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 — 中国教育史:原始社会、夏商西周春秋思维导图

《教育学》 — 中国教育史:原始社会、夏商西周春秋思维导图

夏商西周春秋战国历史知识点

夏商西周春秋战国历史知识点 有关夏商西周春秋战国历史知识点 1、公元前2070年,禹建立夏朝,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王朝。P15 2、汤灭夏,建立商朝,盘庚迁殷后,商朝统治稳定。P21 3、公元前1046年,周武王经牧野之战灭商,建立周朝,定都镐。P23 4、西周实行分封制,加强了对各地的统治。P23—24 5、公元前771年,西周灭亡。P24 6、商朝的司母戊鼎是世界上已发现的最大的青铜器,湖南宁乡 出土了造型奇特的四羊方尊P26 7、“三星堆”文化遗址出土的青铜面具、大型青铜立人像、青 铜神树等引起了中外人士的瞩目。P27 8、农业、畜牧业、手工业和商业的繁荣,形成了我国夏、商西 周灿烂的青铜文明。P27 9、公元前770年,周平王东迁洛,史称“东周”。东周分为春 秋和战国两个时期。P30 10、春秋五霸:齐桓公、晋文公、楚庄王、吴王夫差、越王勾践。P30—32 11、齐桓公提出“尊王攘夷”的口号。P31 12、决定晋文公成为中原霸主的战役是城濮之战。P32 13、战国七雄:齐、楚、秦、燕、赵、魏、韩《战国形势图》 P33

14、公元前260年,秦赵之间发生了长平之战,赵军大败,从此东方六国再也无力抵御秦军的进攻。P34 15、春秋时期,我国开始使用铁农具和牛耕,牛耕是我国农业发展史上的一次革命。P36—37 16、铁农具和牛耕的推广,使土地利用率和农作物产量显著提高。P37 17、春秋后期,我国发明生铁冶炼技术,比欧洲早1900多年, 我国也是世界上最早发明瓷器的国家,早在商朝就有制造。P27、 P36 18、战国时期,李冰主持修筑了著名的水利工程都江堰,使成都平原成为“天府之国”。P37 19、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及意义。P38—39 20、商朝人刻写在龟甲或兽骨上的文字,被称为“甲骨文”。 P41 21、我国有文字可考的历史是从商朝开始P41 22、商周的青铜器上铸刻的文字,叫做“金文”,也称“铭文”。P41 23、对日食,月食的记载及二十四节气P43 24、扁鹊是春秋战国之际的名医,他总结出中医望、闻、问、切“四诊法”。P43 26、战国时期的“整套编钟”出土于湖北随州。P44 27、孔子在思想教育和文化方面的`重要贡献P46—P47 28、道家学派创始人春秋晚期的老子,他的学说记录在《道德经》里;战国时期,墨家的创始人是墨子, P47—P49

法硕联考:夏商西周春秋法律制度

法硕联考:夏商西周春秋法律制度 (一)夏商法律制度: (1)禹刑,是夏朝法律的总称或代称。《左传·昭公六年》记载:“夏有乱政,而作禹刑”。 (2)汤刑,是商代法律的总称,泛指商王朝的所有法律、法规和制度。《左传·昭公六年》记载:“夏有乱政,而作汤刑”。 (3)奴隶制五刑:墨、劓、剕、宫、大辟。 (4)天罚与神判:夏、商两朝(特别是商朝)将宗教意识与神判精神相结合,形成了“天罚”与“神判”制度,这是夏、商诉讼制度的根本特征和基本面貌。 (5)监狱:中国奴隶制时代的监狱大多称为“圜土”,商代因袭夏朝,监狱仍然称为“圜土”,同时另外还设专门关押要犯的监狱,称为“囹圄”。 (二)西周法律制度: (1)明德慎罚:西周将天与德、德与刑巧妙地联系在一起,形成“以德配天”原则指导下的“明德慎罚”、“刑兹无赦”和“刑罚世轻世重”的法律思想。 (2)吕刑:“吕刑”也称“甫刑”,记载了穆王命周王朝司寇吕侯进行法律改革的大致情况,是西周中期具有代表性的法典。 (3)九刑:一是指周朝的刑书,另一种含义是指西周刑罚,即墨、劓、剕、宫、大辟五刑加上赎、鞭、扑、流等刑罚,合起来称“九刑”。 (4)礼刑关系:1.礼与刑是西周法律体系中不可分割的两个组成部分,共同构成了当时完整的法律体系。其中,礼是一种积极的规范,而刑则处于一种被动的地位,二者相辅相成。2.“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此一法律原则始于西周。礼不下庶人是指庶人不可能按贵族的的礼仪行事。而“刑不上大夫”则指大夫以上贵族犯罪,可以获得某些宽宥,在适用刑罚时享有某些特权。但并不是说士大夫就可以不受刑罚制裁。

(5)刑事立法: A.刑罚适用原则:1.老幼减免刑罚原则:三赦——老、幼、蠢。2.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三宥——过失、不知、遗忘;过失——生;故意——非生;惯犯——惟终;偶犯——非终。3.罪疑从轻、罪疑从重原则。4.宽严适中原则。 B.主要罪名:1.政治性犯罪:违抗王命罪;贼(破坏礼法);芷(隐匿贼)。2.破坏社会秩序、侵犯人身、财产罪:冠攘奸尻罪(聚众抢劫罪);盗(窃取财物);奸(盗用国家宝器)。3.渎职罪:惟官(畏权势)、惟反(徇私枉法)、惟内(为亲属徇私枉法)、惟货(贪赃枉法)、惟来(受人请托枉法——斡旋受贿罪)。 (6)民事立法: A.契约:西周时有专门的官职管理契约事宜,称“司约”,并设 有“质人”作为具体的市场管理人员;质剂,适用于买卖关系的契约形式;傅别,借贷关系的契约形式。 B.婚姻:三大原则——一夫一妻制;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七出”——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恶疾、多言、盗窃;“三不去”——有所娶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 C.宗法继承:嫡长子继承制。(商朝前期:父死子继,兄终弟及。商朝后期:嫡长子继承制牢牢确立。) (7)司法制度: A.大司寇:西周时期,中央常设最高司法官为大司寇,“掌建邦之三典,以佐王刑邦国,诰四方”,实际负责辅助周王掌管全国司法工作。 B.狱、讼:审理民事案件称为“听讼”,审理刑事案件称为“断狱”。 C.五听:一是“辞听”,二是“色听”,三是“气听”,四是“耳听”,五是“目听”,即运用察言观色进行审讯以判断当事人陈述真伪的方式。 (三)春秋法律制度:

