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详细调查修复含风险管控效果评估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大纲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详细调查修复含风险管控效果评估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大纲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详细调查修复含风险管控效果评估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大纲

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编制大纲

2、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编制大纲

3、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大纲

4、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含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编制大纲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编制大纲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概况

1.1项目背景和来由

1.2编制目的和原则

1.3调查范围

1.4编制依据

1.5调查方法

1.6技术路线

2地块概况

2.1地块地理位置

2.2区域环境概况

2.3周边敏感目标

2.4地块现状和历史

2.5相邻地块现状和历史

2.6地块利用规划

3污染识别

3.1调查区域内污染源分布及环境影响分析

3.2调查区域周边污染源分布及环境影响分析

3.3现场踏勘与人员访谈

3.4地块前期监测资料

3.5地块概念模型

3.6污染识别结论

4布点与采样

4.1采样点设置

4.2样品采集

4.3样品保存与流转

4.4样品分析方案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4.5.

5调查结果分析与评价

5.1筛选标准

5.2检测结果分析与评价

5.3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区域划定

6初步调查结论与建议

7附件(地块权属信息、现场踏勘照片、人员访谈记录表、现场记录照片、现场采样记录单、监测井建设记录、实验室检测报告(加盖CMA章)、质量控制结果、样品追踪监管记录等)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编制大纲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前言

2概述

2.1调查目的和原则

2.2调查范围

2.3调查依据

2.4调查方法

3地块概况

3.1区域环境状况

3.2敏感目标

3.3地块现状和历史

3.4相邻地块使用现状和历史

3.5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总结

4现场采样和实验室分析

4.1工作计划

4.2现场探测方法和程序

4.3采样方法和程序

4.4实验室分析

4.5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5结果和评价

地块的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5.1.

5.2分析检测结果

5.3结果分析和评价

6结论和建议

7附件(地块权属信息、现场记录照片、现场探测记录、监测井建设记录、实验室检测报告(加盖CMA章)、质量控制结果、样品追踪监管记录、水文地质勘察报告等)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大纲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概况

2场地概况

2.1场地描述

2.2场地敏感目标

2.3前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回顾与结论

3评估方法

4危害识别

4.1污染源分析

4.2关注污染物筛选

4.3受体分析

5暴露评估

5.1暴露情景

5.2暴露途径

5.3场地概念模型

5.4模型参数取值

6毒性评估

6.1污染物毒性特征

6.2毒性参数取值

7风险表征

7.1土壤风险表征

地下水风险表征7.2.

7.3不确定性分析

8风险控制值

9修复目标值

9.1风险管控目标

9.2修复目标值

10风险管控/修复范围

11结论与建议

12附件(地块权属信息、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备案意见)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含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编制大纲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含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背景

2工作依据

2.1法律法规

2.2标准规范

2.3项目文件

3地块概况

3.1地块调查评价结论

3.2风险管控或修复方案

3.3风险管控或修复实施情况

3.4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4地块概念模型

4.1资料回顾

4.2现场踏勘

4.3人员访谈

4.4地块概念模型

5效果评估布点方案

5.1土壤修复效果评估布点

风险管控效果评估布点5.2.

6现场采样与实验室检测

6.1样品采集

6.2实验室检测

7效果评估

7.1检测结果分析

7.2效果评估

8结论与建议

8.1效果评估结论

8.2后期环境监管建议

9附件(地块权属信息、修复范围图、水文地质剖面图、钻孔结构图、岩心箱照片、采样记录单、

建井结构图、洗井记录单、地下水采样记录单、实验室检测报告(加盖CMA章)、工程竣工报告或施工总结报告、环境监理总结报告、效果评估监测报告).

65环境:土壤治理中的风险管控

65环境:土壤治理中的风险管控 随着世界工业化的进程,土壤污染已成为各国重大环境问题,一方面从技术层面进行土壤修复另一方面将土壤污染和治理提升至法律的高度。65环境认为,相对于世界其他国家土壤治理来看,我国土壤污染治理的起步稍晚,因此有必要向发达国际学习土壤环境管理经验——比如,土壤环境管理的风险管控理念: 对于很多国家如美国、英国、加拿大等,风险管理的理念贯穿土壤环境管理,并建立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方法,针对不同污染地块的不同规划用地方式和功能,制定基于风险管理的土壤环境风险筛选值,用于初步筛查关注污染物,启动土壤污染调查和评估。 美国根据住宅、商业/工业等不同用地方式颁布旨在保护人体健康的《土壤环境风险筛选值》,颁布旨在保护生态受体安全的《土壤生态筛选导则》。对于污染地块的修复目标值,美国也是针对不同的用地方式,采用风险评估的模式,计算每一个地块的修复目标值,从而经济有效地控制污染地块的开发风险; 英国建立了污染土壤暴露风险评估导则,考虑住宅、租赁农地、工业用地等不同用地方式,以保护人体健康为原则制定土壤环境质量指导值; 加拿大考虑了农业、住宅、商业和工业等用地方式下人群暴露情景,分别制订了土壤环境质量指导值,以保护人体健康土壤质量指导值和保护生态土壤环境质量指导值两者中的最低值作为最终土壤环境质量指导值。 ………… 以上土壤环境管理中的风险管控理念是非常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的,此次“土十条”的颁布就很好的体现了这一点:治理土壤污染是个“大治理”过程,强调管控土壤污染风险,通过改变土地使用方式,而不是简单依靠巨大的资金投入,对污染的土壤要加强监测监控,不让污染继续发展。

