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保险投保单(样本)

机动车辆保险投保单(样本)
机动车辆保险投保单(样本)

本保险合同有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

投保人声明:保险人已将投保险种对应的保险条款(包括责任免除部分)向本人做了明确说明,本人已充分理解:上述所填写的内容均属实,同意以此投保单作为订立保险合同的依据。

投保人签名/签章: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注:阴影部分内容由保险公司业务人员填写

机动车辆保险投保单(样本)

投投保人名称/姓名投保车辆数辆 保人联系人姓名固定电 话 移动电话投保人住所邮政编码自然人姓名身份证 被号 保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组织机构代码 险人被保险人 单位性质 党政机关、团体 个体、私营企业 事业单位 其他企业 军队(武警) 其他 使(领)馆 联系人姓名固定电移动电话 话 被保险人住所邮政编码 被保险人与车辆 的关系 所有使用管理车主 号牌号码号牌底蓝 色 黑黄白白蓝其他颜色 投厂牌型号发动机号 VIN 码车架号 保核定载客人核定载 质量 千克排量/功率L/Kw 车初次登记日期年月已使用 年限年年平均行驶里公程里 辆车身颜色黑色白色红色灰色蓝色黄色绿色紫色粉色棕 色 情其他颜色 机动车种类客车货车客货两用车挂车摩托车(不含侧三轮)侧三轮 况 农用拖拉机运输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特种车(请填用途) 机动车使用性质家庭自用非营业用(不含家庭自用)出租/租赁城市公交 公路客用旅游客用营业性货用 上年是否在本公司投保商业机动车保是否 险 行驶区域省内和邻省市内省内和邻省固定路线市内固定路线具体路线: 是否为未还清贷款的车辆是 否车损险与车身划痕险是否选择汽车专修厂 上次赔偿次数交强险赔款次数次商业机动车保险赔款次数次 上一年度交通违有无 法行为 投保主险条款名称 指定驾驶人姓名驾驶证号码初次领证日期 驾驶人 1 驾驶人 2 年月日 年月

保险期间 日年月日零时起至年月日24 时止 投保险种保险金额/责任限额(元)保险费(元)备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死残,医疗费,财产损失 机动车损失险:新车购置价元 商业第三者责任险 车上人员责任险投保人数人/ 人 投保人数人/ 人 附加车上货物责任险 附加盗抢险 附加玻璃单独破碎险国产玻璃进口玻璃 附加停驶损失险:日赔偿金额元_×天 附加自燃损失险 附加火灾、爆炸、自燃损失险 附加不计免赔率特约机动车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 附加车身划痕损失险5000 元 附加新增加设备损失险 附加可选免赔额特约免赔金额: 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元)特 别 约 定 保险合同争议解决方式选择诉讼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本保险合同有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 投保人声明:保险人已将投保险种对应的保险条款(包括责任免除部分)向本人做了明确说 明,本人已充分理解:上述所填写的内容均属实,同意以此投保单作为订立保险合同的依据。 投保人签名/签章: 年月日 验车验证情况已验车已验证查验员签名:年月日时分 初业务来源:直接业务个人代理专业代理审兼业代理经纪人网上/电话业务 情代理(经纪)人名称: 况上年度是否在本公司承保:是否 业务员签字:年月日 注:阴影部分内容由保险公司业务人员填写复 核 意 见复核人签字:年月日

机动车辆保险单范本

正文: 机动车辆保险单 机动车辆保险单 被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单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投保人已向本保险人递交投保申请,并同意按约定交纳保险费,本保险人依照承保险别及其对应条款和特别约定,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 ┃号牌││厂牌│ ┃ ┃号码││型号│ ┃ ┠──┼────────────┼──┼──────────────┨ ┃发动││车架│ ┃ ┃机号││号│ ┃ ┠──┼─────────┬──┼──┼──┬──┬────┬───┨ ┃行驶││使用││座位││初次登记│┃ ┃││││/│││┃ ┃区域││性质││吨位││年月│┃ ┠──┴─────────┴──┴──┴──┼──┴────┴───┨ ┃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 ┠───┬─────┬───┬───┬───┼─────┬─────┨ ┃保险│保险│费率(│基本│保险费│ 赔偿限额│保险费小计┃ ┃价值│金额│%)│保险费│小计││

