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律失常的紧急处理

心律失常的紧急处理
心律失常的紧急处理

心律失常的紧急处理

识别和纠正血液动力学障碍

血液动力学不稳定的状态包括进行性低血压,休克,急性心力衰竭,进行性缺血性胸痛,晕厥以及意识障碍等。

图1 异位心动过速处理流程图

02

纠正与处理基础疾病和诱因

1、对心律失常病因明确的患者,在紧急纠正心律失常同时应兼顾基础疾病治疗。

2、心律失常病因不明者或无明显基础疾病者,也应改善患者的整体状况,消除患者紧张情绪,如适当采用β受体阻滞剂。

3、心律失常紧急处理时经常遇到的情况为:平时心动过缓,发生快速房颤;心律失常时血压低,需要用胺碘酮;存在心衰,需要用抗心律失常药。处理原则为首先顾及主要矛盾方面,即当前对患者危害较大的方面。

03

衡量获益与风险

对危及生命的心律失常要积极加以控制;追求抗心律失常治疗的有效性,挽救生命;对相对稳定的心律失常,需要更多考虑治疗措施的安全性,过度治疗反而可导致新的风险。

04

心律失常本身的处理

(一)病史采集和体检要突出重点

既往有无心脏病?既往有无类似发作?本次发作的时间?体检集中于判定有无血流动力学障碍:血压,意识,胸痛,心衰。

(二)心电图判读

心率快慢;心律是否规整;QRS波时限宽窄;QRS波群形态是单形还是多形;QT间期是否延长;P、QRS波是否

相关。

(三)终止心律失常

若心律失常本身造成严重的血液动力学障碍,终止心律失常是首要任务。有些心律失常可造成患者不可耐受的症状,也需采取终止措施。

(四)改善症状

有些心律失常不容易立刻自行终止,但快速心室率会使血液动力学状态恶化或伴有明显症状,减慢心室率可稳定病情,缓解症状。

05

急性期抗心律失常药物的应用原则

根据基础疾病、心功能状态、心律失常性质选择抗心律失常药物。

应用一种静脉抗心律失常药物后疗效不满意,应先审查用药是否规范、剂量是否足够,可宜考虑采用非药物的方法如电复律或食管调搏等。

06

常见心律失常的处理

(一)心房颤动

心房颤动急性发作期的治疗目的是防止血栓栓塞事件,迅速改善心脏的功能和缓解患者的症状。心房颤动的紧急处理包括节律控制和室率控制。应根据症状确定治疗策略。对于大多数患者应紧急控制患者的心室率;对于症状比较严重的患者应考虑恢复患者的窦性节律。

急性复律的指征:

1、伴有血液动力学障碍的心房颤动:

①合并心肌缺血:ACS;

②有症状的低血压:如肥厚梗阻性心肌病;

③急性心衰,合并低血压或休克;

④预激合并快速房颤;

⑤室率控制无法缓解患者的症状。

2、血液动力学稳定但症状不能耐受的初发或阵发心房颤动,如没有转复的禁忌证,也可复律。

以上情况一般指新发生的或阵发房颤。

图2 心房颤动患者的转律流程

(二)室性期前收缩

首先要明确和处理基础心脏病及诱发因素原发病,包括心肌梗死再灌注治疗,纠正急性心衰,纠正电解质紊乱,低氧等内环境紊乱。

(三)宽QRS波心动过速

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的直接同步电复律。与房颤电复律程序相同,需要使用镇静剂。

血液动力学稳定者根据病史判断既往发作情况是否与此次相同,通过12导联心电图和(或)食管心电图寻找室房分离证据。若有室房分离,则可明确为室性心动过速;若无室房分离或无法判断,不要求急性情况下精确诊断,按照室性心动过速处理。

(四)非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

1、无器质性心脏病:没有预后意义,一般不需特殊急诊处理。应注意评价是否存在离子通道疾病。

2、器质性心脏病:很可能是恶性室性心律失常的先兆,应寻找并纠正可能存在的病因及诱因。β受体阻滞剂有助于改善症状和预后。效果不佳,可以按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应用抗心律失常药。

(五)伴器质性心脏病的持续性单形性室性心动过速

1、治疗基础心脏病、纠正诱发因素;

2、有血液动力学障碍者立即同步直流电复律;

3、血液动力学稳定者首先使用抗心律失常药,也可电复律。

(六)加速性室性自主心律

加速性室性自主心律发作短暂,极少发展成室颤,血液动力学稳定,心律失常本身是良性的,一般不需特殊治疗。如心室率超过100次/分,且伴有血液动力学障碍时可按照室性心动过速处理,要同时治疗基础疾病。

(七)多形性室性心动过速

常见于器质性心脏病,一般血流动力学不稳定,可蜕变为心室扑动或心室颤动。血流动力学不稳定者应按心室颤动处理。血流动力学稳定者应鉴别有无QT延长,二者的鉴别十分重要,将直接影响急诊处理。

图3 多形性室性心动过速处理流程

(八)心室颤动/无脉性室性心动过速

心室颤动或无脉性室性心动过速是心脏骤停的常见形式。

1、尽早进行规范的心肺复苏(CPR),高质量的CPR是抢救成功的重要保障。

2、尽早电复律。一旦取得除颤器,立即以予最大能量非同步直流电复律。电复律后立即重新恢复CPR,直至5个周期的按压与通气(30:2)后再判断循环是否恢复,确定是否需再次电复律。

3、心脏骤停治疗中,CPR和电复律是首要任务。在CPR和电复律后,可开始建立静脉通道,考虑药物治疗。

4、实行至少1次电复律和2分钟CPR后心室颤动/无脉室性心动过速仍持续时,可静脉应用肾上腺素,之后再次电复律。

5、对CPR、电复律和肾上腺素无效时,可快速静注胺碘酮。

6、在无胺碘酮或不适用时,可用利多卡因。

7、心脏骤停为TdP所致时,可静注硫酸镁。对其他心律失常不推荐使用。

8、心室颤动或室性心动过速终止后,应进行复苏后处理,并处理心脏骤停的病因及诱因。

(九)室性心动过速/心室颤动风暴

1、纠正诱因、加强病因治疗;

2、若血液动力学不稳定,尽快电复律;

3、抗心律失常药物:

①首选胺碘酮。胺碘酮无效或不适用时可考虑利多卡因。

②抗心律失常药物联合治疗。如胺碘酮联合利多卡因,在心律失常控制后,首先减利多卡因,胺碘酮可逐渐过渡到口服治疗。

③抗心律失常药的基础上联合使用β-受体阻滞剂;

4、持续单形室性心动过速,频率<180次/分且血液动力学相对稳定者,可置入心室临时起搏电极,在发作时进行快速刺激终止室性心动过速;

5、应给予镇静,抗焦虑等药物,必要时行冬眠疗法。

(十)缓慢性心律失常

1、积极寻找并治疗可逆性诱因,包括肺栓塞、急性下壁心肌梗死、心肌炎、低血容量、低氧、心包填塞、张力性气胸、酸中毒、药物过量、体温过低和高钾血症等。

2、轻度的心动过缓若无症状,或仅有轻微症状,可观察,不需紧急处理。过度治疗使心率加快反而可能起不利作用。

3、对症状性心动过缓,应尽早实行起搏治疗。

4、症状性心动过缓的药物治疗:

