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为确保药品质量及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相关规定”等法律法规,经院委会研究决定,成立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具体成员如下:主任:杨小东

副主任:谭小东

成员:刘勇谭勇向利陈元勋舒云秀

周维建奉建向海光谭万顺黄定太

分工:杨小东分管药事委员会;谭小东负责规范化采购;周维建负责乡村医生基药实施、监管工作;舒云秀负责库房管理,并及时入库、出库,对药品不良反应进行监测和及时上报;谭勇负责上报药品采购计划,负责阳光积分上报;谭万顺同志负责中医饮片的审查、监管,确保饮片质量;黄定太负责药品帐目的核查,做到“财物”相符;向海光同志为药事监督员,负责监管全院药事工作,严禁腐败现象发生;其他成员协助做好基药的合理使用工作。

工作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管理医院药事方面的工作。

2. 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其实施细则,并组织制定本院相应的规章制度,经常检查《药品管理法》的执行情况,对违反事件要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3. 负责药库、药房库存药品监管,定期检查药库药房温、湿度登记等情况。

4. 根据“医院用药品目录”,检查审定各科用药计划,制订调整本院“基本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定期审定需要增加或淘汰的药品品种。

5. 认真落实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方案,要多家采购、提前采购并随时掌握市场变化,

实施和检查中标药品的使用情况。

6. 审查药品采购计划及实际执行情况,决定特殊紧缺药品分配使用方案。对单一品种使用量过大的情况进行分析和有效干预,杜绝大处方和不合理用药。

7. 定期组织检查各科药品使用、管理情况及药品质量。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生素阶梯用药制度》、《抗菌素分级使用指南》指导监督临床各科合理用药,分析药物不良反应,研究防止用药事故和药源性疾病的措施,确保安全有效用药。及时处理用药重大问题。

8. 定期组织检查各科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药品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反制度者,要严肃处理,并及时上报。

9. 加强用药管理。规范用药行为,严禁医务人员与医药代表接触、挂钩,坚决查处药品回扣的商业贿赂行为。

10. 药事管理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分析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药剂科为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常设机构,负责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11.药事委员会有义务和职责定期收集各临床科室基药使用情况,并及时征求医务人员的良好建议,不断扩大基药使用范围,更新基药品种,并及时将新的基药品种下发到各科室。《国家基本药物手册》各临床科室每科一册,并定期对各科有关《国家基本药物》、《中国国家处方集》等知识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12.对违纪违规行为严惩不怠。

2011-12-20 [此文档可自行编辑修改,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感谢您的支持,我们会努力把内容做得更好]

医院管理人员职责分工

医院管理人员职责分工 一、党总支委员会职责 党总支委员会是中国共产党在医院实施领导的政治核心,对业务领导起保证监督作用。我院党总支下设内科党支部、外科党支部、医技党支部和行政党支部四个支部,各党支部在党总支领导下,负责各个系统的党务工作。 (一)总支书记在医院起核心作用,有权与院长共同研究、协商处理医院重大问题。书记、院长既要分清职责,又要密切配合、互相支持。 (二)党总支领导医院的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抓好党的思想和组织建设,参与人事管理,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三)保证和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我院贯彻执行。 (四)做好全院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改革顺利进行,保证医院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党总支书记职责 (一)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党委工作。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遵守纪律,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负责组织拟订医院医德医风管理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六)加强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研究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

工作和职业道德建设等重大问题,改进医疗作风,促进医院精神文明建设。 (七)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教育,组织在职工中深入开展医德医风教育,严禁医务人员收受患者红包、采购人员索取药品“回扣”等行为。 (八)领导制订党总支工作计划,检查计划与决议的执行落实情况。负责向党总支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情况。 (九)经常与下属保持密切联系,协调党、政、工、团、妇的关系,支持他们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十)负责对以党总支名义签发的文件把关,以保证质量,审阅党内各种报告。 (十一)负责信访、医保、农合工作和党办、宣传科、医保科、药剂科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抓好药事委员会会议的召开,新药的论证审批、淘汰药品的审批、用药动态分析工作,按市卫生局要求抓好药品招标及药品采购工作。 (十三)负责做好院长查房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急需解决的问题。 (十四)完成院长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三、党总支纪检委员职责 (一)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监督检查全体党员坚持党性,认真执行“党章”、“准则”及上级党组织廉洁勤政的规定,不以权谋私,不以医谋私,严格按照党的原则办事。 (二)负责检查医院医德医风制度的执行情况,贯彻落实上级廉洁勤政制度,坚持政治学习制度,提高党委成员政治素质,率先垂范,做廉洁勤政的模范。 (三)负责对违纪党员的调查,提出初步意见,提交党委会议讨

