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律师事务所及其指派的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保障执业质量,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号),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律师事务所及其指派的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开展核查和验证(以下简称查验)、制作和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执业活动,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律师事务所及其指派的律师,应当按照《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本规则的规定,进行尽职调查和审慎查验,对受托事项的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并留存工作底稿。

第四条律师事务所及其指派的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应当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依据自己的查验行为,独立作出查验结论,出具法律意见。对于收集证据材料等事项,应当亲自办理,不得交由委托人代为办理;使用委托人提供材料的,应当对其内容、性质和效力等进行必要的查验、分析和判断。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及其指派的律师对有关事实、法律问题作出认定和判断,应当有适当的证据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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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应当就业务事项是否与法律相关、是否应当履行法律专业人士特别注意义务作出分析、判断。需要履行法律专业人士特别注意义务的,应当拟订履行特别注意义务的具体方式、手段、措施,并予以落实。

第七条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应当建立、健全内部业务质量和执业风险控制机制,确保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逻辑严密、论证充分。

第二章查验规则

第八条律师事务所及其指派的律师对受托事项进行查验时,应当独立、客观、公正,遵循审慎性及重要性原则。

第九条律师事务所及其指派的律师应当按照《管理办法》编制查验计划。查验计划应当列明需要查验的具体事项、查验工作程序、查验方法等。

查验工作结束后,律师事务所及其指派的律师应当对查验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查验计划未完全落实的,应当说明原因或者采取的其他查验措施。

第十条律师应当合理、充分地运用查验方法,除按本规则和有关细则规定必须采取的查验方法外,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在有关查验方法不能实现验证目的时,应当对相关情况进行评判,以确定是否采取替代的查验方法。

第十一条待查验事项只需书面凭证便可证明的,在无法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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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凭证原件加以对照查验的情况下,律师应当采用查询、复核等方式予以确认;待查验事项没有书面凭证或者仅有书面凭证不足以证明的,律师应当采用实地调查、面谈等方式进行查验。

第十二条律师进行查验,向有关国家机关、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会计师事务所、资信评级机构、公证机构等查证、确认有关事实的,应当将查证、确认工作情况做成书面记录,并由经办律师签名。

第十三条律师采用面谈方式进行查验的,应当制作面谈笔录。谈话对象和律师应当在笔录上签名。谈话对象拒绝签名的,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第十四条律师采用书面审查方式进行查验的,应当分析相关书面信息的可靠性,对文件记载的事实内容进行审查,并对其法律性质、后果进行分析判断。

第十五条律师采用实地调查方式进行查验的,应当将实地调查情况作成笔录,由调查律师、被调查事项相关的自然人或者单位负责人签名。该自然人或者单位负责人拒绝签名的,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第十六条律师采用查询方式进行查验的,应当核查公告、网页或者其他载体相关信息,并就查询的信息内容、时间、地点、载体等有关事项制作查询笔录。

第十七条律师采用函证方式进行查验的,应当以挂号信函或者特快专递的形式寄出,邮件回执、查询信函底稿和对方回函应当由经办律师签名。函证对方未签署回执、未予签收或者在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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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规定的最后期限届满时未回复的,由经办律师对相关情况作出书面说明。

第十八条除本规则规定的查验方法之外,律师可以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需要采用其他合理手段,以获取适当的证据材料,对被查验事项作出认定和判断。

第十九条律师查验法人或者其分支机构有关主体资格以及业务经营资格的,应当就相关主管机关颁发的批准文件、营业执照、业务经营许可证及其他证照的原件进行查验。对上述原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存在疑问的,应当依法向该法人的设立登记机关、其他有关许可证颁发机关及相关登记机关进行查证、确认。

第二十条对自然人有关资格或者一定期限内职业经历的查验,律师应当向其在相关期间工作过的单位人事等部门进行查询、函证。

第二十一条对不动产、知识产权等依法需要登记的财产的查验,律师应当取得登记机关制作的财产权利证书原件,必要时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就该财产权利证书的真实性以及是否存在权利纠纷等,向该财产的登记机关进行查证、确认。

第二十二条对生产经营设备、大宗产品或者重要原材料的查验,律师应当查验其购买合同和发票原件。购买合同和发票原件已经遗失的,应当由财产权利人或者其代表签字确认,并在工作底稿中注明;相关供应商尚存在的,应当向供应商进行查询和函证。必要时,应当进行现场查验,制作现场查验笔录,并由财产权利人或者其代表签字;财产权利人或者其代表拒绝签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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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在查验笔录中注明。

第二十三条对依法需要评估才能确定财产价值的财产的查验,律师应当取得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以下简称有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有效评估文书;未进行有效评估的,应当要求委托人委托有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有效评估文书予以确认。

