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刑法专业考研历年主观题整理(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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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刑法专业考研历年主观题整理(有答案)

刑法

简答题

1、单位犯罪的基本特征。(05)P77

2、假释的适用条件。(05)P261

3、简述教唆犯的概念及处罚规则。(06)P165

4、简述不作为犯罪行为人积极作为的义务。(06)

5、假释的适用条件。(07)

6、犯罪预备的概念与特征。(07)P142

7、自首的成立要件。(08)P239

8、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08)P128

9、不作为的概念,不作为构成犯罪必须具备的条件(09)P85

10、刑法的功能。(09)P7

11、普通刑法与特别刑法的区别。(10)P6

12、简单的犯罪构成与复杂的犯罪构成。(10)P56

13、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的异同。(11)P119

14、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构成要素。(11) P557

15、简述共犯错误的形态及处理方法。(12)P168

16、刑罚对犯罪人的功能(12)P205

17、贷款诈骗罪的构成要素(12)P362

分析题

1、(05年)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试分析该法条。

2、(06年)孙某,男,1987年6月20日生。经常在某车站附近做些小偷小摸,2004年7月20 日下午,孙某又在火车站附近转悠,见一名军人走进候车室,孙某便尾随其后进入候车室,趁其不备,将其所带一个黑色包偷走。孙某走出候车室,打开发现包内有现金2000余元、一把五四式手枪、15发子弹以及三份国家机密文件。孙某非常紧张,回家后即把手枪、子弹以及三份国家机密文件藏在衣柜里。数日后,孙某以800元的价格将手枪、子弹卖给顾某。案件后,孙某坦白所犯罪行,三份国家机密文件被查获。问题:本案应当如何定性处理?

定罪:盗窃罪既遂,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非法买卖枪支弹药、非法持有国家秘密。

量刑:坦白、惯犯

3、(07年)刘宝瑞、刘军、林建华曾在同一监狱服刑而相识,1999年先后刑满释放。2002年4月,刘宝瑞与在广东的刘军联系,要其搞到海洛因来北京贩卖。2002年5月上旬,刘军伙同林建华携带海洛因1000克从广州来到北京、天津贩卖。三人在天津贩卖海洛因期间,从他人购得小口径手枪2支、子弹80余发。刘宝瑞、刘军在案发后被抓获,林建华在归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请问:对刘宝瑞、刘军、林建华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三人系共同犯罪 2【三人为贩卖、运输毒品共犯 2【三人为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共犯 2【三人都是累犯 2【都是主犯 2【林建华有自首情节 2

4、(08年)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请运用刑法理论分析该法条。

5、(09年)2001年3月30日上午7时许,被告人张某某(男,1959年8月出生)在一辆无人售票公交车上与驾驶员陆某某发生口角。张某某以陆某某出言不逊为由,挥拳殴打正在驾车行使的陆某某,集中陆地的脸部。陆某某被殴后,至行驶中不中的车辆于不顾,离开驾驶座位,与张某某扭打在一起。这是公交车因无人控制偏离行驶路线,撞到一相向行驶的自行车者,撞坏一辆出租车,撞毁附近住宅小区的一段围墙,造成骑自行车的被害人因严重颅脑损伤致中枢神经功能衰竭而当场死亡,撞毁车辆及围墙造成物损人民币21288元。问:(1)被告人张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罪?说明理由(2)驾驶员陆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罪?说明理由

以前的真实案例?法院判决的是,张某交通肇事罪。司机陆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答案】本题的考点是交通肇事罪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①被告人张某某违反了交通运输法规,在公交车行驶过程中,殴打司机陆某某时,其本身没有想到会造成一人死亡,大量财物毁损的严重后果,但是张某某作为一个神志正常的成年人,应当预料到在公交车行驶过程中,殴打司机可能会造成交通事故,只是由于张某某当时可能过于恼怒而没有预料到,故而张某某对最后的危害结果主观上是有过失的。

②本题中张某某挥拳殴打正在驾车行驶的陆某某时,陆某某置行驶中的车辆不顾,离开驾驶座位,与张某某扭打在一起,致使公交车因无人控制偏离行驶路线,撞到一相向行驶的骑自行车者,撞坏一辆出租车,撞毁附近住宅小区的一段围墙,并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陆某某作为司机当然应当知道如果置行驶中的车辆于不顾,离开驾驶座位后,极易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但是陆某某仍然离开驾驶座与乘客张某某扭打,明显是对造成严重交通事故的结果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故而在主观上陆某某是间接故意。在客观方面,陆某某的行为,造成一人死亡,大量财物毁损的严重后果,故意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6、(10年)2002年9月7日下午,被告人林某窜至顺德区乐从镇,爬窗进入一村民住宅准备行窃时,被屋主吴某发现,吴欲打电话报警,林某见状便冲上前抢过电话,吴抓住林的右手,林便用左手掐住吴的脖子,并用右拳击打吴的头部。后吴拿起一张凳子打中林的头部,并抓住林的双手。林某便用拳头连续击打吴的头部,导致右额损伤。吴大喊捉贼,并冲入厨房内拿刀,林见状便逃离现场。公安干警接报后,在现场附近的鱼塘边将林某抓获归案。经法医鉴定,吴某头部系被钝性外力击伤,属于轻微伤。问:对林某如何定罪量刑?请说明理由。定罪:盗窃转化抢劫,抢劫罪。

量刑:入户抢劫,加重,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

简答:.简单的犯罪构成与复杂的犯罪构成。简单的犯罪构成,即单纯的犯罪构成,是指刑法条文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均属于单一的犯罪构成。具体来说,是指出于一种罪过实施一个行为的犯罪构成。复杂的犯罪构成,是指刑法条文规定的犯罪构成诸要件具有选择或者复合的性质。它包括:(1)选择的犯罪构成,即法律规定有供选择的要件的犯罪构成,包括手段可供选择,对象可供选择,主体可供选择,目的可供选择,时间可供选择,地点可供选择等;(2)复合的犯罪构成包括行为复合、罪过复合等。