药事管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药事管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机构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确定本机构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 三、审核本机构拟购入药品的品种、规格、剂型等,审核申报配制新制剂及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的申请。 四、建立新药引进评审制度,制定本机构新药引进规则,建立评审专家库组成评委,负责对新药引进的评审工作。 五、定期分析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组织专家评价本机构所用药物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 六、组织检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七、组织药学教育、培训和监督、指导本机构临床各科室合理用药。 药事管理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一、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指导本院科学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 二、药事管理委员会委员应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医院感染管理和医疗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3名。医院分管药学负责人任主任委员,药学部门负责人和医务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委员。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 三、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四、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主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部门对医院药事管理的要求。讨论和研究医院药事管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药品管理制度 一、药品管理要遵循合理使用、加速周转、保证供应的原则。 二、根据医疗活动需要,实行计划采购、计划供应的办法。 三、药品的外购入库和领用,必须健全入库验收和出库手续,必须将药品销售情况报送财务科进行核算。 四、合理划分药库和药房储备药品数量,药库为一至三个月,药房为一周至一个月,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药品零售价。 五、医院药品实行“金额管理、重点统计、实耗实销”的管理办法,正确核算药品的销售,定期盘点。 六、医院药品除特殊情况外,必须经医生处方使用。 七、药剂科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外借药品。 八、库管人员认真验收入库,发现运输等原因原包装破损药品,可由药库通知药品采购人员与进货单位联系调换,以降低报损率,减少浪费。 九、各药品使用部门发现药品有霉变、裂开、过期失效、损毁等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办理报损手续。责任部门应填写报损单。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

医院管理岗位职责

医院管理岗位职责 院长职责 一、在董事长领导下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全面领导医院的工作,包括医疗、经营、科研、人事、财务和总务等工作。 二、领导制订本院工作计划,按期布置、检查、总结工作。 三、负责组织、检查医疗护理工作,定期深入门诊、病房,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证不断地提高医疗质量。 四、教育员工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医德,改进医疗作风和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督促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五、根据医院人事制度,组织领导医院工作人员的任免、奖惩、调动及提升等工作。 六、加强对后勤工作的领导,审查物质供应计划,检查督促财务收入开支,审查预决算,关心职工生活。 七、及时研究处理人民群众对医院工作的意见。 八、因事外出或缺勤时,应指定一位副院长代行院长职务。 业务副院长职责 一、在院长领导下,分管全院的医疗、护理、医技等科室工作,制定业务发展规划,负 责全院的医疗安全工作。 二、督促检查各科室部门医疗制度、医疗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并及时 反馈,定期讲评。

