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实施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实施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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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实施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12-05-28 15:3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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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高[201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卫生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卫生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卫生局,教育部等部门部属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化医学教育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医学教育更好地服务于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服务于人民群众提高健康水平的需求,特就实施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遵循医学教育规律,推进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着力于医学教育发展与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紧密结合,着力于人才培养模式和体制机制的重点突破,着力于医学生职业道德和临床实践能力的显著提升,全面提高医学人才培养质量,加快面向基层的全科医生培养,为发展医药卫生事业和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按照“整体设计、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大力推进”的工作原则实施改革。

二、改革目标和主要任务

优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结构,建立医学人才培养规模和结构与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需求有效衔接的调控机制;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和考核评价方法,加强医学生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全科医学教育,加强临床实践教学能力建设,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加强医学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医学教育专业认证制度;深化综合性大学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加快世界一流和高水平医学院建设,为医药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培养高素质医学人才。

三、改革重点和主要举措

(一)优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结构。

1.调控临床医学专业招生规模。相对稳定临床医学专业招生总体规模。“十二五”期间,原则上不增设医学院校,不增设临床医学专业点。根据国家和地方卫生服务需求及医学教育资源状况,确定临床医学专业点的招生数量,对临床医学专业招生规模过大的省市、高校缩减招生数量。

2.构建“5+3”为主体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逐步优化医学教育学制学位体系。适应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逐步建立“5+3”(五年医学院校教育加上三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为主体的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有效衔接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

系,培养一大批高水平医师;适应国家医学创新和国际竞争对高水平医学人才的要求,深化长学制临床医学教育改革,培养少而精、国际化的医学拔尖创新人才;适应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按需办好三年制临床医学教育,培养农村实用型助理全科医生。

(二)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

3.改革五年制本科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模式。以强化医学生职业道德和临床实践能力为核心,深化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教育教学改革。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课程体系,创新教育教学和评价考核方法,将医德教育贯穿医学教育全过程。推进医学基础与临床课程整合,推进以学生自主学习为导向的教学方法改革,完善以能力为导向的形成性与终结性相结合的评定体系,加强医教结合,强化临床实践教学环节,增加基层见习,严格临床实习过程管理,实现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培养医学生关爱病人、尊重生命的职业操守和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

4.改革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建立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效衔接的制度。着力推动研究生招生和住院医师招录相结合,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专业学位授予标准与临床医师准入标准有机衔接,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授予与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颁发有机结合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强化临床实践能力培养培训,为培养大批高水平、高素质临床医师打下坚实的基础。

5.改革长学制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深化长学制医学教育改革,加强自然科学、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教育,为医学生的全面发展奠定宽厚的基础;改革教学方式,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终身学习和创新思维能力;建立导师制,强化临床能力培养,提升医学生的临床思维能力;促进医教研结合,培养医学生临床诊疗和科研创新的潜质;推动培养过程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拓展医学生的国际视野,为培养一批高层次、国际化的医学拔尖创新人才奠定基础。

6.改革面向农村基层的全科医生人才培养模式。围绕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基本要求,深化三年制专科临床医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探索“3+2”(三年医学专科教育加两年毕业后全科医生培训)的助理全科医生培养模式;深化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教育改革,实施早临床、多临床教学计划,探索集预防保健、诊断治疗、康复、健康管理于一体的全科医生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医学生对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和地方病的诊疗能力,培养大批面向乡镇卫生院、服务农村医疗卫生需求的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全科医生。

(三)推进临床实践教学能力建设。

7.加强临床教师队伍建设。明确附属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的教学责任和义务。研究制定临床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完善临床教师编制管理办法;严格临床教学职务的聘任制度,把教学工作水平作为聘任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条件;加强对临床教师的培训,提升临床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鼓励建立临床与基础相结合的教学团队;建立稳定的临床教学管理机构和队伍。

8.加强临床教学基地建设。高等医学院校要高度重视附属医院的建设和管理,把附属医院教学、科研建设纳入学校发展整体规划,整合资源,加强指导和支持;加大投入,在“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等项目中加强对附属医院教学、科研

的支持;加大对附属医院在医学教育改革、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医学专业学位工作等方面政策支持。附属医院要加强医疗服务、教学、科研的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教学和科研水平。高等医学院校要大力加强社区和公共卫生等基层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增强医学生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和基层防病、治病的能力。

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各类临床教学基地标准,加强临床教学基地的规范化建设;结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建设,在高等学校附属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一批集医学生实践教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继续教育培训为一体的临床技能综合培训中心。

(四)深化综合性大学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9.推进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举办医学教育的高等学校要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医学教育规律,进一步完善医学教育的管理层级和运行机制,理顺治理关系,履行好对医学教育的统筹规划、宏观管理、资源投入、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职责;切实利用综合性、多科性大学学科汇聚、综合实力较强的办学优势,大力推进医学与其他学科的资源共享、学科交叉融合;充分发挥医学院(部、中心)统筹、协调和管理医学教育的功能,促进医学院(部、中心)与附属医院、临床医学专业与医学相关专业的统筹协调发展,提升资源利用率、人才培养质量和协同创新能力,促进高等医学教育更好更快发展。

10.加大开展共建医学院校工作的力度。教育部、卫生部共建一批部属高校医学院(部、中心),促进医学教育改革,加强医学教育教学、科研和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教育部、卫生部与地方政府共建一批地方医学院校,推动卫生人才培养和区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五)加强临床医学教育质量评价制度建设。

