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中国非营利组织及法律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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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窗N E 矣S

W I N D O W

2012年第一期

I业者实践I

浅析中国非营利组织及法律环境

陈晨

非营利组织是指不是以营利为目

的的组织,它的目标通常是支持或处

理个人关心或者公众关注的议题或事

件。非营利组织所涉及的领域非常广,

从艺术、慈善、教育、政治、宗教、学术、

环保等等。非营利组织的运作并不是为

了产生利益,这一点通常被视为这类

组织的主要特性。中国非营利组织由于

20世纪80年代的经济体制转轨和政府

职能的转变,而得到了迅猛发展。但是

也存在不少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人均

拥有量不足;经费不足;能力不足;结

构不合理;法制缺陷。想要在国内形成

诸如西方发达国家的非营利组织文化

可谓任重而道远。笔者试从对非营利组

织相关知识的的梳理以及其法律问题

的剖析,为该类组织的发展瓶颈提出

一点个人见解。

一、中国非营利组织的定义及现状

非营利组织是英文non-profit or-

ganization (NPO)的中译,一般认为现

代意义上的非营利组织出现于第二次

世界大战前后。1998年国务院将设于民

政部的原社会团体管理局改为民间组

织管理局,“民间组织” 一词从此作为

“非营利组织”的中国官方用语开始被

正式使用.这些词汇的含义大同小异,

本文所称“非营利组织”,在一定意义

上和上述词汇是相通的,可互换使用。

关于非营利组织的定义,较为流行

的是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莱斯特.萨

拉蒙教授提出的所谓五特征法,即将具

有以下5个特征的组织界定为非营利组

织:组织性;非政府性;非营利性;自

治性;志愿性。这一定义被用于萨拉蒙

教授主持的对全球42个国家非营利组

织开展的国际比较研究项目,后来常为

人们所引用。在这一定义的5个特性中,

非政府性和非营利性被公认为是非营

利组织的基本特征,组织性被视为一个

不言而喻的前提,但对非营利组织的其

他特征,曰本学者重福真一结合亚洲国

家国情,在上述特征的基础之上提出了

利他性这一特征。以区别那些以相互扶

助为目的的社区非营利组织;进_步来

看,具有利他目的的非营利组织,其开

展活动的主要资金不能来自受益者,而

应主要来源于社会捐赠和受益者之外

的其他主体,换言之,是否非政府组织

的另一个重要标准,是看其资金是否来

自向受益者收费之外的其他来源,即慈

善性。

从2011年3季度全国民政事业的

统计数据可以看到社会团体24.7 万个,

民办非企业20.1万个,基金会2357个。

相对于前一季度来说,在民办法企业和

基金会上有所提升。然而,作为一个拥

有13亿人的人口大国来说,这样的数

量是远远不够的。根据计算,我国每万

人拥有的非营利组织只有19家,不仅

仅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美国为51.79

家,法国则高达110.45 家)而且低于印

度和巴西这两个发展中国家。非营利组

织数量的不同,严重制约了市场经济的

发展,市场经济不仅需要买卖双方,还

需要大量中介组织对市场交易过程进

行监督和协调,非营利组织的主要功能

在于为社会提供集体的福利,所以还制

约了社会集体福利水平的提供。此外,

非营利组织还在社会职位供给,重新分

配社会资源上都有积极作用。

二、非营利组织的现行法律环境

由于我国宪法在实际操作中并不

具有法律裁判效能,因此宪法35条规定

的结社自由形如空谈。目前规范非营利

组织的主要法律是国务院颁布的两例

一法,即《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和《基金会管理办法》,而在实务操作

中实际发挥着最重要作用的是作为非

营利组织的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发布

的行政规章和其它规范性文件,作为非

营利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的国务院各

部委发布的行政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

件,以及地方政府发布的地方性法规和

其他规范性文件。依照国务院的上述三

个行政法规,非营利组织主要分为社会

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两类,基金会是

社会团体的一种。

在行政管理体制上,实行所谓“归

口登记、双重负责、分级管理”的体制,

即由各级民政部门作为非营利组织的

登记管理机关,此外非营利组织还受到

业务主管单位的管理。二者在管理领

域上的差别主要是:业务主管单位单独

负责指导非营利组织开展业务活动以

及指导清算事宜,而民政部门则单独负

责监督检查非营利组织的违法行为并

进行行政处罚。

从政府对非营利组织的态度上来

看,政府对于具有政治敏感性或者认为

有潜在的政治挑战性的非营利组织采

取非常严厉的政策,在1989年以功能

重复,简化职能的方针取缔合并了一大

批非营利组织。但是另一方面,政

? 1994-2012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 All rights reserved, https://www.360docs.net/doc/a14695358.html,

? 1994-2012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 All rights reserved, https://www.360docs.net/doc/a146953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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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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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也认识到在经济体制改革中,所谓

“社会中介组织”可以发挥政府无法替

代的重要作用,其中特别重要的就是 行业协会这种社会团体。所以,近来政 府试图大力扶持各种行业协会,甚至 将某些原来的政府职能部门直接改造 为行业协会。

三、非营利组织相关法律问题的 王叚疵

从数据上来看,我国非营利组织 的确是在稳步发展。但是,仔细推敲现 行相关法律,则会发现许多自相矛盾 的问题。其瑕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 方面:

■1.行政机关裁量权过大,民间组

织 难以成立现行非营利组织立法十分 简陋,在具体操作中,对于非营利组织 的成立条件没有标准意见,而是依靠 相关机关的自由裁量,因此,秉着多一 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对于非营利组 织的申请就能拖就拖,能止就止。

根据《条例》的规定,社会团体必 须具备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 个以上的团体会员,必须具有固定的 住所,必须有专职工作人员,必须有3 万元(地方性团体)或者10万元(全国 性团体)以上的活动资金,社会团体必 须取得法人资格。可以看到,这样的规 定,对于以松散、自由、小众为特征的 非营利组织可谓是关上了一扇门。而 那些能从窗子里为国家所确认的大多 只能是有国家公权力机构介入的非营 利组织,这样的组织带有强烈的官办 色彩。在当今社会对于政府和党的一 种不信任的情况下,这样的机构的作 用只能是适得其反。处在风口浪尖上 的中国红十字会就是最好的例证。

2.双重负责及相关法规带来的限

制针对同一事项,两个机构分别进 行预审以及复审,既是对社会公共资 源的一种浪费,也增大了非营利团体 申请成立失败的概率。“门难进,人难 找,脸难看,事难办”是民间舆论对现 行政府机构的普遍反映,其在一定程 度上