三、深入科室,了解和检查诊断、治疗和护理情况,领导、组织危急重症病人的会诊、 抢救工作。 四、负责组织全院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学习、考核和业务指导工作。制订医务人员继续 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领导医疗业务统计、病案管理等工作,定期分析医疗指标,采取措施,不断提高医 疗护理质量。 六、组织检查全院的转诊、会诊、疫情报告及医院预防保健和卫生宣教、院内感染等工 作。 七、审定中西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等物品的采购计划,并督促落实执行。 八、对医疗事故及医疗纠纷进行调查,组织讨论,及时向院长提出处理意见,并做好善 后处理。 办公室主任职责 一、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秘书、行政管理工作。 二、安排各种行政会议,做好会议记录,负责医院的工作计划、总结及草拟有关文件。 三、负责领导行政文件的收发登记、转递传阅、立卷归档、保管、借阅等工作。 四、负责本室人员的政治学习。领导有关人员做好印鉴、打字、外勤、通讯联络、群众来访 来信处理、参观及接待等工作。 五、负责具体检查、督查全院行政规章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 六、负责院长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药事管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药事管理领导小组工作 职责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药事管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机构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确定本机构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 三、审核本机构拟购入药品的品种、规格、剂型等,审核申报配制新制剂及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的申请。 四、建立新药引进评审制度,制定本机构新药引进规则,建立评审专家库组成评委,负责对新药引进的评审工作。 五、定期分析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组织专家评价本机构所用药物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 六、组织检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七、组织药学教育、培训和监督、指导本机构临床各科室合理用药。 药事管理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一、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指导本院科学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 二、药事管理委员会委员应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医院感染管理和医疗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3名。医院分管药学负责人任主任委员,药学部门负责人和医务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委员。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 三、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四、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主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部门对医院药事管理的要求。讨论和研究医院药事管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药品管理制度 一、药品管理要遵循合理使用、加速周转、保证供应的原则。 二、根据医疗活动需要,实行计划采购、计划供应的办法。 三、药品的外购入库和领用,必须健全入库验收和出库手续,必须将药品销售情况报送财务科进行核算。 四、合理划分药库和药房储备药品数量,药库为一至三个月,药房为一周至一个月,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药品零售价。 五、医院药品实行“金额管理、重点统计、实耗实销”的管理办法,正确核算药品的销售,定期盘点。 六、医院药品除特殊情况外,必须经医生处方使用。 七、药剂科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外借药品。 八、库管人员认真验收入库,发现运输等原因原包装破损药品,可由药库通知药品采购人员与进货单位联系调换,以降低报损率,减少浪费。 九、各药品使用部门发现药品有霉变、裂开、过期失效、损毁等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办理报损手续。责任部门应填写报损单。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及原因。责任部门组长及科主任签名,上报分管院长及院长批准。药品会计当月办理报损后,计算药房药品报损单,在帐目上销帐。报损药品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监督销毁。 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疫苗的报损应按有关法规另行处理。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工作职责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工作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审核制定本院有关药事管理与药学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 制定本院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并实施动态管理。 3.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药按照有关临床诊疗指南、临床路径、药物临场应用指导原则和药品说明书等合理使用药物,对医师处方、用药医嘱的适应性进行审核,监测、评估本院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改进措施,推动临床合理用药。 4. 分析、评估用药风险和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并提供咨询与指导。 5. 建立新药遴选制度,审核新特药、临时购药,负责组织评价新老药物疗效与不良反应,提出淘汰品种意见。 6. 监查、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 7. 负责全院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知识教育培训,向公众宣传安全用药知识。 8. 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动态调整医生抗菌药物使用权限。 9. 定期编辑出版临床药讯,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10.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日常工作由药剂科负责。 医务科指定专人,负责与医院药物治疗相关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11. 药剂科负责药品管理、药学专业技术服务和药事管理工作,开展以病人为中心,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临床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提供药学专业技术服务。 12. 定期组织检查全院药品使用、管理、质量安全,重点检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使用和管理。 13. 及时调查本院医疗用药中的重大问题和药疗事故,提出解决办法。 14. 讨论和审定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并督促组织实施。

药事管理委员会小组及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委员会小组及工作制度 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是沟通医药联系,研究并审定医院有关药事工作的重大问题,指导和协调临床医疗合理用药,提供药事信息,兼有学术性和管理职能的组织。坚决贯彻执行国家“政法”和“药品管理法”及上级关于加强医药管理的有关决定。为了保证我院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用药安全,满足临床需要,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单位全体职工。具体如下 主任谢益组 副主任潘跃跃 成员郑泽华郑周东叶王祥朱齐望周健聪杨小军谢俊周淑梅谢仕义 二、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 l、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镎、法规制定医院有关,筠事管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确定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 3、审核医院拟购入申请的新药,审核申报配制新制剂及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的申请; 4、建立新药引进评审制度,制定医院新药引进规则,建立评审专家库,负责对新药引进的评审工作; 5、定期分析全院药物使用情况,组织专家评价本机构所用药物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 6、组织检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7、组织药学教学培训,监督、指导临床各科室合理、安全用药,特别是加强抗生素的应用管理。 三、药事管理委员会会议制度? l、原则上药事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召开1次例会。 2、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为会议召集者,药事管理委员会秘书受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委托可以集会议。 3、每次会议由秘书准备会议所需参考资料,并通知会议成员。 4、与会人员必须达到成员总数2/3以上才能进入议事和决策程序,如需投票决策应为实到成员人数的1/2以上方为有效。 5、会议内容由秘书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由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签发后实施。 四、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药剂科负责。 五、新药审批采购程序 l、新药是指取得国家有效批准文号,且在本院首次使用的药品。新药又分专科用药和多科用专科用药指主要由某一临床专业科室使用的药品;多科用药指多个临床专业科室共同使用的药品。 (1) 新药进药程序 临床科室提出申请,填写新药审批表,科主任签字,药剂科审核并收集整理新药的有关资料务科科长审核签字,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有关资料和现存药品品种等情况,对临床申请的新行评议。(说明:抗生素需要两个以上临床科室申请)