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一: 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监督管理,有效控制污染场地土壤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污染场地土地利用方式或土地使用权人变更时,场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等活动的监督管理。 放射性污染场地土壤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污染场地术语) 本办法所称污染场地是指因从事生产、经营、使用、贮存有毒有害物质,堆放或处理处置有害废弃物,以及从事矿山开采等活动,使土壤受到污染的土地。 第四条(土地利用方式变更术语) 本办法所称土地利用方式变更是指污染场地开发利用为住宅、商业、学校、公园、绿地、游乐场以及农业用地等敏感性用地。 第五条(管理职责) 环境保护部对污染场地土壤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3—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污染场地土壤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技术文件) 环境保护部负责制定污染场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治理修复等土壤环境保护标准和技术文件。 第七条(污染场地责任人术语) 污染场地责任人是指造成场地土壤污染的责任人或污染场地土地使用权人。 第八条(污染场地责任人义务) 污染场地责任人应当承担污染场地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的义务,并负担有关费用。 因改制或者合并、分立而发生变更的,污染场地责任人所承担的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责任,依法由变更后承继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承担。变更前有关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不得免除当事人的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责任。 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负责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并负担有关费用。有关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不得免除当事人的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责任。 由于历史原因不能确定污染场地责任人的,污染场地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负责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并负担有关费用。 第九条(监督检查与保密义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污染场地进行监督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为被检查的单位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第十条(举报) 任何单位或个人有权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4—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最新版】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经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监测、现场检查等方式,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以及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效果评估等报告的评审工作。 二、组织评审机制 (一)组织评审部门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评审。直辖市可由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组织评审。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组织评审。 (二)组织评审方式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组织评审部门)应当本着科学、合理、高效原则,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可以因地制宜,采取以下任一方式组织评审。 1.组织专家评审; 2.指定或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评审或者组织评审; 3.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三)部门分工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职责:1.确定组织评审方式;2.受理申请;3.建立专家库;4.档案、信息管理;5.报告质量信息公开;6.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职责:1.核实地块用地面积(四至范围)、历史、现状、土地使用权人、规划用途、用途变更、有关用地审批和规划许可等信息;2.推荐本系统专家进入专家库;3.确定部门代表参加评审。

(四)组织评审的经费 组织评审的经费应当分别列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预算。 三、评审依据及有关原则 (一)评审依据 主要是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地下水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建设用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等。 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等未明确规定的内容,

污染场地风险管控方案设计(更新版)

污染场地风险管控方案设计(更新版) 1.污染风险管控总体目标 场地目标污染物:苯、TPH、MTBE 污染情况: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土壤深度深度:0-5m 地下水深度:2-8m 依据前期污染调查所获取的污染空间分布和水文地质条件,并结合场地未来用地规划进行风险评估的结果显示,场地部区域土壤和地下水中苯、萘健康风险超过了可接受水平。 地下水中苯的空间分布特征显示存在生物降解的可能,但缺乏直接监测数据。但是,地下水中污染羽继续扩散的环境风险依然存在。 基于以上风险因素,本项目污染风险管控总体目标包括三方面: (1) 针对高风险污染区域的土壤和地下水中污染源目标实施主动修复,将关注目标污染物浓度消减至可接受风险水平下允许浓度限值以下,最终确保未来公园中活动人群的健康风险可接受; (2) 通过实施一定的阻隔等措施,切断土壤和地下中目标污染挥发并垂直向上迁移进入地表大气的途径(即工程控制),或者通过实施相应的措施限制人群进入局部的污染区域(即制度控制); (3) 通过实施一定的措施,确保地下水中污染羽不进一步扩大、造成周边原本未受污染的地下水受到污染。 2. 源消减和风险管控策略根据地块前期调查和风险评估结果、未来地块利用规划、风险管控目标