7、(11年)被告人甲某因盗窃罪服刑4年后于2005年8月25日刑满释放。因没有正当工作,一直想谋划件"大事"。2009年12月,他盯上了一位开店的女老板,于是打电话将朋友乙和丙招来:"我发现有个女老板很有钱,开个跑车上下班,自己有好几个店!绑了她能要个50万!"乙、丙立即答应下来,三人分头去买刀、租车、跟踪。28日晚上9点多,他们开着车子等在女老板赵某的必经之路上,赵某经过时,甲立即开车将赵某的车逼停,几人下车冲上去来开车门。赵某早就见势不妙把车门锁好,正在打报警电话,三人见状只好谎称问路后逃跑。到甲的租住处后,乙说杀个人沾点血就能顺利,甲提出他认识一个女孩于某,三人开车到了于某家楼下由甲打电话将于某约出,于某上车后,三人即将于某眼睛蒙蒙住商量如何杀她。于某听到赶紧求饶,三人考虑到在车上杀人不太吉利,于是相继强行与于某发生了性关系,之后将于某带到乙家,由乙看管,寻机杀掉。甲丙离开后,于某苦苦哀求并答应回去准备10000元送给乙某,乙某放了于某,事后告知甲、丙说已将于某杀死沉到河里。在放于某之前,乙拍了于某的裸照,说如果于某不送钱,就将裸照发到互联网上。于某出门后直接到派出所报案,甲某三人被抓。问题:请分析三人的刑事责任。

【参考答案】(一)在定罪方面:

(1)在试图绑架赵某的案件中,甲、乙、丙三人主观上为绑架他人勒索钱财的共同故意,客观上实施了绑架他人的共同行为,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因此,甲乙丙三人构成绑架罪的未遂,且为共同犯罪。

(2)在试图杀害于某的案件中,甲乙丙三人相继强行与于某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的既遂,且为共同犯罪。而乙某基于于某的苦苦哀求而放了于某,构成故意杀人罪的中止,但甲丙对此并不知情,应当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未遂。

(3)乙某拍下于某的裸照并以发到网上相威胁,以索取钱财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因被公安机关抓获未得逞,因此为敲诈勒索罪的未遂。

(二)在量刑方面

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因此,(1)甲构成绑架罪的未遂和故意杀人罪的未遂,应当数罪并罚。同时,案发时甲处于前罪(盗窃罪)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之内,因此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不得缓刑、假释。

(2)乙构成绑架罪的未遂和故意杀人罪的中止以及敲诈勒索罪的未遂,应当数罪并罚。

(3)丙构成绑架罪的未遂和故意杀人罪的未遂,应当数罪并罚。

11年)简答:3、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的异同。

【参考答案】间接故意,是指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的心理态度。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的相同点:第一,二者都预见到危害结果可能发生;第二,二者都不希望危害结果发生。

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的区别:第一,二者对危害结果发生的认识程度不同。前者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而后者是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

第二,二者对危害结果所持的态度不同。前者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放任态度,即对危害结果是否发生都不在乎,甚至纵容危害结果的发生;而后者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否定态度,危害结果的发生是违背行为人意愿的。

4、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构成要素。

【参考答案】(1)本罪的主体为:①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②与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③已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

(2)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

(3)本罪的客体为:国家公共财产的所有权。

(4)本罪的客观方面为:①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②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实施前述行为的。

不错的一道选择题:12、甲某1993年7月15日出生,2009年7月15日晚在与几位同学进行过生日聚会后,于11点50分左右潜入邻居乙家行窃,半小时里共找到价值8000元的钱物。正要出门,被回家的乙某发现扭住。甲某一拳击中乙的左眼,后鉴定为重伤。甲的行为构成抢劫)

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政府部门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属于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①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救济款物的管理;

②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③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④土地征用补偿费的管理;⑤代征、代缴税款;⑥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⑦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其他行政管理工作。以上人员除可成为贪污罪的主体,还可成为挪用公款罪和受贿罪的主体。另外,不具有上述特殊身份的一般主体与上述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贪污罪的共犯论处。

8、(12年)(法条)第399条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

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问题)试分析上述刑法法条。(20分)

9、(13年)请阅读下列材料,谈谈你对刑罚目的的看法(20分)(《史记·孝文本纪》)五月,齐太仓令淳于公,为齐太仓令,故谓之仓公也。有罪当刑,诏狱逮徙系长安。太仓公无男,有女五人。太仓公将行会逮,骂其女曰:"生子不生男,有缓急非有益也!"其少女缇萦自伤泣,乃随其父至长安,上书曰:"妾父为吏,齐中皆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妾伤夫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属,虽复欲改过自新,其道无由也。妾原没入为官婢,赎父刑罪,使得自新。"书奏天子,天子怜悲其意,乃下诏曰:"……今法有肉刑三,而奸不止,其咎安在?……今人有过,教未施而刑加焉?或欲改行为善而道毋由也。朕甚怜之。夫邢至断支体,

构成要件要素的分类

【解析】对刑法分则各条文分析,可将“某一条文”犯罪构成要素分为客观性要素和主观性要素两类:客观性要素分为行为的对象、行为的主体、行为、结果等;主观性要素为故意、过失及特定的目的等,所以作为强奸罪的“男性”属于客观性犯罪构成要件。因此,A当选。规范性要素是指那些需要进行价值判断才能明确其含义的犯罪构成要素。男性是人的固有属性,不需要人进行价值判断才能确认,所以不属于规范性犯罪构成要素。B不应选。不成文的犯罪构成要素是指刑法条文中虽然没有明文表达出来但是应当认为是犯罪构成要素的要素。根据刑法第236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可见,对于强奸罪,我国

刑法条文中也没有明文规定犯罪主体必须是男性,但是根据条文的表述和常识性理解,该犯罪构成要素是“不言而喻的”,因此没有必要特意表述出来。所以,男性是强奸罪犯罪构成的不成文的构成要素。C应选。所谓必要要素是指构成该罪必须具备的要素。男性作为强奸罪的主体构成要素是构成该罪所必须具备的。因此,D应选。

知识点链接:犯罪构成要件的分类

1.客观性要素和主观性要素:客观性要素包括行为、行为的主体、行为的对象、结果、行为的情况等:主观性要素包括故意、过失及特定的目的、动机等。

2.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1)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对于与构成要件要素相对应的客观事实,只需要进行事实判断、知识觉的、认识的活动即可确定的要素。

(2)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需要法官的评价的要素,或者说需要法官的规范的评价活动、需要法官的补充的价值判断的要素。