①阿托品可用于窦性心动过缓、窦性停搏、Ⅱ度Ⅰ型房室传导阻滞。

②多巴胺、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可用于阿托品无效或不适用的症状性心动过缓患者,也可用于起搏治疗前的过渡。多巴胺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和肾上腺素合用。合并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时应慎用。

5、心室停搏或无脉性电活动为无灌注节律,往往是疾病终末期的表现,应实施心肺复苏。无有效心肺复苏的保证,药物和临时起搏不能发挥作用。

心律失常紧急处理的总体原则

心律失常紧急处理的总体原则 1. 首先识别和纠正血液动力学障碍 (1)心律失常急性期应根据血液动力学状态来决定处理原则。 (2)对于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的异位快速心律失常应尽早采用电复律终止,对于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的缓慢性心律失常要尽快采用临时起搏治疗。 (3)血流动力学相对稳定着,可根据心电图特点、病史及体检进行诊断和鉴别诊断,选择相应治疗措施。 2. 治疗基础疾病和诱因 (1)在心律失常紧急救治的同时,不可忽略基础疾病的治疗和相关病因的纠正。 (2)基础疾病和心律失常可互为因果,紧急救治中孰先孰后,取决于何为主要矛盾。 3. 衡量获益与风险比

(1)对危及生命的心律失常应采取积极措施进行控制,追求抗心律失常治疗的有效性,挽救生命。 (2)对非威胁生命的心律失常,需更多地考虑治疗措施的安全性,过度治疗反而可导致新的风险。 4. 治疗与预防兼顾 (1)心律失常易复发,应采取预防措施减少复发。 (2)根本措施为基础疾病治疗及诱发因素的控制。 (3)是否采用预防措施依据病情而定。 5. 对心律失常本身的处理 (1)询问病史:初发/复发、心脏病史、家族史、用药史、此次发病用药。 (2)心电图:频率、QRS宽窄、QRS单形/多形、QT间期、P波与QRS 关系。

(3)终止心律失常:主要是由血流动力学障碍的心律失常。 (4)控制心室率:改善症状。 6. 急性期抗心律失常药物应用原则 (1)根据基础疾病、心功能状态、心律失常性质选择抗心律失常药物。 (2)不主张联合或序贯应用静脉抗心律失常药物,应用一种药物无效,应考虑采用非药物方法,如食管调搏或电复律等。 (3)序贯或联合应用静脉抗心律失常药物易导致药物不良反应及促心律失常作用。 (4)只有室速/室颤风暴状态或其它顽固性心律失常才考虑序贯或联合静脉抗心律失常药物。

复习资料之-常见心律失常及处理原则

常见心律失常及处理原则 一、窦性心动过缓 处理原则:无症状的窦缓无需特殊治疗。 如心率过慢引起头晕乏力等症状,可应用阿托品或舒喘灵 1.阿托品:一般情况下治疗心脏停搏和缓慢性无脉的电活动,给予1mg静注;若疑为持续性心脏停搏,应在3~5分钟内重复给药;静注0.5~1 mg/次,总量0.04 mg/kg体重。静注阿托品极少引发VF 和VT。 2.异丙肾上腺素:主要用于原发性或除颤后心动过缓的治疗,推荐剂量:以0.5~1.0mg加入静点液体中,药物静滴速度为2~10ug/min,依心率维持的具体情况调整。 3.紧急处理时应注意的问题: (1)有起搏设备时对心跳停顿、严重心动过缓、无脉性电活动应即刻行体外经皮心脏临时起搏。 (2)无体外心脏起搏器时,可越过此程序而直接使用药物治疗。 二. 窦性心动过速: 处理原则: 1.消除诱因,治疗原发病。2.对症处理。 用药原则: 1.大部分病人在消除病因或诱因后,症状可消失。 2.有明确的原发性疾病时应积极治疗。

3.症状明显时可给β受体阻滞剂或镇静剂等药对症处理, 三. 心房扑动: 处理原则: 首先应针对原发疾病进行治疗。 1.终止发作: A.直流电转复:最有效终止房扑的方法是直流电复律。通常应用很低的电能(低于50J); ,便可迅速将房扑转复为窦性心律。 B.食管心房调搏术; 如电复律无效,或已应用大剂量洋地黄不适宜电复律者,用此法能使大多数典型心房扑动转复为窦性心律或心室率较慢的心房颤动。: C.抗心律失常药:胺碘酮、普罗帕酮(心律平)等。 2.维持治疗:当药物或电转复为窦性心律时,需服胺碘酮、普罗帕酮(心律平)等药物以维持疗效。 采用导管射频消融术或外科手术可达根治目的。 四. 心房颤动:. 处理原则:按其发作特点和对治疗的反应,一般将房颤分为三种类型:能够自行终止者为阵发性房颤;不能自行终止但经过治疗可以终止者为持续性房颤;经治疗也不能终止的房颤为永久性房颤。 ①控制心室率:地高辛和β受体阻滞剂是常用药物。个也可选用胺碘酮或行射频消融改良房室结。 ②心律转复及窦性心律(窦律)维持:阵发性房颤多能自行转复,如果

心律失常紧急处理专家共识(全文)

心律失常紧急处理专家共识(全文) 前言 心律失常多发于各种心血管疾病,但也见于心脏结构无异常者。它可发生于任何年龄,不同场合和临床各科室。发病可急可慢,病情可轻可重。重则骤然起病,引起严重血液动力学障碍,甚至猝死;轻则起始隐匿,不引起症状,或仅有轻度不适。重者需紧急治疗,甚至就地抢救。而轻者则根据患者病情给予不同处理。紧急处理不仅涉及心血管或急诊专科医师,也与各科医师有关。为普及抢救知识,推动规范治疗,我们根据相关指南、研究证据,汇集各方专家的意见,在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分会主持下,联合中国心律学会,中国医师协会循证医学专业委员会,中国老年学学会心脑血管病专业委员会编写了心律失常紧急处理专家共识,供临床医生借鉴。 一、心律失常紧急处理的总体原则 心律失常的发生和发展受许多因素影响。心律失常的处理不能仅着眼于心律失常本身,还需考虑基础疾病及诱发因素纠正。通过纠正或控制心律失常,达到稳定血液动力学状态、改善症状的目的。心律失常紧急处理需遵循以下总体原则: 1. 首先识别和纠正血液动力学障碍:心律失常急性期应根据血液动力学状态来决定处理原则。血液动力学状态不稳定包括进行性低血压、休克、急性心力衰竭、进行性缺血性胸痛、晕厥、意识障碍等。

在血液动力学不稳定时不应苛求完美的诊断流程,而应追求抢救治疗的效率。严重血液动力学障碍者,需立即纠正心律失常。对快速心律失常应采用电复律,见效快又安全。电复律不能纠正或纠正后复发,需兼用药物。心动过缓者需使用提高心率的药物,或置入临时起搏治疗。血液动力学相对稳定者,根据临床症状,心律失常性质,选用适当治疗策略,必要时可观察。所选药物以安全为主,即使不起效,也不要加重病情或使病情复杂化。异位心动过速处理流程见图1。

