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检查管理规定

用电检查管理规定
用电检查管理规定

用电检查管理规定

用电检查管理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云南电网公司用电检查管理的职责、内容与方法、报告和记录。

本标准适用于云南电网公司各供电单位。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云南省供用电条例》

《云南省查处窃电行为条例》

《供电营业规则》

《用电检查管理办法》

3职责

3.1用电检查部门职责与权限

3.1.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用电检查政策、法规以及电力行业有关标准、管理制度。

3.1.2负责本供电营业区内的用电检查工作,指导辖区代管供电企业的用电检查工作。

3.1.3负责电力法律法规知识、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教育工作。

3.1.4参与用户受(送)电装置工程电气图纸和有关资料的审查。

4管理内容与方法

4.1用电检查范围

用电检查的主要范围是用户受电装置,但被检查的用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检查范围可延伸至目标所在处:

a)有多类电价用电性质的;

b)有自备电源设备(包括自备发电厂)的;

c)有二次变压配电的;

d)有违章现象需延伸检查的;

e)有影响电能质量的用电设备的;

f)发生影响电力系统的事故需作调查的;

g)用户要求帮助检查的;

h)法律规定的其他用电检查。

4.2用电检查内容

4.2.1用户执行国家有关用电检查的政策、法规以及行业有关标准、规章制度情况。

4.2.2用户受(送)电装置工程质量检验。

4.2.3用户受(送)电装置中电气设备运行安全状况。

4.2.4用户保安电源和非电性质的保安措施。

4.2.5用户反事故措施。

4.2.6审核用户进网作业电工的资格、进网作业安全状况及作业安全保

障措施。

4.2.7电能计量装置、电力负荷管理装置、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等的安全运行状况。

4.2.8供用电合同及有关协议履行的情况。

4.2.9受电端电能质量状况。

4.2.10违约(章)用电和窃电行为。

4.2.11并网电源、自备电源、双(多)电源的运行及安全状况。

4.3用电检查形式

4.3.1用电检查主要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重点检查三种形式进行。

4.3.1.1日常检查指对不同类型用户按一定周期进行的例行检查和营业普查。

4.3.1.1.1例行检查的周期:

a)35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用户,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

b)10千伏高供高计用户至少每1年检查一次;

c)10千伏高供低计用户至少每2年检查一次;

d)低压供电用户检查周期由各供电单位自定。

4.3.1.1.2营业普查的周期:每年开展一次营业普查工作。

4.3.1.2专项检查

4.3.1.2.1特殊性检查:为确保各级政府组织的大型政治活动,大型集会、庆祝、娱乐活动、节假日及其它大型专项活动的供电安全性和可靠性,须落实具体措施,开展用电检查。

4.3.1.2.2季节性检查:按季节的变化对用户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防污检查;防雷检查;防汛检查;防冻检查。在高温天气的高峰时段,加强对用户电气设备的过热检查。

4.3.1.2.3事故性检查:用户发生电气事故后,除汇报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外,也要对用户电气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检查,协助用户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4.3.1.3重点检查是指对被举报涉嫌违约(章)用电和窃电行为及商业信誉不佳的用户进行的检查。

4.4用电检查程序

4.4.1执行用电检查任务前应按规定填写《用电检查工作单》(见附录A),经用电检查部门领导审核批准后,用电检查人员依《用电检查工作单》内容赴指定用户执行用电检查工作,到用户处检查前由用户在《用电检查工作单》上签字。《用电检查工作单》实行领用交还制度。工作单必须按顺号填用。领用遗失的,应书面说明原因,存档备查。

4.4.2用电检查人员实施现场检查时,必须二人及以上,并向被检查用户出示《用电检查证》和《工作证》。

4.4.3用电检查结束后由用电检查人员应开具《用电检查结果通知书》(见附录B)。

4.4.4经检查确认用户设备状况、电工作业行为、运行等方面有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用电检查人员应开具《用户电气设备整改通知书》(见附录C)由用户签收。同时用电检查人员还应在《用户电气设备整改通

知书》中规定期限结束以后,检查整改结果。对拒绝整改者,应将具体情况及整改意见报当地安全生产委员会和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备案。4.4.5经检查确认被检查用户在电力使用上有明显违反国家规定和危害供用电安全、扰乱供用电秩序的违章用电或窃电行为的,用电检查人员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及时取证和保护现场,制作询问笔录,及时拍摄照片或录像,必要时可请公证机关进行证据保全。检查人员对与窃电有关的物证进行登记备案,并由被检查者签字认可。对需要鉴定的窃电工具、窃电痕迹、计量表计等,检查人员应予封存。经司法部门进行鉴定后出具的书面鉴定结论应及时登记备案并报告主管领导。

4.4.6对证据确凿的违约用电者,开具《违约用电通知书》(见附录D),对窃电者开具《窃电通知书》(见附录E),对实施停电的窃电用户开具《制止窃电通知书》(见附录H),由用户签收。

4.4.7对违约用电或窃电用户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补电费并收取违约使用电费,对违约用电者,开具《违约用电处理通知书》(见附录F),对窃电者开具《窃电处理通知书》(见附录G),由用户签收。用电检查人员对违约(章)用电、窃电的处理意见须有审批手续。对必要时可按规定程序中止供电。

