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三大保护整定细则

井下三大保护整定细则
井下三大保护整定细则

附件1:

煤矿井下低压电网

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节 短路电流的计算方法

第1条 选择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电流时,需计算两相短路电流值,可按公式(1)计算:

利用公式(1)计算两相短路电流时,不考虑短路电流周期分量的衰减,短路回路的接触电阻和电弧电阻也忽略不计。

若需计算三相短路电流值,可按公式(2)计算:

第2条两相短路电流还可以利用计算图(表)查出。此时

可根据变压器的容量、短路点至变压器的电缆换算长度及系统电抗、高压电缆的折算长度,从表中查出。

电缆的换算长度可根据电缆的截面、实际长度,可以用公式(3)计算得出。

电缆的换算长度,是根据阻抗相等的原则将不同截面和长度的高、低压电缆换算到标准截面的长度,在380 V、660 v、1140 V系统中,以50 mm2为标准截面;在l27 V系统中,以4mm2为标准截面。

电缆的芯线电阻值选用芯线允许温度65℃时的电阻值;电缆芯线的电抗值按0.081Ω/km计算;线路的接触电阻和电弧电阻均忽略不计。

第二节 短路保护装置

第3条 馈出线的电源端均需加装短路保护装置。低压电动机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的保护装置。

第4条 当干线上的开关不能同时保护分支线路时,则应在靠近分支点处另行加装短路保护装置。

第5条各类短路保护装置均应按本细则进行计算、整定、校验,保证灵敏可靠,不准甩掉不用,并禁止使用不合格的

短路保护装置。

第二章 电缆线路的短路保护

第一节 电磁式过电流继电器的整定 第6条 1200V及以下馈电开关过电流继电器的电流整定值,按下列规定选择。

1.对保护电缆干线的装置按公式(4)选择:

2.对保护电缆支线的装置按公式(5)选择:

目前某些隔爆磁力起动器装有限流热继电器,其电磁元件按上述原则整定,其热元件按公式(7)整定。

煤矿井下常用电动机的额定起动电流和额定电流可以从电动机的铭牌或技术资料中查出,并计算出电动机的额定起动电流近似值。对鼠笼式电动机,其近似值可用额定电流值乘以6;对于绕线型电动机,其近似值可用额定电流值乘以1.5;当选择起动电阻不精确时,起动电流可能大于计算值,在此情况下,整定值也要相应增大,但不能超过额定电流的2.5倍。在起动电动机时,如继电器动作,则应变更起动电阻,以降低起动电流值。

对于某些大容量采掘机械设备,由于位处低压电网末端,且功率较大,起动时电压损失较大,其实际起动电流要大大低于额定起动电流,若能测出其实际起动电流时,则公式(4)和公式(5)中I QN应以实际起动电流计算。

第7条按第6条规定选择出来的整定值,还应用两相短路电流值进行校验,应符合公式(6)的要求:

若线路上串联两台及以上开关时(其间无分支线路),则上一级开关的整定值,也应按下一级开关保护范围最远点的两相短路电流来校验,校验的灵敏度应满足1.2~1.5的要求,以保证双重保护的可靠性。

若经校验,两相短路电流不能满足公式(6)时,可采取以下措施:

1.加大干线或支线电缆截面。

2.设法减少低压电缆线路的长度。

3.采用相敏保护器或软起动等新技术提高灵敏度。 4.换用大容量变压器或采取变压器并联。

5.增设分段保护开关。

6.采用移动变电站或移动变压器。

第二节 电子保护器的电流整定

第8条馈电开关中电子保护器的短路保护整定原则,按

第6条的有关要求进行整定,按第7条原则校验,其整定范围为(3~10)I N;其过载长延时保护电流整定值按实际负载电流值整定,其整定范围为(0.4~1)I N。I N为馈电开关额定电流。

第9条 电磁起动器中电子保护器的过流整定值,按公式(7)选择:

当运行中电流超过I Z值时,即视为过载,电子保护器延时动作;当运行中电流达到I Z值的8倍及以上时即视为短路,电子保护器瞬时动作。

第10条 按第9条规定选择出来的整定值,也应以两相短路电流值进行校验,应符合公式(8)的要求:

第三节 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的选择

第11条 1200 V及以上的电网中,熔体额定电流可按下列规定选择。

1.对保护电缆干线的装置,按公式(9)选择:

如果电动起动时电压损失较大,则起动电流比额定起动电流小得多,其所取的不熔化系数比上述数值可略大一些,但不能将熔体的额定电流取得太小,以免在正常工作中由于起动电流过大而烧坏熔体,导致单相运转。

2.对保护电缆支线的装置按公式(10)选择:

3.对保护照明负荷的装置,按公式(11)选择:

选用熔体的额定电流应接近于计算值,低压隔爆开关中熔断器及熔体规格可从表中查到。

第l2条选用的熔体,应按公式(12)进行校验:

第三章 变压器的保护

第13条 动力变压器在低压侧发生两相短路时,采用高压配电装置中的过电流保护装置来保护,对于电磁式保护装置,其一次电流整定值I Z按公式(13)选择:

对于电子式高压综合保护器,按电流互感器二次额定电流值(5 A)的l、2、3、4、5、6、7、8、9倍分级整定,其整定值按公式(14)选择:

过电流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应取其最接近于计算的数值。

第14条 动力变压器的过负荷保护反映变压器正常运行时的过载情况,通常为三相对称,一般经一定延时作用于信号。高压配电装置中保护装置整定原则如下:

1.电子式过流反时限继电保护装置,按变压器额定电流整定。

2.电磁式动作时间为10--15s,起动电流按躲过变压器的额定电流来整定:

第l5条 高压配电装置的额定电流值的选择,除应考虑其实际可能的最大负载电流外,还应从其遮断能力出发,以其出口端处可能发生的三相短路电流来校验,必须选择既能承担长期的实际最大负载电流,又能安全可靠地切断其出口处的三相直接短路的最大短路电流。

配电装置出口处的三相短路电流值,应经计算确定。当缺乏计算数据时,可按配电装置短路容量来确定短路电流值。

为了提高保护性能,最好能算出实际的短路电流值。实际短路电流值,一般比用最大允许的短路容量(50 MVA或l00 MVA)所计算出来的数值要小。

第16条 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和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中变压器的一次侧用熔断器保护时,其熔体的额定电流选择如下:

1.对保护照明综保变压器按公式(17)选择:

2.对保护电钻综保变压器按公式(18)选择:

所选用的熔体额定电流应接近于计算值,按公式(19)进行校验:

第四章 管理制度

第17条 矿(井)或采区应有专人负责低压电气设备和高压配电装置过电流保护装置的整定和管理工作。矿机电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检查和指导,要做好对机电维修工和负责整定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l8条 新投产的采区,在作采区供电设计时,应对保护装置的整定值进行计算、校验,机电工按设计要求进行安装、整定、调整。

当电气设备涉及的电网及负荷状况发生变化时,专管人员应及时进行计算,经电气技术人员审批后,由专责的电气维修人员负责调整。

第l9条 运行中的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由电气维修工负责定期检查,如发现有误动作或整定值选择有差错时,应查明原因,由电气技术人员或矿井主管电气的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做必要的改动,其他人员不得任意变更。

第20条 矿井机电主管部门应备有实际的供电系统图板(或计算机辅助管理系统),其上注明电气设备型号、容量、电缆线路规格、长度、短路电流值和保护装置的整定值。此图板由矿(井)机电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并随时修改补充。各运行维护单位也必须建立相应的供电系统图板(或计算机管理系统)。

