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模拟法庭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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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进校园”—XX高级中学模拟法庭剧本

审判长:1人

审判员:2人

书记员:1人

公诉人:2人

辩护人:2人

被告人:3人

被告人:甲同学,XXXXXX高级中学高二年级学生。

被告人:乙同学,XXXXXX高级中学高三年级学生。

被告人:丙同学,XXXXXX高级中学高二年级学生。

被害人1人:丁同学,XXXXXX高级中学高一年级学生。

法警:2人

基本案情:

甲同学与丁同学同为XXXXXX高级中学高一年级在校住宿生,一天中午两人同在学生食堂排队时,因丁同学插队,甲同学与其当场吵架,丁同学打了甲同学一拳,两人被在场老师劝阻,甲同学十分气愤,认为在这么多同学面前被欺负,自己太丢脸了,遂怀恨在心,当晚甲同学在男生宿舍楼,遇到了自己在认识的高三朋友乙同学,甲同学向乙同学谈及中午在校发生的事,并对乙同学讲想教训教训丁同学,乙同学当场同意,叫甲同学确定时间后和他联系,甲同学回宿舍后,又请同班同学丙同学帮忙,叫丙同学和他们一起去教训丁同学,丙同学心里虽不怎么愿意,但碍于朋友情面,只好点头同意。第二天,甲同学约乙同学、丙同学二人,在丁同学回宿舍途中等候,丁同学出现后,三人上前将丁同学拦住,对丁同学进行殴打,丁同学撒腿就跑,乙同学遂掏出随身携带的皮带向丁同学头部打去,丁同学被打倒在地后,甲同学、乙同学又在丁同学身上猛踢几脚,丁同学大呼“救命”。三人就立即逃窜至二楼楼道里,甲同学、丙同学二人于第二天向学校保卫主动认错,乙同学于当天被公安机关抓获。

书:请旁听人员安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一、不得随意走动及进入审判区;

二、不得鼓掌、喧哗、哄闹;

三、不准吸烟;

四、移动电话一律关闭;

法庭纪律宣布完毕。

公诉人、辩护人、被害人入庭。

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入庭。

长:(敲锤)现在开庭。传被告人甲同学、乙同学、丙同学到庭,审判员1:第一被告人姓名?

贾:甲同学,

长:性别?

贾:男。

审判员1:出生年月日?

贾:98年5月17日生

审判员1:民族?

贾:XX族

审判员1:文化程度?

贾:高一

审判员1:职业?

贾:学生

审判员1:家庭住址?

贾:住本市源城区西江首府9栋

审判员1:第二被告人姓名?

乙同学:乙同学

审判员1:性别?

乙同学:男。

审判员1:出生年月日?

乙同学:90年8月12日生

审判员1:民族?

乙同学:XX族

审判员1:文化程度?

乙同学:高三

审判员1:职业?

乙同学:学生

审判员1:家庭住址?

乙同学:住本市源城区埔前镇双头村。

审判员1::第三被告人姓名?

包:丙同学

审判员1:性别?

贾:男。

审判员1:出生年月日?

贾:97年7月8日生

审判员1:民族?

贾:XX族

审判员1:文化程度?

贾:高一

审判员1:职业?

贾:学生

审判员1:家庭住址?

贾:住本市源城区南江家园28号。

审判员1:三被告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收到没有?何时收到?

甲同学:收到了。2019年9月16日收到的。

乙同学:收到了。2019年9月16日收到的。

丙同学:收到了。2019年9月16日收到的。

长:三被告人收到起诉书距今天开庭已超过十天,符合法律规定。今天XXXXX县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在此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由XXXXX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甲同学、乙同学、丙同学寻衅滋事一案,审理本案的和合议庭由审判员XXXX,人民陪审员XXXX两人组成,由审判员XXX任审判长,书记员XXXX担任法庭记录;

受XXXXX县人民检察院委派,检察员XXX、XXXX出庭支持公诉;

依据法律规定,被害人丁同学及被告人甲同学、丙同学的法定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

受被告人甲同学及其家属的委托,丽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庭为被告人甲同学辩护;受被告人丙同学及其家属的委托,长城律师事务所出庭为被告人丙同学辩护;

受被告人乙同学及其家属的委托,长城律师事务所出庭为被告人丙同学辩护;

审判员2: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在庭审中享有下列权利:

1、可以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回避。也就是说如果上述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判的,可以请求换人;

2、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

3、被告人除了可以委托聘请的律师辩护外,还可以自行辩护;

4、被告人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后陈述。

长:被告人上述权利是否听清?

丁同学:听清了。

甲同学:听清了。

乙同学:听清了。

丙同学:听清了。

审判员2:被害人你是否需要申请回避?

丁同学:不需要

审判员2:三被告人,你是否需要申请回避?

三人:不需要

长:本案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法庭调查阶段,第二辩论阶段,第三宣判阶段,现在开始法庭调查,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被告人起立

公1:

XXXXX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

检刑诉[2019]16号

被告人甲同学,男,1998年5月17日生 XX族,XXXXXX高级中学高一年级学生。住本县源城区西江首府9栋

被告人乙同学,男,1990年8月12日生 XX族,XXXXXX高级中学高三年级学生。住本市源城区埔前镇双头村。

被告人丙同学,男,1997年10月8日生 XX族,XXXXXX高级中学高一年级学生。住本市源城区埔前镇双头村。

被告人甲同学、乙同学、丙同学寻衅滋事一案,由XXXXX县公安局XX新区侦查终结,现移送审查起诉,经依法审查查明:2019年9月13日,被告人甲同学在学校食堂内,因排队打饭与丁同学发生争执,后被告人甲同学遂纠约被告人乙同学、丙同学欲对丁同学实施报复,次日下午13:40分,三被告人在丁同学回宿舍途中,将其拦住,乙同学上前打了丁同学一个耳光,丁同学逃跑,三被告人随后追赶,被告人乙同学掏出随身携带的皮带,向丁同学心头部打去,致其头部一4厘米长的创口,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丁同学被砍倒在地,被告人甲同学、乙同学又对丁同学身上猛踢几脚,后被告人甲同学、乙同学、丙同学逃离现场。

上述事实,有被害人陈述、物证、法医鉴定结论等证据证实,三被告人亦供认不讳。本院认为:被告人甲同学、乙同学、丙同学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甲同学、丙同学犯罪时未满18周岁,应从轻处罚。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甲同学、乙同学系主犯;被告人丙同学系从犯,应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被告人甲同学、丙同学犯罪后有自首情节,亦可从轻处罚。被告人乙同学为主要伤人者,应从重处罚。本院为维护校园公共安全和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特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XXXXX县人民法院

检察员:蒋小蓉唐硕

2019年9月16日

长:三被告人,坐下。公诉人刚才宣读的起诉书听清楚了吗?

