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政务云管理暂行办法

长沙市政务云管理暂行办法
长沙市政务云管理暂行办法

长沙市政务云管理暂行办法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政务云管理、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和电子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三个办法的通知

长政办发〔2018〕2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长沙市政务云管理暂行办法》《长沙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长沙市电子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5月12日

长沙市政务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电子政务集约化建设、管理和应用,充分发挥长沙市政务云(以下称政务云)的作用,提高政府信息资源利用效率,全面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政策和技术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长沙市市直各单位依托政务云建设、运行的,或全部、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和政府融资资金的非涉密政务信息化项目。

第三条市直各单位须充分利用全市统一的政务云开展电子政务应用,不再新建独立的机房或数据中心,不另行采购硬件、数据库、支撑软件、云计算、大数据平台和信息安全等基础设施,不另行单独建设非涉密行业专网、无线局域网,不另行采购互联网出口,法律法规、政府规章以及上级文件规定的除外,且须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报市数据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经市数据资源管理委员会批准同意。

第四条按照“上云为原则、不上云为例外”要求,新的非涉密信息系统依托政务云建设。除涉密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四级(含)以上信息系统外,现有信息系统应按计划如期迁移至政务云;如信息系统因特殊原因无法迁移入政务云,须由应用单位提出申请,报市数据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经市数据资源管理委员会批准同意。

第五条所有与长沙市政务云相关的建设单位、管理单位、使用单位、运维单位等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政务云侵犯国家、集体利益以及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政务云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必须遵守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明确应用系统的安全等级保护级别。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市数据资源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市政务云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宏观管理,组织拟订政务云的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研究解决跨部门、跨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

第七条市数据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政务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电子政务应用的规划计划、统筹管理、协调推进和考核评价工作。

市电子政务办统筹建设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承担政务云的日常运行管理与服务提供商的监管考核工作。

第八条市直各单位负责提出本单位的业务应用需求和云资源需求,依照市数据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参与应用系统建设管理工作,对本单位业务应用系统的可用性及安全性负责。

第九条政务云服务提供商负责政务云基础平台的建设、咨询、服务开通、日常运行维护和安全;负责向市直各单位提供安全、快捷、高质量的专业技术服务。

第三章使用服务和管理

第十条政务云的使用包含申请、受理、审核、测试、开通、变更和终止环节。

第十一条市直各单位根据需求向市电子政务办提出使用申请,并提供应用系统建设方案、应用系统性能和安全自测报告、政务云资源需求(含云主机、云数据库、云存储、云安全等)及其他申请材料。

第十二条市电子政务办负责审核市直各单位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云资源需求的合理性,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提出不予受理意见,市直各单位应根据不予受理意见重新提交申请;受理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第十三条政务云服务提供商及相关运维团队应当根据审核意见在2个工作日内提供测试环境,测试时间为15个自然日;经市电子政务办同意,确有必要的可以延长测试时间。

第十四条应用系统通过测试的,经市电子政务办审定,开通试用环境进入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不少于30个自然日。市电子政务办应根据“合理规划、按需分配”的原则,按照应用系统正常运行所需要的合理值来分配云资源。

第十五条正式运行过程中,市直各单位要求调整云资源配置的,须提交变更申请,市电子政务办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变更审核。审核通过的,政务云服务提供商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变更。涉及重大变更的,须重新提交本办法第十一条中的有关材料,应用系统需通过性能和安全测试。

第十六条市直各单位不再使用政务云服务时,须做好应用系统下线和相应的数据迁移备份工作,并提交终止申请,市电子政务办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终止审核。审核通过后,政务云服务提供商应在3个工作日内回收相应的云资源,并终止有关服务。

第四章应用建设管理

第十七条市直各单位应依托政务云开展电子政务应用建设,实行项目计划申报制度。应用单位于每年6月初至8月底向市数据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报下一年度建设项目计划并提交相关项目建设材料,报市数据资源管理委员会审定后进入全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

第十八条对于能够产生经济效益的政务应用项目,经市数据资源管理委员会审定后,原则上以PPP模式建设;市财政全额投资的其他政务应用项目,在市数据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统筹下进行建设。

第十九条应用上云的责任主体是应用单位,上云改造任务由应用单位负责,市数据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协调、监督和指导。

第二十条上云应用与政务云技术体系兼容集成,遵循市数据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技术规范。市直各单位应加强内部系统整合,将分散、独立的政务信息系统基于政务云整合为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大系统。上云系统应当接入政务云统一认证平台,实现单点登录、统一用户和统一认证,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

第二十一条应用上云前,应先行在测试环境中测试。应用单位负责系统功能、性能、数据完整性及安全测试。市电子政务办负责提供应用迁移的测试环境,并对入云系统开展测试评估,评估不合格的,由应用单位进行调整;评估合格后,系统方可正式入云上线。

第二十二条迁移上云前,应用单位应及时进行数据备份和数据安全管理;迁移上线后,应保留原系统原则上不少于两个月,保留期满后,由应用单位提供系统的完整资源清单,按照资源利旧及财政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处置。

第二十三条加强全市政务服务移动端的统筹建设管理。市直各单位移动端须基于政务云移动电子政务平台进行设计、开发和运行,已建成的移动端,应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实现逐步过渡;政务APP须统一纳入政务云应用市场进行APP分发、更新和维护,政务微信应在政务云实现聚合。

第五章数据资源管理

第二十四条政务云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以下称“共享平台”)是管理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支撑各单位开展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实现与国家和省平台信息交换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为我市跨系统、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政务信息共享和系统互联互通提供平台支撑。

第二十五条政务云提供数据采集工具,对数据进行清洗和转换;提供分布式数据存储和计算能力,支持实时数据和非实时数据的批量计算和流计算接口;集成数据挖掘技术和工具,支持大数据应用开发。

第二十六条市直各单位须加强本单位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梳理和数据归集,编制并不断完善本单位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将本单位目录统一汇入全市政务云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应按照本单位信息资源目录,将信息资源统一接入共享平台,实现全市信息资源在政务云的集中汇聚,形成全市统一、动态更新、共享校核、权威准确、集中共享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体系。

