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安全性评价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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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药物安全性评价概述药品: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一)新药研发程序

1、探索和筛选:应用常规的药理学方法检测化合物的药理学活性,超过活性标准即可认为有活性;通过早期毒性筛选尽量排除可能有问题的化合物,从而增加测试化合物的数量,减少实验动物的用量和扩大给药剂量的范围。

2、非临床研究:实施符合GLP标准的毒理学安全性评价、生物利用度评价及药代毒代动力学研究。

3、临床研究:Ⅰ期:证明人类对该药物的耐受性并确定其在人体体内的药物代谢动力学特性。Ⅱ期:确定药物的量效关系。Ⅲ期:临床药效学试验(全面、多中心、大量患者参与)Ⅰ期、Ⅱ期、Ⅲ期临床试验应符合GCP标准。

4、申请新药注册:《药品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5、新药上市:进行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并进行符合GCP标准的Ⅳ期临床试验

(二)安评的起源最早提出药物安全性评价是缘于20世纪全世界出现了许多严重的药物中毒事件。

1、磺胺酏剂事件(30年代,美国)a、1937年,美国一家公司的主任药师瓦特金斯(HaroldWotkins)为使小儿服用方便,用二甘醇代替酒精做溶媒,配制口服液体制剂,称为磺胺酏剂。b、未做动物实验,在美国田纳西州的马森吉尔药厂投产后,全部进入市场,用于治疗感染性疾病。c、到这一年的9~10月间,美国南方一些地方开始发现患肾功能衰竭的病人大量增加,共发现358名病人,死亡107人(其中大多数为儿童),成为上世纪影响最大的药害事件之一。

2、有机锡中毒事件(50年代,法国)a、烷基锡化合物可引起多起中毒。

b、1954年在法国用于治疗皮肤化脓很有效的Stallion药物,这种药物中含有

作为不纯物的10%三乙基锡碘化合物,有1000人服用这种药物,有约100人死亡。c、其中毒事件的原因物质就是三乙基锡。

3、“沙利度胺”反应停事件(60年代,德国)a、1957年10月,反应停正式投放市场,作为一种“没有任何副作用的抗妊娠反应药物”,成为“孕妇的理想选择”。b、1960年,有医生发现新生儿畸形的发生率与沙利度胺的销售量呈现一定的相关性,之后的毒理学研究显示,沙利度胺对灵长类动物有很强的致畸性。c、1961年11月,撤回联邦德国市场上所有反应停,不久其他国家也停止了反应停的销售,期间由于沙利度胺有万余名畸形胎儿出生。

4、氯碘喹啉事件(70年代,日本)a、氯碘喹啉是一种有机碘化合物,作为治疗阿米巴痢疾及预防旅行者腹泻的常备药,并认为本品极少被肠道吸收和毒性最小。b、日本于20世纪50年代后期出现一些“亚急性脊髓视神经病”患者,其症状表现为腹痛腹泻,继有双足麻木、刺痛、寒冷、无力,进而发展为瘫痪(约占5%)。c、1969年发展到顶峰,一个月竟有300例新病人发生。d、日本禁用此药后,"亚急性脊髓视神经病"发生率急剧降低。

5、我国也发现了许多药物中毒事件:野金针菇致白内障;双黄连注射液致死;清开灵注射液过敏;强痛定和二氢挨托啡的药物依赖;“龙胆泻肝丸”事件;和西药一样,中药的毒性也不可低估,同样引起了中药研发、生产和使用者的再度忧虑。因此,药品的安全性问题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用药者开始更多地留意“药理”、“毒理”等名词。如何确保药品的安全性,是新药研发者必须考虑的首要问题。

(三)安评的概念、研究内容药物安全性评价是通过动物试验和对人群的观察,阐明药物的毒性及潜在危害,以决定其能否进入市场或阐明安全使用条件,以最大限度地减小其危害作用,保护人类健康。

药物安全性评价的研究内容包括临床前安全性评价、临床安全性评价及上市后安全性再评价。

(四)临床前安全性评价的目的

1、支持人临床试验,指导各期临床试验的设计(受试人群的选择、给药剂量、给药方案、监测药物安全性和功效的指标选择)。

2、最大化药物开发的利益/风险比值。

3、发现任何潜在未知毒性及靶器官。

(五)动物实验结果到人类应用的局限性或不确定性

1、局限性人与实验动物对药物反应的敏感性不同。动物不能述说主观感觉的毒性效应(疼痛、疲乏、头晕、眼花、耳鸣等);动物实验能观察动物的体征,而不能发现动物的症状。

2、不确定性药物在高剂量的毒性反应和低剂量的毒性反应规律可能不一致。药物安全性评价中所用的实验动物数量有限,从少量的动物实验的结果向大量人群用药的外推,存在不确定性。受试对象健康指数不同,对药物反应的易感性不同。(实验动物均为实验室培育,选用成年健康动物,反应单一;而人群为不同人种、种族,包括老年体弱、患病个体,对药物反应的易感性存在差异)二、法规、规范、指导原则

(一)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一中药、天然药物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附件二