4.4.8用电检查机构在接到举报后,1个工作日内应到现场进行检查。署名举报信函,应在10日内将检查处理结果回复举报人。

4.4.9对举报人和内容应逐件登记并严格保密。接收、承办举报件的单位、部门和工作人员应为举报人保密。

4.4.10对接到举报信函而不按本规定办理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对单位行政负责人、分管用电检查的负责人、用电检查机构负责人由上级用电检查机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4.11在查处违约(章)用电和窃电时,宜取得公安机关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使查处违约(章)用电、窃电的工作更有保障、更有力度。

4.4.12对窃电行为涉嫌构成犯罪者,应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4.4.13所有用电检查收入必须列入各单位的主业收入,由财务部门按相关科目进行核算。

4.5用电检查人员资格审定

4.5.1用电检查人员实行资格申请、审核和考试合格认可制度。

4.5.2用电检查资格分为一级、二级。

4.5.2.1申请一级用电检查资格者,应已取得电气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资格;或具有电气专业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在用电管理岗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或取得二级用电检查资格后,在用电检查岗位工作5年以上者。

4.5.2.2申请二级用电检查资格者,应已取得电气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师资格;或具有电气专业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在用电管理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

4.5.3凡符合条件的供电企业的职工,均可在每年三月以前向所在地的用电检查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报名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应级

别的资格审核和考试。

4.5.4公司负责组织对二级用电检查人员资格审核和考试工作,并对报名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一级用电检查资格考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5.4.1参加用电检查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发放《用电检查证》,并记入资格申请登记表,认可相应资格。

4.5.5用电检查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不具备者不得聘任:

a)作风正派、办事公正、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b)已取得相应等级《用电检查证》;

c)经过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培训,熟悉与供用电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技术标准以及供用电管理规章制度,掌握相应的供用电业务与技术。

4.5.6用电检查证在聘任单位的营业区内有效。用电检查人员按持证级别,在营业区内规定的电压等级用户从事用电检查工作,不得越级、超区从事用电检查工作。经上级用电检查机构授权,可跨营业区对指定用户进行重点检查,授权应严格规定范围、时间。授权仅在规定的范围、时间内有效。

4.5.6.1从事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用户的用电检查工作的,应持有二级用电检查证。

4.5.6.2从事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用户的用电检查工作的,应持有一级用电检查证。

4.6用电检查证管理

4.6.1根据南方电网公司的规定,云南电网供电营业区的《用电检查证》由云南电网公司统一制作和发放。

4.6.2《用电检查证》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让、借用。

4.6.3《用电检查证》遗失,由聘任单位登报申明作废后,向公司申请补发。

4.6.4被解聘的用电检查员的《用电检查证》及过期作废的《用电检查证》,由原聘任的用电检查机构负责收回,交公司集中销毁。

4.8工作奖惩

4.8.1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4.8.5用电检查人员必须遵纪守法,依法检查,廉洁奉公,不徇私舞弊,不以电谋私。对违规违纪的用电检查人员,按以下规定处理:

a)违反用电检查制度、纪律、规定、办法的人员,一经发现必须予以解聘,并收回有关证件,不得再聘;

b)供电企业职工,特别是用电检查人员失职、渎职造成电量电费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c)参与窃电、违约(章)用电或为作案提供便利的供电企业职工,经查属实者应解除劳动合同,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d)给供电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和严重社会影响的,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4.9检查与考核

4.9.1检查与考核内容为:

a)用电检查的组织领导;

b)用电检查的制度建设;

c)用电检查人员落实;

d)用电检查差错率;

e)用电检查纪律执行情况;

f)用电检查各类表格的记录和统计;

g)本标准的执行情况。

5报告和记录

《用电检查工作单》、《用电检查结果通知单》、《用户电气设备整改通知书》、《违约用电通知书》、《窃电通知书》、《制止窃电通知书》、《违约用电处理通知书》、《窃电处理通知书》是用电检查工作的重要档案,用电检查人员在工作完成后必须提交给派遣工作的用电检查机构存档,按用电检查用户资料进行管理。

以上所有单据加盖单位行政章或用电检查专用章,不得盖部门印章。

6附则

6.1未依照本规定执行,给用户造成损失,并由此给供电企业造成损失的,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6.2未依照本规定执行,使供电企业受到电力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处罚的,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6.3本规定自下发起试行。试行期为一年。

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制度 WY-XM02-2004 1 总则 1.1 为加强施工用电管理,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及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施工现场的配电箱是电源与用电设备的中间环节,开关箱是配电系统的末端,是用电设备直接控制装置,它们的设置和运行直接影响现场的用电安全。 2 职责 2.1 施工用电由总承包单位归口管理,配电箱指定专人负责。 2.2 分承包商施工负责人具体管理。 3 管理程序 3.1 各分承包商施工前半月编制出施工用电计划,报总承包单位审核、汇总,编制施工用电方案。 3.2 总承包单位负责解决施工现场一级供电的安装,二级(开关箱以下)供电由分承包商自己安装。 4、施工用电要求 4.1配电箱应作分级设置,即在总配电箱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下设开关箱,开关箱下就是用电设备,形成三级供电,这样配电层次清楚,便于管理又便于查找故障。