等因素考虑,结合地块污染概念模型,从污染源控制、暴露途径阻断、受体防护等关键环节,按照“分级分区和分阶段”的总体思路制定风险管控策略,具体内容包括: (1)高风险污染区域的风险管控策略 前期调查结果显示,污染地块A1和污染地块A2为高风险污染区域,该区域范围内土壤和地下水中苯污染严重,部分区域地下水中存在NAPL 相污染。从保护人体健康和风险管控角度,针对高风险污染区域,本项目将按照时间顺序依次实施“源”消减、“工程阻隔”、“长期监测”和“风险管控”措施: “源”消减减措施:通过“多相抽提(气相抽提)+化学氧化”联合修复方式,一方面清除地下水中NAPL 相污染,另一方面降低土壤和地下水中苯污染浓度,使之达到可以开展风险管控的水平。 “工程阻隔”措施:高风险污染区在完成修复治理后,针对土壤和地下水中残留的苯污染物,通过实施工程阻隔措施切断其挥发暴露途径,以达到保护人体健康风险目的。 “长期监测”和“风险管控”措施:地块再开发使用后,利用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自净能力,使污染物逐渐降低消除。在这个过程中,通过对土壤气、环境空气和地下水进行长期监测,结合公园管理制度控制措施,以保护达到人体健康和环境风险的目的。 (2)中度污染区域的风险管控策略前期调查结果显示,污染地块B 属于中度污染区,其风险管控策略组合为“工程阻隔”、“长期监测”和“风险管控”。“工程阻隔”措施:切断苯类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暴露途径;“长期监测”和“风险管控”措施:以达到地块再利用后,保护人体健康风险目的。 (3)低污染区域的风险管控策略

污染场地风险调查与风险评估

污染场地风险调查与风险评估 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 卿工--189-3394-6343 一、场地环境评价的内容、程序 场地环境评价包含三个不同但又逐级递进的阶段。场地环境评价是否需要从一个阶段进入到下一个阶段,主要取决于场地污染状况和以及相关方的要求。场地环境评价的三个阶段为: -第一阶段——场地环境的污染识别; -第二阶段——场地环境是否污染的确认--采样与分析; -第三阶段——场地环境污染风险评估与治理措施。 场地环境评价第一阶段的目的主要是识别场地环境污染的潜在可能。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评价主要通过会谈、场地访问,对过去和现在场地使用情况、特别是污染活动的有关信息进行收集与分析,来识别和判断场地环境污染的可能性。如果第一阶段评价结果显示该场地可能已受污染,那么在第二阶段评价中将在疑似污染的地块进行采样分析,以确认场地是否存在污染。一旦确定场地已经受到污染,则将在第三阶段全面、详细评价污染程度及污染范围,并提出治理目标和推荐治理方案,场地环境评价编制程序见图1-1。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图1-1场地环境评价编制流程 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 《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09年) 《关于切实做好企业搬迁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办〔2004〕47号)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

《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2005〕27号) 《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环发〔2008〕48号) 《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1.1 2.2相关标准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T15618-199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T15618-2009)(修订)(征求意见稿第四版) 《场地污染源调查与评价别标准》(GB5085-2007)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 《地表水质量标准》(GB3838-2002) 《场地污染源调查与评价别标准》(GB5085-2007) 1.2 2.3相关技术导则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4) 《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4) 《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4) 《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25.4-2014) 《污染场地术语》(HJ682-2014) 《场地环境评价导则》(京环发〔2007〕8号) 1.3 2.4相关技术规范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 《地下水污染地质调查评价规范》(DD2008-01) 挥发性与有机物 《水文地质钻探规程》(DZ-T0148-1994)

中学征地扩建项目土壤修复效果评估公开招投标书范本

采购项目名称:真光中学征地扩建项目土壤修复效果评估项目编号:AG-C 招标文件 采购人:广州市真光中学 项目代建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一八年七月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 (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5) 第三章采购人需求书 (14) 第四章报价清单说明 (16) 第五章合同格式 (17) 第六章开标、评标和定标 (23)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1)

第一章投标邀请 投标邀请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项目代建单位的委托,对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简介 1.采购项目编号:AG-C 2.采购项目名称:真光中学征地扩建项目土壤修复效果评估 采购人:广州市真光中学 项目代建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类别:服务类 5.采购预算:人民币万元(含税) 6.服务期:暂定总工作周期为日历天,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项目内容、数量、最高限价及项目完成时间(见招标公告) .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所投货物及服务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性能技术指标的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人需求)。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须提供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拟投入设备一览表,及机械设备为自有或租赁的说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承诺书原件); 、投标人须在项目所在城市建有检测实验室、且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在有效期内),资质能力范围包含了土壤和水质领域的检测能力。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和投标申请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7d15454280.html,)、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360docs.net/doc/7d15454280.html,)等渠道查询本单位的信用记录,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该资料将作为投标报名资料及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

附件4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农用地 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试行)(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为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关于2017年底前发布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环境保护部土壤环境管理司组织标准编制单位,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农用地筛选值和管制值》)。现说明如下: 一、标准起草过程 2006年,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启动《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制订工作。2009年,环境保护部向社会公开征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修订意见,结合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成果和数据分析,编制单位于2015年完成了《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2015年1月,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印发《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环办函〔2015〕69号)第一次征求意见;8月,印发《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环办函〔2015〕1320号)再次征求意见;10月,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召开了《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专家审议会,原则通过审