11.建立临床医学教育专业认证制度。开展以《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为依据,以学校自评为基础,教育部门和卫生行业共同组织实施的临床医学教育专业认证工作。“十二五”期间,总结经验,研究借鉴国际医学教育规范,进一步完善符合国际医学教育规范的我国临床医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和认证程序,扩大试点范围,完善政策体系;2020年完成高等学校临床医学专业首轮认证工作,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与国际医学教育实质等效的医学专业认证制度。建立健全临床医学本科专业教育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准入制度。

12.探索建立医学生实习资格认定制度。逐步形成临床医学教育分阶段质量监控机制,确保医学生临床实习阶段的实践能力培养质量。探索建立医学生实习执照制度,为医学生临床实践教学活动提供制度保障。

四、组织管理和试点安排

(一)组织管理。

1.完善教育部、卫生部医学教育宏观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的宏观指导、政策保障和经费支持。

2.教育部、卫生部成立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专家组,负责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的指导、咨询和检查评估工作。

(二)改革试点与建设项目。

1.开展五年制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试点。教育部、卫生部根据区域教育、卫生规划要求,确定若干所高等医学院校开展五年制医学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形成一批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重点的示范性改革成果,带动其他医学院校深化改革,提高质量。

2.开展拔尖创新医学人才培养综合改革试点。教育部、卫生部依托举办八年制临床医学教育的高等学校,结合区域医疗中心的建设,确定若干所高校开展拔尖创新医学人才培养综合改革试点。

3.开展面向农村基层的全科医生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各省(区、市)教育、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农村卫生人才服务需求,推荐若干所举办三年制专科临床医学专业教育的高等学校开展助理全科医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在承担农村订单定向本科免费医学教育的高等学校中遴选改革试点,探索满足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模式。

4.开展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试点。结合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建设,改革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支持有条件的省市和高等医学院校开展综合改革试点,探索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机结合的人才培养新模式。

5.建立国家医学实践教学示范基地。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加强合作,依托高校附属医院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一批国家临床技能综合培训中心。建设并认定一批医学生社区、公共卫生等基层实践教学基地。

6.建立国家转化医学平台。与财政部等部门加强合作,依托一批举办医学教育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建立一批转化医学平台,创新体制机制,促进基础医学、生命科学等多学科研究成果向临床医学转化,提高临床医学教学、科研和医疗服务水平。

二〇一二年五月七日

教育部关于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意见 .doc

教育部关于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意见 教师〔201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有关高等学校: 近年来,我国教师教育改革持续推进,师范生教育实践不断加强,但是还存在着目标不够清晰,内容不够丰富,形式相对单一,指导力量不强,管理评价和组织保障相对薄弱等问题。师范生教育实践依然是教师培养的薄弱环节,师范毕业生的教育教学能力尚不能完全适应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下同)的需要。为增强师范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提升教师培养质量,现就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教育实践的目标任务 师范生教育实践是教师教育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师培养的必要环节。举办教师教育的院校要围绕培养适应中小学教育教学需要、高素质专业化的“四有”好教师的目标要求,通过系统设计和有效指导下的教育实践,促进师范生深入体验教育教学工作,逐步形成良好的师德素养和职业认同,更好地理解教育教学专业知识,掌握必要的教育教学设计与实施、班级管理与学生

指导等能力,为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和持续的专业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 二、构建全方位的教育实践内容体系 举办教师教育的院校要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实践全过程,将教育实践贯穿教师培养全过程,整体设计、分阶段安排教育实践的内容,精心组织体验与反思,促进理论与实践的深度融合。在师范生培养方案中设置足量的教育实践课程,以教育见习、实习和研习为主要模块,构建包括师德体验、教学实践、班级管理实践、教研实践等全方位的教育实践内容体系,切实落实师范生教育实践累计不少于1个学期制度。 三、丰富创新教育实践的形式。 举办教师教育的院校要采取观摩见习、模拟教学、专项技能训练、集中实习等多种形式,丰富师范生的教育实践体验,提升教育实践效果。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开发优质教育实践资源,组织师范生参加远程教育实践观摩与交流研讨,探索建设师范生自主研训与考核数字化平台。要积极开展实习支教和置换培训,鼓励引导师范生深入薄弱学校和农村中小学,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拓宽教育实践渠道,积极探索遴选师范生到海外开展教育实践等多种形式,开阔师范生的视野。 四、组织开展规范化的教育实习 举办教师教育的院校要制订教育实习课程标准、实施计划、实习手册、评价标准等工作规范,做到实习前有明确要求、实习

