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重点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重点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重点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重点

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答: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关于保护与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合理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目的:合理利用环境与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根本任务:建设一个清洁适宜的环境,保护人民健康。

协调环境与经济的关系,促进现代化建设的发展。

二元论:①保护人体健康;②保证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特征

答:①综合性(对象的广泛性、方法的多样性);②技术性(各种技术工艺);③社会性(人与自然);④共同性(全球性的问题)。

3、外国环境法发展阶段和完善阶段的特征

答:发展阶段:一、加强国家环境管理;二、完善污染防止立法。

完备阶段:一、预防为主、综合防治;二、制定环境基本法;三、加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立法;四、完善环境法体系。

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的依据

答:必要性:一、环境问题是世界性的社会问题,必须由国家来履行其职能;

二、国家环境管理运用的各种手段中,法律手段特别重要;

三、环境与资源保护问题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需要全面保护和整体调整。

可能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有独立的调整对象,即人类生存环境。

5、生态规律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中的运用

答:一、物物相关。注意对每一种环境要素的保护及各环境要素之间的影响。

"土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二、相生相克。向某一生态系统引进原生态系统没有的物种或人为的消灭某一物种的行为的限制。

"物种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及检疫。"

三、能流物复。关于发展生态农业和鼓励建立符合生态规律的生产、生活方式。

"控制有毒有害物质"

四、负载定额。以产定供,污染物排放量。

五、协调稳定。保护物种的多样性,保护森林、植被等。

六、时空有宜。根据地区特点实行区域性原则,地方法规优先原则。

6、可持续发展的含义

答:可持续发展是由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在《我们的共同未来》中提出的。是指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

一、"需要"世界上贫困人民的需要应该放在特别优先来考虑;

二、"限制"技术状况和社会组织对环境满足眼前需要和将来需要的能力设限。

7、环境经济学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中的应用

答:主要表现在将环境成本的内部化,将环境外部不经济性内部化的方法主要包括直接管制和经济刺激两大类。直接管制分为末端管制和全程管制两大类。经济刺激又包括"排污权"的市场刺激和"价格、税收、标志、抵押金、补助金、信贷"的非市场刺激。

另一方面是对现行法律进行经济学的评估和分析。

8、环境管理的概念、原则和范围

答:环境管理是国家采用行政、经济、法律、科技、教育等多种手段,对各种影响环境的活动进行规划、管理和监督。目的在于协调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防治环境污染和破坏,维护生态平衡。

原则:区域性原则;综合性原则;预测性原则;规划和协调性原则。

范围:狭义:污染控制;广义:环境防治和自然保护相结合。

9、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各个基本原则及其在具体法律制度中的体现

答:一、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原则

A将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划中

B制定环境保护规划

C把环境保护纳入有关部门的经济管理和企业管理中

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

A全面规划,合理布局

B制定和实施具有预防性的环境管理制度

三、开发者养护,污染者治理原则

A对开发者规定了各种强制性的整治和养护责任

B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C采取污染限期治理

四、污染者负担原则

A支付全部污染造成的费用

B消除污染费和赔偿损失费

五、公众参与原则

我国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公民的环境权。

10、我国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内容和审批程序

答: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就是对可能影响环境的工程建设、各种规划,预先进行调查、评估,提出环境影响及防治方案的报告,经主管当局的批准才能建设。

一、范围

A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B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C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二、内容

A概况;B周围环境现状;C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的分析和预测;D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E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F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设;G环评结论。

三、程序

A签订环评委托合同

B制作环评报告

C主管部门预审

D环保部门审批

11、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意义、不足和对策

答:一、意义

A对传统经济发展方式的改革,把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协调起来;

B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和合理布局的重要法律制度;

C是民事侵权法律原则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中的运用。

二、不足

A审批的依据和标准的掌握;

B环评的可靠性;

C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和环境影响评价程序的结合;

D补办环评

三、对策:针对以上不足分别制定相应对策。

12、许可证制度在环保法中的作用

答:便于国家的统一管理;

便于主管机关能根据情况灵活管理;

加强监督职能;

促进企业环境管理;

便于群众管理和监督。

13、排污费的征收与不足之处

答:一、征收: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按规定缴纳排污费。

A依照大气、水、海洋、固体废物、噪声相关法律的规定,排放污染物按数量和种类收取排污费;

B排污费不能抵抗其他的法律责任;

C排污费滞纳金为滞纳之日起千分之二;

D拒不缴纳的,处以应缴纳款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二、不足

A收费标准普遍低于污染治理费

B排污费标准缺乏灵活性

C排污费征收面不全

14、自然资源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答:是指所有权人依法独占自然资源的权利。表现为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种权能。

一、国家所有:A法定取得;B强制取得;C天然孳息和自然添附。

二、集体所有:A法定取得;B天然孳息;C开发利用取得。

三、个人所有:A开发利用取得;B继承。

15、自然资源使用权的取得方式

答:一、确认取得;二、授权取得;三、转让取得;四、开发利用取得

16、自然资源许可制度在法律运用上的表现

答:从事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活动之前,必须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批发放许可证后,方可进行该活动。

一、资源开发许可证;二、资源利用许可证;三、资源进出口许可证。

17、资源有偿使用的意义

答:是指国家采取强制手段使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支付一定费用。

一、有利于促进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和节约使用;

二、有利于为开发新资源筹集资金,有利于自然资源的保护和恢复;

三、有利于保障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18、民事责任的概念、构成

答: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里,一般是指公民、法人因污染和破坏环境,造成被害者人身或财产损失而应承担的民事方面的法律责任。

构成:主观上有过错;行为的违法性;损害结果;损害结果与违法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

19、无过错责任的含义及免责条款

答:一、概念。是指因污染环境而给他人造成财产或人身损害的单位或个人,即使主观上没有故意或过失,也要对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在环境保护法中无过错责任是普遍原则。

二、实行无过错责任制原则的原因。近代大型危险性工业和交通运输业的发展。

三、无过错责任的免责条件。一、不可抗力;二、是因受害人自身引起的;三、由第三人的故意或过失引起的。

19、举证责任的分配

答:在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中,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由被告负责举证。举证责任转移也就是倒置原则,即由原告承担的举证责任,改由被告举证,或者原告只需提出受到损害的事实证据,如果被告否认的,则需提出反证。

20、因果关系的推定原则的原因

答:一、一般侵权行为大多没有直接作用于受害人,其因果关系不容易直接显现出来;

二、环境侵权的原因事实是排放于环境的各种污染物;

三、污染物在环境中具有潜伏性和积累性;

四、很多污染是多因子复合作用的结果。

21、环境污染的概念及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含义

答:所谓环境污染,是指被人们利用的物质或者能量直接或间接进入环境,导致对自然的有害影响,以至于危及人类健康、危害生命资源和生态系统,以及损害或者妨害舒适性和环境的其他合法用途的现象。

