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中药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中药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1.按照《湖南省毒性中药、成药及制剂管理规定》,认真做好毒性药品的管理,对此类药品必须有健全的药品出入帐目、实行“五专”管理。

2.领取毒性中药及制剂成品应清楚填写规格、数量、实发数、领用用途并签字。

3.配制、加工炮制此类中药由专人负责,严防与其他药品混杂。每次配制、加工炮制需经二人核对无误,并详细记录每次配制、加工炮制所用原材料和成品数,经手人要签字备查,所用工具、容器要处理干净,并且专用,严防浪费与污染。

4.毒性中药、成药及制剂的标签应有明显标记,并标明用法、用量,在标签显著位置用黑色标注“毒”的字样。

5.调配毒性药品处方时,必须认真负责、计量准确,核对后方可发出,对未注明“生用”的毒性中药必须采用炮炙品;处方一次有效,取药后处方保存2年。

6.定期检查,核对帐物是否相符,严防霉变、虫蛀等变质现象,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医疗用毒性药品(简称“毒性药品”)系指毒性剧烈,治疗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为了规范化管理毒性药品,保证医疗正常需要,根据《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管理制度。 一、毒性药品的品种范围 毒性中药品种:砒石(红砒、白砒)、砒霜、生川鸟、生马钱子、生甘遂、雄黄、生草乌、红娘虫、生白附子、生附子、水银、生巴豆、白降丹、生千金子、生半夏、斑蝥、青娘虫、洋金花、生天仙予、生南星、红粉、生藤黄、蟾酥、雪上一枝蒿、生狼毒、轻粉、闹阳花。 毒性西药品种:去乙酰毛花苷丙、阿托品(包括其盐类)、洋地黄毒苷、氢溴酸后马托品、三氧化二砷、毛果芸香碱(包括其盐类)、升汞、水杨酸毒扁豆碱、亚砷酸钾、氢溴酸东莨菪碱、士的宁(包括其盐类)。 二、毒性药品的使用管理 凡加工炮制毒性中药,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或省级药品监督管理主管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有关规定执行。药材符合药用要求的,方可供应、配方和用于制剂生产。制剂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在药检人员监督下准确投料,并建立完整的生产记录,保存5年备查。

医师开写毒性药品处方,只允许开制剂,不得开毒性药品原料药,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2日极量。 调配处方时,必须认真负责,计量准确,按医嘱注明要求,并由配方人员及具有药师以上技术职务的复核人员签名盖章后方可发出,对处方未注明“生用”的毒性中药,应当付炮制品;如发现处方有疑问时,须经原处方医生重新审定后再行调配。处方一次有效,处方应保存2年备查。 建立保管、验收、领发、核对等岗位操作规程。严防收假、发错或其他药品混杂。毒性药品管理必须专人、专柜、加锁保管,并建立登记帐,记明收、支、存情况。 进行月质控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中药炮制对药物毒性影响