市直各单位非涉密信息资源须按照“无条件归集、有条件共享”原则,实现本单位信息资源基于政务云的统一共享交换。未按全市统一要求编制信息资源目录并接入信息资源的单位,暂停信息化项目审批,已建项目不得安排运维经费,在建项目不得竣工验收。

第二十七条市直各单位须按共享平台对接规范,将所有上云系统无条件接入共享平台,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按照《长沙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实现市直各单位间的数据共享服务。

第二十八条基于政务云构建全市统一的数据开放体系,推动市直各单位的原始性、可机器读取、可供社会化再利用的数据集向社会开放,鼓励和引导社会化开发利用。市直各单位要加强数据开放目录的梳理编制,加强信息安全保护,基于政务云数据开放平台,逐步为社会提供及时、准确、联机、持续的数据服务。

第六章运行维护及服务质量管理

第二十九条市电子政务办负责建立健全政务云日常运行服务保障体系和值班值守、运维规程、备份恢复及应急响应等制度,并定期检查、评估政务云的应用情况,保障政务云和市直各单位业务应用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第三十条政务云服务提供商负责政务云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提供数据级备份服务,负责操作系统、支撑软件的补丁管理,定期(每月不少于1次)向市电子政务办和政务云使用单位提供对应的政务云运行维护报告、资源使用情况、优化建议或动态调整意见。

第三十一条政务云服务提供商应保障政务云7 ×24小时不间断运行,并对政务云运行的各个环节进行质量控制。当云中心发生网络或资源等故障,影响政务云使用单位业务应用时,应及时告知市电子政务办和相关单位,快速处置。

当政务云资源(包括计算、内存、存储、网络等)接近系统容量70% 时,政务云服务提供商应及时预警,市电子政务办应及时启动扩容措施。

第三十二条市直各单位应在职责范围内合理使用云资源,负责应用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及补丁管理,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政务云服务提供商及运维团队反映,以确保应用系统安全稳定。

第三十三条政务云服务提供商负责提供云技术咨询和方案优化,配合市直各单位完成应用系统上线和迁移工作;定期为相关人员提供培训,推广政务云使用。

第七章安全管理

第三十四条政务云的安全管理遵循“谁建设、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政务云服务提供商对政务云的安全负责;应用单位对所建设、管理内容的安全负责;应用系统使用单位对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负责。

第三十五条市电子政务办应建立健全政务云安全管理制度,对政务云服务提供商、运

维团队及人员等加强安全管理,并明确责任人员。

第三十六条涉及政务云的硬件设备及支撑软件的关键口令、密码由市电子政务办负责掌握和管理。政务云服务提供商应确保在政务云上运行应用系统的市直各单位数据安全。未经市电子政务办和使用单位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云主机、云数据库、云存储等用户资源,不得泄露、复制、篡改、毁损、删除和利用用户数据;非法获取涉嫌犯罪的,移送有权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市电子政务办会同信息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开展政务云及云应用系统的安全检查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风险问题督促政务云服务提供商和相关单位及时整改。风险等级较高的,暂停系统运行直至整改完成;风险等级较低的,督促限期整改;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市电子政务办会同信息安全行政主管部门采取措施进行强制处理。

第三十八条政务云服务提供商应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相关规定,明确运维团队人员岗位职责,严格遵守政务云安全管理制度,制订安全操作规程,签订相关保密协议,并应参照相关国家标准,加强政务云的安全防御,监控网络行为,阻断网络攻击,做好数据备份,定期发布安全公告、开展应急演练,确保政务云安全运行。

第三十九条对于运行业务应用系统的各类设备,禁止政务云服务提供商再安装用于其他商业用途或第三方的应用系统,对可能涉及到危害公共安全或国家安全的设备和软件,一律不得使用。

第四十条所有上云系统均应根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08)标准的要求自主定级,须提供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第三方测评机构出具的软件性能及信息系统安全测试报告,并获得由公安机关颁发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

第八章应急保障

第四十一条建立政务云应急保障组织。市数据资源管理委员会是政务云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领导和决策政务云应急响应的重大事项,下设政务云应急专项小组;政务云服务提供商应成立应急实施小组,确保政务云应急保障工作的有力执行。

第四十二条政务云应急专项小组应制定政务云应急响应制度,并定期对应急响应制度进行评估,在组织架构、业务流程、运维要求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对应急响应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

第四十三条政务云应急专项小组应根据应急事件级别制定政务云应急预案,预案分为总体预案和针对某个核心系统的专项预案,为系统恢复操作提供快速明确的指导。

第四十四条应急实施小组每年组织应急响应预案培训,每季度进行一次应急演练,并记录整个过程,形成报告。进行应急演练时不能影响使用单位的业务运行。

第九章监督考核

第四十五条市直各单位的政务云使用情况纳入年度电子政务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包括:应用系统云化的比例,即利用政务云资源的应用占其所有应用的比重;云资源使用效率,即云资源是否闲置或配置过度;政务云上的应用系统安全状况;数据共享开放情况;应用系统遵从电子政务标准规范情况。

第四十六条市数据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定期组织对上云应用的绩效评估,对未达到绩效目标的,应当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暂缓提供基础资源,暂缓安排运维经费。上云应用绩效评估标准与实施方案由市数据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四十七条建立运行维护考核机制。每半年组织一次考核会议,会议成员构成由市数据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专家、市直各单位(构成比例3∶3∶4)对政务云服务提供商服务作考核评价,从服务响应、服务满意度和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分数作为合同约定的年底付款主要依据。

第十章费用管理与保障

第四十八条政务云根据服务发展需要,按年度提出服务内容建设计划。根据服务内容技术特点,可分别采用政府直接投资建设或购买服务等方式,按现有的项目建设审批程序实施。

第四十九条长沙市政务云建设资金由市财政予以保障,主要为政务云运行所需网络、基础软硬件扩容、政务云基础软硬件维护、应用系统维护及机房租金、电费和工作经费等必须费用提供保障。市直各单位现有应用系统建设及运维经费经市数据资源管理委员会审核后,由各应用单位按原渠道在部门预算或公共项目预算资金中解决。新建应用系统项目由市数据资源管理委员会汇总审核后编报年度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市财政予以统筹安排。