第21条 为了便于检查,设备应挂标志牌,牌上注明设备的编号、型号、整定值、两相短路电流值、整定日期、用途、使用单位及维护人。

第22条 高、低压开关在检修完后,必须对其保护装置进行校验,使之符合要求,以便在下井使用时,可以根据其刻度正确地调整。

第23条 各类开关设备(含新的、检修完的)及单独保护器,在人井前应由专职的、经考试合格的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员检查其电气保护及防爆安全性能,取得合格证后,方可入井。

第24条开关在井下使用超过6个月时,应对其过流 保护装置进行一次检验和调整。

附件2:

煤矿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

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保证矿井和人身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1条 本细则仅适用于井下中性点不直接接地的1l40 V及以下动力、照明、信号电网中的各类检漏保护装置,包括各类设备中具有漏电闭锁、漏电跳闸及选择性漏电保护功能的保护单元(以下简称检漏保护装置)。

第2条 凡从事井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的人员均应熟悉本细则。

第3条 对井下使用的检漏保护装置,各矿(井)必须设专人进行维护、检修和整定,并根据本细则的要求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使检漏保护装置正常运行。

第4条 检漏保护装置的防爆性能必须符合国标GB 3836((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的要求。检漏保护装置的电气性能必须经煤炭系统相关检验单位检验合格。

第5条 井下各变电所的低压馈电线上,应装设带漏电闭锁的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检漏保护装置。如无此种装置,必须装设自动切断漏电馈电线的检漏保护装置。

煤(岩)电钻、照明信号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有自动切断漏

电馈电线的检漏保护装置。

低压电磁起动器应具备漏电闭锁功能。

第6条 运行中的检漏保护装置性能必须可靠,严禁任意拆除或停用。

第7条 选择性检漏保护装置必须配套使用(即总开关和所有分支开关必须都装设),带延时的总检漏保护装置不准单独使用。

第二章 下井前的检验

第8条 检漏保护装置在地面要进行仔细检查、试验,符合要求后才可下井使用。检查试验内容:

1.按国标GB3836《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检查隔爆外壳是否符合规定。

2.按厂家说明书上所示线路核对检漏保护装置内部接线是否正确,连线是否良好,元件、导线等有无破损。

3.检漏保护装置的绝缘电阻值应符合:1l40 V的用1000 V摇表摇测不低于10 MΩ;660V的用1000V摇表摇测不低于10MΩ;380 V的用500V摇表摇测不低于5 MΩ;127V的用250 V摇表摇测不低于2MΩ;42V的用250V摇表摇测不低于0.5MΩ。

4.介电性能试验必须能承受交流工频耐压试验,历时1 min而无击穿闪络现象。

对于主电路以及规定接至主电路的控制电路和辅助电

路,其工频耐压试验应符合表1的规定。

对于规定不接至主电路的控制电路和辅助电路,其工频耐压试验应符合表2的规定。

5.测量各直流电源的电压值及执行继电器的动作电流值,其值应符合厂家规定。

6.检漏保护装置在下井前应先在地面按《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电气性能要求》、《矿用隔爆型煤电钻变压器综合装置中检漏环节电气性能要求》进行漏电动作电阻值、漏电动作时间、补偿效果的测定;带旁路的漏电保护应进行旁路动作电阻值、动作时间的测定。具有漏电闭锁功能的应测量闭锁电阻值,测量结果应符合上述要求。具有选择性漏电保护功能的各类检漏装置,在地面还要进行不少于两条馈电开关的支路做配套试验,各支路都应轮流进行三次漏电试验,以检查漏电选择性的可靠性。

第三章 安 装

第9条 检漏保护装置在井下装卸、搬运过程中,应免

受剧烈的震动。

第10条 检漏继电器、选择性的检漏保护装置应接在馈电开关的负荷侧。带漏电闭锁的检漏继电器、选择性的检漏保护装置,其电源部分接在馈电开关的电源侧,但应有安全措施。

如用两台馈电开关作总开关时,可合用一台检漏保护装置(见图1)。两台馈电开关的跳闸线圈应并联,并注意: 1.馈电开关的跳闸线圈必须连接在同一相电源上。 2.两台馈电开关的跳闸线圈联络线间应串接一个隔爆型停止按钮(或开关)。当第一台运行,第二台停运时,应按下按钮(或断开开关)并锁住不让其返回,避免该停运开关负荷侧仍带电。否则不允许停运一台开关,另一台仍运行。 3.检漏保护装置的电源只需与第一台开关连接;如须停止第一台开关,第二台开关继续运行时,应将检漏保护装置的电源改接到第二台开关上。

第11条对检漏保护装置的接地装置的几点规定:

1.主接地线(即其外壳的保护接地线)要可靠地与采区

变电所的辅助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相连;煤电钻、照明综合保护装置只设辅助接地极能够满足要求的可不另设主接地极。

2.供检漏保护装置作检验用的辅助接地线,应用芯线总断面不小于10 mm2的橡套电缆。检漏保护装置的辅助接地极应单独设置,规格要求与局部接地极相同,并距局部接地极的直线距离不小于5 m,煤(岩)电钻、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的辅助接地极,可采用直径不小于22 mm、长不小500 mm 的钢管进行埋设。

3.当同一地点装有两台或两台以上检漏保护装置时,可以共用一个辅助接地极及一根辅助接地导线。

第12条在由地面变电所直接向采区低压供电的特殊情况下,地面变电所必须设检漏保护装置。

第13条为确保检漏保护装置动作可靠,安装时应将它水平放置于特设的架上,或吊架于硐室墙壁上。放置的高度以便于检查为准,并避免水淋或受潮。

第14条 安装前,对配合检漏保护装置使用的开关的跳闸机构,应进行如下检查:

1.跳闸线圈的绝缘电阻应符合:1l40 V的用l000 V摇表摇测不低于10 MΩ;660 V的用l000 V摇表摇测不低于10 MΩ;380 V的用500 V摇表摇测不低于5 MΩ,;127 V 的用250 V摇表摇测不低于2 MΩ;42 V的用250 V摇表摇

测不低于0.5 MΩ。

2.跳闸机构灵活可靠。

3.开关的操作机构应无过位或卡阻现象。

第l5条 检漏保护装置安装完毕后,应做跳闸试验,如不跳闸,则应立即切断电源做全面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具有对电网对地电容电流进行补偿的各类检漏保护装置,在供电系统安装完毕后,均应在正常负荷下进行电容电流的最佳补偿调节。

第l6条 安装时,电网系统总的绝缘电阻值应符合:ll40 V不低于80 kΩ;660 V不低于50 kΩ;380 V不低于30 k Ω;127 V不低于15 kΩ。

第四章 运行、维护和检修

第17条 值班电钳工每天应对检漏保护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试验,并作记录。检查试验内容:

1.观察欧姆表的指示数值是否正常。当电网绝缘1140 V 低于50 kΩ、660 V低于30kΩ、380V低于l5 kΩ、127 V 低于10 kΩ时,应及时采取措施,没法提高电网绝缘电阻值,尽量避免自动跳闸。

2.安装位置必须平稳可靠,周围应清洁,无淋水现象。 3.局部接地极和辅助接地极的安设应良好。

4.外观检查检漏保护装置的防爆性能必须合格。

5.用试验按钮对检漏保护装置进行跳闸试验。煤(岩)

电钻综合保护装置每班试验一次,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每天试验一次。对具有选择性功能的检漏保护装置,各支路应每天做一次跳闸试验,总检漏保护装置每周做一次跳闸试验。

第18条 检漏保护装置维修工每月至少对检漏保护装置进行一次详细检查,内容除第17条所规定的外,应检查: 1.各处导线是否良好,有无破损及受潮。

2.闭锁装置及继电器动作是否可靠。

3.各处接头及触点是否良好,有无松动脱落和烧毁现象。

4.内部元件、插件板、熔断器及指示灯有无松动、破损。

5.补偿电感是否达到最佳补偿效果。

6.检漏保护装置的隔爆性能是否符合规定。

第19条在瓦斯检查员的配合下,对新安装的检漏保护装置在首次投入运行前做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跳闸试验。运行中的检漏保护装置,每月至少做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跳闸试验。有选择性的检漏保护装置做远方人工漏电跳闸试验时,总检漏保护装置应在分支开关断开后在分支开关人口处做人工漏电跳闸试验,其余分路开关应分别做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跳闸试验。试验方法是:在最远端的控制开关的负荷侧按不同电压等级接人试验电阻(127 V用2kΩ、10W电阻,380V

