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日志规范书写要求

门诊日志规范书写要求

吴锡坤如玛丽医院

门诊日志规范书写要求

1、门诊部各科室要建立门诊日志,详细登记接诊病人。

2、门诊日志要按照日志规定的项目填写详细、齐全,内容要保证真实可靠。

3、临床诊室门诊日志包括病人就诊日期、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址、工作单位(学生填写学校)、联系电话、病名(初步诊断)、发病日期、初诊或复诊等11项基本内容。

4、对门诊日志上登记需上报的传染病要做出明显标志,疫情上报后,医院疫情管理人员要做好“疫情已报”标记。

5、检验科室登记项目应包括送检科室和医生、病人姓名、性别、年龄、检验结果、检验日期等;

6、影像科室(含放射科、B超、心电图室等)检查登记应包括开单科室和医生、病人姓名、性别、年龄、检查结果、检查日期等内容。

7、治疗室治疗登记括开单科室和医生、病人姓名、性别、年龄、治疗项目、治疗日期时间、操作人员等内容

8、各类诊疗登记本在登记时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晰、不得漏项,信息填写应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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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规范及要求

病历书写规范及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规范 一、基本要求 1.护士需要填写、书写的护理文书包括:体温单、医嘱单、病危(病重)患者护理记录单、手术清点记录单。 2.护理文书一律使用蓝黑或碳素墨水笔书写。 3.护理文书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日期用年-月-日,时间采用24小时制,具体到分钟。 4.护理文书记录内容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规范。 5.书写应当使用中文、医学术语和通用的外文缩写,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6.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上级护理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护理人员书写的记录的责任。 7.实习护士、试用期护士、未取得护士资格证书或未经注册护士书写的护理记录,应由本医疗机构具有合法执业资格的护士审阅并签名,需修改时用红色笔修改并签名。 8.进修护士由接受进修的医疗机构认定其工作能力后方可书写护理文书。

二、体温单填画要求 1.体温单项目分为楣栏、一般项目栏、生命体征绘制栏、特殊项目栏。 2.各项目栏除特殊要求和说明外,均应使用同色笔书写。 3.数字除特殊说明外,均使用阿拉伯数字表述,不书写计量单位。 4.体温单填写、绘画过程中出现错误时应重新书写。 【填写说明】: 1.楣栏项目包括:科室、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病历号(或病案号)、入院日期,均使用正楷字体书写。 2.一般项目栏包括:日期、住院天数、手术后天数等。(1)日期:住院日期首页第1日及跨年度第1日需填写年-月-日(如:2010-07-29)。每页体温单的第1日及跨月的第1日需填写月-日(如08-01),其余只填写日期。 (2)住院天数:自入院当日开始计数,直至出院。 (3)手术后天数:自手术次日开始计数,连续书写14天,若在14天内进行第2次手术,则将第1次手术天数作为分母,第2次手术天数作为分子填写。 3.生命体征绘制栏:包括体温、脉搏描记及呼吸记录区。(1)体温 ①40℃-42℃之间的记录:用红色水笔在40℃-42℃之间以正楷汉字纵向顶格填写患者入院(急诊手术入院)、转入、

病历书写基本要求和说明

手术、操作名称 病历书写规范性要求 就新农合“四合理”规定及2011年4、5月份病历抽查存在的问题对我院病历书写提出以下规范性要求: 1. 首页 按照卫生部下发《住院病案首页填写说明》填写,特别说明: 1.无手术或操作,请在(手术、操作名称)栏中用直尺画斜线如图:下图 2. 无医院内感染,院感部分请全部填写“—”。未输血,输血前检查部分 请全部填写“—”。患者未死亡,尸 检部分请全部填写“—”。3. 血型请选择血型序号。 4. 随诊请一定要填写随诊期限。 5. 患者出生日期不允许填写“—”。 6. 患者身份证号不允许填写“—”,确未取得患者身份证号,请填写“未提供”。 二. 出院记录 内容必须包括入院日期、出院日期、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出院诊断、出院情况、出院医嘱、医师签名等。常出现的缺陷为出院情况、出院医嘱。 三. 入院记录 常出现的缺陷的地方为现病史,现病史包括以下内容: 1.发病情况、2.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发展变化情况、3.伴随症状、4.发病以来诊治经过及结果、5.发病以来一般情况、6. 与本次疾病虽无紧密关系、但仍需治疗的其他疾病情况,可在现病史后另起一段予以记录。上述各项均有具体的分值,无相关内容,亦应描述比如:不伴恶心、呕吐等症。第6条除外。 四. 首次病程记录 有3点内容:1. 病例特点、(要归纳总结,字数可以较少,抓住重点内容即可,不能与入院记录内容相同。)2. 拟诊讨论、(含诊断、诊断依据、鉴别诊断,其中诊断依据为重点内容。有诊断明确、相对明确,不明确三种情况,范文另行下发)3. 诊疗计划(要求全面、具体。特别是入院时有特殊的检查和治疗,要说明详细的检查目的和用药理由)。 五.首次上级病程记录 为主治医师查房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48小时内完成,有4点内容:1. 补充的病史和体征、(没有补充应在病历中记录“无补充病史和体征”)2. 诊断依据(诊断无变化是可以与首次病程记录书写相同)、3. 鉴别诊断的分析(倾向于分析,各诊断鉴别时要有鲜明的倾向性意见比如:根据以上分析,胰腺炎尚不排除,还需行血尿淀粉酶监测,胰腺彩超检查,必要是可行胰腺增强CT。)、4.