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附件三

生物制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附件四

药品补充申请注册事项及申报资料要求附件五

药品再注册申报资料项目

(二)规范:《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B19489-2004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及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办法、标准《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办法》《GB19423-2001哺乳类实验动物的遗传质量控制》实验动物饲料国家强制性标准实验动物环境与设施国家强制性标准实验动物微生物学检测国家强制性标准实验动物管理地方法规

(三)药物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中药、天然药物化学药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指导原则专栏)国内指导原则化学药物中药、天然药物生物制品国外参考指导原则

三、优良实验室工作规范

(一)GLP的概念、目的及意义GLP是英文Good Laboratory Practice的

缩写,中文直译为优良实验室操作, 或良好实验室规范或标准实验室规范。就实验室实验研究从计划、实验、监督、记录到实验报告等一系列管理而制定的法规性文件。目的:制定GLP的主要目的是严格控制药品安全性评价试验的各个环节,提高药品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即毒理学研究)的质量,确保实验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以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意义:推动GLP进程,可最大限度地避免人为因素产生的错误和误差,提高药品非临床研究的质量,确保人民用药安全。因此,安全性评价研究对于决定药品能否进入临床研究、预测其临床研究的风险程度和最终评价是否具有开发价值均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提高我省医药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保证黑龙江省医药工业的持续发展,必须从医药产品的源头上解决问题,在增强创新药物的研发能力上求发展。在创新药物的技术环节中,安全性评价为其共性技术,到目前为止,黑龙江省尚无一家通过国家GLP 认证的药物安全性评价中心,这已成为制约我省创新药物研究与开发的瓶颈。没有这个技术平台,进行创新药物的研发是很难实现的。

(二)主要任务①承担全省乃至全国或国外的药品、生物制品、医用高分子材料、医用辅料、化学品、食品、食品添加剂等安全性评价。②药物、毒物和代谢动力学研究。③新药的一般药理学研究。④新药的特殊毒性试验。⑤研究开发实验动物新品系。⑥繁育和生产清洁级、SPF级、无菌级等实验动物。安全性评价机构是新药研究的基础性问题,拥有能够达到GLP标准的新药安全评价机构,使具有新药研究基本能力的具体体现。目前我国有1702家药物非临床研究机构,其中300余家从事或拟从事药物安全性评价研究,但是,全国只有少数省市的相关单位或机构通过了国家GLP认证,这标志着上述少数省市在新药研究中将自成体系,已形成绝对优势。而我省虽然在药学、药效学及临床研究方面具有相当的能力,无论在人员、设备及基地等方面优势较为明显,但到目前为止,我省尚无一家通过国家GLP认证的药物安全性评价中心,因此,建立或组建能够达到国家GLP认证条件的“黑龙江省新药(中药)安全性评价中心”已刻不容缓。

(三)各国GLP的发展1972年,新西兰最早进行了GLP立法。1973年,丹麦提出《国家实验理事会法案》。1976年,美国开始试行GLP 。1975年FDA(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了美国二家最大的新药安全性评价实验室的资料,发现有很多问题。随后又对好几个实验室进行了检查,其问题相似。检查结果震

惊了国会和政府部门。1979年6月20日,美国起草的GLP正式生效。1980年,美国联邦环保局(EPA)发布了有关农药的GLP标准。1981年,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制定了GLP原则。在美国的带动下,世界上有20多个国家先后实施GLP。日本(1982年)、英国(1982年)、法国(1983年)、瑞典(1985)、西班牙(1985年)、意大利(1988年)、比利时(1988年)、荷兰(1986年)、韩国(1986年)以及加拿大、德国、澳大利亚及瑞士等。GLP逐渐成为了国际上通行的确保药品非临床安全性研究质量的规范。

(四)各国GLP管辖产品的范围美国:FDA:食品添加剂、色素添加剂、人用药物和兽药、人用医疗器械、生物制品和电子产品。E PA:有毒物质、杀虫剂。O ECD:化学品(工业化学品、药物、化妆品、食品添加剂、农药等)。英国:化学品瑞士:化学品瑞典:药品日本:药品、农药、动物用药品、食品添加剂(五)我国GLP的发展概况历史1985年以前,我国新药申报要求有毒理学实验资料。我国从1991年起开始起草GLP。1993年7月正式颁布了《新药(西药)临床前研究指导原则》。1993年12月11日,原国家科委发布了《药品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定(试行)》,于1994年1月1日生效。现状1998年6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1998年10月起重新修订GLP,并于1999年10月14日发布。1999年11月1日起施行了《药品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SFDA发布了《药品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检查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年11月2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宣布:为进一步推进药物非临床研究实施GLP,从源头上提高药物研究水平,保证药物研究质量,经研究决定,自xx年1月1日起,规定种类的新药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必须在经过《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简称GLP)认证、符合GLP要求的实验室进行,否则,其药品注册申请将不予受理。至此,在中国制药行业,一条从研发、生产到销售的药品安全链:GLP GMP死亡曲线的斜率虽然LD50是评价毒物急性致死毒性的重要参数。但它只能说明某种毒物引起受试动物半数死亡的剂量,不能反映毒物致死作用的中毒特征。当两种毒物LD50相等时,要正确评价两种毒物的致死毒性的中毒特征,就需利用剂量-死亡曲线的斜率。①

