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文献综述

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文献综述
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文献综述

国外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的兴起背景与发展趋势美国是最早实施资产证券化的国家,也是最早对知识产权证券化探索和尝试的国家。1960 年,美国启动了信用卡应收账款的证券化。1981 年,按揭贷款的一派繁荣景象催生了房屋贷款证券化。从1997 年鲍伊证券正式登台亮相开始,美国知识产权证券化经历了一个萌芽、成长、逐渐成熟的过程,这一历程始终与技术创新遍地开花、知识经济蓬勃发展、金融制度、市场、技术创新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技术高速发展与、资产评估方法的日新月异融合、交织在一起的。从美国的实际运作来看,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基础资产涵盖范围非常广泛,包括电子游戏、音乐、电影、娱乐、演艺、主题公园、时装设计的品牌、最新医药产品的专利、半导体芯片,甚至专利诉讼的胜诉金等。美国知识产权证券化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良好态势。但是,迄今为止,美国涌现出的一系列案例,加总起来也不过几十起。

与此同时,学术界对知识产权证券化也表现出极大关注和热情。在鲍伊债券诞生后一段时间内,围绕如何将知识产权资产包进行证券化,美国许多法律、金融和商业期刊、杂志上涌现了大量的学术和非学术文章,对其深入探讨和研究。1999—2002 年是热衷探讨和研究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巅峰时期。而后,专家学者研讨知识产权证券化的激情锐减,回归常态,相关文章数量也日益衰减,见诸报端的重大交易案也寥若晨星。近几年来,知识产权证券化重新回到人们的视域,复苏迹象明显。2005 年,首例软件证券化融资案,即Tideline 案现身美国,BCBG Max Azria 誉为年度最佳交易案。这些案例清晰地表明在美国知识产权证券化步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2002 年,日本出台了《知识产权战略大纲》,确立了“知识产权立国”的战略。此后,鉴于日本拥有数量庞大的知识产权资产需要进行商业化、产业化运用,日本经济产业省于2002 年4 月发表声明表示,拟对信息技术和生物领域等专利权实行证券化,富有成效地对光学专利实行了证券化。

(一)美国

美国是最早开始将知识产权进行证券化的国家。自Bowie Bonds案以来,美国在版权、商标权和专利权等知识产权领域均有一定数量的知识产权证券化交易。1997年美国知识产权证券化的金额为3.8亿美元,2000年则达到11.3亿美元。知识产权证券化对象资产非常广泛,从游戏软件、音乐、电影、娱乐、演艺、主题公园等与文化产业关联的知识产权,到时装品牌、最新医药产品专利、半导体芯片,几乎所有的知识产权都可以成为证券化的对象。尽管目前其在证券化市场中的比例不大,但其增长速度较快。当前,美国尚无专门的知识产权证券化法律,而是在个案中适用相应的知识产权法律、联邦破产法、美国统一商法典、

“SEC的非金融信息披露规则”、萨班斯法案(Sarbanes Oxley Act,又称《2002公众公司会计改革和投资者保护法》)、资产证券化法律以及法院判例等。

下面结合典型案例分析总结美国知识产权证券化交易的法律适用:

1.版权

目前为止,美国版权证券化交易较商标权和专利权证券化多,主要是音乐和电影版权的证券化交易,这也是当前较为普遍的知识产权证券化交易方式,其中包括有名的David Bowie 音乐版权证券化,即美国歌手David Bowie将其25张专辑的版权进行证券化融资,由Pullman Group发行私募证券。Bowie Bonds的成功因素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基础资产充足。充足的版权特许收入,技术发展(如网上音乐销售等)增加了Bowie Bonds的收入,同时Pullman Group购买其他音乐作品降低发起人的行为风险。二是发起人良好的声誉。David Bowie是著名的歌手,证券化时其音乐作品已有5年固定收入史;三是信用评级较高。Moody’s Investors Service的AAA信用评级,且有EMI Group Pie担保。

2.商标权

1999年以来,美国已陆续有一些商标权证券化交易,其中2003年的Guess Inc.案一定程度上构建了商标权证券化的标准。发起人Guess Inc,将其14个商标许可合同中的债权性收益证券化,由特殊目的机构Guess Royalty Finance LLC发行私募证券。Guess Inc.的成功在于:基础资产方面,商标有良好的债权性收益历史记录,能产生充足的未来许可应收帐款;发起人方面,Guess Inc.有21年的服装业经营经验,有签订新的商标许可合同潜力,在证券化商标许可合同不能实现时能以新的商标许可合同代替;债务人方面,知名的商标产品经营商,有效市场营销策略,商标经营商不能转让商标项下有关权利;信用评级方面,Standard &Poor’s的BBB信用评级。

3.专利权

美国的专利权证券化交易较少,且基本上是医药品专利权证券化。2003年Royalty Pharma Finance Trust(BPFT)进行了医药专利权证券化交易,其发行的私募证券获得了较大收益。该医药专利权证券化成功经验是:在基础资产方面,共有13个专利医药产品,专利药品多元化,治病效果好,竞争者少,有大的市场空间,能产生稳定的现金流;在发起人方面,保证其专利权无法律瑕疵或其他问题,当现金流减少时,发起人能向RPFT补偿;在债务人方面,生物医药制药公司有良好资信,其产品有较大市场占有额,在信用评级方面,Moody’S and Standard &Poor’s的AAA信用评级;在担保人方面,MBIA Insurance Corp保证按时支付利息和到期日的法定本金。此外,投资者享有“或有支付权”(Contingent payment rights,

CPR),即在发生约定的信用违约事件时,证券持有者在合同期限内可以直接从专利药品销售金额中收取款项。综上,美国知识产权证券化交易的成功经验是:知识产权无权利瑕疵,有较强的商业价值和市场前景,能产生稳定的现金流,多元化知识产权产品;发起人和债务人有良好资信,发起人在知识产权的债权性收益不能实现时承担责任并采取相应的有效补救措施,著名信用评级公司给予的准确而较高的信用评级,且有第三方担保。

(二)瑞士

瑞士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部日内瓦所在国,其避税港优势吸引了大量世界顶级跨国公司和知名品牌商品企业,素有知识产权“储藏室”之称。瑞士法律对知识产权证券化有一些规定,主要是对基础资产和发起人的规制。

1.基础资产

瑞士法律规定,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发起人将知识产权转让或抵押给SPV,前者是知识产权所有权的转移,后者的发起人对知识产权仍有控制权,投资者对该知识产权拥有抵押权。转让与抵押均需做出承诺且事实转让或抵押,转让无需特定形式,抵押需书面进行,但二者均以注册

登记作为对抗第三人的要件。发起人破产时,若发起人与SPV的知识产权转让是公平的,且转让价格评估合理,则该知识产权与发起人破产远离。在抵押情况下,瑞士破产法规定,发起人将丧失抵押品赎回权,知识产权因发起人破产被强行拍卖后,④知识产权证券化投资者对相应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和芯片设计享有别除权。2.发起人第一,明确知识产权权利名称,尤其是发明或者职务创造。第二,明确知识产权权利状态,包括是否已取得并拥有该知识产权和保护期限,以及侵权诉讼、行政程序或其他针对知识产权所有者的知识产权权利主张等。第三,知识产权权利瑕疵担保,发起人需根据法律或者通过合同约定确保这些知识产权,确保在许可、联营、融资合同中无冲突性承诺或担保安排。在知识产权抵押情况下,发起人知识产权履行情况低于事先约定水平或者发起人出现信用问题时,知识产权所有权自动转移给SPV。第四,知识产权债权性权益的实现,发起人应证明无知识产权应收帐款转让的合同障碍,如转让限制,第三方同意等;并且放弃知识产权债务人对发起人的任何抵消权。第五,其他,比如发起人的知识产权信息保密和专有技术保障措施等。以上规定既有对物权法、破产法、知识产权法等相关规定的援引,也有知识产权证券化交易的特殊法律规定。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瑞士对知识产权证券化交易的谨慎规制,尤其是对发起人在证券化中的义务规定。当然,瑞士法律对知识产权证券化特殊性的规制还不够全面,如缺乏对债务人、信用评级等方面的特殊规定,也未对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基础资产作明确界定,

规定知识产权可以转让或抵押给SPV,但是理论上到底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基础资产是否包括知识产权权利本身和知识产权产生的债权性收益并不明确,而知识产权抵押给SPV时,根据破产法规定现金流不能破产远离,投资者的利益将受发起人破产影响。

