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

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

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贯彻落实,使我管委会安全生产管理活动井然有序,有条有理地进行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

一、在管委会范围内定期召开的联席会议上学习安全生产法、各项法规、规范、制度及有关文件精神。增强安全生产的法制观念,强化安全管理工作。

二、在由有关责任部门参加的安全联席会议上讨论研究安全生产和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质量、施工技术等方面的问题,使之得到及时有效地解决。

三、每月召集包括各部室负责人、安全生产监督员在内的安委会成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会议,针对各部门及所辖区域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分析、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制定出安全生产措施及实施方案。

四、各部门科室定期召开管理人员、安全员的安全生产会议,根据区域内实际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情况和安全生产状况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五、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联席会议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联席会议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在市政府的领导和安委会的指导下,定期召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联席会,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工作动态,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指导全市中小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会议成员单位及会议组织 (一)联席会议成员主要是全市市直各学校、各乡(镇、办)中心小学、青少年活动中心、民办学校及涉教部门。 (二)联席会议由市教育局负责召集,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的调度、通知、业务联系工作,隐患排查治理联席会议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信息收集、综合整理、上报及联络工作。 (三)联席会议成员和联络员如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成员单位及时报市教育局备案。 (四)各校要按照要求,成立联席会议组织并开展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参会人应是各单

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联络员。根据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安排或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会议。 (二)联席会议内容:听取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汇报;通报全市中小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分析研究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步工作,并就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统一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相关工作事宜。 (三)根据仁府办发[2008]34号、仁安办发[2008]29号、仁安办发[2008]30号等文件要求,各校负责隐患排查治理业务工作,每月23日前将隐患排查治理报表报送市教育局办公室,各阶段结束后2日内将阶段小结报市教育局办公室。 (四)各校要认真履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按时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贯彻执行议定事项。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互通信息,构建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格局。

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规范.doc

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规范 为了进一步推进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规范管理,夯实基础,充分体现二级学院主体地位,特制定如工作规范: 队伍建设: 1、学生工作队伍健全,学历、年龄比例适当。 2、严格按照250:1配备辅导员。在一、二年级配备学生班主任,三、四、五年级配备指导老师制并安要求进行考核。 3、重视学工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奖惩严明。 4、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项学习培训活动。 工作态度: 1、每学期学生工作有计划、总结,并及时上报。 2、每学期至少有两次党政联席会议专门研究本院学生工作。 3、办公条件能满足学生工作要求,信息化、网络化水平高。 4、及时传达和贯彻各级会议及文件精神。 5、工作主动,能按时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 6、及时掌握学生中的隐患,有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学生信息员队伍健全。 7、教育学生认真遵守校院二级的相关的规定;加强网络文明教育,提高学生网络规范化意识。 思想教育及党务工作: 1、认真开展具有本院特色的学生思想教育活动,且成效明显。并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学生思想教育活动。

2、每学期对本院学生进行一次心理状况调查或排查,对有心理障碍的学生建有健康档案,并有专人负责制定跟踪教育计划。 3、认真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开展的各类报告会、座谈会等。 4、按照学校组织部要求,在学生中正常开展学生各项党务工作。 心理健康教育: 1、每学期至少开展调查一次心理健康专题教育活动。 2、健全本院的心理健康教育机构,配备心理健康教育老师,班级配有心理委员。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助: 1、结合本学院专业特点,做好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工作。主动联系社会相关部门为学生寻找与专业对口的专、兼职工作,鼓励学生靠自身能力缓解经济压力。 2、协助学校经济支助中心,做好学生的贷款、特困补助及困生评定等各项工作,上报材料及时、规范,无弄虚作假现象,上报之前进行公示,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日常管理: 1、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落实。 2、各项通知、文件传达及上级交办事情回复及时,贯彻无误,无遗漏。 3、认真做好评奖评优工作,上交材料及时、规范,无虚假或不符合要求现象,上报前必须公示。 4、及时上报学生违反校纪校规情况处理意见,并做好相应的思想教育工作,促进学生自律,预防事故发生,坚持经常检查《班级日志》记录。