C、D的LD50相等,但剂量反应曲线斜率不同,在较低剂量水平时,C毒性大;在高剂量时,D毒性大。②B在LD50剂量水平时,毒性比D低,但降低剂量,B

物质毒性可能与D相近(交叉)。③A物质毒性最低。

3、急性毒性分级(acute toxicity classification)利用毒物LD50大小,把毒物划分为不同的级别,评价毒物的急性毒性的强弱,比较毒物的急性毒性的大小。但各国际组织及不同国家制订的分级标准却不统一,不同的化学物也应用不同的分级标准。第二节亚慢性和慢性毒性作用 ( Subchronic Toxicity and Chronic Toxicity )

一、亚慢性毒性作用

(一)概念亚慢性毒性(subchronic toxicity)是指实验动物或人连续较长期接触外源化学物所引起的中毒效应。所谓“较长期”是相对于急性、慢性毒性而言,并没有统一的、严格的时间界限,通常为1~6个月。

(二)试验的目的

1、研究受试物亚慢性毒性剂量-反应关系,确定未观察到有害作用的剂量(NOAEL)和观察到有害作用的最低剂量(LOAEL),提出安全限量参考值。

2、观察受试物亚慢性毒性效应谱、毒作用特点和毒作用靶器官。

3、观察受试物亚慢性毒性的可逆性。

4、为慢性毒性试验的剂量设计和观察指标选择提供依据。

5、为在其他试验(急性、亚急性、其他动物物种的亚慢性试验等)中发现的或未发现的毒作用提供新的信息,比较不同动物物种毒效应的差异,为受试物毒性机制研究和将研究结果外推到人提供依据。

(三)亚慢性毒性实验方法的要点

1、实验动物的选择(1)物种和品系考虑它对化学毒物的代谢过程、生理反应和生化特性基本上与人接近,而且在急性毒性试验中证明是对受试物敏感的物种和品系。一般要求选择两个动物种属。(2)性别、年龄和动物数性别:♂♀各半、特殊要求除外。大小:刚断乳之健康个体,大鼠6~8周,体重80~100g。同组动物体重相差不应超过平均体重的10%,组间体重不超过5%。数量:小动物20只/组;大动物6~8/组。(3)微生物学寄生虫等级和饲养环境清洁级及以上等级的大小鼠。屏蔽环境内进行试验。

2、染毒方式染毒途径的选择应尽量采用人群实际接触的途径和方式,并与预期进行慢性毒性试验的接触途径相一致。一般以经口、经呼吸道和经皮肤染毒三种途径多见。染毒频率(dosing frequency)一般每日一次,连续给予。如实验期为3个月或超过3个月,也可每周6次。

3、剂量选择和分组3个剂量组、1个对照组、必要时加溶剂对照组。高剂量组:明显的毒性,不发生死亡或少量动物的死亡(少于10%)中剂量组:轻微毒效应,约相当于LOAEL低剂量组:应无中毒反应,相当于NOAEL阴性对照:通常可根据两个数据来确定最高剂量,即以该化学物急性毒性的阈剂量(同一动物品系和同样的染毒途径)或以该化学物的1/20~1/5 LD50作为最高染毒剂量。组距:3~10倍,最低不小于2倍

4、观察指标**(1)一般性指标①外观体征、行为活动②动物体重表示体重变化的方式:

a、试验组与对照组动物体重绝对增长重量比较

b、体重增长率=(增重/原体重)100%

c、生长曲线③饲料消耗量食物利用率**,即动物每食入100g 饲料所增长的体重克数(g体重/100g饲料)。比较染毒组与对照组动物的食物利用率,有助于了解化学物的毒性效应。(2)实验室检查①血液学指标②血液生化检查③尿检查(3)系统尸解和病理学检查①脏器重量和脏器系数:脏器系数(脏/体比值)*:指某脏器湿重与单位体重的比值,通常是每100g体重中某脏器所占的质量,表示为脏器质量(g)/体重(100g)。②病理组织学检查(4)特异性指标特异性指标是指能反映毒物对机体毒作用本质的特征性指标,常与其毒作用机制有关。实际上特异性指标就是生物学标志。

二、慢性毒性作用

(一)概念慢性毒性(chronic toxicity)是指实验动物或人长期(甚至终生)反复接触毒物引起的毒性效应。“长期”,一般是指2年。对大鼠相当于终生染毒。对兔相当于生命期的36%,对狗为20%,对猴为13%。

(二)慢性毒性试验的目的

1、研究慢性毒性剂量-反应关系。确定长期接触化学物造成机体损害的阈剂量和最大无作用剂量(NOAEL),为制订人类接触的安全限量标准(MA

C、ADI)以及进行危险度评定提供毒理学依据。

2、观察慢性毒性效应谱、毒作用特点和毒作用靶器官。

3、观察慢性毒性作用的可逆性。

4、为毒性机制研究和将毒性结果外推到人提供依据。

(三)慢性毒性试验方法要点

1、实验动物的选择一般要求选用两个种属的实验动物,即啮齿类和非啮齿类。动物数量要明显多于亚慢性试验,如大鼠40~60只,狗8~10只。雌雄各半。应选择年龄较小的动物,一般选初断奶的大鼠或小鼠。

