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笔记同等学力第五版自己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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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法制沿革

朝代指导思想法律形式刑罚制度刑法原则民事制度司法机关诉讼制度特殊事件夏商天讨天罚王命禹刑汤刑

奴隶制五刑

墨劓腓宫大辟/

商朝增加炮烙

醢、脯刑

西周以德配天

明德慎罚命、诰、誓等王

命及周礼、吕刑

等习惯法和制

定法

奴隶制五刑及

圜土之制、嘉石

之制、赎刑、流

1、老幼犯罪减

免刑罚,幼弱、

老耄、愚蠢

2、区分故意与

过失、惯犯和偶

犯:眚(过失)、

惟终、非终(偶

犯)

3、罪疑从轻、

罪疑从赦

4、宽严适中

5、刑罚世轻世

重原则。

1、所有权

2、债和契约

3、婚姻制度的

基本原则一夫

一妻多妾制同

姓不婚父母之

命媒妁之言婚

姻六礼

4、解除婚姻七

出三不去

周王、大司寇、

小司寇、士师、

司刑、司圜、掌

囚、掌戮。乡士、

遂士

1、民事案件和

刑事案件区分

两造禁民讼(束

矢)、两剂禁民

狱(均金)

2、告诉与审理

告诉权有限制、

五听制度

3、读鞠乞鞠制

度成劾

周公制礼和礼刑

关系

春秋公布成文法活动

1、铸刑书、竹刑、

筑刑鼎

战国法经和商鞅变法

秦1、法自君出、

君主独断

2、以法为本严

刑峻罚

3、统一法律法

令注重法律宣

传律、制、诏、程、

课、式、法律答

问、廷行事

1、死刑

2、身体刑

3、徒刑

4、流刑(迁谪

逐)

5、财产刑(赀

刑)

6、身份刑(夺

爵、废、收、籍

门)

1、确定身高刑

事责任能力和

心智不全问题

2、以有无犯罪

意识构成犯罪

要素

3、按照客观后

果量刑

4、共同犯罪加

重处罚

5、累犯加重处

6、诬告反坐、

教唆犯加重、消

除犯罪后果减

免及连坐等

皇帝、廷尉、郡

县乡亭

监察制度形成,

在中央设御史

府,以御史大夫

为长官,位居三

公,主管监察监

1、告诉分为自

诉和官纠,并将

犯罪分为公室

告和非公室告,

非公室告强行

告告者罪

2、审理注重现

场勘查和检验,

并可以实施拷

讯,司法文书爰

书以及乞鞠

皆有法式和监察

制度

云梦秦简

西汉1、与民休息宽

省刑罚

2、礼法并用、

德主刑辅约法三章

九章律傍章律

越宫律和朝律

律令科比

1\侵犯皇帝的

犯罪

2\危害中央集

权的罪,如左官

罪,阿党附益

罪,出界罪和酎

金罪

1\上请制度

2\恤刑原则

3\亲亲得相首

1\维护封建家

长制

2\维护封建婚

姻关系

3、维护封建继

承关系

皇帝廷尉杂治

以及成帝设三

公曹,东汉提高

尚书台地位,并

为刑部分化打

下基础。

御史大夫和司

1\起诉制度分

告诉和举劾

严禁越诉,违者

有罚,并对告诉

严格限制卑幼

亲属状告尊长

亲属

高后元年废除夷

三族之法、文帝废

除诽谤罪

罢黜百家独尊儒

文帝\景帝刑制改

3\镇压起义如首匿和通行饮食纂囚

4\惩治官吏渎职罪,如沈命和见知故纵

5\刑罚死刑三种主要是枭首\腰斩和弃市徒刑笞刑徙边禁锢赎刑隶校尉

地方郡县有决

曹掾和县曹。封

国内

2\鞠狱,口供作

证据,刑讯合

法,读鞠\乞鞠

春秋决狱

法律内容儒家化

春秋决狱

录囚制度

武帝设刺史,巡视

地方行政与司法,

后来变成一级政

府。

东汉

魏晋刑罚制度新发

1、斩绞

2、规定流刑

3、规定鞭刑与

杖刑

4、废除宫刑1、北齐正式设

立大理寺,以大

理寺卿和少卿

为政府长官,增

强了审判职能。

2、于是监督职

能加强。晋朝御

史中丞。治書侍

御史。

3、尚书台三公

曹和两千石曹

掌管司法,为刑

部尚书执掌审

魏律十八篇,刑名

放在首、八议入律

晋律刑名后增设

法例,北魏北齐成

名例。晋律和北齐

相继确立准五服

治罪制度。

南北官当制度正式出

现在北魏和陈律

北齐重罪十条

正式设立大理寺

判复核提供了前提。死刑复奏制度魏明帝宋武帝和北魏太武帝

隋1、篇章体例定

型化

2、封建制五刑

法定化

3、区分公私罪

界限

4、特权罚进一

步发展

5、正式形成十

恶制度开皇律/封建制五刑和十恶制度

唐1、德本刑用思

2、务在宽简取

便于时的思想

3、严格守法与

执法的思想1、律

2、令国家政权

组织方面的制

度与规定

3、格有别前

代,是禁伪止邪

的官吏守则,带

有行政法规的

性质

4、式是封建国

家各级行政组

织活动规则及

1、五刑笞杖徒

流死(加役流)

2、十恶

3、八议

4、请、减、赎、

当、免官

12篇502条

刑罚适用原则

1、区分公私罪

2、共同犯罪处

罚,区分首犯和

从犯关系,倡首

先言和家长为

首犯,长官为首

犯,首犯从重处

罚,从犯减轻处

罚。

3、合并论罪,

从一重判。

1、维护封建家

长制

2、维护封建婚

姻关系

3、维护封建继

承关系,仍然是

嫡长子继承制

和诸子平分制。

4、维护封建经

济技术,规定了

户籍徭役土地

方面的制度。维

1、中央司法机

a.沿袭隋制。设

大理寺、刑部和

御史台。大理寺

正卿和少卿,行

使中央审判权,

审理中央百官

和京师徒以上

案件。流徒案件

送刑部复核,死

刑案件上报皇

诉讼审判制度

1、诉讼制度。

自下而上不准

越级,可以邀车

驾登闻鼓但冲

撞仪仗队或控

告不实的,要受

处罚。同时,限

制告诉,子孙不

得告尊长。老少

与在押犯无权

告举。诬告反

唐六典首部较系

统的行政法典

唐律疏议的法律

地位

自首原则

首犯从犯

合并论罪

累犯加重(秦)

类推原则(汉)

化外人处罚(同明

不同)

区分公私罪(隋)