最新版病历书写规范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病历是医生诊断和治疗疾病的原始记录,也是医学科研与教育的基础资料,同时也是病人支付的凭证。它能真实的反映医院服务质量和医疗质量。是法律的可靠证据。有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两种。住院病历包括:体温单、入院记录、医嘱单、化验单、特殊检查治疗同意单、手术同意书及清点记录单、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单、护理记录单、出院记录单等。病历书写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病历书写的基本规则和要求 病历是医务人员在诊疗工作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按照病历记录形式不同,可区分为纸质病历和电子病历,病历归档后形成病案。病历书写是医务人员通过问诊、体格检查、实验室及器械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工作记录的行为。病历是临床医师进行正确诊断、抉择治疗和制定预防措施的科学依据。它既反映医院管理、医疗质量和业务水平,也是临床教学、科研和信息管理的重要资料,同时还是考核医务人员医德、评价医疗服务质量、医院工作绩效的主要依据。病历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件。电子病历与纸质病历具有同等效力。因此,医务人员必须以认真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态度,严肃规范地书写病历。病历书写应遵循以下基本规则和要求:1.病历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书写。计算机打印的病历(电子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2.病历书写的内容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重点突出、层次分明;表述准确,语句简练、通顺;书写工整、清楚;标点符号正确;书写不超过线格;在书写过程中,若出现错字、错句,应在错字、错句上用双横线标示,不得采用刀刮、胶贴、涂黑、剪贴等方法抹去原来的字迹。 3.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审查修改应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签名一律用红笔。修改病历应在72小时内完成。 4.进修医务人员应当由接收进修的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完整版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门(急)诊病历书写规范 一、门(急)诊病历基本要求 1、门(急)诊病历是患者在医疗机构门(急)诊就医过程中,医务人员对患者诊疗活动的记录。包括病史、体格检查、相关检查、诊断及处理意见等记录。 2、门(急)诊病历基本内容包括:门(急)诊病历首页(门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学检查等。 3、病历书写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4、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5、门(急)诊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6、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由在本医院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7、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错句时,应当按照规范要求改正,并在修改处签署名字和时间。 二、封面内容说明: (一)患者姓名、性别等基本情况由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填写。 (二)“药物过敏史”以红色字体标明。填写包括:有过敏史的填写过敏药物名称或者药物不详;无过敏史的填写“无过敏史”字样。 三、首页内容说明 (一)新病历首次就诊时,可由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填写患者基本情况,或者接诊医师按封面填写患者基本情况。诊疗过程中发现新过敏药物时,应增补于药物过敏史一栏,且注明时间并签名。患者第一次来院就诊时,应在新病历首页书写诊疗记录。现病史中诊治经过涉及其它医疗机构的,应记录其它医疗机构名称及诊疗经过。 (二)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具体到分钟。因抢救急诊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书写时应注意区分记录时间与抢救时间。 (三)辅助检查结果:记录患者就诊前在其它医疗机构或者本医疗机构已行的检查,记录应包括医院名称、检查时间、项目、检查编号(如CT、病理检查)、结果、有无报告单等。 (四)初步诊断意见:指医师根据患者病史,,体检结果、原有检查结果、诊疗经过作出的初步判断,并不是所有的检查完成并获得结果后所作出的判断。

(完整版)门诊部工作制度

门诊部核心工作制度 1、门诊部工作制度 2、门诊工作制度 3、会诊工作制度 4、门诊护理工作制度 5、门诊挂号收费工作制度 6、门诊首诊负责制度 7、门诊诊断证明书管理规定 8、门诊病历书写制度 9、专科、专家门诊工作制度 10、门诊日志管理制度 11、门诊接待投诉工作制度 12、便民门诊工作制度 13、门诊导医工作制度 14、门诊分诊工作制度 15、门诊()科内质量考核标准 16、门诊处方质量考核标准 17、门诊病历质量评定标准 18、医技检查申请单质量考核标准 19、急危重症患者处理流程 20、医患沟通制度

1、门诊部工作制度 一、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做好门诊全面管理工作。 二、经常检查督促各科室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执行情况,加强信息反馈,提高服务质量。 三、做好门诊环境管理和秩序管理,达到环境整洁、舒适、安全、工作有序。 四、经常深入科室调查了解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及时向院长汇报工作,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五、健全和落实好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六、严守工作岗位。每日检查开诊情况。 七、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搞好门诊患者及社区合同单位满意度调查,进行分析改进工作措施,提高服务水平。 八、协助院领导抓好门诊医疗质量的管理,加强门诊专科建设。 2、门诊工作制度 一、业务副院长分工领导门诊,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各科确定一名主治医师以上业务人

