊时间、门诊出诊医师排班表、预约挂号就诊流程和方式,方便患者选择预约和就诊。 十三、因预约过程中沟通有误引起的预约失误,核实情况,安抚患者,并与医生沟通,及时安排患者就诊。若造起投诉或医疗纠纷的,一旦落实,视其情节轻重,采取与科室奖惩考核制度挂钩,或按医院纪检监察室相关规定执行。 十四、本制度由客户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最新医院预约诊疗服务方案资料

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10号)、《卫生部关于在公立医院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意见》(卫医管发【2009】95号)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通知》(卫医管发【2 011】11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引导患者合理就医,缓解群众“看病难、挂号难”问题,保证全省统一预约诊疗服务平台的顺利开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参加全省医院的统一预约诊疗服务平台,实现共享平台开展预约诊疗服务。 (二)实现面向公众的统一规范、公平公正的预约诊疗服务。 (三)逐步开展影像、检验、超声、入院等多种项目的预约诊疗服务,以有效利用医疗资源,引导患者选择合适的医师,切实提升医院医疗服务内涵。

(四)逐步完善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工作,提高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 (五)到2012年6月底,原则上所有专家门诊号源全部开放预约。 二、预约方式 (一)网络预约:使用经省厅认可的预约网站,目前可登陆www. https://www.360docs.net/doc/7b15229596.html,及https://www.360docs.net/doc/7b15229596.html,进行网上预约。 (二)电话预约:使用经省厅认可的预约电话,目前可拨打114、116114及4000-114-120进行网上预约或直接拨打我院预约服务热线****。 (三)现场预约:患者可通过医院设立的预约挂号窗口,由医院相关工作人员为患者进行预约。

三、组织保障 (一)成立我院预约诊疗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信息科,具体工作负责人为。 (二)加强宣传工作 1.向全院医务人员宣传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认识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医院改革、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举措,增强全院职工积极主动配合参与这项工作的自觉性,维护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秩序。 2.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手册以及报刊、网站等宣传途径,向社会广泛宣传我院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公布预约诊疗服务电话号码和预约网站,使广大病人和社会各界知晓,引导病人预约诊疗。 (三)人员配备及设备设施要求 1.人员配置及要求:根据医院目前的情况可配备2人,人员上岗要求: 5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熟悉病人服务管理,熟悉计算机使用,有较强沟通、表达能力,有较强责任感,富有激情。 2.设备设施要求:根据医院目前的情况可配置有预约挂号管理软件的服务工作站(可上网电脑站)2个,电话服务线2部(内外线各1部),预约窗口1个。

医院预约诊疗服务系统的设计和实现

医院预约诊疗服务系统的设计和实现 【摘要】基于用户挂号难的行业痛点,开发基于移动互联网及手机APP的网上预约系统,为医院实施预约挂号服务提供解决方案,最终为患者就诊提供方便。 【关键词】预约挂号HIS直联移动互联网线上服务 一、背景 目前山西省全省共有医疗卫生机构10036个(不含村卫生室),其中政府开办的2114个,其他7922个。全省三级医院共计39所,其中三级甲等医院20所(含中医院2所、妇幼保健院1所),三级乙等医院19所(含中医院2所、妇幼保健院5所)。 然而省内各地市各医院由于管理条件和管理能力的差异,使得预约挂号服务的途径不一、模式各异、效果不佳,不能真正方便病人就诊和优化就诊流程。因此,医院和群众预约挂号的积极性不高,各院的网络预约挂号利用率较低,同时患者爽约的情况也比较严重。亟需一套全省统一的预约诊疗系统整合我省预约挂号资源,为群众提供稳定、持续、快捷、方便的诊疗预约挂号服务,达到方便群众看病就医的目的。 二、综述

