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治政府,良吏(良法)更重要

概念:

法治:依照法律治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方式被称为法治

法治政府:就是指政府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法治原则.严格依法行政,促使其各项权力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良法:必须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当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个人意志而改变。

四中全会的主题是对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设法治中国”以及“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两个三位一体”思想的进一步丰富和发展。

法律部门: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守天下之法者,吏也”:“吏不良,则有法而莫守”。也就是说,只有好的官吏才能保证“良法”得以贯彻执行;

官吏能否守法和执法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兴衰治乱、民生福祉,也难怪历朝历代都非常重视官吏之选拔和考核。

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推动政府法制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

《决定》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由此,法治实现的前提是人民对良法的信仰,官员不守法,并不时违法,必然导致民众不信法而信“访”、信“闹”,这是对法治中国建设的最大伤害。

如果执法者不把法律放在眼里,任意扭曲法律的正义之剑,再好再多的

法律也会形同虚设,成为“一纸空文”,这将形成最大的不和谐因素之一,给社会稳定带来严重影

事例1:如:周恩来、焦裕录、孔繁生、牛玉儒、任长霞、宋鱼水、兰辉等,他们都是中国官员中的骄傲。正是这些官场中的脊梁,才使正气得以进一步弘扬,国家得以进一步繁荣昌盛。

对方问题1.“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这是《依法治国~决定》中提出的一个重要的论断,说明“良法”比“良吏”更重要?

答:法律是治国之重器,那么官员是治国之栋梁,一个是工具,一个是人才,你能证明工具比人才重要吗?

其次良法善治这本身就是“法治”的内涵。轨道是火车运行的前提,是不是说轨道比火车更重要?且善治不代表就是好官,能力很强的贪官不在少数,因而,这句话并不能说明“良法”比“良吏”更要。

对方问题2:李克强强调:“建设法治政府,这尤为根本,要把法律放在神圣的位置,无论任何人、办任何事,都不能超越法律的权限。”正所谓“法律如果推不开特权的门,也一定跨不进人民的心。”

答:法律的重要性我方从未否定过,但是,我们今年讨论的“良法”和“良吏”谁更重要,重在突出“良”而不是“法”和“吏”。如果我方也避开“良”不谈,只说“吏”本身,那么请问对方辩友,没有的官员的政府还叫政府吗?那只是一栋大楼,皮之不存,毛降焉附?

“良法”对建设法治政府的奠定性作用我方认同,但是有了良法不代表法治的实现。法治的实现重点体现在良法得到良好的遵从和实施,但这种遵从和实施不是良法自身就能完成的,简而言之“徒法不能自行”,再好的法也得靠人去执行,而在建设法治政府过程中,

对方问题3: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

答:首先,依法治国的内容包括“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它的主体是党领导下的人民群众,它包含13亿中国人民。而我们今天讨论的“法治政府”,只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落实的内容之一,它的主体是1000多万公务人员,因而对方辩友无疑扩大了概念。

其次,依法治国概念的提出只能说明法律的必要性,却没有阐述在法治建设中为何“良法”比“良吏”的更重要?体现在那些地方?

再次,依法治国作为中国基本治国方略,强调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其中执法是关键。谁是执法者?不正是我们广大的公务人员么?

我方问题1:四中全会指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至去年6月开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国如火如荼的开展,请问对方辩友,教育实践活动的“主题”和“总要求”分别是什么?

(为民、务实、清廉。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

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推动政府法制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

问题:四中全会公报指出:各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是推进依法行政的中坚力量,其法治意识与法治素养如何,直接关系整个法治政府建设的进程和效果。

我方问题2:十八大以后落马的省部级官员数十位,小苍蝇更是数不过来,很多人的犯罪历史甚至可以追溯到十几年前,难道是因为十八大以前没有法律规定什么是犯罪吗?还是官员不懂法?

我方问题4:当前,在一些领域,官员腐败,执法不公、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等问题比较突出,“仇官现象”有增无减,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而我国当前各领域出台的法律、法规还少吗?请问对方辩友,这些“良法”是如何发挥作用的?

我方问题6:目前,我国堪称法律健全,但为什么从苍蝇到老虎,从基层到中央,犯罪事件屡见不鲜呢?

我方问题8:前不久,湖南某县政府因为发展需要拆迁,受到了业主的阻碍,打出了“谁影响政府发展一阵子,我影响他一辈子”的雷人标语,请问对方辩友怎么看待?

案例问题1:前不久,江苏泗洪村民在中国青年报社门口集体喝药事件,起原因在于地方政府在土地征用中有法不依、知法犯法的。试想,如果地方政府严格遵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何至于逼迫农民数十次上访,最终走上喝农药的绝路?

事例问题2:土地问题中的违法现象屡见不鲜。几年前,人们手握宪法和国旗站在房上也无法保护自己的房屋不被强拆;后来,村民选择以自焚的极端方式来阻止强拆;如今,村民在数十次上访以后仍被逼上绝路。请问对方辩友,如此下去,法律还能成为人们的信仰吗?官员不守法,并不时违法,必然导致民众不信法而信“访”、信“闹”,这是对法治中国建设的最大伤害。

从“谁影响政府发展一阵子,我就影响他一辈子”的雷人语言,我们很难感受到某些官员的法治气息,倒能感受到强烈的霸气和匪气。官员不守法,并不时违法,必然导致民众不信法而信“访”、信“闹”,这是对法治中国建设的最大伤害。

秦皇岛某官员因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被查处,在其家中搜出现金上亿元、黄金37公斤、房产手续68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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