员协助科主任负责本科的门诊工作。 二、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应派有经验的医师和护士担任。要求门诊医师相对稳定,护士一般较长期固定。 三、对疑难病症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 四、科主任、主任医师应定期上门诊解决疑难病例。 五、对患者要进行认真检查,按照省卫生厅规定格式记载门诊病历和申请单填写要求,门诊部定期检查,每月评分一次,上报院长,并送有关科室。 六、门诊检查科室所做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 七、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情及病床及病床使用情况, 有计划地收容患者住院治疗。 八、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 九、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患者,态度和蔼, 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 安排患者就诊。 十、门诊应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 十一、门诊医师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积极采用经济便

病历书写规范细则(2016年版)

邯郸市病历书写规范细则(2016年版) (征求意见稿) 邯郸市卫生计划生育委员会医政处 邯郸市病案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 第一章基本要求 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检验、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遵循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和规范的原则。 第四条病历书写中几项记录格式要求。 (一)日期记录格式。应统一采用公历制,按“年、月、日”的顺序,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例如"2013-2-8"或"2013年2月8日"。 (二)时间记录格式。统一采用24小时计时制,时间记录到分。如"上午8点10分"记为"8:10","晚上8点10分"记为"20: 10"。 (三)度量衡单位记录格式。统一采用法定计量单位,书写时一律采用国际符号。如血压使用"mmHg",长度单位要写"米(m) 、厘米(cm)、毫米(mm)"等,不能写"公尺、公分、公厘"等;容量应写"毫升(ml)"、"升(L)",不能写"公升、立升等。 (四)疾病分类编码和手术操作编码。疾病分类编码统一按照国际疾病分类 ICD-I0;手术、操作分类按ICD-9-CM-3。 (五)抢救记录补记格式。要按照补记时间书写,但抢救记录内容中必须记录开始抢救时间,具体到分钟。 第五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第六条住院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门(急)诊病历和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色或黑色油水圆珠笔书写。 第七条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横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晰、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署全名。不得采用刮、粘、涂、描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

门诊部管理规定

关于进一步加强门诊管理相关规定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医改政策,切实解决老百姓看病难问题,全面落实以“管理领先,服务兴院”为主题,以“三好一满意”为目标的“放心满意科室”创建活动内容,进一步提高门诊服务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一、门诊实行专家出诊、预约诊疗服务 门诊实行出诊专家公示制度,设立“预约诊疗服务部”,承担预约诊疗工作,预约形式包括电话预约、网络预约及现场预约。 二、提高导诊服务质量 门诊设立专职导诊工作人员,导诊人员应加强自身素质 建设、增强医患沟通能力,提高服务意识和水平。 三、门诊所有工作人员,包括临床科室垂直管理人员、医技 药剂人员、收款人员等均应服从门诊部统一管理,按时 参加门诊部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由门诊部负责传 达、布置、落实医院各种任务和要求,门诊部负责对其 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 四、门诊部应定期组织门诊相关人员进行法律法规、规章制 度、专业知识及基本技能等学习、培训和考核,确保其 依法执业、抢救及时,措施到位。 五、门诊部主任应定期组织检查门诊出诊医生门诊手册及

各种申请单书写质量、门诊日志的登记情况、处方的书写质量和规范用药等,避免出现各种医疗文书填写空白、空项和大处方现象,每月将门诊医疗质量检查结果报医务科。 六、医务科应定期对门诊医疗质量进行检查,及时反馈,将 检查结果纳入每月量化考核。 七、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会诊制度等核心制度,避免漏诊 和误诊现象的发生。 八、定期检查抢救设备及时更换抢救药品,保证抢救设备处 于备用状态和避免抢救药品出现过期现象。 九、门诊工作人员要求提前15分钟上班,按时接诊,不迟 到,不早退,必要时应延时工作。 十、门诊部应加强对工作人员沟通技巧培训,文明行医,热 情待患,杜绝生、冷、硬、顶和推诿病人行为。 十一、门诊部制定相关考核细则,对工作人员定期检查考核,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做到门诊工作质量持续改进。 瓦房店市中心医院 2011年5月26日

门诊日志登记制度

门诊日志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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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日志登记制度 (1)医疗机构各诊室应设立《门诊日志》,实行门诊日志登记制度。 (2)门诊日志由医院统一印制。门诊日志的栏目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初诊或复诊、发病日期、就诊日期、传染来源、临床症状与体征、实验方法及结果、诊断时间、病名(诊断)、病例分类、医生签名、备注等。 (3)执行职务的医生在诊疗工作中,对每一例就诊者均须及时、真实、完整、准确和规范填写门诊日志。对门诊日志信息不得伪造和篡改。 (4)对于由母亲传播的儿童性病,须在门诊日志的“备注”栏目中填写其生母患病情况。 (5)性病病例诊断更变或修订时,须在门诊日志的“备注”栏目中填写更正或修订诊断的病名。 (6)首诊医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后,应在门诊日志的“备注”栏注明“已报卡”或卡片编号,同时在传染病疫情登记簿上登记。 (7)门诊日志作为性病疫情准确性核查、漏报调查的依据。