该项目聚焦上述行业痛点,建设山西省统一预约服务平台。平台支持和生活客户端、12580呼叫中心、WEB、WAP、SMS、自助终端以及医院现场等多种服务渠道的服务接入,支持300万用户同时在线服务能力,建立并完善山西省预约服务标准和流程。 三、平台建设目标 3.1统一门诊资源、方便预约 各家医院根据标准的统一接口实现门诊号源信息的上传,在一个对外号池系统上发布所有门诊号源信息,可让网民及时动态地了解各家医院的忙碌程度和剩余号情况,可让病人自由选择空闲的医生,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看病难、医院忙碌不均的问题。 3.2节约成本、加快建设速度 统一的预约挂号渠道,避免了医院系统建设、推广宣传、系统维护等成本投入,降低网站的建设和实施难度。 3.3规范预约及取号流程的吗需要 统一的对外预约平台,可以规范各家医院的预约模式和流程,统一各家医院的门诊分诊流程、排班及预约确认模式,简化并方便老百姓的预约操作;使医院门诊流程在本区域范围内得到统一和规范,更加方便病人就医。 3.4提升医院信息化服务水平和能力 统一预约挂号平台方便百姓就医,用户只要注册一次,

XX地区医院急诊检诊、分诊制度

XX地区医院急诊检诊、分诊制度 一、目的 1. 安排就诊顺序,优先处理危急症,提高抢救成功率。 2. 提高急诊工作效率。 3. 有效控制急诊室内就诊人数,维护急诊室内秩序并安排适当的诊治地点。 4. 增加病人对急诊工作满意度。 二、一般要求: 1、预检应由急诊工作3年以上、具有一定临床经验的护士担任,必须做到: ⑴用语文明,礼貌待人,态度和蔼,热情接待。 ⑵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与病员及其家属争吵,要耐心解释,满足病员的合理要求,一时做不到的要说明情况。 2、分类时询问耐心、观察仔细,分类准确、迅速。 3、合理安排就诊秩序,保证急诊通道通畅,减少病人等待就诊时间,既照顾到先后次序,又要分清轻重缓急。要求: ⑴对急、危、重病员先抢救,后挂号。 ⑵对直接送各诊察室、抢救室的急、重、危及老年病员要主动到诊察室、抢救室查对、分类、挂号。 三、检诊、分诊程序 1.分级根据病人病情轻重,将其划分为“四级”。一级:濒危病人;二级:危重病人;三级:普通急症病人;四级:非急症病人。按照病人危重程度级别,决定其就诊次序(详见《急诊病人分区设置救治制度》)。

2.分类根据内科、外科、妇科、儿科不同病种,决定就诊的科室。其中妇科包括子宫、附件的炎症、外伤、肿瘤和5个月以下孕妇的相关疾病,产科包括怀孕5个月以上的孕妇、临产、产褥期感染和妊高症;儿科包括13岁以下的内科患儿,儿外科包括13岁以下腹部疾病患儿。 3.处置轻症患者,在医生到来前,完成生命体征测量;重症患者,在医生到来前,除要完成基本生命体征测量外,还要进行简单的急救,如:止血、包扎、固定和心肺复苏等。 4.记录详细登记患者一般情况,填写门诊登记本封面,对无主流浪人员,详细填写《无主流浪病人登记表》 5. 遇为T≥380C、伴有呼吸道症状的病例,应当将病人分诊至发热急诊就诊,同时对预检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对确诊传染病病例转到传染病医院,并按传染病报告制度及时汇报,不能遗漏;所有传染病病人均应到发热门诊隔离,以预防交叉感染和传染病扩散。 6.上报遇有下列情况应及时报告护士长、科主任、医务科,并通知有关科室领导: ⑴遇有大批伤员、中毒病员时; ⑵高干、离休老干部、英雄模范、知名人士来诊时; ⑶涉及法律问题时; ⑷遇有外籍,港澳病员等涉外事项时。

预约诊疗工作制度和流程=

关于下发《预约诊疗工作制度和流程(试行)》 的通知 各临床科室: 根据医院《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中“预约诊疗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结合临床实际情况,特修订补充了相关规范流程(见附件),从即日起,请各临床科室认真遵照执行! 南昌三三四医院医务科 2017年1月3日

