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绿道规划建设技术指引

广州市绿道规划建设技术指引
广州市绿道规划建设技术指引

广州市绿道规划建设技术指引(试行)

按照广东省的统一要求,广州市绿道规划、设计、建设原则上按《珠三角区域绿道规划设计指引(试行)》执行,建设主要依托青山绿地工程、迎亚运工程和水环境治理工程的相关项目开展。结合广州市实际情况,在征求相关意见的基础上,现编制本指引。

一、绿道的定义和分类

绿道(Greenway)是一种线形绿色开敞空间,通常沿着河滨、溪谷、山脊、风景道路等自然和人工廊道建立,内设可供行人和骑车者进入的景观游憩线路,连接主要的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历史古迹和城乡居住区等。

绿道根据所处区位和目标功能不同分为三类:生态型、郊野型和都市型。在绿道两边规定的控制范围内要控制新增与绿道功能不相容的项目。

生态型绿道主要是指连接景点、区域之间以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国道等路段以及河流、海岸沿线林带、绿化带为主体,贯通城乡的生态廊道,其控制范围宽度一般不小于200m。

郊野型绿道主要是依托城市建成区、生态旅游景点周边的大块绿地、水体、连接道路和田野乡村所构建的绿色走廊,其控制范围宽度一般不小于100m。

都市型绿道主要是指在城市建成区内,依托河道以及道

路两侧的绿地构建形成供市民休闲活动的通道,其控制范围宽度一般不小于20m。

二、绿道的组成要素

绿道主要由绿廊系统和人工系统组成。

绿廊系统:是指在绿道控制范围区内的自然因素,包括由绿化、水体等组成的绿化缓冲区。

人工系统:是指在绿道的控制范围内,为满足绿道游憩功能而配建的设施,包括绿道游径、标识系统、服务系统及节点、基础设施等。

广州的绿道须主要包含四大要素:良好优美的绿化生态环境、标准合理的绿道游径(单车道、人行健步道)、统一清晰的标识系统、完善的综合服务设施。

三、绿道线路的选择

广州市域范围内绿道分为三个层次:省规划的省级绿道,市规划的市级绿道,区(县级市)规划的区级绿道。

绿道的选线要结合现有的水道和道路系统,考虑其穿越区域的社会经济、自然气候、地形水文、植被、景观风貌等条件,并分析绿道穿越区域的基础设施、土地利用情况、用地权属等;

绿道的选线要考虑资源的生态性,布局的整体性,交通的连通性,使用的安全便捷性,实施的可操作性和经济性;

绿道的选线要尽量联系贯穿各风景区、名胜古迹、公园、院校、场馆、商务商业中心;

省、市、区级绿道要相互连接贯通,并突出地方特色。

四、绿道的规划设计要点

(一)绿道规划设计应遵循《珠江三角洲绿道网总体规划纲要》和《珠三角区域绿道规划设计技术指引(试行)》的要求,按本指引的规定,因地制宜实施建设。

(二)绿道的总体规划设计。要突出经过地的地方人文特色,充分保护原有的生态环境;不破坏地质地貌、原有植被、水源山体、历史、文化资源、基本农田和水利设施;要尽量利用现有设施,少征地,减少硬底化和建筑。绿道实施范围要划定绿线。

(三)绿道的区域连接。包括城市之间、区与区之间绿道要相衔接,市区绿道应与城市历史文化步行系统相衔接。绿道规划尽量减少与公路交通、轨道交通的交叉,确有交叉时要注意安全设计。

(四)绿道涉水部分设计。要根据水资源的分布和变化规律,对水资源进行合理开发和利用,营造良好的水景景观,做好绿廊内的水土流失防控,建设好截排水系统,具体参照《涉河(堤防)绿道行政许可工作指引》、《流溪河绿道建设水务部分技术指引》。

(五)绿道的生态资源保护设计。绿道规划要注意严格

保护绿廊内的野生动植物及其生境,慎重引入新的野生动物、植物种类,维护区域内生态系统的健康与稳定。

五、绿道的专项设计

(一)绿道的绿化设计。

1.以保护原有植被为主,结合旅游休闲,对节点位置绿化进行适当美化。

2.绿化美化要以乡土树种为主,突出地方特色,营造地带性植物群落景观,与周边的环境相融合。

3.生态型绿道主要选用生态效益高,寿命长,景观好的乔木;郊野型绿道主要选用荫浓的大乔木,在生态旅游景点周边的大块绿地、水体、节点位置等,可选用小乔木和开花灌木;都市型绿道主要选用遮蔽效果好的品种,开花乔、灌木,适当使用时花点缀。

(二)绿道的游径设计。

1.选线:游径选线应遵循最小生态影响的原则,不应在生态敏感区开辟游径,避免过度干扰野生动植物的生境。游径选线必需构成网络,并与外部道路合理衔接,沟通内外联系。

2.游径线型:要按省、市、区的规划线路,支线应尽量选择环形和长藤结瓜的线型,要顺从自然,避免大填大挖,尽量不破坏地表植被和自然景观。

3.游径宽度:不同的使用功能游径宽度有所不同,宽度

标准参考省技术指引中规定的游径宽度标准。老城区的自行车道和步行道,局部受立地条件限制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调整,尽可能保证一定的宽度。

4.游径道路的基础:

自行车道和步行道要求找平,适当压实,如要铺装,还要做好相应的基层。综合绿道和机动车绿道按国家有关的规范要求设计施工。

5.游径道路面的材料:

铺装:在满足使用强度的基础上,鼓励采用环保生态自然材料,多采用软性铺装。自行车道路面可采用沥青、混凝土、裸土、水泥沙等多种形式,要必须达到路面平坦,不积水。步行道路面一般用透水砖、混凝土、石粉、石块等材料。

都市型绿道可选择沥青、石块、透水砖、混凝土等材料铺装;

郊野型绿道的节点区可选择沥青、石块、透水砖、混凝土等材料铺装;其它区域可考虑使用颗粒石、裸土、砖、木料等软性铺装材料;