式要求录入,药品目录中的中药饮片名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炮制规范中所载的药名录入。中医师将临床诊断和中药饮片处方直接录入计算机,药师打印电子处方配药,解决了字迹难以辨认的安全隐患,规范了中医师的处方书写,避免了人为因素造成差错。提高了划价的准确率和配药速度。2.2 “大药房、小药库”的管理模式:我院实施了介于传统药库药房管理模式与“零库存”管理模式之间的“大药房、小药库”的运行模式,既可减少中药饮片因长时间积压造成的变质问题,保证中药饮片的质量;又可备用少量库存量的中药饮片以应急,充分配合临床用药,保证中药饮片的供应。具体措施:①改建药房,扩大药房仓储面积;引进新型中药饮片调剂架,整洁、干燥,通风,切实做好防鼠、防潮、防霉等养护工作;采用色标管理,易混淆的中药品种或品名采用不一样颜色的包装,防止“串斗”现象发生。②毒性中药、贵重中药专人专管,设专柜加锁保管,专帐登记。③按规定,每月采购1次中药饮片。对于量大、使用频率高的品种,每月采购2次;对于量小、使用频率低的品种,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可1~2个季度采购1次。④库房对不合格的饮片拒不验收,质量不符合标准的不准上架配方。2.3 规范中药调剂操作:每天安排人员轮转,专门负责加药和清场;装斗前饮片要过筛挑拣,杭菊花要用手撕成丝状,药斗里的红花每天要喷点白酒,使其香味闻起来更浓。可预先捣碎的中药提前捣碎以备调配,如生石决明,生石膏等[3];去除一些采摘、洗晒、加工和炮制等过程中带入的杂质。先清理斗中的残渣,再加药;每日下班前,及时清除洒落在桌台上的碎渣、灰尘、泥土等。清扫地板,保持台上台下整洁有序。 2.4 严把审核关:严格执行2005版《处方管理办法》中“四查十对”的原则: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名,对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①审方:审核处方内容的完整性;临床诊断与方剂组成是否相符;是否存在“十八反”“十九畏”和妊娠禁忌;脚注是否正确;是否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使用剂量的规定等,如果超量,应及时与中医师沟通,若确实需要,中医师必须加签字,方可进行处方的调配。②复核:主要复核调配过程中差错率大的漏配、错配与多配等3种情况[4]。 2.5 提升中药调剂人员的素质:中药调剂是指根据医师处方将中药饮片配成供患者使用的调剂的过程,是一项负有法律责任的专业操作技能[5]。中药调剂人员只有全面提升专业业务素质,掌握中医理论基础和中药专业知识,才能避免在中药调剂中出现差错,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具体方案:引进高学历的中药学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中药学临床药师;上一级药师担负起下一级药师的教学实践工作,做好传帮带工作。 2.6 建立中药临床药学室:①将医院的常用中药饮片整理成册,每种药材附有简要说明,包括药名和主要鉴别特点等,使中药调剂人员能直观地掌握中药来源、药用部位、形态特征等。培养大家辨认中药的能力;②中药调剂人员下临床查房,收集、监测中药临床不良反应,参与中药方案的治疗;③定期开展院内中药学和中医治疗的讲座;放映国内名老中医、药学专家的讲座,丰富中药调剂人员的专业素质。 综上所述,为保证中药调剂的质量,提高中药疗效,我们分析我院目前中药调剂存在的问题,制定了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并给予了实施,以期推动我院中医事业稳步有序地发展。 参考文献 [1]贾公孚,谢惠民主编.药害临床防治大全[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第1版,2002:1872. [2]陈霞.中药调剂中存在问题的分析及管理方法探讨[J].中医药管理杂志,2011,19(12):1146. [3]李金生,付万敏.北京老中药店中药调剂特色[J].首都医药,2011,11(上):44. [4]程京艳.中药饮片调剂中复核的重要性[J].中国医院用药评价与分析,2011,11(1):79. [5]陆丽珠.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M].中国科技医药出版社,2007,7(1):1. 中药炮制对药物毒性的影响 张永慧* 关键词:中药炮制;药物毒性 中图分类号:R28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6-0979(2012)15-0076-02 传统中药炮制学在理论认识及操作方法上,目前还不能完全适应现在中医药学发展的步伐。科学的态度是运用现代药理学、植物化学等知识来发掘祖国医药学,并研究中药炮制对提高临床医学的机理及临床的治疗水平有一定的意义。中医中药是我国医学的瑰宝,是华夏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近年来西药不良反应的报道日益增多,“回归自然”,用中医中药治病成为更多患者的选择,中药以其独特的治疗效果,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但必须认识中药虽是天然药物,含有治疗有效成份的同时含有有毒成份,中药的毒性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毒性是指药物的偏性,即药物的寒、热、温、凉四性,所以俗话说“是药三分毒”。广义的毒性与药物治疗密切相关。中医认为,人体的疾病最终可以归结为“阴阳失调”,而中药就是利用其偏性,“损其有余,补其不足”,从而恢复人体的“阴阳平衡”,达到“阴平阳秘”的状态。狭义的毒性是指药物的毒副作用,即患者服用药物后产生的不良反应,包括急性毒性反应,亚急性毒性反应,长期毒性反应及特殊毒性反应等。 毒性成份是中药产生毒副作用的物质基础。中药毒性成分可以分为两种:一是毒性成分,就是有效成份,治疗作用就是通过毒性成分产生的。如川乌、草乌、雪上一支篙等含的乌头类双酯型生物碱、马钱子含的士的宁,巴豆含的巴豆油,这些都是毒性成份,又是有效成份。如将其去除则药效丧失,但如使用不当则会中毒。二是毒性成份不是有效成份,治疗作用与毒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赤峰学院附属医院(024000)2012年5月17日收稿性成份无关,一般将毒性成份去除,即可除去毒性副作用,如苍耳子含的苍耳子苷等,为其更好地发挥其疗效,必须经过炮灸,去其毒性或降低毒性,用于临床,才能更有效地治疗疾病。 传统的中药炮制方法因受历史条件所限,其炮制机理及有效成份尚不清楚,但用现代科学手段分析研究证实。传统的炮制方法大多有价值,并有一定的科学道理。如附子回阳救逆,散寒止痛之要药,已证实其强心作用。主要是因其含微量消旋去甲乌头硷,起镇痛作用的乌头硷,不仅没有强心作用,且对心脏有毒性,病人服用后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昏眼花、口舌及四肢发麻,续之瞳孔大散,视觉模糊,呼吸困难,手足抽筋,烦躁不安,心悸,血压下降,最后表现为呼吸,循环衰竭。附子经过水泡,浸、漂、煮等炮制过程,可使乌头硷分解并破坏,而消旋去甲乌头硷因耐热而仍保留,故熟附子有强心作用,而毒性则较生附子大为降低。附子的煎煮时间愈长,其强心作用愈强,毒性也愈低。又如生半夏使咽喉,口舌发麻,肿痛,经过白矾水炮制后,除去毒性成份,保留了良好的去痰作用,又如:大黄有泻下及抗菌等多种作用,有效成份各不相同,泻下作用主要是蒽甙,而抗菌主要是蒽甙元。大黄经酒蒸煮后为制大黄,部分蒽甙转变成蒽甙元,故泻下较缓和,而抗菌作用增强,因此,泻下用生大黄,抗菌用制大黄。但是传统炮制方法,也需有改进之处。如枣仁,过去有“多眠用生,不眠用炒”之说,但现代药理研究证明:生、炒品的镇静作用相似。有关远志的去心,历代医籍均有记载,但实验证实:带心的全远志不仅毒性及溶血作用较去心远志皮少百分之五十,且镇静作用也略强,祛痰作用亦基本一致,故认为远志没有必要去心。有关连翘去心, 6 7内蒙古中医药