预约诊疗工作制度和流程(试行) 一、为方便患者就医,医院实行预约诊疗服务。 二、预约的范围包括:挂号预约、检查预约、住院预约、手术预约等。 三、预约可采取现场预约、电话预约、网络预约等多种方式。指定专人负责进行预约人员接待和登记工作。 四、预约挂号包括普通门诊、专科门诊及专家门诊。 五、预约挂号实行实名制,预约人员应出示身份证,留下可靠的联系电话并按时就诊。 六、工作人员应在每日开诊前将预约情况通知出诊医师。出诊医师因故不能出诊或临时调换人员,工作人员应提前通知患者并表 示歉意。 七、门诊病人需长期复诊的可与经治医师共同商议制订复诊预约计划。 八、需要进行医学影像检查、功能检查以及各种检验的可持申请

单缴费后直接在相关科室预约。 九、工作人员每月应将预约服务的相关数据及资料报门诊部及医务科备查。 十、支持性文件:南昌三三四医院《预约诊疗工作制度和流程》(南昌三三四医院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之155)

出院复诊患者中长期预约流程 住院患者出院 ↓ 有复诊需要患者 ↓ 经管医生登记预约表 ↓ 客服人员收集(每周一次) ↓ 客服人员按时预约挂号 ↓ 客服归档 备注:中长期预约期限为3个月内

出院复诊患者中长期预约登记表 (出院复诊预约:指当日办理出院的患者对出院后需要定期复查进行预约挂号)

医院预约诊疗服务方案精编版

医院预约诊疗服务方案 精编版 MQS system office room 【MQS16H-TTMS2A-MQSS8Q8-MQSH16898】

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10号)、《卫生部关于在公立医院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意见》(卫医管发【2009】95号)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通知》(卫医管发【2011】11 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引导患者合理就医,缓解群众“看病难、挂号难”问题,保证全省统一预约诊疗服务平台的顺利开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参加全省医院的统一预约诊疗服务平台,实现共享平台开展预约诊疗服务。 (二)实现面向公众的统一规范、公平公正的预约诊疗服务。 (三)逐步开展影像、检验、超声、入院等多种项目的预约诊疗服务,以有效利用医疗资源,引导患者选择合适的医师,切实提升医院医疗服务内涵。 (四)逐步完善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工作,提高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 (五)到2012年6月底,原则上所有专家门诊号源全部开放预约。

二、预约方式 (一)网络预约:使用经省厅认可的预约网站,目前可登陆及进行网上预约。 (二)电话预约:使用经省厅认可的预约电话,目前可拨打114、116114及4000-114-120进行网上预约或直接拨打我院预约服务热线** **。 (三)现场预约:患者可通过医院设立的预约挂号窗口,由医院相关工作人员为患者进行预约。 三、组织保障 (一)成立我院预约诊疗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信息科,具体工作负责人为。 (二)加强宣传工作 1.向全院医务人员宣传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认识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

分时段预约诊疗工作制度和预约流程

分时段预约诊疗工作制度和预约流程精选文档 TTMS system office room 【TTMS16H-TTMS2A-TTMS8Q8-

分时段预约诊疗工作制度和预约流程 (一)分时段预约诊疗工作制度 1.为了患者的利益及预约挂号的顺利开展,门诊出诊医师不得随意停诊、换诊,若特殊原因停诊、换诊,至少提前一周告知门诊部。 2. 预约成功者,将接到我院的提醒电话,若医师因故临时停诊,已预约者将接到预约医生的停诊通知,改约或更换医师。 3. 初诊或复诊病人均可进行电话预约(医院电话、114电话预约)、现场预约或网上预约挂号。医院电话、现场预约时间为周一至周五门诊正常上班时间,114电话、网上预约24小时开通。 4. 预约挂号仅受理次日起至六天内的预约。 5. 现场预约受理地点:门诊一站式服务中心(门诊楼一楼大厅处)、门诊大楼各分诊台。 6. 专家门诊、专科门诊及普通门诊均实行分时段挂号预约。 7. 预约挂号所提供的就诊人的资料必须真实,且就诊卡内的资料必须与其一致,否则不能按预约就诊。 8. 预约成功者就诊当天按具体预约的时间提前30分钟到分诊处确认候诊。 9. 挂号费用与实地挂号相同,不另收预约费。逾时不确认者,医院回收其预约名额。