三被告:听清楚了

长:下面分别进行法庭调查,先将被告人乙同学、丙同学带下法庭候审。

被告人甲同学,你对起诉书指控你犯寻衅滋事罪的事实有无异议?

贾:没有。

长:现在由公诉人讯问被告人。

公2:被告人甲同学,公诉人问你的问题,希望你能如实回答。

贾:好的

公2:你与丁同学是否认识?

贾:以前不认识,在学校食堂吵架后才认识他的.

公2:你与乙同学,丙同学是否认识?

贾:乙同学是我在初中认识的朋友,丙同学是我的同学和我住在同一宿舍.

公2:你与丁同学有什么矛盾?

贾:9月13日我在食堂打饭时,他插队,反而骂我,我们就发生了争吵,丁同学还打了我一拳,后来被在场的老师劝阻,我心里不服气,很没面子,就想教训他一下。

公2:你想怎样教训他?

贾:当天晚上,我在宿舍楼正好遇见乙同学,就和他谈到中午的这件事,请他帮忙,他说帮我摆平。回宿舍后,我叫丙同学一起去,他同意了。

公2:你把打丁同学的经过详细讲一遍。

贾:第二天下午,我们三人在丁同学回宿舍的路上守侯,等了大约半个小时,看到丁同学正好一个人回宿舍,我们三人就上前拦住了他,乙同学甩了他一个耳光,骂他“叫你嘴老,打死你!”丁同学一看不对,撒腿就跑,我们三个人就追上去,乙同学从身上掏出皮带,对他的头部打了一下,丁同学当时捂着头就倒在地上,头部还流着血,我们三人上前又狠狠地踢了他几脚,丁同学大喊“救命!”我们三人就跑出了宿舍楼二楼。

公2:你是怎么归案的?

贾:事发后,我和丙同学心中十分害怕,不敢回宿舍,就在体育馆后面转了一会儿,后来丙同学对我说,我们还是去主动承认错误吧。我就同意了。我们后来一起到学校保卫室认错了。公2:你现在对你的行为有什么认识?

贾:当时自己太冲动了,也没考虑到会造成这样的后果。

公2:公诉人发问完毕。

长:辩护人有无问题要发问?

辩1:被告人甲同学,你是哪年出生的?

贾:1998年5月17日。

辩1:也就是说案发时你还未满18周岁?

贾:是的。

辩1:12年10月13日当天,你和丁同学因为什么原因发生争吵?

贾:打饭排队时他插队。

辩1:争吵过程中,谁先动的手?

贾:丁同学先打我一拳

辩1:你有没有还手?

贾:没有

辩1: 10月14日下午,你喊乙同学到学校,当时有没有叫他带皮带?

贾:没有

辩1:在丁同学受伤住院期间你是否去看过他?

贾:有的

辩1:有没有对其进行XX上的补偿?

贾:有的,我去看他时给了他100块钱。

辩1:审判长,我没有问题了。

长:辩护人有没有需要向被害人发问的?

辩1:有。

长:辩护人可以询问被害人。

辩1:被害人丁同学,在19年9月13日中午就餐时,你和被告人甲同学发生了争吵,是不是?丁同学:是的。

辩1:因为什么原因发生争吵的?

丁同学:我当时有事着急,插了一下队,他就骂我。

辩1:争吵过程中,是谁先动的手?

丁同学:我当时一着急,就打了他一下。

辩1:甲同学有没有还手?

丁同学:他要还手打我时被老师和同学拉开了。

辩1:你能否把三个被告人打你的经过详细陈述一遍?

丁同学:9月14日下午2、3点钟,我在回宿舍路上,看见他们三个气势汹汹的向我走来,我当时就害怕了。那个瘦一点的就是乙同学,上来就给我一个嘴巴子,而且还狠狠地骂我。我连忙就跑。但他们还是追了上来,然后我就觉得头上被重重的击了一下,我当时就倒在地上。他们还用脚踢我,我就喊救命,他们就跑了。最后我被送到了医务室。

辩1:在你受伤期间,被告人甲同学是否去看望过你?

丁同学:有

辩1:有没有对你进行XX上的补偿?

丁同学:给了我100块钱

辩1:审判长,我没有问题了。

长:请法警将被告人甲同学带下法庭,将被告人乙同学带上法庭。

长:被告人乙同学,你对起诉书指控你的犯罪事实有无异议?

乙同学:没有。

长:下面由公诉人讯问被告人乙同学。

公2:被告人乙同学,公诉人讯问你的问题,希望你能如实回答。

乙同学:好的。

公2:你与本案被害人丁同学是否认识?

乙同学:以前不认识。

公2:你与甲同学、丙同学是否认识?

乙同学:甲同学是我在初中认识的朋友,我们常在一起玩。丙同学在此事之前不认识。

公2:你与丁同学有矛盾吗?

乙同学:没有。

公2:你不认识丁同学,又与他无矛盾,为何要打他?

乙同学:我和甲同学一起回宿舍时,他说被他同学欺负了,要我帮他摆平,出于朋友义气,我就和他一起去了。我们打他时,他要跑,我一急就拿出皮带就打了他。

公2:是甲同学让你带的皮带吗?

乙同学:不是。

公2:你为什么带皮带?

乙同学:我……我当时也没想那么多。

公2:被害人丁同学头部的伤是你打的吗?

乙同学:是的。

公2:你还对他做了什么?

乙同学:我一开始打了他一记耳光,还骂了他,最后又踢了他两脚。

公2:后来呢?

乙同学:后来我们就跑了,后来我就被公安机关抓了。

公2:公诉人发问完毕。

长:被告人甲同学的辩护人是否需要对被告人乙同学进行发问?

贾辩:不需要。

长:被告人丙同学的辩护人是否需要对被告人乙同学进行发问?

