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知识产权优惠政策汇总

北京市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管理办法(2019)

北京市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管理办法(2019) 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优化首都营商环境,助力北京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本市开展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为规范和保障试点工作进行,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财政局、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共同制定了《北京市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财政局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2019年12月26日 北京市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加强本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优化首都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北京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本市开展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为规范和保障试点工作进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遵循“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保险公司设置知识产权保险产品,企业自愿投保,协商签订保险合同,政府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投保企业给予保费补贴,多方协同推进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 第三条市财政预算安排知识产权保险试点经费,对参与试点的保险公司设置的专利执行保险、专利被侵权损失保险或两项保险的组合产品的保费进行补贴。 第四条知识产权保险试点经费支持的投保人范围为:本市单项冠军企业和重点领域中小微企业。单项冠军企业包括国家工信部或本市评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和满足相关条件的外资隐形冠军企业。重点领域中小微企业包括硬科技中小微企业和十大高精尖产业小微企业。

【2017】京房改办字第078号关于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计...

【2017】京房改办字第078号关于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计... 篇一: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政策问答 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政策问答 1.职工领取住房补贴后住房问题如何解决? 答:职工可利用工资积累、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资金,并通过住房贷款,自行购买住房。 2.哪些职工可以申请住房补贴? 答:无房和住房未达标到规定的住房面积标准的职工,可以按规定申请住房补贴。 3.单位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谁? 答:单位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单位在职、在编(包括离退休)的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 4.什么是无房职工?什么是住房未达标职工? 答:无房职工是指夫妇双方均未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建住房及未通过各种补偿购买住房的职工。职工个人出资侠客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并且未享受过其它福利房,也算无房户。 住房未达标职工是指职工夫妇双方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和售价承租或购建的住房及通过各种补偿购买的住房(个人全额出资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除外)经核定后的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

5.市级机关单位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是多少?答:市级机关单位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建筑面积) 按下列标准执行: 公务员:科级以下60平方米;正、副科级、25年(含)以上工龄的科员、办事员70平方米;副处级、25年(含)以上工龄的正、副科级80平方米;正处级90平方米;副局级105平方米;正局级120平方米。 机关工勤人员:技术工人中的初、中级工和25年以下工龄的普通工人60平方米;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含)以上工龄的初中级工普通工人70平方米;技术工人中的市级技师80平方米。 6.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如何确定?答: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由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自选确定,财政部门核拨与财政有经费缴拨关系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补贴资金按统一面积标准执行,全额补助的事业单位由同级财政部门全额核拨,部分补助事业单位由同级财政部门按一定比例核拨。 核拨与财政有经费缴拨关系事业单位人员住房补贴面积标准:职员:三级120平方米;四级105平方米;五级90平方米;六级80平方米;七、八级、25年(含)以上工龄的九级、十级职工70平方米;九级、十级职工60平方米。 专业技术人员:正高105平方米;副高90平方米;中级70平方米;25年(含)以上工龄的初级师、士70平方米;25年以下工龄的初级师、士60平方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因特网专利数据库及其检索[2006(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因特网专利数据库及其检索 专利文献部赵欣 一、基本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建立的政府性官方网站,提供中、英两种版本。在2006年4月底进行全新改版后,增加了很多新的功能。中文版的中国专利检索数据库收录了1985年9月10日以来公布的全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信息,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专利的著录项目及摘要,并可浏览、下载和打印各种说明书全文及外观设计图形。该数据库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出版社开发建立并维护,每周更新一次。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还提供和专利相关的多种信息服务,如近期专利公报的查询、专利证书发文信息查询、代理机构查询、法律状态查询、收费信息查询等。还可以链接到其它国家和地区的专利数据库。需要注意的是,此数据库面向公众提供免费专利检索服务。鉴于设备与带宽的限制,建议日浏览或下载专利说明书超过300页的公众访问其他网站或向相关单位订购专利光盘。 本章将介绍中文版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主要功能及中国专利检索数据库和法律状态查询。 二、主要功能 在Internet Explorer(浏览器)地址栏中键入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7d12301314.html,.,即可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在网站主页上可查看要闻、通知、国外和地方的知识产权动态等。 网站主页左侧有“文献服务”的链接,点击进入可以查看各项与专利文献有关的内容,包括文献与信息知识、文献与信息标准、国际专利分类表等。公众还可在文献与信息培训栏目中查看专利文献部面向社会公众的免费培训讲座信息,并可报名参加定期在专利文献馆举办的专利知识免费培训。 “文献服务”的链接下面有“图书期刊”的链接,点击进入可查看知识产权图书、知识产权期刊、专利公报和年报。 在“知识讲座”的链接下可看到一系列有关专利的知识问答,帮助公众了解相关专利知识及政策法规。 在页面右侧的中部可以看到“中国专利检索”栏,可以在“关键字”中输入检索式,选择相应的“检索项目”进行检索。 “中国专利检索”栏右侧还有“高级检索”的链接按钮,点击可进入相应的“专利检索”的页面。“专利检索”页面右侧有“IPC分类检索”、“本网站免责声明”、“数据库内容”、“注意事项”、“使用说明”、“说明书浏览器下载”的链接,供用户了解可供检索的数据库的内容,使用数据库及检索时应注意的事项,进行分类号与其他字段的组配检索。 在“中国专利检索”栏下点击“国外及港澳台专利检索”的下拉菜单,可直接进入国外政府网站及港澳检索数据库。 主页右下角有专利证书发文信息查询、代理机构查询、法律状态查询、通知书发文信息查询、收费信息查询、事务性公告查询、咨询台、意见反馈、年费计算系统等九项功能图标,