所谓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是指由于人类生产、生活等活动产生的已知或未知的某些物质进入环境,导致环境的物理、化学、生物等特性发生改变,从而引起环境质量下降、自然生态改变、生物物种减少或灭绝以及危害人体健康、影响环境的有效利用或破坏环境的现象。

22、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法的适用范围

答: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海、领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一切其他海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海域之内,从事航行、勘探、开发、生产、科研及其他活动的任何船舶、平

台、航空器、潜水器、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以内排放有害物质,倾倒废弃物,造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污染损害的,也使用该法。

23、海洋环境监督管理体制

答:一、国务院环保部门主管全国海洋环境的保护工作;

二、国家海洋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开展科研,并主管防止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和海洋倾废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环保工作。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督船舶排污的监督和调查处理,以及港区水域的监视,并主管防止船舶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环保工作。

四、国家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渔港船舶排污的监督和渔业港区水域的监视工作。

五、军队环保部门负责军用船舶排污的监督和军港水域的监视工作。

24、海洋倾废的管理规定

答:一、倾废许可证。任何单位未经国家海洋管理部门批准,不得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倾倒任何废弃物。

二、废弃物许可证的分类。

三、对境外废弃物的管理规定,不得运至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倾倒。

25、水污染的定义

答:指水体因某种物质的介入,而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等方面特性的改变,从而影响水的有效使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质恶化的现象。

26、噪声和噪声污染的区别

答;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的生活、工作、学习的现象。

区别:以国家或者地方制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确定的最高限值为界限,以界定和区分环境噪声与环境噪声污染。以标准内的排放为环境噪声,标准外的排放是环境噪声污染。

27、自然资源的概念、特征和种类

答:自然资源是指存在与自然界中,在一定经济技术条件下可以被用来改善生活状态的物质和能量。

特征:可使用性;相对性;整体性;区域性;有限性。

分类:耗竭性资源又称有限资源,是指具有一定开发利用限度的资源,这类资源按其是否可更新分为可更新资源和不可更新资源。

非耗竭性资源又称无限资源,是指只要地球、太阳、月球等天体还存在就会源源不断的供人类利用的资源。

28、土地利用总规划

答:土地利用总规划是各级人民政府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对土地使用所进行的总体规划。

原则:一、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二、提高土地利用率;

三、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

四、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五、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

限制性要求:

一、建设用地总量要求;

二、耕地总量限制要求;

三、明确土地用途要求;

四、下级规划依据上级规划的要求。

29、关于保护耕地的规定

答:一、实行耕地占用补偿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开垦耕地计划,监督占用耕地的单位按照计划开垦耕地或按照计划组织开垦耕地,并进行验收。

二、实行耕地总量不减少措施。

三、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基本农田是指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国民经济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的预测而确定的长期不得占用的和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期内不得占用的耕地。

四、鼓励合理开发未开发利用的土地。

30、水资源保护的基本原则

答:一、水资源国家所有原则;

二、全面规划、综合利用、多效益兼顾原则;

三、节约用水原则;

四、居民生活用水优先原则。

31、水资源规划

答:一、水资源规划是法定机构按法定程序,对一定时期内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水害的防治预先作出的整体安排。水资源规划可分为全国水资源战略规划和流域规划与区域规划。流域规划又分为流域综合规划和流域专业规划。区域规划又分为区域综合规划和区域专业规划。

二、全国水资源战略规划由国家制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流域、区域综合规划由有关流域管理部门会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编制,其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同级有关人民政府编制,专业规划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编制。

32、饮用水保护区制度

答:饮用水保护区制度是指对饮用水水源地规划一定范围进行特殊保护的一整套措施。《水法》明确规定国家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防止水枯竭和水污染,保证居民用水安全,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

33、森林采伐的有关规定

答:《森林法》规定,国家根据用材林的消耗量大于生产量的现状,严格控制森林年采伐量,除个人采伐自留的零星林木外,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森林法》还规定了木材运输证件制度,从林区运出的林木除国家统一调拨的外,必须持有林业主管部门发放的运输证件。

34、退耕还林的有关规定

答:一、退耕还林的对象主要是水土流失、沙化、盐碱化、石漠化严重和生态地位重要、粮食产量低而不稳的耕地;

二、退耕还林的原则是生态优先;

三、国务院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负责退耕还林的各项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分工负责退耕还林的各项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各部门逐步落实完成目标。

35、《草原法》对草原的合理利用规定的措施

答:一、核定草原载畜量、保持草畜平衡;

二、提倡牲畜圈养,保证草原更新;

三、严格管理占用和征用草原,防止工程建设破坏草原。

36、保护草原的有关措施

答:一、划区保护措施

二、禁止活动措施

三、限制活动措施

四、鼓励和支持措施

五、防止草原火灾措施

六、防止病虫鼠害和毒害草原措施

37、野生动物的保护性规定

答: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实行猎捕许可证制度

规定禁猎区、禁猎期、禁止使用的工具和方法

鼓励驯养繁殖野生动物

严格管理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经营利用和进出口活动

明确单位和个人保护野生动物的义务和权力

确立野生动物保护的监管机制

38、野生植物的保护管理制度

答: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实行名录制度和分级保护制度

野生植物资源档案制度

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证制度

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进出口许可证制度

39、自然保护区的建立条件和程序

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就应当建立自然保护区

一、典型的自然地理区域,又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以及已遭破坏但经保护能够恢复的同类自然生态区域;

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域;

三、有特殊价值的海域、海岸、岛屿、湿地、内陆水域、森林、草原和荒漠;

四、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著名溶洞、化石分布区、冰川、火山、温泉等自然遗迹;

五、经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需要予以特别保护的其他自然区域。

程序:

一、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立由国务院批准;

二、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的建立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报国务院环保和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跨行政区域自然保护区的建立由相关区域的政府协商一致,按相应的国家级或地方级审批程序审批;

四、海上自然保护区由国务院审批。

40、自然保护区的分区保护规定

答:自然保护区分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

一、核心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

二、核心区的外围是缓冲区,缓冲区经批准只准进入从事科研观测活动;

三、缓冲区的外围是实验区,经批准可进入该区从事科研、旅游考察及驯化、繁殖野生动植物的活动;

四、必要时可以在自然保护区外围划定一定的范围作为保护地带。

41、风景名胜区的保护措施

答:一、明确管理体制,设立管理机构;

二、禁止侵占风景名胜区的土地和进行破坏景观的建设;

三、保护风景名胜区的动植物;

四、在风景名胜区开展旅游活动,不得对风景名胜区造成破坏。

42、国际法的渊源、客体和各个历史发展阶段的特点及代表性文件

答:渊源:国际条约;国际习惯;一般法律原则;辅助性渊源;软法。

客体:①环境要素(国家管辖内的环境与资源;国家管辖外的环境与资源)

