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利益冲突公开声明表-中华普通外科学文献

作者利益冲突公开声明表-中华普通外科学文献

《中华普通外科学文献(电子版)》

作者利益冲突公开声明表

明表》,若所有作者均认为不存在利益关系,应在文末声明“所有作者声明不存在利益冲突”。

主要研究者及研究团队利益冲突声明和廉洁承诺书

主要研究者及研究团队利益冲突声明和廉洁承诺书 2.0版,20200707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临床药品、设备和医疗新技术伦理委员会主要研究者及研究团队利益冲突声明和廉洁承诺书 本人为该临床试验项目的主要研究者,临床试验的实施应当遵守利益冲突回避原则,本人声明本人及研究团队与该项目不存在利益冲突,并承诺廉洁从医从业,具体声明及承诺内容如下: 1、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上级规定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卫生 计生委《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廉洁从医从业,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和商业贿赂。 2、不利用手中权力谋取个人利益或科室局部利益。 3、不收受申办者、厂家等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红包”、物品、好处费、提成,拒绝提 供的吃请、住宿、旅游、娱乐等活动及其它不正当利益。 4、不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临床试验招募广告。 5、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违规收费,不擅自占有、使用、处置国有资产;严格遵守廉洁自 律规定,不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不利用工作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6、对本人存在的行风及廉洁问题,认真自查、整改、纠正。 7、研究进展过程中将不存在因经济、社会关系和学科名誉利益诱导而使本人做出影响判断 和行为的可能,例如:修改临床试验中的真实数据、诱导病人使用特定药物或器械、为达到预期的试验目的而违反研究既定的程序,损害受试者的健康、权益和利益等。8、所选择的所有该项目拟定的研究人员目前均与该项目的申办者及赞助方不存在上述利 益冲突。 9、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若违反承诺内容,将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责任追究。 主要研究者签名: 日期:年月日

伦理审查申请指南

伦理审查申请指南 为指导研究者/申办者提交药物、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项目的伦理审查申请/报告,制定本指南。 一、提交伦理审查的研究项目范围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03年)、《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2010年)、《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2014年)、《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16年)、《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设计指导原则》(2018年),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2016年),下列范围的研究项目应依据本指南提交伦理审查报告: 1.药物临床试验 2.医疗器械临床试验 3.体外诊断试剂 二、伦理审查申请/报告的类别 1.初始审查: 初始审查申请:符合上述范围的临床试验项目,应在研究开始前提交伦理审查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初始审查申请”是指首次向伦理委员会提交的审查申请。 2.跟踪审查: 1)修正案审查: 研究过程中若变更主要研究者,对临床研究方案、知情同意书、招募材料等的任何修改,应向伦理委员会提交修正案审查申请,经批 准后执行。为避免研究对受试者的即刻危险,研究者可在伦理委员会 批准前修改研究方案,事后应将修改研究方案的情况及原因,以“修 正案审查申请”的方式及时提交伦理委员会审查。

2)研究进展报告: 按照伦理审查批件,意见规定的年度,定期跟踪审查频率,在截止日期前1个月提交研究进展报告;申办者应当向组长单位伦理委员会提交各中心研究进展的汇总报告;当出现任何可能显著影响研究进行或增加受试者危险的情况时,应以“研究进展报告”的方式,及时报伦理委员会审查。如果伦理审查批件有效期到期,而项目没有启动,需重新提交伦理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 3)严重不良事件报告: 严重不良事件是指临床研究过程中发生需住院治疗、延长住院时间、伤残、影响工作能力、危及生命或死亡、导致先天畸形等事件。 发生严重不良事件,应在获知24小时内向伦理委员会报告。 4)违背方案报告:需要报告的违背方案情况包括: a)严重违背方案:研究纳入了不符合纳入标准或符合排除标准的受 试者,符合中止试验规定而未让受试者退出研究,给予错误治疗 或剂量,给予方案禁止的合并用药等没有遵从方案开展研究的情 况;或可能对受试者的权益/健康以及研究的科学性造成显著影响 等违背GCP原则的情况。 b)持续违背方案,或研究者不配合监查稽查,或对违规事件不予以 纠正。凡是发生上述研究者违背GCP原则、没有遵从方案开展 研究,可能对受试者的权益,健康以及研究的科学性造成显著影 响的情况,应提交违背方案报告。为避免研究对受试者的即刻危 险,研究者可在伦理委员会批准前偏离研究方案,事后应以“违 背方案报告”的方式,向伦理委员会报告任何偏离已批准方案之 处并作解释。 5)暂停/终止研究报告: 研究者/申办者暂停或提前终止临床研究,应及时向伦理委员提交暂停或提前终止研究报告。 6)结题报告:完成临床研究,应及时向伦理委员会提交结题报告。