第五十条政务云资源增量由各资源需求单位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在每年10月申报下年度资源需求计划,市数据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每年11月前评估汇总市本级云资源使用结算量,报市数据资源管理委员会审核后,市财政按照信息化项目建设有关规定纳入下一年度支出预算。

第五十一条对于引入社会资本建设运营的项目,市财政投资部分按程序审批后,纳入下一年度预算,项目投资以资本金形式注入,由市数据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市财政局、市国资委等部门按照政府平台资金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统筹管控。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各区县(市)、园区使用市级政务云资源可参照相关要求执行。

第五十三条本办法自2018年6月12日起施行,本市以前发布的相关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最新-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承诺书 精品

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打造优质政务服务环境,让企业和群众满意,让投资者满意,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郑重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推简政放权,实现行政审批“瘦身”;不断整合优化审批流程,推行上审批、并联审批、“绿色通道”服务,实现审批服务“提速”“提效”。建立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进一步规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大幅减少政府对公共资源的直接配置,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积极探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造优质政务服务环境。 二、强化服务理念,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的宗旨,推行“一站式”服务和“一个窗口”办理;定期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发展”活动,践行服务承诺制,以创建“微笑”服务为抓手,努力提高工作人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审批业务实现100%按时办结,提前办结率达99%以上,为企业和办事群众提供热情、优质、高效服务。 三、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务。公开审批事项办理状态。使政府的服务变得看得见,摸得着。推行审批要素“八公开”。全部审批事项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站、文本示范、办事指南等途径或形式向社会公开。(即公开项目名称、法律依据、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不断完善中心大厅33个进驻部门审批信息查询功能,为企业、办事群众提供信息查询服务;全面、准确、及时公开政务信息,不断增强行政审批权力公开透明度,扩大权力受监督的范围,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切实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坚持党务、政务“两手抓”、“两促进”。抓党建,凝心聚力,促进加强思想组织建设;抓政务,改革创新,促进提升行政审批效能。狠抓作风建设,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落实领导工作接待日制度,主动听取企业、办事群众意见及建议,及

四川省级政务云平台安全管理办法

四川省级政务云平台安全管理办法附件3 青海省级政务云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青海省级政务云(以下简称省级政务云)安全管理,切实保障省级政务云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云管理机构、云使用单位和云服务商。云管理机构指省级政务云管理单位,指导统一运维服务机构开展工作;云使用单位指使用省级政务云的政务部门;云服务商指为省直各部门提供非涉密电子政务应用承载服务的提供商,包括云监管平台服务商和云平台服务商。 第三条云管理机构对省级政务云规划、建设、实施、运行、退出进行安全指导监督,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和办法,明确安全责任义务;按照国家有关安全规定检查、监督云使用单位、云服务商和统一运维服务机构等的安全工作。 第四条信息系统部署到省级政务云上后,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不变,数据归属关系不变,安全管理标准不变。 第五条云使用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和要求,组织开展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并接受云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发生重大安全事件,及时向云管理机构报告,并做好处置工作。 1 第六条云服务商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开展云服务商平台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和安全服务审查,达到国家信息安全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技术标准。要主动接受云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建立省级政务云专职安全管理团队,落实安全责

任,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细化安全策略,优化安全防护措施。发生重大安全事件,及时向云管理机构报告,协调云使用单位共同做好处置工作。 第七条新建信息系统的安全规划应与信息系统同步建设,部署前与云服务商、统一运维服务机构共同制定安全实施方案,报云管理机构审核,项目验收前应完成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 第八条信息系统迁移前,应梳理安全防护情况,完善安全防护措施,明确信息安全保护等级,与云服务商、统一运维服务机构共同做好安全实施方案,报云管理机构审核后组织实施。信息系统迁移6个月内应完成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 第九条信息系统日常运维安全由云使用单位、云服务商共同负责,云服务商定期开展省级政务云平台设备巡检、日志审计、风险评估、安全加固、数据备份,每月输出安全运维报告,并向云使用单位提供安全态势报告;云使用单位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漏洞扫描、渗透测试、日志审计、代码审计、数据备份、系统加固、补丁和病毒库升级等安全工作。云管理机构定期组织开展省级政务云及应用系统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通报安全隐患。 2 第十条云管理机构、云服务商、云使用单位要分别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协同开展应急演练,配合做好重大安全事件的应急响应。 第十一条云使用单位的信息系统需退出服务时,应明确提出信息系统服务退出需求,由统一运维服务机构协调云使用单位、云服务商共同制定服务退出方案,报云管理机构备案。服务退出时,云服务商应确保数据资产完整返还,并满足业务的可用性和持续性要求;服务退出后,确保数据及时有效销毁,并取消原服务资源访问权限。 第十二条云服务商要对所提供的云服务进行安全保密承诺,采取有效管理和技术措施,确保信息系统和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未经授权不得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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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政务服务中心的请示