反映了我国职能交叉,部门冗杂 的机构问题,从另一方面也说明了我 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计划经济领导 方式

尚未转变,政治改革尚未跟上脚 步的困境。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13 条第2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 暂行条例》第13条第2款第3项都规 定,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业务范围 相同或者相似的非营利组织的,没有 必要成立的,对于非营利组织的成立 申请不予批准。这是为防止非营利组 织之间出现竞争。可另一方面,目前的 社会团体大都实际由政府部门发起, 所以实际导致的结果就使民间再组织 同类社团获得批准的可能性变得更 小。 现有的多数社团由于其官办色彩 浓厚、无法发挥应有作用已经受到普 遍的质疑,而法律却在这里实际进一 步维护其垄断地位。

3.民办非企业的法律地位由于 长

期以来的政府干预的行政手段和官 办色彩,非营利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大 多是行政法规,民事上的规定则过于 薄弱。非营利组织属于私法上的团体, 首先得有具体的民事规定,进而再以 行政法规相辅助。民办非企业作为非 营利组织的一个组成部分,具体可分 为一人和合伙两种形式可是个体、合 伙的法律形式根本与非营利目的相矛 盾。可是由于现行法中对民办非企业 单位的组织机构及其组成没有规定, 举办者完全可以在章程中确定由自己 担任负责人,从而实际上控制民办非 企业单位,这样也就使得他们有条件 在法律上注册为民办非企业单位但实 际上却以营利为目的并且用各种方法 转移利润。

四、改善中国非营利组织法律政 策环境的政策建议

1.改革有关登记管理方面的法规

政策目前我国非营利组织登记管理 体制的基本特点是:门槛高、限制多、监 管不力。其中最核心的原则是双重管理 体制。由于业务主管单位要对所属非营 利组织的活动负责,却并不能从中受 益,

加之条例中并没有对业务主管单位 作明确指定或者必须审批的义务规定, 使得独立申请的非营利组织很难被批 准,不得不转而求助工商登记或者不登 记。双重管理体制成为制约非营利组织 发展的门槛。和双重管理体制并行的制 度性规定还包括:分级管理原则、非竞 争性原则、限制分支原则等。这些原则 均遗留着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对社会 事务采取行政管理的痕迹,制约了非营 利组织的独立发展。

温家宝总理在深入推进行政审批 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发表重要 讲话。他强调指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 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政府职 能转变的关键环节,一定要坚定不移 地继续推进,进一步破除制约经济社 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现代社会,民 间团体的增长是不可回避的社会问 题。防范不如疏通,在登记管理制度上 我们可以更多借鉴国际经验及模式。

2.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我国目前 监督

管理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 位,采取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 位的双重管理体制,资产来源属于国 家资助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并接受 审计机关的监督。但事实上,尽管年检 工作消耗大量的时间和精力,面对成 千上万各式各样的非营利组织,有限 的管理人员很难通过年检真正达到对 非营利组织的有效监督。从国际经验 看,社会监督是一个不可替代的机制。 社会监督机制的首要原则是公开。 因 而建立非营利组织独立的财务和审计 制度,是对其实行监督管理的前提。笱

(作者系江西财经大学2010级民 商

法学研究生)

参考文献:

陈宝良.中国的社与会.浙江人民出版 社,1993.

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司、民政部民间组 织管理局.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 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释义.中国社会 出版社,1999.

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问题及对策分析

随着社会公共事物日益复杂和繁重和新的政府治理理论的出现及新一轮的政府行 政改革的进行,政府的职能定位必然发生变更;另一方面 ,随着社会发展 ,以社会管理 和公共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公共管理主体体系的构成和格局也必然发生变化。在社会管 理主体多元化进程中 ,非营利组织的力量和作用越来越突显 ,它成为公共管理中一个不 可或缺的重要角色。非营利组织同政府、企业共同构成现代社会三大支柱 ,因此非营利组织对处于社会转型中的中国有着特殊意义。正如著名学者王绍光所言“忽视非营利 部门的发展将是一个战略性错误”。但是中国的非营利组织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 ,与强大政府和愈加繁荣的企业相比 ,非营利组织仍然显得那么无力与弱小。 一、非营利组织的基本概述 非营利组织,也称为非政府组织、第三部门、公民社会、市民社会等,在我国统称为“社团”。长期以来,专家学者将社会组织归纳为第一部门(提供公共产品的政府)、第二部门(提供私人产品的企业)和第三部门(相对独立于第一、第二部门的社会领域,即非营利组织)。 由此可见 ,学术界对非营利组织的界定缺乏一致性 ,侧重点各有不同 ,但其内涵都是指 政府和企业之间的社会机构 ,只是对这些机构所涵盖的范围不同而已。我们一般认为 , 非营利组织是指那些不以营利为目的,其所得不为任何个人牟取私利 ,承担政府与私企“不愿做、做不好或不常做”事务的公共服务组织。因此,我国绝大多数社会团体、 非营利的事业单位和一些民办非企业单位、自治性社区组织都符合这些条件。 二、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及其现状 改革开放前的中国是一个高度集权的大一统社会。国家掌握了社会中的绝大数资源的 控制和配置权,政府长期扮演着“全能政府”的角色,突出表现在政府化和调整 ,各类社会组织的功能面临新的分化和定位。在这种新的环境下 ,中国的非营利组织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三、我国非营利组织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迅速,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我国的非营利组织 还很不发达,不仅先天不足,而且缺乏动力,尚处于一个艰难的创业时期。我国非营 利组织的发展在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中都存在不少的问题,其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外在环境:政府、社会支持不够(二)内部因素:自身各方面存在不足四、解决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我国非营利组织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是受多方面的因素影响的,因此,我们寻求解决 问题的方案必须从多角度出发,并设计可行的方案。

最新论非营利组织改革和发展资料

论非营利组织改革和发展 2014春行政管理 刘征东 非营利组织自发展以来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不仅能加强政府和民众在社会公共事务中的合作管理,还能集约社会资金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运用。然而中国非营利组织由于自身发育不完善、自创性收入缺乏,而国家的财政补贴又有限,导致活动经费匮乏,近年来随着一些负面事件的影响,我国非营利组织公信力下降,各种存在已久的问题凸显,面临着发展的困境。 悠久历史传统的公益事业在现代得到长足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接纳市场经济制度,转变政府职能,公民社会现出雏形,这为非营利组织提供了快速成长的土壤。但,由于长期以来传统思想和社会的禁锢,加之市场化带来的人们思想和行为、心理的不利因素的影响,非营利组织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要使它健康成长,还需要政府、社会、公民个人在制度建设、社会文化和社会心理、个人修养上为之付出努力。现在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创新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并确立了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是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这个政策导向为非营利组织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市场机制越来越成熟,政府职能逐渐被替换,非营利组织在我国社会和经济领域发挥

