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多点执业注册登记所需材料

医师多点执业注册登记所需材料
医师多点执业注册登记所需材料

医师申请多点执业注册登记,提交材料:

(一)《成都市医师多点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申请人《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四)申请人最近连续两个周期的第一执业地点医师定期考核合格证明(原件);

(五)申请人取得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同意多点执业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不提供书面证明材料:1.职称为副主任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医师以及外国医师;

2.职称为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已退休医师(需提交退休证明材料);

3.职称为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医师,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医疗机构开展多点执业;

4.第一执业地点是成都市卫计委及成都市各区(市)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所注册医疗机构的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执业医师,申请到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开展医师多点执业。

(六)申请人与拟聘用多点执业的医疗机构签订的聘用协议(验原件交复印件);

(七)拟聘用多点执业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交复印件)。

医师首次注册办理流程

医师首次执业注册办理流程 办理对象 取得《医师资格证书》首次申请执业注册的市直医疗机构医师 所需材料 根据《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4、5条: (一)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均可申请医师执业注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4.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 5.重新申请注册,经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或组织考核不合格的; 6.卫生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办理条件

《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七条申请医师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3.《医师资格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4.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两年以上申请注册者,需提交市直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培训、考核合格证明(经3-6个月培训) 5.市直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广东省医师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 6.拟聘用执业机构出具的《广东省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医师拟聘用证明》 7.医师执业注册相片页(附贴有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相片2张) 8.《医师执业证书》(执业助理医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继续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申请执业医师注册情形者提供)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2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2个工作日 办事程序 窗口办理流程:递交申请→窗口人员审核材料→材料不齐,发出补正材料通知书→符合条件,发出受理通知书→受理后送市卫生

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安排及相关表格

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安排 及相关表格 TPM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TPMK5AB- TPMK08- TPMK2C- TPMK18】

2017年-2018年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相 关注意事项 一、考核对象 本周期医师定期考核的对象为2017年1月1日以前注册在全县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执业(助理)医师(由县外医疗机构变更到我县医疗机构执业的,需将考核信息变更到现执业单位,填写附件《四川省医师定期考核医师账户变更表(试行)》并完善相关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本周期考核评定的医师,由所在机构或组织开具证明向县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申请,经县同意后可延期考核,但延期考核时间不超过2017年12月31日。退休医师继续执业的参加本周期考核,没有继续执业的不参本周期考核。 二、时间安排 (一)应参加本周期考核的医师在 8月 25日前必须在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中完善个人基本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填写《医师定期考核表》(适用一般程序考核对象填写《医师定期考核表(一般程序)》,适用简易程序考核对象填写《医师定期考核表(简易程序)》,县中医医院中医类别医师除填写《医师定期考核表》外,还应填写《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中医类别医师定期考核表(中医药特色部分)》1份交注册的医疗机构。

三、考核内容和考核程序 (一)考核程序。医师定期考核程序分为一般程序与简易程序。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对象适用简易程序,其他医师适用一般程序。 1、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本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而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2、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本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3、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本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4、医师离退休后由本单位返聘,本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适用简易程序考核医师本人除填报《医师定期考核表(简易程序)》和《个人述职表》外,还需在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中填写申请及申请理由。(因此步骤需要卫计局审核后方能在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管理统中填写简易程序申请及申请理由,故简易程序申请及申请理由请等待卫计局通知后再行填写)。如果没有在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中申请的,一律按一般程序进行考核,补填《医师定期考核表(一般程序)》。 执业经历时间算法:通过认定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按实际执业时间计算;1999年及以后通过考试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从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时间算起。