第二章 中国文化的形成--夏商西周春秋时期

第二章中国文化的形成——夏商西周春秋时期 夏、商、西周、春秋时期,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贫富分化和阶级的产生,社会文明也在大踏步前进:比较成熟的文字业已形成;尊王、大一统思想等观念文化的创建活动十分活跃;随着国家机器的建立,以礼乐制、宗法制、分封制为主要内容的制度文化迅速地形成;社会风俗文化也应运而生。这些影响了中国社会文化面貌数千年之久,流风余韵至今犹存的巨大文化建树,标志着中国传统文化的形成。 第一节社会生活条件的改善 一饮食 夏、商、西周、春秋时期,先民不仅开辟了比原始时代更多的饮食来源,更多的饮食器具和烹饪方法,而且给饮食生活注入“礼”的内容:“夫礼之初,始诸饮食”,1“以饮食之礼,亲宗族兄弟”。2这就奠定了中国饮食文化的基调。 ㈠食料当时的食物结构,包括粮食、肉类、蔬菜、水果、饮料,粗具了后世所有的各大门类。 由原始先民培育成的稷、黍、梁、麦、稻和麻类作物,扩大了种植范围,是这一时期南北方人们的主要食物。其中稷有耐旱、生长期短等特点,是黄河流域的主要粮食作物。武王克商,“乃命南官忽振鹿台之钱,散钜桥之粟”。3说明商代以粟为主要的粮食储备。《诗·周颂·良耜》云:“荼蓼朽之,黍稷茂之。”可见当时人已知沤施绿肥了。《诗·大雅·生民》有“恒之糜芑,是任是负”。糜,深色小米,芑,淡色小米,可知稷的品种也增多了。商周以 1《礼记·礼运》。 2《周礼·春官·大宗伯》。 3 杨育彬:《郑州商城初探》,河南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下同),第22页。

来,人们把稷与社联称,作为国家的象征。《白虎通义·社稷》云:“稷,五谷之长,故立稷而祭之也”。由此也见稷在当时人们生活中的重要地位。 黍也是当时黄河流域种植最为普遍的作物,但比粟更贵重。商代卜辞中有很多商王命属下“种黍”、“省黍”、求神佑黍的记载。《诗经》中常将黍、稷联称。如《王风·黍离》云:“彼黍离离,彼稷之苗”。《小雅·信南山》:“黍稷彧彧”,《小雅·甫田》“黍稷嶷嶷”等。其时黍还出现了新品种:“诞降嘉种,维秬(音jù)维秠(音pī)”。秬是深色黍,秠为双穗黍。 麦在甲骨文和《诗经》中也常出现。甲骨文称小麦为“来”。《诗·周颂·思文》中有“贻我来麰,帝命率育”,就是指小麦和大麦而言,可知麦也是当时主要的农作物。 稻在原始时代的大溪文化、良渚文化时代已在南方种植了,而且籼稻、粳稻品种齐全。进入夏代,中原地区也开始种稻。郑州商城白家庄遗址发现有稻壳遗存,1《诗·小雅·白华》云:“滮(音biāo)池北流,浸彼稻田”。《唐风·鸨羽》云:“王事靡盬(音gǔ),不能艺稻梁”,以“稻梁”代表农业,说明稻在当时北方农业中已与梁(优质稷)并列了。 此外,人们继续种植麻类作物,并取麻籽以作食物。 夏、商、西周、春秋时期,渔猎养殖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仍占重要地位。当时肉食的野生动物主要有野鹿、野猪、野牛、羚羊、狐狸、刺猬、野兔、獾、青鱼、河蚌、蜗牛等。甲骨文反映商周统治者在大型狩猎中捕获的动物,有象、兕(音sì)、虎、豹、嫠、犀牛、熊罴、麝、糜、鹿、獐、貉等。作为家畜驯养的动物,则主要是猪、狗、鸡、牛、羊等。但总的来看,肉食的获得比粮食更困难,只有统治者才能经常吃到肉食,春秋鲁庄公十年(前684),齐伐鲁,曹刿欲请见庄公,陈破敌之策,其乡人曰:“肉食者谋,又何间焉!” 1 同上。

