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 (设置董事会监事)

合同编号:________

公司章程

1、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2、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

3、公司在登记注册。

名称:

注册地址:

4、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公司应当在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5、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

6、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年,自公司核准设立登记之日起计算。

第一条股东

1、公司股东的基本信息:

(1)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

例认缴出资;

(2)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会,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3)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

(4)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5)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或监事;

(6)查阅公司会计帐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的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7)公司终止后,按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3、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1)按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

(2)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

(3)公司经核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

(4)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5)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4、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登记日期;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由公司盖章。

5、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1)股东的姓名或名称;

(2)股东的住所;

(3)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比例;

(4)出资证明书编号。

第二条注册资本

1、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人民币(大

写:),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3、各股东应当于公司注册登记后年内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缴纳所认缴出资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变更后的股东以股权转让的方式受让原股东的股权,并承担原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4、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以非货币出资的,但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5、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出资。

第三条股东会

1、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2、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十三)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十四)决定聘用或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3、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会议对所决事项作出决议,须经代表过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是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变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4、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年会为定期会议,在每年的月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可召开临时会议。

5、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与主持。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6、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书面方式或其它方式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可以自行出席股东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出示股东的书面委托书。

7、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四条董事会

1、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

股东代表出任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出任的,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每届任期(一年/两年/三年)(注: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届期满,可以连选连任。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2、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提名的董事经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3、董事会会议应至少每个月召开一次。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经理提议,应当召开临时董事会。

公司应向每位董事通知董事会的所有例会和特别会议,董事会召集者应提前

个工作日个工作日向每位董事发出书面通知,写明会议日期、时间、地点和具体的议事日程并附上相关的文件和资料。各方指定的董事有权任命代理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代理应获准参加所有的董事会会议并代表董事投票。对于董事会的各项会议,应予做出适当安排,使与会者能够通过视频或电话会议的方式参加会议。

4、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5、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董事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除各股东另有约定外,董事会的决议必须经过以上董事表决通过方可生效。

6、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其他部门负责人等,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7、董事会应当将其根据本章程规定的事项所作的决议以书面形式报送股东会。

第五条经营管理机构及经理

1、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一人,并根据公司情况设若干管理部门。公司经营管理机构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年。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决定;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2、董事、经理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3、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

益的活动。从事上述业务或者活动的,所有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董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

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董事和经理的任职资格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董事会决议,可以随时解聘。

第六条监事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监事由提名并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年。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主席不依职权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时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提出议案;

(六)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财务、会计

1、公司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纳税。

2、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变动表;

(四)财务情况说明书;

(五)利润分配表。

3、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变动表;

(四)财务情况说明书;

(五)利润分配表。

4、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列入公司任意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超过了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后,可不再提取。

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所剩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

分配。

5、公司法定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6、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不得另立会计账册。

7、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8、公司的合并或者分立,应当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八条解散和清算

1、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消;

(五)人民法院依据《公司法》第182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公司有前款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2、公司正常(非强制性)解散,由股东会确定清算组,并在股东会确认后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成立后,公司停止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3、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4、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一次。清算组应当对公司债权人的债权进行登记。

5、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确认。

6、财产清偿顺序如下: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缴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给股东。

7、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公司主管或主管机关确认。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8、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有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附则

1、本章程中涉及登记事项的变更及其它重要条款变动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修改程序,应当符合公司法及其本章程的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只对所修改条款作出修正案。股东会通过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应当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公司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公司章程的补充协议,均为本章程的组成部分。应当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2、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3、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公司股东会,本章程于公司核准登记后生效。

全体股东签名(盖章):

日期:

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

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动,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形,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如与法律、法规相抵牾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省市区(县、市)路(街)号。 第四条公司经营期限为年(或公司经营期限为长期)。 第五条公司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登记注册,公司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当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当责任。 第六条公司坚决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束缚力。 第八条本章程由全部股东共同订立,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畴 第九条本公司经营范畴:…… (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畴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本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十一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以下: 股东1:(法人) 统一社会信誉代码或其他登记证书号码: 住所: 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亿元,占注册资本的%,(将/已)在年月日前足额缴纳。(其中首期认缴出资万元,(将/已)于年月日前到位,第二期认缴出资万元,(将/已)于年月日前到位。)股东2:(自然人)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亿元,占注册资本的%,(将/已)在年月日前足额缴纳。(其中首期认缴出资万元,(将/已)于年月日前到位,第二期认缴出资万元,(将/已)于年月日前到位。)股东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依法办妥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公司设股东会,公司股东会由全部股东组成,由股东行使股东会职权。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公司章程(示范文本)