上下级公文程式的法律规定5、典

武德律贞观律永徽律疏开元律疏唐六典,第一步较系统的行政法典4、自首原则。

犯罪未发而自

首者,原其罪。

但赃物要如数

偿还。自首不尽

或不实的,按罪

处罚。谋反等不

在此列。

5、老幼废疾减

刑原则。

6、累犯加重原

则。

7、类推原则。

8、化外人处罚

原则。

护均田制保护

封建土地私有

制。

5、惩治官吏犯

罪。

6、保护官有和

私有财产。

地方司法机构

仍有行政长官

建立。州县设佐

史,州一级设法

曹参军或者司

法参军,县一级

设立司法佐史

等。县以下乡

官、里正具有纠

举责任,并对轻

微案件有调解

处理的权利,结

果须上报。

帝。大理寺对刑

部移送的死刑

案件和疑难案

件有重审权。

b.刑部以尚书,

侍郎为正副长

官,下设刑部、

都官、比部和司

门等四司。对于

中央地方上报

的案件有复核

权并有权手里

在押犯申诉案

件。

c.御史台以御

史大夫和中丞

为正副长官,下

设台、殿、察三

院,,作为监察

机构,监督大理

寺和刑部,并受

理行政诉讼案

件。

d.三司推事。刑

部侍郎,御史中

丞和大理寺卿

坐,投匿名信告

人罪者流流两

千里。知奸不告

绞。

2、审判制度

A.注重口供和

法定刑讯制度。

除采用五听外

允许刑讯。八议

等不得拷讯,三

人以上为证,采

众证制度。

B.具引律令正

条定罪与出入

人罪。

C.宣读判决与

死刑复奏制度。

不服则复审。可

以上诉。三复奏

五复奏

D严格规定刑

罚执行程序。继

承秋冬行刑制

度,重要案犯不

待时。

3、御史监察制

死刑复奏制度(南

北朝)

刑部(隋)

三司推事

三司使

都堂集议制

限制告诉(秦汉)

注重口供

法定刑讯

出入人罪

死刑复奏

组成临时最高法庭审理,称为三司推事。地方重案则大理寺评事,刑部员外郎和监察御史为三司使。还有都堂集议制,中书门下四品以上及尚书九卿议之。度

相对独立御史台。台院最为显赫,设侍御史若干,负责中央百官监察,参与重大案件。殿院设殿中侍御史若干,纠察朝仪巡视京都及朝会祭祀。察院监察御史定期巡视。

宋强化中央集权

和打击盗贼颇

用重法,以绳奸

慝1、宋刑统

2、编敕活动

律敕并行淳熙

条法事类(南

宋)

3、编例活动(条

例又叫指挥和

断例工作)

律令格式敕例

并行

条法事类是统

编敕令格式

4、盗贼重法的

制定

1、折杖法太祖

和徽宗

2、刺配太祖

3、凌迟仁宗

法定刑

元明清清末民国

中国法制史重点知识

中国法制史复习重点 一、夏商法制 (一)夏 1、夏代法律内容:统称为禹刑,泛指夏代所有的法律。 2、奴隶制五刑制度:是通行于中国古代奴隶社会的一种刑罚体系,即墨、劓、刖、宫、大辟五种。其中,前四种为肉刑,即身体刑,大辟为死刑,即生命刑。这种刑罚体系野蛮而又残酷,一直到南北朝时方为封建制五刑所取代。 3、司法制度: (1)夏代中央最高司法官称为“大理”,地方法官称“士”,基层则称“蒙士”。他们分掌夏代中央、地方乃至基层的司法审判工作。 (2)夏代监狱称之为“圜土”,中央监狱称为“夏台”。 4、夏代的法律规范:昏、墨、贼、杀。(也许有案例) (二)商 1、“商有乱政,而作汤刑”:《汤刑》是商代奴隶制法的泛称。《汤刑》是商代的立法思想。 2、商代婚姻继承制度: (1)明确确定一夫一妻制; (2)继承制度:商时为“兄终弟及,父死子继”的继承制度,且“弟及为主,子继为辅”,亦即兄殛弟继,无弟子继,弟死兄子继。直至商王武丁时始立太子制,即商代末年确立嫡长子继承制。 3、司法机构: (1)商代中央最高审判机关为“司寇”,位列六卿;下设正、史等审判官,地方与基层司法审判官则称“士”与“蒙士”。 (2)商代监狱承夏制仍称为“圜土”,另设有专门关押要犯之狱,称为“囹圄”。 二、西周法制 1、法律思想:承夏商“天讨”、“天罚”神权法思想,提出“以德配天”、“明德慎刑”的政治法律主张。在法律形式上主张“礼”、“刑”并用,在这里,德等同于礼。并同时体现民之所欲,天必从之的思想,这是“民本”思想的雏形。其礼的核心是尊尊、亲亲。 2、宗法制度:是中国古代社会中存在的一种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家庭组织与国家制度相结合,以保证血缘贵族世袭统治的政治形式。宗法制度是西周时期基本政治制度。 3、法律形式: (1)周公制礼——尊尊、亲亲。西周时期的“礼”是法律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国家强制性。 (2)“吕刑”、“九刑” 4、刑罚:仍以墨、劓、刖、宫、大辟五刑为主,并形成以“圜土之制”、“嘉石之制”为名的徒刑拘役等刑罚,以及赎刑、流刑等制,作为五刑的补充,这是封建制刑罚的萌芽。 5、刑法原则 (1)三赦之法:老幼犯罪减免刑罚; (2)三宥之法: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 6、刑事正策——“刑罚世轻世重” 《尚书?吕刑》:“轻重诸罚有权。刑罚世轻世重”。“权”是权衡、度量。主张“刑罚世轻世重”就是说要根据时势的变化,根据国家的具体政治情况、社会环境等因素来决定用刑的宽

中国法制史期末考试试题

中国法制史期末考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 案的序号填在题后的括号。每小题1分共50分) 1.为讨伐有扈氏而发布战争动员令《甘誓》的是( ) A.黄帝 B.启 C.汤 D.周武王 2.赎刑作为一个制度始于( ) A.夏 B.商 C.西周 D.春秋 3.西周在王位继承上实行( ) A.兄弟相宗制 B.嫡庶继承制 C.嫡长子继承制 D.父死子继制 4.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较系统的并为以后历代法典滥觞的封建法典是( ) A.《大府之宪》 B.《宪令》 C.《法经》 D.竹刑 5.依律发布反对或推翻朝统治的言论则构成( ) A.以古非今罪 B.妄言罪 C.非所宜言罪 D.怨望诽谤政治罪 6.增设加役流作为死罪的减刑的是( ) A.《开皇律》 B.《贞观律》 C.《武德律》 D.《永徽律》 7.北宋末年查检无主田收归国有的法律称为( ) A.屯田制 B.限田制 C.均田法 D.公田法 8.现存关于遗嘱继承的最早的法规是唐代制定宋代沿用的( ) A.《户令·应分条》 B.《户绝法》 C.《丧葬令》 D.《户绝条贯》 9.在元朝建立前后的立法活动中被《新元史·刑法志》称为元朝“一代法制之始”的是( ) A.《大札撒》 B.《条画五章》 C.《至元新格》 D.《大元通制》 10.元代死刑定制为( ) A.绞、斩二等 B.斩、陵迟二等 C.绞、斩、陵迟三等 D.绞、斩、枭首、陵迟四等 11.元代地方官吏自行编制的一部法律汇编是( ) A.《元典章》 B.《至元新格》 C.《大元通制》 D.《经世大典》 12.《大明律》最后完成于( ) A.洪武元年 B.洪武七年 C.洪武二十二年 D.洪武三十年 13.明朝统治者为加重对官吏贪赃受贿罪的处刑在明律中特设“受赃”一卷于 ( ) A.《吏律》 B.《刑律》 C.《礼律》 D.《名例律》