着不可忽视的作用。非营利组织的快速发展反映了我国当前的现代化和民主化进程。然而,从中华慈善总会发票事件到中国青基会中非希望工程事件,从“郭美美事件”到河南宋基金事件,无论是组织机构工作人员的违背基本公德的言行,还是一系列的令人费解的关于非营利组织的孰是孰非的争论,对我国社会组织的慈善事业的长久发展都造成了极大的负面效果。这些都加重了我国非营利组织的信任危机。这不禁让我们联想到非营利组织的管理是否存在一些不合理的问题。 非营利组织的英文简称为NPO,是以从事公益事业(活动)为目的不分红的组织的统称。它不是法律概念,多义、复杂,是对从事各种不同的公共目标各种不同类型组织的代称。它由私人发起,各种活动不断起伏变动着各种机构松散的集合,是公民社会的个人组织,是民主社会合作网络的关键部分。 一、非营利组织的基本结构和特征: 1、组织性。 它必须是一个机构性实体,有自己的组织章程、组织的运行规则、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对持久的指标。 2、独立性。 非营利组织与政府组织分离,有自己独立的决策权,不为政府所控制,自己监控自己的活动,有内部治理程序,不受制于政府也不受制于私营企业或其他非营利组织。在这个意义

非营利组织在中国的发展及其作用

非营利组织在中国的发展及其作用 (文法学院行政管理08-2班毕崇明 0801070901) 摘要:非营利组织作为一种特殊的组织,在近几年已成为世界性话题。小到社区的邻里纠纷垃圾分类,大到各种国际纷争和区域冲突,许多社会问题的解决几乎都涉及到这些既不是政府也不是企业的社会组织。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壮大,在各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全球事务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其作用和影响也渗透到了千家万户。本文将在中国国情下探讨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及其作用。 关键词:组织非营利发展作用 一、非营利组织的定义 非营利组织是英文non-profit organization(NPO)的中译,一般认为现代意义上的非营利组织出现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 [1]。无论在中国还是在国际上,非营利组织都并非是一个具有明确内涵和外延的术语,各个国家和地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有不同的侧重,关于非营利组织的定义,较为流行的是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莱斯特·萨拉蒙(Lester Salamon)教授提出的所谓五特征法,即将具有以下5个特征的组织界定为非营利组织:(1)组织性;(2)非政府性;(3)非营利性;(4)自治性;(5)志愿性。这一定义被用于萨拉蒙教授主持的对全球42个国家非营利组织开展的国际比较研究项目,后来常为人们所引用。在这一定义的5个特性中,非政府性和非营利性被公认为是非营利组织的基本特征,组织性被视为一个不言而喻的前提。定义中国非营利组织需要满足的基本条件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且具有正式的组织形式、属于非政府体系的社会组织,它们具有一定的自治性、志愿性、公益性或互益性,但并非面面俱到,需要客观而动态地加以观察和理解。在当前这样一个处于转型时期的历史条件下,较宽泛的界定标准将有利于更好地推动相关社会组织的发展。 二、非营利组织在中国的发展 我国的非营利组织相比较于发达国家的还很不成熟,但是我国的非营利组织也有很长的发展历史,有着自己的发展特点和特色。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2]: 1、第一阶段,从20世纪初至1949年新中国成立。 在这一阶段,由于中国社会力量复杂,出现了大量的民间非营利组织。诸如行业协会、各种互助与慈善组织、学术性组织、政治性组织、文艺性组织以及一些比较隐蔽的“会党”或者秘密结社,如洪帮青帮等。 这一时期,为了规范民间组织的管理,1932年10月,国民党曾公布过一部名为《修正民众团体组织方案》的法规。这大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有关非营利组织的专门法规。 2、第二阶段,从新中国成立至“文化大革命”结束。 中国共产党建立政权后,根据社会主义原则对民间结社进行了彻底的清理和整顿。在整个过程中,有两方面的变化对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带来了重大影响。一方面是一部分民间组织的政治化,另一方面是一部分民间组织被加以取缔,包括反动帮派和封建落后的组织等。经过这次整顿,中国的社会团体在50年代到60年代中期出现了一个较为迅速的发展时期。据统计,1965年全国性社会团体由解放初期的44个增加到近100个;地方性社会团体发展到6000多个。 然而,“文化大革命”使中国的民主与法制遭到严重破坏,中断了社会团体在法制基础上的健康发展。 3、第三阶段,改革开放至今。 改革开放使我国的社会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种变化很快反映到民间组织的发

中国非营利组织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讲课教案

中国非营利组织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背景资料 非营利组织在教育、卫生、文化、科技、社会福利等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发挥着重要的功能,对于缓解社会矛盾,改善公共服务质量,集中有效利用社会资源有重要意义。理论和实证研究表明,非营利组织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国非营利组织目前的发展空间和可用资源很有限,而且缺少相应的政策扶持,难以得到与事业单位同等的地位,从国外发展的经验来看,很多国家在公共服务的提供方面有广泛的非营利组织参与,而不是像我国这样以事业单位为单一的提供机制。通过比较,反映出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相对滞后的现状,因此当前应该大力发展非营利组织,充分发挥它们提供公共服务的功能和优势。 二、中国非营利组织发展的存在问题及原因 中国非营利组织的“弱质”主要表现在:无论在组织规模、活动能力,还是作为非营利组织基本属性的主要方面,都存在先天不足,同时非营利组织发展所需要的法律制度、社会支持、文化背景和经济基础等,相对来说还不健全。外在环境的政府、社会支持不够;内部因素的自身各方面存在不足。细化来看,当前具体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五个方面。 1.社会资源不足,公益产权基础薄弱。 根据对非营利组织存在的问题进行的调查结果显示,有41.7%的非营利组织存在资金短缺的问题,资金短缺问题居非营利组织存在的问题之首,这个问题已经成为我国很多非营利组织发展的瓶颈。 1)慈善捐款吸纳能力弱。有些学者认为非营利组织作为志愿性组织 ,其主要经费来源是成员会费和社会捐赠。不过这个问题不仅在我国的非营利组织上出现,国外的情况也并不太乐观。据有关调查研究表明,目前非营利组织开展活动所需的经费和其所得的捐助相差甚远。美国私人捐助不到资源总量的1/5 ,瑞典非营利组织2/3经费来源于政府,政府财政支持也是我国非营利组织的主要资金来源,但是政府资助有限,而且其支持重点可能随时转移。这是一个相当普遍和严峻问题,在一些调查资料中发现,有相当一部分非营利组织处于严重资金不足状况,无法开展正常活动,其中有不少组织处于名存实亡“休眠状态”。也有一些