科药事管理制度

重症医学科药事管理制度 为保障科室药品安全,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临床用药原则,促进合理用药,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依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法律法规精神,经科科务会讨论,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药事管理组成员: 组长:科主任王永顺 副组长:护士长、日常工作负责人卢玉林 成员:……付朝江…陈名睿…肖 云 ….. …………………………………………………..。 合理用药管理负责人:付朝江 特殊药品管理负责人:(精麻高危毒性)卢玉林 急救药品管理负责人:余太丽李文芳 抗菌药物管理负责人:肖云 特定肿瘤治疗药物管理负责人:付朝江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员: 付朝江陈名睿 二、工作方式: 1、药事管理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讨论和决定科室药品管理和使用中的重要问题和管理制度。 2、督促和检查科室各诊疗组合理用药、各类药品管理、不良反应报告等情况。 3、定期检查科室药品质量管理与药物使用的安全管理情况。 4、指导、监督各专项负责人开展工作的情况。 三、工作职责 1、根据医院相关管理规定及制度,制定科室各项药事管理规范和合理用药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监督、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高危药品等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 3、负责科室急救药品、抗菌药物的使用管理。 4、负责科室药品不良反应上报告情况。 5、积极开展各类药品管理使用的培训,推进科室安全合理使用药品。科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药事管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药事管理领导小组工作 职责 文件编码(TTU-UITID-GGBKT-POIU-WUUI-0089)

药事管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机构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确定本机构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 三、审核本机构拟购入药品的品种、规格、剂型等,审核申报配制新制剂及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的申请。 四、建立新药引进评审制度,制定本机构新药引进规则,建立评审专家库组成评委,负责对新药引进的评审工作。 五、定期分析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组织专家评价本机构所用药物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 六、组织检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七、组织药学教育、培训和监督、指导本机构临床各科室合理用药。 药事管理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一、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指导本院科学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 二、药事管理委员会委员应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医院感染管理和医疗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3名。医院分管药学负责人任主任委员,药学部门负责人和医务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委员。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 三、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四、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主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部门对医院药事管理的要求。讨论和研究医院药事管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药品管理制度 一、药品管理要遵循合理使用、加速周转、保证供应的原则。 二、根据医疗活动需要,实行计划采购、计划供应的办法。 三、药品的外购入库和领用,必须健全入库验收和出库手续,必须将药品销售情况报送财务科进行核算。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并据此组织制订本院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同时负责监督实施。经常检查《药品管理法》的执行情况,对违反事件要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2、根据《国家基本药物》、《国家医疗保险用药》和《OTC 药品》等相关目录,结合各科用药申请,定期审定需要增加或淘汰的药品品种,及时研究、调整本院“基本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审定药品年度预算、决算及其执行情况;分析本院近期药品使用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研究本院药事管理方面其他工作,指导管理用药。 3、审定本院用药计划,即拟购入药品的品种、规格、剂型等;审查药品采购渠道,监督药品供应质量,决定特殊紧缺药品的分配使用方案。积极开展中西药物制剂的开发。 4、建立新药引进评审制度,制定医院新药引进规则,根据临床需要要求供方提供有效证照、药品价格单、GMP认证证书等,并填写登记表,经药事管理委员会评审同意后方能引进。 5、定期组织检查各科药品使用、管理情况,对本院所用药物尤其是新引进品种进行临床疗效与安全性评价,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 6、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检测报告制度,参与病例讨论、

检查病历、分析处方等工作。临床医师定期深入临床,指导监督临床各科合理用药,分析药物不良反应,研究防止用药事故和药源性疾病的措施,确保安全有效用药,评价药品疗效,淘汰疗效不明确的药品,并及时上报。 7、定期组织检查各科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特殊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检查病区药品管理消耗情况以及药剂科药剂质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法者,要严肃处理,并及时上报。 8、对医护、药剂人员用药合理性进行考核。及时研究处理药疗事故、严重用药差错及其他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 9、监督销毁过期失效、变质、淘汰药品和超过保存期的处方。 10、组织药学教育、培训和监督、指导本院临床各科室合理用药。