性病疫情报告和管理制度? 1、首诊医生报告负责制度 (1)性病疫情报告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首诊医生负责制,指由对性病患者做出首次诊断的医生(简称首诊医生)负责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进行病例报告。不能由实习或见习的医学生、进修医务人员填写报告卡。所谓首诊即为第一次诊断,新诊断,以前没有做出过诊断。 (2)传染病报告卡的填写必须及时、完整、准确与真实,不能造假。 (3)首诊医生为法律规定的责任疫情报告人,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责任和义务。首诊医生应做到诊断与报告准确,防止迟报、漏报、重报、错报,不得瞒报和不报。 (4)首诊医生必须具备性病的诊断能力。不具备性病诊断能力的医生,必须进行转诊或会诊。 (5)首诊医生对就诊者进行完整的病史采集、全面的体格检查和合理的化验,然后按照卫生部颁布的最新性病诊断标准对就诊者进行诊断,对诊断的病例须进行病例分类。对梅毒病例必须分期分类诊断,并分期分类报告,包括一期、二期、三期、隐性和胎传梅毒。 (6)接诊医生应询问就诊者的就医史,询问就诊者本次发

病历书写基本要求

第一节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一、书写病历只能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同一医疗机构应使用一种颜色的墨水。修改病历用红色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二、病历书写人在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在错字上划双横线,并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字迹。同一页中,如果修改超过3处或累计超过10个字应重新书写。 三、上级医务人员须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 (一)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医师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 (二)修改病历时,应使用红色墨水、在错字上划双横线,同时在错字旁边书写修改意见,并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审阅完成后,用红色墨水笔签全名(指姓氏与名称,以下简称签名),注明职称及修改时间。 四、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 (一)日期采用年、月、日的格式,如2010年7月1日;或在日期的右下角用小圆点隔开,写成2010.7.1。长期医嘱与临时医嘱中开具的日期,使用日在上、月在下的格式,如7月1日书写为1/7。 (二)病历中所有时间一律采用24小时制,小时与分钟各占2位数,如8点30分书写为08:30

五、入院时间、病史采集时间、首次病程记录、急诊病历、病危患者病程记录、抢救时间、死亡时间、医嘱下达时间、医嘱停止时间等需记录至分钟。 六、病历的眉栏部分必须填写齐全(病区、姓名、住院病历号等);每一相同内容从起始页页脚开始,居中标注页码,如长期医嘱第1、 2、…… 页,入院记录第1、2、…… 页等。 七、各种辅助检查报告单应在收到报告单后24小时内归入病历。因患方因素导致患者离院时未收到的报告单,由患者所在科室送达病案管理部门,统一归入病案。 八、患者因病或法定代理人因故无法签字时,应在主管医生的参与下签署授权委托书,由其授权的人员代替签字;授权委托书中,授权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必须亲笔签名,特殊情况下授权委托人可以用右手示指或拇指指纹代替签名。 第二节日常病程记录 一、日常病程记录是对患者住院期间诊疗过程的经常性、连续性记录。由经治医师书写,也可由进修、实习医务人员或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但应由经治医师用红色墨水笔审核、签名。 二、病危患者应根据病情变化随时记录,每天至少一次,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情稳定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三、手术前一天、术后连续3天、出院当天或出院前一天(次日早晨出院)也应书写病程记录。

门诊日志登记制度

门诊日志登记制度 (1)医疗机构各诊室应设立《门诊日志》,实行门诊日志登记制度。 (2)门诊日志由医院统一印制。门诊日志的栏目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初诊或复诊、发病日期、就诊日期、传染来源、临床症状与体征、实验方法及结果、诊断时间、病名(诊断)、病例分类、医生签名、备注等。 (3)执行职务的医生在诊疗工作中,对每一例就诊者均须及时、真实、完整、准确和规范填写门诊日志。对门诊日志信息不得伪造和篡改。 (4)对于由母亲传播的儿童性病,须在门诊日志的“备注”栏目中填写其生母患病情况。 (5)性病病例诊断更变或修订时,须在门诊日志的“备注”栏目中填写更正或修订诊断的病名。 (6)首诊医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后,应在门诊日志的“备注”栏注明“已报卡”或卡片编号,同时在传染病疫情登记簿上登记。 (7)门诊日志作为性病疫情准确性核查、漏报调查的依据。