第一章 夏朝的法律制度

第一章夏朝的法律制度 1、法律与原始社会其他社会规范的不同 2、夏朝法律的来源 认可:礼、战争命令、苗族习惯法 制定:禹刑 3、夏朝法律的内容 法律是出现国家,出现私有制之后才出现的社会规范,法律跟原始社会的其它社会规范有什么不同呢?第一,法律是国家制订和认可的;第二,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第三,法律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意志。法律作为统治阶级的工具,在现代社会也作为国家治理的有效的方法,我们进行专门的研究和学习。大家会问:法律是国家产生之后出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体现,是凭空想出来的吗?我们说不是,虽然它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但它是符合社会经济基础要求之下通过认可已有的规范,制订新的社会规范,通过这两种方式制订它的。所以制订和认可是法律制订的两种方式。 夏朝作为第一个奴隶制法律,它主要采取哪种方式呢?夏朝更主要采取的是认可的方式,但并不排除制订。它所认可的行为规范是原始社会的礼仪,认可了当时军队的命令、军令,认可了原始社会苗族的习惯法。在原始社会礼就存在,它规范着人们的行为,它所包括是伦理道德等诸多的行为规范,它起着治理当时原始社会的作用。除了礼之外,原始社会的战争是很多的,所以说军队的命令自然而然也成了规范人们行为的一种标准。所以说军令也是夏朝法律的来源。 除此之外,在原始社会还有苗族,在统治它的原始社会时不信神,用的是法律。有史书记载苗族那时有了五刑也就是后世所说的奴隶制五刑,这个五刑被夏朝法律所认可。除了认可这种形式外,还制订了一些统治阶级认为对统治所需要的一需内容。通过史料发现,夏朝出现了禹刑,这是原始社会所没有的。还在夏朝出现了赎刑,以钱来赎罪,它也是夏朝制订的新的内容。这些是夏朝法律从何而来。 夏朝法律容易有哪些内容:教材讲了四点,其中有制订的,有认可的。我们看一看具体内容:夏朝的法律制度大家重点掌握 1、“夏有乱政,而作禹刑”; 2、“威侮五行,怠弃三正”; 3、“昏、墨、贼,杀”; 4、“吕命穆王,训夏赎刑”。 夏朝的监狱被称作“圜土”、“均台”或“夏台”。 第二章商朝的法律制度 1、商朝刑事立法指导思想―――神权思想 2、商朝的刑名,主要是死刑和肉刑 3、商朝王位的继承制度的发展 ——嫡长继承制,就是“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 商朝刑事立法指导思想―――神权思想。商朝的统治者是受上天的指令对人间进行统治,你们要绝对的服从商王,也就是服从上天。商王对你们的处罚也是受了上天的指令,就是天罚,你们必须绝对服从。这样通过天命天罚对商朝人民进行统治,商朝是在这种神秘色彩的统治下存在的。 这章重点掌握商朝的刑名有哪些。商朝的死刑,它的适用方法有很多,有斩、炮烙、醢、脯、劓殄。肉刑的存在是一种不仁道的,它的适用方法有四种:墨刑、劓刑、剕刑、宫刑。再加上大辟就是奴隶制五刑。 在商朝出现了继承制。在这里重点讲商朝王位的继承制度,我国的继承制度基本从商朝确定下来。商初,王位继承是兄终弟及与父死子继,但以弟及为主。商朝中后期,随着私有制的发展,私有观念进一步加强,父死子继逐渐取代兄终弟及。实行父死子继以后,商朝后期,又逐渐实行嫡长继承制。所谓嫡长继承制,就是“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立嫡以长不以贤”容易理解,那什么是“立子以贵不以长”呢?王位的继承必须是妻所生的长子,不管他贤与不贤。历史上的商纣王就依据此规定,当上国君的。商纣王有两个同母的哥哥,长兄叫微子启。纣王的父母都想让微子启为太子,但有大臣据法力争,说:生微子启时商纣王的母亲为妾,生纣王时其母为妻,有

(完整版)第二章夏商西周与春秋时期的教育

第二章夏商西周与春秋时期的教育 在社会阶级化和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分离的基础上,产生了教育分化 司徒主管教化,有国都,地方学校 教育的目的:”武人’’专政,把本阶级的成员及其后代培养成能射善战的武士夏代的教育 1.军事训练 教育内容 2.宗教训练 3.人伦道德教育 商代有成熟的文字可作教育手段 王都有大小学,地方也有学校 商代的教育 1.思想政治教育 商代的教育 2.军事教育 3.礼乐教育 4.书数教育 1.层次性 夏商教育的特点 2.等级性 3.系统性:行政区域----有乡学和国学之分 1.唯官有书,而民无书 西周的教育 2.唯官有器,而民无器 3.唯官有学,而民无学 1.政治上;分封制与宗法制 学在官府的原因 2.经济上:井田制 3.思想上: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一)世袭制度造成贵族不重教育 一.官学衰废(二)王权衰落导致学校荒废 (三)战争动乱打破旧的文化垄断 春秋时期教育的变革 经济上;私田的开垦冲击了井田制 二.私学兴起政治上:新兴地主阶级的产生 文化上:士阶层的兴起,武士----文士 私学的兴起,发端于春秋中叶的历史新潮流,到春秋末叶发展到初步繁荣的阶段

孔丘的教育思想(孔丘是儒家学派的创始人) 一、20弱冠,30而立,40不惑,50知天命,60花甲,70、80耄耋之年. 二、政治主张:富庶民 三、教育目标:培养德才兼备的君子,学而优则仕 四、教育内容:六艺—诗、书、礼、乐、易、春秋 (一)学思行结合 (二)启发诱导 五、教育方法:(三)因材施教 1.要有好学、乐学的态度 (四)好学与实事求是的态度 2.要有不耻下问的态度 3.要有事实求是的态度 六、德育原则(主张自觉修养德行):立志、克己、力行、中庸、内省、改过 七、树立教师的典范:学而不厌、温故知新、诲人不倦、以身作则、爱护学生、教学相长 八、孔丘的贡献:①首先提出教育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强调重视教育;②他创办规模较大的私学,开私人讲学之风,改变学在官府的局面,成为百家争鸣的先驱;③实行有教无类的方针,扩大受教育的范围,使文化教育下移到平民;④培养从政君子,提倡学而优则仕,为封建官僚制的政治改革准备条件;⑤重视古代文化的继承与整理,编撰诗书礼乐易春秋作为教材,保存中国古代文化;⑥总结教育实践经验,对教学方法有新的创造,强调学思行结合的教学理论;⑦提倡启发式教学,发展学生思维能力;实行因材施教,发展个人专长,造就各类人才;⑧重视道德教育,以仁为最高的道德准则,鼓励人们提高道德水平;⑨提高道德修养应遵循的重要原则,重视立志,明确人生的前进方向;⑩力求走在中庸之道上,自觉进行思想检查,改过迁善;要求教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以身作则。

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夏商西周春秋法律制度、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一)