生态型绿道应主要选择软性铺装材料,对生态敏感区,特别注意不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6.游径道路面的颜色:全市绿道的自行车道统一用白线标识。新建的自行车道统一采用暗红色路面。如利用原有河堤、道路等原有路面做自行车道的,自行车的图案可采用局

部改为红底衬托白色自行车标志的形式。步行道颜色可因地制宜,但须容易辨认,美观大方。

7.游径的坡度设计:游径需与自然条件下的横坡、纵坡相匹配。坡度设计范围按《珠三角区域绿道规划设计指引(试行)》执行。

8.自行车道和人行道必须与机动车道明确划线分流。处在道路两侧、与道路平行的绿道,应兼顾交通功能,尽量设计在与机动车道不同的水平面上,有条件的在两者间设置隔离设施。

9.绿道的入口、服务区设施等要注意设置无障碍通道。

(三)绿道的综合服务设施设计。

综合服务设施(以下简称驿站)主要是为绿道使用者提供野外游憩、科普教育、紧急求助等服务。包括游览设施和管理设施。

1.设置和规模。驿站按照规模与功能分为三级,一级驿站主要设置在省、市级绿道上。一级驿站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游客中心、自行车租借、饮料食品销售、紧急求助、科普教育等,有条件的还可以配套网络和充电设备等服务。二、三级驿站应包括线路指引、应急医疗、报警求助等基本服务。

2.选点。综合考虑人流集散、环境承载、经济状况、节点位置、相邻服务点距离等,因地制宜选点,要充分利用现有周边的设施,尽量少新建;确需新建的,应符合当地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全市各区的绿道网要求每一个区(县级市)沿省或市规划绿道至少设一个一级驿站,二、三级驿站根据实地情况进行布点。

3.服务设施。应设置在绿道节点和游径两侧,绿廊系统中的生态敏感区内不得设置集中的服务设施。

4.转乘设施。在绿道入口处要设置机动车停车场,特别是城市周边的郊野型绿道。应根据出行入口和出行距离,结合绿道节点系统设置自行车停车场,并可兼顾自行车租赁业务。绿道配置的机动车停车场和自行车停车场应尽量利用现有资源改造或建设,宜采用软性铺装,以实现完全绿化、生态化和透水化。

5.照明设施。在郊野型的游径及重要节点上,要设置固定照明设施以保障游客安全通行,都市型绿道的照明可与市区的路灯系统衔接,而生态型区域绿道中则以流动照明方式为主。照明设施应安全可靠、节省能源、维修方便。绿道中的停车场、照明、防火、给水、供电等基础工程规划设计应符合国家和部门的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6.卫生环保设施。绿道应配备完善的环境卫生设施,包括固体废弃物收集、污水收集处理、公共厕所等各种设施。同时要做好环保处理,不得造成对环境造成污染。

7.通讯设施。绿道中应配备完善的通讯系统以及应急呼叫系统,一定距离内应设置显著的位置标识点,标明绿道名

称和里程,设立安全报警电话,并与当地公安报警系统联动。

8.安全防火设施。绿道应设置相应的安全防火设施,郊野型和生态型绿道的防火要与森林防火系统衔接,驿站的生活用水、用电应与沿线的村镇衔接。

9.科普教育设施。绿道沿途结合科普教育设置说明标识牌,注意突出地方动植物、水资源等特色。

(四)绿道的标识系统设计。

采用广东省建设厅下发的全省统一的标识系统。

二〇一〇年三月

绿道规划设计导则教学文案

绿道规划设计导则

绿道规划设计导则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6年9月

前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导各地科学规划、设计绿道,提高绿道建设水平,发挥绿道综合功能,在总结国内外绿道建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本导则。 本导则共分7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绿道功能与组成、绿道分级与分类、绿道规划设计总体要求、绿道选线、绿道要素规划设计要求。 本导则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导则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和城乡规划司负责管理,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技术解释。请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目录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绿道功能与组成 (3) 3.1 绿道功能 (3) 3.2 绿道组成 (3) 4 绿道分级与分类 (5) 4.1 绿道分级 (5) 4.2 绿道分类 (5) 5 绿道规划设计总体要求 (6) 5.1 规划设计原则 (6) 5.2 规划设计成果 (6) 6绿道选线 (9) 6.1 基本要求 (9) 6.2 分类选线 (10) 7绿道要素规划设计要求 (11) 7.1 绿道游径系统 (11) 7.2 绿道绿化 (14) 7.3 绿道设施 (15) 附录1:引用标准及说明 (20) 附录2:绿道分类设计指引 (21)

1 总则 1.0.1 为指导各地绿道规划设计,保障绿道建设水平,充分发挥绿道的复合功能,特制订本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指导全国各地绿道的规划设计。各地应本着“因地制宜、彰显特色、统筹城乡、绿色低碳”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予以深化细化,保障切实可行。 1.0.3绿道的规划设计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

绿化绿道总承包EPC工程合同信息管理办法

绿化绿道总承包EPC工程合同信息管理办法 一、合同管理的工作内容及措施 1、工作内容 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监理过程中,合同管理工作内容主要是根据监理合同的要求,对工程承包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进行监督检查,对合同双方的争议进行调解和处理,以保证合同的依法签订和全面履行。 监理通过参与各类合同谈判,协助建设单位确定合同结构、起草有关合同,使建设单位的利益得到充分反映,并对各类工程合同进行跟踪管理,督促履行。 2、合同管理的监理措施 (1)、拟订项目合同体系及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合同草案的拟订、会签、协商、修改、审批、签署、保管等工作制度及流程; (2)、协助建设单位拟订项目的各类合同条款,并参与各类合同的商谈; (3)、合同执行情况的分析和跟踪管理; (4)、协助建设单位处理与项目有关的索赔事宜,调解合同纠纷; 二、信息管理的工作内容及措施 1、工作内容

建设监理信息是监理工作实施控制的基础,也是监理决策的依据。本工程建设监理信息的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将按建设监理的目标通过收集有关工程建设中与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有关的信息,进行整理、处理、存储、传递和应用等一系列工作,以作出科学的决策。监理信息管理的工作为:(1)、文件管理:对文件的编号、登记以及合同有关方之间的文件传递作出规定; (2)、档案管理:对文件分类整理,立卷归档或按规定处理;(3)、建设监理常用报表体系化、标准化; (4)、督促施工、材料及设备供应单位及时上报或整理有关工程技术、经济管理等资料。 2、信息管理的监理措施 (1)、信息管理员负责本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的信息收集、整理,按规定编目;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定期工地会议或监理工作会议,信息管理员负责整理会议记录,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 认订印分发; (3)、专业监理工程师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承包商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状况及工程质量验收签认; (4)、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检查承包商及时整理施工技术资料; (5)、随时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工作,并准确及时提供

[整理]东莞市城市与社区绿道规划及设计技术指引.