10. 如预约者需变更预约,请先取消预约。两次爽约者三月内不能再次预约。 (二)分时段预约挂号流程 1. 网上预约 ********医院-->网上服务-->挂号预约-->挂号预约须知同意-->信息确认-->选择专科-->选择医师-->选择日期-->根据自己的安排选择就诊时间点-->根据提示输入就诊者真实信息-->提交预约信息-->获取预约号-->信息确认-->预约成功-->就诊当天提前预约时间点30分钟到专科分诊处确认取号-->等待呼叫候诊。 2. 现场预约 一站式服务中心、门诊各分诊台-->选择专科、医师-->选择日期-->根据自己的安排选择就诊时间点-->提供就诊者信息-->预约成功-->获取预约号-->就诊当天提前预约时间点30分钟到专科分诊处确认取号-->等待呼叫候诊。 3. 电话预约 致电****(电话)或114-->选择专科-->选择医师-->选择日期-->根据自己的安排选择就诊时间点-->提供就诊者信息-->预约成功-->获取预约号-->就诊当天提前预约时间点30分钟到专科分诊处确认取号-->等待呼叫候诊。

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开展预约双向转诊制度守则及服务规程

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开展预约双向转诊制度守则及服务规程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基层医疗机构与上级指导合作医院双向转诊制度 基层医疗机构与上级指导合作医院建立双向转诊制度,目的是为辖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有利于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与上级医院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的双向转诊网络,为大病进医院、小病进社区、合理分流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卫生院、服务站(卫生室)职责: 1、负责向转诊病人针对性推荐专家。 2、卫生院首诊医生要认真填写转诊单。 3、接诊转回病人,及时与医院医生联系,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4、有责任随时反馈医院专家的服务情况、医疗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双向转诊的医疗水平。 5、与上级医院联合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 二、上级指导合作医院职责: l、负责向我院和社区居民等推荐医院专家,承担社区医疗顾问。 2、负责接诊卫生院转诊的患者,使转诊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治。 3、卫生院如遇急重症患者,根据病情,将病人转上级指导合作医院急诊,以保证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急诊科任何医务人员不得延误及推委病人。 4、根据病情,医院认定确能转回卫生院的病人,转出科室把关,科室应安排主治医师以上的负责这项工作,以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5、定期召开基层医疗工作会议,及时总结双向转诊工作中的问题和经验,随时完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双向转诊工作。 6、结合会诊中的常见问题组织专家讲座。 三、上、下转诊条件 (一)上转条件: 1、临床各科急危重症,卫生院难以实施有效的救治病例。 2、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3、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4、疾病诊治超出本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 5、需要到上一级医疗机构做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的病例。

门诊预约诊疗工作制度

门诊预约诊疗工作制度 为贯彻执行卫生部《关于在公立医院实行预约诊疗服务的意见》和《浙江省医院门诊管理暂行办法》,提高门诊服务质量,优化门诊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就医,我院建立门诊预约诊疗工作制度。 1.预约挂号一律采用实名制,预约患者必须详细提供患者的真实 姓名、身份证、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项目。 2.提供多种形式的分时段预约挂号服务,包括网上预约、电话预 约和现场预约。普通门诊、专科门诊、专家门诊的出诊医生全部开放预约服务,每位医生半个工作日预约限号外科30位、内科25位患者。 3.电话预约、网上预约由预约中心负责,现场预约由相关科室分 诊护士负责。预约中心工作人员于每天下午3时后将电话预约及网上预约资料信息整理录入到院内网预约平台上。 4.预约短信平台提前1天将预约患者的预约信息发至患者手机提 醒其按时前来就诊。 5.挂号时须出示身份证和预约短信予以确认,挂号后立即进入排 队系统,患者直接到候诊室等候呼叫。 6.对70岁以上的老人、残疾人、现役军人等特殊人群由服务中心 及各科分诊护士优先安排预约或就诊。计算机为特殊人群设计预约排队优先号。 7.各科出诊医生严格执行“门诊医生出诊管理制度”不随意停诊。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出诊者,必须经科主任同意后,提前通知门诊部,门诊部及时更改排班,预约中心人员和分诊护士负责联系已预约的患者更改预约时间或取消预约。 8.预约者须准时来院挂号,过了预约1小时未确认者视为预约失效。如确实不能按时就诊,需至少提前一天致电预约电话或登录预约网站,取消预约。如累计2次失约者列入黑名单,取消预约资格。 9.在预约诊疗实施过程中,门诊部及信息科共同做好预约流程的建立,维护和改进工作,不断满足门诊不同人群的预约需求。