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夏商西周春秋法律制度、战国秦汉三国两晋 南北朝法律制度(一) 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33,分数:66.00) 1.西周关于婚姻的“六礼”制度中,把男家卜得凶吉通知女家订婚称为______。 A.纳采 B.纳吉√ C.纳征 D.问名 西周时期,“六礼”是婚姻成立的必要条件,为后世历代所继承。六礼内容是:(1)“纳采”,即男家请媒人向女家送礼品提亲;(2)“问名”,即男家在女家答应议婚后,请媒人问女方的生年日月时辰,并卜于祖庙以定吉凶;(3)“纳吉”,即男家卜得凶吉通知女家,决定订婚;(4)“纳征”,又称为“纳币”,即男家送聘礼给女家;(5)“请期”,即男家择定吉日为婚期,商请女家择定婚期;(6)“亲迎”,即男子赴女家迎女方,举行结婚仪式。 2.西周时期,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判断当事人陈述真伪的五种方式被称为______。 A.五听√ B.五刑 C.五过 D.五罚 五听为辞听、色听、气听、耳听和目听。五听为西周时期审判案件时判断当事人陈述真伪的五种方式。五过为西周时期官吏渎职犯罪的五种情形。五刑为墨、劓、剕、宫、大辟(奴隶制五刑)和笞、杖、徒、流、死(封建制五刑)。五罚属于“五过之疵”的情形。 3.据《左传·昭公六年》记载:“夏有乱政,而作______”。 A.禹刑√ B.汤刑 C.九刑 D.五刑 据《左传·昭公六年》记载:“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五刑为墨、劓、剕、宫、大辟(奴隶制五刑)和笞、杖、徒、流、死(封建制五刑)。 4.西周时期明确对惯犯和偶犯作出了区分,西周把惯犯称为______。 A..眚 B.非眚 C.非终 D.惟终√ 西周将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区分为非眚和眚,将偶犯和惯犯区分为非终和惟终。 5.我国的赎刑制度最早起源于______。 A.夏朝√ B.商朝 C.西周 D.春秋 我国的赎刑制度最早起源于夏朝。 6.奴隶制五刑体系中,把砍去犯人膝盖骨的刑罚称为______。 A.劓刑 B.刖刑 C.剕刑 D.膑刑√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夏商西周春秋战国法律制度)模拟试卷1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夏商西周春秋战国法律制度)模拟 试卷1 (总分:62.00,做题时间:90分钟) 一、单选题(总题数:16,分数:32.00) 1.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分数: 2.0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析: 2.西周关于婚姻的“六礼”制度中,把男家卜得凶吉通知女家订婚称为( )。 (分数:2.00) A.纳采 B.纳吉√ C.纳征 D.问名 解析:解析:西周时期,“六礼”是婚姻成立的必要条件,为后世历代所继承。六礼内容是:(1)“纳采”,即男家请媒人向女家送礼品提亲;(2)“问名”,即男家在女家答应议婚后,请媒人问女方的生年日月时辰,并卜于祖庙以定吉凶;(3)“纳吉”,即男家将卜婚的吉兆通知女家,决定订婚;(4)“纳征”,又称为“纳币”,即男家送聘礼给女家;(5)“请期”,即男家择定吉日为婚期,商请女家择定婚期;(6)“亲迎”,即男子赴女家迎女方,举行结婚仪式。 3.西周时期,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判断当事人陈述真伪的五种方式被称为( )。 (分数:2.00) A.五听√ B.五刑 C.五过 D.五罚 解析:解析:五听为辞听、色听、气听、耳听和目听。五听为西周时期审判案件时判断当事人陈述真伪的五种方式。五过为西周时期官吏渎职犯罪的五种情形。五刑为墨、劓、剕、宫、大辟(奴隶制五刑)和笞、杖、徒、流、死(封建制五刑)。五罚属于“五过之疵”的情形。 4.据《左传·昭公六年》记载:“夏有乱政,而作( )”。 (分数:2.00) A.禹刑√ B.汤刑 C.九刑 D.五刑 解析:解析:据《左传·昭公六年》记载:“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五刑为墨、劓、剕、宫、大辟(奴隶制五刑)和笞、杖、徒、流、死(封建制五刑)。5.西周时期明确对惯犯和偶犯作出了区分,西周把惯犯称为( )。 (分数:2.00) A.眚 B.非眚 C.非终 D.惟终√ 解析:解析:西周将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区分为非眚和眚,将偶犯和惯犯区分为非终和惟终。 6.我国的赎刑制度最早起源于( )。 (分数:2.00)

中国法制史-夏商时的法律制度练习题

第一章夏、商的法律制度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4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政确的答案,并将其号码填在题干后的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30分) 1. 传说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法官是()。 A. 蚩尤 B. 皋陶 C. 共工 D. 黄帝 2. 中国古代法制的雏形形成于( )。 A. 夏 B. 商 C. 周 D. 秦 3. 夏朝法律的总称是()。 A. 肉刑 B. 夏政 C. 禹刑 D. 五刑 4. 夏朝中央最高司法官叫()。 A. 蒙士 B. 大理 C. 大司寇 D. 小司寇 5. 夏启夺取政权后将所征服的地域划分为()。 A. 九牧 B. 九州 C. 九鼎 D. 九洲 6. 最早出现的军法出现在()。 A.《礼记.王制》 B.《左传》 C.《尚书.甘誓》 D.《尚书.汤誓》 7.夏启作为夏朝第一个帝王,打破了传统的禅让制,确立了()。 A. 王位世袭制 B. 皇帝世袭制 C. 爵位世袭制 D. 总通世袭制 8. 我国首次制定赎刑是在()。 A. 夏 B. 商 C. 西周 D. 秦朝 9.“禹刑”最先见于()。 A.《史记》 B.《左传》 C.《尚书》 D.《竹书记年》 10. 夏朝的“五刑”有墨、劓、膑、宫和()。 A.罚金B.杀C.鞭刑D.徒刑 11. 夏朝中央监狱的名称是()。 A.圜土B.夏台C.畿内D.社 12.夏朝法的主要形式是假借天意发布的()。 A.王命B.天命C.禹刑D.礼仪 13.《五刑》又称为()。 A. 汤刑 B. 甫刑 C. 赎刑 D. 正刑 14.关于《五刑》的起源,最早见于()。 A.《尚书.大传》 B. 《尚书.尧典》 C.《尚书.甘誓》 D.《尚书.汤誓》 15.“威侮五行,怠弃三正”是夏启讨伐有扈式时发布的()。 A. 习惯 B. 战争动员令 C. 祭祀 D. 礼仪 16.炮烙之刑出现于()。 A. 夏朝 B. 西周 C. 春秋 D. 商朝 17.商朝假托天意断罪、具有一定司法权的人是()。