性病疫情报告和管理制度 1、首诊医生报告负责制度 (1)性病疫情报告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首诊医生负责制,指由对性病患者做出首次诊断的医生(简称首诊医生)负责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进行病例报告。不能由实习或见习的医学生、进修医务人员填写报告卡。所谓首诊即为第一次诊断,新诊断,以前没有做出过诊断。 (2)传染病报告卡的填写必须及时、完整、准确与真实,不能造假。 (3)首诊医生为法律规定的责任疫情报告人,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责任和义务。首诊医生应做到诊断与报告准确,防止迟报、漏报、重报、错报,不得瞒报和不报。 (4)首诊医生必须具备性病的诊断能力。不具备性病诊断能力的医生,必须进行转诊或会诊。 (5)首诊医生对就诊者进行完整的病史采集、全面的体格检查和合理的化验,然后按照卫生部颁布的最新性病诊断标准对就诊者进行诊断,对诊断的病例须进行病例分类。对梅毒病例必须分期分类诊断,并分期分类报告,包括一期、二期、三期、隐性和胎传梅毒。 (6)接诊医生应询问就诊者的就医史,询问就诊者本次发病到本医疗机构是初诊还是复诊,如已确知该病例在本次发病时曾经做出过诊断,则对该病例不进行病例报告。但已知该病虽然已被诊断,而未被报告过的病例,需要报告。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标准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第一章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一、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二、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三、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四、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五、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疾病诊断及手术名称编码要依照国际疾病分类(ICD-10)的名称为准。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度量衡单位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例如m(米)、cm(厘米)、mm(毫米)、μm(微米)、l(升)、ml(毫升)、kg(千克)、g(克)、mg(毫克)、μg(微克)等。 六、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要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七、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书写时的笔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八、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应当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出现在病历上的各级医师职称要以医院的正式聘任为准,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病历的责任。修改时一律用红色墨水笔并在最后注明修改日期,签署全名,并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具体要求如下: (一)实习医师书写的完整病历,经其上级医师在全面了解病情的基础上作认真修改签字(如仅供教学资料使用,可以不归档保存)。 (二)主治医师应及时审阅进修医师和住院医师书写的各项记录。 (三)入院记录、首次病程首记、申请会诊记录、转科记录、抢救记录、死亡记录、出院(死

门诊日志登记本

门诊日志登记本 门诊登记本 就诊日期姓名性年龄职业住址发病日期主要症状或体征诊断初复疫情别诊诊报告 疫情卡片收录登记本 报卡科室报卡人报卡时间患者姓名报告病种填写情况收卡人收卡时间录卡人录卡时间 传染病自查记录表 检查日期处方人次数登记人次数日志登记符号率查出传染病数报告传染病数漏报传染病数错报传染病数纸质卡片报告率 (%) (%) 化验室登记本 检验时间姓名性别年龄检查项目检测结果送检科室或医生检验医师放射科登记本 放射时间姓名性别年龄检查项目放射结果送检科室或医生放射医师下面内容为赠送的工作总结范文,不需要的朋友下载后可以编辑删除!!!! 工作总结怎么写:医院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一年的时间很快过去了,在一年里,我在院领导、科室领导及同事们的关心不帮劣下圆满的宋成了各项工作,在思想觉悟方面有了更进一步的提高,本年度的工作总结主要有以下几项: 1、工作质量成绩、效益和贡献。在开展工作之前做好个人工作计划,有主次的先后及时的宋成各项工作,达到预期的效果,保质保量的宋成

工作,工作效率高,同时在工作中学习了很多东西,也锻炼了自己,经过不懈的劤力,使工作水平有了长足的进步,开创了工作的新局面,为 医院及部门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2、思想政治表现、品德素质修养及职业道德。能够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医学教,育网邓小平 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持“以病人中心”的临床服务理念,发扬救死扶伤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立足本职岗位,踏踏实实做好医 向各位局领导以及全体教职工进行述职,请予批评指正。 疗服务工作。 一、工作目标宋成情况 我校一年来,秉承“质量是生命,师德是灵魂,公平是民心, 安全是保障”的教育理念,以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标准化学校建设为突破口,以“让教育接地气,创建新学校”为学校发展目标,团结一心,攻坚克难,大打翻身仗,学校办学条件和办学效益实现了“质”的飞越。 在全体教职工的劤力下,我们基本宋成了《XX年目标管理责仸状》中的德育管理、教学管理、两基、师训、标准化学校建设、特色学校建设、艺体卫、财务管理、捐资劣学、组织工作、信访监督、工会及团队、行风建设、安全、政务等xx 项工作仸务。3、与业知识、工作能力和具体工作。能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刻苦严谨,视病人为上帝,始终把他们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能及时准确的宋成病历、病程录的书写,对一些常见疾病能独立诊断、治疗。较好的宋成了自己的本职工作。遇到问题能在查阅相关书籍仍不能解决的情况下,虚心的向上级医生请教,自觉的做到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相结合,从而提高了自己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主要亮点