3.成文的犯罪构成要素和不成文的犯罪构成要素。成文的犯罪构成要素:法律明确规定构成某一犯罪必须具备的要素;不成文的犯罪构成要素:法律虽未明确规定,但理论上认为构成某一犯罪必须具备的要素。

4.必要要件·要素与选择要件·要素。行为主体、客体、危害行为、故意或过失是“必要构成要件·要素”;时间、地点、目的、动机等因为不是一切犯罪不可或缺的条件,所以是“选择构成要件·要素”。

【命题考点】司法解释及其溯及力

【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自发布或者规定之日起施行,效力适用于法律的施行期间。(2分)

(1)对于司法解释实施前发生的行为,行为时没有相关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施行后尚未处理或者正在处理的案件,依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办理。(1分)

(2)对于新的司法解释实施前发生的行为,行为时已有相关司法解释,依照行为时的司法解释办理,但适用新的司法解释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利的,适用新的司法解释。(1分)(3)对于在司法解释施行前已办结的案件,按照当时的法律和司法解释,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没有错误的,不再变动。(1分)

5、【命题考点】记述性构成要件要素和规范性构成要件要素

【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1)记述性构成要件要素和规范性构成要件要素的区别:记述性要素,是指对实际存在的各种人、事、物所作的事实性描述,不需要价值判断就可以确定的事实因素。规范性要素,是指需要进行价值判断才能明确其含意的构成要素。区分记述性要素与规范性要素的标准在于是否需要进行价值判断。二者之间的界限并不是绝对的,因为某些记述性要素也会需要价值判断,犯罪构成要素有些记述性程度高一些,有些规范性程度高一些。(3分)

(2)区分记述性构成要件要素和规范性构成要件要素的区分,对于判断作为故意内容的认识程度具有实际意义。记述性要素是犯罪故意的认识内容,只有对该要素有认识,才能认定成立故意;规范性要素不属于犯罪故意的认识内容,不论行为人是否具备认识都不影响犯罪故意的成立。(2分)

6、【命题考点】特殊防卫的要件

【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特殊防卫,是指在特定条件下允许使用杀伤不法侵害人的方法排除

特定犯罪的危险性。特殊防卫的要件如下:

(1)防卫起因的特殊性。即作为防卫起因的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2分)

(2)防卫时间的特殊性。即暴力犯罪必须具有紧迫性(正在进行),并且危及人身安全,即暴力犯罪对人身安全已经产生危险性和可能性,并不要求现实危险性。(2分)

(3)防卫结果的特殊性。即防卫人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或重伤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1分)

2014年清华大学法学研究生学制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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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考研参考书

中国政法大学考研参考书(初试)

复试.

政法大民商法导师 王卫国教授洪道德教授张今教授杨秀清教授杜新丽教授吴景明教授江兴国教授 隋彭生教授魏敬淼教授梁淑英教授 法大编着的《法研圣经》 贴吧上的2010年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最新指定参考书目8月版)07年1、《法理学导论》北大出版社(舒国滢主编8月)、《法理学》(第二版)人民大学出版社(舒国滢主编2008年2 2006年版)、《宪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舒国滢主编3 年版2004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主法制出版社2008年版)周忠海主编5、《国际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6、《国际私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赵相林主编 年版)(莫世健主编20087、《国际经济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年版( 张树义主编20078、《行政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 ) 年版(马怀德主编20109、《行政诉讼法学》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 年9月版)10、《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江平主编07 月版)07年911、《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王卫国主编 )9月版12、《民事诉讼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宋朝武2008年月)08年213、《民事诉讼法学》厦门大学出版社(宋朝武主编 高教出版社(陈光中主编)北大出版社、《刑事诉讼法学》第三版14 10月)、《刑事诉讼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刘玫主编2008年15 月)年916、《刑法学》第三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曲新久主编2008月)年517、《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曲新久、陈兴良着2008中国政法大学初试科目: 外语:100分 政治:100分 法学综合一:(法理学40分、宪法学40分、国际法学40分、行政法学30分) 《法理学导论》(初试必读)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年6月版舒国滢主编 《法理学》(初试选读)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8年第二版舒国滢主编 《宪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年版焦洪昌主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民主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 《国际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2008年周忠海主编 《国际私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2008年第二版

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情况简介

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情况简介 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学科及师资评介 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属于司法部重点研究学科,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深远的影响,具有极度影响力的博士生导师有何秉松教授、曲新久教授、阮齐林教授、王平教授、薛瑞麟教授、王牧教授、乐国安教授、张凌教授等等。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研究点主要包括三个研究方向:中国刑法学、外国刑法学、犯罪学和犯罪心理学。 (一)中国刑法学方向 1、中国刑法学属于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学科的主要研究方向,在何秉松教授的带领下,已经形成了完善的理论研究体系,刑事法律研究中心承担了大量全国瞩目的科研工作并且取得丰硕的成果。 2、全国知名的中国刑法学方向硕士生导师的简介: (1)何秉松教授,博士生导师,可以同高铭暄教授、王作富教授、马克昌教授并驾齐驱的中国刑法理论学的著名学者,他的学术和实践地位在全国范围内都是毋庸置疑的,中国政法大学很多全国知名的教授都“师出松门”,何秉松教授理所当然地成为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的精神领袖和鲜明旗帜。 (2)曲新久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曲新久教授无论在司法实践领域还是学术领域都是具有深刻影响地位的,学术成就显著。 (3)阮齐林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刑法学会副会长,著名司法考试辅导专家,相信没有不认识阮齐林教授的吧。 (4)王平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作为学术界蒸蒸日上的学者,最具有学术前途的教授。 (5)薛瑞麟教授,中国政法大学中国刑法学资深教授,博士生导师,具有深邃的思维和深刻的中国刑法学理论基础。 (6)田宏洁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刑法学最具有学术实力的年轻学者,思维敏捷并且具有突破性,受到本科生强烈欢迎。 (7)于志刚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刑法学年轻实力派学者。