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中宁县人民医院 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中药饮片管理,保证中药饮片质量和保障人们使用中药饮片有效,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三、适用范围:企业中药饮片的购进、储存、养护和销售 四、责任:购进部门、销售部门、仓储部门、质量管理部门对本制度负责 五、内容: 1、中药饮片的采购: (1)、应向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购入中药饮片。 (2)、所购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包装上除应有品名、生产企业、产地、生产日期外,实施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有批准文号。(3)、购进进口中药饮片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及《进口药材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4)、该炮制而未炮制的中药饮片不得购入。 2、中药饮片销售 (1)、中药配方营业员应思想集中,严格按处方要求核对品名、售药。 (2)、配方使用的中药饮片,必须是经过加工炮制的中药品种。

(3)、配方所用医疗用毒性中药饮片按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4)、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按不合格药品处理制度执行。严禁不合格药品上柜销售。 (5)、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 (6)、严格按配方、发药师规程操作。坚持一审方、二核价、三开票、四配方、五核对、六发药的程序。 (7)、严格执行物价政策,严禁串规、串级,按规定价格算方计价,发票项目填写全面,字迹清晰。 (8)、按方配制,称准分匀,总贴误差不大于2%,分贴误差不大于5%。处方配完后应先自行核对,无误后签字交复核员复核,严格复核无误后签字后可发给顾客。 (9)、应对先煎、后下、包煎、分煎、烊化、况服等特殊用法单包注明,并向顾客交待清楚,并主动耐心介绍服用方法。 (10)、配方营业员不得自带配方,对鉴别不清,有疑问的处方不配,并向顾客讲清楚情况。 (11)、每天配方前必须校对衡器,配方完毕整理营业场所,保持柜橱内外清洁,无杂物。 (12)中药饮片来料加工的场所、工具、人员符合有关卫生条件。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遵照国务院发88年第23号令《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的要求,为规范我院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和使用,保证医疗安全,制定制度如下: 1、按规定下列药品属于毒性药品:生附子、生川乌、生草乌、 生白附子、生半夏、生天南星、生马钱子、雪上一枝蒿、 生巴豆、生千金子、生甘遂、生狼毒、生藤黄、天仙子、 洋金花、闹羊花、砒石(红砒、白砒)、砒霜、雄黄、水银、红粉、轻粉、白降丹、斑蝥、蟾酥、青娘虫、红娘虫。 2、经培训取得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生同时拥有毒性药品处方权。 3、毒性药品的采购应根据临床实际需要严格按计划采购。 4、毒性药品的验收必须验至最小包装,并做好验收纪录,双人签字。 5、毒性药品的保管采用专人、专柜双人双锁管理并建专帐,出入库由专人申领、验收,做好交接并双签字。 6、为加强毒性药品的处方管理,毒性药品的处方采用红色处方,处方格式与麻醉药品处方一致,右上角标注“毒”字;具有毒

麻药处方权的医生可根据临床需要开具毒药处方;对患者自行购买毒性药品用于单、秘、验方的配制,须验明患者单位或街道办事处的证明信后方可开处方,并将证明信与处方一起交药房。

7、毒性药品实行处方限量,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两日极量。 8、调配毒性药品须凭有毒麻药处方权的医生签名的正式处方,调剂时要认真负责,剂量准确,双人复核、签字;所用调剂工具要及时清理干净。 9、毒性药品处方保存两年备查。 10、医疗用毒性药品因年久失效、虫蛀、发霉等质量问题需要报损时,毒性药品管理人员应提出书面申请,经药剂科及院相关领导审核后,采用适当的销毁方式对报损药品妥善处理(不流失、不污染环境),同时详细填写毒性药品销毁记录存档备查。 11、管理毒性药品的人员工作调动时须清点帐物,帐物相符方可调离。 .