2、染毒途径与时限工业毒物:6个月或更长环境毒物:一年以上或2年如果慢性毒性试验与致癌试验结合进行,则实验动物染毒时间最好接近于动物的预期寿命,甚至终生染毒。

3、剂量及分组理想的剂量选择应能体现:①一种毒性物质的剂量反应关系;

②最大无作用水平(NOAEL);③最高剂量组能观察到某些毒作用所致变化。慢性毒性试验一般设3个染毒剂量组和1个对照组,必要时另设1个溶剂对照组。各染毒剂量组之间的剂量间距应当大一些,组间剂量差一般以5~10倍为宜,最

上市前药物临床安全性评价与风险评估(五)--临床试验安全性数据的总结与评价

发布日期20071130 栏目化药药物评价>>临床安全性和有效性评价 上市前药物临床安全性评价与风险评估(五)--临床试验安全性数据的总结与评标题 价 作者杨焕 部门 正文内容 审评五部杨焕 摘要:风险评估即患者获益与风险比最大化的管理思路应贯穿于药物 的整个生命周期。任何一个新药的风险评估都涉及到数量和质量两个 方面,数量是指安全性数据库的规模;质量是指临床试验设计、实施、 结果分析全过程的质量,在安全性方面具体是指对于药物不良反应报 告、归类、判断、分析总结的质量。本系列文章从技术评价角度,在 分析了解国内外药物不良反应监测的历史与发展的基础上,对上市前 安全性数据库的规模大小和如何保证安全性数据库的质量方面问题进 行了探讨,同时也参考和介绍了国外发达国家最新的风险评估和风险 控制理念,其目的是为临床试验的研究者和注册申请人提供参考和建 议。

关于临床试验中的安全性数据如何进行总结与评价,自上世纪90年代ICH就相继发布了药品注册的国际技术要求,如ICHE2/E3/E6/E9的内容;国内SFDA在2005年也相继发布了《化学药物临床试验报告的结构与内容技术指导原则》和《化学药物和生物制品临床试验的生物统计学技术指导原则》,建议同时参考相关内容。 一、安全性数据的总结和分析 一般原则上要求,只要使用过至少一次受试药物的受试者均应列入安全性分析集。对安全性数据的分析总结应在三个层面加以考虑。首先,必须确定受试者用药/暴露(exposure)的程度,指试验药物的剂量、用药时间,用药的受试者人数,来决定研究可在多大程度上可以评价安全性;其次,确认常见的不良反应、异常改变的实验室检查指标,通过合理的方法进行分类,以合适的统计方法再比较各组间的差异,通过各治疗组之间比较分析出那些可能影响不良反应/不良事件发生频率的因素,如时间依赖性、与剂量或浓度关系、人口学特征等;最后,通过分析因不良事件(不管是否与药物有关)而退出研究或已死亡的受试者进行分析,来确定严重不良事件和其他重度不良事件(指需要采取临床处理,如停药、减少剂量和其他治疗手段的不良事件)。 所有不良事件应明确与药物的因果关系。建议以图表的方式对出现的不良事件进行总结;对患者个体数据列表;对重点关注的不良事件进行详细地描述。受试药和对照药出现的不良事件均应报告。 1. 用药/暴露的程度

生物药物安全性评价

生物药物安全性评价 第一节生物类药物概述 一、生物类药物的概念和种类 ?生物类药物(biopharmaceutics或biopharmaceuticals)是利用生物体、生物组织或器官等成分,综合运用生物学、生物化学等学科的原理与方法制得的天然生物活性物质以及人工合成或半合成的天然物质类似物。 ?生物药物主要包括生化药物(biochemical drugs)生物技术药物 (bio-technology drugs)、和生物制品(biological products)等。 1、生化药物:一般是系指从动物、植物及微生物提取的,亦可用生物-化学半合成,或用现代生物技术制得的生命基本物质,如氨基酸、多肽、蛋白质、酶、辅酶、多糖、核苷酸、脂和生物胺等,以及其衍生物、降解物及大分子的结构修饰物等。 2、生物技术药物:是指生物来源的和使用生物工程技术制造的药物,包括多肽、蛋白质及其衍生物或由其组成的产品,如细胞因子、生长因子、单克隆抗体、重组DNA 蛋白疫苗及人组织提取的内源性蛋白等。 3、生物制品:是根据免疫学原理,用微生物(细菌、病毒、立克次氏体以及微生物的毒素等)、动物的血液、组织制成的,用以预防、治疗以及诊断人或动物传染病的一类药品。 包括: ★治疗用生物制品:抗体、DNA重组技术制品等。 ★预防用生物制品:疫苗。 ★诊断用生物制品:各种抗原抗体诊断液等。 (一)治疗用生物制品 1.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生物制品。 2.单克隆抗体。 3.基因治疗、体细胞治疗及其制品。 4.变态反应原制品。 5.由人的、动物的组织或者体液提取的,或者通过发酵制备的具有生物活性的多组份制品。

