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标准《进口铜精矿有害元素限量规范》(预审稿)

协会标准《进口铜精矿有害元素限量规范》(预审稿)
协会标准《进口铜精矿有害元素限量规范》(预审稿)

ICS77.150.99

H 62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中国有色金属学会发布

T/ CNIA —201x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43)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标准计量质量研究所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条山有色金属集团公司、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江西铜业集团公司、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进口铜精矿有害元素限量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口铜精矿产品中所含有害元素的限量及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进口铜精矿产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884.6 铜精矿化学分析方法铅、锌、镉和镍量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GB/T 3884.9 铜精矿化学分析方法砷和铋量的测定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光谱法GB/T 3884.10 铜精矿化学分析方法锑量的测定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光谱法

GB/T 3884.11 铜精矿化学分析方法汞量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光谱法

GB/T 3884.12 铜精矿化学分析方法氟和氯量的测定离子色谱法

GB/T 3884.19 铜精矿化学分析方法铊量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GB/T 14263 散装浮选铜精矿取样、制样方法

GB 20664 有色金属矿产品的天然放射性限值

YS/T 318 铜精矿

NIOSH9000 石棉检测 X射线衍射法

NIOSH9002 石棉检测偏光显微镜

ISO22262-1:2012 空气质量散状材料第1部分:商业散状材料中石棉的取样和定性检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有害元素 harmful element

指对人体有明显毒性,对环境有明显污染的元素,如Pb、Cd、Hg、As、F、Sb、Bi、Tl 等。

3.2

放射性 radioactivity

某些核素自发地放出粒子或γ射线,或在发生轨道电子俘获之后放出x射线,或发生自发裂变的性质。

3.3

石棉 asbestos

石棉又称"石绵",为商业性术语,指具有高抗张强度、高挠性、耐化学和热侵蚀、电绝缘和具有可纺性的硅酸盐类矿物产品。它是天然的纤维状的硅酸盐类矿物质的总称。

3.4

铜精矿 copper concentrates

含铜矿石经浮选或其他方法选矿得到的含铜量不小于13%的供冶炼铜用的精矿产品。

4 要求

4.1 进口铜精矿中所含有害元素应该符合表1的规定。

4.2进口铜精矿中天然放射性应符合GB 20664-2006要求。

4.3 进口铜精矿中所含石棉的含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

5 试验方法

5.1进口铜精矿中Pb、As、F、Cd、Hg、Sb、Bi、Tl元素的化学成分仲裁分析方法按GB/T 3884.6、GB/T 3884.9、GB/T 3884.12、GB/T 3884.11、GB/T 3884.10、GB/T 3884.19的规定进行。

5.2进口铜精矿中天然放射性仲裁检测方法按GB 20664标准中的规定进行。

5.3进口铜精矿中石棉的化学成分仲裁分析方法按NIOSH9000 石棉检测 X射线衍射法,或NIOSH9002 石棉检测偏光显微镜,或ISO22262-1:2012 空气质量散状材料第1部分:商业散状材料中石棉的取样和定性检测的规定进行。

6 检验规则

6.1 本标准规定的进口铜精矿中所含有害元素的检验规则按YS/T318标准中的相应规定进行。

6.2本标准规定的进口铜精矿中天然放射性的检验规则按GB 20664-2006标准中的相应规定进行。

________________

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3.0

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仪器仪表行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增加标准有效供给,满足仪器仪表行业健康发展需要,根据国家标准委《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团体标准是指由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组织制定,并批准发布的一种规范性技术文件,包括: a) 为快速响应创新和市场对标准的需求,在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情况下, 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b) 为引领产业和企业的发展,提升产品和服务的市场竞争力,制定严于现行国家 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范性文件; c) 根据市场需要,推动国际贸易,提供相关英文版的技术规范。 第三条团体标准编号依次由团体标准代号(T/)、协会代号(CIMA)、标准顺序号和年代号构成。 编号示例如下 T/CIMA xxxx-xxxx 年代号 标准顺序号 团体标准代号/协会代号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科技与规划部负责团体标准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