2017山香教育理论基础整理笔记(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

第一章教育与教育学 1、《学记》——“教也者,长善而救其失者也” 2、战国时荀子——“以善人者谓之教” 3、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认为“教,上所施,下所效也。”“育,养子使作善也。” 4、最早将“教育”一词连用的则是战国时期的孟子:“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三乐也。” 5、分析教育哲学的代表人物谢弗勒在《教育的语言》中把教育定义区分为三种: 规定性定义:作者自己认为的定义,即不管他人使用的“教育”的定义是什么,我认为“教育”就是这个意思。运用规定性定义虽然有一定的自由度,但是,要求作业在后面的论述和讨论中,前后一贯地遵守自己的规定。 描述性定义:回答“教育实际上是什么”的定义。尽量不夹杂自己的主观看法,适当地对术语或者使用该术语的方法进行界定。 纲领性定义:回答“教育应该是什么”的定义。即通过明确或隐含的方式告诉人们教育应该是什么或者教育应该怎么样。 6、教育是一种活动。“教育”是以一种“事”的状态存在,而不是以一种“物”的状态出现。因而。我们就把“活动”作为界定教育的起点。 7、教育活动是人类社会独有的活动。 8、“生物起源论”代表人物: 利托尔诺在《各人种的教育演变》中指出教育是超出人类社会以外的,在动物界中就存在的。 沛西·能在《教育原理》中也认为教育是一个生物学过程,扎根于本能的不可避免的行为。 9、“终身教育”概念的提出,指明人在生理成熟后仍继续接受教育。 10、社会性是人的教育活动与动物所谓“教育”活动的本质区别。 11、教育的本质:教育活动是培养人的社会实践活动。 12、教育是人类通过有意识地影响人的身心发展从而影响自身发展的社会实践活动。 13、学校教育是一种专门的培养人的社会实践活动。 14、学校教育自出现以来就一直处于教育活动的核心。 15、学校教育是由专业人员承担的,在专门机构——学校中进行的目的明确、组织严密、系统完善、计划性强的以影响学生身心发展为直接目标的社会实践活动。 16、学校教育的特征:①可控性②专门性③稳定性 17、教育概念的扩展——大教育观的形成 18、1965年,法国教育家保罗·朗格朗在《终身教育引论》中指出,教科文组织应赞同“终身教育”的原则。 19、1972年,埃德加·富尔在《学会生存》中对“终身教育”加以确定,并提出未来社会是“学习化社会”。 20、“终身教育”概念以“生活、终身、教育”三个基本术语为基础。 从时间上看,终身教育要求保证每个人“从摇篮到坟墓”的一生连续性的教育过程; 从空间上看,终身教育要求利用学校、家庭、社会机构等一切可用于教育和学习的场所; 从方式上看,终身教育要求灵活运用集体教育、个别教育、面授或远距离教育; 从教育性质上看,终身教育即要求有正规的教育与训练,也要求有非正规的学习和提高,既要求人人当先生,也要求人人当学生。 21、教育的形态,是指教育的存在特征或组织形式。 22、在教育发展史上,教育的形态经历了从非形式化到形式化,再到制度化教育的演变。

中国法制史重点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1.楔形文字法 指古代西亚两河流域地区各奴隶制国家以楔形文字镌刻而成的法律的总称。它产生于公元前3000年左右,到公元前6世纪,随着新巴比伦王国的灭亡而逐渐走向消亡。 2.《汉穆拉比法典》 公元前19世纪,同一两河流域的古巴比伦王国第六代国王汉穆拉比在吸收原有楔形文字法的基础上制定的一部法典。其原文镌刻在一块黑色玄武岩石柱上,又称“石柱法”。法典分为序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基本上适应了当时巴比伦国家奴隶制经济的影响,具有较大的历史影响。 3.吠陀 印度最古老神圣的法律渊源,约成于公元前1500-公元前600年,分为《梨俱吠陀》、《赞颂吠陀》、《娑摩吠陀》、《耶柔吠陀》四部,以诗歌体裁写成。它们充满了神话和幻想,反映了当时印度社会的政治经济状况,其中许多涉及当时人们的行为规范和社会习惯。 4.摩奴法典 约成于公元前2世纪-公元2世纪,是古印度第一部较为正式的法律典籍,它较全面地论述了吠陀的精义,规定了以种姓制为核心的基本内容。它对印度法制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并传播至东南亚及远东地区,从而形成了以它为基础的印度法系。 5.印度法系 世界五大法系之一,指随着古代印度法的发展,以《摩奴法典》为基础的古代印度法律制度广泛影响而形成的,包括了当时东南亚各国。至15世纪最后一个印度化王国灭亡,印度法系也成了死法系。 6.解负令 公元前594年雅典梭伦立法的一项改革内容,规定拔除立在债务人份地上的记债碑,作为债务抵押品的土地无偿归还原主,禁止人身奴役和买卖奴隶,因债务抵押为奴者一律恢复自由,因债务而卖身到外国为奴的自由人由国家出金赎回。7.市民法 又称公民法,是古代罗马国家固有的法律,包括民众大会和元老院通过的带有规范性的决议、法律以及习惯法规范,仅适用于罗马市民(公民)。其内容主要是有关罗马共和国的行政管理、国家机关以及一部分诉讼程序的问题,涉及土地等财产方面的不多。其特点是体系不完整、带有保守性、形式主义比较浓厚等。8.万民法 万民法是规范罗马公民和非公民之间以及非罗马公民之间的纠纷的法律体系,是

教育学笔记整理版

教育学笔记 教育与教育学 教育的发展 一、教育的概念 教育一词最早出现在《孟子·尽心上》 广义的教育包括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 狭义的教育指学校教育 二、教育的构成要素 教育者:教师是学校教育的主体,在教育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 受教育者:学生是教育实践活动的对象及学习的主体。 教育影响:教育影响是教育内容、教育方法和教育手段极其联系的总和。 在这三个基本要素中,受教育者和教育内容之间的矛盾是教育中的基本的决定性的矛盾。 三、教育的属性 本质属性:教育是一种有目的的培养人的社会活动。 社会属性:永恒性、历史性、相对独立性、继承性、阶级性。 四、教育功能的分类及教育的个体功能

教育起源的相关学说:

综观古代学校教育,其共同特征是: 1.教育与生产劳动想脱离; 2.教育具有阶级性和等级性 3.教育内容偏重于人文知识,教学方法倾向于自学、对辩和死记硬背。 接下来我们用两张思维导图来记忆近代社会的教育和现代社会的教育: 通过之前的笔记,我们了解了教育发展的历史形态,那世界教育改革的趋势又是什么呢?我们接着往下看:

教育学的研究对象及其发展状况。 首先我们来思考一下,教育的研究对象是什么呢? 那么我们先要了解一下教育学的定义: 教育学是研究教育现象和教育问题,揭示教育规律的一门社会科学。 什么是教育现象呢? 教育现象是教育活动的外在的、表面的特征,包括教育社会现象和教育认识现象。 什么是教育规律呢? 教育规律是教育内部诸因素之间、教育与外部诸因素之间内在、本质、必然的联系。 其次我们来思考一下,教育学的研究任务是什么呢? 教育学的研究任务是阐明教育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揭示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给教育理论和实践工作者以理论和方法的指导,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培养合格的人才服务。这句话比较长,也比较拗口,聪明的你记住了吗? 接下来我们再来看一下教育学和几个概念的联系和区别: 教育学不等于教育方针政策,但二者之间是有联系的,教育方针政策的制定要考虑教育学所阐述的教育科学理论,教育学也要围绕教育方针政策提出的问题、课题,开展科学的研讨和探讨,提供可供参考的意见。 教育学源于教育实践经验,又高于教育实践经验。教育实践经验是学习、研究、发展教育学的基础之一。 教育学是庞大教育科学体系中的基础学科。 教育学的价值与意义: 1.有助于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提高贯彻社会主义教育方针、政策的自觉性。 2.有利于巩固热爱教育事业的专业思想,全面提高教师的素质。 3.有助于认识和掌握教育规律,提高从事教育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4.有助于推动教育改革和教育科学研究。

中国法制史答案

1.质剂:买卖双方各执一半。这种竹简分为长短两种,2、六礼:西周结婚的程序;包括纳采,问名,纳吉,纳币,长(券)叫质,用来买卖奴隶或牛马等;短(券)叫剂请期,亲迎,后来封建社会基本上沿用西周的六礼制度。,用来买卖兵器或珍异物品。 3.五听:审判官在审判活动中观察当事人心理活动的五4.《法经》: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完整、系统的封建法律。 种方法,一曰辞听;二曰色听;三曰气听;四曰耳听;由战国时期魏国李悝制定了《法经》。《法经》六篇,分别是盗、贼、五曰目听。”囚、捕、杂、具。从《法经》的内”容,总之,《法经》是新兴地主5.以古非今罪:秦朝设立的罪名,就是以过去的事例指阶级意志和利益的集中体现,是封建地主阶级镇压农民反抗的暴力责现实的各项政策和制度工具 五、案例分析1.商纣争太子案 (1)在商代妻和妾区别是什么?(2)嫡长子继承制的含义及意义。 答:妻妾的地位截然不同,二者处于极不平等的地位。答:嫡长子继承制就是王位和爵位由正妻所生的长子继承的制度。 大多数妾是奴隶主贵族从女奴中强娶来的,还有的是此制度始于商朝末期至西周初期正确立。嫡长子继承制决定了通过“嫔嫁”来的,即奴隶主贵族娶妻,往往同妻的隋嫁奴隶社会私有制下的一妻多妾制,如果在多妻的情况下,就会因争夺财女一同收为妾。一妻多妾制是由于奴隶社会私有制决定产和王位产生混乱,乃至战乱。所以妻妾之分也就有了嫡子和庶子之分,嫡长子继承制,如果多妻就会造成王位混乱和争斗财产,就以避免在继承问题上发生争执,进而影响奴隶阶级专政的统治秩序影响奴隶阶级专政的统治秩序嫡长子继承制有利于奴隶主阶级统治秩序。 2.车裂商秧案(1)结合教材,简述商秧改革的主要内容(2)请叙述刑、法、律的概念 答:商鞅在秦国进行两次变法第一次变法(公元前359)。答:从词源看,汉字“法”确有“平”、“正”、“直”和“公正裁判”的含义。 重点是打击奴隶主贵族的政治势力。具体内容是:一是整顿户籍,与“法”字有密切联系的另一个字是“律”。据(说文解字)的解释,设立连坐法,防止隐匿坏人;二是奖励告奸;三是.奖励农业生产;“律,均布也”。可见,“法”总是指一种判断平、正、直的标准四是.奖励军功。第二次变法(公元前350)。重点是废除奴隶制而“律”则主要强调的是人人必须遵守的东西。把“法”与“律”连用,的土地制度。具体内容是:一是.进一步强调分户居住;二是.取消就是说“律”是一种包含有国家确认的判断公、正、直的标准的“律”。 分封制,普遍建立郡县制;三是.废除井田制,确立封建土地私有制“法律”一词在清末民初才被广泛使用,据说是受日本的影响。 四是.统一度量衡制度。商鞅变法意义,在于通过变法改革,促进了 封建生产关系的发展,使得秦国国势日强,在战国“七雄”中跃居六国 之首,为后来秦始皇统一大业奠定了基础。 三、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20分) 1.亲亲得相首匿:允许一定范围的亲属之间对于一定的犯2.官当:中国封建社会指官员犯罪可用官品或爵位折抵徒刑和流罪可以首谋隐匿刑的刑罚。 2.官当:中国封建社会指官员犯罪可用官品或爵位折抵 徒刑和流刑的刑罚。 3.唐律疏议:《唐律疏义》就是《永徽律疏》,它是我们研4.宋刑统:它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刊版印行的封建法典。 究唐律的范本,而且是我国封建法典的典范,成为中华法系的其条文只是《唐律疏议》的翻版,变化之处在于:增加“折杖法”; 代表。《永徽律》以保护封建土地所有制,维护封建宗法制度,收集自唐末至宋初150年间的敕、令、格、式中的刑事规规范加强皇帝的权力,统治和镇压农民为主要内容,是中国现存最209条附于律文之后;篇目仍是12篇、502条但在每篇下设有门,完备的一部封建法典,全文保存在《唐律疏议》中。合计213门 5.秋审:秋审是清朝的一种审判制度,从明朝发展而来。 秋审的对象是复审各省上报的被处以死刑的囚犯。 1

中国法制史笔记全整理

中国法制史 绪论 一、关于中国法制史学科 (一)中国法制史是法律史学科的一个重要分支 (二)中国法制史的研究范围 (三)中国法制史的发展历程 二、关于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线索 (一)夏商西周春秋时期法制的萌芽和成长 (二)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中央集权君主专制法制的形成和发展 (三)隋唐法制的完善 (四)宋、元、明、清法制的成熟及演变 (五)中国近代法制的演变 (六)新民主主义法制实践及其转型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初期法制的建设 三、关于中华法系 【中国传统法制的基本特征】 (一)以儒家学说为法制的基本的指导思想和立论基础 (二)引礼入法、礼法结合 (三)家族本位的伦理发占有重要地位 (四)鲜明的专制特性? (五)融合了以汉族为主题的各民族的法律意识和法律原则 (六)刑事、行政、经济立法比较发达,民事立法相对薄弱 (七)无讼是求,调处息争 论述中华法系及特点: 中华法系是指以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为母体,在东南亚早期封建国家之间形成的一个影响广泛的法系。中华法系的母法就是经千年积累而成的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中华法系的子法系统,主要有封建时期的日本、朝鲜、越南等仿效中国古代法而建立起来的法律体系。 中国法系的特点表现在:从立法和法典结构上看,是“诸法合体,民刑不分”;从司法体制上看,是“行政兼理司法”。但是,中华法系的基本特点应该是“礼法合一”。礼法合一”是指在中华法系法律制度中,中国传统的论理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完全融为一体,法律的评判标准与道德的评判标准完全一致。 第一章夏商西周的法律制度 司考考点: 明德慎罚、出礼入刑、五刑、契约、婚姻继承、大司寇、五听、五过、三刺。