┠───┼─────┼───┼───┼───┼─────┼─────┨ ┃││││││ ┃第 ┠─┬─┴─────┼───┴───┴───┼─────┼─────┨ ┃│险别│保险金额(赔偿限额)│费率(固定│保险费小计┃三 ┃│││保险费)│ ┃ ┃ ├───────┼───────────┼─────┼─────┨联┃│全车盗抢险│││ ┃ ┃附 ├──┬────┼───────────┼─────┼─────┨┃│车上│车上座位│││ ┃被 ┃│责任 ├────┼───────────┼─────┼─────┨保┃│险│车上货物│││ ┃险 ┃ ├──┴────┼───────────┼─────┼─────┨人┃加│无过失责任险│││ ┃留 ┃ ├───────┼───────────┼─────┼─────┨存┃│车载货物掉落责│││ ┃联 ┃│任险│││ ┃ ┃ ├───────┼───────────┼─────┼─────┨┃险│玻璃单独破碎险│││ ┃ ┃ ├───────┼───────────┼─────┼─────┨┃│车辆停驶损失险│││ ┃ ┃

机动车辆投保单范本

机动车辆投保单范本 (说明)保险公司制发的单据,用于客户所购车辆投保的车辆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和不计免赔险。 (填写注意事项)保单每项内容均需当事人签署。投保人(名称):____________ 欢迎您到___________保险公司投保。填写前,请先阅读《机动车辆保险条款》、《机动车辆保险费率》,特别是有关责任免除和被保险人义务的部分。然后请填写下列各项。 注:保险公司对投保车辆的承保以保险单所载内容为准。车辆险投保单车牌号码:厂牌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行驶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其它□使用性质:非营业□营业□|座位/吨位:/|行驶证初次登记年月: ____年____月保险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零时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二四时止投保险别车辆损失险:保险价值(新车购置价)____元保险金额:____元车上责任险:(人员)投保座位数:____座每座限额:____元(货物)赔偿限额:____元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____元车辆停驶损失险:____元/天×天全车盗抢险保险金额:____元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然损失险保险金额:____元不计免赔特约险:□ 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赔偿限额:____元无过失责任险赔偿限额:____元新增加设备损失险保险金额:____元特别约定:

当投保车辆超过一辆时,请填写投保单附表,共____页。投保车辆合计:____辆本投保人兹声明上述各项填写内容均属事实,同意按本投保单所列内容和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以及特别约定向贵公司投保机动车辆保险,并对责任免除和被保险人义务条款明确无误。以此投保单作为订立保险合同的凭据。投保人签章:电话:日期:邮政编码:联系地址:以下内容由保险公司填写核保情况核保人签字:机动车辆投保单机动车辆投保单

机动车辆投保单范本

正文: 机动车辆投保单 机动车辆投保单 (说明)保险公司制发的单据,用于客户所购车辆投保的车辆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和不计免赔险。 (填写注意事项)保单每项内容均需当事人签署。 投保人(名称):____________ 欢迎您到___________保险公司投保。填写前,请先阅读《机动车辆保险条款》、《机动车辆保险费率》,特别是有关责任免除和被保险人义务的部分。然后请填写下列各项。 注:保险公司对投保车辆的承保以保险单所载内容为准。 车辆险投保单 车牌号码: 厂牌型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行驶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其它□ 使用性质:非营业□营业□|座位/吨位:/|行驶证初次登记年月:____年____月 保险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零时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二十四时止 投保险别 车辆损失险:保险价值(新车购置价)____元保险金额:____元 车上责任险:(人员)投保座位数:____座每座限额:____元(货物)赔偿限额:____元

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____元 车辆停驶损失险:____元/天×天 全车盗抢险保险金额:____元 玻璃单独破碎险:□ 自然损失险保险金额:____元 不计免赔特约险:□ 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赔偿限额:____元 无过失责任险赔偿限额:____元 新增加设备损失险保险金额:____元 特别约定: 当投保车辆超过一辆时,请填写投保单附表,共____页。投保车辆合计:____辆 本投保人兹声明上述各项填写内容均属事实,同意按本投保单所列内容和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以及特别约定向贵公司投保机动车辆保险,并对责任免除和被保险人义务条款明确无误。以此投保单作为订立保险合同的凭据。 投保人签章: 电话:日期: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以下内容由保险公司填写

投保单

XX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辆保险投保单 No: 欢迎您到xx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在您填写本投保单前请先详细阅读我公司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阅读条款时请您特别注意各个条款中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投保人义务、被保险人义务等内容并听取保险人就条款(包括责任免除条款)所作的说明。您在充分理解条款后,再填写本投保单各项内容(请在需要选择的项目前的“□”内划√表示)。为了合理确定投保车辆的保险费,并保证您获得充足的保障,请您认真填写每个项目,确保内容的真实可靠。您所填写的内容我公司将为您保密。本投保单所填内容如有变动,请及时到我公司办理变更手续。