毒性中药材管理制度

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目的加强对毒性中药材的监督管理,防止毒性中药材流入非法渠道,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1995年4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等四部委公布了28种毒性中药材品种制定本规定。 2.范围麻醉药品、毒性中药材特殊管理药品购进、储存、销售、运输全过程的管理,特殊药品安全管理。 3.特殊管理药品指麻醉药品、毒性中药材、中药饮片 3.1麻醉药品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的药品。包括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麻醉药及指定的其他易成瘾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及其制剂。 3.1.1麻醉药品品种:醋托啡、乙酰阿法甲基芬太尼、醋美沙朵、阿芬太尼、烯丙罗定、阿醋美沙朵、阿法美罗定、阿法美沙朵、阿法甲基芬太尼、阿法甲基硫代芬太尼、阿法罗定、阿尼利定、苄替啶、苄吗啡、倍醋美沙朵、倍他羟基芬太尼、倍他羟基-3-甲基芬太尼、倍他美罗定、倍他美沙朵、倍他罗定、贝齐米特、大麻与大麻树脂、氯尼他秦、古柯叶、可卡因*、可多克辛、罂粟秆浓缩物*、地索吗啡、右吗拉胺、地恩丙胺、二乙噻丁、地芬诺辛、二氢埃托啡*、双氢吗啡、地美沙朵、地美庚醇、二甲噻丁、吗苯丁酯、地芬诺酯*、地匹哌酮、羟蒂巴酚、芽子碱、乙甲噻丁、依托尼秦、埃托啡、依托利定、芬太尼*、呋替啶、海洛因、氢可酮、氢吗啡醇、氢吗啡酮、羟哌替啶、异美沙酮、凯托米酮、左美沙芬、左吗拉胺、左芬啡烷、左啡诺、美他佐辛、美沙酮*、美沙酮中间体、甲地索啡、甲二氢吗啡、3-甲基芬太尼、3-甲基硫代芬太尼、美托酮、吗拉胺中间体、吗哌利定、吗啡*、吗啡甲溴化物及其它五价氮吗啡衍生物、吗啡-N-氧化物、1-甲基-4-苯基-4-哌啶丙酸酯、麦罗啡、尼可吗啡、诺美沙朵、去甲左啡诺、去甲美沙酮、去甲吗啡、诺匹哌酮、阿片*、羟考酮*、羟吗啡酮、对氟芬太尼、1-苯乙基-4-苯基-4-哌啶乙酸酯、哌替啶*、哌替啶中间体A、哌替啶中间体B、哌替啶中间体C、苯吗庚酮、非那丙胺、非那佐辛、非诺啡烷、苯哌利定、匹米诺定、哌腈米特、罂粟壳*、普罗庚嗪、丙哌利定、消旋甲啡烷、消旋吗拉胺、消旋啡烷、瑞芬太尼*、舒芬太尼*、醋氢可酮、蒂巴因*、硫代芬太尼、替利定、三甲利定、醋氢可待因、布桂嗪*、可待因*、复方樟脑酊*、右丙氧芬*、双氢可待因*、乙基吗啡*、尼可待因、尼二氢可待因、去甲可待因、福尔可定*、丙吡兰、阿桔片、吗啡阿托品注射液(注:1.上述品种包括其可能存在的盐和单方制剂2.品种目录有*的麻醉药品为我国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管理药品的使用与管理规章制度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一、毒性药品系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 二、毒性药品分为西药、中药两大类。西药品种系指原料药,中药品种系指原药材和饮片,不含制剂。 三、药剂科供应和调配毒性药品,必须凭医生签名的正式处方,医生使用毒性药品的处方,应准确清楚地写明处方全部内容。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2日极量。 四、药剂人员对使用毒性药品的处方要加强核对,审查剂量,对不清楚的处方拒绝调配,严禁估计发药。 五、调配处方时,必须认真负责,计量准确,按医嘱注明要求,并由配方人员及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复核人员签名盖章后才可发出。处方一次有效,取药后处方保存2 年备查。 六、毒性药品必须专柜加锁,并由专人保管,严防混药。 七、建立专门的收支帐目,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出现问题时,必须迅速追查,并报主管部门。 八、相关部门必须建立健全保管、验收、领发、核对等制度,毒性药品的包装容器上必须印有规定的毒药标志。 九、需报损的毒性药品须经科主任、主管院长批准交上级主管部门集中销毁,销毁前要有记录,包括销毁日期、时间、地点、品名、数量、方法等,必要时拍照。

十、因配方错误造成损失或不良后果者,应迅速追查原因,及时上报主管部门,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刑事责任。 放射性药品管理制度 一、放射性药品系指用于临床诊断或者治疗的放射性元素制剂或其标记药物。 二、使用放射性药品必须配备与其医疗任务相适应的并经核医学技术培训的技术人员。非专业技术人员或未经培训、批准,不得从事放射性药品使用工作。 三、使用放射性药品,必须符合国家放射性同位素卫生防护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医院必须获得《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并按期申请审核换证。 五、使用单位必须对使用的放射性药品进行临床质量检验,收集不良反应等,并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六、放射性药品使用后的废物(包括病人排泄物),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置。 七、放射性药品存放地点必须根据其放射性剂量,置于相适应的防护装置内,以确保对人和环境无影响。 八、放射性药品的销毁,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理,使其放射性比度达到国家允许标准。