门诊日志

医院门诊工作手册: 《医院门诊工作手册》一书全面系统地介绍了医院的门诊管理工作和常用医疗护理操作技术,主要内容包括:医院门诊各级各类人员职责、各项规章制度、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病人健康教育,医疗纠纷防范及处理等。《医院门诊工作手册》内容翔实,简明实用,可操作性强,适于各级医院管理人员和门诊医护工作者学习参考。 图书目录: 第1章门诊工作概述 第一节门诊的定义 一、什么是门诊 二、门诊工作的重要性 第二节门诊工作特点和主要任务 一、门诊工作的特点 二、门诊的主要任务 第三节门诊管理体制 一、门诊工作的基本要求 二、门诊组织体制 第四节门诊设施和环境管理 一、基本要求 二、服务设施 三、管理准则

第五节门诊护理工作 一、门诊护士的任务 二、门诊一般护理常规 第六节门诊就诊程序 第七节门诊统计工作 第2章门诊各级各类人员的职责及管理第一节职责与职责管理 一、什么是职责和职责管理 二、职责与职责管理的意义 三、职责管理的方法 四、职责管理的要求与“职责孤岛”的概念第二节门诊部工作人员职责 一、门诊部工作职责 二、门诊部主任职责 三、门诊部副主任职责 四、门诊部科护士长职责 五、门诊部科员职责 六、导医人员工作职责 七、分诊护士工作职责 第三节门诊医师职责 一、门诊医师组长职责 二、门诊医师职责

第四节门诊护理人员职责 一、门诊主任护师职责 二、副主任护师职责 三、门诊主管护师职责 四、门诊护师职责 五、门诊护士职责 第五节医技科室工作人员职责 一、检验科工作人员职责 二、放射科工作人员职责 三、超声诊断科工作人员职责 四、门诊收费处工作人员职责 第3章门诊各项规章制度的管理第一节医院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作用 一、什么是规章制度 二、规章制度的功能 三、如何制定医院规章制度 四、制定门诊规章制度的重要性 第二节门诊各项规章制度 一、门诊工作制度 二、门诊部工作制度 三、门诊导医工作制度 四、门诊分诊工作制度

病历书写的基本规则和要求

病历书写的基本规则与要求 引言 医疗质量管理就是医院管理的核心,病案质量管理就是保证医疗质量的重要环节。尤其随着《侵权责任法》的出台,病案作为法律的重要证据,已越来越受到人们多方面的重视。在等级医院评审、JCI认证过程中等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督查中,病案质量对于正确地、科学地评价医院的整体医疗质量以及医、药、护、技各级人员的理论及技术水平都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写好病历,做好病案质量管理至关重要。 依据 1、《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前卫医政发〔2010〕11号) 2、《病历书写规范第2版》(江苏省卫生厅〔2015年3月第二版〕) 3、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前卫医管发〔2011〕148号)对病历书写的要求 4、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2013年版)国卫医发【2013】31号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 (前卫医管发〔2011〕148号) 4、5、7、3 根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对住院病历质量实施监控与评价 评审要点[C]合格档要求: 1.有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住院病历质量监控管理规定。 2.将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作为医师岗前培训的基本内容之一,医师知晓率100%。 3.病历书写为临床医师“三基”训练主要内容之一。 4.将病历质量评价结果用于临床医师技能考核,并有反馈。 5、有院科两级病历质控人员,定期开展质控活动,有记录。 评审方法: 1.查瞧有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住院病历质量监控管理规定。 2.查瞧医师岗前培训的内容,随机提问3—5名医师对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知晓情况。 3.查瞧临床医师“三基”训练的计划与实施资料。 4.查瞧临床医师技能考核资料中病案质量评价情况。 5、查瞧院科两级病历质控人员组成及质控活动情况(院级质控每月至少一次,科级质控每周至少一次)。 评审要点[B]符合“C”,并 1、有住院病历质量监控与评价的信息化系统。 2、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有评价、分析、反馈及整改措施。 评审要点[A]符合“B”,并 甲级病案率≥90%,无丙级病历。 评审要点: 随机抽查各科室急、危、疑难、手术、有创诊疗操作等病历100份(其中死亡病历20份,疑难危重病历20份,重大手术病历20份,有创诊疗病历20份,运行病历10-20份),检查病历质量。 4、27、4、2 有病历质量控制与评价组织。 评审要点[C]合格档要求: 1.有病历质量控制与评价组织,由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资格且有5年以上管理住院病人临床工作经历的人员主持。 2.有病历质量监控评价标准,相关医师均知晓标准内容。

卫生部修订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最新】

卫生部修订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全文)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第一章基本要求 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 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第四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 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第五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第六条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 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第七条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 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 去除原来的字迹。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第八条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 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第九条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第十条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 知情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 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 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1