包辩:不需要。

长:请法警将被告人乙同学带下法庭,将被告人丙同学带上法庭。

长:下面由公诉人讯问被告人丙同学。

公2:被告人丙同学,公诉人问你几个问题,请你实事求是地回答。

模拟法庭剧本定稿

开庭时间:2008年12月25日 开庭地点:湘南学院模拟法庭刑事审判庭出庭人员: 1.审判人员:审判长刘建超饰;书记员:李琳;2.公诉人:东海省山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张鸿军;3.被告人:于文清; 4.辩护人:祝鼎超,东海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5.证人:陈妍、王晓娇。案由:故意杀人 案情:被告人于文清与被害人张洁(被告人的母亲)多年来一直相依为命,他们没有工作也没有劳保,生活条件始终比较困难。2004年10月12日,被害人突然瘫倒在家门口,不省人事。被告人立即将她送到泗水区人民医院接受治疗,主治医生诊断为脑溢血且深度昏迷。被告人几乎天天去医院陪夜,自己服侍母亲,每隔两三个小时为母亲翻身、擦身、换尿布。在住院的五十多天中,被害人的病情丝毫没有好转,吃不进饭,大小便失禁,但是可以进行简单语言交流。医生告诉被告人,这病没什么治疗希望了,老人只能靠注射葡萄糖维持生命。眼见母亲治愈无望,经济日趋窘迫,更不忍心看着母亲痛苦万分的表情,2004年12月3日,被告人将其母亲接回了家。第二天下午,在犹豫与矛盾中痛苦挣扎了一天一夜的被告人决定亲自对其母亲实施“安乐死”。他用两条浸泡了盐水的湿毛巾绑在其母亲的手臂上,再用两根铁丝绕在毛巾外,接通了电源,致使被害人遭电击而亡。当晚,被告人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开庭前准备阶段】 [书记员](书记员入庭,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请全体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读法庭规则: 1.所有人员必须服从审判长的指挥; 2.任何人对合议庭及其成员有意见,均不得当庭指出,可以在休庭后以书面形式提出; 3.未经本院许可,不得记录,不得录音、录相和摄影; 4.不得鼓掌、喧哗,不得开启传呼机和移动电话或其他妨碍法庭秩序的行为; 5.不得吸烟和乱扔乱吐; 6.旁听人员不准发言,不得进入审判区。 旁听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述法庭规则。审判长有权制止妨碍刑事诉讼活动的行为,对不听制止的,可依法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书记员]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公诉人、辩护人入庭) [书记员]请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审判人员入庭) [书记员]请坐下!(书记员面向审判长)报告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已经到庭,证人已在庭外等候,被告人于文清已在羁押室候审,法庭准备工作就绪,请指示开庭!★【宣布开庭阶段】 [审判长](敲击法槌)东海省山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今天就东海省山河市人民检察院向本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于文清故意杀人一案进行公开审理。现在开庭! [审判长]请法警传唤被告人于文清到庭!(法警带被告人于文清到被告人席) [审判长]被告人于文清,请向法庭报告你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文化程度、职业状况、家庭住址、有无犯罪前科、何时何因被羁押和逮捕的? [被告人]我叫于文清,男,1943年6月25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电工,住所地为山河市泗水区清溪镇幸福北路120号,没有犯罪前科。因为涉嫌故意杀人,我于2007年12月8日被山河市泗水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15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山河市泗水区看守所。 [审判长]被告人于文清,山河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你收到了吗?是否超过10

民事模拟法庭剧本(完整版)

书记员:原告王菲与被告张乐奕、海南天涯在线网络有限公司名誉侵权纠纷一案,法庭审理即将开始,请肃静! 书记员:传原告、被告到庭就坐。 书记员:请原告委托代理人、被告委托代理人到庭就坐。 书记员:先查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 原告:原告王菲已到庭。 原告代理人1:原告委托代理人张雁峰已到庭。 原告代理人2:原告委托代理人董宇琼已到庭。 被告:被告张乐奕已到庭。 被告代理人1:被告委托代理人李春谊已到庭。 被告代理人2:被告委托代理人李诗已到庭。 被告天涯:海南天涯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邢明已到庭 被告天涯代理人:被告天涯在线委托代理人蒋桂阳已到庭。 书记员: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庭规则》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相互间不得进行谩骂、侮辱等人身攻击。发言、陈述、辩论须经审判长许可。诉讼参与人违反法庭秩序的,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退出法庭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①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②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③不得发言、提问;④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⑤不得使用传呼机、手机等通讯工具。 (3)新闻记者旁听,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得在庭审过程中录音、录像、摄影。 (4)对于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审判长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本案原告及其委托代理人、被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就绪,请审判长开庭。 审判长:全体人员坐下。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法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在核对当事人身份。 审判长:首先核对原告及代理人身份: 原告:王菲,男,1980年5月26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朝阳公园南路6号。 原告代理人1:张雁峰,男,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权限,一般代理。 原告代理人2:董宇琼,男,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权限,一般代理。 审判长:下面核对被告及代理人身份; 被告:张乐奕,男,1975年1月31日出生,汉族,北京家古文有限公司职员,住北京市朝阳区UHN国际村9号楼8单元803室。 被告代理人1:李春谊,女,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权限,特殊代理,包括代为出庭、

中学模拟法庭方案设计

开展模拟法庭活动方案 刑事模拟法庭剧本--抢劫(初一) 角色:1、书记员一名;2、审判长一名;3、人民陪审员两名;4、被告人一名; 5 、法定代理人一名;6、辩护人一名;7、公诉人二名;8 、证人一名;9、法警两名(书记员先查点当事人及其诉讼参加人到庭情况并请入席) 书记员:下面宣读法庭纪律 1、未以许可,不得记录、录音、录像和摄影; 2、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3、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入庭。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庭前准备工作已经就绪,被告人已在羁押室等候庭审,其他诉讼参与人均已到庭,报告完毕。审:传被告人到庭。(待两名法警将被告人押到庭后,敲一下法棰),现在开庭,首先查明一下被告人的身份情况。 审:你叫什么名字? 被:飞飞。 审:出生年月? 被:90年12 月20 日 审:文化程度? 被:初中。 审:有无工作? 被:无。 审:家庭住址?被:省市洪江区青石镇大王庄200 号。 审:在洪江区有无暂住地? 被:暂住本区正清路一出租房。 审:洪江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是否收到? 被:收到 审:洪江区人民法院现在在这里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洪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飞飞抢劫一案。 审: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站起宣读) 洪江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 文案 被告人飞飞,男,90 年12 月20 日出生于市洪江区,汉族,初三辍学,无业,被告人飞飞因涉嫌抢劫犯罪于2008