关于建设政务服务中心的请示 市政府: 根据张笑东市长对市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关于建设安阳市行政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楼的请示》的批示精神,市发改委牵头组织财政、规划、土地、投资公司以及便民服务中心、商务局、工商局等单位先后召开了两次协调会,认真研究方案,积极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市便民服务中心、市工商局、市商务局迅速组建了由8人组成的基建办公室,具体抓好项目落实。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近年来,全市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不断强化自身建设,努力打造良好投资发展环境,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经济的迅猛发展。 为了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使安阳在中原经济区建设中有更大作为,必须在持续营造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方面做出更大努力,加快建立一个大集中、大统一的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市工商局、市商务局联合建设政务服务中心,对于推进服务政府、廉洁政府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改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更好地服务我市经济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1、提升我市政务服务水平的需要。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明确指出: 要逐步健全政务服务体系,按照便民利民的要求,进一步改进政务服务,提高行政效能,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去年、今年市人代会都将加强行政便民中 1心建设确定为市重点议案。从目前三家现有的办公条件看,硬件建设已相对滞后,远远无法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也与我市建设豫北区域性中心强市的目标极不相称。 便民服务中心及商务局均为租用办公用房。便民服务中心现有面积约2000平方米,全市50多个审批职能的部门,进驻中心的仅有28个,保留的28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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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机房运行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政务云中心机房计算机系统运行的良好环境,保证现有计算机设备、网络及应用系统能正常运行,根据《政务云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中心机房出入管理规定 第二条除经授权的系统管理、机房值班和保安巡视人员外,其他人员进入中心机房需经部门领导批准。 第三条严禁带外单位人员或无关人员进入中心机房,确因工作需要,如:系统故障诊断和处理、设备维修维护、系统或设备安装等进入机房,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或机房管理人员陪同进入,做好登记,并配合项目的实施。 第四条外来访问人员参观机房应由相关陪同人员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相关领导批准后,由专人带入参观。 第五条进入机房的设备(外单位的设备进入机房需经部门领导批准)应在进入机房前拆除外包装,以保证机房环境的清洁和安全。 第六条严禁携带易燃、易暴、易腐蚀等危险性物品进入机房。第三章中心机房日常维护规定 第七条机房内的所有设备需定期保养,主机房应指定人员做维护、清洁工作。 第八条设备使用人员应保持设备的清洁,及时进行清洁工作,

严禁将各种食物、饮用品带入机房,在机房内禁止大声喧哗、打闹及吸烟。机房内应保持清洁卫生的环境,控制台上不得有水杯、杂志等无关物品,资料、存储介质等须保管良好,不得随意丢放。 第九条计算机设备维修工作由专门人员进行,管理人员应把设备的检修情况记录在相应的设备卡上, 以便统一归档管理。 第十条系统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机房、设备及系统运行管理规定,不得在机房内从事与系统管理、运行维护、系统安装和调测等无关的工作。 第十一条系统管理人员只能按规定的权限做好系统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不得越权操作系统或改变系统设置、配置等。 第十二条三不动原则:不联系好不动,对系统、设备不了解不动,运用中的设备、网络不动。 第十三条三不离原则:不检查完成测试或作业没出结果不离,发现故障不排除不离,发现异味、异状、异声不查明原因不离。 第十四条三不准原则:不准任意中断业务、系统、网络及电路,不准任意加、甩、撤设备和改变状态,不准任意切断告警和隐瞒故障。 第十五条系统管理人员应定时对机房供电系统和运行中的系统、设备进行巡视和检查,密切关注系统、设备运行和机房环境情况,定时巡查机房监控系统。 第十六条禁止在计算机上安装与系统、网络、数据库监控和管理无关的软件,禁止在管理计算机上浏览无关网站、信息。 第十七条定期对机房内的计算机设备、软件、存储介质、资料

电子政务统一平台解决方案(互联网+政务服务)20190308教学提纲

互联网+政务服务解决方案 一、背景介绍 1.1平台概述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16〕108号文件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优化政务服务供给,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解决影响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难点堵点,进一步激发社会和市场活力。 在互联网时代,利用信息化手段,支撑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实现“一号一窗一网”目标,促使服务流程显著优化,服务模式更加多元,服务渠道更为畅通,让居民和企业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 我公司专注电子政务领域十余年,开发出符合互联网时代的新一代互联网+政务服务”整体解决方案,完全实现了信息共享,一网通办,极大的方便了办事群众,为行政审批体制改革添砖加瓦。 1.2现状痛点 事项上网跟不上 上网事项以审批类为主,大量群众关心的服务事项没有上网,办事信息不准确不实用。甚至出现明显错误遗漏,群众办事仍然“找不到、看不懂、办不通”。 流程优化跟不上 网上事项大多照搬先线下流程,没有按照互联网办事规律进行优化,有的地方在线上提交了电子版材料,还需要在线下提交纸质材料,办事反而更加繁琐。 信息共享跟不上 办事系统之间难以实现后台认证和业务协同,办事材料仍需要重复提交。有些地方,一台办事窗口同时有多台电脑,运行多个系统,由于没有实现共享,工作人员需要在不同系统间重复录入数据,工作量大幅增加。 平台融合跟不上

实体和网上两个平台相互割裂,办事流程和规则各不相同,没能做到线上线下无缝衔接,顺畅运转。有的在平台上下载了办事表格,到了服务大厅却说网上的表格不对,需要重新填写。这些问题导致网上服务的质量不高,效果不明显,和公众的期望还有很大差距。 1.3整体框架 二、解决方案 2.1政务服务平台 2.1.1网上办事大厅 主要完成各个局级部门之间的数据收集、分发等管理。数据交换系统主要包含前置交换子系统、交换传输子系统、中心交换子系统、交换管理子系统、交换信息采集子系统、系统接口平台等六个子平台。 2.1.2网上APP服务平台 民众通过手机终端程序,按照审批事项办理的条件,提交事项办理的申请,同时民众可以通过拍照功能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上报。

市行政服务中心第一季度工作要点

范文:市行政服务中心第一季度工作要点 今年是我们中心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科学发展观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及我市“聚人心、打基础、促发展、树品牌”工作步署的重要一年,在新形势下充分发挥行政服务中心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职能,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我们必须坚持便民服务、廉洁从政的宗旨,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锐意改革,创新行政审批工作机制,做深做实行政服务中心的规范化、信息化和科技化建设文章,全面推进“一站式”服务体系建设,为构建和谐文明的新形象注入新的活力,努力营造更加便捷、廉洁、高效的服务环境。 为新年开好局,现对首季工作作如下安排: (1)、安排好辞旧迎新工作。认真做好2xxx年扫尾工作,如评选文明窗口、工作考核等,做到善始善终,并及时总结去年工作经验教训,制定好新年工作方案; (2)、做好春节节日安全管理工作。中心要安排好春节安全值班人员,各窗口要配合好中心共同抓好安全工作,文明愉快和谐安全过好春节。同时,安排好节后上班第一天座谈会(约20分钟,拜年和小结去年工作,不再另开总结会)和上班事宜。