②行为。

历史发展阶段、特点

一、19世纪中叶到1945年联合国建立

特点:国际条约涉及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范围有限,是国际环境法萌芽阶段。

二、1945年联合国成立到1972年斯德哥尔摩会议

特点:区域性、全球性国际组织开始关注环境问题;

国际条约中涉及的环境问题范围日益扩大;

开始认识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

三、1972年斯德哥尔摩会议到1992年里约会议

特点:发展活跃时期;基本原则、规则已形成,基本框架已形成。

四、1992年里约会议以后

特点:可持续性发展战略的实施;

条约的实际履行;

国际环境义务和责任的划分与承担。

43、国际环境保护法的一般原则

答:国家主权与不损害管辖范围以外的环境的原则;

防止环境损害原则;

国际环境合作原则;

谨慎原则;

污染者负担原则;

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

可持续发展原则。

44、可持续发展原则

答:是由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1987年向联合国大会正式提出的,内容包括:

代际公平;代内公平;以可持续的方式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环境保护与经济和其他方面的发展相协调、相兼顾。

45、国际环境法的实施

答:命令-控制措施:

一、环境标准:A质量标准;B工艺标准;C排放标准;D产品标准

二、环境影响评价;

三、风险评估;

四、许可证;

五、限制或禁止性措施;

六、环境管理方面的措施

经济刺激措施:保险;弹性许可证和联合履约;标志。

综合污染防治措施。

46、重要的国际协议的情况

答:一、《蒙特利尔议定书》1987年制定的保护臭氧层、在全球范围内限制并最终消除臭氧层损耗物排放;

二、《生物多样性公约》1992年制定的保护生物多样性、持久使用以及公平合理分享和利用由遗传资源而产生的惠益;

三、《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92年制定的将大气温室气体的浓度稳定在不对气候系统干扰的水平上,确保粮食生产不受威胁,使经济可持续的方式运行;

四、《联合国海洋法公约》1982年制定的海洋环境保护规则和制度的框架性条约;

五、《濒危物种贸易公约》1973年制定的确保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国际贸易不至于威胁到相关物种的保护,避免对这些物种的过度开发和利用。

环境资源法复习重点

环境资源法题型:名词5个、简答5个、案例1个、论述2个 一、环境法四分法 1.基本法 2.环境要素法 3.自然资源法 4.防治污染法 二、环境的概念 环境资源法律中的环境包括天然环境和人为环境两个方面。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三、环境问题 (一)概念: 环境、资源和生态问题(简称环境问题)是指由于自然环境、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的运动变化而给人类造成的一切有害影响和危害(课件:是指由于自然原因或人类活动使环境条件或因素发生不利于人类的变化,以致影响人类的生产和生活,给人类带来灾害的现象。)(二)发展(三阶段):

1.环境问题的萌芽阶段。即从人类诞生至18世纪工业革命以前。 基本特征:人对自然的依赖、盲从、迷信和崇拜。这个时期的环境问题主要是局部性、短期性和个别性的环境问题。 2.环境问题急剧发展、局部恶化的阶段,又称近代环境问题阶段,即从工业革命开始至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 基本特征:极端的人类中心主义,是人对环境的占有、征服、统治和掠夺。 3.环境问题全面发展和局部被抑制的阶段,又称现代环境问题阶段,即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至今。 基本特征是:极端的人类中心主义环境观和不可持续发展的生产方式继续存在,新的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思想和可持续发展的生产方式已经产生。 这个的环境问题又可以细分为两个阶段: (1)从20世纪40年代至70年代,以着名的世界八大公害事件为代表,以1972年召开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为标志; (2)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以着名的印度博帕尔毒气泄漏、切尔诺贝利核电站核泄漏为代表,以1992年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为标志。 (三)主要表现: 1.全球变暖 2.臭氧层破坏 3.酸雨 4.淡水资源危机 5.资源、能源短缺 6.森林锐减 7.土地荒漠化 8.物种加速灭绝物种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试题与答案(一)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试题与答案(一) 一、单项选择(2分×10=20分,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括号内) 1、世界环境日是每年的()。 A.6月5日B.7月5日 C.8月5日D.9月5日 2. “排污权交易制度”是哪国学者第一提出的( )。 A.日本B.中国C.美国D.德国 3.确认某排污行为是否合法的按照是()。 A.环境标准样品标准B.污染物排放标准 C.环境基础标准D.环境质量标准 4.我国最早提出经济、社会与环境和谐进展的战略方针是在() A.1973年第一次全国环境爱护会议 B.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 C.1983年第二次全国环境爱护会议 D.1992年党的第十四次代表大会 5、清洁生产”概念最早产生于() A、美国 B、英国、 C、中国 D、欧盟(欧共体) 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爱护法》的规定,环境阻碍评判报告书应在建设项目的哪一时期报批?() A.设计时期B.可性性研究时期 C.竣工验收时期D.投入使用时期 7、我国《环境爱护法》对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所规定的诉讼时效是() A.1年B.2年 C.3年D.5年 8、下列关于矿产资源的讲法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A.任何矿产资源一律属于国家所有 B.关系国计民生的矿产资源一律属于国家所有,一样矿产资源能够由集体所有 C.除依法由集体所有的以外,矿产资源一律属于国家所有 D.个人不能成为开采国有矿产资源的主体 9、我国法律首次显现“公害”一词,是() A.1978年的《宪法》B.1979年的《环境爱护法(试行)》 C.1982年《宪法》D.1989年《环境爱护法》 10、《水污染防治法》没有禁止新建排污口的水体爱护区是() A.重要的渔业水体B.重要的江河发源地 C.风景名胜水体D.生活饮用水源 二、多项选择题(2分×5=10分,备选项中有2—4 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全部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1、产业革命后到20世纪50年代闻名的公害事件有() A.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B.伦敦烟雾事件 C.水俣病事件D.博帕尔事件 2、我国环境与资源法的差不多原则包括() A.经济、社会与环境和谐进展的原则 B.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与爱护、改善相结合的原则 C.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D.环境责任与环境民主原则 3、环境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或申请强制执行应当具备的条件是() A.环境行政相对人按照环境法律、法规应当承担某种义务 B.环境行政相对人在法定期限内有意没有履行该义务 C.环境行政机关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必须有法律的明确规定 D.作出强制执行决定的环境行政机关,必须享有该项行政强制执行权 4、下列哪些行政责任形式属于补救性的环境资源行政责任?() A.赔礼道歉B.排除危害C.行政处罚D.停业治理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自考知识点总结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自考知识点总结 (四)第七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重点)考情分析: 本章主要讲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学习本章,要求考生了解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的含义和确定依据,掌握各项原则的作用,了解其贯穿实施,尤其重点理解公众参与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等内容。本章为重点章节,多以选择、简答、论述的形式出现。考生应重点掌握并领会和运用,如: 【03、10单选、论述】 、 【04、10单选、多选】 、 【05、1论述】 、 【06、1单选】 、 【07、10单选】 、 【08、1简答】