医院电子门诊日志及出入院登记簿填写要求培训

人民医院 医院电子门诊日志及出入院登记簿填写要求 检验、放射登记簿的登记和管理要求 一、门诊登记 1、门诊登记实行首诊负责制,所有门诊都要建立门诊日志,由 门诊接诊医生负责填写门诊日志,对于就诊病人较多的医疗机构,可指定其他具备医护资质的人员帮助填写除诊断项目外的相关 内容,待病人就诊结束,由接诊医生填写诊断内容,并签名确认。实行电子门诊病历的可不再使用纸质登记,但登记项目符合要求,并可动态监控记录情况。要求:门诊日志登记数与该科挂号数符合率要求95%以上。 2、门诊日志应包括:姓名、家长姓名、有效证件号、性别、年龄、职业、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现住址、病名/初步诊断、 发病日期、就诊日期、初诊或复诊等十三项基本内容,如有可能可登记联系电话。要求登记齐全,分科、分月装订成册。对于肝炎、菌痢、淋病、梅毒等有实验室诊断的必须登记检验结果。若是传染病在备注栏中注明报告人、报告时间、订正时间等。 传染病报告病例分类:分为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实验室确诊病例、病原携带者和阳性检测结果五类。 其中: 需报告病原携带者的病种包括霍乱、脊髓灰质炎、艾滋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其他传染病;

阳性检测结果仅限采供血机构填写。 肝炎、菌痢、梅毒、淋病必须填写实验室诊断依据。 传染病死亡病例,在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时,应同时填写死亡日期。 在临床诊断中无论第几诊断(或者疑似传染病?),只要出现可疑传染病诊断必须按照传染病报告。 一人患两种传染病须填报两张卡片。 二、出入院登记 1、出入院登记实行床位负责制,所有病例均需进行出入院登记或电子病历,由负责其床位的临床人员填写出入院登记,对于住院病人较多的医疗机构,可参考病历帮组填写,但须有临床医生签名确认。 要求:出入院登记与住院病例符合率达100%。 2、出入院登记包括:姓名(14岁以下儿童填写家长姓名)、有效证件号、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址、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情况等十一项基本内容。 3、对于实行电子病历(门诊和住院)的医疗单位,由负责医院管理的科室按照门诊日志和出入院登记规定的项目,定期将本院各科室门诊日志和出入院登记导出,并存放待查(保存三年),导出项目不全或者无导出功能的,要尽快增加项目,并完善电子病历导出功能。 要求:各科室补登的门诊日志和出入院登记簿要求与检验科的阳 性登记簿内容必须相吻合。

住院病历书写基本要求规范

住院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住院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 住院病历内容包括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危(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体温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住院病案首页等。 入院记录内容及要求 入院记录指患者入院后,由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获得有关资料,并对这些资料归纳分析书写而成的记录。可分为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 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应于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应于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一)患者一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婚姻状况、籍贯、职业、身份证明号、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入院情况、入院时间、病史采集时间、病史陈述者、联系人、联系人与患者关系、联系人电话、住院病历号等。 1、患者姓名、年龄等应与证明身份的证件一致。 2、年龄在1月以内者记录至天,在1岁以下者记录至月或几个月零几天,7 岁以内者记录至岁或几岁零几个月,7岁以上者记录为岁。 3、入院情况分为一般、急诊、危重。 4、入院时间与病史采集时间应准确到分钟。 (二)入院记录首行,居中书写患者入住的科室及第几次入院。 (三)主诉是指促使患者就诊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时间,字数不应超过20

个,能导出第一诊断。主诉症状多于一项时,应按发生时间先后顺序分别列出,原则上不能用诊断名称代替主诉。特殊情况下,例如疾病已明确诊断,为了进行某项特殊治疗住院时,可用疾病名称作为主诉;另一些无症状、无体征的辅助检查异常者,检查结果也可作为主诉。 (四)现病史指患者本次疾病的发生、演变、诊疗等方面的详细情况,应按时间顺序书写。内容包括发病情况、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发展变化情况、伴随症状、发病后诊疗经过及结果、睡眠和饮食等一般情况的变化,以及与鉴别诊断有关的阳性或阴性资料等。 1、发病情况:记录发病的时间、地点、起病缓急、前驱症状、可能的原因或诱因。 2、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发展变化情况:按发生的先后顺序描述主要症状的部位、性质、持续时间、程度、缓解或加剧因素,以及演变发展情况。 3、伴随症状:记录伴随症状,描述伴随症状与主要症状之间的相互关系。 4、发病以来诊治经过及结果:记录患者发病后到入院前,在院内、外接受检查与治疗的详细经过及效果。对患者提供的药名、诊断和手术名称需加双引号(“”)以示区别。 5、发病以来一般情况:简要记录患者发病后的精神状态、睡眠、食欲、大便、小便、体重等情况。 6、其他情况:与本次疾病虽无紧密关系、但仍需治疗的其他疾病情况,可在现病史后另起一段予以记录。 (五)既往史是指患者过去的健康和疾病情况。内容包括既往一般健康状况、疾病史、传染病史、预防接种史、手术外伤史、输血史、食物或药物过敏史等。 (六)个人史,婚育史,月经史,家族史的书写: 1、个人史:记录出生地及长期居留地,生活习惯及有无烟、酒、药物等嗜好,职业与工作条件及有无工业毒物、粉尘、放射性物质接触史,有无冶游史。 2、婚育史、月经史:婚姻状况、结婚年龄、配偶健康状况、有无子女等。女性患者