心律失常紧急处理专家共识

、心律失常紧急处理的总体原则 心律失常的发生和发展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心律失常的处理不能仅着眼于心律失常本身,需要考虑基础疾病及诱发因素的纠正。但心律失常急性期处理方式选择应以血流动力学状态为核心。急性期处理强调效率,通过纠正或控制心律失常,达到稳定血流动力学状态、改善症状的目的。 ①首先识别并纠正血流动力学障碍:心律失常失常急性期控制,应以血流动力学状态来决定处理原则。血流动力学状态不稳定包括:进行性低血压、休克的症状及体征、急性心力衰竭、进行性缺血性胸痛、意识障碍等。血流动力学不稳定时,如不及时处理,会继续恶化,甚至危及生命。此时不应苛求完美的诊断流程,而应追求抢救治疗的效率,以免贻误抢救时机。情况紧急时没有充足时间来详细询问病史和体检,应边询问边抢救。血流动力学状态不稳定的异位快速心律失常应尽早采用电复律终止,见效快又安全。电复律不能纠正或纠正后复发,需兼用药物。缓慢性心律失常应用提高心率药物,对于严重的缓慢性心律失常要尽快采用临时起搏治疗。血流动力学相对稳定者,可根据心电图的特点、结合病史及体检进行诊断及鉴别诊断,选择相应治疗措施。所用药物,以安全为主,即使不起效,也不要加重病情或使病情恶化。 异位心动过速诊断流程: 异位心动过速一一血流动力学不稳定(见前述)紧急电复律。稳定者观察QRS宽度不》 0.12s,QRS 波不规整者是房颤合并室内差异传导;规整者是室上速、房速、房扑。QRS 宽度 > 0.12s, QRS波不规整者是房颤伴束支阻滞、预激伴房颤、多形室速;规整者是室速、室上速合并束支阻滞、室上速伴旁路前传、诊断不清的宽QRS 心动过速。 ②基础疾病和诱因的治疗:基础疾病和心功能状态与心律失常的发生关系密切,无症状左室功能不全患者60%~90% 的有频发或多形室性期前收缩(室早)、40%~60% 有短阵室性心动过速(室速);有症状的充血性心力衰竭(心衰)患者95%合并频发和多形的室早, 85% 合并短阵室速。伴有严重心衰、急性心肌梗死所致的恶性心律失常,随着心功能的好转或血运重建,心律失常也随之控制。 因此, 在心律失常紧急救治的同时不可忽略基础疾病的治疗和相关病因的纠正。有关基础疾 病的急性处理,应根据相应指南的推荐进行。 某些诱因也可直接导致心律失常, 如低血钾、酸碱平衡紊乱、甲状腺功能亢进等, 纠正诱因后,心律失常得到控制基础疾病和心律失常可互为因果,紧急救治中孰先孰后,取决于何为主要矛盾,如ST 段抬 高急性心肌梗死合并持续性室速, 可导致血流动力学恶化, 易加重心肌缺血及诱发室颤, 应优先终止室速,之后尽早进行血运重建。如ST 段抬高急性心肌梗死合并室早,应优先进行血运重建,降低发生恶性室性心律失常的风险,而不应为处理室早延误血运重建。心脏的基础状态不同,心律失常的处理策略也有所不同。如心房颤动(房颤)的药物转复, 器质性心脏病患者应该使用胺碘酮, 而不应使用普罗帕酮。无器质性心脏病患者可以使用普罗帕酮或伊布利特。 ③衡量效益与风险比:对危及生命的心律失常应采取积极措施进行控制, 追求抗心律失常治疗的有效性, 挽救生命。对非威胁生命的心律失常处理, 需要更多地考虑治疗措施的安全性, 过度治疗反而可导致新的风险。如有室上速发作但既往有缓慢心律失常者, 既要终止室上速, 又要预防停搏, 可选食管心房调搏。 ④对心律失常本身的处理: 终止心律失常:若心律失常本身造成严重的血流动力学障碍,终止心律失常就成为了首要和立即的任务。有些心律失常可造成患者不可耐受的症状,也可采取终止措施,如室上速、症状明显的房颤等。

【精品】爱爱医资源《心律失常处理专家共识》2013年版

心律失常紧急处理专家共识 心律失常是一种临床常见病,各种心血管疾病及/或多种诱因可导致心律失常,也可见于单纯心电活动紊乱所致心律失常而无明显器质性心脏病。心律失常的急性发作或加重具有起病急、复杂多变、进展快的特点,如不能正确判断及时处理,可引起血流动力学恶化,甚至危及生命。心律失常急性发作可发生在任何时间地点,社区、基层医院以及临床各科室都可能遇到。心律失常的紧急处理具有其自身的规范,并应顾及基础疾病的治疗和诱发因素的纠正。但目前我国心律失常紧急处理还没有统一的共识.因此,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分会特编写此项专家共识,为心律失常紧急处理提供借鉴和指导。 一、心律失常紧急处理的总体原则 心律失常的发生和发展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心律失常的处理不能仅着眼于心律失常本身,需要考虑基础疾病及诱发因素的纠正。但心律失常急性期处理方式选择应以血流动力学状态为核心。急性期处理强调效率,通过纠正或控制心律失常,达到稳定血流动力学状态、改善症状的目的. ①首先识别纠正血流动力学障碍:

心律失常失常急性期控制,应以血流动力学状态来决定处理原则。血流动力学状态不稳定包括:进行性低血压、休克的症状及体征、急性心力衰竭、进行性缺血性胸痛、意识障碍等。血流动力学不稳定时,如不及时处理,会继续恶化,甚至危及生命。此时不应苛求完美的诊断流程,而应追求抢救治疗的效率,以免贻误抢救时机。情况紧急时没有充足时间来详细询问病史和体检,应边询问边抢救。 血流动力学状态不稳定的异位快速心律失常应尽早采用电复律终止,对于严重的缓慢性心律失常要尽快采用临时起搏治疗。血流动力学相对稳定者,可根据心电图的特点、结合病史及体检进行诊断及鉴别诊断,选择相应治疗措施。 ②基础疾病和诱因的治疗: 基础疾病和心功能状态与心律失常的发生关系密切,无症状左室功能不全患者60%~90%的有频发或多形室性期前收缩(室早)、40%~60%有短阵室性心动过速(室速);有症状的充血性心力衰竭(心衰)患者95%合并频发和多形的室早,85%合并短阵室速【ZipesDP,etal。EuropeanHeartJournal(2006)27,2099–2140】。伴有严重心衰、急性心肌梗死所致的恶性心律失常,随着心功能的好转或血运重建,心律失常也随之控制。因此,在心律失常紧急救治的同时不可忽略基础疾病的治疗和相关病因的纠正.有关基础疾病的急性处理,应根据相应指南的推荐进行. 某些诱因也可直接导致心律失常,如低血钾、酸碱平衡紊乱、甲状腺功能亢进等,

(整理)严重心律失常急救处理.