。串讲内容:第一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和确定的依据 一、含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是指为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所确认的、体现环境保护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并为国家环境管理所遵循的基本准则。 二、确定依据第一,它应该是由法律确认的,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中有所体现。第二,不能把环境保护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同一般立法、司法原则或其他法律原则混为一谈。第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贯穿于整个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具有普遍意义和指导性。第二节环境保护同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 一、环境保护同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协调原则的提出和发展1983年12月召开的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其具体内容是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性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人们简称之为三项建设三同步和三统一)。 二、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协调原则的含义和作用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应联合国大会的要求,提出了一份长达20万字的长篇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人类社会的发展由人口激增、加速发展的工业生产、农业生产、资源消耗和环境恶化五种互相制约的因素构成。人类社会这五种增长趋势的起动因素是人口的增长。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试题答案(二)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试题答案(二) 一、单项选择题(2分×10=20分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括号内) 1、我国在()首次提出排污收费。 A、1978年《环境保护工作汇报要点》 B、1979年《环境保护法(试行)》 C、1982年《排污收费暂行办法》 D、2003年《排污收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2、依据组成环境的物质与人类活动的关系,环境可以分为() A、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 B、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 C、天然环境(自然环境)与人为环境(人工环境) D、室内环境、村镇环境、城市环境 3、地方环境标准的制定机关是() A、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B、省级人民政府 C、地方各级环保机构 D、省级环保机构 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送审批之前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不能少于() A、5日 B、10日 C、15日 D、20日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形式是() A、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B、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登记表 C、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D、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说明 6、《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将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分为四级,由低到高分别是() A、蓝色、黄色、橙色、黑色 B、黑色、红色、黄色、蓝色 C、红色、橙色、黄色、蓝色 D、蓝色、黄色、橙色、红色

7、环境行政执法机关进行执法检查或采取制裁措施的依据是() A、环境行政处理 B、环境行政处罚 C、环境行政许可 D、环境行政强制执行 8、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自立案之日起,应当在多长时间内作出处理决定() A、1个月 B、2个月 C、3个月 D、6个月 9、在控制固体废物转移入境的有关法律规定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国家禁止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 B、国家限制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 C、国家禁止进口可以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 D、国家并不禁止进口未列入可以用作原料进口的固体废物的目录的固体废物 10、下列关于我国国内环境法与国际环境法关系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我国缔结或参加的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国际条约与国内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 B、我国缔结或参加的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国际条约与国内法律有不同规定的,如属于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则仍适用我国国内法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 C、国内环境法的效力优于国际环境条约; D、国际环境条约在我国境内直接适用,不需要国内立法机关将它转换为国内法 二、多项选择题(4分×5=20分备选项中有2—4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全部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1、清洁生产的“清洁”主要表现在() A、清洁的技术标准 B、清洁的能源 C、清洁的生产过程 D、清洁的产品 2、关于我国环境监测机构的论述正确的是() A、全国环境监测机构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设置 B、全国环境保护系统设置三级监测站,即国家级、省级、市级监测站 C、各级环境监测站受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领导,并在业务上接受其指导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期末复习重点

人类环境分类: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 自然环境:指所有能够对人类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的、自然形成的物质、能量和现象的总和,包括阳光、空气、水、土壤、岩石、动植物等自然因素。 人工环境:是指在自然环境的基础上,通过人类长期有意识的社会劳动,对自然物质加工和改造所形成的环境体系。 社会环境:是指人类社会制度等上层建筑条件,包括社会的经济基础、城乡结构以及同各种社会制度相适应的政治、经济、法律、宗教、艺术、哲学的观念和机构等。 环境问题:指由于自然界的变化或人类活动的影响导致环境结构和状态发生了不利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变化,由此给人类的生产和生活带来的有害影响。【原生环境问题——由自然力引起的,如地震、洪涝、干旱等;次生环境问题——由人类活动引起的,又可以分为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环境污染:指因为人为的因素,使某些物质或能量进入环境之中,引起环境的物理、化学、生物性质发生改变,导致环境质量恶化,扰乱并破坏了生态系统和人们正常的生产、生活条件的现象。 生态环境污染,又称“环境破坏”,指人类在自然环境的开发利用过程中,过度地向环境索取物质和能量,引起某种或某几种环境要素发生数量减少、形态改变、质量降低,导致这些环境要素固有的环境功能弱化或丧失,从而使环境产生不利于人类和其他生物生存、发展的影响的一种现象。 两者之间的联系:既有区别也有共同点。从差异的角度来看,环境污染主要发生在生产和生活的排放环节,而环境破坏则主要产生于人类对环境要素尤其是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过程中;环境污染更多地表现为对环境要素性质上的改变,而环境破坏则主要表现为对环境要素形态的改变。共性:两者最终都表现为对环境要素固有结构或功能的损害,使环境发生不利于人类的变化。【现实中不可能对原生环境问题和次生环境问题、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进行截然的划分。】 环境问题的产生:农业文明时期(农耕火种)——产业革命之后到20世纪80年代(环境污染&环境破坏日趋严重)——20世纪80年代之后(环境问题开始逐渐表现为全球性的影响) 产生根源: 哲学根源:柏拉图、伽利略、培根和笛卡儿。其中,笛卡儿的“主客二分”对于确立人的主体性和科技的发展的确发挥了进步的历史意义,但他忽视了大自然的整体性和价值尊严,导致了人类对自然界盲目的、肆无忌惮的征服和改造。 宗教根源:基督教:只要为了人的利益,征服和掠夺自然是天经地义的。 伦理学根源:自然界只有工具价值,没有自身的内在价值,价值仅是满足人类永无止尽的欲望。 技术根源:技术发展的不足&对技术的滥用 经济根源:1.经济行为的负外部性和共有资源的非排他性(负外部性即人们的行为对他人或社会不利的影响)/2.传统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3.经济的贫困化(缺乏资金和技术导致一些发展中国家无法解决因过度开采资源所导致的环境问题而这些问题反过来又加剧了经济的贫困化) 环境保护:指综合运用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科学技术以及宣传教育等多种措施,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以协调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保障人类的生存和发展。【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上提出的】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指调整因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合理开发与利用自然资源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理解【1.具有法的一般属性——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作为后盾保障实施的/ 2.调整的是因环境问题而产生的社会关系/ 3.是有关环境与资源方面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全国2016年4月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试题及答案解析

