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财务管理制度【精】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精】

财务管理制度

一、预算管理制度

1. 预算管理原则: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原则,医院一切财务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2. 预算管理的主要任务:完善预算管理运行机制,积极筹措资金,增加收入,科学合理地安排医院年度预算;监督预算的执行,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办法和制度等。

3. 预算管理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3.1 医院党政联席会议是医院预算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它在预算管理方面的职责主要有审查和通过有关预算管理的规章制度;审批医院预算草案及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改变或者撤销医院预算不适当的内容,对全院预算管理进行监督。

3.2 院长是医院预算工作的主持者。在预算管理方面的职责主要有:审核有关预算管理的规章制度,向医院党政联席会议提出预算草案,签署预算方案,监督医院预算的执行。

3.3 财务科作为医院预算的专职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医院的预算编制、执行,提出医院预算调整方案,定期报告预算的执行情况。

3.4 医院所属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主要有编制本部门预算,组织本部门预算的执行。

4. 预算收支的范围

4.1 医院所有的收入均应纳入预算,其范围包括医疗收入、财政补助收入、科技项目收入、其他收入等。

4.2 与预算收入相对应的支出均应纳入预算管理,其范围包括:医疗支出、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科教项目支出、管理费用、其他支出和专用基金支出等。

5.预算编制的原则

5.1 谨慎性原则。一方面对收入谨慎估计,凡是没有足够把握取得

的收入,不应纳入预算;另一方面,对支出采取从紧政策,量入为出,力求节约。

5.2 完整性原则。预算编制坚持“收支两条线”的原则。所有的收入全部由医院统一调度使用,全部支出由医院预算统一安排。

5.3 保证重点原则。支出中必须优先保证医疗业务正常运转的支出。

5.4 归口管理原则。各职能管理部门为执行部门,其直接费用由财务部门按预算批准范围内实施控制。

6. 预算编制

编制的方法,按零基预算编制方法编制收入预算。医院应按国家预算编制的有关规定,对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研究,根据年度事业发展计划以及预算年度收入的增减因素,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业务活动需要和可能,编制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收支预算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7. 预算的执行和调整

7.1 财务科通过分析、审核、编制医院年度预算建议草案,报党政联席会议审查、批准。财务科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规定,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控,对无预算及变更资金用途的应予以拒付,对医院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分析,及时向院

领导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7.2 医院应按规定调整预算。因国家政策、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较大变动引起的预算调整,有关部门(归口管理部门)提出调整申请报告,经财务科审核、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财务科根据批复调整年度预算。

8. 预算监督、

8.1 预算监督是对预算的编制、执行以及执行中的调整等活动进行监督。监督的内容主要包括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的合理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8.2 医院党政联席会议、财务科是主要的监督机构。为有效地实施

监督,上述机构及人员有权调取有关预算资料和财务资料;有权就有关预算问题对有关人员进行询证。

8.3 工会和有关社会团体及职代会的监督,是医院预算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有效实施监督,有权就有关预算问题对有关人员进行询问。

二、医院内部控制制度

为加强医院资产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制度,规范财务工作程序,避免资产损失,根据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卫生部《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试行)》、《医院财务制度》以及省卫生厅、省财政厅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收入内部控制

1. 医院的全部收入纳入财务科统一核算和管理,由财务科人员收取,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直接收款。收款人员在收取款项时,必须出具由财务科统一提供的合法收据。

2.收费员在每一工作日结束前将每日收到的全部款项原则上于当天存入开户银行,并把收入日报表和交款凭证等上交财务科负责复核的会计人员。

3. 负责复核的会计人员必须及时对收入日报表和交款凭证进行复核并签字。最迟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人员负责审核收入日报表的准确性、交款与收据收入是否相符和交款的及时性,如有不符必须及时要求收费人员改正,发现重大差错或故意行为,及时报告财务负责人。必要时可以对收费人员的收据和款项进行盘点检查。

4. 票据管理人员负责票据的购入、保管、领发和使用后的核销,核销时要核实是否按顺序使用,是否按顺序及时结账,如有错误、漏号或拖延交款等情况,及时向收款人员查明情况。

5. 财务科编制凭证的会计人员必须凭经过审核人员审核签字的收入日报表和交款凭证编制会计凭证。

6. 收费岗位、审核岗位、票据管理岗位、编制会计凭证岗位必须由财务科的不同人员担任,不得兼任。收费人员不能兼任收据保管和

核销岗位。

7. 医院的收入必须全部入账,不能设立账外账、小金库,不得转入工会、食堂等部门。

8. 医疗业务部门对门诊病人凭电脑中收费确认提示或收款凭证对病人提供医疗服务,对住院病人要确认未欠费才能提供医疗服务,进入绿色通道的抢救病人除外。

(二)财产物资采购内部控制

1. 医院所有财产物资必须按分工有相应的管理部门的采购人员采购,使用部门不能直接采购物品。使用部门对需要的物品向采购管理部门提出请领或请购申请,并按照资金审批

制度进行审批。

2. 医院对采购实行预算管理,编制年度采购预算、月度或季度采购计划,采购人员必须按照资金审批制度的规定进行采购,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物品还需办理政府采购手续,遵守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3. 购入物品必须经过保管人员验收入库,再由使用部门办理领用手续。

3.1保管人员负责对购入物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和其他合同规定的内容进行验收,对不符合合同或质量要求的作退货处理。

3.2保管人员必须加强对库存物品的管理,保持合理的周转额,防止积压。

4. 采购方式:一般应签订采购合同,小额零星物品才可以采取直接购买方式采购。

5. 财产物资管理部门必须设立明细账,由库房会计进行明细核算,要求做到账实相符,并每月向财务科报账,进行账账核对。应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财产清查。

6. 采购、验收保管、库房会计应分别由不同的人员担任,实行“三员”分开。

7. 财务科必须凭采购人员、验收人员、库房会计和审批人员的签字手续才能作入账处理,需要支付定金或预付款的,必须签订合同并在合同条款中明确,财务科凭审批单和合同支付定金或预付款。

(三)工程项目内部控制

1. 医院基建科是医院基本建设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基本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项目审批、项目设计、项目招标、项目的施工和竣工验收的全程管理工作。并负责工程合同的审核。医院基建科负责人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不能担任基建会计和基建出纳工作。

2. 医院财务科是工程项目的会计核算机构,负责对工程项目的价款支付和会计核算,参与工程合同的签订和工程预决算的审核工作。

3. 医院的基本建设项目领导小组是基建项目的决策机构,对拟建的工程项目组织可行性论证分析并决策,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负责工程合同的审定。

4. 工程的概预算应经医院基建科和财务科共同审核,报基本建设项目领导小组批准,重大项目须经职代会通过并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

5. 所有工程项目都必须签订工程建造合同,工程建造合同根据招标结果,由医院基建科、财务科和其它相关部门共同审阅通过。

6. 工程价款支付(包括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程序:

由经办人、监理人、基建科长、财务科长、分管院长签字,再报法人代表审批后执行(如项目有上级部门委派的财务总监,还需经项目财务总监签字同意),财务科凭发票、有关合同及造价预算或决算或工程进度结算表、招投标资料等审核后付款,工程进度款按合同约定支付,一般支付至项目合同总额的80%左右,余款待项目竣工并完成项目决算审计后再支付到决算价格的95%,合同约定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

7. 工程项目决算及审计:工程完工,按规定及时编制竣工决算,及时组织竣工决算审计。

8.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按上级建设部门规定组织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四)货币资金内部控制

1. 严格按照账款分离的原则设置岗位,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编制记账凭证、记账和收费凭证的保管、核销工作;会计人员不得办理货币资金的收付;出纳人员经

管的货币资金范围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2. 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严格遵守《资金审批制度》。

3. 银行账户的二个印鉴分别由出纳和财务科长各保管一个,由出纳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科长保管法人代表章。盖章时保管人负审核责任。不得一人兼管二个图章。

4. 出纳人员的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超过限额的现金必须当天交存银行。出纳人员将收入的现金应当天全额交存银行,不得直接用于支付。出纳人员应经常盘点库存现金,保证每天账款相符,不得用单据抵充库存现金。