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标准操作规程 严重心律失常急救处理SOP 目的:使严重心律失常急救处理规范化,建立用于本专业严重心律失常急救处理SOP。 规程: 1 定义:严重心律失常是指各种原因所致的突发的、紧急的严重心律紊乱或原有的心律失常进一步加重与恶化,由此可导致患者严重的血流动力学障碍甚至对患者生命构成威胁,从事药物临床试验的医务人员应掌握其诊断要点,做到及时识别和实施紧急合理的救治措施。 2 严重的缓慢性心律失常:主要包括显著的窦性心动过缓、窦性停搏,高度房室传导阻滞等: 2.1 临床特点:多以心率缓慢所致脏器供血不足症状为主,轻则乏力头昏,重则有黑矇、晕厥发生; 2.2 心电图特点:包括持续性窦缓,心率<50次/分;正常窦性节律后反复出现>2.0~2.5秒的长间歇;常规心电图中有间歇性P波不能下传心室,且P波与QRS波群的传导比例>3:1等; 2.3 急救处理: 2.3.1 积极处理心律失常的原因和诱因; 2.3.2 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可选用异丙基肾上腺素1~3μg/分静脉滴注,或者阿托品皮下或静脉注射1~2mg/次(必要时15~30分钟后重复使用); 2.3.3 安装人工起搏器:对于药物治疗疗效不满意者需酌情安装临时或永久心脏起搏器。 3 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PSVT): 3.1 临床特点:突然发作并突然终止,发作可持续数分钟、数小时或数日,部分病人发作时可伴有晕厥先兆或晕厥; 3.2 心电图特点:可为房性或交界区性心动过速,但因P波常不易明辨,故将两者统

称之为室上性。心律绝对规则,频率多在150~240次/分,QRS波形态与窦性者相同;但若有束支传导阻滞或伴有差异传导时QRS可宽大畸形,ST-T可有继发性改变;3.3 急救处理:可先用简单的迷走神经刺激法,但此种方法在急危重症抢救中受到一定限制,对于无效或效果不良者可采用药物治疗: 3.3.1机械刺激迷走神经的方法: (1)用压舌板刺激悬雍垂,诱发恶心呕吐; (2)深吸气后屏气再用力做呼气动作(Valsava动作)。 3.3.2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 (1)维拉帕米(异搏定):5mg稀释后静注(5~10分钟),发作中止即停止注射,30分钟后未能转复者可重复1次; (2)普罗帕酮(心律平):70mg或1~1.5mg/公斤体重,稀释后静注(5分钟),10~20分钟后无效可重复1次; (3)腺苷3~6mg稀释后快速静注,2s内注射完毕,2min后未复律者可再给6~12mg; 3.3.3 电复律:药物无效且发生明显血流动力学障碍者,可考虑同步直流电复律,能量100~200焦耳,但洋地黄中毒者忌用。 4 室性心动过速: 4.1 临床特点:症状取决于心室率快慢及持续时间长短和有无器质性心脏疾患。发作短暂(小于30s)者症状可不明显;持续30秒钟以上者有心排血不足表现包括气急、少尿、低血压、心绞痛或晕厥,常需药物或电复律才能中止; 4.2 心电图特点:连续3个或3个以上的室性异位搏动,QRS波群宽大畸形,QRS 时限大于0.12秒,心室律基本匀齐,频率多为140~200次/分钟,可有继发性ST-T 改变,有时可以见到保持固有节律的窦性P波融合于QRS波的不同部位,遇合适机

心律失常处理基层手册

心律失常处理基层手册 作者:学协会 文章号:W103731 2014-10-31 13:51:18 心律失常多发于各种心血管疾病,但也可见于心脏结构无异常者。它可发生于任何年龄、任何科室。 1 心律失常处理的总体原则 1.1 心律失常急性发作期首先应做什么?首先应识别和纠正血液动力学障碍。血液动力学障碍定义:因心律失常导致心输出量下降出现下列情况:进行性低血压、休克、急性心力衰竭、进行性缺血性胸痛、晕厥、意识障碍等。伴有血液动力学障碍的心律失常往往起病急骤,治疗的时效性强,不必刻意追求完美诊断流程、明确心律失常的性质及机制等,需迅速终止或纠正心律失常。 心律失常多发于各种心血管疾病,但也可见于心脏结构无异常者。它可发生于任何年龄、任何科室。 1心律失常处理的总体原则 1.1 心律失常急性发作期首先应做什么? 首先应识别和纠正血液动力学障碍。 血液动力学障碍定义:因心律失常导致心输出量下降出现下列情况:进行性低血压、休克、急性心力衰竭、进行性缺血性胸痛、晕厥、意识障碍等。 伴有血液动力学障碍的心律失常往往起病急骤,治疗的时效性强,不必刻意追求完美诊断流程、明确心律失常的性质及机制等,需迅速终止或纠正心律失常。异位快速性心律失常应尽早电复律。缓慢性心律失常应置入临时起搏器。如不具备临时起搏置入条件,可应用提高心率的药物。待血液动力学状态稳定后再进行心律失常的性质、发生机制、基础疾病、诱发因素或心律失常本身的辨识和处理。 1.2 为什么处理心律失常时需了解患者有无器质性心脏病? 是否伴有器质性心脏病决定治疗策略和抗心律失常的治疗措施。其临床预后也不同。 (1)治疗策略不同: 对于器质性心脏病如心功能不全、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合并心律失常的患者治疗重点应放在基础心脏病的控制,随着基础心脏病的控制和改善,有助于降低恶性心律失常的风险及控制心律失常发作。 对于无明显器质性心脏病的患者可单纯处理心律失常本身。 (2)抗心律失常的治疗措施: ①Ⅰc类抗心律失常药物,如普罗帕酮不能用于合并心功能不全、冠心病等严重器质性心脏病的患者。 ②非二氢吡啶类钙通道阻滞剂不能用于失代偿性收缩功能不全的患者。 ③胺碘酮、利多卡因、美西律可用于器质性心脏病患者。 ④β受体阻滞剂用于猝死的一级预防及二级预防。 ⑤对于特发性室性、室上性快速性心律失常、离子通道疾病或遗传性疾病等所致心律失常,急性期终止心律失常后,应考虑射频消融、埋藏式体内除颤器(ICD)等介入治疗。1.2 临床预后不同:器质性心脏病无其是心力衰竭、缺血性心脏病患者出现室性心律失常提示预后不良。 1.3 为什么处理心律失常之前需注意纠正诱发因素? 纠正诱发因素是控制心律失常的重要措施。