用3.5 kΩ、10W电阻,660V用11 kΩ、10W电阻,l l40V 用20 kΩ、10 W电阻)。试验完毕后,要拆除试验电阻。 第20条检漏保护装置每年应升井进行一次检修,除对防爆外壳修理外,其他项目应按照下井前有关检验的各条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查和试验;对绝缘电阻较低、耐压试验不合格的必须进行干燥处理,并更换不合格的零件。

第21条检漏保护装置的维护、检修及调试工作,应记人专门的检漏保护装置运行记录簿内(见下表)。

第五章 故障的判断与寻找

第22条 当电网在运行中发生漏电故障时,应立即进行寻找和处理,并向矿井调度室或主管电气人员汇报。发生故障的设备或电缆在未消除故障前,禁止投入运行。

第23条 发生漏电故障,一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运行中的电气设备绝缘受潮或进水,造成相与地之间绝缘降低或击穿。

2.电缆在运行中受机械或其他外力的挤压、砍砸、过

度弯曲等而产生裂口或缝隙,长期受潮气、水分的侵蚀致使绝缘降低;砍砸或挤压也可能引起相与地间的直接连通、导电芯线裸露或短路。

3.电缆与设备在连接时,由于芯线接头不牢、封堵不严、接线装置压板不紧,运行中产生接头松动脱落与外壳相连或发热烧毁绝缘。

4.检修电气设备时,由于停送电错误或工作不慎将工具材料等其它金属物件残留在设备内部,造成相接地。

5.电气设备接线错误或内部导线绝缘破损造成与外壳相连,以及电缆屏蔽层处理不当造成漏电。

6.在操作电气设备时,产生弧光放电。

7.电气设备或电缆过负荷运行损坏或直接烧毁绝缘。 8.电缆与电缆的冷补、热补接头,由于芯线连接不牢、密封不严、绝缘包扎不良,运行中产生接头松动或受潮进水而造成漏电或绝缘破损。

第24条 检漏保护装置的运行维护人员,应根据下述情况判断漏电性质:

1.集中性漏电

(1)长期集中性漏电:这种漏电,可能是电网内的某台设备或电缆,由于绝缘击穿或导体碰及外壳所造成。

(2)间歇的集中性漏电:这种漏电,大部分发生在电网内某台设备(主要是电动机)或负荷端电缆,由于绝缘击穿或

导体碰及外壳,在设备运转时产生漏电;还可能由于针状物体刺入负荷侧电缆内产生漏电。

(3)瞬间的集中性漏电:这种漏电,主要是由于工作人员或其他物体偶尔触及带电导体或电气设备和电缆的绝缘破裂部分,使之与地相连;还可能是在操作电气设备时产生对地弧光放电所致。

2.分散性漏电

(1)某几条线路及设备的绝缘水平降低所致。

(2)整个电网的绝缘水平降低所致。

第25条发生漏电故障后,应根据设备、电缆新旧程度、下井使用时间的长短、周围条件(如潮湿、积水、淋水等)和设备运转情况,首先判断漏电性质,估计漏电大致范围,然后进行细致检查,找出漏电点。

根据不同的检漏保护装置判断漏电点,如找不到漏电点,应与瓦斯检查员联系,对可能

产生瓦斯积聚的地区(如单巷掘进、通风不良的采掘工作面等)进行瓦斯检查,如无瓦斯积聚

(瓦斯浓度小于l%)时,可用下列方法进行寻找:

发生漏电故障后.将各分路开关分别单独合闸,如发生跳闸(或闭锁),为集中性漏电。如不跳闸(或不闭锁),但各分路开关全部合上时则跳闸,一般为分散性漏电。

1.集中性漏电的寻找方法

井下供电管理(完整篇)

编号:SY-AQ-05810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井下供电管理(完整篇) Underground power supply management

井下供电管理(完整篇)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井下供电必须做到: 三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 四有:有过流和漏电保护装置,有接地保护装置,有密封圈和档板,有螺钉和弹簧垫圈。 二齐: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 三全: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 三坚持: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坚持使用照明信号综合保护,坚持使用瓦斯断电仪和风电闭锁。 六不准:三大保护不合格不准送电,电气故障未排除不准送电,擅自安装的电气设备,强行搭火的不准送电,非专职或值班人员不准送电,挂停电牌或已停电闭锁的开关不准送电,瓦斯超限区域不准送电。 2、局扇供电必须做到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专用变压器。专用

线路上不准搭接其他负荷。 3、井下用电单位必须持有供电设计、计算说明书,到机电科提出申请,填写用电申请单时要写清用电地点和停电影响的范围,用电负荷经机电科审批后方可生效。 4、用电单位未经许可,自行拆除、安装电气设备和更改井下供电线路、私自增减负荷容量的行为视为违章,并按井下重大电气责任事故追究责任,对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作严肃处理。 5、对于设计不合理,不符合实际要求的,设备负荷容量不明确的,威胁供电安全的不予审批。 6、供电设计,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采、掘、机电、通风副总及有关单位人员进行会审,设计中必须包含风电闭锁及瓦斯电闭锁装置,并标注清楚。 7、回风巷道未经矿总工程师批准不得安装电气设备。 8、井下停送电审批: ①设备需停电检修时,由维修单位到机电科,提前填写好停送电申请书,内容包括停电原因、申请停送电时间、影响单位及地点、

煤矿井下供电的三大保护细则

新《煤矿安全规程》知识竞赛试题 1新的《煤矿安全规程》自哪一年哪一月哪一日起施行?答:2 0 0 5年1月1日。 2、煤矿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的什么规定?答:煤矿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3、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哪些责任制?答: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各级领 导安全生产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哪些制度?答: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 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等制度。5、煤矿企业必须设置什么机构,配备什么?答:煤矿企业必须设置安全生产机 构,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人员和装备。 6、煤矿安全工作必须实行什么,煤矿企业必须支持什么?答:煤矿安全工作必须实行群 众监督,煤矿企业必须支持群众安全监督组织的活动,发挥职工群众安全监督作用。 7、对危害安全的行为,矿山企业职工的三大权力是什么?答:有批评、检举、控告的权力。 8、煤矿生产的五大灾害有哪些?答:水、火、瓦斯、煤尘、顶板。 9、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是什么?答: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总体推进。 10、入井人员须知?答: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11、煤矿企业所说的“三大规程”指的是哪“三大规程”?答: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12、“三违”指的是哪“三违”?答: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 13、安全上要做到“四无”指的是哪“四无”?答:个人无违章,班组无轻伤,区队无 重伤,矿无死亡。 14、伤亡事故按事故程度分为几类?答:轻伤、重伤、死亡。 15、每个生产矿井必须至少有几个能行人的通到地面的安全出口?各个安全出口距离不得 小于多少米?答:2个,30米。 16、井下每一个水平到上一个水平和各个采区都必须至少有几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与 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相连接。未建成几个安全出口的水平或采区严禁生产?答:2个,2个。 17、井巷交岔点必须设置什么?答:必须设置路标,标明所在地点,指明通往安全出口 的方向。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往安全出口的路线。 18、对于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和2个水平之间的安全出口,倾角等于或小于多少度时必须 设置什么?并根据倾角大小和实际需要设置什么?答:倾角等于或小于4 5度时必须设置人 行道,并根据倾角大小和实际需要设置扶手,台阶或梯道,倾角大于45度时必须设置梯道 间或梯子间。斜井梯道间必须分段错开设置,每段斜长不得大于10 m;主井梯子间中的梯 子角度不得大于8 0度,相邻2个平台的垂直距离不得大于8 m。 19、巷道净断面必须满足行人、运输、通风和安全设施及设备安装、检修、施工的需要, 并符合哪些要求?答:(一)主要运输巷和主要回风巷的净高自轨面起不得低于2 m,架线 电机车运输巷的净高必须符合本规程第三百五十六条和第三百五十七条的有关要求。(二)采区(包括盘区,以下各条同)内的上山、下山和平巷的净高不得低于2 m,薄煤层内的不 得低于1 8 m。采煤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及采区内的溜煤眼等的净断面或净高,由煤矿企业统一规定。巷道净断面的设计必须按支护最大允许变形后的断面计算。