细胞毒性药品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细胞毒性药品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一、细胞毒性药物的定义 指在生物学方面具有危害性影响的药品,可通过皮肤接触或吸入等方式造成包括生殖系统、泌尿、肝肾系统的毒害,还有致畸或损害生育功能。这里主要指细胞毒药物。 二、细胞毒性药物的使用 (一)应严格按照NCCN指南(美国国家综合癌症网络)推荐的细胞毒性药物的用法用量合理应用。 (二)应高度重视、注意观察细胞毒性药物可能出现不良反应的情况。 (三)细胞毒性药物的配臵和使用需要由受过相关培训的人员,按照标准操作规程和相关规定配臵细胞毒性药物,配臵和使用时应有防护措施。 (四)配臵和使用人员应根据情况选用一定的防护措施。 (五)孕妇或疑已怀孕者,应避免处理细胞毒药物。 三、细胞毒性药物的贮存 (一)医院各药房细胞毒药物的存放应与药品储存要求相符,专柜集中存放并有明显标识,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药名和外包装相似药品应有标志区分。

(二)病房原则上不存放细胞毒性药物,现用现领。确实需要,亦专柜(专区)存放并有明显标识。 四、细胞毒性药物的应用流程 (一)主管医生对病人进行全面评估,决定病人的化疗治疗,并与病人或者委托人谈话后签署《化疗知情同意书》。 (二)由有资质的护士进行化疗操作,包括配制和使用。 (三)医护人员对化疗病人及家属做好宣教,包括个人卫生,食物和环境等方面的教育,以及病人如何做好自我保护工作。 (四)观察病情,有无恶心、呕吐等反应,如有出现,应做好处理和记录。 (五)对于化疗的病人的观察措施: 1、医护人员对化疗病人及家教做好宣教。 2、观察病情,有无恶心、呕吐等反应,如有出现,应做好处理和记录。 (六)细胞毒性药物外渗的处理 1、一旦发现细胞毒性药物外渗时,应立即停止输入,可保留针头接注射器,尽量回抽漏于皮下的外渗药物,然后拔除针头。 2、发生化疗药外渗后要及时通知主管医生及病房护士长。 3、用0.1%利多卡因局部封闭,既可以稀释外漏的药液和

中药毒性药品管理制度实用版

YF-ED-J2293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中药毒性药品管理制度实 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中药毒性药品管理制度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1.按照《湖南省毒性中药、成药及制剂管理规定》,认真做好毒性药品的管理,对此类药品必须有健全的药品出入帐目、实行“五专”管理。 2.领取毒性中药及制剂成品应清楚填写规格、数量、实发数、领用用途并签字。 3.配制、加工炮制此类中药由专人负责,严防与其他药品混杂。每次配制、加工炮制需经二人核对无误,并详细记录每次配制、加工炮制所用原材料和成品数,经手人要签字备查,所用工具、容器要处理干净,并且专用,

严防浪费与污染。 4.毒性中药、成药及制剂的标签应有明显标记,并标明用法、用量,在标签显著位置用黑色标注“毒”的字样。 5.调配毒性药品处方时,必须认真负责、计量准确,核对后方可发出,对未注明“生用”的毒性中药必须采用炮炙品;处方一次有效,取药后处方保存2年。 6.定期检查,核对帐物是否相符,严防霉变、虫蛀等变质现象,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1.范围: 对医院所有购入的毒性药品进行统一管理。 2.职责: 加强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防止中毒或死亡事故的发生。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毒性药品系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毒性药品分为西药、中药两大类。西药品种是指原料药和国家规定的制剂品种;中药品种是指原药材和中药饮片,不含制剂。 3.2 医疗用毒性药品到货后须经双人验收、核对,验收到最小包装单位。验收合格后,药品采购人员需在经营企业提供的购买记录及发票回执联上填写身份证号并签字。 3.3医疗用毒性药品存放区域应标识清楚、醒目,设置规定的提示牌提醒医、药、护人员注意,各毒性药品的储存容器上必须印有规定的毒药标志。 3.4毒性药品要实行专柜加锁并由专人管理,做到双人、双锁、专册记录。毒性药品必须指定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主管药师以上的调剂人员负责。严禁收假、发错,严禁与其它药品混杂。发现问题时必须迅速查明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3.5 药学部门调配毒性药品,必须凭执业医师签字的正式处方。医师开具毒性药品处方时,应准确清楚的写明处方全部内容。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2日极量。 3.6调配处方时必须认真负责量准确,按医嘱注明要求,并由配方人员及具有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复核人员签名盖章后方可发出。如发现处方有疑问时,须经原处方医生重新审定再签字后再行调配。处方1次有效,取药后处方保存二年备查。调配毒性药处方时,必须认真负责,调配完毕后核对处方准确无误,必须经另一位药师复核后,方可发出,并行签名。 3.7报损的毒性药品必须经药学部门负责人、主管院长批准,按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集中销毁并做好记录。 3.8因用药错误造成严重不良后果,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医务人员违规使用毒性药品,依据有关法律予以处罚。 3.9建立自查制度,并定期进行自查。药学部门对自查情况及时汇总分析。对于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对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药学部门负责人、主管院长及上级主管部门。 3.10管理人员交接班时,应在科主任监督下进行交接,严格核对品名、数量,应账物相符。发现问题及时追究。毒性药品必须具有责任必强,业务熟练的主管药师以上的药剂人员负责管理。 4.管理标准的实施与检查考核 4.1管理标准一经发布实施,应严格执行。每月进行检查一次。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规定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规 定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1、为加强院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保证正常医疗工作需要,防止中毒或死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2、医疗用毒性药品(以下简称毒性药品),系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导致人中毒和死亡的药品。卫生部把28种中药和11种西药列为医疗用毒性药品(名单见附件1)。 3、学部指定专人负责毒性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调配使用及管理工作,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合法药品经营单位购入。 4、毒性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5、在入库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毒性药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报院长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6、储存毒性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存放区域有专门标识。对进出专库(柜)的毒性药品建立专用账册,内容包括:日期、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 7、供应和调配毒性药品,必须凭医师签名的正式处方,每次处方剂量不超过二日极量。 8、调配处方时必须认真负责,计量准确,按医嘱注明要求,由配方人员及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复核人员签名盖章后方可发出。 9、对处方末注明“生用”的毒性中药,应当付炮制品。如发现处方有疑问时,须经原处方医师重新审定后再行调配。 10、毒性药品处方当日当次有效,取药后处方保存2年备查。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1988年12月27日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23号)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已经1988年11月15日国务院第二十五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总理李鹏 1988年12月27日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防止中毒或死亡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疗用毒性药品(以下简称毒性药品),系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 毒性药品的管理品种,由卫生部会同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定。 第三条毒性药品年度生产、收购、供应和配制计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医药管理部门根据医疗需要制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由医药管理部门下达给指定的毒性药品生产、收购、供应单位,并抄报卫生部、国家医药管理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生产单位不得擅自改变生产计划,自行销售。 第四条药厂必须由医药专业人员负责生产、配制和质量检验,井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严防与其他药品混杂。每次配料,必须经

