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和数学等课程由必考课改为选考课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和数学等课程由必考课改为选考课有关事项的通知

近日,教育部和全国高等教育考试中心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GED)英语和数学考试的相关事宜进行了通知。

根据最新通知,从2020年1月1日起,增加英语和数学等课程的

必考项目,增加客观项考试;同时,英语和数学等课程将由必考课改

为选考课,以便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可选性。

根据最新通知,从2020年1月1日起,GED英语和数学考试的考

试模式将如下:

1. 英语:英语考试中有三部分组成。它们是:英语语法、阅读理

解和写作测试。客观项包括单项选择和多项选择题。主观项包括作文

和翻译。

2. 数学:数学考试也分为三部分。它们分别是:代数&函数、数

值分析和统计学&概率。客观项包括单项选择和多项选择题。主观项将

由『数学技能』、『统计学和数理经济学』核心考核。

此外,在英语和数学选考项目中, 2020年1月1日起,GED英语

和数学考试中开设了多种新题型,如英语的精细篇章理解、数学的微

分方程等,以更全面和深入地检测学生的英语和数学能力。

希望通过上述改革,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好地与世界先进水平

持平,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可选性和更全面的考试内容,使学生有更多

的机会及时补充自己的不足,获得更高的学历和职业资格。

关于我省自考取消本科跨专业加考课程及部分课程调整的通知

关于我省自考取消本科跨专业加考课程及部分课程 调整的通知 日前省考院发布皖招考〔2014〕10号文件,具体精神如下: 一、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和课程改革方案的通知》(考委[2011]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自2014年起,我省自学考试已开考本科专业中设置的跨专业加考课程取消,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科层次各专业,不需再考加试课程。 二、将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英语及高等数学课程调整为选修课程,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选修。具体内容如下: 1. 将我省自考专业里的英语(一)(课程代码00012)、英语(二)(课程代码00015)、高等数学(一)(课程代码00020)、高等数学(工专)(课程代码00022)、高等数学(工本)(课程代码00023)、线性代数(经管类)(课程代码04184)、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课程代码04183)、线性代数(课程代码02198)、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课程代码02197)等课程调整为选修课,考生可按规定选择其他课程替代上述课程; 2. 考生须在同学历层次专业中选考与本专业其他课程不同的课程,并达到上述课程的规定学分; 3. 所选择的替代课程,必须在本办法规定之日起我省现行开考的自考专业中选取,不包括转考课程、实践课程及免考课程;

4. 原专业计划里已有英语课程替代关系的专业,可自主选择原替代方式或新的选修课程替代方式。 另根据皖招考〔2014〕9号文件精神:停考林业生态环境工程与管理(独立本科段)、监所管理(独立本科段)、中药(专科)三个专业,三个专业的考试安排至2016年结束,最后一批毕业资格审核在2016年底以前办理完毕。

粤考委〔2010〕号广州招考网招生考试的门户网站

粤考委〔2010〕33号关于修订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部分专业考试计划的通知 各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各有关主考学校: 根据《关于调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使用教材的通知》(粤考委〔2010〕16号)(以下简称粤考委〔2010〕16号文)精神,从2011年1月开始,调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专业课程考试计划和课程使用教材。根据有关主考学校的意见和实际情况,决定修订部分课程顶替规定、专业考试计划、课程使用教材(见附件1至4)。 由于粤考委〔2010〕16号文中附件6调整后的部分课程代码与我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的课程代码重复,现修订部分省自编代码课程调整前后顶替规定(见附件5)。 请你们及时向社会公布,让考生了解有关信息。 附件:1、调整前后课程顶替表 2、有关专业新的考试计划简表 3、有关专业调整前后课程顶替表

4、有关课程调整后使用教材一览表 5、省自编代码课程调整前后对照表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九日 主题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通知 抄送:各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有关主考学校自学考试办公室,香港考试及评核局。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2010年10月19日印发