5. 除报销差旅费和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外,1000元以上的付款业务应通过银行转账结算,特殊原因需要支付现金的,应报请财务负责人审批。支付本院职工的工资奖金,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发入每个职工的银行卡中。

6. 银行支票由出纳负责购买、保管和使用。未填写收款单位和金额的空白支票原则上不准签发,如因临时采购需要而无法确定金额,又确实需要领用支票的,必须填上收款单位。领用的支票必须建立领用登记簿,并由出纳人员负责收回注销。

7. 每月终了后,由会计负责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出纳人员协助,对未达账款由出纳负责及时收回或核销。

8. 在财务总账与收费系统电脑上按岗位设置权限。

9. 财务负责人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出纳人员和收款员的货币资金进行检查,检查货币资金是否账实相符和是否遵守现金开支范围。

三、重大经济活动决策制度

为规范医院重大经济活动,建立规范的经济活动决策机制和程序,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 重大项目由分管院长提交院长办公会进行讨论,决定后再报有关部门进行审批,实行重大经济事项领导负责和责任追究制。

2. 根据医院资金审批制度,规定各级领导与主管部门的审批权限和合同签署权限。各事项须按规定权限进行审批后方可执行,保障资

金安全。

3. 对按规定应公开招标的项目,在医院招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施招标工作。招投标领导小组通过审议有关招投标的章程,审查招标立项工作,落实招标工作,开展招投标工作。凡重大项目招标,医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进行监督管理。药品通过省药品统一集中招标采购平台组织采购。基建项目50万以上(含50万元)及20万以上基建服务类项目需纳入县招投标中心招标。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卫生材料、总务物品采购严格按照医院设备物资采购招投标实施办法执行。

4. 坚持“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原则,各类财务收支、核算都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其他部门、科室自行收费;严禁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

5. 加强财务管理,控制医疗成本。严格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制度,对大型医疗设备引进,严格执行卫生部《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严格实行申

请配置和使用的审批手续,提高资产利用率。加强药品、材料、设备等物资的有效管理机制,努力降低医疗成本和药品、材料消耗。

6. 制定科学的经济管理方案,不断完善绩效工资办法。严禁将医疗服务收入直接与个人收入挂钩,严禁对药品、仪器检查、生化检验及其他特殊检查等实行“开单提成”,严禁将业务收入列入科室业务收入进行考核。

7. 依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实施对资产管理部门的工作领导和监督,确保对固定资产的有效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益。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购置、投入、验收、交付、调配使用、维修报损、报废等环节操作的规范性,确保安全和增值,督促有关部门按固定资产的有关要求定期进行清查,做到账物相符。

四、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一)收入管理

医院收入是指医院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中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以及从财政及主管部门取得的财政补助经费。包括:医疗收入、财政补助收入、科技项目收入、其他收入。

1. 实行收入预算管理

根据上年度实际收入水平,结合当年的业务计划,在年初按零基预算编制方法编制收入预算。为了促进收入预算顺利实现,财务科每季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考核、评价收入预算的执行情况,分析完成好坏的原因,发现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保证全年预算的顺利完成,并为编制和执行下年度预算提供依据。

2. 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

医院的各项收费要根据浙价费[2005]140号文件及后来补充的相关物价收费政策,并认真贯彻执行,做到“应收则收,应收不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医院设专职物价员,及时检查和收集医疗收费情况,保证医院收入的合法性、完整性。

3. 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

医院所有收费票据由财务科统一管理,并做好领用登记、核销工作,不得出借出让,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不得用于经营性收费。

4. 医院的全部收入纳入财务科统一核算和管理。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向病人或单位直接收取任何费用。严禁医院、部门、科室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不得将医院收入转到三产、工会、食堂等部门。

挂号、门诊及住院收费处将每日收到的现金及支票于当天存入银行,同时将收费日报表及发票存根送交财务科,财务科经专人复核后,管理会计将收入凭证及时传递海盐县财政支付(核算)中心卫生分中心,便于编制凭证入账。门诊、住院收入不得坐支。

5. 加强对医院收入的控制

医院设专职稽查复核人员,加强对各收费部门报来的收入凭证和存根的审核,如:是否少收或多收,是否日报表金额与所附存根金额合计数一致,是否足额交存银行等;药品收入应注意是否与药房处方合计数一致;是否严格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有无使用其他票据而使资金出现外流现象。

6. 加强财务分析,为扩大医院业务收入寻找途径。

每季开展业务收入完成情况的分析。根据收集的财务信息,从医

疗业务工作量和收费水平二个影响因素着手,结合全年各个时期收入进度、水平,通过与预算对比,与上年同期实际对比,与同行业先进水平对比,查找差距原因,预测发展趋势,为医院领导改进工作和决策提供依据。

(二)支出管理

医院的支出是指医院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中的资金耗费,包括医疗支出、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科教项目支出、管理费用和其他支出等。医院的各项支出必须贯彻“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原则,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遵守财政、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1. 加强支出预算管理。

支出预算的编制本着既要保证医疗业务正常运行,又要合理节约的精神,以计划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工作任务、人员编制、开支定额和标准、物价因素等为基本依据。为了确保预算的顺利完成,财务科加强对各项支出的事前和事中控制,每季对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努力降低医院成本。

2. 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岗位职责、权限,确保支出的申请与审批、审批与执行、执行与审核、审核与付款结算等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各项支出要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严格按医院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确认支出。

3. 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现金的收支业务,不属于现金支付范围的业务原则上通过海盐县财政支付(核算)中心卫生分中心办理银行转账手续。

4. 健全支出的申请、审批、审核、支付等管理制度。明确支出审批权限、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审批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审批,严禁无审批支出,不以领代报,以拨代支;建立重大支出集体决策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5. 实行成本核算。加强对医院成本管理、核算的领导,有比较健全的成本核算工作制度、实施方案和工作流程,设置专职成本核算员负责成本核算工作,建立健全与成本核算有关的各项原始记录,保证

成本核算原始资料真实、完整,定期或专项进行成本效益分析,以降低医院运行成本。

6. 规范人员经费的列支渠道,不在收入类账中直接列支各类奖金、劳务费用,也不在往来账及非人员经费科目中列支人员工资、奖金和福利,不通过转拨资金在工会、食堂等账户中发放职工奖金等。

7. 医疗器械购置,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开支,预算外需要购买的设备,必须建立决策前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制度,由有关科室进行两个效益的可行性论证,经院务会集体讨论,报院长审批,方可购买。

8. 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及零星修缮项目,根据年度预算安排支出,如超过预算或基建增加项目、扩大规模范围,其工程及修缮项目,必须上报有关部门批准,费用最终必须由院长审批同意后方能开支。

9. 建立成本费用和财务效益的分析制度,及时了解各项支出的增减及结构变化情况,适时提出节支建议和措施,提高医院经济效益。

五、资金审批制度

为严格遵守财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秩序,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损失,杜绝浪费,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审批原则

1.1 根据国家财经方针、政策、法规及海盐县财政支付(核算) 中心卫生分中心经济活动的内控要求,结合本单位有关规定,本着“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原则,严格遵守费用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资金使用规定。