学校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建立起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群防群治的学校安全工作体系,切实维护好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积极营造良好的教育发展氛围,确保校园稳定,决定建立习水县学校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性质 习水县学校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是由县政府办牵头,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负责研究部署和协调解决全县学校安全工作的专门议事和工作机构。 二、联席会议的职责 (一)统筹全县学校安全工作,定期召开例会和根据实际需要召开临时会议,研究、部署学校安全工作,明确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任务。 (二)及时传达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法规、政策及领导指示精神,制定全县学校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机制,定期收集和分析学校安全工作情况。 (三)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及时处置学校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 (四)指导学校建立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健全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定期组织学校领导和安全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 (五)定期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专题调研,每年组织开展1—2次学校安全工作集中检查,督促学校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增强学校安全工作实效。 (六)督促各职能部门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职责和联席会议决定事项。 三、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主任:苟明利(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田莉(县政府办副主任) 徐先富(县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王茂佳(县教育局局长) 陶冬(县公安局局长) 成员:封月培(县安监局局长) 程富康(县司法局局长) 贺嘉(县建设局局长)

赵世刚(县食药监管局局长) 陈友强(县交通局局长) 罗勤生(县文体广电局局长) 袁吉伟(县卫生局局长) 唐兴强(县工商局局长) 钟文(县质监局局长) 沈志清(县城管局局长) 陈忠智(县气象局局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由王茂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周伟、冯世富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学校安全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和指挥调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派一名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 四、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教育局:全面掌握学校安全状况,确保学校安全。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制定学校安全教育教学计划,督促学校不定期组织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安全管理培训;制定校园安全预警机制和防控救灾应急预案,指导、监督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安全工作;协调乡镇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建立健全教育系统安全工作信息网络,及时、准确上报信息;定期组织学校安全工作专项督查。 综治办: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搞好校园周边治安和环境整治;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工作联系,畅通校园周边治安管理信息。 公安局:了解掌握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指导学校做好校园保卫工作,及时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在治安情况复杂的学校周边地区增设治安岗亭和报警点,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在管辖范围合理规划设置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强化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管理,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协助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报校园周边治安情况,提出具体预防要求。

学校联席会议制度

学校联席会议制度 一、为了认真贯彻党支部密切联系群众的指导方针,增强行政部门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促进教职工队伍稳定,推进教育健康发展,根据学校校务公开的要求及市区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实行联席会议制度是加强支部、行政与工会相互联系和沟通的重要渠道,也是工会参政议政、从源头上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调动和保护广大教职工参与改革和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的重要途径。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举行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和重要问题,经提前协商可随时召开。 三、联席会议坚持维护行政权威与尊重群众意见相统一的原则,协商解决涉及教职工合法权益和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 四、联席会议的议题由学校行政主要领导和工会主席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共同研究确定。出席联席会议的人员,根据每次会议研究的具体内容,一般由与议题有关的行政部门负责同志、工会负责同志参加。联席会议的会务安排,由校长办公室筹办。联席会议由书记主持。 五、联席会议由行政部门负责同志向工会通报学校的重要工作部署和与工会工作相关的行政措施,由工会通报围绕全区大局开展工作的情况和教职工队伍情况,听取工会对制定有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法规和措施的意见建议,研究解决有关工会组织建设、活动设施、经费财产、工作部署等问题,并就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协商,提出解决措施。 六、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形成会议纪要,由书记校长书记签发,工会主席会签。对会议纪要确定的事项,行政及工会应认真贯彻落实,并分别督促检查。会议纪要落实情况要在下次联席会议上予以通报。 七、联席会议视其情况可邀请教师代表、社区代表、家长代表旁听。 八、工会要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会小组的工作汇报,认真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及呼声,研究解决工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努力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在教育教学中的主力军作用。

黑龙江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建立黑龙江省林业厅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地方规范性文件