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公司章程(示范文本)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章程名称 本章程名称为《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章程”)。第二条公司名称 本公司名称为××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所在地 公司的注册地为××市××区××号。 第四条公司类型 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条经营范围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等。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公司设立日期 公司成立于××年××月××日。 第八条适用法律 本公司的设立、组织和经营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章公司组织架构 第九条董事会 (一)本公司设立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 (二)董事会由不少于3名董事组成。董事的人数由股东大会决定。 (三)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年。 (四)董事会设立主席,由董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并代表公司履行相关职责。 (五)董事会会议由主席召集,每年至少召开××次。董事会 会议的决议以出席会议的过半数董事的赞成通过。 第十条监事会

(一)本公司设立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 (二)监事会由不少于3名监事组成。监事的人数由股东大会决定。 (三)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年。 (四)监事会设立主席,由监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并代表公司履行相关职责。 (五)监事会会议由主席召集,每年至少召开××次。监事会会议的决议以出席会议的过半数监事的赞成通过。 第三章公司股东大会 第十一条股东大会 (一)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二)股东大会由本公司的股东组成。每一股东拥有一个股东表决权,股东可根据其所持有的股份数参与股东大会。 (三)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董事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四)股东大会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公司的重要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人选、公司章程修订、利润分配等。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

章程参考样本: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 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年月日)。 第五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 (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

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公司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 (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缴纳出资计划如下: …… (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第十二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四章股东 第十四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五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二)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会,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三)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五)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或监事; (六)查阅公司会计帐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七)公司终止后,按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有限公司章程(设董事会)范本

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市商事登记暂行办法》等规定制定本章程.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全体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 第二条公司名称:。 第三条住所:。 第四条申报的经营场所:。 第五条主营项目类别(注:请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定的主营项目类别填写)

第六条 经营范围: 普通经营项目: 许可经营项目: 第七条 第八条 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股东的姓名(名称,不填写证件号码 )、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 时间如下: 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股东对出资的非货币财产须评估作价,核实财 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作为出资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 于公司章程规定数额的,应当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 股东姓名 缴资期数 或者名称 出资数额(万 元)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一、股东的权利: 1 .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预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 .要求公司为其签发出资证明书; 3 .按照本章程规定的方式分取红利。 4 .有依法律和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股权、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以及优先 认缴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权利; 5 .按有关规定质押所持有的股权; 6 .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有权查阅、 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有权要 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 司提供查阅. 7 .在公司清算完毕并清偿公司债务后,按照本章程规定的方式分配剩余财产。 8 .参加股东会,并按本章程规定的方式行使表决权; 9 .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或者监事的权利; 10 .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或者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 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二、股东的义务: 1 .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 .应当按期足额缴纳本章程载明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

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精选3篇)

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精选3篇) 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共三第一篇(6217)字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五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 (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公司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

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并在缴纳出资后,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由全体股东依各自所认缴的出资比例分次缴纳。首次出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以前足额缴纳。(注:股东出资采取一次到位的,不需要填写下表)。 股东缴纳出资情况如下: (一)首次出资情况: (二)第二次出资情况: (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第十三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四章股东 第十五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六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二)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会,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三)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或监事; (六)查阅公司会计帐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 会的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以股东出资额度作为有限公司债权的公司,由一定数量的股东所持有并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形式。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的出资额度代表着其在公司中的权益等级,同时公司的运营和管理都由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机构进行管理,以确保公司的稳定性和经营合法性。 在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董事会和监事会是非常重要的机构,直接影响着公司的所有决策和管理运营。下面将详细介绍在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一、设立董事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实施细则,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在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对董事会的成员、权利、职责等进行明确规定,以便有效地确立公司的管理机制和权力分配方式。 1.董事会成员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由三到九名不等,其中应当有一名董事长。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的产生应符合投票表决所得票数的前n名即为董事的要求,并在公司注册地登记注册。 2.董事会的职权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的职权包括以下方面: (1)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2)制定公司经营方针; (3)任命或免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4)审议公司各类经济合同和重大决策; (5)编制公司各项内部管理规定; (6)审批公司财务报告,制定公司年度计划和预算; (7)处理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的提议; (8)处理公司重大事务。 3.董事的义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董事应当遵守以下义务: (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2)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和保护公司财产安全; (3)执行公司董事会决定和行使董事会赋予的职权; (4)不得将公司机密和重要商业机密泄露给外界; (5)其他法定义务。 二、设立监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除了要设立董事会外,还应该设立监事会作为公司的监管机构。监事会负责对公司的经营管理