1.2 实行计划、预算和定额管理。对于适合制订定额的费用,应制订定额,实行定额管理;对于不适合制订定额的费用,实行计划和预算管理。

1.3 对违反财经纪律的开支,对损害国家或集体利益的开支,审批人员应当予以制止、核减或拒绝审批。

2.资金审批人

院长以及院长所确定的其他领导人。

3. 审批权限

3.1 结合本单位经济活动的特点和管理需要,一般实行领导一支笔审批制度。财务部门应把好审核关,出纳人员凭审核无误的合法凭证办理付款手续。

3.2 药品、设备、材料等开支由经办人或科室负责提出申请,经相关部门负责人确认,财务人员核实,分管院长和院长审批。

3.3 医院的重大经济业务事项,经院长办公会讨论,由院长及院长所确定的其他领导人联签后执行。

3.4 财务开支中按规定应报上级主管部门或财税部门审批的,除单位领导人审批外,还要按规定报批。

3.5 财务开支内容的审批,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单位内部规定的相关制度。

各项经济业务活动在院长的领导下,由财务科统一执行。财务科负责付款前的最后审核,核查手续是否齐全。财务审核由财务科长或财务科长指定的专人进行。

4. 具体事项的审批程序和权限

4.1 凡是职工工资、津贴、福利、夜班费、加班费、工资的变动等职工个人报酬方面的,统一由人事科书面通知财务科,财务科编造清册后人事科审核,报院长批准后发放。

4.2 奖金分配制度经职代会同意后执行。每月由财务科、人事科相关核算员核算,经分管院长审核,院长批准,财务科发放。

4.3 职工的社会保险费、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申报,财务科根据国家政策经院长批准后及时向相关部门申报缴纳。

4.4 设备款支付:由设备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编制设备应付款计划表,上报财务科,财务人员根据医院的采购计划、合同和资金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再上报院长,批准后由财务科报卫生分中心办理付款业务。凡属于专项控制商品或政府采购商品,付款时必须附有关审批资料。

4.5 大修、基建等项目用款;财务科凭已签订的合同及造价预算、工程进度结算单、工

程决算审计部门结算单,经基建部门、监理人和分管院长签字,

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按基建付款的有关规定办理付款,工程竣工决算应由有审价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审计报告。

4.6 药品材料付款由相应科室提出申请,相关科室负责人确认签字,财务人员核实,院长批准,财务科根据资金情况,分期分批报卫生分中心办理付款业务。

4.7 对外宣传费(广告费)、业务招待费、赞助、赠予等特殊性质的开支,严格执行预算标准,一律由院长审批。业务招待费应从严控制。

4.8 医疗差错及事故赔偿(含减免):医教科具体经办,分管院长审核,最后经院长批准后支付。

4.9 科研、继续教育、年会、论文版面费、专家讲课费、进修、学术活动等费用开支,采用定额或预算管理。由医务科具体经办,分管院长审核额度,院长批准后执行。如用科研经费购置设备,须经设备管理部门验收、入库,设备产权归医院。

4.10 职工的出差和培训:

出差和培训前需办理审批手续。如需预借差旅费凭审批手续到财务科办理借款手续,院长批准。预支款应从严控制,在返回10天内结帐。

职工出差原则上不允许乘坐飞机,特殊情况或确因工作需要乘坐者,应事先报经院长批准,方可购票乘坐。飞机票要院长单独签字。未经批准乘坐飞机及不符合规定级别而乘坐软席,软卧列车者按规定折价报销。

差旅费报销,一律先到财务科填写报销凭证并审核,经科室负责人、职能科室负责人、分管副院长签字审核后,报院长批准,财务科报销。出租车费要院长单独签字。

职工按规定可享受的探亲路费,人事科审核,分管院长审批,院长签字。

4.11 医药费、子女幼儿管理费、遗嘱生活困难补助和生活费,费用由人事科根据相关政策审核签字,由分管院长审批,院长签字。

4.12 保洁、保安、物业管理费、固体废处置费、排污费、水、电、邮电费、车辆交通费、煤等由经办人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分管院长审批,院长签字。

4.13 领取公积金、退病人多余医药费由财务人员审核,院长批准签字。

4.14 另星购入的物资材料,由经办人提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分管院长审核,院长签字。

4.15 其他日常性业务开支按预算执行。由经办人和相应管理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字,分管院长审核,院长签字。

4.16 对外合作、对外投资,不论金额大小,必须进行投资分析,提供可行性论证报告,经党政联席会讨论决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由法人代表签字后执行。

5. 其他有关规定

5.1 空白支票领用:原则上空白支票不得领用。如有特殊情况需领用空白支票的必须提出申请,经院长同意后由出纳向会计核算卫生分中心提示申请单办理。医院按照由谁领用,谁负责原则,领用人须在三日内到财务科办妥核销支票手续。领取支票后必须妥善保存,如因保管不妥,造成的后果由领取者自负。

5.2 单位之间经济业务往来金额超过1000元的,原则上不得以现金支付,应通过银行转账。

5.3 各种报销凭证必须取得正规、合法的原始票据,报销凭证正面有法人代表签字,报销凭证背面应有科主任和分管院长核实签名,财务科审核后办理业务。发票跨年度不得使用。

六、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

1. 自觉接受海盐县财政支付(核算)中心卫生分中心的监督和管理,按规定收付现金,收付款凭证必须符合会计制度的要求。

2. 单位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备用金的限额,超过限额部分,应及时送存银行,若已超过银行收款时间,应锁入保险箱。

3. 与单位之间经济往来且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原则上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4. 下列范围可以使用现金:

(1)职工工资及津贴、个人劳务报酬。职工的工资薪金由银行代发除外。

(2)根据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发给个人的奖金、劳保福利及各种补贴。

(3)国家规定的对个人其他支出。

(4)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5)支票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6)购买或办理不使用银行支票的单位或个人的特殊情况支出。

(7)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可以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5. 建立现金备查账簿,逐笔记载现金收付款项,日清月结,做到账款相符,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私自借支公款,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不准留账外公款,即私设小金库。

6.收付现金要认真仔细,每次收、付现金应做到手工点数二遍以上,若发现差错应及时追回,并将情况报告单位领导,否则一概由经办人员负责。

7. 严格执行钱、账分管制度,相互制约,防止差错,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工作,不得收取和支付现金。

8. 工作人员出差借款,应填写借据,经法人代表批准后方可借支,出差回来后必须在十天内向财务科结报,不得拖欠。

9. 支付现金应从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到卫生分中心报账,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现金),特殊情况应征得卫生分中心的同意,并办好有关手续。

10. 因收费员不设备用金制度,门诊和住院的现金业务款,每天根据日报表的收入,在扣除零钞之后上缴银行,尾款次日补齐,夜间值班人员有义务看管钱箱。门诊收费处须与银行派出的保安人员上门接收钱箱做好交接工作,认真核对人员、车号,谨防钱箱交错车子。

(二)银行存款管理

建立银行存款收付备查簿,逐笔记载收付业务,月末与卫生分中心对账,做到账款相符,如有不符,及时取得卫生分中心未达账项余

额调表,上报财务科长。

对闲散资金充分管理,保证资金的增值,增值额全额入单位账。

七、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一)药品及库存物资请购审批管理

药品是指医院为开展医疗活动而储存的西药、中药、中成药、针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等。

库存物资是指医院为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而储存的各种材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包括卫生材料、其他材料、办公用品、五金材料、日用杂品等。

1. 医院对药品及库存物资实行归口管理,药品归药剂科管理;卫生材料归设备科管理;其他材料归总务科管理。药品及库存物资必须由归口部门组织统一采购,其他任何部门不得私自采购。

2. 归口管理部门应设立专职管理人员进行实物管理。出、入库管理人员与采购人员岗位相互分离,落实岗位责任。

3. 药品及库存物资应纳入年度预算管理,对于预算内采购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办理请购手续;对于超预算和预算外采购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应按规定程序追加预算后再办理请购手续。

4. 建立药品及库存物资请购与审批制度。归口管理部门应以使用部门的申购单为基础,并根据库存情况及实际使用量编制请购单。各级管理人员在审批和库存物资请购之前应论证库存量和需求情况,当低于或接近库存限额,方可签发审批书。

5. 明确药品和库存物资采购审批权限,结合业务性质、范围和采购量,分别规定归口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不同的审批权限。审批人不得超越权限审批,重大或重要采购业务应由集体研究决定,不能由一人审批。

(二)药品及库存物资的采购管理

1. 药品和库存物资由医院具有请购权的部门统一采购。纳入财政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范围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 制定药品及库存物资采购管理流程。明确采购计划编制、审批、

购入、取得、验收入库、付款、仓储保管、领用发出与处置等环节的控制要求,设置相应药品及库存物资台账,认真核对请购手续、采购合同、验收证明、入库凭证、货物发票等凭证,确保采购过程得到有效控制。