无利益冲突申明

无利益冲突申明 (I) 员工信息 (II)与竞争性行业或与公司有生意关系的行业产生利益相关的声明 我以及我的利益相关人(利益相关人定义参见备注(d)项)没有在竞争性行业或与公司有生意关系的行业就职或拥有所有权/投资。 (请在本页最下方签名后转入第三项) 我和/或我的利益相关人(利益相关人定义参见备注(d)项)有在竞争性行业或与公司有生意关系的行业就职或拥有所有权/投资。 (请填写以下各项并在本页最下方签名然后转入第二页) 此项声明共需提交项(如有多于一项需要申报请增加附页)。 员工签名: 日期: Go to Page 2

第二页(III)声明当前在公司任职的利益相关人 我目前没有利益相关人在公司任职。(利益相关人定义参见备注(d)项) (请直接在最下方签名) 我目前有利益相关人在公司任职。(利益相关人定义参见备注(d)项) (请填写以下各项并在表格下方签名) 此项声明共需提交项(如有多于一项需要申报请增加附页)。 现任职公司的利益相关人姓名/工号 与本人的利益相关人关系 (利益相关人定义参见备注(d)项 详细任职信息 所属分公司/部门/职位 加入时间 是否与本人有直线汇报关系 我已经仔细阅读上述公司利益冲突相关政策,并在此郑重申明:,我承诺就我所知以上所填内容完整无误,并保证及同意我有义务在我为公司服务期间,将上述申明中更新的信息及时传达给人力资源部。如有违反,本人将承担一切后果。 员工签名: 日期: 备注 (a) 任何相关制造或销售行业。 (b)与集团任一分支机构有生意合作关系的行业。 (c)以个人、代名人或信托(包括全权信托)受益人名义拥有,持有上市公司低于百分之五的股权的情况 不在此列。 (d)利益相关人包括: 直系亲属、家属、合伙人或可能对员工经济利益有影响的人。 包括但不限于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亲属及其他关系密切的亲属、朋友、 同学、同事等。

临床研究中的伦理审查

临床研究中的伦理审查 1.临床研究中的伦理审查 1.1伦理委员会的管理 组织架构:伦理委员会与办公室的设置 委员类别:医药专业、非科学专业背景、外单位、不同性别 委员人数:不少于5人(卫计委7人) 委员的履职能力 法定人数:类别(会议审查/快审)、人数(超过半数) 任命:正式任命文件;备案;聘任文件(职责) 组织的独立性:法人代表、研究机构主任不宜兼任委员 运行的透明性:公开伦理委员会章程、工作程序、联系方式、委员名 单、职业背景、隶属单位 独立顾问:咨询项目审查的问题,无投票权 办公室:面积、设备 秘书:专职,兼职;人数;能力 档案室,会议室 信息管理:年度/定期审查,批件有效期;伦理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 1.2伦理审查的类别和程序

初始审查: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在开始前的审查批准 ?研究方案 ?知情同意书 ?招募材料 ?提供给受试者的任何书面文件 ?研究者资格、经验、时间、人员配备、设备条件 组长单位伦理批件、组长单位研究进展报告、监查员的授权、临床试验委托书、研究者责任声明、申办方资质/CRO资质、药检报告、资金来源声明、药品说明书、研究者手册、CRF、研究病历、申请书 跟踪审查: 修正案审查:研究过程中主要研究者的变更,伦理委员会批准文件的修改的审查。(注:临床试验方案仅涉及临床试验管理方面的改动,如更换监查员、更换电话号码、更换药品批号等,不报告伦理委员会—ICH GCP) 为避免研究对受试者的即刻危险,研究者在伦理委员会批准前修改研究方案,事后应及时向伦理委员会报告,并说明理由。 年度/定期审查:临床试验进行中受试者风险程度的定期审查,至少 每年一次。申办方根据伦理委员会要求的频度提交各 中心汇总的研究进展报告。 严重不良事件审查:指因使用任何剂量的试验用品发生的、任何引起人体损害的不利医学事件:导致死亡、危及生命、受 试者需要住院治疗或延长住院时间、导致永久的或严 重的残疾或功能丧失、或者先天性异常、出生缺陷 (注:进展报告:向伦理委员会报告可疑且非预期的 药物严重不良反应—ICH-GCP) 违背方案审查:

研究利益冲突政策

研究利益冲突政策 第一条 研究的客观性与伦理审查的公正性是科学研究的本质和公众信任的基石。临床研究的利益冲突可能会危及科学研究的客观性与伦理审查的公正性,并可能危及受试者的安全。为了规范科学研究行为,保证研究的客观性与伦理审查的公正性,根据CFDA《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以及科学技术部《科研活动诚信指南》,制定《研究利益冲突政策》。 第二条 本政策适用于医院所有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相关管理部门的活动,伦理委员会委员的审查活动,以及研究人员的研究活动。 第三条 研究利益冲突是指个人的利益与其研究职责之间的冲突,即存在可能影响个人履行其研究职责的经济或其他的利益。当该利益不一定影响个人的判断,但可能导致个人的客观性受到他人质疑时,就存在明显的利益冲突。当任何理智的人对该利益是否应该报告感到不确定,就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 医疗机构/临床研究机构利益冲突是指机构本身的经济利益或其高级管理者的经济利益对涉及机构利益的决定可能产生的不当影响。 第四条 伦理审查和科学研究相关的利益冲突类别: 1.医疗机构/临床研究机构的利益冲突 (1)本机构是新药/医疗器械的研究成果所有者、专利权人,或临床试验批件的申请人,承担该项目的临床试验任务。 (2)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主任与临床试验项目申办者及其委托方存在经济利益关系。 (3)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主任同时兼任伦理委员会委员。 2.伦理委员会委员研究人员的利益冲突 (1)委员、研究人员与申办者之间存在购买、出售/出租、租借任何财产或 不动产的关系。