责是:研究制定团体标准的发展规划、工作细则、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团体标准。 第五条根据团体标准制修订需要,协会委托仪器仪表领域有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聘请有关专家,对项目进行立项评估和标准审查。 第六条根据团体标准制修订需要,设立团体标准起草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负责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工作组对所起草的团体标准质量负责。 第三章团体标准的制定 第七条团体标准制定工作应当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 第八条团体标准制定程序和要求,包括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发布、出版、复审等,应符合《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细则》的规定。 第九条协会会员单位可随时提出团体标准立项申请,协会秘书处及分支机构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团体标准的立项申请;非会员单位也可提出仪器仪表团体标准立项申请。协会科技与规划部受理立项申请,提出团体标准计划建议,组织专家评估和审查。 第十条经协会批准立项的团体标准,由工作组负责组织起草。工作组原则上由团体标准立项申请单位负责组建。 第十一条团体标准的审查形式一般采用会议审查,也可采取函审。审查意见原则上应协商一致,如需表决,必须获得不少于参与审查专家的四分之三赞成票方为通过。 第十二条团体标准由协会科技与规划部编号,协会法人批准,以协会公告形式发布。 第十三条团体标准由协会科技与规划部负责组织出版发行。 第十四条团体标准制定周期一般为12个月,特殊情况下,经申请批准,项目最多可延期6个月。 第十五条对于已有成熟标准草案的项目,如等同采用、修改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制修订项目和对现有标准的修订或其它标准的转化项目可采用快速程序,即由立项阶段直接进入征求意见阶段或审查阶段。

第一章 国际航空货物运输基础知识.

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送审表(市政工程 工程名称子项 名称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联系 人联系电话 勘察单位联系 人联系电话 设计单位项目 负责 人联系电话 资质等级及证书号市外 单位 在渝 备案 证号备案时间 主要设计人员情况 专业

姓名 注册号 注册等级 工程概况 工程性质: □新建□改建□扩建 主导工艺: □道路□桥梁□隧道 □轨道交通□给水□排水□环 卫□燃气□热力□公共交通 概算总投资万元其中 建设费元 设 计 规 模 □大 型 □中 型 □小 型 工程规模描述送审 范围 子项名称概算总投资(万元)其中 建设 费 (万 元)工程规 模 其 它

总计 附属工程名称:附属工程送审表共页 送审资料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步 设计批复□ (按规定不需 进行初步设计审批的项 目,应当提供建设工程初 步设计备案文件□ 或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民用航空飞机按机 身的宽窄可分为宽体飞 机和窄体飞机两种;按 用途不同可分为全货 机、全客机和客货混用 机。 (六集装器 (1集装运输的特 点:①减少货物装运的 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②以集装运输替代散件 装机,可以减少地面等 待时间;③减少货物周 转次数,提高完好率; ④减少差错事故,提高 运输质量;⑤节省货物

的包装材料和费用;⑥有利于组织联合运输和门到门服务。 (2集装设备的种类:①集装器按注册与非注册划分,分为注册的飞机集装器、非注册的飞机集装器;②集装器按种类可划分为集装板和网套、结构与非结构集装棚、集装箱。 (3集装器代号的组成。如A VE11OOMU ,第一位字母代表集装器的类型,第二位字母代表底板尺寸,第三位字母代表外形或适配性,第四、五、六、七位数字代表序号,第八、九位字母代表所有人、注册人。 (4集装货物的基本原则:①检查所有待装货物;②一般情况下,大货、重货装在集装板上;体积较小、重量较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团体标准的规范化管理,促进协会标准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章程》(以下简称《协会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团体标准(以下简称“团体标准”),是指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在协会组织下制定并发布,供会员单位或社会采用的标准。 第三条团体标准在制修订和实施过程中接受国家和行业标准化主管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第四条团体标准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与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保持一致。优先在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领域制定团体标准,适应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和市场创新需求,切实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鼓励制定严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团体标准。 第二章团体标准的组织管理 第一节组织机构 第五条协会负责团体标准的统一管理。 第六条协会理事会负责审议团体标准以及相关管理制

度。在理事会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行使相关职责。审议规则按《协会章程》执行。 第七条 协会秘书处是团体标准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落实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相关决议,开展标准化日常管理与协调工作。 第二节 标准编号与文件管理 第八条 团体标准编号由团体标准代号(T/) 、团体代号、团体标准顺序号和年代号组成。团体代号由协会英文名称缩写NIFA 组成。 第九条 针对一个标准化对象,原则上应编制成一项标准并作为整体发布。在标准篇幅过长、后续内容相互关联等情况下,可根据需要编制为分部分标准或系列标准。 第十条 分部分标准编号从阿拉伯数字1开始, 并用下脚点与团体标准顺序号隔开,如“T/NIFA xxxx.1—xxxx”。 第十一条 系列标准的每一项标准编号按照单项标准进行编号,如“T/NIFA xxxx—xxxx”。 第十二条 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团体标准编号采用双编T / NIFA ×××× ×××× — 年代号 团体标准顺序号 团体代号 团体标准代号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用户管理规定(试行)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用户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的范围 本文件对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用户注册、用户的权限、用户资格的管理进行了规定。 第二条平台建设的依据 为了更好地推动团体标准化工作的开展,按照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国质检标联[2016]109号)的要求,建立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该平台的网址为。 第三条平台的目标 平台的运行和管理以服务团体标准化工作为目的,发布团体标准化工作相关的政策、新闻和资讯,为团体标准化工作的开展提供技术支撑,提供对团体标准获取、评价和监督的渠道,实现对社会团体和团体标准的信息管理,为社会团体和公众搭建沟通交流的平台。 第二章用户的分类 第四条平台用户的分类 平台的用户包括两类:个人用户和团体用户。 个人用户。符合条件的个人可在平台上进行实名注册。注册通过后,可以浏览和了解团体标准化工作的信息,下载相关团体标