附件1: 调整前后课程顶替表

附件2: 有关专业新的考试计划简表 商务英语专业(专科,A050226)考试计划简表 课程设置:必考课12门72学分;加考课2门10学分。 说明:1、港澳考生可不考001、002两门课程,但须加考231、232两门课程。 2、011、012两门课程为毕业考核课程,考生须取得该专业全部笔试课

程 合格成绩后才能报考。

2010年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专升本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 学分互认和专科升本科工作的通知 鲁教高字〔2009〕24号 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探索多渠道、多模式培养人才的路子,促进我省各类高等教育的协调发展,根据?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实施方案?(鲁教高字…2001?1号,以下简称?方案?)、?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实施学分制的意见?的通知?(鲁教高字…2003?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山东省2010 年普通高等教育学分互认和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政策导向和宏观调控,以条件定发展,走内涵发展之路。严格选拔标准,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严格程序、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原则,科学选拔优秀人才。进一步完善培养方案,深化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促进全省高等教育科学发展。 二、选拔类别和范围 (一)选拔类别:分为学分互认、普通专升本两个类别。

(二)选拔范围: 1.学分互认 普通本科院校(不含“985”“211工程”院校、独立学院、民办高校)的专科(高职)学生。 2009年普通本科院校录取的专科学生,均实行“1+3”或“1+4”学分互认模式。学分互认考试时间安排在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前,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根据以往学分互认试点工作情况,自2010年起,普通本科院校录取的专科学生,是否继续进行学分互认试点工作待论证后确定。 2.普通专升本 我省普通本科院校和专科学校(含普通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院和成人高等学校)中的应届普通专科(高职)毕业生(含在校期间已参加过学分互认选拔但未能进入本科段学习的应届普 通专科毕业生)。 具有我省辖区户籍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往届毕业生(不含成人、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和经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录取,目前在其他省、市、自治区高校学习的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应届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和专业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安排表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安排表 一、自学考试概述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对学历的需求不断增加,自学考试成为许多人提升学历的选择之一。自学考试是由教育部门组织的,通过考试获得相应学历证书的一种学习方式。全国统考是自学考试的一种考试形式,通过全国统考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获得的学历证书。 二、全国统考课程安排表概述 全国统考课程安排表是自学考试的参考工具,它规定了全国统考的具体课程安排,包括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等信息,帮助考生合理安排学习计划并参加相应的考试。以下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安排表的内容: 科目名称考试时间考试地点 语文 2022-01-15 指定考点 数学 2022-02-05 指定考点 外语 2022-03-12 指定考点 专业课程一 2022-04-09 指定考点 专业课程二 2022-05-21 指定考点 专业课程三 2022-06-18 指定考点 专业课程四 2022-07-30 指定考点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详解 1. 语文 语文考试是全国统考的第一个科目,考试时间为2022年1月15日。考试地点为指定考点,具体地点会在考试通知中告知考生。语文考试 主要测试考生对汉语言文字及相关知识的理解、运用和表达能力。 2. 数学 数学考试是全国统考的第二个科目,考试时间为2022年2月5日。考试地点同样为指定考点,考生需提前了解具体地点并准时参加考试。数学考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数学知识和解题能力。 3. 外语 外语考试是全国统考的第三个科目,考试时间为2022年3月12日。考试地点同样为指定考点,考生需在考试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 加考试。外语考试主要测试考生对外语基础知识和应用能力的掌握程度。 4. 专业课程 专业课程考试是全国统考的主要科目,分为专业课程一、二、三、 四四个部分,考试时间分别为2022年4月9日、2022年5月21日、2022年6月18日和2022年7月30日。考生需要根据自己选择的专业 进行相应专业课的学习和备考,并按时参加对应的考试。 四、其他注意事项

四川2023下半年自考报考时间(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时间)

四川2023下半年自考报考时间(准考证打 印时间+考试时间) 四川2023下半年自考报考时间 报考时间 1.社会型专业考生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时间:2023年9月11日9:00至9月13日17:00; 2.应用型专业考生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时间:2023年9月12日9:00至9月14日17: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10月20日9:00至10月29日14:45 考试时间:2023年10月28日至10月29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00。 成绩公布时间 2023年10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查询预计开通时间为11月17日; 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2023年11月20日9:00至11月21日17:00期间提出本人成绩复核书面申请。 自学考试毕业条件有哪些 1、考完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理论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 2、完成该专业所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