(3)、继续完善管理机制,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特别是要在规范服务行为,创新服务举措上下功夫。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对工作人员的站坐姿势、待人接物、文明用语等均制定出简明、易记、便于考核的工作规范;二是在工作中努力做到“三办”、“三勤”、“四通”。即特事特办,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嘴勤,腿勤、手勤;速办“快通”、及时“沟通”、积极“疏通”,努力“变通”。三是要求工作人员做到“两多两少”、“四个带头”。即遇事多通气,少生气,多理解,少埋怨。带头比贡献、带头比纪律、带头比服务、带头比工作。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服务质量。 (4)、配合纪委、监察局做好网上业务受理、电子视频监督和机关工作绩效管理工作。

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邯郸政务云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邯郸政务云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信息公开 【发文字号】邯政字[2016]2号 【发布部门】邯郸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1.01 【实施日期】2016.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邯郸政务云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邯政字〔2016〕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邯郸政务云中心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邯郸市人民政府 2016年1月 邯郸政务云中心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快智慧邯郸建设,促进电子政务基础设施集约化建设,推进资源共享,促进业务协同,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充分发挥邯郸政务云中心(以下简称政务云中心)的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以下统称机关单位)等管理和使用政务云中心的活动。 第三条政务云中心是全市开展非密级电子政务应用的统一基础支撑平台,为机关单位电子政务应用提供云主机、云存储、网络、信息安全、运行保障(以下统称云资源)等服务。 第四条市级机关单位建设非密级电子政务应用系统(以下简称应用系统)应充分利用政务云中心,实现电子政务集约化建设,不再新建独立的机房或数据中心,不另行采购主机、存储、网络、信息安全等基础资源,机关单位内部局域网和终端设备除外。新建应用系统应当依托政务云中心建设,现有应用系统应当逐步迁移到政务云中心,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文件明确规定的除外。 第五条市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政务云中心的规划、建设和运行,审核市级机关单位的政务云中心使用需求,会同市财政部门制定政务云中心年度经费预算。 市财政部门负责将政务云中心年度经费预算纳入市级财政年度专项预算,并负责按时

长沙市十大楼盘资料

长沙市十大楼盘详细信息 楼盘名称:华美欧国际 地址:五一大道与韭菜园交汇处 开发商:湖南华美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物业:深圳中航物业 物业费:2.8元/平米.天 开盘时间:2007年9月18日 入住时间:2008年12月 车位:259个 交通:,312,314,109,12,6,旅1,旅2,106,117,118,303,317,401,12,18,138,202,301,317、立珊专线等 医院:省人民医院、市一医院、湘雅二医院、口腔医院等 学校:第一附小、市十二中、田家炳实验中学等 商场:王府井、平和堂、春天百货、万达广场、沃尔玛超市、家乐福超市等 项目介绍:该项目紧邻芙蓉广场、家乐福超市、湖南国际金融中心、省政府、火车站等,是长沙CBD核心区具有独创性的公寓式LOFT商务楼,总建筑面积近6万平方米,是一座融创意LOFT 办公楼、创意主题商业街、国际风情餐饮等优势的创意商务旗帜。华美欧大厦位于长沙市韭菜园路(原芙蓉区老区政府办公大院),规划用地面积5883.6平方米,拟建设项目建筑面积55418.72平方米,地上21层,地下2层,占地面积2063.76平方米,建筑密度41.6%,容积率8.98,绿化率32%。 楼盘名称:中天广场 地址:长沙市五一大道与韭菜园处西北角 开发商:湖南天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物业:浙江绿城物业开发有限公司 物业费:3.6元/平米.天 开盘时间:2007年12月12日 入住时间:2008年5月 车位:678个(地上50,地下628) 交通:芙蓉中路,蔡锷路,五一路,中山路,立珊专线,312,314,109,12,6,旅1,旅2,106,117,118,303,317,401,12,18,138,202,301,317等 医院:省人民医院、市一医院、湘雅二医院、口腔医院等 学校:第一附小、市十二中、田家炳实验中学等 商场:王府井、平和堂、春天百货、万达广场、沃尔玛超市、家乐福超市等 项目介绍:中天广场位于五一大道和芙蓉路交汇之西北角,处城市规划CBD核心区,占地15112.4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逾17万平方米,聚合4.5万平方米甲级写字楼、2.7万平方米行政公馆、4.3万平方米国际公寓、2.3万平方米精品商业街和3.7万平方米地下车库,是一个集多种功能于一体的高效商务综合体。其开放的“门”字造型,简洁、现代而大气,以海纳百川的气势汇聚各行各业精英企业,是为实力企业量身打造的顶级商务平台。

2019年市政务服务中心现状、存在问题及今后动作方向

市政务服务中心现状、存在问题及今后动作 方向 市政务服务中心现状、存在问题及今后动作方向 为全面了解全市政务服务工作,深入分析政务服务工作方面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研判下步工作的主要方向,XX市政务服务中心安排专人,集中精力,对全市政务服务工作基本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下步工作方向做了深入调研和全面分析,形成本调研报告。 一、基本现状 (一)体系建设方面 1. 四级便民服务联动体系基本形成。近几年来,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全市各级各部门围绕优化政务服务、创优发展环境的目标,立足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基层,高度重视便民服务的建设工作,积极构建和完善便民服务体系,切实提高了政务服务水平,助推了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截至XX年12月底,全市4个县(市、区)均建立了政务服务中心,175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已全部建成,2952个村(社区)已建成便民服务代办点2811个(建成率95.22%),基本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全市”的市、县、乡、村四级便民服务联动体系。全市95%以上的地方能够实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乡(镇)”,基本实现了“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让方便留给群众,把麻烦留给自己”的服务承诺。