准并对团体标准进行评议。 团体用户。具有法人资格和相应专业技术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以及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按照其登记地在平台上申请注册,经审查符合条件后,可在平台上浏览和了解团体标准化工作的信息、下载相关团体标准、经审核后可发布社会团体相关的新闻、公布其所制定的团体标准的相关信息。 第三章用户注册条件 第五条个人用户 年满十八岁,并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到平台进行注册。个人用户注册时应提供以下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联系邮箱、联系电话、个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手写签字的自我承诺声明(见附件一)。 第六条团体用户 具有法人资格和相应专业技术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以及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可以到平台进行注册。团体用户注册时应提供以下信息和材料: 社会团体的基本信息:社会团体代号、社会团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号、发证机关、发证日期、有效期限、发证机关所在地、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活动地点、注册资金、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社会团体应以其社会团体代号作为注册名称。该社会团体代号将成为该社会团体标准编号(团体标准的编号规则见第十条)的一部分。

深圳团体标准管理办法

深圳市团体标准管理办法 (修订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深圳市团体标准管理,更好发挥市场作用,增加标准有效供给,以高标准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结合深圳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深圳市团体标准的制定、实施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团体,是指在深圳市注册或登记的社会团体组织,包括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组织。 第四条团体标准是我国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鼓励社会团体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由本团体成员约定采用或者按照本团体的规定供社会自愿采用。 第五条团体标准化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市场和质量监

管委)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市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各行业领域的标准化工作。 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各辖区局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团体标准化工作,各区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本部门、本行业的团体标准化工作。 第六条鼓励团体以国际一流、行业最高为标杆,建立行业先进标准体系,制定发布团体标准;鼓励团体积极探索标准与研发、标准与业务流程相结合的途径;鼓励团体在重要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等领域利用自主创新技术制定团体标准。 第七条鼓励团体将团体标准推广作为企业标准;鼓励团体标准转化为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或者国际标准。 第二章团体标准的制定修订 第八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制定团体标准: (一)在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 (二)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但不能满足经济社

团体标准管理规定(2019试行版与正式版比对)

《团体标准管理规定》正式发布(新旧对比) 发布人:团体标准服务平台发布时间:2019-04-23 1月17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废止了原《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新旧《规定》对比如下: 为规范、引导和监督团体标准化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制定了《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并经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于1月9日正式发布。 《规定》总则中强调,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团体标准化工作。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团体标准化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团体标准化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本部门、本行业的团体标准化工作;国家实行团体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鼓励社会团体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推进团体标准国际化。 在团体标准的制定章节中,《规定》强调,社会团体应当规范开展团体标准化工作,配备熟悉标准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建立具有标准化管理协调和标准研制等功能的内部工作部门,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和标准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明确团体标准制定、实施的程序和要求;除吸纳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消费者、教育科研机构、

检测及认证机构、政府部门等相关方代表参与标准制定以外,还支持消费者和中小企业代表参与制定;规定了禁止利用团体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制定团体标准应当以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为目标,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填补标准空白,国家鼓励社会团体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团体标准;鼓励制定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团体标准。 在团体标准的实施章节中,《规定》明确,团体标准实施效果良好,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制定要求的,团体标准发布机构可以申请转化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并鼓励各部门、各地方在产业政策制定、行政管理、政府采购、社会管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招投标等工作中应用团体标准;鼓励各部门、各地方将团体标准纳入各级奖项评选范围。 《规定》对团体标准的监督也做了详细说明,明确了监督机构、措施、投诉和举报途径以及查处措施等。 《团体标准管理规定》新旧对照表 《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团体标准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引导和监督团体标准化工作, 第一条同《试行》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制定本规 定。 第二条团体标准的制定、实施和监督适用本规 第二条同《试行》第二条 定。