2016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试卷 (课程代码00228) 第一部分选择题(共36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我国2014年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在“环境”的定义中心增加的环境要素是(B ) A、人文遗迹 B、湿地 C、野生生物 D、乡村 解析:考新法,课本没有。见15年《环境保护法》第二条。复习中要注意新法的内容也会考。近两年的新法还有《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税法》 2、我国历史上,对主管官员失职导致资源破坏,土地荒芜以及提防失修,或者侵占田间街道种植作物、随意向环境排放污染物、毁坏树木庄稼的行为规定了详细的处罚条文的文献是( C ) A、《伐崇令》 B、《秦律十八种》 C、《唐律》 D、《全上古代秦汉三国六朝文》 解析:见课本57页。上述四个文件的主要内容都要掌握。其中A和D项也已经考过。 3、根据2012年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对环境污染、损害社会共公共利益的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主体不包括( A ) A、公民个人 B、有关组织 C、法律规定的机关 D、环境保护团体 4、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目标是(D ) A、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B、为环境保护优先论提供理论依据 C、为经济发展优先论提供理论依据 D、实现国家的可持续发展 解析:见课本103页协调发展原则的内涵。另外,内涵中的第二点系统调发展的实质是2013年10月的单选。 5、2003年,国家发改委规划在怒江干流上建设2库13级的水电站,此举引起了重大争议。一些环保学者认为,怒江水电开发可能给怒江流域沿岸的生态环境带来灾难性的影响,在把这些重大不利环境影响讨论清楚之前,怒江的开发应当慎之又慎,上述观点体现了环境法的(C ) A、公众参与原则 B、受益者负担原则 C、预防原则 D、可持续发展能源则 解析:本题源于教材的案例题,具体见107页案例3.2,主要体现的是预防原则和协调发展原则。而选项中只有预防原则是符合要求的。 6、下列环境法律制度中,属于我国首创、具有中国特色的预防B制度的是() A、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B、“三同时”制度 C、排污申报登记制度 D、排污收费制度 解析:见教材109页第二段。 7、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的规定,排污者可以申请减半缴纳或者免缴排污费的情形是( D ) A、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经济损失 B、因国际经济形势变化遭受重大经济损失 C、因经营不善遭受重大经济损失 D、因不可抗力遭受重大经济损失 解析:见教材133页倒数第五段。 8、为了杜绝地方各级政府在决定严重污染企业治理方面的不作为现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将限期治理的决定权赋予(A ) 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保部门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C、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环保部门 D、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 9、下列表述中,不符合《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防治废气、粉尘和恶臭污染的规定的是(B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2010年1月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周珂、王利明。 本书主要讲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概念、理论、应用等知识。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第2版)》内容简介:法学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并居于先导性的战略地位。在我国社会转型的新世纪、新阶段,法学教育不仅要为建设高素质的法律职业共同体服务,而且要面向全社会培养大批治理国家、管理社会、发展经济的高层次法律人才。近年来,法学教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法科数量增长很快,教育质量稳步提高,培养层次日渐完善,目前已经形成了涵盖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生、法学硕士研究生、法律硕士研究生、法学博士研究生的完整的法学人才培养体系,接受法科教育已经成为莘莘学子的优先选择之一。随着中国法治事业的迅速发展,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法学教育的事业大有可为,中国法学教育的前途充满光明。 教育的基本功能在于育人,在于塑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法学教育的宗旨并非培养只会机械适用法律的“工匠”,而承载着培养追求正义、知法懂法、忠于法律、廉洁自律的法律人的任务。要完成法学教育的使命,首先必须认真抓好教材建设。我始终认为,教材是实现教育功能的重要工具和媒介,法学教材不仅仅是法学知识传承的载体,而且是规范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对法学教育的发展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法学专业的一门专业课。作为一门新兴的法律,环保法是多部门法发展的结果。本课程旨在使学生了解和掌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环境意识,增强环境法制观念,熟悉环境污染防治法、自然资源防治法、国际环境法规范,以及各类规范之间的相互联系,提高运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规范进行诉讼和处理环境与资源纠纷的能力;加深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和相关部门实体法、程序法的联系与区别的理解,正确运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目的的实现;提高运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能力,以维护和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试题及答案

全国2005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试题及答案 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2010-09-03 10:19:07 阅读271 评论0 字号:大中小订阅 . 课程代码:00228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 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关于保护与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是指国家采取强制手段使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单位或个人支付一定费用的一整套管理措施. 3.环境污染: 是指被人们利用的物质或者能量直接或间接的进入环境,导致对自然的有害影响,以至于危及人类健康,危害生命资源和生态系统,以及损害或者妨害舒适性和环境的其他合法用途的现象。 4.动植物检疫: 是指为防止动植物病、虫、害的传播蔓延和外来物种的侵入而对特定区域或者进出特定区域的动植物和其他物品实施的调查、检测、检验和监督活动. 5.国际环境合作原则: 在国际法上,国际环境合作具有两方面意义:一是国际社会所有的成员都应该并且有权参与保护和改善国际环境的行动;二是国际环境问题的解决有赖于国际社会成员普遍的参加和合作。 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25分) 1.下列可纳入环境法律保护范围的环境要素包括( D )。 A.太阳 B.人工培育的良种 C.马戏团里的驯兽 D.自然遗迹 2.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 C )年颁布的。 A.1979 B.1982 C.1989 D.1990 3.关于污染者负担费用的范围,国际上大多认为不包括( C )。 A.治理污染源费用 B.恢复被污染的环境的费用 C.排污费 D.环境污染受害者的人身和财产损失赔偿费用 4.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最先产生于( B )。 A.中国三同时制度 B.美国 C.法国 D.日本 5.在环境与资源管理中使用最广泛的是哪类许可证?( D ) A.规划许可证 B.开发许可证 C.建设许可证 D.排污许可证 6.关于自然资源使用权的取得方式,不正确的是( B )。 A.确认取得 B.强制取得 C.授予取得 D.转让取得

2016年秋季西南大学网络《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作业简答题

40、简述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我国2003年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法》第2条指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和制度。”(6分) 我国环评对象主要包括两大类: (1)法定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又包括两种,一种是综合性指导规划,其内容就是国家或地方有关宏观、长远发展提出的具有指导性、预测性、参考性的指标;另一种属于专项规划,其内容主要是有关的指标、要求作出的具体执行安排。(7分) (2)建设项目,具体可以分为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房地产开发(包括开发区建设、新区建设、老区改造)和其他共四个部分的工程和设施建设。(7分) 41、什么是开发者养护和污染者治理原则?该原则在我国环保法中有何具体适用? 42、简述清洁生产和末端治理的区别。 答: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4分) 和末端治理相比,清洁生产有下列不同: 1) 清洁生产侧重“防”,末端治理侧重“治”;(4分) 2) 清洁生产实现了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而传统的末端治理只有环境效益,没有经济效益;(4分) 3) 清洁生产对于企业来讲有动力,能主动;末端治理对于企业没有太大动力,比较被动;(4分) 4) 清洁生产可以持续,而末端治理不易持续。(4分) 概括而言,清洁生产比起末端治理,更加全面和广泛的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引向工业。 43、简述清洁生产和末端治理的区别。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考试试题