国内现在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情况的现状

国内现在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情况的现状,方式,频率,公众接受程度,以及一些建议。 信息披露的意义,作用一、 非营利组织以实现社会公共利益为其组织目标,它通过吸收政府资助、整合①社会捐助来达到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增进; 其组织机构中不具有像营利企业中所有者性,组织自身利益与组织成员及捐②赠者利益相关程度较低; 财务管理中,其所占有的财产不能够在其组织中进行分配;③ 非营利组织具有非营利性,没有赚取利润的压力,其披露的信息由自己掌握,④并且有其特殊的制度背景、宗旨及使命,管理层不必担心自己管理的非营利组织被收购或者兼并,必然存在追逐私利的可能; 路易斯●布《他人的金钱》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电灯是最有效的警察。——)Brandeis兰戴斯(Louis.D. 这些方面决定了其信息公开比营利组织的信息公开更具有现实意义。 从组织自身来讲,好的完善的信息披露,有利于提高公信力,增加获得资源⑴的竞争力;管理自身组织的运行,内部治理机制的运行评价; 从捐助者来讲:明白自己的捐助资金的去向,为自己的捐助资金选择捐助对⑵象,考核非营利组织“会不会,能不能”将其获得的资源用于实现其宗旨。 社会公众来讲:监督其职能的行使,非营利组织外部治理机制作用。⑶ 非营利组织无法言说的痛——丑闻二、 万元彩票公益金投资股票2787年间擅自挪用20062000国家体育总局因在年— 而被审计署查处。 亿元被判死缓2自然科学基金会会计贪污挪用公款 多万元被判无武汉理工大学原副校长李海婴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总额达1400期。 年“小金库”治理的通报,教2009根据广东、山西等地的纪检监察部门对当地

育系统的“小金库”事件占相当比例,成为小金库重灾区。 年无法言说的痛。10中国青少年基金会 红十字会郭美美事件。 河南宋基金投资房地产失败,巨额亏损。 几个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状况三、 、青少年发展基金会1建立自己的网站,通过互联网来披露信息信息披露方式: 网站上面主要是关于组织服务宗旨、机构介绍、项目介绍以及与组披露内容:织相关的信息披露。其中最主要是财务方面的信息主要包括:审计报告、年检报告、管理制度、年度报告 一年一次信息披露的频率: 一定程度上体现在其收入总额的增加上,因为非营利组公众接受信息的情况:织的收入是一种竞争性资源。 年份收入合计年增长率

国内非营利组织的状况

国内非营利组织的状况 一、信息披露的含义 1非营利组织以实现社会公共利益为其组织目标,它通过吸收政府资助、整合社会捐助来达到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增进; 2其组织机构中不具有像营利企业中所有者性,组织自身利益与组织成员及捐赠者利益相关程度较低; 3财务管理中,其所占有的财产不能够在其组织中进行分配; 4非营利组织具有非营利性,没有赚取利润的压力,其披露的信息由自己掌握,并且有其特殊的制度背景、宗旨及使命,管理层不必担心自己管理的非营利组织被收购或者兼并,必然存在追逐私利的可能;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电灯是最有效的警察。——《他人的金钱》路易斯●布兰戴斯(Louis.D.Brandeis) 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与审计 审计长所说:“审计是国家政治制度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从本质上看,是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

国家体育总局因在2000年—2006年间擅自挪用2787万元彩票公益金投资股票而被审计署查处。 自然科学基金会会计贪污挪用公款2亿元被判死缓 武汉理工大学原副校长李海婴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总额达1400多万元被判无期。 根据广东、山西等地的纪检监察部门对当地2009年“小金库”治理的通报,教育系统的“小金库”事件占相当比例,成为小金库重灾区。 中国青少年基金会10年无法言说的痛。 红十字会郭美美事件。 河南宋基金投资房地产失败,巨额亏损。 一.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与审计是制度需求下的制度供给 非营利组织审计是政府的需求,捐赠者的需求,受益者的需求,非营利组织自身的需求。二.我国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与审计亟待加强 发达国家的非营利组织要接受税务机关的审查,受州检察长的监督,招标政府部门,也会对其监督,最重要的还会受到事务所的审计,帮助公众评价非营利组织的诚信度和工作绩效。以前我国基金会的财务报表实施了注册会计师审计及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目前山西、四川、广西等省市正在积极探索将公立医院、高等院校等纳入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范围。 二、几个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状况 1.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信息披露方式:建立自己的网站,通过互联网来披露信息

【完整版】2019-2025年中国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新产品进入市场策略制定与实施研究报告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 2019-2025年中国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新产品进入市场策略 制定与实施研究报告 可落地执行的实战解决方案 让每个人都能成为 战略专家 管理专家 行业专家 ……

报告目录 第一章企业新产品进入市场策略概述 (8) 第一节研究报告简介 (8) 第二节研究原则与方法 (9) 一、研究原则 (9) 二、研究方法 (10) 第三节研究企业新产品进入市场策略的意义 (11) 第二章市场调研:2018-2019年中国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市场深度调研 (12) 第一节婚姻家事法律服务概述 (12) 一、婚姻家事律师概念 (12) 二、婚姻家事律师的业务发展 (13) (一)从婚姻法律的地位看婚姻家庭业务的重要性 (13) (二)从婚姻家庭法律的历史变革看婚姻家事律师的业务发展 (14) 第二节我国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发展现状分析 (16) 一、2017年度婚姻家事整体特点 (16) 二、离婚中的焦点问题 (18) (一)导致离婚的最大原因是什么 (18) (二)到底要起诉几次才能离婚 (19) 三、离婚诉讼中双方的财产争议在哪里 (19) 四、离婚诉讼中如何处理孩子的抚养问题 (19) (一)实际抚养催生夺子乱象 (19) (二)抚养费倾向于综合权衡 (20) (三)共同抚养从理论走向实践 (20) 五、继承诉讼:遗嘱继承难在哪里? (20) (一)婚姻的变动如何影响遗产继承? (21) (二)非婚生子女如何影响遗产继承? (21) (三)遗嘱继承难在哪里? (21) 第三节婚姻家事业务实践中的新动向 (21) 一、调解结案依然是婚姻家事诉讼的主流结案方式 (22) 二、婚姻家事律师应注意把控案件的道德风险 (23) 三、婚姻家事业务对律师的情感处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23) 四、提前布局财富传承有利于防范婚姻家事风险 (23) 第四节婚姻家事律师业务的创新 (24) 一、婚姻家事律师的传统业务 (24) 二、婚姻家事律师的创新业务 (24) (一)代办征婚尽职调查业务 (24) (二)企业家事业务 (25) (三)财富传承业务 (25) (四)私人财富管理业务 (26) (五)涉外婚姻家庭业务 (26) (六)婚姻辅导业务 (27) 第三章企业新产品进入市场策略的基本类型与选择 (28)