第二十四条对银行存款的查验,律师应当查验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原件;不能提供委托查验期银行存款证明的,应当会同委托人(存款人)向委托人的开户银行进行书面查询、函证。

第二十五条对财产的查验,难以确定其是否存在被设定担保等权利负担的,律师应当以适当方式向有关财产抵押、质押登记部门进行查证、确认。

第二十六条对委托人是否存在对外重大担保事项的查验,律师应当与委托人的财务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及委托人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面谈,并根据需要向该委托人的开户银行、公司登记机关、证券登记机构和委托人不动产、知识产权的登记部门等进行查证、确认。

向银行进行查证、确认,采取查询、函证等方式;向财产登记部门进行查证、确认,采取查询、函证或者查阅登记机关公告、网站等方式。

第二十七条对有关自然人或者法人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是否受到有关部门调查、是否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是否存在重大诉讼或者仲裁等事实的查验,律师应当与有关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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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法人的主要负责人及有关法人的合规管理等部门负责人进行面谈,并根据情况选取可能涉及的有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等公共机构进行查证、确认。

向有关公共机构查证、确认,可以采取查询、函证或者查阅其公告、网站等方式。

第二十八条从不同来源获取的证据材料或者通过不同查验方式获取的证据材料,对同一事项所证明的结论不一致的,律师应当追加必要的程序,作进一步查证。

第三章法律意见书

第二十九条律师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在查验相关材料和事实的基础上,以书面形式对受托事项的合法性发表明确、审慎的结论性意见。

第三十条法律意见书应当列明以下基本内容:

(一)标题;

(二)收件人;

(三)法律依据;

(四)声明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正文;

(六)承办律师、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及律师事务所盖章;

(七)律师事务所地址;

(八)法律意见书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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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法律意见书的标题为《××律师事务所关于××的法律意见》。

第三十二条法律意见书收件人为法律意见书的委托人。法律意见书应当载明收件人的全称。

第三十三条法律意见书的法律依据是指出具此项法律意见书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

第三十四条法律意见书声明事项段应当载明以下内容:“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法律意见书正文应当载明相关事实材料、查验原则、查验方式、查验内容、查验过程、查验结果、国家有关规定、结论性意见以及所涉及的必要文件资料等。

第三十六条法律意见书发表的所有结论性意见,都应当对所查验事项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真实有效给予明确说明,并应当对结论性意见进行充分论证、分析。

第三十七条律师事务所对法律意见书进行讨论复核时,应当制作相关记录存入工作底稿,参与讨论复核的律师应当签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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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法律意见书随相关申请文件报送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后,律师事务所不得对法律意见书进行修改,但应当关注申请文件的修改和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反馈意见。申请文件的修改和反馈意见对法律意见书有影响的,律师事务所应当按规定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

第四章工作底稿

第三十九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完整保存在出具法律意见书过程中形成的工作记录,以及在工作中获取的所有文件、资料,及时制作工作底稿。

工作底稿是判断律师是否勤勉尽责的重要证据。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根据监管工作需要调阅、检查工作底稿。

第四十条工作底稿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律师接受委托事项的基本情况,包括委托人名称、事项的名称;

(二)与委托人签订的委托协议;

(三)查验计划及其操作程序的记录;

(四)与查验相关的文件,如设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合同、章程等文件、变更文件或者上述文件的复印件;

(五)与查验相关的重大合同、协议及其他重要文件和会议记录的摘要或者副本;

(六)与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中介机构、委托人等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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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及相关人员相互沟通情况的记录,对委托人提供资料进行调查的访问记录、往来函件、现场查验记录、查阅文件清单等相关的资料及详细说明;

(七)委托人及相关人员的书面保证或者声明书的复印件;

(八)法律意见书草稿;

(九)内部讨论、复核的记录;

(十)其他与出具法律意见书相关的重要资料。

上述资料应当注明来源,按照本规则的规定签名、盖章,或者对未签名、盖章的情形予以注明。

第四十一条工作底稿内容应当真实、完整,记录清晰,标明目录索引和页码,由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签名,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律师事务所及其指派的律师从事期货法律业务,参照适用本规则。

第四十三条本规则自年月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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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资格基本法律法规考试试题及答案