(2)委员、研究人员与申办者之间存在的雇佣与服务关系,或赞助关系, 如受聘公司的顾问或专家,接受申办者赠予的礼品,仪器设备,顾问费或专家咨询费。 (3)委员、研究人员与申办者之间存在授予任何许可、合同与转包合同的 关系,如专利许可,科研成果转让等。 (4)委员、研究人员与申办者之间存在的投资关系,如公司股票或股票期 权。 (5)委员、研究人员拥有与研究产品有竞争关系的类似产品的经济利益。 (6)委员、研究人员的配偶、子女、家庭成员、合伙人与研究项目申办者 之间存在经济利益、担任职务,或委员/独立顾问、研究人员与研究项目申办者之间有直接的家庭成员关系。 (7)委员在其审查/咨询的项目中担任研究者/研究助理的职责。 (8)委员的配偶、子女、家庭成员、合伙人或其他具有密切私人关系者在 其审查/咨询的项目中担任研究者/研究助理的职责。 (9)委员所审查项目的主要研究者是本单位的高层领导。 (10)研究人员承担多种工作职责,没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参加临床研究,影 响其履行关心受试者的义务。 第五条 研究利益冲突的管理 1.培训 公开发布本研究利益冲突政策,并作为机构相关部门管理者、伦理委员会委员研究人员必须接受培训的内容。 2.医疗机构/临床研究机构利益冲突的管理 若本机构是新药/医疗器械的研究成果转让者、专利权人,或临床试验批件的申请人,则本机构不承担该项目的临床试验任务。 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主任与临床试验项目申办者及其委托方存在经济利益关系时应主动向伦理委员会报告,后者应进行审查并根据规定采取必要的限制性措施。 医院接受研究项目的申办者(企业)赞助,应向伦理委员会报告。

ICMJE潜在利益冲突申明表.pdf

中华医学会杂志社作者贡献声明 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对作者署名的要求:作者排序应在投稿前由全体作者共同讨论确定,在投稿后不应再作改动,确需改动时必须出示单位证明以及所有作者亲笔签名的署名无异议书面证明。作者应同时具备以下四项条件:(1)参与论文选题和设计,或参与资料分析与解释;(2)起草或修改论文中关键性理论或其他主要内容;(3)能按编辑部的修改意见进行核修,对学术问题进行解答,并最终同意论文发表;(4)除了负责本人的研究贡献外,同意对研究工作各方面的诚信问题负责。仅参与获得资金或收集资料者不能列为作者,仅对科研小组进行一般管理者也不宜列为作者。集体署名的文章于题名下列署名单位,于文末列整理者姓名,并须明确该文的主要责任者,在论文首页脚注通信作者姓名、单位、邮政编码及Email地址。通信作者一般只列1位,由投稿者确定。如需注明学组(协作组、专家组)成员,则于文末参考文献前列出其成员的姓名及单位。 论文题目: 作者按序排列: 所投期刊和稿号: 确定论文署名后,每位作者均须填写以下内容。请在□处√,可多选(如有多位作者可自行添加)。 作者姓名,列第位,请说明您对本文的贡献:1.直接参与,包括:□酝酿和设计实验;□实施研究;□采集数据;□分析/解释数据。 2.文章撰写,包括:□起草文章;□对文章的知识性内容作批评性审阅。 3.工作支持,包括:□统计分析;□获取研究经费;□行政、技术或材料支持;□指导;□支持性贡献。 4.其他

作者姓名,列第位,请说明您对本文的贡献:1.直接参与,包括:□酝酿和设计实验;□实施研究;□采集数据;□分析/解释数据。 2.文章撰写,包括:□起草文章;□对文章的知识性内容作批评性审阅。 3.工作支持,包括:□统计分析;□获取研究经费;□行政、技术或材料支持;□指导;□支持性贡献。 4.其他 作者姓名,列第位,请说明您对本文的贡献:1.直接参与,包括:□酝酿和设计实验;□实施研究;□采集数据;□分析/解释数据。 2.文章撰写,包括:□起草文章;□对文章的知识性内容作批评性审阅。 3.工作支持,包括:□统计分析;□获取研究经费;□行政、技术或材料支持;□指导;□支持性贡献。 4.其他

利益冲突管理规定

利益冲突管理规定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MG129]