年10 月10 日被洪江区公安局刑事拘留,10 月29 日经本院批准,次日由洪江区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洪江区看守所。 被告人飞飞抢劫一案洪江区公安局侦察终结,于2000 年11 月20 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飞飞伙同同乡王东、朱耀宗、王进水(均另案处理),经事先商量后于2008 年10 月8 日下午16 时至本市劳动路实验中学门口,拦住被害人王强,并以有事要谈为由,将王强挟持至附近一弄堂,随后被告人飞飞将随身携带的匕首交给王进水,并与王东、朱耀宗、王进水一起对被害人采用持刀威胁、打耳光、拳打脚踢等方式,抢得王强腰间西门子2588 型手机 1 只(价值人民币1729 元)及现金人民币100 元,当王强反抗欲逃离时,被告人飞飞及王进水在其腰部及左臂各刺一刀后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王强的腰部及左臂处的损伤均已构成人体轻伤。案发后,公安机关从被告人飞飞处,追缴现金100 元,匕首 1 把(均暂存本院)。 以上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飞飞伙同他人,采用暴力方法,在校园周边地区抢劫得被害学生财物,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构成抢劫罪。被告人飞飞系共同犯罪,且为主犯,为严肃法纪,维护公民合法的财产权利及人身权利不受侵犯,依据《中华人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惩处。 洪江区人民法院检察员:金明2008 年11 月22 日审:本庭现就起诉讼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 审: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飞飞、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述,被告人飞飞是否需要述? 被:不需要。 审: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诉人现在可以讯问被告人。 公:被告人,公诉人现在问你几个问题,希望你实事,争取好的认罪态度,听清楚了没有? 被:清楚了。 公:本院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是否属实? 被:属实。 公:你是什么时候来的? 被:2000 年 6 月随父母来。 公:来干什么? 被:读书。 公:读到什么时候? 被:初三上学期。 文案 公:为什么没有继续读下去? 被:成绩不好,觉得没意思,就不想读了。 公:平时做什么? 被:到网吧里玩。 公:为什么不去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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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阅读 书记员:原告王菲与被告张乐奕、海南天涯在线网络有限公司名誉侵权纠纷一案,法庭审理即将开始,请肃静! 书记员:传原告、被告到庭就坐。 书记员:请原告委托代理人、被告委托代理人到庭就坐。 书记员:先查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 原告:原告王菲已到庭。 原告代理人1:原告委托代理人张雁峰已到庭。 原告代理人2:原告委托代理人董宇琼已到庭。 被告 被告天涯 书记员 (1 陈述、(2 (3 (4 书记员: 审判长 审判长:首先核对原告及代理人身份: 原告:王菲,男,1980年5月26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朝阳公园南路6号。 原告代理人1:张雁峰,男,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权限,一般代理。 原告代理人2:董宇琼,男,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权限,一般代理。 审判长:下面核对被告及代理人身份; 被告:张乐奕,男,1975年1月31日出生,汉族,北京家古文有限公司职员,住北京市朝阳区UHN 国际村9号楼8单元803室。

被告代理人1:李春谊,女,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权限,特殊代理,包括代为出庭、辩论,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承认,代为和解。 被告代理人2:李诗,女,北京市中资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权限,包括代为出庭、辩论,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承认,代为和解。 被告天涯:海南天涯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海南省海口市宾海大道珠江广场帝都大厦10楼B座。法定代表人邢明,总裁。 被告天涯代理人:蒋桂阳,男,1977年2月5日出生,汉族,海南天涯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职员,住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麓道客新村3巷4号 审判长:各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资格无异议,经合议庭合议,本庭予以确认。上述人员均可参 审判员1 原告 被告: 审判员2 审判长: 根据 审判长:条第1 审判长: 审判员1 原告: 被告: 审判长: 理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的。 审判员2:各方当事人,对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不申请回避 被告:不申请回避 被告天涯:不申请回避 审判长:本案系民事纠纷案件,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4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

少年模拟法庭剧本(完整版)

少年模拟法庭——寻衅滋事案 林盛法院少年庭 审判审判长:1人 人民陪审员:2人 书记员:1人 公诉人:2人 辩护人:2人 被告人:3人 被告人:贾浩,本市××中学二年级学生。 被告人:乙然,社会无业青年,曾因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被告人:包志林,本市××中学二年级学生,与贾浩同班同学。 被害人:丁新,本市××中学一年级学生 法警:2人 基本案情: 贾浩与丁新同为××中学在校生,一天中午两人同在学生食堂排队时,因丁新插队,贾浩与其当场吵架,丁新打了贾浩一拳,两人被在场老师劝阻,贾浩十分气愤,认为在这么多同学面前被欺负,自己太丢脸了,遂怀恨在心,当晚贾浩在校外的一间游戏室玩时,遇到了自己在游戏室认识的朋友乙然,贾浩向乙然谈及中午在校发生的事,并对乙然讲想教训教训丁新,乙然当场同意,叫贾浩确定时间后和他电话联络,贾浩回宿舍后,又请同班同学包志林帮忙,叫包志林和他们一起去教训丁新,包志林心里虽不怎么愿意,但碍于朋友情面,只好点头同意。第二天,贾浩纠约乙然、包志林二人,在丁新回宿舍途中等候,丁新出现后,三人上前将丁新拦住,对丁新进行殴打,丁新撒腿就跑,乙然遂掏出随身携带的砍刀向丁新头部砍去,丁新被砍倒在地后,贾浩、乙然又在丁新身上猛踢几脚,丁新大呼“救命”。三人就立即逃窜至校外,贾浩、包志林二人于第二天向学校保卫科投案自首,乙然于当天被公安机关抓获。 书记员:请旁听人员安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一、不得随意走动及进入审判区; 二、不得鼓掌、喧哗、哄闹; 三、不准吸烟; 四、寻呼机、移动电话一律关闭; 法庭纪律宣布完毕。

公诉人、辩护人、被害人入庭。 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入庭。 审判长:(敲锤)现在开庭。传被告人贾浩、乙然、包志林到庭,第一被告人姓名? 贾浩:贾浩, 审判长:性别? 贾浩:男。 审判长:出生年月日? 贾浩:1997年5月17日生 审判长:民族? 贾浩:汉族 审判长:文化程度? 贾浩:高中文化 审判长:职业? 贾浩:学生 审判长:家庭住址? 贾浩:住本市朝阳区阳光花苑52号。 审判长:什么时候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的? 贾浩:9月14日 审判长:第二被告人姓名? 乙然:乙然 审判长:性别? 乙然:男。 审判长:出生年月日? 乙然:1992年8月12日生 审判长:民族? 乙然:汉族 审判长:文化程度? 乙然:初中文化 审判长:职业? 乙然:无业 审判长:家庭住址?

