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创业的企业法律形式选择

自主创业的企业法律形式选择
自主创业的企业法律形式选择

室内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一、自主创业的企业法律形式选择-——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CO,LTD),是指有2名以上50名以下股东(自然人或法人)组成的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法人组织。可见, 一般有限责任公司适用于有2- 50名大学生组成的创业团队, 这2-50名大学生成为所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以他们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该公司则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创业者承担有限责任, 出资方式灵活且对知识产权比例无限制

多数个体企业则本身财力有限,取得贷款的能力较差;并且企业的生命也力弱。

而合伙公司则是私人企业直接结合而成的形态,是最原始的公司形态。各所有者共同对结合而成的公司财产负责。同时,出资者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一点对于大学生创业团体来说是一种挑战更是一种风险,他们随时可能面临一无所有的境地。

对于独资企业,则全部资产为投资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人格与其投资者的个人人格混为一体,投资者个人应对独资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在于资金方面个人独资企业是有利的条件,因为大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并且再根据其慢慢的有计划的发展,也就是说,个人独资企业是比较容易起步的,但是至于刚刚起步的企业来说今后的发展则需要进一步的考虑,因为资金等经验问题可能造成今后的各种困难的。而个人独资企业的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对于大学生来说是一个比较有风险的,所以在考虑创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时候也应该把无限承担责任给自己带来的一系列问题考虑在内。当然,如果考虑这种连带责任,可能会给企业的目标制定带来一些限定,不太有利于企业的继续壮大。

而合伙企业的资金来源和企业信用能力有限,不能发行股票和债券,这使得合伙企业的规模不可能太大。合伙人的责任比公司股东的责任大得多,合伙人之间的连带责任使合伙人需要对其合伙人的经营行为负责,更加重了合伙人的风险。同时也由于合伙企业具有浓重的人合性,任何一个合伙人破产、死亡或退伙都有可能导致合伙企业解散,因而其存续期限不可能很长。

一般有限公司的条件还是比较适合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团队创业的,首先在于这种公司的注册最低限额在刚刚毕业大学生创业团体的经济范围之内,而且大学生创业一般以团体创业能够集思广益对于以后公司的经营也是比较有利的。同时,对于一起注册公司的股东是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的,所以可能对于一些小份额的股东就对于公司的经营没有那么积极,相反的对于具有较大份额的股东则对于公司的经营有着比较大的积极性,所以可能造成不同的人对于公司的贡献产生和积极度产生分歧,不太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大学生团体一般出资可能因为刚刚起步比较均匀还是比较适合的,能够调动起大家的创业积极性。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都是以公司的全部资产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公司对外也是只承担有限的责任,“有限责任”的范围,就是公司的全部资产,除此之外,公司不再承担其他的财产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因其具有一定的人合性,以股东之间一定的信任为基础,所以其股东数额不宜过多。我国的《公

司法》规定为2—50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数额上下限均有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则只有下限规定,即只规定最低限额发起人,实际只规定股东最低法定人数,而对股东的上限则不作规定.这就使得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具有最大的广泛性和相当的不确定性。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风险太大,一旦公司破产,由于负连带无限清偿责任,很可能使股东倾家荡产。而且资本的筹集困难,因为公司的股东人数有限,允许以智慧或信用出资,又不要求最低的资本额,如果没有财力雄厚的股东合作,资本的筹集是比较困难的。

而对于无限公司来讲,在股本转让问题上困难,由于无限公司股东要负连带无限责任,那么,与谁合作就是涉及到每一个股东切身利益的事情,股东若想转让自己的股本必须经过全体股东的同意,所以,无限公司股本转让比较困难。

有限责任公司是在对无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者的优点兼收并蓄的基础上产生的。它将人合性和资合性统一起来:一方面,它的股东以出资为限,享受权利,承担责任,具有资合的性质,与无限公司不同;另一方面,因其不公开招股,股东之间关系较密切,具有一定的人合性质,因而与股份有限公司又有区别。股份有限公司是彻底的资合公司。其本身的组成和信用基础是公司的资本,与股东的个人人身性(信誉、地位、声望)没有联系,股东个人也不得以个人信用和劳务投资,这种完全的资合性与无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均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资产不必分为等额股份,股东只须按协议确定的出资比例出资,并以此比例享受权利,承担义务。一般说,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将股份化作等额股份,这不同于有限责任公司。这一特性也保证了股份有限公司的广泛性、公开性和平等性。

二、公司的名称——江西省宜春市室内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伴随着人类进入21世纪,环境恶化问题这个现代化进程的恶灵,已成为人类发展的最大障碍,已经严重威胁着全人类的生存,我们的唯一家园——地球将要毁灭在自己手里!人类大多数还没意识到生态环境保护的紧迫性和重要性,环境教育迫在眉睫!其中室内装修污染危害人体健康,要注重室内环保,避免给家人带来伤害。人们生存的环境每况愈下,室内环境的质量越来越差,受室内环境污染损害的案例频频上演。室内污染的加剧,是危机也是商机,它推动了室内环保产业的发展。

三、标志——两只手握在一起组成的心形

两只手握在一起代表着团结,意为:你我共同努力保卫着我们的生活环境,组成的心形意为:我司将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用心用爱去保健大家的生存环境,保护大家的健康,减少室内污染。

四、公司的主营业务——室内环保仪器

我们都知道,新房装修好后,我们都要过一段时间才能住进去,这是由于装修时会产生室内污染。甲醛是房子装修的最大“敌人”之一,类似于甲醛这类有毒污染物将会危害我们的身体健康。因此室内环保仪器可以帮助我们消除污染,保护人体健康。