全国2009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试题 课程代码:00228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4小题,每小题1分,共24分) 1.标志着我国开始建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的文件是( B ) A.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B.1973年《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 C.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 D.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体现的生态规律是( D ) A.“物物相关”律 B.“时空有益”律 C.“协调稳定”律 D.“负载定额”律 ⑴“物物相关”律。“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 ⑵“相生相克”律。美国白蛾、鼠—蛇;物种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以及动植物检疫等法律。 ⑶“能流物复”律。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中有关于防止环境污染,尤其是控制有毒有害物质的规定。 ⑷“负载定额”律。以产(生物产量)定供(畜类或其他物种数量)的规定;控制污染物排放量,包括浓度控制和总量控制的规定和关于限制冲击周期,如禁止春天砍树、除草、夏时捕鱼捉鳖的规定。 3.在我国现行国家大气环境标准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的是( A ) A.《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B.《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C.《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4.由我国首创的防止新污染产生的法律制度是( A ) A.“三同时”制度 B.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首创于美国 C.排污申报登记制度 D.排污收费制度

5.依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的规定,排污者可以申请减缴或免缴排污费的情形是 ( C ) A.被评为“环境友好型”企业的 B.经 营亏损、资不抵债的 C.遇有不可抗力和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 D.对地方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 的 因为国内没有完善的治理技术、国家又急需的产品,或者企业原来工艺设备落后,经过积极治理,仍难达到标准的,经过批准,可以减收、免收或缓收排污费。 6.从狭义上讲,我国现行的自然资源税是指( A ) A.矿产资源税 B.土地使用税 C.林特产品税 D.水产品税 7.依照我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实现水污染物达标排放仍不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水环境质量标准的水体,可以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的( B ) A.浓度控制制度 B.总量控制制度 C.源头控制制度 D.末端控制制度 8.我国《环境保护法》和其他环境与资源单行法规中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 D ) A.具结悔过、消除危险、赔偿损失 B.返还财物、恢复原状、支付违约金 C.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名誉 D.排除危害、赔偿损失、恢复原状 9.向已制定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域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 B ) A.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B.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C.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D.企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10.在我国环境污染防治法律中,率先规定“达标排放、超标违法”制度的是( C ) A.《海洋环境保护法》 B.《水污染防治法》 C.《大气污染防治法》 D.《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1.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确立的船舶油污损害赔偿责任原则是( A ) A.船东和货主共同承担风险 B.船东和保险人共同承担风 险 C.保险人和货主共同承担风险 D.保险人和承运人共同承担风 险 第六十六条国家完善并实施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赔偿责任制度;按照船舶油污损害赔偿责任由船东和货主共同承担风险的原则,建立船舶油污保险、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制度。 实施船舶油污保险、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制度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12.2008年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国家实行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水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作为( D ) A.对地方水行政部门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B.对地方环保部门及其负责人考 核评价的内容 C.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D.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 评价的内容 第五条国家实行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水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1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规定夜间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值不得超过标准值( B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简答题问题详解

《环境法学》简答题 1、简述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的容。 答: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是指由开发利用资源、保护改善环境的各种法律规所组成的相互联系、相互补充、部协调一致的统一整体。我国现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由下列各部分构成:宪法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规定;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环境与资源保护单行法规;环境标准;其它部门法中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规。 2、与我国《环境保护法》确立的排污收费制度相比,《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排污收费制度的规定有什么特点? 答:《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了“达标排放,超标违法”的制度,具体表现在: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其污染排放浓度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按照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征收排污费;超标排放属于违法行为,要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3、简述我国《矿产资源法》确立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制度。 答:矿产资源补偿费制度是关于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对象、围、费率、程序和使用与管理的一整套措施和方法。矿产资源补偿费是采矿权人为补偿国家矿产资源的消耗而向国家缴纳的一定费用,目的是为了保障和促进矿产资源的勘察、保护与合理开发,维护国家对矿产资源的产权益。在中华人民国领域和其他管辖海域开采矿产资源的采矿权人,都应当依法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的矿产资源保障费主要用于矿产资源的勘查。 4、简述国际环境法的概念与特点。 答:国际环境法是指调整国际法主体在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与资源中所形成的各种国际关系的法律规的总称。它具有如下特点:首先,国际环境法主要调整国际法主体之间的关系,在规国际法主体的行为过程中可能涉及到国法上的自然人和法人的关系。其次,国际环境法所调整的主要是国际法主体在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资源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国际关系。再次,国际环境法作为一个规国际法主体的行为的规则体系具有拘束力。最后,国际环境法是一门交叉学科,同他关系最密切的是国际法和国环境法,因此它既有国际法又有国环境法的特点。5、简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特征。

最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试题及答案

全国2010年1月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试题及答案 课程代码:00228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4小题,每小题1分,共24分) 1.对人类而言,很多自然资源如土壤、阳光、水、森林等具有两重性:它们( A ) A.既是自然资源,又是自然环境要素 B.既是有限资源,又是无限资源 C.既是已被利用资源,又是潜在资源 D.既是可更新资源,又是不可更新资源 很多自然资源如土壤、阳光、水、草原、森林、野生动植物等具有两重性:它们既是自然环境要素,又是自然资源。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包括( C ) A.污染防治法 B.自然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C.污染防治法和自然环境法 D.污染防治法和自然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我国把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体系人为分成污染防治法和自然资源法两大传统部分而各自单独立法,并且由不同部门分权分别执行和管理。 3.新中国第一次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C ) A.1969年 B.1972年 C.1973年 D.1989年 1973年国务院召开了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把环境保护提上了国家管理的议事日程。拟定了《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这是我国环境保护基本法的雏形。 4.环境法中的总量控制的规定主要符合的生态规律是( C ) A.“协调稳定”律 B.“能流物复”律 C.“负载定额”律 D.“时空有宜”律 “负载定额”律:即任何生态系统都有一个大致的负载(承受)能力上限,包括一定的生物生产能力、吸收消化污染物的能力、忍受一定程度的外部冲击的能力。 为了保护生态系统,必须一方面使它供养的生物的数量不超过它的生物生产能力,另一方面,还需确保排入生态系统的污染物量不超过它的自净能力以及使冲击周期长于生态系统的恢复周期。 以产(生物产量)定供(畜类或其他物种数量)的规定;控制污染物排放量,包括浓度控制和总量控制的规定和关于限制冲击周期,如禁止春天砍树、除草、夏时捕鱼捉鳖的规定。 5.环境管理政策进入“综合防治”措施的时期是( D ) A.产业革命开始到20世纪初 B.20世纪初至20世纪60年代 C.20世纪60年代 D.20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 一、第一阶段,早期限制时期:从产业革命开始到本世纪初,西方工业发达国家经历了早期的工业化时期,同时也进入了公害发生期。当时的主要环境问题是工业生产引起的第一代污染。伦敦烟雾污染。 二、第二阶段,治理时期:从20世纪初至60年代进入了公害发展与泛滥时期。 三、第三阶段,综合防治时期:从20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预防为主”、“综合防治”。 四、第四阶段,制定发展与环境的总体战略,全面调整人类同环境的关系 从20世纪70年代以后到目前。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把可持续发展作为各国未来的共同发展战略。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西安交通大学现代远程教育 一、单选(本大题共28小题,每小题1分,共28分) 1.环境科学中最有名的绪论性著作是为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而出版的(C)。 A.《我们共同的未来》 B.《关于可持续发展的声明》 C.《只有一个地球》 D.《人类环境宣言》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必须把大量的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环境标准、控制污染的各种工艺技术要求等包括在法律体系之中,这就使环境与保护法成为一个(C)极强的法律部门。 A.综合性 B.共同性 C.技术性 D.社会性 3.1968年,国际性学术组织《罗马俱乐部》在其研究报告《增长的极限》提出(B)。 A.环境优越论 B.零增长理论 C.经济优越论 D.负增长理论 4.在国际环境法律中(D)是法律关系的主体。 A.国家机关 B.联合国 C.不同社会 D.国家 5.环境问题中最突出、最尖锐的部分是(B)。 A.自然环境的破坏 B.环境污染 C.大气污染 D.水土流失 6.我国首次明确规定“开展现行政政策和法律的全面评价,制定可持续发展的法律、政策体系,突出经济、社会和环境之间的联系与协调”的规范性文件是(C)。 A.1986年的《对外经济开放地区环境管理暂行规定》 B.1992年的《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