东莞市城市与社区绿道规划及设计技术指引

东莞市城市与社区绿道规划及设计技术指引 (初稿) 第一部分绿道慢行道 一、组成 绿道慢行道包括人行道、自行车道以及绿道红线范围内的登山路径等。 二、色彩 新建绿道慢行道统一采用暖色系,以彩色沥青为主要面材。 软基路面以及可能发生水淹的路段可以考虑使用暖色透水砖。 其他因条件限制不宜采用彩色沥青的,可采用暖色调彩色水泥或暖色调压模水泥。 改建路面两侧应加上暖色标注线,中间按照规定距离(见后章节)加暖色自行车标识。 登山径应尽可能使用当地产建材,因地制宜,厉行节约,减少高档大理石用量。 三、选线 城市以及社区绿道的主要功能仍然是满足休闲需求。不应将其与城市公共自行车道以及慢行道混为一谈。其关系是在城市以及社区绿道建设完成后的基础上建设城市公共自行车道以及城市慢行道系统。因此,城市以及社区绿道选线因该贯彻“轻松惬意、舒适安全”的原则,优先满足休闲出行需求。选线原则有:(一)绿道应尽量利用有较好绿化基底的道路系统,以保证景观效果。社区绿道应保证有行道树可以遮阴。 (二)应与区域绿道连接成网。应在镇(街道、园区)内形成独立环线网络,尽量贯穿镇中心区、各主要居民点,为居民提供出行便利。 (三)绿道应尽量串联连接社区公园、绿地、广场和景区等公共休闲场所; (四)绿道应考虑与公交系统良好对接。 (五)绿道应在原有景观基础上优化升级,避免大拆大建。 (六)绿道选线应结合镇(街道、园区)原有环境整治工程计划以及宜居城乡建设工程计划统筹开展,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

四、设计 (一)一般宽度 1、原则上绿道与车行道之间应设置1.5米以上绿化隔离带,自行车道宽2.5米以上,人行道宽1.5米以上,自行车道与人行道间有1米以上绿化隔离带。 2、用地条件受限的,应保证绿道与车行道之间有绿化隔离带或安全防护栏,自行车道宽2米以上,人行道宽1.5米以上。 3、登山径宽度在1.5米以上为宜。 (二)类型宽度 根据自行车行道与人行道的关系可分为分离型、并行型、混行型三类。 1、分离型:

绿道规划设计导则

绿道规划设计导则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6年9月 前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导各地科学规划、设计绿道,提高绿道建设水平,发挥绿道综合功能,在总结国内外绿道建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本导则。 本导则共分7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绿道功能与组成、绿道分级与分类、绿道规划设计总体要求、绿道选线、绿道要素规划设计要求。 本导则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导则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和城乡规划司负责管理,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技术解释。请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目录

1 总则 为指导各地绿道规划设计,保障绿道建设水平,充分发挥绿道的复合功能,特制订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指导全国各地绿道的规划设计。各地应本着“因地制宜、彰显特色、统筹城乡、绿色低碳”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予以深化细化,保障切实可行。 绿道的规划设计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绿道 以自然要素为依托和构成基础,串联城乡游憩、休闲等绿色开敞空间, 以游憩、健身为主,兼具市民绿色出行和生物迁徙等功能的廊道。 绿道游径系统 指绿道中供人们步行、自行车骑行的道路系统,是绿道的基本组成要素。包括步行道、自行车道与步行骑行综合道。 绿道连接线 主要承担连通功能,且对人们步行或自行车骑行有交通安全保障的绿道短途借道线路。包括借用的非干线公路、非主干路的城市道路、人行道路、人行天桥等。 绿道设施 为满足绿道综合功能而设置的配套设施,包括服务设施、市政设施与标识设施。 驿站 供绿道使用者途中休憩、交通换乘的场所,是绿道服务设施的主要载体。

城市绿道规划编制指南

城市绿道规划编制指南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12

目录 1适用范围 (1) 2 参考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规划编制工作程序 (2) 4.1 确定任务 (2) 4.2 调查、收集资料 (3) 4.3 编制规划 (3) 4.4 成果 (3) 5规划编制主要内容 (4) 5.1现状概况与分析 (4) 5.2居民出行特征分析 (4) 5.3绿道网络构建 (5) 5.4绿道建设实施途径 (6) 5.5工程造价估算及效益评估 (6) 5.6实施保障、绿道管理与运营策略 (6) 6 指南实施 (6)

1适用范围 本指南所指的城市绿道主要串联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类绿色开放空间、重要的自然与人文节点,由绿廊系统、人工系统((含慢行道、标识系统、基础设施、服务系统)两部分组成。 本指南适用于安徽省内的各市、县城市绿道规划编制工作。 2 参考文件 《安徽省绿道总体规划纲要》 《安徽省城市绿道设计技术导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3.1城市绿道 城市绿道具有以下两层内涵: 一是连接居住区与办公用地,为居民提供日常自行车与步行通勤的城市慢行系统; 二是以绿化为特征,沿着河滨、溪谷、山脊、风景道路等,串接主要的公园绿地、公共服务设施、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历史古迹等休闲游憩节点,形成的供行人和非机动交通工具进入的线形绿色开敞空间。 3.2绿廊系统 绿廊系统是由地带性植物群落、水体、土壤等构成的具有一定宽度的绿化缓冲区,是绿道控制范围的主体。 3.3节点系统 节点系统是绿道中游客逗留和休憩的重要节点,包括各类城市绿地、城市广场、公共服务设施、城市共空间、社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郊野公园和人文景点等重要游憩空间。 3.4慢行道系统