议;12月29日,环境保护部部长专题会审议了《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送审稿)》,要求第三次征求意见。2016年3月10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印发《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三次征求意见稿)》(环办科技函〔2016〕455号)第三次征求意见。 2016年5月28日,国务院发布《土十条》。环境保护部土壤环境管理司根据《土十条》的要求,进一步对《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订完善。经反复研究讨论,多次召开专家研讨会听取意见,形成《农用地筛选值和管制值》。 二、发达国家和地区农用地土壤标准概况 多数国家和地区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主要针对建设用地,少数国家和地区针对农用地。针对农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保护目标有的是人体健康,有的是生态环境(如土壤生物),有的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有的是作物生长(防止减产)。在制定方法上,以保护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为目标的,主要基于人体健康风险评估方法和生态风险评估方法制定(如加拿大);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保护目标的,主要基于有关土壤/作物数据,利用统计方法制定(如德国)。 三、标准的定位和保护目标 根据《土十条》要求,我国现阶段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农用地分类

污染地块治理修复方案及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审核要点(试行)

附件 污染地块治理修复方案及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审核要点 (试行) 第一部分场地环境调查和健康风险评估技术审核要点 一、形式要求 1. 送审报告应加盖场地责任单位和场地调查单位的公章。 2. 应附具从业人员责任页,明确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参与人员,从业单位应建立内部审核制度,明确报告的审核人,上述人员均需签字确认。 3. 报告需通过收集或制作的相关图件和图片包括: (1)地理位置图 (2)场地各历史时期的地形图 (3)平面布置图 (4)工艺流程图

(5)场地规划图 (6)采样布点图(初步调查、详细调查、多轮取样) (7)地下水流向图 (8)土壤钻孔柱状图 (9)地下水建井图 (10)污染范围图(详细调查) (11)超风险范围图(风险评估) (12)地质剖面图(详细调查) 4. 调查评估报告附件应包括: (1)人员访谈记录 (2)现场踏勘记录 (3)土壤现场采样照片 (4)地下水成井及采样照片 (5)建井洗井记录表 (6)采样工作量清单(应包括采样点位置、钻孔深度和坐标,各层采样点深度,检测

指标,样品编号,按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分别列表) (7)现场土壤地下水采样记录及样品流转记录 (8)质量控制表 (9)检测报告(须加盖CMA、CNAS图章) (10)实验室资质证明材料 (11)场地土壤理化性质(风险评估) (12)暴露参数的取值及来源(风险评估) 二、技术要求 1. 初步调查监测方案,应明确监测范围、监测介质、监测项目以及监测点位布设等。 (1)监测范围 监测范围通常为前期环境调查初步确定的场地边界范围,如果前期场地环境调查认为场地内的污染物存在扩散到场地边界外的情况,监测范围还可扩展到场地周边的疑似受污染区域。 (2)监测介质 监测介质主要为场地土壤和地下水,根据场地具体情况还可能包括场地地表水和场地残

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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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某某市是我国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上游经济中心、国家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西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在某某三峡库移民、成立直辖市的大好机遇下,工业、城市建设得到迅猛发展,城市人口不断增加,城市规模不断扩大,某某主城区内原有企业已严重影响城市发展。 根据某某市总体发展规划,主城区工业实行“退二进三”的发展战略要求,在“十五”期间已有许多企业通过关闭、破产、异地迁建等途径陆续迁出主城区。“十一五”期间在“十五”基础上搬迁某某主城区剩余数十家工业企业。根据城市发展规划,搬迁企业原址拟作为城市建设用地,按土地所在区位置,分别规划为居住区、商业区、城市公共建设区等 某某主城区原有企业建成时间早,因历史原因,各企业虽通过环境保护技术改造等,但“跑、冒、滴、漏”等造成生产场地土壤不同程度的污染。对企业搬迁后作为城市建设用地可能给人体健康造成危害,企业原有污染使土地的利用途径受到影响,做好搬迁企业原有场址是否受到污染,受污染后场址的修复显得极为重要。某某市环境保护局抽出专项目资金,拟对某某市搬迁企业原厂址进行风险评估,对搬迁企业场地的作用提出科学化的建议与意见,为政府有关部门对场地开发利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某某某某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厂”)是机械部大型重点骨干企业,专业从事各类透平压缩机、离心制冷机和