门诊日志

门诊: 门诊通常接诊病情表症较轻的病人,经过门诊医生一整套的诊断手段、辅助检查,给病人得出初步诊断,门诊医生能够对症治疗即给予病人进行治疗,如果门诊医生对病人病情有疑问或诊断为病情较重较急,则将病人收入住院病房,在医院作进一步检查或进行手术或相关的治疗等医疗措施。 医院门诊工作手册: 《医院门诊工作手册》一书全面系统地介绍了医院的门诊管理工作和常用医疗护理操作技术,主要内容包括:医院门诊各级各类人员职责、各项规章制度、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病人健康教育,医疗纠纷防范及处理等。《医院门诊工作手册》内容翔实,简明实用,可操作性强,适于各级医院管理人员和门诊医护工作者学习参考。 图书目录: 第1章门诊工作概述 第一节门诊的定义 一、什么是门诊 二、门诊工作的重要性 第二节门诊工作特点和主要任务 一、门诊工作的特点 二、门诊的主要任务 第三节门诊管理体制

一、门诊工作的基本要求 二、门诊组织体制 第四节门诊设施和环境管理 一、基本要求 二、服务设施 三、管理准则 第五节门诊护理工作 一、门诊护士的任务 二、门诊一般护理常规 第六节门诊就诊程序 第七节门诊统计工作 第2章门诊各级各类人员的职责及管理第一节职责与职责管理 一、什么是职责和职责管理 二、职责与职责管理的意义 三、职责管理的方法 四、职责管理的要求与“职责孤岛”的概念第二节门诊部工作人员职责 一、门诊部工作职责 二、门诊部主任职责 三、门诊部副主任职责 四、门诊部科护士长职责

五、门诊部科员职责 六、导医人员工作职责 七、分诊护士工作职责 第三节门诊医师职责 一、门诊医师组长职责 二、门诊医师职责 第四节门诊护理人员职责 一、门诊主任护师职责 二、副主任护师职责 三、门诊主管护师职责 四、门诊护师职责 五、门诊护士职责 第五节医技科室工作人员职责 一、检验科工作人员职责 二、放射科工作人员职责 三、超声诊断科工作人员职责 四、门诊收费处工作人员职责 第3章门诊各项规章制度的管理第一节医院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作用 一、什么是规章制度 二、规章制度的功能 三、如何制定医院规章制度

医院门诊日志登记规范1.doc

医院门诊日志登记规范1 医院门诊日志登记规范 1、门诊部各科室要建立门诊日志,详细登记接诊病人。 2、门诊日志要按照日志规定的项目填写详细、齐全,内容要保证真实可靠。 3、对门诊日志上登记需上报的传染病要做出明显标志,疫情上报后,医院疫情管理人员要加盖“疫情已报”章。 4、对疑似传染病和确诊的传染病病例,要登记其具体内容(如:姓名、性别、年龄、发病日期、诊断日期、工作单位、家庭详细住址等),14岁以下儿童要登记家长姓名及病人其所在学校、班级等内容。 5、要经常核查所登记的门诊日志,发现问题及时补充、改正。 6、年度结束后,对全年的门诊日志核查无误后,按规定要求存入资料室,以备后查,在贮存过程中要做好防水、防火、防盗等措施,以保证门诊日志的妥善保管。

医院清洁工作规范制度参考1 医院清洁工作规范制度参考 1、污染区作业 需要进入污染区作业时,应穿戴好服装,鞋帽,手套,口罩等,清洁作业时,清洁工具及清洁用水等应分类使用,不得混用,防止交叉污染,清洁时要认真地按正确的操作规范进行作业,清洁完毕后用消毒水进行有效灭菌处理。 2、无菌区作业 必须穿戴经过消毒的服装,口罩,帽子,水鞋,工作时必须非常小心,细心,做完清洁后物归原位,有被污染过的东西及时处理。进入无菌区要得到医生的同意,方可进行清洁作业。 3、污水池 清洁时应彻底清除一切污物和污渍,进行消毒灭菌处理。有专用清洁工具。 4、垃圾桶 垃圾桶专人负责,垃圾量超过一半应及时清倒,放置垃圾袋时检查有无破口,更换垃圾袋后应清洁垃圾桶内外避,保持卫生,洁净,干燥。 5、洗手间 洗手间的地面,大小便器,每天必须彻底冲刷,除掉一切污渍,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一、概述 为规范病历书写行为,进一步提高病历质量,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在总结各地《规范》实施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医疗机构管理和医疗质量管理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国家卫生部对2002年版的《规范》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制定了《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新《规范》自对2010年3月1日起施行。此前的试行《规范》同时废止。 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基本要求(共10条) 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所获得的资料,并对这些资料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第四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兰黑墨水、碳素墨水。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第五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和疾病名称可以使用外文。 第六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医学术语。要求文字工整、字迹清楚、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第七条:上级医师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第八条: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毕业后第一年)书写的病历由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进修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第九条: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用24小时制记录。例如:2011年7月11日下午3点8分,可写成:2011-07-11,15:08。 第十条:对需要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在日常记录中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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