中国气象服务协会团体标准

中国气象服务协会团体标准 《隔离式防雷与接地保护装置及系统技术要求》 编制说明 标准起草工作组 2017年1月

中国气象服务协会团体标准 《隔离式防雷与接地保护装置及系统技术要求》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1.1 任务来源 本任务来源于深圳远征技术有限公司、中国气象服务协会防雷减灾委员会及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等多家单位联合发起的标准制定工作,可满足新一代技术、5G通信、智慧杆以及平安城市、智慧城市等共享信息网络的建设速度、建设质量、运行质量和稳定安全等方面的需求,旨在解决信息化系统建设和维护的周期长、成本高、效益低的难题。 1.2 主要工作过程 自从本项目启动起,我司成立项目专家组,积极开展调研工作,先后前往中国气象局广州热带海洋气象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上海电科所、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研究院、中国民用航空深圳空中交通管理站气象台、深圳市气象服务中心、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研究院等超20家单位进行调研学习,与各单位专家进行技术方案、防护措施、实施规则、技术指标等方面的深度交流,获得各单位和专家的大力支持及丰富建议,在理论层面和实际应用层面都获得良好成效,对本项目有极大的推进作用,也加速本项目提前保质保量完成。 其次,依据本项目要求,结合各单位和专家的建议,我司积极开展标准基础性试验和关键技术验证工作,先后联合北京邮电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大学、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研究院进行雷电防护方案设计、防护模型搭设、防护成效仿真和保护措施编制等工作,并先后经中国科学院的人工引雷实验验证、中国气象局的野外雷电试验验证、南方电网的冲击电力发生器和真型接地网试验验证、上海防雷中心的雷电入侵试验验证、中国电信广东研究院的模拟试验验证,验证结论是本项目编制的军用信息系统雷电防护方案良好,新引进的雷电入侵通道隔离防护技术方案(隔离式分组接地技术和通道隔离防护技术方案)安全、合理和实用。 最终,为确保本项目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持续性,并结合本项目合同要求、标准体系方案和标准验证结论,我司邀请国内知名雷电防护专家对本项目进行会审评定,会议结论是本项目的雷电防护方案和标准内容是合理、环保和实用的,建议推广使用。 依据本项目要求,我司开展雷电防护关键技术研究和标准验证工作。截止日前,我公司先后联合北京邮电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大学、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研究院启动隔离式

江苏省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

江苏省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激发市场活力,规范、引导和促进团体标准健康发展,增加标准有效供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江苏省标准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江苏省行政区域内团体标准的制定、实施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团体标准,是社会团体依据科学技术、产业发展和社会治理需求,以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通过公开透明、协商一致的办法,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并以社会团体名义发布,供市场主体自愿采用的标准。 第四条团体标准制定主体为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和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 第五条团体标准实行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 第六条省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省团体标准化工作。省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团体标准化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团体标准化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人

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本部门、本行业的团体标准化工作。 第七条鼓励标准化研究机构和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充分发挥技术优势,与社会团体共同开展标准研制、标准化人员培训、标准化技术咨询等服务。 第二章团体标准的制定 第八条社会团体应在其章程规定业务范围内开展团体标准化工作,建立标准化决策、管理协调和标准研制等功能的内设机构,配备熟悉标准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和标准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明确团体标准制定、实施的程序和要求。 第九条制定团体标准应当遵循开放、透明、公平的原则,吸纳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消费者、教育科研机构、检测及认证机构、政府部门等相关方代表参与,充分吸收各方的共同需求。支持消费者和中小企业代表参与团体标准制定。 第十条制定团体标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得与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相抵触,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 (二)有利于科学合理利用资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增强产品的安全性、通用性、可替换性; (三)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

附件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 团体标准管理办法 (试行) 2017年03月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和《团体标准化第1部分:良好行为指南》(GB/T 20004.1-2016)等规范要求,为培育和发展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团体标准(以下简称“协会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协会标准是由协会按照市场竞争、行业发展和会员需求,组织会员及相关方面按照协会标准制定程序制定并发布,供协会会员或社会自愿采用的标准。 第三条协会各职能部门、分支机构、会员单位,在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下,都可提出编制协会标准的需求。 第四条协会标准不应违反现行的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 第五条协会标准编号由团体标准代号、协会代号(CAMET)、团体标准顺序号和发布年代号组成,格式为团体标准代号/协会代号标准顺序号-年号。如:T/CAMET 01066-2016。 第二章协会标准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协会设立标准管理部门(协会标准部),其职责: (一)标准化工作管理; (二)承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日常工作; (三)起草标准化工作的各项政策和制度; (四)管理和协调标准化工作;

(五)开展与有关标准化机构的联络; (六)开展标准制修订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七)承担标准制修订项目通过和发布阶段的具体工作; (八)组织开展标准的宣贯培训、实施情况评价及复审工作。 第七条协会设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TC),TC是协会在城轨交通领域内,为协会标准的起草和技术审查等标准化工作提供技术支撑的非法人组织,其委员由会员中的城轨交通业主单位代表、协会专家和学术委员会、各专委会、分会等机构主抓技术或负责标准化工作的专家组成。主要职责如下: (一)起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及其秘书处工作细则; (二)提出协会团体标准化发展规划; (三)编制并维护协会标准体系表; (四)提出协会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建议; (五)协会标准立项及送审稿的技术审查;必要的技术论证;就标准技术内容达成协商一致; (六)提出标准宣贯建议;开展标准实施情况的评价; (七)协调指导标准化过程中的知识产权、版权等技术问题; (八)组织实施标准的复审; (九)指导和检查分技术委员会工作; (十)协会标准化工作的咨询; (十一)负责与国内外相关的标准化技术组织的联络; (十二)标委会章程规定应当表决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TC下设若干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SC),SC的专业领域