《浙江省绿道规划设计技术导则》

编制说明 为适应我省绿道规划设计需求,有效指导、规范和协调全省绿道的规划设计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浙江省绿道规划设计技术导则》。 《浙江省绿道规划设计技术导则》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是在新形势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践我省新型城市化战略、实施《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规范我省绿道规划设计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各地政府可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深化或具体化。各地绿道的规划设计应同时符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 本导则主编单位: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导则编制人员:顾浩陈桂秋赵栋胡智清 高黑孙鹏周俊马敏 马浩杨永康周伊峰黄勤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 年12月12日 1

目次 1 总则 (3) 2 绿道定义 (4) 2.1 绿道的定义 (4) 2.2 绿道的构成 (4) 3 绿道的分级与分类 (8) 3.1 绿道分级 (8) 3.2 绿道分类 (9) 4绿道规划总体要求 (10) 4.1绿道规划类型 (10) 4.2省级绿道网规划要求 (10) 4.3 设区市绿道网规划要求 (11) 4.4 县(市、区)绿道网规划要求 (11) 5绿道规划设计要求 (12) 5.1 绿道选线原则 (12) 5.2 绿廊 (13) 5.3 慢行道 (15) 5.4 驿站 (18) 5.5 标识 (22) 5.6 节点 (23) 2

1 总则 1.0.1 本导则适用于我省绿道的规划设计工作。 1.0.2 本导则为我省绿道规划设计提供基本技术指导,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深化。 1.0.3 本导则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3

绿道规划设计编制指引

东莞市社区绿道规划编制指引 社区绿道是绿道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绿道网的微循环系统,为居民日常出行通勤提供便捷的慢行系统、完善的配套设施、优美的绿化环境,与区域绿道、城市绿道紧密接驳。为了明确社区绿道规划编制内容、规范规划编制成果,统一规划技术标准,确保社区绿道的顺利实施,依据《东莞城市绿道及社区绿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东莞市绿道网总体规划2010-2020》,制定本指引。 一、总则 1.01本指引所指的社区绿道,是指连接社区公园、小游园和街头绿地,主要为 附近社区居民服务的绿道。按等级和规模分,社区绿道属于绿道网第三级。 由绿廊系统、人工系统(含慢行道、标识系统、基础设施、服务系统)构成。 1.02本指引适用于东莞市内各镇街的社区绿道规划,各镇街社区绿道规划编制 范围为镇域行政区范围。 1.03社区绿道规划年限为2011-2015年。 1.04社区绿道规划应符合《东莞城市绿道及社区绿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东 莞市绿道网总体规划(2010-2020)》的相关要求,同时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技术标准等规定。 二、规划内容 2.01各镇街社区绿道规划应依据《东莞城市绿道及社区绿道建设工作实施方 案》、《东莞市绿道网总体规划(2010-2020)》提出的社区绿道建设目标,确定辖区内社区绿道的建设规模、线网布局、服务设施布点,基础设施配置等内容,并提出分期建设计划等实施建议。 2.02各镇街社区绿道规划主要内容: (1)规划目标与定位。依据《东莞城市绿道及社区绿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东莞市绿道网总体规划(2010-2020)》相关要求,结合镇街实际, 确定城镇绿道网建设目标、建设规模和发展定位。 (2)社区绿道线网布局。参考本指引附件2社区绿道选线原则及附件3社区绿道建设技术要求,结合镇街实际,确定社区绿道的线网布局,并

珠三角区域绿道省立规划设计技术指引

珠三角区域绿道(省立)规划设计技术指引 (试行) Guidelines for Planning and Design of Regional Greenways in Pearl River Delta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前言 为深入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及《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决定》关于建设“宜居城乡”的要求,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率先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面开展宜居城乡建设的基础上,先行加快推进珠三角绿道网的规划建设,从而为区域绿地划定及管理工作积累经验。为保障区域绿道(省立)规划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编制组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相关标准、指引和规范以及实际案例,并广泛吸纳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珠三角区域绿道(省立)规划设计技术指引》。

目录 1 总则 (1) 2 区域绿道(省立)的定义和功能 (2) 3 区域绿道(省立)的分类和组成 (4) 4规划设计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 (6) 5 绿廊系统规划设计 (8) 6 慢行道规划设计 (10) 7 节点系统规划设计 (12) 8 标识系统规划设计 (15) 9 服务系统规划设计 (16) 10 基础设施规划设计 (18) 附图 (20) 附表 (23)

1 总则 1.0.1本指引为适应和满足珠江三角洲区域绿道(省立)规划建设的需求编制而成,旨在确保规划设计单位和建设管理单位在开展区域绿道(省立)规划、设计、建设时,准确理解规划理念、原则和方法,把握好设计要点、成本控制、工程施工、后期养护等有关环节的关键问题。 1.0.2本指引所指的绿道(Greenway)是一种线形绿色开敞空间,通常沿着河滨、溪谷、山脊、风景道路等自然和人工廊道建立,内设可供行人和骑车者进入的景观游憩线路,连接主要的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历史古迹和城乡居住区等。 1.0.3本指引主要针对珠三角区域绿道(省立)的规划设计工作,适用于珠三角地区的各城市。 1.0.4区域绿道(省立)是区域绿地的组成部分,应纳入区域绿地统一规划布局。 1.0.5区域绿道(省立)规划设计的实施,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建设、国土、环保、农业、林业、渔业、水利、旅游、文物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进行。各部门应按照规划要求和职能分工,依法履行职责。 1.0.6区域绿道(省立)的规划设计应同时符合国家、广东省以及珠三角地区各城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技术标准等。 1.0.7城市绿道、社区绿道的规划设计可参照本指引。 1.0.8本指引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区域绿道(省立)的义务;有权监督区域绿道(省立)规划建设工作,检举违反区域绿道(省立)规划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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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xxx公园管理条例 xxx公园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促进城市公园事业健康发展,改善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公园的规划、建设、服务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城市公园的定义】本条例所称城市公园(以下简称公园),是指具有一定的园林绿化和配套设施,具备改善生态、美化环境、休闲游憩、健身娱乐、传承文化、保护资源、科普教育、防灾避险等重要功能,并向公众开放的场所。 第四条【政府责任】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园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公园事业的健康发展。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公园建设和管理的资金投入,将政府管理的公园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管理部门】市城市管理部门是本市的公园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 区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公园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公园的监督管理工作。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根据市城市管理部门的委托,负责本辖区内公园的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规划、建设、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市政公