1.李某是甲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之一,2014年12月3日,甲公司召开临时董事会并通过一项决议,下列 ( )情况下,李某可以在一定期限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决议。[2016年10月真题] 1. 此次临时董事会是由公司四分之一的监事提议召开证券从业资格基本法律法规考试试题及答案 II.董事会通过的决议是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III.三分之一的董事出席了会议 IV.李某认为该董事会决议对自身不利 A. I、III B. I、UI、IV C. II、III、IV D. I、IV 【答案】A 【解析】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 求人民法院撤销。 I、III两项,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试题及答案 2. 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 )决定。[2016年10月真题] I ?股东(大)会 II. 董事会 III. 监事会 IV. 审计委员会 A. I、II B. I 、 IV C. IK IV D. II、UI 【答案】A 【解析】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照公司章 程的规定,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就解聘会计师事务 所进行表决时,应当允许会计师事务所陈述意见。 3. 甲公司与乙公司计划合并成立丙公司,双方于2013年12月1日签订合并协议。在合并过程中,下列做法正确的有( )。[2016年3月真题]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模拟试题 I. 双方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II. 甲公司将合并事宜于2013年12月9日通知其债权人 III. 乙公司于2014年1月13日在报纸上公告合并事宜 IV. 甲公司债权人丁公司在2013年12月12日收到甲公司的通知,在2014年〗月10日向甲公司 要求清偿 债务 A. II、III、IV B. K IK IV C. I、II、III、IV D. I、II、ni 【答案】B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 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 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题库 4?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特征包括( )。[2016年3月真题] I .依法设立 II. 在中国境内设立 III. 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 IV. 可以是全民所有制企业 A. I、IV

证券从业法律法规的知识点

证券从业法律法规的知识点 证券从业法律法规的知识点 一、处罚方面5%~15% ①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资料等取得公司登记的,对该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的 5%~15%的罚款; 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未按期交付资产的, 5%~15%的罚款; ③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 5%~15%的罚款。3~30万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处以3~30万的罚款;5~50万①提供虚假资料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 5~50万的罚款;②违反公司法规定另立会计账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处 5~50万的罚款;③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将基金资产与固有资产分开,或者未对基金资产实行分账管理的,处理5~50万元的罚款(直接负责人是3~30万罚款);5~20万①外国公司擅自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关闭,并处以 5~20万罚款;二、数字信息①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5000万的,必须采用承销团;②封闭式基金通常有固定的封闭期,一般为10年或15年,开放式基金无发行规模限制③基金财产的独立性决定既非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债务的担保,也非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固有财产的债务的担保。务的担保,也非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固有财产的债务的担保。

④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公司股票发行的情形,有一个是: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⑤证券记忆所 终止上市公司债券发行的情形,有一个是:公司最近两年连续亏损。 ⑥以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的,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及证券交易所做出书面报告,予以公告; ⑦协议收购,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份达成30%时,继续收购的,应 到向所有股东发出要约 ;⑧基金管理人的义务: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记录15年以 上;⑨基金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必须是实缴资本。 ⑩基金公司主要股东是指出资额占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最高,且不低于25%的股东,还应具备: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 元;持续经营3个以上完整的会计年度;最近3年没有因违法违 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3 年在税务、工商等行政机关等无不良记录。 11、期货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0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期货从业资格;主要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具有持续盈利能力,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12、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在受理期货公司设立申请之日 6个月内,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进行审查,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13、证券公司股东的非货币财产出资总额不得超过证券公司注册资本的30%。 14、证券公司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报告;每 月结束7个工作日内,报送月度报告。 15、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16、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不能超过50个,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17、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18、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3-13人,董事任期不超过三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兼任理事

314159基金从业法律法规考点归纳

3)客户交易记录,5年;机构(私募基金)交易记录,10年 4)客户身份资料(一次性交易除外)保存期限要求较长,其中: 基金销售机构,客户身份资料,15年(销售机构的要求最低) 基金经营机构,客户交易终端信息,开户资料电子档,20年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20年 18.托管人: 1)托管人连续3年没有开展基金托管业务的,证监会、银监会可以取消其托管资格。 2)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持有人大会应在6个月内选任新托管人。 19.基金公司及证监会任职要求: 1)基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要求3年以上经验。 2)基金经理3年以上投资经验,近3年没有受处罚。 3)证监会领导离任3年,普通员工离任2年内,不得赴相关机构任职。 20.发起式基金,3年后净值低于2亿元,则合同自动终止。 21.持有少于3年的投资人,不得免收后端认/申购费。 第二部分关于主体 1.基金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下设董事会和监事会。其中董事会是全体股东的代表,是股东大会的常设机构;董事会是干活的,而监事会就是监督的,这两者是平级,都对股东大会负责。 2.董事会下设总经理、督察长,以及薪酬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这里总经理就是执行机构,是经营层面,也可以理解为董事会的执行层面。总经理是干活的,督察长就是监督的,所以督察长权力非常大,不需要向总经理汇报(可以交流)。除此之外两个专门委员会分别决定给大家(包括总经理)发多少工钱(薪酬委员会),以及做好公司的风险管理。这四个部门/人共同对董事会负责。