2017年清华大学刑法学考研真题

2015年清华大学刑法学考研真题 2015年清华大学刑法学考研真题 1.结合实例,谈谈区分作为与不作为的意义与标准。(20分) 2.某甲在16周岁前三天对乙实行敲诈勒索3万元,乙当时没有钱,筹备了三天以后放在指定位置,甲16周岁后的生日第二天去把钱取走,对甲怎么处理?(20分) 3.刘晓东意图qiang jian,深夜潜伏在路边,见一女子路过,当女子走近突然上前抱住该女子欲实施qiang jian,结果该女子喊了一句:“刘晓东,你这个臭流氓!”刘吓得仓皇而逃,请问刘的行为是犯罪中止还是犯罪未遂?(20分) 4.为什么行为无价值采取(部分)犯罪共同说而结果无价值论采取行为共同说?(20分) 5.《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拟规定:“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请问会产生什么缺陷?(20分) 6.某甲借款10万元,租一套办公室,准备格式合同,向乙公司商谈要购买价值100万的金银首饰。乙公司业务员携百万收拾到甲处签合同,甲拿出十万元作为定金。甲在乙点钱过程中趁机夺走金银首饰,跑出门外,将乙锁入门内,携价值100万元首饰逃走,致乙被困3小时。请问对甲应当如何处理?(20分) 7.甲为公司总经理,乙为某市经贸书记。甲为了公司的利益乙,以自己的名义,将公司的2万元存入银行卡。甲将卡与密码交给乙,乙之后一直给予甲所在公司好处。甲在半年后又将30万元以相同方法存入另一张卡后给乙。乙一直将两张卡放在家中没有使用。后来乙被纪委调查,乙怕事迹败露,将卡交给知情的丙保存。甲听说乙被调查,便去银行挂失,将两张卡内的32万元存入自己别的账户。请分析本案。(30分) 新祥旭https://www.360docs.net/doc/8612040547.html,

2020年考研:法学刑法学重要考点

2020年考研:法学刑法学重要考点第一章绪论 1、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内容与体现 2、刑法的效力范围 第二章犯罪概念 1、犯罪的定义 2、犯罪的基本特征 第三章犯罪构成 1、犯罪构成的概念及内容 2、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 3、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联系和区别。 4、危害行为 5、广义的危害结果和狭义的危害结果;危害结果在刑法中的意义 6、因果关系对承担刑事责任的意义及因果关系的认定 7、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的四分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 8、司法解释中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盗窃、诈骗、抢夺他人财物,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证据,当场使用暴力,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或者故意杀人的,理应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9、单位犯罪主体 10、无罪过事件:意外事件、不可抗力 11、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异同 12、犯罪过失的种类: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13、法律上的理解错误的概念、表现形式及评价 14、事实上的理解错误分为:客体错误、对象错误、手段错误、行为偏差、因果关系错误 第四章正当化事由 1、正当防卫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2、特别防卫 3、防卫过当及其刑事责任 4、紧急避险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5、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区别 6、避险过当及其刑事责任 7、避险过当的概念 8、避险过当的基本特征 9、避险过当的刑事责任 第五章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1、过失犯罪、间接故意犯罪不存有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2、犯罪既遂的形态 3、实害犯、危险犯、行为犯的定义及其特征。

2018年清华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2018年清华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一、复试资格 1、复试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资格审查,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 审查未通过者不能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见《关于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资格审查的通知》 2、法学院对参加复试的考生的初试成绩要求为: ——法学硕士统考生的政治、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业务课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且总分不低于335分。各专业方向的初试总成绩要求如下: 法学理论专业总分不低于365分;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总分不低于360分;刑法学专业总分不低于380分;民商法学专业总分不低于366分;诉讼法学专业总分不低于370分;经济法学专业总分不低于361分;环境与能源法学专业总分不低于350;知识产权法学专业总分不低于370分;比较法与法文化学专业总分不低于350分;国际法学专业总分不低于335分;国际仲裁与争端解决专业总分不低于335分。 ——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生的政治、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业务课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且总分不低于360分。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政治、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业务课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且总分不低于325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的政治、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业务课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且总分不低于325分。 ——单考生政治、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业务课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且总分不低于330分;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国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考生,按照教育部当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享受加分政策。享受加分政策考生需于3月13日前向我院提出书面申 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复试形式 复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

2017法硕考研刑法学必背知识点100条(3)

2017法律硕士考研刑法学必背知识 点100条(3) 41、使用假币罪的两个考点总结如下:(1)"使用",既可以是以外表合法的方式使用(如购物、存入银行、赠与他人),也可以是以非法的方式使用(如赌博);(2)必须让假币进入流通领域,即"转起来"才成立本罪。若将假币作为证明自己能力的资本而给他人观看或炫耀的,不成立使用假币罪,而应成立持有假币罪。 42、经过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的修改,盗窃罪的行为方式目前有五种:(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2)多次盗窃;(3)入户盗窃;(4)携带凶器盗窃;(5)扒窃。其中,后三种是修正案(八)新增的行为方式,务请注意。 43、(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这里的数额较大的标准是1000-3000元以上;(2)多次盗窃:"多次"是指三次以上,此外,多次盗窃的,盗窃数额累计计算;(3)入户盗窃:首先,盗窃的故意必须形成于入户之前,否则就是一般盗窃;其次,“户”应做缩小解释,同“入户抢劫”;最后,虽不要求数额较大,但也不能是价值极为微薄的财物,例如一张白纸;(4)携带凶器盗窃:首先,与"携带凶器抢夺定抢劫罪"一样,这里的"携带"="暗藏",凶器只是"备而不用",即不能显示凶器,否则,可能成立抢劫罪;其次,没有数额的限制;(5)扒窃:首先,扒窃行为必须发生在公共场所;其次,扒窃的对象必须是他人紧密贴身占有的财物,但不限于体积较小的财物;最后,虽没有数额较大的要求,但也不能是价值极为微薄的财物。 44、盗窃罪的对象是他人占有的财物。(1)必须是"他人"占有的财物。行为人对于由自己占有的他人财物不能成立盗窃罪,只能成立侵占罪;(2)必须是他人"占有"的财物。首先,是"占有"而非"所有",这就意味着自己所有但由他人合法占有的财物,也可以成为盗窃罪的对象。其次,是"占有"就可以了,不一定必须是"合法占有",这就意味着,即使是他人非法占有的财物,也可以成为盗窃罪的对象,例如"黑吃黑"。试举3个例子:(1)甲的财物借给乙之后,甲又偷回来:甲是盗窃罪;(2)甲的财物被乙偷走之后,甲又偷回来:甲无罪;(3)甲的财物被乙偷走后又被丙偷走:丙是盗窃罪。 45、既然自己的财物都可以成为盗窃罪的对象,那么,他人的财物就更可以成为盗窃罪的对象了。这是典型的"举轻以明重"的当然解释。因此,将盗窃罪的对象解释为"他人的财物",是当然解释而非缩小解释。 46、 数额较大 (3年以下) 数额巨大 (3年以上10年以下)数额特别巨大 (10年以上或无期) 备注 盗窃罪1000—3000元以上3万—10万元以上30万—50万元以上敲诈勒索罪的最高刑不包括无期徒刑。 抢夺罪1000—3000元以上3万—8万元以上20万—40万元以上 敲诈勒索罪2000—5000元以上3万—10万元以上30万—50万元以上