五、盈利模式

广告服务:室内环保仪器的受众一般都是具备消费、购买能力、欲购买的人群,对于商家来说定位精准、目标明确,成本低廉,故必将成为商家广告宣传的最佳平台。

稀缺资源占有模式:室内环保仪器在宜春市来说属于一个新型的产业,但是近两年房地产确实迅速的发展起来了,但是相关的室内环保仪器却并没有随着进入市场,因此在室内环保这方面做的并不是很到位,根据需求的发展,此产品在市内的发展潜力还是很到,对于保障人体健康也是至关重要的。

客户发掘模式:进一步了解客户的需求,设计出客户需要的产品。并且了解客户如何购买和使用产品,寻求办法来帮助客户克服遇到的困难和不便。完善售后服务体系。

独特产品模式:以独特的生产工艺,原料,核心技术,赢得广大用户群体。

产品金字塔模式:为满足不同顾客对产品风格、颜色等的不同偏好,以及个人收入上的差异化因素,为了使公司的客户群最大化,对出高、中、低各个档次的产品,满足不同顾客群体的需求。

跟进尾随模式:紧随行业领头羊而行,不仅有利于节约成本,还能又快又省力的壮大自己的实力。并逐渐掌握领先者的优劣势,并在其劣势的区域内赚取利润,时机成熟时,也可取而代之。

六、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的具体方法与措施

理论上,马斯洛的需求层次论和赫茨伯格的双因素理论阐述了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之间的关系,即物质激励是基础,当人们处于生理、安全层次需求(即赫茨伯格的保健因素)时,物质激励效果明显;在此基础上,人们才会逐级追求社交、自尊、自我价值实现(即赫茨伯格的激励因素),此时精神激励效果更佳。斯金纳的期望理论指出,激励效果取决于人对未来事物的期望和效价。亚当斯的公平理论认为,人们通过内外同行间的比较,感觉不公,就会影响积极性。强化理论总结的是正强化(即表扬和奖赏)、负强化(即批评和惩罚)两种激励方法。

1、在一切具体的方法和措施中,我认为第一位的,应该是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是幸福的基础,也是实现人生价值的基础。保持健康是任何事都不能取代的最重要的任务。要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最起码不能让工作影响到员工的身体健康。建立健全有关保障体制。可以进一步加强员工的医疗保障。

2、摸清"家底"。摸清每个员工的现实需求、对未来的期望和效价、对公平现状的评价。要在工作上、生活上关心每一位员工,了解其各方面的需要。要尽量满足员工的上进心、帮助员工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关心员工生活,使员工在工作中感受到“家”的温暖。

3、健全奖惩机制。在奖励方面一定要做到奖励数量合理、方式科学。在惩罚方面要注意做到惩罚要在充分考虑行为的原因和动机并掌握好时机的情况下合理、有限地运用,并要与教育相结合,使受惩罚的员工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心服口服。同时对员工适当赞美。这不仅是对其工作的肯定,促进双方人际关系的和谐,更重要的是能激发其自觉发挥其才能。

4、完善的管理模式可以提高员工的责任感,制定严明的规章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能、职责,这样可以提高员工的公平感和对公司的满意度,让员工在企业这个小社会里团结公平的竞争。

5、民主参与机制。让员工参与决策,激发他们的积极性。经常发牢骚的人一旦参与决策时,不仅不发牢骚,而且会突然振作起来,很热心地照计划去做。如果计划是别人制定的,只让他来实施的话,就很容易使他产生脱离组织的意识。如果不仅让他具体实施计划,而且还让他参与制定计划,就能最大限度地激发热情,逐步提高生产效率。

6、率先垂范。以身作则,用自己的行为来带动员工。欲激励别人,先激励自己;要求员工争先创优,领导者必须先有争先创优的决心和信心。这样,领导者就可以一种无形的人格魅力感染大家,激励大家。

7、积极性来源于自我能力的肯定状况,要相信员工,如果他能胜任,就让他去做,让个人能力发挥效果最大化,根据公司的情况制定一些能够满足个人发展的政策,能够让每个人得到肯定,鼓舞士气。正如大家所知晓的“用人不疑,疑人不用”。

尔雅创业人生最新答案课后习题答案

创业人生答案课后习题答案 1.1 1【判断题】创业不仅是个人选择,更是事关民族和国家的大事。(√) 2【判断题】创业者是一群希望用商业力量解决社会问题的人。(√) 1.2 1【单选题】关于创业,下列观点错误的是(D)。 A、自己喜欢是创业的内在动力。 B、创业是实现自我价值的一种方式。 C、创业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 D、就业难是创业的内在动因。 2【单选题】学校开展创业教育的目的是什么?(C) A、为了提高学生的就业率 B、为了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 C、为了实现从塑造学生到助力学生的转变 D、为了改善应试教育的弊端 3【判断题】谈到创业,如果拿开车来类比,可以说创业者的状态更像出租车司机,工作的自由度较低。(√) 4【判断题】创新创业必须相伴而行,技术创新需要与商业模式创新并行,因此国家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1.3 1【单选题】人生而自由,但无不在枷锁之中。这句话出自(D)。 A、伏尔泰 B、塞万提斯 C、莎士比亚 D、卢梭 2【判断题】任何人都可以创业,创业是一件无门槛的事情。(×) 3【判断题】企业家是生活在产业链条之外的人,自由度相对较高。(×) 1.4 1【单选题】COO是什么职位?(D) A、首席财务官

B、首席执行官 C、首席营销官 D、首席运营官 2【单选题】从创业者的角度看,下列观点错误的是(D)。 A、创业者要有随时归零的勇气。 B、创业者应该抓住时代的机会,顺势而为。 C、相对于过去,当今的时代环境为创业者提供了更多的便利。 D、当大家都在创业的时候,就应该跟上潮流去创业。 3【判断题】创业可以说是风险定价的过程。(√) 4【判断题】从创业者的角度看,当工作遇到瓶颈的时候,就应该立刻跳槽。(×) 1.5 1【单选题】O2O指的是什么?(B) A、企业对企业之间的营销关系 B、线上线下的商务机会 C、商业零售 D、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电子商务 2【单选题】创业者所说的VC资金是指什么?(D) A、融资 B、天使投资 C、私募股权投资 D、风险投资 3【判断题】互联网时代,创业者应该站在互联网的肩膀上去挑战过去的旧观念。(√)4【判断题】创业一定要回归商业本质,如果在本行业中,无法提升效率又无法降低成本,那么这项创业是不可持续的。(√) 1.6 1【判断题】资金对创业来说并不重要,创业最重要的是创意和创新。(×) 2【判断题】在创业过程中,天使投资往往出现在前期阶段,能够帮助创业者获得启动资金。(√) 2.1 1【单选题】关于网红经济,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