XXX有限公司 《利益冲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切实防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之间的利益冲突,促进公司业务的规范发展,防止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以下简称为“董监高"。 第三章定义 第一条利益冲突:指当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含分?机构)职务所代表的公司利益与其自身的利益之间存在冲突,可能损害公司 和其股东权利的情形。 第二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其他公司的权益: (一)持有与公司存在竞争的公司的任何权益(通过证券市场取得权益,且仅持 有低于该公司发行在外5%的权益的投责除外); (二)持有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公司(如公司的供应商/客户或代理商)的任何权 益(通过证券市场取得权益,且仅持有低于该公司发行在外5%的权益 的投责除外)。 第三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关联人与公司存在关联交易: (一)向与公司有义务往来的个人或机构(如公司的供应商、客户或代理商)提 供贷款、为其担保贷款、从其担保贷款、从其获得贷款或在其协助下 获得贷款(但与金融机构的正常借贷除外); (二)与公司形成任何形式的业务往来,或促成住何关联人与公司形成任何形 式的业务往来。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或销售商品、其他责产。提供或接 受劳务、代理、租赁资产或设备、提供责金(含实物形式)、共同研究 与开发项目、签署许可协议。赠与或达成任何非货币交易,促使董监 高或其他关联人成为公司的客尸、代理商、经销商、供应商或达成其 他任何交易关系。 第四条与公司竟争方之间存在聘任关系或活动: (一)员工同时受聘于公司的竟争?,或与公司的竞争方发生任何方式的关联 (包括以咨询、顾问或其他类似身份从事的活动),以及从事其他可合 理预期能增进竟争方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成 为该竟争方的供应商、客尸或代理商。 (二)在受聘于公司期间,董监高销售任何对公司现有或潜在商业活动构成竟 争的产品,或提供任何对公司现有或潜在商业活动构成竟争的服务。 第四章内容 第一条防范利益冲突的具体安排,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之间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况时,均应以符合公司利益的方式处理。对于 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包括且不限于:

利益冲突声明

利益冲突声明 本人于年月日受聘于(以下简称公司)担任,本人就利益冲突事项声明如下: 本人承诺会避免与公司、公司股东及公司客户产生利益冲突(甚至是表面冲突)。 本人承诺会确保本人的个人行为符合以下准则,并在可能出现实际或潜在冲突时进行合适的报告。这些利益冲突可能因本人直系亲属、家中其他成员或利益关系人引发,因此本承诺涉及的禁止性行为亦涉及本人直系亲属、家中其他成员或利益关系人,本人承诺会就直系亲属、家中其他成员或利益关系人引起或可能引起的利益冲突行为,书面向公司总裁或副总裁报告。 1.不会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利用与公司的关系牟取个人利益。此类受禁止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1直接或间接的接受(或者试图接受)、索取(或者试图索取)与公司有业务关系(或可能与公司有潜在业务关系)的任何单位的报酬、礼品、娱乐或其他酬劳。被当作业务惯例或社交礼节的礼品或馈赠、无论价值多少,均需书面(或E-mail)向上级主管申报,只有在得到上级主管书面许可的情况下,才是可接受的。得到下级员工申报时,无论是否许可下级员工接受相关利益(馈赠),均需在做出决定后2个工作日,向自己的上级主管和人事部门书面报备。 1.2与向公司销售货物或服务的单位存在直接或间接经济利益关系或人际关系,而无论该员工是否能够影响公司与该单位的业务交易。则对于该种经济利益或人际关系,本人会在知道或应该知道该单位与公司发生业务关系后2个工作日,向自己的上级主管和人事部门书面报备。 1.3直接或间接使用机密或“内幕”信息为个人或他人谋利,此类信息是与本人在公司任职有关。 1.4直接或间接为自身或他人盗用任何业务机会或机遇,且该机会或机遇与公司当前或潜在的业务有关系。 2.不得受雇于公司竞争对手,也不得与竞争对手有关联(包括经济利益关系或人际关系)。 3.在职期间不会兼任公司以外任何公司、单位或营利组织机构的职务或参与经营公司以外任何公司、单位或营利组织机构,而无论该公司、单位或营利组织机构是否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 4.有责任向公司报告与本公司利益有关的实际冲突和潜在冲突。 确定是否存在利益冲突以及如何处理冲突将会很困难,因为没有一套固定准则或原则声明能够全