之人以上复核无误,并详细记录每次生产所用原料和成品数,经手人要签字备查。所有工具、容器要处理干净,以防污染其他药品。标示量要准确无误,包装容器要有毒药标志。 第五条毒性药品的收购、经营,由各级医药管理部门指定的药品经营单位负责;配方用药由国营药店、医疗单位负责。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不得从事毒性药品的收购、经营和配方业务。 第六条收购、经营、加工、使用毒性药品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保管、验收、领发、核对等制度;严防收假、发错,严禁与其他药品混杂,做到划定仓间或仓位,专柜加锁并由专人保管。 毒性药品的包装容器上必须印有毒药标志,在运输毒性药品的过程中,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第七条凡加工炮制毒性中药,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的规定进行。药材符合药用要求的,方可供应、配方和用于中成药生产。 第八条生产毒性药品及其制剂,必须严格执行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在本单位药品检验人员的监督下准确投料,并建立完整的生产记录,保存五年备查。 在生产毒性药品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必须妥善处理,不得污染环境。 第九条医疗单位供应和调配毒性药品,凭医生签名的正式处方。国营药店供应和调配毒性药品,凭盖有医生所在的医疗单位公章的正式处方。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二日极量。 调配处方时,必须认真负责,计量准确,按医嘱注明要求,并由配方人员及具有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复核人员签名盖章后方可发出。对处方未注明“生用”的毒性中药,应当付炮制品。如发现处方有疑问时,须经原处方医生重新审定后再行调配。处方:次有效,取药后处方保存二年备查。 第十条科研和教学单位所需的毒性药品,必须持本单位的证明信,经单位所在地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供应部门方能发售。 群众自配民间单、秘、验方需用毒性中药,购买时要持有本单位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证明信,供应部门方可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1.医疗用毒性药品(以下简称毒性药品)是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 2.毒性药品分为西药、中药两大类。毒性药品的管理品种,由卫生部规定(见附件)。 3.根据《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保管、验收、领发、核对等制度,严防收假、发错,严禁与其他药品混杂。毒性药品应专柜加锁,专人保管,专账记录,做到账物相符。出现问题时,必须迅速追查,并报主管部门。 4.医师应当根据诊疗指南和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开具处方。 5.药剂科供应和调配医疗用毒性药品,必须凭医生签名的正式处方,医生使用医疗用毒性药品的处方,应准确清楚地写明处方全部内容。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2日极量。 6.药学人员对开具医疗用毒性药品的处方要加强核对,审查剂量,对不清楚的处方拒绝调配,严禁估计发药。 7.调配处方时,必须认真负责,计量准确,按医嘱注明要求,并由配方人员及具有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复核人员签名盖章后方可发出。对处方未注明“生用”的毒性中药,应当付炮制品。如发现处方有疑问时,须经原处方医生重新审定后再行调配。处方一次有效,取药后处方保存2年备查。