中国政工程协会团体标准制定管理办法

中国农业节水和农村供水技术协会 团体标准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国家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有关要求,指导和规范中国农业节水和农村供水技术协会(以下简称“中农水协”)团体标准的管理,根据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和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国质检标联〔2016〕109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农水协团体标准的立项、制修订与发布、实施与复审等相关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中农水协团体标准是指为满足市场需要,由中农水协组织制定和发布的标准。 第四条中农水协团体标准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优先支持制定行业发展需要但市场上缺乏的标准; (二)鼓励制定严于现行标准的中农水协团体标准; (三)及时吸纳科技和管理的创新成果,支持将成熟的专利融入标准; (四)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五)开放、公平、透明和协商一致。 - 1 -

第五条中农水协团体标准的范围包括: (一)农业节水、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产品标准; (二)农业节水、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维修养护标准; (三)农业节水、农村供水试验、量测、检测、检验标准; (四)农业节水、农村供水工程质量、安全、效益评价标准; (五)农业节水、农村供水工程建设资质标准; (六)农业节水、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资质标准; (七)农业节水、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标准; (八)农业节水、农村供水领域其他相关标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中农水协团体标准管理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中农水协理事会、中农水协团体标准专家委员会和中农水协秘书处。其中,专家委员会由业内及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由中农水协秘书处负责组建,报理事会批准。 第七条中农水协理事会是负责中农水协团体标准管理的领导和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指导中农水协团体标准管理; (二)批准发布或废止中农水协团体标准; (三)决定中农水协团体标准管理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八条中农水协团体标准专家委员会是中农水协团体标准管理的技术支撑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中农水协团体标准立项审查、标准发布之前的审查及 - 2 -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城市代码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制定的,空运中以三个英文字母简写航空机场名。 国内主要城市机场三字代码: 香港HKG 香港国际机场 澳门MFM 澳门国际机场 台北TSA 台北松山机场 北京PEK/BJS 首都国际机场;NAY 北京南苑机场 上海PVG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SHA 虹桥机场 广州CAN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 深圳SZX 深圳宝安机场 南京NKG 南京禄口国际机场 成都CTU 成都双流国际机场 重庆CKG 重庆江北国际机场 昆明KMG 昆明巫家坝机场 杭州HGH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 西安XIY/SIA 西安咸阳国际机场 武汉WUH 武汉天河国际机场 郑州CGO 新郑国际机场 长春CGQ 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长沙CSX 长沙黄花国际机场 太原TYN 太原武宿机场 大连DLC 大连周水子国际机场 福州FOC 福州长乐国际机场 厦门XMN 厦门高崎国际机场 海口HAK 海口美兰国际机场 呼和浩特HET 呼和浩特白塔机场 合肥HFE 合肥骆岗国际机场 哈尔滨HRB 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 兰州ZGC 兰州中川机场 乌鲁木齐URC 乌鲁木齐地窝堡国际机场 亚洲其他国家主要机场三字代码: 日本: 东京NRT 成田国际机场;HND 羽田机场

大阪ITM 大阪伊丹国际机场;KIX 大阪关西国际机场 韩国: 首尔ICN 仁川国际机场 釜山PUS 釜山金海国际机场 新加坡: 新加坡SIN 新加坡樟宜国际机场 马来西亚: 吉隆坡KUL 吉隆坡国际机场 越南: 胡志明SGN 胡志明市新山机场 泰国: 曼谷BKK 廊曼国际机场 印度: 新德里DEL 新德里国际机场 伊朗: 德黑兰THR 德黑兰梅赫拉巴德国际机场 沙特阿拉伯: 利雅得RUH 哈利德国王国际机场 阿联酋: 阿布扎比AUH 阿布扎比国际机场 迪拜DXB 迪拜国际机场 卡塔尔: 多哈DOH 多哈国际机场 土耳其: 安卡拉 伊斯坦布尔IST 伊斯坦布尔国际机场 ---------------------------------------------------------------------------------------------------------------------------- 北美: 加拿大: 渥太华YOW 渥太华国际机场 蒙特利尔YUL 蒙特利尔多尔瓦国际机场 温哥华YVR 温哥华国际机场 多伦多YYZ 皮尔森国际机场 美国: 华盛顿IAD 杜勒斯国际机场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团体标准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团体标准 T/CAMET XXXXX—XXXX 中低速磁浮交通列车试验规范 (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2017-09-26