美国知识产权融资机制的构成

(一)知识产权证券化机制

知识产权证券化属于资产证券化的一种类型。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所下的定义,资产证券化指主要由现金流支持发行证券,这个现金流是由一组应收账款或其他金融资产构成的资产池提供,并通过相关条款确保资产在一个限定的时间内转换成现金。这种证券也可以是由那些能够通过服务条款或者具有合适的分配程序给证券持有人提供收入的资产支持的证券。可见,知识产权的证券化的实质就是由知识产权作为基础资产提供稳定的、可预期的现金收入流,并以此为基础发行证券进行融资。

通常,一次完整的证券化融资的基本流程是:发起人将证券化资产出售给一家特殊目的机构,然后将这些资产汇集成资产池,再以该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为支撑在金融市场上发行有价证券融资,最后用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来清偿所发行的有价证券。具体而言,证券化融资由以下步骤组成。(1)发起人确定资产证券化目标,组成资产池。发起人根据证券化的具体目标选择适合证券化的资产,将这些资产从资产负债表中剥离出来,形成一个资产组合,作为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2)组建特设信托机构(简称SPV),实现资产的“真实”出售。SPV成立后,与发起人签订买卖合同,发起人将资产池中的资产真实出售给SPV,使该部分资产与原始权益人的其他资产相分离。(3)完善证券化结构,进行内部评级。SPV确定后,必须首先完善资产证券化结构,与相关的参与者签订一系列法律文件,明确证券化过程中各相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还要聘请信用评级机构对资产组合的信用风险及资产证券化结构进行评估,以决定是否需要信用增级以及增级的幅度。(4)进行信用增级,发行评级。为了能使将要发行的证券能最大限度地吸引投资者,SPV需要提高知识产权支持证券的信用等级,这种信用增级既可以是发起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提供。在按评级机构的要求进行完信用增级之后,评级机构将进行正式的发行评级,并向投资者公布最终评级结果。(5)发售证券,并由SPV向发起人支付购买价款。信用评级完成并公布结果后,将经过信用评级的证券交给证券承销商去承销,可以采取公开发售或私募的方式来进行。从证券承销商那里获得发行现金收入,然后按事先约定的价格向发起人支付购买证券化资产的价款。(6)证券挂牌上市交易。证券发行完毕后,到证券交易所申请挂牌上市。(7)资产售后管理和服务。发起人要指定一个资产池管理公司作为服务人或亲自对资产池进行管理,负责收取、记录由资产池产生的现

金收入,并将这些收入全部存入托管银行的收款专户。并由托管银行按约定建立积累金,交给SPV,由其对积累金进行资产管理,以便到期时对投资者还本付息。(8)向投资者支付本息。按照证券发行时说明书的约定,由委托银行按时、足额地向投资者偿付本息。如果资产池所产生的收入在还本付息、支付各项服务费之后还有剩余,那么这些剩余收入将按协议规定在发起人和SPV之问进行分配,资产证券化交易的全部过程也随即结束。

(二)知识产权信托机制

信托是英国衡平法的产物,其后逐渐流行于包括美国在内的英美法系国家。所谓知识产权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知识产权及相应的衍生权利转移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利益而经营管理、运用或处分该知识产权的一种法律关系。英美法系的信托制度主要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1)权利和利益相分离。在英美法中,信托一旦设立,委托人转移给受托人的财产就成为信托财产,受托人对信托财产享有“法律上的所有权”,受益人则享有“衡平法上的所有权”。受托人必须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和处分信托财产,并将所产生的收益交给受益人。(2)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信托设立后,信托财产即从委托人的自有财产中分离出来,成为一独立运作的财产,仅服从于信托目的。“信托一旦设立信托财产即自行封闭与外界隔绝。”(3)受益人权益有可靠保障。信托关系中,一方面,伴随信托财产所生的管理责任与风险负担皆归属于受托人,另一方面,伴随信托财产所生的利益则归属于受益人,受益人处于只享有利益而免去责任的优越地位。在知识产权证券化产生和兴起之后,信托制度有了新的用武之地。在知识产权证券化中不可或缺的角色SPV,基本上采取信托的形式,信托型SPV之所以受到青睐,其原因在于:首先,信托的设立和经营规则要求简单。根据美国法,普通法上的信托,除了表明信托设立的宣告之外,并没有特定的法律手续要求。其次,在美国税务实践中,采用信托形式可以达到免税或减税的目的,可以为当事人谋求更多的税收优惠。更为重要的是,信托财产与发起人的其他财产相剥离,不受发起人其他财产经营状况的影响,从而达到了风险隔离的效果。在美国,信托型SPV大多为专门性的、一次性的SPV,即专门为某一知识产权证券发行而设立。但近年来也开始出现常设的SPV。相比之下,前者设立成本较高,主要满足大规模融资的需要。后者并不专门针对某一发起人提供服务,而是面向数量众多的发起人。这为众多的中小型高科技企业融资提供了空间。

(三)知识产权融资担保机制

知识产权融资担保,指企业以知识产权作为担保标的,向金融机构贷款,如果企业到期不能清偿贷款时,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处分担保而使其债务优先受偿。这种融资方式属于传统

的融资方式,一百多年前,大发明家爱迪生就曾以拥有的电灯泡专利作为担保,为自己开办的通用电气公司筹集所需资金。如今随着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的提升,美国不少公司资产中知识产权所占的比重日益增加。尤其对于高科技企业来说,知识产权就是其最重要的资产。因此,知识产权融资担保获得快速的发展。美国是联邦制国家,法律因而被划分为联邦法和州法。融资担保被认为属于州法管辖的事项。如今美国各州均采用由美国统一州法委员会和美国法学会起草了《美国统一商法典》(简称UCC),从而统一了美国各州的担保融资制度。但在知识产权领域,联邦法居于主导地位,先后制定了专利法、版权法和商标法。由于知识产权融资担保横跨知识产权法和担保法,由此出现联邦法和州法的适用问题。虽然原则上联邦法优先于州法,但是由于联邦法未明确规定在多大程度和范围内优先适用于知识产权担保,因而出现了法律适用上的不确定性。美国法院对此也看法分歧,解释各异。对此,债权人为了维护其担保权益,避免担保登记无效,往往采取“双重登记”的做法,即一方面在专利商标局和版权局办理担保登记,另一方面也在州办公室做相应的登记。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如何处理知识产权担保物是困扰知识产权融资担保的一个难题。为此,美国业界发展出知识产权融资保证资产收购价格机制(Certified Asset Purchasing Price,简称CAPP),它是M—CAM公司在2000年发展出来的一种融资保障机制,主要目的在于为寻求知识产权融资机会的企业提供信用担保。当企业以其所拥有的知识产权作为担保物向金融机构融资时,CAPP机制允许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在行使担保权时,可以将作为担保物的知识产权以预定的价格售予M—CAM公司。这样一旦企业不能偿还借款时,金融机构可以免受处分担保物所会面临的市场风险。

1、特殊目的公司

特殊目的公司是为经营资产证券化而特别设立的公司,公司是证券化操作中特殊目的机构最为常见的组织形式。与特殊目的信托相比,公司所发行的有价证券的种类比较多,投资人对公司发行的证券比较熟悉,这样也更容易取得投资者的信赖。我国台湾地区颁布的“金融资产证券化条例"规定,特殊目的公司是经主管机关许可设立,以经营资产证券化业务为目的的“股份有限公司”。特殊目的公司的发起设立、经营运作及组织结构规则都要适用“金融资产证券化条例’’的规定,也可以适用“公司法"的一些规定。韩国和日本的资产证券化立法中都有关于特殊目的公司的规定,但各国公司法都会对公司的资本要求、机构设置等规定一系列的要求,造成特殊目的公司的设立程序复杂和证券化的费用增加。另外,如果特殊目的机构是由发起人设立的,在未妥善处理特殊目的机构与发起人之间的收益和风险关系,

实现“真实销售"的情况下,特殊目的机构就面临着在发起人破产时与其“实体合并"的风险。

2、特殊目的信托

从信托法的定义和信托财产的独立性,我们可以看出特殊目的信托非常适合于知识产权证券化对法律风险的有效隔离和分化。证券化的发起人就是信托关系中的委托人,特殊目的机构就是信托关系中的受托人,投资者就是信托法律关系中的受益人,知识产权资产池中的基础资产就是信托财产。因此,采用信托形式可以实现“破产隔离"的效果,同时使投资者享有实质性权益并承担相应风险,最终实现知识产权证券化的目的,是目前资产证券化最为常用的特殊目的机构组织形式。