各类风机生产的高新技术企业。为了振兴某某机械制造业,使之成为某某的支柱产业,也为了加速推进某某主城区城市建设发展,遵循“退二进三”和“退城进园”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产业化的优势,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某某厂决定整体搬迁至南岸区茶园新区。 由于某某厂在现厂址进行了四十多年的生产活动,产生的污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可能对场地造成污染。而某某厂搬迁后场址将作为城市建设用地,为保障人群健康,作好场区污染环境风险评估工作十分必要。 我院受某某市环境保护局委托,在对某某厂历史发展状况、各个历史时期厂区布置、主要产品、原辅材料使用和存储情况、生产工艺、污染物排放及处理等情况调查基础上,识别和判断场地土壤污染的可能性,初步分析公司生产环节上可能存在的排污点、污染因子、污染途径、污染范围及程度,于2007年5月编制了《某某某某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场地污染环境风险评估大纲》,某某市环境保护局于2007年5月组织专家对评价大纲进行了评估。我院按照场地污染环境风险评估大纲及评审专家组意见,委托某某市环境监测站对场地土壤进行了现场监测。 根据《某某某某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场地污染环境风险评估大纲》,在对某某厂现有场地土壤监测,进一步对某某厂原有、现在生产情况、污染排放、治理情况调查基础上,完成了企业场地污染环境风险评估。

辽宁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办法(试行)

辽宁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有效防控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原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法律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辽宁省行政区域内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相关活动的环境管理。 放射性物质污染建设用地土壤的环境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相关活动,包括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修复效果评估、后期管理等活动。 第四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行政区域内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及环境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防止未达到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用地进入用地程序。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建设项目的施工审批管理。

第五条土壤污染责任人负有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的义务。 土壤污染责任人无法认定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当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第六条因实施或者组织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相关活动所支出的费用,由土壤污染责任人承担。 土壤污染责任人变更的,由变更后承继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履行相关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义务并承担相关费用。 土壤污染责任人不明确或者存在争议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认定。 第七条从事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相关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 受委托从事前款活动的单位对其出具的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按照约定对风险管控、修复、后期管理等活动结果负责。 第八条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应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污染地块治理修复方案及修复效果评价技术审核要点

污染地块治理修复方案及修复效果评价技术审核要点

附件 污染地块治理修复方案及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审核要点 (试行) 第一部分场地环境调查和健康风险评估技术审核要点 一、形式要求 1. 送审报告应加盖场地责任单位和场地调查单位的公章。 2. 应附具从业人员责任页,明确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参与人员,从业单位应建立内部审核制度,明确报告的审核人,上述人员均需签字确认。 3. 报告需通过收集或制作的相关图件和图片包括: (1)地理位置图 (2)场地各历史时期的地形图 (3)平面布置图 (4)工艺流程图 (5)场地规划图 (6)采样布点图(初步调查、详细调查、多轮取样) (7)地下水流向图 (8)土壤钻孔柱状图 (9)地下水建井图 — 2 —

(10)污染范围图(详细调查) (11)超风险范围图(风险评估) (12)地质剖面图(详细调查) 4. 调查评估报告附件应包括: (1)人员访谈记录 (2)现场踏勘记录 (3)土壤现场采样照片 (4)地下水成井及采样照片 (5)建井洗井记录表 (6)采样工作量清单(应包括采样点位置、钻孔深度和坐标,各层采样点深度,检测指标,样品编号,按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分别列表) (7)现场土壤地下水采样记录及样品流转记录 (8)质量控制表 (9)检测报告(须加盖CMA、CNAS图章) (10)实验室资质证明材料 (11)场地土壤理化性质(风险评估) (12)暴露参数的取值及来源(风险评估) 二、技术要求 1. 初步调查监测方案,应明确监测范围、监测介质、监测项目以及监测点位布设等。 (1)监测范围 — 3 —

监测范围通常为前期环境调查初步确定的场地边界范围,如果前期场地环境调查认为场地内的污染物存在扩散到场地边界外的情况,监测范围还可扩展到场地周边的疑似受污染区域。 (2)监测介质 监测介质主要为场地土壤和地下水,根据场地具体情况还可能包括场地地表水和场地残余废弃物。 (3)监测项目 工业场地可选择的监测目标污染物有: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VOCs)、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总石油烃(TPH)、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氰化物、氟化物、农药等。实际环境调查过程中应根据场地具体情况进行分析确定监测因子,且场地历史如果涉及到多个不同工业行业类型,潜在特征污染物监测因子要叠加。 (4)土壤监测点位布设 通常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以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踏勘等获取的场地信息为基础,判断识别场地内可能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的区域(RECs点),将其作为场地关注污染物识别的监测地块,在疑似污染的区域分别设置监测点位。当无法在疑似污染区域,特别是罐槽、污染设施等底部采样时,可作适当偏移。在非疑似污染区域,可采用系统随机布点法,适量布设采样点,以防止污染识别过程中的遗漏。 整个场地监测点位数量最少要求不少于1600 m2布设1个监 — 4 —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材料提交清单、专家个人意见表