设董事会的公司章程范文(精选3篇)

设董事会的公司章程范文(第一篇) 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祝某某出资,设立某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章程。 其次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为准。 其次章公司名称和住宅 第三条公司名称:****科技有限公司 第四条住宅:****工业区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研发加工、销售;设备销售;道路一般货物运输;服装加工销售。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方法、职权、议事规章 第八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打算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方案; (二)打算非由职工代表担当的执行董事、监事,打算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经理的酬劳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安排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作出打算;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打算;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打算; (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九条股东做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的决 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打算,应当采纳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条公司设执行董事一名,由股东打算产生,任期3年,任期届满由股东打算是否连任。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向股东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的打算; (三)审订公司的经营方案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安排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设执行董事、监事一人有限公司章程

设执行董事、监事一人章程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 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 XXX(指一个自然人股东姓名或者法人股东名称)一人出资设立(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所:。 (注: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明确表述所在市(区)、县、乡镇(村)及街道门牌号码。 )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工程,经相关部门批准前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公司的经营范围用语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根据公司从事经营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填写。 ) 第六条公司改变经营范围,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工程,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七条公司资本: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八条公司资本发生变化,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增加资本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 30 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减少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第九条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变更登记事项。 (注: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该一人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 ) 第十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股东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身份证(或者证件)号码股 东 XXXXXXXXXXXXX 第十一条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 第十二条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十三条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十四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以下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方案; (二)委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查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查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查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查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资本作出决定;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设董事会监事会)

1 、本章程合用于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组织机构的有限公司。 2、本文本××××部份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括号内提示“或者”为选择内容,定稿时请务必删除弃选内容。 3、公司新设立章程时,本文本由全体股东签署;变更或者修改章程时,由法定 依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全体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法履行公司权利,承担公司义务,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市××××区××××路××××号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代表人签署。

第四条 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登记注册,公司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 保护。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 任。 第五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股东出资期限由股东自行约定,但不得超出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 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提 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 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第六条 股东名称或者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下: 股东名称或者姓 名 xxx xxx 证照号码 xxxxxxxxxx xxxxxxxxxx 资本金 认缴 实缴 认缴 实缴 出资方式(金额:万元) 货币 实物金 无形金 其他金 额 xx xx xx xx 合计金 额 xx xx xx xx 出 资 % 比 xx xx xx xx 出资 时间 xxxx.xx.xx xxxx.xx.xx xxxx.xx.xx xxxx.xx.xx 金额 xx xx xx xx 额 xx xx xx xx 额 xx xx xx xx

工商版公司章程(适用于组织机构设执行董事、经理、监事)

工商版公司章程(适用于组织机构设执行董 事、经理、监事) 一、公司名称及组织形式 公司名称为(公司名称),为一家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组织形式 为有限责任公司,依法独立承担责任。 二、公司的经营范围 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列举具体经营范围,如生产、销售、技术咨 询等)。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可以进行直接经营或者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经营。 三、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东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注册资本金额)人民币,分为(股份数量)股,每股面值 为(每股面值)元。公司的股东名单见附表一。 四、公司的组织机构 公司设执行董事、经理、监事等组织机构,具体设置如下: 1. 执行董事会 (1)执行董事会由(执行董事人数)名执行董事组成,执行董事由股东大会 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负责公司的战略决策、重大事项决策等。 (2)执行董事会设主席一名,由执行董事会选举产生。主席负责召集执行董 事会议、主持会议,并对外代表公司。 (3)执行董事会设秘书一名,由执行董事会选举产生。秘书负责协助主席处 理日常事务、起草决议等。