预约诊疗实施方案

顺城区人民医院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在公立医院施行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规范我院预约诊疗服务工作,改进门诊服务流程、提高门诊服务质量,引导患者错峰、分时段有序就诊,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 不断完善门诊预约诊疗服务信息平台,持续改进预约诊疗服务工作,提高预约就诊比例。要求门诊预约率达5沖上。其中口腔科复诊、产前检查复诊以及术后病人复查等预约率均达到20%以上;社区转诊预约占本地门诊预约量的20% 二、措施 (一)实施多种形式的预约诊疗服务 1.电话预约:或 2.现场预约:挂号处、顺城区人民医院导诊台。 3.医生诊间预约。 4.其它,如弹性预约:医生非门诊时间在病房接受病人的预约诊疗。 (二)全面开放预约诊疗 门诊各诊室(包括专家门诊和普通门诊)均实行预约诊疗,开放号源100%(三)实行分时段预约诊疗 不断完善医院预约诊疗服务信息平台,将号源与患者就诊时段相结合,预约时间精确到分。 (四)实行中长期预约 对出院患者门诊复诊实行中长期预约,建立完善的出院患者中长期预约信息登记本,登记资料规范、完整。 (五)采取实名制预约 患者预约及就诊时,应提供患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真实信息。 (六)预约时间:医院提供短期及中长期预约挂号服务。 预约时间:本院电话及现场预约:正常上班时间;电话预约:08:00至22:00。(七)医师应主动提示对需要复诊的患者通过预约进行复诊。 (八)建立社区转诊预约诊疗制度

建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社区转诊预约诊疗制度,为社区转诊的病人提供便捷、有效的预约诊疗服务。 (九)建立诚信预约诊疗制度 患者预约成功后,如因故不能就诊者,应在就诊前一天正常上班时间,拨打预约电话或登陆预约网站取消预约。如果患者在预约成功后,不按时就诊,又没有取消预约,将被视为爽约。累计爽约三次将被列入黑名单,此后一个月内,只能在就诊当天现场排队取号。 三、预约诊疗管理 (一)为了做好预约诊疗工作,医院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如出诊医生停诊管理、门诊信息更新维护、院内各部门协调沟通及应急处理等制度,并做好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确保预约诊疗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医院服务中心负责预约诊疗服务咨询工作,配备相应的服务设施和规范、清晰、易懂的服务标识。 (三)尽量降低专家门诊停诊率,如遇停诊或门诊排班改变,各科主任应及时上报医务科或门诊部,或安排同一专业同级别的专家替诊,医院服务中心负责及时通知平台和已预约成功的患者,并予以说明,取得患者理解。 三、组织保障 为进一步加强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医院成立预约诊疗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整形医院预约诊疗工作制度和规范流程