4.2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其额定漏电电流小于30mA。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4.3 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即“一机、一闸”就是严禁一开关箱直接控制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一漏”就是开关箱内必须加装漏电保护器,该漏电保护器只能保护一台设备,不能保护多台设备。另外还应避免发生直接用漏电保护器兼作电器控制开关的现象否则将导致损坏或影响灵敏度推动保护功能。 4.4 电箱的安装位置及要求 4.4.1 配电箱,开关箱应设置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面距地面大于0.6m,小于 1.5m。 4.4.2 配电箱,开关箱不得使用木质电箱和金属外壳木质底。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其厚度应大于 1.5mm。 4.4.3 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应配锁。 4.4.4 配电箱,开关箱中的导线进出中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进出线应加保护。 4.4.5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分设。 4.4.6 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作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闻风而动子板连接。 4.4.7 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防火、防潮

电力法规-偷电处理

为规范处理违约用电、窃电行为程序,保障正常的供用电秩序,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电力法》、《合同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及《供电营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职能 1.1对公司管辖的客户查获的违约用电、窃电行为进行调查取证、下达通知、停电、追补电费及违约使用电费、恢复送电等处理程序。 1.2处理违约用电、窃电行为应按照本标准规定的审批权限报批,做到程序合法规范、手段合理适当。 1.3稽查大队是处理违约用电、窃电行为的归口管理部门,对公司分管副经理负责。 2 职责 2.1按计划开展用电营业普查和稽查工作,及时查处违约用电、窃电行为,及时发现计量装置故障(含现场倍率与电费计算不符)。 2.2对查获的违约用电、窃电行为按程序进行处理。 3 处理程序 3.1稽查大队和各供电所有关工作人员进行用电检查时,工作人员不少于两人,并按照规定出示证件。 3.2违约用电、窃电行为的认定及计算依据。 3.2.1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擅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私自改变用电类别的,应按实际使用日期补交其差额电费,并承担两倍差额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使用起迄日期难以确定的,实际使用日期按三个月计算。 3.2.2私自超过合同约定容量用电的,除应拆除私增容设备外,属于两部制电价的用户,应补交私增设备容量使用月数的基本电费,并承担三倍私增容量基本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其他用户应承担私增容量每千瓦(千伏安)5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如客户要求继续使用者,按新装增容办理手续。 3.2.3擅自使用已在供电企业办理暂停手续的电力设备或启用供电企业封存的电力设备的,应停用违约使用的电力设备。属于两部制电价的用户,应补交擅自使用或启用封存设备容量和使用月数的基本电费,并承担两倍补交基本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其他客户应承担擅自使用或启用封存设备容量每次每千瓦(千伏安)3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启用属于私增容被封存的设备的,违约使用者还应承担本条第2项规定的违约责任。 3.2.4私自迁移、更动和擅自操作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管理装置、供电设施以及约 定由供电企业调度的用户受电设备者,属于居民客户的,应承担每次50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属于其他客户的应承担每次500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 3.2.5未经供电企业同意,擅自引入或供出电源或将备用电源和其他电源私自并网的,除当即拆除接线外,应承担其引入(供出)或并网电源容量每千瓦(千伏安)50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 3.3窃电行为的认定及计算依据。 3.3.1窃电行为的认定 3.3.1.1在供电企业的供电、用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的。 3.3.1.2绕越法定的用电计量装置用电的。 3.3.1.3伪造或者擅自开启法定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的。 3.3.1.4故意损坏法定的用电计量装置用电的。 3.3.1.5以改变接线等方式故意使法定的用电计量装置计量不准或者失效用电的。 3.3.1.6将电费卡非法充值后用电的。 3.3.1.7擅自变更电容、变比等用电设备参数用电,造成电费损失的。 3.3.1.8采用其他方式、方法窃电的。 3.3.2对窃电行为追补电费的计算依据。

电气设备及线路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52289 电气设备及线路安全管理规定标准 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电气设备及线路安全管理规定标准 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分配,听从指挥,做一个有理想、讲文明、懂技术、守纪律的新型工人。 2、坚守岗位,各负其责,科学操作,当班时,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遇有特殊情况,须事先请假,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 3、司炉工当班时,严禁饮酒、睡觉,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锅炉房。有急事需要处理时,应在停炉后或带班人来后方可离开锅炉房。

4、严格遵守锅炉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保持各种设备的完好,清洁无污,消除跑、帽、滴、漏。 5、认真做好锅炉和辅助设备及安全附件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 6、根据环境温度的变化,在保证供暖温度的前提下,尽量节省燃料。 7、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技术、业务水平,熟悉锅炉各部位的性能和主要结构。 8、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9、认真填写运行记录和设备维修记录,故障未处理不得交班,待处理后方可交班。