2017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版)

软件企业税收政策 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 一、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单纯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 (三)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纳税人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不征收增值税。 二、软件产品界定及分类 本通知所称软件产品,是指信息处理程序及相关文档和数据。软件产品包括计算机软件产品、信息系统和嵌入式软件产品。嵌入式软件产品是指嵌入在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中并随其一并销售,构成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部分的软件产品。 三、满足下列条件的软件产品,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政策: 1.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2.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四、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 (一)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方法: 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 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17%

0175.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承租商专用)

BF——2010——2717 合同编号: 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承租商专用版) 商业零售经营单位: 承租商: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版权局根据《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指导规范》等有关规定共同制定。 2.本合同供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承租商签约时使用。 3.本合同所称知识产权主要是指专利、商标、著作权;本合同所称知识产权标记、标识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在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包装上标注的说明知识产权状况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本合同所称商品包含商品及服务。 4.本合同内容可以全部采用,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使用。

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甲方): 营业执照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承租商(乙方): 营业执照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为了执行《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指导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保护知识产权,甲乙双方经过认真协商,在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保证及承诺 甲方承诺:根据“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指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负责人,建立知识产权侵权风险预防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乙方通告

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信息,同时对在售商品的知识产权状况进行动态监控,保障知识产权不受侵犯。 乙方承诺:严格遵守甲方与知识产权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完善自身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配合甲方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共同维护商场的知识产权保护秩序。保证其销售的商品有合法来源,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第二条知识产权证明文件提供 (一)乙方提供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义务 乙方销售的商品标注知识产权标记、标识的,应当具备相应的证明权利合法有效的文件;接受第三方授权经营的,应当具备有效授权文件;确实不能提供的,应当提供所售商品合法来源的证明文件。 1.商品标注注册商标的,乙方应提供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注册证(原件或者复印件)、商标授权使用合同(原件或者复印件)等。 2.商品标注专利标识的,乙方应当具备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登记簿副本、专利授权使用合同(原件或者复印件)等。 3.商品涉及著作权的,乙方需查验商品知识产权权属,并取得有关权属证明、商品合法来源的证明或者以书面合同方式取得其供货商的有关承诺。 提供时间:甲方有权检查销售商品的知识产权状况,可以根据情况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提供方式:□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二)甲方保密义务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负保密义务,不得将乙方提供的文件用作知识产权保护之外的用途。