3. 医院应当根据具体药品及库存物资的性质及其供应情况确定采购方式。政府采购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范围以外的库存物资应通过招标统一采购合同订货等方式(特殊药品按医院特殊用药采购规定程序申请,经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批后,由药剂科组织采购),小额零星的库存物资的采购可以采用直接购买等方式,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化。

4. 批量采购由采购部门、归口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计、专业委员以及使用部门共同参与,确保采购过程公开透明,切实降低采购成本;小额零星采购由经授权的部门对价格、质量和供应商等有关内容进行审查和筛选,按规定审批。

5. 医院采购部门应当严格审核供应商的资质、充分了解和掌握供应商的信誉、合法证件以及供货能力等有关情况,采取由采购和使用等部门共同参与比质比价的程序,并按规定的授权批准程序确定供应商。小额零星采购也就由被授权的管理部门进行审查。

(三)药品及库存物资盘点管理

1. 加强药品及库存物资核对管理。财务部门要根据审核无误验收入库单和发票、批准

的采购计划、合同协议等相关证明及时上报卫生分中心入账,同时也做好相应资产台账;每月财务科与归口管理部门、卫生分中心核对账目,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2. 建立定期盘点制度,定期对药品及库存物资进行监查盘点,每季至少盘点一次,贵重药品应在交接班时清点。

3. 盘点时应由盘点人以实际盘点数详实记录“盘点统计表”一式二份;一份本部门存查,一份送财务部门。如有盘点盈亏应填写差异原因及处理办法,报送主管院长审批、财务部门存档。

4. 财务部门依据审批后的盘点报告进行账务处理,以确保账账相

符、账实相符。

5. 药品及库存物资的缺损、报废和失效应及时分析原因,使用部门填写报损、报废单,经技术部鉴定,归口管理部门签署意见,报主管院领导批准,才能办理核销手续。专职库房管理人员对医院的药品及库存物资的保管负全责。

(四)固定资产购建管理

医院固定资产购建包括通过购买、自建、改扩建和接受捐赠等方式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医院要经过立项申请或可行性论证审批后,方可进行固定资产的购建。

1. 固定资产购建立项。

1.1 由使用科室或归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和可行性分析报告。

1.2 成立可行性论证小组进行论证。小组成员由分管领导,使用、归口管理、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人员组成,必要时外聘专家参加。

1.3 应遵守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及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贯彻勤俭办事的方针,充分考虑单位的实际需要和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

1.4 由单位领导集体决策审批固定资产购建立项是否成立。

2. 固定资产购建可行性论证。

2.1 为预防盲目购建和决策失误所造成的损失,对固定资产建设和改造进行可行性研究,对临床医技使用固定资产提出的购置申请,特别是大型、专用的医疗仪器设备购置和房屋建筑物的购建应进行可行性论证。

2.2 可行性论证一般应从可行性、必要性、科学性、实用性四个方面进行论证。

2.2.1 可行性:单位是否有足够的资金,技术和人员是否配套,是否符合预算。

2.2.2 必要性: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医院固定资产的配置标准时,当现有资产无法满足单位履行职能时方可购建。国有资产配置应当符合规定配置标准,从严控制,合理配置。

应控制购建的固定资产是否符合医疗卫生保健发展的要求,以及与医院所担负的医疗、教学、科研的关联度密切情况。

2.2.3 科学性:购建的固定资产是否具有经济价值,能否为医院带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购建是否经过决策。

2.2.4 实用性:购建的固定资产是否具备比较高的经济效益,规模适度。成本回收快、社会评价好、群众易于接受等特点。

3. 固定资产购建预算管理。

3.1 各使用部门根据当年经费预算和实际需要,向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计划。

3.2 归口管理部门按照相关制度并考虑单位资产存量和有符合资产配置标准严格审核

后纳入预算申报。

3.3 经预算管理决策机构集体讨论通过,对重大项目应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3.4 对未经批准预算擅自购建的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不予办理入库和付款手续。

4. 固定资产购建调整追加管理。

4.1 对已有预算(计划)要购置的固定资产,由于业务发展需要调换品种的,应通过科室申请、归口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核、主管领导审批。

4.2 对已有预算(计划)要购置的固定资产,由于业务发展需要购置金额需要增加的,应通过科室申请、归口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核,主管领导权限内审批,单位负责人审批,大额资金须经领导集体决策。

5. 固定资产购建审批管理

5.1 医院应严格按照固定资产购建授权办理业务。明确各相关人员的审批权限及职责范围,各管理部门及经办人员应在被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承担责任,不得越权审批。

5.2 固定资产采购由相应归口部门统一采购,其他任何部门不得私自采购,任何采购都应由预算指标和申购计划单,并经被授权部门(人员)的审批后方能采购。

5.3 采购活动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以及政府采购、部门集中采购的有关规定。

5.4 单位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应遵守工程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五)固定资产的验收管理

为把购进固定资产的质量关,对固定资产的验收活动规定如下:

1. 新购建的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必须按经济合同的内容严格验收、清点,防止以劣充优、以少充多。发现实物与经济合同规定不相符合时,要及时和供货单位或建设单位联系,并通知财务部门办理拒付手续。所购置固定资产出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详细记录备案。

2. 新增的大型固定资产和竣工基建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应组织审计,财务和使用部门共同参与验收。

3. 购入的固定资产,根据发票、入库单或调拨单办理验收核算。对大型设备的验收,归口管理部门要及时根据订货合同和发票装箱单与使用部门一起开箱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如发现设备质量问题,要及时办理退货和索赔手续;对竣工基建项目的验收,归口管理部门要根据施工合同、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和质量报告及时组织验收。

4. 及时办理验收合格固定资产的编号,建账和入库手续。验收部门要根据收货单和货物,设置分户账及固定资产卡片;财务部门负责登记固定资产总分类账;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登记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账;使用部门负责登记固定资产分户账(登记卡)

5. 固定资产应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和保管人填写领物单,经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领用。领物单应标明固定资产名称,型号,厂牌,规格,数量。领物单一式三联,一联交会计记账,一联交管理部门保管,一联交使用部门存查。

6. 对医疗仪器设备的新产品,须按国家有关标准严格检验,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

可验收投入使用。

(六)固定资产处置管理

为规范固定资产处置的行为,防范国有资产的损失或流失,对固

定资产的处置规定如下:

1.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原则:

1.1 所有仪器设备,不论其购置经费来自何种渠道,均属于国有资产,应遵照财政部2006第36号令《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由单位统一管理和处置。处置方式包括出售、转让、对外捐赠、报废、报损以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

1.2 医院占有、使用的房屋建筑物、车辆的处置,以及单位价值或者批量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上的资产的处置,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规定限额以下的固定资产的处置报主管部门审批。

1.3 各部门对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处置时,必须按照程序和规定向归口管理部门写出专题报告,提供有关资料,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置。

1.4 对长期不用闲置的固定资产要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归口管理部门有权调剂处置。

1.5 待出售报废的固定资产,百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经有关部门技术鉴定报上级部门批准后,经医院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以拍卖等市场竞价方式公开处置。

1.6 处置固定资产的收入需全部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医院固定资产处置收入,报废报损的残值收入一律上交本单位财务部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截留、挪作他用。

1.7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对国有资产处置事项的批复,及时调整相关会计账目。

2.固定资产处置范围:

2.1 已过使用年限,技术性能落后已无法满足工作需要或长期不用闲置的设备及器材;

2.2 设备仪器呆账损失、非正常损坏、遗失等;