3、债权让与公告制度

从前文关于以债权让与的方式转让证券化基础资产的相关债权的论述中我们得知,在债权转让的形式问题上,对于债权转让是否应通知债务人,法学上有自由主义、同意主义和通知主义三种情形。“大多数国家采纳通知主义,让与通知与原债务人的抵消权相联系,既充分尊重债权人处理其权利的自由,又避免因债务人对债权转让不知情而遭受损害。通知主义可以适用于一般的债权转让,但是不适应债法现代化效率性的需要,为了便利证券化市场的发展,亚洲的韩国和日本对本国关于债权让与通知的要求做出了例外规定。《韩国民法典》规定债权的让与以债务人的同意为要件,但后来的《资产证券化法案》第七条规定拟证券化的债权可以由转让人或受让人向债务人发出通知,在债务人的地址不明的情况下,在向债务人发出两次或以上的邮件以后,可以通过将拟转让债权在主要的报纸上公告的方式实现法定通知,这规定简化了通知的要求。《日本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七条规定债权转让时需要正式通知债务人,但1993年通过的《特别信用事业管理法》,规定得到日本通产省许可的公司可以购买特定类型的资产,公司不必逐一通知债务人,只需要每六个月在官方许可的报纸上刊登公告。

一、美国知识产权证券化立法

知识产权证券化发端于美国,但最早实行证券化的资产并非是知识产权资产。1968 年美国政府在《住房和城市发展法案》中正式引入资产证券化这项技术,同年,国民抵押协会担保发行了以抵押贷款组合为基础资产的抵押支持证券(MBS),标志着资产证券化的正式诞生。资产证券化之所以会最先在美国出现,除了其良好的市场基础,还得益于其发达的金融、商事法制环境。有关资产证券化的法律体系可以追溯到20 世纪30 年代的《联邦证券法》(1933年)、《证券交易法》(1934 年)、《信托法》(1939 年),它们为日后证券化的开展奠定

了基石。1953 年颁布了《统一商法典》,对美国联邦系统不同州之间应收款转让的优先权益确认和优先权的设定进行监督,采纳了中央登记系统,使其他债权人有机会从公共资源中获悉,它们的债务人或潜在债务人的财产是否已经设立了担保.。1999 年的《金融服务法》则彻底结束了银行、证券、保险分业经营与分业管理的局面,极大地促进了证券化市场机构投资者的壮大。虽然美国没有一部专门的资产证券化法律法规,更没有专门针对知识产权证券化的法律,但其开放的立法环境,宽松的法律制度,日后的知识产权证券化起始于美国也是顺理成章的事。

二、日本知识产权证券化立法

日本是继美国之后较早实行资产证券化的国家。日本是一个成文法国家,相对于美国,其资产证券化立法痕迹较明显。1995 年,日本《不动产特定共同事业法》施行,开始对不动产的证券化做出规制。1998 年日本公布并施行《特定目的公司特定资产流动化法》(以下简称《特定目的公司法》)和《民法债权转让对抗要件特例法》,前者规制的对象是特定目的公司(SPC)。后者简化了债权人在转让债权时可以对抗第三者的手续,有助于债权的证券化。2000 年日本《特定目的公司特定资产流动化法》修改并更名为《资产流动化法》。修改后的法律扩大了流动化的基础资产,简化了SPV 的设立手续。2000 年《证券投资信托及证券投资法人法》修改,将资金运用对象从有价证券扩大至不动产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资产,使得不动产的证券化进一步得到推进,该法也更名为《投资信托及投资法人法》总的来说日本知识产权证券化是政府主导的。2002 年3 月日本发布了《知识产权战略大纲》,以“知识产权立国”。日本政府认识到经济社会应“由最适合于加工组装、大量生产的过去那种制造型向创造高附加价值的无形资产的体系转化”,希望通过整合知识产权战略来加强本国工业的竞争力。2002 年11 月。日本国会通过了《知识产权基本法》,要求日本知识产权政策总部制定《创造、保护和利用知识产权的推进计划》。以此为开始,日本逐步修改限制专利信托的法律,积极推动专利资产融资和证券化。在政府的帮助下,终于在2003 年首次成功地实施了一例专利资产证券化。

欧洲知识产权证券化法律制度:

3.比较完善的证券化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在欧洲绝大多数的SPV均为信托型SPV,利用信托转移财产方式“真实出售”知识产权证券化资产,不仅可以达到“破产隔离”的功能,还可以节约交易成本,避免双重征税。英国是最早产生信托制度的国家,随着信托制度的不断发展,其标的也由最初的房地产转为股票、债券等金融资产以及知识产权资产等。一些信托公司专门开展了针对知识产权的信托业务。在德国和英国,信托制度被著作权集体管理组

织用以管理著作权以及版税。对于证券化过程中特定债权让与公告制度,意大利于1999年实施的《证券化法》第4条中规定,只要将销售资产的通知在官方的公报上公布,从公布之日起,资产就与发起人的其他资产相隔离,并可以有效的对抗债务人和第三人,而不必向每一个债务人发出通知。同时,政府机构还力图通过设立独立的管理监督机构来降低证券投资的风险。例如英国根据(2000年金融服务与市场化法》成立金融服务补偿计划有限公司(FSCS),并受金融监管局(FSA)监管;澳大利亚的国家担保基金,由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下属的证券交易担保公司(SEGC)管理,并受到交易所的监管。对于证券的补偿方面:英国的最高限额为4.8万英镑,其中3万英镑内的全部赔付,再赔付额外2万元的90%。欧洲各国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度涉及到金融、法律、会计、税收安排等各个领域,对资产证券化的顺利运作起到了极大的保障作用。同时,也决定了其知识产权证券化结构的合理安排、较高的成本效率以及较低的风险程度。

4.强有力的社会信用增级机制。

与北美证券化的政府推进模式不同,欧洲各国的知识产权证券的推出并没有得到政府过多的强有力的支持,多是金融机构以自己持有的知识产权资产为基础发行证券。由于各金融机构的资本实力、资信等级千差万别,为提高其知识产权证券的信用等级和赢得投资者的青睐,在没有政府信用担保的情况下,发行者不得不依赖信用增级机制。因此促成了欧洲强有力的社会信用增级机制。其中外部信用增级的办法包括:寻求大的金融机构或保险公司提供第三方担保,购买信用保险和信用证等;内部信用增级的办法包括:将组合中的抵押贷款按信用等级分类,发行优先级/次级证券,或设计储备金型优先级/次级证券等。20世纪90年代英国资产证券化信用增级方式是第三者担保,而后第三者担保逐渐被超额抵押方式所替代。英国债券一般都采用优先级/次级结构,以保护优先级证券持有人不受损失。越来越多的交易中通过设立第一损失备付金来保护次级债券,从而使得次级证券也能获得较好的信用评级,通常次级证券的信用评级是A。由于优先级证券的投资收益降低,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开始对获得信用评级的次级证券感兴趣。在欧盟证券市场监管部门——欧洲证券管理委员会所监管的知识产权证券化市场上,已评级的知识产权资产支撑债券从未发生过违约,其巩固社会信用增级机制功不可没。

关于规范研究生撰写文献综述格式的说明

(博士、硕士)研究生文献综述 题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研究方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指导教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封二:“文献综述”撰写的基本要求 1、研究生撰写的“文献综述”封面及尾页必须统一打印成“样张”的格式,并装订成册。 2、“文献综述”的结构一般包括引言、正文、结论和参考文献等部分。引言的基本内容包括毕业(学位)论文研究的主要方向,历史渊源,目前现状,存在问题及展望,阅读了那些中外文刊物;正文是综述主要内容的叙述部分:一般要叙述本题研究的主要内容,在某阶段的发展历史,已解决的问题和尚存在的问题,对当前的工作现状,今后发展趋势应作重点、详尽而具体的叙述;结论部分一般除研究所得的结论外,还概括指出研究意见,存在的不同意见和待解决的问题等;最后列举全部的参考文献。 3、“文献综述”的尾页必须填有指导教师的评语。 4、“质量评价结果”栏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价后填写。

指导教师的评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指导教师签字: 年月日----------------------------------------------------------------------------------------- 质量评价结果: 负责人: 年月日-----------------------------------------------------------------------------------------