2.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体系趋于完善。四川省从XX年10月开始实施“两集中、两到位”相对集中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目前,市、县(市、区)两级行政审批部门基本完成该项工作。XX年政府机构改革后,市本级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38个部门中有26个部门单独设立了行政审批科,其中12个行政审批事项较多的部门的行政审批科整体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由之前的不到100人增加到120余人,均比“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前显著增加。市本级设行政审批窗口28个(含综合窗口和并联审批窗口各1个),医保、社保、机保、公积金中心等公共服务窗口4个,天然气、自来水、银行、商务中心等便民服务窗口4个,会计师事务所、印章中心等中介服务窗口2个。县(市、区)设行政审批窗口27个(含综合窗口暨并联审批窗口1个),医保、社保、机保、公积金中心、公证处、邮政局等公共服务窗口6个,中介服务窗口暂无。 3. 服务方式创新体系初步建立。全市政务服务中心始终紧紧围绕“创新服务方式、延伸服务触角、拓展服务领域”的原则,以“政策更优、门槛更低、审批更少、服务更好”为目标,创新开展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志愿服务队进园区服务等。此外,市农业局窗口创新服务机制,先后发出万余份信函,告知办理年检手续,极大地方便了XX籍异地拖拉机车主及时办理年检手续;市国税局窗口创新推出“免填单”服务,最大程度的简化了审批流程;市质监局窗口建成了全省第二个规模性“便民服务标准免费查询平台”,得到办事群众充分肯定。

浙江省电子政务云计算平台管理办法

浙江省电子政务云计算平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解决电子政务基础设施重复建设、资源分散等问题,降低行政成本,实现集约化管理和应用,充分发挥省电子政务云计算平台(以下简称政务云平台)的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行政机关管理和使用政务云平台的活动。 第三条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利用全省统一的政务云平台开展电子政务应用,不再新建独立的机房或数据中心,不另行采购硬件、数据库、支撑软件、云计算和信息安全等基础设施,法律法规、政府规章以及国家有关文件明确规定的除外。新的应用系统依托政务云平台建设,现有应用系统逐步迁移到政务云平台。 第四条省政府办公厅负责全省政务云平台的规划、应用、管理和监督,审核省级部门的政务云平台使用需求,受理设区市政务云平台建设方案备案。

信息安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政务云平台及应用系统安全监控工作。 使用政务云平台的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负责应用系统的开发、部署、维护、管理和安全。 政务云供应商负责政务云平台的建设、咨询、服务开通、日常运行维护和平台安全。 第五条设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辖区政务云平台行政主管部门,优先利用省级政务云平台或采取租用方式建设本辖区统一的政务云平台,县(市、区)原则上不建设政务云平台。 第二章使用管理 第六条政务云平台使用包含申请、受理、审批、测试、开通、变更和终止环节,并通过政务云平台业务管理系统实现。 第七条使用单位根据需求向政务云平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使用申请,并提供应用系统建设方案、应用系统性能和安全自测报告、政务云平台资源(以下简称云资源,含云主机、云数据库、云存储、云安全等)需求及其他申请材料。 第八条政务云平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核实使用单位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云资源需求的合理性,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提

浙江省电子政务云建设实施方案

浙江省电子政务云建设方案 ——暨省网上政务大厅基础设施建设方案 编制单位: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处编制人员:审核人员: 审批人员: 编制日期:

目录 目录................................................................................................................... 第一章项目概述 (1) 1.1项目名称 (1) 1.2项目建设单位及负责人 (1) 1.3编制单位 (1) 1.4编制依据 (1) 1.5建设目标、规模、内容、建设期 (2) 1.6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2) 1.7效益及风险 (2) 第二章项目建设单位概况 (4) 2.1项目建设单位与职能 (4) 2.2项目实施机构与职责 (5) 第三章项目背景与需求分析 (6) 3.1背景与现状 (6) 3.2存在的问题 (7) 3.3需求分析 (8) 3.4系统功能指标 (9) 3.5信息量指标 (9) 3.6系统性能指标 (10) 第四章总体建设方案 (12)

4.1指导思想 (12) 4.2总体设计原则 (12) 4.3总体目标与分期目标 (13) 4.4总体建设任务与分期建设内容.......................................... 1 4 4.5系统总体结构和逻辑结构 (14) 第五章详细设计方案 (19) 5.1物理资源层 (20) 5.2资源抽象与控制层 (22) 5.3政务云服务层 (23) 5.4政务云网络 (32) 5.5安全系统设计 (37) 5.6备份系统设计 (49) 5.7运行维护系统设计 (50) 5.8应急响应 (53) 5.9系统配置及软硬件选型原则 (53) 5.10系统软硬件配置清单 (56) 5.11服务交付以及报价模式 (58) 第六章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 (59) 6.1领导和管理机构 (59) 6.2项目实施机构 (59) 6.3运行维护机构 (59) 6.4项目招标方案 (59)

XX市政务服务大厅管理办法

XX市政务服务大厅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务公开,规范XX市政务服务大厅(简称“市政务大厅”)政务服务工作,保障依法行政,优化政务服务,促进环境建设、带动作风建设、服务项目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政务大厅是XX市人民政府设立的面向社会公众受理、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和提供其他政务服务的场所。 第三条市各行政机关和有关单位在市政务大厅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简称“申请人”)依法集中受理、办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类行政审批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简称“政务服务事项”),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市各行政机关和有关单位(简称“进驻部门”)在市政务大厅设立办事窗口(简称“窗口”),按照“便民、规范、高效、廉洁”的原则,集中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 第五条 XX市政务服务中心(简称“市政务中心”)负责市政务大厅的管理与服务,具体履行以下职责:(一)受市政府委托,管理各部门政务服务工作,并为有关部门进驻市政务大厅办理政务服务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 (二)依据市政府的决定或市政府法制办的审核意见,增加、减少或调整有关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 (三)受理有关部门进驻或退出市政务大厅相关事宜,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制定市政务大厅业务运行和人员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五)按照市政务大厅有关管理制度和规定,负责对进驻部门窗口工作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市委、市政府;对进驻部门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组织管理、协调和考核。 (六)对市级各类政务服务分厅(经市政府批准同意暂时保留的部门自办业务大厅、网上大厅)及各乡镇(街道办)