用、文物、宗教、工商、公安、价格、水务、质监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公园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公园管理机构】公园管理机构负责公园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政府管理的公园的管理机构由公园行政主管部门、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依法确定;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非政府管理的公园的管理机构由建设单位确定,并报市公园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市公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公园的管理机构及其地址、联系xxxx等相关信息。 第七条【基本原则】本市公园事业的发展应当体现公益性质,坚持政府主导、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规范服务、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八条【公园名录及分类】公园实行名录和分类、分级管理。公园名录、类别、等级的确定和调整,由市公园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拟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鼓励社会投资】市、区、县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可以通过接受捐赠、资助等渠道筹集公园建设和管理经费。鼓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投资、捐资等多种方式参与公园的建设和管理。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第十条【规划编制】市公园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规划、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组织编制本市公园建设与保护专项规划,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国家登山健身步道与生态绿道建设标准

健身步道 一、概念 登山健身步道:以登山为基本方式,在山地上修建的、以健身为目的的步道,为登山健身步道。 二、分类 (一)依据步道形状(形态)分类 线状步道(相互不重合)、环形步道(闭合的环形)、网状步道。 注意:线状步道、环形步道在设计上,必须重点考虑步道的出入口不能是唯一的 (二)依据步道功能分类 山野步道、探险步道、亲子步道、自然科普教育步道。 山野步道,融山地、丛林等为一体。探险步道有不同探险主题,如:原始森林探险步道、喀斯特探险步道等。亲子步道,步道难度级别低,富有趣味性。自然科普教育步道,可结合动植物环境设计不同的区域,如:科普游览区和科普试验区等,成为公众-尤其是青少年-旅游休闲、丰富知识、增长技能的教育基地。 三、步道及设备要求 (一)步道设计要求 1、登山步道系统中每条道路应与其它道路、景点相连接,形成环路,无断路,无死路。 2、以成人正常步行速度行进约40分钟为一距离段,设置观景休憩站。

(二)步道建设要求 1、登山步道路面由主步道与两侧的缓冲带构成。主步道路面宽度应大于等于60厘米、小于等于150厘米;两侧缓冲带每侧宽度不小于20厘米。缓冲带应有植被覆盖。路面以原地土石道为主要道路类型,辅以木栈道、砾石道、间隔石道、台阶、桥梁、灰渣道等其他辅助类道路。 ●原地土石道是步道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由原有道路经简单修整而成。 ●木栈道使用经防腐处理的木材 修建,用于山中湿地部分。 ●砾石道由砾石呈轨道状铺设,厚 度一般不超过15厘米。路心部分主要 用直径范围在6厘米至10厘米的砾石 铺建,两侧用直径范围在6厘米以下的砾石铺建。多用于有水处较平缓地面。 ●间隔石道采用长度为50厘米以 上的条状石板或石块呈间隔状分布架 设。用于泥泞潮湿的步道路段,或应用 在树根裸露处。 ●桥梁采用石板、原木或竹子等天

绿道绿廊规划文本

第一章规划总则 第一条规划的编制背景 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临城县城乡一体化发展,促进低碳城市建设和旅游事业的发展,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构建 全县生态安全新格局,为全县人民提供安全、舒适的户外活动平台,特编制本 规划。 第二条规划范围与规模 本次规划编制范围:以临城县行政范围为界限,总面积797 平方公里。 第三条规划依据与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城市绿化条例》(1992 年)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002 年)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临城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 《临城县城绿地系统规划(2009-2020 年) 》 规划年限:根据国家城乡规划法的规定,结合临城实际,确定规划年限。 近期:2013~2015 年; 远期:2015~2020 年。 第四条规划原则 1、因地制宜原则 2、通达便捷原则 3、生态先行原则 4、彰显特色原则 5、以人为本原则 第五条规划目标

从建设宜居宜业的生态城区的目标出发,突出绿道绿廊网的生态和旅游休 闲功能,达到绿量和布局的优化。规划将临城县内自然生态资源、历史文化资 源等通过绿带连接起来,形成点、线、面、环相结合的整体空间形态。充分发 挥临城县资源优势,突出地域特色,使绿道成网、景观相连、景随步移、人景 交融,打造生态、休闲、宜游、宜行的绿色廊道,创造最佳的人居环境。 近期目标:完成首期规划绿道线以及示范段的建设,构建绿道的主体框架,使人们认识绿道、了解绿道、使用绿道。为居民提供休闲锻炼、绿色出行旅游 的场所。 中期目标:完成次要绿道线及配套设施的建设,使绿道形成初步网状,更 加便捷通达。加强宣传力度,使绿道观念深入人心;绿道沿线的商贸服务业更 加成熟,对乡村经济起到带动促进作用;创建属于临城独特的旅游品牌,将临 城打造成为邢台市旅游的新亮点。 远期目标:完成绿道连接线和部分偏远绿道建设工作,使绿道网更加完善 合理。最终建设集生态、休闲、旅游于一体的综合性绿道,创造安居、康居、 乐居的人居环境,提升临城在邢台市的竞争力,成为邢台市旅游的中心点。 第二章绿道绿廊总体规划 第6 条绿道绿廊规划原则 (1))必须与周边城市绿道绿廊空间对接。 (2))必须与河流水系整治相结合:绿道与水系相结合是临城地域特色的 体现,绿道建设可以利用和依托河流水系进行,同时绿道绿廊也就具备极为明显的 水质改善功能。 (3))必须与旅游发展相结合:绿道绿廊通过串联各种旅游资源点,增加旅游资源的可进入性、可观赏性和趣味性。 (4))必须体现生态化和本土化:绿道绿廊本身就是生态学中的生态廊道,是将区域生态斑块串连成“网”进而成“面”的重要手段。建设中尽可能以本土 植物为主,保障本地生态安全。 第7 条规划布局理念 临城绿道绿廊规划布局,区域角度重点考虑融入石家庄市、邢台市发展和