综合法律门户网站 https://www.360docs.net/doc/8d9605119.html, 法律家·法律法规大全提供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的查询服务。 法律家https://www.360docs.net/doc/8d9605119.html, 黑龙江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建立黑龙江省林业厅安全生产联席会议 制度的通知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营林局、伊春市林业局,省农垦总局林业局: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组提出的关于建立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的要求,及时把握林业行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高安全监管绩效,经研究,建立黑龙江省林业厅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分析研究林业行业安全生产情况,制定相关对策措施;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重大决策;审议有关单位提出的安全监管工作建议,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联合检查、专项整治和督查工作。 二、成员单位 黑龙江省林业厅、大兴安岭地区行署营林业局、伊春市林业局、农垦总局林业局。 三、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黑龙江省林业厅厅长杨国亭 黑龙江省林业厅副厅长 张恒芳 召集 人:黑龙江省林业厅人事处处长 李克祥 成员:大兴安岭地区行署营林局局长 李勇 伊春市林业局局长王冬雪 省农垦总局林业局局长张宏升 四、工作机构及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林业厅人事处,主要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定期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情况。办公室主任由黑龙江省林业厅人事处处长李克祥担任。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切实履行本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创新安全管理模式,扎实推进林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五、工作规则 根据工作需要,可由成员单位提议,经总召集人同意,随时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可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 黑龙江省林业厅 2017年3月29日 来源: https://www.360docs.net/doc/8d9605119.html,/fg/detail2039815.html

消防工作职责制度

消防工作职责制度 第一条为明确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务院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辖区实际,明确相关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消防安全责任,是指消防工作主体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以及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三条全区的工作部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消防工作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同、行业自律、消防监管、单位负责、全民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各部门、单位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消防管理和监督职责,农村和社区积极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单位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个人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义务。 第五条各工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本部门的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消防工作的负责人负直接领导责任;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对分管领域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消防工作的负责人负直接领导责任;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对分管领域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条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 (一)建立、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成立由本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消防安全委员会; (二)制定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建立消防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考核体系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 (三)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将地方消防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逐步增长; (四)编制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将其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根据需要增配复杂火灾扑救和特殊灾害事故抢险救援的装备; (五)加强消防组织建设,建立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建设,不断提高灭火救援覆盖率; (六)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开展消防宣传进家庭、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和单位活动,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七)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在法定时限内决定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停产停业整改事宜,组织或责成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措施,督促其限期整改; (八)对公安机关报告的本地区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事项,以及公安机关报请依法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决定的重大执法事项,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九)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消防工作职责。

学生会工作制度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学生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进一步加强学生会内部的规范管理,约束学生会成员行为,明确责任,高效合理地安排学习和工作,进而提高干部素质。 第二条学生会干部应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努力工作,保证质量,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三条全体干部应自觉遵守此制度,并约束自己的行为。 第二章岗位责任制 第四条主席、副主席必须参加所布置的各项活动,并对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同时做好协调。 第五条学生会各部采取部长责任制。 第六条学生会各部长应兢兢业业,努力工作;遵守有关规定,全力支持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在学期初递交本部工作计划,学期末递交本部工作总结。 第七条学生会各部应积极,高效,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不推诿,不拖拉,不敷衍塞责,不推卸责任。

第八条学生会各部应积极服从主席团的调配,协调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 第九条凡学生会举办或参与的大型活动,都由主席团会同有关部门联系制定有关策划、执行等计划,学生会各部需无条件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形成决议前向主席团提出,一经形成决议,不得私自变动,如有违犯,将受到批评。 第三章学生会各部门工作职责 第十条学生会主席工作职责: 一、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和学生会委员会议,决定有关重大事项,负责学生会全局工作的决策。 二、带领学生会全体干部,面向全校学生组织开展各种有益于同学身心健康的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三、听取各部工作汇报,统筹,调查,指导各部门工作。 四、负责召集学生会主席联席会议,向各系学生会部署工作,听取各系工作汇报,指导和帮助各系开展工作和活动。 五、加强学生会与外界的联系,特别是与各高校的联谊工作,促进彼此间的沟通与交流。 六、做好学生会干部思想教育工作,总结工作经验、教训、促进干部工作能力的提高,增加学生会的凝聚力与战斗力。 七、对各部门组织活动的经费报告进行审议。

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方案

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7号,以下简称《条例》)、《教育部等20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加强全省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经省政府领导同意,建立x省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实施方案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务院及各有关部委和省政府有关要求,统筹协调全省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分析校车安全形势,研究拟订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中小学校车安全工程,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指导和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条例》,协调解决校车安全管理中的重要问题;组织开展校车安全管理专项督查。 二、组成人员(略)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主要职责: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根据各成员单位意见和建议提出会议议题,经召集人批准,组织召开会议;督办落实联席会议作出的各项决定,及时通报工作情况;负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工作;协调组织对《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承担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职能负责相关工作。 (一)省教育厅。