最新-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网络道德教育抵制网络不良信息的通知 精品

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网络道德教育抵制网络不良信息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网络道德教育抵制网络不良信息的通知教基一〔2019〕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的广泛应用,给中小学生学习和娱乐开辟了新途径。 同时,腐朽落后的思想文化和有害信息借机传播,对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对此,党中央高度重视,部署了一系列扫黄打非和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的行动,并在2019年11月底召开的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经验交流会上再次强调了抵制网络不良信息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为有效抵制网络不良信息对中小学生的侵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网络道德教育。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网络道德教育的指导,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实际和课程教学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教育活动。 指导各地中小学校利用品德课、信息课及校会、班团队会等,集中开展对中小学生的网络道德教育。 组织学生通过开展绿色上网承诺等活动,自觉践行《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树立网络责任意识和道德意识。 引导学生正确对待网络虚拟世界,合理使用互联网和手机,提高对黄色网站、暴力和淫秽色情信息、不良网络游戏等危害性的认识,增强对不良信息的辨别能力,主动拒绝不良信息。 教育学生不浏览、不制作、不传播不良信息,不进入营业性网吧,不登陆不健康网站,不玩不良网络游戏,防止网络沉迷和受到不良影响,努力在校园内和学生中形成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的风气。 二、加强网络法制教育。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中小学贯彻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重点培养学生依法使用网络的意识和行为,教育学生拒绝使用侮辱性、猥琐性、攻击性语言,自觉抵制网络不法行为,慎交网友,懂得在网络环境下维护自身安全

新高考制度改革下的课程与教学改革教育

新高考制度改革下的课程与教学改革教育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新高考制度改革下的课程与教学改革 一、梳理学习内容与流程,温故而知新 本次学习,有专家讲座,有学校的经验介绍,有各学科的具体做法,有学科的面对面交流,有学程的编制,有学科基地建设的介绍。笔者根据主讲专家和教师上课顺序,把时间分为13个时段。 第一时段:由浙江省金华市教研室主任王荣文主讲的《高考改革浙江与上海方案对比解读》。 第二时段:由浙江师大教师教育学院浙江省基础教育研究中心兼治研究员周晓燕讲《从核心素养到学科核心素养》――教师的课程理解及学科课程建设。 第三时段:由浙江省义乌四中陈报化校长主讲《义乌四中特色课程建设经验介绍》。 第四时段:由浙江省义乌中学副校长杨胜大主讲《满足选择,全科走班》――行政班和教学班双轨并行走班模式。 第五时段:由浙江师大附中高二年级管理中心主任刘东升老师主讲《顺应新常态的年级管理工作思考》。 第六时段:浙江师大附中高二地理、英语、化学教研组长分别作本科组经验介绍以及面对面交流。 第七时段:浙江师大附中高一年级管理中心主任陈亚利主讲《在综合平衡中稳步前进》。用一份自开学初到第十周的周历事表流水帐的形式向在座学员详细介绍了年级管理日常。 第八时段:浙江师大附中高一物理、政治、数学教研组长分别作本科组经验介绍以及面对面交流。

第九时段:由浙江师大附中周建锋主任主讲《选课走班模式下教育新常态》――浙师在附中因应高考改革的实践与探索。分别从浙江高考看教育新常态,为适应新高考的选课走班及新教育模式“三园一导”。 第十时段:由浙江师大课程发展中心主任朱红彪主讲《适应分层走班的学程建设》;介绍什么叫学程?为什么编制学程?如何编制学程? 第十一时段:由华东师大附中副校长高三教师孟祥萍主讲《新高考背景下让每一个学生的潜能都能够得到充分发展》,介绍了华东师大附中及该校在新高考背景下为适应新高考的一些做法; 第十二时段:由浙江省嘉兴一中沈微微老师主讲《高中数学学科基地工作汇报》,分享了学科基地建设的经验做法。 第十三时段:由浙江省嘉兴高级中学省政治学科基地潘新华老师主讲《努力寻找适合学生的教育》,分享了政治学科基地建设的经验。 二、浙江和上海新高考改革方案 1.浙江新高考改革 (1)考试科目:分必考和选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为必考科目,其中语文和数学只高考一次,外语可考两次,以最高成绩为准。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七科为选考科目。 (2)考试模式:“3+3”模式,必考三科和选考三科,即必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另在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七门选考科目里任选三科参加高考。 (3)考试时间:必考科目语文、数学在高三年级的六月份全国统考时间考一次,英语可以在高三上的10月份考一次和高三下的六月份再考一次,以最高成绩计入高考得分;选考科目可以分别选择在高二年级后的十月份和四月份参加考试。

东北师范大学师范专业学生培养方案

东北师范大学师范专业学生培养方案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实行)的通知》[国办发…2007?34号]文件精神与温家宝总理视察我校的指示精神,为培养出优秀的基础教育师资,引导学生乐于从教、终身从教,特制定师范专业学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与培养思路 东北师范大学师范专业学生的培养目标是:引导和促进学生成为有见识、有能力、有责任感的自主学习者,培养其成为有理想、有抱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基础扎实且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中学教师,为其成为教育家奠定坚实基础。 具体地说,要培养我们的学生,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扎实的专业知识、高超的教育技能、宽阔的学术视野、先进的教育理念、独立的研究能力”。 为实现师范专业学生的培养目标,学校确定了“宽口径、厚基础、精专业、强能力”的培养思路。 二、课程体系 东北师范大学坚持“专业教育与教师职业教育高度融合”的师范大学模式。师范专业的课程体系由通识教育课程、专业教育课程、教师职业教育课程三大模块构成。三大模块课程相互交叉,三类教育课程相互融合,将教师教育贯穿于