整形医院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制度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规范我院预约诊疗服务,推进优质服务就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现制定预约制度如下: 一、全面协调医院预约诊疗工作,负责预约服务的监督和管理,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加强预约管理,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全面做好预约工作。 二、预约适用于初诊、复诊患者。预约方式包括现场预约、电话、网络预约三种方式。预约需提前一天预约。预约范围我院所有专家。 三、本着“预约优先”的原则,我院以提前预约为主,当天现场为辅。预约采取实名制,患者预约、就诊均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实名身份信息和证件,接待人员必须做好预约就诊人员相关信息和就诊需求登记,安排好预约就诊相关工作。 四、为方便患者,导诊预约台具体办理预约手续、登记联络、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预约工作人员每天下午17点前将预约就诊患者报科室,科室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六、预约患者就诊当天到导诊预约台通报本人有关信息和就诊需求,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联系咨询师安排就诊。过时未到的预约患者,工作人员主动与患者联系,提示预约作废,请患者按正常秩序就诊或另行预约。 七、导诊人员根据预约时间按顺序优先安排患者就诊。 八、医院通过网络、公示牌等方式公示专家坐诊信息。 九、为保障预约工作的有序开展,科室和医生严格按要求出诊,不得随意停诊和换人。若因故需停诊或换人,科室安排好替诊医生并在前一天下午16点前全院通告。

整形医院预约诊疗须知及流程 各位求美者: 为了方便患者诊疗,我院将推出现场预约、电话预约及网络预约的诊疗制度,实施方法如下: 1、预约电话。电话预约和网络预约需提前一天,预约时间为正常工作日期间,即:周一至周日9:00--17:30 。 2、电话预约、网络预约咨询诊疗项目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3、预约采取实名制。患者预约、就诊均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实名身份信息和证件、有效的联系电话。 4、预约患者就诊当天到导诊预约台通报本人有关信息和就诊需求,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联系咨询师安排就诊。诊疗方案满意,患者交费,安排治疗前检查和治疗时 间。 预约流程图:电话预约、现场预约、网络预约 大厅核对、填资料、安排咨询师 专家就诊并定方案 满意付费 完成治疗前检查和安排治疗时间 治疗 离院

县级医院双向转诊制度及流程图

县级医院双向转诊制度 及流程图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双向转诊制度 为了给患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进一步加强我院与上、下级医院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的转诊网络,特制定本制度。 一、高度重视双向转诊工作,对于只需进行后续治疗、疾病监测、康复指导,护理等服务的患者,医院应结合患者意愿,宣传、鼓励、动员患者转入相应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下级医院完成后续康复治疗。 二、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加强双向转诊管理,将其作为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医院成立双向转诊领导小组,业务副院长为组长,医务科科长为副组长,各临床科室科主任为成员。 三、双向转诊协议医院双方要保持通讯畅通,遇危、急病人和大批伤员时直接沟通,建立急救绿色通道。 四、我院负责接收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诊的患者,上级医院转回的病情稳定患者,使转诊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治。如遇急重症患者,根据病情,协议医院拨打我院急诊科急救电话或将病人转入我院急诊科,急诊科任何医务人员不得延误及推委病人,要保证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转诊预约专线电话。 五、根据患者病情需要,病房科主任或诊疗组长认定确需要转出的病人,需与上级医院或下级医院做好联系,保证病人在转出过程中病人的安全。

六、转诊程序 (一)转入病人 接转诊病人后,在急诊科进行转诊登记,实行优先就诊、检查、交费、取药;需住院者优先安排。 (二)转出病人 根据病情,需要转到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的患者,在征得科室主任同意、患者及家属同意后,科室医生进行登记、填写转诊病情介绍单,联系好上级医院,医护人员要护送患者转院,确保患者安全转入上级医院,并做好病情交接工作。 符合下转条件者,在征得科室主任同意、患者及家属同意后,由科室医生进行登记、填写转诊病情介绍单,并联系好下级医院。由患者家属附带相关诊疗资料,将患者转送至下级医院。 七、双向转诊需具备的条件 (一)转上级医院条件(除急诊抢救外) 1.由于我院治疗条件有限,不能实施有效救治,且转运途中风险相对较小的患者; 2.多次诊断不明确或治疗无效的病例,疑难复杂病例; 3.甲、乙、丙类传染病及其他需要住院治疗的新发传染病人; 4.疾病诊治超出我院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因技术、设备限制或其他原因不能处理的病例。 (二)转下级医院 1.各种危重症患者经救治后病情稳定进入疗养康复期;