我的法大考研心得

我的考研心得 一、总述:考研是件值得付出的麻烦事儿 1、整个考研过程可能要包括:(1)初试:(目标确定)选城市、选学校、选专业;(努力复习)公共课复习、专业课复习;(2)复试:联系导师,英语口语、英语听力和专业课笔试、专业课面试;调剂等。 2、在此期间你不得不学着作出选择,然后为此坚持不懈的努力,直至目标达成,但这还不是考研的全部,我认为考研的过程中最大的关隘是心理问题。毕竟我们需要在冷板凳上枯坐相当长的时间,其间难免会有孤独、寂寞和苦恼,它们往往比纯粹身体上的苦和累更加折磨人。其实在我的考研路上,自信不足所导致的心理上的摇摆和士气低落就使我很受煎熬。 二、分述:勇敢的面对 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考研的道路。考研是个机遇,选择自己心中倾慕已久的学校,选择自己最喜欢的专业。我们人生中这样的机会不多,高考是一次,考研也是一次,毕竟这是实现我们人生理想的一条道路,甚至 是一条捷径。 1、考研要选准方向。 第一,学校选择:(1)自己经历——全国所有有硕士点的学校都可以成为 你的目标,包括那些一直让我们魂牵梦萦的名校。不过选择太多的时候往往会使我们眼花缭乱,我建议师弟师妹们一定要结合自身情况理性选择学校。我考研的时候,也在几个学校之间徘徊过良久,之所以最后选择中国政法大学,主要是因为这是我高考就报考的学校。其实之前也想过报考清华和人大,而且人大的书也买了,还准备过一个月,不过经过挣扎之后最终我还是选择了法大,这也是我最初的目标。当然法大考的科目很多,多到11 门。(2)建议——我认为师弟师妹们学校选择应该考虑一下因素:想去的城市、想上的学校、考试的科目、学校的历年真题和自身情况来综合判断以便理性作出选择。 第二,专业的选择方面:(1)自己经历——刚开始我也很想学民法,而且确定学习民法之后我一直觉得很有动力。不过报名时候,稳妥起见我选择了行政法,因为除了民法之外,我对行政法还是比较感兴趣的,但是自从选择行政法之

法律硕士考研资料刑法学试题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考研资料刑法 学试题答案及解析 Document number【SA80SAB-SAA9SYT-SAATC-SA6UT-SA18】

2016法律硕士考研资料:刑法学试题答案及解析(9) 单选题 1、根据刑法第13条的规定,犯罪是指危害社会的,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 罚的行为,但是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的( )。 A.不认为是犯罪 B.也应当以犯罪论处 C.可以认定是犯罪也可以不认为是犯罪 D.可以认定是犯罪 2、狭义上的刑法是指( )。 A.刑法典 B.单行刑事法律 C.附属刑事法规 D.单行刑事法律和附属刑事法规 3、某外国公民劫持甲国民航公司一架客机降落在我国某国际机场,则对其适用( )刑法。 A. 中国 B. 某外国 C. 甲国 D. 中国或者甲国 4、中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罪,经过外国审判后( )。 A.我国刑法不予追究 B.仍可以以我国刑法追究 C.特殊情况才追究 D.一般情况不追究 5、陈某抢劫出租车司机甲,用匕首刺甲一刀,强行抢走财物后下车逃跑。甲发动汽车追赶,在陈某往前跑了 40米处将其撞成重伤并夺回财物。关于甲 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法令行为 B.紧急避险 C.正当防卫 D.自救行为 答案:1—5:A A A B C 单选题 6、精神病人在( )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 的,不负刑事责任。 A.无意识或者无法控制 B.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 C.不能辨认或者能控制

D.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 7、我国《刑法》规定,犯罪的时候( )的人不适用死刑。 A.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 B.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 C.不满16周岁 D.不满18周岁 8、某医院妇产科护士甲值夜班时,一新生婴儿啼哭不止,甲为了止住其哭闹,遂将仰卧的婴儿翻转成俯卧,并将棉被盖住婴儿头部。半小时后,甲再查看时,发现婴儿已无呼吸,该婴儿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该婴儿系俯卧使口、鼻受压迫,窒息而亡。甲对婴儿的死亡结果有何主观罪过? A.间接故意 B.直接故意 C.疏忽大意的过失 D.过于自信的过失 9、王某毒杀其父,其父服毒尚未死亡,王某急送其父到医院抢救,但抢救无效死亡。王某的行为属于( )。 A.故意杀人未遂 B.犯罪中止 C.故意杀人既遂 D.意外事件 10、梁某与程某共同盗窃了某一珍贵文物“铜鼎”之后,二人又用斧子将铜鼎砍碎,目的是便于销赃。那么,梁某和程某的行为属于( )。 A.继续犯 B.想象竞合犯 C.牵连犯 D.吸收犯 答案:6—10: D D C C C