(整理)心律失常处理专家共识-版

《心律失常紧急处理专家共识》2013 我国首部《心律失常紧急处理专家共识》(以下简称《共识》)在北京发布。有关专家在解读《共识》时表示,心律失常可发生于任何年龄,不同场合和临床各科室,发病可急可慢,病情可轻可重,重者需紧急治疗,甚至就地抢救;紧急处理不仅涉及心血管或急诊专科医师,也与其他各科医师有关;《共识》将普及抢救知识,推动规范 治疗。 《共识》由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分会联合生物医学工程学会中国心律学会、中国医师协会循证医学专业委员会和中国老年学学会心脑血管病专业委员会编写。 中国心律学会主任委员郭继鸿教授指出:“心律失常是一种临床常见病,各种疾病多种因素均可引发心律失常,也能见于无明显器质性心脏病的单纯心电活动紊乱。心律失常的急性发作或病情加重具有起病急、复杂多变、进展较快的特点,如不能迅速做出正确判断及时处理,可引起血流动力学急剧恶化,甚至危及生命。心律失常的急性发作可发生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社区、基层医院以及临床各科室的医生都能遇到,急诊科更是首当其冲。虽然一般可请心血管科会诊,但因某些心律失常病情的紧迫性,不得不进行紧急抢救。心律失常的紧急处理具有独特的特点,对基础疾病的处理、诱发因素的纠正以及针对心律失常本身的治疗都与常规处理有所不同。目前我国心律失常紧急处理缺少统一规范,各级医院在急诊心律失常的救治中,都有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规范、不正规现象。不同医生之间的处理水平差距也很大,治疗不到位和过度治疗的现象比较普遍。” “很长一段时间内,国内外都没有专门的心律失常急诊处理指南。各类心律失常紧急处理的内容分散在不同的指南中,较为集中的是心肺复苏和急性心肌梗死治疗指南,但这些指南出发点是心肺复苏或以缺血性疾病为主要背景。每个指南都不能涵盖所有急诊心律失常。即使是心律失常指南,内容也是将急诊和长期治疗放在一起,指南中的重点通常与急诊心律失常无关。此外,国际指南与我国临床实践有一定距离,没有针对我国临床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实用性较差,非心血管专科和基层医生使用不方便。此项专家共识填写了这一领域的指南空白,为临床医生心律失常紧急处理提供指导。”《共识》的执笔人之一,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朱俊教授如是说道。 基层医院是心律失常的首诊急症处理主战场,接诊医生经常为非心血管病医生,他们对心律失常急诊处理的知识参差不齐,更需要了解处理原则。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杨艳敏教授介绍了《共识》中对心律失常紧急处理的总体原则: 首先识别和纠正血液动力学障碍。 在血液动力学不稳定时不应苛求完美的诊断流程,而应追求抢救治疗的效率。血液动力学相对稳定者,根据临床症状,心律失常性质,选用适当治疗策略,必要时可观察。所选药物以安全为主,即使不起效,也不要加重病情或使病情复杂化。

2018心律失常合理,用药指南解读答案

心律失常合理用药指南解读考试 单选题(共10 题,每题10 分) 1 . 下列哪项不是常见的心律失常 ? A.室性早搏 B.室上性心动过速 C.心房颤动 D.心室扑动我的答案:D 参考答案:D 2 . 下列对于心房颤动的描述错误的是 ? A.心房颤动是良性心律失常 B.心房颤动的发生率在中老年随年龄增长而增加 ? C.心房颤动可引起血栓栓塞 D.心房颤动心室率可以很慢 我的答案:A 参考答案:A 3 . 下列关于室性早搏描述正确的是 ? A.室性早搏都需要药物治疗 B.室性早搏在脉搏监测时一定表现有间歇现象? C.频发单形性室性早搏可以考虑射频消融治疗 D.室性早搏都是良性心律失常我的答案:C 参考答案:C 4 . 下列关于室上性心动过速描述正确的是 ? A.室上性心动过速不会导致晕厥 B.室上性心动过速可以通过静脉抗心律失常药终止? C.室上性心动过速都有器质性心脏病基础 D.室上性心动过速在人群当中很少见我的答案:B 参考答案:B 5 . 下列哪项不属于遗传性心律失常 ? A.长QT综合征 B.Brugada综合征 ? C.预激综合征 D.儿茶酚胺敏感性室性心动过速 我的答案:C 参考答案:C 6 . 心房颤动不会导致 ? A.心力衰竭 B.心脏扩大 C.血栓栓塞 D.室性早搏 我的答案:D 参考答案:D 7 . 心房颤动的药物治疗正确的是 ? A.转复治疗策略一定优于心室率控制策略 B.阵发性心房颤动不需要抗凝治疗 ? C.持续性心房颤动应尽快行转复治疗 D.初发性心房颤动可不必长期抗心律失常药治疗我的答案:D 参考答案:D

8 . 心房颤动控制心室率治疗正确的是 ? A.心室率控制越低越好 B.心室率控制宽松优于严格 ? C.心室率控制均首选洋地黄类药物 D.活动状态的心室率控制选用β受体阻滞剂效果较好我的答案:D 参考答案:D 9 . 心房颤动的抗栓治疗正确的是 ? A.心房颤动都应该进行抗凝治疗 B.心房颤动不进行抗凝治疗就应选用抗血小板治疗 C.心房颤动使用华法林时应监测INR D.心房颤动使用新型口服抗凝药一定好于使用华法林 我的答案:C 参考答案:C 10 . 心房颤动的转复治疗正确的是 ? A.心房颤动出现血流动力学影响时应立即药物复律 ? B.心房颤动持续时间在48小时以上应除外心脏血栓后再复律 ? C.心房颤动药物复律均应首选胺碘酮 ? D.心房颤动静脉使用胺碘酮未复律成功就不必再口服胺碘酮 我的答案:B 参考答案:B

各种心律失常的紧急处理的总体原则

各种心律失常的紧急处理的总体原则 各种心律失常的紧急处理的总体原则 心律失常紧急处理的总体原则 心律失常的发生和发展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心律失常的处理不能仅着眼于心律失常本身,需要考虑基础疾病及诱发因素的纠正。但心律失常急性期处理方式选择应以血流动力学状态为核心。急性期处理强调效率,通过纠正或控制心律失常,达到稳定血流动力学状态、改善症状的目的。 ①首先识别纠正血流动力学障碍: 心律失常失常急性期控制,应以血流动力学状态来决定处理原则。血流动力学状态不稳定包括:进行性低血压、休克的症状及体征、急性心力衰竭、进行性缺血性胸痛、意识障碍等。血流动力学不稳定时,如不及时处理,会继续恶化,甚至危及生命。此时不应苛求完美的诊断流程,而应追求抢救治疗的效率,以免贻误抢救时机。情况紧急时没有充足时间来详细询问病史和体检,应边询问边抢救。血流动力学状态不稳定的异位快速心律失常应尽早采用电复律终止,对于严重的缓慢性心律失常要尽快采用临时起搏治疗。血流动力学相对稳定者,可根据心电图的特点、结合病史及体检进行诊断及鉴别诊断,选择相应治疗措 施。

②基础疾病和诱因的治疗:基础疾病和心功能状态与心律失常的发生关系密切,无症状左室功能不全患者60%~90%的有频发或多形室性期前收缩(室早)、40%~60%有短阵室性心动过速(室速);有症状的充血性心力衰竭(心衰)患者95%合并频发和多形的室早,85%合并短阵室速【Zipes DP, et al. European Heart Journal (2006) 27, 2099 H2140】。伴有严重心衰、急性心肌梗死所致的恶性心律失常,随着心功能的好转或血运重建,心律失常也随之控制。因此,在心律失常紧急救治的同时不可忽略基础疾病的治疗和相关病因的纠正。有关基础疾病的急性处理,应根据相应指南的推荐进行。某些诱因也可直接导致心律失常,如低血钾、酸碱平衡紊乱、甲状腺功能亢进等,纠正诱因后,心律失常得到控制基础疾病和心律失常可互为因果,紧急救治中孰先孰后,取决于何为主要矛盾,如ST 段抬高急性心肌梗死合并持续性室速,可导致血流动力学恶化,易加重心肌缺血及诱发室颤,应优先终止室速,之后尽早进行血运重建。如ST 段抬高急性心肌梗死合并室早,应优先进行血运重建,降低发生恶性室性心律失常的风险,而不应为处理室早延误血运重建。心脏的基础状态不同,心律失常的处理策略也有所不同。 如心房颤动(房颤)的药物转复,器质性心脏病患者应该使用胺碘酮,而不应使用普罗帕酮。无器质性心脏病患者可以使用普罗帕酮或伊布利特。