公司治理相关文献综述

《公司治理机制理论研究文献综述》-郑志刚 公司治理机制是解决现代公司由于控制权和所有权分离所导致的代理问题的各种机制的总称,它既包括公司治理的法律和政治途径、产品和要素市场竞争、公司控制权市场、职业关注等外部控制系统,同时包括激励合约设计、董事会、大股东治理、债务融资等内部控制系统。 研究意义 公司治理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是如何使资金的提供者按时收回投资并获得合理的回报。它构成建立在高度专业化分工基础上的现代公司制度运行的核心。对公司治理问题的研究显然对于提高中国现代公司的治理效率,从而最终推进企业改革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同时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外部控制系统 外部控制系统指的是尽管机制的实际实施超出了公司资源计划的范围,仍然可以用来实现公司治理目标的各种公司治理机制总称,它包括公司治理的法律和政治途径、产品和要素市场竞争、公司控制权市场、声誉市场等。 1.公司治理的法律和政治途径 ①公司治理的法律途径在公司治理机制中处于基础性地位。 ②此外,政治因素的考虑对一国法律的制定产生深刻的影响。由于对于大多数国家的法律而言,对雇员的保护与对投资者的保护负相关,因而,法律规定是谋求高投资者保护程度的企业家与谋求高雇员保护程度的雇员的政治妥协。 ③公司治理体系的不同更多的是意识形态的因素,而不是单纯由经济因素造成的。 2.产品和要素市场竞争

①产品(要素)市场竞争不仅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改善整体经济效率十分强大的力量,同时,它在公司治理方面也发挥重要作用 ②产品和要素市场的监督力量对于新的和存在因量经济租或准租的活动而言十分微弱。 3.公司控制权市场 所谓的公司控制权市场是指建立在现代放熟的资本市场的有效运作基础之上,通过包括公司舞管、杠杆收购以及公司重组等在内的公司战略而实现的公司资产控制权力转移的各种市场行为的总称。这里的接管包括兼并、敌意和友好要约收购以及代理权竞争等。 接管实际发生的另一个必要条件是,接管者能够战胜目标公司经理人的“反接管”措施。 对接管的主要批评是,接管的收益来自享受的税收优惠、与原公司经理人、雇员终止合同,以及非效率的资本市场在价值评估中的错误 对以接管为代表的公司控制权市场的争论表明,公司控制权市场单独同样不是一个约束经理人的有效机制。 4.声誉市场与职业关注 市场交换的经济范式的一个隐含假设是,存在一个政府来定义产权,并执行合约。即使不存在第三方,声誉或品牌作为私人机制,同样可以向当事人提供履行合约的激励。职业关注所提供的隐性激励不仅适用于经理人,同时适用于董事。风险的规避与折旧成为市场约束激励的能力的限制。因此,对未来职业的关注可能既是有利的,同时,也可能是有害的,这要取决于企业与个人利益的协调程度。二、内部控制系统

四、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四、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英语作为一门外语,跨文化交际的工具是它的重要功能之一。加强词汇教学的策略研究是当前小学英语课改的要求之一。国家教育部于2011年颁布的《英语课程标准》明确指出“语言技能是构成语言交际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语言技能包括听、说、读、写四个方面以及这四种技能的综合运用能力。”著名语言学家威尔金斯说“Without grammar very little can be conveyed;Without vocabulary nothing can be conveyed Wilkins 1976 。”有研究表明,词汇水平对英语写作有直接影响,高水平的英语写作者都掌握了大量的英语词汇。掌握词汇量的多少与阅读速度成正比,词汇量越大,阅读中遇到的生词越少,理解程度就越高,返之亦然。(杨梅珍,1997)。词汇的习得,无论是母语还是第二语言,是一个终身的认知过程,没有人能掌握英语或汉语的全部词汇。(戴曼纯,2002)但习得足够多的词汇是语言问题的核心。因此,对于一个英语学习者来说,扩大语言词汇量是永无止境的。 多元智能理论是美国心理学家加德纳教投提出的一种完整的独特的智力理论。美国发展心理学家、哈佛大学心理学教授加德纳提出的“多元智能”理论,引起了世界教育界的广泛关注。它告诉我们,人与人之间的差别不在于个体智能是高是低,而在于每个人的智能组合不同,他们是以不同的方式表现出来的,每个人都有其独特的学习方式。那么,我们的教育就是要帮助每个学生找到最合适他们的天性和意愿发展、成长的机会,使每一个学生的智能强项得到充分的发展,并使其利用自己的智能强项来带动和发展其他领域的智能,尤其是他们智能弱项的发展。 五、研究目标 本课题组把本阶段的研究目标确定为: 1.通过教学理论学习与英语教学实际相结合,通过分析研究词汇的特点,优化词汇教学方法。通过课题的研究,教师在实践中形成自己的有效的教授学生英语单词记忆教学方法,提高教师的单词教学水平。 2.研究学生的记忆特点,教授学生英语单词的记忆的方法,学生根据自身记忆特点选择适合自己的有效的英语单词记忆方法。通过多元化的词汇教学提高学生对英语单词的学习兴趣。 3.通过课题研究,提高课题组成员的教育理论水平和研究能力,提高教师开发和拓展英语语教学资源的能力,锻炼培养一支具有现代教育意识,有探索、创新精神,教学形式多样、教学方法灵活的英语教师队伍,活跃我校活动教学的研究并形成特色。 六、研究内容 1.改变创新词汇教学模式,提高小学英语课堂数学效率; 2.探究多种词汇教学方法,提高小学生词汇学习的主动性与兴趣; 3.加强学法指导,注重学生调汇学习策略的培养; 4.课外巩固记忆的系统化指导方法。 七、研究重难点 研究重点:调查整理五、六年级英语教材中的词汇教学内容,研究这些词汇教学与学生识记词汇的方法和习惯为切入点,研究高年级英语语汇教学的模式和方法。 研究难点:研究五、六年级英语教学的模式和方法,研究一套适合高年级词汇识记和运用效果的课堂评价机制。 八、研究的创新点 在研究过程中,我们不仅关注学生个体、教师个体、学生群体间的多向作用,以及他们之间的互动、合作情况,更加关注的是“互动场”这个“整体生活空间”的营造,追求词汇教学多向互动所形成的整体性、和谐性、有效性。 九、研究方法

论文文献综述范文

论文文献综述范文 导读:本文是关于论文文献综述范文的文章,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篇一:刑法论文文献综述范文】 一、有许多学者认为我国现行仲裁法中的“其它财产权益纠纷”的规定应当更加明确化。谭兵在《中国仲裁制度的改革与完善》一书中认为:调整中国现行仲裁范围的主要思路是明确、统一、扩大和规范。对于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中的“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应有更加明确的解释。其认为“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解释,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概念:首先,“财产权益争议”一词,是指交付仲裁的事项应是与财产有关的事项,与财产无关的争议则不可以仲裁。其次,对“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中的“财产权益”的范围,存在着界定不清的情况。为有利于仲裁实践,建议在修改仲裁法前,司法机关及时对“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作出统一的司法解释。 二、现行的仲裁实践中所通用的有关“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界定已经不能满足经济发展和仲裁制度本身的发展。许多的学者建议将更多的民事纠纷纳入到仲裁中来。 乔欣、李莉在《争议可仲裁性研究》一文中提到破产程序中的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纠纷具有可仲裁性。认为争议的可仲裁性不因破产而改变,仲裁协议仍可执行,裁决所确定的权益可作为破产财产或破产债权向法院申报。同时还认为应将因侵权行为产生的争

议纳入到仲裁。其认为:民事权利是一个开放的体系,侵权行为也是一个开放型的概念。由侵权行为而产生的争议,当事人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争议不涉及财产权益,但涉及的权利内容是当事人可以自由处分或可以和解的,这样的争议应具有可仲裁性。 同时,很多学者建议将知识产权中的更多纠纷纳入到仲裁中来。郑书前、宋新宇在《论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之可仲裁性》一文中谈到:目前我国有关法律只规定了“著作权合同纠纷”可以申请仲裁。但对于其他的知识产权纠纷如专利权、商标权有关的纠纷并未规定其可以提请仲裁。仲裁方式在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方面和其他方式相比有其独到的优势。如果不充分利用这种优势,会造成知识产权保护的成本增加、资源浪费。其认为:长远的考虑是在对《仲裁法》进行修改时扩充仲裁的受案范围,明确规定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一部分事项可以仲裁;鉴于《仲裁法》的修改会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内容以及立法者对修改时机会合理把握,目前可先由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明确任命法院在对仲裁裁决进行司法审查时,不得将裁决事项时知识产权纠纷作为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情形而裁定撤销或不予执行该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仲裁裁决,应当执行该裁决结果,这是可采取的权宜之计。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国家对于民商事案件可仲裁性的态度将变的更为开放,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被仲裁机制所扩充容纳,承认其具有可仲裁性将在我们的意料之中。马明虎在《论我国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可仲裁性》一文中谈到,承认更多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可仲裁性符合世界仲裁立法的发展趋势。其认为:按照我