我国法律许可的企业出资形式

我国法律许可的企业出资形式 目录 一、货币出资 0 二、非货币出资 (1) 1、实物出资 (1) 2、知识产权出资 (1) (1)著作权出资 (1) (2)工业产权出资 (2) (3)非专利技术出资 (2) 3、土地使用权出资 (2) 4、股权出资 (3) 5、债权出资 (4) 中国债转股的实践 (4) 6、劳务出资 (4) 7、净资产出资 (4) 一、货币出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修正) 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商务部关于改进外资审核管理工作的通知》 (九)出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 1.投资者以现汇或跨境人民币出资的,企业需提交银行进账单(或具有同等证明效力的文件)及报文; 二、非货币出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修正)第二十七条(同上) 1、实物出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修正)第二十七条(同上) ○2《商务部关于改进外资审核管理工作的通知》 (九)出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 2.以实物出资的,需提交实物移交与验收证明、作价依据、权属证明等; ○3《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 第二十二条股东可以用货币投资,也可以用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等有形资产,或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折价入股。 2、知识产权出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修正)第二十七条(同上) (1)著作权出资 《公司法》虽然没有明确将著作权出资排除出局,但也没有将之列举为法定出资方式之一。在京工商法「2001 ] 69号《关于企业登记注册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明确了著作权不得作为对企业的出资。但毕竟这一法律文件的效力太低,

第三节企业法律形式

第三节企业法律形式

第三节企业法律形式 一、企业法律形式概念 企业依据不同的法律标准和条件所形成的组成形式。 二、特征 1、企业法律形式是由法律予以规定的。 2、企业法律形式是可以发展变化的。 3、企业法律形式决定企业的内部组织结构 4、表彰企业的信用基础,,决定企业的法律地位和投资人的责任风险范围。 5、决定企业立法的体现与结构。 三、企业法律形式的种类 1、独资企业 1个自然人投资并兴办的企业 2、合伙企业:2个以上的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企业。 3、公司:股东以出资额或持股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四、企业法律形式的选择 1、税收美国成为决定性因素 2001.1.1日起,我国对独资、合伙企业取消了统一的33%税率,只征收个人所得税 2、开办程序的繁简与费用的大小 合伙和独资企业开办程序和费用远小于公司 3、资本和信用的需求程度 在资本上公司〉合伙〉独资 在个人信用上公司〈合伙〈独资 4、企业的控制和管理方式 对企业的控制程度独资〉合伙〉公司 5、利润和亏损的承担方式 独资企业——个人自负盈亏 合伙企业——合伙人共负盈亏 公司企业——股东按持股比例分享盈利,亏损公司负担 6、投资人的责任范围 独资企业——无限责任, 合伙企业——无限连带责任 公司企业——有限责任 7、投资人的权利转让 独资业主转让权利即出售企业 合伙企业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以才可以转让 有限公司经股东会多数同意即可转让 8、企业的存续期限 独资企业以企业主的生命为限 合伙企业期限不以生命为限,除非只剩下一个合伙人 有限公司在章程中订明期限,股份公司不订明则为永久存在

成为创业者的120个理由

每个创业者最初选择创业这条路都有自己的理由。但是无论他们当初为何走上创业之路,最后他们都会告诉你,这是他们一生中所做过的最让他们感到骄傲的事情。 创业不仅仅是自己给自己当老板,或是可以自己在家无拘无束的工作虽然这些东西也是创业的好处之一。进行创业有很多优秀的理由,这些理由或大或小。 我们联系到了一些来自世界各地的创业者,这些人真心热爱自己的事业,我们请他们来分享自己当初选择创业的理由。这些理由有的高大上,有的很搞笑。以下是他们的回答: No.1:我们作为人类,非常热爱新奇的体验,但是坐在一个小格子工位里工作,我们却很少有机会获得新奇的体验。而如果你能亲自组织一场活动,一切就都不一样了。开一家自己的公司将能够让你永远都面临新的挑战,并且获得全新的体验。JamesBregenzer,BregenzerGroup No.2:当我以前的老板让我踏实住的时候,我知道我心里想的是做点不一样的东西。直到开始创业之后的某一天我走进办公室,看到我的企业在不断成长,那一天我才清楚的知道我心里渴望做到的究竟是什么。BrittanyRingersen,、LighthouseRecoveryInstitute创始人兼CEO No.3:作为一名创业者最吸引人的部分就是你付出多少就能收获多少。你工作的越努力,你的回报就越多。ElizabethHenson,ElizabethHensonPhotos No.4:作为创业者最好的部分?那就是和别人说话的时候能说我的公司。BrianPfeiffer,CEO,DesignaTea No.5:目前为止,作为一名创业者最让我感到享受的事情,就是可以和众多的企业与个人进行互动和交流,而且我还有机会向他们学习。LindaPophal,StrateGICCommunications No.6:每周五到来之后,当我给员工发工资的时候,我感到无比的满足。我的公司是一个小企业(不到15个员工),所以我认识我每一个员工,也非常喜欢与他们就工作的事情进行交流。并且当他们需要的时候为他们提供指导和帮助。另外,在清楚有人依赖我而生活的情况下,这种感觉能够不断的督促我带领公司不断发展。PriyankaMurthy,首席设计师兼CEO,AryaEsha No.7:成为创业者最好的部分之一,就是我能够雇佣既能代表公司又能代表我自己的人。我能够自己掌控企业的品牌。SusanBaxter,总裁,HireaWingWoman No.8:因为创业让我从来不会感到无聊,因为我总是在追求进步。这不是一个30年一成不变,然后等退休的工作。我可以尝试数百种不同的方向(有的好,有的坏),并且在尝试的过程中进行学习。JimBelosic,CEO,ShortStack No.9:作为一名员工,你只是一道菜中的点缀。你不能选择厨师,也不能选择配菜过程或是给谁提供服务。另外,你很可能是一个可有可无的配菜,没了你一样可以做大餐。而作为一个创业者,你有着充分的自由,可以创建只属于你的整本菜单。KarenSwim,WordsforHire No.10:对我而言,作为创业者最大的好处之一,就是你可以参与到构建未来的世界的工作中来。无论是消费产品、B2B服务或事一种新的医疗设备,你的工作都将会对很多人的生活产生深远的影响。TimSegraves,co-founder,Revaluate No.11:我能够自己决定为谁提供帮助以及如何为他们提供帮助,我爱这种感觉。我的客户都是我自己选择的人,我选择为他们提供服务是因为我自己与他们有共鸣,因此我帮助他们所解决的问题非常吸引他们,而且还能让他们获得快乐。而且在如何帮助他们解决问题的事情上,我还能挥洒我的创意,而在为别人打工的情况下,这些事情都是无法做到的。MattBecker,创始人,MomandDadMoney No.12:成为一名创业者让我有机会让生活变的丰富多彩,而且把别人眼中的混乱梳理清楚。它让我能够将我的想法付诸行动。MichaelMelfi,Funderbuilt No.13:给自己工作中最差的一天也比给别人打工时最好的一天感觉更好。JenniferBrown,创始人,3BusyDogs No.14:选择自己创意,你将有机会打造一个真实、有意义并且可持续发展的企业文