2. 经理 (1)经理由执行董事会选聘产生,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2)经理具体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公司的经营计划、组织实施公司的经营活动、负责公司的业务拓展等。 3. 监事会 (1)监事会由(监事人数)名监事组成,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2)监事会设主席一名,由监事会选举产生。主席负责召集监事会议、主持会议,并对外代表监事会。 (3)监事会设秘书一名,由监事会选举产生。秘书负责协助主席处理日常事务、起草决议等。 五、公司的决策程序 公司的决策程序分为常务决策和重大决策。 1. 常务决策 常务决策由经理负责,经理可以根据公司的经营需要进行决策。 2. 重大决策 重大决策需要经过执行董事会讨论决定,具体程序如下: (1)执行董事会召开会议,主席负责召集会议并确定会议议程。 (2)会议应当通知所有执行董事,并提前(通知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 (3)会议应当有(出席人数)名执行董事出席方可召开,会议决议应当得到出席人数过半数的通过方可生效。

(完整版)设董事会、监事会的公司章程模板

公司章程中需要确定的事项 留待确定的内容一人公司的名称 一人公司的住所地 一人公司的注册资本 一人公司的存续时间 一人公司的经营宗旨 一人公司的经营范围 一人公司的经营方式 确定董事人数 确定监事会人数及组成确定副总经理人数 章程份数 备注 可考虑在原名称后加之 “有限责任公司” 可参照现有住所地 可参照现有出资额 可参照现有经营范围与 方式 3-13 人 不少于三人(其中职工 监事不少于三分之一) 建议四份 条款号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七条 第十条 第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第三十五条 第四十三条 第七十九条 序号1. 2. 3. 4. 5. 6. 7. 8. 9. 10. 11.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3) 第三章公司股东及其出资 (4) 第四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4) 第五章股东出资的转让 (6) 第六章董事会 (6) 第七章监事会 (9) 第八章总经理 (11) 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及利润分配 (12) 第十章劳动人事制度 (13) 第十一章公司合并、分立 (14) 第十二章公司破产、解散与清算 (15) 第十三章附则 (17)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公司的中文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 公司的住所:[ ·]。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公司的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的存续期限为[ ·]年。 公司依法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的一切活动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保护股东的权益。 公司的经营宗旨:[ ·]。 公司的经营范围:[ ·]。 公司经营方式:[ ·]。 公司的经营范围和方式以最后经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的为准。

有限公司章程模板(设董事会、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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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设立,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三条公司依法制定章程,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除法律另有规定以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五条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六条公司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安全保护和安全生产,并采取措施对职工进行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第七条公司依照《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为会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八条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和劳动安

全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 第九条公司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第十条公司研究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十一条公司名称:。 第十二条公司住所:,公司以自己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十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十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五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 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名称)及住址(住所)、证件号码

公司章程(设董事会、设监事会)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本章程。 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在国 家宏观政策指导下,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的宗旨和主要任务是通过合理有效地利用股东投入 到公司的资产,使其人民代表大会创造出最佳经济效益,目的是发展经济,为国家提供税利,为股东奉献投资效益. 公司依法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贵阳市╳ ╳ 路╳ ╳号; 公司经营场所:贵阳市╳ ╳ 路╳ ╳ 号 公司的经营范围:╳ ╳。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核准为准。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法规规定必需报经审批和须领取经营许可证的,已经批准,并领取了经营许可证。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 万元; 公司的注册资本全部由股东投资; 公司的注册资本中:货币╳ ╳ 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 %。 ╳╳ 公司由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公司 ╳单位 公司的股东人数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公司股东均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 分配红利; (二)股东大会的表决权; (三)优先购买其实股东转让的出资; (四)依法及依照公司章程规定转让其出资额; (五) 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财务帐目,监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并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六)被推选担任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在公司清算时,对剰余财产的分享; (八)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享有的其它权利;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董事会)完整注释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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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董事会) (参考格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 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 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 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公司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 (律师注:公司经营范围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公司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成立后,可以改变公司经营范围,但应该办理变更登记。此外: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需要办理其他手续,并非营业执照上拥有该经营范围就可以经营该内容,比如盐、石油、危(wei)险物品、烟草等除了营业执照外必须另行办理许可证。因此经营范围最后一句通常为“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