安全用电管理责任制度

施工用电管理责任制度 1、由组长组织对现场所有用电设备、线路、保护系统等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安排专职电工进行维修。 2、副组长每天进行巡检,对出现的用电隐患及时记载,限期让专职电工进行整改。 3、组员及其他管理人员配合组长和副组长的检查工作,并在节假日前后、大雨、大风后和平时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组长和副组长汇报,把一切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施工用电安全防火制度 1、非专业工作人员,严禁乱动电器设备。 2、各操作人员使用各种电气设备时,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电工的安全技术指导。 3、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指派无电工操作证得人员进行电器设备的安装、维修工作。 4、现场管理人员应重视电工提出的有关安全用电的合理化建议,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电工违章作业。 5、专业电工必须认真执行各有关规定和规程,自觉抵制来自任何方面的违章作业指令。 6、专业电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操作用电行为,必要时可向有关部门报告。 7、专业电工应端正工作态度,主动配合用电作业者共同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1、所有电气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在作业前应检查所有绝缘情况,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人使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3、电气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4、发现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沙灭火。 5、在安装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电位置,再作安装。 6、多台配电箱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接合处,也不得触摸连接螺孔。 7、安装照明线路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 8、外电杆架线,登杆前,杆根应夯实牢固。旧木杆根单侧腐朽深度超过杆根直径八分之一以上时,应经加固后方能登杆。 9、登杆操作脚扣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安全带应拴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不准拴于瓷瓶或横担上,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 10、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紧螺栓拧紧,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 11、施工用电应按安全要求作接地,如遇雷雨应停止工作。 12、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示牌,防止误合闸。 13、现场配电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遮拦和从事修理工作。 14、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以外,绝缘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 15、严禁带电负荷拉合开关。 16、施工现场用电经安全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进行使用。

工地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工地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一、电气装置设置要求及措施 1、每台用电设备均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开关箱由分配电箱配电,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一闸多用。 2、照明和动力合用一配电箱,但照明与动力分路设置,每一个配电箱照明部位安装一个两级漏电保护器和刀闸开关。 3、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超过3m。 4、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的场所,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周围不得堆放任何有碍操作、维修的物品。 5、配电箱、开关箱安装要端正、牢固。配电箱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电箱其下皮与地面垂直距离为1、4m,移动配电箱下皮距地面为 1、2m。配电箱体用1、5mm铁板制作。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设在箱体底面,进出线口处加护套,要求各箱进出线排列整齐,电源线和引出线都注明每条线路的名称和走向。 6、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与保护零线端子板分设,配电箱的外壳均作保护接零。每台配电箱由DZ型短路器作总控,下设漏电保护器,各设工作零和保护零接线端,完全达到三相五线制要求,每台固定配电箱都有独立的重复接地线与箱内保护零相接,重复接地电阻值都不得大于10欧姆。 7、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PE线做可靠电气连接,不能一部分接零,一部分接地。 二、室外照明设置要求 1、镝灯属于夜间施工现场照明主体,保证夜间作业照明。导线选用相适应的橡套软电缆及12×6+1×4设置专用开关箱,箱体内设置2×60闸刀作电源隔离空气开关C32一台漏电断路器32A,漏电动作电流30mA,动作时间0、1s,箱体下设30A保护零线端子牌,开关箱体与配电箱保护零线镝灯金属支架相连。 2、碘钨灯用竹子支架安装须用特殊照明处,必须固定导线选用2×1、5mm2的橡

(完整版)电气安全管理规定

电气安全管理规定 1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分厂、部门及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的用电管理。 2 术语和定义 2.1 电气工作 是指直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试验、维护、检修工作。 2.2 用电 是指电气装置在安装、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的整个操作、使用、检查和维护过程。 3 职责 3.1 工厂管理部 3.1.1 组织贯彻国家电气安全法规、标准、规定,制定公司电气安全管理规定。 3.1.2 对公司贯彻执行电气安全法规、标准、规定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 3.2 分厂 3.2.1 贯彻电气安全法规、标准、规定。 3.2.2 负责本分厂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3.2.3 编制本分厂的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和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4 工作内容和要求 4.1 电气安全基本要求 4.1.1 电气安全管理工作应由设备主管,并设有专人负责,电气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电气专业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承有电气工作的车间,日常电气安全管理事项应由电气工作负责人担任。 4.1.2 要建立电气安全监察、检查制度,对电气作业、电气防护设施及电气设备安全状况,进行日检、巡检、特殊检查和专项预防性测试检查。电气安全主管部门,每年应组织两次群众性的电气安全检查活动,及时修正、消除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在执行过程中的遗漏和偏差,消除电气事故隐患、杜绝违章行为。 电气安全检查内容:

a)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责任是否健全落实; b)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已执行、人员无违章; c)设备安全状况是否符合技术标准规定; d)电气场所安全防护装置、设施、警示标志等是否齐全、完好可靠; e)电气作业人员的个体安全防护是否符合规程规定等。 4.2 电气工作人员要求 4.2.1 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应具有相当于高中以上的文化程度,经医疗部门(医院)的身体检查,身体状况应符合电气工作条件要求,凡有视觉(双目视力校正后在0.8 以下、色盲)、听觉障碍,高、低血压病,心脏病,癫痫病,神经官能症,精神分裂症,严重口吃者不能从事电气工作。 4.2.2 新从事电气工作的工人、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过电气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规程学习,见习或学徒期满考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相应技术等级的电气工作。 4.2.3 安全主管部门应向每名电气工作人员提供学习和参照执行操作的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主管部门每年应组织两次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学习考试,凡未参加培训和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电气工作;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须重新温习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电气工作。 4.2.4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气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当地安全管理部门要求,参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培训,未进行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不得从事电气工作。 4.2.5 工程设备主管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变配电站(所、室)的负责人、值班长、检修、试验班组长等人员,应按当地业务主管部门要求,按时参加当地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学习。 4.2.6 参加电气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电气劳动的人员(干部、临时工等),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电气安全知识、注意事项的培训教育,在电气人员的严格监护下参加指定工作;外单位派来支援电气工作的电气工作人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由电气设备主管部门介绍与工作有关的电气系统运行方式和设备状况,并提出安全注意事项,在完成安全组织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后方可从事电气工作。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电气系统的安全运行,减少或避免各类电气事故发生,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用电的管理。 第三条本公司安全用电的管理统一由工务单位监督管理。机修等单位负责各自在负责范围内的安全用电管理。安全主任监督。 第二章电气作业人员的从业条件 第四条电气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2)取得政府安全管理部门签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并按规定定期复审。 (3)热爱本职工作,作风严谨,工作不敷衍塞责,不草率从事,对不安全因素时刻保持警惕。 (4)熟悉电气安全操作规程,掌握触电急救及电气灭火知识。 (5)熟悉本公司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方式,掌握电气维修方法和日常检查要点。 第三章电气作业人员的职责第五条认真作好本岗位的工作,对所管辖区域内电气设备、线路、电器件的安全运行负责。 第八条认真作好管辖区域内的巡视、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并认真填写工作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第九条一旦发生触电或电气火灾事故,必须快速、正确地实施救护或灭火,并配合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第十条发现非电气作业人员维修电气设备或乱接乱拉电气线路,应及时制止,有权停止其工作。