3、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自考要求。 4、办理本科毕业证书者,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自考怎么报名 1、登陆自考网进行报名。 2、到自考办网站规定的指定银行办理一张缴费用银行卡。 3、办理银行卡后的新生,和有银行卡的老考生按照报名网站规定的报名流程完成网上报名。 4、网上报名成功后的新生需要在考办规定时间到自考办进行摄像制作准考证。 自考需要考些什么科目 1、公共课需要考3-5门 包括:《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二》这三门是必考科目。其他两门会根据所报考专业决定考试科目。例如:理工类的专业,会增加《高等数学》、《线性代数》等科目的考试。计算机类的会增加《计算机应用基础》或者《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等科目。 2、专业课需要考8-10门 根据所报考专业不同,学校设置的需要考试的专业课也会不一样。因此,报考生要先确定好想要报考的专业。有些专业的专业课会分必考课和选考课两种,必考课程和选考科目有哪些,都会有提醒。自考考生需要根据学分要求选择自己要考的课程。 3、换考课程需要考3-5门

教育部关于200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200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 知 正文: ---------------------------------------------------------------------------------------------------------------------------------------------------- 教育部关于2003年高等教育自学 考试全国统考课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解放军自学考试办公室、全国考委各命题中心:现将《200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附件一)、《200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一月和七月考试时间安排表》(附件二)和《200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使用大纲、教材目录》(附件三)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统考专业 2003年共安排71个统考专业。其中护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100702)、机电系统智能控制(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080309)、学前教育(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040102)、监所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030109)、特殊教育(专科,专业代码040111)、电力市场营销(专科,专业代码020219)、律师(本科,专业代码030108)7个专业的大部分课程已于2002年开设,除电力市场营销专业的个别课程外,这7个专业的课程将在2003年全部安排。 二、专业和课程变更情况 1.委托开考的律师专业(专科,专业代码030101和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030102)调整为律师专业(本科,专业代码030108),专业过渡工作必须在2002年完成,从2003年起实施新的专业考试计划。

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识选考课程列表(10月试行)

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识选考课程列表(10月 试行) 【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识选考课程列表(10月试行)】 自学考试作为一种灵活、多样的考试方式,受到了越来越多考生的热爱与关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识选考课程列表即为自学考试的一部分,本文将对该列表进行详细的介绍和分析。 一、选考课程简介 1. 英语语言学 英语语言学是对英语的构成、演化和使用进行系统研究的学科。该课程旨在帮助学生了解英语语言的历史、地理和社会文化背景,理解语言学的基本概念和研究方法。 2. 数学基础 数学基础是指现代数学的基本概念、原理和方法。学习该课程可以提高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并对其他学科的学习起到良好的辅助作用。 3. 创新思维与实践 创新思维与实践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重要课程。通过学习该课程,学生可以了解创新思维的内涵和基本原则,培养解决问题、主动探究的能力。 4. 政治经济学

政治经济学是研究生产、分配和消费的社会关系的学科。该课程旨在培养学生对政治经济学基本理论的认识和理解,掌握一定的经济分析能力,以及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 科学思维与方法 科学思维与方法是指科学研究中的基本理论、原则和方法。学习该课程可以提高学生的科学素养和科学研究能力,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 二、选考课程特点 1. 灵活性 该选考课程列表的设置十分灵活,考生可以根据个人兴趣和自身专业需要选择适合自己的课程。这种灵活性不仅为学生提供了更多的选择空间,还能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2. 实用性 选考课程列表中的课程具有较强的实用性,能够为学生的工作和学习提供良好的支持。例如,数学基础课程可以提高学生的计算能力,科学思维与方法课程可以培养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等。 3. 综合性 该选考课程列表中的课程涵盖了不同学科的内容,具有较强的综合性。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可以能够获得更广泛的知识,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