绿道绿廊体系规划编制任务书

**市绿道绿廊体系规划项目 任务书 为贯彻落实**省县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办﹝2013﹞6号《关于加快推进县城绿道绿廊建设的通知》和**市绿化委员会城市绿化办公室*绿城﹝2013﹞4号《关于2013年**市城镇绿化工作的安排意见》要求,加快推进我市高标准中等城市的建设步伐,以我市2015年创建国家级园林城为契机,给人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特此启动编制**市绿道绿廊体系规划。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市绿道绿廊体系规划 2、规划范围: 3、项目目标:在**市总体规划和**市绿地系统规划的指导下,通过绿道绿廊体系规划,建成体现**特色的绿色风景通道,打造生态山水旅游城。通过绿道绿廊建设来带动周边的土地开发建设,形成集生态保护、经济民生、休闲旅游功能于一体的城市景观带,改善发展条件,提升人居品位。 二、规划设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2、《**省绿道绿廊规划设计指引》、《**省绿道绿廊建设导则》。

3、《**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市绿地系统规划2006-2020》。 4、相关的历史文化保护规划、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规划等专项规划也是本次规划设计的重要参考。 三、规划设计原则 1、地域性原则:串联本市最有特色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森林公园以及人文遗迹、历史村落、传统街区等自然、人文节点,尽可能多地发掘并展示本地具代表性的特色资源,创造出具有地域特征的空间环境。 2、社会性原则:形成以健康生活为前提的、以宜居城乡为目标的绿色载体,提倡公共参与,倡导绿色生活。 3、生态性原则:充分结合现有地形、植被、水系等自然资源,有机连接生态廊道、生态隔离绿地和农田林网等,构建区域生态格局。 4、经济性原则:结合现状可供选择绿道路径,强化绿道建设的可操作性,尽量避免开挖、拆迁、征地,集约利用土地,降低建设成本。 5、历史性原则:尊重历史,保护和利用历史性景观,注重整体的协调统一,做到保留在先,改造在后。 6、安全性原则:以慢行交通为主,减少与机动车的冲突。 四、具体规划设计要求 1、进行必要的现状调查,形成现状分析;

广州市绿道建设指引(4.12)发

广州市绿道规划建设技术指引(试行) 按照广东省的统一要求,广州市绿道规划、设计、建设原则上按《珠三角区域绿道规划设计指引(试行)》执行,建设主要依托青山绿地工程、迎亚运工程和水环境治理工程的相关项目开展。结合广州市实际情况,在征求相关意见的基础上,现编制本指引。 一、绿道的定义和分类 绿道(Greenway)是一种线形绿色开敞空间,通常沿着河滨、溪谷、山脊、风景道路等自然和人工廊道建立,内设可供行人和骑车者进入的景观游憩线路,连接主要的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历史古迹和城乡居住区等。 绿道根据所处区位和目标功能不同分为三类:生态型、郊野型和都市型。在绿道两边规定的控制范围内要控制新增与绿道功能不相容的项目。 生态型绿道主要是指连接景点、区域之间以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国道等路段以及河流、海岸沿线林带、绿化带为主体,贯通城乡的生态廊道,其控制范围宽度一般不小于200m。 郊野型绿道主要是依托城市建成区、生态旅游景点周边的大块绿地、水体、连接道路和田野乡村所构建的绿色走廊,其控制范围宽度一般不小于100m。

都市型绿道主要是指在城市建成区内,依托河道以及道路两侧的绿地构建形成供市民休闲活动的通道,其控制范围宽度一般不小于20m。 二、绿道的组成要素 绿道主要由绿廊系统和人工系统组成。 绿廊系统:是指在绿道控制范围区内的自然因素,包括由绿化、水体等组成的绿化缓冲区。 人工系统:是指在绿道的控制范围内,为满足绿道游憩功能而配建的设施,包括绿道游径、标识系统、服务系统及节点、基础设施等。 广州的绿道须主要包含四大要素:良好优美的绿化生态环境、标准合理的绿道游径(单车道、人行健步道)、统一清晰的标识系统、完善的综合服务设施。 三、绿道线路的选择 广州市域范围内绿道分为三个层次:省规划的省级绿道,市规划的市级绿道,区(县级市)规划的区级绿道。 绿道的选线要结合现有的水道和道路系统,考虑其穿越区域的社会经济、自然气候、地形水文、植被、景观风貌等条件,并分析绿道穿越区域的基础设施、土地利用情况、用地权属等; 绿道的选线要考虑资源的生态性,布局的整体性,交通的连通性,使用的安全便捷性,实施的可操作性和经济性;

市政绿化绿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第五章监理规划与监理大纲 5.1 监理工作概况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新安江综合保护工程(钱塘江生态经济带建德段)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监理1标段 2、工程地点:建德市 3、建设单位:建德市城兴城防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6、工程概况: 新安江综合保护工程(钱塘江生态经济带建德段)(以下简称新安江综合保护工程)位于建德市黄饶半岛地块,境贯“两江一湖”(富春江、新安江、千岛湖),旅游资源丰富,是首批公布的重点风景名胜区之一。其中上游起于莲花溪出口,下游至梅城七郎庙,工程建设容主要包括绿道建设工程、黄饶半岛美丽乡村精品示工程、岱头村美丽乡村精品示工程工程、下涯美丽乡村精品示工程四个部分。本工程始于新安江干流莲花溪出口西水桥,终止梅城镇,河道中心线长度约34.5km,沿线涉及苏村、岱头村、岭下村、滩头村、后山埂村、黄饶村、山边村、下涯村等村庄。共打造绿道26.8km、村庄10个(71万平方米)、农田793亩、游路体系4.1km、湿地建设29.2万平方米、市政道路建设7.2公里,全面提升新安江流域特色,将黄饶半岛打造成建德的城市生态客厅,并推动产业的升级。