社会科学研究方法文献综述

关于商业片植入式广告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的研究——受众心理的关注及营销策略、传播方式的使用 文献综述 姓名:王丹 20090257 曾艳 20090261 杨斯琦 20090259 唐梦佳 20090256 余颂庆 20090260 张文 20090262 吴霜 20090258 班级:市场营销03班 指导老师:杨代福 时间:2012-03-10

【引言】 进入21世纪以来,由于行业竞争加剧等原因,商业片植入式广告异军突起,事实上,这种广告模式由来已久,也并非中国特色。植入式广告源于欧美,发展较为成熟,我国的植入式尚处萌芽阶段,负面问题频发,饱受舆论质疑。但不可否认的是,植入式广告不但比传统硬广告更有优势,而且也是快速收回投资成本、降低商业风险急加速媒介产业循环的好方法,作为产业链上重要一环,其存在不仅具有合理性,而且具良好的发展前景。那么,如何使商业片的植入式广告快速的进入其下一个发展阶段成为现阶段的重大问题。因此,对于影响植入式广告效果的重要因素(营销手段、传播方式以及受众心理),值得我们去研究和思考我们。 【正文】 一、植入式广告的文献研究现状 植入式广告于上世纪20年代至20年代末开始萌芽、2000年以后才真正进入蓬勃发展期,虽然相对于传统传播形式的广告,植入式广告的发展历史并不长,但是以商业片植入式广告为代表的植入式广告已经成为广告发展的一股不可抵挡的趋势,而国内外专家、学者对植入式广告发展的方方面面也进行了深入研究和探讨,呈现出一定深度和广度的理论学说及典型案例,对于植入式广告产业发展发挥了作用。从国内外的研究现状看,对于植入式广告的研究成果可归纳为以下四个方面。 1.对于植入式广告的理论体系依据研究 关于植入式广告所依据的理论体系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传播学理论的体现与运用;张金海在《20世纪广告传播理论研究》一书中指出,植入式广告在现代广告业的发展中越来越引人注目,体现了现代广告逐渐将目光放在广告传播的社会文化关注,而巧妙地利用传播学中的归因理论和“说服性传播”的效果理论,则可以将这种关注的社会化效果扩大;而吕善锟在其论文《电影中植入式广告的理论依据》中则明确提出,植入式广告之所以比传统的商业广告有更好的说服效果,正在于其运用了传播学中的归因理论、两级传播理论、“说服性传播”的效果研究、经典条件反射理论以及模仿理论等。

研究生如何写文献综述

如何做文献综述 首先需要将“文献综述(Literature Review) ”与“背景描述(Backupground Description) ”区分开来。我们在选择研究问题的时候,需要了解该问题产生的背景和来龙去脉,如“中国半导体产业的发展历程”、“国外政府发展半导体产业的政策和问题”等等,这些内容属于“背景描述”,关注的是现实层面的问题,严格讲不是“文献综述”,关注的是现实层面问题,严格讲不是“文献综述”。“文献综述”是对学术观点和理论方法的整理。其次,文献综述是评论性的(Review 就是“评论”的意思),因此要带着作者本人批判的眼光(critical thinking) 来归纳和评论文献,而不仅仅是相关领域学术研究的“堆砌”。评论的主线,要按照问题展开,也就是说,别的学者是如何看待和解决你提出的问题的,他们的方法和理论是否有什么缺陷?要是别的学者已经很完美地解决了你提出的问题,那就没有重复研究的必要了。 清楚了文献综述的意涵,现来说说怎么做文献综述。虽说,尽可能广泛地收集资料是负责任的研究态度,但如果缺乏标准,就极易将人引入文献的泥沼。 技巧一:瞄准主流。主流文献,如该领域的核心期刊、经典著作、专职部门的研究报告、重要化合物的观点和论述等,是做文献综述的“必修课”。而多数大众媒体上的相关报道或言论,虽然多少有点价值,但时间精力所限,可以从简。怎样摸清该领域的主流呢?建议从以下几条途径入手:一是图书馆的中外学术期刊,找到一两篇“经典”的文章后“顺藤摸瓜”,留意它们的参考文献。质量较高的学术文章,通常是不会忽略该领域的主流、经典文献的。二是利用学校图书馆的“中国期刊网”、“外文期刊数据库检索”和外文过刊阅览室,能够查到一些较为早期的经典文献。三是国家图书馆,有些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甚至更早出版的社科图书,学校图书馆往往没有收藏,但是国图却是一本不少(国内出版的所有图书都要送缴国家图书馆),不仅如此,国图还收藏了很多研究中国政治和政府的外文书籍,从互联网上可以轻松查询到。 技巧二:随时整理,如对文献进行分类,记录文献信息和藏书地点。做博士论文的时间很长,有的文献看过了当时不一定有用,事后想起来却找不着了,所以有时记录是很有必要的。罗仆人就积累有一份研究中国政策过程的书单,还特别记录了图书分类号码和藏书地点。同时,对于特别重要的文献,不妨做一个读书笔记,摘录其中的重要观点和论述。这样一步一个脚印,到真正开始写论文时就积累了大量“干货”,可以随时享用。 技巧三:要按照问题来组织文献综述。看过一些文献以后,我们有很强烈的愿望要把自己看到的东西都陈述出来,像“竹筒倒豆子”一样,洋洋洒洒,蔚为壮观。仿佛一定要向读者证明自己劳苦功高。我写过十多万字的文献综述,后来发觉真正有意义的不过数千字。文献综述就像是在文献的丛林中开辟道路,这条道路本来就是要指向我们所要解决的问题,当然是直线距离最短、最省事,但是一路上风景颇多,迷恋风景的人便往往绕行于迤逦的丛林中,反面“乱花渐欲迷人眼”,“曲径通幽”不知所终了。因此,在做文献综述时,头脑时刻要清醒:我要解决什么问题,人家是怎么解决问题的,说的有没有道理,就行了。

文献综述的主要方法

文献综述的主要方法 文献综述抽取某一个学科领域中的现有文献,总结这个领域研究的现状,从现有文献及过去的工作中,发现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和角度。 文献综述是对某一领域某一方面的课题、问题或研究专题搜集大量情报资料,分析综合当前该课题、问题或研究专题的最新进展、学术见解和建议,从而揭示有关问题的新动态、新趋势、新水平、新原理和新技术等等,为后续研究寻找出发点、立足点和突破口。 文献综述看似简单.其实是一项高难度的工作。在国外,宏观的或者是比较系统的文献综述通常都是由一个领域里的顶级“大牛”来做的。在现有研究方法的著作中,都有有关文献综述的指导,然而无论是教授文献综述课的教师还是学习该课程的学生,大多实际上没有对其给予足够的重视。而到了真正自己来做研究,便发现综述实在是困难。 约翰W.克雷斯威尔(John W. Creswell)曾提出过一个文献综述必须具备的因素的模型。他的这个五步文献综述法倒还真的值得学习和借鉴。 克雷斯威尔认为,文献综述应由五部分组成:即序言、主题1(关于自变量的)、主题2(关于因变量的)、主题3(关于自变量和因变量两方面阐述的研究)、总结。 1. 序言告诉读者文献综述所涉及的几个部分,这一段是关于章节构成的陈述。在我看也就相当于文献综述的总述。 2. 综述主题1提出关于“自变量或多个自变量”的学术文献。在几个自变量中,只考虑几个小部分或只关注几个重要的单一变量。记住仅论述关于自变量的文献。这种模式可以使关于自便量的文献和因变量的文献分开分别综述,读者读起来清晰分明。 3. 综述主题2融合了与“因变量或多个因变量”的学术文献,虽然有多种因变量,但是只写每一个变量的小部分或仅关注单一的、重要的因变量。 4. 综述主题3包含了自变量与因变量的关系的学术文献。这是我们研究方案中最棘手的部分。这部分应该相当短小,并且包括了与计划研究的主题最为接近的研究。或许没有关于研究主题的文献,那就要尽可能找到与主题相近的部分,或者综述在更广泛的层面上提及的与主题相关的研究。 5. 在综述的最后提出一个总结,强调最重要的研究,抓住综述中重要的主题,指出为什么我们要对这个主题做更多的研究。其实这里不仅是要对文献综述进行总结,更重要的是找到你要从事的这个研究的基石(前人的肩膀),也就是你的研究的出发点。 在我看来,约翰.W.克雷斯威尔所提的五步文献综述法,第1、2、3步其实在研究实践中都不难,因为这些主题的研究综述毕竟与你的研究的核心问题有距离。难的是第4步,主题3的综述。难在哪里呢?一是阅读量不够,找不到最相