药事管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范本

药事管理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一、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指导本院科学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 二、药事管理委员会委员应由药学、临床医学和医疗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人员组成。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医院院长任组长,医务部门负责人任副组织。 三、领导小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四、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主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部门对医院药事管理的要求。讨论和研究医院药事管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药品管理制度 一、药品管理要遵循合理使用、加速周转、保证供应的原则。 二、根据医疗活动需要,实行计划采购、计划供应的办法。 三、药品的外购入库和领用,必须健全入库验收和出库手续,必须将药品销售情况报送财务科进行核算。 四、合理划分药库和药房储备药品数量。 五、医院药品实行“金额管理、重点统计、实耗实销”的管理办法,正确核算药品的销售,定期盘点。 六、医院药品除特殊情况外,必须经医生处方使用。 七、药剂科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外借药品。 八、库管人员认真验收入库,发现运输等原因原包装破损药品,可由药库通知药品采购人员与进货单位联系调换,以降低报损率,减少浪费。 九、各药品使用部门发现药品有霉变、裂开、过期失效、损毁等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办理报损手续。 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疫苗的报损应按有关法规另行处理。 十一、按照《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为保证病人用药安全,门诊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 1.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不退,按国家规定无偿收回; 2.需低温冷藏的药品不退; 3.使用过的、包装破损的、批号不符的、有污染的药品一概不予退换; 4.自取药起超过3天的药品不退; 5.传染病人用药,即使药品外观无破损,效期、储存条件符合要求,也不能退药。否则,极可能造成二次污染,危害他人健康。

医院经营管理岗位职责

医院经营管理岗位职责 医院经营管理岗位职责 一、院长职责/ @! K2 K$ T( M, Y# _9 f 1、在xx集团总医院领导和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指导下,全面领导医院工作,包括医疗、社区卫生服务、经营、后勤保障等。密切社会公共关系,保证医院生存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F$ h1 |- U$ a- L G5 a 2、根据政府或医院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和医疗市场的需求,制订医院的改革发展规划和战略目标,并组织实施。制定医院营销方案和经营策略,定期总结检查实施结果,维护社会、患者、员工利益,保证国有资产增值,保障医院的持续发展。 " }2 O- P6 E7 l) D' R3、根据医院发展和医疗市场的需要,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做好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制定综合绩效考核办法,完善激励机制,确定人才引进和培养目标,制定医院的业务开发、新技术引进和科研工作目标,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医疗服务和科研工作的发展。 3 j: U5 Q& B0 q5 [# T" O4、配合党支部加强医院文明建设和团队文化建设。树立“以病人和社区居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支持员工的个人职业发展规划,不断提升员工的职业化素质,不断提升医疗服务品质和工作业务质量。! o+ {# h$ r+ S5 Y' w$ ? 5、学习和运用现代管理思想和方法,加强医院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加强医院的法制建设。督促检查医政、医保等法规及医院规章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加强风险和质量管理工作,持续评估分析,制定有效措施,保证业务流程和服务流程质量,保证患者医疗安全,严防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 W, ^3 H* j7 E+ p5 f: h& [' r6、组织制定年度工作意见、安排、工作目标等并督察落实执行情况。检查监督医疗社区和经营保障部及经营科室、社区卫生站管理、经营工作情况。 4 v/ b* s8 H: O4 X r' ^二、医务院长职责 5 f- b( N" F* C; I* W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建立和完善科学有效的医院服务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常务医务院长主管医政、医疗业务全面工作。包括医疗卫生、社区卫生、药监、防疫等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医政法规、工作任务的落实、检查、考核。医务院长协助常务医务院长工作,分管社区卫生服务、计划免疫、慢病管理、病友协会、居民健康指导学校、健康宣教等工作。 % ~5 V s" u8 t5 a2、负责全院的医疗、护理、药事、功检、院感、质控、科研、教学培训、继续教育等管理工作。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落实和检查工作。 & _1 A8 S6 z; \( m3 Z: i# _3、修订并督促检查各项医疗制度、医护常规、技术操作规程、业务指南等工作和执行情况& l) f1 A- f* V- {- d2 v 4、深入医疗科室了解和检查业务和服务情况,定期组织业务查房,必要时领导重危病人的会诊、抢救工作,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2 [1 }" X5 h! L+ g: p$ v5、了解和分析医疗设备良好、报告数据准确、临床科研方法运用、医疗业务各项指标等情况,采取有效质控措施,保证医疗工作正常高效运行。) }0 | 3 ~7 S- f0 E! G+ e 6、全面掌握医务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提出使用、提高、培训、进修等意见和建议并指导实施和督促检查完成情况。: p" A& Z* f) ~. ?1 r& W( e0 k9 V 三、总会计师职责 2 J5 V& R8 F/ X) a% s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建立和完善全院的经济运营和行政后勤保障管理体系。主管全院的经营财务、医疗保险、医院计算机系统、医疗物价、安全保卫、后勤保障、计划生育、客户服务中心、献血的管理工作。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落实和检查工作。