住房补贴常见问题解答

附件一:住房补贴常见问题解答 一、住房补贴发放标准和计算 购房补贴资金是在京中央单位按照《方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字[1999]10号)的有关规定,向无房或住房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职工发放一次性补贴、 按月补贴、差额补贴和级差补贴的专项资金。通常被称为住房补贴。 北京大学医学部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具有北京大学医学部编制的无房和住房面积未 达标的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其中,无房老职工计发一次性住房补贴和月住房补贴,无 房新职工发放月住房补贴,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差额补贴。有房教职工在对未达标、超标处 理后,职务、职称或技术等级晋升的,一次性计发级差补贴。 1.住房补贴面积标准 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技术工人普通工人住房补贴面积标准(m2) 科员初级初、中级工25年以下工龄60 正副科级及25年(含25年)以上工龄科员中级高级工、技师 25年(含25年)以 上工龄 70 副处级高级技师80 正处级副高级90 副司(局)级105 正司(局)级正高级120 副部级院士190 2.无房教职工月住房补贴发放标准 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工人月住房补贴标准 (元/月) 科级以下初级初级工, 15年以下工龄的普通 工人 800 副科级15年(含)以上、25年 以下工龄的初级 中级工, 15年(含)以上、 25 年以下工龄的普通工人 900 正科级中级, 25年(含) 以上 工龄的初级 高级工,技师和 25年(含) 以 上工龄的普通工人 1000 副处级高级技师1100 正处级副高级1200

国家知识产权专利检索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国家知识产权专利检索 篇一:专利检索 关于专利检索相关问题的研究 一、意义 二、检索方法 三、多重价值 四、世界专利 五、检索系统 六、快速检索 七、高级检索 八、号码检索 九、途径 概念 专利检索就是根据一项或数项特征,从大量的专利文献或专利数据库中挑选符合某一特定要求的文献或信息的过程。对于企业的成长,对于全球生产力的节省与提高,是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的。

一、意义使企业明晰世界专利的动态、避免重复开发与资金浪费,对企业而言功劳甚大。由于全世界专利众多,且具有优先权的特征,任何人都不能保证自己的想法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你能想到的发明专利,别人很有可能也想到,所以任何个人和企业在申请专利前,都应认真检索——是否自己的想法已经被别人实现,是否专利已经出现在世界各大专利局的数据库中而不自知。 专利研究和申请切不能存有侥幸心理,据不完全统计,各国因未查阅专利文献、使研究课题失去价值,每年造成的损失数以十亿计,间接损失就更多了,我国在“七五”期间,大众企业的近万个课题,约有三分之二都是重复研究。 所以,专利检索[3]对于企业的成长,对于全球生产力的节省与提高,是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的。 专利检索成为专利人和企业之间的一座桥梁,为推动专利转化做出了不朽的贡献,专利人只需提供,专利名称;专利人姓名;专利号等其中任何一项,企业就可以通过专利检索来查询专利的真实性和法律状态。 专利申请所需费用的一半甚至更多,但由于其中的重要作用,这一步骤已成为专利申请的必要步骤之一。专利申请前专利检索的作用和重要意义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一、可以评价专利申请获得授权的可能性。 据国外专利机构调查,有66%以上的发明专利最后不能

浅谈中国知识产权问题

浅谈中国知识产权问题 当谈及知识产权的时候,我们大多数人或许都会感到很陌生。然而,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都不可避免的遇到这些问题,比如盗版光碟,又再比如说谁的产品被盗用了,这样的事例我们身边都会经常发生,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到底知识产权包括哪些方面呢,我们又该如何去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不受侵犯等等,这些问题都是非常重要的。 一、知识产权包括哪些内容? 知识产权主要指个人及其组织在脑力劳动方面创造并完成的智力成 果而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它具有无形性、双重性、确认性和独占性的特点。根据我国知识产权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和法人所享有的知识产权有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等。知识产权保护在当今知识经济社会显得非常重要,它不但激励发明,创新知识,而且可以引进先进技术和资金,加快配置技术创新资源,促使新技术商品化和产业化。 二、当前我国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问题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现在的科技也正在突飞猛进地增长,但我国社会还正处在初级阶段,市场经济制度还有待完善,在国际贸易中,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1.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比较薄弱 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我国企业每年取得省部级以上的重大科技成果有几万个项目,而申请的专利数却不到10%,企业较为重