一、任务来源、协作单位 本标准根据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关于下达2016年第一批团 体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中城轨(2016)7号]编制。 中低速磁浮交通系统具有低噪声、振动小、无污染、线路适应性强、易于实施等一系列特点,是安全可靠、环境友好型的新型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中低速磁浮在公共交通领域具备升级换代的效应,是公共交通领域的划时代的先进生产力,将会给人类生活带来深刻的变化,具有极为广阔的应用前景。 中低速磁浮交通系列标准的制订,有利于中低速磁浮交通技术工程化的实施,将会大幅度的降低轨道交通建设的成本,规范推进中低速磁浮交通技术的产业化进程,形成我国中低速磁浮交通产业的工程化实施能力,满足我国城市发展的需要,极大的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实现巨大的经济效益。 中低速磁浮交通系列标准对推进中低速磁浮交通技术的持续进 步和促进新型磁浮交通产业发展是十分必要的。《中低速磁浮交通列 车试验规范》是根据2016年城市轨道交通协会标准编制计划,由湖 南磁浮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主编,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控股磁悬浮技术发展有限公司、铁道科学研究院参编,共同完成。 本规范是在分析总结了我国中低速磁浮交通试验线及长沙磁浮 工程设计、试验等经验,并在参考《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组装后的检查与试验规则》GB/T 14894-2005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基础上形成。

二、工作组成员及分工 姓名专业职称工作单位项目分工标准化工作经历 李拥军铁道车辆高工湖南磁浮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负责 参加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编制梁潇桥梁结构高工湖南磁浮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协调 主持企业标准以及地方标 准的编制工作 袁建军机械加工 及其自动 化 高工湖南磁浮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悬浮控制 参加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编制 佟来生铁道车辆高工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电磁兼容 参加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编制 杨勇铁道车辆工程师湖南磁浮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悬浮架参加行业标准编制

有关的国际航空运输组织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有关的国际航空运输组织 一、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 ICAO)国际民用航空组织是政府间的国际航空机构,它是根据1944 年 芝加哥国际民用航空公约设立的,是联合国所属专门机构之一。我国是该组织成员,也是理事国。国际民用航空组织成立于1947 年4 月4 日,总部设在加拿大的蒙特利尔。该组织的宗旨为发展国际航行的原则和技术,并促进国际航空运输的规划和发展。主要指:1.保证全世界国际民用航空安全地和有秩序地发展。2.鼓励为和平用途的航空器的设计和操作技术。3.鼓励发展国际民用航空应用的航路、机场和航行设施。 4.满足世界人民对安全、正常、有效和经济的航空运输的需要。5.防止因不合理的竞争造成经济上的浪费。6.保证缔约各国的权利充分受到尊重,每缔约国均有经营国际空运企业的公平的机会。7.避免缔约各国之间的差别待遇。8.促进国际航行的飞行安全。9.普遍促进国际民用航空在各方面的发展。二、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nternationaI Air Transport Association,IATA)国际航空运输协会(以下简称国际航协)是各国航 空运输企业之间的组织,其会员包括全世界一百多个国家中经营国际、国内定期航班的航空公司。我国的国际航空公司、东方航空公司等多家航空公司近年来也陆续加入了国际航协。国际航协于1945 年4 月16 日在古巴哈 瓦那成立,目前下设公共关系、法律、技术、运输、财务、政府和行业事务六个部门。其主要宗旨是:1.促进安全、正常和经济的航空运输以造福于世界各族人民,培植航空商业并研究与其有关的问题。2.为直接或间接从事国际航空运输服务的各航空运输企业提供协作的途径。3.与国际民航组织及其他国际组织合作。com半个多世纪以来,国际航协充分利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食用油流通追溯管理规范》团体标准

《食用油流通追溯管理规范》团体标准 编制说明 本标准制定任务来源于中国副食流通协会2019年第一批团体标准项目计划,为本批次要求制定的4项标准之一。本标准起草单位包含山东香驰控股有限公司、国家农产品现代物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北京德鑫泉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万信方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农业农村部食物与营养发展研究所、江苏智信追溯信息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副食流通协会食品安全与信息追溯分会等。标准号为T/CFCA 0014-2019。 一、工作背景与意义 食用油作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煮食原料,在生活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近年来,随着我国食用油市场的快速发展,目前该市场达5000万吨左右的消费规模,国内上规模的食用油加工企业达数千家。但现在市场上鱼龙混杂,食用油总有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现象,各种品牌的食用油让消费者无法区分好坏。 《食用油流通追溯管理规范》团体标准可以让食用油从包装、原料、生产、仓储、销售到消费者实现食用油全生命周期追溯管理,消费者可以通过扫描追溯码,即可查询到产品的真伪以及流通过程,让消费者随时随地都能轻松获取产品信息。 二、制定过程 2019年4月,标准获得立项后,起草工作组组织人员先后到食用油生产、流通企业进行标准需求调研,深入了解食用油企业流通追溯管理的具体需求情况,收集了大量资料和需求,提出了标准编制的思路和方案,初步编制完成《食用油流通追溯管理规范》标准框架稿。 2019年5月至6月,标准工作组对需求进行进一步凝练,并邀请相关专家进行修改,综合相关材料进行分析,形成标准草案稿。 2019年7月至8月,标准经过两次内部研讨,起草小组根据研讨会专家意见对标准进行修改,邀请食用油行业组织、流通追溯管理方面专家进行内部审查,形成了标准工作组讨论稿。 2019年9月22日,中国副食流通协会于南京市栖霞区翠屏假日酒店召开“追溯系列标准研讨会”,来自中国副食流通协会食品安全与信息追溯分会,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家农产品现代物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泸州老窖集团有限公司,农业农