3.总经理是相当于国务院总理的角色,具体的经营管理工作都由其负责。所以下设了N个部门,执行总经理的经营管理思路。需要说明的是,监管稽核部这个部门虽然级别和其它部门相同,但其独立性很强,可能会由总经理和督察长共管,其中总经理主要是业务上的指导管理,而督察长是其组织上的直管领导,还有些公司干脆完全独立,行政部门(总经理)也管不了它。 五、基金公司架构 22.董事会对公司的合规管理承担最终责任。 (股东大会不参与具体经营管理,董事会是常设机构中的最高管理层,当然由董事会最终负责) 23.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可以下设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与基金运作的风险控制及合法合规性进行审议、监督和检查,草拟公司风险管理战略,评估公司风险管理状况。 24.发现重大合规政策问题,管理层必须立即向董事会报告。 25.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 26.总经理不整改或未达标,督察长向董事会、证监会及派出机构报告。 27.关注公司资产是否安全完整,是否出现被抽逃、挪用等,应当属于督察长的职责。 28.督察长发现基金及公司运作中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告知公司总经理和相关业务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并监督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 29.公司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严格检查和反馈。 30.监察稽核部门对公司经营层负责。(经营层包括总经理与督察长) 31.基金管理人的经营层负责贯彻执行合规政策。 32.合规管理部门对总经理负责。

2019年证券从业资格证法律法规经典习题及答案六

2019年证券从业资格证法律法规经典习题及答案六 正在备考的你考试栏目组为你准备了2019年证券从业资格证法律法规经典习题及答案六,来做做吧,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考试,想知道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网站更新。 1、新《公司法》已于3月1日正式实施,( )登记制度改革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广开来。 A、注册资本 B、实收资本 C、实收货币资本 D、净资本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公司法》。新《公司法》已于3月1日正式实施,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广开来。 2、下列属于封闭公司的是( )。 A、无限责任公司 B、股份有限公司 C、有限责任公司 D、股份两合公司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公司的种类。封闭式公司又称不公开公司、不上市公司、私公司等,是指公司股本全部由设立公司的股东拥

有,且其股份不能在证券市场上自由转让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封闭式公司。 3、可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的公司是( )。 A、有限责任公司 B、无限责任公司 C、股份有限公司 D、合伙公司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公司的设立方式。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全体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可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 4、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A、3 B、5 C、7 D、10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制度。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5、能够修改公司章程的是( )。 A、股东会 B、董事会 C、监事会 D、监事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修改公司章程是股东会的职权之一。 6、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 )人。 A、3~5 B、5~7 C、3~10 D、3~13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 7、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 )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A、5 B、7 C、15 D、30

2020年证券从业《法律法规》知识点:公司法

2020年证券从业《法律法规》知识点:公司法 考点一:公司的种类 考点二:公司的法人财产权 公司的法人财产权指的是公司必须具备必要的财产。一定的财产是公司得以存在的物质基础。公司作为一个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必须有其可控制与支配的财产,以从事经营活动。公司以其全 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 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 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的财产一般被称为公司资产,包括:动产、不动产;货币组 成的有形财产、无形财产。公司的财产与股东的个人财产相分离, 这是公司财产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公司区别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 企业的重要标志,是公司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进而取得法人资格 的基础,也是股东只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依据。 考点:公司的经营原则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应当体现的基本原则包括:合法经营原则;自主 经营原则;自负盈亏原则;依法接受国家宏观调控的原则;实现资产保 值增值的原则。 考点:公司设立的方式 考点:公司章程的内容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 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内容包括:公 司的名称和住所;公司的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

职权、议事规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 他事项。 考点:公司对外投资和担保的内容 公司可以对外投资和提供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方式主要是保证、抵押和质押。公司对外投资和为他人提供担保,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就会对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产生影响。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就公司对外投资和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严格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 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 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考点:股东权利滥用的相关内容 考点: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考点: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对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做了多元制的规.定:即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组织机构 为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组织机构为股东会、执行董事和监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 股东会。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其组织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和 监事会。 考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制度 对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首先要求是实缴的出资额,即实缴资本;同时要求达到最低资本限额,即不得少于最低数额。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 (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 (2)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 (3)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

一般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一般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

第一章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第一节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 【考点1】证券市场法律法规体系的主要有四个层次,法律法规效力依次降低: 第一个层次——人代会或人代委员会制定并颁布的法律; 第二个层次——国务院制定并颁布的行政法规; 第三个层次——证券监管和相关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第四个层次——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等自律组织制定的行业自律性规则。 【考点2】证券市场各层级的主要法规 法律——《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和《刑法》等。此外,《物权法》、《反洗钱法》和《企业破产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及发布:《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咨询暂行办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 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由证监管理委员会发布:《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期货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市场禁入规定》