中国的商事法律制度

中国的商事法律制度 ;商事法律制度是一项古老的法律制度,但在我国还是一项年轻的法律制度。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没有也不可能有商事法律制度。在我国一商事法律制度的建立得益于改革开放,特别是得益于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一、中国商事法律制度的几个基础性问题(一)商事法律制度与商法 商法是商事法律制度的表现形式。它是调整平等商事主体之间的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人们之间会发生各种各样的社会经济关系,不同的法律部门承担着不同的任务。其中,商法承担着调整商事关系的任务。换言之,商法通过调整平等商事主体(即市场经营主体)之间的商事关系,规范商事主体及其商事行为,确认交易顺利、可靠、安全的原则,保护商事主体实现营利的合法权益,进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所以,商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重要的法律部门。 商法有形式意义的商法和实质意义的商法。形式意义的商法是以商法为名称制定的法典,它着眼于规范的表现形式和法律的编纂结构。但是,由于各国的国情和法律编纂的原则不同,形式意义的商法也表现为不同的具体形式。实质意义的商法则是从规范的,总和上把握的

一定的法域。它着眼于规范的性质、规范的构成和作用理念的统一。从实质意义上考察,商法不仅可以存在于商法典中,也可以存在于其他形式的商事法律、法规中。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国家可以没有商法典,但不可以没有商法。我国虽然没有商法典,但在1992年以来,相继制定了海商法、公司法、票据法、保险法、商业银行法、合伙企业法、证券法和个人独资企业法。此外,国务院还颁布了相应的商事法规。这样,存在于这些法律、法规中的商事法律规范的总和就是我国的商法。 (二)中国商事法律制度的特点前已述及,我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不曾有商事法律制度。 因为,商事法律制度的存在土壤是市场经济。1992年,邓小平同志的南巡谈话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问题。之后,党的十四大作出了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策,并载入了宪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商法在我国扎根、发展的土壤,因而商事法律部门快速发展起来了,并且形成了它自己的特点: 1、它调整的商事关系是人们基于营利目的而发生的经济关系。商法之所以能作为独立的法律部门存在于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之中,从根本上说,就是因为有商事关系的存在。无疑,商事关系和民事关系具有共性,它们都是平等主体之间建立的社会关系。但是,商

创业者该选择怎么样的企业组织形式

创业者该选择怎么样的企业组织形式 李依若 20 生化人力 1201s 企业最常见的组织形式包括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制等等。由于每种企业组织形式都有自身的优点和缺点,因此创业者必须考虑企业组织形式的法律规定及相互之间的对比,在此基础上甄选出最合适的企业组织形式。 对创业者而言,选择一个合适的企业组织形式非常重要,因为这不仅关系到企业注册流程、企业纳税的多少、创业者个人须承担的责任、创业者的融资行为等等,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企业未来的走向。 定义 个人独资企业:即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以独资经营方式经营的独资企业有无限的经济责任,破产时借方可以扣留业主的个人财产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我国合伙组织形式仅属限于私营企业。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不缴纳所得税。其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共负盈亏,也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经营。 公司:指一般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业经营活动或某些目的而成立的组织。根据现行中国公司法(2005),其主要形式为有限责任公

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类公司均为法人(民法通则36条),投资者可受到有限责任保护 特征

优缺点

合伙企业较适合 对于初创业的大学生来说,从设立条件、融资难易程度、注册资本、税收负担、管理效率等方面看,合伙企业较适合。刚刚走出校园的大学生,志同道合的朋友们想要合伙开一家店,毕竟资金方面有限。选择合伙企业不用缴纳法人所得税,只需缴纳创业者的个人所得税,大大减少了税收成本,非常适合资金缺乏、无专利技术、积极肯干的大学生。在良好的发展下(资金充足,经营管理经验足,技术完备),他们也可以转变为有限责任公司。同时,他们可以充分发挥企业和合