1.依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有关规定,负责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制定校车服务方案。 2.指导地方教育部门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依法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者在寄宿制学校入学,减少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风险,配合交通部门制定并实施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校车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校车服务方案,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责,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网络平台。 3.指导地方教育部门推动建立校车使用许可制度的工作机制,按相关规定做好校车使用许可申请的受理、分送、审查和上报工作,全面掌握学生上下学和现有校车状况以及对校车的需求等情况,做好过渡期的相关工作。 4.要求地方教育部门加强对学校的监管,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和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演练,监督、检查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及学生监护人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状。 5.督促对不依法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违反《条例》规定的地方教育部门或学校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处分。 (二)省公安厅。 1.依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有关规定,负责校车安全管理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参与制定校车服务方案,配合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学校联席会议制度

加马铁力克乡巴格拉中心小学联 席会议制度 (2008) 教务处

学校联席会议制度 一、为了认真贯彻党支部密切联系群众的指导方针,增强行政部门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促进教职工队伍稳定,推进教育健康发展,根据学校校务公开的要求及市区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实行联席会议制度是加强支部、行政与工会相互联系和沟通的重要渠道,也是工会参政议政、从源头上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调动和保护广大教职工参与改革和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的重要途径。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举行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和重要问题,经提前协商可随时召开。 三、联席会议坚持维护行政权威与尊重群众意见相统一的原则,协商解决涉及教职工合法权益和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 四、联席会议的议题由学校行政主要领导和工会主席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共同研究确定。出席联席会议的人员,根据每次会议研究的具体内容,一般由与议题有关的行政部门负责同志、工会负责同志参加。联席会议的会务安排,由校长办公室筹办。联席会议由书记主持。 五、联席会议由行政部门负责同志向工会通报学校的重要工作部署和与工会工作相关的行政措施,由工会通报围绕全区大局开展工作的情况和教职工队伍情况,听取工会对制定有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法规和措施的意见建议,研究解决有关工会组织建设、活动设施、经费财产、工作部署等问题,并就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协商,提出解决措施。 六、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形成会议纪要,由书记校长书记签发,工会主席会签。对会议纪要确定的事项,行政及工会应认真贯彻落实,并分别督促检查。会议纪要落实情况要在下次联席会议上予以通报。 七、联席会议视其情况可邀请教师代表、社区代表、家长代表旁听。 八、工会要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会小组的工作汇报,认真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及呼声,研究解决工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努力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在教育教学中的主力军作用。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为了切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动态,有效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各生产单位开展安全生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公司每季度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联席会议。 一、会议召开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五日,根据集团公司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会议。 二、会议参加人员为各生产单位、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和联络员。 三、会议承办单位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综合信息组,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的通知、记录和材料工作。 第三条联席会议内容 一、听取各生产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汇报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二、通报各生产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就存在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 三、273项安全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四、落实重大安全隐患、重点工程所需治理资金; 五、分析研究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第四条联席会议内容形成专报或纪要,抄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组长、副组长,印发至各与会单位。 第五条联席会议所部署工作由安监局、经理办进行督办,并将落实结果及时反馈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 第六条各生产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职责,按时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贯彻执行议定事项。 第七条严肃会议纪律,因故不能到会的,应事先向领导组办公室提出,并委托相应人员参加。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联络员会议制度 第一条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基层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和工作动态,建立上通下达的信息通道,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综合信息组每月组织召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联席会议。 一、会议召开时间为每月月初第一周周五下午3时,遇有紧急或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联络员会议。

关于健全和完善学生辅导员工作制度的通知

关于健全和完善学生辅导员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系: 为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学生工作水平,学生辅导员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坚持以下制度。 一、与学生谈心谈话制度 1.与学生谈心谈话是辅导员开展工作的基本形式,通过谈心谈话,可以交 况,对学生进行学业指导,加强学风建设。 2.辅导员每学期随堂听课不少于5次,原则上所带学生的必修课程每学期应听课1次。每次听课要做好记录,定期进行归纳总结。 3.听课时主要掌握学生到课情况、听课情况、师生互动情况、教师授课情况等。对学生在课堂上存在的各种问题要及时给予指导,对教师授课中存在的有关问题要及时与任课教师沟通,并向有关部门反馈。