2.3 丧失原有功能,经技术鉴定无法修复、无法继续使用或修复成本超过接近新购价格,必须进行产权注销的设备仪器。

2.4 因国家标准改变而不符合现在使用要求,且不能改装利用或国家规定应淘汰的技术性能落后、高能耗、低效率的设备仪器;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通用6篇)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现如今,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医院财务管理制度(通用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1 一、为了规范医院财务行为和会计工作秩序,发挥财务在医院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促进医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疗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财务管理任务: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正确安排和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认真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积极推进绩效考核方祛,完成目标管理,做好财务监督、检查和经济活动分析。进行经济预测,参与经济决策,做好医疗收费的管理工作。 三、医院财务管理范围: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对外投资、货币资金等,以及财务分析和监督检查。 四、医院财务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模式,医院一切财务活动在总院长的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负责管理。医院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院长负责制。各医疗分支机构预算内的支付,由本单位财务负责人复核,执行院长审批,即可办理。属预算外的,由医院财务负责人复核,经医院总院长审批或由总院长书面授权的执行院长审批。 五、院长为医院财务总负责人,对医院财务负总责。执行院长为各医疗分支机构财务总负负人,对本单位的财务负总责。医疗分支机构的财务主管人员由医院任命,接受医院财务部门的管理。 六、各医疗分支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定期上报会计报

医院财务收支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财务收支管理制度一篇 1、医院收入是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中依法取得非偿还性资金,以及从财政及主管部门取得的财政补助经费。包括:财政补助收入、医疗收入、和其他收入。 2、医院的收入根据上年度实际收入水平结合当年的业务计划及医疗收费标准调整情况来确定收入总额,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核定。 3、医院的各项医疗收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做到“应收则收、应收不漏”,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及时检查和收集医疗收费情况,保证医疗收费合法性、完整性。 4、医院的全部收入纳入财务部门统一核算和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向病人或单位直接收取任何费用,严禁私设小金库,不得将医院收入转入到其他部门。 5、医院支出是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中的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医疗支出、其他支出、财政项目补助支出。 6、医院的支出应本着要保证医疗业务正常运行,又要合理节约的精神,以计划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工作任务、人员编制、开支定额和标准,物价因素等为基本依据,报主管部门审核并经财政部门核定。 7、对人员经费支出部份根据医疗业务科室计划年度平均职工人数、上年度人均支出水平,国家有关工资福利政策进行编制,公用经费支出部分,以上年度人均实际支出水平为基础,按计划年度平均职工人数,发展计划,经费开支以年度工作计划合理计算,根据需要和财力进行编制。 8、严格遵守费用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资金使用规定,把好资金审批关,单位的各项支出由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签字,交财务科审核,报财务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 一、收入管理 1、本医院收款处凭正式发票国家统一监制票据收费,其他任何部门、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收费。私自收费按医院职工行为规范进行处罚。 2、各窗口收款员每天下午3:OO以前将当天收到的现金足额上交到收款处主任处,做到日清月结。收款处主任首先负责日报表与交款金额核对,防止收款员有积压现金情况的发生,并将款项当日存入银行,然后收款处主任将银行存款单上交到财务科,与财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8篇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8篇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篇一 为建立健全财务账目,确保参保人员及门店与医保中心的费用结算,特制订本制度。 一、财务票据管理: 1、收款员领取收费票据时要注明领用时间、起止号码、数量、名称等内容,并在票据登记簿上签字。 2、根据GSP要求,门店药品销售非质量问题一经售出不得退换。退回的商品应打印销后退回电脑小票保存备查。 3、认真做好各种票据的监督检查工作,门店应对票据的领用、使用、保管情况和票据所收资金的手指情况进行不定期或定期检查。 4、对发生退费、作废、重制票据等情况,票据管理员要逐张审查、核对,确保收款的'正确性。 5、财务人员负责医保中心医药费结算和衔接工作,并按医保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6、做好季度盘点,盘点应及时做好电脑记账和保管,每月初对上月的配送单据、退货单据、销售汇总等单据按照药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分类装订,并按照《药品经营管理制度》要求进行保存备查。 7、门店按规定做好财务核算、按月编制会计报表、会计凭证、帐册。 二、费用结算管理 1、参保人员配购药品,按政策规定的支付类别进行结算,医保规定自付的药品,自付部分以现金支付。 2、参保人员医保账户资金不足部分以现金支付。 3、定点门店对外配处方药实行专门管理、单独建账,所有医保费用支付的药品必须是医保部门允许结算的药品(与医保结算码一致)。 4、门店指质量负责人负责基本医疗保险用药服务的管理,协同本地医疗保险局做好相应的日清账、月对账管理工作。每月一次上交发票存根(记账联)于公司财务部。 5、划扣的资金按照《保定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通过与医保中心对账,每月定期向本地医保中心申请结算上月的医保费用,并提供账目清单。 6、若每帐发生操作问题、网络问题可向医保局财务部查询联系,发生技术问题(服务器连不上)可向医保局信息中心查询联系。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篇二 一、收入管理 1、本医院收款处凭正式发票国家统一监制票据收费,其他任何部门、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收费。私自收费按医院职工行为规范进行处罚。 2、各窗口收款员每天下午3:00以前将当天收到的'现金足额上交到收款处主任处,做到日清月结。收款处主任首先负责日报表与交款金额核对,防止收款员有积压现金情况的发生,并将款项当日存入银行,然后收款处主任将银行存款单上交到财务科,与财务科主管人员再次复核无误后交出纳员登记帐薄。 3、每月末,财务科主管人员与系统管理员及票据管理员将收入汇总表与电脑收入进行核对,并将核对情况和财务报表上报主要院领导。 二、支出管理 医院各项支出必须遵守《会计法》及其相关财经法规,支出票据必须真实、合法、完整,支出票据上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具体支出报销程序如下:

医院财务制度

医院财务制度 医院会计管理制度篇一 第一章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是各单位会计工作的重要承担者,建立健全会计 机构,配备与会计工作相适应的具有一定素质和数量的会计人员是做好基 础工作的重要保证。 一、会计机构的设置 为了科学、合理地组织会计工作,医院设置专门从事会计工作的职能 部门――会计机构。同时设会计机构负责人一人,主办会计一人,出纳1人,专职医保、物价员1人,会计核算员3人,仓库会计机2人,内审1人,全面负责医院财务核算工作。 二、会计人员 (一)医院内部配备的会计和出纳人员必须具备两方面条件,才能从 事财务工作,一时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的会计财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二是在财政机关 注册登记,持会计上岗证。 (二)会计机构负责人必须是具有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 人员担任。 第二章回避制度 建立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出纳人员。

第三章会计交接 一、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营的工作全部移交 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借故不移交的或迟迟 不移交所经营的会计工作,医院领导应当督促其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二、会计人员在办理移交手续前对已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 凭证的,应填制完毕,尚未登记完毕的账目,应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 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整理应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保管箱等钥匙(整套),其他会 计资料和物品。 三、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移交人除移交第二条所列还应在移交清册 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及有关资料、实物。 四、交接双方应按照移交清册列明的内容逐项进行交接。现金、有价 证券、帐帐、帐实要核对清楚,银行存款余额与总帐和银行帐单核对清楚,各明细帐户(财产物资债权债务等)与总帐核对,票据、印章等也必须交 接清楚,电算化岗位的交接,应对有关数据在电子计算机上进行实际操作,检查电子数据是否能正常运行。 五、交接结束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同时,移交清册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和存档各一份,以供备查。接替人员必 须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帐簿,不得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帐得连续性。 六、办理会计工作交接,必须有专人负责监交,财务科的一般会计人 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得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11篇)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11篇)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精选11篇)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1 为规范医院财务收支预算,健全财务收支管理,确保医院预算的贯彻执行,根据《会计法》、《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及《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制度和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收支预算的原则 医院编制收支预算要遵循稳妥可靠、量入为出的原则;保证重点与兼顾一般相结合的原则及完整性和统一性原则。 (二)财务收支预算的方法 固定预算、弹性预算、增量预算、零基预算、定期预算、滚动预算。 (三)医院财务收支预算的编制、执行和分析 1、收入预算管理 医院收入是指医院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中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以及从财政及主管部门取得的财政补助经费。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 (1)收入预算的编制 收入预算根据单位上年度实际收入水平,结合当年的业务计