中国政法刑法学考研-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考研参考书目

中国政法刑法学考研-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考研参考书目中国政法刑法学考研-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考研参考书目 专业介绍 刑法学以世界各国刑法为研究对象,是研究犯罪和刑罚、刑事责任及其罪刑关系的科学。中国政法刑法学考研,它属于部门法学的范畴,是部门法学中最重要的学科之一。 作为研究刑法的科学,是随着刑法的产生而出现的。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随着人类对犯罪和刑罚的认识不断深入,积累了大量的刑法文化遗产,成为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古代刑律十分发达,当时律学主体部分就是研究刑律的学问,也就是现在的刑法学。例如,中国春秋时期就有所谓“刑名之学”。 但是,刑法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却是近代才出现的。一般认为,1764年意大利著名刑法学家贝卡里亚《论犯罪和刑罚》一书的出版,标志着现代刑法学的正式诞生。此后,经费尔巴哈、龙勃罗梭、菲利、李斯特等人的不断努力,先后出现了刑事古典学派与刑事实证学派(包括刑事人类学派和刑事社会学派),创立和发展了刑法理论体系。 刑法学是法学专业二级学科之一,在整个法学学科体系中具有比较重要的作用。刑法学学科主要以社会中存在的犯罪现象为基础,研究犯罪产生的原因,探讨治理犯罪的对策,寻找减少犯罪的方法、措施,为国家治理犯罪问题献计献策。该学科主要研究内容包括中、外刑法学、犯罪学、刑事政策学等。 (1)总体来说,本专业毕业生适合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立法机关、中国政法刑法学考研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特别是在高中等学校从事法学教学与科研工作。 (2)法律专业的学生可以考取相应的证件从而为成功就业奠定基础,主要相关证件有以下几种: 法律职业资格证(通过司法考试获得) 律师执业资格证(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实习完毕,向司法部申请) 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有专门的考试,一经合格既有执业资格) (1)刑法学专业知识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且在新形势下更需要有刑法学专业知识的人才。需求体现在以下方面: 1、新世纪中国加入国际人权两公约、中政刑法学考研加入WTO及西部大开发等新形势、新情况下中国刑法的改革与发展对策;

2018年清华大学法学院考研复试经验分享【盛世清北】

2018年清华大学法学院考研复试经验分享【盛世清北】摘要:距离2019年考研结束时间仅有月余,如果能在初试中成功,便意味着你有机会实现人生目标。但这仅仅本阶段的一个成功,想要完成人生中的质的飞跃,还需要在考研复试中脱颖而出,在此,盛世清北为大家准备了考研复试经验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综合面试 面试前如何准备? (1)选择合适的服装; (2)训练良好的礼仪; (3)锻炼语言表达能力; (4)培养英语听说能力; (5)了解所学专业的前沿知识; (6)提前准备一些题目; (7)老师关注的焦点; (8)回答问题的策略; (9)调整身心状态。 面试中需要展示给老师什么样的能力? 观察力、创新力、互动力、实践力、学术研究能力(主要通过本科毕业设计来考察)。 面试如何着装? 着装不必太过严肃,也不能过于随意。建议选择相对正式又不失朝气的着装,整体搭配应得体整洁。女生不要浓妆,不要佩戴过多首饰。 复试沟通中需要注意什么? 谈吐从容自信,心态平和;与老师交流能够准确表达自己的想法,最好有创新点和闪光点,充分显示自己的专业素养;另外回答问题时尽量使用专业词汇。 导师提问过于抽象怎么办? 有时因为紧张或者导师问题过于抽象,无从下手去解决时,可以根据问题周边信息,举例子,同时也能够给自己一定的思考时间。 导师想从自我介绍中得到什么? 首先是考生对专业方向的了解程度,是否感兴趣,希望能够通过研究生学习获得什么。其次是学生做了什么科研,发过什么文章。最后,从自我介绍中可以了解考生的性格,品质

等。 对于综合面试,应该如何准备? 需要去目标院校招生简章查看复试科目和形式,了解报考院系的面试常见问题;或者咨询师兄师姐往年导师面试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训练。 跨专业考生,导师问为什么考这个专业时,该如何回答? 这个问题的答案不确定,建议从个人兴趣,或者从跨考的原因入手,要证明你即使是跨专业的考生,也是有能力做好这一专业课程,在回答的过程中,凸显你的优势。一般导师不会为难学生,而是看学生有没有规划和明确的目标等。 问到你是如何看待某一本著作,或者期刊的,怎么回答? 最好是中性回答,不带个人偏见,或者就书中的一个观点进行阐述,如果导师刚好问到一个他不喜欢的著作或者那位作者,你却夸奖一番,估计就有问题了。这一问题主要是考察专业了解程度、表达能力和逻辑思考能力。 社会热点结合专业知识,这类型问题如何回答? 这就需要提前了解报考院系导师的研究方向。研究方向反映了这段时间院系关注的焦点,面试时这些热点知识可能与导师的研究方向相关。 如果问到刚好是所不知道,或者没有底的怎么办? 此时考生一定要诚实,就说不是很了解,不要不懂装懂。然后利用一定的面试技巧尝试着对问题进行自己的分析和理解,这样老师会感觉,这个学生虚心诚实,善于思考,也会给给老师应急应变能力比较强的好印象。 研究生毕业后打算如何或者是未来规划? 该类问题旨在探寻学生的读研目的,回答这些问题时,提醒大家实事求是上策,诚实坦荡是要旨。 请你简单说说你的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首先,500 字左右的概括内容。 然后,可以适当显示你的研究能力(可以谈谈你在写论文时的研究方法)。 最后,如果你是跨专业的考生,可以适当结合你本科的学习与研究,对所报专业的研究的支持作用。 你在本科期间有论文发表吗? 尤其对于同等学力考生来说,可能是必须的,因此对于论文和著作这方面,也是有必要准备的。

法硕(非法学)考研 《刑法学》练习题(四)

法硕(非法学考研:《刑法学》 练习题(四 2017年法硕考研的序幕已经拉开,刑法学是法硕考研命题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此凯程教育总结了部分法律硕士复习备考之刑法练习题、附答案。 1.张某和郭某在赵某开的工厂打工,赵某拖欠张、郭6000多元的报酬一直不付。张、郭二人商定后,将赵某15岁的女儿A骗出,然后带到外地扣押以迫使赵某支付报酬;在此期间(共21天,张、郭多次打电话让赵某支付报酬,但赵某仍然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于是,张、郭商定将A卖给他人。在张某外出寻找买主期间,郭某 ****了A。张某找到了买主陈某后,张、郭二人以6000元将A卖给了陈某。陈某买回A后,要与A结为夫妻,遭到A的拒绝;陈某担心A逃走,便将A 关在房间里反锁了1个多月,但A仍不愿意与陈某结婚;陈某后来觉得A年纪小、太可怜,便让A回原居住地与家人团聚。陈某又觉得自己亏了,于是找到了张某,让张某退回自己的6000元钱。张某拒绝退还,陈某便于深夜将张某的一辆价值4000元的摩托车骑走。根据上述案情,分析张某、郭某、陈某的刑事责任。 答案: (1张某和郭某为索取债务而扣押赵某女儿A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二人具有共同的故意和行为,属于共同犯罪,共同对这一非法拘禁犯罪负刑事责任。 (2张、郭将A卖给他人,主观上具有出卖的目的,客观上实施了出卖的行为,构成拐卖妇女罪。二人在出卖A的犯罪中具有共犯的故意和行为,构成共犯。二人都是主犯。 (3郭某****A具有****性质,但属于在拐卖妇女过程中****被拐卖妇女,依法作为拐卖妇女罪的加重情节,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处死刑。不需要另行单独定****罪,数罪并罚。