急性房颤处理4 大原则

急性房颤处理4 大原则 临床工作中,心房颤动是最常见的心律失常之一。因房颤去急诊科就诊的患者心室率通常都很快,静脉用地尔硫卓或艾司洛尔可以最快地控制心室率。 若患者血流动力学不稳定,应该立即电复律,但若房颤持续 48 小时以上,或者发作间隙不清楚且患者并未接受抗凝,那么理想的电复律应该在经食道心超排除左房栓塞后进行。 但是,在严重的心血管功能失代偿发生的时候,因为要评估是否有心房血栓而耽搁复律却也并不适当。 那么,面对急诊房颤究竟该如何处理呢? 01 判断是否需要复律 若患者血流动力学稳定,是否恢复窦律取决于几个因素,包括症状、房颤发作史、年龄、左房大小以及当前的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比如: 一个症状已经解除的老年患者一旦心室率已得到控制,如果使用控制节律的药物后仍有房颤复发,往往就不需要进一步去追求复律; 而对那些初发房颤或者在以往房颤发作中窦性间期较长的患者,我们可以积极追求复律。 02 判断早期复律 or 晚期复律 若血流动力学稳定的患者发作房颤且似乎非自行转复时,我们需要考虑早期复律还是晚期复律?

早期复律的优势是快速缓解症状,避免了经食道心超的必要性或者在复律前 3~4 周的治疗性抗凝,若复律是在房颤发作 48 小时内进行的,则早期房颤复发的风险更低,因为心房重构更少。 延迟复律的可能原因包括房颤发作 48 小时以上或没接受抗凝的患者,其发作间隙不明确以及没有做经食道心超,或经食道心超发现左房栓塞、怀疑房颤可能在未来几天内自行转复(基于以前房颤发作的间隙)以及可纠正的房颤原因(如甲亢)。 03 判断药物复律 or 电复律 房颤早期发作准备复律时,这就要选择药物复律或电复律。 药物复律 药物复律的好处在于不需要全麻或者深度镇静。另外,房颤的即时复发率在药物复律比电复律要低。然而,药物复律伴随药物副作用的风险,且不如电复律有效,药物复律对发作 7 天内的房颤经常是无效的。 可用于静脉复律的药物有伊布利特、普鲁卡因胺和胺碘酮。在发作少于 2-3 天的房颤,这些药物的成功率,伊布利特是 60%-70%,胺碘酮是 40%-50%,普鲁卡因胺是 30%-40%。 为了最小化 QT 间期延长和减少多形性心动过速如(尖端扭转性室速)的风险,使用伊布利特应该仅限于那些 EF>35% 的患者。 紧急的房颤药物复律,也包括在无结构性心脏病患者中尝试口服药物用于紧急房颤复律。复律的最常用口服药物有普罗帕酮 300-600mg、氟卡尼 100-200mg。

(完整版)(整理)心律失常处理专家共识-版.doc

精品文档 《心律失常紧急处理专家共识》2013 我国首部《心律失常紧急处理专家共识》(以下简称《共识》)在北京发布。有关专家 在解读《共识》时表示,心律失常可发生于任何年龄,不同场合和临床各科室,发病可急可慢,病情可轻可重,重者需紧急治疗,甚至就地抢救;紧急处理不仅涉及心血管或急诊专科医师,也与其他各科医师有关;《共识》将普及抢救知识,推动规范 治疗。 《共识》由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分会联合生物医学工程学会中国心律学会、中国医师协 会循证医学专业委员会和中国老年学学会心脑血管病专业委员会编写。 中国心律学会主任委员郭继鸿教授指出:“心律失常是一种临床常见病,各种疾病多种因 素均可引发心律失常,也能见于无明显器质性心脏病的单纯心电活动紊乱。心律失常的急性 发作或病情加重具有起病急、复杂多变、进展较快的特点,如不能迅速做出正确判断及时处 理,可引起血流动力学急剧恶化,甚至危及生命。心律失常的急性发作可发生在任何时间、 任何地点,社区、基层医院以及临床各科室的医生都能遇到,急诊科更是首当其冲。虽然一 般可请心血管科会诊,但因某些心律失常病情的紧迫性,不得不进行紧急抢救。心律失常的 紧急处理具有独特的特点,对基础疾病的处理、诱发因素的纠正以及针对心律失常本身的治 疗都与常规处理有所不同。目前我国心律失常紧急处理缺少统一规范,各级医院在急诊心律 失常的救治中,都有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规范、不正规现象。不同医生之间的处理水平差距也 很大,治疗不到位和过度治疗的现象比较普遍。” “很长一段时间内,国内外都没有专门的心律失常急诊处理指南。各类心律失常紧急处理 的内容分散在不同的指南中,较为集中的是心肺复苏和急性心肌梗死治疗指南,但这些指南出 发点是心肺复苏或以缺血性疾病为主要背景。每个指南都不能涵盖所有急诊心律失常。即使是 心律失常指南,内容也是将急诊和长期治疗放在一起,指南中的重点通常与急诊心律失常无 关。此外,国际指南与我国临床实践有一定距离,没有针对我国临床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实用 性较差,非心血管专科和基层医生使用不方便。此项专家共识填写了这一领域的指南空白,为 临床医生心律失常紧急处理提供指导。”《共识》的执笔人之一,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 病医院朱俊教授如是说道。 基层医院是心律失常的首诊急症处理主战场,接诊医生经常为非心血管病医生,他们对心律失常急诊处理的知识参差不齐,更需要了解处理原则。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杨艳敏教授介绍了《共识》中对心律失常紧急处理的总体原则: 首先识别和纠正血液动力学障碍。 在血液动力学不稳定时不应苛求完美的诊断流程,而应追求抢救治疗的效率。血液动力学相对稳定者,根据临床症状,心律失常性质,选用适当治疗策略,必要时可观察。所选药物以安全为主,即使不起效,也不要加重病情或使病情复杂化。

2013心律失常紧急处理专家共识79844

---------------------------------------------------------------最新资料推荐------------------------------------------------------ 2013心律失常紧急处理专家共识79844 201 3 心律失常紧急处理专家共识前言心律失常多发于各种心血管疾病,但也见于心脏结构无异常者。 它可发生于任何年龄,不同场合和临床各科室。 发病可急可慢,病情可轻可重。 重则骤然起病,引起严重血液动力学障碍,甚至猝死;轻则起始隐匿,不引起症状,或仅有轻度不适。 重者需紧急治疗,甚至就地抢救。 而轻者则根据患者病情给予不同处理。 紧急处理不仅涉及心血管或急诊专科医师,也与各科医师有关。 为普及抢救知识,推动规范治疗,我们根据相关指南、研究证据,汇集各方专家的意见,在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分会主持下,联合中国心律学会,中国医师协会循证医学专业委员会,中国老年学学会心脑血管病专业委员会编写了心律失常紧急处理专家共识,供临床医生借鉴。 一、心律失常紧急处理的总体原则心律失常的发生和发展受许多因素影响。 心律失常的处理不能仅着眼于心律失常本身,还需考虑基础疾病及诱发因素纠正。 通过纠正或控制心律失常,达到稳定血液动力学状态、改善 1 / 3