二、监理工作围及目标承诺 根据工程建设监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建设单位在监理招标文件(类似材料、说明)中的各项具体要求和委托容,可知委托人委托实施的是本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一)本标段围 溪以东至马目大桥以西(含钟潭路景观提升工程)。 (二)主要工程容 标段围绿道建设工程、黄饶半岛美丽乡村精品示工程、下涯美丽乡村精品示工程等容,包含绿道工程、景观绿化工程、道路工程、建筑工程、湿地工程等。 (三)监理目标承诺 我单位承诺按照以下目标对本工程进行管理: 质量控制目标:工程质量达到现行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进度控制目标:施工工期控制在施工总进度计划工期。 投资控制目标:工程竣工结算必须控制在批准的设计概算,监理过程中不能发生因监理人原因产生的索赔。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目标:确保安全施工,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绿道规划设计

目次 1 总则 (2) 2 绿道定义 (5) 2.1 绿道的定义 (5) 2.2 绿道的构成 (5) 3 绿道的分级与分类 (6) 3.1 绿道分级 (6) 3.2 绿道分类 (7) 4绿道规划总体要求 (7) 4.1绿道规划类型 (7) 4.2省级绿道网规划要求 (8) 4.3 设区市绿道网规划要求 (8) 4.4 县(市、区)绿道网规划要求 (9) 5绿道规划设计要求 (13) 5.1 绿道选线原则 (13) 5.2 绿廊 (14) 5.3 慢行道 (16) 5.4 驿站 (19) 5.5 标识 (23) 1

5.6 节点 (24) 1 总则 1.0.1 本导则适用于我省绿道的规划设计工作。 1.0.2 本导则为我省绿道规划设计提供基本技术指导,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深化。 1.0.3 本导则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表2-1 绿道组成要素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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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绿道定义 2.1 绿道的定义 2.1.1绿道是以自然要素为基础,以自然人文景观和休闲设施为串联节点,由慢行系统、服务设施等组成的绿色开敞空间廊道系统。 2.1.2绿道主要功能是我省生态空间的保护系统、历史文化的展示系统、健康生活的活动系统、旅游网络的支撑系统和城乡统筹的连接系统。 2.2 绿道的构成 2.2.1绿道由绿廊系统和人工系统两大系统构成,主要包括绿廊、慢行道、驿站、标识和节点五个部分。 2.2.2绿廊系统是慢行道两侧由植物群落、水体等构成的具有一定宽度的绿化景观生态廊道。 2.2.3 人工系统由慢行道、驿站、标识和节点等四个部分构成。 2.2.4绿道组成的具体要素见表2-1。 5

《北海市城市绿道网专项规划》

《北海市城市绿道网专项规划》 简要说明 一、规划范围 1、总体范围:《北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中确定的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北至城区行政划边界,东至福成机场、竹林盐场东,西侧和南部均至滨海陆域用地 2、规划对象:沿着滨水、溪谷、风景道路等自然和人工廊道建立线形绿色开敞空间,内设可供行人和骑车者进入的景观游憩线路,连接主要的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历史古迹和城乡居住区等。 3、规划内容: (1)、构建三横四纵城市绿道骨架 构筑海滨特色绿道,建设多条沟通海-城的生态廊道, 形成与城市结构相契合的城市绿道骨架,使绿道成为 引导海洋向城市延伸,融入城市生活的绿色通道。 (2)、建设网状生态休闲绿道 从使用者的需求出发,建设网状的休闲健身漫步道, 通过绿色开敞空间的营造与绿道设施的投入建设,为 市民提供积极而丰富的日常健身活动场所。 (3)、建设特色精品旅游线路,展现魅力北海

绿道与旅游线路相结合,建设涵盖都市游、郊野游、 生态游三大类的八条绿道精品旅游线路,形成不同主 题、各具特色的滨海风情廊道、都市活力廊道、滨河 休闲廊道等,使人们感受到多样化的城市风情。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4.《绿道规划设计导则》(2016年9月); 5.《广西壮族自治区绿道体系规划》; 6.《北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 7.《北海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0—2025)》; 8.《北海市城市道路综合交通规划(2013-2030)》 9.《北海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14-2020)》 10.国家、省、市相关法律及规范。 三、规划目标 规划构建具有浓郁海滨特色,集生态、旅游、健身、休闲为一体的网状绿道系统。优化城市环境景观,突出北海生态优势,全方位展现北海城市风貌,塑造生态宜居的国际滨海旅游城市形象。 四、规划策略 1、以绿色为脉,串联整合生态资源,构筑与城市结构相契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城市绿道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城市绿道管理办法(暂行) 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明政办[2016]48号 【发布部门】三明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6.02 【实施日期】2016.06.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城市绿道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明政办〔2016〕48号) 梅列、三元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三明城市绿道管理办法(暂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2日 三明城市绿道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三明城市绿道管理和养护,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福建省绿道规划建设标准(DBJ/T13-194-2014)》和《三明市区城市绿道建设工作方案》(明政办﹝2012﹞150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三明市区后山城市绿道的管理和养护,包括慢行系统、绿廊系统、服务设施系统、标识系统和交通衔接系统等的管理和养护。 第三条城市绿道管理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属地管理、部门配合的原则,梅列区、三元区人民政府应当明确城市绿道管理单位,具体承担本辖区城市绿道的管理和养护。 第四条城市绿道管理按地域划分,伊人桥(含伊人桥)往北区域由梅列区人民政府管理,伊人桥(不含伊人桥)往南区域由三元区人民政府管理。 第五条城市绿道管护参照公共绿地管理方式和标准规范,实行属地管理,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 城市绿道驿站和游客服务中心内餐饮、商品销售等商业活动可实行市场化经营,鼓励引入社会经营。 绿道连接线、城市公园、郊野公园,以及其他自然和文化景观资源等管理方式不变,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标准和规范执行。

绿道规划设计导则

绿道规划设计导则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绿道规划设计导则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6年9月 前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导各地科学规划、设计绿道,提高绿道建设水平,发挥绿道综合功能,在总结国内外绿道建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本导则。 本导则共分7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绿道功能与组成、绿道分级与分类、绿道规划设计总体要求、绿道选线、绿道要素规划设计要求。 本导则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导则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和城乡规划司负责管理,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技术解释。请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目录