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情况

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情况 通报 (2008.4.1-2008.4.30) 一、中心工作 4月3日,中心管委会召开工作联系会,会议由副主任唐平组织,参加会议的有:中心管委会督查科科长和市经委、市招商局、经济开发区、河东新区、创新工业园区相关负责人。会上组织学习了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切实加强服务企业工作的通知》(遂委办[2008]33号)文件,并要求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文件精神,对企业服务中心的建设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各相关部门要尽快落实,选派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协调能力强的同志于4月9日到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企业服务中心工作;三是招商和企业服务两条热线的主管单位要做好热线搬入中心的相关工作,做到人员到位,认真履职。 4月7日,中心管委会组织全体工作人员政治学习。中心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棡针对乐山市夹江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上班不在状态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对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提出了要积极投身效能作风建设,保持上班精神振作、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工作状态,在窗口工作要当好工作员、服务员、联络员和宣传员,尽心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4月11日,中心管委会召开工作会议,对前阶段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对近期工作作出安排:一是要求综合科要尽快落实办公室的搬迁和中心的网络建设、保安、消防等工作;二是要求督查科要进一步清理落实我市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按省上要求做好规范整理并及时上报。三是要切实做好效能建设作风整顿工作,成立市政务服务中心效能建设活动领导小组,要加大督查力度,严禁出现在岗不在工作状态的情况发生,要认真做好政务服务工作,简化办事程序,进一步提高现场办结率。 4月12日,中心管委会组织全体工作人员政治学习。会上,传达了全省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会议精神和落实省委领导对加快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进度的要求,就我市统一规范行政审批项目名称和电子监察系统规划方案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最后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就如何结合本职工作加强中心行政效能建设进行了讨论发言。 4月14日,中心管委会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了市效能建设办公室《关于认真组织学习崔保华同志在“全市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的通知》(遂市效建办发[2008]1号)和崔保华书记的讲话精神及《关于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集中学习讨论阶段的安排意见》(遂市效建办发[2008]2号)文件,并对中心做好行政效能建设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 4月28日,中心管委会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召开了效能建设集中辅助学习会,中心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棡在会上

山东省电子政务公共服务云平台管理办法

省省级电子政务公共服务云平台 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和加强省省级电子政务公共服务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建设和管理,确保云平台安全可靠、高效稳定运行,依据和省相关法律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云平台的建设、应用、运维、安全、服务、评价等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云平台是电子政务重要基础设施,遵循“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服务、统一安全保障”的原则进行建设和管理。电子政务项目按照省政府有关规定,应基于云平台提供的各项服务的基础上进行开发建设。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云平台是指运用云计算技术,统筹利用计算、存储、网络、安全、信息、应用支撑等资源和条件,基于电子政务外网和互联网,提供基础设施、支撑软件、应用功能、信息资源应用、信息安全和运行维护等服务的电子政务综合性服务平台。 第五条设区市根据实际情况可不建设当地云平台,直接接入省级云平台或就近接入其他市的云平台。

第二章管理主体和职责 第六条云平台的建设、安全运行和管理主要涉及云平台的管理机构、用户和云服务商。 第七条管理机构是指省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负责对云平台的各项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其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云平台顶层设计及配套政策、制度。 (二)依法依规选定云服务商。 (三)组织省电子政务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以下简称专家)对云平台的建设和服务提供指导。 (四)组织专家、用户和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云服务商提供的各项服务进行监督、评价与管理。 (五)推动业务信息系统向云平台部署和迁移。 (六)制定云平台服务目录、计费办法、标准体系,建立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发布云平台年度评价报告。 (七)统筹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和云平台运行保障服务所需资金。 (八)指导协调与市级云平台的互联互通。 (九)协调配合信息安全管理部门和专业机构, 对云平台开展安全检查和技术检测等工作。 (十)其他与云平台相关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用户是指所有使用云平台服务的财政拨款部门和单

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大厅优化升级方案

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大厅优化升级方案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决策部署,为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各项工作,为此,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政务服务大厅优化升级方案。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决策部署,通过对市政务服务大厅现有基础设施进行资源整合和优化升级,进一步健全完善市政务服务大厅基础硬件设施,为实现“三集中三到位”“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奠定基础,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二、工作任务 (一)优化美化政务大厅办公服务资源配置。 1.优化前台服务窗口布局。结合“一窗式服务”改革工作需要,按照市场准入类、投资服务类、建设工程类、公民服务类等业务类别,对市政务服务大厅现有窗口资源进行分类整合,合理设置综合受理窗口,优化前台服务窗口布局,进一步强化服务功能,美化服务环境,提供温馨服务。 2.优化后台办公区域布局。结合窗口单位集中进驻需求,对市政务服务大厅后台办公区域进行优化整合和合理布局,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办公场地资源的空间利用效率,实现前台、后台无缝衔接,为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提供基础保障。

(二)搭建“一号申请”办事服务平台。 1.建立排队叫号系统。建设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作为唯一标识的实名认证排队叫号系统,将市政务服务大厅现有窗口吊牌同步调整为LED显示屏,并为窗口配备排队呼叫设备,为实现“一号申请”提供实体功能支持。 2.设置自助服务区。在市政务服务大厅开辟自助服务体验专区,集中放置网上办事自助服务终端、社保自助服务终端、排队取号机、自助查询机、银行ATM机等自助服务设施,为办事群众提供多样化的自助办事服务。 3.实现智能取号办事。建立完善多渠道智能取号功能,通过排队取号机、手机APP和网上办事大厅等实现现场取号、智能终端预约取号、网上办事大厅预约取号等多渠道的排队取号方式,并通过政务微信平台提供排队信息查询、办件速率分析等实时数据服务,使办事群众享受到更加方便、快捷的智能化服务。 (三)打造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平台。 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平台用户庞大、操作简单、传播快速等优势,积极做好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在移动终端的效果展示优化及兼容适配,努力打造集办事、查询、信息推送为一体的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平台,为广大办事群众提供自助申报、进度查询等功能,着力提升办事群众通过移动终端使用政务服务平台的用户体验度,进一步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推广应用。 (四)集成实体政务大厅综合管理平台。