模拟小法庭剧本--校园欺凌

《模拟法庭》活动设计方案 “小学生校内欺凌案”玉虹小学校 5年级1班 模拟法庭审判脚本 一、教育目标 学校是学生学习和生活的重要场所。小学生校内欺凌现象时有发生,相关法律规定,人人平等,每个人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能侵犯他人人身安全。为学校维护的良好学习氛围,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特选此案例。希望通过学生校内欺凌一案,达成以下目的: 1.让学生了解保护自身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2.让学生知道不能侵犯他人人身安全。 3.让学生养成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意识和习惯。 二、案情简介 2017年9月4日下午第三节课学校放学后,学生()(被告)到学校教学楼后面车棚,将()(原告)殴打并致其受伤。现原告与被告就处罚问题不能达成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确定参演人员 1.审判长 2.审判员 3.书记员 4.原告 5.原告辩护人 6.被告 7.被告辩护人

8.证人 四、道具准备 1.法官袍 2.书记员服装 3.法槌 五、模拟审判流程 主持人: 各位领导、老师,各位同学大家好!我是主持人(),欢迎走进玉虹小学校模拟法庭。 法律是用来保护每一位正直、善良公民的利剑。我们只有知法,才能更好地守法和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为了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及辨别是非的能力,正确应对社会上种种不良现象的诱惑,远离犯罪,健康成长,今天我们在这里举办模拟法庭,希望大家认真听,认真记,并仔细思考。下面随我一起走进模拟法庭现场。 主持人:下面请各位演员作自我介绍。 主持人: 2017年青白江区玉虹小学校模拟法庭现在开始。 (一、法庭准备阶段) 书记员:今天不公开审理青白江区玉虹小学校()欺凌一案,原告公诉人、被告辩护人、原告人、被告辩护人是否到庭? 原告:已到庭。 被告辩护人:已到庭。 被告:已到庭。 被告辩护人:已到庭。 书记员:请原告公诉人、被告辩护人、原告人、被告法定代理人入座。 下面宣布法庭纪律: 法庭纪律: 1、到庭所有人员应听从审判员统一指挥,一律关闭通讯工具,遵守法庭 秩序,不准吸烟。 2、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得喧哗、鼓掌、插话,不得进入审判区, 有意见可以在闭庭后提出。 3、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如擅自退庭,是原告的作撤诉 处理;是被告的则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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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王东(已满18周岁)和李鬼(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均系化名)均是东吴市农机技术学院的学生,两人是老乡,平时总在一起玩,且均喜欢上网,平时没事总泡在网吧里,但是上网需要很多钱。王东和李鬼家庭条件一般,父母靠打工勉强供他们上学,已经拿不出多余的钱供他们玩乐了。 2009年1月20日下午5点左右,王东和李鬼从网吧出来,身上仅有的20块钱只够让他们吃顿晚饭了,接下来的日子该怎么过呢?两人合计了一下,决定铤而走险,找个有钱的同学,抢点钱。当天晚上8点左右,王强和李鬼埋伏在学校附近的一条小路上,外出的同学陆陆续续回学校了。突然隔壁班陈刚引起了他俩的注意,听说陈刚家挺有钱的,开学的时候还是他爸爸开小车把他送到学校的,他俩决定就找陈刚下手。王东从地上捡起一块砖,和李鬼一起悄悄地从陈刚后面跟了上去,随后两人互相使了一下眼色,李鬼冲上去一手搂住陈刚的脖子,一手捂住他的嘴巴。陈刚想反抗,王东举起手中的砖块威胁说:不要动,我们是求财的,再动我砸死你!两人把陈刚拖进了边上的树林,逼陈刚把身上的钱拿出来,陈刚不肯,李鬼就随手给了他一个耳光,陈刚还是不肯,王东举起手里的砖头就砸在他头上,流血了,陈刚不敢反抗了,李鬼上去从陈刚的上衣口袋了搜出了50元现金。这时,前面好像有人(注:系附近某电子厂员工杨阳上中班回家路过)经过,王东和李鬼拿着钱赶紧逃走了。陈刚找到同学胡军,把自己被人抢劫的事情告诉了他们,胡军随即拿出自己的手机报警了。民警迅速展开了调查,两个小时后,民警在学校附近的网吧里把正在上网的王东和李鬼抓获,两人对抢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法医鉴定:陈刚头部的损伤已构成人体轻微伤。 [法庭场景和演员] 审判庭(中间高悬国徽,肃穆) 审判席(3人) 书记员席(1人) 公诉人席(2人) 辩护人席(2人) 法定代理人席(1人,设置在辩护台靠近旁听区一侧) 被告人席(上述相关席位上摆放好身份标志牌:审判长、人民陪审员2个、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证人) 法警席(2人) 第一阶段:开庭

校园模拟法庭剧本

“法治进校园”—XX高级中学模拟法庭剧本 审判长:1人 审判员:2人 书记员:1人 公诉人:2人 辩护人:2人 被告人:3人 被告人:甲同学,XXXXXX高级中学高二年级学生。 被告人:乙同学,XXXXXX高级中学高三年级学生。 被告人:丙同学,XXXXXX高级中学高二年级学生。 被害人1人:丁同学,XXXXXX高级中学高一年级学生。 法警:2人 基本案情: 甲同学与丁同学同为XXXXXX高级中学高一年级在校住宿生,一天中午两人同在学生食堂排队时,因丁同学插队,甲同学与其当场吵架,丁同学打了甲同学一拳,两人被在场老师劝阻,甲同学十分气愤,认为在这么多同学面前被欺负,自己太丢脸了,遂怀恨在心,当晚甲同学在男生宿舍楼,遇到了自己在认识的高三朋友乙同学,甲同学向乙同学谈及中午在校发生的事,并对乙同学讲想教训教训丁同学,乙同学当场同意,叫甲同学确定时间后和他联系,甲同学回宿舍后,又请同班同学丙同学帮忙,叫丙同学和他们一起去教训丁同学,丙同学心里虽不怎么愿意,但碍于朋友情面,只好点头同意。第二天,甲同学约乙同学、丙同学二人,在丁同学回宿舍途中等候,丁同学出现后,三人上前将丁同学拦住,对丁同学进行殴打,丁同学撒腿就跑,乙同学遂掏出随身携带的皮带向丁同学头部打去,丁同学被打倒在地后,甲同学、乙同学又在丁同学身上猛踢几脚,丁同学大呼“救命”。三人就立即逃窜至二楼楼道里,甲同学、丙同学二人于第二天向学校保卫主动认错,乙同学于当天被公安机关抓获。 书:请旁听人员安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一、不得随意走动及进入审判区; 二、不得鼓掌、喧哗、哄闹; 三、不准吸烟; 四、移动电话一律关闭; 法庭纪律宣布完毕。 公诉人、辩护人、被害人入庭。 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入庭。 长:(敲锤)现在开庭。传被告人甲同学、乙同学、丙同学到庭,审判员1:第一被告人姓名? 贾:甲同学, 长:性别? 贾:男。 审判员1:出生年月日? 贾:98年5月17日生 审判员1:民族? 贾:XX族 审判员1:文化程度? 贾:高一 审判员1:职业? 贾:学生 审判员1:家庭住址? 贾:住本市源城区西江首府9栋 审判员1:第二被告人姓名? 乙同学:乙同学 审判员1:性别?