非营利组织在中国的发展环境研究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a14695358.html, 非营利组织在中国的发展环境研究 作者:刘翠菊 来源:《美与时代·城市版》2017年第01期 摘要:中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政府政策制定的主导,政府对非营利组 织的双重管理体制不利于其自主地发展,非营利组织的公益性遭到限制,组织发展模式在制度环境下趋同。从新制度主义视角来分析中国非营利组织的制度环境特性及其对组织运行的影响,还从三种制度趋同性机制的角度来分析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形式。 关键词:非营利组织;合法性;制度趋同性 一、概念界定 非营利组织强调组织与企业的区别,指这类组织是不以追求利润为目的的非营利部门。部分学者也把“非营利组织”用作“非盈利组织”,或“非赢利组织” (曹晶,2006),三者在内涵上没有明显的区别。本文以采用“非营利组织”作为统一概念,使用时不与其他概念作具体区分。在非营利组织的特征上,美国学者塞拉蒙教授的概括得到了国际学界的普遍认可。他认为非营利组织必须具有以下六个基本特征:正规性——有根据国家法律注册的合法的组织身份;独 立性——既不是政府机构的一部分,也不附属于政府机构;非营利性——组织的收入不用于组织成员的利润分配;自治性——组织有其独立的、不受外部控制的内部管理程序;志愿性——组织的管理、运转以及很多开展都由组织成员志愿参与;公益性——组织的存在和发挥作用以公共利益为目标(何卫卫,2007)。我国学者王名则进一步将非营利组织的特性概括为非政府性、非营利性、自治性、志愿性、组织性、公益性以及排除特性。在此基础上,他将我国非营利组织定义为“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开展公益性或互益性活动、独立于党政体系之外的正式的社会组织”(王名,刘培峰,2004)。 二、发展的制度环境 影响非营利组织发展最重要的是非营利组织所处的制度环境,尤其是法律、法规等正式制度,现有制度在非营利组织的法律地位、成立条件、税收优惠与监管、配套政策等各方面的规定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非营利组织的能力建设(王向南,2014)。早在上个世纪 80 年代中后期,国务院就在民政部设立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部门,并在1988年9月和1989年10月先后颁布了《基金会管理办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这两项法规奠定了我国对非营利组织的管理规范的基础,其中双重管理、非竞争性原则等制度一直保留至今,严重阻碍了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和壮大(梁娟,2010)。 在中国,非营利组织的成立是在严格的双重管理制度下运行的,其自身受政府制度约束性比较大,行政化倾向严重,缺乏灵活的工作方式和全新的管理体制(吕晓丹,2008)。全部同时达到登记申请要求的非营利组织的条件是很难的。另外,非营利组织在申请成立时还需找挂

非营利组织发展的现状

非营利组织发展的现状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摘要:就我国非营利组织的现状探讨其所面临的问题,深入分析我国非营利性组织改革的路径。 关键词:非营利性组织;现状;问题;改革 综合有关资料,非营利性组织可以界定为:具有法人资格以公共服务为使命,享有免税优待,不以营利为目的,组织盈余不分配给内部成员,并具有民间独立性质的组织。非营利性组织有大家公认的非盈利性、中立性、自主性、使命感、多样性、专业性、灵活性等基本特征。 1 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的现状 非营利组织是介于政府和营利组织之间的中间部门,即“第三部门”。这也就意味着非营利组织超脱于政府和私营之外,因此非营利组织在一定程度上必然可以弥补“政府失灵”。在我国,因各个方面改革的全面展开以及改革自身的风险性,致使我们处于一种日益变化的生活环境之中,灾害的不确定性和破坏性也威胁着我们的生存与发展。在应对发展中的问题时,如应对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等社会保障问题时,政府不可能也不应该承担全部责任:我们在强调政府、个人、企业三者的作用时,不应该忽视非营利组织的作用。从我国和其他国家社会保障的实践来看,由国际慈善组织、国际志愿组织、红十字会、中国抗灾救灾协会等非营利组织募捐形成的基金已成为各项社会保障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

非营利组织承担了以往应该由政府承担的部分责任,解决了公共财政资金对于公共产品供应不足的问题,合理优化了资源配置,这有利于推进我国的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的转变,使政府可以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构建真正的公共财政体制。我国经济转型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弱势群体,如农民、进城务工者、下岗职工、失业者、退休人员、老弱病残等,他们不仅需要增加福利,更需要维护自身的权益,与此相伴的是贫困问题、失业问题、环境问题、流动人口问题、老年问题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需要有一些公益性的社会组织来承担一部分责任以弥补政府成本的不足,而非营利组织具有互助、互惠、利他的特点和公益精神,其恰好可以在这方面发挥作用,进而必然会对增进社会容忍、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产生积极意义。另外,非营利组织的广泛发展会对政府及其官员的行为形成一种有效的制衡和监督,从而有利于政府规范和约束自身行为,避免出现权利寻租等腐败现象。 经济社会中,有必要形成非营利组织来维护分散的利益主体的利益。如分散的企业需要通过专业协会与外界交涉,以维护自身利益;农民为了使农产品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卖出好价钱,需要建立农产品协会等组织来维护自身利益;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需要依靠农民工自己的组织来解决。尤其是现在我国加入WTO,随着我国成为世界第三大贸易国,贸易摩擦加剧,需要通过行业协会等非营利组织维护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竞争中的整体利益。 正是基于以上原因,近二十多年来非营利组织在我国发展迅速,救助对象较广、涉及公众较多、影响较大。但其发展的制度环境却相当滞后,相关制度的缺陷和缺失已成为我国非营利组织持续发展的主要障碍。