急诊科检诊分诊制度

急诊科检诊、分诊制度 第一条分诊目的 (一)安排就诊顺序,优先处理危急症,提高抢救成功率。 (二)提高急诊工作效率。 (三)有效控制急诊室内就诊人数,维护急诊室内秩序并安排适当的诊治地点。 (四)增加患者对急诊工作满意度。 第二条病情分级 (一)一级:急危症 1、患者情况:有生命危险。生命体征不稳定需要立即急救。如心搏呼吸骤停、剧烈胸痛、持续严重心律失常、严重呼吸困难、重度创伤大出血、急性中毒及老年复合伤。 2、处理:进入绿色通道和抢救室。 3、目标反应时间:即刻。每个患者都应在目标反应时间内得到治疗。 (二)二级:急重症 1、患者情况:有潜在的生命危险,病情有可能急剧变化。如心、脑血管意外、严重骨折、突发剧烈头痛、腹痛持续36小时以上、开放性创伤、儿童高热等。 2、处理:诊室优先就诊。 3、目标反应时间:<5分钟。即在5分钟内给予处理,能在目标反应时间内处理95%的患者。 (三)三级:急症 1、患者情况:生命体征尚稳定,急性症状持续不能缓解的患者。如高热、呕吐、轻度外伤、轻度腹痛等。 2、处理:候诊区候诊。 3、目标反应时间:<10分钟。能在目标反应时间内处理90%患者。 (四)四级:非急诊 1、患者情况:病情不会加重的非急诊患者。 2、处理:可在急诊候诊或去门诊候诊。 3、目标反应时间:<20分钟。能在目标反应时间内处理90%患者。 第三条分诊制度:

(一)当班护士对来急诊科就诊的患者,按轻、重、缓、急依次办理就诊手续,并做好就诊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接诊时间、初步判断、是否传染病、患者去向等项目,书写规范,字迹清楚。尽量予以合理的分诊。遇到分诊困难时,可请有关医生协助。 (二)根据病情轻、重、缓、急,优先安排病情危重者诊治,对急危重患者先抢救后收费。 (三)对危重患者,一边予以紧急处理,一边及时通知有关医护人员进行抢救。 (四)遇有严重工伤事故或成批伤病员时,应立即通知科主任及医政处组织抢救工作,对涉及刑事、民事纠纷的伤病员,应及时向保卫处报告。

急诊检诊分诊制度(内容清晰)

急诊检诊分诊制度 1、在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根据要求设立专门的检诊分诊处,检诊分诊室应当明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 2、分诊人员由经验丰富、力强、处置果断的人员担任。工作认真,服务热情,检诊分诊迅速、准确,及时发现危重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抢救。发现异常或意外情况及时报告。 3、对于突发群体性伤害、中毒和烈性或新发传染病,按照“快速分诊、分级处理”原则对病员进行分诊并及时向科主任、医务科或总值班汇报。 4、接“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对不同病情送至不同地方救治:危重病人至抢救室,普通病人至普通诊室。发现传染病要立即隔离,并做好消毒和疫情报告。 5、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检诊,应当仔细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检诊。 6、经检诊为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临床观察医院或定点收治医院就诊,并对病员采取防止传播扩散措施和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同时按规定进行疫情报告。

7、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8、本院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的,应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或指定的医疗机构诊疗,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转诊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专用车辆。 9、检诊分诊处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10、疑似或临床确诊传染病病人转走后要及时进行严格的终末消毒,接触患者的医护人员更换帽子、防护口罩及工作服后方可重新接诊下一个病人,运送病人的车辆、担架等要进行消毒,随车驾驶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 11、做好终末消毒记录:内容包括接诊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空气、地面、物体表面及使用过的医疗用品等消毒方式及持续时间、医疗废物及污染衣物的处理等,最后有实施消毒人和记录者的签名,并注明记录时间。 12、从事检诊分诊的人员要定期接受相关培训,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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