三、进学生宿舍制度 1.进宿舍是辅导员开展工作的重要手段,通过进宿舍可以了解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认真落实辅导员进住学生宿舍值班职责。加强安全、卫生管理,指导宿舍文化建设。 2.辅导员每周进学生宿舍不少于1次,原则上所带学生宿舍每月要走访一遍。对走访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给予指导,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2.要适时地与班主任、任课教师沟通联系,交流学生的有关情况,解决相关问题。每月至少召开1次联席会议,辅导员要系统地向班主任、任课教师介绍所带学生的思想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虚心听取班主任、任课教师对学生教育、管理的意见,共同研究确定指导学生发展的方案和具体措施。 六、学习研究制度 1.辅导员要系统学习相关知识,通过学习具备与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背景。

2.要结合实际工作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每学期至少撰写1篇工作研究论文。 3.要注重工作积累,建立工作日志,自觉撰写工作日记或周记,注意总结工作经验,研究工作规律,推进工作创新。 加强制度建设是提高辅导员工作水平,规范工作程序,推进职业化、专家化建设的重要措施,每个辅导员都要自觉遵守工作制度,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各系学生主任要起表率作用,模范遵守工作制度,并担负起领导责任,加强检查督

创建平安校园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XXX小学联席会议制度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中小学生的成长和教育问题,是目前政府、学校家长以及全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为确实杜绝校园安全隐患,实现治安管理,校园稳定,师生满意,社会满意的目标,决定建立致和小学平安校园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组成成员 学校分管领导为联席会议召集人。德育办、教务处、医务室等部门负责人及体育、音乐教研组长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制度由德育办负责,办公室设在行政会议室。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创建平安校园工作联席会议要根据有关政策精神,按照“加强领导、协调力量、落实政策、研究发展、督促落实”的要求,在校办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1、统筹协调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制定发展规划,推进平安校园创建,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2、研究解决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促进全校平安校园创建事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3、协调各方面力量,组织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平安校园创建工作。 4、研究解决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中的其他重大问题。 三、联席会议主要议题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根据需要可临时召集。 1、传达贯彻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致和镇街办的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和领导的指示精神。 2、听取成员单位关于平安校园的工作情况汇报。 3、研究协调解决平安校园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提出在

政策措施和意见建议。 4、督促、检查、指导平安校园创建工作。 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形成会议纪要,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各科室贯彻实施。各成员单位要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努力推进我校平安校园创建。 XXX小学 2020年8月28日

物 业 管 理 联 席 会 议 制 度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为规范物业管理,提高服务水平,落实部门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各部门综合协调的管理职能,明确解决物业管理问题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方式,及时协调解决实施物业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结合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实际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由街道办事处、房管局、财政局、民政局、物价局、环保局、城市规划局、城市管理执法局、建设局、消防大队、市政、供电、供水、供气、供热、居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工商所、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代表等各方代表组成。 二、联席会议召集人:街道办事处分管物业管理工作的主管领导 三、联席会议议事内容 主要协调各成员单位履行管理服务职责,解决管理服务中出现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业主委员会不按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补选业主委员会成员等不依法履行职责的问题。 2、老业主委员会到届不按期组织换届选举、换届选举中对选举程序有争议等业主委员会换届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因欠物业费造成的导致停电、停水等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4、企业或业主大会履行合同终止相关程序要求,选举业主委员会、选聘新物业企业接管物业项目等提前终止物业服务合同的问题。 5、企业履行退出项目程序要求,在物业服务用房、业主档案、公共设施设备资料移交等物业服务企业退出和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6、治理小区业主违章私搭乱建、车辆乱停乱放、侵占道路等问题。