药事管理工作岗位职责制度

药事管理工作岗位职责制度 一、处方制度 1?经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在执业地点的处方权,由本人申请,科主任同意,医务管理部门审核,主管院领导批准,登记备案后方可获得,并将本人签字或印模留样于药房。 2.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 精神药品处方资格。 3 ?药房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改后配发。凡处方不符合规定,药房有权拒绝调配。 4?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按照卫生部《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 5.医师应根据病情诊断开具处方,处方一般不得超过七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三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适当延长。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医师不得为本人及家属开处方。 6 ?处方内容至少应包括以下几项:医院全称,门诊或住院号,年、月、日,科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情诊断,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医师签字,配方人签字,检查发药人签字,药价。 7?处方一般用蓝色或蓝黑碳素墨水笔书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师必须在涂改处签字。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8. 药品及制剂名称采用通用名,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如医疗需要,必须超过剂量时,应由处方医师在剂量旁重加签字方可调配。 9. 处方上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字书写。药品用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U)计算,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 10. 一般处方保持一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两年,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三年。保存期满,经分管院长批准并登记后,予以销毁。 11. 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品的情况,药房有权拒绝调配,情节严重的应报告医务管理部门调查处理,必要时应报告分管院长甚至院长处理。 12. 药剂师(含药剂士,下同)对每一张处方均应审核,有权利也有责任监督医师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并给予用药指导。

药事管理委·员会下属各工作小组及职责资料整理

关于调整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各工作小组的通知 因人事变动,现将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各工作小组予以如下调整。 一、处方点评专家及工作小组 二、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小组 三、药品采购管理工作小组 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小组 五、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领导小组 六、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年月日 一、处方点评专家及工作小组 专家小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 1、负责对处方点评工作的具体业务指导 2、负责对处方点评工作的监督 3、负责处方点评工作的质量持续改进

工作小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 1、点评小组按照《处方点评工作表》开展门诊处方点评;病区用药医嘱的点评应当以患者住院病历为依据,实施综合点评。 2、对特定的药物或特定疾病的药物(如国家基本药物、血液制品、中药注射剂、肠外营养制剂、抗菌药物、辅助治疗药物、激素等临床使用及超说明书用药、肿瘤患者和围手术期用药等)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处方点评。点评工作应坚持科学、公正、务实的原则,应当及时通知医疗管理部门和药学部门,并通报临床科室和当事人。 3、医院药学部门应当会同医疗管理部门对处方点评结果进行审核,定期处方点评结果,通报不合理处方。 4、根据处方点评结果对医院在药事管理、处方管理和临床用药方面存在或潜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评价,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措施,提出质量改进建议,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二、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小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 1、质量管理工作小组依据《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 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科室药事质量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药剂科各部门以及各病区的药品质量管理及流程进行检查、反馈及分析总结。 2、落实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客观公正的评 价质量管理制度的实施状况,提高药品治疗管理水平。 3、督查各级药师在各自岗位的工作执行情况。 4、对药品治疗管理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实 现质量的持续改进。 三、药品采购管理工作小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 1、负责全院中西药品的采购工作。 2、规范、协调采购政策和行为,把握进货渠道的合法性。保证药品质量优质,价格合理。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和职责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和职责 一.药事管理暨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职责 (一)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审核制定本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三)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与实施,监测、评估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四)分析、评估用药风险和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提供咨询与指导。(五)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本机构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者供应企业。 (六)监督、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 (七)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知识教育培训;向公众宣传安全用药知识。 二、药事管理暨药物治四、医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与药物治疗相关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三、医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与药物治疗相关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二、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药事管理暨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医院主管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两名,由医务科及药学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和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等人员组成。(二)负责宣传教育、监督检查我院贯彻落实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审核制定我院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处方管理办法》、《国家处方集》、《药品采购供应质量管理规范》等制订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建立新药引进审批制度,制定新药遴选原则,组织对新药的评审论证工作。(四)建立由医师、临床药师和护士组成的临床治疗团队,开展临床合理用药工作。对我院临床诊断、预防和治疗疾病用药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合理用药原则,尊重患者对药品使用的知情权和隐私权。 (五)遵循有关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路径、临床诊疗指南和药品说明书等合理使用药物;建立临床用药监测、评价和超常预警制度,定期组织临床药师对医师处方、用药医嘱的适宜性进行点评与干预。点评结果及时通报反馈,发现问题及时沟通解决。 (六)依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制定我院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建立并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定期组织临床药师对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反馈通报和解决问题。