视有形资产的保护,却忽视了其作为无形资产的保护,从而导致我国每年有很多知识产权被其他国家给盗用了,首先不得不谈一下DVD 事件,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的万燕公司研制成功采用数字压缩技术的放像设备VCD,但由于企业并没有重视对该技术即知识产权的保护,几乎在一夜之间,大江南北都开始生产VCD,而外国企业更是在此基础上研制出清晰度更高的DVD,并且申请专利予以保护。现在日立、松下、三菱电机、时代华纳、东芝、JVC六大DVD的技术开发商结成联盟即6C,对没有支付专利授权费用的约100家中国DVD厂商发难,索取高额专利使用费。而其后不久万燕企业也面临着倒闭。因此,在大力保护国外的驰名商标时,应加强对国内驰名商标的扶植与保护。 2.知识产权人才缺乏 国内大多数企业尚未建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没有专门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人员,真正了解和懂得知识产权知识的人才不多。企业万一牵连到知识产权争端,要么处于极其被动的地位,要么要支付高额费用聘请外部人员应诉。一些专业性很强的包括专利申请、商标注册、产权谈判及分析工作,因为专业人才的缺乏而无人胜任。 3.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亟待完善 我国有些法律和TRIPS相关法律还有很多不同甚至有许多空白。知识产权是法律赋予的一种合法垄断。一些跨国公司企图利用知识产权中的非法限制和排斥竞争实现其垄断地位。针对滥用知识产权的非法垄断行为,许多发达国家都通过制定反垄断法进行制约,但我国目

深圳新能源(核电)产业基地优惠政策汇编(XXXX0406)

深圳新能源(核电)产业基地优惠政策汇编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 年)》,根据《广东省核产业链发展规划》、《深圳新能源产业振兴规划》,充分发挥深圳特区高新技术产业集聚优势和中广核集团业已形成的核电技术优势,以大亚湾核电基地为基础,促进新能源(核电)产业集聚发展,加快建设产业基地,特将国家、广东省、深圳市以及龙岗区相关优惠政策进行梳理,形成本政策汇编。 本政策汇编中的优惠政策适用对象为在深圳新能源(核电)产业基地(以下简称“产业基地”)内设立或增资建设、且注册和纳税关系在龙岗区的新能源(核电)产业项目,包括核电研发、设计、工程建设、生产运营企业,核电、太阳能风力发电等新能源企业总部,核级关键配套设备研发、制造企业,新能源(核电)科技研发、技术产业化、应用技术孵化企业,新能源(核电)产业高端服务、非动力核技术应用等企业和产业项目。 一、土地优惠。符合产业基地定位要求、建设用地容积率和建筑系数满足深圳市政府发布的《深圳市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09-2010)》所规定标准的进驻项目,优先安排土地招拍挂,土地出让基价参照深圳市引进重大项目有关规定执行。 二、税收优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财税字〔1999〕273号)的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享受如下政策:

(一)鼓励支持进驻企业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所得税实行税率优惠,对已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在产业基地设立独立法人实体分支机构的,参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 (二)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优惠。 (三)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的企业圈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优惠。 (四)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优惠。 (五)进驻企业除享受以上税收优惠外,还享受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增值税、进口关税、营业税、企业和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 三、总部经济支持。经深圳市政府按照《深圳市总部企业认定办法(试行)》认定的总部企业,按照《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深府〔2008〕01号)及《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试行)》(深府办〔2008〕96号)的有关规定,可享受如下政策:(一) 经认定为总部企业的,予以5年补助奖励,奖励数额参照该企业上年度税收(指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下同)地方分成并缴入我市地方库部分中相对前一年度增量的30%核定。新设立的总部企业从认定次年起,享受本政策。期间如国家财政财税分配政策调整造成企业纳税的增减,则按同口径计算增减量。 (二)现有总部企业增资2亿元以上的,按照该企业增资次年纳税地方分成并缴入我市地方库部分相对前一年度增量的50%给予一次性奖励,按本条计算超过按第八条计算的奖励额,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增资人民币1亿元以上2亿元以下的,按照该企业增资次年纳税地方分成并缴入我市地方库部分相对前一年度增量的50%给予一次性奖励,按