校园贷案件模拟法庭剧本

“校园贷”案件模拟法庭剧本 其他道具:桌子,椅子若干;名称牌子:审判长1个,陪审员2个,书记员1个,辩护人1个,公诉人1个,被告人1个 【开庭准备阶段】 (书记员):请全体起立,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审判人员入庭) (审判长):请坐。 (书记员):(面向审判长)报告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已经到庭,证人已经在庭外等候,被告人已在羁押室候,法庭准备工作就绪,请指示开庭。 (审判长):(敲法锤)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模拟法庭现在开庭。 (审判长):传被告人张二娃。 (两名法警带被告人到庭) (审判长):被告人请坐下,请向法庭陈述你的姓名?出生年月?出生地? (张):我叫张二娃,1996年10 月14日出生,出生于宝鸡市金台区。 (审判长):你的文化程度、职业。 张:我大学文化、是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商务专业大三学生。 (审判长):有无犯罪前科? (张):没有。 (审判长):你是什么时候因什么事情被刑事拘留,什么时候被批捕的? (张):因为涉嫌诈骗罪,盗窃罪,非法拘禁罪,于2016年9月14日被宝鸡市公安局金台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20日被逮捕。 (审判长):被告人张二娃,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有无收到? 何时收到? (张):已于2017年4月1日收到。 (审判长):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模拟法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2 条的规定,今天在这里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由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二娃涉嫌诈骗罪,盗窃罪,非法拘禁罪一案。合议庭由审判人员某某,某某,某某组成,由某某(即本人)担任审判长,书记员某某担任法庭记录;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某某,某某出庭支持公诉;受被告人张二娃委托,陕西方圆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庭为被告人辩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4、159、160条的规定,当事人、辩护人在庭审中享有下列权利:申请回避的权利提出证据的权利,被告人自行辩护的权利,被告人最后陈述的权利。 (审判长):上述各项权利,被告人听清楚了吗? (张):听清了。 (审判长):被告人张二娃对出庭人员是否申请回避? (张):不申请。 (审判长):公诉人与辩护人除了开庭前向法庭提供的证据目录外,还有无新的证据需要在法庭上提出的? 1

模拟法庭剧本(更新)

书记员:请双方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入庭。 书记员:现在宣读法庭纪律 1、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一)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二)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三)不得发言、提问; (四)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2、新闻记者旁听应遵守本规则。未经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许可,不得在庭审过程中录音、录像和摄影。 3 、对于违反法律规则的人,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 4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书记员:请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审判长:请坐 书记员:双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经合法传唤均已到庭 审判长: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今天依法公开审理原告诉被告A、B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现在开庭 审判长:首先核对当事人原告本人有没有到庭 原告:到庭 审判长:原告讲下你的姓名,出身年月日工作单位职务及家庭住址 原告: 审判长:原告委托代理人的姓名身份代理权限 第一代理人:…. 第二代理人:… 审判长:被告A、B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否到庭 被告A:到庭 被告B:到庭 审判长:被告的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以及所在单位的住所。 被告A: 被告B: 审判长:代理人的姓名身份代理权限 被告A代理人: 被告B代理人: 审判长: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申请回避的权利有举证质证请求调解进行辩论和最后陈述的权利原告有权放弃诉讼请求。同时根据最高人名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当事人在庭审当中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前提出反诉也是这样同时当事人对提出请求或者反驳是应当提供证据上述诉讼权利和义务在应诉通知和庭前证据交换阶段已经书面告知当事人当事人是否清楚 原告:清楚 被告A:清楚 被告B:清楚 审判长:原告诉被告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由本院法官。。即由本人担任审判长本院法官审判员代理审判员组成合议庭。书记员担任法庭记录。有关合议庭组成

小学生中队课 模拟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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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模拟法庭剧本--寻衅滋事(上) 审判长:1人 人民陪审员:2人 书记员:1人 公诉人:2人 辩护人:2人 被告人:3人 被告人:贾浩,镇江市联想职业高中二年级学生。 被告人:乙然,社会无业青年,曾因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被告人:包志林,本市联想职业高中二年级学生,与贾浩同班同学。 被害人:丁新,本市联想职业高中一年级学生法警:2人 基本案情:贾浩与丁新同为联想职业高中在校住宿生,一天中午两人同在学生食堂 排队时,因丁新插队,贾浩与其当场吵架,丁新打了贾浩一拳,两人被在场老师劝阻,贾浩十分气愤,认为在这么多同学面前被欺负,自己太丢脸了,遂怀恨在心,当晚贾浩在校外的一间游戏室玩时,遇到了自己在游戏室认识的朋友乙然,贾浩向乙然谈及中午在校发生的事,并对乙然讲想教训教训丁新,乙然当场同意,叫贾浩确定时间