-- 全球化背景下的中国法律服务市场

全球化背景下的中国法律服务市场 【摘要】经济全球化对人类生活产生了极其深刻的影响,几乎没有一个领域可以不经历这种变革。法律及其相关制度便正在经受这种洗礼,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法律全球化。它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法律服务的全球化。本文将试着分析中国法律服务市场对全球化浪潮地应对,首先,解读中国法律服务的现状;其次,归纳法律服务市场中存在的问题在;再次,对法律服务市场开放性问题做一个简单阐述;最后,对中国法律服务市场对全球化浪潮的应对提出几点不成熟的建议。 中国法学界于20世纪90年代开始关注法律与全球化问题。其最初仅讨论全球化概念、全球化的范围、法律全球化的提法是否成立,等等比较表面化的问题;经发展后来逐渐涉猎全球化对中国立法、行政执法、司法、部门法和法学理论的影响,并逐步形成了“全球化为范式反思和重构中国法学”等理论主张。其中,对于法律服务①业从国内到国际乃至全球化的研究也得到了充分地体现。 一、中国法律服务的现状 (一)从业人员状况 自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重建律师制度,经过三十年的发展,我国律师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律师队伍日益壮大,初步形成了具有较高素质的律师职业群体,律师执业发展很快,专业化,规模化程度不断提高。 我国律师队伍不断壮大,据全国律师协会统计,目前全国执业律师接近17万,全行业从业人员接近23万,律师事务所超过1.5万,发展速度非常惊人。而且,律师队伍越来越年轻,且学历总体上比较高。现在,70后出生的律师已经成为了中国律师业的主流,比例高达46%;而80后正以每年8000名左右的速度增长。②自我国司法考试制度实施以来,本科以上学历才具有司法考试报名资格,所以,我国现在获得执业证书的律师至少是本科以上的学历。但也由于历史原因,使得一些律师的学历水平并不高。 ①一般而言,法律服务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法律服务是指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出庭、仲裁、调解等诉讼和非诉服务以及有关司法主体(如法官、检察官、政府律师)行使司法权力时提供的服务。狭义的法律服务仅指律师提供法律咨询、出庭、仲裁、调解等诉讼和非诉服务。本文取狭义解。 ②张海琼:《中国律师业的现状与问题及其对法治建设的影响研究》,载《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

非营利组织发展现状及对策分析

非营利组织发展现状及对 策分析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现状及对策分析 非营利组织,简称NPO,是不以营利为目的而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组织的总称。美国学者塞拉蒙认为非营利组织应具备组织性、民间性、非营利性、自治性、志愿性、和公共性6个要素。目前在我国国内,对非营利组织的还没有严格统一的界定,存在“民间组织”、“非政府组织”、“公民组织”、“社会组织”等多种称呼。我国的非营利组织的发展主要兴起于改革开放后,由于市场经济的确立和“小政府、大社会”行政改革的提出,为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非营利组织在现实生活中主要表现为各种社团、事业单位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形式,他们在教育、文化、科学技术、医疗卫生、环境保护、权益保护、社区服务、扶贫、慈善救济等领域为社会公益提供服务,他们在弥补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决定性作用。 我国非营利组织的现状: 经过多年的发展,非营利组织在我国的社会生活中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日益成为促进我国文明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之一。然而由于起步较晚,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的建设方面的不完善,公民社会的发展更是刚刚起步,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还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经费不足 非营利组织的经费来源主要有收费、公共部门的拨款、社会慈善捐赠等。其中收费包括会员费、服务收费、投资和出售产品、服务的所得。公共部门的拨款主要是指来自于政府部门和准政府机构的资金支持和补助。社会慈善捐赠主要包括个人捐赠、 私人基金会、企业等的捐赠。但是政府迫于财政压力,不愿在经费上给予非营利组织较大的支持,同时非营利组织本身不思进取,他们努力的方向在于争取更多的公共部门的拨款,而不是主动向社会提供更优质的的产品和服务,导致组织收入减少。同时

非营利组织发展的战略管理

非营利组织发展地战略管理 Strategy management for NPO development in China 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黄浩明 Huang Haoming China Association for NGO Cooperation, Beijing 100011, China (北京北三环中路18 号,100011) 概要:中国自实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非营利组织有了长足地发展,非营利组织在解决经济、教育、文化、环境保护、扶贫济困、维护权益和促进就业等诸多方面上,长袖善舞,起到了政府和企业力所不及地作用,在政府和社会、政府和企业之间搭建起了一个交流、对话和合作地平台.而当今社会中,非营利组织发展过程中面临着众多机遇和挑战,如何从战略上考虑非营利组织地长远发展问题,如何利用机会,减少威胁,使非营利组织能够在建立和谐社会过程中,继续发挥作用,为中国地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作出新地贡献. Abstract: This article analyses the basic situation of strategy management for non-profit organization (NPO) in China, including development opportunities, challenges, threats etc. Based on a strategy analysis system of NPOs in China, the paper provides six effective ways to increase capacity building: 1.Strategy design for NPO, 2. Strategy implementation for NPO, 3. Strategy monitoring and evaluation for NPO, 4. Cooperation model for NPO-state interaction, NPO- business cooperation as well as cooperation and competition among NPOs, 5. How to creative a good environment for internal learning mechanism both domestically and abroad, 6. How to utilize information technology to establish strong NPOs networks. Key words: NPOs; Strategy management; cooperation approach 中国非营利组织地发展机会 1.国际化趋势明显,中国非营利组织地发展进入了全球化地时代.国际非营利组织地逐步进入,正推动着中国非营利组织地发展.中国实施改革开放政策以来,中国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明显.从1978年开始,中国在国际多边经济技术合作方面采取了“有给有取”地方针.1979年,中国政府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在美国纽约联合国总部正式签署了双方之间地合作协定,这标志着中国开始接受国际多边组织提供地经济技术援助.1984年,时任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地驻华代表孔雷飒先生向中国政府提出了建议,即接受国际组织援助地同时,能否能够接受国外民间组织地援助.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地支持下,1984年第一个开展国际非营利组织合作地工作小组出访了欧洲四国,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寻求合作渠道.时至1985年,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简称交流中心CICETE),成立了国际民间组织联络处.1987年,国务院正式确认交流中心为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事宜地协调机构.从80年代初直至1995年第四届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召开之前,中国人对民间组织、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都非常陌生.从1987年至今日,越来越多地国际非营利组织进入了中国,从刚开始从事以扶贫、技术援助地项目为主,到目前为止地合作领域