养护知识产权 政府亮出铁腕.doc

保护知识产权政府亮出铁腕- 2007年是知识产权工作的关键一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有效实施将为今后几年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主任姜增伟说,根据《2007年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我国将在立法、执法、审判、机制建设等方面,全方位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或许是为了给即将到来的第七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提前预热,4月17,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发言人尹新天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到目前为止,该战略20专题的研究工作已全部完成。该战略的核心部分,即《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研究制定工作正处于最后阶段,不久将完成。 尹新天表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提出了中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目标、战略重点和保障措施,是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全面指导全国知识产权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其制定和施行将对中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和促进作用。 实际上,近年来,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面取得显著成效,2006年,我国的商标注册申请量已经连续5年居世界第一。 知识产权保护迈上新台阶

2006年,我国政府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采取多种举措,使知识产权保护事业迈上了新台阶。 尹新天介绍,2006年,我国各类商标申请的总量达99.6万件,比上年增幅达18.8%,其中,商标注册申请量达76.6万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受理专利申请57.3万件,比上年增长20.3%;共授予专利权26.8万件,比上年增长25.2%。 2006年,我国专利法律法规建设不断加强,在版权方面,国务院颁布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国家版权局在全国各地开展了系列专项治理行动,共收缴各类盗版品7300余万件。 2006年,中国海关继续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工作力度。全国海关共查获各类进出口侵权货物案件2473件,涉及侵权货物数量近2亿件,案值超过2亿元。 另外,各地还进一步完善了执法协作机制。河南、广东、浙江、四川等省开展了专利行政委托执法。广东、陕西等省开展了会展专利专项检查活动。北京、上海提前做好奥运会、世博会的知识产权保护准备工作。 尹新天强调,中国政府将有效保护知识产权作为一项基本国策,不仅是吸引外国投资和技术、创造良好投资环境、满足国外要求的需要,更是促进中国自身科技和经济发展、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需要。中国有信心和决心使保护知识产权的状况得到进一步的改善,使中国的市场经济沿着法制和诚信的轨道健康

住房补贴相关政策问答参考

住房补贴相关政策问答(参考) 1.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后哪些职工可以申请住房补贴? 答:无房和住房未达到规定的住房面积标准的职工,可以按规定申请住房补贴。那些在实物分配住房体制下已经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建住房及通过各种补偿购买住房,面积达到了规定面积标准的职工,不能再申请住房补贴。 2.什么是无房职工,什么是住房未达标职工? 答:无房职工是指夫妇双方均未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建住房及未通过各种补偿购买住房的职工。职工个人出资全额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并且未享受过其它福利房,也算无房户。 住房未达标职工是指职工夫妇双方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和售价承租或购建的住房及通过各种补偿购买的住房(个人全额出资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除外)经核定后的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 3.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是多少? 答:科级(营级)以下60平方米;正、副科级(正、副营级)70平方米;副处级(副团级)80平方米;正处级(正团级)90平方米;副局级(副师级)105平方米;正局级(正师级)120平方米。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住房补贴面积标准参照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标准执行。 4.哪些住房面积核定为职工的住房面积? 答:(1)职工及其配偶按规定的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的公有住房,或以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含标准价优惠)购买或集资购建的公有住房均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2)职工及其配偶按高于当年房改成本价集资购建住房或购买安居(康居)住房的,其购建住房面积减去扣除面积部分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扣除面积=(职工购建房款-职工按当年房改成本价规定购房实付

房价款)÷与所购住房同地段经济适用住房价款×集资购建住房面积。 例如某职工为副局级,有两套住房,一套60平方米,按房改成本价购买,另一套按每平方米3200元集资建房100平方米,夫妇工龄和为50,同地段经济适用房价为每平方米4000元,扣除面积=(3200×100-按房改成本价购房房价款)÷(4000×100)×100=57.5平方米,则该职工的核定面积=100+60-57.5=102.5平方米。 (3)职工承租公房(含标准租私房)危改回迁的,其回迁住房中按房改成本价购得的面积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例如:某职工原承租2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公有住房。后该地区危改拆迁。按照回迁协议,分配其二居室一套,建筑面积70平方米。按照京政办发〔2000〕19号文规定,原建筑面积部分(即:20平方米)按房改成本价购买,并享受规定的优惠政策;超出原面积部分,但未超过人均15平方米以内的部分,(即:15平方米×3人-20平方米=25平方米),按房改成本价购买,但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超出人均15平方米以外部分(即:70平方米-15平方米×3=25平方米),按经济适用房价购买。 核定面积时,该职工按房改成本价购买的前两部分面积,即:20平方米+25平方米=45平方米,核定为其住房面积。 (4)两个(含)以上家庭承租或按房改价格购买公有住房的,住房面积按职工居住的居室面积和应分摊的面积之和核定。 (5)公房承租人夫妇双方去世后,同住人经房屋产权单位同意并按规定办理租赁变更手续成为承租人的,核定为变更后承租人及其配偶的住房面积。 (6)职工及其配偶申请承租或购买一套以上公有住房的,住房面积合并计算。 (7)职工及其配偶分得的一套住房,因交纳供暖费等原因现承租人