我国企业法律形式与各国对比

企 业 法 论 文 学院:社会发展学院 年级:2011级 专业:人力资源管理 学号:1111524001 姓名:王鑫 指导老师:李海燕

我国现行企业法律形式与各国的对比之我见 摘要:我国在进行企业体制改革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立法经验,目前已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法律形式结构体系,并制定了相应的立法,其中主要有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企业三种。与其他各国现行法律中企业法律形式相关规定相比,我国的企业法律形式存在不少差异。 关键词:企业法律改革各国 企业法律形式,是指企业依不太难过的法律标准和条件所形成的组织形式。企业法律形式由法律予以明确规定,虽然特定的企业法律形式最早是由投资者独创。投资者创办企业,应当在法定形式中进行选择,而不允许任意创造。企业法律形式直接体现了国家的强制意识,不同的国家,所设定的企业法律形式也有所不同。 我国在进行企业体制改革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立法经验,目前已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法律形式结构体系,并制定了相应的立法,其中主要有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企业三种。与其他各国现行法律中企业法律形式相关规定相比,我国的企业法律形式存在不少差异。 一、美国现行企业法律形式 美国的公司一般按其性质进行分类。公共公司通常是指管理公共事务的政府或准政府单位,各市政当局根据州法规组成的市属法团。法规规定了市属法团的目的,并授予其一定的权利。私人公司是为营业而成立的,由个人所有,通常是以营利为目的。公开交易公司通常是私人营利公司,股东很多。闭锁公司的经营与依法成立的合伙类似,也就是股东很少的公司。本州公司,指在本州依公司的设立的公司。外州公司,在本州以外设立的公司。美国作为当今世界第一经济强国,其健全的法律制度功不可没,值得我国研究学习。 二、俄罗斯现行企业法律形式 俄罗斯现行法律中有关企业法律形态的规定俄罗斯现行公司法规定公司的种类为无限公司、两合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以及补充责任

中国企业100强法律风险报告

中国企业100强法律风险报告 编者按 2004年以来,中国企业在海外投资遭遇一系列重大事件,如中航油亏损、长虹被拖欠巨额货款、中国人寿被诉、海信商标被抢注······如果联系此前发生的安然、世通公司、帕玛拉特、安达信等国际大公司发生的变故来考察,我们就会发现,这些事件的共同点是因遭遇法律风险而经历了严重的经济问题,其中一些公司甚至因此彻底失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必然面临法律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讲,将来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方面,就是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对中国企业特别是中国大企业来说,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和经济交往的国际化,企业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将变得越来越突出,但是,大部分中国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对此还没有足够的认识。那么,中国的企业目前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到底如何?企业管理人员应当怎样树立企业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意识?怎么提高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就此,英国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LovellsInternational LawFirm)根据已经公开的资料和调查所得数据,对中国企业100强的法律风险做了较为详尽的研究,并提出了初步解决方案。阅读这份报告,有利于有关企业意识到自身所面临的风险,也有利于社会各界便于参考相关问题,更有利于唤醒中国企业家们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考虑到这些,本刊经路伟律师事务所北京办事处授权,摘要发表这份报告。为了向中国企业提供一个评估法律风险的客观平台,我们花数百个小时搜集和分析了从各种途径(如:印刷的和在线的公司及行业报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公司网站和其它在线数据库)获得的公开资料,根据中国100强企业各自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制作了一份《中国100强企业法律风险评分卡》。此外,我们还对“财富100强”企业进行了类似分析。各企业的“法律风险评分”都是根据对一系列构成重大法律风险的因素进行综合评估而得出的。该分析涉及的主要法律风险因素有:行业、组织形式、设立管辖、知识产权、采购和销售行为发生地。法律风险评分越高表明企业所面临的法律风险越高,但是,这并不是对企业自身的积极或消极评价。实际上,根据下面的研究结论可以看出,法律风险评分最高的典型企业也可以成为最成功的企业。公司的法律风

完整版企业的法律形态.doc

企业法律企业形式及其法律依据 一、国有企业:是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 二、集体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归集体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经济组织。 三、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和独资企业。(从2000年1月1日起,合伙企业和独资企业改征个人所得税,不再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联营企业:是指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或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按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投资组成的经济组织。 五、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六、股份有限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其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 七、股份合作企业:是指以合作制为基础,由企业职工共同出资入股,吸收一定比例的社会资产投资组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共同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一种集体经济组织。 八、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注册、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 法律形态是指企业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它依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种类。 如根据所有制可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根据组织形式可以分为:公司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 大学生创业可采用的企业法律形态分析 大学生自主创立企业的成功率非常低,而大学生自主创业要成功首要的考虑因素就是选择 合适的企业形态。 (一)个人独资企业 依据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没有最低注册资本金的要求,而且设 立条件及程序较之其他形态要更为简单。绝大多数刚毕业的大学生都是“身无分文”,“巧妇 难为无米之炊”,因此从这方面来说对大学生创业者而言,个人独资企业是个不错的选择。 而且独资企业只须以投资人为主体缴纳个人所得税,无需企业纳税,从另一方面减轻了创业 者的经济负担。