继电保护定值整定计算公式大全(最新)

继电保护定值整定计算公式大全 1、负荷计算(移变选择): cos de N ca wm k P S ?∑= (4-1) 式中 S ca --一组用电设备的计算负荷,kVA ; ∑P N --具有相同需用系数K de 的一组用电设备额定功率之和,kW 。 综采工作面用电设备的需用系数K de 可按下式计算 N de P P k ∑+=max 6 .04.0 (4-2) 式中 P max --最大一台电动机额定功率,kW ; wm ?cos --一组用电设备的加权平均功率因数 2、高压电缆选择: (1)向一台移动变电站供电时,取变电站一次侧额定电流,即 N N N ca U S I I 13 1310?= = (4-13) 式中 N S —移动变电站额定容量,kV ?A ; N U 1—移动变电站一次侧额定电压,V ; N I 1—移动变电站一次侧额定电流,A 。 (2)向两台移动变电站供电时,最大长时负荷电流ca I 为两台移动变电站一次侧额定电流之和,即 3 1112ca N N I I I =+= (4-14) (3)向3台及以上移动变电站供电时,最大长时负荷电流ca I 为 3 ca I = (4-15) 式中 ca I —最大长时负荷电流,A ; N P ∑—由移动变电站供电的各用电设备额定容量总和,kW ;

N U —移动变电站一次侧额定电压,V ; sc K —变压器的变比; wm ?cos 、η wm —加权平均功率因数和加权平均效率。 (4)对向单台或两台高压电动机供电的电缆,一般取电动机的额定电流之和;对向一个采区供电的电缆,应取采区最大电流;而对并列运行的电缆线路,则应按一路故障情况加以考虑。 3、 低压电缆主芯线截面的选择 1)按长时最大工作电流选择电缆主截面 (1)流过电缆的实际工作电流计算 ① 支线。所谓支线是指1条电缆控制1台电动机。流过电缆的长时最大工作电流即为电动机的额定电流。 N N N N N ca U P I I η?cos 3103?= = (4-19) 式中 ca I —长时最大工作电流,A ; N I —电动机的额定电流,A ; N U —电动机的额定电压,V ; N P —电动机的额定功率,kW ; N ?cos —电动机功率因数; N η—电动机的额定效率。 ② 干线。干线是指控制2台及以上电动机的总电缆。 向2台电动机供电时,长时最大工作电流ca I ,取2台电动机额定电流之和,即 21N N ca I I I += (4-20) 向三台及以上电动机供电的电缆,长时最大工作电流ca I ,用下式计算 wm N N de ca U P K I ?cos 3103?∑= (4-21) 式中 ca I —干线电缆长时最大工作电流,A ; N P ∑—由干线所带电动机额定功率之和,kW ; N U —额定电压,V ;

煤矿井下电气整定计算说明

鑫隆煤矿井下电气整定计算说明 第一部分过载整定 一、过流整定细则说明: 1、馈电开关(含移变低压侧)中过载长延时保护电流整定按实际负载电流值整定。实际整定时,应计算其保护干线所有负载的额定电流之和,根据各负载运行情况,乘一需用系数。 公式:I z=K∑Ie 式中:I z——过载保护电流整定值,A; ∑Ie ——保护干线中所有电机额定电流之和,A; K——需用系数,取0.5~1。 2、馈电开关(含移变低压侧)中电子保护器的短路保护整定,取其保护干线中最大负载电机的起动电流,加其余电机的实际电流之和。 公式:I z=IQe+K∑Ie 式中:I z——短路保护电流整定值,A; IQe——最大负载电机起动电流,A; ∑Ie ——其余电机额定电流之和,A; K——需用系数,取0.5~1。 3、电磁起动器中电子保护器的过载电流I z整定以负载电机的额定电流为依据,根据控制开关的整定方式取其近似值。当运行中电流超过I z时,即视为过载,保护延时动作;当运行中电流超过8倍的I z值时,即视为短路,保护器瞬间动作。

4、馈电开关短路电流的可靠动作校验,应计算出其保护干线最远端两相短路电流,除以其短路保护整定值,灵敏度系数不小于1.5。 公式: 式中:Id(2)——被保护干线最远端两相短路电流,A; I z——馈电开关短路电流整定值,A; 1.5——可靠系数。 5、电磁起动器短路电流的可靠动作校验,应计算出所带负载电机处最远端两相短路电流除以8倍的过载定值,灵敏度系数不小于1.2。 公式: 式中:Id(2)——被保护干线最远端两相短路电流,A; I z——电磁起动器短路电流整定值,A; 1.2——可靠系数。 6、高压配电装置,应根据其保护干线中移动高压侧过流整定值进行整定。 7、移动变电站高压侧整定以低压侧整定电流除以该移变的高压变比,取其近似值(10KV→690V,变比取14.5;10KV→1200V,变比取8.3)。 8、本细则参照《煤矿井下供电的三大保护细则》(煤矿工业出版社)第一章第二节制定。 9、高压起动器的过载电流I z整定以负载电机的额定电流为依据,根据控制开关的整定方式取其近似值。当运行中电流超过I z时,即视

井下三大保护整定细则(井相关)

目录 煤矿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 (2) 第一章一般规定 (2) 第一节短路电流的计算方法 (2) 第二节短路保护装置 (3) 第二章电缆线路的短路保护 (4) 第一节电磁式过电流继电器的整定 (4) 第二节电子保护器的电流整定 (5) 第三节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的选择 (5) 第三章变压器的保护 (6) 第四章管理制度 (7) 煤矿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 (9) 第一章总则 (9) 第二章下井前的检验 (9) 第三章安装 (10) 第四章运行、维护和检修 (11) 第五章故障的判断与寻找 (12) 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 (14) 煤矿井下保护接地网的组成和作用 (14) 第一章总则 (15) 第二章井下接地装置的安装 (19) 第一节保护接地的接地极 (19) 第二节固定电气设备的接地方法 (20) 第三节移动电气设备的接地方法 (22) 第四节接地线的连接和加固 (23) 第三章接地装置的检查和测定 (24) 第一节保护接地的检查 (24) 第二节接地电阻的测定 (25)

煤矿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节短路电流的计算方法 第1条选择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电流时,需计算两相短路电流值,可按公式(1)计算:第1条选择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电流时,需计算两相短路电流值,可按公式(1)计算:第一节短路电流的计算方法 煤矿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 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 第1条选择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电流时,需计算两相短路电流值,可按公式(1)计算:

井下供电系统“三大保护”定期试验制度

山西沁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沁新煤矿 井下供电系统各类保护试验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矿机电设备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保障我矿井下供电系统的安全运行,完善机电保护设施,全面提升机电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决定对全矿范围内供电系统“三大保护(”过流、接地、漏电)定期进行全面的检查试验,具体内容如下: 一、试验周期 1、在井下使用超过六个月的开关,必须对设备“三大保护”进行一次检验和调整,确保动作灵敏可靠,当负荷变化较大时,应及时调整;每隔六个月或在设备移动时必须检查一次漏电保护装置,每年至少检验调整一次。 2、每次检查试验应对各种保护电器的动作值检查一次,确保动作正确;同时检查开关保护插件整定值,发现损坏及时更换。 3、每天必须对动力低压供电检漏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跳闸试验。 4、每月对动力低压检漏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远方漏电试验一次。 5、每季度由机电科组织对井下各个配电点、变电所的主、辅接地极进行一次电阻测试。 6、新工作面安装设备前,由机电一队技术员设计该工作面的供电系统图,并进行整定计算,将结果交机电科审核后方可安装设备。 二、检查试验目的及要求

1、对电气设备保护接地日常检查要求:电气设备接线保护接地外表检查 每天至少一次。 (1)当班跟面电工检查所管辖范围的设备时,必须检查设备 外表接地保护连接的完整性与连续性,发现接头有松动、接地线 断裂、锈蚀或断面减少时及时处理。如果当班电工不能处理,应立即报告当班分队长,立即派人准备工具,材料或备件进行修理。 (2)当班值班电工应检查供电网路接线盒的局部接地情况及接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和连接导线的完好情况。 2、严格执行各项试验工作,对井下的接地、漏电、过流保护要逐一进行检查,并做好试验记录,检查结束后要如实填表交回机电科存档,保证三大保护动作灵敏可靠。 3、电钳工要严格按规程操作,保证试验期间的人身安全,对机电设备在检查试验时发现异常问题或调整定值时需汇报机电科安排,由队长现场监护整改解决。 4、加强自检自查工作,规范井下供电,完善各类电气保护装置,减少机电事故发生,杜绝井上、下重大机电责任事故。 三、试验后的验收及考核 1、试验期间区域负责人要根据队组实际情况,结合区域设备 运行实际情况,制定各自的试验计划,完成后要将检查结果及时 汇报机电科(以试验记录表为依据),由机电科安排专人进行对照复查,并将

继电保护整定计算公式定理汇总

继电保护整定计算公式汇编 为进一步规范我矿高压供电系统继电保护整定计算工作,提高保护的可靠性快速性、灵敏性,为此,将常用的继电保护整定计算公式汇编如下,仅供参考。有不当之处希指正: 一、电力变压器的保护: 1、瓦斯保护: 作为变压器内部故障(相间、匝间短路)的主保护,根据规定,800KV A以上的油浸变压器,均应装设瓦斯保护。 (1)重瓦斯动作流速:0.7~1.0m/s。 (2)轻瓦斯动作容积:S b<1000KV A:200±10%cm3;S b在1000~15000KV A:250±10%cm3;S b在15000~100000KV A:300±10%cm3;S b>100000KV A:350±10%cm3。 2、差动保护:作为变压器内部绕组、绝缘套管及引出线相间短路的主保护。包括平衡线圈I、II及差动线 圈。 3、电流速断保护整定计算公式: (1)动作电流:Idz=Kk×I(3)dmax2

继电器动作电流:u i d jx K dzj K K I K K I ???=2 max ) 3( 其中:K k —可靠系数,DL 型取1.2,GL 型取1.4 K jx —接线系数,接相上为1,相差上为√3 I (3)dmax2—变压器二次最大三相短路电流 K i —电流互感器变比 K u —变压器的变比 一般计算公式:按躲过变压器空载投运时的励磁涌流计算速断保护值,其公式为: i e jx K dzj K I K K I 1??= 其中:K k —可靠系数,取3~6。 K jx —接线系数,接相上为1,相差上为√3 I 1e —变压器一次侧额定电流 K i —电流互感器变比 (2)速断保护灵敏系数校验:

煤矿井下电气管理规定

煤矿井下电气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井下电气管理,消灭电气失爆、失保,杜绝电气火灾和触电伤人事故,减少停电事故,确保供电安全,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三大保护细则》及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矿井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井下电气管理工作由机电管理科负总责,具体负责井下供电的用电审批,电气设备、电缆及小型电器的管理,现场检查和电气事故追查,参与规程措施的编制、会审、贯彻及电气管理基础资料的收集保存。第三条各单位行政正职是本单位电气管理第一责任者,分管机电的副科长对本单位电气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未设机电副科长的单位必须指派一名副科长分管井下电气工作。第四条各单位机电区长要准时参加电管例会和机电例会。特殊原因不能到会的,必须向机电矿长请假。第五条各单位机电区长要带队按时参加矿每月组织的达标和安全检查。同时,定期组织自查,并认真记录备查。第六条采、掘、开工作面供电系统设计由机电管理科负责。工作面开工前,由技术部门提供巷道设计图及工作面地质资料,通风部门提供风流方向,局扇容量、安装位置、瓦斯电闭锁开关位置和控制范围,机电管理科提供供电系统图、电气设备平面布置示意图。供电系统设计方案须经机电副总组织相关单位会审批准后方可实施,安装单位必须按图施工,机电管理科负责监督检查,不符合设计要求的要立即整改。否则,不准送电。第七条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程及检修计划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逐台检修,并认真做好记录。其中移动变电站,“三专”线路的电缆、开关、局扇每月进行一次强制性检修。强化“双突”区域电气管理设备检修,确保检修质量。第八条修配工区、综机工区参与电气设备进矿后的验收,对出厂入井的电气设备进行检修调试,重点对过流、漏电保护及防爆性能进行整定、校验,机电管理科负责抽查。使用单位领用时要检查验收,不校验或校验不合格的禁止下井使用。第九条各单位要制定实施井下电工培训计划,提高职工业务素质。井下电工必须持证上岗。第十条机电管理科要加强“双突”区域现场检查,定期对在用机电设备进行完好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如发现失爆、失保等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止该区域供电,并及时汇报调度所及矿有关领导。

浅谈煤矿供电“三大保护”管理

浅谈煤矿供电“三大保护”管理 摘要煤矿“三大保护”是煤矿供电系统保护人员和设备安全的主要保护措施。保护接地,是指用导体将电气设备中所有不带电的外露金属部分与埋在地下的接地极连接起来,这样可以降低电气设备因漏电产生的对地电压。降低程度与保护装置的质量有关,只有达到要求才能起到良好的保护作用。漏电保护,是指在供电系统中装接漏电继电器。其作用:一是当供电系统漏电时,能迅速切断电源,也就是进行绝缘监视;二是当人体触电时,在人体未感知时切断电源。短路保护,是指在电路中接入熔断器、限流继电器、过流继电器等。其作用:是当线路和电气设备的工作电流超过规定允许值时,自动切断电源,保护线路和电气设备。 关键词“三大保护”煤矿供电制度 一、概述 “三大保护”,是指煤矿供电系统中的接地保护、过流保护、漏电保护。为保证供电系统各种保护装置灵敏可靠,供电系统运行的安全可靠,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等规章制度进行编制本管理办法。

矿机电科负责全矿“三大保护”的日常技术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加强“三大保护”使用状况的指导和检查,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工作。 各使用单位应按照规程规定地检查、试验,周期对漏电保护、过流保护、接地保护进行检查和试验,并把检查和试验结果报机电科供电管理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不安全的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进行整改。矿机电科供电管理人员限期进行复查。 二、过流保护使用管理 第一,在井下低压电网中,过电流继电器的整定和熔断器熔体的选择应按《煤矿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整定细则》进行。 第二,管辖区队使用的开关要按机电科下达的接电通知单进行整定,不得随意调整整定值,擅自改变电气继电保护整定值。 第三,各种开关甩掉或短接过流继电保护的,过负荷保护超过电机额定电流1.6倍及以上的,短路保护超过总电流8倍以上的或整定不合理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严禁使用铁丝、铜丝代替保险丝,或将不同额定电流熔体并联使用。

音西煤业井下三大保护考试卷(含答案)