症状的目的。 心律失常紧急处理需遵循以下总体原则: 1. 首先识别和纠正血液动力学障碍: 心律失常急性期应根据血液动力学状态来决定处理原则。 血液动力学状态不稳定包括进行性低血压、休克、急性心力衰竭、进行性缺血性胸痛、晕厥、意识障碍等。 在血液动力学不稳定时不应苛求完美的诊断流程,而应追求抢救治疗的效率。 严重血液动力学障碍者,需立即纠正心律失常。 对快速心律失常应采用电复律,见效快又安全。 电复律不能纠正或纠正后复发,需兼用药物。 心动过缓者需使用提高心率的药物,或置入临时起搏治疗。 血液动力学相对稳定者,根据临床症状,心律失常性质,选用适当治疗策略,必要时可观察。 所选药物以安全为主,即使不起效,也不要加重病情或使病情复杂化。 异位心动过速处理流程见图 1。 2.基础疾病和诱因的纠正与处理: 基础疾病和心功能状态与心律失常,尤其是室性心律失常的发生关系密切[1]。 心脏的基础状态不同,心律失常的处理策略也有所不同。 心律失常病因明确者,在紧急纠正心律失常同时应兼顾基础

胺碘酮在各类心律失常紧急处理中的用法

胺碘酮在各类心律失常紧急处理中的用法 2016-03-10 心在线用药参考 心律失常是临床常见的一类疾病,虽然射频消融和器械治疗已取得长足的进步,但药物治疗仍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胺碘酮作用广谱,适应证多,是抗心律失常药物中的一枝独秀,但临床使用不规范的问题较为常见。下文为您盘点了胺碘酮在各类心律失常紧急处理中的常用方法。 1.室上性心动过速 当经刺激迷走神经仍无法终止,或伴有器质性心脏病应用腺苷、维拉帕米、地尔硫?等药物存在禁忌证时可改用胺碘酮。 常用150mg加入20ml葡萄糖,10min内静脉注射,若无效后10~15min可重复静注150mg。完成第一次静脉推注后即刻使用1mg/min,维持6h;随后以0.5mg/min维持18h。第一个24h内用药一般为1200mg,最高不超过2000mg。终止后即停止用药。 2.房性心动过速 对于持续性房速,普罗帕酮、胺碘酮可终止房速。胺碘酮负荷量5mg/kg,0.5~1h静脉输注,继之以50mg/h静脉输注。 3.房颤 快速心室率和心律不齐易导致房颤患者出现严重的血流动力学紊乱和临床症状,因而,快速心室率的房颤患者常需要积极控制心室率。 对于合并左心功能不全、低血压者应给予胺碘酮或洋地黄类药物。可使用胺碘酮5mg/kg,静脉输注1h,继之50mg/h静脉泵入。合并急性冠脉综合征的房颤患者,控制房颤心室率首选静脉胺碘酮,用药方法同上。 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的新发房颤或症状明显者、且不存在转律的禁忌证,可考虑进行复律治疗(包括电复律和药物复律)。为提高电复律的成功率和防止房颤复发,若时间允许,推荐复律前给予胺碘酮,用法同上。 采用药物复律时,对于有器质性心脏病的新发房颤患者,推荐静脉应用胺碘酮。5mg/kg,静脉输注1h,继之以50mg/h静脉泵入。可以持续使用至转复,一般静脉用药24~48h。若短时间内未能转复,拟择期转复,可考虑加用口服胺碘酮(200mg/次,每日3次),直至累积剂量已达10g。 4.预激综合征合并房颤与房扑 预激综合征合并房颤、房扑可以使用普罗帕酮或胺碘酮(方法同房颤),但效果一般不理想。若应用一种药物后效果不好,不推荐序贯使用其他药物或联合用药,而应使用电复律。

2018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心律失常合理用药指南要点解读考试参考答案

心律失常合理用药指南要点解读考试 单选题(共10 题,每题10 分) 1 .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抗心律失常药物应用原则 ? A.用药前需进行危险分层,明确是否需要使用抗心律失常药? B.治疗与预防需兼顾 ? C.治疗首选药物联合 ? D.用药需要个体化 我的答案: C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暂无 2 . 下列药物除了哪种外,都有可能诱发加重COPD和哮喘 ? A.卡维地洛 ? B.普罗帕酮 ? C.索他洛尔 ? D.决奈达隆 我的答案: D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暂无 3 . 下列不属于胺碘酮不良反应的是 ? A.甲状腺功能亢进 ? B.甲状腺功能减退 ? C.尖端扭转性室速 ? D.肠梗阻 我的答案: D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暂无 4 . 下列关于β受体阻滞剂应用错误的是 ? A.支气管哮喘或COPD急性期禁用 ? B.使用中要注意低血压、传导阻滞以及心动过缓等 ? C.二度I型房室传导阻滞慎用β受体阻滞剂 ? D.停药需要缓慢减停 我的答案: C

答案解析:暂无 5 . 下列关于洋地黄类药物描述正确的是 ? A.仅能用于房颤、房扑的转复 ? B.胃肠道反应是最常见的早期中毒症状 ? C.视觉异常不能作为停药指征 ? D.可诱发血小板增多、易栓症 我的答案: B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暂无 6 .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室性心律失常治疗原则 ? A.需要及时去除诱发因素 ? B.对于高危患者要注意监测,及时发现恶性心律失常先兆 ? C.对于无器质性心脏病的室早或非持续性室速,即使没有症状也应当积极药物干预 ? D.急性冠脉综合征的患者发生心律失常时,再灌注治疗、抗血小板治疗和β受体阻滞剂的应用尤为重要 我的答案: C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暂无 7 . 对于有器质性心脏病的单形性室速首选药物为 ? A.利多卡因 ? B.胺碘酮 ? C.维拉帕米 ? D.普罗帕酮 我的答案: B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暂无 8 . 下列关于尖端扭转性室速处理的方法不正确的是 ? A.积极纠正危险因素 ? B.硫酸镁注射 ? C.积极静脉及口服补钾,使血钾维持在5.0-5.5mmol/L ? D.与心动过缓相关的尖端扭转性室速,未行临时起搏器治疗前,可用异丙肾上腺素提高心室率

2013心律失常紧急处理专家共识

2013中国心律失常紧急处理专家共识 1.血液动力学不稳定状态表现有: 1)休克或进行性低血压; 2)急性心力衰竭; 3)进行性缺血性胸痛; 4)晕厥、意识障碍。 2.联合或序贯应用静脉抗心律失常药,易导致不良反应和促心律失 常作用。 3.孕妇合并室上速: 1)首选非药物方法:迷走神经、食管调搏 2)药物可用:腺苷、美托洛尔、维拉帕米 3)血液动力学不稳定时电复律 4.关于房性心动过速: 1)刺激迷走神经不能终止房速; 2)短阵房速如无血液动力学异常,可观察; 3)终止房速的药物有:普罗帕酮、胺碘酮。如无法终止或偶禁忌, 可考虑控制心室率。 4)控制房速心室率的药物:洋地黄、β受体阻滞剂、非二氢吡啶 类钙拮抗剂、胺碘酮 5)房速可伴有房室不同比例下传,而AVNRT、AVRT不会出现不同 比例的房室下传。 5.房颤分类(AF):