附件4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材料提交清单 项目名称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A类文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阶段材料 序号文件名收集情况是否上传系统备注1初步调查报告(含水文地质调查内容)*□有□无※□是□否 2初步调查报告公示信息□有□无※□是□否 3初步调查检测报告*□有□无※□是□否 4详细调查报告(含水文地质调查内容)*□有□无※□是□否 5详细调查报告公示信息□有□无※□是□否 6详细调查检测报告*□有□无※□是□否 7地块边界文件□有□无※□是□否 8地块边界图片□有□无※□是□否 9地块规划相关材料□有□无※□是□否 10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专家意见□有□无□是□否 B类文件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阶段材料 序号文件名收集情况是否上传系统备注 11风险评估报告*□有□无※□是□否 12风险评估报告公示信息□有□无※□是□否 13土壤污染状况风险评估报告评审专家意见□有□无□是□否

C类文件风险管控效果评估、修复效果评估阶段材料 序号文件名收集情况是否上传系统备注14风险管控方案*□有□无※□是□否 15风险管控设计方案□有□无□是□否 16风险管控施工方案□有□无□是□否 17风险管控竣工报告□有□无□是□否 18风险管控监理报告□有□无□是□否 19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有□无※□是□否 20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公示信息*□有□无※□是□否 21治理与修复工程方案*□有□无※□是□否 22治理与修复工程设计方案□有□无□是□否 23治理与修复工程施工方案□有□无□是□否 24治理与修复工程竣工报告□有□无□是□否 25治理与修复工程监理报告□有□无□是□否 26治理与修复效果评估报告*□有□无※□是□否 27治理与修复效果评估报告公示信息*□有□无※□是□否D类文件申报通用材料 2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 复治理效果评估评审申请表* □有□无□是□否 29申请人承诺书*□有□无□是□否 30报告出具单位承诺书*□有□无□是□否 注:1.标注有“*”号的必须提交纸质材料 2.标注有“※”号需上传“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 3.走到后一阶段的地块需连同前一段阶段资料一并提交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详细调查、修复(含风险管控)效果评估、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大纲

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编制大纲 2、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编制大纲 3、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大纲 4、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含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编制大纲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编制大纲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概况 1.1项目背景和来由 1.2编制目的和原则 1.3调查范围 1.4编制依据 1.5调查方法 1.6技术路线 2地块概况 2.1地块地理位置 2.2区域环境概况 2.3周边敏感目标 2.4地块现状和历史 2.5相邻地块现状和历史 2.6地块利用规划 3污染识别 3.1调查区域内污染源分布及环境影响分析 3.2调查区域周边污染源分布及环境影响分析 3.3现场踏勘与人员访谈 3.4地块前期监测资料 3.5地块概念模型 3.6污染识别结论 4布点与采样 4.1采样点设置 4.2样品采集 4.3样品保存与流转 4.4样品分析方案 4.5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5调查结果分析与评价 5.1筛选标准 5.2检测结果分析与评价 5.3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区域划定 6初步调查结论与建议 7附件(地块权属信息、现场踏勘照片、人员访谈记录表、现场记录照片、现场采样记录单、监测井建设记录、实验室检测报告(加盖CMA章)、质量控制结果、样品追踪监管记录等)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编制大纲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前言 2概述 2.1调查目的和原则 2.2调查范围 2.3调查依据 2.4调查方法 3地块概况 3.1区域环境状况 3.2敏感目标 3.3地块现状和历史 3.4相邻地块使用现状和历史 3.5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总结 4现场采样和实验室分析 4.1工作计划 4.2现场探测方法和程序 4.3采样方法和程序 4.4实验室分析 4.5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5结果和评价 5.1地块的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

2020年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申报指南-场地土壤污染成因与治理技术

附件2 “场地土壤污染成因与治理技术”重点专项 2020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按照《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要求,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及地方,制定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场地土壤污染成因与治理技术”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本专项结合《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目标和任务,紧紧围绕国家场地土壤污染防治的重大科技需求,重点支持场地土壤污染形成机制、监测预警、风险管控、治理修复、安全利用等技术、材料和装备创新研发与典型示范,形成土壤污染防控与修复系统解决技术方案与产业化模式,在典型区域开展规模化示范应用,实现环境、经济、社会等综合效益。 本专项要求以项目为单元组织申报,项目执行期3~4年。2020年拟安排6个研究方向,国拨经费总概算不超过2亿元。鼓励产学研用联合申报。对典型应用示范类项目,要充分发挥地方和市场作用,强化产学研用紧密结合,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2:1。用于典型应用示范类项目的中央财政资金不得超过该专项中央财政资金总额的30%。典型应用示范类项目鼓励在国家可持续发展议 —1—