音西煤业井下三大保护考试卷(含答案) 单位:姓名:成绩: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30分) 1、煤矿井下供电系统的“三大保护”是过流保护、漏电保护、接地保护。 2、井下供电要实行“三无”,“三无”指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 3、漏电可以分为集中漏电和分散性漏电。 4、《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五十五条规定,井下高压电动机、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的保护。 5、检漏保护装置安装完毕后,应做跳闸试验,如不跳闸,则应立即切断电源作全面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井下保护接地系统由主接地极、局部接地极、接地母线、接地线和连接线等组成的。 7、按照人体触及带电体的方式和电流通过人体的途径,触电可分为单相触电、 两相触电和跨步电压触电触电。 8、井下不得带电检修、移动电器设备、电缆和电线。 9、井下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两闭锁”,其中“三专”指专用变压器、专用电缆、专用开关供电;“两闭锁”指瓦斯电闭锁和风电闭锁。 10、煤矿企业对供电的要求是供电可靠、供电安全、技术经济合理、和供电质量。 二、判断题(每题2分,共20分) 1、在井下可用铁丝、铜丝代替保险丝。(×) 2、煤矿井下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超过24V。(×) 3、电器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 4、井下低压配电系统同时存在2种及2种以上电压时,低压电气设备上应 明显标出电压额定值。(√) 5、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对人身和矿井安全都极为不利。(√) 6、在变压器中性点不接地的放射式电网中,可以安装选择性漏电继电器。

(√) 7、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无需安设风电闭锁装置。(×) 8、安全电压取决于人体电阻和安全电流的大小。(√) 9、短路电流的大小与电缆的长度、电缆的截面、电压和变压器的容量有关。 (√) 10、供电系统中短路电流不流经负载。(√) 三、选择题(每题3分,共30分) 1、( A )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 A、严禁 B、可以 C、不能 2、煤矿井下供电系统“三大保护”是指(BCD ) A、过电流保护 B、短路保护 C、接地保护 D、漏电保护 3、井下电网可能出现的短路故障有(ABCD ) A、单相短路B、二相短路C、三相短路D、异相两点接地短路 4、熔断器( A )在被保护的电气电路中。 A、串联 B、并联 C、串或并 5、新安装的电气设备的接地电阻,( C )要进行测量。 A、每月 B、每天 C、投入使用前 6、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电压在36V以上就必须有( B ) A、接地极 B、接地保护 C、接地网 7、漏电继电器应每(B)上井进行检修。 A.月B.季度C.半年D、年 8、煤矿井下常见的过电流故障和异常状态有(ABC)。 A、短路 B、过负荷 C、断相 D、以上三项都不是 9、供电网路中,(ABCD)均可能引起漏电故障。 A、电缆绝缘老化 B、电气设备受潮或进水 C、橡套电缆护套损坏 D、带点作业 10、连接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2(C)连接。

三大保护细则资料讲解

三大保护细则

义矿经发〔2014〕35号 关于印发《矿井供电三大保护管理制度》的 通知 矿属各单位: 为确保供电安全,根据集团公司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 汶上义桥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月28日 义桥煤矿供电三大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确保供电安全,根据集团公司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三大”保护是指:煤矿供电系统中的接地保护、过流保护、漏电保护。 第三条机电部负责全矿“三大”保护日常技术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煤矿井下供电的三大保护细则》规定,加强“三大”保护使用状况的指导和检查工作。 第四条各使用单位应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检查、试验周期对漏电保护、过流保护、接地保护进行检查和试验并做好记录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不安全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进行整改。机电部负责应限期对各单位的检查试验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第五条新增的电气设备,应按照规程规定装设完善“三大”保护,各项安全保护装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第六条过流保护使用管理 1、井下低压电网中过电流保护装置的整定和熔断器熔体的选择应按《煤矿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整定细则》进行。 2、运转工区管理的各变电所总开关和分支馈电开关整定值由机电部电气技术员计算得出,并以《整定通知单》的形式下发至运转工区;各其他使用工区的配电点及单台控制开关,均由各机电区长(技术员)计算得出并整定。

3、各种开关的整定值以电机的额定电流为准,无额定电流值的,以380V供电系统不超过电机功率2倍,660V供电系统不超过电机功率1.15倍,1140V供电系统不超过电机功率0.67倍,3300V供电系统不超过电机功率0.22倍为准。甩掉或短接过流保护装置的、过负荷保护的,短路保护超过总电流8倍以上的或整定不合理的要追究机电区长和包机人责任。因甩掉或短接保护造成设备损坏的,按设备原值对责任单位处罚,并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4、严禁使用铁丝、铜丝代替保险丝,或将不同额定电流熔体并联使用。 5、各类开关设备(含新的、检修完的)及单独保护器,在入井前应由机电部、机修厂、使用单位三方人员共同检查其电气保护及防爆安全性能,取得合格证后,方可入井。 6、运行中的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由负责维护的电工负责定期检查,如发现动作有误或整定值有差错时,应及时向机电区长和机电部分管人员汇报,由机电部电气技术员根据实际情况作必要的调整,其他人员不得任意变更。 7、机电部应有与实际相符的供电系统图纸(或计算机辅助管理系统),其上注明电气设备型号、容量、电缆规格、长度、短路电流值和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各工区要建立相应的供电系统图板,注明电气设备的型号、容量、电缆规格、长度及短路

井下三大保护整定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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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节短路电流的计算方法 第1条选择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电流时,需计算两相短路电流值,可按公式(1)计算:第1条选择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电流时,需计算两相短路电流值,可按公式(1)计算:第一节短路电流的计算方法 煤矿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 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 第1条选择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电流时,需计算两相短路电流值,可按公式(1)计算:利用公式(1)计算两相短路电流时,不考虑短路电流周期分量的衰减,短路回路的接触电阻和电弧电阻也忽略不计。 若需计算三相短路电流值,可按公式(2)计算: 第2条两相短路电流还可以利用计算图(表)查出。此时可根据变压器的容量、短路点至变压器的电缆换算长度及系统电抗、高压电缆的折算长度,从表中查出。 电缆的换算长度可根据电缆的截面、实际长度,可以用公式(3)计算得出。 电缆的换算长度,是根据阻抗相等的原则将不同截面和长度的高、低压电缆换算到标准截面的长度,在380 V、660 v、1 140 V系统中,以50 mm2为标准截面;在l27 V系统中,以4mm2为标准截面。 电缆的芯线电阻值选用芯线允许温度65℃时的电阻值;电缆芯线的电抗值按0.081Ω/km计算;线路的接触电阻和电弧电阻均忽略不计。 第二节短路保护装置 第3条馈出线的电源端均需加装短路保护装置。低压电动机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的保护装置。 第4条当干线上的开关不能同时保护分支线路时,则应在靠近分支点处另行加装短路