后和他电话联络,贾浩回宿舍后,又请同班同学包志林帮忙,叫包志林和他们一起去教训丁新,包志林心里虽不怎么愿意,但碍于朋友情面,只好点头同意。第二天,贾浩纠约乙然、包志林二人,在丁新回宿舍途中等候,丁新出现后,三人上前将丁新拦住,对丁新进行殴打,丁新撒腿就跑,乙然遂掏出随身携带的砍刀向丁新头部砍去,丁新被砍倒在地后,贾浩、乙然又在丁新身上猛踢几脚,丁新大呼“救命”。三人就立即逃窜至校外,贾浩、包志林二人于第二天向学校保卫科投案自首,乙然于当天被公安机关抓获。 书:请旁听人员安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一、不得随意走动及进入审判区; 二、不得鼓掌、喧哗、哄闹; 三、不准吸烟; 四、寻呼机、移动电话一律关闭; 法庭纪律宣布完毕。 公诉人、辩护人、被害人入庭。 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入庭。 长:(敲锤)现在开庭。传被告人贾浩、乙然、包志林到庭, 第一被告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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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聚焦】2008年9月20日下午,学生钱小华、顾小东放学后,两人骑着自行车一起回家。途经月桐路与戚月路交叉路口时,同校学生陈洪明骑车撞倒钱小华,由此三人发生争执、打斗……结果,陈洪明当场晕倒,并住院治疗8天。) 【角色】审判长1、审判员2、被告人2、被害人1、公诉人2、辩护人2、法警1、证人4) 一、庭前准备 书记员: (查明公诉人,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已经到庭) 请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读法庭规则: ①精神病人、醉酒的人不得旁听; ②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一律关闭寻呼机、手机等通讯工具; ③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④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④不得发问、提问、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⑥爱护法庭设施,保持法庭卫生,不得吸烟和随地吐痰; ⑦旁听人员违反法庭规则的,审判长可以口头警告、训诫,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于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⑧旁听公民通过旁听案件的审判,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有意见或建议的,可以在闭庭以后书面向法院提出。 以上法庭规则,旁听人员必须认真遵守。 书记员: 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公诉人、辩护人入庭) 书记员: 全体起立!(起立后)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审判人员入庭后)请大家坐下! 书记员: (转身)报告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已经到庭,被告人钱小华、顾小东已提到候审,法庭准备工作就绪,现在可以开庭。(书记员坐下) 审判长: 请辩护人出示律师执照和委托授权书。 (辩护人出示律师执照和委托授权书,书记员代转审判长后,审判长交审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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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剧本 【法庭场景和演员】 审判庭(中间高悬国徽,肃穆)、审判席(3人)、书记员席(1人)、公诉人席(2人)、 辩护人席(1人)、被告人席(1人)、法定代理人席(1人)。(上述相关席位上摆放好身份标 志牌:审判长、审判员(或人民陪审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法警席(1人) 【剧本容】: 【基本案情】: 王东和强(未成年人)是天津市农机学院的学生,两人是老乡,因此成了好朋友。王强经常带强去网吧,久而久之,两人一天到晚的泡吧。 2011年1月20日,两人从网吧出来因没有钱,于是一起商量去抢点钱。晚上八点,两人埋伏在学校的附近的一条路上,看到隔班的刚往学校走,于是两人跟了上去,强冲上去一手搂住刚的脖子,一手捂住他的嘴巴。刚想反抗,其举起手中的砖块威胁他。两人把刚拖进了路边的树林,问刚要钱,刚不肯,强就随手给了他一个耳光,刚还是不肯给钱,其很生气,王东就举起手里的砖头往刚头上砸,致使头上流血,刚就不敢反抗了。(后证实头部损伤已构成人体轻微伤)强就开始搜刚的身,从刚的上衣口袋了搜出了50元现金。这时旁边路人阳经过看到,两人拿着钱就跑了。后晚上9点,刚回宿舍马上报警。【庭前准备程序】:(以下红字部分可以跳过,直接到庭审阶段) 【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证人、被告人、被告人法定代理人已在庭外候审。 【书记员】:请旁听人员保持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摄影; 2、除本院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 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4、未经审判员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5、请关闭各类通讯工具; 6、旁听人员违反法庭规则的,审判长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于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综合实践 模拟法庭

综合实践活动 模拟法庭活动方案 初三 一、指导思想 初中思想品德课的实践性要求“注重与学生生活经验和社会实践的联系,通过学生自主参与的、丰富多样的活动,扩展知识技能,完善知识结构,提升生活经验,促进正确思想观念和良好道德品质的形成和发展。”通过教学实践,已显示出它在思想教育中的优越性和实效性。下面,就八年级第四册第八课《模拟法庭了解法庭程序》这节活动课作为一个教学案例,与大家共享。 二、模拟法庭简介 模拟法庭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扮演庭审的各个角色,模拟庭审的法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被告人、证人、法警等,以司法审判中的法庭审判为参照,模拟审判某一案件的活动。 “模拟法庭”活动选择容易发生在学生群体中的典型案例为素材,模拟法庭庭审过程。案例的选择首先要具有典型性、代表性,是经常发生在学生中的案件,如因琐事纠纷而引发故意伤害、被他人侵害后又邀约同伙进行斗殴等等,选择常见案例而不是罕见案例,这样更贴近学生的生活、更容易被学生接受,并且能够有针对性地预防青少年犯罪。 组织“模拟法庭”活动,能使学生在参与和观摩中提高对法律的认识,明白要敬畏法律,使其知法、懂法,自学守法。这种法制教育形式还具有亲和力,容易让参与旁听的同学接受,起到“以身说法”的作用。 三、活动目的 1、通过“亲身、亲历”参与模拟法庭活动,使学生熟悉司法审判的实际程序、过程; 2、利用身边的违法违纪案例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增强学生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同时也锻炼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提高他们分析判断、辨别是非的能力;让更多的学生去关注法律、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真正的法制公民。 3、加强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抵御极端思想共建美好家园,形成人人知法、懂法、守法的校园氛围。 四、活动宗旨

模拟小法庭剧本--校园偷窃

《模拟法庭》活动设计方案 “小学生校内偷窃案”阿图什市昆山育才学校学年级 模拟法庭审判脚本 一、教育目标 学校是学生学习和生活的重要场所。小学生禁受不住不良诱惑,偷窃他人物品现象时有发生,相关法律规定,他人物品属于他人有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能无故偷窃、损坏。为学校维护公物的良好使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特选此案例。希望通过学生校内偷窃一案,达成以下目的: 1.让学生了解他人财产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2.让学生知道不能无故偷窃他人物品、不能无故损坏他人私有财产的道理: 3.让学生养成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私有财产的意识和习惯。 二、案情简介 2016年3月25日下午第三节课学校大扫除,学生()(被告)到学校学习园地看书,将()(原告)书包内的一支派克钢笔和50元钱偷走,并将()的书包等物品丢弃在学校二楼连廊厕所内。现原告与被告就处罚问题不能达成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确定参演人员 1.审判长 2.审判员 3.书记员 4.原告