夏商西周春秋法律制度

夏商西周春秋法律制度 下面按朝代对每一个时期的法律制度做一个总结: (一)夏商法律制度: (1)禹刑,是夏朝法律的总称或代称。《左传·昭公六年》记载:“夏有乱政,而作禹刑”。 (2)汤刑,是商代法律的总称,泛指商王朝的所有法律、法规和制度。《左传·昭公六年》记载:“夏有乱政,而作汤刑”。 (3)奴隶制五刑:墨、劓[yì]、剕[fèi]、宫、大辟。(剕,古代把脚砍掉的酷刑。大辟拼音:夏商五刑之一,是死刑的总称其执行方法主要是斩首,又称杀罪。) (4)天罚与神判:夏、商两朝(特别是商朝)将宗教意识与神判精神相结合,形成了“天罚”与“神判”制度,这是夏、商诉讼制度的根本特征和基本面貌。 (5)监狱:中国奴隶制时代的监狱大多称为“圜土”,商代因袭夏朝,监狱仍然称为“圜土”,同时另外还设专门关押要犯的监狱,称为“囹圄”。[líng yǔ] (二)西周法律制度: (1)明德慎罚:西周将天与德、德与刑巧妙地联系在一起,形成“以德配天”原则指导下的“明德慎罚”、“刑兹无赦”和“刑罚世轻世重”的法律思想。 (2)吕刑:“吕刑”也称“甫刑”,记载了穆王命周王朝司寇吕侯进行法律改革的大致情况,是西周中期具有代表性的法典。 (3)九刑:一是指周朝的刑书,另一种含义是指西周刑罚,即墨、劓、剕、宫、大辟五刑加上赎、鞭、扑、流等刑罚,合起来称“九刑”。 (4)礼刑关系:1.礼与刑是西周法律体系中不可分割的两个组成部分,共同构成了当时完整的法律体系。其中,礼是一种积极的规范,而刑则处于一种被动的地位,二者相辅相成。2.“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此一法律原则始于西周。礼不下庶人是指庶人不可能按贵族的的礼仪行事。而“刑不上大夫”则指大夫以上贵族犯罪,可以获得某些宽宥,在适用刑罚时享有某些特权。但并不是说士大夫就可以不受刑罚制裁。 (5)刑事立法: A.刑罚适用原则:1.老幼减免刑罚原则:三赦——老、幼、蠢。2.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三宥——过失、不知、遗忘;过失——生;故意——非生;惯犯——惟终;偶犯——非终。3.罪疑从轻、罪疑从重原则。4.宽严适中原则。 B.主要罪名:1.政治性犯罪:违抗王命罪;贼(破坏礼法);芷(隐匿贼)。2.破坏社会秩序、侵犯人身、财产罪:冠攘奸尻kāo罪(聚众抢劫罪);盗(窃取财物);奸(盗用国家宝器)。3.渎职罪:惟官(畏权势)、惟反(徇私枉法)、惟内(为亲属徇私枉法)、惟货(贪赃枉法)、惟来(受人请托枉法——斡旋受贿罪)。 (6)民事立法: A.契约:西周时有专门的官职管理契约事宜,称“司约”,并设有“质人”作为具体的市场管理人员;质剂,适用于买卖关系的契约形式;傅别,借贷关系的契约形式。 B.婚姻:三大原则——一夫一妻制;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七出”——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恶疾、多言、盗窃;“三不去”——有所娶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 C.宗法继承:嫡长子继承制。(商朝前期:父死子继,兄终弟及。商朝后期:嫡长子继承制牢牢确立。) (7)司法制度: A.大司寇:西周时期,中央常设最高司法官为大司寇,“掌建邦之三典,以佐王刑邦国,诰四方”,实际负责辅助周王掌管全国司法工作。 B.狱、讼:审理民事案件称为“听讼”,审理刑事案件称为“断狱”。

1第一章中国法的起源与夏商的法律制度

一、单选题 1.夏商周时期司法与兵政的掌管者一身二任,司法官称为( )【0501】 A.尚书 B.士 C.五经博士 D.丞相1.中国古代以羞辱、恐吓为特征的象征性惩罚称为()【0510】 A.象刑B.赎刑 C.鞭刑D.流刑 2.商朝初期的立法有()【0510】 A.《吕刑》B.《禹刑》 C.《政典》D.《汤刑》 3.夏朝的“五刑”有墨、劓、膑、宫和()【0510】 A.罚金B.杀 C.鞭刑D.徒刑 6.上古时期拥有土地最高处分权的是()【0510】 A.国王B.诸侯 C.卿大夫D.士 2.夏朝的监狱称为()【0601】 A.司圜 B.囹圄 C.掌囚 D.夏台 3.西周时期,将故意犯罪称为()【0601】 A.眚 B.非终 C.非眚 D.惟终 4.西周主要的法律形式包括刑与()【0601】 A.科 B.格 C.比 D.礼 5.西周时期的买卖契约称为()【0601】 A.傅 B.别 C.质剂 D.合同 6.西周时期已明确区别民、刑诉讼,争罪曰()【0601】 A.讼 B.狱 C.质 D.剂 1.关于中国法律起源的诸种学说中,较为流行的是()【0610】 A.黄帝说 B.尧舜说 C.夏代说 D.商代说 1.夏朝负责立法与司法的官员是()【0701】

A.大理寺卿B.士 C.理D.司败 2.根据《史记》记载,商纣王时有()【0701】 A.《九刑》B.“炮烙之法” C.大辟D.鞭刑 1.夏朝制定的法律有()【0710】 A.《汤刑》B.《官刑》 C.《禹刑》D.《九刑》 1.商朝专司占卜,并拥有一定立法、司法解释权的官吏是()【0801】A.司寇B.司隶 C.史D.太师 2.五刑中的膑刑是指()【0801】 A.截去膝盖骨B.断脚 C.割鼻子D.去势 1.中国古代“刑起于兵”,“内行刀锯,外用甲兵”之语出自()【0810】 A.《商君书·画策》 B.《周礼·秋官》 C.《尚书·吕刑》 D.《左传·昭公六年》 2.商朝为加强对各级官吏的管理,制定了行政法律规范,称为()【0810】 A.《国宪》 B.《九章》 C.《九刑》 D.《法经》 1.以下各选项中,属于夏朝法律的是()【0901】 A.《禹刑》B.《汤刑》 C.《九刑》D.《吕刑》 2.《官刑》制定于()【0901】 A.夏朝B.商朝 C.西周D.春秋 1.夏朝的中央最高司法官为()【0910】 A.大理 B.士 C.蒙士 D.司寇 4.中国古代赎刑的制度化始于()【0910】 A.夏朝 B.商朝 C.西周 D.春秋战国 1.中国古代法律起源于( )【1101】 A.原始社会 B.夏朝 C.西周时期 D.春秋时期 1.夏朝法制的指导思想可概括为( )【1010】 A.奉天罚罪B.明德慎罚 C.轻罪重罚D.德主刑辅 二、多选题

中国法制史考研题库 章节题库(第一章 夏商时期的法律制度——第三章 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圣才出