医院办公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院办工作人员职能 主任: 1、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行政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 2、负责起草全院行政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3、严格按照印鉴及介绍信管理制度,做好医院印鉴所介绍信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4、负责紧急事件汇报、处理; 5、医院负责院长的联系工作,卫生局负责主任的联系; 6、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干事:(人事) 1、负责医院社保缴费(五险)工作; 2、负责人事劳资工作、人员调动工作、员工退休工作;全院人员的初步考核、调资工作; 3、负责管理临聘工作人员档案建立管理工作; 4、医院党务工作; 5、行政总值班排班表; 6、医院联系院长; 7、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干事(内勤) 1、负责全院考勤管理工作,每月25日收集全院各科室考勤,根据考勤记录按有关规定兑现;

2、负责全院职工医保办理工作,按规定办理医保入保、退保有关事务; 3、行政事务(内勤): ①电话处理、登记、汇报、落实工作; ②来访接待; ③打印,复印; 4、医院联系院长,卫生局联系; 5、院领导交办其他临时性工作。 干事(外勤) 1、负责全院报纸杂志收发工作; 2、负责全院图书杂志登记、归档、借阅管理工作; 3、负责全院食堂饭卡管理,每月末结账、充值、补卡及日常相关事务; 4、行政事务(外勤): ①办理、验证全院有关证照; ②院内照相; 5、医院联系副院长,卫生局联系; 6、院领导交办其他临时性工作。 文秘 1、负责文秘工作,做好各类文件的收发、登记、归档工作; 2、负责医院行政文书的草拟、审核、印发、工作简报及每月工作动态; 3、行政事务: ①来电处理、登记、汇报、落实工作; ②来访接待;

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

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 一、宣传药事法律法规,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指导和监督全院合理用药和科学管理,确保用药安全。 三、审定本院用药计划。 四、制(修)定本院基本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 五、组织评价新老药物的临床疗效与不良反应,提出淘汰品种意见。 六、定期组织检查全院药品,重点检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贵重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七、及时研究解决本院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 八、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药剂科负责。 药剂科职责 一、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医院药剂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三、起草或修订医院药品管理制度,并指导、督促制度的执行。 四、负责首营企业和新增药品的审核。 五、根据本院医疗、科研需要,按照《基本用药目录》,决定购进药品品种及渠道。 六、负责药品质量的查询和药品质量事故或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报告。

七、指导和监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养护和调配等工作。 八、负责质量不合格药品的审核,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实施监督 九、负责收集、分析、报告新的药品不良反应情况。 十、开展本院药剂人员药学知识和相关法律的教育或培训,建立培训档案。 十一、指导、监督本院药剂人员的技术工作,保证药学技术业务工作质量。 药房药剂工作人员职责 一、在药剂科主任领导下,负责处方调配工作。 二、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时准确调配处方。对处方所列药物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三、认真审核处方,重点审查药品名称、用药剂量、用药方法、药物的配伍变化和合理用药。如有违反规定滥用药品, 有配伍禁忌、涂改及不合理用药的处方,药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情节严重者应报告医院领导及行政部门检查处理。 四、仔细核对处方,包括药名、规格、用法、用量、患者姓名、年龄等。

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机构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确定本院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 (三)审核本院拟购入药品的品种、规格、剂型等,审核申报配制新制剂及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的申请。 (四)建立新药引进评审制度,制定本院新药引进规则,建立评审专家库组成评委,负责对新药引进的评审工作。 (五)定期分析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组织专家评价本机构所用药物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 (六)组织检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七)组织药学教育、培训和监督、指导本院临床各科室合理用药。 二、药事管理委员会委员职责 (一)主任委员:负责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决定委员会全体会议和临时会议的召开。 (二)副主任委员:协助主任委员工作,并接受主任委员的安排。 (三)委员:参加委员会全体会议和临时会议,参与讨论和投票,并有责任督促执行医院药事委员会的决议。 (四)秘书:负责委员会的会议资料及场地准备,按照主任委员的安排通知开会时间,作会议记录及起草委员会各种决议和文件,负责医院上报资料的整理、归档和保存。 三、其他 (一)召开会议 药事管理委员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对全院的新药进行评审和遴选,提出淘汰品种,并及时处理临床用药