可行性研究文献综述

可行性研究文献综述 一、可行性研究简介 可行性研究一词源于英语feasibility study,字义就是行得通,有可能成功的意思。自20世纪30年代作为一种组织管理方法对工程项目进行评价,使美国田纳西河流域开发项目获得成功之后,可行性研究这种仅限于经济评价的报告在工业发达国家成为建设项目开发程序的一个环节。 工业项目可行性研究就是投资工业项目决策前的活动,就是在事件没有发生之前的研究,就是对事务未来发展的情况、可能遇到的问题与结果的估计,具有预测性。因此,必须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的占有资料,运用切合实际的预测方法,科学的预测未来前景。 对于投资额较大,建设周期较长,内外协作配套关系较多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工作期较长,为了节省投资,减少资源浪费,避免对早期就应淘汰的项目做无效研究,一般将可行性研究分为机会研究、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有时也叫详细可行性研究)与项目评价决策四个阶段。机会研究证明效果不佳的项目,就不再进行初步可行性研究;同样,如果初步可行性研究结论不可行,则不必再进行可行性研究。 随着科学技术、市场经济与管理科学的高度发展,在不断总结过去经验的基础上,可行性研究理论也得到了不断的完善与发展,至今已成为世界公认的项目评价方法。在项目投资决策之前进行可行性研究,不但有助于减少或避免项目投资失误,而且有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与推进,总的说来,可行性研究对于项目投资决策有着以下非常重要的作用: 作为项目建设立项的依据,作为向银行申请贷款或筹资的依据,作为工程设计与建设的依据,作为向当地政府与环保部门申请建设执照的依据,作为本工程建设补充基础资料的依据,作为项目与各有关部门签订合同或协议的依据,作为核准采用新技术、新设备研制计划的依据,作为企业安排项目计划与实施的依据。 二、国外可行性研究的发展历史 西方最早推行可行性研究方法的就是美国,通过采用这套方法,实现了对河流流域地区良好的开发与综合利用,二战后,随着现代科学技术与管理科学的高度发展,技术经济问题越来越复杂,为了开发新产品,减少投资风险,需要采用科学方法对项目实施进行预测、分析、论证。因此20世纪60年代以来,可行性研究迅速成为投资决策前的一个普遍工作阶段,并且形成了一整套系统理论的科学方法。这种方法在以世界银行为代表的国际经济组织对发展中国家的贷款或援助项目中迅速推广。 在19世纪至20世纪50年代中期,国外主要就是运用简单的财务评价方法通过对项目的收入与支出进行比较来判断项目的优劣。随着社会的发展,简单的财务评价已不能满足社会、政府与企业对项目投资决策的多元化需求。于就是,法国工程师让尔·杜比提出了“消费者剩余”的思想并在1844年发表了“公共工程效用的评价”一文。之后英国经济学家A·马歇尔正式提出了“消费者剩余”的概念,这种思想发展成为现在费用-效益分析的基础,构成了

研究生如何撰写文献综述

研究生如何写文献综述 一、什么是文献综述 文献综述是研究者在其提前阅读过某一主题的文献后,经过理解、整理、融会贯通,综合分析和评价而组成的一种不同于研究论文的文体。文献综述是在全面搜集与课题有关资料的基础上,通过归纳整理、分析鉴别,对一定时期内某一学科或专题的研究成果进行系统的、全面的综合叙述和评论。 综述的目的是反映某一课题的新水平、新动态、新技术和新发现。从其历史到现状,存在问题以及发展趋势等,都要进行全面的介绍和评论。在此基础上提出自己的见解,预测技术的发展趋势,为选题和开题奠定良好的基础。好的文献综述,不但可以为下一步的学位论文写作奠定一个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提供某种延伸的契机,而且能表明写作者对既有研究文献的归纳分析和梳理整合的综合能力,从而有助于提高对学位论文水平的总体评价。 二、为什么要写文献综述 (1)有利于更新专业知识、扩大了知识面 文献综述能够反映当前某一领域或某一专题的演变规律、最新进展、学术见解和发展趋势,它的主题新颖、资料全面、内容丰富、信息浓缩。因此,不论是撰写还是阅读文献综述,都可以了解有关领域的新动态、新技术、新成果,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通过搜集文献资料过程,可进一步熟悉科学文献的查找方法和资料的积累方法;在查找的过程中同时也进一步的扩大了自己的知识面.

(2)有利于选择科研方向 综述通过对新成果、新方法、新技术、新观点的综合分析和评述, 查找文献资料、写文献综述是科研选题及进行科研的第一步,能够帮助科技人员发现和选取新的科研课题,避免重复,因此写文献综述也是为今后科研活动打基础的过程。 (3)有利于查阅相关资料 由于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每时每刻都有大量的文献产生,要全部阅读这些文献,时间和经历都是不够的,通过阅读综述,可以在较短的 时间内了解有关领域的发展情况、发展趋势,节省大量的时间。总之有利于提高你的独立工作能力和科研能力。 三、文献综述的一般结构 一般而言,做研究之前,肯定要进行文献综述的。许多人为了展开自己的研究,也看了很多文章,但在写文献综述时却往往不知道从何下手,按照什么样的顺序把自己看的文章整理出来。其实,论文就是八股文,是有“套路”的,按照“套路”打,文献综述的思路就很清晰了,离一篇合格的甚至是优秀的作品就不远了。在进行文献综述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方面: 1、概念的基本含义 做研究你得首先告诉读者让你寝食难安的是什么东西啊,不仅是日常生活概念,学术上这个概念是什么意思也得说清。所以综述的第一步往往是论文核心概念的阐述。比如,你的研究主要与“学习动机”相关,你就得告诉人家什么是“学习动机”。有的人去查资料,有的

公司治理文献综述

公司治理文献综述 公司治理是指关于所有者对一个企业的经营管理和绩效进行监 督和控制的一整套制度安排。从广义角度理解,是研究企业权力安排的一门科学。从狭义角度上理解,是居于企业所有权层次,研究如何授权给职业经理人并针对职业经理人履行职务行为行使监管职能的 科学。 (一)各界学者对公司治理的解释 张维迎(2000)认为公司治理有两层含义(广义公司治理和狭义公司治理),广义的公司治理是指有关公司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分配的一整套法律、文化和制度性安排,这些安排决定公司的目标,谁在什么状态下实施控制,如何控制,风险和收益如何在不同企业成员之间分配这样一些问题,并认为广义的公司治理结构是企业所有权安排的具体化;狭义的公司治理概念则是所有者对经营管理者的一种制衡与监督机制,狭义公司治理的特点是指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其它管理层所构成的公司内部治理机制。葛家澍(2001)认为公司治理就是要建立一种合理的组织架构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准则与制度,正确处理好股东、董事和经理层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使所有者既能有效地监督经营者,而又不干预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同时使公司经营者(经理层)的个人利益同公司的利益紧密地联系起来,能主动维护股东利益,以公司利润最大化为目标。杨淑娥和金帆(2002)指出公司治理是规范和处理公司各种契约关系的制度安排。张先治和袁克利(2005)对公司治理的解释是:外部索取权人为了