一位创业前辈给创业者的建议

一位创业前辈给创业者的建议 一、慎选合作方 创业合作伙伴,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合作一旦启动,就不可能很快中止,少则三年五年,多则十年八年。对于40岁左右的创业者,机会成本越来越高,一旦选错合作者,时间、精力、热情统统白费。所 以“负责人做事业”的第一步,就是对合作方做充分的调查,以及对合作模式做出周密合理的设计,以求最大程度的降低风险。 二、磨合过的团队很重要 对于多数创业,一开始就有一个磨合顺畅、执行力不错的团队,能为事业顺利起步起到关键作用。一个企业,如果从零开始,任用的就是没有配合过的合伙人和没有配合过的全新团队,碰到的的麻烦会比较多。因为一个人的资历、口才、想法并不能证明一个人的能力,能力最终是在“做事”中证明的。一个一开始就能做事的团队,往往好过一个表面看起来很优秀很豪华的全新团队。所以如果要有创业的打算,就要尽早去想办法搭一个可以做事的团队,当机会到来的时候,容易快速抓住。但要注意的是,这种团队的素质往往不能满足公司做大的需要,所以当抓住机会,业务迅速扩大的时候,就要不断用更有能力的人逐渐给老团队“换血”。很多创始人到这个时候往往觉得“对不起老部下”,“下不了手”。其实只要把利益回报和职责适度分开就可以想办法解决。 三、不要一开始把事情想得太宏大 一个公司,最重要的不是机构完备,而是把业务跑通。所谓把业务跑通,也就是能够让生意在小规模基础上先转起来,一方面不断发现与修正问题,另一方面磨合团队。对于运营、销售型的企业,先找到一个能赚钱的方向来养活自己的团队也是非常重要的。 所以,一开始能抓住重点,把事做好,远比架构完整,资源完备重要。先不要过多思考模式,而把团队、业务跑起来,快速获得正向现金流,锻炼出一个能打出小胜仗的,自己的团队。那时候,和第三方合作的谈判资本,要比现在强得多,心态也会比现在好得多。起步后,建议专注,集中精力打歼灭战,即便资源差一点也要把握住控制权,不要被合作方消耗过多经历,也不要把资源、方向过于分散,把自己的根据地做大。等上到一定规模,再看是否适合多元化发展。

中国中小企业法律制度的现状与完善

中国中小企业法律制度的现状与完善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要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或者错案责任追究制,评议考核应当听取()的意见。要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办法。 A.公众 B.领导 C.监察机关 D.人事机关. 2、积极探索对政府立法项目尤其是经济立法项目的成本效益分析制度。政府立法不仅要考虑立法过程成本,还要研究其实施后的执法成本和()。 A.社会成本 B.守法成本 C.运行成本 D.成本收益 3、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不包括( ) A.合法行政 B.合理行政 C.程序合法 D.高效便民 4、积极探索对政府立法项目尤其是经济立法项目的成本效益分析制度。政府立法不仅要考虑立法过程成本,还要研究其实施后的执法成本和()。 A.社会成本 B.守法成本 C.运行成本 D.成本收益 5、依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表述哪一项不属于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的内容() A.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B.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强化依法行政知识培训。 C.建立和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情况考核制度 D.积极营造全社会尊法守法.依法维权的良好环境 6、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要改进政府立法工作方法,扩大政府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程度。实行()工作者.实际工作者和专家学者三结合,建立健全专家咨询论证制度。 A.立法 B.执法 C.司法 D.守法 7、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要求,行政机关不得设立任何形式的“小金库”;严格执行( )制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必须全部上缴财政,严禁以各种形式返还。

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形式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形式是什么 在经济市场的不断推动下,现如今基本来说对经营比较好的公司都会慢慢蜕变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相对来说更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的需求,对企业来说在经营过程当中也需要不断地对自己进行严格要求,并遵守公司法中的形式。下面小编就详细为大家介绍,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形式是什么? ▲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Stock corporation)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由于所有股份公司均须是负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公司(但并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产生于18世纪的欧洲,19世纪后半期广泛流行于世界资本主义各国,到目前,股份公司在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中占据统治地位。

▲二、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形式是什么? 1、公司的资本总额平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筹资,股票可以依法转让;法律对公司股东人数只有最低限度,无最高额规定;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每一股有一表决权,股东以其所认购持有的股份,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公司应当将经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过的会计报告公开。 2、股份有限公司有以下形式 (1)、股份有限公司是独立的经济法人;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数目,如法国规定,股东人数最少为7人; (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其限度是股东应交付的股金额; (4)、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的股份,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办法筹集资金,任何人在缴纳了股款之后,都可以成为公司股东,没有资格限制; (5)、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不能退股; (6)、公司账目须向社会公开,以便于投资人了解公司情况,进行选择; (7)、公司设立和解散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手续复杂。由此可以看出,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

创业者如何选择投资人

创业者如何选择投资人,是魔鬼还是天使? 创业和投资是一对矛盾。 创业者最渴望投资人的时候,通常是他们最困难、最孤独的时候,例如公司需要启动,接大订单需要预先的设备投入,关键项目资金周转不过来,一旦薪火断裂,将导致大厦崩裂,前功尽弃。在这个时候,投资人总是顾虑重重,犹豫不决;而相反的,当一家公司销售过亿利润过半的时候,投资人便接撞而来,踩断你门槛。 在中国,早期的创业公司寻找投资尤其累。国家银行把中小民营企业拒之门外,社会上的投资人追逐赚块钱,宁可高价炒股炒房,也不冒风险投资早期的创业公司,还有几个VC横冲直撞,使得不少创业团队在资本面前不知所措…… 创业靠的是人,是创业者,而不是钱,因此,创业投资的核心是创业团队。在早期的创业公司里是不能胡乱砸钱的,钱解决不了创业的根本问题,成败的关键在于商业模式的优化,产品的成熟,团队的成长,这些都需要时间与人来呵护的,需要有教练来指点和引导。创业没有捷径,有的话,无非是少走些弯路,少犯些错误,不栽大跟头,当创业者不经意走到了悬崖边上时,会有人用力将他拉回来。 在今天中国的创业者当中太缺少天使了,当一名创业天使是一件有趣和有意思的事情,天使们在创业者最困难的时刻出现了,带来了创业经验,行业的资源,人脉关系,还留下一张支票。创业者有困难有烦

恼、需要帮助,天使随叫即到,直到创业公司收支打平了、有利润了、上市了……所以创业者有朝一日创业大功告成,自己也会穿上白衣服,飞到天上去做天使的。 投资人可以选择创业团队,创业者也可以选择投资人。—————————————————————- 草根创业者:宋海峰 颐年康盛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创始人及CEO 工作经历:曾任恒基伟业电子产品有限公司大区总经理,爱康网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运营总监;毕业学校:北京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市场营销专业/学士 出生地:陕西西安 北京颐年康盛健康服务公司(创立时间:2008年4月)