自律性规则——协会、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 第二节公司法【考点1】公司的种类

【考点2】公司法人财产权:公司法人财产权,是指公司法人对公司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简言之,就是企业法人对其财产依法拥有的独立支配权。 注意:公司财产破产清算,偿付债务顺序是工资、税款、债权人、优先股股东、普通股股东。 公司法人财产的构成::(1)动产、不动产-实物。(2)有形、无形财产-货币。 【考点3】关于公司经营原则的规定:合法、自主、自负盈亏、依法接受国家宏观调控、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证券从业法律法规知识点整理

第一章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 第一节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 第一层:法律 第二层:国务院行政法规 第三层: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第四层:自律性组织行业自律规则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认缴 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注册资本为实缴 第二节公司法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要求50个以下,董事会3-13人,注册资本为认缴的出资额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2——200 募集方式设立,发起人认购股份不得少于35%,董事会5-19人。人数不足规定的2/3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发起人自股款缴足30日内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大会前15日前通知,大会应代表股份超过一半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法定代表人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发起人认购股本;董事会组成、职权、议事规则;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利润分配;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通知和公告办法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其产生的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每届任期不超过3年

董事会的职权:召集,向股东作报告,执行决议,制定方案,决定聘任经理 董事不能出席董事会,可书面委托代为出席 监事会起码3个人,监事任期3年 监事会的职权:检查财务,监督,建议,要求纠正,提议召开股东会,股东会提出提案,提起诉讼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少于5人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外部转让30天,人民法院强制转让20天 股份发行:公平、公正原则 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不得转让 高管离职后半年不得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25% 上市公司重大事项: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股东大会2/3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年会前20日财务会计报告置备于本公司 当年税后利润10%提取为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不得超过注册资本50% 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法定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合并决议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报纸上公告,债权人接受通知书30日内,公告45日内要求清偿或者担保 控股股东出资额/股份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股本总额50%以上,或者不足50%但表决权产生重大影响 2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2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中应由职工代表 证券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3个月未开始营业,吊销执照 第三节证券法 证券公司设立要求:

证券从业及专项《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复习题集(第1959篇)

2019年国家证券从业及专项《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职业资格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上海证券交易股票期权试点规则》属于股票期权业务主要涉及的( )。 A、法律 B、法规 C、部门规章 D、其他规范性文件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3章>第9节>股票期权业务 【答案】:D 【解析】: 考点:考查股票期权业务相关知识。 股票期权业务主要涉及的部门规章有《股票期权交易试点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参 与股票期权交易试点指引》,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有《上海证券交易股票期权试点规则》等。2.未经批准,委托他人或者接受他人委托持有或者管理证券公司的股权,或者认购、受让 或者实际控制证券公司的股权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 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处以10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A、30 B、40 C、50 D、60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7节>法律责任 【答案】:D 【解析】: 考点:本题考查违反规定持有或者管理证券公司股权的法律责任。未经批准,委托他人 或者接受他人委托持有或者管理证券公司的股权,或者认购、受让或者实际控制证券公司的 股权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处以1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 3.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 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 )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A、3个月 B、6个月 C、1年 D、2年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4节>法律责任 【答案】:B 【解析】: 考点:本题考查《证券法》。根据《证券法》第四十五规定,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6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4.以下对恐怖活动冻结资产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对恐怖活动组织及恐怖活动人员与他人共同拥有或控制的资产采取冻结措施,但该资产在采取冻结措施时无法分割或确定份额的,证券公司应一并冻结 B、在收取被采取冻结措施的资产产生的孳息以及其他收益的情形下,有关账户可以进行款项收取 C、受偿债券需在资产解冻后方可划转 D、为不影响正常的证券、期货交易程序,执行恐怖活动组织及恐怖活动人员名单公布前生效的交易指令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2章>第4节>恐怖活动资产冻结工作 【答案】:C 【解析】: 考点:本题考查恐怖活动采取冻结措施的资产范围。 5.独立董事在任期内辞职或被免职的,独立董事本人和证券公司应当分别向( )提交书面说明。 ①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 ②独立董事常住地 ③股东(大)会 ④董事会 A、①③ B、②④ C、①④ D、②③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数字总结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数字总结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数字总结 一、公司法 1.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 3.公司担保的特殊规定:在议决表决时,被担保人不得参加表决。决议的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经过,方为有效。 4.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 (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 (2)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 (3)以商品零售为主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万元。 (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万元。 5.公司外部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它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它股东征求同意,其它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6.人民法院依法强制转让。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它股东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它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7.自股东会议决议经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能够自股东会议决议经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募集设立时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9.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为5至19人。 10.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每次应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11.监事会由监事组成,其人数不得少于3人。监事的人选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构成,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12.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1年内不得转让。 13.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经过。 14.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20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15.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后,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能够不再提取。 16.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17.公司合并,在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经代表2/3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经过;在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经过。 18.虚报注册资本、欺诈取得公司登记、虚假出资,由公司登记机关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公司注册资本金额5%~15%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它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5万~50万的罚款。 19.在法定的会计账簿以外另立会计账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5万~50万罚款。 20.公司在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上作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由有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负责人员处以3万~30万罚