【研究生学术规范学习】第六章 科学研究中利益冲突的影响与控制

第六章 科学研究中利益冲突的影响与控制 第一节 科学研究中利益冲突问题的提出 一、什么是利益冲突 “利益冲突”(Conflict of Interest , Conflicts of Interest , Conflict of Interests)一词的词源最早可以追溯到古罗马凯撒时代,然而正式作为一个词汇载入英语词典(Merriam –Webster’s Collegiate Dictionary)则是20世纪50年代的事。[1]利益冲突最初是作为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出现的,1949年出现了第一例援引利益冲突的法院判例。1953年,美国艾森豪威尔(Dwight Eisenhow-er)总统欲任命前通用汽车公司总裁威尔逊(Charles E .Wilson)为国防部长,遭到国会的反对,因为通用汽车公司是美国政府的合约商。国会要求,只有在威尔逊售出其通用汽车的股份之后才能出任此职,理由即是其潜在的利益冲突将可能导致损害公众利益。[2] 《大美百科全书》对于“利益冲突”词条的解释是:某人的利益或职责与他另外的利益或职责发生冲突。而《布莱克法律词典》第7版中对于“利益冲突”辞条的解释则为:公职人员或受委托人职责与其私人利益或获取私人利益之间的关系。[3] 虽然按照这些解释,利益冲突的概念十分广泛,但实际上讨论最多的利益冲突,往往涉及私人利益和公众或公共利益之间的冲突。事实上,利益冲突法案的订立,来自于这样一种担心,即其所受托承担的职责本应服务于受托人乃至公众或公共的利益的某些人,因其私利的存在,有可能会影响到受托人乃至公众或公共的利益。步入20世纪80年代,由于生物医学领域出现了一系列不端行为,使得学术界特有的利益冲突再度引起了学界广泛关注。1980年,瑞曼(Relman)率先研究了在企业和研究者中形成的经济联合关系,随后又将其中某些行为定性为利益冲突,并报道了第一例案例。[4]学界也开始围绕专业智力领域的利益冲突现象作了大量研究,如学者汤普逊(D.F. Thompson)将利益冲突定义为“一类状况”,“在该类状况下,与某个主要利益(例如病人的福利或者研究结果的有效性)相关的专业判断,有可能会不恰当地受到某个次要利益(例如私人的经济所得、学术声望、友情亲情、地位提升等)的影响。”[5] 汤普逊关于利益冲突的定义包含如下3个要素:第一,处于利益冲突中的人与他人之间构成信托关系。委托人将他的利益交给受托人照管,由于受托人以其专业知识或技能来维护委托人的利益,委托人的利益得失因而依赖于受托人基于专业知识技能做出的判断或行动;第二,受托人除了委托人的利益之外,还有自身利益。这里的利益,并非仅指

利益冲突管理制度_

XXX有限公司 《利益冲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切实防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之间的利益冲突,促进公司业务的规范发展,防止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以下簡稱為“董监高"。 第三章定义 第一条利益冲突:指当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 (含分?机构) 职务所代表的公司利益與其自身的利益之间存在冲突,可能损害公司和 其股东权利的情形。 第二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其他公司的权益: (一)持有与公司存在竞争的公司的任何权益 (通过证券市场取得权益,且仅持 有低于该公司发行在外 5%的权益的投责除外); (二)持有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公司 (如公司的供应商/客户或代理商) 的任何权 益(通过证券市场取得权益,且仅持有低于该公司发行在外5%的权益的 投责除外)。 第三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关联人与公司存在关联交易: (一)向与公司有义务往来的个人或机构(如公司的供应商、客户或代理商)提供 贷款、为其担保贷款、从其担保贷款、从其获得贷款或在其协助下获得 贷款(但与金融機構的正常借貸除外); (二)与公司形成任何形式的业务往来,或促成住何关联人与公司形成任何形 式的业务往来。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或销售商品、其他责产。提供或接受 劳务、代理、租赁资产或设备、提供责金(含实物形式)、共同研究与开发 项目、签署许可协议。赠与或达成任何非货币交易,促使董监高或其他 关联人成为公司的客尸、代理商、经销商、供应商或达成其他任何交易 关系。 第四条与公司竟争方之间存在聘任关系或活动: (一)员工同时受聘于公司的竟争?,或与公司的竞争方发生任何方式的关联 (包括以咨询、顾问或其他类似身份从事的活动) ,以及从事其他可合理 预期能增进竟争方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成为该 竟争方的供应商、客尸或代理商。

利益冲突管理规定

利益冲突管理规定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XXX有限公司

《利益冲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切实防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之间的利益冲突,促进公司业务的规范发展,防止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以下简称为“董监高〃。 第三章定义 第一条利益冲突:指当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含分?机构)职务所代表的公司利益与其自身的利益之间存在冲突,可能损害公司和 其股东权利的情形。 第二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其他公司的权益: (-)持有与公司存在竞争的公司的任何权益(通过证券市场取得权益,且仅持有低于该公司发行在外5%的权益的投责除外); (二)持有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公司(如公司的供应商/客户或代理商)的任何权益(通过证券市场取得权益,且仅持有低于该公司发行在外5%的权益的 投责除外)。 第三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关联人与公司存在关联交易: (-)向与公司有义务往来的个人或机构(如公司的供应商、客户或代理商)提供贷款、为其担保贷款、从其担保贷款、从其获得贷款或在其协助下获 得贷款(但与金融机构的正常借贷除外); (-.)与公司形成任何形式的业务往来,或促成住何关联人与公司形成任何形式的业务往来。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或销售商品、其他责产。提供或接受劳 务、代理、租赁资产或设备、提供责金(含实物形式)、共同研究与开 发项目、签署许可协议。赠与或达成任何非货币交易,促使董监高或其 他关联人成为公司的客尸、代理商、经销商、供应商或达成其他任何交 易关系。 第四条与公司竟争方之间存在聘任关系或活动: (-)员工同时受聘于公司的竟争?,或与公司的竞争方发生任何方式的关联(包括以咨询、顾问或其他类似身份从事的活动),以及从事其他可合 理预期能增进竟争方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成为 该竟争方的供应商、客尸或代理商。 (二)在受聘于公司期间,董监高销售任何对公司现有或潜在商业活动构成竟争的产品,或提供任何对公司现有或潜在商业活动构成竟争的服务。 第四章内容 第一条防范利益冲突的具体安排,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之间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况时,均应以符合公司利益的方式处理。对于公司的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包括且不限于: (一)个人投责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与公司有业务往来或有竟争的公司或经济实体中投资或入股。