·神话传说时代——习惯法 ·夏商周——形成了礼刑结合的国家法体系 ·西周的法制思想已形成一个较为完备的体系,其内容趋于成熟,促进了礼刑结合的法律制度得到进一步发展,并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司法制度。 第一节中国法律的起源 一、原始人的法 ·法人类学的基本观点 (一)法是社会生活需要的产物 (二)无论原始社会还是文明社会都有其法律制度 ·中国原始人的法表现为礼与刑两个方面 二、礼来源于原始人的祭祀 三、刑始于兵,兵狱同制 (一)刑起源于部落战争----刑始于兵,兵狱同制 (二)战争产生了刑罚---- 奴隶制五刑的产生是战争的需要和结果; (三)一些罪名产生于战争----弗用命.不从誓言罪等; (四)刑官产生于战争----皋陶作士. 第二节夏商西周的礼 一、周公制礼★ 西周的重大立法活动.西周初期在周公的主持下,以周族原有的习惯法为基础,结合 现实需要,对夏商的礼进行全面的整理增删,重新厘订了一套完备的典章制度和礼节 仪式,史称周公制礼. 二、周礼的分类 (一)可分为“本”和“文”;“本”指精神原则;“文”指礼节仪式。 (二)可分为“五礼”、“六礼”或“九礼”。(五礼:吉、凶、军、宾、嘉) 三、周礼的实质 ·西周的礼法制度以差序为基础,所谓差序就是强调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等级秩序。 ·礼的实质就是“别”,反映了西周的社会秩序是一种等差秩序。 四、周礼的内容 (一)土地所有权 1、土地王有制度:“溥天之下,莫非王土”; 2、分封制度:“授民授疆土”; 3、贡赋制度:“公食贡、大夫食邑、士食田,庶人食力”。 (二) (三)婚姻 1、婚姻形式:贵族实行一夫一妻多妾制,民间实行一夫一妻制。 2、婚姻条件:(1)禁止性条件:同姓不婚、五不娶。 (2)成立条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中国法制史试题

中国法制史期末复习题 一、判断题(正确的在题后括号内划“√”,错误的划“×”) 1、春秋时期晋国范宣子铸刑书于鼎,这是历史上第二次公布成文法。() 2、“质剂”是适用于买卖关系的一种契约形式。() 3、按唐律规定,官吏犯“公罪”者从重处罚。() 4、汉文景刑制改革,彻底废除了墨、劓、刖、宫四种肉刑,。() 5、“折杖法”颁布于隋朝。() 6、汤刑是商朝法律的总称。() 7、秦汉时的髡、耐等刑罚属于耻辱刑,多作为劳役刑的附加刑使用。() 8、曹魏时“八议”正式入律。() 9、按秦朝法律规定,子盗父母等引起的诉讼不属于“公事告”。() 10、明朝中央司法机关有刑部、大理寺和御史台。() 11、在夏朝,“墨”是罪名,也是刑名。() 12、汉代的法律形式有律、令、格、式四种。() 13、“非眚”是指过失犯罪,要从轻处罚。() 14、郑国执政子产将刑书铸在金属鼎上,公之于众,史称“铸刑鼎”。() 15、秦朝的中央司法官称大司寇。() 16、唐律对“化外人”犯罪实行属地主义原则。() 17、《宋刑统》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刊版印行的法典。() 18、“厂卫”虽然只是明朝的特务组织,却拥有监督司法审判的大权。() 19、秋审是一种会审制度,也是一种死刑特别复核制度。() 20、“德主刑辅”是西周立法的指导思想。() 21、赀刑是秦朝的独立刑种。() 22、明朝的刑部是全国最高审判机关()。 23、“傅别”是适用于租赁关系的一种契约形式。() 24、“谋反”是“重罪十条”中的一种罪名。() 25、《晋律》成为唐律的蓝本。() 26、《唐六典》是唐代最重要的刑法典。() 27、汉朝以身高作为判断刑事责任年龄的标准。() 28、宣政院是元朝中央设立的管理少数民族事务的机关。() 29、禹刑是夏朝的刑法典。() 30、“通行饮食”是汉代的一种罪名。() 31、“眚”是指故意犯罪,要从重处罚。() 32、《吕刑》是周穆王时吕候所作。() 33、《晋律》是由律学家张斐、杜预编纂的,所以又称“张杜律”。() 34、汉朝的中央司法官称大理。() 35、唐律对“化外人”犯罪实行属地主义原则。() 36、“折杖法”是明太祖创设的。() 37、“公罪”是指官吏“缘公事致罪而无私曲者”() 38、理藩院是清朝设立的管辖少数民族事务的中央机构。()

心理学笔记整理

第一章绪论 一、心理学的研究任务:描述解释预测控制 1.描述:对心理现象进行客观和精确的观察和了解。 注:描述要客观,必须忠实于可观察到的信息 2.解释:寻求心理和行为的原因,解释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心理或行为。 注:解释要合理,谨慎地超越被观察到的现象。 3.预测:是对某种特定行为将要发生的可能性或某种特定关系将被发现的可能性的陈述。 4.控制:控制意味着使行为发生或不发生,或者影响它的形式、强度、发生率等。 二、心理学简史: 1.心理学产生的历史背景: 适应环境科学和技术受科学理念的影响,从哲学中分化出来的寻求生存的意 义哲学和宗教关于人类研究自身问题的新学科体系。 2. 科学心理学的产生:冯特:科学心理学之父。1879 年,冯特在德国莱比锡大学建立了 世界上第一座心理学实验室,标志着科学心理学的产生。 3.当代心理学流派: 结构主义心理 学 机能主义心理学 行为主义心理学 精神分析心理学 格式塔心理学 人本主义心理学 认知心理学 一、心理学的研究原则 1、客观性原则 2、实践性原则 3、发展性原则 4、因果性原则 二、心理学的研究方法 心理学的学科性质 心理学是一门科学。 心理学的科学性要求其结论必须建立在依靠科学方法收集和处理的证据基础 之上。科学的方法包括一整套用来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有序步骤,用客观收集 到的信息作为得出结论的事实基础。 1、观察法:是在自然条件下,有目的、有计划、系统地对被试的行为、语言、 表情、动作等进行观察和描述,从中发现行为规律的一种研究方法。 2、实验法 实验法是有目的、有方向地严格控制一定条件,引起被试某种特定心理现象 和行为的出现,从而研究心理规律的一种研究方法。 3、测验法 ⑴作业型测验法:要求被试完成一定难度的任务,研究者根据其完成的质量对其特 质做出量化评定的方法。能力测验学绩测验⑵自陈型测验法:要求被试完 成一些自我评估的题目,研究者根据其完成的情况对 其特质做出量化评定的方法人格测验心理健康测验