第一节 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

第一节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 【大纲要求】熟悉证券市场法律法规体系的主要层级;了解证券市场各层级的主要法规。 考点一、证券市场法律法规主要层级 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分为四个层次,其法律效力依次递减: 第一个层次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并颁布的法律; 第二个层次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颁布的行政法规; 第三个层次是指由证券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第四个层次是指由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等自律组织制定的行业自律规则。 考点二、现行的证券市场法律法规 现行的证券市场法律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也与资本市场有着密切的联系。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由中国证监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制定,其法律效力次于法律和行政法规。其具体包括《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 考点三、证券市场自律性组织及其职责 (一)证券交易所 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职能包括:对证券交易活动进行管理;对会员进行管理;对上市公司进行管理。 (二)中国证券业协会 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体现在保护行业共同利益、促进行业共同发展方面,具体表现包括:对会员单位的自律管理;对从业人员的自律管理;代办股份转让系统。 (三)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依法履行以下职能:证券账户、结算账户的设立和管理;证券的存管和过户;证券持有人名册登记及权益登记;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交易的

2019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试题一

2019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试题一证券从业资格证考试即将靠近了,考生们都准备好了吗?考试栏目组这有一套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试题,可以试试,看看成绩如何? 2019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试题一 证券市场法律法规体系的主要层级 1.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分为四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指()。 A.法律 B.行政法规 C.宪法 D.自律性规则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证券市场法律法规体系的主要层级。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分为四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并颁布的法律。第二个层次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颁布的行政法规。第三个层次是指由证券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第四个层次是指由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制定的自律性规则。 2.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分为四个层次,其中第四个层次是自律性规则,下列可以制定自律性规则的是()。 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Ⅱ.国务院 Ⅲ.证券交易所 Ⅳ.中国证券业协会 A.Ⅰ、Ⅱ B.Ⅰ、Ⅲ、Ⅳ C.Ⅰ、Ⅱ、Ⅳ D.Ⅲ、Ⅳ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证券市场法律法规体系的主要层级。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分为四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并颁布的法律。第二个层次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颁布的行政法规。第三个层次是指由证券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第四个层次是指由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制定的自律性规则。 证券市场各层级的主要法规 1.《证券法》的核心旨在()。 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Ⅱ.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Ⅲ.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Ⅳ.维护证监会的权威 A.Ⅰ、Ⅱ B.Ⅰ、Ⅲ、Ⅳ C.Ⅰ、Ⅱ、Ⅲ D.Ⅲ、Ⅳ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证券法》。《证券法》核心旨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证券从业考试必备 法律法规数字 记忆

1.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3.自股东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募集设立时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5.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为5至19人。 6.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每次应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7.监事会由监事组成,其人数不得少于3人。监事的人选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构成,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8.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1年内不得转让。 9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

1.股票发行数字条件: ①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35% ②在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部分不得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③向社会公众发行部分不少于股本总额的25%,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股本数额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10%;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向社会公众发行部分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10% ④发行人在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2.债券发行数字条件: ①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不低于6000万元 ②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③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3.代销、包销约定时效不得超过90日。 4. 拟公开发行股票的面值总额超过人民币三千万元或者预期销售总金额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及金融市场基础知识大纲