1 总则 为指导各地绿道规划设计,保障绿道建设水平,充分发挥绿道的复合功能,特制订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指导全国各地绿道的规划设计。各地应本着“因地制宜、彰显特色、统筹城乡、绿色低碳”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予以深化细化,保障切实可行。 绿道的规划设计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绿道 以自然要素为依托和构成基础,串联城乡游憩、休闲等绿色开敞空间, 以游憩、健身为主,兼具市民绿色出行和生物迁徙等功能的廊道。 绿道游径系统 指绿道中供人们步行、自行车骑行的道路系统,是绿道的基本组成要素。包括步行道、自行车道与步行骑行综合道。 绿道连接线 主要承担连通功能,且对人们步行或自行车骑行有交通安全保障的绿道短途借道线路。包括借用的非干线公路、非主干路的城市道路、人行道路、人行天桥等。 绿道设施 为满足绿道综合功能而设置的配套设施,包括服务设施、市政设施与标识设施。 驿站 供绿道使用者途中休憩、交通换乘的场所,是绿道服务设施的主要载体。

《绿道规划设计导则》解读

《绿道规划设计导则》解读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导各地科学规划、设计绿道,提高绿道建设水平,发挥绿道综合功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总结国内外绿道建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绿道规划设计导则》。导则共分7章,主要包括总则、术语、绿道功能与组成、绿道分级与分类、绿道规划设计总体要求、绿道选线、绿道要素规划设计要求等内容。 编制背景 1.绿道建设概况 随着绿道实践的发展,我国绿道逐渐由省域层面向城市层面、社区层面发展,绿道建设区域逐渐由特大城市向中小城市、县、乡镇等延伸。 各地在绿道建设过程中,充分结合自身资源条件和特点,发挥优势,呈现出不同的地域特色。 至2015年底,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均已开展绿道规划和建设工作。除西藏外,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均已开始在全省(区、市)域范围内推进绿道规划建设。 2.绿道建设经验 第一,绿道建设依托自然山水资源,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同时与山体修复、河湖水系治理等环境改善工作相结合,一举多得。如福建龙岩莲花山绿道、福州“福道”等采用架空栈道的形式,顺应山体自然地势,尽量保护现状植被,避免对动物迁徙造成不良影响;广州东壕涌绿道将原来的地下河涌恢复为露天河涌,成为市民亲水休闲的好去处。 第二,绿道建设充分利用现有道路、林带等线性元素,改造利用存量土地,提高了土地资源利用率。如浙江省大量利用现状山地古道建设山地型绿道;深圳依托原特区“二线关”巡逻道建设特区管理线绿道,依托原广深高速公路隔音林带建设福荣都市绿道;厦门利用废弃铁路建设铁路文化绿道等。

第三,绿道串联重要自然及文化资源节点,完善绿色空间网络,构建文化休闲“长廊”,进一步彰显了地域特色。如北京环二环绿道串联中心城区的主要公园,北京三山五园绿道联系京西历史名园等,提升环境品质,展现古都风韵;广州荔湾绿道串联起水秀花乡景色,展现了西关老城风情,突出岭南历史文化。 第四,绿道加强城乡互动,逐步形成吸引城乡居民休闲度假与康体健身,带动旅游经济发展的“致富之道”。这类绿道大多距离较长,横跨若干地区,沿线资源条件丰富。如广东增城绿道、成都温江绿道、南京中山陵绿道等,吸引游客体验田园野趣,带动了当地旅游经济的发展。 3.绿道建设存在的问题 与国外绿道相比,我国绿道尚处于发展初期,虽然绿道建设取得了一定成就,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绿道功能有待完善。目前我国绿道的主要形式表现为联结城乡的慢行游憩通道,绿道在生态环保、社会与文化、旅游与经济等方面的综合功能有待完善提升。 第二,绿道空间分布有待拓展。目前大规模的绿道建设相对集中于城郊地区,与群众生活联系紧密的社区级绿道建设有待加强。 第三,绿道可达性及配套服务设施有待改进。目前一些绿道使用率偏低,尤其是位于远郊区的绿道,与居民日常生活联系不够紧密,绿道网络的连通性、可达性有待提升,服务设施需进一步完善。 第四,建成绿道管理维护有待加强。不少地区绿道管理机构的职能分工不明确,绿道维护管理力量不足,在日常养护维修、驿站运营和治安管理等方面存在一定压力。 4.各地编制情况 为满足指导、规范绿道规划建设的需求,各地纷纷出台了地方性的绿道规划设计标准、导则及建设指引等。至2015年底,全国已发布执行绿道地方标准1部,省级导则6部,市级导则多部。

珠三角绿道规划设计技术指引_试行版(北林苑征询意见稿)

珠三角区域绿道规划设计技术指引
(试行)
Guidelines for Planning and Design of Regional Greenways in Pearl River Delta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深圳市北林苑景观及建筑规划设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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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三角区域绿道规划设计技术指引
(试行)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深圳市北林苑景观及建筑规划设计院
前言
为深入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 年),科学 》 发展, 先行先试, 率先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按照 《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决定》关于建设“宜居城乡” 、 的要求,广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在珠三角区域绿地规划的基础上,进行珠三角区域 绿道网络建设。通过区域绿道规划及建设实践,先行先试,为区域绿地划定及管 理工作积累经验,有利于区域绿地规划建设的全面顺利铺开。珠三角区域绿道规 划设计技术指引是保障区域绿道建设工作顺利进行的先决条件之一。 指引编制组 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相关标准、指引和规范以 及实际案例,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珠三角区域绿道规划设计技术指 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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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 2 1 总 则 ....................................................... 4
2 绿道的意义和功能 ............................................. 5 3 绿道的分类和组成 ............................................. 7 4 绿道规划设计的前期准备工作 ................................... 9 5 绿廊系统规划设计 ............................................ 11 6 游径系统规划设计 ............................................ 13 7 节点系统规划设计 ............................................ 15 8 标识系统规划设计 ............................................ 17 9 服务系统规划设计 ............................................ 18 10 基础设施规划设计 ........................................... 20 附表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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