保护装置。 第5条各类短路保护装置均应按本细则进行计算、整定、校验,保证灵敏可靠,不准甩掉不用,并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短路保护装置。 第二章电缆线路的短路保护 第一节电磁式过电流继电器的整定 第6条 1 200V及以下馈电开关过电流继电器的电流整定值,按下列规定选择。 1.对保护电缆干线的装置按公式(4)选择: 2.对保护电缆支线的装置按公式(5)选择: 目前某些爆磁力起动器装有限流热继电器,其电磁元件按上述原则整定,其热元件按公式(7)整定。 煤矿井下常用电动机的额定起动电流和额定电流可以从电动机的铭牌或技术资料中查出,并计算出电动机的额定起动电流近似值。对鼠笼式电动机,其近似值可用额定电流值乘以6;对于绕线型电动机,其近似值可用额定电流值乘以1.5;当选择起动电阻不精确时,起动电流可能大于计算值,在此情况下,整定值也要相应增大,但不能超过额定电流的2.5倍。在起动电动机时,如继电器动作,则应变更起动电阻,以降低起动电流值。 对于某些大容量采掘机械设备,由于位处低压电网末端,且功率较大,起动时电压损失较大,其实际起动电流要大大低于额定起动电流,若能测出其实际起动电流时,则公式(4)和公式(5)中I QN应以实际起动电流计算。 第7条按第6条规定选择出来的整定值,还应用两相短路电流值进行校验,应符合公式(6)的要求: 若线路上串联两台及以上开关时(其间无分支线路),则上一级开关的整定值,也应按下一级开关保护范围最远点的两相短路电流来校验,校验的灵敏度应满足1.2~1.5的要求,以保证双重保护的可靠性。 若经校验,两相短路电流不能游足公式(6)时,可采取以下措施: 1.加大干线或支线电缆截面。 2.设法减少低压电缆线路的长度。 3.采用相敏保护器或软起动等新技术提高灵敏度。 4.换用大容量变压器或采取变压器并联。 5.增设分段保护开关。 6.采用移动变电站或移动变压器。 第二节电子保护器的电流整定 第8条馈电开关中电子保护器的短路保护整定原则,按第6条的有关要求进行整定,按第7条原则校验,其整定范围为(3~10)I N;其过载长延时保护电流整定值按实际负载电流值整定,其整定范围为(0.4~1)I N。I N为馈电开关额定电流。 第9条电磁起动器中电子保护器的过流整定值,按公式(7)选择: 当运行中电流超过I Z值时,即视为过载,电子保护器延时动作;当运行中电流达到I Z 值的8倍及以上时即视为短路,电子保护器瞬时动作。 第10条按第9条规定选择出来的整定值,也应以两相短路电流值进行校验,应符合公式(8)的要求: 第三节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的选择 第11条 1 200 V及以上的电网中,熔体额定电流可按下列规定选择。 1.对保护电缆干线的装置,按公式(9)选择: 如果电动起动时电压损失较大,则起动电流比额定起动电流小得多,其所取的不熔化系

煤矿供电三大保护

煤矿井下供电三大保护 (一)矿井低压电的电流保护 一、常见过电流故障的类型 低压电网运行中,常见的过电流故障有短路、过负荷(过载)和单相断线三种 情况。什么是短路电流? 我们首先通过一个简单的实例来说明这一问题: 在正常情况下流过导线、灯的电流为: I=V/R=220/(R1+R2+R3) =220/50.48=4.36A 如果在灯头处两根导线相互碰头等于灯泡电阻没有接入,此时流过导线的电流则为: I=V/R=220/(R2+R3) =220/2.08=105.5A 1、短路是指供电线路的相与相之间经导线直接逢接成回路。 短路时,流过供电线路的电流称为短路电流。在井下中性点不接地的供电系统中,短路分为三相、两相两种,而单相接地不属于短路,但可发展为短路。 ⑴短路故障发生的原因 ①线路与电气设备绝缘破坏。例如,绝缘老化、绝缘受潮,接线(头)工艺不合格,设备内部的电气缺陷和电缆质量低及大气过电压等。 ②受机械性破坏。例如,受到运输机械的撞击,片帮、冒顶物的砸伤,炮崩,电缆敷设半径过小等。 ③误接线、误码操作。例如,相序不同线路的并联,带电进行封装接地线与带封装接地线送电,局部检修送电等。 ④严重隐患点。例如,“鸡爪子”、“羊尾巴”处。 ⑤带电检修电气设备。 ⑥带电移挪电气设备。 ⑵短路故障的危害 短路事故是煤矿常见的恶性事故之一,它产生的电流很大,在短路点电弧的中

心温度一般在2500℃~4000℃,可在极短的时间内烧毁线路或电气设备,甚至引起火灾。在遇瓦斯、煤尘时,可以引起燃烧或爆炸.短路可使电网电压急剧下降,影响电气设备的正常工作。 2、过负荷 过负荷也称为过载,是指实际流过电气设备的电流超过其额电流,又超过了允许的过流时间。从过流和时间两个量来说,都是相对量,必须具备过流和超时这两个条件,才称为过负荷。 过负荷常烧坏井下电气设备,造成过负荷的原因有:电源电压过低;重载起动;机械性堵转和单相断相。其共同表现是:电气设备超允许时间的过电流,设备的温升超过其允许温升,有时会引起线路着火,甚至扩大为火灾或重大事故。 3、断相 供电线路或用电设备一相断开时称为断相。电动机的此种运转状态叫单相运行。 断相时产生于供电线路,有时产生于设备内部,其断相的原因有:电缆与电缆的连接、电缆与用电设备的连接不牢,松动脱落或一相虚接而烧断;熔断器有一相熔断;电缆芯线受外力作用而断开。其危害主要表同为过负荷,即电动机电流增加,转矩下降,温度升高,甚至烧毁电动机。 二、低压电网短路电流的计算 低压电网短路电流计算的目的,其一是接最大短路电流选择开关设备,使开关的遮断电流大于所保护电网发生的最大三相短路电流;其二是接保护线路最末端的两相短路电流校验其保护装置的灵敏度,从而达到保护装置的要求。 短路电流的计算,应根据井下低压电网的实际情况,力求计算过程简单,并设定一些条件。 ㈠计算低压电网短路电流的设定条件 ⑴低压共电系统的容量为无穷大时,变压器二次空载电压维持不变。 ⑵计算线路阻抗时,电缆的电阻值若小于其电抗值的三分之一,可忽略电缆的电阻。 ⑶计算低压电网短路电流可不计算高压电网阻抗。忽略开关的接触电阻和弧光电阻。 ㈡低压电网短路电流的计算 短路电流的计算,有公式法和图表法两种。图表法使用简单,但不如公式法准确。 1、公式计算法 1)利用公式计算短路电流 (1)两相短路电流的计算公式:∑∑+=2 2)2(d )()(2X R U I P

煤矿井下供电系统的三大保护

煤矿井下三大保护

煤矿井下供电系统的过流保护、漏电保护、接地保护统称为煤矿井下的三大保护。 第一节过电流保护 一、过电流故障的危害及原因 过电流是指流过电气设备和电缆的电流超过额定值。其故障有短路、过负荷和断相。

1.短路 短路是指电流不流经负载,而是两根或三根导线直接短接形成回路。这时电流很大,可达额定电流的几倍、几十倍,甚至更大,其危害是能够在极短的时间内烧毁电气设备,引起火灾或引起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短路电流还会产生很大的电动力,使电气设备遭到机械损坏,也会引起电网电压急剧下降,影响电网中的其他用电设备的正常工作。造成短路的主要原因是绝缘受到破坏,因而应加强对电气设备和电缆绝缘的维护和检查,并设置短路保护装置。

2.过负荷 过负荷是指流过电气设备和电路的实际电流超过其额定电流和允许过负荷时间。其危害是电气设备和电缆出现过负荷后,温度将超过所用绝缘材料的最高允许温度,损坏绝缘,如不及时切断电源,将会发展成漏电和短路事故。过负荷是井下烧毁中、小型电动机的主要原因之一。 引起电气设备和电缆过负荷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电气设备和电缆容量选择过小,致使正常工作时负荷电流超过了额定电流;二是对生产机械的误操作,例如在刮板输送机机尾压煤的情况下,连续点动起动,就

会在起动电流的连续冲击下引起电动机过热,甚至烧毁此外,电源电压过低或电动机机械性堵转都会引起电动机过负荷。

3.断相 断相是指三相交流电动机的一相供电线路或一相绕组断线。 造成断相原因有:熔断器有一相熔断;电缆与电动机或开关的接线端子连接不牢而松动脱落;电缆芯线一相断线;电动机定子绕组与接线端子连接不牢而脱落等。