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团体标准

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团体标准《一般用离心空气压缩机》 (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标准起草组 2019年5月

一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 根据中通协科字[2017]14号《关于发布通过通用机械工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中通协压缩机分会和风机分会确定将《一般用离心空气压缩机》作为团体标准。标准由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电产品检测院有限公司承担编制任务。 2主起草单位及参编单位 本标准执笔单位: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电产品检测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英格索兰压缩机有限公司、阿特拉斯?科普柯(上海)贸易有限公司、江苏杰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钛灵特压缩机无锡有限公司、固耐重工(苏州)有限公司、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鼓风机厂有限公司、鞍山钢峰风机有限责任公司、山东豪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南京磁谷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上海复盛易利达压缩机有限公司、南通大通宝富风机有限公司、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IHI寿力压缩技术(苏州)有限公司、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德曼压缩机有限公司、上海斯可络压缩机有限公司、泉州市华德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中国航发哈尔滨东安发动机有限公司、安徽虎渡科达流体机械有限公司。 3主要工作过程 2018年3月成立编制组,并在无锡召开编制组首次工作会议。会上由主起草单位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汇报了国内外压缩机标准现状以及《一般用离心空气压缩机》标准适用范围和标准拟采用的构架。 2018年4月在宁波召开了标准起草研讨会,会上首先由标准主起草单位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介绍了标准的初稿,并就标准术语和定义、要求章节中的主机、润滑系统和冷却系统以及检验规则等进行了解读,接着与会代表分别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 2018年5月至12月,起草组根据各企业所提的书面意见,对标准的内容进行了修改。 2019年1月在上海召开了第二次标准研讨会,主要就压缩机的振动振幅与转子动平衡控制指标确定方法和试验方法进行了重点研讨。 为了进一步确定标准中相关技术指标,听取主要企业的意见,2019年4月在

省级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2019年 试行)

XX省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团体标准的编制工作流程 (3) 第一节提案 (3) 第二节立项 (3) 第三节起草 (4) 第四节征求意见 (4) 第五节技术审查 (5) 第六节批准 (5) 第七节编号、发布 (6) 第八节复审与转化 (6) 第三章知识产权管理 (7) 第四章附则 (7) XX省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立项建议书 (10) XX省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编制工作组工作程序(试行) (14) XX省中医药学会学会标准《××××××》编制说明 (18) XX省中医药学会标准审查单 (26) XX省中医药学会标准复审结论表 (2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我国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需要,满足市场和创新需求,推动我省中医药标准化工作,提高中医药标准的质量,规范XX省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的管理,依据 国家标准委、民政部印发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2019〕1号),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XX省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是由XX省中医药学会负责组织和制定供会员单位或社会采用的中医药标准,须经XX省中医药学会审核通过和批准发布。 第三条 XX省中医药团体标准坚持政府引导、学会主导、技术组织支撑的管理方式进行。XX 省中医药学会中医标准化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负责XX省中医药学会 团体标准的技术审查工作。XX省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 组”)负责团体标准的流程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按照本办法组建的“编制工作组” 负责相应的团体标准的具体编制和申报工作。 第四条团体标准的编制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遵守标准化工作的基本原理、方法和程序; 2.接受XX省中医药局和XX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领导,依法、有序的开展工作; 3.积极倡导中医药相关的医疗保健机构、健康和服务业机构、相关企、事业等市场 主体参与团体标准制、修订的活动; 4.遵循开放、透明、公平的原则,吸纳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消费者、教育科 研机构、检测及认证机构、政府部门等相关方代表参与,充分反映各方的共同需求; 5.选题应优先考虑创新和市场需求,响应先进国际标准的标准,严于现行国家标准 和行业标准的标准,填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空白的标准; 6.团体标准应当在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和社会实践经验总结的基础上,深入调查分析, 进行实验、论证,切实做到科学有效、技术指标先进,提升中医药的核心竞争力。 第五条团体标准的编制人员应当在中医药临床医疗、科研、教学、开发或管理等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医学博士学位,并接受过标准化知识培训。