所出现的重大问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必要时经主任委员提议可提前或延期召开。有特殊情况,可由主任委员召集副主任委员及有关人员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讨论结果在下次全会通报。 (二)表决 药事管理委员会对各项重大事务的决定进行讨论时,参加人数不得少于会议应到成员的2/3,投票结果以超过到会人数半数以上为有效。 (三)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药剂科负责,委员会工作应有完整的记录和档案。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和职责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 员会工作制度和职责 Final approval draft on November 22, 2020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和职责一.药事管理暨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职责 (一)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审核制定本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三)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与实施,监测、评估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四)分析、评估用药风险和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提供咨询与指导。 (五)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本机构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者供应企业。 (六)监督、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 (七)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知识教育培训;向公众宣传安全用药知识。 二、药事管理暨药物治四、医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与药物治疗相关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三、医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与药物治疗相关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二、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药事管理暨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医院主管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两名,由医务科及药学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和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等人员组成。 (二)负责宣传教育、监督检查我院贯彻落实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审核制定我院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处方管理办法》、《国家处方集》、《药品采购供应质量管理规范》等制订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建立新药引进审批制度,制定新药遴选原则,组织对新药的评审论证工作。 (四)建立由医师、临床药师和护士组成的临床治疗团队,开展临床合理用药工作。对我院临床诊断、预防和治疗疾病用药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合理用药原则,尊重患者对药品使用的知情权和隐私权。 (五)遵循有关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路径、临床诊疗指南和药品说明书等合理使用药物;建立临床用药监测、评价和超常预警制度,定期

药事管理小组职责制度

药事管理小组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药品管理法》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药政法规和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医院成立药事管理,为规范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药事管理小组是医院药事管理和药品管理的监督权力机构,也是对医院药事各项重要问题做出专门决定的专业技术组织,日常工作由药房负责。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药事管理小组的职责 1、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审核制定医院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制定医院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3、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与实施,监测、评估临床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4、分析、评估用药风险和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提供咨询与指导。 5、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者供应企业等事宜。 6、监督、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 7、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知识教育培训;向公众宣传安全用药知识。 8、定期编辑出版临床药讯,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第四条药品质量管理小组:负责协助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对全院使用的药品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处理涉及药品质量、工作质量的严重事件。 第五条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负责协助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对全院用药中发生的不良反应,进行监测、登记、存档,按规定上报各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并及时处理、善后。 第六条合理用药督导小组:协助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对全院临床科室正确、合理使用药品进行指导,制定本院合理用药指导原则,运用药物经济学理论和方法监督、检查、分析本院药品使用动态,防止药物滥用和不合理使用。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

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与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1. 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委员会会议,研究医院药事管理的有关问题,必要时可邀请院内外有关专家参加。 2. 药事委员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总结和检查、安排下阶段工作,审核新药采购报表。遇特殊情况可由3名以上委员提议,主任委员同意召开临时会议。 3. 药事委员会会议应在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的情况下召开。 4. 药事委员会会议的决议应经参加会议的一半以上有投票权委员的同意方可通过、执行。 5. 药剂科是药事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落实药事委员会的决议。 6. 药剂科是药事委员会的常设机关,履行其药事管理职能,遇不能自行处理的事项,应及时向主任或副主任请示,或依据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 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指导本机构科学管理和合理用药。保证患者用药的安全、有效、经济,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1、认真贯切执行<<药品管理法>>。并向全院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药事委员会向医院负责,有责任向医院报告工作情况。 2、指导和监督临床合理用药,推广应用临床用药指南,确保用药安全、有效。 3、审定本院药品申购计划,有主任委员签字生效,由药学部门执行;根据本院医疗范围和专业设置,制定本院基本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 4、每年组织召开药品质量监督和药品不良反应监察研讨会各 1-2次,总结交流经验,学习、培训药品监督和药品不良反应监察的知识及技能,同时定期对临床进行合理用药检查,对不合理用药予以评价。 5、组织专业人员评价新老药品的临床疗效和不良反应,提出淘汰药品品种的建议。 6、定期组织检查全院药品质量,重点检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贵重药品、临床试验用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7、支持临床药学及新药临床研究工作,指导和协助医院制剂的开发和应用。 8、组织医院药学学术活动。 9、及时调查本院医疗用药中的重大问题和与药物使用相关的医疗事故,提出解决办法。 10、讨论和决定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工作计划,确定和调整药事管理委员会成员。 11、药剂科负责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药剂科办公室。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药事管理委员会,遇重大问题由主任委员决定,适时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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