整个培养过程中。 (一)通识教育课程(50学分) 通识教育课程是专业教育课程与职业教育课程的基础。其目的是:对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与公民教育,使学生了解人文科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艺术等方面的基本思想,形成学科知识的整体观念,促进不同学科知识及其思维方式的互动与迁移;使学生具备科学素养与人文精神,为学生终身学习与全面发展、为学生未来从事教师职业奠定必要的基础。 根据我校师范生培养目标和通识教育课程目标,学校规划通识教育课程由必修课(以下称“通修课”)和选修课(以下称“通选课”)组成。通修课学分约占4/5(40学分左右),通选课学分约占1/5(10学分左右)。 通修课由思想政治理论课、健康体育与国防教育课、交流与表达课、数学与信息技术课四大类课程组成。 思想政治理论课、健康体育与国防教育课参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交流与表达课包括写作课与大学外语。写作课的主要目的是要培养学生的交流能力、表达能力。要通过阅读、分析、写作、交流等过程来提高写作课的教学质量;大学外语课主要是培养学生基本的语言实践能力,即“听、说、读、写”的能力。通过深化大学外语教学的内容与模式的改革,提高学生运用外语的能力。数学课要使学生了解量化方法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及人文科学中的应用,渗透数学思想方法,

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少先队活动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少先队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中小学教育全过程,现就中小学少先队活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少先队活动的重要意义 少先队是中国共产党创立并领导的少年儿童群众组织,是少年儿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长期以来,少先队通过开展一系列主题鲜明、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独具特色的教育实践活动,在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形成坚定信念,提升综合素质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成为中小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加强少先队活动对于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强少先队活动的重要性,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予以加强。 二、准确把握少先队活动的总体要求 1. 确保少先队活动的时间。少先队活动要作为国家规定的必修的活动课,小学1年级至初中2年级每周安排1课时。其中,小学1-2年级少先队活动课时可在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中安排,小学3年级至初中2年级少先队活动课时可在综合实践活动中安排。 2. 科学设计少先队活动的内容和形式。要充分尊重少年儿童的主体地位,遵循少年儿童的年龄特点,认真把握少年儿童的情感、意识、信念形成的基本规律,将少先队活动与学校其他教育教学活动有机结合。要精选与少年儿童学习、

生活经验密切相关的教育内容,采取少年儿童易于接受的方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性、体验性活动,努力增强少先队活动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三、切实加强少先队活动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到少先队活动在中小学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指导中小学校结合实际,对少先队活动的课时安排、活动管理、辅导员队伍建设等进行科学规划,确保少先队活动的有效开展。 2.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各地要切实做好少先队辅导员的选拔、聘任、培训等工作,不断提高辅导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中小学校可根据需要,聘请关心少年儿童成长的社会各界人士做校外辅导员,参与组织学校少先队活动。 3. 加强少先队活动基地建设。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挖掘各种社会资源,有效整合、利用各级各类校外教育机构,包括校外活动场所、社会实践基地等教育资源,为少先队活动的开展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关于新高考方案下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的思考

关于新高考方案下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的思 考 Document number:BGCG-0857-BTDO-0089-2022

关于新高考方案下普通高中 教育教学改革的思考 2016年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教育厅发布了《广西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和《广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两个文件确立了我区新的高校考试制度基本框架,。如何抓住这一改革发展的契机,认真总结经验,突出问题导向,进而形成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新思路和新举措,是当前每位校长、学校管理层和教师必须认真思考和回答的问题。 一、新高考制度下普通高中课程建设的主要问题分析 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以来,课程改革措施各具特点,但基本处在学校课程的顶层设计实施阶段,新高考方案下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的将高中课改深层次的问题进一步凸显出来;同时,也为高中学校的个性化、多样化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在新高考制度下,普通高中课程建设应主要围绕以下六大问题展开: 一是对学校课程改革价值功能的重新审视。真正实现从分数唯一到以学生发展为本的转变,意味着对考试文化的根本性突破。 二是在行政班基础上,推进必修课程全面而实质性的走班制。 三是新高考方案赋予学生前所未有的考试选择权,要求学生必须学会选择、规划人生;同时对教学实施和学生管理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四是考试内容和考试重点的转变,要求学科课程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还要关注社会实际和学生的生活经验,关注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课程结构的重组将带来教师专业结构和数量的变化。 五是新高考方案中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高校录取新学生的依据和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录取新生的重要参考,分数不再是唯一的招生录取依据,考试的区分度降低,如何实施真实有效公正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为学校必须研究的重要议题。 六是在进一步加大学校自主排课权的情况下,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学校如何建构符合本校实际的课程推进模式和方式,从而进一步形成个性化的办学特色。 另外,学校教学的具体安排也面临诸多新问题。如有些学校没有看到新高考方案的实施是一个系统工程,所以将其窄化为排课表等教务工作,在一些具体问题上产生纠结;学校为应对学生选定的高考科目,在课程设计上出现偏科,在教学上甚至重新回到唯分数论的老路上,实施新的教育教学模式,我校也面临办学条件严重不足的问题出现等。 以上问题都是我校改革前进中的问题,分析和把握这些问题的目的在于围绕主题、聚焦问题、交流研讨、才会取得共识。 二、应统筹设计与实施课程体系的思路和对策 学校课程体系的统筹设计与实施是推进新高考方案落到实处的关键,当务之急是围绕主题,聚焦问题,研究可行的解决方案。以下五方面的问题是我们当前必须思考和认真解决的。