8.需报损的毒性药品须经科主任、分管院长批准交上级主管部门集中销毁,销毁前要有记录,包括销毁日期、时间、地点、品名、数量、方法等,必要时拍照。 9.对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情节严重、致人伤残或死亡,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附:毒性药品管理品种 1.毒性中药品种 砒石(红砒、白砒)砒霜水银生马前子生川乌生草乌生白附子生附子生半夏生南星生巴豆斑蝥青娘虫红娘虫生甘遂生狼毒生藤黄生千金子生天仙子闹阳花雪上一枝蒿红升丹白降丹蟾酥洋金花红粉轻粉雄黄 2.西药毒药品种 去乙酰毛花苷阿托品洋地黄毒苷氢溴酸后马托品三氧化二砷毛果芸香碱升汞水杨酸毒扁豆碱亚砷酸钾氢溴酸东莨菪碱士的年亚砷酸注射液、A型肉毒毒素及其制剂。 注:除亚砷酸注射液、A型肉毒毒素制剂以外的毒性药品西药品种是指原料药;中药品种是指原药材和饮片,不含制剂。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医疗物资设备库房管理制度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防止中毒或死亡事故发生,保证患者的用药安全,根据《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医疗用毒性药品是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毒性药品分为西药、中药两大类。西药品种系指原料药和国家规定的制剂品种;中药品种系指原药材和饮片,不含制剂。 二、医院采购医疗用毒性药品必须从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具有经营资质的供货单位进药。 三、医疗用毒性药品须专人管理,专柜加锁,存放处有标识,毒性药品应在温度、湿度等条件适宜的仓库妥善储存、保管。 四、医疗用毒性药品货到后须经双人验收、核对,验收到最小包装单位,验收合格后方能入库。 五、毒性药品的储存容器上必须印有规定的毒药标志。毒性药品必须专柜加锁,专人保管,避免混放。 六、医疗用毒性药品由药剂科统一供应和调配,必须凭医生签名的正式处方,医生使用毒性药品的处方,应准确清楚地写明处方全部内容。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2日极量。处方一次有效,取药后处方保存2 年备查。 七、药剂人员对使用毒性药品的处方要加强核对,审查剂量,对不清楚的处方拒绝调配,严禁估计发药。 八、建立专门的收支账目,定期盘点,做到账物相符。出现问题时,必须迅速追查,报相关主管部门。 九、需报损的毒性药品须经科主任、分管院长批准在上级主管部门监督下集中销毁,销毁要有记录,包括销毁日期、时间、地点、品名、数量、方法等,必要时拍照。 十、因配方错误造成不良后果者,应迅速追查原因,及时上报主管部门,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刑事责任。 十一、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页脚内容1

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金山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制度为积极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根据卫生部《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定期或不定期对全院医师、护师、药师进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相关知识培训。内容包括《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医保、新农合补助药品的实际应用方法。 二、做好本单位基本药物目录的遴选、采购、配送工作。中心临床应用的基本药物全部从新疆医疗机构药品管理采购平台的基药交易系统采购,由市卫生局统一指定配送企业负责配送,并做好基本药物的入库验收、在库养护。 三、按照国家相关基本药物价格政策,严格执行药物的零差率销售制度 四、鼓励临床医师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截止到2017年末,中心内所有经营的药品均为国家基本药物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增补药物品种。 五、临床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发挥规范临床用药行为的作用,为药物治疗的合理、安全、有效提供有效保障。 六、中心药事管理委员会和合理用药督导小组要加强对我中心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的监测与评价,定期(至少每月一次)抽调处方和医嘱,对基本药物的应用进行点评。对使用比例不达标的科室和严重不合理用药的医师进行通报批评,并由业务院长对医师和科主任进行诫勉谈话。

七、加强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监管。各临床医师和药房工作人员,要对基本药物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不良反应及时报告;要加强基本药物进货、验收、储存、调配等环节的监管,加强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保证基本药物质量和用药安全。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是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有效途径。全体医务人员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目标任务的实现。 (二)加强协调配合。要主动作为,自觉把各项配套措施及时落实到位,动态跟踪制度实施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建立各环节配套衔接、有效运转的合理机制,确保基本药物制度取得实效,人民群众得到实惠。 (三)强化监督评估。各科室要按职责认真做好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的培训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工作。要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制度,加强信息收集汇总培训指导,保证上报的监测评价数据科学准确。对在贯彻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违反政策规定的科室和人员,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强化政策宣传。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各类媒体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普及基本药物知识,转变不合理用药习惯,正确引导群众合理用药、科学用药、安全用药。 金山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毒性中药饮片按麻醉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管理守则

精心整理XXX医院毒性中药饮片、按麻醉 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管理制度 毒性中药饮片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和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使人中毒或死亡的中药材。按麻醉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为罂粟壳。为加强毒性中药饮片、按麻醉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的管理,防止中毒或死亡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执行。 2、采购毒性中药饮片必须从持有《毒性中药材的饮片定点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和具有经营毒性中药饮片资格的批发企业购进。 3、毒性中药饮片及按麻醉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应设专柜储存,并有明显标志,实行双人双锁保管,做到账物相符,且有良好的防盗设施。 4、毒性中药饮片及按麻醉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验收储存保管时,检查药品与采购计划单是否一致,其包装是否完好,封口是否严密,标签是否完整、清楚,包装上是否有明显的国家规定标志。并逐件称重,账物相符后,方可入库, 5、定期组织库保管员及有关人员学习关于毒性中药饮片的贮存、管理及人员操作防护知识。合格药品入库后,应按不同品种、不同规格、不同批号分类定置码放于洁净的药柜内,并做好库房及药房的温湿度观察和记录工作和定期养护工作。 XXX医院毒性中药饮片 名称、用法用量以及注意事项表 饮片名称用法用量注意事项 生川乌一般炮制后使用生品内服宜慎。不宜与半夏、