第一章夏商时期的法律制度 一、概念题 1.氏族习惯 答:氏族习惯是法的胚胎形式,法的起源实际上是氏族习惯向奴隶制习惯法的质变过程。它是指氏族社会调整社会关系的共同规范,它产生在原始公有制的基础上,是协调社会纠纷,约束人们共同劳动以及平均分配的共同准则。 2.习惯法(东北财经大学2014年研) 答:习惯法是奴隶制国家法律的主要表现形式。据文献记载和考古发掘证实夏代已经产生了奴隶制国家和体现奴隶主阶级意志的习惯法。夏代统治集团将传袭已久的原始习惯加以筛选补充,变为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习惯法。夏代习惯统治方式,是中国阶级社会诞生以来最早出现的最为简陋的统治方式,这种统治方式的落后性,是由生产力水平低下以及立法技术落后所决定的。 3.夏礼 答:夏王朝一建立,统治者便把礼摆到重要位置。无论在明示法律关系方面还是在婚姻家庭关系方面,礼都起到了民事法规的实际调整作用。夏礼是体现国家意志的行为规范。它源于氏族社会的礼,在夏代奴隶制国家里被改造赋予了阶级属性和法律效力,从而变为奴隶制国家法律统治的有效武器。 4.“王权神授”

答:“王权神授”是商代的立法思想之一。商代统治者把奴隶主贵族对人世间的法律统治,神话为“秉承天意”,以使奴隶制国家的统治合法化、神权化,并赋予商王这一奴隶主阶级总代表以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威地位。这种宣传不仅使王权专制披上了宗教神学色彩,而且可以借此大肆欺骗愚弄被压迫的劳动群众。 5.五刑 答:“五刑”是指长期存在于中国奴隶制时代的墨、劓、剕、宫、大辟五种常用刑。夏代为有效镇压反抗奴隶主国家统治与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承袭并发展了舜禹时代习惯处罚方式,从而初步确立了奴隶制五刑制度,即墨、劓、剕、宫、大辟。这五种刑罚由轻至重,构成了中国早期法律中完备的刑罚体系。 6.大辟(人大2012年研) 答:大辟是中国古代奴隶制社会“五刑”中对死刑的通称。《尚书·吕刑》郑玄注:“辟,罪也?死是罪之大者。谓死刑为大辟。”夏代初步确立了奴隶制五刑制度,即墨、劓、剕、宫、大辟。大辟即是五刑之一。商代也规定了五刑制度。其中,作为死刑制度的大辟最为残酷。除去斩刑外,还有醢、脯、焚、剖心、刳、剔等刑杀手段,充分暴露出商代刑法制度的野蛮与残忍性。 7.“天讨”与“天罚” 答:“天讨”与“天罚”是商代的立法思想之一。这种理论是由“君权神授”的理论发展而来。商代统治者为证明其刑杀和讨伐活动的合理性,将他们在人世间的用刑诡称为奉天刑罚与替天讨罪。这种神话宣传在当时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下,人们普遍迷信落后的历史条件

春秋战国法律制度

第五讲春秋战国时期法律制度 (公元前770年~公元前221年) 西周中后期起,维系着周王朝统治的宗法等级制度出现了全面危机。随之而来的是,从经济制度到政治制度,从井田制到分封制,都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考验。风雨飘摇中,伴随着旧制度的解体,新时代即将到来。这是一个“王纲解钮”的时代,这是一个“礼崩乐坏”的时代,这是一个英雄豪士辈出的时代,这更是一个学术开放自由、知识分子指点江山的黄金时代。 第一节奴隶制法制的瓦解和各诸侯国的改革 1 .奴隶制法律制度解体 标志: (1).王权的下移; (2).礼的僭越; (3).井田制的瓦解(4).郡县制代替了分封制. 2.诸侯国改革经济制度和军事制度。 (一)齐国。“相地而衰征”,“作内政而寄军令”。 (二)晋困。“作爰田”、“作州兵”。 (三)鲁国。“初税亩”、“作丘甲”。 (四)楚国。“书土田”、“量入修赋”。 (五)郑国。“作封洫”、“作丘赋”。 第二节成文法的公布及各诸侯国的变法改革 春秋战国时期,在各家思想的影响下,在法律制度上出现了很多具有历史标志意义的事件,这其中就包括春秋时各国相继公布成文法,战国时各国又在不同程度上进行变法改革,为新制度、新秩序的创建进行着努力。 一、春秋时期各国立法以及成文法的公布 春秋中期开始,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发生的诸多变化,一些诸侯国开始进行立法活动,相继制定了成文法。 其中较早制定成文法的国家是楚国。公元前689~前677年,楚文王在位时,效法周文王时的“有亡荒阅”之法,“作仆区之法”,用以惩治隐匿逃亡者和窝藏盗窃物品的行为。公元前613~前591年,春秋五霸之一的楚庄王在位期间,又制定了“茆门之法”,规定了关于宫廷警卫方面的内容。 晋国也于公元前633年,晋文公在位时,制定了“被庐之法”。公元前621年,晋襄公命执政赵宣子(赵盾)制定“常法”,是一步包含了刑事、民事和官制法律内容的综合性法规。公元前554~前547年,晋平公时执政范宣子在“常法”的基础上修订了新的刑书。 这一时期,虽然诸多国家先后制定了成文法,但是很可能并没有布之于众。“刑不可知,威不可测”、“临事制刑,不豫设法”的秘密法传统还没有真正打破。到了春秋后期,社会变革愈加激烈,新兴统治者迫切希望摧毁旧宗主贵族的法律特权,摆脱宗法等级制度的束缚,于是在反复的论争中郑、晋等国公布了成文法。 公元前536年,郑简公时期,在执政子产主持下,郑国“铸刑书于鼎,以为国之常法”。公元前513年,晋国也在执政赵鞅、荀寅等人主持下,“铸刑鼎,着范宣子所为刑书”。公元前501年,郑献公时期,大夫邓析私制一部“刑书”,因其书于竹简之上,故称“竹刑”。执政驷歂以邓析“私造刑法”有违国家法制为由将其杀死,但认为“其法可取”,将“竹刑”公布并予适用。在郑、晋相继公布成文法之后,其它诸侯国也陆续效仿,这就推动了法制改革的深入发展。 不过制定公布成文法却并非一帆风顺的,而是经历了新旧势力的激烈争论。郑国子产“铸刑书”,遭到了晋国大夫叔向的强烈抨击。他从维护宗法等级秩序出发,致信子产,指出,按照传统体制法律是不能予以公布的,因为“惧民有争心”,了解法律内容之后,百姓一旦“不忌于上”,起了争名争利之心,统治就困难了。现在郑国将刑书铸在鼎上,“民知争端矣,将弃礼而征于书;锥刀之末,将尽争之。”叔向认为