1)阵发性AF:包含以下两种情况: a)7天内能够自行终止的复发性AF(≥2次); b)持续时间≤48小时,已经复律的窦性。(经干预后复律)。 2)持续性AF:包含以下两种情况: a)持续时间超过7天(未复律); b)持续时间≥48小时,<7天,已经复律转复者。 3)持续超过1年(≥1年),但尚能重建窦律者。——称为长期 持续性AF。 4)持久性AF:不适合或不愿意任何转复者。 上述任何一种出现症状急性加重,称为急性心房颤或心房颤动急性加重期。 6.新发房颤或阵发性房颤,系抗凝的指针(需要抗凝);风湿性二尖 瓣性AF,一定抗凝。 7.AF急性发作期(急性加重期)的治疗目的: 1)评估血栓栓塞的风险,是否给予抗凝; 2)维持血液动力学稳定; 3)减轻AF所致的症状。 8.AF急性期抗凝的指征: 1)主观想复律(准备阶段); 2)客观可能自行复律(初发或阵发); 3)瓣膜病性AF; 4)CHADS2≥1(非瓣膜性);

6 种严重心律失常的诊断和急救处理

6种严重心律失常的诊断和急救处理 严重心律失常通常指可引起严重血流动力学障碍、短暂意识丧失或猝死等危急状态的心律失常。早期识别和及时处理具有十分重要的临床意义。下面分享6 种严重心律失常的诊断和急救处理,供大家参考。 一、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PSVT) 1、临床特点:突然发作并突然终止,发作可持续数秒钟、数小时或数日,部分病人发作时可伴有晕厥先兆或者晕厥。 2、心电图特点:分为房性与交界区性,但因P 波常不易明辨,故将两者统称之为室上性,心律绝对规则,频率多在150 ~240 次/分,QRS 波与窦性者相同,但若有束支传导阻滞或因差异传导时可宽大畸形,ST-T 可有继发性改变(图-1)。 图1、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 3、急救处理:可先用简单的迷走神经刺激法,但此种方法在急危重症抢救中受到一定限制,对于无效或效果不良者可采用药物治疗。用药原则切忌多种抗心律失常药物同时使用,应为临床医生所注意。 ㈠机械刺激迷走神经的方法 ①用压舌板刺激悬雍垂,诱发恶心呕吐;

②深吸气后屏气再用力做呼吸动作(Valsava 法); ③颈动脉按摩,病人取仰卧位,先按摩右侧约5~10 秒,如无效再按摩左侧,切忌两侧同时按摩,以防引起脑部缺血; ④压迫眼球:嘱病员眼球向下,用拇指压迫一侧眼球上部10~15 秒,如无效可试另一侧,此法老人不宜,有青光眼或高度近视者禁忌。 ㈡抗心律失常药物的应用 ①维拉帕米(异搏定):5 mg 稀释后静注(5 分钟),发作中止即停止注射,15 分钟后未能转复可重复一次; ②普罗帕酮(心律平):70 mg 稀释后静注(5 分钟),10~20 分钟后无效可重复一次; ③三磷酸腺苷(ATP):为一种强迷走神经兴奋剂,常用ATP-20 mg 稀释后快速静注,5~10 秒内注射完毕,3~5 分钟后未复律者可重复一次; ④洋地黄:西地兰0.4 mg 稀释后缓慢静注,2 小时后无效可再给0.2~0.4 mg,室上速伴有心功能不全者首选,不能排除预激综合征者禁。 ㈢电复律 药物无效且发生明显血流动力学障碍者,可考虑同步直流电复律,能量不要超过30 焦耳,但洋地黄中毒者禁忌。 二、阵发性室性心动过速(PVT)

严重心律失常处理原则

严重心律失常处理原则 课前提问:心律失常的定义是什么?- 正常成人的心率为60-100次/分钟,搏动规则。心律失常是心脏搏动之前,心脏内的激动起源或激动传导不正常,引起整个或部分心脏活动变快、变慢、不规则,或者各部分激动顺序紊乱,引起心脏跳动的速率或节律发生改变。临床表现为一种突然发生的规律或不规律的心悸、胸痛、眩晕、心前区不适感、憋闷、气急、手足发凉和晕厥,甚至神志不清。有少部分心律失常病人可无症状,仅有心电图改变。- 一、快速性心律失常- (一)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 心室率突然增快,一般在150~220次/min,包括房性和房室结性。临床常见类型:房室结折返性心动过速(AVNRT)和房室折返性心动过速(AVRT)。- 1 临床表现:- 多见于中青年,多数查不出器质性心脏病。心动过速反复发作呈突发突止,持续时间长短不一。发作时可有心悸、焦虑不安、眩晕、多尿、心绞痛、低血压;偶有发生晕厥、心力衰竭与休克。症状轻重与发作时心室率的快慢、持续时间的长短和有无基础心脏病及其严重程度有关。- 2 ECG特征:- 心室率一般在150~220次/min,节律规则;- QRS波群形态正常、时限≤0.12秒;- 当发生室内差异性传导或原来存在束支阻滞或预激综合征时,QRS波群可异常、时限>0.12秒。- 房室结折返(AVNRT)时,P波为逆行型,常埋藏于QRS波群内或位于其终末部分,R - P <80ms。- 而在房室折返(AVRT)时,R-P>80ms。- 3 治疗:- (1)药物治疗:- A、心脏正常,血流动力学稳定者,可选用:-

①维拉帕米5~10mg+5%GS 10~20ml 10分钟内缓慢静注,无效者10分钟后可再注射一次。- ②地尔硫卓10mg+5%GS 10~20ml 10分钟内缓慢静注,无效者10分钟后可再注射一次。- ③腺苷6~12mg+5%GS 2~5ml快速静注或三磷酸腺苷(ATP)10~20mg+5%GS 2~5ml快速静注。[注意:腺苷(或ATP)对窦房结和房室结传导有很强的抑制作用,如ECG出现窦性停搏,用阿托品0.5~1mg静注。] - ④普罗帕酮70mg+5%GS 20ml,10分钟内缓慢静注,无效者10~15分钟后可重复一次,总量不宜超过210mg。- B、伴明显低血压和严重心功能不全者:- 原则上应首选直流电复律或食管心房调搏;- 药物可选用西地兰、腺苷(或ATP),前者与利尿剂合用可改善心功能,减慢室率或转为窦律,后者无负性肌力作用,使用比较安全。- ①西地兰首剂0.4mg+5%GS 20ml缓慢静注,对正在服用洋地黄患者首剂减半,无效者半小时后重复一次,总量不超过1.2mg(禁忌:预激综合征伴有房颤史者禁用,因西地兰可抑制房室结传导,缩短旁路前传不应期,导致室率加快、心功能不全加重,甚至诱发室颤)。- ②腺苷(或ATP)用药方法见前。- C、伴高血压或心绞痛和交感神经张力亢进者,宜首选β受体阻滞剂:- ①艾司洛尔,负荷量0.3mg/kg,然后按50~200ug/kg/min维持量滴注4分钟。- ②美多心安5mg+5%GS 20ml缓慢静注。- (2)食管心房调搏:- 可采用:- ①超速抑制法:即起搏频率超过心动过速频率10~20次/分开始,之后,按10~20次/分递增;- ②程序刺激法:即用程序性配对间期逐渐缩短的早搏刺激,找出适时的早搏以终止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急性发作。成功率可达90%。其中,AVRT的成功率较AVNRT为高。- (3)直流电复律:- 对伴血液动力学不稳定患者,如明显低血压及严重心功能不全者,药物治疗无效者,可采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