云平台资源管理实施细则【最新版】

云平台资源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山市电子政务云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资源管理,确保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安全使用,根据《中山市电子政务云服务平台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是云平台的主管部门,负责统筹云平台资源管理工作;云平台资源使用单位(以下简称用户单位)依据各自责任,协助主管部门和运营单位做好云平台资源使用及安全管理工作;云平台运营单位配合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云平台资源提供及安全管理服务。 第三条本细则所指云平台资源是中山市电子政务云服务平台为用户单位提供的计算、存储、网络等云资源,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一)云计算资源。云平台运营单位根据用户单位需求和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用户单位提供虚拟主机服务,用户单位须明确虚拟主机的CPU核数、内存容量、存储容量、端口

开放需求和配套设备运维需求。 (二)云存储资源。云平台运营单位根据用户单位需求和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用户单位提供保存系统数据、图片、视频和 备份文件的云存储资源。 (三)第三方软件资源。云平台运营单位根据用户单位需求和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用户单位提供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服务器防病毒、备份工具等第三方软件。用户单位应优先使用自有的正版第三方软件,建议用户单位原则上使用开源软件,如需使用云平台提供的付费第三方软件,用户单位需求须通过按《管理办法》要求组织的专家评审。 (四)云网络资源。云平台运营单位根据用户单位需求和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用户单位提供互联网、党政内外网、业务专网、无线网络、VPN远程访问和其他网络接入服务。用户单位云网络资源需求须明确网络接入地点、数量、带宽和价格等要求,并须通过按《管理办法》要求组织的专家评审。

电子政务云服务平台的建设方案

电子政务云服务平台的建设方案——商网云政务 结合现代通信技术,把政府所有信息化资源统一接入和管理起来,利用电子政务网的基础网络以服务的形式为有需要的政务部门提供政务服务。 解决方案: 一、平台建设的目的 利用云计算的虚拟化技术,结合现代通信技术,把政府所有信息化资源统一接入和管理起来,利用电子政务网的基础网络以服务的形式为有需要的政务部门提供云政务服务。同时,把政府部门的公开资源也通过平台有效的整合,以服务的形式提供给其他需要的部门或应用(如无线城市),实现无线资源、信息资源、政府的服务资源的充分共享,打造一个以“云计算”为核心的“数字化政务”! 二、平台建设的意义 本平台的建设无论是从提高政府职能,服务民生,还是在响应国家、市委市政府在云计算以及节能减排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1、推动业务扩展、服务广大民生 从服务民生来说,通过电子政务云服务平台可以快速实现低保比对、社会保险查询等民生关心的问题;从服务社会来说,创建卫生城市活动中,民众可以利用手机拍摄卫生死角进行举报,实现全民参与。 2、提高政府效率、保证政令畅通 利用现代通信网的网络资源和移动终端的随身性、方便性,为公务人员提供随时随地获取权限内的政务信息的手段,尤其是为出差中或临时不在办公室的公务人员提供了突破地域和空间以及有线网络长度的限制的工作方式,必将会大大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确保政令畅通,提升政府在公众中的形象。 3、统一资源管理、实现节能降耗 通过该平台可以把政府部门的资源(政务系统、行管部门的业务系统、与政府部门配合的社会服务体系(如社会救助单位)的资源)释放出来,可以方便实现多维政务信息的融合; 因为平台采用统一的网络隔离、安全传输以及应用数据等方面的安全措施保证了政务的安全性,避免了因各政务部门单独建设整套系统(网络、平台、安全设备等)而产生的重复投资,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

市政务服务中心特色亮点典型材料

市政务服务中心特色亮点典型材料 X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以构建“一次告知、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结”模式为新目标,以完善服务体系为抓手,打通了审批事项进入、办理、办结、反馈到评价一整套服务链条,实现了全过程精简,全流程优化。 为X市打造阳光政务,树立窗口单位的良好形象贡献了方案和智慧。 一、一次告知,双图指路,开放审批事项进入之门 X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坚持一次性告知办事群众和企业,力争让其“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一是线下线上双告知。X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将整合后的窗口服务内容进行梳理,对整合后的职能进行逐项分解,将群众和企业办事所需要件列出一次性告知清单,办事流程制成图表,将一次性告知清单和办事流程图表在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内进行发布,做到了要件、流程双公开。 二是制作平面索引图。政务服务大厅现有进驻单位X个,进驻实体大厅的行政审批事项X项,公共服务事项X项。为使办事群众在最短时间内锁定服务窗口,X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制作了平面索引图,标明了窗口总体分布情况,指明了楼层总体格局,避免了办事群众在楼层内“跑道”、“溜腿”的烦恼。

二、一窗受理,双口同步,畅通审批事项办理渠道 X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不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初步实现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在办事大厅、基层公共服务中心(站)两个实体窗口及网上办事大厅统一申办、综合受理的服务格局。 一是构建覆盖全面的服务网点。截止目前,我市已建立 X个公共服务中心(站),服务网点遍布全市X个镇(区)、村(社区),形成了市-镇(区)-村(社区)纵向到底的覆盖网络。为强化对基层公共服务中心(站)的指导和管理,由市政务中心负责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后续运行管理工作,X 年以来共深入基层公共服务中心开展平台管理维护工作X次。 二是建立多口联动的长效机制。X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现已启动嵌入一门式系统的并联审批系统,着力抓好重点投资项目服务工作,使重点项目早落地、早生产、早见效。截止X年X月,一门式系统累计办理事项审批X件,办结X件,累计办结率X%。 三、一网办理,双网并联,拓宽审批事项办理边界 X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将“一门式”审批系统同时在政务外网和互联网上运行,在互联网接到办理事项时,通过审批系统,自动将相关信息流转到政务外网上,并通过政务外网将办理进度及时公开。 办事群众通过公众号版块和扫描受理通知书二维码的方式,可直接查询审批事项的办结进度,中心也将相应的技术手段复制到实体化办理的流程当中,办事群众在填写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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