医师多点执业申办流程

医师多点执业申办流程 一、医师申请增加多点执业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填写《河南省医师多点执业申请表》,并签署姓名和日期。 第二步:申请人向第一执业地点申请多点执业。第一执业地点同意后,在《河南省医师多点执业申请表》中“第一执业地点意见”栏中注明意见,加盖机构公章,签署日期。 第三步:申请人向拟第二(三)执业地点申请执业。第二(三)执业地点同意后,在《河南省医师多点执业申请表》中“拟增加的执业地点意见”栏中注明意见,加盖机构公章,签署日期。 第四步:申请人向拟增加的执业地点注册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多点执业手续。相关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同意办理的,在《河南省医师多点执业申请表》中“拟增加的执业地点注册卫生行政部门意见”栏中注明意见,加盖机构公章,签署日期。同时在申请人的医师执业证书“变更注册记录”栏内登记新增执业机构名称、诊疗范围等信息,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医师联网注册及考核管理系统》。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认为不符合多点执业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医师申请取消多点执业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填写《河南省医师取消多点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并签署意见、姓名和日期。 第二步:申请人向拟取消的执业地点申请取消多点执业。该执业地点同意后,在《河南省医师取消多点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中“拟取消注册医疗机构意见”栏中注明意见,加盖机构公章,签署日期。 第三步:申请人向第一执业地点申请取消多点执业。第一执业地点同意后,在《河南省医师取消多点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中“第一执业地点意见”栏中注明意见,加盖机构公章,签署日期。 第四步:申请人向拟取消的执业地点注册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取消多点执业。相关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同意办理的,在《河南省医师取消多点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中“卫生行政部门意见”栏中注明意见,加盖机构公章,签署日期。同时在申请人的医师执业证书“变更注册记录”栏中登记取消的执业机构名称、诊疗范围等信息,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医师联网注册及考核管理系统》。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认为不符合取消多点执业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2020年执业医师考试报考条件

2020年执业医师考试报考条件 2020年执业医师考试报考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4号)和《传统医 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6号)的相关规定。 二、报考人员应按本人试用期所从事的专业报考相对应类别的医 师资格。中医类别专业的毕业生不得报考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 医师资格。 三、具有临床医学专业学历,试用期在医疗机构检验科工作的, 能够参加临床类别医师资格考试。 四、具有医学营养学专业学历的,能够根据试用期的工作岗位报 考临床或公共卫生类别的医师资格考试。 五、已获得临床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并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 部门认可的中医专业学历或者脱产两年以上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 或者参加过省级中医(药)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并系统学习了中医药基础和中医临床主要课程的,能够申请参加中西 医结合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已获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并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 部门认可的中医专业学历或者脱产两年以上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 或者参加过省级中医(药)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并系统学习了中医药基础和中医临床主要课程的,能够申请参加中西 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六、根据《医师法》第四十三条,对《医师法》第九条第二项报 名资格作如下补充规定:

1.在《医师法》颁布前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并已经转正,但未取得医师职务任职资格者,可凭转正证明和转正后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并考核合格证明申请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2.在《医师法》颁布前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并已经转正,取得医士职务任职资格,但未取得医师职务任职资格者,可凭医士职务任职资格证明和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连续从事医士业务工作五年以上或医士从业时间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执业时间累计满五年的证明申请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七、七年制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的临床硕士生和八年制毕业生在学习期间有相当于大学本科的一年生产实习和一年以上严格的临床实践训练,可在毕业当年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和公共卫生预防医学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已具有一年以上的临床实践训练或公共卫生实践的经历,可在毕业当年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八、对通过医学自学考试和广播电视大学获得医学专业学历,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除符合《医师法》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1998年6月30日以前,报名参加医学自学考试,其后取得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能够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2.2003年12月31日前广播电视大学毕业并取得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能够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3.具有医师资格的在职卫生技术人员经自学考试或广播电视大学毕业取得的医学专业学历,能够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九、符合《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暂行办法》中相关规定,经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资格考核合格并推荐或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机构工作满五年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能够申请报考中医类别执业医