划及医疗收费标准调整情况来确定收入总额。 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应根据主管部门分配此项补助款额的意向或计划预计编制。 医疗收入中的门诊收入应以计划门诊人次和计划门诊人次费用计算,住院收入应以计划病床占用日数(或计划出院病人数)和计划床日费用水平(或每出院病人医疗费水平)计算,其他医疗收入应分不同的服务项目,确定不同的总额,分别计算。 药品收入实行“药品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 医院收入预算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核定。 (2)收入预算的分解 为了保证收入预算的有效执行,必须实行收入预算指标的分解。医院应将收入预算指标分解到医疗科室,有的可分解到诊疗组,直至每一个人,让他们做到心中有数,知道每年甚至每季度、每月的收入预算数。 (3)收入预算的`执行和分析 为了促进收入预算顺利实现,医院应每季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考核、评价收入预算的执行情况,分析完成好坏的原因,发现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保证全年预算的顺利完成,并为编制和执行下年度预算提供依据。 2、支出预算管理 医院的支出是指医院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中的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医疗支出,药品支出、其他支出、财政专项补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相关推荐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医院财务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1 为加强医院医疗收支的安全和完整,防止资产流失,特制定财务收支管理工作制度如下: 一、财务收入得管理 1、医院日常的住院、门诊收入由核算员按照规定的核对程序核对;住院、门诊发票金额与住院、门诊收支日报表是否一致,将核对后的日报表交给出纳予以收款,每日应将业务收入及时,足额缴入银行。 2、对日常业务以外上的零星收入,应开据财政部门规定的统一收款收据,及时做好现金收缴和帐务处理工作,对房租等应收帐款,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做好催收工作,保证收入的安全、完整。 二、财务支出管理 1、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和计划所规定的用途,建立和健全必要的支出管理制度和手续,讲究资金使用效果。 2、严格执行国家的财政、财务制度和开支标准,各项资金的使用必须划清资金渠道,对购置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和大型修缮,各科室应预先编造计划,做好可行性研究,报院仪管会讨论,由办公室会议集体决定,由院长审批后实施,专项资金做到专用,根据年度计划,安排开支。 3、医院的各项经费支出按照院长和分管院长的授权批准控制。 4、各物质采购,需填写支票申请书,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并在支票领用单上签名,购买后入库存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上有关人员的姓

名,每月终了,财务科应与各仓库部门进行库存金额核对,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5、修缮费,由总务科根据修缮项目,报出预算,经院长审批后,财务科按照预算开支。 6、对于公出、进修、探亲等报销均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报销单据由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及财务会计审核后签字,再由分管院长在授权批准范围内审批后方可报销。 7、总务、行政、后勤线的日常开支,在授权批准范围由田付院长负责审批并承担责任。 8、医疗一线日常业务开支,在授权范围内由张建荣书记负责审批并承担责任。 9、护理一线日常业务开支,在授权批准范围内由史水红付院长负责审批并承担责任。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2 第一章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一、为了规范医院财务行为和会计工作秩序,发挥财务在医院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促进医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疗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财务管理任务: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正确安排和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认真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积极推进绩效考核方法,完成目标管理,做好财务监督、检查和经济活动分析;进行经济预测,参与经济决策,做好医疗收费的管理工作。 三、医院财务管理范围: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对外投资、货币资金等,以及财务分析和监督检查。 四、医院财务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模式,医院一切财务活动在总院长的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负责管理。医院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院长负责制。各医疗分支机构预算内的支付,由本单位财务负责人复核,执行院长审批,即可办理;属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精】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精】 财务管理制度 一、预算管理制度 1. 预算管理原则: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原则,医院一切财务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2. 预算管理的主要任务:完善预算管理运行机制,积极筹措资金,增加收入,科学合理地安排医院年度预算;监督预算的执行,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办法和制度等。 3. 预算管理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3.1 医院党政联席会议是医院预算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它在预算管理方面的职责主要有审查和通过有关预算管理的规章制度;审批医院预算草案及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改变或者撤销医院预算不适当的内容,对全院预算管理进行监督。 3.2 院长是医院预算工作的主持者。在预算管理方面的职责主要有:审核有关预算管理的规章制度,向医院党政联席会议提出预算草案,签署预算方案,监督医院预算的执行。 3.3 财务科作为医院预算的专职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医院的预算编制、执行,提出医院预算调整方案,定期报告预算的执行情况。 3.4 医院所属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主要有编制本部门预算,组织本部门预算的执行。 4. 预算收支的范围 4.1 医院所有的收入均应纳入预算,其范围包括医疗收入、财政补助收入、科技项目收入、其他收入等。 4.2 与预算收入相对应的支出均应纳入预算管理,其范围包括:医疗支出、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科教项目支出、管理费用、其他支出和专用基金支出等。 5.预算编制的原则 5.1 谨慎性原则。一方面对收入谨慎估计,凡是没有足够把握取得

的收入,不应纳入预算;另一方面,对支出采取从紧政策,量入为出,力求节约。 5.2 完整性原则。预算编制坚持“收支两条线”的原则。所有的收入全部由医院统一调度使用,全部支出由医院预算统一安排。 5.3 保证重点原则。支出中必须优先保证医疗业务正常运转的支出。 5.4 归口管理原则。各职能管理部门为执行部门,其直接费用由财务部门按预算批准范围内实施控制。 6. 预算编制 编制的方法,按零基预算编制方法编制收入预算。医院应按国家预算编制的有关规定,对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研究,根据年度事业发展计划以及预算年度收入的增减因素,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业务活动需要和可能,编制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收支预算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7. 预算的执行和调整 7.1 财务科通过分析、审核、编制医院年度预算建议草案,报党政联席会议审查、批准。财务科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规定,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控,对无预算及变更资金用途的应予以拒付,对医院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分析,及时向院 领导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7.2 医院应按规定调整预算。因国家政策、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较大变动引起的预算调整,有关部门(归口管理部门)提出调整申请报告,经财务科审核、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财务科根据批复调整年度预算。 8. 预算监督、 8.1 预算监督是对预算的编制、执行以及执行中的调整等活动进行监督。监督的内容主要包括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的合理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8.2 医院党政联席会议、财务科是主要的监督机构。为有效地实施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集锦10篇)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集锦10篇)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集锦10篇)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1 随着医疗行业的迅速发展,医院的管理模式不断趋于企业化。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医院要想得到良好的发展,就要认识到自身发展中的不足,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构建科学完善的财务管理体系。 一、医院财务管理的现状 (一)预算管理认识不足 在医院管理者中,对预算管理认识不足是经常出现的情况。对预算管理存在认识误区使管理者单一的把预算管理交到财政部门,导致基层的工作人员与医院的管理者都缺乏对预算管理的认识。预算管理工作无法顺利的开展,导致预算的编制与执行始终无法紧密联系到一起,无法实现预算管理的意义。 (二)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 在医院中由于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导致违规做事的事情经常出现,使内部控制制度形同虚设。对于财务人员来说,如果职业操守不高,素质比较低,加上没有相应制度的规范,会利用自身的职位便利谋取私利,危害医院的利益。 目前对财务的不断优化,普及使用会计电算化,使财务管理

效率大大提高,但是计算机是一把双刃剑,虽然给工作带来极大的便利,但是给一些不法分子提供可乘之机,给医院内部的监控带来新的挑战。 (三)财务分析有限 财务管理者认为财务分析只是对财务报表进行整理和分析,因为存在这样的思想,导致在工作中没有对财务进行全面的分析,没有为医院的科学决策提供正确的参考数据。财务分析的中常见的问题还有分析标准单一,没有全面的对财务报表进行统计计算,无法科学的反应出医院的经营现状。 二、医院财务管理制度构建的主要内容 (一)实行全面预算管理 全面预算管理是指包含医院全部的开支,医院在进行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的制定时,要将医院的业务活动与发展计划进行体现,制定科学的收支和支出预算。实行全面的预算管理,可以把经济责任制和系统观点综合考虑在内,最大程度上实现对经济的控制,从而实现医院资源的合理配置。 (二)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 财务规章制度是衡量医院财务经营状况的重要标准,只有制定完善的财务规章制度,财务工作才能顺利开展。建立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可以在最大程度上减少财务管理中的漏洞,维护医院财产安全。 同时还要贯彻落实医院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财务管理的约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2篇)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2篇)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实在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整理的医院财务管理制度(最新2篇),希望大家可以喜爱并共享出去。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篇一 为规范收支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卫生院持续进展,依据《会计法》及《医院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特订立本制度。 一、收入管理 卫生院收入是指卫生院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中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以及从财政及主管部门取得的财政补助经费。包含: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一)实行收入预算管理 单位应依据上年度实际收入水平,结合当年的业务计划及医疗收费标准调整情况来确定收入总额。 为了促进收入预算顺当实现,单位应每季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考核、评价收入预算的执行情况,分析完成好坏的原因,发觉软弱环节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看法,保证全年总收入预算的顺当完成,并为编制和执行下年度预算供给依据。 (二)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和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 乡镇卫生院的各项收费要认真执行国家的物价政策,做到“应收则