国内现在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情况的现状

国内现在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情况的现状

国内现在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情况的现状,方式,频率,公众接受程度,以及一些建议。 一、信息披露的意义,作用 ①非营利组织以实现社会公共利益为其组织目标,它通过吸收政府资助、整合社会捐助来达到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增进; ②其组织机构中不具有像营利企业中所有者性,组织自身利益与组织成员及捐赠者利益相关程度较低; ③财务管理中,其所占有的财产不能够在其组织中进行分配; ④非营利组织具有非营利性,没有赚取利润的压力,其披露的信息由自己掌握,并且有其特殊的制度背景、宗旨及使命,管理层不必担心自己管理的非营利组织被收购或者兼并,必然存在追逐私利的可能;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电灯是最有效的警察。——《他人的金钱》路易斯●布兰戴斯(Louis.D.Brandeis) 这些方面决定了其信息公开比营利组织的信息公开更具有现实意义。 ⑴从组织自身来讲,好的完善的信息披露,有利于提高公信力,增加获得资源的竞争力;管理自身组织的运行,内部治理机制的运行评价; ⑵从捐助者来讲:明白自己的捐助资金的去向,为自己的捐助资金选择捐助对象,考核非营利组织“会不会,能不能”将其获得的资源用于实现其宗旨。 ⑶社会公众来讲:监督其职能的行使,非营利组织外部治理机制作用。 二、非营利组织无法言说的痛——丑闻 国家体育总局因在2000年—2006年间擅自挪用2787万元彩票公益金投资股票而被审计署查处。 自然科学基金会会计贪污挪用公款2亿元被判死缓 武汉理工大学原副校长李海婴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总额达1400多万元被判无期。 中国青少年基金会10年无法言说的痛。

红十字会郭美美事件。 河南宋基金投资房地产失败,巨额亏损。 三、几个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状况 1、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信息披露方式:建立自己的网站,通过互联网来披露信息 披露内容:网站上面主要是关于组织服务宗旨、机构介绍、项目介绍以及与组织相关的信息披露。其中最主要是财务方面的信息主要包括:审计报告、年检报告、管理制度、年度报告 信息披露的频率:一年一次 公众接受信息的情况:一定程度上体现在其收入总额的增加上,因为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是一种竞争性资源。 年份收入合计年增长率 2007 206,972,917.66 — 2008 417,289,458.70 101.62% 2009 259,085,539.00 -37.91% 2010 286,040,106.19 10.40% 2011 292,238,808.06 2.17% 从上表看出,青基会的收入每年都会有所增加(除开2008年汶川地政特殊情况导致09年增长率为负),说明其信息披露有一定的效果,但是效果并不是很大。 2、中华慈善总会 ①披露方式:主要是按日常性捐助信息进行披露,其中大多通过官方网站、新

第三章 非营利组织的起源与发展

第三章非营利组织的起源与发展 第一节国际非营利组织的起源与演变 一、国际非营利组织的源头 “非营利组织”、“非政府组织” =“非桌子家具” 联合国的官员 非营利组织肇始于16-17世纪,20世纪70年代是其勃兴时期,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演进过程。 ?许多慈善机构脱离了教会,私人慈善逐渐发展起来 ?以政治权益和话语权为基础的、带有政治色彩的非营利组织。 ?社会运动,产生了代表各种群体的行会组织 (一)源头之基督教传统 1、宗教的分类 根据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宗教的经典论述,宗教有四种历史形态:原始宗教、国家宗教、民间宗教和世界宗教。 原始宗教是对原始社会氏族部落生活的幻想反映,是最早产生的宗教形态,包括自然崇拜、生殖崇拜、鬼魂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和天神崇拜、行业神崇拜等内容,其崇拜方式主要是巫术、禁忌和献祭。 国家宗教是伴随着民族国家的产生而形成的,它是原始宗教民族国家化的结果,是对民族国家社会生活的幻想反映。如古代埃及宗教(消亡)、古代巴比伦宗教(消亡)、古代印度宗教(婆罗门教和印度教)、古代中国宗教(商周宗教和儒教)、古代希腊罗马宗教(消亡)、古代以色列宗教(摩西教和犹太教)、古代波斯宗教(琐罗亚斯德教)、古代日本宗教(神道教)等 民间宗教是作为国家宗教的异端而出现的新型宗教,一般由个人创立。除三大世界宗教外,主要有犹太教、摩尼教、耆那教、道教、锡克教等。 世界宗教是民间宗教进一步发展的结果。古印度帝国孔雀王朝的(准)国教(佛教)、罗马帝国的国教(基督教)、阿拉伯帝国的国教(伊斯兰教),最终发展为世界宗教。 (二)源头之人道主义传统 人道主义的理解 Humanitarianism ,人道主义是起源于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一种思想体系,提倡关怀人、爱护人、尊重人,做到以人为本、以人为中心的这样一种世界观。 “人道主义,在文艺上系鼓吹自由思想的主义,原在排斥教会的束缚,以人道取代神道,亦为人文主义的展现,在伦理上则与博爱主义相同,主张超越人种、国家、宗教等所有的差别,承认人人平等的人格,互相尊重,互相扶助,以谋人类全体之安宁幸福为理想的主义。”—国际君友会王爱君之《人道》 ·人道主义的崇高性与超现实性 ·联合国人道主义事务协调办公室 ·世界人道主义日 二、国际非营利组织发展的特点 (一)业务的全球化 一些原来只在创始国开展工作的机构逐渐开始在其他国家建立项目。“如果一个人关心动物,为什么只关心生活在英国的动物?”(环境,艾滋非典,法律环境,经济危机)在一个日益融合、“全球化”的世界,致力于某项事业的机构不可避免地要寻求在更广阔的空间里追求既定的使命。