范围为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万元。 第七条出资人应足额缴纳出资额,注册资本如有虚假和在公司成立 后抽逃出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责任。 (律师注:出资人可以在公司成立时就足额缴纳注册资本或者,者约定一个出资期限,在该期限之前足额缴纳。所以,不交注册资本是一个误区,注册资本始终要足额缴纳,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此外,已经实缴注册资本后不要再将注册资本抽出,公司法不允许抽逃出资。对 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人、直销企业、融资性担保公司、募集设立的股分有限公司,以及劳务派遣企业、典当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需要实缴注册资本的企业,抽逃出资会构成刑事 犯罪。)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第八条股东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及方式出资比例出资时间 第九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 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以非货 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公司章程范本(设立董监事会)

公司章程范本(设立董监事会)

重庆有限责任公司 章程 ( ***年**月**日修正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 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年月日)。 第五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 (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注册资本 第十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 万元,股东及其出资情况为: 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 **万元货币形式 **% **** **万元货币形式 **% 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

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并在缴纳出资后,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由全体股东依各自所认缴的出资比例分一次足额缴纳。 第十三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四章股东 第十五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六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二)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会,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三)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或监事; (六)查阅公司会计帐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 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七)公司终止后,按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得公司

有限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参考范本

有限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参考范本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设董事会、监事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 第二章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营业期限及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名称为:。 注:公司名称应当经公司登记机关预先核准。 公司住所:;邮政编码:。 注:1、住所应当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并与公司住所证明的记载一致。公司住所只能有一个。 2、地方人民政府对“一照多址”有具体规定的,且公司决定不采用办理分支机构登记的方式在住所以外增设经营场所的,曾设的经营场所应记载于本条,记载方式如下: 经营场所1:; 经营场所2:; ……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1、公司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准。 2、经营范围涉及《广东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所列事项的,应当按照相关批准文件、证件表述;批准文件、证件没有表述或者表述不规范的,参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述。

不涉及上述事项的,参照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规范的新兴行业或者具体经营项目,参考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表述。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 注:营业期限也可以是“年”或者“至年月日”,按需选择其一并修改本条。采用上述方式记载营业期限的,营业期限届满后公司需存续的,应当在营业期限届满前修 改本条,并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注:1、依法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公司,应当将本条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 为人民币万元,已实缴。” 2、公司设立时或减少注册资本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 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注册资本数额不得低于其规定的最低限额。 3、因合并、分立而存续或者新设的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依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 局印发的《关于做好公司合并分立登记支持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确定。 第九条公司可以增加注册资本和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有权优 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注:可以约定按照其他方式认缴新增注册资本,并修改本条 第三章公司的股东 第十条公司股东共个,分别是: 1、姓名名称:,证件名称:,证件号码,住所:; 2、姓名名称:,证件名称:,证件号码,住所:; ...... 注: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应当与公司股东名册的记载一致。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置备股东名册。股东名册记载信息发生变 化的,公司应当及时更新。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注:可以就股东名册的管理部门及其管理、更新、使用规则制定相关规定,并记载于 本条。

公司章程(董事会监事)

外资企业广州贸易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以下简称投资者),决定在广州市设立贸易有限公司(I (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章程。 第一条投资者名称: 法定地址(住所): 国籍: 第二章外资公司 第二条公司名称:中文: 英文: 法定地址: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以其出资额对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公司为中国企业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不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公司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有权自主经营和管理,不受干涉。 第三章宗旨、经营范围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宗旨:本公司的宗旨是使用国内外先进设备和技术,以及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生产经营,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满足国内外市场需求,使企业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 第五条公司的经营范围:销售运动用品、运动器材,提供瑜伽运动服务,国际贸易,技术进出口贸易。

第四章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六条公司投资总额为澳币825万,注册资本为澳币825万。 全部以外币现汇出资,注册资本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投入20%,其余在一年内投入完毕.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的差额由投资者自行筹措. 第七条注册资本全部缴清后,公司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据此发给出资证明书,未经董事会一致同意,不得将出资证明书向外抵押或作其他有损公司利益的用途。 第五章股东 第八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行使职权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九条股东的职权范围如下: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及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六章董事会 第十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由3人组成.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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