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 为适应深化高中课程改革和高考招生制度改革需要,根据教育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高中学考”)相关要求精神,并与《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相衔接,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素质教育导向,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坚持全面考核,促进学生切实认真学习国家规定的每一门课程。坚持高中全面深化课改方向,促进高中教育特色化多样化发展。坚持提供多次选择机会,促进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考试压力。 二、考试科目 1.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其中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外语参加全国考试,其余科目实行全省统一考试。 2. 考试范围:除外语外,其余科目只考必修内容。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浙江省普通高中学 科教学指导意见,制定“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标准”,规定各科考试具体范围和要求。外语“一考两用”,考试范围和要求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规定,成绩既用于评定学业水平等级又用于高考。 三、考试实施

生安排需来自不同学校,考场由省教育考试院随机编排。特殊情况需另设考点的,须报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 四、成绩评定 1. 卷面分值:语文、数学各100分,外语150分,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各70分。 2. 评卷组织:评卷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 3. 成绩呈现:高中学考成绩采用等级制,设A、B、C、 D、E 5个等级,E 为不合格。以卷面得分为依据, A、B、C等按15%、30%、30%最接近的累计比例划定,E等比例不超过5%。经批准设立的内高班、内职班学生成绩等级单独划定。考生成绩等级提供给考生所在学校,考生可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自行查询。 4. 等级认定:由外省转入、赴境外学习交流后回校、应征入伍、被大学提前录取的普通高中学生,未参加考试科目需认定成绩等级的,按我厅有关文件执行。 五、其他事项 1. 违规处理:高中学考违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 2. 报考费用:外语科目执行高考收费标准,其余科目执行高中学考收费标准。 3. 实施时间:本办法自2014年秋季入学的高中学生开始施行,2015年10月进行首次考试,其中外语科目2016年10月进行首次考试。普通高中2013级及之前的在校生仍按原办

2023年自考本科考试内容

2023年自考本科考试内容 2023年自考本科考试内容 公共课考3-5门左右 一般在3~5门左右,其中《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二》三门课程为必考公共课,无论什么专业都需要考这三门的。 公共课虽然不一定同所学专业有直接联系,但它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人才,为进一步学习提供方法论的不可少的课程。一般理工类的专业还会增加如《高等数学》、《线性代数》等科目的考试,偏应用性质的专业还会开考《计算机应用基础》或者《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专业课考8-10门左右 一般在8至10门左右,专业课的设置都是由各主考学校对本校内此专业的教学要求设置的。专业课是指同专业知识、技能直接联系的基本课程,其中还有学位课程专业课和非学位课程专业课,其中学位课程专业课一般要求拿学位的话其学位课程平均分或部分达到70或以上。 如法律专业的专业课包括:民法、刑法、商法、国际法等。部分专业的专业课还分为必考课和选考课:必考课就是必须要考的课程,选考课程是指根据专业方向选。 自考是先报名还是先学习 自学考试每年安排两次,考生需要提前在当地报名系统进行线上报考,选择自己想要考的科目,然后进行复习参加自学考试,自学考试没有学制限制,考生通过自己专业的所有科目后,就可以申请毕业。

先报名还是先自学根据考生实际情况来决定。考生一定是看清楚考试院关于10月份的考试计划,来安排自己要报哪,几个科目,有计划有重点的去看书和学习,而不是有几科报几科。自考的考试形式,最适合密集时间来备考。 自考怎么备考 兼顾学校学习和自考 注意合理安排考试时间,兼顾本身的学习和自考的学习。 做好真题练习 在平时的课程学习后,可以通过自考历年真题来检测自己的学习成果。同时可以熟悉自考出题模式,了解各类型考题的分值设置。 勤查资料 复习时遇到解决不了的问题,可以上学校图书馆或者上网查阅一下资料,也可以询问老师、同学。 为什么自考通过率不高 1、因主观原因放弃,导致报考人数虚高。 有的人报自考的时候,根本没有想太多,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本身并没有重视,有很多人看到周围的同学朋友报了自考自己也心痒,于是顺手一报。可能只考了一两门公共课就放弃了。 2、因客观原因放弃,考试周期长不能坚持。 自考考期较长,又因为自考主要针对的是成年人,而成年人在工作生活中抽时间学习,往往没有那么长的学习时间和学习掌握能力,一般的自考专业门数在13-20门不等,有很多人会遇到有某个科目难度比较高,考了几次都没有通过,甚至已经考完了全部科目但因为不会写论文而停滞了下来。