C.1994年的《中国21世界议程》 D.2000年的《立法法》 7.国家为加强环境保护管理而采取的最主要的手段是(A)。 A.建立和强化环境行政管理机构 B.应用环境经济调节措施 C.强化环境刑事制裁 D.与企业订立环境协议 8.体现环境目标的要求、据以评价环境是否受到污染和制定污染物排放标准依据的环境标准是(A)。 A.环境质量标准 B.环境标准样品标准 C.环境保护方法标准 D.环境基础标准 9.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其污染排放浓度(B)。 A.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免于缴纳排污费 B.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并交纳排污费 C.可以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但需缴纳超标排污费 D.可以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但需缴纳排污费和超标排污费 10.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立法的主要任务是(C)。 A.防治废气、粉尘和恶臭污染 B.防治机动车船污染 C.防治煤烟型污染 D.防治臭氧层破坏 11.环境科学中最有名的绪论性著作是为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而出版的(C) A.《我们共同的未来》 B.《关于可持续发展的声明》 C.《只有一个地球》 D.《人类环境宣言》 12.1968年,国际性学术组织《罗马俱乐部》在其研究报告《增长的极限》提出(B) A.环境优越论 B.零增长理论 C.经济优越论 D.负增长理论 13.外国环境法向完备阶段发展的重要标志是(C) A.环境法体系的建立 B.国家对环境管理的加强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第一编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总论 第1章绪论 第1节环境与自然资源的概念 【单选】“人类环境”这个概念是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提出的,是环境科学的研究对象。 【多选】在环境科学中最常见的分类是将环境分为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 【单选】自然资源是在一定经济和技术条件下,自然界中可以被人类利用的物质和能量。 【论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规定的“环境”与环境科学中“环境”在范围上有哪些异同? (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把环境当作法律的保护对象看待 的,其概念和范围必须明确和具体,不能用环境科学中 的水圈、生物圈之类抽象、概括的概念,而必须把环境 所包括的主要因素作为法律的保护对象,尽可能具体明 确的做出列举规定。 (2)从环境科学的理论上看,一切与人类生存和发展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环境要素、成份、状态都是人类环境系统 的组成部分,都是环境科学的研究对象,但是整个自然 界和无限的宇宙空间不可能都成为法律保护的客体。作 为法律保护的客体,除了必须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发生 影响外,还必须是人类的行为和活动,(包括利用经济 和科学技术的手段)所能影响、调节和支配的那些环 境要素,否则法律的保护就没有实际意义了。 (3)人类环境的结构具有相关性。各种环境要素之间互相联系和制约形成一个有机结合的完整体系,这就是地球表 面的人类生命维持系统。把人类环境作为法律保护的客 体,其最根本的目的是从整体上保护生命维持系统的功 能,保护生态环境的质的状态。而对于某种作为环境要 素的自然物,人类是以其在维持生态平衡和维护环境功 能中的作用,而决定对其取舍的,并不一定在任何情况 下都无条件地、绝对的加以保护。 第二节生态学基本知识 【多选】生态系统由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无生命物质四部分组成。 【单选】生态系统全部生命需要的能量都来源于太阳。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自考复习资料章节重点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章节复习重点 第一编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总论(重点) 第一章绪论(基础)(非重点) 重点难点:1我国环境保护法中“环境”的定义;2环境问题的分类(可简答可论述);3自然环境的破坏、环境污染;4环境、资源、人口和发展之间的关系; 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中“环境”的范围与环境科学中“环境”的范围不同与差异(P5)◇ ⑴环境的一般概念,是指相对于某一个中心事物而言的,即围绕某个中心事物的外部空间、条件和状况,便构成某一中心事物的“环境”。 ⑵我国《环境保护法》把“环境”定义为“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 素的总体”。 ⑶相同点:“环境”在法律上的定义必然是以环境科学关于“环境”的定义为依据的,且在质的规定性方面,二者是一致的。 ⑷不同点: 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把环境作为法律的保护对象 看待的,其概念和范围必须明确和具体,而且把环境所包括的主要因素作为法律的保护对象,尽可能具体、明确地作出列举规定。 ②从环境科学的理论来说,一切与人类生存和发展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环境要素、成分、状态都是人类环境系统的组成部分,都是环境科学的研究对象。但是,整个自然界和无限的宇宙不可能都成为法律保护的客体。作为法律保护的客体,除了必须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发生影响以外,还必须是人类的行为和活动所能影响、调节和支配的那些环境要素。作为法律保护的自然客体的范围,只能是那些人类活动能够影响、调节或支配的自然客体,凡是人类不能对其产生影响的自然物,即使它与人类生存有关,也不属于法律保护的范围。 ③人类把环境作为法律保护的客体,其最根本的目的是从整体上保护生命维持系统的功能,保护生态系统的平衡,保护和改善人类生存环境。 ④某些自然物存在于自然界具有环境功能时,它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自然客体,当其脱离自然界失去环境功能时,就不再属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保护客体,而可能成为民法的保护对象。 补充: 人类环境这个概念是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提出的。 按照环境要素的形成,可以把人类环境分成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环境科学中最常用分类。 按照环境的功能不同,可以把人类环境分成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我国宪法采用此分类。 按照环境范围的大小,可以把人类环境分成室内环境和村镇环境、城市环境、区域环境、全球环境和宇宙环境。 按照环境的不同要素,可以把人类环境分成大气环境和水环境、土壤环境、生物环境、地址环境。既是自然环境要素,又是自然资源:土壤,阳光,水,草原,森林,野生动植物。 2人类与环境的关系(P7) 人类同环境的关系可以作两个方面的最基本的概括: ⑴人类是环境的产物 人类是环境的产物,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同整个生物界一样,要完全依赖于地表的环境条件。 如地表大气中氧的形成,一切动物离开氧气便不能生存、臭氧层的形成也是地球生命存在的先决条件之一、对人体血液成份所作的科学测定表明,人体血液含有60多种化学元素,而且其平均含量同地壳各种元素的含量在比例上惊人地相似。 ⑵人类又是环境的改造者 人类能通过劳动,通过社会性的生产活动,有目的、有计划、大规模地改造自然环境,使其更适合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人类在改造环境的过程中,人类——环境系统工程存在着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复杂关系。 为了维持人类环境系统的动态的平衡,人类的经济活动和改造自然的活动必须不超过两个界限:⑴从自然界取出的各种资源,不能超过自然界的再生增殖能力; ⑵排放到环境里的废弃物不能超过环境的纳污量,即环境的自净能力。 如果超出这两种界限,就会打破生态系统的正常平衡,一方面造成资源枯竭,一方面使环境质量恶化。 环境保护应该遵循的自然规律主要是生态学的规律。 生态学的概念是由德国人伊*海克尔在1866年提出的,研究动物同有机和无机环境的全部关系。后来被定义为:研究生物与其生存环境之间相互关系的科学,把主体从动物扩大这整个生物界。 70年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把“人与生物圈”的研究列为全球性课题,强调从宏观上研究人与环境的生态学规律。生态系统是生态学研究的中心课题。 3 生态系统的组成○(P11)(单选或多选) 生态系统是指自然界里由生物群体和一定的空间环 境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结构和功能的综合体系。每个生态系统就是生物界活动的基本单元,人类便处于由各种生态系统组成的生物圈内。 生态系统的组成包括: ⑴生产者。生产者主要指绿色植物及单细胞藻类。在生态系统中居于重要的地位。 ⑵消费者。消费者是指所有的动物。一级消费者是以植物为食的草食动物;以草食动物为食的是二级消费者;以二级消费者为食的食肉动物是三级消费者。有的动物包括人类是杂食者,既食植物又食动物,称为混合消费者。消费者虽然不是有机物的直接生产者,但在生态系统的物质和能量转化过程中处于中间环节,因而也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⑶分解者。分解者主要是指有分解能力的各种微生物,也包括一些腐生性动物,如白蚁、蚯蚓等,其作用是保证生态系统的循环,也是生态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 ⑷无生命物质。无生命物质包括自然界各种有机物、无机物和自然因素。如阳光、水、土壤、空气等,为生物提供了必需的生存条件。 4 生态系统的功能◇P12 ⑴生态系统的能量流动 生态系统全部生命需要的能量都来源于太阳。生态系统的能量流动通过食物链和食物网进行的。 ⑵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 其中最主要的是水循环、碳循环和氮循环,它们与环境保护的关系非常密切。 食物链概念◇ 形成一条以食物把各种生物连结起来的锁链,叫做食物链。 营养级概念◇ 在食物链上的各个环节称为营养级。一般有4至5个营养级。 1/10定律(P13)◇ 是指低位营养级所获得的能量,通过自身新陈代谢要消耗一部分,而剩余的能量又只1/10被上一营养级所利用(即1/10定律)。 生物放大(P13)◇ 同一食物链上某些元素或难分解的化合物在生物体内随着营养级的提高而逐步增大的现 象称为“生物放大”。 生态平衡○ 在一个正常的生态系统中,它的结构和功能包括生物种类的组成和各种种群的比例以及不断进 行着的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都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生态学上把这种相对稳定状态称为生态平衡。 破坏生态平衡的因素有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两种。自然因素,如火山爆发、地震、海啸、台风、水旱灾害、泥石流等,都可以在短期内使生态平衡遭到破坏。人为因素,如建造大型工程,从而大规模改变环境条件;大量毁坏植被,从而改变生物的生境;向环境中大量排放有毒污染物,