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论文发表中潜在利益冲突申明表

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论文发表中潜在利益冲突申明表 说明:本表旨在给读者提供与稿件相关的利益关系问题,该问题可能影响稿件的受理及评价。每位作者须填写一份,要保证内容准确、完整。本表格包含四部分。 第一部分:识别信息 1.姓____________ 2.名____________ 3.填写日期___________ 4.是否通信作者? 是 否 5.文题: 6.投稿期刊和稿件编号: 第二部分:考虑发表的研究工作 类型无钱付给作者钱付给单位 a 企业名 称 附注 1.专项研究资金 2.咨询费或酬金 3.研究期间开会的旅费 4.参与数据审核、分析、终评等活 动的费用 5.写作、审稿费 6.资料收集、药物、设备和行政支 持费 7.其他 注:a以单位形式接受资助或服务;b必要说明。 第三部分:此项研究工作以外的相关经济活动 在表内标明作者与企业之间的经济关系,标出与多少家企业有关系。作者申明与企业关系应是投稿前3年期间的关系。 键入“x”或提供必要信息。 此项研究之外的任何经济活动

关系类型无钱付给作者钱付给单位 企业附注 c 1.理事会成员 2.咨询 3.雇佣 4.专家鉴定 5.专项研究资金(包含已立项的待 审定项目) 6.讲课费,包括召集费 7.稿件准备费 8.专利费(已定、待定、已发放) 9.特许使用费 10.教育讲座费 11.股权/股票选择 12.旅行/住宿/与研究活动无关的会 议费用 13.其他 c指单位为作者付出的劳动收取的钱 第四部分:其他关系 是否有其他关系与活动可能影响或潜在影响稿件的内容? 没有引起利益冲突的其他关系/条件/环境 是的,有下列关系/条件/环境(解释如下) 接受稿件时,刊物要求作者必要时重新确认并修改此文件,同时要求作者进一步申明已公开的关系。

无利益冲突申明

无利益冲突申明 (I) (II)与竞争性行业或与公司有生意关系的行业产生利益相关的声明 我以及我的利益相关人(利益相关人定义参见备注(d)项)没有在竞争性行业或与公司有生意关系的行业就职或拥有所有权/投资。 (请在本页最下方签名后转入第三项) 我和/或我的利益相关人(利益相关人定义参见备注(d)项)有在竞争性行业或与公司有生意关系的行业就职或拥有所有权/投资。 (请填写以下各项并在本页最下方签名然后转入第二页) 此项声明共需提交项(如有多于一项需要申报请增加附页)。 员工签名: 日期: Go to Page 2

第二页(III)声明当前在公司任职的利益相关人 我目前没有利益相关人在公司任职。(利益相关人定义参见备注(d)项) (请直接在最下方签名) 我目前有利益相关人在公司任职。(利益相关人定义参见备注(d)项) (请填写以下各项并在表格下方签名) 此项声明共需提交项(如有多于一项需要申报请增加附页)。 我已经仔细阅读上述公司利益冲突相关政策,并在此郑重申明:,我承诺就我所知以上所填内容完整无误,并保证及同意我有义务在我为公司服务期间,将上述申明中更新的信息及时传达给人力资源部。如有违反,本人将承担一切后果。 员工签名: 日期: 备注 (a) 任何相关制造或销售行业。 (b)与集团任一分支机构有生意合作关系的行业。 (c)以个人、代名人或信托(包括全权信托)受益人名义拥有,持有上市公司低于百分之五的股权的情况不在此列。 (d)利益相关人包括: ?直系亲属、家属、合伙人或可能对员工经济利益有影响的人。 ?包括但不限于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亲属及其他关系密切的亲属、朋友、同学、同事等。