2015年7月起将会对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科目进行调整,由原来的5门考试科目变为2门,具体详情请参考2015年证券预约式考试公告(第2号) 第一章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第一节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 熟悉证券市场法律法规体系的主要层级;了解证券市场各层级的主要法规。 第二节公司法 掌握公司的种类;熟悉公司法人财产权的概念;熟悉关于公司经营原则的规定;熟悉分公司和子公司的法律地位;了解公司的设立方式及设立登记的要求;了解公司章程的内容;熟悉公司对外投资和担保的规定;熟悉关于禁止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的规定。 了解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熟悉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制度;熟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掌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 掌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与程序;熟悉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熟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熟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相关规定及对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了解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和责任;掌握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基本要求和内容;了解公司合并、分立的种类及程序;熟悉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关系的概念。 熟悉关于虚报注册资本、欺诈取得公司登记、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另立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虚假记载等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证券法 熟悉证券法的适用范围;掌握证券发行和交易的“三公”原则;掌握发行交易当事人的行为准则;掌握证券发行、交易活动禁止行为的规定。 掌握公开发行证券的有关规定;熟悉证券承销业务的种类、承销协议的主要内容;熟悉承销团及主承销人;熟悉证券的销售期限;熟悉代销制度。 掌握证券交易的条件及方式等一般规定;掌握股票上市的条件、申请和公告;掌握债券上市的条件和申请;熟悉证券交易暂停和终止的情形;熟悉信息公开制度及信息公开不实的法律后果;掌握内幕交易行为;熟悉操纵证券市场行为;掌握虚假陈述、信息误导行为和欺诈客户行为。 掌握上市公司收购的概念和方式;熟悉上市公司收购的程序和规则。 熟悉违反证券发行规定的法律责任;熟悉违反证券交易规定的法律责任;掌握上市公司收

2019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备考冲刺题二.doc

2019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备考冲刺题二2019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备考冲刺题二 1.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罚金。 A.3年以上10年以下;1倍以上5倍以下 B.5年以上10年以下;2倍以上5倍以下 C.5年以上10年以下;1倍以上5倍以下 D.3年以上5年以下;1倍以上5倍以下 C 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2.证券公司中间介绍业务,是指()。 A.证券公司接受期货公司委托,为期货公司介绍客户参与期货交易并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 B.证券公司接受基金公司委托,为基金公司介绍客户参与基金交易并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 C.基金公司接受期货公司委托,为期货公司介绍客户参与期货交易并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

D.证券公司接受证券交易所委托,为证券交易所介绍客户参与证券交易并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 A 证券公司中间介绍业务,是指证券公司接受期货公司委托,为期货公司介绍客户参与期货交易并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 3.()对股票期权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 A.中国证券业协会 B.中国证监会 C.中国银保监会 D.国务院 B 选项B正确:中国证监会对股票期权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 4.保荐机构应当指定()名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1家发行人的保荐工作。 A.1 B.2 C.4 D.3 B 选项B正确:保荐机构应当制定2名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1家发行人的保荐工作,出具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专项授权书,并确保保

2020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重点: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

2020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重点:从业人员执业 行为准则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试重点: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 则 1.从业人员应自觉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接受并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与管理,接受并配合协会的自律管理,遵守交易场所有关规则、所在机构的规章制度以及行业公认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 2.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应当维护客户和其他相关方的合法利益,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行业声誉。 4.从业人员应具备从事相关业务活动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通过所在机构向协会申请执业注册,接受协会 和所在机构组织的后续职业培训,维持专业胜任能力。 5.从业人员应保守国家秘密、所在机构的商业秘密、客户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对客户服务结束或者离开所在机构后,仍应按照 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承担上述保密义务。 6.从业人员应当公平对待所有客户,不得从事与履行职责有利益冲突的业务。遇到自身利益或相关方利益与客户的利益发生冲突或 可能发生冲突时,应及时向所在机构报告;当无法避免时,应确保客户的利益得到公平的对待。 7.机构或者其管理人员对从业人员发出指令涉嫌违法违规的,从业人员应及时按照所在机构内部程序向高级管理人员或者董事会报告。机构未妥善处理的,从业人员应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或者协会报告。 8.从业人员应当尊重同业人员,公平竞争,不得贬损同行或以其他不正当竞争手段争揽业务。 9.从业人员不得从事以下活动:

(1)从事内幕交易或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活动,泄露利用工作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或其他未公开信息,或明示、暗示他人从事内幕 交易活动。 (2)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和信息优势,单独或者合谋串通,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交易量,误导和干扰市场。 (3)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做出虚假陈述或信息误导,扰乱证券市场。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所在机构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5)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有利益冲突的业务。 (6)接受利益相关方的贿赂或对其进行贿赂,如接受或赠送礼物、回扣、补偿或报酬等,或从事可能导致与投资者或所在机构之间产 生利益冲突的活动。 (7)买卖法律明文禁止买卖的证券。 (8)利用工作之便向任何机构和个人输送利益,损害客户和所在机构利益。 (9)违规向客户作出投资不受损失或保证最低收益的承诺。 (10)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交易记录。 (11)中国证监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10.从业人员应主动倡导理性成熟的投资理念,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导向,自觉弘扬行业文化,加强自身职业道德修养,规范 自身行为,履行社会责任,遵守社会公德,服务社会和投资者。