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试题及答案

全国2017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试题 课程代码:00228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在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中,一般将环境的范畴确定在( A ) A.以人类为中心的环境利用行为范围之内 B.以自然为中心的环境利用行为范围之内 C.以资源为中心的环境利用行为范围之内 D.以有生命物质为中心的环境利用行为范围之内 2.某地常年干早少雨,但用水量巨大,只能通过开采地下水满足生产和生活需要,导致该地区地面沉降严重,威胁生产和生活的安全。该地面沉降问题属于( C ) A.环境污染 B.原生环境问题 C.生态破坏 D.第—环境问题 3.西周颁布的《伐崇令》规定:“毋坏尾,毋填井,毋伐树木,毋动六畜。有不如令者,死无赦。”这些命令本为军事纪律,但是也包含了( B ) A.维持自然资源持续开发利用的思想 B.将资源作为财产予以保护的内容 C.天人合一的朴素思想 D.通过立法对环境进行保护的思想 4.我国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第12条规定:6月5日为( B ) A.植树日 B.环境日 C.爱鸟日 D.无烟日 5.下列不属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是( D ) A.某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市政部门因为道路扬尘监管权限而发生的纠纷 B.某地因上马PX项目,群众要求在巿批环评报告时召开听证会而发生在环保局与公众之间纠纷 C.某国工厂排污导致流经我国的河流污染而发生的纠纷 D.由于地震地造成某地人员财产的严重损失 6.标志着美国环境政策从末端治理向源头控制转变的法律文件是( B ) A.《淸洁空气法》 B.《污染预防法》 C.《国家环境政策法》 D.《国家能源法》 7.各国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一般将行政行为适用的环境保准直接在法律中明确规定, 此类标准属于( A ) A.强制性环境标准 B.环境质量标准 C.推荐性环境标准 D.污染物排放标准 8.下列关于环境标准的论述错误的是( D ) A. 国家环境质量标准是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的依据 B.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之分 C.环境标淮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制定的各种技术指标与规范的总称 D.地方标准不是强制标准 9.核设施、绝密工程等特殊性质的建设项口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 B ) A.国务院审批 B.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审批 C.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 D.国家安全部门审批 10.环境规费的确定应当进循( C ) A.补偿环境损害原则 B.效益/成本比原则 C.补偿成本原则 D.治理成本原则 11.以污染物的性质为标准,环境污染可以分为物质污染和( D ) A.工业污染 B.固体废物污染 C.化学物质污染 D.能量污染 12.某省会城市A市没有完成国家下达的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根据2015年修汀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可以采取的措施不包过( C ) A.暂停审批新建A市某钢铁厂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B.由某省环保厅约谈A市主管副市长 C.暂停审批新建A市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D.直接撤职A市环保局局长 13.我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国家实行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水环境保护H标完成情况作为(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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