研究者培训教育材料

研究者教育培训材料 1.我院伦理审查体系由哪些部门组成?由科技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伦理委员会,研究利益冲突管理委员会,监察室,审计处,计财处,药学部,信息工程部,临床专业科室等组成。 2.什么是研究?研究是一种有意识地对客观事物进行观察和分析的认识活动,并对未知事物(提出问题)的表象不断进行观测(描述性研究),分析未知事物的内在联系和规律(分析性研究),最终形成能够回答未知事物的定律、理论和解决未知事物的技术方法的过程。研究是指一个系统性的活动,包括设计、测试和评估,旨在形成或有助于形成可普遍应用的知识。不论是否因其他目的而实施或得到资助的活动,根据本机构政策,符合该定义的活动均构成研究。例如,一些示范项目和服务计划也可包括研究活动。常规医疗质量或疾病发病率的监测与评估,医疗病例个案报告等活动不属于研究。 3.什么是人类受试者?参加生物医学研究的个人,可以作为试验组、或对照组、或观察组,包括健康自愿者,或是与试验目标人群无直接相关性的自愿参加者,或是来自试验用药所针对的患病人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人类受试者是指一个具有生命的个体,研究者(不论专业人士或学生)对其进行研究,通过干预或与之互动获取其数据,或获取可识别身份的个人信息。 4.什么是涉及人的医学研究?采用现代物理学、化学和生物学方法在人体上对人的生理、病理现象以及疾病的诊断、治疗和预防方法进行研究的活动(卫生部,《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试行)》)。涉及人类受试者的医学研究是指以人类受试者(包括利用可辨认身份的人体材料或数据)为研究对象,了解疾病的原因、发展和结果,改进预防、诊断和治疗的干预措施(方法、操作程序和治疗)而开展的活动。 5.伦理委员会的组成、职责和权限有哪些?伦理委员会的委员由设立该伦理委员会的部门或者机构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从生物医学领域和管理学、伦理学、法学、社会学等社会科学领域的专家中推举产生,人数不得少于5人,并且应当有不同性别的委员。

利益冲突及保密信息规定中英文对照

APPENDIX 3附录3 ACKNOWLEDGEMENT OF POLICY ON CONFLICTS OF INTEREST AND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利益冲突及保密信息规定 Enjoying the trust of clients and employees of inestimable importance for an international group like the Company. Developing such trust takes time and thoughtless action can easily destroy it. The Company is committed to and demands a high standard of ethical behaviour from its employees in relation to conflicts of interest that could undermine trust in the group. The basic rule must therefore be: avoid conflicts between personal, the Company and client interest. 我公司作为国际型企业,在客户群里享有良好声誉,其作用不可估量。要发扬这种美誉,需日积月累,若要毁坏,只需草率行事。公司在道德行为方面始终以高标准要求员工,防止员工在涉及个人利益冲突时损坏公司整体信誉。对于此类事件的基本原则是:竭力避免公司及员工与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 For instance:例如 A.Many employees are in a position to obtain information about a client’s business and future prospects. Such information must be kept strictly confidential. It must not be misused for personal gain or to benefit others. In other words, employees must not take action that is (or could appear to be) motivated by information obtained in the course of their work. When in doubt a superior should be consulted in advance.许多员工可以了解到客户的商业信息及其发展前景,但此类信息必须严格予以保密。任何员工不得滥用此类信息另谋利益,换言之,员工不得受工作中所得信息的影响而做出其它与工作无关的行为。如有涉嫌,其领导承担第一责任。 B.Employees are expected to refrain from using information about the Company’s business or future prospects to benefit themselves or others, or to compete directly or indirectly with the Company in the purchase or sale of property, interests or the like.员工不得使用有关公司业务及其发展前景的信息为自己或他人牟利,或在诸如公司采购或财产变卖等事宜中为己牟利。 C.Employees should avoid holding ownership interests of any significance in, or providing any form of service to, a company that has commercial relations with the Company or is in competition with it. They should also refrain from favouring or employing a company in which they or a close relation has ownership interests.员工应避免在与公司有商业联系或存在竞争的公司持有权益或向此类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服务。员工同时也应避免向其本人或其亲属持有权益的公司予以偏助或雇用。 D.Nor should employees accept gifts of more then symbolic value, or other types of service (including entertainment) which might suggest that a dependent relationship had been with the Company. Employees should not perform such services themselves or promise to perform them.员工不得接受任何超过象征性意义的礼物或其它性质的服务(包括娱乐服务),此类行为会导致员工与公司产生一种私下独立的关系。员工自身应避开此等服务。 In most cases, employees will know instinctively what is right and what is wrong. The best rule is

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申请书初始审查试验药名称INN商品名称

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申请书(初始审查) 试验药名称(INN):商品名称: 药理学分类: 试验药类别: □中药、天然药物类 □化药类 □生物制品类 □进口注册 □上市药 临床试验所在本院科室(专业): 填表日期:年月日