第十二条对假冒伪劣或经检测不符国家、行业标准的电器产品,有权拒绝安装,对已安装的及时更换。 第十三条所持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必须按规定的年限由本人或安全办公室统一到发证机构进行复审,未经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应自动下岗。 第十四条必须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厂、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五条在教育培训中,应强调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使新员工充分认识安全用电的重要性,熟悉有关电的基本知识,掌握安全用电 的基本方法。 第十六条通过教育培训,对使用用电设备的一般人员,还应懂得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对独立工作的电气作业人员,还应懂得电气装 置在安装、使用、维护、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要求,掌握电器设备的 灭火方法,掌握触电急救的技能。 第五章防止触电的安全措施 第十七条在电气设备及线路的安装、运行、维修和保护装置的配备等各个环节,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范和工艺要求。 第十八条对高压设备及线路的检修和改造,必须向供电部门提出申请,未经许可,不得进行作业。 第十九条电气设备不得带故障运行!任何电气设备在未验明无电 之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得盲目触及。对挂有“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止步、高压危险”等标示牌,非有关人员不得移动。 第二十条在架空线路下及周围作业时,必须作好防护措施,严禁在架空线路附近竖立高金属杆及其他设施。 第二十一条加强电缆线路的巡视检查,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检测,禁止在电缆沟附近挖土、打桩。

施工工地用电管理制度

公司管理文件 2016-002号 总第号 施工用电管理制度 湖北中冶窑炉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0日

施工用电管理制度(责任制度) 一、项目部管理人员施工用电安全责任制?? 项目经理责任:?1|、负责该项目部施工用电安全第一责任人,并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用电规章制度和法规,领导项目部技术主任、安全员、电气工长的工作,做到责任分明,各负其责,保证安全用电和顺利施工。? 2、负责组织项目部施工用电安全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对查出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事故隐患有权责令电气工长和相关人员限期整改和停工整改。? 二、技术主任责任:? 1、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协助项目经理工作,负责施工用电技术工作。从技术上领导电气工长、安全员的工作,督促检查电气工长,安全员和相关人员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及有关规章制度。? 2、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应根据项目部施工所需用电容量和设备情况,并责成电气工长编制出施工用电方案。? 三、安全员应负责任:? 1、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对用电安全向项目经理负责,监督,检查有关人员执行安全用电法规和规章制度。? 2、负责对项目部电工及有关人员用电安全教育。? 3、对项目部施工用电的安全防护随时检查,并做好书面记录和归档。? 4、督促检查电气工长按标准规章制度和企业包装手册,进行安装用电设备,不得违章指挥,按规章制度作业。? 5、对检查出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事故隐患有权要求电气工长、

电工和相关人员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有权停工整改,并报项目部和上级领导。? 四、电气工长应负责任:? 1、电气工长在项目部施工用电安全上对项目经理及安全员负责,对本项目部用电设施按标准安装,对安全用电负全面责任。? 2、负责对电工及用电人员进行施工用电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技术交底及施工用电内业资料管理归档。? 3、对项目经理、安全员查出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事故隐患及时纠正,并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整改。? 4、指挥电工及工人遵章守纪,按标准和规程作业。对违章作业,不按规章制度和标准施工的人员有权停工并建议进行处罚。? 5、参加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用电检查。?? 五、电工及用电人员责任:? 1、电工从事施工用电设施的安装工作,要服从电气工长指挥,按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工作,除保证自身安全外,还应保证他人安全使用。? 2、电工负责施工用电设施的维修,检查记录和资料整理并交电气工长统一归档。 3、对项目部有关人员提出的安全隐患和违章作业,要及时纠正,排除事故隐患,?保证用电设施安全可靠。? 4、电工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不执行,并及时上报领导。? 5、非电工不得从事电工工作,不得拆改电气设施和线路。用电须事先经电?工和相关人员许可后方可工作。??