(完整版)专利权转让合同国家知识产权局

专利权转让合同国家知识产权局 篇一:专利权转让合同签订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制 专利权转让合同 签订指南 前首(鉴于条款) ―--鉴于转让方(姓名或名称注:必须与所转让的专利的法律文件相一致) 拥有(专利名称注:必须与专利法律文件相一致)专利,其专利号公开号〔八位包括最后一位字母),公告号(八位,包括最后 一位字母、申请日_____,授权日____,公开日____ ’专利权的有效期为______。 ―--鉴于受让方(姓名或名称〉对上述专利的了解,希望获得该专利权。 ―--鉴于转让方同意将其拥有的专 利权转让给受让方。

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资料 1 .向中国专利局递交的全部专利申 请文件〈附件1〉,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摘要及摘要附图、请求书、意见陈述书以及著录事项变更、权利丧 失后恢复权利的审批决定、代理委托书 等〈若申请的是?还要包括所有申请文件)。 2中国专利局发给转让方的所有文 件(附件2〉,包括受理通知书,中间文件,授权决定,专利证书及副 等。 3.转让方已许可他人实施的专利实 施许可合同书,包括合同书附件(即与实施该专利有关的技术,工艺等文件 4.中国专利局出具的专利权有效的 证明文件。指最近一次专利年费缴费凭 证在专利权撤销或无效请求中,中国专利局或专利复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做出 的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决定等。 5.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

部门的批准转让文件。 第二条交付资料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付资料的时间 合同生效后,转让方收到受让方支付给转让方的转让费后_____日内,转让方向受让主交付合同第一条所述的全部资料,或者合同生效后, ______日内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合同第一条所述的全部〔或部分)资料,如果是部分资料,待受让方将转让费交付给转让方后一日内,转让方向受让方交 付其余的资料。 2.交付资料的方式和地点 转让方将上述全部资料以面交、挂号邮寄或空运等方式递交给受让方,并 将资料清单以面交、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递交给受让方,将空运单以面交、邮寄 方式递交给受让方。 全部资料的交付地点为受让方所在地或双方约定的地点。 第三条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的情况

我国当前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青岛科技大学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研究生班 杨铁山 摘要:本文在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和入世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取得的成果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着重指了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剖析。 关键词: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原因;对策 一、引言 知识产权制度对知识经济的作用是巨大的,它通过规定创造者的独占性权利刺激竞争对手在高起点上去开拓新的空间,促使知识呈几何级数迅速增长和广泛传播,促进先进技术成果及时转化为社会生产力。 现代知识产权体系,是科技、法律、文化、经济的交叉成果和综合集成。最先进的发明创造技术成果,可以依赖专利知识产权得以充分公开并受到法律保护。通过专利许可贸易,专利技术在国内外得以实施,使专利权人在获得合理收益的同时,也能产生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据联合国有关机构统计,国际间技术贸易总额1965年为30亿美元,1975 年为110亿美元,1985年为500 亿美元,90年代已超过1 000 亿美元,现在已达1 100亿美元。资料显示,目前,在全球的技术转让和许可收入中,发达国家所占的份额已经高达98%,而发达国家对外直接投资存量仅占全球的2/3。由此可见,发达国家控制技术输出的份额,要远远高于其资本输出的比例。除了技术贸易以外,以商标许可、商号许可、商业秘密许可、版权许可等为主要内容的知识产权贸易,也有飞速的发展。完全可以说,知识产权的开发创建、知识产权的交易贸易,正在成为现代科技革命的主要运行方式和全球化时代现代市场经济的主要交换方式。因此,科技创新能力的竞争、科技发展水平的竞争,在新形势下正表现为实施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的竞争。通观全球,无论是处于先进行列的发达国家,还是位于500强的大型跨国公