程创新示范区、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等区域开展。同一指南方向下,原则上只支持1项,仅在申报项目评审结果相近,技术路线明显不同时,可同时支持2项,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结合过程管理开展中期评估,根据中期评估结果,再择优继续支持。所有项目均应整体申报,须覆盖全部考核指标。每个项目下设课题数不超过5个,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10家。 本专项2020年定向项目申报指南如下。 1.场地土壤污染调查监测与风险监管技术与设备 1.1生态环境保护与风险防控国家重大环境标准研制与应用示范 研究内容:以重大标准引领绿色发展、促进高质量发展、提升风险防范能力为目标,研究我国流域水生态标准制定技术并在长江、黄河流域应用。研究污水资源化利用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标准并在重点地区试用。研究区域臭氧空气质量标准限值修订及其重要前体物排放标准并在重点区域应用。研究体现区域污染特征及不同用途需求的土壤污染修复标准。研究构建涵盖陆域生态状况、生物多样性、生态服务功能和生物安全等要素的区域生态调查、保护与监管标准体系。研究提出重点行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与综合利用以及有毒有害污染物的风险防控标准体系。 考核指标:构建我国重点流域/区域生态环境标准体系;编制流域水生态评价技术指南,提出长江、黄河流域水生态评价标准草案,形成流域分区差异化排放管控技术指南草案;编制排水综—2—

土壤风险评估技术

1,对比场地评估技术 污染场地风险评估分为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和生态风险评估。污染场地健康风险评估是指 针对特定土地利用方式下的场地条件,评价场地上一种或多种污染物质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可能性的技术方法;污染场地生态风险评估是评价场地污染物对植物、动物和特定区域的生 态系统影响的可能性及影响大小。 污染场地健康风险评估考虑到多种污染物可能同时存在于场地不同的介质之中,如土壤、 空气、水、食物和尘埃等,通过分析与受体相关的多种暴露途径,实现对多介质的健康风险 评估;以可接受健康风险水平为出发点,提出保护人体健康的土壤修复目标值风险评估工作程序内容: “危害识别”、“暴露评估”、“毒性评估”、“风险表征”和“确定土壤修复目标值”五部分内容。 “暴露评估”就以下技术内容进行了规定: (1)典型用地方式下,土壤污染的暴露情景、主要暴露途径和敏感人群;(2)室内和室外空气中来自土壤(地下水)的污染物的浓度预测模型; (3)主要暴露途径的风险评估模型及模型参数的取值方法。 (4)人体暴露量的计算。 “毒性评估”部分规定了污染物的毒理性质参数取值、确定污染物理化性质参数取值和确定污染物的地下水环境标准值。 “风险表征”部分规定了污染物的致癌和非致癌风险计算方法、进行风险的空间表征、基于 致癌和非致癌风险的土壤修复限值的计算、不确定性分析等内容。 “确定土壤修复限值”部分则基于可接受的风险,计算关注污染物基于场地所有可能暴露途 径致癌风险的修复目标值和非致癌风险的修复目标值。 2, 从土壤污染现状与潜在风险的不同角度,采用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评估与生态风险评估相结合的方法对污染土壤进行评估,把传统的化学指标与生态毒理指标结合起来,更能够准确地衡量土壤的污染程度。 (1)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评估。土壤污染程度采用单项污染指数和内梅罗污染指数进行评价,根据《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中对土壤的等级划分,采用内梅罗污染指数划定污染等级。 (2)生态风险评估。目前,中国尚无测定土壤样品中重金属等污染物生态毒性的标准分析方法。 污染土壤的分级结合污染场地的再利用要求,提出将土壤的污染程度分为三个等级。 1级:土壤基本无污染或轻度污染,土壤不必处理可以利用(非农业用途) 。判别方法:急毒性与遗传毒性都在3级以下,同时污染物浓度达到轻度污染以下。 2级:土壤中度污染或轻度污染,需作适当处理或可选择性利用。判别方法:急毒性与遗传毒性都在2~3级之间,同时污染物浓度也在中度污染以下。 3级:土壤为重度污染,必须处理后方可利用。在未处理前,该污染场地应作为红线

天津市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工作方案

天津市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工 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和《天津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规范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工作,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用地土壤风险防控,加大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风险管控管理力度,实现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风险管控环境管理规范化,防范土壤环境风险。 二、工作目标 我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中未开展治理修复施工的地块,全部纳入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风险管控环境管理范围,落实以防止污染扩散为目的的风险管控措施。2020年12月底前,现有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100%落实制度控制措施,2021年12月底前,现有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中存在污染扩散趋势的地块全面启动工程控制相关工作。 三、责任分工

(一)制定管控规范。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天津市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技术指南(试行)》,规范指导全市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工作。 (二)划定管控区域。地块信息纳入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中建设用地风险管控与修复名录后三个月内,区生态环境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提出划定管控区域的建议,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同时书面通知土地使用权人、污染责任人开展制度控制。 (三)实施风险管控。 1.实施制度控制。土地使用权人、污染责任人接到区生态环境局书面通知后,1个月内向区生态环境局报备制度控制方案,3个月内落实制度控制措施。 2.实施动态监测。区生态环境局完成制度控制备案后1个月内负责组织开展地下水、环境空气等动态监测相关工作,并根据四个季度的动态监测结果分析判断是否存在污染扩散;若存在污染扩散,要书面通知土地使用权人、污染责任人开展工程控制。 3.实施工程控制。土地使用权人、污染责任人接到通知后3个月内向区生态环境局报备工程控制方案,6个月内落实工程控制措施。 四、任务安排