医师多点执业注册审批

医师多点执业注册审批 (2012年6月-2014年12月试行) 青羊区卫生局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医师多点执业注册 2.办理单位:青羊区卫生局 3.办理窗口:青羊区政府政务中心卫生窗口 4.法定时限:对符合规定的申请,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发证 5.承诺时限:对符合规定的申请,受理当日发证 6.收费标准:不收费 7.联系电话:(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科电话:) 8.投诉电话:(区政府政务中心)(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 二、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2.《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 3.《卫生部关于医师多点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4.《卫生部关于同意四川省在成都市开展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工作的批复》。 三、申请条件: 符合《成都市2012全域开展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工作方案》、《成都市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工作管理办法(2012版)》规定条件的执业医师。第一执业地点在成都市辖区内19个区(市)县(含高新区)全域范围内,符合条件并有效注册的医疗机构、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有效注册并具有中级及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职称的执业医师可在我市辖区内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部、省、市、县、乡、村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不含驻蓉军、警医疗机构)申请2-3个执业地点,但不可以向高于第一执业地点等级的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注册。其中,中级职称医师申请多点执业须经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同意,副高及正高职称医师申请多点执业注册,无须经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同意,但多点执业注册后10日内须向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备案。 四、办理流程: (一)第二类医师多点执业备案: 开展医疗合作的医院(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师多点执业的,在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双方(或多家)权利义务后填写《成都市第二类(医疗合作)医师多点执业机构备案表》,同时将合作协议一并报双方(或多家)机构所在属地区(市)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和注册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后,医师方可在开展医疗合作的医疗机构执业; (二)第三类医师多点执业注册: 1.拟申请增加执业地点的执业医师填写《成都市第三类医师多点执业新增执业地点申请表》等材料后,向拟新增执业地点所在属地区(市)县卫生行和计划生育政部门和注册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拟新增执业地点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在《申请表》签署意见; 1页

医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须知【模板】

附件1医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须知 医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须知 一、网上报名流程: 1、考生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公告进入医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考生确认、保存报名信息后,系统提示“报名成功”。 2、考生报名成功后必须上传个人照片,上传照片要求为证件照片,现场审核时不能拍照。 3、参加“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试点考试”的考生应当在网上报名系统相应栏目中选择“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对象具体条件见附件3。 4、考生确认填报信息无误、确认后,考生将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5、没有在市卫生局备案的考生不能报名参加考试。 二、现场报名流程: 1、考生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所需提供的报名材料包括: 第1页:《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现场报名时打印)。 第2页:考生本人的毕业证书复印件(需提供原件),外省中专学历及可疑学历需提交广东省教育厅的学历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05年1月1日后毕业取得的自学考试学历必须提供入学时间证明或第一科考试合格证。 第3页: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双面)(需提供原件)。 第4页: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附件4);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资格的考生还需同时提供《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时间及考核合格证明》(附件5)。 第5页: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资格的考生,应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证》、《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第6页:所有考生需提交试用期所在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副本复印件(必须含有执业科目内容)。 第7页:专升本学历的考生需同时提交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无专科毕业证需要学历验证。 2、缴费、购买复习用书、提交报名材料。 3、考生提供的所有复印件必须为A4规格。 三、注意事项: 1、考生的试用单位必须为合法医疗机构;出具《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的单位必须与试用机构、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执业地点相符。 2、从事计划生育服务的考生《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除试用单位外,必须加盖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公章。 3、毕业证出生日期与身份证不相符时,需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更正说明。 4、考生必须根据毕业专业与试用岗位申报参加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考试,如中医专业不能申报临床类别、中西医类别;在疾病预防机构试用的考生只能申报参加公共卫生类别。 5、部队考生须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干部部门、后勤机关卫生部门审核同意,并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加盖公章。

最新医师多点执业注册工作情况分析

医师多点执业注册工作情况分析 **市医师多点执业注册工作情况分析 一、医师多点执业注册基本概况 从2009年4月至2020年11月底,办理医师多点执业人数6279人次(3680人),其中在职人员3728人次,占办理人数59.37%,退休人员2551人次,占办理人数40.63%。职称为副高以上人数为3972人次,占办理人数63.26%,主治医师2307人次,占办理人数36.74%。(见表一) 4 0.06 8 0.13 人员分布(人次数) 比率 第二执业地点 第三执业地点 4.1 省级公立医院所占注册情况表 注册人次 在职人员 比例

退休人员比例 473 111 23.47 362 76.53 255 102 40.00 153 60.00 9 9 100.00 0.00 248 118 47.58 130 52.42 110

39.09 67 60.91 48 40 83.33 8 16.67 44 9 20.45 35 79.55 7 2 28.57 5 71.43 198 94 47.47