中国港口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

中国港口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我国港口行业发展的需求,规范中国港口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团体标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协会团体标准的制定、修订、宣贯、实施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协会团体标准是指由中国港口协会为满足港口行业发展需求,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共同制定的标准。 第四条协会团体标准供协会会员和社会自愿采用。 第五条协会团体标准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二)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 (三)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 (四)有利于科学合理利用资源,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五)有利于提高服务和技术水平,促进贸易和交流; (六)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 第六条协会团体标准的制定一般程序包括:提案、立项、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批准、编号、发布、复审。

第七条协会团体标准编号依次由团体标准代号、协会代号、团体标准顺序号和年代号组成。协会团体标准编号方法如下: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协会标准化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是协会团体标准的技术归口组织,负责建立和完善团体标准体系、制订团体标准年度计划以及团体标准的技术审查、评审等工作。 第九条协会秘书处负责团体标准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起草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制定团体标准规范性文件和模版,标准归档等文件管理工作,团体标准申报,标准征求意见、送审和报批前的审查复核,组织标准制修订审查、评审,标准发布、出版、授权以及解释、宣贯、推广和实施,受理标准咨询,组织标准复审以及其他相关事务。 第三章提案 第十条协会秘书处通过书面文件和网络平台公开征

国际航空货运基础知识教学教材

国际航空货运基础知识 2.1.1航空区域划分的目的和IATA 区域 1.目的 出于保证国际航空运输的运营安全,以及国际民航组织(ICAO )规定各国航空运输企业在技术规范、航行程序、操作规则上的一致性原则。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将世界划分为三个航空运输业务区,称为“国际航协交通会议区”(IATA traffic conference areas ),以方便各国及地区航空运输企业之间的运输业务划分与合作。 2.IATA 区域 如图所示(附IATA 区域图),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将全球划分为三个航空运输业务区,分为Area TC1、Area TC2、Area TC3三个大区,简称TC1、TC2、TC3,其下又可以进行次一级的分区,称为次区(Sub-area )。

2.1.2 IATA 区域分区范围 (一)(一)Area TC1 1.范围 北起格陵兰岛,南至南极洲。包括北美洲和南美洲的所有大陆部分及其相邻的岛屿:格陵兰岛、百慕大群岛、西印度群岛和加勒比海群岛、夏威夷群岛(包括中途岛和巴尔米拉岛)。 2.次区 (1)加勒比海次区Caribbean sub-area (2)墨西哥次区Mexico sub-area (3)狭长地带次区Long haul sub-area (4)南美次区South America sub-area (二)(二)Area TC2 1.范围 北起北冰洋诸岛,南至南极洲。包括欧洲全部(包括俄罗斯的欧洲部分)及其近邻岛屿,冰岛、亚苏尔群岛,非洲全部及其近邻岛屿,亚松森群岛,包括伊朗在内及其以西的亚洲部分。 2.次区 (1)欧洲次区Europe sub-area (2)中东次区Middle East sub-area (3)非洲次区Africa sub-area (三)(三)Area TC3 1.范围 北起北冰洋,南至南极洲。包括整个亚洲及未包括在二区范围内的乡邻岛屿,整个东印度群岛,澳大利亚、新西兰及不包括在一区内的太平洋岛屿。 2.次区 (1)南亚次大陆次区South Asia subcontinent sub-area (2)东南亚次区South East Asia sub-area (3)西南太平洋次区South West Pacific sub-area (4)日本/朝鲜次区(东亚次区)Japan/Korea sub-area

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

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 国质检标联【2017】536号) 核心提示:2017年11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已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通过,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民政部制定了《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并经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于2017年12月15日印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引导和监督团体标准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团体标准的制定、实施和监督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团体标准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为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的标准。 第四条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团体标准化工作。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团体标作国务院有关准化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团体标准化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本部门、本行业的团体标准化工作。 第五条国家实行团体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 第六条鼓励社会团体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推进团体标准国际

化。 第二章团体标准的制定 第七条社会团体开展团体标准化工作,应当配备熟悉标准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建立具有标准化管理协调和标准研制等功能的内部工作部门,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和标准知识产权政策,明确团体标准制定、实施的程序和要求。 第八条制定团体标准应当有利于科学合理利用资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增强产品的安全性、通用性、可替换性,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 禁止利用团体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第九条团体标准应当符合相关法津法规的要求,不得与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相抵触。 第十条团体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第十一条国家鼓动社会团体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团体标准;鼓励制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团体标准。 第十二条制定团体标准的一般程序包括:提案、立项、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批准、编号、发布、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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