5.原告辩护人 6.被告 7.被告辩护人 8.证人 四、道具准备 1.法官袍 2.书记员服装 3.法槌 五、模拟审判流程 主持人: 各位领导、老师,各位同学大家好!我是主持人(),欢迎走进阿图什市昆山育才学校模拟法庭。 法律是用来保护每一位正直、善良公民的利剑。我们只有知法,才能更好地守法和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为了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及辨别是非的能力,正确应对社会上种种不良现象的诱惑,远离犯罪,健康成长,今天我们在这里举办模拟法庭,希望大家认真听,认真记,并仔细思考。下面随我一起走进模拟法庭现场。 主持人:下面请各位演员作自我介绍。 主持人: 2016年阿图什市昆山育才学校模拟法庭现在开始。 (一、法庭准备阶段) 书记员:今天不公开审理阿图什市昆山育才学校()偷窃一案,原告公诉人、被告辩护人、原告人、被告辩护人是否到庭? 原告:已到庭。 被告辩护人:已到庭。 被告:已到庭。 被告辩护人:已到庭。 书记员:请原告公诉人、被告辩护人、原告人、被告法定代理人入座。 下面宣布法庭纪律:

模拟法庭剧本

模拟法庭剧本 时间:2010-08-31作者:新闻来源:【字号:大| 中| 小】 【案例】王东(已满18周岁)和李强(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均系化名)均是东吴市农机技术学院的学生,两人是老乡,平时总在一起玩,且均喜欢上网,平时没事总泡在网吧里,但是上网需要很多钱。王东和李强家庭条件一般,父母靠打工勉强供他们上学,已经拿不出多余的钱供他们玩乐了。 2009年1月20日下午5点左右,王东和李强从网吧出来,身上仅有的20块钱只够让他们吃顿晚饭了,接下来的日子该怎么过呢?两人合计了一下,决定铤而走险,找个有钱的同学,抢点钱。当天晚上8点左右,王强和李东埋伏在学校附近的一条小路上,外出的同学陆陆续续回学校了。突然隔壁班陈刚引起了他俩的注意,听说陈刚家挺有钱的,开学的时候还是他爸爸开小车把他送到学校的,他俩决定就找陈刚下手。王东从地上捡起一块砖,和李强一起悄悄地从陈刚后面跟了上去,随后两人互相使了一下眼色,李强冲上去一手搂住陈刚的脖子,一手捂住他的嘴巴。陈刚想反抗,王东举起手中的砖块威胁说:不要动,我们是求财的,再动我砸死你!两人把陈刚拖进了边上的树林,逼陈刚把身上的钱拿出来,陈刚不肯,李强就随手给了他一个耳光,陈刚还是不肯,王东举起手里的砖头就砸在他头上,流血了,陈刚不敢反抗了,李强上去从陈刚的上衣口袋了搜出了50元现金。这时,

前面好像有人(注:系附近某电子厂员工杨阳上中班回家路过)经过,王东和李强拿着钱赶紧逃走了。陈刚找到同学胡军,把自己被人抢劫的事情告诉了他们,胡军随即拿出自己的手机报警了。民警迅速展开了调查,两个小时后,民警在学校附近的网吧里把正在上网的王东和李强抓获,两人对抢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法医鉴定:陈刚头部的损伤已构成人体轻微伤。

模拟法庭剧本(终结版)

星期六晚上,大学生孙明亮和他地朋友蒋小平去看电影,当他们从电影院里出来地时候,看见两个社会青年郭鹏翔、林小虎正在纠缠着两个少女,见此情形孙明亮和蒋小平上前制止.郭、林二人逃跑并扬言报复.孙和蒋于是将两个少女送回家. 落荒而逃地二人第二天在酒吧找到他们老大胡全,商量如何报复孙、蒋二人. 若干天后,郭鹏翔等四人在青山湖畔发现了孙、蒋及两少女.一场打斗就开始了.孙鹏翔猛击蒋小平数拳,蒋小平退到墙角.郭继续扑打.孙明亮掏出随身携带地弹簧刀,找郭鹏翔背部刺了一刀,随即蒋小平捡起一块板砖砸在郭鹏翔头部.郭鹏翔当即倒地.这时警察来了(其中一女生打了电话).见此,三个坏蛋逃跑啦.孙鹏翔、蒋小平被警察带走.郭鹏翔被送往医院.但因失血过多而死亡.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主要角色: 孙明亮:男,湖北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高大魁梧、正直勇敢() 蒋小平: 男,湖北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郭鹏翔:男,社会青年.心狠手辣(??) 林小虎:“男”,社会青年() 马忠全:“男”,社会青年() 吴梦雪:女,大学生,湖北师范学院政治与法律学院.() 陈娟:女,大学生,湖北师范学院政治与法律学院.() 大哥:男,长相成熟.() 狱警:男,交给新青年法学社搞定(??) 服务员:女,湖北师范学院政治与法律学院() 场景一:校园内 道具:长椅一张书一本 : 吴梦雪坐在长椅上看书(轻音乐、蛙声虫鸣地音效) 旁白(女声):夏日地一个黄昏,吴梦雪在学校地湖边坐着看书,夕阳西下、清风拂面、吴梦雪站起身来似水一般地双眸望着湖中随风而动地涟漪,裙摆与发梢在风中飘摆,良人美景,天上人间,不过如此.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郭鹏翔吹着口哨慢慢走近吴梦雪.) 郭(上前搭讪):哟,妞儿太阳都下山了,你还在这儿看书呀,走,哥哥带玩去. 吴梦雪(拿起书,向后退):我,我要走了,我不认识你,再见. 郭(拦住吴梦雪,):哟,小妹妹还害羞啊,哥哥又不是坏人(拉起吴梦雪地手).哥哥我在这看你好长时间了,你比那些湖里地荷花还要漂亮,不认识一起玩玩就认识了呢.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吴梦雪(挣脱郭地手):你别乱来,这里是学校,不然我喊了.(跑着下场) 郭(追着吴梦雪喊):嘿,你叫什么名字啊,我他妈真不是坏人,你怕什么啊,我又不会吃了你.(下场) 场景二:某条偏僻地路上 道具:双肩书包一个、香烟一支、手机一个 : 孙明亮和蒋小平走进舞台(边走边说),台上另一侧郭鹏翔、林小虎、马忠全正纠缠着拉扯吴梦雪、.(台词如下)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孙:小平,这《盗梦空间》演得真是好唉,看着真爽!(比划着手势)坐在那儿我完全像是在做梦一样,整个人都沉浸在电影里了,像身临其境一样.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蒋(背着书包、点头):可不是嘛,我早就想上厕所,就是舍不得走,足足憋了一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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