清华大学刑法学考博真题内部资料参考书

清华大学刑法学考博真题内部资料参考书 一、专业的设置 刑法学方向有张明楷、黎宏、周光权三位导师,是一个考博热门方向,一方面是因为老师们长期从事此领域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对此领域很有造诣,另一方面是因为这一个方向本身有研究的学术价值,并且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这个专业的人才正是是社会所需要的,有很好的就业前景。 二、导师介绍 张明楷,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法学院。 张明楷,男,1959年7月生,湖北仙桃人。主要从事刑法学领域的教学与研究。独著《犯罪论原理》(武汉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刑事责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刑法的基础观念》(中国检察出版社1995年版)、《市场经济下的经济犯罪与对策》(中国检察出版社1995年版)、《未遂犯论》(法律出版社&成文堂1997年版)、《刑法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第1版、2003年第2版、2007年第3版、2011年第4版,2015年将出版第5版)、《外国刑法纲要》(清华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版、2007年第2版)等。 黎宏,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 黎宏,男,汉族,湖北罗田人,1966年8月生,中共党员。研究方向;刑法学、比较刑法学。 周光权,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法学院。 周光权,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曾为日本名城大学法学部访问学者(2001年4月至2002年2月)。出版《法治视野中的刑法客观主义》等专著;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发表多篇论文。2002年获第七届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003年获得中国社会科学院第三届“胡绳青年学术奖”。 三、参考书目 专业课信息应当包括一下几方面的内容: 第一,关于参考书和资料的使用。这一点考生可以咨询往届的博士学长,也可以和育明教育考博分校(官网可咨询)联系。参考书是理论知识建立所需的载体,如何从参考书抓取核心书目,从核心书目中遴选出重点章节常考的考点,如何高效的研读参考书、建立参考书框架,如何灵活运用参考书中的知识内容来答题,是考生复习的第一阶段最需完成的任务。另外,考博资料获取、复习经验可咨询叩叩:柒伍陆壹,伍贰玖,叁伍,专业知识的来源也不能局限于对参考书的研读,整个的备考当中考生还需要阅读大量的

中国政法大学法硕考研分数线大概是多少(精)

中国政法大学法硕考研分数线大概是多少 本文系统介绍中国政法大学法硕考研难度, 中国政法大学法硕就业, 中国政法大学法硕学费, 中国政法大学法硕考研参考书, 中国政法大学法硕考研初试经验五大 方面的问题, 凯程中国政法大学法硕老师给大家详细讲解。特别申明, 以下信息绝对准确, 凯程就是王牌的中国政法大学考研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法硕复试分数线是多少? 2015年中国政法大学法硕专业复试分数总成绩不低于 340分, 且英语成绩不低于 50分, 专业成绩不低于 90分,复试由专业笔试和专业面试两部分组成。专业面试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及外语口语及听力等。 考研复试面试不用担心, 凯程考研有系统的专业课内容培训, 日常问题培训, 还要进行三次以上的模拟面试, 还有对应的复试面试题库, 你提前准备好里面的问题 答案, 确保你能够在面试上游刃有余,很多老师问题都是我们在模拟面试准备过的。 一、中国政法大学法硕难度大不大,跨专业的人考上的多不多 ? 近些年来法硕作为一个热点专业, 而中国政法大学一直以来都是众多学子的梦, 因此作为一个重点大学的热点专业, 中国政法大学法硕的难度可想而知, 好在法大 的招生人数较多, 考研难度相对较小。据凯程从中国政法大学法硕统计数据得知, 每年法硕考研的考生都在增加,且 90%以上都是跨专业的考生,随着报考人数的增多,竞争自然也在增大。 而且法硕也是跨专业考研最多的专业。只要能有计划的进行针对性的复习, 多听取过来人的考研经验, 即使是凯程,考上法硕也不难,在考研复试的时候,老师更看重跨专业学生自身的能力,而不是本科背景。其次,跨专业考研, 中国政法大学本身对本科的要求没那么高, 且复试本身知识点难度并不大, 跨专业的学生完全能够学 得懂。在凯程辅导班里很多这样三凯程生, 都考的不错, 而且每年还有很多二本院校的成功录取的学员, 主要是看你努力与否。所以记住重要的不是你之前学得如何,

法律硕士考研:刑法学试题答案及解析精选

2016法律硕士考研资料:刑法学试题答案及解析(9) 单选题 1、根据刑法第13条的规定,犯罪是指危害社会的,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但是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的( )。 A.不认为是犯罪 B.也应当以犯罪论处 C.可以认定是犯罪也可以不认为是犯罪 D.可以认定是犯罪 2、狭义上的刑法是指( )。 A.刑法典 B.单行刑事法律 C.附属刑事法规 D.单行刑事法律和附属刑事法规 3、某外国公民劫持甲国民航公司一架客机降落在我国某国际机场,则对其适用( )刑法。 A. 中国 B. 某外国 C. 甲国 D. 中国或者甲国 4、中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罪,经过外国审判后( )。 A.我国刑法不予追究 B.仍可以以我国刑法追究 C.特殊情况才追究 D.一般情况不追究 5、陈某抢劫出租车司机甲,用匕首刺甲一刀,强行抢走财物后下车逃跑。甲发动汽车追赶,在陈某往前跑了40米处将其撞成重伤并夺回财物。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法令行为 B.紧急避险 C.正当防卫 D.自救行为 答案:1—5:A A A B C 单选题 6、精神病人在( )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A.无意识或者无法控制 B.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 C.不能辨认或者能控制