2020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复习试题2

2020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复习试题2 2019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复习试题2 一.单选题。 (1)()事项非经载明于章程,不生效力。 A:相对记载 B:任意记载 C:绝对记载 D:协商记人 答案:A 解析:相对记载事项非经载明于章程,不生效力。 (2)证券公司自营业务的内部控制中重点防范的风险不包括()。 A:规模失控、决策失误 B:变相自营、账外自营 C:操纵市场、内幕交易 D:市场风险、管理风险 答案:D 解析: 证券公司自营业务的内部控制主要是应加强自营业务投资决策、资金、账户、清算、交易和保密等的管理。重点防范规模失控、决策失误、超越授权、变相自营、账外自营、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的风险。

(3)根据证券经营机构在承销过程中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的不同,承销方式不包括()。 A:分销 B:投标承购 C:代销 D:赞助推销 答案:A 解析: 根据证券经营机构在承销过程中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的不同,承销可分为包销、投标承购、代销、赞助推销四种方式。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外的其他人员,确有证据证明其行为与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具有()关系,应当认定其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A:紧密 B:直接因果 C:隶属 D:间接因果 答案:B 解析: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外的其他人员,确有证据证明其行为与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具有直接因果关系,包括实际承担或者履行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组织、参与、实施了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或者直接导致信息披露违法的,应当视情形认定其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2019年12月证券从业资格《法律法规》真题及答案

2019年12月证券从业资格《法律法规》真题及答案 2、证券公司必须持续符合风险控制指标标准的要求,下列能够符合要求的是() A. 丙证券公司的流动性覆盖率为 80% B. 丁证券公司的净稳定资金率为 40% C. 甲证券公司的风险覆盖率为 120% D. 以证券公司的资本杠杆率为 6% 【参考答案】:C 3、根据《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下列关于证券公司与客户关系的基本原则的说法,错误的是()。 A. 证券公司向客户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对相关产品和服务的内容应履行保密的义务 B. 证券公司不得侵犯客户的财产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知情权及其它合法权益 C. 证券公司不得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委托管理得资产及托管在公司的证券 D. 证券公司理应设专职部门或者岗位负责与客户实行沟通,处理客户的投诉等事宜 【参考答案】:A 4、对期货公司及其他期货经营机构报送的年度报告,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理应指定()实行审核并制作报告。 A. 专人 B. 期货公司财务人员

C. 期货公司报告撰写人 D. 专业机构人员 【参考答案】:A 5、证券公司自营业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不包括()。 A. 以自己为交易对象,实行不转移证券所有权的自买自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 B. 单独或合谋,集中利用资金优势等操作证券交易价格 C. 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交易方式相互实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 D. 假借他人名义或者以个人名义从事证券自营业务 【参考答案】:D 6、下列关于资产管理计划推广销售的说法,错误的是()。 A. 证券公司不得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及其它证券公司推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B. 推广期间,客户资金应存入集合计划份额登记机构指定的专门账户 C.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理应面向合格投资者推广 D. 推广结束后对募集资金的验资工作应由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事务 所完成并出具验资报告 【参考答案】:A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知识点归纳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知识归纳 (数字记忆) 一、档案保管年限 1.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提供的投资咨询资料:2 年。 2.客户回访记录:3年。 3.承销商保留承销过程相关资料:3 年备查。 4.自查及演练情况:3 年。 5.证券公司客户投诉: 3年; 每年4 月底将上一年度投诉及处理情况,分别报证券公司及证券营业部所在地证监局备案。 6.查询记录(诚信信息)——5 年。 7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相关业务档案:5年。 8.证券公司介绍业务的资料:5 年。 9.财务顾问的工作档案、底稿:10 年。 10基金管理人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记录15 年以上。 11.客户身份资料自业务关系结束当年计起至少保存15 年, 与销售业务有关的其他资料自业务发生当年计起至少保存15年。 12.证券自营业务原始凭证以及有关必要的材料:20 年。 13.资产管理业务的相关资料(终止之日):20 年。 14.履行证监会转融通办法规定职责所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20年

、人数限制 1.有限责任公司由50 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公司担保:被担保人不得参加表决。出席会议表决权过半数。 3.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接到书面通知之 日起满30 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4.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为3-13 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为5-19 人。 5.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有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 6.监事会》3人。职工代表不低于1/3。 7.超公司资产总额30% 的——股东大会——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8.公司合并,有限责任公司:2/3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在股份有限公司,出席会议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9.主承销人的数字条件: (1)主要负责人中2/3 有3 年证券管理或者5 年以上的金融管理工作经验 (2)证券专业操作人员中有70%在证券专业岗位工作2 年以上。 (3)从业人员以往3 年未受处分;承销机构及主要负责人前3 年无严重劣迹。 10.股票上市: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3年或成立以来财务报告和由2名以上的注册会计师及所在事务所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 11.含数字的重大事件: (1)公司的董事1/3 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 (2)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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