非营利组织在中国

2009年5月(总第101期) 大众商务Popular Business No .5,2009 (Cumulatively,NO.101)非营利组织在中国 苏静 (中南民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湖北武汉430074) 作者简介:苏静(1985-),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人力资源管理、公共政策能力 【摘 要】非营利组织近年在中国成为一个引人注目的领域。新的非营利组织不断涌现,慈善资源的作用目益明显,公众的参与日渐增加。非 营利组织在满足社会需求和承担社会职能方面有着政府和市场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非营利组织在发展进程中虽然取得了不少的成绩,但同时也出现了不少问题,文中分析了我国非营利组织的管理现状,并从其所面临的困境和五大危机着手,同时借鉴西方经验,提出几点对策建议。 【关键词】非营利组织;管理;对策研究 中图分类号:F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283(2009)05-0277-02 非营利组织在不同的国家又被称为志愿组织、非政府组织等。它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开展各种志愿性的公益或互益活动的非政府的社会组织,又称为“第三部门”。公益性是非营利组织的基本价值取向,为公众服务是其宗旨。一般认为非营利组织具有五方面的特性即组织性、民间性、非营利性、自治性和志愿性。组织性指非营利组织有宗旨、章程和规章制度、有负责人、有经常性活动。民间性指非营利组织在体制上独立于政府,但这并不意味着其不需要政府的资助,也并不表示不需要政府的宏观调控。非营利性并不意味着非营利组织不盈利,而是指非营利组织的成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不能进行剩余利润的分配,不得将组织的资产以任何形式转变为私人财产,必须用于实现组织的基本使命。然而,由于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才刚起步以及我国的特殊国情,在我国的非营利组织身上都或多或少包含着一些与上述非营利组织基本性质相悖的一些问题。 1中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现状与困境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相继进行了经济体制和政治体改革。“小政府,大社会”目标模式的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政府职能的转变,使非营利组织作为与政府机构和市场机制相平行的一种制度安排,在中国社会上出现并正以不可代替的地位和作用,蓬勃地发展着。其主要呈现出以下两个趋势:一、数量快速增加。截止到上个世纪末,全国县级以上的社团组织达到18万多个,其中省级社团有21404个,全国性社团组织有1848个,县以下的各类民间自治组织保守估计至少在300万个以上。二、种类日趋多样、活动领域多元化。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我国的非营利组织的种类相对单一,主要是高度行政化的社会团体。而如今,非营利组织的种类包含了行业管理组织、慈善性机构、学术团体、社区组织、公民的自主组织、兴趣组织、非营利性咨询服务组织以及新兴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等。 其发展困境如下: (1)中国非营利组织缺乏成熟的社会运行机制。一方面,我国政府对非营利组织采取了严格审批政策。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13条第2项的规定,“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业务范围相同或相似的民间组织,没有必要成立的,对于民间组织的成立申请不予批准。” (2)非营利组织面临较大的人力资源困境。非营利组织的非营利性质决定了非营利组织对成员来说相对缺乏外在的物质性激励资源。非营利组织成员的工作动力更多地取决于内在的工作价值,更多地依靠组织使命来凝聚。组织对成员的控制可能不如营利组织或政府部门来的有效。 (3)中国非营利组织较容易受外界影响与制约。对于那些所谓“自上而下”成立的非营利组织,由于其主要通过政府提供财政拨款及活动资源,这些组织实际上成为了承担部分政府职能的“准政府组机构”。这与非营利组织的“非权力依附性”有相当的差距;对于那些所谓“自下而上”上成立的草根民间组织来说,其更多地接受社会或个人捐赠而发展运行,这难免影响了非营利组织的独立性。 2中国非营利组织面临的五大危机 2.1目标危机 非营利组织是为了实现特定的社会目标而成立的,但有些非营利组织的负责人在公益目的的掩盖下为个人谋取私利。据《南方周末》报道,中华绿荫儿童村的负责人,赋有“中国妈妈”称号的胡曼莉,用社会各界捐赠给儿童村的善款为自己购置价值50多万元的豪宅,并花数十万元送女儿出国留学。据四川在线报道,成都某福利院原院长邓晓莉, 自1995年担任福利院院长以来,累计贪污公款76154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这些腐败行为严重偏离了非营利组织的公益性目标,也严重贬损了非营利组织的社会信誉,给非营利组织动员志愿资源带来了巨大的障碍。 2.2志愿危机 志愿危机包括志愿者和捐款两方面的内容。我国的志愿人员数量很少,而且由于我国的志愿者多是业余的,缺少必要的培训,所以在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上还存在不少问题,同时由于缺乏完善的法规和政策支持,志愿者的一些诸如安全、社会保障方面的问题很难得到保障。志愿危机的另一个表现是非营利组织活动需要的开支与其所能募集到的资源之间存在着一个巨大的缺口。人员和捐款两方面的不足造成了非营利组织的志愿失灵也即志愿危机。 2.3制度危机 1998年我国颁布了新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9年颁布了《公益事业捐赠法》,另外,民政部门还出台了社会团体管理规章50余个。但总的来说,我国非营利组织的法律还不完善,立法工作滞后于非营利组织的发展,立法层次不高,至今没有一部全面规范非营利组织的法律;条例的内容侧重于登记程序,在税收、财务管理以及志愿者的管理方面尚未有突破,。 2.4人才危机 我国非营利组织中缺乏人才,大多数官方非营利组织的主要领导都是由从现职领导职位退下来的或由机构改革分流出来的原政府官员担任,我国有近一半的非营利组织尚缺乏正式的决策机构,缺乏民主决策的机制和制度上的保障。资金主要依靠国家拨款,干部来源的行政化趋向,以及决策机制的不民主,这三方面使得非营利组织很难实现自治。 2.5信任危机 在我国,一些非营利组织通过各种渠道筹款,结果企业提供的资金只占5163%,公众捐助的资金只占2118%,而一些被救助者通过媒体直接向社会求助却能得到社会的大力帮助,这说明不是我国社会不愿意为非营利组织捐款,而是因为许多组织缺乏社会公信度。社会公信度不高,给非营利组织的筹款带来了很大的障碍,同时也很难动志愿者为组织效力。这是造成我国非营利组织志愿危机的主要原因。 3探索解决问题的途径与方法 综观我国非营利组织管理中的诸多问题,下面从非营利组织发展的五大危机入手,探索解决这一困境的几条途径。 3.1改善非营利组织的制度环境 制度环境中法律环境是非营利组织发展和发挥作用的必备基础条件,因此必须对非营利组织立法足够的重视。我国目前尚无非营利组织的专门立法,亟待通过立法解决非营利组织界定、进入门槛、行政管理体制和税法体制等方面的问题。 3.2增加收入来源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许多非营利组织因为财务方面困境而阻碍了自身发展。世界上非营利组织收入来源主要为自创收入,因此我国非营利组织要积极扩大自创收入,解决目前主要依赖政府资助的困境。主要可以通过向服务对象收取一定的费用形成业务收入;通过资本运作,获得投资收益;开展经营活动取得经营收入等活动来支持其非营利活动。合理控制行政支出和项目支出的比例,确保资金获得最有效的使用。 3.3吸引高素质人才 适当分配盈利给管理者,作为一种激励,有利于吸引高素质专业人 7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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