2019年电大本科中国法制史重要知识点整理版

单选题 1.”昏.贼.贼,杀”是夏朝法律内容,其中”杀人不忌为( B.杀)”。 2.西周时吕刑制定了赎刑和有关刑法原则的内容.吕刑的作者是( B.吕侯)。 3.我国古代首次公布的成文法是在( B.鼎上)。 4.汉代对利率曾有明确规定,超过法定利率这叫做(A.取息过率)。 5.明律规定,对于执行监察职务的所谓”风宪官”的御史,若犯贪污罪比其他官吏处刑要加重(B.二等)。 6.在中国法制史上,”八议”最早规定在( A.(曹) 魏律)。 7.《唐律疏议》第二篇的篇名是( B.卫禁)。 8.中国封建社会国家对某些重要的商品实行专卖的制度,叫做(D.禁榷制度) 9.旧中国起草的第一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刑法典是( D.《大清新刑律》)。 10.鸦片战争后清朝的专门负责司法行政的机关是(C.法部)。 11.夏朝奴隶制国家的第一个国王是( C. 启). 12.我国古代赎刑最早出现在( A. 夏朝)。 13.春秋时期在晋国铸刑鼎的是( A. 赵鞅). 14.战国初期魏国的李悝制定的一部封建法典,叫做( B. 法经)。 15.秦朝有一种以极端残忍的死刑与肉刑井用的刑罚是( D. 具五刑). 16.在《法经》的基础上增加了户律.厩律.兴律三篇的是( C. 察律)。 17.清朝每年复审各省死刑案件的司法制度叫做( A.秋申). 18.《钦定宪法大纲》的附录是( D.臣民权利义务). 19.担任《大清民律草案》的总则.债权和物权三篇起草的外国法学家是( D.日本人). 20.《左传.昭公六年》记载:”周有乱政,而作”( C.九刑)。 21.在我国,首次以年龄确定刑事责任年龄的是( B.汉朝)。 22.宋代初年出现的官府承认土地私有权的凭证,叫做( A.红契)。 23.中国法制史上,确立”十恶”罪名的法典是(C 《开皇律》)。 24.保存至今一部最早的.最完整的.具有封建国家行政法典性质的文献是( A.《大唐六典》)。 25.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是( D.《大清新刑律》)。 26.《钦定宪法大纲》的正文是( A.君上大权)。 27.以孙中山为首的中华民国第一届政府得以成立的法律基础是( B.《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 28.南京国民政府的立法机关是( C 立法院)。 29.1946年5月4日党中央发布指示,改减租减息为没收地主土地,这个指示即为( C”五四指示)。 30.商朝的(刑事)立法指导思想是( A.神权法)。 31.春秋时期叔向反对郑国铸刑书于鼎,铸刑鼎的人是( D.子产)。 32.战国初期魏国的李悝制定的一部封建法典,叫做( B.法经)。 33.秦朝有—种以极端残忍的死刑与肉刑并用的刑罚,叫做( D.具五刑)。 34.汉朝有一种法律形式是比照断案的典型判例,此法律形式为( D. 比)。 35.《钦定宪法大纲》的附录是( D.臣民权利义务)。 36.太平天国早期的革命纲领是( A.《天朝田亩制度》)。 37.北京政府主管行政诉讼的司法机关是( D.平政院)。 38.西周出现了契约关系,买卖契约称为( A.质剂)。 39.汉朝有一种法律形式是针对某类事情的一个方面制定的单行法规,此法律形式为( C. 科)。 40.“重罪十条”始于( D.北齐律)。 41.在中国历史上,将典卖制度化的朝代不是( A.西周)。 42.中国封建时代最完备的行政法规及行政立法总汇的法典不包括( D.《崇德会典》)。 43.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近代意义的宪法性文件是( B.《钦定宪法大纲》)。 44. 夏启作为夏朝第一个帝王,打破了传统的掸让制,确立了( A.王位世袭制)。 45.辛亥革命发生后,清政府用了三天便制订和通过了( B.《十九信条》)。 46.西固有一种刑罚是把犯罪者晒成肉干,这种刑罚叫做( C. 脯). 47.春秋时期,我国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是郑国的( C. 子产)。 48. 战国时期,在秦国进行二次变法改革的人物是( B. 商殃)。49.首次将”亲亲得相首匿”原则规定下来的法律是( C. 汉律). 50.晋律的特点是纳礼入律,将儒家的( C. 服制)列入律典,作为定罪量刑的原则. 51. 唐代官吏退休年龄为( D.七十岁)。 52.宋朝将历史上最残酷的生命刑正式纳入法典,即( C. 凌迟刑). 53.明代刑罚除死刑外,以( D. 充军)为最重。 54.史书上记载:”吕命穆王,训夏( D. 赎刑)。” 55.秦朝的中央司法审判机关的长官叫( C. 廷尉)。 56.在我国法制史上,正式把”重罪十条”纳入法典的是( B.北齐律)。 57.首次{最早规定规} 定封建五刑制度的法典是( A.开皇律)。 58.中华法系的典型代表是( B. 《唐律》)。 59.我国第一部刊版印行的封建法典是( D. 《宋刑统》)。 60.清朝主管审判的中央司法机关是( A. 刑部)。 61.太平天阔的结婚证书叫( A. 合挥)。 62.武昌起义后制定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共四章( A.21 )条。 63. (在中国历史上)我国第一部由中国共产党领导劳动人民制定,反帝反封建的伟大纲领是( B.《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64.秦朝的中央行政机关实行( B.三公九卿制)。 65.中华法系的代表法典是( C. 唐律疏议)。 66.正式确定封建制五刑的法典是( A. 开皇律)。 67.采用”重典治乱世”的开国皇帝是( D.朱元璋)。 68.《钦定宪法大纲》的正文称为( A. 君上大权)。 69.夏朝法律制度”昏.墨.贼,杀”中规定的刑名是( D.杀)。 70.商朝”立纣为太子案”进一步说明了王位继承实行严格的( C. 嫡长继承)。 71.西周的买卖契约称为( A.质剂)。 72.秦朝的判案成例叫做( B.廷行事)。 73.汉武帝之后,汉朝的法律指导思想的核心是( C. 儒家思想)。 74.将”八议”制度最早规定在法典里的是( A.魏律)。 75.典卖制度法律化的完备始于( C. 宋朝)。 76.为防止臣下结党,最早设置奸党罪名的法典是( C. 《大明律》)。 77.最早确立封建制法典十二篇体例的法典是( A.魏律)。 78.最早确立”十恶”罪名的封建制法典是( D.《开皇律》)。 79.宋朝将判案的成例叫做( C.断例)。 80.通过胡惟庸案,可以总结朱元璋时期法律制度的特点之一是( A.重典治吏 )。 81.在我国,程序法和实体法分开,始于( B.鸦片战争后清朝 )。 82.在太平天国的法律中,主张发展近代经济.提倡修铁路.造轮船的法典是( B.《资政新篇》)。 83.《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采取的政体是( A.总统制 )。 84.《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规定苏维埃国家政治制度是( B.工农兵代表大会)。 85.夏商周三代监狱的通称是( D.圜土)。 86.第一次将儒家的”服制”列人律典的封建制法典是( B.晋律)。 87.宋朝将中央主管官署就某项法令所作的解释叫做( C.申明) 。 88.太平天国后期的纲领性文件是( B.《资政新篇)。 89.《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采取的政体是( B.责任内阁制)。 70.朱元璋将重典治乱世的重点放在( A.重典治吏)。 71.《史记.殷本记》说”纣囚西伯( B.羑里)” 72.春秋时期对晋国铸刑鼎提出反对意见是( D.孔子)。 73.秦朝强制男犯白天修筑城的徒刑叫做( A.城旦)。 74.“重罪十条”是”十恶”的基础,确立“重罪十条”的法典是( C.北齐律)。 75.最早规定“封建制五刑”的法典是( B.《开皇律》)。 76.中国历史上最残酷的刑罚当属( D.凌迟)。 77.夏朝出现了一种制度,可以用财物折抵刑罚,这种制度叫做( C.赎刑)。 78.西周法律规定,民事案件要缴纳诉讼费,形式为( B.束矢)。 79.《法经》共(C.六篇)。 80.《中华民国约法》采取的政体是( A.总统制) 。 81.在奴隶制五刑中,破坏犯罪者的生殖器官,进而残害生殖机能的刑罚是( D.宫刑)。 82.战国时期的立法指导思想“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的中心是(A.取消旧奴隶主贵族在法律上享受的特权)。 83.汉代对被告人进行审讯叫( A.鞠狱)。 84.工农民主政权时期最具代表性的刑事法规是( A.《中华苏维埃共 .