国家知识产权局笔试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国家知识产权局笔试 篇一:20XX国家知识产权局专业科目考试、面试、体检和考察通知 福建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20XX国家知识产权局专业科目考试、面试、体检和考察通知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XX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国家知识产权局20XX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科目考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科目考试 凡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局面试名单人员,均须参加mAp职业性格测试(网上测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一)mAp职业性格测试 请各位考生于20XX年2月27日10:00-3月3日18:00登陆以下网址参加在线测评,请考生务必参加,如不参加视自动放弃。 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7d12301314.html, (二)专业考试时间、地点和乘车路线

1.专业考试时间:20XX年3月8日(周日)下午 14:00——16:00 2.专业考试地点: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 3.请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于3月8日上午09:00-10: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西门领取专业科目考试准考证。 4.考试时请携带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记准考证、专业科目考试准考证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 5.乘车路线: 北京站:出站后乘坐地铁2号线在“西直门站”站下车,换13号线(东直门方向),在“大钟寺”站下车,向东步行700米至蓟门桥东北角,或转乘公交425、运通201路等在“蓟门桥东”站下车即到。 北京西站北广场:乘坐21、387、694路到“蓟门桥东”站下车即到。 北京北站:乘坐438、562路车到“蓟门桥”站下车即到。 乘坐地铁10号线在“西土城”站下车东南口出站,往南走600米即到。 (三)专业考试要求 1.参加专业英语考试的考生,请携带身份证、公共科目

中国知识产权发展分析

知识产权法 论文 老师:刘雪凤博士 学生姓名:雷洪 学号:06102500 学院:化工学院 班级;矿物加工过程10 -4

中国知识产权发展分析与展望 摘要:当今社会高速发展,靠的是不断创新,如何真正多方面的鼓励创新,保护创新,是每一个国家都应当高度关注并且实施的战略。要想本国的品牌走向世界,就要加强品牌意识,加大对国内品牌的的保护。当今世界强国都对本国的知识产权予以了多方面的支持和保护。 关键词:知识产权专利品牌意识 知识产权主要指个人及其组织在脑力劳动方面创造并完成的智力成果而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它具有无形性、双重性、确认性和独占性的特点。根据我国知识产权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和法人所享有的知识产权有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等。知识产权保护在当今知识经济社会显得非常重要,它不但激励发明,创新知识,而且可以引进先进技术和资金,加快配置技术创新资源,促使新技术商品化和产业化。 中国的目标是走知识产权大国之路,但在当今的大国际环境下,中国对知识产权这一块还是相当薄弱的。无论从知识产权法的制定与实施,还是知识产权法的完整性和国外都是无法相比。中国的专利申请量虽然庞大,但是真正创新而且很有科技含量的东西不多,并且其中绝大多数都被闲置着,没有用到实际的用途中。中国政府对很多国内品牌的保护力度很低,特别是很多日用,服饰,电子产品都是外国品牌占绝对优势。 2005年中国成立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正式启动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同时政府也不断地加大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从中国目前的立法现状看,知识产权法仅是一个学科概念,并不是一部具体的制定法。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主要由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若干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司法解释、相关国际条约等共同构成。随着知识产权领域的制度创新、法律修订以及理论研究引入注目,知识产权保护的新问题、新案件不断出现,这极大地丰富了知识产权法学研究内容,知识产权法学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和厚实的积淀。但是还是有很多地方需要更多的改进。 我国专利法于1985年4月1日正式施行 ,而国外早在13世纪就有相关专利保护的条例和措施。1474年威尼斯城邦共和国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专利法。1624年,英国颁布《垄断法案》。它被认为是世界上第一部具有现代意义的专利法。工业革命后,各国效仿英国,建立专利制度。到19世纪末,人们充分意识到专利法的作用后,专利法得以在世界范围里顺利发展。 我国专利法的第一次修订是1992年,为了落实中美知识产权谅解备忘录。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于2000年8月25日通过了对专利法的第二次修正这次修改吸收了我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以来的实践经验和立法成果,加大了专利保护的力度,简化了专利审批程序,按TRIPS进一步调整完善了我国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修改后的专利法在于2001年7月1日生效。2008年进行了第3次修订,为了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提高国家的自主知识产权水平。短短的时间就对法律进行了修改,说明制定的法案没有发展的眼光,不能符合社会的高速发展。在新一轮法案制定之前很多问题都是由于法案不完善导致的,这阻碍了国内当时知识产权的发展,同时由于起初的知识产权法很多是参照发达国家的制定的,不是太符合中国的国情,导致很多知识产权纠纷最后都是国内企业蒙受损失。当时的国际条约没有为发展中国家和贫困国家考虑,同时本国知识产权法有薄如,对