生物药物安全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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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药物安全性评价 第一节生物类药物概述 一、生物类药物的概念和种类 ?生物类药物(biopharmaceutics或biopharmaceuticals)是利用生物体、生物组织或器官等成分,综合运用生物学、生物化学等学科的原理 与方法制得的天然生物活性物质以及人工合成或半合成的天然物质类似 物。 ?生物药物主要包括生化药物(biochemical drugs)生物技术药物 (bio-technology drugs)、和生物制品(biologicalproducts)等。 1、生化药物:一般是系指从动物、植物及微生物提取的,亦可用生物-化学半合成,或用现代生物技术制得的生命基本物质,如氨基酸、多肽、蛋白质、酶、辅酶、多糖、核苷酸、脂和生物胺等,以及其衍生物、降解物及大分子的结构修饰物等。 2、生物技术药物:是指生物来源的和使用生物工程技术制造的药物,包括多肽、蛋白质及其衍生物或由其组成的产品,如细胞因子、生长因子、单克隆抗体、重组DNA蛋白疫苗及人组织提取的内源性蛋白等。 3、生物制品:是根据免疫学原理,用微生物(细菌、病毒、立克次氏体以及微生物的毒素等)、动物的血液、组织制成的,用以预防、治疗以及诊断人或动物传染病的一类药品。 包括: ★治疗用生物制品:抗体、DNA重组技术制品等。 ★预防用生物制品:疫苗。 ★诊断用生物制品:各种抗原抗体诊断液等。 (一)治疗用生物制品 1.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生物制品。 2.单克隆抗体。 3.基因治疗、体细胞治疗及其制品。 4.变态反应原制品。

生物药物安全性评价

生物药物安全性评价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生物药物安全性评价 第一节生物类药物概述 一、生物类药物的概念和种类 ?生物类药物(biopharmaceutics或biopharmaceuticals)是利用生物体、生物组织或器官等成分,综合运用生物学、生物化学等学科的原理与方法制得的天然生物活性物质以及人工合成或半合成的天然物质类似物。 ?生物药物主要包括生化药物(biochemical drugs)生物技术药物(bio- technology drugs)、和生物制品(biological products)等。 1、生化药物:一般是系指从动物、植物及微生物提取的,亦可用生物-化学半合成,或用现代生物技术制得的生命基本物质,如氨基酸、多肽、蛋白质、酶、辅酶、多糖、核苷酸、脂和生物胺等,以及其衍生物、降解物及大分子的结构修饰物等。 2、生物技术药物:是指生物来源的和使用生物工程技术制造的药物,包括多肽、蛋白质及其衍生物或由其组成的产品,如细胞因子、生长因子、单克隆抗体、重组DNA 蛋白疫苗及人组织提取的内源性蛋白等。 3、生物制品:是根据免疫学原理,用微生物(细菌、病毒、立克次氏体以及微生物的毒素等)、动物的血液、组织制成的,用以预防、治疗以及诊断人或动物传染病的一类药品。 包括: ★治疗用生物制品:抗体、DNA重组技术制品等。 ★预防用生物制品:疫苗。 ★诊断用生物制品:各种抗原抗体诊断液等。 (一)治疗用生物制品 1.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生物制品。 2.单克隆抗体。 3.基因治疗、体细胞治疗及其制品。 4.变态反应原制品。

药物安全性评价实验

安全性评价实验 实验材料及动物 受试物:五味消毒饮分散片 实验动物:清洁级昆明小鼠100只 急性毒性试验方法 取小鼠100 只,随机分为10 组,每组10 只,雌雄各半,禁食12 h 后分别称重。根据改进寇氏法设9个剂量组,由低到高的组间剂量比为0175 :1 ,第Ⅰ~Ⅸ组的给药剂量分别以28.88 ,38.51 , 51.34 , 68.46 , 91.28 , 121.70 , 162.27 , 216.36, 和288.48 g·kg- 1 ,以0.75 稀释等级系数,第Ⅰ~Ⅷ组用蒸馏水稀释成相等的容量2.4 mL 灌胃, Ⅸ组为五味解毒水煎剂原液2.4 mL 灌胃,第Ⅰ~Ⅸ组的药物配制浓度分别 0.24 ,0.32 ,0.43 ,0.57 ,0.76 ,1.01,1.35 ,1.80 ,2.40 g·mL- 10. 每次灌胃体积均为20 mL·kg- 1 ,每次间隔4 h ;第Ⅹ为对照组,灌服等量蒸馏水。每天观察记录动物的毒性反应及死亡情况,对死亡动物及时剖检、记录病理变化,连续观察7 d。根据各组小鼠死亡数,再计算LD50。 亚慢性毒性试验方法 动物分组处理取小鼠80只,随机分为4 组,每组20只,雌雄各半。Ⅰ、Ⅱ、Ⅲ组为药物的高、中、低剂量组,分别以LD50的四分之一,十分一,二十五分之一剂量灌胃,每次灌胃体积均为20 mL·kg - 1 ; Ⅳ组为对照组,每日定时灌胃等量蒸馏水。各组连续灌胃14 d ,停药后