52.53 36 30 83.33 6 16.67 20 0.00 20 100.00 9 7 77.78 2 22.22 14 13 92.86 1 7.14 35

68.57 11 31.43 1 1 100.00 0.00 1507 603 40.01 904 59.99 20.2市级各公立医院所占注册情况表注册人次 在职人员 退休人员 比例 440 363

77 17.50 143 135 94.41 8 5.59 85 66 77.65 19 22.35 536 445 83.02 91 16.98 111 66 59.46 45

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注册程序

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注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的规定,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实行执业注册。 一、注册条件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二、注册程序 (一)、在医疗、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人员,向卫生行政部门(沙坪坝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提出申请。 (二)、注册需提交的材料: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两张; 3、《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4、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5、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明; 6、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

7、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8、注册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注册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注册,并发给卫生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对不符合注册条件的,注册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注册申请之日起3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重新注册 重新申请注册的,除提交前款第二至七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交医师重新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和县级以上卫生行 政部门指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组织出具的业务水平考核结果证明; 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者,申请注册时,还应提交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3至6个月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四、医师变更执业注册 (一)、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注册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二)变更注册提交材料(从沙区变更出外区或外省)

1、医师执业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填写表中相关内容和加盖公章) 2、《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3、《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明; 5、变更出重庆市的申请人需提供拷贝个人信息的u盘(外省未使用医师联网系统的提交)。 (三)变更注册提交材料(从外区或外省变更至沙区) 1、医师执业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填写表中相关内容和加盖公章) 2、《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3、《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明; 5、外区或外省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变更通知单; 6、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 7、外省变更至沙区的申请人要求提供拷贝了个人信息的U盘(外省未使用医师联网系统的提交);

医师多点执业注册流程

医师多地点执业变更注册 青岛市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07-01 所属机构:市卫生计生委(青岛市) 事项类别:许可事项 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5:00 办理期限:承诺期限:15工作日法定期限:30工作日 办公地点:市南区香港中路 17号行政审批服务大厅2楼市卫生计生委窗口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1、办理条件 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近2年内医师定期考核合格; 2、第一执业地点同意; 3、不担任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4、身体健康,能胜任多点执业执业工作; 5、执业类别与执业范围在第二、第三执业地点得诊疗科目范围内;

6、在第二、第三执业地点从事得执业类别与执业范围与第一执业地点一致; 7、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以中医坐堂诊所作为第二、第三执业地点进行注册时,必须取得医师资格后经注册在医疗机构连续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 2、所需申办材料 1、《山东省医师多点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2份,出具单位:申请人) 2、申请人得《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出具单位:卫生计生委) 3、申请人得《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出具单位:卫生部门) 4、申请人得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出具单位:公安部门) 5、申请人得《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需具有中级及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份,出具单位:人事部门) 6、第一执业地点出具得同意其到第二、第三执业地点执业得证明;(1份,出具单位:第一执业地点)

7、第一执业地点出具得不担任该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证明;(1份,出具单位:第一执业地点) 8、第二、第三执业地点出具得聘用证明;(1份,出具单位:第 二、三执业地点) 9、第二、第三执业地点出具得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关于发生医疗责任事故或民事纠纷时与执业医师责任分担约定得声明书原件及复 印件;(1份,出具单位:第二、三执业地点) 10、第二、第三执业地点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出具单位:第二、三执业地点) 11、申请人近2年有效得医师定期考核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出具单位:第一执业地点) 1、《山东省医师取消多点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出具单位:申请人) 2、申请人得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出具单位:公安部门) 3、申请人得《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出具单位:卫生部门) 3、办理流程 4、办理条件依据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事档案

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报名编号: 1. 本表黑线上方由考生自己填写,黑线以下由工作机构填写,本表缺项、涂改无效。 2.带教老师对考生从临床岗位胜任力、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守等方面 作综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 3.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 4.本表栏目空间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编号:() 注: 1.本表黑线上方由考生自己填写,黑线以下由工作机构填写,本表缺项、涂改无效。 2.带教老师对考生从临床岗位胜任力、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守等方面 作综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 3.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 4.本表栏目空间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本人于年月日毕业于学校_______专业。自年月起,在单位试用,至年月试用期将满一年。 本人承诺将于今年8月31日前,将后续试用累计满一年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及时交考点办公室。 如违诺,本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并按规定接受取消当年医师资格考试资格的处罚。 考生签字: 有效身份证明号码: 手机号码: 年月日