师范生从教意愿调查报告

师范生从教意愿调查报告 一、背景分析 “温家宝总理曾经强调:国家将加大对师范院校的改革和扶持力度,把最优秀的学生吸引到师范院校来,把最有才华的学生培养成人民教师,在全社会树立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师范类毕业生就业状况如何与“把最优秀的学生吸引到师范院校来”密切相关,与作为“关系国家长远发展和子孙后代的大事”的教育密切相关,必须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 中国国务院办公厅曾发布了教育部、财政部、中央编办、人事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办法》明确,从2007年秋季入学的新生起,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部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诚然,以上六所师范院校毕业的师范生毕业后将会从事至少十年的教师工作。那么其它师范院校的师范毕业生没有了协议的保障从事教师工作的前景怎样呢?根据国家人 事部的有关统计预测,师范生逐年看好,近年来,在许多专业的毕业生就业相对“吃紧”的情况下,全国的师范类毕业生都呈现出可喜局面。同時,近年來国家对教育事业的大力投入使得教育事业发展迅速,更是給师范毕业生帶來广阔的就业场值得一提的是,近年來民办、职业学校兴起,使得师范类毕业生也有更大的选择余地。但是,从发展的趋势来看,今后报考师范的竞争肯定会比以往更加激烈,再加上

各地教育部门都已经向社会进行了教师资格证的考试,全国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容易也是相对而言的,在若干年后,也将會出現供大于求的局面。即使現在也不是所有的师范毕业生都能保证就业,尽管不少专业在农村、贫困地区的学校相当紧缺,而在大城市、重点中学却不大容易就业。在此情况下,很多师范生毕业后并没有选择教师这个职业,师范生就业不对口状况已经成为家常便饭。 面对这种情况,就读师范院校的师范生又会有着怎样的就业倾向呢?他们的从教意又是怎样的呢? 二、调查目的 1.了解当代师范类专业大学生是否愿意在毕业之后从事教育行业的 工作以及他们选择进入师范类专业的原因、影响这种选择的因素2.分析师范生将来的职业走向,为师范教育的培养目标和发展方向 提供一些参考。并通过对数据的分析、总结,得出一些理性认识和就业指导方面的建议。 三、调查方法 调查采用问卷调查为主、文献搜集为辅的方式。我们的调查小组成员分别在师大外国语学院,物理与信息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化学化工学院,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教育科学学院与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共发放100多份问卷,男女比例和文理比例均较相当。我们调查小组成员上网搜集部分资料文献。

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实施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实施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12-05-28 15:37:27 -------------------------------------------------------------------------------- 教高[201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卫生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卫生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卫生局,教育部等部门部属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化医学教育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医学教育更好地服务于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服务于人民群众提高健康水平的需求,特就实施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遵循医学教育规律,推进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着力于医学教育发展与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紧密结合,着力于人才培养模式和体制机制的重点突破,着力于医学生职业道德和临床实践能力的显著提升,全面提高医学人才培养质量,加快面向基层的全科医生培养,为发展医药卫生事业和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按照“整体设计、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大力推进”的工作原则实施改革。 二、改革目标和主要任务 优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结构,建立医学人才培养规模和结构与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需求有效衔接的调控机制;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和考核评价方法,加强医学生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全科医学教育,加强临床实践教学能力建设,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加强医学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医学教育专业认证制度;深化综合性大学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加快世界一流和高水平医学院建设,为医药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培养高素质医学人才。 三、改革重点和主要举措 (一)优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结构。 1.调控临床医学专业招生规模。相对稳定临床医学专业招生总体规模。“十二五”期间,原则上不增设医学院校,不增设临床医学专业点。根据国家和地方卫生服务需求及医学教育资源状况,确定临床医学专业点的招生数量,对临床医学专业招生规模过大的省市、高校缩减招生数量。 2.构建“5+3”为主体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逐步优化医学教育学制学位体系。适应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逐步建立“5+3”(五年医学院校教育加上三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为主体的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有效衔接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