收,应收不漏”,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发生巧立名目、分解项目、重复收费等乱收费行为。单位应依据实际情况配设专职(或兼职) 物价员,适时检查和收集收费情况,保证收入的合法性、完整性。 收费票据分为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票据和自制票据。乡镇卫生院的 门诊、住院等收费必需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单位内 部管理需要可使用自制或外购收款票据。全部收费票据和自制收款 票据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由专人负责,实行领用核销制度。不得出借、出让收费票据,行政事业性收款收据不得用于经营性收费。 (三)单位的全部收入纳入财务部门统一核算和管理。 卫生院的收费部门重要由财务科、挂号室、门诊收费处和住院结算 处构成,开展的业务收费由挂号室、门诊收费处、住院收费处负责,其他各种收费由财务科统一办理,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向病 人或单位直接收取任何费用。 挂号、门诊及住院收费处应将每日收到的现金及支票于当天存入银行,或适时上交出纳人员,同时编制“收费日报表”,并将“收费 日报表”及附件(收支票据存根联等)送交财务部门,出纳应依据 收入凭证适时入账,并在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章。 严禁业务科室截留收入,严禁私设小金库。卫生院也不得将收入转 到三产、工会、食堂等部门。 (四)加强对医院收入的掌控 卫生院应设专职或兼职稽核、审计人员,加强对各收费部门报来的

最新医院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最新医院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最新医院财务管理制度篇1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医院的财务行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医院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据相关的财务制度及具体要求,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报销票据原始凭证的要求 原始单据(发票)的一般要求: 1、报销凭证必须是正式发票或财政及税务部门印发的统一收据,圆珠笔或铅笔填写无效。 2、发票内容要齐全:单位名称(一律为: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日期、品名(必须填写物品及办公用品的具体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金额正确,大小写相符。票据不能涂改,一经涂改立即无效。 3、印章要齐全,报销的发票必须有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监制章,并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事业收据必须有省或市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监制章并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发票或收据须在规定的使用有效期内(本年度或前一年度印制的)。 4、在超市购买商品的,须提供超市机制发票(发票上须注明品名、单价、数量)且商品符合财务报销范围。 5、各部门按规定领取的加班费、补贴、临时工资、酬金等,均要填制统一付款凭证,按人员造册,注明标准、数量、工作天数,并须相关人员签字。加班费、补贴、绩效工资、酬金等统一由财务科审核,报负责人审批后到财务科报销。

6、原始票据遗失的处理办法:现金结算的要重新取得;非现金结算的,须提供对方单位出具的证明(单据号码、金额、业务内容等)和加盖财务专用章的票据复印件。证明和复印件需本人和单位领导签字。 7、因公出差遗失票据的处理方法:遗失单程票的,由本人写出书面情况说明,经同行人员证明和单位领导签字确认。遗失火车票、汽车票的,可比照另一单程票价,在规定的标准内给予报销;遗失单程飞机票(乘坐飞机者需批准),可比照同程火车硬卧票价的标准给予报销。遗失双程票的,将不予报销。 二、现金银行结算的要求 (一)现金结算的注意事项 1、现金报销应符合现金使用范围的管理规定 2、凡一次零星采购金额超过5000元(含5000元),原则上不得用现金结算,均应办理转帐支票(同城)或汇款(异地)进行结算,并应取得对方单位的完整名称、收款银行和银行帐号。 3、因公借款及一次报销金额超过1000元者,必须提前1-3天告知财务科,由本人到银行凭财务出具的现金支票提取现金。 (二)银行结算注意的事项 1、工作人员在当地或到外地购物,应有批准的预算计划,如属固定资产的按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办理各项手续,所持结算凭证为合法凭证方可报销。属政府采购范围内的物品须先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后方可购买。 2、用款部门经办人凭办理好报销手续的发票或暂付款,经审核制单后可直接开具支票、汇票、汇兑。 三、往来帐款结算的要求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范本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确保医院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医院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等国家有关财政法规,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方针;在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原则下,讲求经济效益;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合理编制预算,统筹安排各项资金;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四条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财务管理体制及财会机构和财会人员、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结余与分配、专用基金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财务清算、财务报告、财务分析和财务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及财会机构和财会人员 第五条医院财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六条医院的财务工作实行院长负责制,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七条总会计师协助院长管理财务工作。 第八条医院财务处是医院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的一级部门,在院长领导下,统一管理医院的财务工作,组织会计核算,实施财务监督。 第九条医院的财会人员必须持财政部门统一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并具有财会人员的职业道德,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技能。

第十条医院的会计人员必须在内部控制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的要求下开展工作,并进行定期轮岗。 第三章预算管理 第十一条预算管理是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医院事业发展在年度经济工作中的计划安排,具有权威性、严肃性和可操作性。医院不得随意变更和突破。预算内容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第十二条预算编制原则: 医院编制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精打细算,勤俭节约。 第十三条预算编制方法: 医院预算以会计年度为期间,采取零基预算方式,充分体现全年收入和支出的全貌。收入预算,结合预算年度业务量预计变动情况编制;支出预算,参照上年实际执行情况,结合当年事业发展因素优先保障人员经费,重点倾斜医教研和基础设施建设,紧缩公务性开支。 第十四条医院支出结构要不断优化,各项支出预算应保持合理的比例,医教研方面的支出保持逐年增长,基本建设的支出要兼顾单位的长远发展,体现可持续发展。 第十五条预算制定和执行:医院财务处组织相关部门编制预算,经院长办公会同意后报医院财务处。医院财务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查、汇总,提出修改建议或意见。经院长同意后,上报主管部门,并遵照执行。不经批准,任何处室和个人不能随意进行调整。 第十六条预算调整:医院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可根据预算执行情况作适当调整。有关处室提出调整方案,由医院财务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查、汇总,经院长审批后执行。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七条收入是指医院在开展医疗、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以及从财政和主管部门取得的补助经费。 第十八条收入包括:(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医院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包括:人员经费拨款、特色学科拨款、科研经费拨款和其他拨款;(二)上级补助收入,即医院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三)事业收入,即医院开展医疗、教学、科研以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范本篇2: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5篇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5篇 在布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日,大家渐渐熟悉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的我为您带来的医院财务管理制度5篇,盼望能够关心到大家。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篇一 一、医院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内部掌握制度不完善 医院的内部掌握制度非常重要,许多医院的内部掌握制度都是不完善的,存在很大的缺陷和漏洞:第一点,重大财务事项的审批和集体协商(决策)制度没有得到很好地建立,随便地进行投资决策;其次点,没有人管理项目实施后的效果,更没有建立相关的追究责任的制度;第三点,设备、药材、材料付款审核审批制度不够完善,简单消失纰漏;第四点;医院的各项财产也没有得到有效的管理,药品、试剂、耗材的选购不规范、使用混乱,造成财务的亏空;第五点,医疗程序不够规范严格,耗费了医院过多的人力物力。 (二)成本核算不全面 医院引入成本核算制度,是深化医院财务管理XX的关键。医院也是市场活动中的一部分,不仅要参加医疗服务市场的竞争,而且要降低成本,获得更多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目前,在成本核算上,多数医院成本核算制度不够全面,比较单一化,现代化网络的应用不够成熟,成本考核指标不够明确。