附件5: 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知情同意书 一、考试对象: (一)2013年8月31日前进入乡镇卫生院。 (二)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规定(2014版)》。 (三)所在乡镇卫生院无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四)已与该乡镇卫生院签订合同,保证获取资格后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 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全国统一医师资格考试。 二、考试类别:考试设临床和中医(有规定学历)2个类别。 三、考试形式:和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相同,包括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 四、合格线划定: 考试结束后,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确定建议合格分数线后,四川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结合建议合格分数线,划定本省合格分数线报卫生部备案后实施。 五、资格授予与执业管理: (一)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合格的,持与乡镇卫生院签订的合同及相关资料,到卫生行政部门领取《医师资格证书》。 (二)取得乡镇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持与乡镇卫生院签订的合同、《医师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到该乡镇卫生院所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地点限定为该乡镇卫生院。 (三)取得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的人员可以继续参加相应类别的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四)乡镇执业助理医师不评定职称,参照医士享受待遇,国家不设置乡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五)在报名所在乡镇卫生院执业满5年后,可以变更到本县其他乡镇卫生院执业。 (六)乡镇执业助理医师级别代码字母为“X”,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后经执业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其《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持证人“姓名”上空白处加盖红色标识章,并用黑体注明“乡镇”字样。 我已阅读上述政策并知悉了,保证报名时按要求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完整、准确。如违反上述政策自愿接受处罚,并愿意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知情同意书一式三份,考生、乡镇卫生院、区县卫生局各保留一份。 考生:乡镇卫生院(盖章):区县卫生局: 二〇一四年月日二〇一四年月日

国家卫计委电子化注册操作流程图

附件2 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系统 功能规范与操作流程(2017版) 1.电子化注册系统功能简介 在全国医疗机构、医师、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以满足未来实施电子化注册、实现电子证照管理需要为目标,围绕现有系统升级和新功能开发等开展研究,补充数据库内容,实现数据共享,系统主要功能如下: 1.1个人端系统分为医师个人端系统和护士个人端系统。 1.1.1医师个人端系统主要功能为:医师业务联网申请、业务审批情况查询、医师执业信息查询、医师考核信息查询、医师个人信息维护。 1.1.2护士个人端系统主要功能为:护士业务联网申请、业务审批情况查询、护士执业信息查询、护士个人信息维护。 1.2医疗机构端主要功能为: 1.2.1医师账号激活、医师业务联网确认、医师业务审批情况查询、本机构医师执业信息查询、本机构医师考核信息查询、本机构医师修改信息确认。

1.2.2护士账号激活、护士业务联网确认、护士业务审批情况查询、本机构护士执业信息查询、本机构护士修改信息确认。 1.2.3医疗机构业务联网申请、医疗机构业务审批情况查询、医疗机构信息维护、医疗机构执业信息查看。 1.3卫生计生委端主要功能为: 1.3.1医师电子化注册各项业务的办理。 1.3.2护士电子化注册各项业务的办理。 1.3.3医疗机构电子化登记各项业务的办理。 1.3.4医疗机构账号的分发与管理。 1.3.5信息查询与统计分析。 1.4社会公示端主要功能为: 按相关规定公示医师和护士电子化执业注册信息以及医疗机构电子化登记信息。 2.电子化注册操作流程 2.1医疗机构电子化登记操作流程 申请人在医疗机构端登录系统后,按规定和系统提示填写拟办理的业务申请,保存并提交至相关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卫生计生委端可以在审批列表中查看并审批提交的业