中国法制史考试知识点(已整理)

夏商 中国法律起源的特点(简答): 1.浓厚的宗法氏族血缘色彩。 2.以家长制的集权统治为基本统治方式。 3.法律与道德相互结合,界限不清。4.刑事法规相对发达,而民事法规相对落后。 选择: 禹刑:所谓“禹刑”,是夏代法律的总称或代称。泛指夏代的法律和刑罚。汤刑:是商代法律的总称,泛指商王朝的所有法律、法规和制度。 圜土:中国奴隶制时代的监狱大多称为“圜土”。 西周 “明德镇罚”的立法指导思想的内容:“明德慎罚”的主张要求统治者首先要用“德教”的办法来治理国家,也就是通过道德教化的手段使天下人民臣服,在制定法律、实施刑罚时应当宽缓、谨慎,而不应一味地用严刑重罚来迫使臣民服从。西周各代统治者把道德教化与刑罚镇压结合起来,形成了西周时期“礼”、“刑”结合的法制特色。“明德慎罚”的具体要求可以归纳为“实施德教,用刑宽缓”。其中“实施德教”是前提,是第一位的。“德教”的具体要求,周初统治者逐渐扩展为内容广博的“礼治”,即要求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都按既有的“‘礼”的秩序去生活,从而达到一种和谐安定的境界,使天下长治久安。至于“用刑宽缓”则集中体现在西周的各项刑罚适用原则的规定中。礼与刑的关系(论述或简答): (1)西周的礼刑一般关系。西周时期,“刑”是同“礼”相对应的一个范畴,多指刑法和刑罚。“礼”与“刑”是西周法律体系的不可分割的两个组成部分,共同构成了当时完整的法律体系。其中,“礼”是一种积极的规范,即正面地、积极地规范人们,要求人们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而“刑”则处于消极被动状态,对于一切违背礼的行为进行处 罚。凡是礼所禁止的,亦为刑所不容, 二者相辅相成,即所谓“礼之所去,刑 之所取”,“出礼入于刑”。 (2)“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礼 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是中国古代法 律中一项重要原则,作为一项法律原 则,所强调的是平民百姓与贵族官僚之 间的不平等,强调官僚贵族的法律特 权。所谓“礼不下庶人”,说的是庶人 以下“违于事而不备物”,即忙于生产 劳动,又不具备贵族的身份和礼所要求 的物质条件,因而不可能按各级贵族的 各种礼仪行事,这些礼也不是为他们设 立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庶人可以不受礼 的约束,因为礼所强调的是等级差别, 天子有天子的礼,诸侯有诸侯的礼,不 能僭越,任何越礼的行为都要受到惩 罚,对庶人更是如此。 所谓“刑不上大夫”,原指大夫以 上贵族犯罪,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获得某 些宽有,在适用刑罚时享有某些特权, 之所以如此,主要是为了在广大被统治 者面前保持贵族作为一个整体的尊严。 但这些礼遇绝不等于大夫以上贵族可 以不受刑罚制裁。在实际生活中,官僚 贵族犯重罪同样要加以惩罚,特别是对 那些“犯上作乱”的贵族,更是严加惩 处。史籍上关于官僚贵族因犯罪被杀、 被刑的记载不胜枚举。 “五过”制度: “五罚不服,正于五过。五过之疵,惟 官、惟反、惟内、惟货、惟来”,即凡 属司法官罚不当罪、询私枉法者,均分 别按“五过”之罪加以处罚。 “惟官”,指秉承上司旨意,官官相护; “惟反”,指利用职权私报仇嫌; “惟内”,指内亲用事,为亲徇私; “惟货”,指贪赃受财,敲诈勒索; “惟来”,指接受请托,枉法徇私。凡 以此五者出入人罪,均按“其罚为钧” 的方法处置,即按枉法受刑者所受到的 具体刑罚,处罚司法官,用以保证法律 的公正性。 婚姻原则: 西周时期,婚姻的缔结有三大原则。 一夫一妻制是西周婚姻制度的基本要 求、“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媒妁之 言”。 “六礼”: 西周“婚礼六礼” (1)纳彩,即男家请媒人向女方送礼 品提亲; (2)问名,即在女方答应议婚后,由 男方请媒人问女子名字、生辰等,并卜 于宗庙以定吉凶; (3)纳吉,卜得吉兆后,男家携礼物 至女家订婚,确定缔结婚姻; (4)纳征,又称“纳币”,即男方派人 送聘礼至女家,正式缔结婚姻; (5)请期,即男家携礼物女方择定婚 期; (6)亲迎,即婚期之日男方迎娶女子 至家,至此,婚礼始告完成,婚姻也最 终成立。 “七出三不去”: 七出:西周时期,女子有下述七种情形 之一,丈夫即可有正当理由合法休妻。 “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 妒,去;有恶疾,去;口多言,去;盗 窃,去。” 不顺父母,去;因为“逆德”。 无子,去;因为绝嗣不孝。 淫,去;因为乱族。 妒,去;因为乱家。 有恶疾,去;因为“不可共粢盛”,既 因女方的疾病而不能共同生活。 口多言,去;因为离间亲属。 盗窃,去。因为反义。 三不去:以下三种情况,不能休妻“有 所娶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 前贫贱后富贵,不去。” “有所娶无所归”是指女子出嫁时有娘 家可依,但体弃时已无本家亲人可靠, 一若此时休妻则会置女子于无家可归 之境,故不能休妻。 “与更三年丧”是指女子入夫家后与丈 夫一起为公婆守过三年之孝,如此已尽

中国法制史重点

中国法制史重点 1、试论中国法制史的特点(参见书上P5-6原文) 2、宗法制 1) 宗法制的由来及内容:宗法制是由父权家长制演变而来的,以宗族血缘关系 为纽带 的族制系统,与国家制度相结合,家国一体化的宝塔式政治组织世袭制度。 2) 宗法制的原则:嫡长继承制和分封制。 3) 宗法制的目的:通过血缘亲疏远近关系的划分来确定政治权利和财产的再分配,避 免内讧,稳定奴隶主的统治权。 4) 嫡长继承制与宗法制的关系:嫡长继承制是宗法制的基础,宗法制都是以嫡 长继承 制为原则,按照血缘关系决定政治等级的高低,形成父系、父权、父治为特征 的世 袭制度。 5) 宗法制与分封制的关系:宗法制是分封制的原则,促进分封制的巩固与发 展。分封 制是宗法制在国家政权组织上的实施与体现,两者相结合形成等级特权制度。 P39- 40 3、礼于刑的关系: 1) 共同点:礼与刑是西周时期法律制度的组成部分,两者相辅相成,互为表 里。凡是