再持续观察14 d。 观察指标临床表现每天观察小鼠的一般状况,每周测定体重变化情况,死亡小鼠及时剖检。 血常规变化于停药后第1天和第14 天,各组随机抽取10 只采血, EDTA 二钾盐抗凝,立即用AC·Tdiff2 型全自动血细胞计数分析仪测定红细胞数、白细胞总数、血小板数和血红蛋白含量。 血清生化值变化于停药后第1 天和14 天,每组随机抽取10 只采血,分离血清,用Vitalab Selecctra E自动生化分析仪测定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碱性磷酸酶、尿素氮、肌酐、总蛋白、白蛋白的含量。 病理学变化于停药后第1 天每组随机抽取3只,停药后第14 天对剩余所有小鼠剖检,采集心、肝、脾、肺、肾、胃和肠,固定,石蜡切片,HE 染色,显微镜下观察病理变化。 通过急性毒性实验,得出五味消毒饮分散片在相应的剂量中,未引起小鼠的死亡,可以认为五味消毒饮分散片在剂量范围内未引起毒性反应。 亚慢性毒性实验期间,观察各组小鼠生长发育是否良好,各种体征表现是否正常。五味消毒饮分散片提取物对动物体重、脏器重量、血液谷丙转氨酶(ALT)、谷草转氨酶(AST)、尿素氮(BUN)、肌醉(Cr)、血清白蛋白(Alb)和血糖(Glu)均有无显著影响。 长期毒性试验 受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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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安全性评价word 一、药物安全性评价概述药品: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一)新药研发程序 1、探索和筛选:应用常规的药理学方法检测化合物的药理学活性,超过活性标准即可认为有活性;通过早期毒性筛选尽量排除可能有问题的化合物,从而增加测试化合物的数量,减少实验动物的用量和扩大给药剂量的范围。 2、非临床研究:实施符合GLP标准的毒理学安全性评价、生物利用度评价及药代毒代动力学研究。 3、临床研究:Ⅰ期:证明人类对该药物的耐受性并确定其在人体体内的药物代谢动力学特性。Ⅱ期:确定药物的量效关系。Ⅲ期:临床药效学试验(全面、多中心、大量患者参与)Ⅰ期、Ⅱ期、Ⅲ期临床试验应符合GCP标准。 4、申请新药注册:《药品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5、新药上市:进行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并进行符合GCP标准的Ⅳ期临床试验 (二)安评的起源最早提出药物安全性评价是缘于20世纪全世界出现了许多严重的药物中毒事件。 1、磺胺酏剂事件(30年代,美国)a、1937年,美国一家公司的主任药师瓦特金斯(HaroldWotkins)为使小儿服用方便,用二甘醇代替酒精做溶媒,配制口服液体制剂,称为磺胺酏剂。b、未做动物实验,在美国田纳西州的马森吉尔药厂投产后,全部进入市场,用于治疗感染性疾病。c、到这一年的9~10月间,美国南方一些地方开始发现患肾功能衰竭的病人大量增加,共发现358名病人,死亡107人(其中大多数为儿童),成为上世纪影响最大的药害事件之一。 2、有机锡中毒事件(50年代,法国)a、烷基锡化合物可引起多起中毒。 b、1954年在法国用于治疗皮肤化脓很有效的Stallion药物,这种药物中含有

药物临床安全性评价报告

药物临床安全性评价报告撰写规范 2005年2月 美国FDA发布 2009年6月 药审中心组织翻译 诺华制药有限公司、赛诺菲安万特制药有限公司翻译 药审中心最终核准

目录 I. 引言 (1) II. 临床安全性审评的一般指南 (2) A. 引言 (2) B. 术语解释 (3) C. 安全性审评概述 (4) D. 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评价方法的差异 (5) E. 确定和收集安全性审评中的原始资料 (7) F. 在最开始的时候确定重大关注问题 (8) G. 稽查原始资料 (9) H. 个体病例审评/“药物相关性”的目的 (9) III. 对安全性审评报告内容的特殊指南 (11) 7.1 方法与结果 (111) 7.1.1 死亡 (13) 7.1.2 其它严重不良事件 (17) 7.1.3 退出研究和其它显著不良事件 (18) 7.1.3.1 退出的总特征 (19) 7.1.3.2 与退出有关的不良事件 (180) 7.1.3.3 其它显著不良事件 (219) 7.1.4 其它研究策略 (220) 7.1.5 常见不良事件 (203) 7.1.5.1 申请人在开发方案中引出(Eliciting)不良事件的方法 (203) 7.1.5.2 确定合适的不良事件分类和优选术语 (213) 7.1.5.3 常见不良事件的发生率 – 对不同数据库的评估 (235) 7.1.5.4 常见不良事件表 (247) 7.1.5.5 鉴定常见和药物有关不良事件 (257) 7.1.5.6 补充分析和探索性研究 (258) 7.1.6 不常见不良事件 (269)