7、治理小区业主圈占、破坏绿地,道路、绿化、排水设施的维修、养护等问题。 8、治理小区业主私自拆改房屋墙体,破坏楼房结构等问题。 9、生活垃圾中转站、垃圾桶的维修等问题。 10、破坏小区围档、门禁、门卫室、供电、供水、供气、供热、消防设施、电梯等公共设施、共用设备问题。 11、小区内路灯的养护、维修等问题。12、需要协调解决的其他物业服务管理问题。 四、联席会议议事程序 (一)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居委会等部门或居民反映社区存在的物业服务管理突出难点问题,物业服务企业无法协调解决,向街道办事处反映。 (二)联席会议召集人根据反映问题所涉及内容,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召开物业管理联席会议。 (三)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对反映的实际问题认真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制订具体措施,明确责任人及解决问题的时限。 (四)会议集体议定后,由街道办事处负责整理联席会议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同时负责相关资料的整理、存档、备查。 (五)街道办事处会同县房管局物业管理部门负责议定事项的督促、检查、落实,并将各单位落实情况以简报形式报送县政府。 五、联席会议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当按照议定的事项或会议纪要落实工作责任,按照时限要求解决,推动物业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学生会机构设置及岗位职责

学生会岗位设置及工作职责 为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作用,达到校级学生会、院级学生会、班委会成员三层联动配合,更高效的完成学校各项学生工作的目的,特此规范校(院)学生会岗位职责。学生会(校、院统一)设主席团(主席一名,副主席2名)、秘书处(本学期设秘书长2名,副秘书长2名)和学习部(正副部长各一名,下同)、宣传部、纪检部、文娱部、体育部、生活部、公关部等工作机构;校学生会的人数总编制一般不超过全校学生数的2%,院级学生会编制不超过本学院学生数的5%。详细职责内容如下: 1.学生会主席团工作职责 学生会主席:(1)负责主持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对学生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2)校学生会主席负责召集校学生会委员会议、院学生会主席联席会议;院学生会主席负责召集院学生会委员会议、班长联席会议(以下其他部门工作流程相同)。传达学校有关会议精神,布置相关学生工作。负责制订学生会工作计划和进行工作总结。督促、检查、帮助各部做好工作。 (3)负责学生会自身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负责组织主要学生干部的业务学习。 (4)要对直属学生会和党总支、团委负责并汇报工作。

(5)校学生会主席负责检查校学生会、二级学院学生会的工作执行情况;院学生会主席负责检查院学生会、班委会的工作情况,并监督做好相关工作。 (6)分管本级秘书长、纪检部,做好指导、监督相关工作。 学生会副主席:(1)在主席的领导下,协助主席作好学生会日常工作。 (2)明确责任分工,抓好分管部门的工作,指导和监督分管部门工作的开展和实施情况。学生会副主席各分管3个部门,一位分管生活部、宣传部、公关部;一位分管体育部、文娱部、学习部。 (3)当遇到突发事情而主席不在场时,副主席要履行主席的一切职责,及时解决或缓解问题,并尽快联系主席或上级部门反映情况。 2.学生会秘书处工作职责 (1)负责协调学生会各部之间的工作关系。 (2)负责起草、制定学生会有关文件;负责有关文件、备品的保管;负责办公用品的使用管理,及学生会档案建设工作。 (3)负责对学生会各部工作及对学生会成员的考核登记工作及向有关部门介绍学生会成员的工作情况及表现。 (4)负责组织、安排学生会的各种会议、学习和重要活动,并做好会议记录。协助学生会主席团搞好阶段性工作布局。 (5)在组织的领导下,负责学生会全体委员的学期工作总结和评优评奖工作。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联席会议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在市政府的领导和安委会的指导下,定期召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联席会,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工作动态,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指导全市中小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会议成员单位及会议组织 (一)联席会议成员主要是全市市直各学校、各乡(镇、办)中心小学、青少年活动中心、民办学校及涉教部门。 (二)联席会议由市教育局负责召集,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的调度、通知、业务联系工作,隐患排查治理联席会议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信息收集、综合整理、上报及联络工作。 (三)联席会议成员和联络员如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成员单位及时报市教育局备案。 (四)各校要按照要求,成立联席会议组织并开展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参会人应是各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联络员。根据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安排或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会议。 (二)联席会议内容:听取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汇报;通报全市中小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分析研究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步工作,并就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统一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相关工作事宜。 (三)根据仁府办发[2008]34号、仁安办发[2008]29号、仁安办发[2008]30号等文件要求,各校负责隐患排查治理业务工作,每月23日前将隐患排查治理报表报送市教育局办公室,各阶段结束后2日内将阶段小结报市教育局办公室。 (四)各校要认真履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按时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贯彻执行议定事项。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互通信息,构建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格局。