场地环境调查、风险评估与土壤修复XX与工作流程

场地环境调查、风险评估与土壤修复XX与工作流程 一、工作内容简介 (1)场地环境调查 场地环境调查指采用系统的调查方法,确定场地是否被污染及污 染程度和范围的过程。 《 * 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 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场地环境调查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阶段,原则上不进行现场采样分析。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场地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场地的环境状况可接受,调查活动可结束。 第二阶段:是以采样和分析为主的污染证实阶段,若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表明场地内或周围区域存在可能的污染源,如化工厂、农药厂、冶炼厂、加油站、化学品储罐、固体废物处理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或活动; 以及由于资料缺失等原因造成无法排除场地 内外存在污染源时,作为潜在污染场地进行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 确定污染物种类、浓度(程度)和空间分布。

根据初步采样分析结果,如果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国家和地方等相关标准以及清洁对照点浓度(有土壤环境背景的无机物),并且经过不确定性分析确认不需要进一步调查后,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工作可以结束,否则认为可能存在环境风险,须进行详细调查。标准中没有涉及到的污染物,可根据专业知识和经验综合判断。详细采样分析是在初步采样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采样和分析,确定场地污染程度和范围。 第三阶段:若需要进行风险评估或污染修复时,则要进行第三阶段场地环境调查。第三阶段以补充采样和测试为主,获得满足风险评估及土壤和地下水修复所需的参数。本阶段的调查工作可单独进行,也可在第二阶段调查过程中同时开展。 (2)场地环境调查 在场地环境调查的基础上,分析污染场地土壤和地下水中污染物对人群的主要暴露途径,评估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致癌风险或危害水平。 如计算得到的场地风险结果未超过可接受水平,则结束风险评估工作,如场地风险结果超过可接受水平,则计算土壤、地下水中关注污染物的风险控制值。 风险控制值是指根据标准规定的用地方式、暴露情景和可接受风险水平,采用标准确定的风险评估方法和场地调查获得相关数据,计算获得的土壤中污染物的含量限制和地下水中污染物的浓度限值。 (3)土壤修复

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方案

修复效果评估方案 参考《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25.5—2018)、《污染场地修复验收技术规范》(DB11/T 783—2011)的要求组织实施施工自检,具体内容如下。 1.1、工作流程 污染场地修复自检验收工作程序包括文件审核与现场勘察、确定验收对象和标准、采样布点方案制定、现场采样与实验室检测、修复效果评价、验收报告编制六步,工作程序流程详见下图: 图污染场地修复验收工作程序 1.2、工作内容与方法 1.2.1、文件审核 在验收工作开展之前,收集与场地环境污染和修复相关的资料,主要包括:①场地环境调查评估及修复方案相关文件:场地环境调查评估报告书及其备案意见、场地修复方案及其备案意见、其他相关资料。②场地修复工程资料:修复过程的原始记录、修复实施过程的记录文件、回填土运输记录、修复设施运行记录、二次污染物排放记录、修复工程竣工报告

等。③工程及环境监理文件:工程及环境监理记录和监理报告。④其它文件:环境管理组织机构、相关合同协议(如委托处理污染土壤的相关文件和合同)等。⑤相关图件:场地地理位置示意图、总平面布置图、修复范围图、污染修复工艺流程图、修复过程照片和影像记录等。修复效果评价(是否达验收标准、后期管理计划评估)。 1.2.2、现场勘察 现场勘察是验收的重要工作程序之一,污染场地修复验收现场勘察主要包括核定修复范围和识别现场遗留污染痕迹。①核定修复范围根据场地环境调查评估报告中的钉桩资料或地理坐标等,结合修复过程环境监理出具的相关报告,确定场地修复范围和深度,核实修复范围是否符合场地修复方案的要求。②识别现场遗留污染对场地表层土壤及侧面裸露土壤状况、遗留物品等进行观察和判断,可使用便携式测试仪器进行现场测试,辅以目视、嗅觉等方法,识别现场遗留污染痕迹。 1.2.3、确定验收对象和标准 污染场地修复验收的对象为污染修复场地,场地修复验收的监测项目为需要修复的污染因子,第一类用地区域9种需要修复,分别为重金属5种(砷、镉、铬、镍、铅)、农药2种(α-六六六、β-六六六)、卤代脂肪族化合物1种(1,2,3-三氯丙烷)和TPH(C10-C40)等;第二类地区域共2种污染物需要修复,分别为重金属1种(砷)、苯系物1种(苯)。 一、第一类用地修复目标值 场地第一类用地区域土壤修复目标值见下表。 表场地第一类用地区域土壤修复目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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