D.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 7、我国《刑法》规定,犯罪的时候( )的人不适用死刑。 周岁18周岁,不满16已满A. B.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 C.不满16周岁 D.不满18周岁 8、某医院妇产科护士甲值夜班时,一新生婴儿啼哭不止,甲为了止住其哭闹,遂将仰卧的婴儿翻转成俯卧,并将棉被盖住婴儿头部。半小时后,甲再查看时,发现婴儿已无呼吸,该婴儿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该婴儿系俯卧使口、鼻受压迫,窒息而亡。甲对婴儿的死亡结果有何主观罪过? A.间接故意 B.直接故意 C.疏忽大意的过失 D.过于自信的过失 9、王某毒杀其父,其父服毒尚未死亡,王某急送其父到医院抢救,但抢救无效死亡。王某的行为属于( )。 A.故意杀人未遂 B.犯罪中止 C.故意杀人既遂 D.意外事件 10、梁某与程某共同盗窃了某一珍贵文物“铜鼎”之后,二人又用斧子将铜鼎砍碎,目的是便于销赃。那么,梁某和程某的行为属于( )。 A.继续犯 B.想象竞合犯 C.牵连犯 D.吸收犯 10: D D C C C —6答案:

中国政法大学考研真题分析

合一(含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学、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第一部分选择题(60分) 略 第二部分简答题(30分) 1、执法合理性的主要内容; 2、法的规范性的特点; 3、中国国际取得的方式; 4、比较自治条例与地方性法规的审查程序; 5、举例说明国际合同领域主观说与客观说,单一说与分割说; 6、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关于汇率的规定。 第三部分论述分析题(60分) 1、结合上海工商管理局以思微儿女性内衣广告玩美女人违反社会公序良俗为由进行行政处罚的案例进行法理分析(其中考察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法律解释方法、合法与合理性的问 题); 2、结合案例论杨达才事件的宪法意义; 3、结合湖南邵阳市容环境监督员的行政执法相关问题进行分析并评价; 4、传统国际法领土取得方式及其国际法地位。 综合二(含民法学、刑法学、中国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 第一部分选择题(60分) 略 第二部分简答题(30分) 1、论我国物权异议登记制度; 2、论情势变更; 3、述我国侵权责任法上的替代责任; 4、论物权异议登记制度; 5、论情势变更; 6、述我国侵权责任法上的替代责任。 第三部分论述分析题(60分) 1、分析我国侵权责任法第15条责任方式规定的妥当性;

2、结合古文案例“缇萦救父”谈谈对刑法目的的认识; 3、民事第一审普通程序与简易程序的关系; 4、刑事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701法学综合一 一、单选题 1、关于法学思维与法学方法,下列说法哪个是不正确的( ) A、法必思维追求实践的知识” B、法学思维主要关注的不是真假判断 C、法学方法的主要任务是为裁判寻找依据 D、法律适用时不存在成文法法学方法就无法起作用 2、关于法的作用,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 A、法只调整外部行为,不可能对人的内心世界产生影响 B、法的规范作用是在任何社会都具有的作用 C、法只有与其他社会控制手段结合在一起才能全面调整社会关系 D、法律的滞后性是永远无法克服的难题 3、关于“法系”的概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法系主要依据意识形态来划分 B、当代世界的主要法系是民法法系和普通法法系 C、民法法系的法律渊源以法典为主 D、普通法法系中法的基本分类是制定法与衡平法 4、下列哪个不属于当代中国的正式法源() A、《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B、《沈阳市防御雷电灾害条例》 C、《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决定》 D、《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条约》 5、关于法的空间效力,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国务院颁布的《汶川地震火后恢复重建条例》只在汶川地区有效 B、《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C、《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效力有时可以延及中国领土之外 D、《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可以适用于中国船舶。 6、下列关于法律原则的说法,正确的是() A、有法律原则,必先适用法律原则

刑法-刑事司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

刑法 题目: 1.论刑法的基本特征 2.论刑法的谦抑性 3.刑法与宪法关系论 4.论刑法与民法的关系 5.论刑法与行政法的协调 6.论罪刑法定原则 7.论罪刑法定原则的理论基础 8.论罪刑法定原则的司法实现 9.论罪刑相适应原则 10.论罪刑相适应原则与刑罚个别化原则的关系 11.论我国刑法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12.论刑事政策与刑法的关系 13.刑法解释规则研究 14.刑法解释效力研究 15.论我国刑法的司法解释 16.论构筑刑法体系的原则 17.我国刑法空间效力的几个问题 18.刑法普遍管辖权问题研究 19.我国刑法溯及力问题研究 20.论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概念 21.我国刑法犯罪特征研究 22.犯罪论体系若干问题研究 23.论犯罪构成的概念 24.对我国犯罪构成体系的思考 25.论犯罪客体 26.我国刑法犯罪客体研究 27.刑法上的行为概念 28.论不作为的概念与特征 29.不作为犯罪中先行行为的性质及特征 30.不作为犯罪比较研究 31.不作为犯的刑事责任根据 32.论持有行为的性质与特征

33.持有犯罪与严格责任 34.刑法上的结果概念 35.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36.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与刑事责任 37.我国刑法单位犯罪问题研究 38.精神病人责任能力问题研究 39.醉酒人的刑事责任根据 40.对犯罪故意认识因素与意志因素的分析 41.违法性认识错误与刑事责任 42.论犯罪过失中注意能力的判断标准 43.犯罪过失注意义务探析 44.对过于自信过失意志因素的分析 45.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过失的区分 46.对象认识错误处理规则解析 47.刑事责任概念研究 48.正当防卫问题研究 49.特殊防卫的成立条件 50.正当防卫时间性问题研究 51.对正当防卫目的正当性与行为防卫性的理解 52.有关防卫限度的问题研究 53.防卫过当的认定 54.论紧急避险的“迫不得已”与避险限度的关系 55.被害人同意(或承诺)排除犯罪性的条件分析 56.论犯罪既遂 57.犯罪既遂的标准研究 58.论犯罪未遂的概念与特征 59.不能犯的可罚性根据与范围 60.犯罪未遂可罚性根据和范围研究 61.论犯罪预备的概念与特征 62.犯罪预备与“着手”行为分析 63.论犯罪中止的概念与特征 64.放弃重复侵害行为的性质研究 65.论犯罪未完成形态的处罚原则 66.论共同犯罪的概念与特征

2014法硕复试:12年清华大学《刑法学》复试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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