国家教委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试行规定

国家教委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试行规定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 •【公布日期】1989.06.13 •【文号】[89]考委字011号 •【施行日期】1989.06.13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招生考试 正文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试行规定([89]考委字011号1989年6月13日国家教育委员会 发布) 第一条为了加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的管理工作,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要求,特制订本规定供各地实施。 第二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专业考试的,均可按照本规定,免考已学过并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第三条学科门类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 第四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公共基础课为:公共政治课的哲学、政治经济学、中国革命史、中国共产党党史,高等数学,普通物理,大学语文,公共外语(日、俄、英)。 第五条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的,可免考:

1.公共基础课; 2.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第六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科毕业生,报考同学科不同专科(段)专业的,可免考: 1.公共基础课; 2.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报考不同学科专科(段)专业的,可免考公共基础课。 第七条各类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的,可免考公共基础课。 第八条各类高等学校的本科肄业生、退学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第九条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考试的,应按照所报本科段考试计划完成除公共基础课外的全部课程考试。 第十条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专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的应考者,应按照自学考试毕业生的有关规定,发给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第十一条已获得学士学位的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考试,并获得毕业证书者,若与原毕业专业属同学科门类的,只颁发新的专业毕业证书,不授予第二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二条课程免考,由应考者向当地自学考试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正本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原所在学校的课程名称和成绩单等),经查验核准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审核批准。 第十三条凡有伪造、涂改和提供假证明材料者,一经查出,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已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合格成绩,并通知其单位。 对有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2023黑龙江自考准考证打印时间及入口最新

2023黑龙江自考准考证打印时间及入口最 新 2023黑龙江自学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生应于10月初关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考试相关公告,在规定时间由考生本人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自考频道”,打印统一格式的自学考试准考证。 自学考试准考证信息含:考生基本信息,本次考试的时间、课程、地点、考场、座位以及注意事项等。 2023黑龙江自学考试报名和考试时间 黑龙江2023年10月自学考试报名新生注册时间:2023年8月28日8:00-9月7日24:00,全国统考时间:10月28日-29日;每日科目考试时间:上午 9:00-11:30,下午14:30-17:00。 黑龙江自学考试新生需要先进行网上注册,填报个人信息,上传自己的照片,专业课程等,完成填报,通过审核既可缴纳报名费。 2023年黑龙江自考可以选考试地点吗 自学考试地点由黑龙江省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一般安排在省重点院校或中学,根据每次报考学生数量的不同增设考点、考场。

一般情况下,系统是根据考生在报考考试科目时所填写的地区选择比较近的考场作为你的考试地点,即根据“就近原则”安排考场,所以黑龙江自学考试考生不必担心考试地点太远的问题。 自考需要考些什么科目 1、公共课需要考3-5门 包括:《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二》这三门是必考科目。其他两门会根据所报考专业决定考试科目。例如:理工类的专业,会增加《高等数学》、《线性代数》等科目的考试。计算机类的会增加《计算机应用基础》或者《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等科目。 2、专业课需要考8-10门 根据所报考专业不同,学校设置的需要考试的专业课也会不一样。因此,报考生要先确定好想要报考的专业。有些专业的专业课会分必考课和选考课两种,必考课程和选考科目有哪些,都会有提醒。自考考生需要根据学分要求选择自己要考的课程。 3、换考课程需要考3-5门 如果报考生的英语二成绩很不好,可以选择换考课程。选择不考英语二,但需要多考3-5门其他课程替代英语二的学分。 自考就是成人高考吗