聚焦新时代教育改革下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

聚焦新时代教育改革下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 在新时代教育改革下高校不断追求新的教育理念和改革方案,新课程改革一直是学术界探讨的主提,越来越多的学者看到了课程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教育要与时俱进,要与社会发展相融合。本文围绕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所存在的问题展开了探讨,从目前中国高校体育教育的现状,在倡导素质教育的新时代背景下如何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进行了自己的阐述,目的是为了提高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进程,培养更多的高素质人才、增强学生的民族精神。 思想政治教育有助于增强学生的身心修养和民族精神,它可以帮助高校学生增强自我认可度和提升自信心。我国越来越注重高校思想政治的教育问题,中国的综合实力也在世界上斩落头角。当前我国的高校思想政治教学存在着很多的实质性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是我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需要做重大课题和研究。 一、我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存在的问题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水平的提高,各大高校对于培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非常的看重。国家发展伴隨的就是国家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支持,高校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重视度也随之提高。从目前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来看,我国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这些问题成为制约着思想政治教育发展的重要因素:1、我国的教育依旧沿用苏联的教育理念,教育方式过于陈旧不够灵活。在教学上,对于学生的需求和社会的需求粘结性不够,无法把创新元素融入到教学过程中,对于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积极性做得不够完善。2、没有引导学生对于知识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教师很多都毕业于专业的院校,在教学水平和能力上比较欠缺,综合素质和学习能力及科研能力略显薄弱,无法跟上社会前进的步伐。3、高校的教师在上学阶段接受教学已无法跟上时代和社会的要求,任教后会把这种传统教学继续沿用至自己的授课过程中,没有做到理论和术科方面的双重提高,无法把新的知识和思想传递给学生。 二、对于我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实施的建议 在新课改的浪潮下怎样进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改革,怎样把教学和社会相结合认为可以从如下几点着手: 1、改变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理念 在高校的思想政治教学过程中,教师的教育理念没有跟上时代的步伐和社会的要求,就无法提高教学理念和教学活动。在教学活动中,教师是教学活动的主体,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是教学活动的客体。在这样传统的教育和教学理念中,教师是主动在讲,学生被动的在听。这种传统的学习方式,只会有板有眼的进行,不会激发学生的热情和积极性,让学生失去了学习活动的主动权,和被动的在学习、接受知识。新时代的教师,应积极地探索新课改转变教学的理念,将学习的主动权交到学生手里,不再是被动强制的让学生去接受知识。在教学的课堂中,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 川教〔2010〕217号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财政厅 各市(州)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财政局: 现将《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转发你们,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7〕3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贯彻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的意见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07〕4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就做好我省“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 国务院决定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目的就是要进一步形成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让教育成为全社会最受尊重的事业;就是要培养大批优秀的教师;就是要提倡教育家办学,鼓励更多的优秀青年终身做教育工作者。我省做好免费师范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对落实国务院的决定及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对推动四川省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对大力推进四川省实现“两个加快”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由各级政府统筹,省上成立由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编制、财政等部门组成的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并实施就业意见,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在市(州)人民政府的统筹下,各市(州)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编制和财政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相互配合,做好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 二、落实就业岗位和编制,确保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有编有岗 按照国办发〔2007〕34号和川府办发电〔2007〕48号文件规定,落实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所需编制。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统一掌握本地区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情况,会同机构编制部门在核定的中小学教师编制总额内,提前落实接收免费师范毕业生的编制和岗位计划。各地应首先用空缺编制、自然减员编制或采取先进后出的办法公开考核招聘免费师范毕业生,确保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有编有岗。 三、免费师范毕业生的就业安排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到我省中小学就业实行公开考核招聘。 (一)发布就业岗位信息。由于首届四川省“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需要进行政策研究,2011届四川省“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的需求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由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会同同级人事、机构编制、财政等部门于2010年11月25日前报省教育行政部门汇总,省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后及时在国家和我省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等网站上发布。 从2011年起,每年7月底前,省教育行政部门联系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第二年的四川生源“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信息,并将第二年的四川生源“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信息及时交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会同同级人事、机构编制、财政等部门,将本市(州)及所辖县(市、区)进行双向选择的岗位填入《四川省××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需求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于每年的8月15日前报省教育行政部门汇总。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将汇总的全省招聘免费师范生岗位于每年9月5日前在国家和我省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等网站上发布。 (二)考核和签订就业协议。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第二年的3月1日前指导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供需见面活动,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组织所辖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招聘学校根据岗位需求信息采取多种形式与免费师范毕业生进行双向选择,考核合格的签订就业协议。3月5日前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将已与本市(州)签订协议的免费师范毕业生信息填写《四川省××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岗位落实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报省教

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

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 见

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 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 教基一[ ]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基础教育事业快速发展,整体上进入更加注重内涵发展和提高质量的新阶段。加强中小学规范管理,办好每一所学校,成为新时期基础教育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近些年来,教育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各地也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加强了中小学校的管理。但当前一些地方和学校依然存在着办学行为不规范的突出问题,不符合素质教育的要求,不能很好地适应基础教育发展的新形势,制约着新时期基础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成为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为进一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加强中小学管理,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强化责任,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管理职责和工作任务 1.加强省级统筹,整体提升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管理水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提出整体推进的政策措施。 ——制定和完善本地区中小学校管理基本规范,组织排查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

——加强对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大力倡导科学的教育发展观和政绩观,建立健全学业水平考试和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坚决禁止下达升学指标和简单用升学率奖惩教育工作的做法,形成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的工作机制。 ——加强教育经费统筹,切实保障区域内基础教育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为实施规范化管理奠定良好基础。 ——组织开展全省(区、市)范围内的中小学管理随机督导检查,督促地(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切实履行管理职责,落实规范办学的各项要求。 ——积极营造尊重教师、尊重教育的良好社会风气,依法保障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2.强化以县为主管理,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一所学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作为“以县为主”管理的重要内容,完善工作机制,依法实施管理。 ——具体分析当地中小学办学行为、学生课业负担及体质健康状况,研究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管理办法,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及时纠正行政区域内各种不规范办学行为,切实维护区域内中小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办学秩序。 ——加强教育质量管理,指导和保障学校科学安排课程,全面落实国家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切实加强学校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组织落实对校长、教师的培训。