网格化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网格化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街道、乡镇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实施,每两个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成员由综治办、安监站、公安派出所、民政办、工商所等部门人员及消防大队监督网格责任人组成。联系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指示精神,通报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分析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研究辖区社会单位和群众的消防安全诉求,查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交流好的经验和做法,安排部署下阶段消防工作。 下面是赠送的合同范本,不需要的可以编辑删除~~~~~~ 教育机构劳动合同范本 为大家整理提供,希望对大家有一定帮助。 一、_________ 培训学校聘请_________ 籍_________ (外文姓名)_________ (中文姓名) 先生/女士/小姐为_________ 语教师,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自愿签订本合同并保证认真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各项义务。 二、合同期自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起_________ 年 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止。 三、受聘方的工作任务(另附件1 ) 四、受聘方的薪金按小时计,全部以人民币支付。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1.聘方向受聘方提供意外保险。(另附2 ) 2.每年聘方向受聘期满的教师提供一张_________ 至_________ 的来回机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 元整)或教师凭机票报销_________ 元人民币。 六、聘方的义务:

1.向受聘方介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聘方有关工作制度以及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 2.对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对受聘方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 4.按时支付受聘方的报酬。 七、受聘方的义务: 1.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干预中国的内部事务。 2.遵守聘方的工作制度和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接受聘方的工作安排、业务指导、检查和评估。未经聘方同意,不得兼任与聘方无关的其他劳务。 3.按期完成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 4.遵守中国的宗教政策,不从事与专家身份不符的活动。 5.遵守中国人民的道德规范和风俗习惯。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双方应信守合同,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合同。 2.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在未达成一致意见前,仍应当严格履行合同。 3.聘放在下述条件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方解除合同: a 、受聘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经聘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b 、根据医生诊断,受聘放在病假连续30天不能恢复正常工作的。 4.受聘方在下述条件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聘方解除合同: a 、聘方未经合同约定提供受聘方必要的工作条件。 b 、聘方未按时支付受聘方报酬。

学生会各部门职能简介

攀枝花学院学生会各部门职能分工 主席团 (一)主席 1、全面主持校学生会日常工作,决定有关重大事项,并主持召开校学生会主席团会议、校院主席联席会议、学生会各部长会议、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 2、听取各部门工作汇报,统筹、调查、指导各部门工作,并为各部门组织活动提供指导和帮助; 3、指导帮助检查督促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全权监督相应部门所承办的大型活动。 (二)副主席 1、协助主席开展各项活动,根据学生会的决定安排和落实各项工作活动的开展。 2、做好分管工作和内勤工作。、协助主席做好学生会的关工作,支持主席的意见和决定,直接对主席负责。 3、分管相应职能部门,参加和指导主管部门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4、主席不在时,可受主席委托执行主席的相关职权。 办公室 办公室作为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攀枝花学院委员会的特殊部门,承载着内部建设和外部交流的双重重任,它扮演着纽带,桥梁的作用。

从校学生会的整体利益出发,积极组织、筹备各种会议,协调并参与各项活动、促进各部门之间的了解、沟通,以便加强合作,提高工作效率。 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作为学生会对内的职能部门,旨在建设良好的学生会文化,营造高效率工作氛围,担当着学生会的规划者、监督者和培训组织者的角色。它坚持“团队、沟通、宽容、创新”的工作理念,致力于将学生会发展成为高效率、高凝聚力的团队,同时为每一位渴求上进的成员提供锻炼的平台,并且将以富有创造力的工作为学生会吸纳、储备、培训更多优秀人才。 监察部 监察部作为攀枝花学院学生会一个以纪检工作为中心的部门,工作主要方向是对外和对内的监察,即对整个攀枝花学院学生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察、考核。开展“三风”建设,保证评优的公正性,对晚自习进行考勤,维持校园周边环境的和谐。 生活部 生活部本着服务同学的宗旨,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为学生拓宽生活服务渠道,营造良好校园文化生活氛围,代表广大同的学利益。它是学生处、公寓中心及学生会领导下的学生参与、管理与监督