2023年10月江苏自学考试报名时间具体是几号

2023年10月江苏自学考试报名时间具体 是几号 2023年10月江苏自学考试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新生注册和新、老生课程报考同步进行,具体时间为:9月1日9:00—5日17:00。每天22:00至次日8:00为系统维护和银行系统交互对账时间,考生切勿在此时间段内进行报名及缴费。 考试时间:江苏省2023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8日-29日举行 准考证打印:开考前一周,考生须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招考业务”栏目“自学考试”页面自行打印准考证。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并妥善保存。如遇问题,可向当地自考办咨询。 自学考试介绍 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学历教育其中的一种,主要以自学或者助学为学习方式,通过国家或者地方统一组织的考试就可以取得国家认可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没有入学考试,实行“宽进严出”的政策,考生参加单科考试,合格一门,发一门的合格证书,所有科目合格后,颁发学历证书。 考试时间一般是4月、10月,个别省份,1月、7月也可以报考,考生根据情况选择考试科目。考试难度:自学考试专本科生的毕业率比较低,但考试顺利的话,最快1.5年—2年就可以拿证。认可程度:全世界有40多个国家和地区承认我国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文凭,允许持有学历证书或单科《课程合格证书》的自考生进入相关院校学习,或攻读学位或免修、减修部分课程。

自学考试报考流程有什么 1、网上报名,一般都是在考试前的一个月开始,各省的教育考试院会发出报名通知,到时按照操作步骤报名即可。 2、再次进行登录自考,进行专业选择和科目选择。填好报考信息之后就需要缴纳报名费用。 3、网上报名结束后需要自考新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自学考试办指定的报名点进行正式报名以及现场确认,携带有效的身份证进行电子摄像,确认自学考试报名资料没有错误。 4、打印准卡证,省考院会在考试前7天-10天开放准考证打印端口。 自学考试报名的步骤 1、明确报名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报考。满足基本条件以外,考生办理本科毕业证书时,必须交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 2、确定自学考试省份:每个省份的自学考试要求不一样,报考前应确定省份再报考。建议选择常住或者就业的城市报考,方便出行和考试。 3、确定院校及专业:考生在自学考试报名之前就要确定好自己想要报考的院校和专业了,一般来说,先选专业后择院校。 4、确定自学考试学习方式:完全自学、网络班、业余班、自学考试全日制四选一。前三种学习方式中,学习难度最高的是完全自学,同时费用也最低。通过率最高的是业余班,学习氛围最好。网络班最受欢迎,对于考生的时间要求最低。四种方式最终毕业证都是自学考试文凭,没有任何区别。 自学考试有哪些科目

2024年10月广东自考时间安排

2024年10月广东自考时间安排 2024年10月广东自考时间安排 2024年10月广东自考考试具体时间是10月26-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具体考试时间及内容大家以官方发布为准。 广东自考考试成绩预计在2023年12月上旬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合格成绩,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询全部考试成绩,具体安排请留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相关信息。 广东自考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参加考试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 广东各地市自考办公室在当次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以内安排具体受理时间和地点,请考生密切关注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的具体受理时间和地点,过后不再受理成绩复查申请。 广东自考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 广东自考考试如何备考 1、以考试大纲为本,不要盲目轻信模拟考题 自考的出题人是严格按照考试大纲出题的。因此广东考生也应严格按大纲复习,提高自身的基础知识和自学能力,不要乱做模拟考题。因为一些模拟考题往往与考试大纲不一致,而且与真题大相径庭。 2、处理好平常积累与集中复习的关系