保障他们在公司的索取权不受侵犯而以契约关系为基础对整个公司 进行的控制。张兆国、刘晓霞、邢道勇(2009)认为公司治理是解决各种代理问题的一系列制度安排的总称,包括法律制度、产品与要素市场、公司控制权市场等公司外部治理机制,以及董事会、高管薪酬、股权结构、债务融资、信息披露等公司内部治理机制。李维安、戴文涛(2013)认为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公司治理起源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其实质是解决因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而产生的代理问题。公司治理的目的是减少代理成本,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各界学者对公司治理都有着不同的理解但总体来说公司治理就是当公司的所 有权与经营权分开始研究如何从各个方面提升公司收益的方法。 (二)从会计与审计角度理解公司治理 张立民、李琰(2017)认为公司治理是解决企业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导致的各种问题的机制的总称。广义的公司治理是指通过内部或外部的制度来协调公司与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而狭义的公司治理是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所构成的公司内部治理,是所有者对经营者的一种监督与制衡机制,以求最大限度地保证企业的良性发展。刘爱东、万芳(2016)认为公司治理机制的改善是提高企业管理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制度基础公司治理能够提高企业 管理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其中主要是股权结构治理与监事会治理两种治理机制的影响明显,董事会治理及管理层治理虽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正向影响但不显著。 (三)从投融资角度理解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的开题报告

文档从互联网中收集,已重新修正排版,word格式支持编辑,如有帮助欢迎下载支持。 湖南工业大学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2014届) 学院(部):财经学院 专业:财务管理 学生姓名:彭瑶 班级: 103班学号: 指导教师姓名:谢刚职称:讲师 2013年 12 月 22日 3word格式支持编辑,如有帮助欢迎下载支持。

一、结合课题任务情况,查阅文献资料,撰写1500~2000字左右的文献综述(一)国外的研究现状 西方内部控制理论的演进,经历了五个阶段,其内容由简单到复杂、目标由单元到多元、对象由局部到整体的演进。而随着人们对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的关系的不断认识,基于公司治理对内部控制的研究也不断兴起和深入,目前仍处于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 国外有关公司治理下对内部控制的研究,主要是以卡德伯利报告、哈姆佩尔报告和特恩布尔报告,以及COSO的内部控制框架和OECD《公司治理原则》为代表。其中,前三者被称为英国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研究历史上的三大里程碑。 卡德伯利报告(1992)从财务角度研究公司治理,将内部控制置于公司治理的框架内,明确要求公司建立审计委员会、实行独立董事制度,并以内部控制、财务报告质量以及公司治理之间的相互关系为前提,明确要求公司改善内部控制机制,建议董事会应就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声明,外部审计师和审计委员会应对董事会发表的声明进行复核。 特恩布尔报告(1999)作为公司治理委员会综合准则指南指出,董事会应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负责,制定正确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寻求日常的保证,使内部控制系统能有效发挥作用,还应进一步确认内部控制在风险管理方面是有效的。其中特别指出,董事会应在谨慎、仔细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形成对内部控制是否有效的正确判断。 DECD《公司治理原则》(2004)规定:公司治理结构应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的战略指导和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对公司和股东的责任和忠诚。同时,要求董事会确保公司会计和财务报告制度的完整性,其中包括独立审计师的完整性,确保公司具备恰当的控制制度,特别是风险管理制度,财务和营运控制制度等,确保公司的行为不违反法律和相关的准则等。 (二)国内的研究现状 在我国,改革开放之前,有关内部控制的理论研究几乎处于空白状态,我国政府是从20世纪90年代起开始加大企业内部控制的推动力度的。我国在内部控制规范的建设过程中,内部控制的研究取得了许多重大理论突破,特别是基于公司治理的内部控制研究也呈现出勃勃生机并不断发展。 吴水澎(2000)指出,公司治理结构是内部控制的环境因素;阎达五(2001)也指出,内部控制框架与公司治理机制是内部控制管理监控系统与制度环境的关系;李连华(2005)认为,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之间是一种互动关系。 阎达五、杨有红(2001)则将内部控制框架与公司治理机制结合起来,认为内部控制外延的拓宽正是由公司治理机制变化所致。因此他们建议采取双管齐下和分两步走的战略建立内部控制框架,认为首先要在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方面做到董事长和总经理分设、董事会和总经理班子分设,避免人员重叠;特别强调董事会在公司治理的核心地位,认为董事会应该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完善和有效运行负责。

如何写文献综述和文献翻译

第一讲文献综述撰写规范 一、文献综述的概念 “综”是要求对文献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整理,使材料更精练明确、更有逻辑层次;“述”就是要求对综合整理后的文献进行比较专门的、全面的、深入的、系统的论述。文献综述是针对某一研究领域分析和描述前人已经做了哪些工作,进展到何程度,要求对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动态、前沿性问题做出较详细的综述,并提供参考文献。 根据其涉及的内容范围不同,综述可分为综合性综述和专题性综述两种类型。所谓综合性综述是以一个学科或专 业为对象,而专题性综述则是以一个论题为对象的。 二、文献综述的作用 一方面佐证研究项目的可行性和研究思路 另一方面有助于科研人员借鉴他人成果、把握主攻方向以及领导者进行科学决策。 三、文献综述的撰写 文献综述的格式总的来说,一般都包含以下部分具体格式:①综述题目;②作者单位;③摘要;④关键词;⑤前言;⑥主题;⑦总结;⑧参考文献。下面着重介绍前言、

主题部分、总结部分及参考文献。撰写文献综述时可按这四部分拟写提纲,再根据提纲进行撰写。 1、前言部分 前言部分,主要是说明写作的目的,介绍有关的概念及定义以及综述的范围,扼要说明有关主题的现状或争论焦点,使读者对全文要叙述的问题有一个初步的轮廓。 前言部分要写清: (1)写作的目的。 (2)有关概念的定义。 (3)规定综述的范围、包括:“专题涉及的学科范围”,综述范围切忌过宽、过杂,“时间范围”,必须声明引用文献起止的年份。 (4)扼要说明有关问题的现况或争论焦点,引出所写综述的核心主题,这是广大读者最关心而又感兴趣的,也是写作综述的主线。 咱学院论文最大缺陷在于这个部分缺失。 几种前言模式: 请看案例一: 社会转型下的中国“媒介审判”现象研究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和政治体改革的深入,我国司法与媒体的博弈日益凸显,“媒介审判”现象一直被广大新闻传播界和法律界的专家开始所关注,并成为学术界研究的重点。西方学者认为,“媒介审判”(trial by media)也叫“报刊裁判”(trail by newspaper),是一种不依据法律程序而对被告和犯罪嫌疑人实施的非法的道义上的裁判。在我国的第一本新闻传播法教程里可以看到“媒

文献综述(参考)

文献综述 1概述 1.1概念的解释 1.1.1饭店营销理论 饭店营销指饭店的经营活动,即在现代市场营销观念的指导下,识别目前未满足的需要和欲望,估量和确定需要量的大小、选择和决定饭店能最好地为它服务的目标市场,并且决定适当的产品、服务和计划,以便为目标市场服务的一种经营活动。 1.1.2微信与5R营销理论 20世纪末,美国西北大学唐·舒尔茨教授提出了整合营销传播的理念,他指出:对于营销部门而言,最大的挑战是更多的去理解客户和潜在客户的需求,在竞争的市场环境中,营销部门必须从原有的4P理论转移到5R理论。那么放眼目前的移动互联网市场,微信大热的前景之下,微信作为营销利器、最天然的CRM管理器,自然也可以适用于5R理论,即第一个R是Relevance(关联),指客户需要什么样的产品和服务,而不是企业能生产或者提供什么样的产品和服务;第二个R是Receptivity(感受),指客户什么时候想买或什么时候从生产厂商那里认知产品;第三个R是Responsive(反应),指当客户产生需求时,企业如何去应对需求;第四个R是Recognition(回报),指企业在市场中的地位和美誉度;第五个R是Relationship(关系),指买方和卖方之间的长期互相促进的所有的活动。 1.2研究问题的焦点 崔俊涛和栾坤在《饭店网络营销初探》一文中阐述了饭店网络营销所具备的优势、影响饭店网络营销的因素以及如何发展饭店网络营销。网络营销将工业时代大规模生产,大规模营销改进为小群体甚至是个体营销。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的江浩从饭店预订业务角度也强调了网络营销的重要性。王国秀认为互联网是现代酒店营销的理想工具。酒店产品通过互联网直接与消费者个体进行双向沟通,充分体现现代酒店的个性化需求的定制营销和“一对一”营销,使顾客获得最佳满意度。 因此本文研究的问题焦点就是基于微信营销渠道的基础上,设计酒店的营销推广方案,从硬件、软件以及顾客感受的三方面,将单一化的扁平的微信广告式的推销,变成一种全方位的酒店顾客关怀式的生活工作服务平台,将酒店的产品、文化、知识、关怀等潜移默化的渗入到每一个微信终端的顾客或者潜在顾客的生活中。 2正文 2.1饭店营销理论与观点的归纳 1、满足顾客需求为目标的4P理论 美国营销专家杰罗姆·麦卡锡教授提出“4P”策略组合:企业的营销就是以适当的产品(product)、适当的价格(price)、适当的渠道(place)、适当的促销(promotion)将产品和服务投放到特定的市场的行为以满足顾客的需求。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条件的变化,1986年科特勒增加了政治(politics)和公共关系(public relation)提出了6P理论,之后他又在我国的演讲中提出了10P理论,增加了探查(probing)、分割(partioning)、优先(prioritizing)、和定位(positioning) 2、以追求顾客满意为目标的4C理论 80年代美国学者提出了4C理论,即消费者(consumer)、成本(cost)、便利(convenience)、沟通(communication),明确提出企业应多研究顾客的需求和欲望,多研究顾客愿意为其付出代价,多研究如何让顾客购买更便利,多研究如何与消费者更好的进行有效的沟通。 3、以建立顾客忠诚为目标的4R理论