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实施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实施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教高[2012]6号 【发布部门】教育部卫生部(已撤销) 【发布日期】2012.05.07 【实施日期】2012.05.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实施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 (教高[201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卫生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卫生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卫生局,教育部等部门部属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化医学教育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医学教育更好地服务于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服务于人民群众提高健康水平的需求,特就实施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遵循医学教育规律,推进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着力于医学教育发展与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紧密结合,着力于人才培养模式和体制机制的重点突破,着力于医学生职业道德和临床实践能力的显著提升,全面提高医学人才培养质量,加快面向基层的全科医生培养,为发展医药卫生事业和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按照“整体设计、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大力推进”的工作原则实施改革。 二、改革目标和主要任务 优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结构,建立医学人才培养规模和结构与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需求有效衔接的调控机制;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和考核评价方法,加强医学生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全科医学教育,加强临床实践教学能力建设,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加强医学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医学教育专业认证制度;深化综合性大学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加快世界一流和高水平医学院建设,为医药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培养高素质医学人才。 三、改革重点和主要举措 (一)优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结构。 1.调控临床医学专业招生规模。相对稳定临床医学专业招生总体规模。“十二五”期间,原则上不增设医学院校,不增设临床医学专业点。根据国家和地方卫生服务需求及医学教育资源状况,确定临床医学专业点的招生数量,对临床医学专业招生规模过大的省市、高校缩减招生数量。 2.构建“5+3”为主体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逐步优化医学教育学制学位体系。适应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逐步建立“5+3”(五年医学院校教育加上三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为主体的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有效衔接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培养一大批高水平医师;适应国

浅谈新形势下影响教育改革的因素及对策

浅谈新形势下影响教育改革的因素及对策 摘要:2010年国家出台《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教育改革成为十二五期间社会发展的重要议题。然而,在新一轮的教育改革中,必然会出现新的变化和挑战,教育在实施改革的过程中必然会伴随各种各样的问题,要对可能存在的障碍和问题提前做好准备,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并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案显得尤为重要。本文通过对影响教育改革的主要因素进行分析,分别在行政组织、教师观念、学生、家庭和社会的参与等方面提出解决问题的看法,旨在帮助教师们积极面对挑战,不断进步,促进教育更快、更好地发展。 关键词:教育改革障碍对策 一、引言 中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提高国民素质、培养创新人才成为发展中最为重要和紧迫的任务之一。 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国的教育改革经历了非常大的变化,但是我国教育还不能完全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接受良好 教育的要求。教育观念相对落后,内容方法比较陈旧,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素质教育推进困难;学生适应社会和就业创业能力不强,创新型、实用型、复合型人才紧缺;教育体制机制不完善,学校办

学活力不足;教育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城乡、区域教育发展不平衡,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滞后;教育投入不足,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尚未得到完全落实。接受良好教育成为人民群众强烈期盼,深化教育改革成为全社会共同心声,教育改革成为必然趋势。 在这种背景之下,2010年国家出台《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优先发展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成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要条件。 然而,在新一轮的教育改革中,必然会出现新的变化和挑战,教育在实施改革的过程中必然会伴随各种各样的问题,要对可能存在的障碍和问题提前做好准备。因此,对于学校行政机关、课程改革者和一线的教师而言,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并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改革中的障碍与对策 影响教育改革的主要因素包括学校行政组织结构、教师观念、部门之间缺乏联系、学生的参与、家庭和社会的参与等。 1.行政组织。在中国,国家在很大程度上形成了对教育的垄断。校长往往是整个学校的最终决策者,而校长工作往往以完成政府任务和实现自我目标为出发点。由于缺乏影响力,一线教师往往只能根据校长的意图进行教学。学校发展过多地着眼于短期效果,从而

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精)

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 >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关于 >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 (教委、团委、少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团委、少工委: 劳动教育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基本要求,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近年来, 一些地方在劳动教育方面积极探索, 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总体上劳动教育存在诸多薄弱环节和问题,劳动教育在学校中被弱化,在家庭中被软化,在社会中被淡化,中小学生劳动机会减少、劳动意识缺乏, 出现了一些学生轻视劳动、不会劳动、不珍惜劳动成果的现象。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 切实加强劳动教育, 培养学生劳动兴趣、磨练学生意志品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对于推进教育现代化、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更好地培养广大青少年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使他们成为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现就加强新时期中小学劳动教育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劳动教育的主要目标 通过劳动教育, 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劳动素养,促进他们形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和积极的劳动态度,使他们明白“生活靠劳动创造,人生也靠劳动创造”的道理,培养他们勤奋学习、自觉劳动、勇于创造的精神,为他们终身发展和人生幸福奠定基础。 用 3-5年时间,统筹资源,构建模式,推动建立课程完善、资源丰富、模式多样、机制健全的劳动教育体系, 形成普遍重视劳动教育的氛围。推动在全国创建一批国家级劳动教育实验区, 推动地方创建一批省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和劳动教育特色学校, 带动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深入开展。 二、坚持劳动教育的基本原则

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 (暂行) 为规范引导师范类专业建设,建立健全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高教师培养质量,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教师教育质量监测认证体系,分级分类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强,全面保障和提升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为培养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提供有力支撑。 二、认证理念 认证以“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为基本理念。学生中心,强调遵循师范生成长成才规律,以师范生为中心配置教育资源、组织课程和实施教学;产出导向,强调以师范生的学习效果为导向,对照师范毕业生核心能力素质要求,评价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改进,强调对师范类专业教学进行全方位、全过程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应用于教学改进,推动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提升。 三、认证原则 1. 建立统一认证体系。发布国家认证标准,做好认证整体规划,实行机构资质认定,规范认证程序要求,开展认证结论审议,构建科学有效的统一认证体系,确保认证过程的规范性及认证结论的一致性。 2. 注重省部协同推进。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专业化教育评估机构作用,形成整体设计、有效衔接、分工明确、分批实施的协同机制,确保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有序开展。