井下电器三大保护资料

井下电器三大保护

第一章井下电器三大保护 煤矿井下供电系统的过流保护、漏电保护、接地保护统称为煤矿井下电器的三大保护。井下电器系统的三大保护是保证井下供电、用电安全的可靠措施。 第一节漏电保护 当电气设备或导线的绝缘损坏或人体触及一相带电体时,电源和大地形成回路,有电流流过的现象,称为漏电。 井下常见的漏电故障可分为集中性漏电和分散性漏电两类。集中性漏电是指漏电发生在电网的某一处或某一点,其余部分的对地绝缘水平仍保持正常。分散性漏电是指某条电缆或整个网络对地绝缘水平均匀下降或低于允许绝缘水平。 一、漏电的危害及原因 1.漏电的危害 漏电会给人身、设备以致矿井造成很大威胁,其危害主要有四个方面: (1)人接触到漏电设备或电缆时会造成触电伤亡事故。 (2)漏电回路中碰地碰壳的地方可能产生电火花,有可能引起瓦斯煤尘爆炸。(3)漏电回路上各点存在电位差,若电雷管引线两端接触不同电位的两点,可能使雷管爆炸。 (4)电气设备漏电时不及时切断电源会扩大为短路故障,烧毁设备,造成火灾。 2.漏电的原因 (1)电缆和电气设备长期过负荷运行,使绝缘老化而造成漏电。 (2)运行中的电气设备受潮或进水,造成对地绝缘电阻下降而漏电。 (3)电缆与设备连接时,接头不牢,运行或移动时接头松脱,某相碰壳而造成漏电。 (4)电气设备内部随意增加电气元件,使外壳与带电部分之间电气间隙小于规定值,造成某一相对外壳放电而发生接地漏电。 (5)橡套电缆受车辆或其它器械的挤压、碰砸等,造成相线和地线破皮或护套破坏,芯线裸露而发生漏电。 (6)铠装电缆受到机械损伤或过度弯曲而产生裂口或缝隙,长期受潮或遭水淋使绝缘损坏而发生漏电。 (7)电气设备内部遗留导电物体,造成某一相碰壳而发生漏电。 (8)设备接线错误,误将一相火线接地或接头毛刺太长而碰壳,造成漏电。 (9)移动频繁的电气设备的电缆反复弯曲使芯线部分折断,刺破电缆绝缘与接地芯线接触而造成漏电。

2015年集团公司(矿井)机电工作安排

阳煤机字…2015?82号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印发《2015年机电工作安排》的 通知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 2014年,机电系统在集团公司党政的正确领导下,以安全管理为核心,以责任制落实为手段,通过扎实有效地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机电经济技术指标,实现了安全目标。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集团公司2015年“三会”精神,全力实施“11335”工程,集团公司提出了《2015年机电工作安排》意见,现印发给你们, —1—

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月24日—2—

2015年机电工作安排 一、工作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集团公司“三会”精神,强化电网、主扇、主提升、井下电气、特种设备等机电设备管理,加快电力产业发展力度,着力构建机电安全生产新常态。借鉴“142”安全管理模式,积极开展隐患排查及专项整治活动,不断夯实机电管理基础,提高安全管控能力。围绕集团公司现代化和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加快推进矿区电网增容优化改造工程,提高机电设备自动化水平。以实现机电设备安全运行为重点,开拓创新,为集团公司“11335”工程提供行业保障。 二、奋斗目标 (一)安全目标 煤矿企业:不发生主提升胶带机断带、断轴,主副井绞车过卷、蹾罐事故;不发生全矿主扇10分钟以上管理性停机事故;不发生由电气设备失爆、非正规操作、装备失灵引发的瓦斯事故。 地面监管单位:杜绝重伤以上人身事故。 电厂电网:杜绝3个及以上35kV变电站同时停电事故;杜绝电厂无计划停电、停热事故。 特种设备:杜绝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爆炸及提升机械伤人事故。 (二)经营指标 —3—

井下供电三大保护

井下三大保护 井下过电流保护、保护接地和漏电保护是保证煤矿井下安全供电的三大保护。它们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第一节漏电保护 煤矿井下供电电网发生漏电,不仅会引起人身触电,而且还可能导致瓦斯,煤尘爆炸,甚至使电气雷管提前引爆。此外,大量的漏电电流,还可能使绝缘材料发热着火,造成火灾及其它更为严重的事故。因此,研究漏电的发生,掌握人身触电电流的计算方法,采取切实可行的漏电保护措施,对于井下安全供电具有重要意义。 一、漏电与触电的机理 1.漏电故障的发生原因、种类和危害 1)漏电故障的基本概念 在供电系统中,当带电体对大地的绝缘阻抗降低到一定程度,使经该阻抗流入大地的电流增大到一定程度,该供电系统就发生了漏电故障.流入大地的电流,叫做漏电电流。室外架空线路由于其离地面很高,线路是通过空气与大地绝缘的,其绝缘电阻较高,但沿线对地存在分布电容,所以正常时带电的架空导线上也有微小的泄漏电流经空气入地,只是其值很小,一般可以忽略不计,这种现象不能称做漏电故障。电缆线路和各种电气设备与架空线路一样,正常运行时也有微小的泄漏电流入地,同样不算是发生了漏电故障。当入地电流由于某种原因增大至数十毫安、数安培甚至数十安培时,线路或电气设备就已发生了漏电故障。当入地电流增大至数百安培及以上时,它又超出了漏电故障的范围,进入了短路故障的范围。 漏电电流与正常的泄漏电流之间没有严格的界限,这种界限还与电网的结构、电压等级、电网中性点接地方式等因素有关。漏电保护装置的动作值是这种界限的标志;同样,漏电电流与短路电流之间也没有严格的界限,而

过流保护装置的动作值是这种界限的标志. 对于目前国内井下广泛采用的变压器中性点绝缘(不接地)的低压供电系统,漏电故障的明确定义为;在中性点绝缘的低压供电系统中,发生单相接地(包括直接接地和经过过渡阻抗接地)或两相、三相对地的总绝缘阻抗下降到危险值的电气故障就叫做漏电故障,简称漏电.显然,在这种供电系统中,人身触及一相带电导体的情况,属于单相经过渡阻抗接地,对人来说是发生了触电,对整个供电系统来说就是发生了漏电。 2)漏电故障的种类 根据煤矿井下电网的实际情况,漏电故障可分为集中性漏电和分散性漏电两类。集中性漏电,是指发生在电网中某一处或某一点,而其余部分的对地绝缘水平仍然正常的漏电。分散性漏电,是指整条线路或整个电网的对地绝水平均匀下降到低于允许水平的漏电。 集中性漏电又分为长期集中性漏电、间歇集中性漏电和瞬间性漏电三种类型,长期集中性漏电,是指电网中的某一设备或电缆,由于某种原因使绝缘击穿或带电导体碰壳而造成的漏电故障。如果没有相应的保护装置,或者保护装置拒动,这种漏电故障将长期存在。间歇性漏电,一般指电网中某台控制设备的负荷端.如磁力起动器负荷侧的电缆和末端的电动机,由于某种原因使绝缘击穿,带电导体碰壳而发生的漏电故障。这种漏电故障的存在与磁力起动器的停、送电状态有关,如果磁力起动器合闸,这部分线路就发生漏电,如果磁力起动器分闸,其漏电故障就消失,瞬间集中性漏电,主要指人员或其它接地的导体偶尔触及设备的带电部分后,立刻又摆脱或分开的情况。 3)漏电故障发生的原因 井下供电系统常见的漏电故障,大多数是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 (1)运行中的电气设备因绝缘受潮或进水,造成相与地之间的绝缘下降到危险值。例如铠装电缆或矿用橡套电缆长期浸泡在水中;隔爆型开关的母线盒进水;磁力起动器元件的安装绝缘底板受潮等,都可能造成这种漏电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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