填写说明 一、此表适用于药物临床研究方案初次在我院申请伦理评审。 二、请用电脑打印此表,字迹要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三、请按要求在相应的□栏内划√。 四、第1页,试验目的栏:1=Ⅰ期耐受性试验;2=Ⅰ期药代动力学试验;3=Ⅱ期临床试验;4=Ⅲ期临床试验;5= Ⅳ期临床试验;6=生物利用度(生物等效性)试验;7=上市药临床试验;8=其他(请具体注明) 五、表中如某些栏目内容不能完整填写时,请用A4纸附页。 六、初次报送伦理委员会时需递交以下文件: (一)递交信(含所递交文件清单,注明所有递交文件的版本号或日期); (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临床试验批件或注册批件(适合上市药物临床研究); (三)伦理审查申请书(此表内容请在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伦理审查管理系统http://114.255.80.184/中填写并打印,申请者签名并注明日期); (四)临床试验药品及对照药品合格检验报告(某些特殊药品需要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组织实施的合格质检报告); (五)申办者资质证明及临床试验药品生产的GMP证书复印件; (六)研究方案(含版本号和日期); (七)知情同意书(含版本号和曰期); (八)研究病例及病例报告表(含版本号和日期); (九)研究者手册(含版本号和日期)或药品说明书; (十)主要研究者简历及GCP培训证书复印件; (十一)研究者利益冲突声明; (十二)组长单位伦理委员会对该临床试验的伦理审查批件; (十三)其他伦理委员会对申请研究项目的重要决定及其说明; (十四)委托函:(1)申办者给CRO的委托函,(2)申办者或CRO给医院的委托函,(3)申办者或CRO对监查员的委托函; (十五)监查员身份证复印件及GCP证书复印件; (十六)上市药临床试验须提交申办者的赠药证明; (十七)实验室正常值范围(需检验科主任签字); (十八)研究中心列表; (十九)保险合同; (二十)临床研究的申办者与临床试验批件的申请者不一致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二十一)其他资料(如受试者须知、受试者日记、招募广告、保险声明等)。 注:伦理会议前一周提交2份原件(机构办公室和伦理办公室各1份,需在每项资料首页加盖申办单位公章),电子版材料请按照目录上传至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伦理审查管理系统(http://114.255.80.184/)。

【研究生学术规范学习】第六章 科学研究中利益冲突的影响与控制

第六章科学研究中利益冲突的影响与控制 第一节科学研究中利益冲突问题的提出 一、什么是利益冲突 “利益冲突”(Conflict of Interest , Conflicts of Interest , Conflict of Interests)一词的词源最早可以追溯到古罗马凯撒时代,然而正式作为一个词汇载入英语词典(Merriam –Webster’s Collegiate Dictionary)则是20世纪50年代的事。[1]利益冲突最初是作为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出现的,1949年出现了第一例援引利益冲突的法院判例。1953年,美国艾森豪威尔(Dwight Eisenhow-er)总统欲任命前通用汽车公司总裁威尔逊(Charles E .Wilson)为国防部长,遭到国会的反对,因为通用汽车公司是美国政府的合约商。国会要求,只有在威尔逊售出其通用汽车的股份之后才能出任此职,理由即是其潜在的利益冲突将可能导致损害公众利益。[2] 《大美百科全书》对于“利益冲突”词条的解释是:某人的利益或职责与他另外的利益或职责发生冲突。而《布莱克法律词典》第7版中对于“利益冲突”辞条的解释则为:公职人员或受委托人职责与其私人利益或获取私人利益之间的关系。[3] 虽然按照这些解释,利益冲突的概念十分广泛,但实际上讨论最多的利益冲突,往往涉及私人利益和公众或公共利益之间的冲突。事实上,利益冲突法案的订立,来自于这样一种担心,即其所受托承担的职责本应服务于受托人乃至公众或公共的利益的某些人,因其私利的存在,有可能会影响到受托人乃至公众或公共的利益。步入20世纪80年代,由于生物医学领域出现了一系列不端行为,使得学术界特有的利益冲突再度引起了学界广泛关注。1980年,瑞曼(Relman)率先研究了在企业和研究者中形成的经济联合关系,随后又将其中某些行为定性为利益冲突,并报道了第一例案例。[4]学界也开始围绕专业智力领域的利益冲突现象作了大量研究,如学者汤普逊(D.F. Thompson)将利益冲突定义为“一类状况”,“在该类状况下,与某个主要利益(例如病人的福利或者研究结果的有效性)相关的专业判断,有可能会不恰当地受到某个次要利益(例如私人的经济所得、学术声望、友情亲情、地位提升等)的影响。”[5] 汤普逊关于利益冲突的定义包含如下3个要素:第一,处于利益冲突中的人与他人之间构成信托关系。委托人将他的利益交给受托人照管,由于受托人以其专业知识或技能来维护委托人的利益,委托人的利益得失因而依赖于受托人基于专业知识技能做出的判断或行动;第二,受托人除了委托人的利益之外,还有自身利益。这里的利益,并非仅指经济上的利益,而且可以泛指一切能给当事人具备价值的因素,比如家庭关系,友情、同乡情谊,甚至宗教信仰,政治倾向,伦理准则,学术门派等等;第三,受托人自身的利益与委托人利益之间具备消长的关系或可能性,即如果受托人受益,则委托人利益有可能受损,或者委托人利益受损,则受托人有可能受益。具备以上3点要素后,就可以认为已经构成了利益冲突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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