文献综述范例

题目:面向多领域物理系统统一模型的求解引擎研究 学号: 姓名: 专业: 指导教师: 院(系、所):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制

根据CAD中心目前的发展方向,以课题为驱动,结合国内外相关领域的发展趋势,确定本人研究论文题目为“面向多领域物理系统统一模型的求解引擎研究”,具体研究面向多体系统动力学模型的求解引擎和面向多领域物理系统统一模型的求解引擎。 下面,从计算多体动力学和多领域物理系统建模与仿真两个角度对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综述,并进行总结,进一步指出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可能的发展方向。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 1.1 计算多体系统动力学 1.1.1 多体系统动力学数学模型 计算多体系统动力学的概念首由E.J.Haug[1]提出,是指用计算机数值手段来研究复杂机械系统的静力学分析、运动学分析、动力学分析以及控制系统分析的理论和方法。 计算多体系统动力学中所研究的多体系统,根据系统中物体的力学特性可分为多刚体系统、柔性多体系统和刚柔混合多体系统[2]。多刚体系统是指可以忽略系统中物体的弹性变形而将其当作刚体来处理的系统,该类系统常处于低速运动状态;柔性多体系统是指系统在运动过程中会出现物体的大范围运动与物体的弹性变形的耦合,从而必须把物体当作柔性体处理的系统,大型、轻质而高速运动的机械系统常属此类;如果柔性多体系统中有部分物体可以当作刚体来处理,那么该系统就是刚柔混合多体系统,这是多体系统中最一般的模型。 对于多刚体系统,自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来,在航天和机械两个领域分别形成了两种不同的数学建模方法[2][3],分别称为拉格朗日方法和笛卡尔方法,这两种建模方法的区别在于对刚体位形描述的不同。 航天领域是以系统每个铰的一对邻接刚体为单元,以一个刚体为参考物,另一个刚体相对该刚体的位置由铰的广义坐标(又称拉格朗日坐标)来描述。这样开环系统的位置完全可由所有铰的拉格朗日坐标阵q所确定。其动力学方程的形式为拉格朗日坐标阵的二阶微分方程组,即 (1) q B t q A (t , ), q ( ), q 这种形式首先在解决拓扑为树的航天器问题时推出。其优点是方程个数最少,易转化

独立董事与公司治理【文献综述】

毕业论文文献综述 法学 独立董事与公司治理 独立董事制度起源于美国,作为一项在“一元制”公司治理结构中发展起来的制度,经过长期的实践证明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发展迅速,大大促进上市公司的发展,有效控制一股独大的局面,一定程度上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当然一项制度本来就是复杂的,其的发展历程不乏存在问题,从而带来很多的争议,激起了大家对其发展的关注,促进独立董事制度的理论发展以及实践发展,迎合经济发展的步伐。 (一)国外研究现状 独立董事制度的功效到底有多大,历来众说风云,越来越多的文献都重点讨论了公司治理、公司绩效之间的关系问题,主要形成两派对立观点:一是“乐天派”的肯定说,该派对于独立董事制度在完善公司治理方面起到积极作用持肯定态度。该主张来自美国的商界、专业界、学术界以及法院人士。侯赛因(Hossain)、普列沃斯特(Prevost)和劳(Rao)三位学着对独立董事制度与公司业绩的关系进行深入探究,结论就是独立董事有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业绩;陈(Chen)和杰基(Jaggi)在2000年对非执行董事在公司信息披露中的作用问题进行了研究,结果就是独立董事比例高的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比较全面;OECD认为独立董事能对董事会的决策做出重大贡献。二是怀疑派的否定说,迈尔斯.麦思(Myles Mace)教授很早就提出这个观点,相继地在美国也有不少的学着就独立董事的比例与公司业绩的相关性进行了大量的实证研究,结果表明独立董事在现实中产生的作用并不大,贝辛格(Baysinger)和巴特勒(Butler)指出努力提高独立董事比例的公司并没有改善运作;拜德(Byrd)、赫哲曼(Hichman)、罗森斯坦(Rosenstein)和沃特(Wyatt)的研究也表明独立董事对改善公司治理效率和公司业绩的作用也是有限的。 综上所述,可见海外对独立董事制度评价不宜,两派各持一词,当然独立董事制度仍处在不断发展和完善阶段,现阶段只是出于某个层次的探索凡是都有两面,没有绝对的好与坏。当然总的来说独立董事制度是在不断地发展中,“1999年世界主要企业统计指标的国际比较”报告中说到独立董事比例美国为62%,英国为34%,法国为29%,比例是在不断增长,制度是在不断规范当中,独立董事制度正在不断地完善当中。独立董事的比例成为判断董事会是否独立,是否起到有效监督作用的一个标准。 (二)国内研究现状 相比较独立董事制度较成熟的美国来说,中国的独立董事制度尚处于起步阶段,当然我国对于

4 文献综述范文:公司治理理论研究综述

公司治理理论研究综述 姚伟黄卓郭磊 内容提要: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还未完全消除,美国股市又相继爆出了安然、世通等一系列丑闻,公司治理问题一直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我国政府将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视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核心内容,而加入WTO的承诺使得全面系统地处理这一问题显得更加紧迫。本文试图在契约(激励)理论发展的大背景下对公司治理的最新进展作一回顾和评述,以期为所有关注公司治理理论和实践的人士提供一些新的视角和研究参考。 关键词:公司治理证券设计利益相关者团体 前言 正如Harris-Raviv(1991)所说:“公司财务中最古老和最重要的问题之一是:什么因素决定了企业的融资能力和方式以及投资资金的运作决策?”这个问题也被称为“资本结构”(Capital Structure)。沿着Modiglianli-Miller(1958)的开创性思路,传统的公司财务理论关注的主要问题是:在证券(主要是各种股票和债券)的类型给定的条件下,企业是如何决定其证券资本的发行总量的。 然而,近二十年来的实证工作已为公司的资本结构和治理模式刻画出清晰的图象,越来越多的证据已经表明:“公司派”(corporate pie)的大小不受其分配方法影响的固有假设必须得到放松。投资者向企业投资的目的就是为了分享企业的投资回报。因此,公司金融的一个深层问题就是:如何进行有效的机制(契约)设计使投资方(Suppliers of Finance)确信其能够从投资中获得相应的收益(Shleifer -Vishny,1997); 反言之,通过这一机制,筹资方能够对其偿付能力做出“置信承诺”,以吸引外部投资。这一专题被称为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 实际上,对相关问题的关注可以一直追溯到Adam Smith(1776), 而Berle-Means(1932)在其《现代公司与私有财产》(The Modern Corporation and Private Property)中则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the Separation of Ownership and Control)的观点。股东与经理人之间的这种委托代理关系使大多数的经济学家和法学家相信:公司治理应该更关注于保护股东的利益。然而,近二十年来的一系列相关的政治经济事件(尤其是几次大的金融危机和诸多的公司财务丑闻)已经让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这种观点的狭隘和短视。在更广阔的视角下,人们从实证和规范的角度提出了五个问题: (1)公司治理是否存在一个统一的理论框架? (2)如何理解证券的多样性(或称为证券设计)? (3) 以股东利益为终极目标的观念应如何修正? (4)公司治理问题是如何影响宏观经济活动和政策的? (5)是否存在一种最优的公司治理机制? 本文将分五个部分对以上领域的成果进行综述和评析。首先我们将分析和比较可保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