客户用电安全检查方案(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客户用电安全检查方案 (正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7240-59 客户用电安全检查方案(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年度工作会、公司第二次安委会议精神,按照公司营销年度工作会和半年座谈会、客户用电安全工作座谈会议部署,全面加强客户用电安全管理,认真查找和整改客户用电安全管理工作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切实提高客户用电安全管理的精益化水平,切实保障客户安全可靠用电的基本权益。 二、检查内容 公司年度工作会、公司第二次安委会、公司年度营销工作会、营销半年工作座谈会和客户用电安全工作座谈会相关要求落实情况;国家电监会《关于加强重要用电客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电力供应

应急预案(20xx年版)》、《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用电检查工作管理标准》、《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客户用电安全服务管理办法》执行情况;重大客户用电安全事件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客户受电工程安全管理 1、供电企业应对客户受电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的资质进行核查,禁止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入网承揽业务。 2、供电企业应对依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对申请报装用电项目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核,禁止违法违规性供电。 3、供电企业应依照国家、行业标准和有关规定,对客户送审的受电工程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将受电工程设计的审核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客户,并督促客户按照审核意见对受电工程设计文件进行修改。 4、在客户受电工程施工期间,供电企业应根据审核同意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施工及技术标准等,对受电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为保障公司全体员工和生产设备用电的安全,规范公司各项用电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所有用电场所。 二、责任部门 (一)各部门负责人为安全用电第一责任人。 (二)办公室负责用电监督检查。 (三)车间电工负责整个公司所有场所的用电管理和维护。 三、管理规定 (一)实行用电专管制 1.电工实行持证上岗,负责公司的用电安全、各种用电设备及安全装置的统一管理与维护。 2.所有电源铺设、设备接电及电器安装必须由电工亲自操作,非专业人员不得作业。 3.各类设备的用电操作必须经电工进行技术交底后方可作业。 4.电工应严格按规范参与各项安全用电检查及设备安装验收。 (二)安全用电检查

电工必须每月对公司所有用电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用电设备、各种接线、安全装置和使用人是否符合安全规定。若发现存在隐患要及时整改,严禁违章用电作业。 (三)安全用电操作 1.所有从事电器维修和接线人员必须经技术培训,并取得“电工证”才准上岗工作。 2.用电设备及生产设备检、维修时,必须挂有“设备检修,严禁合闸”标志。除电工外,其余任何人不得合闸。 3.设备漏电、过压、跳闸时,未明确原因,不得擅自合闸。特殊情况下需合闸时,手要保持清洁干燥,手上不得拿任何不绝缘工具。 4.在拆装、检修和接线工作时,应断开电源;需带电工作时,必须配齐安全工具,穿戴绝缘鞋、手套,保持人体各部分干燥、清洁,严禁赤膊从事电气操作。 5.发现电气故障、漏电、走火或触电事故时,应立即将电源切断。 6.因电气故障造成火灾时,在未断电源时,切不可用酸碱泡沫灭火,而应使用沙子、四氧化碳或二氧化碳扑灭。 7.严禁电气设备在超过其额定电压等级上使用,低压试电笔不准用来测试高电压。 8.保险丝(熔丝)必须选配得当,不能随意用铝线、铜线、铁线代替。

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制度(2021版)

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制度(2021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303

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制度(2021版) 1、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 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3、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应包括: 一、现场勘探; 二、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三、进行负荷计算; 四、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 五、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六、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4、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绘制,并作为临时用电施工的依据。 5、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6、变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履行第2.1.5条规定手续,并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7、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8、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一、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二、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三、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四、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供电公司(企业)电力检查稽查标准

四川省电力公司企业标准 用电检查管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四川省电力公司用电检查管理的范围、引用标准、管理内容与方法、报告和附录。 本标准标准适用于四川省电力公司所辖直属供电企业、控股(参股)供电企业、代管供电企业的用电检查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法律、条例、办法和规则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颁发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法律、条例、办法和规则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法律、条例、办法和规则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95)第6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令(96)第196号《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令(96)第6号《用电检查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令(96)第8号《供电营业规则》 3 管理职责 用电检查按分级管理的原则,由省公司统一组织实施,并接受电力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省电力公司用电检查管理的职责是: 3.2.1 贯彻执行《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 3.2.2 负责对供电企业、用电客户供用电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和帮助,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用电检查管理的有关办法和制度; 3.2.3 负责省电力公司企业内部各级用电检查人员的资格审查、业务培训指导、资格考核指导和发证等工作;负责一级用电检查人员的资格考核工作。 3.2.4 负责供用电合同签约人的培训指导和制定省公司供用电合同的管理办法,参与220kV及特殊重要 257257

客户供用电合同的会审和会签工作; 3.2.5 负责组织调查处理《供用电合同》纠纷,参与重大违约用电、窃电及用电事故调查分析工作; 3.2.6 参与省公司对各电业局重大违约用电、窃电查处案件进行奖励的核实工作。 3.2.7 参与省公司重要电力用户的供电方案审查和工程竣工检验工作。 3.2.8 配合电力管理部门,对进网作业电工和电力设施承装(试、修)企业的持证情况进行监督; 负责全省用电检查专业报表的汇总、分析工作; 市(地)级供电企业用电检查管理的职责是: 3.3.1 贯彻执行《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 3.3.2 负责对市(地)级供电企业直接管理的客户的供用电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和帮助,并帮助指导县(区)级供电企业的用电检查管理工作。 3.3.3 负责本地区各级用电检查人员的资格初审、业务培训等工作和二、三级用电检查人员的资格考核工作; 3.3.4 参与市(地)级供电企业直接管理用户的供用电合同的签订工作; 3.3.5 负责组织调查处理供用电合同纠纷;负责本地区违约用电、窃电及用电事故调查分析工作;3.3.6 参与市(地)级供电企业直接管理用户的供电方案制定和审查、以及工程检验工作; 3.3.7 配合当地电力管理部门对进网作业电工和电力设施承装(试、修)企业的持证情况进行监督; 3.3.8 负责当地用电检查专业报表的汇总、分析工作。 县(区)级供电企业用电检查管理的职责是: 3.4.1 贯彻执行《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 3.4.2 负责对县(区)级供电企业管理的用户的供用电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和帮助; 3.4.3 参与县(区)级供电企业直接管理用户的《供用电合同》的签定工作; 3.4.4 负责组织调查处理《供用电合同》纠纷;负责本地区违约用电、窃电的查处及用电事故调查分析工作; 3.4.5 参与县(区)级供电企业管理用户的供电方案制定及审查工作; 3.4.6 负责业扩查堪人员负责的新装、增容以外的其他用电业务的现场核查工作; 258258