自考重在平常积累,集中复习是冲刺阶段的必要手段。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广东考生可以利用自己的碎片化的时间,进行报考相关考试知识的积累,集中复习可反复复习备考。 3、临考前可多看历年考试的试题。 广东考生在临近自考考试时,可以找来历年的考试试题看一看,掌握一下各科命题原则,因为命题原则一般是稳定平衡的;随时关注自考方面的信息,了解题型变动情况,同时注意劳逸结合,适当调整临考的紧张心理。 自考本科考几门? 公共课考3~5门左右 1、一般在3~5门左右,其中《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二》三门课程为必考公共课,无论什么专业都需要考这三门的。 2、一般理工类的专业还会增加如《高等数学》、《线性代数》等科目的考试,偏应用性质的专业还会开考《计算机应用基础》或者《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右。 3、公共课虽然不一定同所学专业有直接联系,但它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人才,为进一步学习提供方法论的不可少的课程。 专业课考8~10门左右 1、一般在8至10门左右,专业课的设置都是由各主考学校对本校内此专业的教学要求设置的。 2、如法律专业的专业课包括:民法、刑法、商法、国际法等。 3、专业课是指同专业知识、技能直接联系的基本课程,其中还有学位课程专业课和非学位课程专业课,其中学位课程专业课一般要求拿学位的话其学位课程平均分或部分达到70或以上。

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工作(考试部分)实施意见

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工作(考试部分)实施意见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教育部 •【公布日期】1996.12.30 •【文号】教考试厅[1996]13号 •【施行日期】1996.12.3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 正文 *注:本篇法规已被:教育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年2月24日,实施日期:2011年2月24日)废止 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工作(考试部分)实施意见(1996年12月30日教考试厅[1996]13号)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教委《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工作的意见》(教成(1996)10号),逐步把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以下简称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工作(考试部分)建成与民办高校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相结合,适合国家对试点民办高校教学考核,教考职责分离的考试制度,充分发挥其考核认定学生学习成果、评估检测民办高校办学水平、教育质量的功能,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目标 1、遵循“应用性、职业型”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培养较强动手能力与直接上岗能力的教育规律,研究、建立学历文凭考试的考试要求和考试方法。 2、探索和完善“学校办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严格的学历文凭考试管理制度,使学历文凭考试成为国家扶持、监督民办高校进行高等学历教育的重要手段。

3、在现代教育测量理论指导下,不断提高考试质量,逐步把学历文凭考试建设成一种科学的、规范的标准参照性考试体系。 二、任务 学历文凭考试由全国统考课程考试、省统考课程考试和学校考试课程考试三部分组成。 1、全国统考课程包括各试点专业的公共基础课和部分专业基础课,实行全国统一制订课程考试大纲、统一命题和统一时间考试等。具体课程由国家教委确定,逐步做到每专业5科。 2、省统考课程包括各试点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和部分主要专业课,实行各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统一制订课程考试大纲、统一命题和统一考试等。每专业不少于5科。 全国统考课程和省统考课程合称统考课程。全国统考课程未达到每专业5科前,加大省统考课程数量,保证统考课程每专业不少于10科,统考课程为各专业的主干课,具体课程由省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3、学校考试课程为各试点专业统考课程以外的专业课、实验课和实践性教学环节,由各试点民办高校自行组织命题、考试或考查。 三、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在国家教育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国学历文凭考试试点的考试工作。 全国考委的职责是: 1、研究、部署考试工作,制订考试的有关规定。 2、指导、协调试点省的考试工作。 3、根据国家教委确定的全国统考课程及教学大纲,负责制订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大纲、命题(含备用卷、参考答案、评分标准,下同)、印制试卷、评估试题等项工作。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1988年3月3日发布) 国发[1988]15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完善高等教育体系,根据宪法第十九条“鼓励自学成才”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第四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以教育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为根本方向,讲求社会效益,保证人才质量。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人才需求的科学预测和开考条件的实际可能,设置考试专业。 第五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科(基础科)、本科等学历层次,与普通高等学校的学历层次水平的要求应相一致。 第二章考试机构 第六条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在国家教育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全国考委由国务院教育、计划、财政、劳动人事部门的负责人,军队和有关人民团体的负责人,以及部分高等学校的校(院)长、专家、学者组成。 全国考委的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政策、法规,制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具体政策和业务规范; (二)指导和协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三)制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的规划,审批或委托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审批开考专业; (四)制定和审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课程自学考试大纲; (五)根据本条例,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有效性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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