H中国所有法律法规大全_法律法规一览表

法律法规一览表 填表人:填表单位:

注:每个依据一张表,如涉及多个法条的需要逐一列出法条名称和法条详情附件3

附件二 GF-2006-2504 城市污水处理 特许经营协议 示 范 文 本

城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文本说明 本协议示范文本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建设部《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建城[2002]272号)、《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6号)和《关于加强市政公用事业监管的意见》(建城[2005]154号)编制。 本协议示范文本主要用于污水处理特许经营项目,如BOT(建设-运营-移交),TOT(转让经营权)等形式。其它形式如股权转让等可参照本示范文本。 本协议示范文本作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等实施污水处理特许经营过程中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的示范性文件。鉴于项目的具体情况各有不同,各地在参照使用本协议示范文本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本示范文本的相应条款加以细化和补充。 本协议的所有附件应由项目执行机构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1 - 第二章术语定义.. (2) 第1条术语定义 (2) 1.1 术语定义 (2) 1.2 其它 (7) 第三章特许经营权 (7) 第2条特许经营权 (7) 2.1 特许经营权 (7) 2.2 特许经营期 (8) 第3条声明和条件 (8) 3.1 甲方的声明 (8) 3.2 乙方的声明 (8) 3.3 履约保函(BOT形式适用) (9) 3.4 融资完成 (9) 3.5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9) 3.6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0) 第四章项目建设(BOT形式适用) (10) 第4条土地使用 (10) 4.l 土地使用权 (11) 4.2 对使用土地的限制 (11)

创业者选择创业项目合作的几大要素

创业者选择创业项目合作的几大要素 在现今社会中随着就业竞争加剧,越来越多的人走上自主创业之路。而选择一个合适的创业项目是创业成功的基础,但是很多的创业者由于创业资金有限,也缺乏创业经验,在创业项目合作的选择上就有了一定局限性。现在中国项目合作网就根据以往的经验总结出以下创业者选择创业项目时需要把握的几大要素:一、扬长避短。 俗话说得好:“隔行如隔山”,创业者在选择创业项目时应当做到扬长避短,尽量选择与自己的专业、经验、兴趣、特长相关的项目。例如师范专业的学生可以创办小型的教育培训机构,提供家教服务或者成人考试补习,而播音主持、旅游管理等专业的学生则可以提供会议礼仪服务。 二、把握项目的市场前景。 由于创业者的创业资金有限,所以选择的创业项目要有直观的利润。有些创业项目看起来需求很大,但成本高、利润低,回本周期长,并不适合初期创业人员。所以创业者应当从“小本生意”做起,坚持一步一个脚印。 三、抓住机遇,准确出击。 如果经过深入的分析和调查,创业者觉得某个创业项目比较有发展前景,那就应该做到“该出手时就出手”,以较少的投资来了

解认识市场,等到自认为有把握时,再大量投入,放手一搏。创业者在创业时要切忌“好高骛远”,所以不要嫌投入太少而利润小。因为“船小好调头”,即使出现失误,也有挽回的机会。 四、精准分析,谨慎选择。 虽然创业者缺乏一定的创业经验,但是也应该保持独立的思考能力,在选择创业项目合作时不要随波逐流,只选择一些在当下呈现出火爆、高利润现象的行业,没有经过任何评估,就一头栽入。其实这些行业的市场已经趋向饱和,就算还有一点空间,利润也不如早期大。 在这里提醒一句,创业并不是一条轻松的道路,这就需要创业者充分运用自己的智慧,选择一个适合自己、有前景的创业项目,这是创业成功的第一步。虽然创业者缺乏创业经验,也没有巨额的创业资金,但是创业者们多数都有着专业知识,有冲劲,只要克服困难坚持下去,就一定会有成功的一天。

中国关联企业的发展及其法律对策

中国关联企业的发展及其法律对策 内容提要:改革开放以后,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关联企业日益勃兴。这对现行法律提出了挑战。本文从法律的角度深层次透视关联企业这一经济现象,对其概念、特征、形成和发展的方式等作了探讨,并结合我国国情提出了相应的立法建议。 一、关联企业概念及其表现形式 (一) 关联企业概念透视 在中国,伴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推行和资本市场的发展,关联企业这种企业之间的联合已成为现实经济生活中的一种日益重要的经济现象,但从法学角度讲,它却是一种尚未得到充分认识和了解的法律现象。事实上,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已经在尝试从法律角度对这一现象做出规X。严格地讲,关联公司并不是法律上的概念,而仅是经济学上的概念,从各国公司法规定的情况来看,关联公司不是公司法上的一种公司形态,目前,只有极少数国家,如德国的股份公司法对关联公司有明确规定,大多数国家公司法仍以单个公司作为规X对象,对关联公司问题,有的仅是公司间的转投资问题有所涉及,但却没有专章规定。例如,在英美国家,最早出现并最经常使用的是“控投公司”(Holding pany)和“子属公司”(Subsidiaries)。然而,这样的名称最多也不过表明公司之间的等级关系。而且,有关这方面的法律也仅存在于判例之中。目前在美国,像“公司体系”(pany systems)和“关联公司”(affiliated panies)这样的术语已经开始使用了,但这些概念还缺乏具体的法律内容,它仅仅表明了存在于企业之间相对紧密的联系。在欧洲,法国的法律文件中所出现的“公司集团”(Groupe desociete),同样缺乏对这种联合形式的界定。所以这一概念的定义仍然是模糊的,只有在德国,这种商事企业的联合才得到了法律的承认并有了正式的法律定义。其最重要的表现形式就是康采恩(Konzern),即关联企业(Verbu wdene vnternehmn)①-一个表示对若干法律上独立的企业进行集中管理的术语。其所谓关联企业,是指法律上独立企业相互间有联合关系。