01.夏商西周法律制度

第一章夏商西周法律制度 (BC21世纪──BC771年) 显著特点: 纵观夏、商、西周、春秋时期法制的发展过程,具有一个显著特点,即由礼、刑两大部分组成。 第一节中国法律的起源 一、国家与法律的起源理论 塞尔维斯的理论:群队→部落→酋邦→早期国家→帝国的人类社会演进模式 部落间合并的方式有两种: (1)以和平的方式,其过程是:说服——利益均衡——达成平等契约——合并—— 形成国家; (2)战争手段:征服——利益独占——达成不平等契约关系——合并——形成国家。 二、原始人的法 三、中国法的起源──从原始习俗发展到习惯法 1.礼的起源:用饮食供奉鬼神的祭祀。 2.刑的起源:兵战 第二节奴隶制的刑 一、刑、法、律的概念 1.刑: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刑罚之法(刑法),二是刑罚。体现了我国法律所具有的公法精神。 2.法:瀌。是奴隶制法向封建制法过渡时期的概念。如被庐之法、夷蒐(sou)之法。3.律:均布也,范不一而归一(普遍适用的效力)。自商鞅改法为律后,以后的封建法律都称为律。

三、夏商西周的刑 (一)禹刑:夏朝法律的总称。 1.罪名 (1)昏墨贼罪:是夏朝司法官皋陶制定的罪名。凡犯了这三种罪,依法应处死刑。 昏:己恶而掠美者。指自己犯罪还要掠取美名来掩饰自己的罪行。 墨:贪以败官者。即贪得无厌,败坏官纪。类似于贪污罪。 贼:杀人不忌者。即肆无忌惮的随便杀人。类似于故意杀人罪。 (2)不孝罪:五刑之属三千,罪莫大于不孝。这是夏朝首先确立的一个罪名,并 一直贯穿了中国古代社会。 2.军法:夏朝的此条军法是源于夏启讨伐有扈氏,在甘举行誓师大会所宣布的。 据《尚书?甘誓》记载,夏启讨伐有扈氏时发布的命令:有扈氏威侮五刑,怠弃 三正。天用剿绝其命,近予惟恭行天之罚。 3.刑事原则: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 辜:罪。经:常规常法。指司法官宁肯不按常规办事承担失职的责任,也不要错 杀无罪之人。 这一刑事原则是“罪疑惟轻”精神的体现,也是慎刑的体现。但它只适用于同族人 的疑罪。 (二)汤刑:汤刑是商朝法律的总称 1.罪名 (1)弃灰于公道罪:这是商朝创设的罪名。据《韩非子》记载:殷之法,弃灰于街者,断其手。 2.官刑:是商朝初期伊尹制定的一部专门治吏的成文法典。 (1)官刑制定的原因:《尚书伊训》说三风十愆有其一,卿士丧家,邦君亡国。 (2)官刑的含义:将官吏的不法行为归纳为三类十种行为,称为“三风十愆”。三风是巫风、淫风、乱风。十愆是十种犯罪行为。 3.商朝刑罚的特点:残酷性 (1)大量适用死刑且死刑的方式多样: (2)法外酷刑较多:炮烙之刑、醢、剖心、脯(府) (三)西周的刑 1.西周的刑事立法活动:主要有两次 (1)九刑:西周初期刑法的总称 (2)吕刑:是西周穆王时期大司寇吕侯制定的法律。吕刑的内容: 第一、关于刑的规定。 第二、关于赎刑的规定。 第三、关于诉讼制度和审判制度。 第四、关于司法官的职责规定。 2.罪名: (1)不孝不友罪 (2)群饮罪 此外,还有违礼逾制罪、犯上作乱罪、变礼异乐罪、杀人越货罪、盗窃罪、拐买奴隶罪。 3.刑罚原则 (1)刑罚世轻世重原则:指刑罚轻重应根据犯罪者的主观条件、社会情况进行全

《奴隶社会-夏商西周春秋》练习题及参考

《奴隶社会-夏商西周春秋》练习题及参考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一)单项选择题 1.我国奴隶社会始于: A.夏朝B.商朝 c.西周D.东周 2.由一个家族代代世袭王位或帝位,这种制度称为: A.样让制B.王位世袭制 c.中央集权制D.地方分权制 3.“你这个可恨的太阳啊,我们宁愿和你同归于尽。”这里,老百姓咒骂的是: A.夏桀B.商汤 c.商纣D.周厉王 4.我国有文字可考的信史开始于商朝,根据是: A.陶钵口沿的符号B.殷墟

的甲骨文 c.戴手梏的陶俑D.日月食的记录 5.从公元前16世纪至公元前11世纪是我国历史上哪个时期: A.夏朝B.西周 c.春秋D.商朝 6.把都城迁到殷的商王是: A.汤B.纣c.盘庚D.武丁 7.商朝的“人牲”指的是: A.杀死牲畜,作为随葬 B.祭祀祖先时,杀牲畜代替奴隶作供品 c.祭祀祖先时,杀奴隶作供品 D.杀死或活埋奴隶作陪葬 8.商朝时候的历法是: A.夏历B.商历c.公历D.十二气历 9.武王伐纣的性质属于: A.民族间的相互征战 B.国家间的争霸战争 c.平民和奴隶的反抗斗争

D.奴隶主贵族领导推翻暴君的斗争 10.曾作“炮烙之刑”镇压人民的是: A.夏桀B.商纣王c.周厉王D.周平王 11.西周与商朝相比,政治上的主要不同之处是: A.实行王位世袭制B.实行分封制 c.强化奴隶制国家机器D.对奴隶和平民实行专制 12.西周初期,诸侯国国君对周王的义务,不包括: A.交纳租税B.服从命令 c.贡献财物D.派兵随周王作战 13.我国历史上,确切纪年开始在: A.公元前481年B.公元前814年 c.公元前418年D.公元前841年 14.西周时被称作“国人”的是:

1-第一章 夏商法律制度(案例)