3. 强化高校主体责任。明确高校在专业质量建设方面的主体责任,引导开展师范类专业自我评估,推动建立专业质量持续改进机制,提升专业质量保障能力。 4. 运用多种认证方法。采取常态监测与周期性认证相结合、在线监测与进校考查相结合、定量分析与定性判断相结合、学校举证与专家查证相结合等多种认证方法,多维度、多视角监测评价师范类专业教学质量状况。 四、认证体系 师范类专业实行三级监测认证: 第一级定位于师范类专业办学基本要求监测。依托教师教育质量监测平台,建立基于大数据的师范类专业办学监测机制,对各地各校师范类专业办学基本状况实施动态监测,为学校出具年度监测诊断报告,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监管依据,为社会提供质量信息服务。 第二级定位于师范类专业教学质量合格标准认证。以教师专业标准和教师教育课程标准为引领,推动教师教育内涵式发展,强化教师教学责任和课程目标达成,建立持续改进机制,保证师范类专业教学质量达到国家合格标准要求。 第三级定位于师范类专业教学质量卓越标准认证。建立健全基于产出的人才培养体系和运行有效的质量持续改进机制,以赶超教师教育国际先进水平为目标,以评促强,追求卓越,打造一流质量标杆,提升教师教育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 五、认证标准 结合我国教师教育实际,分类制定中学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等专业认证标准,作为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的基本依据。中学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详见附件,职业教育、特殊教育专业认证标准另行发布。 六、认证对象及条件 1. 第一级

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

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 教基[2002]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委:近年来,随着素质教育的全面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的改革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各地积极的探索,取得了有益的经验。但是,现行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还不相适应,突出反映在强调甄别与选拔功能,忽视改进与激励的功能;注重学习成绩,忽视学生全面发展和个体差异;关注结果而忽视过程,评价方法单一;尚未形成健全的教师、学校评价制度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精神,坚持教育创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经国务院同意,现就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原则 1.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培养学生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助人为乐的高尚道德品质、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健壮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以及健康的审美情趣。 2.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教师的教学水平,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提供保障。充分发挥评价的促进发展的功能,使评价的过程成为促进教学发展与提高的过程。 3.对学生、教师与学校评价的内容要多元,既要重视学生的学习成

绩,也要重视学生的思想品德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注重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既要重视教师业务水平的提高,也要重视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既要重视学校整体教学质量,也要重视在学校的课程管理、教学实施等管理环节中落实素质教育思想,形成生动、活泼、开放的教育氛围。评价标准既应注意对学生、教师和学校的统一要求,也要关注个体差异以及对发展的不同需求,为学生、教师和学校有个性、有特色的发展提供一定的空间。 4.评价方法要多样,除考试或测验外,还要研究制定便于评价者普遍使用的科学、简便易行的评价办法,探索有利于引导学生、教师和学校进行积极的自评与他评的评价方法?gt; 5.对学生、教师和学校的评价不仅要注重结果,更要注重发展和变化过程。要把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结合起来,使发展变化的过程成为评价的组成部分。 6.重视学生、教师和学校在评价过程中的作用,使评价成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共同参与的交互活动。 二、建立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的评价体系 7.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的评价体系应包括评价的内容、标准、评价方法和改进计划。评价标准应该用清楚、简明的目标术语表述,主要包括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学习目标两个方面。 (1)基础性发展目标: 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

师范生就业政策演变与评析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7c14606609.html, 师范生就业政策演变与评析 作者:叶如田 来源:《新课程研究·教师教育》2011年第04期 师范生就业政策是国家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和历史阶段中,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为师范毕业生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维护师范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所制定的指导方针和行为准则。师范生就业政策是大学生就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国家政治、经济、人事制度等因素的制约,它包括国家基本教育方针政策、具体政策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各地方根据国家方针政策和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的地方性政策。 一、师范生就业政策的历史分期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政策随着形势的变化不断地调整,大体上可划分为四个阶段: 1.“统包统分”阶段。从建国初期到20世纪八十年代中期,我国师范毕业生执行的是“统包统分”的就业政策,其主要特征是“由国家包下来分配工作,负责到底”。 2.双向选择阶段。从1985年开始至20世纪九十年代中期,我国实行的是“双向选择”师范生就业政策,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但经“双向选择”未能落实就业岗位的,仍由国家统一分配。 3.自主择业阶段。1997年,我国正式实行师范生和非师范生“并轨”收费招生,自21世纪 初期开始,师范类毕业生实行自主择业的就业政策,即毕业生按照个人能力和条件到市场参与竞争得到就业岗位,高等学校作为就业工作的中介,主要为毕业生“自主择业”提供服务。 4.自主择业与“免费统配”并行阶段。自2007年始,我国在部分师范类高校试行免费师范生制度,即在选定学校免费培养师范生,免费入学的师范毕业生要在入学前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10年以上,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应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2年。这一政策可以简单概括为“免费培养,定向分配”。 二、政策评析 1.“统包统分”就业政策。“统包统分”就业政策是伴随着我国长期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而产生和完善的,与我国当时的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当时的具体国情相适应。事实证明,这种统筹分配的就业政策在我国计划经济体制实践中曾发挥过积极而重要的历史作用。 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统包统分”政策的弊端越来越明显:一是基础教育、社会需求不断更新与变化和师范类高校的培养层次、专业设置等方面的惯性延续之间的矛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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