(三)没有行之有效的财务监管措施 内审机构是医院的财务监管部门,内审机构的职能有审计财务账目的合法性、合规性,参加单位的投资和筹资活动,决策重大项目、签订经济合同,建立和评价内部安排制度,审计项目实施的效果,制定和监督内部掌握制度等。内审机构的作用可谓是至关重要的,可是有些医院却没有设立内审机构,有些医院虽然有内审机构,但内审制度不健全。没有内审机构的医院,往往不能很好的进行医院财务的监管,从而造成财务上有许多不明确的财务亏空,账目混乱不清。有些医院的财务管理,有章不循、有法不依、不明责任等问题,都是由于内审机构监管不力造成的。 (四)财务体制与岗位设置不合理 同时在财务管理岗位设置上也存在许多漏洞,某些医院不相容岗位未分别,导致发送一些错误甚至舞弊行为,内部牵制制度也形同虚设,缺乏机制上的约束,极易造成财务管理工作的混乱,在一些中小型医院尤为严峻。在体制上,一些医院内部存在两个同级财务部门经改办与财务部,随医院XX的而产生的经改办往往是独立于财务部之外,甚至某医院经改办与财务部门平行,消失机构重复、责权不明的状况,造成一所医院两个财务中心,导致医院经济管理工作的不便。 (五)医院财会队伍素养不高 医院的财务人员整体素养偏低,管理观念保守传统,理论基础薄弱,对于工作力量不强,工作质量和效率不高的人员没有进行裁剪。医院的财会队伍缺乏创新意识强、学问阅历丰富、专业力量强的人才,人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合集9篇)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合集9篇)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合集9篇)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1 1、为了规范医院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3、医院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医院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4、医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1)医院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自行设置本制度规定外的明细科目。 (2)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医院不得随意打乱重编。 (3)医院在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号、不填列

科目名称。 5、医院财务报告是反映医院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收入费用、现金流量等的书面文件。医院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6、医院财务报告分为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以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期间(如季度、月度)编制的财务报告称为中期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则是以整个会计年度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告。医院对外提供的年度财务报告应按有关规定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7、医院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的内容、会计报表的种类和格式、会计报表附注应予披露的主要内容等,由本制度规定。医院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医院自行规定。 8、医院财务报告中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总表、现金流量表、财政补助收支情况表以及有关附表。医院应当根据本制度有关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的要求,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报表。医院不得违规定,随意改变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医院会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要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9、医院会计报表附注是为便于会计报表使用者理解会计报表的内容而对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及主要目等所作的解释。医院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遵循《医院会计制度》的声明。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7篇)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7篇)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7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由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医院财务管理制度7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篇1) 1、为了规范医院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3、医院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医院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4、医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1)医院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自行设置本制度规定外的明细科目。 (2)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医院不得随意打乱重编。 (3)医院在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5、医院财务报告是反映医院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收入费用、现金流量等的书面文件。医院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6、医院财务报告分为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以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期间(如季度、月度)编制的财务报告称为中期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则是以整个会计年度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告。医院对外提供的年度财务报告

财务医院管理制度15篇

财务医院管理制度15篇 【第1篇】医院财务制度管理规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确保医院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医院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等国家有关财政法规,结合医院实际制 定本规定。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方针;在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原则下,讲求经济效益;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合理编制预算,统筹安排各项资金; 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四条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财务管理体制及财会机构和财会人员、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结余与分配、专用基金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财务清算、财务报告、财务分析和财务监督。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及财会机构和财会人员 第五条医院财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财务管 理体制。 第六条医院的财务工作实行院长负责制,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 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七条总会计师协助院长管理财务工作。 第八条医院财务处是医院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的一级部门, 在院长领导下,统一管理医院的财务工作,组织会计核算,实施财务监督。 第九条医院的财会人员必须持财政部门统一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并具有财会人员的职业道德,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技能。 第十条医院的会计人员必须在内部控制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的要求下开展工作,并进行定期轮岗。 第三章预算管理 第十一条预算管理是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医院事业 发展在年度经济工作中的计划安排,具有权威性、严肃性和可操作性。医院不得随意变更和突破。 预算内容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第十二条预算编制原则: 医院编制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 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精打细算,勤俭节约。 第十三条预算编制方法: 医院预算以会计年度为期间,采取零基 预算方式,充分体现全年收入和支出的全貌。 收入预算,结合预算年度业务量预计变动情况编制;支出预算,参照上年实际执行情况,结合当年事业发展因素优先保障人员经费,重点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规定(通用9篇) 1、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会计法》、新《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及国家制订的其他财经法规。 2、医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医院的财务活动在主管财务院长领导下,纳入财务科统一管理。医院财务工作接受财政、审计、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3、财务工作岗位本着分工明确、密切协作的原则设置为:财务主管、出纳、收入费用核算、资产核算、会计档案管理、住院结算、门诊收费、成本核算、稽核。根据业务量繁简情况,设为一岗一人,一岗多人或一人多岗。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的登记以及稽核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4、医院分院、成本核算、住院结算、门诊收费的财务人员,纳入相应科室的人员编制、行政上归各部门,业务上受财务科的指导。 5、财务人员的任免按《会计法》规定办理。 6、财务人员在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一般财务人员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应由财务负责人或主管会计监交;财务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时,由主管财务院长监交,必要时应

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监交。 7、积极合理组织收人并保证及时入账,严格控制支出。医院支出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执行,凡是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凡是预算外、无计划的开支应坚决杜绝,对于临时必须的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凡是本院对外的采购开支等一切会计事项,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帐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负责人签字后,方能以据报销。一切空白纸条不能作为正式凭据。 8、根据医院事业发展计划和目标,正确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预算),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季报和年报。 9、认真做好财产物资清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医院资产进行盘点,保证财产物资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10、固定资产管理设置专门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医院制订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执行。 11、物资管理贯彻“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原则,严格按国家有关制度和医院制订的相关制度执行。 12、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票据管理的相关制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6篇)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1、正确贯彻执行《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和《医院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办法》等各项财经政策,加强会计核算和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同一切贪污盗窃,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2、严格执行国家对药品作价的规定和《云南省非营利性医疗服务基准价格》等物价政策,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凡是该收的应抓紧收回。凡是预算外的,无计划的开支应坚决杜绝。对于临时必须的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3、根据医院事业发展计划,正确及时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预算),保证临床和科研经费的需要,办理会计业务。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报送会计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决算)。 4、加强医院的经济管理,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向院领导提供有价值的财务分析资料,以便领导正确决策,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核算的管理工作。 5、凡本院对外采购开支等一切会计事项,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账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方能以据报销。凡白条子、三联收据、自制收款收据等一律不能作为正式凭据,出差或因公借支,须经院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帐报销手续。 6、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减少呆帐。 7、财务部门应与有关科配合,定期对固定资产(房屋、设备、家具、药品、器械等)和流动资产(药品、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等)等国家资财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及时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8、每日收入的现金要当日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的规定限额。出纳和收费人员不得以长补短。如有差错,由经手人详细登记,每月集中讨论,找出原因后报领导批示处理。 9、会计核算、原始凭证、帐本、工资清册、财务报告、财务决算等,以及会计人员交接,均按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 10、加强住院费用管理,实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严格执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 二、财务管理规定 1、预算编制按照事业发展计划,采取院领导、财务处、业务部门相结合的办法。由财务科拟定医院年度预算,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报主管部门批准后,由财务处统一掌握执行。 2、收支预算要参考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对预算年度的预测编制。支出要量入为出,略有结余。 3、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按照批准的预算和计划所规定的用途,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和手续,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4、购置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和大型修缮(拆改建)项目,要事先进行可行性论证和评议,提出可行性方案,经审计科审计后,报院领导审批,方可购买和实施。 5、在院长统一领导下,各项支出由财务处统一安排,掌握使用,根据批准的预算,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按制度规定及定额标准,实行指标控制。 6、各职能科室预算内开支,要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由财务处审核后执行。超预算或计划外开支,有关科室要提出书面报告,交财务处审核后,由院长批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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