企业的法律形式

企业的法律形式 主讲人: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KAB 创业教育讲师魏维宽 教学目标:让学生了解企业的法律形式 教学原理:讨论各企业法律形式的优缺点,了解不同法 律形式企业的特性 依据财产组织形式和法律责任,国际上通常把企业分为 三类,即公司企业、合伙企业和独资企业。但在现代高度发 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组织形式日益多样化。 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 为投资者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 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根据法律规定,设 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五个条件: 1. 投资人为自然人。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 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4.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 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个人独资企业的优点: 1. 企业设立、转让和解散等行为 手续非常简便,仅需向登记机关登记即可。 2 ,企业主独资 经营,制约因素较少,经营方式灵活,能迅速对市场变化做 出反应。3. 利润归企业主所有,不需要与其他人分享。 4.在技术和经营方面易于保密,利于保护其在市场中的竞争地 位。5 ,若企业主因其个人努力而使企业获得成功,则可以 满足个人的成就感。 个人独资企业缺点: 1. 当个入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 债务时,企业主将依法承担无限责任,必须要以其个人的其 他财产予以清偿,因此经营风险较大。 2. 个人独资企业受信 用限制不易从外部获得资本,如果企业主资本有限或者经管 能力不强,则企业的经营规模难以扩大。 3.一旦企业主发生 意外事故或者犯罪、转业、破产,则个人独资企业也随之不 复存在。 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是指两人以上书面协议共同投资、共同经营、 共负盈亏。合伙人对企业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的企业。

企业的组织形式与法律的争议(doc 2页)

中外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争议的法律适用及合营期限 甲方为我国一家旅游公司,乙方是美国一家饭店管理公司。双方拟成立一家中外合资的酒店,下面是一份待签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的部分条款: …… 第二条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设立中外合资经营酒店,其组织形式为合伙企业。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4名,乙方委派3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不拘任何一方。 第三十六条合营公司按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四十三条对本合同的修改,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决议后即生效。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争议的解决,可以适用中国法律,也可以适用外国法律。 第四十五条合营公司的期限不做约定,由双方根据经营状况另行契约。 试分析: 上述合同条款中的哪些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应如何修改? 答题要点: 1.所列条款中,第三十六条无错,不需修改。 2.其余各条中有四处不妥,应改正: (1)中外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不是合营企业的法定形式。我国法律规定,只有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才可以采取合伙企业的形式。因此,第二条股份有限公司应改为有限责任公司。 (2)第二十五条改为董事长由合营一方担任的,副董事长应由他方担任。《合营企业法》规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合营各方磋商确定或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中外合营者的一方担任董事长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 (3)第四十三条改为对合资经营合同的修改,必须经合营双方签署契约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 (4)第四十四条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应适用中国法律。我国《合同法》第126条第2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创业者如何选择企业组织形式

创业者如何选择企业组织形式 第一部分前言 我们都知道,企业设立是指发起人为了企业成立而实施的一系列行为。企业成立的标志是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颁发,企业成立。由于企业的设立与成立在时间上的分离,这时的企业被称之为“设立中的法人”,法律责任(以及法律风险)的分配就与责任主体的法律性质相关。而现实中,大部分企业发起人仅仅重视企业设立的结果,不重视企业设立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从而导致企业不能如期成立或企业成立后出现大量纠纷。 在这里,我首先讲的问题是企业发起人(创业者)在企业设立之前需要考虑的一个问题,那就是创业者如何选择企业组织形态的问题。创业需要激情,亦需要谨慎的考虑,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不仅要与自己的创业目的与设计相契合,而且要了解不同企业组织形式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在现实中,民营企业经营组织形态可分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公司制企业又可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与此相对应的还有子公司、分公司。企业组织形态不同,反映了不同

的企业性质、地位和作用。因此,不同企业组织形态的法律风险及后果不同。企业作为法律拟制的民事主体,受到法律的严格规制。因此,在这一点上需要树立一种观念,即企业组织形式与内容的法定性。 这就需要创业者在选择企业组织形式需要全面了解我国的现行的企业制度,结合自己的创业需求,选择合适的企业组织形式,这是一位创业者一开始就需要考虑的问题,俗语讲,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创业维艰,更是如此。因而,创业者在选择企业组织形式就需要通盘考虑,自己的创业需求,企业组织形式的优劣,只有将二者相契合,企业才会助力你的事业。 第二部分创业者要对自己所投资的行业有了解 创业者在创业之初,首先需要避免对特定产业、行业领域设立企业组织形态的相关规定不了解,盲目选择企业组织形态。大家都知道,对于一些特殊的行业,法律规定只能采取特殊的组织形式,这就是我给大家在开头所讲的企业组织形式与内容的法定性的问题(类似于物权法定)。例如律师事务所就只能采取合伙的形式,当然有的律所会采取公司制的管理模式,这是律所管理的问题,而不是律所组织形式的问题。

企业的基本组织机构形式

项目二企业的基本组织形式 创办一个企业,就要为自己的企业取得合法经营主体的资格(选择企业的法律类型)。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核准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后,就取得了合法的经营主体资格,开始享有合法经营的权利,同时也应承担相应的义务。 创业者要结合自己的创业设想和自己的具体情况,为自己的企业选择一个法律类型,以体现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便于开展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 企业的组织形式从法律上主要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个体工商户 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一)个体工商户设立的条件 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和法律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后为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可以在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经营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法律和政策允许经营的其他行业。 (二)个体工商户的无限责任 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个人经营的,以个人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家庭经营的,以家庭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二、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一)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的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应当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的具体内容和授予的权利范围。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无限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三、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这里着重介绍农民创办企业时经常采用的普通合伙企业。 (一)普通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2)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3)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4)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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