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DOC 21页)

福利企业优惠政策汇总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2)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 (6)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完善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 (8) 关于进一步做好调整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 (10)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福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1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政福利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 (14)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16)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更好地发挥税收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的切身利益,经国务院批准并商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同意,决定在全国统一实行新的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现将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安置残疾人单位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 (一)实际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年可退还的增值税或减征的营业税的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单位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 (二)主管国税机关应按月退还增值税,本月已交增值税额不足退还的,可在本年度(指纳税年度,下同)内以前月份已交增值税扣除已退增值税的余额中退还,仍不足退还的可结转本年度内以后月份退还。主管地税机关应按月减征营业税,本月应缴营业税不足减征的,可结转本年度内以后月份减征,但不得从以前月份已交营业税中退还。 (三)上述增值税优惠政策仅适用于生产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取得的收入占增值税业务和营业税业务收入之和达到50%的单位,但不适用于上述单位生产销售消费税应税货物和直接销售外购货物(包括商品批发和零售)以及销售委托外单位加工的货物取得的收入。上述营业税优惠政策仅适用于提供“服务业”税目(广告业除外)取得的收入占增值税业务和营业税业务收入之和达到50%的单位,但不适用于上述单位提供广告业劳务以及不属于“服务业”税目的营业税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 单位应当分别核算上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和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业务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不能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或营业税优惠政策。 (四)兼营本通知规定享受增值税和营业税税收优惠政策业务的单位,可自行选择退还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一经选定,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五)如果既适用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又适用下岗再就业、军转干部、随军家属等支持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单位可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但不能累加执行。 (六)本条所述“单位”是指税务登记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对安置残疾人单位的企业所得税政策  (一)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单位实际支付给残疾人的工资加计扣除部分,如大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可准予扣除其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超过部分本年度和以后年度均不得扣除。亏损单位不适用上述工资加计扣除应纳税所得额的办法。 单位在执行上述工资加计扣除应纳税所得额办法的同时,可以享受其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关于北京市住房补贴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京房改办字第079号

关于北京市住房补贴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京房改办字第079 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发[1999]21号)、《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住房制度改革加快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京国土房管方字[2001]1027号)、《关于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计发及有关纪律规定等问题的通知》(京房改办字[2003]第078号)等文件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北京市住房补贴资金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范围内的市属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或经济组织职工住房补贴资金的管理。 二、本通知所称住房补贴资金是指单位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采取货币分配方式,向职工发放的用于住房消费的专项资金。 三、单位发给职工的住房补贴资金,归职工个人所有,比照住房公积金进行管理。 四、单位发给职工的住房补贴,委托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进行管理,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为职工建立住房补贴个人帐户。 五、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应凭房改部门核准的货币化方案等相关文件为职工开立住房补贴资金帐户,北京市住房补贴资金归集使用具体操作流程由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责制定。 六、职工住房补贴可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按市场租金租房的房租和所购住房的物业管理费、供暖费等住房消费支出,个人凭消费凭据支取个人帐户内的住房补贴资金时,住房补贴帐户内应至少保留十元的余额。 七、缴存住房补贴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申请政策性个人住房贷款,具体办法由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制定。 八、职工住房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办法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7)14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企业发给职工的住房分配货币化资金财务处理方式按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京财经二[2001]22号)、《转发财政部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财务处理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京财经二[2001]161号)及《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金融企业住房制度改革若干财务问题的规定〉的通知》(京财金融[2001]290号)等文件的规定执行。 九、职工离退休、调离本市或出国定居时,其个人住房补贴帐户资金本息一次退还职工本人。职工在职期间死亡,其个人住房补贴帐户资金本息由其法定继承人按规定办理支取手续。 十、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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