电气设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167 电气设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精品制度范本 编号:YTO-FS-PD167 2 / 2 电气设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所有电气设备的安装及线路敷设应符合电气安装规程的规定。 二、在增设大容量的电气设备时,应重新涉及线路,方可进行安装和使用,严禁私自在电气线路上增加容量,以防过载引起火灾。 三、建筑内不允许采用铝芯导线,应采用铜芯导线,在夹层或闷顶内敷设线路时,应穿管敷设,并将接线盒封闭。 五、电气设备、移动电器、避雷装置和其他设备的接地装置应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结缘及接地电阻的测试。 六、在配电室和装有电气设备的机房内应配置适当的灭火器材。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The Name Of The Organization Can Be Entered In This Location

公共区域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1834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公共区域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公共区域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标准版 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0 目的 规范公共区域安全用电、确保用电安全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武汉经开万达广场大商业所有用电行为 3.0 职责 3.0.1 工程部强电主管/强电组长负责检查《公共区域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0.2 强电维修电工负责公共区域用电的操作及巡视工作 4.0程序要点

4.0.1 室内公共区域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4.0.1.1 每周至少对商户巡视检查1次,一个月内巡查完所有商户,把当天的检查结果填入《商户安全用电检查表》,要求商户限时整改并由商户签字确认。 4.0.1.2 对不合格内容进行复检,仍旧不符合要求的,上报强电主管和招商营运部。 4.0.1.3 每周对商户的用电情况进行重点区域的抽查(重点为餐饮区),巡视检查的覆盖面必须在1个月内达到100%。 4.0.1.4 每季度进行1次全覆盖热成像仪的电气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形成报告上报商管总部。 4.0.1.5 必须至少每2年聘请专业公司对所辖物业进行一次消防电气专项检查,检测报告上报商管总部。

4.0.1.6 每天须对辖区所有强、弱电井巡视检查1次,并填写《设备间巡查记录表》;定期对所有用电设备及配电箱进行维保,填写《设施设备维保记录》。 4.0.1.7 每月须进行一次对辖区公共区域用电设备进行巡视检查,所涵盖区域包括:主力店、步行街、停车场、设备机房等。 4.0.1.8 电工在进行停电维护、检修时必须持证上岗,要做好工作计划,安全监护,做到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验明是否带电和装设遮栏等安全措施。 4.0.1.9 修理或设备安装完工后,在送电前必须仔细检查绝缘电阻,相位、接地等保护装置和传动部位的防护装置,符合要求后摘取警示牌,恢复供电,确认正常后,清理现场。

施工现场用水、用电管理制度

16、施工现场用水、用电管理制度 1. 总则 1.1为规范公司酒精项目一期工程(以下简称公司项目建设工程)建设施工用水用电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公司项目建设工程中施工用水用电(包含临时生活用水用电)的管理内容和方法。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项目建设工程全过程中,参与单位及个人(包括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调试单位、设备厂家等单位和参加施工的临时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无 3. 术语和定义 无 4. 管理职责 4.1建设单位 4.1.1工程项目部负责对建设工程施工用水用电的管理。 4.1.2计划财务部负责工程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结算,落实施工用水用电管理的各项考核。 4.2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用水用电的协调管理和监督。 4.3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负责承包范围内施工和生活用水用电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及技术管理。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5.1施工用水用电管理 5.1.1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用水用电手续,方可正式搭接水电管线。 (1)施工单位应填报施工用水/用电申请表(见附件二/附件三)并向项目监理单位提交。 (2)用水用电申请的内容包括用水用电方案、容量、地点及时间。