7.1.7 实验室检查结果 (30) 7.1.7.1 开发项目中的实验室检查概述 (30) 7.1.7.2 选择有关研究/分析法以进行实验室检测值的药物对照比较 (31) 7.1.7.3 实验室数据的标准分析和探索性研究 (32) 7.1.7.3.1 对集中趋势测量的重点分析 (329) 7.1.7.3.2 对异常值或从正常值向异常值变化的数值的重点分析 (329) 7.1.7.3.3 显著异常值和因实验室异常而退出 (33) 7.1.7.4 补充分析和探索性研究 (34) 7.1.7.5 特殊评估项目:肝毒性、QTc、其它 (34) 7.1.8 生命体征 (35) 7.1.8.1 开发项目中生命体征检查的范围 (35) 7.1.8.2 用于整体药物对照比较的研究和分析方法选择 (35) 7.1.8.3 生命体征数据的标准分析和探索性研究 (35) 7.1.8.3.1 对集中趋势测量的重点分析 (35) 7.1.8.3.2 对异常值或从正常值向异常值变化的数值的重点分析 (35) 7.1.8.3.3 显著异常值和因生命体征异常而退出 (35) 7.1.8.4 补充分析和探索性研究 (35) 7.1.9 心电图(ECGs) (35) 7.1.9.1 开发项目中ECG检查的范围,包括对临床前结果的简要综述 (36) 7.1.9.2 用于整体药物对照比较的研究和分析方法选择 (36) 7.1.9.3 ECG数据的标准分析和探索性研究 (36) 7.1.9.3.1 对集中趋势测量的重点分析 (36) 7.1.9.3.2 对异常值或从正常值向异常值变化的数值的重点分析 (36) 7.1.9.3.3 显著异常值和因ECG异常而退出 (36) 7.1.9.4 补充分析与探索性研究 (36) 7.1.10 免疫原性 (36) 7.1.11 人类致癌性 (37) 7.1.12 特殊安全性研究 (37) 7.1.13 戒断现象/滥用可能性 (38)

药物安全性评价习题

1、急性毒性试验目的及意义? (1)阐明药物毒性作用及强度、计算相对毒性参数; (2)了解毒性靶器官; (3)为长毒、特殊毒性试验剂量设计提供依据; (4)为Ⅰ期临床试验起始剂量选择提供参考; (5)为临床毒副反应监护提供参考; 2、皮肤给药毒性评价包括哪些主要试验项目? 答:皮肤给药毒性评价包括如下试验项目 (1)急性毒性试验 (2)长期毒性试验 (3)皮肤刺激性试验 (4)过敏试验 (5)光敏试验等。 3、安全性药理试验包括哪些内容? (1)核心组合实验:中枢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2)追加和/或补充的安全药理实验:

4、长期毒性试验中,给药剂量的设置应遵循什么样的原则? (1)一般情况下,至少应设置3个剂量组和溶媒或赋形剂对照组,必要时还需设立空白对照组。(2)低剂量组原则上应高于动物药效学试验的等效剂量或预期的临床治疗剂量的等效剂量。(3)高剂量组原则上应使动物产生明显的毒性反应,甚至可引起少量动物死亡。(4)在高、低剂量之间至少再设置一个中剂量组。 二、论述题 1、结合自己的专业,阐述药物安全性评价在药物研究中的重要性及意义。 (1)GLP的概念:良好实验室规范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2)与药品安全性评价有关的研究:单次给药的毒性试验、反复给药的毒性试验、生殖毒性试验、遗传毒性试验、免疫原性试验 局部毒性试验、毒代动力学试验、致癌试验、依赖性试验、安全药理试验等等。 (3)重要性:新药评价的核心 (4)意义:结合自己的专业阐述

2、试述3R原则及其在药物安全性评价工作中的应用 3R原则 (1)“减少”,是指尽量减少实验动物的使用 (2)“优化”是指改善饲养和实验过程,减少动物痛苦。 (3)“替代”,即倡导用低等实验动物替代高等动物,用有机材料替代实验动物。 安评试验中实施动物保护的基本原则:尽可能减少动物试验,对必须进行的动物试验要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制;对计划中的动物试验必须科学安排,使用最少的实验动物,获取最多的数据;有可能用替代方法就必须应用替代方法。 安评中动物试验的替代方法应用举例:(每举一例) (1)经典急性毒性试验LD50,改用固定剂量法、上下法、近似致死剂量法、限量试验等。优点:不以动物死亡为终点,减少动物使用数目。 (2)体外细胞毒性数据预测体内急性毒性(细胞毒理学) (3)QSAR模型,通过化合物构效关系预测体内急性毒性 (4)检测疫苗等生物制剂的替代方法:通过应用一些敏感的血清学试验,检测这些保护性抗原或抗体的效果,就可对疫苗的保护性进行估价,这样就可能减少所用的实验动物。