投保人声明:保险人已将投保险种对应的保险条款(包括责任免除部分)向本人作了明确说明,本人已充分理解;上述所填写的内容均属实,同意以此投保单作为订立保险合同的依据。 投保人签名/签章: 年月日 注:阴影部分内容由保险公司业务人员填写

保单的简单介绍: 中国保监会发布了有防伪功能的交强险保险标志和保险单。 据悉,投保人在拿到保险公司出具的交强险保单和保险标志后,要认真阅读保单中“重要提示”,核对交强险保险单和交强险标志中各种信息是否正确,保管好“交投保人”联和“公安交管部门留存”联,在车辆注册登记、检验时,应携带“公安交管部门留存”联,当然,还应领取内置型保险标志,并将其粘贴在挡风玻璃右上角。 中国保监会日前下发的《关于规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证和标志管理的通知》中规定,交强险单证分为交强险保险单、定额保险单和批单三个类别。其中,交强险保险单及批单必须电脑出单;交强险定额保险单可手工出单,但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据实补录到电脑系统内。除摩托车和农用拖拉机可以使用定额保险单外,其他投保车辆必须使用交强险保险单。交强险保险单、定额保险单均由正本和副本组成。正本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留存,副本包括业务留存联、财务留存联和公安交管部门留存联。公安交管部门留存联应由保险公司 加盖印章后交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由其在公安交管部门进行注册登记、检验等时交公安交管部门留存。 交强险保险单和交强险定额保险单由正本和副本组成。正本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留存;副本应包括业务留存联、财务留存联和公安交管部门留存联。业务留存联和财务留存联由保险公司留存,公安交管部门留存联由保险公司加盖印章后交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由其在公安交管部门进行注册登记、检验等时交公安交管部门留存。 交强险批单由正本和副本组成。正本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留存;副本应包括业务留存联和财务留存联。 交强险保险单证第一联应为业务留存联。 交强险单证和交强险标志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保险公司签发交强险单证或交强险标志时,有关内容不得涂改,涂改后的交强险单证或交强险标志无效。 (二)保险公司应提示被保险人妥善保管交强险单证,按规定张贴或携带交强险标志。 (三)保险公司应提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或检验机动车等时,将“公安交管部门留存联”交公安交管部门留存。 (四)已生效的交强险单证或交强险标志发生损毁或者遗失时,交强险单证或交强险标志所有人应向保险公司申请补办。保险公司在收到补办申请及报失认定证明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被保险人申请的审核,并补发相应的交强险单证或交强险标志。 交强险保险单的特性: 这些文字为红字,使用红色荧光防伪油墨印刷,在紫外线灯下发红光。既突显了监制单位和使用区域,体现了交强险的统一性和规范性,又通过防伪技术体现了严肃性此横线由“SALI”字样微缩文字组成,在5-10倍的放大镜下清晰可辨。这种技术对印刷和制版工艺技术要求严格,且手段多样,已成为目前防伪主要手段 承保公司信息增加了交强险保险单在不同公司的适用性 “SALI”字样的光栅效果。这是用线条的粗细变化反映图案或文字,其效果是文字隐现在底色中。这是防伪手段之一 交强险保险单为褐色,由货车和轿车做浮雕底纹。 交强险保单的作用: 实行交强险制度是通过国家法规强制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购买相应的责任保险,以提高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面,在最大程度上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

平安机动车辆保险条款(2009版)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2009版)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及其他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条款分为基本险、通用条款、附加险和释义四个部分。附加险不能独立保险,保险人按照承保险别分别承担保险责任。附加险条款与基本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基本险条款为准。除非本保险条款另有规定,通用条款的规定及释义适用于本保险条款的任何部分。 第三条本保险条款所称机动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或履带式车辆,但不包括摩托车和拖拉机。 第四条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 第一部分基本险 基本险包括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共四个独立的险种,投保人可以选择投保其中部分险种,也可以选择投保全部险种。 第一章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 保险责任 第一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和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按照本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二条下列原因导致的意外事故,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及其次生灾害; (二)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查封、政府征用; (三)核反应、核污染、核辐射; (四)受害人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恶意串通; (五)被保险人、驾驶人或受害人故意导致事故发生的。 第三条发生意外事故时,保险车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除非另有约定,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 (二)未在规定检验期限内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或检验未通过; (三)保险车辆在竞赛、检测、修理、养护,被扣押、征用、没收,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期间; (四)牵引其他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或被该类车辆牵引; (五)保险车辆转让他人,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本保险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十五条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转让导致保险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保险事故。 第四条发生意外事故时,驾驶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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