学校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

学校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 一、会议内容 (一)研究制订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 (二)确定需要向教代会提交讨论的有关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财务工作报告及有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 (三)确定需要向教代会提交审议的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四)确定教代会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等方面的主要内容。 (五)解决教代会建设的重要问题。 (六)解决其它重要问题。如重点解决阶段性的突出问题;落实政策性的问题;与党政部门合作,开展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检查校务公开情况,参与人事安排等。 二、参会人员 根据会议议题,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正副校长、各处室正副主任、工会主席、工会委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三、召开时间 联席会议原则上至少每年召开两次,分别在每年年初和教代会年度会议前一个月内召开。如有特殊需要可增加次数。 四、基本程序 (一)确定议题。由学校校长、党总支书记和工会主席协商确定,并就议题提出初步意见。 (二)集体研究。根据议题内容,确定中心发言人。 (三)组织讨论。与会成员畅所欲言,积极发表意见。 (四)进行表决。可采取口头、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赞成票或否决票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的,决议有效。决议一经形成,党政成员必须认真执行。 五、具体要求 (一)党政工联席会议由学校工会筹备。 (二)党政工联席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三)由行政提出需要在教代会年度会议上讨论审议的内容及本年度内由教代会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主要内容。 (四)由工会、教代会提出以教代会为主要载体、对重大问题实行校务公开及教代会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五)会议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议事原则。 (六)会议必须有完整的记录。会议作出的决定与其他党政会议具有同等效力。

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

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 为及时掌握、通报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综合动态,督促检查、了解全街道各村(社区)、学校、各重点生产经企业每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及各项事故指标控制情况,分析前阶段安全生产形势,加强对全街道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特制定本街道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 一、会议时间 原则上每季度末20 日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如有特殊事情),具体时间由安委办确定。 二、会议地点 由街道安委办通知。 三、会议主持人 会议由安委办主任主持,组长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主持会议时,委托街道安委办副主任主持。 四、参会人员 街道安委办主任、副主任、涉安中心站所、各村(社区)、各重点生产经企业主要负责人。 五、会议议题 听取各村(社区)、各中心站所、各重点生产经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和前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分析全街道

安全生产形势,通报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完成情况,研究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治重大安全隐患。 具体议程: (一)由街安委办主任汇报上季度全街道安全生产综合情况。包括全街道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起数和死亡人数,并进行简要分析; (二)街道安委办有关成员单位在会议上报告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文字材料),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形势。 (三)研究事故多发地点、多发地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需要采取的措施,交流安全生产工作经验,提出存在问题和建议意见; (四)提请街道安委办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他需要街道安委办审议的事项进行审议; (五)街道安委办主任部署相关工作。 六、会议承办 由街道安委办负责会议筹办及文件起草工作。会后要印发会议纪要,分送街道班子成员。

消防联席会议制度

消防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主管领导或防安全委员会负责人组织召开。 二、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 (一)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本地区阶段性消防工作; (二)国家、自治区对消防工作作出重要安排部署时,及时召开联席会议; (三)国家和自治区及国家有关部委开展各项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时,及时召开联席会议。 (四)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调查结果后,召开联席会议。 三、联席会议要及时通报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 四、各有关部门要确定1名联络员,主要负责本地联系、本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相关工作。

重大火灾隐患公示制度 重大火灾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火灾隐患。 一、重大火灾隐患的认定方法 (一)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灭火救援行动并不能立即改正的; (二)消防设施不完好有效,影响防灭火功能的; (三)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灾蔓延扩大的; (四)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使用、存储易爆化学物品并不能立即改正的; (五)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 (六)其他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并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重大火灾隐患的查处 消防监督人员在消防监督检查或抽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较为严重的火灾隐患,应立即进行调查取证,并通过照相、摄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取证完毕后,按照报送程序规定,及时上报盟公安消防支队进行认定审批。

三、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 公安消防部门对已确认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及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改正,并与其签定整改承诺书。隐患单位接到整改令后,立即组织实施整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隐患整改任务。如到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由公安消防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作出专题汇报。 四、火灾隐患的公示 消防部门把集体议案或经专家组认定后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向市政府做出专题汇报,并取得同意后,将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名称、地址、消防安全责任人、重大火灾隐患的确认时间、火灾隐患的内容、整改要求、整改时限、整改建议、整改措施、整改进程和结果等情况在新闻媒体上进行为期3—7天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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