精心整理 天花粉、瓜蒌、贝母类、白蔹、 白芨同用生草乌一般炮制后使用一般不内服,其余同生川乌 雄黄0.05~0.1g,入丸 散用。外用适量, 熏涂患处 内服宜慎,不可内服;孕妇禁 用 生马钱子0.3~0.5g炮制后 入丸散用 不宜生用、多服久服,孕妇禁 用 雪上一枝蒿内服:妍末0.062~ 0.125g,或浸酒外 用 有剧毒未经炮制不宜内服,服 药期间禁食生冷、豆类及牛羊 肉 生半夏3~9g,外用适量, 磨汁涂或研末以酒 调敷患处 不宜与乌头类药材同用 生天南星外用适量,研末以 酒或醋调敷 孕妇慎用 [—

中药毒性药品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66310 中药毒性药品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中药毒性药品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按照《湖南省毒性中药、成药及制剂管理规定》,认真做好毒性药品的管理,对此类药品必须有健全的药品出入帐目、实行“五专”管理。 2.领取毒性中药及制剂成品应清楚填写规格、数量、实发数、领用用途并签字。 3.配制、加工炮制此类中药由专人负责,严防与其他药品混杂。每次配制、加工炮制需经二人核对无误,并详细记录每次配制、加工炮制所用原材料和成品数,经手人要签字备查,所用工具、容器要处理干净,并且专用,严防浪费与污染。 4.毒性中药、成药及制剂的标签应有明显标记,

-基本药物管理制度

基本药物管理制度 为积极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减轻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卫生部《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实施意见》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本院医师、护士、药师进行合理使用基 本药物相关知识的培训,内容包括《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及医保、新农合补助药品实际应用方法。 二、做好基本药物目录的遴选、采购、配送工作。医院临床应 用的基本药物应从河南省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平台采购,并做好基本药物的入库验收、在库养护。 三、加强基本药物购的价格管理。基本药物价格参照国家基 本药物有关规定。 四、及时公布我院的基本药物购进和供应信息,基本药物供 应目录及时下发各临床科室。 五、鼓励临床医师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基本药物是适应 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基本药物 配备使用的规定,全面配备基本药物,促进基本药物的优 先合理使用。使各科室基本药物比例达到河南省二级综合

性医院的要求。 六、加强我院临床用药管理,督促和监督其使用基本药物, 减轻患者药品费用负担。医院药事管理领导小组和合理用药监督小组要加强对本院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的监测与评价,定期(每月一次)抽查处方和医嘱对基本药物的应用进行点评。对使用比例不达标的科室和严重不合理用药的医师进行通报批评,并由业务院长对医师和科室主任进行诫勉谈话。 七、加强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监管 各临床医生和药房工作人员要对基本药物在应用过程中产生的不良反应及时报告。要加强基本药物进货、验收、储存、调配等环节的监管,加强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保证基本药物质量和用药安全。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是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有效途径。全体医务人员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目标任务的实现。 (二)加强协调配合。要主动作为,自觉把各项配套措施及时落实到位,动态跟踪制度实施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建立各环节配套衔接、有效运转的合理机制,确保基本药物制度取得实效,人民群众得到实惠。

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防止管理使用不当造成中毒或死亡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一、医疗用毒性药品(以下简称毒性药品),系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 二、毒性药品分为西药、中药两大类。西药品种系指原料药,中药品种系指原药材和饮片,不含制剂。 三、药剂科供应和调配毒性药品,必须凭医生签名的正式处方,医生使用毒性药品的处方,应准确清楚地写明处方全部内容。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2日极量。 四、药剂人员对使用毒性药品的处方要加强核对,审查剂量,对不清楚的处方拒绝调配,严禁估计发药。 五、调配处方时,必须认真负责,计量准确,按医嘱注明要求,并由配方人员及具有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复核人员签名盖章后方可发出。对处方未注明“生用”的毒性中药,应当付炮制品。如发现处方有疑问时,须经原处方医生重新审定后再行调配。处方1次有效,取药后处方保存二年备查。 六、毒性药品必须专柜加锁,并由专人保管,严防混药。 七、建立详细的账簿、日耗、日消,定期清点,做到帐物相符,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并向领导报告。 八、使用毒性药品的科室必须建立健全领取、验收、核对、保管等制度,严禁与其他药品混放,做到划定区间或区位,毒性药品的包装容器上必须印有规定的毒药标志。 九、需报损的毒性药品须经科主任、主管院长批准交上级主管部门集中销毁,销毁前要有记录,包括销毁日期、时间、地点、品名、数量、方法等,必要时拍照。 十、因配方错误造成损失或不良后果者,应迅速追查原因,及时上报主管部门,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刑事责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