礼不允许的也是刑不能容忍的。“出礼则入刑”,两者缺一不可。 2) 不同点:a、从作用上,“礼者,禁于将然之前;法者,禁于已然之后” 。b、从关系上,“礼为本,刑为治”、礼为纲,刑为目。C、从适用上,“礼不下庶人, 刑不上大夫”(贵族官吏犯罪后享有一定的特权)。P44 4、成文法公布的实例与意义 实例: 1)公元前536年,郑国大夫子产将刑书铸于鼎,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实例,遭到当时贵族叔向的强烈反对。 2)春秋郑国的邓析,私造刑书,写于竹简之上,故称“竹刑”。具有法律效力。写于竹简的目的是为教材和帮他人打官司。 3)公元前513年,范宣子所著刑书被赵鞅、荀寅铸于鼎,遭到孔子的反对。意义: 1) 成文法的公布结束了“刑不可知,威不可测”的历史,开创了“法治”代替“礼治” 的新局面。 2) 成文法的公布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封建经济制度的形成。

中国法制史试题及答案

一、填充题:(每空0.5分,30空,共15分) 1、周朝总结商朝灭亡的教训,提出了“__以配天,明德慎__”的思想。 2、西周时,司法官员贪赃枉法之类的犯罪,称为“五过之疵”,主要指“惟官、惟反、_______、_______、惟来”等五种行为。 3、周代有所谓“三赦”之法,即赦幼弱、赦老耄、_______。又有“三宥”之法,即宥不识、_______、宥遗忘。 4、中国古代的继承制度,在财产权利方面基本上是诸子平均分配遗产,出嫁女一般没有继承权。在政治特权及宗法权利的继承方面实行的是_______。 5、在秦代,一些判案成例也有法律效力,称之为_______。 6、汉景帝时曾规定,老幼、孕妇、师、侏儒等“当鞫系者,_______之”。意即不戴刑具、不加桎梏。 7、自汉代开始,受阴阳五行说的影响,国家正式确定了按照季节执行赏罚的制度,此即“_______、_______”。 8、曹魏时,受《周礼》“八辟”的影响,在法律上正式确立了“八议”制度,八议分别是议亲、议故、议贤、_______、议功、议贵、_______、议宾。 9、南北朝时,法律首创以_______或_______抵当徒刑的制度,称为“官当”。 10、《唐律》由十二篇组成,即名例、卫禁、职制、_______、厩库、擅兴、盗贼、_______、诈伪、杂律、捕亡、断狱。

11、唐律首次将六种非法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归纳到一起,称为“_______”。即强盗、窃盗、枉法(赃)、不枉法(赃)、受所监临、坐赃。 12、_______是我国古代第一部雕版印行的法典。 13、_______是世界史上的第一部法医学著作,其作者是南宋人宋慈。 14、清代,每年秋天在北京由九卿、詹事、科道、内阁大学士、军机大臣进行两次大的会审,其中对当年各省上报的死刑案件及往年的死刑监候案件进行的会审称为;对京师刑部狱中在押死囚进行的会审称为_______。 15、清代,每年夏天要进行一次集中审录轻罪囚犯的会审活动,旨在“断薄囚、出轻系”,称为_______。 16、明清时代省级专职司法官员是_______,它是由宋元时代的各路专职司法官员_______演变而来的。 17、北洋政府时期,颁布了我国第一部正式宪法文本——《中华民国宪法》。这是贿选总统_______当政时颁布的,人称_______。 18、中国近代第一部民法典草案产生于_______时期,第一部正式民法典颁布于_______时期。 19、中国法律近代化完成的标志是******南京政府时期体系的形成。 二、判断正误并作出更正或简单说明理由:(每题2分,15题,共30分) 1、《周礼》是周朝的礼仪教材,后人把周代的所有礼仪习惯称为“周礼”。 2、“神判”的意思是神的裁判,“天罚”的意思是天的惩罚。

教育学笔记(表格式整理版)精华

教育学 一、教育与教育学 二、教育与社会的发展 三、教育与人的发展 四、中学教育(教育目的与教育制度) 五、学生与教师(师生关系) 六、中学课程 七、中学教学 八、中学德育 九、班主任与班级管理 一、教育与教育学 (一)教育的发展 1教育活动中的三结合——社会教育、学校教育、家庭教育 教育的本质属性是——一种有目的的培养人的社会活动 2教育三大要素——教育者、受教育者、教育影响 3教育起源论:生物起源说(各类动物的生存本能)利托尔诺、沛西·能 心理起源说(源于儿童对成人的无意识模仿)孟禄 劳动起源说(源于劳动过程中社会生产需要与人的发展需要的辩证统一) 米丁斯基、凯洛夫 4

(二)教育学的发展 1教育学时一门以教育现象与教育问题为研究对象,探索教育规律的学科2中国古代教育学思想

二、教育与社会的发展 (一)教育与生产力 1生产力水平决定教育的规模与速度 2教育对生产力有促进作用 (1)教育再生产劳动力(把可能的劳动力转化为现实的劳动力,形成新的劳动力,提高劳 动效率) (2)教育再生产科学知识(使原本由少数人掌握的科学知识为更多人掌握) (二)教育与科学技术 1学校教育是科学知识再生产的最主要途径。 (三)教育与文化 1教育与文化之间的关系——相互依存,相互制约 文化对教育——影响教育目的、内容、教学方法的确立 教育对文化——具有筛选、整理、传递、保存传播、交流更新、创造文化的作用 2教育与文化关系的特殊性 文化本身是一种教育力量

教育本身是一种特殊文化——具有双重文化属性:传递和深化文化的手段、构成文化本体3学校文化是学校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习得且共同具有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 4学校文化的特点为:(一种组织文化、)(整合型较强的文化、)(以传递文化传统为己任)。5学校文化既能给学校预订教育目的带来积极影响也能带来消极影响,这是由学校文中蕴含的(丰富多样性)和(歧义性)决定的 6学校文化的核心是学校各群体所具有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其中最具决定性的是(思想观念,特别是(价值观念) 7校园文化可分为(学校物质文化)、(学校组织和制度文化)、(学校精神文化) 8(学校精神文化)是校园文化的核心 9学校精神文化可以分为四种基本成分(认知成分)(情感成分)(价值成分)(理想成分)10校风是学校中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的统一体,良好的校风对学生个性和品德有陶冶与导向作用 11教育的相对独立性是教育在一定范围内,一定程度上具有独立于政治、经济等其他社会现象的特性。 三、教育与人的发展 (一)个体身心发展 2个体身心发展的影响因素 四、教育目的与教育制度 (一)教育目的 1教育目的是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一定社会所需要的人的总的要求。它规定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什么样的人,是培养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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