药品一致性评价

SFDA对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给出了明确的时间表 当中国医药市场快速成为世界第二大市场的时候,我国的药物研发的水准却一直无法与之相匹配,这不仅表现在我国能够被国际认可的创新药物极度匮乏,更为严重的是,就连我们在仿制人家的原研药物的时候,也远没有在临床疗效和安全性上做到真正意义的等效。 叫响“做制药大国,还要做制药强国”这句口号是一个积极的信号,但这不单单要在新药上有所建树,更要先在研发创新药物的思路以及提高仿制药的质量上取得突破。 《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今年2月13日公布,这是我国第一个关于药品安全的独立规划。按照规划,到“十二五”末,药品标准和药品质量大幅提高,药品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药品安全保障能力整体接近国际先进水平,药品安全水平和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满意度显著提升。 规划首次明确提出,全面提高仿制药质量:对2007年修订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施行前批准的仿制药,分期分批与被仿制药进行质量一致性评价,其中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临床常用的仿制药在2015年前完成,未通过质量一致性评价的不予再注册,注销其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按《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将其生产的仿制药与被仿制药进行全面对比研究,作为申报再注册的依据, 为何要对仿制药进行一致性评价 中国有句谚语作了生动而精辟的回答:“话传三遍假成真,药方抄三遍吃死人。” 对仿制药进行一致性评价,通俗地讲,就是拿仿制药与被仿制药进行比对与评价。这与“抄方”比对“原方”的道理是相通的,但其科学含量更高,方法更复杂,工作更艰巨。 现今的质量标准在某些关键指标上的拟定仍较为宽泛,甚至有时出发点是为了让产品合格。比如固体制剂质量标准中,“含量”这一指标没有任何“技术含量”,因此有20%的范围供发挥。上海食品药品检验所的谢沐风老师说,从他多年的从业经验来看,几乎没有该项不合格的样品。 再如,我国药典拟定的“重量差异”项检查仅有精密度要求,而无准确度要

药品安全性与再评价

2008-10-20 广东药学院药品不良反应研究室 附属第一医院药学部 1 ?药品再评价的概念?药品再评价的意义 ? 企业在药品再评价中的责任?药品再评价的方法 ?药品再评价项目的启动 2008-10-20 广东药学院药品不良反应研究室 附属第一医院药学部 3 ?药品再评价的内容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 2008-10-20 广东药学院药品不良反应研究室 附属第一医院药学部 5 ?经济:以尽可能低的医药费用支出,取得尽可能高的治疗效果。强调的是临床治疗效果与费用的比较关系。 ?并不单指用药费用的高低。

2008-10-20 广东药学院药品不良反应研究室 附属第一医院药学部 7 (一)上市前 药物评价的局限性使然 ?上市前药物评价的局限性,使药品的安全性问题不可能充分暴露。 2008-10-20 广东药学院药品不良反应研究室 附属第一医院药学部 9 ?上市前药物评价的局限 性: 目的:Too simplicity 范围:Too narrow 人数:Too small 年龄:Too middle 时间:Too short 2008-10-20 广东药学院药品不良反应研究室 附属第一医院药学部 11 各期临床观察目的Ⅰ ?Ⅰ期临床试验:耐受性与药动学

2008-10-20 广东药学院药品不良反应研究室 附属第一医院药学部 13 各期临床观察目的 Ⅲ ?Ⅲ期临床试验:治疗作用确证阶段:进一步验证药物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评价利益与风险关系,最终为药物注册申请的审查提供充分的依据。 2008-10-20 广东药学院药品不良反应研究室 附属第一医院药学部 15 2. 使用范围太窄: I 期:健康受试者; II 期、III 期:不以小儿、孕妇、哺乳期妇女、老人及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为受试对象; 2008-10-20 广东药学院药品不良反应研究室 附属第一医院药学部 17 3. 人数太少 上市前研究的样本数:I 期:20至30例,II 期:100例,III 期:300例;

药品安全性评价检验工作规范2020

附件6 药品安全性评价检验工作规范 第一章依据、术语与适用范围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药品安全评价相关检验检测工作,依据《药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与检验规范》、《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国家标准,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中药品安全评价特指为了评价药品安全性,在实验室条件下用实验系统进行的非临床安全性评价试验。药品安全评价是为了评价药品安全性,在实验室条件下用实验系统进行的试验,包括安全药理学试验、单次给药毒性试验、重复给药毒性试验、生殖毒性试验、遗传毒性试验、致癌性试验、局部毒性试验、免疫原性试验、依赖性试验、毒代动力学试验以及与评价药品安全性有关的其他试验。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承担药品安全评价相关检验检测工作的机构。 第四条除另有规定外,检验机构从事药品安全评价相关的工作需依法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GLP认证。 —1 —

第二章实验室和人员 第五条从事药品安全评价相关检验检测工作的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应当为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实验室应当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 第六条除另有规定外,实验室需依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GLP认证所授予的项目资质开展药品安全评价工作。 第七条实验室内部应当设立相应的部门管理试验耗材、仪器设备、实验室设施和实验动物等,做好各项条件保障的组织和供应工作,保证试验的正常进行。 第八条实验室应当设置与药品安全评价工作相关的岗位,并明确各岗位相关的工作内容和职责。岗位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种类:实验室负责人、试验项目负责人、质量保证人员、动物设施管理人员、试验操作及动物饲养人员、受试物(样品)管理人员、档案管理人员等。 第九条各岗位工作人员数量应当与实际工作量相匹配。工作人员的专业教育背景应当与其岗位职能相适应,如药理毒理学、医学、药学、病理学和兽医学等相关专业教育背景。必要时还应当配备实验动物学、生物学、统计学、信息工程等其他专业的人员或接受过同等类型专业培训的人员。 第十条各岗位工作人员均应当具备承担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技术能力,掌握与其工作相关的各项制度与操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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