(3)提供施工用水支路布置图、380V动力回路及照明回路系统图。 (4)施工单位指定1人负责施工用水用电日常管理和协调联系工作。 5.1.2施工用水用电设施的布设应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并经项目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工程项目部批准方可施工。 (1)供水母管由主干网建设单位工程项目部架接,供水支管由用水单位自行安装,供水支管费用包括材料费、安装费由用水单位自行负责。施工用水可使用钢管、塑料管、PVC管等;生活用水供水支管应使用镀锌管、PVC管。 (2)施工用水管道的走向应按施工总平面图的规定,选择合适的路径,以保证取水点的合理布置和供水母管的压力。 (3)施工单位应在施工水源接入点处安装计量表计,计量表计应选用容积式水表并配有合格证,口径≤50mm使用流量≤16m3/h的水表,口径超过50mm 使用流量超过16m3/h的水表。 (4)用水设施的管辖范围: a. 建设单位工程项目部负责运行维护的用水设施包括:水泵、供水管线及管线内设备、过滤器、阀门、厂区内供水主干网等,施工用水变频柜、断路器、隔离开关、熔断器、低压配电设备、压力变送器等。 b.施工单位负责各自接口计量表计后的用水管线及管线内设备、阀门和计量表计等。 (5)用电设施的管辖范围: a. 建设单位工程项目部负责运行维护的用电设施包括:10KV施工用电线路、变压器、断路器、隔离开关及附属设备、10KV配电室施工电源进线开关柜、出线开关柜及附属设备、箱式变压器、电缆等; b.施工单位负责各自接口计量表计后的用电线路和配电装置等。 (6)电源分布及变压器配置:施工电源自10KV变电站引接。 (7)变压器的布置方式: a.变压器应采用户内布置方式,建设变压器配电间。 b.变压器若采用户外布置方式,560KVA及以上的变压器应设置在不低于 0.5m的高台上,并在其周围1m以外设高度不低于1.7m的栅栏;在栅栏的明显部位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8)临时架空线路的路径应合理选择,避开易撞、易碰、易腐蚀的场所及

安全用电检查、检测检查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21714 安全用电检查、检测检查制度标准 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安全用电检查、检测检查制度标准 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工区用电安全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三次,电工每班必须检查一次;每次用电安全检查必须认真记录;对检查出来的隐患,必须及时整改,不得留有事故隐患。 2、检查人员要以国家的行业标准及法规为依据,不得凭空捏造或以个人好恶为尺度进行检查,检查工作必须严肃认真。 3、用电安全检查的重点是:用电标识、警示是否齐全;电气设备的绝缘层有无破损;线路的敷设是否合格;绝缘电阻是否合格;设备裸露的带电部分是

工地用电管理制度.doc

工地用电管理制度1 工地用电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坚持百分百持证上岗。 二、执行安全岗位责任制,全面实现文明施工,不得随意滥用订立资源。 三、做好班前班后安全交底,做好个人防护,带好安全帽、穿好绝缘鞋、带好绝缘套, 严把安全关,防隐患、防触电、防意外。 四、严格执行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不得篡改和违背用电规则,坚持安全用电。 五、严禁超负荷使用和带电作业,高空作业必须加强保险系数。 六、加强用电系统消防保卫工作,消防器材专管专用,指定人负责,不得挪作他用。 七、确保安全系数,公共场所交通要道处高压电线和施工场地处必须挂牌标记,杜绝事故发生。 八、强化专业人员安全素质,执行安全检查制度。 食堂生活管理制度

一、工地食堂必须持有所在地区的卫生防疫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并悬挂在食堂内明显位置。 二、炊事员必须具备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经卫生防疫部门体检合格并取得健康证后才能上岗,工作时要穿工作服,带工作帽,保持个人卫生。 三、食堂和存放粮食和仓库要保持清洁卫生,做到无积水、无蝇、无鼠、无蛛网,加工后的生熟食品要分开,保持食堂整洁卫生。 四、生活区、食堂周围不随意泼污水、扔污物,生活垃圾要定点存放,及时清理,并保持清洁,严禁在生活区、施工现场随意大小便。 五、要做好卫生防病教育工作,杜绝食物中毒、煤气中毒和中暑等事故。做到冬天饭菜热、夏天开水足。并做好防火、防盗、避免弄虚作假克扣行为。 武汉逸凡劳奇有限公司 质检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有关质量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及公司的质量管理制度。 二、熟悉图纸、了解设计意图,落实质量要求,对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协助施工队长搞好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对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

带电检测管理办法

带电检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公司(以下简称“**县公司”)电网设备带电检测工作,推进带电检测工作规、有序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带电检测管理的职责、工作容、现场要求、数据管理、工器具管理、检查考核等要求。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所属各**公司电网设备带电检测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公司运维检修是公司电网设备带电检测工作归 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省公司等电网设备带电检测的各项规程和规定。协调解决带电检测工作相关问题。 (二)组织编制带电检测工作相关管理规、技术标准、工作计划。 (三)组织带电检测技术培训、交流、推广。 (四)负责监督考核各单位带电检测工作的开展情况。 (五)及时上报省市公司本单位带电检测工作情况。

第五条公司总工为带电检测提供技术监督、技术支持,其主要职责: (一)参与制定电网设备带电检测技术标准。 (二)监督检查各生产单位带电检测工作相关规定的落实。 (三)组织带电检测异常数据分析和复测工作,并亲临指导复杂的带电检测工作。 (四)协助开展带电检测技术的培训工作。 第六条公司工区(班组)是所辖运行设备带电检测工作 责任主体,其主要职责: (一)制定本单位带电检测工作实施细则。 (二)负责本单位带电检测工作管理。 (三)编制本单位设备带电检测工作计划。 (四)组织对本单位带电检测工作的检查、指导和考核。 (五)负责本单位带电检测技术的培训和交流。 第三章管理容 第七条带电检测是指采用便携式检测设备,对运行设备状态量进行现场检测,其检测方式一般为带电短时间检测,有别于长期连续的在线监测。 第八条带电检测的设备围主要包括输电线路、变压器、组合电器、断路器、隔离开关、互感器、耦合电容器、避雷器、穿墙套管、高压电缆、开关柜及其他相关二次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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