医师多点执业注册流程

医师多地点执业变更注册 青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07-01 所属机构:市卫生计生委(青岛市) 事项类别:许可事项 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5:00 办理期限:承诺期限:15工作日法定期限:30工作日 办公地点:市南区香港中路 17号行政审批服务大厅2楼市卫生计生委窗口 联系电话:85916385 监督电话:85916518 1、办理条件 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近2年内医师定期考核合格; 2、第一执业地点同意; 3、不担任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4、身体健康,能胜任多点执业执业工作; 5、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在第二、第三执业地点的诊疗科目范围内;

6、在第二、第三执业地点从事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与第一执业地点一致; 7、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以中医坐堂诊所作为第二、第三执业地点进行注册时,必须取得医师资格后经注册在医疗机构连续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 2、所需申办材料 1、《山东省医师多点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2份,出具单位:申请人) 2、申请人的《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出具单位:卫生计生委) 3、申请人的《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出具单位:卫生部门) 4、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出具单位:公安部门) 5、申请人的《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需具有中级及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份,出具单位:人事部门) 6、第一执业地点出具的同意其到第二、第三执业地点执业的证明;(1份,出具单位:第一执业地点)

7、第一执业地点出具的不担任该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证明;(1份,出具单位:第一执业地点) 8、第二、第三执业地点出具的聘用证明;(1份,出具单位:第 二、三执业地点) 9、第二、第三执业地点出具的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关于发生医疗责任事故或民事纠纷时与执业医师责任分担约定的声明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出具单位:第二、三执业地点) 10、第二、第三执业地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出具单位:第二、三执业地点) 11、申请人近2年有效的医师定期考核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出具单位:第一执业地点) 1、《山东省医师取消多点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出具单位:申请人) 2、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出具单位:公安部门) 3、申请人的《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出具单位:卫生部门) 3、办理流程 4、办理条件依据

2020年执业医师注册流程

2020年执业医师注册流程 一、拟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人员,理应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辖区卫生局医政科)申请注册。拟在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医疗机构中执业人员,理应向核发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辖区卫生局医政科)申请。 二、申请医师执业注册,理应提升下列材料: (一)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三)《医师资格证书》; (四)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五)申请人身份证明; (六)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折拟聘用证明; (七)省级以上卫生厅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重新申请注册的,除提交前款二至七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升医师重新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和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组织出具的业务水平考核结果证明;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者,申请注册时,还应提交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3至6个月的培训,并领考核合格的证明。 三、注册主管部门理应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实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注册,并发给卫生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

四、对不符合注册条件的,注册主管部门理应自收到注册申请之 日起3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或说明理由。申请人如有异议的,能 够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理应重新申请注册。 (一)终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的; (二)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的; (1)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水平的; (2)因受刑事处罚、自刑事执行完毕这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上不 满2年的; (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 请注册之日上不满2年的; (4)甲类、乙类传染病期、精神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 不适宜或者不能用途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 (5)重新申请注册、领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或组织考核不合格的; (6)卫生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重新申请注册的人员,理应首先到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组织,接受3至6个月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依照本办法的规定重新申请执业注册。 六、执业助理医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继续在医疗、预防、保 健机构中执业的,理应按本办法第一条规定,申请执业医师注册。 申请人除提交本办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材料外,还理应提交原 《医师执业证书》,核发新的《医师执业证书》抵押、转让、涂改和 毁损。如发生损坏或者遗失的,当事人理应即时向原发证部门申请补 发或换领,损坏《医师执业证书》,理应交回原发证部门。

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所需提交材料及新版证明文件样张

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所需提交材料 第一部分:考生提供材料 请考生自备纸质档案袋一个,按下列顺序存放所需材料,不要装订。材料不齐者,不予审核。所有复印件均为A4纸,每张都要盖考生所在医疗机构公章(红章),考生需本人逐张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签日期。 一、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要求:1、彩色打印,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粘贴于档案袋封面。考生本人签名,在照片处盖考生所在医疗机构公章,其中考生照片应为近6个月内的小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 2、申请表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符,一律退回;如发现存在故意造假行为,取消该考生2015年-2017年报名资格。 二、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要求:1、居民身份证双面复印于同一张A4纸上,一式两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是指公安部门签发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军队考生可使用军官证或士兵证)。因特殊情况,报名时不能提供居民身份证的,可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网上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统一制式并加盖派出所红章的户籍证明临时代替,但在参加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时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届时不能携带居民身份证者,将按自愿放弃考试论处。 三、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要求:1、提供报考所用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2、2015年毕业的研究生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应届研究生毕业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无效。毕业证明应包括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学号,入学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位类别等内容。 3、中专毕业证书原件统一收齐交省医考办集中审核,审核结束后发还(4月下旬左右)。 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五、学历证明辅助材料 要求:1、外省中专学历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部门允许在本省(区、市)招生的证明(招生计划、录取名册、学籍卡、毕业生名册)。 2、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