第一章夏商法律制度 一、夏代法制典型案例 (一)夏桀囚商汤 1、案情简介 夏朝末期,夏桀"不务德而武伤百姓",商族的首领汤等诸侯有背反夏朝之心,因此,夏桀将汤囚禁在夏台(今河南禹县),后来因证据不足不得不将汤释放。(据《史记〃殷本记》 2、案例评析 夏朝刚刚从原始社会进化为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其司法机关史书无明确记载,但已经存在监狱。夏朝的监狱称为圜土。因为夏桀将汤囚禁在夏台,夏台也是夏朝监狱名称。据说夏在都城阳翟"钧台"这个地方设有监狱,所以"钧台"也是夏朝监狱的名称。 二、商朝法制典型案例 (一)醢九侯 1、案情简介 此案发生在商朝末期,九侯有一个漂亮的女儿,"入之纣",但九侯的女儿不喜淫乱,纣王发怒,就把九侯的女儿杀了。九侯因此受牵连,被纣王处以死刑,行刑后被剁成肉酱。 注释:醢(音海)-商朝的死刑,即将犯罪者捣成肉酱。 2、案例评析 商纣王统治时期,暴政苛民,任情用刑,法外之刑大量使用,把人剁成肉酱的“醢”就是其中之一。 (二)脯鄂侯 1、案情简介 此案发生在商朝末期。鄂侯因对九侯案不满而与纣王发生争辩,被纣王处以死刑,行刑后晒成肉干。 注释:脯(音府)-商朝的死刑,即将犯罪者晒成肉干。 2、商纣王统治时期,暴政苛民,任情用刑,法外之刑大量使用,把人剁成肉酱

的“脯”就是其中之一。 (三)[囚周文王案] 此案发生在商朝末期。周文王(西伯昌)对九侯案、鄂侯案的处理结果不满。崇侯虎知道后向纣王进谗言诬陷说:“西伯基善累德,诸侯皆向之,将不利于帝。”因此,商纣王将文王囚禁在羑里(今河南汤阴县)。后来周文王之臣闳夭等人寻求美女、奇物、宝马进献给纣王,纣王赦免文王,将他释放。

七年级上册历史第二单元知识点:夏商西周春秋战国

七年级上册历史第二单元知识点:夏商西周 春秋战国 公元前2070年,禹建立夏朝,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王朝。P15 汤灭夏,建立商朝,盘庚迁殷后,商朝统治稳定。P21 公元前1046年,周武王经牧野之战灭商,建立周朝,定都镐。P23 西周实行分封制,加强了对各地的统治。 P23-24 公元前771年,西周灭亡。P24 商朝的司母戊鼎是世界上已发现的最大的青铜器,湖南宁乡出土了造型奇特的四羊方尊 P26 三星堆文化遗址出土的青铜面具、大型青铜立人像、青铜神树等引起了中外人士的瞩目。 P27 农业、畜牧业、手工业和商业的繁荣,形成了我国夏、商西周灿烂的青铜文明。P27 公元前770年,周平王东迁洛,史称东周。东周分为春秋和战国两个时期。 P30 春秋五霸:齐桓公、晋文公、楚庄王、吴王夫差、越王勾践。 P30-32 齐桓公提出尊王攘夷的口号。P31

决定晋文公成为中原霸主的战役是城濮之战。P32 战国七雄:齐、楚、秦、燕、赵、魏、韩《战国形势图》 P33 公元前260年,秦赵之间发生了长平之战,赵军大败,从此东方六国再也无力抵御秦军的进攻。 P34 春秋时期,我国开始使用铁农具和牛耕,牛耕是我国农业发展史上的一次革命。P36-37 铁农具和牛耕的推广,使土地利用率和农作物产量显著提高。P37 战国时期,李冰主持修筑了著名的水利工程都江堰,使成都平原成为天府之国。P37 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及意义。 P38-39 商朝人刻写在龟甲或兽骨上的文字,被称为甲骨文。P41 我国有文字可考的历史是从商朝开始 P41 商周的青铜器上铸刻的文字,叫做金文,也称铭文。P41 对日食,月食的记载及二十四节气 P43 扁鹊是春秋战国之际的名医,他总结出中医望、闻、问、切四诊法。 P43 屈原生活在战国末期的楚国,代表作《离骚》 P43 战国时期的整套编钟出土于湖北随州。P44

第一章 夏商周的法律制度

第一章夏商周的法律制度 第一节法律概况 一、周礼在古代典籍中,一般分五类: 1.吉礼:祭祀方面的礼 2.凶礼:丧葬方面的礼 3.军礼:征战方面的礼,还包括需要动员大量人力活动方面的礼 4.宾礼:诸侯对周王的朝见 5.嘉礼:宴饮婚冠等吉庆活动方面的礼 二、周礼的基本原则 “亲亲”和“尊尊” “亲亲”指家族内部的人必须亲爱自己的亲属,卑亲属必须尊从尊亲属,尤其是儿子必须孝顺父亲,即所谓“亲亲父为首”(目的在于维护家族内部的等级关系) “尊尊”指地位低的人必须尊从地位高的人,尤其是要尊敬和服从最高统治者君主,即所谓“尊尊君为首”(目的在于维护整个国家的等级制度“) 三、春秋战国时期成文法的制定与公布 1、春秋时期的“刑书”(子产铸刑书) 2,、战国时期的《法经》 公元前445年,魏文侯李悝编纂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内容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诗经》 《诗经》六篇即:一盗法、二贼法、三囚法、四捕法、五杂法、六具法《盗》法:有关维护私有财产和惩处盗窃犯罪行为的法律 《贼》法:有关惩罚伤害他人身体和剥夺他人生命的犯罪行为的法律 《囚》法:有关于诉讼、审判和刑罚执行发面的规定 《捕》法:关于追捕违法犯罪者的法律 《杂》法:关于违犯礼制发面的行政法规和惩罚盗、贼之外的各种犯罪的法律规定 《具》法:关于加重或减轻刑罚方面的规定 第二节行政法律

一、关于王权的法律制度 二、关于职官管理的法律制度 夏: 第三节刑事法律 一、刑法思想 1、孟子:继承了孔子重德轻刑的刑法思想, 他主张治国必须先德后刑 2、荀子最早提出:罪行相适应 3、商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重刑 4、韩非:法不阿贵 二、刑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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