执业医师考试报名表格附件

执业医师考试报名表格附件 附件5 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所学专业医学学历取得学历有效身份证件年月证件号码有效期报考类别名称 试用机构地址邮编 登记号法人姓名试用起止 ( )年( )月至( )年( )月时间 带教老师评价岗位(科室) 带教老师带教老师签字名称医师执业证书号码合格不合格 主要试用岗位(科室) 我单位承诺:本表内容及所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实,我单位愿承担相应责任及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合格 ( ) 不合格( ) 试用机构 考核意见单位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月日 注: 1.带教老师对考生从岗位胜任力(如: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 守等方面)作综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 2.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 3.本表栏目空间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附件6 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编号:( ) 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编号:( ) 姓名性别民族 取得学历医学学历所学专业年月 有效身份证件报考类别证件号码有效期 名称 工作机构地址邮编 登记号法人姓名工作起止 ( )年( )月至( )年( )月时间 带教老师评价岗位(科室) 带教执业带教老师签字名称医师执业证书号码合格不合格 主要工作 岗位(科室) 我单位承诺:本表内容及所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实,我单位愿承担相应责任及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合格 ( ) 不合格( ) 工作机构考核意见 单位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月日注: 1.带教老师对考生从岗位胜任力(如: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 守等方面)作综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 2.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 3.本表栏目空间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附件7 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医师多点执业注册申请表.doc

医师多点执业注册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性别民族 身份证号码 照片毕业院校学位学历 联系电话健康状况 技术职称类别级别获取时间 职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 医师资格证书编号发证时间 医师执业证书编号发证机关及时间 执业类别执业范围 第一执业地点名称执业科室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发证机关 证登记号 拟注册第(二、三) 拟执业科室 执业地点名称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发证机关 证登记号 申请多点执业时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申请人签名申请日期年月日 以上内容由申请医师本人亲笔如实填写 ①第(二、三)执业地点医疗机构意见: 法人:(公章) 年月日 ②第(二、三)执业地点主管卫生行政③第一执业地点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意见: 部门意见: 负责人:(公章)负责人:(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注:此表一式多份,申请人、第一和第二、三执业机构及批准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各存一份。

取消表安康市医师取消多点执业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性别民族 身份证号码 照片毕业院校学位学历 联系电话健康状况 医师资格证书编号发证时间 医师执业证书编号发证时间 执业类别执业范围 第一执业地点名称执业科室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发证机关 证登记号 第(二、三)执业 执业科室 地点名称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发证机关 证登记号 多点执业工作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拟取消第(二、三) 取消原因 执业地点名称 申请人签名申请日期年月日 以上内容由申请医师本人亲笔如实填写 ①第(二、三)执业地点医疗机构意见: 法人:(公章) 年月日 ②第(二、三)执业地点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意见: 负责人:(公章) 年月日 注:此表一式多份,申请人、第一和第二、三执业机构及批准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各存一份。

执业医师注册流程

执业医师注册流程(执考过后必看) 1.等待拿成绩单和医师资格证 京师杏林提醒大家:再等三个月的时间就可以到报名的地方(一般是医师协会)去拿医师资格证和成绩单了。如果过时没有拿,医师协会还会电话通知你去领的,所以,也不用天天瞅着通告看什么时候去拿。 2.拿到证后,请务必在两年之内(超过这个时限的话,注册时还需要进行培训)填写《医师注册申请表》,此表在市卫生局可免费领取,并打印,自行装订成册。按照上面的要求填写。并要有单位印章。 3、准备以下资料: 《医师注册申请表》两份 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审原件,收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审原件,收复印件), 二甲医院以上的体检证明原件, 医疗机构聘书(一般为合同复印件) 2寸免冠照3张(申请表上两张,收一张) 医疗机构执业证(找医院要,医院一般给复印件,不要紧) 将以上资料用一个档案袋装起来。 到市卫生局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会打印一份回执单,承诺日期30天可以凭单领取证件 几天后,先打电话到卫生局问,再凭回执单去领取证件,需交纳25元左右(不同地方可能会有几块钱不同)。 2016年执业医师(助理)包过班已经开课了,报名QQ2675911982,微信med138 办理执业医师注册的填表注意事项 好多人都拿到医师资格证书了不知道怎么注册现在我就告诉下大家哦, 一、注册所需材料:所有材料请认真填写,如有差错,后果自负 姓名科室性别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医师注册健康检查表》; 3.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聘用证明》; 4、《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用16开纸复印,并在空白处写上“系原件复印”字样)或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原件。 5、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用16开纸复印,并在空白处写上“系原件复印”字样) 6、2寸免冠正面半身同底照片3张(其中2张分别贴在《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和《医师注册健康检查表》上,1张背面写上姓名、科室、身份证号,并用信封装好)。 7、在外地取得的医师资格证书,需单位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出具《医师资格证书》系在当地取得,并未在当地医院进行注册的证明。 二、《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如何填写: 封面:1、姓名一栏应与身份证完全一致。 2、医师资格级别:请填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 类别:请选填临床或中医、公共卫生、口腔。 3、医师资格证书编码:按医师资格证书上的号码正确填写,如:200751110510102197310196564 4、医师执业证书编码:暂不填。; 5、表中年月日,一律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6、填表时间:填当时时间 第一页: 7、学历:应填写与申请类别相应的最高学历。 8、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请填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 若为教学系列,如讲师、副教授、教授,请填相应的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 9、申请执业机构名称及登记号:XXXX医院登记号:XXXXX 10、申请执业机构地址:XXXXXX 邮编:XXX 11、申请执业类别:临床或中医、公卫、口腔。 12、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时间: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上的时间填写。如是执业医师,此项不填。

医师多点执业注册流程图

医师多地点执业变更注册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07-01 所属机构:市卫生计生委(市) 事项类别:许可事项 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5:00 办理期限:承诺期限:15工作日法定期限:30工作日 办公地点:市南区中路 17号行政审批服务大厅2楼市卫生计生委窗口 联系:85916385 监督:85916518 1、办理条件 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近2年医师定期考核合格; 2、第一执业地点同意; 3、不担任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4、身体健康,能胜任多点执业执业工作; 5、执业类别和执业围在第二、第三执业地点的诊疗科目围;

6、在第二、第三执业地点从事的执业类别和执业围与第一执业地点一致; 7、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以中医坐堂诊所作为第二、第三执业地点进行注册时,必须取得医师资格后经注册在医疗机构连续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 2、所需申办材料 1、《省医师多点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2份,出具单位:申请人) 2、申请人的《医师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出具单位:卫生计生委) 3、申请人的《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出具单位:卫生部门) 4、申请人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出具单位:公安部门) 5、申请人的《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需具有中级及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份,出具单位:人事部门) 6、第一执业地点出具的同意其到第二、第三执业地点执业的证明;(1份,出具单位:第一执业地点)

7、第一执业地点出具的不担任该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证明;(1份,出具单位:第一执业地点) 8、第二、第三执业地点出具的聘用证明;(1份,出具单位:第 二、三执业地点) 9、第二、第三执业地点出具的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关于发生医疗责任事故或民事纠纷时与执业医师责任分担约定的声明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出具单位:第二、三执业地点) 10、第二、第三执业地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出具单位:第二、三执业地点) 11、申请人近2年有效的医师定期考核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出具单位:第一执业地点) 1、《省医师取消多点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出具单位:申请人) 2、申请人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出具单位:公安部门) 3、申请人的《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出具单位:卫生部门) 3、办理流程 4、办理条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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